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為 本, 與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及 近 十 年 寫 作 論 文 研 究 和 教 學 現 場 做 比 較, 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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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黃 盛 雄 教 授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研 究 研 究 生 : 楊 孏 梨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六 月

2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為 本, 與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及 近 十 年 寫 作 論 文 研 究 和 教 學 現 場 做 比 較, 從 理 論 面 政 策 面 及 研 究 與 教 學 三 方 面, 探 討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之 運 用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及 近 十 年 論 文 研 究, 對 學 生 寫 作 過 程 的 幫 助 是 提 供 歷 程 性 的 協 助, 對 於 學 生 寫 作 成 品 的 產 出 有 正 面 的 意 義 ; 而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能 提 供 寫 作 過 程 背 後 資 料 庫 的 建 立, 如 : 神 思 體 性 風 骨 定 勢 通 變, 包 括 養 氣, 從 構 思 到 風 格 到 創 新 都 探 索 到 了 其 次 像 鎔 裁 章 句 比 興 夸 飾 事 類 練 字 都 是 屬 於 寫 作 和 修 辭 的 問 題, 是 中 文 系 統 的 寫 作 特 色, 可 作 為 現 代 寫 作 理 論 的 補 充 教 材 西 方 的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有 助 於 寫 作 成 品 的 產 出, 而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的 內 容 能 提 供 寫 作 資 料 庫 的 建 立, 兩 者 相 輔 相 成 有 助 於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的 內 容 關 鍵 詞 :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寫 作 歷 程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II

3 Application of Wen Xin Diao Long Creative Writing Theory for Writing Instruction in Junior High and Elementary School Abstract Based on Wen Xin Diao Long creative writing theory, it was compared with theory of writing process, program outline writing ability index, thesis studies of recent decade and on-site instruc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theory, policy, research and teaching, this study investigated the application of Wen Xin Diao Long creative writing theory for the writing instruction in junior high and elementary school. Theory of writing process, program outline writing ability index and thesis studies of recent decade provide procedural assistance for students writing process and have positive impact on the production of students writing. Wen Xin Diao Long creative writing theory may offer establishment of database behind every writing process ranged from conception, style and innovation such as lost in a reverie, appreciate the disposition, strength of character, set the momentum, adapt to circumstances and cultivate the energy. Moreover, issues of writing and rhetoric such as fusion and trim, chapters in article, blend in the enthusiasm, lavish decorations, affair resemblance, and calligraphy practice are features of Chinese writing and supplemental teaching materials of modern III

4 writing theory. Western theory of writing process is helpful in writing production. Wen Xin Diao Long creative writing theory may help establish a writing database and complement writing instruction in junior high and elementary school. Keywords: Wen Xin Diao Long creative writing theory, writing process, writing ability index IV

5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研 究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6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9 第 四 節 研 究 架 構...12 第 二 章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第 一 節 概 說...16 第 二 節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剖 析...24 第 三 節 結 語...59 第 三 章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第 一 節 寫 作 歷 程 理 論...65 第 二 節 寫 作 歷 程 教 學 模 式 及 其 相 關 研 究...80 第 三 節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87 第 四 章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第 一 節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96 第 二 節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V

6 第 五 章 寫 作 歷 程 論 文 研 究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第 一 節 近 十 年 寫 作 歷 程 論 文 研 究 第 二 節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第 二 節 建 議 參 考 書 目 中 文 部 份 英 文 部 分 附 錄 附 錄 一 : 非 傳 統 式 命 題 附 錄 二 :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的 關 係 VI

7 圖 表 目 錄 圖 目 錄 圖 研 究 架 構...12 圖 王 更 生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體 系 圖...22 圖 范 文 瀾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體 系 圖...23 圖 意 象 與 風 格 主 旨 之 關 係...50 圖 Hayes & Flower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1980)...68 圖 概 念 構 圖 : 蜘 蛛 網 圖 表 目 錄 表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寫 作 測 驗 評 分 規 準 一 覽 表...14 表 神 思 篇 概 念 見 於 創 作 論 各 篇 之 例...63 表 早 期 的 寫 作 過 程 模 式...66 表 寫 作 過 程 三 階 段...69 表 寫 作 生 手 與 專 家 之 寫 作 歷 程...75 表 寫 作 專 家 與 寫 作 生 手 的 教 學 策 略...78 表 寫 作 認 知 策 略 教 學 法...84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97 VII

8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長 期 記 憶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過 程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修 改 階 段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方 法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修 辭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其 他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寫 作 文 體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回 顧 歷 程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現 況 討 論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寫 作 法 表 語 文 領 域 能 力 指 標 發 表 及 分 享 VIII

9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自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實 施 以 來, 社 會 普 遍 認 為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下 降 九 十 五 年 度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首 次 加 考 作 文, 閱 卷 老 師 指 出 近 四 成 學 子 未 達 三 級 分 1, 這 樣 的 測 驗 結 果, 印 證 了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下 降 的 事 實 也 因 為 加 考 作 文, 家 長 及 教 師 無 不 絞 盡 腦 汁, 期 望 能 提 升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 寫 作 測 驗 評 比 標 準 如 表 1-4-1) 由 余 光 中 為 首 的 國 文 教 師 發 起 搶 救 國 文 教 育 聯 盟, 呼 籲 教 育 部 應 重 視 目 前 學 童 語 文 程 度 下 降 的 問 題, 他 說 : 中 文 能 力 就 像 半 徑, 半 徑 越 大, 所 畫 出 來 的 圓 越 大 2, 在 一 波 英 語 熱 潮 過 後, 國 人 語 文 程 度 下 降, 作 文 能 力 低 落, 如 何 提 升 學 生 語 文 能 力, 是 亟 待 教 育 部 及 社 會 大 眾 重 視 的 問 題 就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討 論 : 研 究 者 本 身 從 事 教 育 工 作, 也 任 教 國 語 科, 仔 細 閱 讀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語 文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以 下 簡 稱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發 現 雖 然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1 台 灣 立 報 2006/05/30 第 7009 期 2 中 時 部 落 格 - 拜 訪 余 光 中 苦 修 之 地 1

10 明 目 繁 多, 但 究 其 深 層 的 理 論 基 礎, 仍 不 及 國 學 中 談 論 寫 作 方 法 的 專 書 : 文 心 雕 龍 文 心 雕 龍 神 思 以 下 而 至 總 術 之 二 十 篇 專 論 創 作, 對 於 寫 作 方 法 多 有 論 述, 其 內 容 可 補 足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之 內 涵, 也 可 針 對 目 前 學 子 寫 作 之 弊, 對 症 下 藥 ; 了 解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有 助 於 提 升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就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writing process) 討 論 :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其 理 論 基 礎 根 植 於 Flower(1986) Bereiter 和 Scardamalia(1987) 等 人, 他 們 提 出 的 認 知 寫 作 模 式 為 理 論 依 據, 這 些 模 式 建 立 在 英 文 系 統 的 寫 作 研 究, 透 過 寫 作 者 以 口 述 的 方 式, 將 寫 作 歷 程 分 為 計 畫 轉 譯 回 顧 三 個 階 段, 至 於 各 階 段 的 細 部 內 容, 如 何 應 用 在 中 文 的 寫 作 系 統 上, 例 如 : 如 何 立 意 如 何 取 材 如 何 修 飾 文 辭 如 何 裁 章 斷 句 等 等,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則 敘 述 不 夠 完 備 而 文 心 雕 龍 在 創 作 論 中, 對 於 以 上 問 題, 均 有 專 章 討 論, 例 如 : 談 醞 釀 構 思 有 神 思 一 篇 論 段 落 鋪 陳 有 鎔 裁 附 會 針 對 修 辭, 則 有 比 興 夸 飾 事 類 隱 秀 等 四 篇, 以 上 陳 述 的 主 題, 西 方 寫 作 理 論 則 未 曾 提 及 就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歷 程 論 文 討 論 : 至 於 近 十 年 有 關 寫 作 的 研 究 論 文, 多 是 針 對 學 生 文 思 貧 乏 的 狀 況, 而 發 展 出 2

11 許 多 寫 作 教 學 法, 如 : 概 念 構 圖 讀 寫 整 合 創 思 教 學 法 看 圖 說 故 事 章 法 學 修 辭 學 資 訊 融 入, 這 些 方 法 立 意 良 好, 可 是 閱 讀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若 學 生 平 時 沒 有 閱 讀 習 慣, 對 於 文 體 沒 有 概 念 對 於 寫 作 方 法 沒 有 認 知, 所 得 到 的 研 究 結 果 多 是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無 明 顯 差 異, 那 麼 再 多 推 陳 出 新 的 研 究 法, 對 於 寫 作 品 質 也 只 能 治 標 而 不 能 治 本 劉 勰 提 出 寫 作 的 基 礎 在 於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才, 研 閱 以 窮 照, 馴 致 以 繹 辭, 學 生 平 時 透 過 大 量 閱 讀, 累 積 知 識 學 問, 酌 取 事 理 道 理, 而 令 才 性 富 有, 研 閱 書 籍 以 盡 照 察 的 能 力, 進 而 漸 次 培 養 寫 作 敷 辭 的 技 巧, 這 些 為 學 的 工 夫 做 得 透 徹, 寫 作 能 力 自 然 能 提 升 以 上 的 四 個 基 礎, 與 目 前 提 倡 的 讀 寫 整 合 概 念 構 圖 觀 察 法 章 法 修 辭 訓 練, 不 謀 而 合 仇 小 屏 表 示 : 若 是 將 能 力 落 實 到 國 文 科 的 讀 與 寫 上, 所 指 的 是 特 殊 能 力 和 綜 合 能 力, 但 是 因 為 綜 合 能 力 涵 蓋 面 極 大, 如 果 要 加 以 測 驗 的 話, 最 常 見 的 方 式 是 寫 作 一 篇 完 整 的 作 文 3 整 體 來 說, 國 語 文 能 力 可 以 分 為 三 個 層 次 加 以 論 述 : 一 般 能 力 特 殊 能 力 綜 合 能 力 一 般 能 力 是 指 在 各 個 學 科 的 學 習 中 都 必 須 用 到 的 3 仇 小 屏 (2004) 論 九 十 三 年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國 文 科 試 題 國 文 天 地, 第 20 期 第 2 卷, 頁 86 3

12 能 力, 包 含 了 觀 察 力 記 憶 力 聯 想 力, 並 以 思 維 力 貫 串 起 來 ; 特 殊 能 力 是 指 在 一 般 能 力 的 基 礎 上 發 展 出 來 的, 落 實 到 國 文 科 的 讀 與 寫 時 所 獨 具 的 能 力, 包 含 了 主 題 學 ( 立 意 ) 詞 彙 學 ( 選 擇 詞 彙 ) 意 象 學 ( 取 材 ) 修 辭 學 ( 措 辭 ) 文 法 學 ( 構 詞 與 詞 句 ) 章 法 學 ( 運 材 與 佈 局 ) 風 格 學 ( 確 立 風 格 ); 綜 合 能 力 則 是 統 合 一 般 能 力 特 殊 能 力 而 成 的 整 體 性 能 力, 最 能 彰 顯 綜 合 能 力 的 重 要 性 的, 就 是 創 造 力 的 表 現, 而 最 能 測 出 綜 合 能 力 的 是 : 寫 作 4 Michael 提 到 : 書 寫 或 寫 作 (writing), 牽 涉 到 提 取 以 及 組 織 那 些 被 儲 存 於 長 期 記 憶 裡 的 訊 息 ; 此 外, 它 也 牽 涉 到 複 雜 的 思 考 歷 程 思 考 和 寫 作 是 兩 種 非 常 相 像 的 心 理 生 活 ; 寫 作 是 比 較 具 有 表 現 力 的 一 種, 而 思 考 力 則 是 比 較 隱 晦 的 一 種 和 寫 作 有 關 的 研 究, 可 以 讓 我 們 洞 悉 思 考 的 心 理 學 5 綜 論 上 述, 我 們 可 以 知 道 寫 作 對 於 教 學 與 學 習 而 言, 都 有 積 極 正 面 的 影 響 : 寫 作 能 使 老 師 知 道 學 生 的 習 得 能 力 能 使 老 師 了 解 學 生 的 語 文 程 度 能 使 家 長 明 4 5 仇 小 屏 (2004) 論 九 十 三 年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國 文 科 試 題 國 文 天 地, 第 20 期 第 5 卷, 頁 92 李 素 卿 ( 譯 )(2003) Michael W. Eysenck 認 知 心 理 學 五 南 書 局 頁 540 4

13 白 學 生 的 學 習 狀 況 能 使 學 生 認 識 自 己 的 詞 彙 運 用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的 方 法, 除 了 認 識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知 道 寫 作 理 論, 明 白 近 十 年 寫 作 論 文 的 趨 勢, 更 希 望 能 透 過 探 究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從 文 學 理 論 的 角 度 提 出 有 助 於 寫 作 教 學 現 場 的 方 法 5

14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6 目 前 的 作 文 教 學 模 式, 多 是 承 襲 國 外 教 育 理 論 文 心 雕 龍 成 書 至 今 已 一 千 五 百 餘 年, 劉 勰 在 序 志 中 寫 道 夫 文 心 者, 言 為 文 之 用 心 也 序 志 是 全 書 總 序, 說 明 文 心 雕 龍 命 名 的 含 義, 即 是 探 討 作 文 的 用 心 作 者 劉 勰 對 文 學 創 作 的 理 論, 提 高 到 美 學 的 高 度 來 認 識, 因 此 他 的 創 作 理 論 中, 不 僅 包 含 了 文 學 創 作 的 原 則, 更 包 含 了 極 為 豐 富 的 美 學 思 想, 這 是 相 當 不 同 於 西 方 的 寫 作 理 論, 能 將 文 學 與 美 學 兩 者 並 重, 相 提 並 論 教 育 部 推 動 的 美 德 教 育 品 德 教 育 在 文 心 雕 龍 中 也 是 多 有 論 述 的, 作 家 的 體 性 與 作 品 內 容 息 息 相 關, 提 升 寫 作 者 的 才 性, 始 能 有 好 的 文 章, 才 氣 學 習 四 個 環 節 都 顧 到 了, 才 是 完 整 的 寫 作 教 學 但 是 美 學 及 品 德 教 育 非 本 文 主 要 論 述, 在 此 不 多 贅 述 中 國 文 學 史 上, 寫 作 的 專 書 首 推 文 心 雕 龍, 他 確 實 像 魯 迅 所 說 的, 是 可 以 為 世 楷 式 的 沈 謙 認 為 : 研 讀 文 心 步 驟 有 三 : 首 則 洞 明 章 句, 尋 味 義 蘊, 以 印 證 作 品 ; 次 則 上 探 師 法, 下 究 影 響, 以 貫 串 源 流 ; 再 則 通 變 古 今, 斟 酌 中 西, 以 鎔 鑄 新 說 6 教 育 部 (2003)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台 北 市 : 教 育 部 頁 1 6

15 7 本 文 以 文 心 雕 龍 之 創 作 論 為 本, 即 是 站 在 通 變 古 今, 斟 酌 中 西 的 角 度, 將 文 學 經 典 的 文 論 與 寫 作 歷 程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論 文 作 討 論, 並 非 比 較 之 間 的 優 劣, 而 是 希 望 能 透 過 比 較, 發 現 之 間 的 異 同 點, 提 出 有 益 於 作 文 教 學 的 方 法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主 要 是 學 習 西 方 的 認 知 寫 作 歷 程, 以 能 力 導 向 取 代 知 識 導 向, 也 是 課 程 綱 要 所 提 出 的 願 景 鄭 博 真 提 出 : 國 內 從 事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大 多 以 國 外 Flower 等 人 (1986) Bereiter 和 Scardamalia(1987) 提 出 的 認 知 寫 作 模 式 為 理 論 依 據, 這 些 模 式 建 立 在 英 文 系 統 的 寫 作 研 究, 這 些 模 式 是 否 適 用 於 國 內 中 文 系 統 需 要 再 審 慎 思 考 8 也 就 是 說 對 於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是 否 適 用 於 中 文 系 統, 還 有 討 論 的 空 間 因 為 英 文 的 書 寫 與 中 文 系 統 的 書 寫, 除 了 前 者 是 表 音 文 字 後 者 是 表 意 文 字 的 差 別 之 7 8 沈 謙 (1977) 文 心 雕 龍 批 評 論 發 微 台 北 : 聯 經 頁 12 鄭 博 真 (2003) 寫 作 修 改 : 模 式 教 學 與 研 究 台 中 師 院 學 報, 第 17 期 第 2 卷, 頁 261 7

16 外, 在 文 化 及 文 學 史 的 發 展 上, 由 於 文 化 背 景 的 差 異, 也 會 影 響 各 自 的 書 寫 系 統 有 關 上 文 提 出 對 於 國 內 中 文 系 統 的 寫 作 研 究, 王 更 生 認 為 : 平 心 而 論, 劉 勰 之 為 文 心 雕 龍, 可 謂 參 古 驗 今 博 采 周 諮, 既 補 充 了 前 人 的 未 備, 更 闡 發 了 個 人 的 創 獲, 這 不 僅 是 中 國 論 為 文 運 思 的 頭 等 文 9 獻, 就 是 置 諸 西 方 文 論, 也 是 毫 無 遜 色 的!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有 標 目 而 未 論 述 寫 作 的 內 涵,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可 補 其 教 學 內 容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影 響 近 代 寫 作 論 文 研 究 甚 鉅, 所 以 就 理 論 面, 也 探 討 其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的 對 應 之 處 學 術 面 的 比 較 之 後, 研 究 者 本 身 又 身 為 第 一 線 教 師, 就 現 實 面 而 言, 對 於 學 生 寫 作 困 境 的 問 題, 也 做 一 併 的 討 論, 期 能 從 理 論 面 政 策 面 及 研 究 與 教 學 三 方 面, 討 論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的 運 用 簡 言 之, 本 文 之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一 從 探 究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提 出 對 於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補 充 之 處 二 從 探 究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提 出 對 於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建 議 之 處 三 從 探 究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探 討 研 究 寫 作 的 論 文 未 來 趨 勢 9 王 更 生 (1994) 文 心 雕 龍 選 讀 台 北 : 巨 流 189 8

17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文 所 要 研 究 的 範 圍 包 括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及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的 論 文, 所 討 論 的 問 題 包 括 創 作 論 對 應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應 補 足 之 處 創 作 論 對 應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的 論 文 應 補 足 之 處, 以 下 據 此 說 明 本 文 的 研 究 方 法, 分 兩 部 分 以 說 明 之 一 蒐 集 資 料 有 關 資 料 蒐 集 的 部 份, 首 先 是 文 獻 資 料 的 搜 集, 分 四 方 面 : ( 一 ) 文 心 雕 龍 : 文 心 雕 龍 距 今 近 一 千 五 百 年, 有 關 的 註 解 及 各 家 文 獻 資 料 相 當 豐 富, 本 研 究 參 照 各 家 對 於 創 作 論 之 註 解, 探 討 劉 勰 對 於 創 作 論 的 論 述 ( 二 )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由 於 網 路 的 發 達, 教 育 部 及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教 學 網 對 於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的 介 紹 相 當 完 整, 且 為 了 推 廣 課 程 綱 要, 各 校 均 有 文 本 可 參 閱, 對 於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的 內 涵 及 對 應 能 力, 在 文 本 及 非 文 本 均 可 大 量 取 得 ( 三 )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writing process): 教 育 心 理 學 及 各 研 究 寫 作 論 文 或 探 討 寫 作 之 書, 均 有 提 及 ( 四 )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的 論 文 : 至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網 查 閱 1994 年 至 2005 年 其 9

18 研 究 關 鍵 字 為 寫 作 的 論 文 本 文 以 文 獻 探 討 的 方 式 整 理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的 論 文, 其 中 論 文 的 研 究 對 象 若 為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生, 則 列 入 討 論 ; 若 論 文 的 研 究 對 象 非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生, 則 不 列 入 在 蒐 集 資 料 方 面,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文 獻 最 多, 以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為 研 究 主 軸 心, 同 時 蒐 集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與 近 十 年 研 究 寫 作 的 論 文 資 料, 閱 讀 相 關 的 期 刊 論 文 等 文 獻, 以 及 當 代 的 研 究 報 告, 以 此 互 相 比 較 二 研 究 方 法 1. 系 統 分 析 法 : 就 是 將 論 文 內 容 作 一 系 統 論 證, 以 建 立 一 完 整 系 統 理 論 以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結 構 為 綱, 與 其 他 的 相 關 面 向 比 較 為 目, 予 以 詳 實 論 述, 系 統 的 分 析, 使 整 篇 論 文 有 一 完 整 體 系 2. 歸 納 演 繹 法 : 從 個 別 和 特 殊 的 概 念, 歸 納 出 一 般 和 普 遍 的 概 念 ; 再 由 一 般 和 普 遍 的 概 念, 推 論 出 個 別 和 特 殊 的 判 斷 即 是 從 個 別 中 把 握 共 性, 再 從 共 性 中 推 出 個 性 使 論 證 能 夠 首 尾 呼 應, 前 後 連 貫 以 中 西 方 對 寫 作 的 歷 程 劃 分 差 異, 透 過 歸 納 及 演 繹, 尋 找 其 共 通 點 及 差 異 性 3. 比 較 分 析 法 : 將 龐 雜 紛 紜 的 資 料, 作 一 嚴 整 細 密 的 對 比, 以 找 出 其 詳 略 異 同 所 在 並 將 蒐 集 的 資 料, 組 成 一 個 整 體, 深 入 分 析 彼 此 的 聯 繫, 10

