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 SZ-3 致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珈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办法 实施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 SZ-3 致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珈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办法 实施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Transcription

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100033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 SZ-3 致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珈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办法 实施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已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编号为 D SZ 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 )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 号,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的要求, 本所律师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 出具 ( 以下简称 本补充法律意见 )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作为 法律意见 的补充, 法律意见 中提及的事项未发生变化的, 本所将不再重复披露和发表意见 本所在 法律意见 中声明的事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与 法律意见 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2-2-2

3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已得到珈伟股份及本次交易有关各方保证, 其已提供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 ( 包括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 均是完整的 真实的 有效的, 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 无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其所有副本与正本一致, 所有文件和材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并且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所必需查阅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各方的主体资格 转让标的 有关决议 承诺函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财务报告 评估报告等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交易各方 政府部门 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 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就珈伟股份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 资产评估 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不表明本所对该等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珈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许可,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2-2-3

4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反馈回复材料显示,2015 年 5 月, 上海谷欣和安信信托作出股东会决议, 同意设立谷欣资产, 约定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安信信托 上海谷欣分别持有谷欣资产 70% 和 30% 股权, 但未实缴出资 2015 年 7 月, 上海谷欣与珈伟股份接洽光伏电站收购事项并很快达成意向性协议 2015 年 8 月, 安信信托将其持有的储阳光伏 100% 股权转让给谷欣资产 2015 年 8 月 28 日, 上海逸合受让安信信托 上海谷欣持有的谷欣资产 100% 股权, 并对谷欣资产实缴出资 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形, 补充披露上海逸合对谷欣资产增资的资金来源, 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和安信信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安排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对该问题回复如下 : ( 一 ) 上海逸合对谷欣资产增资的资金来源 2015 年 8 月 28 日, 谷欣资产作出股东决定, 同意上海逸合受让安信信托 上海谷欣持有的谷欣资产 100% 股权, 同意谷欣资产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25 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瑞华沪验字 [2015] 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9 月 9 日止, 谷欣资产已收到上海逸合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6 年 2 月, 上海逸合出具承诺 : 用于对谷欣资产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上海逸合合法 可支配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 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委托持股的情形, 其使用不会造成任何争议 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上海逸合的合法 可自由支配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二 ) 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 安信信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各方的基本情况 2-2-4

5 (1) 上海谷欣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谷欣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上海谷欣基本情况如 下 : 公司名称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俊涛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住所 经营范围 成立时间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 750 号 1 幢 1606 室实业投资, 创业投资, 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咨询, 酒店管理, 财务咨询 ( 不得从事代理记帐 ), 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3 年 12 月 11 日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上海谷欣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1 付俊涛 3, % 合计 3, % (2) 上海逸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逸合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陆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上海逸合基本情况如 下 : 2-2-5

6 公司名称 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 Q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晓明 注册资本 111,000 万元 住所 经营范围 成立时间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3201 室投资管理及咨询, 实业投资, 日用百货 计算机软硬件 文化办公用品 钢材 机电设备 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 绿化苗木, 酒店管理 ( 不含餐饮 住宿 ), 资产管理, 为企业解散提供清算服务, 商务咨询, 财务咨询 ( 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 企业管理咨询, 会展会务服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2 年 6 月 26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海逸合的股权结构如下 : (3) 安信信托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 安信信托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G 2-2-6

7 注册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法定代表人 王少钦 注册资本 176, 万元 住所 经营范围 成立时间 上海市控江路 1553 号 号 A 座 301 室资金信托, 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 购并及项目融资 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办理居间 咨询 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 贷款 租赁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业务包括外汇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995 年 9 月 15 日 根据安信信托 2015 年年度报告, 安信信托的股权结构如下 : 2 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 安信信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2-7

8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构成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构成关联方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如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 一 ) 该企业的母公司 ;( 二 ) 该企业的子公司 ;( 三 )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四 )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 五 )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六 )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 七 )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 八 )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联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 是指能够控制 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 九 )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 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 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 十 )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 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其他板块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基本一致 ) 规定, 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为 :( 一 )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二 ) 由上述第 ( 一 ) 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三 ) 由第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四 ) 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五 ) 中国证监会 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为 : ( 一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二 ) 上市公司 2-2-8