19 以 及 相 互 關 係, 以 達 到 各 部 份 的 統 一 認 識 比 較 同 樣 是 寫 作 前 的 準 備, 中 西 有 何 差 異 比 較 同 樣 是 寫 作 過 程 的 進 行, 中 西 有 何 差 異 在 詳 細 閱 讀 文 心 雕 龍 等 相 關 文 獻 及 各 種 有 關 寫 作 歷 程 的 研 究 之 後, 訂 定 出 本 文 所 欲 探 討 的 論 文 架 構 並 據 此 綱 目 進 行 本 文 研 究 歸 納 法, 即 是 從 多 數 中 歸 結 出 一 個 普 遍 性 的 定 論 透 過 歸 納 法 的 使 用, 歸 結 出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思 想 情 感, 與 普 遍 使 用 的 表 現 技 巧 演 繹 法, 即 是 經 由 推 衍 的 動 作, 在 普 遍 的 概 念 中, 推 衍 出 個 別 特 殊 的 判 斷 所 以 藉 由 演 繹 法, 推 衍 出 寫 作 歷 程 寫 作 能 力 指 包 所 包 含 的 個 別 的 特 殊 的 寫 作 意 涵 然 後 藉 由 比 較 分 析 的 方 法, 探 討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的 時 代 價 值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這 些 方 法 會 視 需 要 做 綜 合 性 應 用 11

20 第 四 節 研 究 架 構 本 文 研 究 架 構 如 下 :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 理 論 )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政 策 ) 以 往 研 究 和 教 學 經 驗 ( 研 究 與 教 學 ) 具 體 作 文 教 學 建 議 圖 研 究 架 構 第 一 章 緒 論 : 說 明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方 法 及 本 研 究 的 架 構 第 二 章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 論 述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共 二 十 篇 第 三 章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與 創 作 論 的 比 較 : 先 簡 述 西 方 認 知 心 理 學 所 提 出 的 寫 12

21 作 歷 程 理 論, 並 與 創 作 論 做 比 較 第 四 章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與 創 作 論 的 比 較 : 先 論 述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並 與 創 作 論 做 比 較 第 五 章 近 十 年 寫 作 的 論 文 研 究 與 創 作 論 比 較 : 簡 介 近 十 年 寫 作 的 論 文 研 究 成 果, 並 與 創 作 論 做 比 較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提 出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與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近 十 年 寫 作 的 研 究 比 較 後 的 結 論, 並 提 出 對 於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的 實 際 建 議 13

22 10 表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寫 作 測 驗 評 分 規 準 一 覽 表 根 據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而 訂 定 出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寫 作 測 驗 標 準, 若 未 達 三 級 分, 則 高 中 階 段 仍 須 接 受 寫 作 補 救 教 學 概 說 六 級 分 五 級 分 四 級 分 三 級 分 二 級 分 一 級 分 零 級 分 六 級 分 之 文 章 十 分 優 秀 能 依 據 題 目 及 主 旨 選 取 立 適 當 之 材 意 取 料, 並 能 進 材 一 步 闡 述 說 明, 以 凸 顯 文 章 之 主 旨 五 級 分 之 文 章 在 一 般 水 準 之 上 能 依 據 題 目 及 主 旨 選 取 相 關 材 料, 並 能 闡 述 說 明 主 旨 四 級 分 之 文 章 已 達 一 般 水 準 能 依 據 題 目 及 主 旨 選 取 材 料, 但 不 能 有 效 地 闡 述 說 明 主 旨 三 級 分 之 文 章 是 不 充 分 的 嘗 試 依 據 題 目 及 主 旨 選 取 材 料, 但 選 取 之 材 料 不 夠 適 切 或 發 展 不 夠 充 分 二 級 分 之 文 章 在 各 方 面 表 現 都 不 夠 好, 在 表 達 上 呈 現 嚴 重 問 題 雖 嘗 試 依 據 題 目 及 主 旨 選 取 材 料, 但 所 選 取 之 材 料 不 足 或 未 能 加 以 發 展 一 級 分 之 文 章 顯 現 出 嚴 重 缺 點, 雖 提 及 文 章 主 題, 但 無 法 選 擇 相 關 題 材 組 織 內 容, 並 且 不 能 於 文 法 字 詞 及 標 點 符 號 之 使 用 上 有 基 本 之 表 現 僅 解 釋 提 示, 或 雖 提 及 文 章 主 題, 但 無 法 選 取 相 關 材 料 加 以 發 展 離 題 重 抄 題 目 或 缺 考 (0 級 分 之 重 抄 題 目 係 指 只 抄 題 目 而 無 內 容, 無 法 判 斷 其 寫 作 能 力 而 給 予 0 級 分 ) 10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14

23 文 章 結 構 完 結 整, 段 落 分 構 明, 內 容 前 組 後 連 貫, 並 織 能 運 用 適 當 之 連 接 詞 聯 貫 全 文 能 精 確 使 用 語 詞, 並 有 效 運 用 各 種 遣 句 型, 使 文 詞 造 句 流 暢 句 錯 別 幾 乎 沒 有 錯 字 別 字 及 格 式 標 點 符 格 式 號 運 用 上 之 及 錯 誤 標 點 符 號 文 章 結 構 大 致 完 整, 但 偶 有 轉 折 不 流 暢 之 處 能 正 確 使 用 語 詞, 並 運 用 各 種 句 型, 使 文 句 通 順 少 有 錯 別 字 及 格 式 標 點 符 號 運 用 上 之 錯 誤, 不 影 響 文 意 表 達 文 章 結 構 稍 嫌 鬆 散, 或 偶 有 不 連 貫 轉 折 不 清 之 處 能 正 確 使 用 語 詞, 文 意 表 達 尚 稱 清 楚, 但 有 時 會 出 現 冗 詞 贅 句, 句 型 較 無 變 化 有 一 些 錯 別 字 及 格 式 標 點 符 號 運 用 上 之 錯 誤, 但 不 至 於 造 成 理 解 上 太 大 困 難 文 章 結 構 鬆 散, 且 前 後 不 連 貫 用 字 遣 詞 不 夠 精 確, 或 出 現 錯 誤, 或 冗 詞 贅 句 過 多 有 一 些 錯 別 字 及 格 式 標 點 符 號 運 用 上 之 錯 誤, 以 致 於 造 成 理 解 上 之 困 難 結 構 本 身 不 連 貫, 或 僅 有 單 一 段 落, 但 可 區 分 出 結 構 用 字 遣 詞 構 句 常 有 錯 誤 不 太 能 掌 握 格 式, 不 太 會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且 錯 別 字 頗 多 沒 有 明 顯 之 文 章 結 構, 或 僅 有 單 一 段 落, 且 不 能 辨 認 出 結 構 用 字 遣 詞 有 很 多 錯 誤 或 甚 至 完 全 不 恰 當, 且 文 句 支 離 破 碎 完 全 不 能 掌 握 格 式, 不 會 運 用 標 點 符 號, 且 錯 別 字 極 多 15

24 第 二 章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第 一 節 概 說 劉 勰 所 著 文 心 雕 龍, 殫 思 淬 慮, 索 隱 探 幽, 堪 稱 是 中 國 文 學 史 上 最 偉 大 的 論 文 鉅 作 故 其 成 書 之 初, 已 備 受 重 視, 據 梁 書 劉 勰 傳 記 載, 沈 約 讀 文 心 雕 龍 後, 謂 為 深 得 文 理, 常 陳 諸 几 案, 以 供 披 覽 黃 叔 琳 注 本 序 曰 : 劉 舍 人 文 心 雕 龍 一 書, 蓋 藝 苑 之 密 寶 也 觀 其 包 羅 群 籍, 多 所 折 衷, 於 凡 文 章 利 病, 抉 摘 靡 遺 綴 聞 之 士, 苟 欲 希 風 前 秀, 未 有 可 捨 此 別 求 津 逮 者 寥 寥 數 語, 已 將 文 心 雕 龍 一 書 的 地 位 與 價 值, 隱 括 殆 盡 創 作 論 是 文 心 雕 龍 中 價 值 最 高 的 部 分, 過 去 黃 季 剛 先 生 曾 拿 它 當 文 章 作 法, 向 北 大 學 生 講 授, 一 時 之 間, 轟 動 遐 爾 11, 從 此 大 家 才 知 道, 這 部 藝 苑 密 寶, 和 實 際 的 文 學 創 作, 有 如 此 重 大 的 關 連 11 黃 春 貴 (1977) 文 心 雕 龍 之 創 作 論 台 北 : 文 史 哲, 頁 4 16

25 壹 文 心 雕 龍 基 本 體 系 文 心 雕 龍 劉 勰 撰 約 成 書 於 南 朝 齊 明 帝 建 武 三 四 年 ( 西 元 四 九 六 - 四 九 七 ) 12 章 學 誠 認 為 : 詩 品 之 於 論 詩, 視 文 心 雕 龍 之 於 論 文, 皆 專 門 名 家 勒 為 成 書 之 初 祖 也 文 心 體 大 而 慮 周, 詩 品 思 深 而 意 遠 概 文 心 籠 罩 群 言, 而 詩 品 深 從 六 藝 溯 流 別 也 ( 文 史 通 義 詩 話 篇 ) 尤 見 其 對 文 心 雕 龍 的 推 崇 魏 晉 時 期, 中 國 的 文 學 理 論 有 了 很 大 的 發 展 到 南 北 朝, 逐 漸 形 成 繁 榮 的 局 面 文 學 創 作 和 文 學 理 論 批 評 在 其 歷 史 發 展 中 所 積 累 起 來 的 豐 富 經 驗, 既 為 文 心 雕 龍 的 出 現 準 備 了 條 件, 也 在 文 心 雕 龍 中 得 到 了 反 映 文 心 雕 龍 共 十 卷, 五 十 篇 原 分 上 下 部, 各 廿 五 篇 全 書 包 括 四 個 重 要 方 面 上 部 : 從 原 道 至 辨 騷 的 五 篇, 是 全 書 的 綱 領, 而 其 核 心 則 是 原 道 徵 聖 宗 經 三 篇, 要 求 一 切 要 本 之 於 道 稽 諸 於 聖 宗 之 於 經 從 明 詩 到 書 記 的 二 十 篇, 以 論 文 序 筆 為 中 心, 對 各 種 文 體 源 流 及 作 家 作 品 逐 一 進 行 研 究 和 評 價 以 有 韻 文 為 對 象 的 論 文 部 分 中, 以 明 詩 樂 府 12 周 振 甫 (1994) 文 心 雕 龍 注 釋 台 北 : 里 仁, 頁 11 17

26 詮 賦 等 篇 較 重 要 ; 以 無 韻 文 為 對 象 的 序 筆 部 分 中, 則 以 史 傳 諸 子 論 說 等 篇 意 義 較 大 下 部 : 從 神 思 到 物 色 的 二 十 篇, 以 剖 情 析 采 為 中 心, 重 點 研 究 有 關 創 作 過 程 中 各 個 方 面 的 問 題, 是 創 作 論 時 序 才 略 知 音 程 器 等 四 篇, 則 主 要 是 文 學 史 論 和 批 評 鑑 賞 論 下 部 的 這 兩 個 部 分, 是 全 書 最 主 要 的 精 華 所 在 以 上 四 個 方 面 共 四 十 九 篇, 加 上 最 後 敘 述 作 者 寫 作 此 書 的 動 機 態 度 原 則, 共 五 十 篇 貳 簡 述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根 據 文 心 雕 龍 的 創 作 論, 對 文 學 創 作 中 的 主 客 觀 關 係 作 了 詳 細 而 深 入 的 論 述 先 秦 兩 漢 時 期, 文 論 已 簡 括 涉 及 這 一 問 題, 如 詩 大 序 的 情 動 於 中 而 形 於 言 可 為 代 表 論 點 魏 晉 時, 曹 丕 開 始 接 觸 了 作 家 的 稟 性 氣 質 問 題, 陸 機 對 藝 術 想 象 問 題 作 了 精 闢 的 論 述 而 劉 勰 則 對 創 作 中 的 主 客 觀 的 關 係 等, 作 了 更 為 明 確 而 全 面 的 論 述 它 首 先 肯 定 了 雲 霞 雕 色 草 木 賁 華 等 現 象 之 美, 是 一 種 客 觀 存 在, 所 謂 夫 豈 外 飾, 蓋 自 然 耳 原 道 同 時 又 十 分 強 調, 創 作 主 體 即 作 家 先 天 的 稟 性 氣 質 才 能 ( 體 性 才 略 等 篇 ) 及 後 天 的 學 識 修 養 等, 對 文 學 創 作 反 映 現 實 美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文 心 雕 龍 還 論 述 了 在 創 作 中, 主 觀 的 情 和 客 觀 的 景, 是 互 相 影 響 互 相 轉 化 的, 即 情 以 物 興 和 物 以 情 觀 ( 詮 賦 ) 18

27 情 以 物 遷, 辭 以 情 發 ( 物 色 ) 登 山 則 情 滿 於 山, 觀 海 則 意 溢 於 海 ( 神 思 ), 認 為 作 家 觀 察 外 物, 只 有 帶 著 深 摯 的 情 感, 並 使 外 物 染 上 強 烈 的 感 情 色 彩, 藝 術 表 現 上 才 會 有 精 巧 的 文 采 文 心 雕 龍 對 於 物 與 我 情 與 景 關 係 的 論 述, 對 唐 代 及 唐 以 後 有 關 這 個 問 題 的 探 討, 有 著 重 要 影 響 文 心 雕 龍 十 分 強 調 情 感 在 文 學 創 作 全 過 程 中 的 作 用 要 求 文 學 創 作 要 志 思 蓄 憤, 而 吟 詠 情 性, 主 張 為 情 而 造 文, 反 對 為 文 而 造 情 情 采 認 為 創 作 構 思 為 情 變 所 孕 ( 神 思 ), 結 構 是 按 部 整 伍, 以 待 情 會 ( 總 術 ), 剪 裁 要 求 設 情 以 位 體 ( 鎔 裁 ), 甚 至 作 品 的 體 裁 風 格, 也 無 不 由 真 摯 的 感 情 起 重 要 的 作 用, 符 合 文 學 的 特 點 和 規 律 文 心 雕 龍 對 於 風 格 和 風 骨 也 有 深 入 的 研 討 和 論 述 在 體 性 篇 中, 劉 勰 承 襲 曹 丕 關 於 風 格 的 意 見, 作 了 進 一 步 的 發 揮, 認 為 形 成 作 家 風 格 的 原 因, 有 先 天 的 才 情 氣 質 的 不 同 : 情 性 所 鑠 ; 也 有 後 天 的 學 養 和 習 染 的 殊 異 : 陶 染 所 凝 並 且 將 各 種 不 同 的 文 章, 分 為 四 組 八 體, 每 一 組 各 有 正 反 兩 體 : 雅 與 奇 反, 奧 與 顯 殊, 繁 與 約 舛 ; 壯 與 輕 乖 ; 但 它 們 又 互 相 聯 繫, 八 體 雖 殊, 會 通 合 數, 得 其 環 中, 則 輻 輳 相 成 作 者 在 這 八 體 中 參 差 演 化, 就 會 形 成 自 己 獨 特 的 風 格 劉 勰 關 於 風 格 的 研 究, 對 後 來 的 詩 式 二 十 四 詩 品 等, 都 發 生 直 接 的 影 響 在 風 格 論 的 基 礎 上, 劉 勰 特 別 標 舉 風 骨 風 骨 一 詞 本 是 南 朝 品 評 人 物 19

28 精 神 面 貌 的 專 用 術 語 文 學 理 論 批 評 中 的 風 骨 一 詞, 正 是 從 這 裡 引 申 出 來 的 風 是 要 求 文 學 作 品 要 有 較 強 的 思 想 藝 術 感 染 力, 即 詩 大 序 中 的 風 以 動 之 的 風 骨 則 是 要 求 表 現 上 的 剛 健 清 新 風 骨 的 理 論, 既 是 針 對 南 朝 浮 靡 的 文 風 而 發, 也 是 從 傳 統 文 學 理 論 中 概 括 出 來 的 風 骨 之 說, 對 唐 代 詩 歌 的 發 展, 曾 經 發 生 過 重 大 的 影 響 文 心 雕 龍 關 於 藝 術 想 象 的 理 論, 繼 承 文 賦 關 於 這 一 問 題 的 見 解, 作 了 進 一 步 的 論 述 和 發 揮 神 思 借 用 形 在 江 海 之 上, 心 存 魏 闕 之 下 這 一 成 語, 論 述 藝 術 想 象 超 越 時 空 限 制 的 特 點 : 故 寂 然 凝 慮, 思 接 千 載 ; 悄 焉 動 容, 視 通 萬 里 但 他 又 比 陸 機 的 觀 點 進 了 一 步, 認 為 藝 術 想 像 並 非 凌 虛 蹈 空 而 生 的, 他 以 博 見 為 饋 貧 之 糧 具 象 化 的 比 喻, 說 明 藝 術 想 像 的 基 礎 只 能 是 客 觀 生 活 中 的 經 驗 或 原 料 這 一 見 解, 符 合 現 代 寫 作 理 論 同 時, 他 又 提 出 神 與 物 遊 的 重 要 觀 點 神 即 神 思, 是 六 朝 時 期 的 常 用 語 彙, 意 即 思 維 的 特 點 是 不 疾 而 速 的 ; 語 出 易 繫 辭 上 : 唯 神 也, 故 不 疾 而 速, 不 行 而 至 物 即 客 觀 現 實 神 與 物 遊 即 指 作 家 在 藝 術 想 象 的 過 程 中, 始 終 離 不 開 具 體 感 性 的 物 象, 兩 者 始 終 是 結 合 在 一 起 的, 這 正 是 形 象 思 維 的 特 點 文 心 雕 龍 還 指 出, 唯 有 當 作 家 的 精 神 心 理 處 於 虛 靜 狀 態, 用 志 不 紛, 不 受 外 界 的 紛 擾 時, 才 能 更 好 地 馳 騁 自 己 的 藝 術 想 像 力 虛 靜 之 說 源 於 道 家, 荀 子 曾 有 進 一 步 的 發 展, 而 劉 勰 將 它 創 造 性 地 運 用 於 文 藝 創 作 理 論 20

29 文 心 雕 龍 在 論 述 藝 術 想 像 時, 還 提 出 了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才, 研 閱 以 窮 照 等 見 解, 強 調 藝 術 想 像 要 有 平 日 廣 泛 的 累 積 和 生 活 經 驗 與 知 識, 這 樣 就 為 他 的 寫 作 神 思 的 理 論 奠 定 了 具 體 的 寫 實 基 礎 文 心 雕 龍 繼 文 賦 之 後, 對 於 藝 術 想 像 及 形 象 思 維 的 論 述, 對 後 世 發 生 了 重 要 的 影 響 例 如 王 昌 齡 所 說 的 神 會 於 物 ( 唐 音 癸 籤 卷 二 ) 蘇 軾 所 說 的 神 與 萬 物 交 ( 書 李 伯 時 山 莊 圖 後 ) 黃 宗 羲 所 說 的 古 之 人 情 與 物 相 遊, 而 不 能 相 舍 ( 黃 孚 先 詩 序 ) 等 觀 點, 都 是 濫 觴 於 文 心 雕 龍 神 與 物 遊 的 在 附 會 篇 中 也 對 作 者 情 志 事 義 和 作 文 辭 采 宮 商 的 關 係 作 了 很 好 的 闡 發, 將 寫 作 以 人 體 為 比 喻 : 必 以 情 志 為 神 明, 事 義 為 骨 髓, 辭 采 為 肌 膚, 宮 商 為 聲 氣 說 明 文 章 立 意 與 文 學 成 品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其 創 作 論 體 系 王 更 生 教 授 曾 作 關 係 圖 如 下 以 總 術 篇 為 創 作 論 主 軸, 其 餘 各 篇 構 成 支 架 : 21

30 思 無 定 數 總 理 有 恆 存 定 勢 通 變 風 骨 體 性 神 思 鎔 裁 品 藻 玄 黃 控 引 情 源 制 勝 文 苑 養 氣 摛 振 金 玉 宮 商 為 聲 氣 辭 采 為 肌 膚 事 義 為 骨 髓 情 志 為 神 明 聲 律 物 色 章 句 麗 辭 練 字 比 興 事 類 情 采 夸 飾 隱 秀 指 瑕 附 會 文 體 多 術 術 共 相 彌 綸 1 圖 王 更 生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體 系 圖 22

31 范 文 瀾 文 心 雕 龍 註 13 創 作 論 二 十 篇 之 組 織 : 以 神 思 篇 為 創 作 論 根 源, 其 餘 各 篇 因 是 而 生 神 思 體 性 骨 風 通 變 定 勢 采 情 養 氣 指 瑕 隱 秀 練 字 事 類 夸 飾 裁 比 興 麗 辭 章 句 聲 律 鎔 物 色 附 會 總 術 圖 范 文 瀾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體 系 圖 13 引 自 沈 謙 (1981) 文 心 雕 龍 之 文 學 理 論 與 批 評 台 北 : 華 正, 頁

32 第 二 節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剖 析 劉 勰 的 創 作 理 論, 一 方 面 建 立 在 原 道 徵 聖 宗 經 等 基 本 觀 點 之 上, 一 方 面 也 建 立 在 先 秦 以 來 豐 富 的 創 作 經 驗 的 總 結 的 基 礎 上 同 時 他 寫 作 的 主 要 動 機 之 一, 是 要 糾 正 當 時 文 壇 上 重 形 式 而 輕 內 容 的 不 良 傾 向, 所 以 他 對 創 作 的 敘 述, 是 從 寫 作 中 存 在 的 實 際 問 題 出 發 的 序 志 篇 說, 全 書 後 半 部 的 內 容 是 剖 情 析 采 四 個 字 裡, 就 是 對 於 情 志 和 辭 采 的 分 析 在 剖 情 析 采 的 總 目 標 下, 有 關 創 作 理 論 的 部 份, 包 括 摛 神 性 圖 風 勢 苞 會 通 閱 聲 字 的 工 作 這 些 都 闡 述 在 神 思 體 性 風 骨 定 勢 附 會 通 變 聲 律 練 字 等 篇 ; 此 外 鎔 裁 比 興 總 術 等 篇 所 提 到 的 問 題 也 是 很 重 要 的 古 來 文 章 作 法 多 論 述 文 辭 而 已, 劉 勰 能 就 情 志 的 部 份 加 以 論 述, 是 文 章 寫 作 的 創 見, 故 本 文 剖 情 的 部 份, 因 為 是 創 作 論 的 一 大 特 色, 因 此 置 於 其 餘 後 章 和 現 今 理 論 做 比 較, 以 免 重 出 本 節 就 析 采 的 部 份 加 以 論 述, 就 文 章 組 織 與 文 章 修 辭 作 討 論 壹 論 文 章 之 組 織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有 關 文 章 組 織 部 份, 共 談 及 謀 篇 裁 章 鍛 句 用 字 四 部 24

33 份, 以 下 分 述 之 : 一 謀 篇 ( 一 ) 聚 束 文 理, 統 貫 首 尾 謀 篇 的 方 法, 是 所 有 文 章 的 基 礎, 易 經 亙 卦 六 五 曰 : 言 有 序, 書 經 畢 命 曰 : 辭 尚 體 要, 詩 經 正 月 曰 : 有 倫 有 脊, 曰 序 曰 體 曰 倫, 都 是 指 謀 篇 的 意 思 文 心 雕 龍 附 會 開 宗 明 義 : 何 謂 附 會? 謂 總 文 理, 統 首 尾, 定 與 奪, 合 涯 際, 彌 綸 一 篇, 使 雜 而 不 越 者 也 若 築 室 之 須 基 構, 裁 衣 之 待 縫 緝 矣 名 曰 附 會, 也 就 是 謀 篇 的 意 思, 在 下 筆 之 前, 好 比 建 築 宮 室, 宜 先 擬 好 支 架, 而 後 逐 步 建 構 完 成 文 之 成 也, 名 之 曰 篇, 篇 之 定 也, 累 積 於 章, 章 之 合 也, 構 成 於 句, 句 之 造 也, 集 基 於 字 文 心 雕 龍 章 句 : 夫 人 之 立 言, 因 字 而 生 句, 積 句 而 成 章, 積 章 而 成 篇 篇 之 彪 炳, 章 無 疵 也 ;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 句 之 清 英, 字 不 妄 也 為 文 從 最 基 礎 的 文 字 運 用 開 始, 而 不 是 僅 強 調 一 篇 文 章 的 完 成, 而 忽 略 文 字 25

34 的 應 用 ; 現 今 的 作 文 教 育 往 往 多 重 視 文 章 的 完 成, 而 忽 略 基 本 的 字 詞 訓 練, 教 師 為 符 合 學 校 要 求, 每 學 期 完 成 四 至 六 篇 寫 作 成 品, 強 調 篇 數 卻 忽 略 寫 作 的 基 本 功, 這 完 全 是 小 學 而 大 遺 夫 畫 者 謹 髮 而 易 貌, 射 者 儀 毫 而 失 牆, 銳 精 細 巧, 必 疏 體 統 故 宜 詘 寸 以 信 尺, 枉 尺 以 直 尋, 棄 篇 善 之 巧, 學 具 美 之 績, 此 命 篇 之 經 略 也 附 會 畫 工 之 人 寫 人 像, 但 僅 毛 髮 的 細 節, 而 輕 容 貌 之 大 體 ; 射 手 之 瞄 鵠 的, 只 重 毫 釐 的 微 準, 而 失 堵 牆 的 輪 廓, 為 文 謀 篇 有 類 於 此, 若 徒 聚 精 會 神 以 鑽 研 字 句 的 纖 巧, 必 然 也 會 忽 略 全 篇 文 章 的 體 統 范 文 瀾 注 曰 : 此 為 謀 篇 之 始, 宜 規 劃 大 體, 明 立 體 幹, 體 幹 既 立, 然 後 整 理 枝 派, 獻 替 可 否, 以 裁 厥 中 若 僅 知 銳 精 細 巧, 則 體 幹 必 有 倒 置 紛 亂 之 失 這 整 理 體 幹 的 功 夫, 近 年 來 的 研 究 如 概 念 構 圖 之 作 文 教 學 法 先 整 理 出 文 章 命 題 的 主 要 概 念, 而 後 推 衍 出 次 要 概 念, 有 主 要 概 念 及 次 要 概 念 之 後, 再 教 導 學 生 寫 出 文 章 26

35 ( 二 ) 意 主 辭 副, 先 後 有 定 情 理 設 位, 文 采 行 乎 其 中, 剛 柔 以 立 本, 變 通 以 趨 時, 立 本 有 體, 意 或 偏 長 ; 趨 時 無 方, 辭 或 繁 雜 蹊 要 所 司, 職 在 鎔 裁, 隱 括 情 理, 矯 柔 文 采 也 規 範 本 體 謂 之 鎔, 剪 截 浮 辭 謂 之 裁 裁 則 蕪 穢 不 生, 鎔 則 綱 領 昭 暢, 譬 繩 墨 之 審 分, 斧 斤 之 斲 削 也 鎔 裁 又 曰 : 百 節 成 體, 共 資 榮 衛, 萬 趣 會 文, 不 離 辭 情 若 情 周 而 不 繁, 辭 運 而 不 濫, 非 夫 鎔 裁, 何 以 行 之 乎? 鎔, 可 以 矯 治 情 理 的 邪 枉, 裁 可 以 糾 正 文 采 的 歪 曲, 統 籌 兼 備, 也 就 是 文 章 的 內 容 與 形 式 文 鏡 秘 府 論 定 位 : 先 看 將 作 之 文, 體 有 大 小 ; 又 看 所 為 之 事, 理 或 多 少 體 大 而 理 多 者, 定 制 宜 宏 ; 體 小 而 理 少 者, 置 辭 必 局 須 以 此 義 用 意 準 之, 隨 所 作 文, 量 為 定 限 27

36 這 是 說, 情 理 有 多 有 少, 體 裁 有 大 有 小, 情 理 構 成 內 容, 內 容 豐 富 的 適 用 巨 大 的 篇 幅, 內 容 簡 約 的 要 用 短 小 的 篇 幅 黃 侃 札 記 對 鎔 裁 作 了 補 充 : 意 之 患 二 : 曰 雜, 曰 竭 竭 者, 不 能 自 宣 ; 雜 者, 無 復 統 序 辭 之 患 二 : 曰 枯, 曰 繁 枯 者, 不 能 求 達 ; 繁 者, 徒 逐 浮 蕪 枯 竭 之 弊, 宜 救 之 以 博 覽, 繁 雜 之 弊, 宜 納 之 以 鎔 裁 當 時 齊 梁 文 風, 內 容 空 洞, 文 辭 浮 蕪, 札 記 正 指 出 了 這 一 缺 點, 劉 勰 從 內 容 決 定 形 式 出 發, 強 調 立 意 先 於 修 辭, 意 授 於 思, 言 授 於 意 神 思 即 言 由 思 想 而 產 生 文 意, 由 文 意 而 產 生 言 辭 意 得 則 舒 懷 以 命 筆 養 氣 此 言 文 意 有 得, 然 後 振 筆 舖 辭 設 模 以 位 理, 擬 地 以 置 心, 心 定 而 後 結 音, 理 正 而 後 摛 藻 情 采 理 正, 意 得 也 ; 摛 藻, 鋪 陳 修 辭 夫 才 量 學 文, 宜 正 體 制 必 以 情 志 為 神 明, 事 義 為 骨 髓, 辭 采 為 肌 膚, 宮 商 為 聲 氣, 然 後 品 藻 玄 黃, 摛 振 金 玉, 獻 可 替 否, 以 裁 厥 中, 斯 綴 思 之 恆 數 也 附 會 所 謂 情 志 事 義 都 是 文 章 立 意 的 範 疇, 而 辭 采 宮 商, 為 修 辭 的 對 象, 宜 先 宜 後, 都 是 屬 筆 為 文 的 正 常 程 序 28

37 為 文 謀 篇, 立 意 是 下 筆 為 文 的 第 一 步, 劉 熙 載 藝 概 14 : 古 人 意 在 筆 先, 故 得 舉 止 閒 暇 ; 後 人 意 在 筆 後, 故 至 手 忙 腳 亂 杜 牧 之 答 莊 允 書 : 凡 為 文, 以 意 為 主, 以 氣 為 輔, 以 辭 采 章 句 為 之 兵 衛 未 有 主 強 盛 而 輔 不 飄 逸 者, 兵 衛 不 華 赫 而 莊 嚴 者 洪 邁 容 齋 隨 筆 載 蘇 軾 之 言 曰 : 儋 州 雖 數 百 家 之 聚, 而 州 人 所 需, 取 之 市 而 足, 然 不 可 徒 得 也 必 有 一 物 以 攝 之, 然 後 為 己 用, 所 謂 一 物 者 錢 是 也 作 文 亦 然, 天 下 之 事, 散 在 經 子 史 中, 不 可 徒 使, 必 得 一 物 以 攝 之, 然 後 為 己 用, 所 謂 一 物 者 意 也 不 得 錢 不 可 以 取 物, 不 得 意 不 可 以 用 事, 此 作 文 之 要 也 以 上 所 論, 都 是 說 明 為 文 謀 篇, 應 當 先 立 意, 而 後 修 辭 是 以 草 創 鴻 筆, 14 王 氣 中 (1993) 劉 熙 載 與 藝 概 台 北 : 萬 卷 樓 頁 20 29

38 先 標 三 準 然 後 疏 華 布 實, 獻 替 節 文 鎔 裁 若 一 味 強 調 修 辭, 其 創 作 易 至 雜 亂 無 章, 而 終 將 失 敗 ( 三 ) 附 辭 會 義, 務 總 綱 領 謀 篇 立 意, 須 能 嚴 守 中 心 的 主 題 主 題 訂 定 之 後, 文 章 推 展 萬 變, 不 離 其 宗 凡 大 體 文 章, 類 多 枝 派, 整 派 者 依 源, 理 枝 者 循 幹 是 以 附 辭 會 義, 務 總 綱 領, 驅 萬 塗 於 同 歸, 貞 百 慮 於 一 致 使 眾 理 雖 繁, 而 無 倒 置 之 乖, 群 言 雖 多, 而 無 棼 絲 之 亂 扶 陽 而 出 條, 順 陰 而 藏 跡, 首 尾 周 密, 表 裡 一 體, 此 附 會 之 術 也 又 曰 : 夫 能 懸 識 腠 理, 然 後 節 文 自 會, 如 膠 之 粘 木, 白 之 合 黃 矣 是 以 駟 牡 異 力, 而 六 轡 如 琴, 並 駕 齊 驅, 而 一 轂 統 輻 馭 文 之 法, 有 似 於 此, 去 留 隨 心, 修 短 在 手, 齊 其 步 驟, 總 轡 而 已 故 善 附 者 異 旨 如 肝 膽, 拙 會 者 同 音 如 胡 越 附 會 30

39 曾 國 藩 復 陳 又 銘 書 : 一 篇 之 內, 端 緒 不 宜 繁 多, 譬 之 萬 山 磅 礡, 必 有 主 峰, 龍 滾 九 章, 但 挈 一 嶺 否 則 首 尾 衝 決, 陳 意 蕪 雜, 茲 足 戒 也 主 題 確 定, 則 前 後 文 意 能 貫 串 如 珠, 而 不 致 辭 繁 失 統 劉 永 濟 文 心 雕 龍 校 釋 : 為 文 之 道, 百 義 而 一 意, 全 篇 而 眾 辭, 辭 散 而 不 相 符, 則 章 節 顛 倒, 而 文 失 其 序 義 紛 而 不 相 會, 則 旨 趣 黯 澹, 而 言 乖 其 則 概 百 義 所 以 申 一 意, 眾 辭 所 以 成 全 篇 也 由 此 可 知, 謀 篇 立 意 要 能 嚴 守 主 題 是 最 重 要 的 統 序 失 宗, 辭 味 必 亂 ; 意 脈 不 流, 則 偏 枯 文 體 附 會 ( 四 ) 草 創 鴻 筆, 先 標 三 準 附 會 嘗 言 才 量 學 文, 宜 正 體 製, 初 學 者 為 學 必 須 有 法, 劉 勰 提 出 三 準 法, 作 為 寫 作 者 發 展 主 題 的 軌 範 31

40 是 以 草 創 鴻 筆, 先 標 三 準 : 履 端 於 始, 則 設 情 以 位 體 ; 舉 正 於 中, 則 酌 事 以 取 類 ; 歸 餘 於 終, 則 撮 辭 以 舉 要 鎔 裁 此 言 作 家 經 營 草 稿 之 始, 先 要 標 立 三 層 程 序 他 借 用 左 傳 文 公 元 年 步 曆 之 數, 說 明 鎔 意 的 三 個 層 次 說 明 作 者 為 文, 首 先 應 安 排 適 當 的 情 理, 以 確 立 主 旨 需 要 的 體 裁 其 次 應 斟 酌 主 旨 的 要 求, 選 取 同 類 的 材 料 ; 最 後 應 用 扼 要 的 詞 藻, 來 體 現 本 文 的 主 旨 三 者 都 是 以 主 旨 為 軸 心, 圍 繞 著 主 旨 來 確 立 體 裁, 15 選 取 材 料, 運 用 辭 采 周 振 甫 的 解 釋 為 : 練 意 練 辭 相 結 合, 這 就 接 觸 到 三 準 : 1 設 情 以 位 體, 根 據 情 理 來 確 定 體 裁 風 格, 就 是 因 情 位 體 情 理 設 位 ;2 酌 事 以 取 類, 從 事 類 來 看, 引 事 引 言 來 作 證, 從 而 豐 富 文 章 的 內 容 ;3 措 辭 以 舉 要, 總 括 文 辭 來 舉 出 要 點, 劉 勰 對 文 辭 看 得 很 重 要, 反 對 浮 詭 訛 濫 寫 作, 要 根 據 情 理 的 內 容, 來 考 慮 體 裁 風 格 和 運 用 文 辭, 至 於 要 不 要 引 事 引 言, 15 周 振 甫 (1994) 文 心 雕 龍 注 釋 台 北 : 里 仁 頁

41 要 根 據 練 意 練 辭 來 考 慮, 能 作 到 情 周 而 不 繁, 辭 運 而 不 濫, 達 到 鎔 裁 的 目 的 二 裁 章 ( 一 ) 篇 之 彪 炳, 章 無 疵 也 謀 篇 與 裁 章 有 連 屬 的 關 係, 但 無 相 同 的 意 義 謀 篇 有 始 中 終 的 三 準 法, 而 裁 章 則 分 論 三 準 的 結 構 范 文 瀾 文 心 雕 龍 注 曰 : 篇, 謂 從 始 至 末 使 有 文 意 可 得 連 接 而 成 也 章 者 若 文 章 皆 有 科 別, 敘 義 可 得 連 接 而 成 事 者 以 為 一 章, 使 有 事 理, 可 結 成 義 也 就 是 說 謀 篇 與 裁 章, 一 整 一 散, 大 小 是 有 別 的 所 謂 的 章 ( 裁 章 ) 句 ( 綴 句 ), 仍 是 說 明 作 文 結 構 之 事, 也 就 是 文 意 的 結 構, 結 字 而 成 句 以 成 章, 章 句 之 體, 本 所 以 為 篇 也 ( 二 ) 章 總 一 義, 配 合 篇 旨 夫 設 情 有 宅, 置 言 有 位 ; 宅 情 曰 章, 位 言 曰 句 故 章 者, 明 也 ; 句 者, 局 也 局 言 者 聯 字 以 分 疆, 明 情 者 總 義 以 包 體, 區 畛 相 異, 而 衢 路 交 通 矣 夫 人 之 立 言, 因 字 而 生 句, 積 句 而 為 章, 積 章 而 成 篇 篇 之 彪 炳, 章 無 疵 33

42 也 ;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 句 之 清 英, 字 不 妄 也 振 本 而 末 從, 知 一 而 萬 畢 矣 章 句 以 上 就 創 作 立 場 以 言 遣 詞 造 句 裁 章 之 術, 陳 拱 認 為 本 篇 自 作 文 而 言 章 16 句, 於 古 似 未 有 見, 概 為 彥 和 所 新 創 也 創 作 文 章 皆 因 依 字 而 生 句, 累 積 句 而 為 章, 累 積 章 而 成 篇, 字 句 章 篇 之 關 係, 就 好 像 點 線 面 體 之 構 成 幾 何 圖 形, 四 者 密 切 配 合, 今 人 陳 滿 銘 仇 小 屏 所 力 倡 之 章 法 論 有 類 於 此, 章 總 一 義, 須 意 窮 而 成 體, 每 章 總 束 一 義, 須 意 趣 完 具, 乃 能 成 其 體 段 謀 篇 必 有 中 心 主 旨, 而 各 章 是 由 諸 端 闡 明 文 章 的 中 心 題 旨, 所 以 每 章 之 中, 雖 各 有 重 心, 但 仍 不 離 篇 旨 日 僧 遍 照 金 剛 文 鏡 秘 府 論 : 故 將 發 思 之 時, 先 須 推 諸 事 物 合 於 此 者, 然 後 定 其 體 分, 必 使 一 篇 之 內, 文 義 得 成 ; 一 章 之 內, 事 理 可 結, 通 人 用 思, 方 得 為 之 這 裡 所 說 的 一 章 之 內, 事 理 可 結 與 彥 和 所 說 的 章 總 一 義, 須 意 窮 而 成 體 是 相 通 的 16 陳 拱 (1999) 文 心 雕 龍 本 義 台 北 : 商 務 頁

43 ( 三 ) 前 後 貫 串, 一 氣 呵 成 章 旨 大 綱 既 明, 則 章 節 的 安 排, 應 隨 情 理 的 發 展, 循 序 漸 進, 原 始 要 終, 首 尾 一 貫 章 句 : 夫 裁 文 匠 筆, 篇 有 大 小, 離 章 合 句, 調 有 緩 急, 隨 變 適 會, 莫 見 定 準 此 言 章 句 的 安 排, 要 隨 從 事 物 的 變 遷, 適 應 情 理 的 際 會, 因 時 制 宜, 並 沒 有 一 定 的 準 式 劉 永 濟 文 心 雕 龍 校 釋 17 : 此 篇 於 分 章 造 句 之 法, 但 挈 其 大 綱, 所 謂 言 之 有 序 也 大 而 一 篇 之 中, 各 章 之 後 先, 小 而 一 句 之 中, 各 字 之 次 第, 皆 有 天 然 之 秩 序 賦 情 則 情 之 曲 折, 記 事 則 事 之 本 末, 論 理 則 理 之 層 次, 皆 天 然 之 秩 序 也 作 者 茍 當 情 懷 澄 澈, 事 理 通 明 之 會, 則 安 章 宅 句, 自 成 條 理 至 於 期 間 變 化 波 瀾 之 妙, 正 側 穿 插 之 奇, 短 長 高 下 之 度, 輕 重 隱 顯 之 限, 回 互 激 射 之 勢, 則 非 法 所 能 拘, 亦 非 言 所 能 盡 大 抵 天 才 開 朗 者, 杼 軸 之 心, 自 然 靈 妙 故 知 裁 章 之 妙, 貴 在 變 化 曲 折, 波 瀾 起 伏 但 一 篇 中 之 各 章, 一 章 中 之 各 句, 17 劉 永 濟 (1954) 文 心 雕 龍 校 釋 台 北 : 正 中 頁

44 其 先 後 次 第, 皆 應 有 天 然 之 秩 序, 是 以 章 節 的 安 排, 自 有 條 理 步 驟 可 循 其 控 引 情 理, 送 迎 際 會, 譬 舞 容 迴 環, 而 有 綴 兆 之 位 ; 歌 聲 靡 曼, 而 有 抗 墜 之 節 也 尋 詩 人 擬 喻, 雖 斷 章 取 義, 然 章 句 在 篇, 如 繭 之 抽 緒, 原 始 要 終, 體 必 鱗 次 啟 行 之 辭, 逆 萌 中 篇 之 意 ; 絕 筆 之 言, 追 媵 前 句 之 旨 ; 故 能 外 文 綺 交, 內 義 脈 注, 跗 萼 相 銜, 首 尾 一 體 若 辭 失 其 朋, 則 羈 旅 而 無 友, 事 乖 其 次, 則 飄 寓 而 不 安 是 以 搜 句 忌 於 顛 倒, 裁 章 貴 於 順 序, 斯 固 情 趣 之 指 歸, 文 筆 之 同 致 也 說 明 章 句 的 安 排 必 須 照 顧 全 局, 須 使 上 下 有 所 呼 應, 首 尾 得 以 圓 合, 作 者 對 於 控 制 或 是 引 申 感 情 的 發 展 時, 對 上 文 的 承 接 下 句 的 繼 往, 之 間 要 交 通 融 會, 密 切 配 合, 其 情 形 如 同 舞 蹈 隊 形 的 迴 環 旋 轉, 進 退 行 止 都 有 固 定 的 位 置 ; 又 像 唱 歌 時 聲 調 的 細 微 柔 和 高 亢 低 沉, 都 合 乎 自 然 的 音 節 章 句 在 整 個 詩 篇 的 作 用, 如 同 抽 絲 剝 繭, 既 需 推 究 文 章 的 開 端, 又 要 總 括 全 篇 的 結 束 從 頭 到 尾 就 像 魚 身 上 的 鱗 片 一 般, 結 構 是 緊 密 的 開 頭 的 話, 要 預 先 埋 伏 線 索, 暗 示 篇 中 的 內 容, 收 尾 的 文 字, 要 檢 討 過 脈, 回 應 發 文 的 要 旨 這 樣 一 來, 從 形 式 上 看, 則 辭 采 綺 麗 交 錯 ; 從 內 容 上 看, 則 文 義 脈 絡 貫 注 一 篇 傑 出 的 作 品, 好 比 美 麗 的 花 朵, 花 瓣 成 於 花 萼, 花 萼 承 於 花 跗, 彼 此 密 切 相 接, 首 尾 連 貫, 結 合 而 成 一 整 體 36