9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 第 条第 ( 一 ) 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四 ) 本条第 ( 一 ) 项和第 ( 二 )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 ; ( 五 ) 中国证监会 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查询结果及安信信托所披露的定期报告, 其关联方不涉及上海逸合 上海谷欣 另外, 上海逸合 上海谷欣按照会计准则 上市规则等规定梳理其关联方关系, 亦不涉及安信信托及其已披露的关联方 另外, 根据上海谷欣出具的说明, 其确认上海谷欣与上海逸合 上海谷欣与安信信托之间不存在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 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等法律 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等认定的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海谷欣与上海逸合之间 上海谷欣与安信信托之间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上海逸合出具的说明, 其确认上海逸合与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与安信信托之间不存在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 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等法律 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等认定的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逸合与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与安信信托之间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安信信托出具的说明, 其确认安信信托与上海谷欣 安信信托与上海逸合之间不存在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 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等法律 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等认定的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安信信托与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之间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 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与安信信托的董监高人员, 也不存在相互任职的情形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 安信信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可能导致上海谷欣 上海逸合与安信信托之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2-9

10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四份, 经本所承办律师及负责人签字并加本所公章后 有效 ( 以下无正文 )

11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公章 ) 负责人 : 王丽 经办律师 : 浦洪 经办律师 : 刘震国 年月日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D8D3DABABDCCECD0C5CFA2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FD8B9C9B9C9B6ABD2BBD6C2D0D0B6AFC8CBD4F6B3D6B9ABCBBEB9C9B7DDB5C4B7A8C2C9D2E2BCFB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9D8D3DABABDCCECD0C5CFA2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FD8B9C9B9C9B6ABD2BBD6C2D0D0B6AFC8CBD4F6B3D6B9ABCBBEB9C9B7DDB5C4B7A8C2C9D2E2BCFB5F E646F637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 目录 一 增持人的主体资格...2 二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3 三 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4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相关事项调整之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 KONG 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 AN 致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10... 11... 12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7... 8... 9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股东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DB9B5E3C6B7C5C 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A3A8B6A8B8E5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DB9B5E3C6B7C5C 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A3A8B6A8B8E5A3A92E646F63>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704 室 电话 :021-60897070 传真 :021-60897590 邮编 :20012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 02G20160097 号 致 : 上海焦点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上海焦点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高慧律师 朱琴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 一 2018 年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单位 : 亿元 季 度 第二季度 序关联交易内容交易时间交易对象关联关系说明号类型交易概述 交易金额 1 20180403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其他 总公司 4-6 月物业相关费用 0.00002350 2 20180409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其他 总公司 4-6 月物业相关费用 0.00059235 3 20180411

More information

第三部分 签署页

第三部分  签署页 关于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帝龙新材 ) 委托, 担任帝龙新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发行人 / 本公司 / 公司 / 爱 朋医疗 爱普有限 指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南通爱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 本次发行上市 本次上市 指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 :600891 股票简称 : 秋林集团编号 : 临 2017-071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增持事项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 (

More information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施刚

施刚 关于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1] 第 008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12-15 层 (100007) 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本回复仅供西水股份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回复意见如下 : 一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合理, 相

本回复仅供西水股份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回复意见如下 : 一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合理, 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组委反馈意见的回复 致 :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等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

( 二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为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 二 交易对手情况 ( 一 )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投资保险企业 ; 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 国际业

( 二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为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 二 交易对手情况 ( 一 )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投资保险企业 ; 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 国际业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专业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保监会 ) 发布的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发 2007 24 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 2016 52 号, 以下简称 通知 ), 现将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FEA3BA312D3320B2B9B3E4B7A8C2C9D2E2BCFB>