45 ( 四 ) 內 義 脈 注, 體 比 鱗 次 所 謂 內 義 脈 注, 即 各 章 之 間, 內 在 義 理, 彼 此 貫 注 劉 勰 所 謂 啟 行 之 辭, 逆 萌 中 篇 之 意 ; 絕 筆 之 言, 追 媵 前 句 之 旨 此 論 實 有 所 承, 陸 機 文 賦 或 仰 逼 於 先 條, 或 俯 侵 於 後 章, 或 辭 害 而 理 比, 或 言 順 而 義 妨 即 說 明 前 段 文 辭 與 後 段 文 辭 常 相 矛 盾, 辭 意 不 能 相 稱 若 各 章 獨 立, 不 相 綴 屬, 不 能 脈 絡 相 通, 徒 使 文 章 支 離 破 碎 沈 謙 認 為 劉 勰 於 此 章 節 的 安 排, 是 就 整 體 而 論, 重 點 在 照 顧 全 局 其 要 領 概 有 二 端 : 就 情 理 之 前 後 貫 串 而 論, 則 曰 內 義 脈 注 ; 就 章 節 之 先 後 安 排 而 論, 則 曰 體 必 鱗 次 19 也 就 是 說 內 義 脈 注, 是 各 章 之 間 密 切 配 合, 首 尾 呼 應, 脈 絡 相 通 ; 體 比 鱗 次, 是 指 章 節 的 安 排 需 妥 善 佈 置, 如 魚 鱗 之 相 依 次 唐 彪 讀 書 作 文 譜 : 文 章 不 貫 串 之 弊 有 二 : 如 一 篇 中 有 數 句 先 後 倒 置, 或 數 句 辭 意 少 礙, 理 則 不 貫 矣 ; 承 接 處 字 句 或 虛 實 失 宜, 或 反 正 不 合, 氣 則 不 貫 矣 二 者 之 弊, 19 沈 謙 (1981) 文 心 雕 龍 之 文 學 理 論 與 批 評 台 北 : 華 正 頁

46 雖 名 文 亦 多 有 之 所 以 說 彥 和 所 謂 搜 句 忌 於 顛 倒, 裁 章 貴 於 順 序, 就 是 這 個 道 理 三 鍛 句 ( 一 )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引 而 申 之, 則 兩 句 敷 為 一 章 ; 約 以 貫 之, 則 一 章 刪 成 兩 句 鎔 裁 句 可 延 伸 為 章, 章 可 刪 成 句, 可 知 裁 章 與 造 句 關 係 的 密 切, 不 可 須 臾 離 也 劉 勰 章 句 專 論 裁 章 與 造 句 的 方 法, 並 述 及 兩 者 的 關 係, 其 言 曰 : 積 句 而 成 章,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黃 侃 文 心 雕 龍 札 記 曰 : 凡 為 文 辭, 未 有 不 辨 章 句 而 能 工 者 凡 覽 篇 籍, 未 有 不 通 章 句 而 能 識 其 義 者 故 一 切 文 辭 學 術, 皆 以 章 句 為 始 基 所 惡 乎 章 句 之 學 者, 為 其 煩 言 碎 辭, 無 當 於 大 體 也 若 夫 文 章 之 事, 固 非 一 瞭 章 句 而 即 能 工 巧, 然 而 捨 棄 章 句, 亦 更 無 趨 於 工 巧 之 途 規 矩 以 馭 方 圓, 雖 雕 刻 眾 形, 未 有 遯 於 規 矩 38

47 之 外 者 章 句 以 馭 事 義, 雖 牢 籠 萬 態, 未 有 出 於 章 句 之 外 者 漢 師 之 於 經 傳, 有 今 文 與 古 文 異 讀 者 焉, 有 後 師 與 前 師 異 讀 者 焉 凡 為 此 者, 無 非 疑 21 其 義 訓 之 未 安, 而 求 其 句 讀 之 合 術 而 已 故 知 創 作 為 文, 詞 句 的 鑄 造, 首 應 講 求 句 子 的 鍛 鍊, 此 裁 章 之 所 以 有 待 於 造 句 也 所 以 童 稚 為 文, 應 當 先 練 習 造 句, 一 切 文 辭 學 術, 都 是 以 章 句 為 基 礎 ( 二 ) 置 言 有 位, 忌 於 顛 倒 置 言 有 位 位 言 曰 句 章 句 位, 指 的 是 位 置 劉 勰 論 鍛 句 的 方 法, 貴 在 順 正 其 位, 句 者, 局 也 局 者 言 聯 字 以 分 疆 造 句 之 時, 句 中 各 字 的 安 排, 必 有 其 適 當 的 位 置, 必 使 各 稱 其 位, 以 各 正 其 所 劉 勰 認 為 搜 句 顛 倒 者, 是 逐 奇 失 正 的 現 象 故 文 反 正 為 乏, 辭 反 正 為 奇 效 奇 之 法, 必 顛 倒 文 句, 上 字 而 抑 下, 中 辭 而 出 外, 回 互 不 常, 則 新 色 耳 夫 通 衢 夷 坦, 而 多 行 捷 徑 者, 趨 近 故 也 ; 正 文 明 白, 而 常 務 反 言 者, 適 俗 故 也 然 密 會 者 以 意 新 得 巧, 苟 異 者 以 失 體 成 怪 舊 練 之 才, 則 執 正 以 馭 奇 ; 新 學 之 銳, 則 逐 奇 而 失 正 ; 勢 流 不 反, 則 文 體 遂 弊 秉 茲 情 術, 可 無 思 耶? 定 勢 21 黃 侃 (2002) 文 心 雕 龍 札 記 新 竹 : 理 藝 頁

48 這 是 說 明 喜 好 詭 巧 之 作 者, 往 往 違 反 文 辭 的 常 態, 煞 費 苦 心 以 追 求 新 奇 以 為 辭 句 反 常 態 即 為 新 奇, 故 意 顛 倒 句 法, 將 應 置 於 句 首 的 文 字 按 抑 於 句 尾, 以 求 變 異 大 道 平 坦, 可 是 多 走 小 路 的, 是 為 了 抄 近 路 ; 照 正 常 講 話, 意 思 明 白, 卻 要 常 常 說 反 常 的 話, 是 為 了 迎 合 世 俗 的 緣 故 深 通 寫 作 的, 因 為 用 意 新 穎 而 寫 得 巧 妙 ; 只 求 標 新 立 異, 因 為 體 裁 不 合, 而 變 的 怪 異 熟 悉 舊 體 裁 的 能 夠 依 照 正 常 的 方 法 來 駕 馭 新 奇, 迎 合 新 風 氣 的 只 是 追 求 新 奇 而 違 反 正 常 趨 勢 的 發 展 是 不 再 回 頭 的, 文 章 的 體 裁 便 會 敗 壞, 要 掌 握 寫 作 中 的 這 種 情 況 和 方 法, 可 真 要 深 思 求 新 求 變 的 意 涵 了 ( 三 ) 句 無 定 方, 長 短 適 會 中 國 字 是 屬 於 單 音 系 統, 一 字 一 音 節, 也 因 此 字 數 的 多 寡, 會 影 響 造 句 的 緩 急 弛 促 四 字 密 而 不 促, 六 字 格 而 非 緩 或 變 之 以 三 五, 蓋 應 機 之 權 節 也, 至 於 詩 頌 大 體, 以 四 言 為 正, 唯 祈 父 肇 禋, 以 二 言 為 句 尋 二 言 肇 於 黃 世, 竹 彈 之 謠 是 也, 三 言 興 於 虞 時, 元 首 之 詩 是 也 ; 四 言 廣 於 夏 年, 洛 汭 之 歌 是 也 ; 五 言 見 於 周 代, 行 露 之 章 是 也 40

49 六 言 七 言, 雜 出 詩 騷, 而 兩 體 之 篇, 成 於 兩 漢, 情 數 運 周, 隨 時 代 用 矣 章 句 造 句 的 用 字, 或 長 或 短, 並 沒 有 定 數, 主 要 能 取 其 適 合 的 聲 氣 而 已 劉 勰 的 主 張, 認 為 四 字 六 字 句 還 是 較 能 符 合 聲 氣 的 四 字 密 而 不 促, 六 字 格 而 非 緩 後 來 的 駢 文 發 展 為 四 六 文, 證 實 了 他 的 這 種 看 法 但 是 他 也 認 為 情 數 運 周, 隨 時 代 用, 當 今 的 白 話 文 學 也 因 為 情 理 的 趨 向 複 雜, 所 以 字 句 由 短 變 長 字 數 的 繁 簡, 無 關 乎 句 子 的 好 壞, 重 點 是 辭 達 而 已 也 因 此 鎔 裁 篇 曰 : 句 有 可 削, 足 見 其 疏 ; 字 不 得 減, 乃 知 其 密 精 論 要 語, 極 略 之 體 ; 游 新 竄 句, 極 繁 之 體 謂 略 與 繁, 隨 性 所 好 又 提 到 : 思 贍 者 善 敷, 才 覈 者 善 刪 善 刪 者 字 去 而 意 留, 善 敷 者 辭 殊 而 意 顯 字 刪 而 意 闕, 則 短 乏 而 非 覈 辭 敷 而 言 重, 則 蕪 穢 而 非 瞻 三 個 準 則 確 定 了, 其 次 就 要 斟 酌 字 句 文 思 豐 富 的 善 於 擴 充, 才 思 簡 練 的 善 41

50 於 簡 化 善 於 簡 化 的 減 少 了 文 字 沒 有 減 少 文 意, 善 於 擴 充 的 增 加 了 文 辭, 使 文 意 更 明 顯 要 是 簡 化 了 而 意 思 殘 缺 不 全, 那 是 短 缺 而 不 是 覈 要 ; 要 是 擴 充 了 而 語 言 重 複, 那 是 蕪 雜 而 不 是 豐 富 所 以 鎔 裁 不 僅 講 文 章 的 練 辭, 練 意 也 考 慮 到 了 四 用 字 ( 一 ) 斟 酌 損 益, 虛 心 修 改 夫 文 象 列 而 結 繩 移, 鳥 跡 明 而 書 契 作, 斯 乃 言 語 之 體 貌, 而 文 章 之 宅 宇 也 練 字 從 文 字 的 發 明, 論 中 國 文 字 的 發 展 情 形, 由 此 可 知 文 字 對 於 文 學 的 重 要 練 字 由 創 作 立 場 論 練 擇 文 字, 從 鳥 跡 代 繩 說 明 中 國 文 字 的 獨 特 性 : 不 止 於 具 聲, 更 足 以 使 其 具 形 而 為 體 貌 之 體 劉 勰 認 為 文 字 乃 文 章 之 宅 宇, 文 章 是 語 言 最 精 者 也, 精 語 必 得 精 字 以 代 之, 所 以 為 文 用 字, 必 須 正 確 精 練 通 俗 夫 人 之 立 言, 因 字 而 生 句, 積 句 而 成 章, 積 章 而 成 篇 篇 之 彪 炳, 章 無 疵 也 ;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 句 之 清 英, 字 不 妄 也 振 本 而 末 從, 知 一 而 萬 畢 矣 42

51 由 字 之 不 妄, 而 言 句 之 無 玷 ; 由 句 之 清 英, 言 章 之 明 靡 ; 由 章 之 無 疵, 論 篇 之 彪 炳 ; 其 中 肯 扼 要, 具 體 說 明 字 為 文 章 之 宅 宇, 更 切 於 事 實, 更 見 作 文 練 字 之 必 須 用 字 的 妥 善, 是 一 篇 文 章 的 基 礎, 振 本 而 末 從 即 是 也 劉 永 濟 文 心 雕 龍 校 釋 : 文 家 之 有 文 字, 如 梓 匠 之 有 利 器, 器 不 厭 其 多, 惟 求 其 精, 所 以 便 於 製 作 也 古 人 謂 為 文 首 在 識 字, 概 文 字 以 代 言 語, 有 是 語 必 有 是 字 ; 而 文 章 者, 言 語 之 最 精 也, 精 者 必 得 美 字 以 達 之 說 明 為 文 用 字, 欲 求 得 心 應 手, 識 字 是 首 要 的 功 夫 ( 二 ) 貫 練 雅 潔, 依 義 棄 奇 為 文 用 字, 務 求 不 妄, 若 多 識 奇 僻 之 字, 反 而 為 文 所 累 劉 勰 認 為 : 自 晉 來 用 字, 率 從 簡 易, 時 並 習 易, 人 誰 取 難? 今 一 字 詭 異, 則 群 句 震 驚, 三 人 弗 識, 則 將 成 字 妖 矣 練 字 屬 筆 為 文, 重 點 要 能 通 情 達 理, 若 是 三 人 弗 識, 文 章 就 沒 有 辭 達 之 義, 43

52 就 沒 能 達 到 表 達 的 目 的 ( 三 ) 省 權 聯 邊, 參 伍 單 複 屬 筆 為 文, 除 了 識 字 重 要, 在 用 字 上 仍 有 所 避 忌 是 以 綴 字 屬 篇,, 必 須 練 擇 : 一 避 詭 異, 二 省 聯 邊, 三 權 重 出, 四 調 單 複 練 字 這 樣 的 主 張, 可 以 說 是 中 國 文 學 特 有 的 論 點, 因 為 中 國 文 字 是 象 形 文 字, 與 西 方 的 表 音 文 字 不 同, 表 音 文 字 就 不 會 有 避 詭 異 省 聯 邊 權 重 出 調 單 複 的 主 張 聯 邊 者, 半 字 同 文 者 也 狀 貌 山 川, 古 今 咸 用, 施 於 常 文, 則 齟 齬 為 瑕 如 不 獲 免, 可 至 三 接, 三 接 之 外, 其 字 林 乎! 練 字 黃 叔 琳 注 曰 : 按 三 接 者, 如 張 景 陽 雜 詩 洪 潦 浩 方 割, 沈 休 文 和 謝 宣 城 詩 別 羽 汎 清 源 之 類 三 接 之 外, 則 曹 子 建 雜 詩 綺 縞 何 繽 紛, 陸 士 衡 日 出 44

53 東 南 隅 行 鷸 珮 結 瑶 璠, 五 字 而 聯 邊 有 四, 宜 有 字 林 之 譏 也 若 賦 則 更 有 十 接 二 十 接 不 止 者 矣 重 出 者, 同 字 相 犯 者 也 詩 騷 適 會, 而 近 世 忌 同, 若 兩 字 俱 要, 則 寧 在 相 犯 故 善 為 文 者, 富 於 萬 篇, 貧 於 一 字, 一 字 非 少, 相 避 為 難 也 練 字 同 辭 重 句, 文 之 肬 贅 也 鎔 裁 說 明 文 章 用 字 本 已 無 多, 重 出 則 更 見 其 少, 為 文 用 字, 貴 在 精 簡, 重 出 容 易 流 於 疊 床 架 屋, 單 薄 寡 味 單 複 者, 字 形 肥 瘠 者 也 瘠 字 累 句, 則 纖 疏 而 行 劣, 肥 字 積 文, 則 黯 而 篇 闇 善 酌 字 者, 參 伍 單 複, 磊 落 如 珠 矣 練 字 字 形 之 肥 瘠, 猶 如 人 體 的 胖 瘦, 由 瘠 字 累 句, 則 纖 細 空 疏, 由 肥 字 積 文, 則 陰 暗 沉 重, 過 猶 不 及 貳 論 文 章 之 修 辭 修 辭 學 是 探 究 文 辭 之 美 的 一 門 學 問 沈 謙 認 為 中 國 語 文 特 具 聲 色 之 美 意 象 之 美 情 韻 之 美 無 論 古 典 的 比 興 夸 飾 隱 秀, 乃 至 現 代 的 譬 喻 象 徵 夸 飾 45

54 曲 折 微 辭 吞 吐 含 蓄, 乃 至 於 映 襯 示 現 層 遞 頂 真 各 種 修 辭 方 法, 琳 琅 滿 目, 美 不 勝 收 22 文 心 雕 龍 是 中 國 最 重 要 的 文 論 巨 著, 其 有 關 修 辭 理 論 與 方 法, 不 僅 是 創 作 論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且 承 先 啟 後, 影 響 深 遠 : 凡 精 慮 造 文, 各 競 新 麗, 多 欲 練 辭, 莫 肯 研 術 落 落 之 玉, 或 亂 乎 石 ; 碌 碌 之 石, 時 似 乎 玉 精 者 要 約, 匱 者 亦 鮮 ; 博 者 該 贍, 蕪 者 亦 繁 ; 辯 者 昭 皙, 淺 者 亦 露 ; 奧 者 複 隱, 詭 者 亦 典 或 義 華 而 聲 悴, 或 理 拙 而 文 澤 知 夫 調 鐘 未 易, 張 琴 實 難 伶 人 告 和, 不 必 盡 窕 槬 桍 之 中 ; 動 用 揮 扇, 何 必 窮 初 終 之 韻 ; 魏 文 比 篇 章 於 音 樂, 蓋 有 徵 矣 夫 不 截 盤 根, 無 以 驗 利 器 ; 不 剖 文 奧, 無 以 辨 通 才 才 之 能 通, 必 資 曉 術, 自 非 圓 鑒 區 域, 大 判 條 例, 豈 能 控 引 情 源, 制 勝 文 苑 哉! 總 術 說 明 創 作 文 章 貴 能 掌 握 要 術, 必 須 鋻 識 文 章 的 各 種 體 製, 全 盤 了 解 文 章 的 作 法, 始 能 掌 握 情 理 源 泉, 而 得 心 應 手 總 術 可 以 說 是 創 作 論 的 序 言, 術 即 言 創 作 之 術 劉 勰 認 為 光 注 意 練 辭 而 不 注 重 創 作 方 法 是 不 對 的, 練 辭 只 在 字 句 上 22 沈 謙 (1992) 文 心 雕 龍 與 現 代 修 辭 學 台 北 : 文 史 哲 頁 1 46

55 用 功 夫, 可 以 將 字 句 修 飾 的 很 亮 麗, 但 是 卻 無 法 矇 騙 有 識 者 的 鑑 別 能 夠 對 文 章 的 寫 作 作 全 面 的 研 究, 掌 握 文 章 的 條 理, 在 寫 作 上 才 有 把 握 是 以 執 術 馭 篇,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 棄 術 任 心, 如 博 塞 之 邀 遇 故 博 塞 之 文, 借 巧 儻 來, 雖 前 驅 有 功, 而 後 援 難 繼, 少 既 無 以 相 接, 多 亦 不 知 所 刪, 乃 多 少 之 並 惑, 何 妍 蚩 之 能 制 乎! 若 夫 善 弈 之 文, 則 術 有 恒 數, 按 部 整 伍, 以 待 情 會, 因 時 順 機, 動 不 失 正 數 逢 其 極, 機 入 其 巧, 則 義 味 騰 躍 而 生, 辭 氣 叢 雜 而 至 視 之 則 錦 繪, 聽 之 則 絲 簧, 味 之 則 甘 腴, 佩 之 則 芬 芳, 斷 章 之 功, 於 斯 盛 矣 總 術 說 明 研 術 的 重 要 和 要 求, 不 研 究 寫 作 技 巧, 有 時 也 會 偶 然 寫 出 好 文 章, 好 比 賭 博 的 碰 運 氣, 但 是 能 夠 精 確 掌 握 寫 作 技 巧 的 人, 寫 出 的 文 章 水 準 是 較 平 穩 的, 而 不 會 有 時 好 時 壞 的 表 現 本 節 以 沈 謙 先 生 所 著 之 文 心 雕 龍 與 現 代 修 辭 學 為 本, 介 紹 文 心 雕 龍 中 的 四 種 修 辭 : 一 比 興 ; 二 夸 飾 ; 三 隱 秀 ; 四 事 類 一 比 興 比 興 的 用 途, 基 於 聯 想 功 能, 是 文 章 修 辭 的 重 要 法 門 沈 謙 認 為 比 興 之 修 辭 47

56 方 法 : 緣 於 聯 想, 奠 基 於 人 類 心 理 之 類 化 作 用, 以 舊 經 驗 引 發 新 經 驗, 以 易 知 說 明 難 知, 以 具 體 形 容 抽 象 因 物 興 感, 由 外 界 的 景 象 激 發 內 在 的 情 感 24 簡 言 之, 文 學 的 產 生, 出 於 自 然, 心 生 而 言 立, 言 立 而 文 明, 自 然 之 道 也 ( 原 道 ) 比 興, 基 於 人 類 的 心 理 類 化, 心 有 所 感, 而 屬 筆 為 文, 牟 世 金 認 為 : 客 觀 的 物, 主 觀 的 情, 和 抒 情 狀 物 的 辭, 是 文 學 創 作 的 三 個 基 本 要 素 26 寫 作 者 以 物 情 相 融 的 方 式 增 加 寫 作 的 情 感, 比 興 篇 曰 : 詩 人 比 興, 觸 物 圓 覽 物 雖 胡 越, 合 則 肝 膽, 擬 容 取 心, 斷 辭 必 感 攢 雜 詠 歌, 如 川 之 渙 這 裡 說 的 南 越 北 胡, 不 是 物 與 物 的 距 離, 而 是 指 所 寫 的 物 和 寫 作 者 用 以 體 物 寫 志 的 志, 也 就 是 物 與 情 的 距 離 要 將 具 體 的 物 與 抽 象 的 情 結 合 的 像 肝 膽 一 24 沈 謙 (1992) 文 心 雕 龍 與 現 代 修 辭 學 台 北 : 文 史 哲 頁 牟 世 金 (1995) 文 心 雕 龍 研 究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頁

57 樣 密 切, 就 必 須 觸 物 圓 覽, 透 過 全 面 的 接 觸 觀 察 研 究 所 寫 的 物 觸 物 圓 覽 擬 容 取 心, 劉 勰 提 出 這 兩 個 命 題, 前 者 說 明 比 興 的 產 生 源 自 於 作 家 對 客 觀 事 物 的 全 面 觀 察 與 研 究, 後 者 則 說 明 比 興 的 本 質, 乃 在 於 通 過 對 現 實 生 活 狀 況 的 描 寫, 以 寄 託 作 家 的 思 想 感 情, 將 文 學 創 作 過 程 中 的 形 象 思 維 特 徵 和 作 為 藝 術 表 現 手 法 的 比 興, 兩 者 的 緊 密 結 合 起 來 是 以 詩 人 感 物, 聯 類 不 窮 流 連 萬 象 之 際, 沉 吟 視 聽 之 區 ; 寫 氣 圖 貌, 既 隨 物 以 婉 轉 ; 屬 采 附 聲, 亦 與 心 而 徘 徊 物 色 一 方 面 有 來 自 外 物 的 刺 激, 一 方 面 有 出 自 作 者 內 心 的 思 想 情 感, 只 有 思 想 情 感 與 外 物 兩 相 交 融, 然 後 才 有 意 象 產 生, 創 作 構 思 才 得 以 進 行 氣 貌 指 物 的 神 氣 形 貌, 描 寫 景 物 要 寫 出 物 的 氣 貌, 所 以 要 隨 物 宛 轉 ; 采 聲 指 文 采 聲 律, 指 語 言, 用 語 言 來 寫 景 物, 要 寫 出 作 者 的 心 情, 所 以 與 心 徘 徊 這 兩 者 說 明 了 孕 育 文 情 的 時 候, 心 與 物 之 間, 是 一 種 互 相 呼 應 聯 想 力 的 重 要 表 現 童 慶 炳 在 中 國 古 代 心 理 詩 學 與 美 學 中 說 道 : 聯 想 是 人 的 一 種 心 理 機 制, 主 要 指 人 的 頭 腦 中 表 象 的 聯 繫, 即 其 中 一 個 或 49

58 27 一 些 表 象 一 旦 在 意 識 中 呈 現, 就 會 引 起 另 一 些 相 關 的 表 象 當 寫 作 者 在 構 思 文 章 的 組 成 時, 主 要 是 透 過 意 象 的 聯 想, 陳 滿 銘 對 意 象 的 解 釋 為 : 所 謂 的 意 象, 乃 是 合 意 與 象 而 成 廣 義 者 指 全 篇, 屬 於 整 體, 可 28 以 析 分 為 意 與 象 ; 狹 義 者 指 個 別, 屬 於 局 部, 往 往 合 意 與 象 為 一 來 稱 呼 主 旨 是 核 心 的 意, 而 風 格 是 以 主 旨 統 合 各 意 象 之 形 成, 關 係 如 下 圖 : 風 格 主 旨 意 象 之 統 合 ( 綜 合 思 維 ) 意 象 之 組 合 排 列 ( 邏 輯 思 維 ) 意 象 之 形 成 表 現 ( 形 象 思 維 ) 章 法 文 法 修 辭 詞 彙 意 象 ( 篇 章 ) ( 語 句 ) ( 表 現 二 ) ( 表 現 一 ) ( 形 成 ) 29 圖 意 象 與 風 格 主 旨 之 關 係 童 慶 炳 (1994) 中 國 古 代 心 理 詩 學 與 美 學 台 北 : 萬 卷 樓 頁 133 陳 滿 銘 (2004) 修 辭 論 叢 : 第 六 輯 台 北 : 洪 葉 文 化 頁

59 透 過 對 物 的 敘 寫, 要 能 使 人 有 所 感, 須 能 透 過 聯 想 的 作 用 文 辭 終 究 離 不 開 意 象 的, 如 果 沒 有 了 意 象, 那 麼 文 辭 也 就 沒 有 意 義 了 朱 光 潛 對 於 聯 想 提 出 以 下 的 解 釋 : 聯 想 是 一 種 最 普 遍 的 作 用, 通 常 分 為 兩 種 一 種 是 類 似 聯 想, 例 如 看 到 菊 花 想 起 向 日 葵, 因 為 它 們 都 是 花, 都 是 黃 色, 在 性 質 上 有 類 似 點 一 種 是 接 近 聯 想, 例 如 看 到 菊 花 想 起 中 山 公 園, 又 想 起 陶 淵 明 的 詩, 因 為 在 中 山 公 園 看 過 菊 花, 而 陶 淵 明 的 詩 中 也 常 提 起 菊 花 的 句 子, 兩 者 對 象 雖 然 不 同, 而 經 驗 卻 很 接 近 30 文 學 的 創 作, 透 過 聯 想, 能 豐 富 文 章 的 內 涵 與 張 力 透 過 聯 想 的 功 夫, 作 者 將 自 己 最 切 身 的 情 感 描 寫 出 來, 他 的 作 品 就 不 至 於 空 疏 而 不 近 情 理 二 夸 飾 ( 一 ) 天 地 以 降, 夸 飾 恆 存 夸 飾 作 為 一 種 修 辭 方 法, 最 早 見 於 文 心 雕 龍 夸 飾, 劉 勰 肯 定 誇 張 的 必 要, 由 於 有 些 感 情 不 容 易 敘 寫, 有 些 事 物 不 容 易 描 摹, 作 者 要 達 難 顯 之 情, 寫 難 29 陳 滿 銘 (2004) 修 辭 論 叢 : 第 六 輯 台 北 : 洪 葉 文 化 頁 37o 30 朱 光 潛 (1996) 文 藝 心 理 學 台 北 : 開 明 頁 84 51

60 狀 之 物, 這 時 候 就 要 運 用 誇 張 沈 謙 對 夸 飾 的 定 義 如 下 : 語 文 中 夸 張 鋪 飾, 遠 超 過 客 觀 事 實, 使 其 所 表 達 之 形 象 情 意 鮮 明 突 出, 藉 31 以 加 強 讀 者 或 聽 眾 的 印 象, 這 種 方 法 就 是 夸 飾 劉 勰 認 為 夸 飾 是 與 天 地 俱 生 : 夫 形 而 上 者 謂 之 道, 形 而 下 者 謂 之 器 神 道 難 摹, 精 言 不 能 追 其 極 ; 形 器 易 寫, 壯 辭 可 得 喻 其 真 ; 才 非 短 長, 理 自 難 易 耳 故 自 天 地 以 降, 豫 入 聲 貌, 文 辭 所 被, 夸 飾 恆 存 夸 飾 自 言 有 天 地 以 來, 萬 事 萬 物, 原 本 具 備 聲 音 形 貌, 創 作 文 辭 誇 張 舖 飾 經 常 使 用, 不 可 或 缺 此 謂 自 天 地 以 降, 夸 飾 恆 存, 說 明 夸 飾 出 乎 自 然, 本 乎 天 性 ( 二 ) 夸 而 有 節, 飾 而 不 誣 基 本 立 場 上, 劉 勰 對 於 夸 飾 雖 然 持 積 極 性 的 肯 定 態 度, 但 卻 是 有 所 保 留 的 在 論 夸 飾 的 缺 失 時, 他 極 力 駁 斥 夸 飾 的 浮 濫, 夸 飾 篇 末 尾, 揭 示 夸 飾 的 原 則 : 31 沈 謙 (1990) 修 辭 學 台 北 : 空 中 大 學 頁

61 然 飾 窮 其 要, 則 心 聲 鋒 起 ; 夸 過 其 理, 則 名 實 兩 乖 若 能 酌 詩 書 之 曠 旨, 翦 揚 馬 之 甚 泰, 使 夸 而 有 節, 飾 而 不 誣, 亦 可 謂 之 懿 也 說 明 夸 飾 之 要, 美 文 固 然 需 要 誇 張 聲 貌, 增 飾 丹 采 以 動 人, 但 須 有 其 節 度 夸 過 其 理, 則 名 實 兩 乖, 是 要 避 免 夸 飾 之 失 酌 詩 書 之 曠 旨, 翦 揚 馬 之 甚 泰 是 列 舉 夸 飾 成 功 之 典 範 與 偏 之 的 警 惕 至 於 真 正 揭 示 夸 飾 的 運 用 原 則, 則 為 夸 而 有 節, 飾 而 不 誣 1. 夸 而 有 節 夸 而 有 節, 謂 夸 飾 之 運 用 得 當 擴 而 充 之, 即 夸 飾 所 言 壯 辭 可 得 喻 其 真, 因 夸 以 成 狀, 沿 飾 而 得 奇 陳 望 道 修 辭 學 發 凡 32 論 鋪 張 辭 的 原 則 有 二 : (1) 主 觀 方 面 須 出 於 情 意 之 自 然 流 露 如 古 文 苑 裡 名 為 宋 玉 作 的 大 言 賦 小 言 賦, 完 全 出 於 造 作, 可 說 毫 無 意 義 (2) 客 觀 方 面 須 不 致 誤 為 事 實 如 白 髮 三 千 丈, 倘 若 不 說 三 千 丈 而 說 三 尺 那 變 容 易 使 人 誤 認 為 事 實, 就 不 是 修 辭 上 的 鋪 張, 而 是 實 際 上 的 說 謊 32 陳 望 道 (1989) 修 辭 學 發 凡 台 北 : 文 史 哲 頁 93 53

62 陳 氏 所 言 第 一 項, 即 夸 而 有 節 的 申 論, 如 果 更 進 一 步, 則 夸 而 有 節 即 為 夸 飾 得 當 如 何 而 能 夸 飾 得 當? 不 但 要 出 於 情 意 的 自 然 流 露, 更 要 爲 情 而 造 文, 充 分 發 揮 夸 飾 的 效 用, 彰 顯 作 者 所 要 表 達 的 真 實 情 感, 藉 以 打 動 讀 者 心 坎, 領 略 作 者 的 真 意 達 到 傳 難 言 之 意, 摹 難 傳 之 狀, 得 言 外 之 情 33 的 境 界 2. 飾 而 不 誣 飾 而 不 誣, 謂 夸 飾 不 可 使 人 誤 會, 流 於 欺 騙 即 夸 飾 本 文 所 謂 事 義 睽 剌 夸 過 其 理 曠 而 不 溢, 奢 而 無 玷 陳 望 道 所 論 夸 飾 的 第 二 項 原 則, 即 是 由 此 而 來 飾 而 不 誣 最 主 要 的 是 不 可 欺 騙, 如 何 能 不 流 於 欺 騙 呢? 最 簡 單 的 方 法 就 是 讓 讀 者 知 道 這 段 文 辭 是 夸 飾 蔡 謀 芳 對 夸 飾 的 註 解 如 下 : 夸 飾 格 不 在 事 物 的 性 質, 而 在 其 性 質 的 程 度 ; 是 反 映 作 者 的 感 覺, 而 不 在 進 行 事 實 的 陳 述 35 意 即 夸 飾 在 主 觀 上 要 能 符 合 寫 作 者 本 身 所 要 表 達 的 情 意, 而 客 觀 上 須 能 不 致 使 人 誤 認 為 事 實, 才 是 夸 飾 的 修 辭 沈 謙 對 此 提 出 很 好 的 解 釋 : 黃 侃 (1978) 文 心 雕 龍 札 記 香 港 : 新 亞 書 院 頁 21 蔡 謀 芳 (2001) 辭 格 比 較 概 述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頁

63 簡 言 之, 飾 而 不 誣 須 極 意 形 容, 越 荒 唐 不 合 理 越 不 致 使 人 誤 會 而 流 於 欺 騙, 這 也 正 是 夸 飾 時 強 調 誇 張 舖 飾, 遠 超 過 客 觀 事 實 的 理 由 36 綜 合 以 上 論 述, 可 知 夸 飾 在 主 觀 上 要 符 合 作 者 所 要 表 達 的 情 意, 而 客 觀 上 須 不 致 使 人 誤 以 為 事 實 三 隱 秀 意 念 的 轉 動 可 以 想 得 極 為 遙 遠, 文 情 的 變 化 可 以 顯 得 極 為 深 刻, 源 頭 深 遠 才 能 產 生 支 流, 根 底 盤 屈 才 能 使 枝 葉 高 大 因 此 文 章 的 精 華, 有 秀 有 隱 隱 是 文 外 所 含 蓄 的 言 外 之 意, 秀 是 篇 中 最 突 出 的 話, 隱 還 有 另 一 種 意 思 為 工 巧, 秀 以 特 出 為 巧 妙, 這 是 前 人 文 章 中 的 美 好 成 就, 作 者 才 情 的 很 好 表 現 夫 心 術 之 動 遠 矣, 文 情 之 變 深 矣 源 奧 而 派 生, 根 盛 而 穎 峻, 是 以 文 之 英 蕤, 有 秀 有 隱 隱 也 者, 文 外 之 重 旨 也 ; 秀 也 者, 篇 中 之 獨 拔 者 也 隱 以 複 意 為 工, 秀 以 卓 絕 為 巧, 斯 乃 舊 章 之 懿 績, 才 情 之 嘉 會 也 隱 秀 36 沈 謙 (1995) 修 辭 學 台 北 : 空 大 頁

64 陸 機 文 賦 以 立 片 言 以 居 要, 乃 一 篇 之 警 策 可 為 隱 秀 之 說 明 而 沈 37 謙 下 了 如 下 的 解 釋 : 從 現 代 修 辭 學 而 言, 隱 秀 即 婉 曲 與 警 策 婉 曲 又 可 分 為 含 蓄 曲 折 吞 吐 微 詞 四 類 警 策 又 可 包 括 映 襯 示 現 層 遞 頂 真 等 據 張 戒 歲 寒 堂 詩 話 引 劉 勰 云 情 在 詞 外 曰 隱, 狀 溢 目 前 曰 秀 總 結 來 說, 深 刻 的 文 辭 是 含 蓄 而 多 采, 言 外 的 餘 味 盡 量 包 含 著 不 直 接 表 達 本 意, 只 用 委 婉 曲 折 的 方 式 含 蓄 閃 爍 的 言 辭, 流 露 或 暗 示 本 意, 就 是 婉 曲 的 應 用 因 為 意 念 的 轉 動 可 以 想 的 極 遙 遠, 文 情 的 變 化 可 以 顯 得 極 深 刻, 善 於 立 意 的 人, 要 能 對 內 容 創 造 奇 特 的 命 意 ; 而 工 於 修 辭 的 人, 也 要 能 盡 量 創 造 美 好 的 文 辭 臣 密 言 : 陳 以 險 釁, 夙 遭 閔 凶 : 生 孩 六 月, 慈 父 見 背 ; 行 年 四 歲, 舅 奪 母 志 祖 母 劉 愍 臣 孤 弱, 躬 親 撫 養 ( 李 密 : 陳 情 表 ) 李 密 上 表 晉 武 帝, 願 乞 終 養 祖 母, 辭 不 赴 命 文 章 一 開 始, 敘 述 自 己 的 遭 遇 37 沈 謙 (1992) 文 心 雕 龍 與 現 代 修 辭 學 台 北 : 文 史 哲 頁

65 和 家 庭 的 困 境 行 年 四 歲, 舅 奪 母 志, 不 直 言 母 親 改 嫁, 而 說 成 舅 舅 強 迫 母 親 改 變 了 守 節 的 意 願, 李 密 在 此 給 皇 上 上 書, 既 不 能 有 所 隱 瞞, 又 不 便 直 言, 只 好 用 舅 奪 母 志 來 說 明, 這 就 是 修 辭 格 中 婉 曲 的 應 用 四 事 類 事 類 就 是 修 辭 學 上 的 引 用 手 法, 明 理 引 乎 成 辭, 徵 義 舉 乎 人 事, 引 用 成 語 或 故 事, 目 的 在 於 明 理 徵 義 有 時 候 我 們 要 說 明 一 個 道 理, 或 者 要 用 許 多 話, 說 的 繁 瑣 沒 有 力 量, 不 一 定 使 人 信 服 若 是 引 用 有 權 威 性 的 話 來 作 為 理 論 根 據, 而 這 些 話 是 大 家 公 認 的, 那 就 有 說 服 力, 使 人 信 服 事 類 者, 蓋 文 章 之 外, 據 事 以 類 義, 援 古 以 證 今 者 也 事 類 文 章 中 的 事 例, 是 文 章 在 達 意 抒 情 之 外, 援 用 事 例 來 證 明 文 義, 引 用 古 事 來 證 明 今 義 說 話 作 文 中, 援 引 現 成 的 語 言 文 辭, 以 印 證 補 充 對 照 作 者 的 本 意 的 修 辭 方 法, 是 為 引 用 沈 謙 於 修 辭 學 中 提 出 : 引 用 可 分 為 兩 類, 57

66 一 明 引 : 明 白 指 出 所 引 文 字 的 出 處 和 來 源, 是 為 明 引 二 暗 用 : 引 用 時 並 未 指 明 出 處, 直 接 將 引 文 編 織 在 自 己 的 文 章 或 講 詞 中, 是 為 暗 用 引 用 的 原 則 有 三 : 一 增 強 說 理, 配 合 情 境 二 新 舊 交 融, 別 致 有 趣 三 切 忌 誤 謬, 避 免 艱 澀 38 引 事 用 言 要 引 用 的 恰 當, 需 要 平 實 累 積 學 問, 所 以 劉 勰 說 : 文 章 由 學, 能 在 天 資 從 引 言 用 事 的 推 論, 我 們 可 以 知 道 精 覈 的 言 或 事, 是 從 博 學 中 來 的, 博 學 而 又 能 善 用 引 用, 這 又 是 博 而 能 一 的 工 夫 博 學 是 沒 有 窮 盡 的, 寫 作 時 對 內 容 豐 富 度 的 追 求 也 是 沒 有 窮 盡 的 ; 能 善 用 引 用, 就 在 於 平 時 累 積 學 問 時, 就 必 須 將 各 項 資 料 分 門 別 類 整 理 好, 援 筆 屬 文 時 才 能 精 確 的 援 用 事 例 寫 作 是 書 面 語 言, 不 同 於 口 頭 語 言, 透 過 修 辭 的 訓 練, 可 使 讀 者 感 受 到 文 章 的 美 感, 進 而 分 析 美 文 的 成 功 之 處, 而 後 修 飾 自 己 的 文 辭, 提 升 寫 作 修 改 的 能 力 38 沈 謙 (1990) 修 辭 學 台 北 : 空 中 大 學 頁

67 第 三 節 結 語 人 之 所 以 為 萬 物 之 靈, 在 於 有 高 度 的 智 慧, 有 較 豐 富 的 思 想, 而 事 出 於 沉 思, 文 章 即 因 作 家 運 用 思 想 創 造 而 來 王 鼎 均 文 學 種 籽 39 我 們 通 常 所 說 的 寫 作, 就 是 把 內 在 的 語 言 轉 換 成 書 面 語 言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做 呢? 因 為 我 們 要 表 達 劉 勰 心 生 而 言 立, 言 立 而 文 明, 自 然 之 道 也 原 道 又 云 意 授 於 思, 言 授 於 意 神 思, 心 為 思 想 的 主 宰, 由 思 想 而 產 生 意 象, 由 意 象 而 產 生 語 言, 既 有 語 言, 遂 有 文 章, 所 以 心 有 所 感, 自 然 而 然 便 能 書 寫 成 文 字 一 篇 好 的 文 章, 還 應 該 考 慮 到 用 詞 應 以 體 現 內 容 的 要 點 為 準, 而 不 應 該 過 分 追 求 新 奇, 最 好 是 確 乎 正 式 - 遵 循 著 正 當 的 寫 作 方 式 來 進 行 創 作 這 樣 才 能 做 到 風 清 骨 峻, 避 免 隨 華 習 侈, 走 上 了 邪 道 目 前 許 多 學 生 多 用 網 路 文 學 或 是 所 謂 的 火 星 文, 來 進 行 文 章 的 書 寫, 以 致 於 文 章 文 意 不 通, 豈 非 劉 勰 所 謂 的 字 妖 了? 39 王 鼎 鈞 (2003) 文 學 種 籽 台 北 : 爾 雅 頁 5 59

68 執 術 馭 篇,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 棄 術 任 心, 如 博 塞 之 邀 遇 這 是 說 明 了, 掌 握 了 寫 作 方 法 來 駕 馭 篇 章, 就 像 會 下 棋 的 人 精 通 棋 局 規 律 一 樣 如 果 拋 開 寫 作 方 法 而 任 意 寫 作, 那 就 會 像 擲 采 一 樣, 只 能 靠 偶 然 得 來 的 機 會 作 文 的 技 巧 與 方 法, 是 一 定 要 敎 的, 如 果 只 是 讓 執 筆 者 不 斷 有 作 品 產 出, 而 沒 有 教 導 謀 篇 鎔 裁 的 工 夫, 那 麼 學 生 作 文 的 程 度 則 是 不 穩 定 的, 或 許 在 記 敘 文 表 現 優 異, 然 而 議 論 文 或 是 說 明 文 則 沒 有 優 異 的 表 現 了 目 前 的 教 學 現 場, 即 便 是 國 中 生 仍 然 是 停 留 在 記 敘 文 的 程 度, 至 於 議 論 文 或 是 說 明 文, 仍 然 無 法 順 利 執 術 馭 篇 沈 謙 認 為 : 文 心 雕 龍 之 研 究, 通 疑 之 功 雖 著, 致 遠 之 績 未 彰, 無 數 學 者 努 力, 已 從 整 理 國 故 上 肇 建 了 鎔 鑄 發 揚 的 基 礎, 洞 明 章 句, 尋 味 義 蘊, 以 印 證 作 品 做 得 相 當 成 功 但 是 通 變 古 今, 斟 酌 中 西, 以 鎔 鑄 新 說, 尚 未 盡 理 想 40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的 理 論 中, 通 變 古 今, 作 文 的 基 本 要 義 便 是 : 根 底 盤 深, 枝 繁 葉 茂, 作 文 要 能 寫 的 好, 就 好 像 枝 繁 葉 茂 ; 但 是 枝 繁 葉 茂 的 根 本, 端 賴 根 底 盤 深, 而 這 根 底 盤 深 的 工 夫, 就 是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才, 研 40 沈 謙 (1992) 文 心 雕 龍 與 現 代 修 辭 學 台 北 : 文 史 哲 頁 11 60