<4D F736F F D20B8BDBCFEA3BA312D3320B2B9B3E4B7A8C2C9D2E2BCFB>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 D201411241746760156BJ-1 号 致 : 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华泰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机械 或 股份公司 或 公司 ) 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中国南京中山南路 8 号苏豪大厦 10 楼邮编 Add: 10F,Suhao Building,8 South Zhongshan Road,Nanjing,China 电话 (Tel):025-84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中国南京中山南路 8 号苏豪大厦 10 楼邮编 Add: 10F,Suhao Building,8 South Zhongshan Road,Nanjing,China 电话 (Tel):025-84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 中国南京中山南路 8 号苏豪大厦 10 楼邮编 210005 Add: 10F,Suhao Building,8 South Zhongshan Road,Nanjing,China 电话 (Tel):025-84723732 传真 (Fax):025-84730252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 致 :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 Jing Hong

More information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鄂正律公字 (2018)038 号 致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鄂正律公字 (2018)038 号 致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鄂正律公字 (2018)038 号 办公地址 : 武汉市建设大道 518 号招银大厦 10 楼电话 :027-85772657 85791895 传真 :027-85780620 网址 :www.zxlaw.net 邮政编码 : 430022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鄂正律公字 (2018)038 号 致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 ), 就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德恒 02G 号致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富控互动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 ( 星期二 ) 下午 14:00 在

德恒 02G 号致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富控互动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 ( 星期二 ) 下午 14:00 在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 :021-5598 9888 传真 :021-5598 9898 邮编 :200080 德恒 02G20180183-00004 号致 :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富控互动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9

More information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2G 号致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2G 号致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 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703-1704 室 电话 :021-60897070 传真 :021-60897590 邮编 :20012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160057-00002 号致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致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致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致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More information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 02G 号致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邦宝益智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三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 02G 号致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邦宝益智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三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 :021-5598 9888 传真 :021-5598 9898 邮编 :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 02G20160057-00011 号致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邦宝益智 或者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于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 地址 : 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 16 层 电话 :(0551)62620429 传真 :(0551)6262045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

More information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 :021-55989888 传真 :021-55989898 邮编 :200080 德恒 02F20180248-00004 号致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德恒 或 本所 ) 接受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阳光城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阳光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栋梁新材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

栋梁新材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 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等有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等有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致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沪锦律非证字第 01F 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致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沪锦律非证字第 01F 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6A1A2B1B1BEA9CAD0BDF0B6C5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6AEB2B9B3E4B7A8C2C9D2E2BCFBCAE9A3A8CEE5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 D36A1A2B1B1BEA9CAD0BDF0B6C5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6AEB2B9B3E4B7A8C2C9D2E2BCFBCAE9A3A8CEE5A3A92E646F63> 12 2014 6 18 2015 5 25 140697 2016 2 26 2016 3 15 140697 3-3-1-6-2 1 11 3-3-1-6-3 1 2011 9 15 41 2015 2015 12 3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深圳报业集团 64.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H 股上市公司 100%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5,100 万 间接持有 100%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F 号致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太阳纸业 ) 委托,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F 号致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太阳纸业 ) 委托,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170070-06 号致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2018 一 2018 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单位 : 亿元 季度第三季度 序关联交易内容交易时间交易对象关联关系说明号类型交易概述 交易金额 1 20180702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其他 总公司 7-9 月物业相关费用 0.000003 2 20180702 无锡市国联发展 ( 集团 ) 有限公司 股东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0.0000112800

More information

称 正镶白旗 )80% 股权, 其主营业务与国源电力相同, 均为光伏电站的开发及运营 上市公司收购正镶白旗 80% 股权事项未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正镶白旗 80% 股权与本次交易标的应被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上市公司应将