69 閱 以 窮 照, 馴 致 以 繹 辭, 陸 侃 如 解 釋 : 這 意 思 是 說 第 一 要 把 知 識 當 作 寶 貝 似 地 在 平 時 不 斷 累 積 起 來 ; 第 二 要 明 辨 事 理, 以 充 實 自 己 的 創 作 才 能 ; 第 三 要 參 照 自 己 以 往 的 閱 歷, 以 求 認 清 事 41 物 的 真 相 ; 第 四 要 培 養 自 己 的 情 致, 以 達 能 準 確 地 運 用 文 辭 積 學 以 儲 寶, 是 說 平 日 需 要 多 讀 書, 累 積 學 識, 以 儲 存 寫 作 的 材 料 杜 甫 所 謂 讀 書 破 萬 卷, 下 筆 如 有 神, 即 是 為 積 學 儲 寶 做 了 最 好 的 詮 釋 酌 理 以 富 才, 是 說 要 多 體 驗 斟 酌 情 理, 以 豐 富 才 力 萬 事 萬 物 都 有 其 事 理, 必 須 要 體 驗 斟 酌, 使 才 富 而 正 構 思 為 文, 能 夠 掌 握 事 物 之 理, 文 章 才 有 可 觀 研 閱 以 窮 照, 指 平 時 能 多 觀 察 研 精 閱 歷, 以 窮 徹 照 鑒 由 於 平 時 的 觀 察 深 刻, 感 情 豐 富, 臨 文 屬 筆 始 能 為 情 而 造 文, 不 流 於 造 作 馴 致 以 懌 辭, 是 說 寫 作 者 除 了 做 到 以 上 的 工 夫, 還 要 能 培 養 自 己 能 夠 靈 活 運 用 文 辭, 來 準 確 的 表 達 思 想 感 情 的 能 力, 這 樣 立 意 構 思 才 不 致 於 徒 勞 以 上 學 理 閱 致 是 作 文 的 主 要 基 礎 若 是 寫 作 者 沒 有 做 到 以 上 的 工 夫, 即 便 是 有 再 多 的 方 法 誘 導 其 產 生 文 思, 所 能 寫 出 的 文 章 也 還 是 有 限 的 這 四 種 方 法 是 寫 作 的 主 要 辦 法, 也 是 考 慮 全 篇 佈 局 時 必 須 注 意 的 要 點 不 僅 41 陸 侃 如 牟 世 金 (1991) 劉 勰 和 文 心 雕 龍 台 北 : 國 文 天 地 頁 54 61

70 寫 作 者 的 知 識 要 豐 富, 而 且 要 能 辨 別 認 清 事 務 的 真 相 必 須 這 樣, 經 作 者 玄 想 虛 構 而 成 的 意 境, 才 不 致 於 違 背 事 理 常 情 有 的 人 在 腦 子 裡 想 的 很 巧 妙, 但 意 翻 空 而 易 奇, 言 徵 實 而 難 巧, 用 具 體 的 文 辭 表 達 出 來, 往 往 就 大 打 折 扣 了 因 此 最 後 一 點 也 就 十 分 必 要 寫 作 者 必 須 培 養 自 己 能 夠 運 用 文 辭, 來 準 確 地 表 達 思 想 感 情 的 能 力, 構 思 才 不 致 於 徒 勞 62

71 表 神 思 篇 概 念 見 於 創 作 論 各 篇 之 例 范 文 瀾 認 為 創 作 論 二 十 篇 以 神 思 為 本, 下 表 為 神 思 中 的 概 念 散 見 於 其 餘 各 篇, 以 利 讀 者 歸 納 整 理 神 思 篇 創 作 論 其 他 各 篇 思 理 為 妙, 神 與 物 遊 物 色 之 動, 心 亦 搖 焉 歲 有 其 物, 物 有 其 容, 情 以 物 遷, 辭 以 情 發 是 以 詩 人 感 物, 聯 類 不 窮, 流 連 萬 象 之 際, 沉 吟 視 聽 之 區, 寫 氣 圖 貌, 既 隨 物 以 婉 轉, 屬 采 附 聲, 亦 與 心 而 徘 徊 物 色 秉 心 養 術, 無 務 苦 慮 ; 含 章 司 契, 不 必 勞 情 心 慮 言 辭, 神 之 用 也 率 志 委 和, 則 理 融 而 情 暢, 鑽 礪 過 份, 則 神 疲 而 氣 衰, 此 性 情 之 術 也 是 以 吐 納 文 藝, 務 在 節 宣, 清 和 其 心, 調 暢 其 氣, 煩 而 即 捨, 勿 使 壅 滯 養 氣 博 見 為 饋 貧 之 糧, 貫 一 為 整 亂 之 藥, 博 而 能 一, 亦 有 助 乎 心 力 矣 是 以 將 贍 才 力, 務 在 博 見 狐 腋 非 一 皮 能 溫, 雞 蹠 必 數 千 而 飽 矣 是 以 綜 學 在 博, 取 事 貴 約, 校 練 勿 精, 理 須 核, 眾 美 輻 輳, 表 裡 發 揮 用 事 如 斯, 可 稱 理 得 而 義 要 矣 故 事 得 其 要, 雖 小 成 績, 譬 寸 轄 制 輪, 尺 樞 運 關 也 事 類 63

72 情 數 詭 雜, 體 變 遷 貿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體 性 物 以 貌 求, 心 以 理 應, 刻 鏤 聲 律, 萌 芽 比 興 心 總 要 術, 敏 在 慮 前, 應 機 立 斷 詩 人 比 興, 觸 物 圓 覽 物 雖 胡 越, 合 則 肝 膽 擬 容 取 心, 斷 辭 必 敢 比 興 是 以 執 術 馭 篇,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善 弈 之 文, 則 術 有 恆 數 按 部 整 伍, 以 待 情 會, 因 時 順 機, 動 不 失 正 數 逢 其 極, 機 入 其 巧, 則 義 味 騰 躍 而 生, 辭 氣 叢 雜 而 至 總 術 神 用 象 通, 情 變 所 孕 指 出 神 思 情 采 比 興 三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神 用 象 通 是 說 意 象 由 想 像 的 運 用 而 形 成 情 變 所 孕 是 說 運 用 想 像 所 以 能 夠 形 成 意 象, 關 鍵 在 於 情 志, 因 為 他 們 是 由 情 志 所 孕 育 出 來 的, 從 而 歸 結 到 情 采 所 說 的 為 情 造 文 上 去 64

73 第 三 章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第 一 節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近 年 來 學 者 及 教 育 界 憂 心 於 所 面 臨 的 寫 作 危 機, 有 感 於 寫 作 成 品 式 教 學 的 缺 失, 加 上 認 知 心 理 學 一 再 強 調 教 學 與 歷 程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過 程 取 向 寫 作 成 為 教 學 主 流 及 研 究 焦 點 以 下 分 別 以 寫 作 模 式 之 探 討 寫 作 過 程 相 關 概 念 與 知 識 寫 作 過 程 之 個 別 差 異 等 三 部 份 說 明 之 壹 寫 作 模 式 之 探 討 自 一 九 七 0 年 代 以 來, 寫 作 模 式 的 演 進 跟 隨 著 心 理 學 的 發 展, 由 早 期 的 階 段 模 式 發 展 成 認 知 歷 程 模 式 及 社 會 互 動 模 式 這 三 種 模 式 使 得 寫 作 意 義 (meaning) 假 設 的 形 成 有 所 不 同, 而 且 對 寫 作 者 讀 者 與 文 章 內 容 之 間 的 互 動 也 有 不 同 的 關 注 焦 點 (Mitchell,1996) 42 茲 將 此 三 種 模 式 的 演 進,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一 階 段 模 式 (The stage model): 早 期 有 關 寫 作 過 程 的 分 析, 學 者 們 有 的 提 出 二 階 段 模 式, 有 的 主 張 三 階 段 模 42 Mitchell,A.(1996).Communication and shared understanding in collaborative writing. 65

74 式, 也 有 提 出 四 階 段 或 五 階 段 模 式, 各 方 觀 點 不 一, 以 下 將 早 期 的 階 段 模 式 以 表 說 明 : 表 早 期 的 寫 作 過 程 模 式 學 者 寫 作 階 段 Elbow(1973) 分 二 階 段 : 勾 繪 心 中 意 念 將 意 念 轉 換 成 文 字 Rohman(1965) 分 三 階 段 : 寫 作 前 (prewriting) 寫 作 (writing) 改 寫 (rewriting) Applebee(1979) Britton(1978) King(1978) 分 三 階 段 : 寫 作 前 寫 作 修 訂 (editing) 分 三 階 段 : 預 備 醞 釀 (incubation) 下 筆 為 文 (articulation) 分 三 階 段 : 寫 作 前 下 筆 為 文 寫 作 後 (postwriting) Legum&Krashen(1972) 分 四 階 段 : 形 成 概 念 (conceptualizing) 作 計 畫 (planning) 寫 作 及 修 訂 Draper(1979) 分 五 階 段 : 寫 作 前 構 思 起 草 為 文 再 構 思 修 訂 資 料 來 源 : 張 新 仁 (1993) 43 研 究 者 整 理 列 表 階 段 模 式 將 寫 作 視 為 知 識 的 線 性 傳 遞 歷 程, 是 一 種 直 線 模 式 它 關 注 於 文 稿 為 一 種 外 在 的 文 件 產 出, 並 依 寫 作 行 為 與 成 品 完 成 進 度 將 寫 作 劃 分 成 數 個 階 段, 44 最 典 型 的 是 Rohman(1965) 的 三 階 段 模 式 這 種 理 論 在 一 九 七 0 年 代 頗 受 批 評, 43 張 新 仁 (1993)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高 雄 : 復 文 頁 Hayes,J.R.&Flower,L.(1980).Identifying the organization of writing process.in L.W.Gregg & E.R.Steinberg(Eds.),Cognitive processin writing(p.3-50).hillsdale,nj: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66

75 因 為 它 屬 於 直 線 模 式, 無 法 顯 示 寫 作 過 程 的 循 環 式 特 質 寫 作 過 程 並 非 是 一 嚴 格 的 按 照 計 畫 寫 作 再 寫 的 順 序 進 行 的, 計 畫 階 段 有 可 能 發 生 於 作 品 完 成 前 的 任 何 時 間,1986 年,Hayes 和 Flower 就 提 出 寫 作 是 一 種 認 知 的 模 式, 寫 作 的 計 畫, 是 可 以 在 寫 作 成 品 完 成 前 的 任 何 時 間 介 入 更 改 二 認 知 歷 程 模 式 (The cognitive model): 由 於 階 段 模 式 的 缺 失 和 對 階 段 模 式 的 不 認 同, 認 知 心 理 學 家 將 研 究 焦 點 轉 移 到 寫 作 的 認 知 歷 程 學 者 對 寫 作 歷 程 的 研 究 採 取 放 聲 思 考 (thinking aloud), 讓 學 生 在 寫 作 的 過 程 中, 將 思 考 的 概 念 大 聲 朗 讀 出 來, 藉 由 學 生 表 達 的 過 程 中, 將 學 生 的 寫 作 過 程 予 以 分 析 (Hayes&Flower,1980) 這 樣 的 研 究 發 展, 使 得 早 期 的 直 線 式 寫 作 模 式, 轉 而 成 深 具 認 知 心 理 特 質 的 循 環 模 式 在 這 些 模 式 中, 以 Hayes 和 Flower(1981) 所 提 出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最 為 人 重 視 及 引 用, 他 們 的 理 論 是 近 代 最 具 影 響 力 的 寫 作 過 程 模 式 45, 此 模 式 如 下 圖 : 45 陳 英 豪 吳 裕 益 王 萬 清 (1989) 兒 童 寫 作 能 力 測 驗 編 製 報 告 省 立 台 南 師 院 初 等 教 育 學 系 初 等 教 育 學 報, 第 二 期, 頁

76 寫 作 環 境 寫 作 任 務 主 題 讀 者 刺 激 線 索 已 完 成 的 文 章 計 畫 轉 譯 回 顧 寫 作 者 的 長 期 記 憶 主 題 讀 者 和 寫 作 計 畫 的 知 識 產 生 文 思 組 織 目 標 設 定 閱 讀 修 改 監 控 圖 Hayes & Flower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1980) 46 Hayes 和 Flower(1981) 所 提 出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對 寫 作 心 理 描 述 相 當 完 整, 近 代 寫 作 教 學 的 技 巧 或 工 具, 是 由 此 理 論 衍 生 而 來 根 據 其 理 論, 完 整 的 寫 作 必 須 具 備 三 要 素 : 寫 作 者 的 長 期 記 憶 寫 作 者 所 處 環 境 和 寫 作 本 身, 並 將 寫 作 分 為 三 階 段 : 計 畫 轉 譯 回 顧 46 同 註 21 68

77 表 寫 作 過 程 三 階 段 時 期 內 容 計 畫 (planning) 1. 產 生 文 思 : 從 記 憶 中 提 取 2. 組 織 意 念 : 從 提 取 的 資 料 中, 選 擇 最 有 用 的 3. 目 標 設 定 : 判 斷 所 提 取 的 資 料, 是 否 達 到 目 前 的 寫 作 目 的 轉 譯 (translating) 將 寫 作 計 畫 指 導 所 得 資 料, 轉 換 成 可 以 寫 作 的 句 子 檢 視 (reviewing) 1. 檢 視 : 對 個 人 已 寫 好 的 文 章 進 行 評 估 2. 校 正 : 對 寫 作 的 錯 誤 與 意 義 錯 誤, 作 探 究 和 修 改 的 動 作 3. 再 次 評 估 資 料 是 否 符 合 寫 作 的 目 標 資 料 來 源 岳 修 平 譯 教 學 心 理 學 - 學 習 的 認 知 基 礎 P.436-P.437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雖 然 這 三 個 步 驟 是 以 明 確 的 順 序 陳 列 著, 但 不 一 定 要 嚴 格 按 此 順 序 去 寫 作 因 為 它 是 一 個 循 環 的 模 式, 每 個 階 段 及 步 驟 都 有 可 能 在 任 何 順 序 中 發 生 ( 例 如, 可 能 由 轉 譯 階 段 回 溯 到 計 畫 階 段, 回 顧 的 檢 查 也 可 能 發 生 於 寫 作 的 任 何 期 間 ) 69

78 三 社 會 互 動 模 式 (The social-interaction model): 一 九 八 0 年 代 末 期, 受 到 社 會 建 構 論 的 影 響, 意 義 被 視 為 是 寫 作 者 與 讀 者 之 47 間 的 協 商 而 獲 得 的 共 享 之 社 會 建 構 性 實 體, 黃 永 和 認 為 : 這 時 期 的 研 究 焦 點 轉 移 至 寫 作 任 務 的 情 境 脈 絡 與 社 會 互 動 歷 程 Nystrand&Himley(1984) 提 出 所 有 的 語 言, 包 括 口 語 語 言 和 書 面 語 言, 都 有 與 人 互 動 的 性 質, 這 些 都 涉 及 了 意 義 的 交 48 換, 作 者 與 讀 者 都 必 須 遵 守 共 同 的 社 會 約 定, 才 可 以 互 相 理 解 比 如 學 生 所 寫 的 火 星 文 ( 例 : ㄋ 好 ㄇ 等 於 你 好 嗎, 感 到 orz 意 思 為 佩 服 得 五 體 投 地 ), 讓 身 為 讀 者 的 閱 卷 老 師 無 法 從 作 文 中 得 到 意 義 的 交 換, 那 麼 讀 者 與 作 者 之 間, 就 沒 有 達 到 意 義 的 交 換 所 以, 寫 作 者 在 撰 寫 文 章 的 時 候, 不 僅 僅 是 產 生 文 字 而 已 為 達 到 表 達 之 目 的, 寫 作 者 必 須 了 解 讀 者 的 期 許, 並 透 過 精 緻 化 校 正 分 段 等 方 法, 有 技 巧 的 連 結 作 者 所 要 表 達 的 與 讀 者 能 夠 理 解 之 間 的 橋 樑 根 據 社 會 互 動 模 式, 說 明 寫 作 涉 及 三 個 反 覆 的 循 環 歷 程,Nystrand&Himley(1984): 1. 寫 作 者 必 須 釐 清 與 讀 者 間 的 共 同 基 礎 而 開 始 論 述, 換 言 之, 兩 者 必 須 建 立 起 共 同 的 參 考 架 構 或 共 享 的 社 會 實 體, 作 為 溝 通 的 共 同 立 足 點 2. 寫 作 者 介 紹 新 的 訊 息, 並 檢 測 互 惠 關 係 (reciprocity), 讓 讀 者 明 白 寫 作 者 的 寫 作 意 圖 若 兩 者 產 生 衝 突 或 相 互 干 擾 ( 如 : 火 星 文 感 動 的 47 黃 永 和 (1999) 網 路 輔 助 寫 作 環 境 之 探 討 國 教 學 報, 第 11 期, 頁 Nystrand,M.,&Himley,M.(1984).Written text as social interaction.theory into Practice,23(3),

79 Orz 我 ㄉ 母 親 ), 則 須 透 過 修 辭 或 分 段 等 精 緻 化 的 作 文 技 巧 來 改 變 文 章, 以 達 到 溝 通 的 目 的 3. 寫 作 者 嘗 試 支 持 文 章 的 論 述, 並 回 復 到 共 同 存 在 的 社 會 實 體 的 狀 態, 不 應 有 悖 離 社 會 價 值 觀 的 論 述 49 Berninger,Abbott,Whitaker,Sylvester&Nolen(1995) 認 為 Flower&Hayes (1981) 所 提 出 的 理 論 欠 缺 了 情 意 以 及 社 會 脈 絡 的 變 項, 尤 其 這 些 50 社 會 支 持 與 互 動 的 因 素 對 協 助 寫 作 困 難 的 學 生, 有 正 面 的 提 升 作 用, 所 以 調 整 了 Flower&Hayes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加 入 他 們 所 欠 缺 的 元 素 基 於 以 上 寫 作 三 大 模 式 之 敘 述, 可 知 三 者 對 寫 作 有 不 同 的 關 注 焦 點 產 出 方 法 及 哲 學 觀 然 而 這 三 者 並 非 相 互 排 斥 的, 而 是 對 寫 作 有 其 某 一 層 面 上 的 詮 釋, 讓 吾 人 了 解 到 : 完 整 的 寫 作, 涉 及 了 個 體 心 智 活 動 的 認 知 歷 程 及 溝 通 與 社 會 互 動 的 目 的, 同 時 也 有 階 段 性 的 行 為 表 現 貳 寫 作 過 程 相 關 概 念 與 知 識 過 程 取 向 寫 作 取 代 了 成 果 取 向 寫 作, 前 者 強 調 寫 作 過 程 而 非 寫 作 49 同 前 註 50 Berninger, V., Abbott, R., Whitaker, D., Sylvester, L., & Nolen, S.(1995). Integrating low-level and 71

80 成 品, 其 最 大 的 特 色 是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教 師 是 主 要 的 輔 助 與 支 持 者, 在 寫 作 過 程 中 持 續 提 供 教 學 性 的 支 持, 使 學 習 達 到 最 大 的 效 果 它 的 理 論 是 基 於 認 知 心 理 學, 主 張 語 言 和 思 想 及 人 格 的 發 展 息 息 相 關, 以 下 就 認 知 心 理 學 帶 給 51 語 文 教 育 的 三 點 啟 示 作 一 敘 述 : 1 每 個 人 是 在 與 週 遭 環 境 不 停 的 互 動 中 學 習 與 成 長, 社 會 化 與 互 動 是 維 高 斯 基 (Vygotsky) 與 皮 亞 傑 (Piaget) 談 論 思 想 和 語 言 發 展 理 論 的 中 心 概 念, 也 是 學 習 與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兩 個 非 常 關 鍵 的 學 習 活 動 實 施 語 言 教 學 時, 就 必 須 提 供 一 個, 能 實 際 大 量 接 觸 到 語 言 和 使 用 該 語 言 的 學 習 環 境, 以 協 助 學 生 獲 得 最 有 效 的 學 習 2 思 想 與 語 言 發 展 是 互 相 影 響 的, 小 孩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透 過 語 言 來 學 習 和 思 考, 並 進 而 建 構 自 己 的 思 想, 在 持 續 不 斷 的 學 習 語 言 和 使 用 語 言 的 表 達 過 程 中, 讓 自 己 的 思 想 和 語 言 更 正 確 精 緻 因 此, 教 學 時 不 應 把 教 學 活 動 視 為 獨 立 的 課 程, 語 文 教 育 應 是 將 聽 說 讀 寫 作 融 為 一 體 3 知 識, 是 在 不 停 的 建 構 和 修 正 的 過 程 中, 日 趨 成 熟 在 這 樣 的 改 變 中, 孩 子 的 語 言 思 想 人 格 都 會 受 到 影 響 而 變 化, 所 以 語 言 和 思 想 的 發 展, 不 僅 僅 涉 及 智 育, 也 牽 涉 到 德 育 : 人 格 和 道 德 的 養 成 此 種 注 重 過 程 與 教 學 的 密 切 關 係, 深 深 影 響 寫 作 研 究 與 教 學, 使 得 high-level skills in treatment protocols for writing disabilities. Learning Disabilities Quarterly, 18, 陳 達 武 (1996) 中 國 學 生 用 英 文 寫 作 時 英 語 語 言 能 力 及 寫 作 技 巧 兩 者 的 角 色 及 其 相 互 關 係 臺 北 市 : 72