称 正镶白旗 )80% 股权, 其主营业务与国源电力相同, 均为光伏电站的开发及运营 上市公司收购正镶白旗 80% 股权事项未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正镶白旗 80% 股权与本次交易标的应被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上市公司应将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购买 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珈伟股份 上市公司 本公司 公司 )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储阳光伏 ) 购买储阳光伏所持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源电力 )100% 股权, 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重组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其他在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More information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根据贵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对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号文件的要求, 郑州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根据贵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对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号文件的要求, 郑州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二零一六年十月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根据贵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对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62510 号文件的要求,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德恒 / 本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 / 华钰矿业指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 本次股权激励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德恒 / 本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 / 华钰矿业指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 本次股权激励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More information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了编号为德衡 ( 青 ) 律意见 (2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了编号为德衡 ( 青 ) 律意见 (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二 )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 号海航万邦中心 1 号楼 34 层 电话 :(0532)83885959 传真 :(0532)83895959 邮编 :266071 2-6-1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200120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50 层邮政编码 : /F, New World International Trade Tower, 568 Jianshe Road, Jianghan District, Wuhan , P.R.China 电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50 层邮政编码 : /F, New World International Trade Tower, 568 Jianshe Road, Jianghan District, Wuhan , P.R.China 电 北京中伦 ( 武汉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More information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8519-1300 传真 :(86-10)8519-1350/1351/1354 电子邮件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解锁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 致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补充法律意见 ( 三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 ( 三 ) 致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时达 或 公司 ) 的委托,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三 ) 皖天律证字 [2015] 第 号 致 :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三 ) 皖天律证字 [2015] 第 号 致 :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 三 ) 地址 : 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 16 层 电话 :(0551)62642792 传真 :(0551)6262045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三 ) 皖天律证字 [2015] 第 00555-3 号 致

More information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 以下简称 本次回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 以下简称 本次回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1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李哲律师 侯阳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李哲律师 侯阳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的程序... 4 ( 一 ) 董事会审议程序... 4 ( 二 )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4 ( 三 ) 债权人公告通知程序... 4 二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质条件... 5 ( 一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 5 ( 二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 回购办

目录 一 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的程序... 4 ( 一 ) 董事会审议程序... 4 ( 二 )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4 ( 三 ) 债权人公告通知程序... 4 二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质条件... 5 ( 一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 5 ( 二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 回购办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5]AN302-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目录 一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层邮政编码 : Level 10 & 11, Two IFC, No.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 PRC 电话 /Tel:(862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层邮政编码 : Level 10 & 11, Two IFC, No.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 PRC 电话 /Tel:(8621) 北京市中伦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帆实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宜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九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关于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致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GLG/SZ/A2890/FY/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依据与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专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关于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致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GLG/SZ/A2890/FY/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依据与中山市新山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专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关于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杭州 天津 昆明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Hangzhou Tianjin Kunming

More information

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招商银行公司理财日益月鑫产品 投资非标资产情况公告 尊敬的机构投资者 :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选择投资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产品, 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以下为我行公司理财日益月鑫产品投资非标资产情况 : 产品名称 剩余资产池交易收益 SPV 代码交易日期项目名称融资客户名称融资代码方向率期限 项目金额 产品规模 投资比例 % 266 号 (SG7266) 91 3.43 50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om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 4/F, Block A,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律师事务所 函

律师事务所     函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香港路 267 号鹏飞湖庭 10 楼 关于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 / 6 鄂典律股字 (2018) 第 007 号 致 :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长航凤凰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翼捷工业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翼捷工业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力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 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一 )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More information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633 证券简称 : 申科股份公告编号 :2016-10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 传真 :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 传真 :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010-62142669 传真 :010-62161507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 A 二十三 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四川金宇汽车城

More information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高盟新材 或 上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高盟新材 或 上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二〇一七年五月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E4%B8%8A%E5%B8%82%E6%B3%95%E5%BE%8B%E6%84%8F%E8%A7%81%E4%B9%A6xh%20%282010_11_02%29[1].doc

Microsoft Word %E4%B8%8A%E5%B8%82%E6%B3%95%E5%BE%8B%E6%84%8F%E8%A7%81%E4%B9%A6xh%20%282010_11_02%29[1].doc 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 致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发行人 先河环保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下称 本次发行 ) 并在创业板上市 (

More information

二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1 主要程序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罗伟广 前海喜诺 至尚投资合计持有的喜诺科技 100% 的股份 ;