81 寫 作 歷 程 的 過 程 取 向 成 為 關 注 焦 點 而 寫 作 是 一 相 當 複 雜 的 過 程, 它 至 少 涉 及 了 : 1. 有 關 寫 作 主 題 的 知 識 ; 2. 檢 索 與 主 題 相 關 訊 息 的 策 略 知 識 ; 3. 相 關 文 體 結 構 句 法 文 法 標 點 符 號 等 作 文 規 則 的 知 識 ; 4. 如 何 依 據 作 文 規 則 寫 出 文 章 的 策 略 知 識 等 四 種 知 識 (Hillocks,1987) 52 上 述 四 種 知 識 中, 第 一 三 種 知 識 屬 於 陳 述 性 知 識, 即 所 謂 的 知 道 是 什 麼 的 知 識 ; 第 二 四 種 知 識 是 程 序 性 知 識, 即 所 謂 的 知 道 如 何 做 的 知 識 ( 張 新 仁, 民 81) Hillocks(1987) 強 調 學 校 寫 作 教 學 應 提 供 學 童 此 四 類 知 識 為 首 要, 而 其 中 程 序 性 知 識 的 功 效 最 大, 是 寫 作 教 學 時 尤 其 要 特 別 加 強 訓 練 的 因 此, 過 程 取 向 寫 作 歷 程 教 學 若 能 輔 以 策 略 教 學, 是 最 理 想 的 方 式 (Graves, Valles&Rueda,2000) 53 參 寫 作 歷 程 的 個 別 差 異 基 於 上 述, 寫 作 過 程 涉 及 陳 述 及 程 序 性 知 識, 熟 練 寫 作 的 學 生 ( 專 家 ) 與 不 熟 練 寫 作 的 學 生 ( 生 手 ) 之 間 存 在 著 差 異 根 據 研 究 與 文 獻 指 出, 不 同 能 力 的 學 國 科 會 微 縮 小 組, 微 片 編 號 :NSC H Hillocks,G.(1987).Synthesis of research on teaching writing.educational Leadership,44, Graves,Anne W., Valles, Eugene C. and Rueda, Robert(2000). Variations in Interactive Writing Instruction: A study in Four Bilingual Special Education Settings. Learning Disabilities Research & Practice, 15(1),

82 童 或 寫 作 者 的 寫 作 歷 程 有 個 別 差 異 (Strong,1993; 岳 修 平, 民 87) Best(1995) 54,McCarthey&Raphael(1989) 研 究 指 出, 寫 作 活 動 涉 及 各 種 心 理 層 面 的 配 合, 寫 作 能 力 的 差 異 決 定 於 寫 作 者 的 注 意 力 是 如 何 有 效 的 分 配 於 寫 作 的 各 個 心 理 層 面 當 中 因 此, 寫 作 專 家 可 以 有 效 率 的 遊 走 於 各 個 心 理 層 面 ; 相 反 地, 寫 作 生 手 只 能 專 注 於 某 一 ( 較 低 ) 層 面, 效 率 也 較 低 Flower&Hayes(1986) 則 提 出, 寫 作 者 是 否 能 有 效 的 運 用 各 個 心 理 層 面 而 成 為 專 家, 主 要 在 於 寫 作 者 是 否 具 有 各 層 面 所 涉 及 的 知 識 結 構, 其 中 包 括 文 題 知 識 對 讀 者 的 覺 察 語 句 知 識 語 法 了 解 55 及 寫 作 策 略 知 識 等 等 有 許 多 研 究 與 文 獻 也 證 實 了 上 述 的 看 法, 以 下 說 明 之 : 王 萬 清 ( 民 83) 依 Glathorn(1981) 的 研 究, 就 五 個 寫 作 階 段 比 較 專 家 與 生 手 在 每 一 個 寫 作 過 程 中 的 差 異, 內 容 如 下 表 : 54 Best, L.(1995). A critique of cognitive research on writing from three critical perspective: Theoretical, methodological, and practical. ED Hayes,J.R.&Flower,L.s.(1980a).Identifying the organization of writing processes. In L. W. Gregg&E.R.Steinberg(Eds.),Cognitive procress in writing.hillsdale,nj:lawrence Erlbaum. 74

83 表 寫 作 生 手 與 專 家 之 寫 作 歷 程 寫 作 階 段 寫 作 生 手 寫 作 專 家 探 索 計 畫 不 考 慮 探 索 的 重 要 及 其 效 益 花 少 許 時 間 在 探 索 在 寫 作 之 前 不 作 計 畫 比 較 不 喜 歡 作 綱 要 考 慮 探 索 活 動 的 效 益 和 幫 助 花 較 多 時 間 在 深 思 熟 慮 使 用 筆 記 草 稿 圖 解 來 作 計 畫 在 完 成 草 稿 之 後 寫 綱 要, 發 展 出 來 的 計 畫 就 像 寫 作 內 容 一 樣 有 所 不 足 草 稿 修 改 模 仿 說 話 的 方 法 來 寫 作, 不 關 心 閱 讀 者 心 思 被 字 詞 和 標 點 符 號 的 書 寫 所 佔 據, 沒 有 太 多 停 頓 的 時 間 不 做 檢 查 或 反 省, 集 中 在 單 一 的 主 題 上, 而 不 在 乎 整 體 的 修 辭 問 題 不 是 很 少 修 改 就 是 僅 止 於 表 面 和 文 字 修 改 的 層 次, 是 修 改 為 錯 字 訂 正 的 活 動 當 他 們 自 覺 沒 有 違 反 任 何 寫 作 規 比 較 少 用 模 仿 說 話 的 方 法 來 寫 作 對 閱 讀 者 的 感 覺 更 敏 感, 花 較 多 時 間 在 寫 草 稿 經 常 停 下 來 再 檢 查 閱 讀 反 省 對 所 有 修 辭 問 題 ( 讀 者 媒 介 聲 音 等 ) 的 觀 點 作 反 應 不 是 很 少 修 改, 就 是 廣 泛 的 修 改 到 句 子 和 段 落 的 層 次 更 關 心 內 容 和 讀 者 的 興 趣, 不 至 於 過 份 關 心 形 式 的 事 情 75

84 則 就 停 止 修 改 視 修 改 為 連 續 循 環 的 活 動 由 於 草 稿 的 階 段 花 太 多 時 間 在 字 詞 書 寫 及 標 點 問 題, 因 而 遺 漏 重 大 問 題 的 發 現, 同 時 也 認 為 修 改 只 是 將 草 稿 重 新 謄 寫 分 享 不 願 意 與 人 分 享 作 品, 或 從 分 享 中 領 受 自 信 心 總 是 渴 望 與 人 分 享 作 品, 從 分 享 中 獲 得 再 建 構 的 回 饋 重 視 作 品 的 發 表 和 傳 播 資 料 來 源 : 王 萬 清 56 (1997:369) 由 上 表 可 知, 在 探 索 階 段 的 寫 作 專 家, 對 寫 作 的 期 望 及 認 知 的 執 行 控 制, 較 具 目 標 導 向 的 行 為 ; 在 計 畫 階 段 的 寫 作 專 家, 對 計 畫 的 策 略 及 監 控 較 具 效 果 ; 在 草 稿 及 修 改 階 段 上 的 寫 作 專 家, 擁 有 比 較 豐 富 的 組 織 及 修 改 的 後 設 認 知 知 識 與 經 驗 ; 在 分 享 階 段 上 的 寫 作 專 家, 較 能 利 用 回 饋 系 統, 激 勵 個 人 對 寫 作 的 期 望, 充 實 後 設 認 知 的 知 識 與 經 驗 李 曉 蓉 ( 民 86) 分 析 文 獻 後 指 出, 寫 作 專 家 與 生 手 在 以 下 四 點 有 所 差 異 : 1. 訊 息 處 理 的 差 異 : (1) 在 掌 握 訊 息 方 面, 寫 作 專 家 具 有 較 佳 操 弄 語 言 的 能 力, 他 們 能 快 56 王 萬 清 (1997) 國 語 科 教 學 理 論 與 實 際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頁

85 速 正 確 有 效 的 重 組 字 詞 句 及 段 落 (2) 在 分 配 注 意 力 上 : 寫 作 生 手 都 是 集 中 注 意 力 於 寫 作 的 基 本 機 制 上, 例 如 拼 字 標 點 及 文 法 ; 專 家 則 是 顧 全 大 局, 專 注 於 內 容 觀 點 上 2. 靈 感 醞 釀 的 差 異 : 寫 作 靈 感 的 質 量 與 寫 作 者 年 齡 能 力 相 關 根 據 研 究 指 出, 專 家 的 靈 感 來 自 於 本 身 的 知 識 與 興 趣, 生 手 則 是 來 自 於 生 活 經 驗 3. 計 畫 的 差 異 : 寫 作 專 家 將 意 念 的 表 達 視 為 目 標, 而 能 有 全 盤 的 計 畫, 且 會 注 意 到 上 下 文 的 連 貫 性 ; 生 手 則 是 只 注 意 寫 作 基 本 機 制 的 字 詞 及 文 法 上, 往 往 是 想 到 哪 寫 到 哪, 缺 乏 全 盤 性 的 計 畫 4. 組 織 的 差 異 : 寫 作 專 家 的 經 驗 較 多 於 句 子 連 接 和 上 下 文 連 貫 方 面, 且 較 生 手 熟 練, 其 組 織 能 力 較 佳 根 據 以 上 寫 作 專 家 與 生 手 再 寫 作 過 程 中 差 異 的 敘 述, 可 提 供 教 師 設 計 有 效 的 寫 作 方 案 或 活 動 的 參 考 張 新 仁 ( 民 81) 綜 合 研 究 與 文 獻, 除 將 寫 作 專 家 和 生 手 的 差 異 作 一 比 較 之 外, 並 提 出 訓 練 寫 作 生 手 的 有 效 教 學 策 略, 其 內 容 如 下 : 77

86 表 寫 作 專 家 與 寫 作 生 手 的 教 學 策 略 寫 作 過 程 寫 作 專 家 寫 作 生 手 教 學 策 略 計 畫 階 段 設 定 目 標 會 預 先 設 定 目 標 重 觀 念 與 表 達 想 到 哪 寫 到 哪 斟 酌 字 句 和 文 師 生 個 別 討 論 預 設 結 尾 法 教 文 體 結 構 產 生 想 法 內 容 豐 富, 長 篇 大 論 內 容 貧 乏 自 選 題 目 ( 內 容 構 思 ) 根 據 學 生 已 有 的 經 驗 與 知 識 命 題 組 織 想 法 ( 文 章 佈 局 ) 組 織 力 强 組 織 力 弱 寫 作 前 指 定 閱 讀 觀 賞 影 片 提 出 引 導 性 的 問 題 進 行 班 級 討 論 腦 力 激 盪 等 方 式 口 頭 鼓 勵 多 寫 寫 下 所 有 聯 想 到 的 字 詞 提 供 句 首 用 語 類 聚 組 織 概 念 結 構 教 導 文 體 結 構 轉 譯 階 段 專 注 於 句 子 的 結 合 和 專 注 於 拼 字 起 草 初 稿 時, 段 落 的 連 貫 等 寫 作 基 礎 文 法 和 標 點 符 號 不 宜 過 度 強 調 字 詞 文 法 標 點 符 號 缺 乏 文 體 結 構 口 述 作 文 知 識 教 導 文 體 結 構 78

87 回 顧 階 段 花 在 修 改 時 間 較 多 花 在 修 改 時 間 學 生 同 儕 互 改 能 檢 查 出 較 多 錯 誤, 能 修 正 較 多 錯 誤 較 少, 往 往 覺 察 不 出 問 題, 提 供 程 序 上 的 協 助, 如 提 示 卡 偏 重 整 體 結 構 和 意 義 也 不 知 如 何 修 方 面 的 修 改 改 傾 向 局 部 和 低 層 次 修 改, 如 字 詞 文 法 資 料 來 源 : 張 新 仁 (1992:12) 綜 合 以 上 對 寫 作 專 家 與 生 手 的 研 究, 透 過 放 聲 思 考 (thinking aloud) 的 方 法, 可 以 了 解 寫 作 專 家 的 寫 作 行 為, 以 及 生 手 需 要 加 強 之 處 藉 由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及 其 成 效, 使 我 們 了 解 寫 作 過 程 的 可 教 性 與 重 要 性 因 此 透 過 適 當 的 寫 作 教 學 過 程 或 方 案 設 計, 實 際 教 導 學 生 寫 作 策 略, 可 提 升 其 寫 作 能 力 與 表 現, 甚 而 成 為 優 秀 的 寫 作 者 79

88 第 二 節 寫 作 歷 程 教 學 模 式 及 其 相 關 研 究 教 學 要 達 成 目 標, 有 效 且 適 宜 的 教 學 方 法 或 策 略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要 素 重 視 寫 作 歷 程 的 教 學 可 分 為 兩 種 教 學 結 構 : 自 然 過 程 教 學 法 和 結 構 性 過 程 法 根 據 Englert&Raphael(1988) 及 Hillocks(1984) 的 研 究 分 析 指 出, 自 然 過 程 教 學 法 成 效 不 彰, 僅 是 練 習, 無 法 提 升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或 表 現 ; 結 構 性 過 程 法 強 調 除 了 許 多 57 練 習 機 會 提 供 外, 教 師 必 須 適 當 介 入 及 引 導 寫 作, 其 教 學 成 效 較 佳 因 此, 在 重 視 寫 作 歷 程 的 教 學 方 法 上, 學 者 們 依 結 構 性 過 程 法 提 出 許 多 教 學 策 略 國 外 寫 作 教 學 的 相 關 文 獻 中, 較 受 關 注 與 重 視 且 有 實 證 成 效 者, 以 下 依 其 發 展 年 代 先 後 列 述 之 1.CJUSD 模 式 (Colton Joint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在 1984 年 提 出 : 寫 作 是 思 考 的 過 程, 學 生 需 要 將 整 個 寫 作 過 程 變 成 個 人 的 思 考, 而 將 寫 作 過 程 分 析 成 十 個 步 驟 58 : 刺 激 : 利 用 經 驗 故 事 影 片 說 明 等 方 法, 激 發 學 生 的 觀 念 意 見 情 緒 及 導 引 出 文 思 與 動 機 寫 作 前 : 廣 泛 蒐 集 詞 彙 文 句 想 法 問 題 觀 察 事 物 粗 略 的 草 稿 : 快 速 寫 出 自 己 的 想 法 張 新 仁 (1993)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高 雄 : 復 文 頁 110 王 萬 清 (1997) 國 語 科 教 學 理 論 與 實 際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80

89 再 閱 讀 : 擷 取 文 章 的 片 段, 測 試 其 感 覺 和 可 讀 性, 使 用 錄 音 或 其 他 同 學 朗 讀, 提 供 編 輯 的 回 饋, 找 出 混 淆 不 清 的 部 分 反 應 : 在 小 團 體 中 發 表 作 品, 蒐 集 成 員 反 應 建 議, 以 便 修 改 文 章 編 輯 : 自 行 增 刪 文 章 的 觀 念 和 組 織 修 改 : 檢 查 文 章 內 的 錯 別 字 文 法 及 標 點 符 號 等 定 稿 : 使 用 個 人 和 其 他 人 所 建 議 的 內 容 形 式 來 完 成 明 確 的 草 稿 評 量 : 由 教 師 來 評 量 學 生 的 寫 作 表 現 發 表 : 透 過 個 人 和 文 字 與 他 人 溝 通, 通 常 是 所 有 的 作 品 皆 有 發 表, 但 要 允 許 學 生 可 以 選 擇 不 發 表 2. 程 序 促 發 法 :Scardamalia&Bereiter(1987) 提 出, 主 要 是 比 較 寫 作 生 手 與 寫 作 專 家 的 策 略 而 獲 得 的 結 果 這 種 教 學 法 是 以 明 確 的 提 示 來 提 供 寫 作 支 持, 目 的 是 在 協 助 學 生 能 更 熟 練 的 運 用 專 家 寫 作 策 略 此 法 包 含 一 系 列 的 專 家 寫 作 活 動 的 認 知 分 析, 以 作 為 增 進 及 程 序 促 發 的 基 礎 如 他 們 將 計 畫 階 段 分 為 五 個 歷 程 : 產 生 想 法 改 進 想 法 精 緻 想 法 釐 清 目 標 將 想 法 納 入 一 整 體 之 中 在 每 一 個 歷 程 中, 都 有 一 些 特 別 的 提 示 59, 其 教 學 方 法 是 透 過 示 範 指 導 提 供 支 持 漸 漸 退 出 來 進 行, 教 學 步 驟 如 下 : 59 Bereiter,C.,&Scardamalia,M.(1987).The psychology of writing composition.hillsdale.nj: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81

90 教 師 示 範 如 何 使 用 提 示 卡 來 產 生 寫 作 主 題 的 相 關 意 念 或 想 法 看 過 示 範 後, 學 生 自 己 使 用 提 示 卡 嘗 試 對 新 主 題 作 計 畫 當 某 位 學 生 嘗 試 以 上 練 習 時, 師 生 則 對 這 名 學 生 的 表 現 進 行 評 鑑, 並 加 以 討 論 如 何 解 決 該 學 生 的 難 題 最 後, 當 學 生 內 化 提 示 所 引 發 的 寫 作 歷 程 時, 提 示 卡 就 逐 漸 退 出 3. 五 階 段 寫 作 歷 程 的 教 學 模 式 Hoskisson&Tompkins(1987) 60 提 出 的 寫 作 歷 程 取 向 教 學 模 式, 包 括 寫 作 前 草 稿 修 改 編 輯 分 享 等 五 大 階 段, 其 主 要 特 徵 如 下 : 第 一 階 段 : 寫 作 前 以 親 身 經 驗 為 寫 作 主 題, 從 事 檢 索 的 活 動, 確 定 閱 讀 的 對 象 及 寫 作 目 的, 並 根 據 寫 作 目 的 與 讀 者, 選 擇 適 當 的 形 式 第 二 階 段 : 草 稿 採 取 行 動, 撰 寫 草 稿, 重 視 內 容 更 勝 於 文 章 的 標 點 符 號 錯 別 字 等 基 本 機 制 第 三 階 段 : 修 改 在 討 論 中 分 享 作 品, 參 與 同 學 間 的 建 設 性 討 論 及 接 受 教 師 與 同 儕 所 提 供 的 批 評, 而 修 改 自 己 的 文 章, 且 是 在 最 初 和 最 後 的 草 稿 間 有 實 質 的 改 變, 不 僅 僅 是 60 王 萬 清 (1997) 過 程 取 向 寫 作 教 學 在 不 同 寫 作 環 境 中 的 效 果 研 究 國 立 台 南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學 報, 第 10 期, 頁

91 修 正 一 些 錯 誤 而 已 第 四 階 段 : 編 輯 除 了 校 正 自 己 的 文 章 之 外, 並 且 協 助 校 對 同 學 的 文 章, 而 能 逐 漸 的 確 認 自 我 機 制 上 的 錯 誤 第 五 階 段 : 分 享 以 適 宜 的 型 態 出 版 作 品, 並 與 適 當 的 讀 者 分 享 以 上 五 個 階 段 是 一 種 循 環 性 的 過 程, 寫 作 討 論 活 動 包 含 在 各 個 階 段 之 中, 且 是 藉 由 教 師 同 儕 的 支 持, 來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與 品 質 Hoskisson&Tompkins(1987) 二 人 將 寫 作 討 論 活 動 分 成 七 類 : 立 刻 討 論 : 教 師 在 課 堂 上 巡 視, 爲 了 解 學 生 的 進 展 或 要 指 導 寫 作 技 巧 時,, 即 立 刻 和 學 生 在 座 位 上 討 論 草 稿 討 論 : 學 生 拿 擬 定 的 草 稿 請 教 老 師, 請 他 提 供 意 見 或 解 決 有 關 問 題 ( 每 位 學 生 約 五 分 鐘 ) 修 改 討 論 : 小 組 和 教 師 一 起 討 論, 聽 聽 老 師 和 同 儕 意 見, 以 便 修 改 內 容 ( 約 三 十 分 鐘 ) 編 輯 討 論 : 教 師 與 小 組 或 個 別 學 生 討 論 錯 字 標 點 符 號 或 文 法 等 基 本 的 錯 誤 教 導 討 論 : 提 供 十 至 十 五 分 鐘 的 討 論 會, 給 有 個 別 需 要 的 學 生, 教 導 一 二 種 83

92 寫 作 技 巧 同 儕 討 論 : 與 同 班 同 學 一 或 二 位 分 享 作 品, 並 詢 問 對 方 意 見 班 級 討 論 : 全 班 一 起 討 論 寫 作 修 改 方 法 及 練 習 新 的 討 論 策 略 4. 寫 作 認 知 策 略 教 學 法 (CSIW:Cognitive Strategy Instruction in Writing): Scardamalia&Bereiter(1985) 所 提 出 的 寫 作 程 序 促 發 法, 與 Englert&Raphael(1988) 所 發 展 的 寫 作 認 知 策 略 教 學 (Cognitive Strategy Instruction in Writing, 簡 稱, CSIW) 極 爲 相 似, 兩 者 都 是 寫 作 歷 程 取 向 的 教 學 方 式 CSIW 強 調 的 重 點 包 括 動 機 及 以 下 四 個 面 向 : 一 每 日 學 生 自 選 主 題 的 寫 作 ; 二 以 團 體 實 作 與 同 儕 間 相 互 評 量 的 校 正 方 式 ; 三 學 生 作 品 的 出 版 ; 四 寫 作 討 論 寫 作 認 知 策 略 教 學 教 學 步 驟 如 下 表 寫 作 認 知 策 略 教 學 法 教 學 步 驟 寫 作 過 程 特 色 步 驟 一 引 用 各 種 例 子 向 學 生 介 紹 文 章 結 構 和 策 略 步 驟 二 介 紹 計 畫 思 考 單 計 畫 Planning 1. 教 師 用 說 明 性 的 獨 白, 配 合 放 聲 思 考 的 方 式, 說 明 與 示 範 思 考 單 2. 師 生 對 話 : 問 答 方 式 3. 提 供 多 種 思 考 單 : 外 在 的 84

93 步 驟 三 介 紹 組 織 思 考 單 步 驟 四 讓 學 生 開 始 第 一 次 寫 作 步 驟 五 介 紹 自 我 檢 核 思 考 單 步 驟 六 組 織 Organize 寫 作 Write 修 正 Edit 提 示 4. 責 任 轉 移 漸 進 共 作 而 獨 作 5. 內 在 化 思 考 單 介 紹 校 正 者 思 考 單 及 讓 學 生 去 評 鑑 他 人 的 作 品 步 驟 七 介 紹 修 改 思 考 單 及 讓 學 生 修 改 自 己 的 文 章 修 改 Revise 資 料 來 源 : 王 萬 清 (1997:404) 5. 教 學 過 程 與 寫 作 過 程 整 合 模 式 Weber(1990) 提 出 教 學 與 寫 作 過 程 整 合 的 模 式, 包 含 選 擇 教 學 目 標 爲 達 目 標 而 教 學 監 督 與 調 整 課 業 及 學 習 原 則 ( 王 萬 清, 民 86) 一 選 擇 教 學 目 標 1. 教 學 技 巧 : 重 視 困 難 及 複 雜 程 度 2. 寫 作 過 程 : 設 定 讀 者 目 的 及 形 式 85