二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1 主要程序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罗伟广 前海喜诺 至尚投资合计持有的喜诺科技 100% 的股份 ; 证券代码 :300093 证券简称 : 金刚玻璃公告编号 :2018-016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205 号 致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在浙江省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 238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 D201511232843320051BJ-2 号致 :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尤洛卡的委托, 担任尤洛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东楼十三层 电话 :(8610)88378703/88388549 传真 :(8610)88378747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致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 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3 楼 1301 室邮编 :510623 电话 :(86-20)2805-9088 传真 :(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 电话 /Tel:86-010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 电话 /Tel:86-010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5th Floor, Building C, 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邮编 /Zip Code:100027 电话 /Tel:86-010-50867666 传真 /Fax:86-010-65527227 电子邮箱 /E-mail:kangda@kangdalawyers.com

More information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票自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内蒙古兰太实业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票自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内蒙古兰太实业 关于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票自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专项 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兰太实业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兰太实业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100% 股权 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5) 第 157 号 致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 127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305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305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305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DHLBJSEC 号致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德恒 本所 ) 接受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的委托, 担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DHLBJSEC 号致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德恒 本所 ) 接受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的委托, 担 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邮编 :100033 电话 :(86)010-66575888 传真 :(86)010-65232181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DHLBJSEC000419-09

More information

( 三 ) 第五条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四 ) 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 ( 五 )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

( 三 ) 第五条所列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四 ) 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 ( 五 )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关联交易, 使关联交易过程透明化 公平化 市场化,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 一 )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 ( 二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 自愿 等价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下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下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 (86-10) 5809-1000 传真 : (86-10) 5809-1100 关于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五年九月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1BED4C6D0ADD7F7B1E0BCADA1BFD6D0D0C0B7FAB2C4C9EAC7EB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A3A8B6A8B8E5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1BED4C6D0ADD7F7B1E0BCADA1BFD6D0D0C0B7FAB2C4C9EAC7EB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A3A8B6A8B8E5A3A92E646F63>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环球财讯中心 B 座 2 层 (100052) 电话 :010-59336116 传真 :010-59336118 目录一 本次上市的批准和授权...2 二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2 三 本次上市的主体资格...3 四 本次上市的实质条件...3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致:北京华通为尔广视科技有限公司

致:北京华通为尔广视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宾大厦 A 座 6 层电话 :(8610)61848201 传真 :(8610)61848009 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法律意见书 致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 12 15 层 电话 :010-58137799 传真 :010-58137788 邮编 :100007 二 一二年一月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致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致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的委托, 本所担任发行人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致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的委托, 本所担任发行人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一月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 2605 室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二座 2104 室 香港海問律師事務所 HAIWEN

More information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 ( 济 ) 律意见 (2017) 第 058 号 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 ( 济 ) 律意见 (2017) 第 058 号致 :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More information

致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岱勒新材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上市 ( 以下简称 本次上市 ) 的专项法律顾问

致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岱勒新材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上市 ( 以下简称 本次上市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岱勒新材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上市 ( 以下简称 本次上市 ) 的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标题:(居中、字号:小二号、字体:方正小标宋简体)

标题:(居中、字号:小二号、字体:方正小标宋简体) 证券代码 :000540 证券简称 : 中天城投公告编号 : 临 2016-108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阳金控 ) 拟参与竞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四川信托

More information

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656 号 致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在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

More information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长信科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的程序经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长信科技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长信科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的程序经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长信科技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承义证字 [2018] 第 73 号 致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信科技 ) 的委托, 指派鲍金桥 孙庆龙律师

More information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7) 第 202 号 致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 CBD 国际大厦会议室召开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宜, 根据 中华人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宜, 根据 中华人民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1

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邮编 100027 F5, C,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电话 /TEL:(8610)5086 7666 传真 /FAX:( 8610)6552 7227 网址 /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More information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一 2017 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单位 : 亿元 季度 第一季度 序关联交易内容交易时间交易对象关联关系说明号类型交易概述 交易金额 1 2017-01-03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0.0000561000 2 2017-01-03 无锡灵山耿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0.0004500000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210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210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 北京市天元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8) 第 210 号 致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受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海航基础 ) 委托,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就海航基础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