94 二 爲 達 成 目 標 而 教 學 1. 教 學 技 巧 : 採 用 激 勵 示 範 及 發 問 技 巧 2. 寫 作 過 程 : 探 索 寫 作 題 材, 形 成 具 體 的 想 法, 完 成 草 稿 三 監 督 和 調 整 課 業 1. 教 學 技 巧 : 對 學 生 的 作 品 作 適 切 的 反 應, 和 學 生 一 起 討 論 寫 作 技 巧, 對 作 品 進 行 評 估 2. 寫 作 過 程 : 與 教 師 同 儕 分 享 個 人 的 作 品 及 編 修 出 版 作 品 四 學 習 原 則 1. 教 學 技 巧 : 增 進 學 生 的 優 良 表 現, 主 動 參 與 學 生 的 寫 作 過 程, 注 重 學 習 的 保 留 與 動 機 2. 寫 作 過 程 : 重 視 寫 作 的 創 作 論 文 的 思 考 視 覺 和 思 考 的 連 結 及 觀 念 的 自 娛 和 實 際 應 用 在 教 學 歷 程 上 Weber 的 教 學 技 巧 注 重 寫 作 的 支 持 因 素 教 學 目 標 的 決 定, 及 對 作 品 的 適 切 反 應 評 估 重 視 增 強 優 良 表 現 及 學 習 的 保 留 與 動 機 在 寫 作 歷 程 上, Weber 的 寫 作 過 程 重 視 讀 者 目 的 與 形 式 的 設 定, 完 成 草 稿 後 與 教 師 同 儕 分 享 及 編 修 作 品, 借 重 寫 作 討 論 的 力 量 來 促 進 文 章 的 品 質 及 寫 作 思 考 能 力 86

95 第 三 節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劉 勰 總 結 歷 代 的 創 作 經 驗, 發 揚 過 去 的 優 良 傳 統, 建 立 自 己 的 理 論 體 系, 和 寫 作 歷 程 相 比, 他 所 整 理 的 資 料 所 接 觸 的 個 案 所 看 到 的 面 向 是 很 複 雜 的 本 節 若 以 創 作 論 二 十 篇 為 本 而 比 較, 較 為 枝 節 龐 雜, 故 本 文 以 寫 作 歷 程 的 四 個 面 向 和 創 作 論 做 比 較, 較 為 一 目 了 然 以 寫 作 歷 程 四 個 面 向 為 比 較, 與 創 作 論 相 比, 寫 作 歷 程 未 有 論 述 的 部 份, 就 是 創 作 論 的 特 出 之 處, 於 本 節 之 後 做 詳 細 論 述 一 長 期 記 憶 在 神 思 篇 中 故 思 理 為 妙, 神 與 物 遊 神 居 胸 臆, 而 志 氣 統 其 關 鍵 ; 物 沿 耳 目, 而 辭 令 管 其 樞 機 樞 機 方 通, 則 物 無 隱 貌 ; 關 鍵 將 塞, 則 神 有 遯 心 創 作 前 的 文 思 醞 釀, 有 賴 於 神 思 的 運 作, 對 於 長 期 記 憶 的 訓 練, 神 思 又 更 進 一 步 的 說 明 如 何 從 生 活 中 觀 察 所 謂 物 沿 耳 目, 意 象 沿 耳 目 而 進 於 心, 意 象 既 沿 耳 目 進 於 心, 為 心 所 感 而 體 會 為 美, 則 轉 而 落 實 為 寫 作 而 言, 作 最 適 當 的 表 達, 由 此 可 知 文 辭 文 采 之 重 要 平 時 的 寫 作 訓 練, 除 了 多 觀 察 多 閱 讀, 修 辭 的 訓 練 也 是 寫 作 教 育 的 一 環, 故 曰 87

96 辭 令 管 其 樞 機 如 何 充 實 長 期 記 憶,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說 的 並 不 夠 完 備 劉 勰 認 為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才, 研 閱 以 窮 照, 經 過 積 學 酌 理 研 閱, 也 就 是 將 學 問 理 論 經 歷 三 者 結 合 起 來, 累 積 了 豐 富 的 素 材, 就 有 利 於 醞 釀 文 思, 發 為 文 辭 二 計 劃 階 段 何 謂 附 會? 謂 總 文 理, 統 首 尾, 定 與 奪, 合 涯 際, 彌 綸 一 篇, 使 雜 而 不 越 者 若 築 室 之 須 基 構, 裁 衣 之 待 縫 緝 矣 附 會 計 畫 階 段 為 : 產 生 文 思 組 織 意 念 目 標 設 定 如 何 設 定 如 何 產 生 如 何 組 織, 文 心 雕 龍 附 會 則 有 較 深 入 的 解 釋 文 之 為 意, 多 則 千 絲 萬 縷, 少 則 二 三 旨, 若 眾 意 並 立, 各 自 為 義, 則 不 足 以 成 文 所 以 文 章 意 旨 在 計 劃 階 段 須 有 首 尾, 尤 須 有 統 整 之 道, 使 其 篇 體 完 整, 文 意 義 脈 貫 注, 而 首 尾 圓 合 文 意 的 組 織 安 排, 必 在 某 一 範 圍 內 行 之, 也 就 是 在 某 一 綱 領 的 統 攝 下 行 之 陳 拱 云 : 文 之 為 意, 若 太 單 調, 則 不 得 言 錯 雜, 難 免 貧 乏 ; 若 太 繁 複, 則 易 踰 越, 則 成 滋 蔓 故 言 文 意 構 造, 須 施 以 彌 綸 之 功, 令 全 篇 錯 雜 而 不 踰 越 蓋 能 88

97 錯 雜, 則 全 篇 有 其 豐 富 性 ; 能 不 踰 越, 則 不 失 其 單 純 性 統 一 性 既 豐 富 而 又 單 純 或 統 一, 則 構 組 文 意 之 功, 則 可 以 無 遺 憾 矣 61 又 曰 : 夫 才 量 學 文, 宜 正 體 製 : 必 以 情 志 為 神 明, 事 義 為 骨 髓, 辭 采 為 肌 膚, 宮 商 為 聲 氣 附 會 初 學 者 應 先 正 其 文 體, 在 計 劃 階 段 應 先 考 量 文 體 的 裁 定 文 體 是 中 文 系 統 的 寫 作 特 色, 在 定 勢 篇 提 到 : 因 情 立 體, 即 體 成 勢, 文 章 各 類 文 體 各 有 自 然 之 勢 寫 作 計 畫 的 基 礎, 是 以 情 志 為 根 基, 所 謂 以 情 志 為 神 明 劉 勰 認 為 情 志, 或 情 性 才 性 是 創 作 的 精 神 本 源, 沒 有 感 人 的 情, 則 無 法 寫 出 動 人 的 文 章, 這 樣 的 論 點 又 比 認 知 心 理 學 更 積 極, 不 僅 要 能 寫, 而 且 在 題 材 的 篩 選 上 要 先 能 過 濾 事, 指 寫 入 文 中 之 事, 即 由 題 材 組 成 之 內 容 而 題 材 入 文, 必 經 組 織 構 造, 否 則 即 不 能 入 文 題 材 一 經 組 織 構 造, 則 成 為 文 之 內 容 義, 謂 意 義 之 義, 及 文 中 所 具 有 的 意 義 在 醞 釀 期 的 計 畫 階 段, 要 能 揀 選 有 意 義 的 內 容, 始 能 入 文 附 會 講 寫 作 計 畫 講 的 更 全 面, 提 到 情 志 事 義 辭 采 宮 商 以 及 品 藻 61 陳 拱 (1999) 文 心 雕 龍 本 義 台 北 : 商 務, 頁

98 獻 替, 從 總 綱 領 到 分 首 尾, 到 修 改, 原 始 要 終 作 全 面 考 慮, 所 以 說 : 附 會 者, 謂 總 文 理, 統 首 尾, 定 與 奪, 合 涯 際, 彌 綸 一 篇, 使 雜 而 不 越 者 也 總 文 理, 兼 指 附 辭 會 義 說, 主 要 是 整 派 者 依 源, 理 枝 者 循 幹 整 派 理 枝 就 是 考 慮 分 章 是 否 恰 當 ; 依 源 循 幹, 就 是 看 各 章 的 含 意, 是 否 章 章 合 於 全 篇 的 主 旨, 而 不 是 想 寫 什 麼 就 寫 什 麼 一 篇 不 論 分 成 多 少 章, 每 章 都 必 須 符 合 用 來 表 達 主 旨, 這 才 是 萬 塗 同 歸, 百 慮 一 致 附 會 的 主 要 工 作, 就 是 要 使 各 章 的 含 意 都 用 來 表 達 主 旨 經 過 這 樣 的 安 排, 那 麼 群 言 雖 多, 也 就 不 會 紊 亂 了 三 轉 譯 階 段 下 筆 為 文, 並 不 是 順 利 的 過 程, 或 苦 於 內 容 貧 乏 或 傷 於 文 辭 雜 亂, 在 轉 譯 階 段, 寫 作 者 應 掌 握 博 而 能 一 的 原 則 下 筆 為 文, 而 不 致 文 意 雜 亂 是 以 臨 篇 綴 慮, 必 有 二 患 : 理 鬱 者 苦 貧, 辭 溺 者 傷 亂 然 則 博 見 為 饋 貧 之 糧, 貫 一 為 理 亂 之 藥 博 而 能 一, 亦 有 助 乎 心 力 矣 神 思 轉 譯 階 段 是 將 寫 作 者 的 計 畫 行 諸 文 字, 然 則 意 授 於 思, 言 授 於 意, 密 則 無 際, 疏 則 千 里 劉 勰 不 僅 將 轉 譯 階 段 的 任 務 說 明 詳 盡, 也 書 寫 出 轉 譯 階 段 並 非 流 暢 的 過 程 90

99 方 其 搦 翰, 氣 倍 辭 前, 暨 乎 篇 成, 半 折 心 始 何 則? 意 翻 空 而 易 奇, 言 徵 實 而 難 巧 也 是 以 意 授 於 思, 言 授 於 意, 密 則 無 際, 疏 則 千 里 或 理 在 方 寸, 而 求 之 域 表 ; 或 義 在 咫 尺, 而 思 隔 山 河 是 以 秉 心 養 術, 無 務 苦 慮 ; 含 章 司 契, 不 必 勞 情 也 這 牽 涉 到 哲 學 的 問 題, 思 意 言 三 者 能 否 溝 通 一 致, 這 又 比 西 方 的 寫 作 歷 程 更 為 深 入 如 果 以 物 沿 耳 目, 而 辭 令 管 其 樞 機, 樞 機 方 通, 則 物 無 隱 貌 來 解 釋 劉 勰 對 思 意 言 的 關 係, 可 以 推 論 劉 勰 是 認 為 三 者 可 以 溝 通 一 致 的 密 則 無 際 是 思 意 言 三 者 的 正 常 狀 態 而 言 疏 則 千 里 是 就 思 意 言 三 者 的 反 常 狀 態 而 言 劉 勰 用 思 ( 情 志 )- 意 ( 意 象 )- 言 ( 文 辭 ) 來 預 示 他 後 來 提 出 的 三 準 說, 說 明 設 情 以 位 體 - 酌 事 以 取 類 - 撮 辭 以 舉 要 的 三 個 步 驟 照 劉 勰 的 說 法, 寫 作 者 如 果 能 夠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遵 循 設 情 以 位 體 - 酌 事 以 取 類 - 撮 辭 以 舉 要 的 正 常 步 驟, 就 可 以 使 思 意 言 三 者 密 則 無 際, 反 之 就 會 出 現 疏 則 千 里 的 反 常 現 象 了 神 思 篇 是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的 總 綱, 幾 乎 涵 蓋 了 創 作 論 以 下 各 篇 的 重 要 論 點 前 者 預 示 了 後 者, 後 者 進 一 步 解 釋 了 前 者 以 范 文 瀾 的 圖 例 ( 圖 2-1-2) 91

100 為 例, 可 以 闡 明 神 思 篇 是 創 作 論 總 綱 的 體 系 辭 采 為 肌 膚, 宮 商 為 聲 氣 肌 膚 聲 氣, 以 人 體 之 喻 文 辭 文 采, 視 文 章 為 一 生 命 體, 也 是 劉 勰 的 獨 特 見 解 修 辭 是 中 國 文 學 的 一 大 特 色, 劉 勰 提 出 四 大 修 辭 技 巧 : 比 興 夸 飾 事 類 隱 秀, 詳 見 第 二 章 中 國 字 為 一 表 意 方 塊 文 字, 不 同 於 西 文 之 表 音 文 字, 行 文 的 抑 揚 頓 錯, 也 關 乎 文 章 的 成 功 與 否 聲 律 篇 云 : 夫 音 律 所 始, 本 於 人 聲 者 也 故 言 語 者, 文 章 關 鍵, 神 明 樞 機, 吐 納 律 呂, 唇 吻 而 已 以 筆 者 之 教 學 經 驗 為 例, 學 生 不 熟 悉 標 點 符 號, 往 往 數 句 連 篇, 而 無 句 讀, 以 劉 勰 之 說 本 於 人 聲 者 也, 令 學 生 朗 誦 一 次, 可 明 其 文 章 句 讀, 使 文 章 通 順 四 回 顧 階 段 中 文 系 統 不 同 於 西 文 的 表 音 文 字, 因 此 寫 作 歷 程 的 回 顧 階 段 在 中 文 系 統 中, 最 大 的 差 異 即 是 對 於 字 的 基 本 檢 視, 力 有 未 逮 因 此 本 節 中 以 創 作 論 中 對 於 字 句 章 篇 的 論 述 為 本 92

101 如 何 檢 視 修 改 文 章, 創 作 論 所 論 述 的 內 容, 較 合 乎 中 文 系 統 劉 勰 於 鎔 裁 章 句 篇 提 及 內 容 : ( 一 ) 就 字 句 段 落 : 章 句 篇 就 創 作 立 場, 言 遣 句 裁 章 之 術 夫 人 之 立 言, 因 字 而 生 句, 積 句 而 成 章, 積 章 而 成 篇 篇 之 彪 炳, 章 無 疵 也 ;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 句 之 清 英, 字 不 妄 也 振 本 而 末 從, 知 一 而 萬 畢 矣 字 為 句 之 本, 句 為 章 之 本, 章 為 篇 之 本 章 句 篇 就 此 著 眼, 關 於 文 章 構 造 的 基 本 檢 視 由 最 小 的 單 位 字 之 後 句 之 安 排, 最 好 不 要 顛 倒 ; 章 的 段 落, 也 要 有 其 秩 序, 所 謂 搜 句 忌 於 顛 倒, 裁 章 貴 於 順 序 章 句 是 從 寫 作 角 度 來 考 慮 分 段 和 造 句 分 段 由 全 篇 的 命 意 來 決 定, 按 照 命 意 確 定 提 綱, 按 照 提 綱 來 分 段, 這 就 是 宅 情 曰 章, 根 據 情 理 分 成 段 落, 將 情 理 安 頓 在 各 章 裡 位 言 曰 句, 是 把 表 達 段 落 大 意 的 話 按 照 語 氣 分 成 若 干 句 因 此, 分 章, 在 於 明 情 總 義, 根 據 內 容 命 意 來 定 章 總 一 義, 一 段 有 一 個 段 落 大 意, 要 把 這 個 大 意 說 周 全 才 成 一 章 句 子 是 連 起 來 表 達 段 落 大 意 的, 待 相 接 以 為 用 分 章 合 句, 主 要 在 控 引 情 理, 送 迎 際 會, 按 照 情 理 來 做 安 93

102 排, 或 控 或 引, 或 送 或 迎, 理 資 配 主, 配 合 全 篇 主 旨, 或 抓 住 或 放 開, 這 就 是 分 章 說 按 照 各 章 情 調 語 調 或 緩 或 急, 就 合 句 說 ( 二 ) 就 謀 篇 而 言 規 範 本 體 謂 之 鎔, 剪 截 浮 詞 謂 之 裁 裁 則 蕪 穢 不 生, 鎔 則 綱 領 昭 暢 譬 繩 墨 之 審 分, 斧 斤 之 斲 削 矣 鎔 裁 規 範 偏 長, 本 作 文 命 意 或 結 構 之 一 術 文 章 有 立 意, 必 本 於 情 性, 也 有 賴 於 題 材 而 體 現 之 題 材 所 以 構 成 篇 章 的 內 容, 而 文 意 則 憑 此 內 容 以 彰 顯 所 以 作 文 的 命 意, 率 多 於 某 種 內 容 之 一 定 範 圍 內 行 之, 過 此 以 往, 則 成 駢 枝, 必 在 斲 削 之 列, 此 謂 之 鎔, 也 就 是 結 構 之 術 至 於 裁, 剪 截 浮 辭, 文 章 之 有 文 辭, 所 以 表 意 也 辭 必 取 決 於 意 ( 形 式 必 取 決 於 內 容 ), 有 意 始 有 辭 故 辭 不 得 徒 辭, 必 須 循 文 意 而 敷 辭 循 意 以 敷 辭, 其 事 有 三 : 一 為 辭 稱 其 意, 二 為 辭 不 達 意, 三 為 辭 溢 於 意 前 者 為 佳, 二 三 者 則 為 裁 之 用 情 采 裡 說 : 設 模 以 位 理, 擬 地 以 置 心 理 和 心 指 的 是 情 理 和 命 意 鎔 裁 裡 接 著 講 : 情 理 設 位, 文 采 行 乎 其 中 鎔 指 練 意, 承 情 理 說 ; 裁 指 練 辭, 94

103 承 文 采 說 根 據 情 理 來 謀 篇 佈 局, 文 采 就 在 其 中 了 按 照 氣 質 的 剛 柔 來 建 立 創 作 的 根 本 要 求, 適 應 時 代 的 演 變 來 求 變 通 建 立 根 本 要 求 在 於 選 擇 體 制 命 意 有 的 偏 枯, 有 的 多 餘 適 應 時 代 沒 有 定 規, 文 辭 有 的 苦 繁, 有 的 嫌 雜 關 鍵 所 在, 在 於 做 好 鎔 意 裁 辭 工 作 ; 要 糾 正 情 理 上 的 缺 點, 改 正 文 辭 上 的 毛 病 根 據 剛 柔 的 根 本 要 求 選 擇 體 材 使 內 容 合 於 規 範 的 叫 鎔 意, 刪 去 浮 詞 剩 句 的 叫 裁 辭 經 過 裁 辭, 文 辭 不 再 拖 沓 冗 長, 經 過 鎔 意, 全 篇 的 綱 領 明 白 曉 暢 比 起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的 回 顧 階 段, 談 寫 作 的 修 改, 劉 勰 在 鎔 裁 及 章 句 中 的 討 論, 更 實 際 的 舉 出 修 改 歷 程 的 標 準 總 術 篇 云 : 是 以 執 術 馭 篇,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棄 術 任 心, 如 博 塞 之 邀 遇 作 文 之 術, 為 數 甚 多, 難 以 估 量, 有 可 言 者, 亦 有 不 可 言 者, 可 言 者, 宜 多 學 ; 不 可 言 者, 須 逕 向 文 章 典 範 作 直 接 的 發 掘, 默 識 而 深 體 之 劉 勰 肯 定 學 習 的 功 用, 作 文 之 術 在 教 育 上 有 正 面 的 意 義, 寫 作 不 應 放 任 我 手 寫 我 口, 應 讓 學 童 有 典 範 學 習 的 機 會, 若 僅 限 於 文 本 的 傳 授, 缺 乏 實 務 的 訓 練, 則 流 於 多 欲 練 辭, 莫 肯 研 術 的 弊 端 95

104 第 四 章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第 一 節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目 前 寫 作 教 學 依 循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同 時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於 九 十 五 年 試 辦 加 考 作 文, 並 於 九 十 六 年 正 式 實 施, 將 依 據 頒 布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以 下 簡 稱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為 閱 卷 的 基 準, 因 此 介 紹 頒 布 的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如 下 : 教 育 部 編 號 說 明 (1)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黑 體 字 部 分 ) 為 主 要 學 習 重 點 : 第 一 個 英 文 字 母 (A-F) 代 表 能 力 指 標 項 目 序 號, 第 二 個 數 字 (1-3) 代 表 學 習 階 段 序 號 ( 第 一 階 段 : 國 小 一 至 三 年 級 ; 第 二 階 段 : 國 小 四 至 六 年 級 ; 第 三 階 段 : 國 中 一 至 三 年 級 ), 第 三 個 數 字 代 表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內 涵 序 號 如 :F-1-1 為 寫 作 能 力, 第 一 階 段, 指 標 內 涵 第 一 項 (2)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下 之 文 字 敘 述, 為 能 力 指 標 之 學 習 內 涵, 供 教 材 編 選 及 教 學 參 考, 請 靈 活 應 用 第 一 個 數 字 (1-3) 代 表 學 習 階 段 序 號 ; 第 二 個 數 字 代 表 能 力 指 標 內 涵 序 號 ; 第 三 個 數 字 (1-10) 代 表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序 號, 以 便 參 照 ; 第 四 個 數 字 則 為 流 水 號 如 :( ) 即 表 示 第 一 階 段, 指 標 內 涵 第 一 項, 反 映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之 一 了 解 自 我 與 發 展 潛 能, 及 該 項 下 之 流 水 號 第 一 條 96

105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編 號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F-1-1 能 經 由 觀 摩 分 享 與 欣 賞, 培 養 良 好 的 寫 作 態 度 與 興 趣 能 學 習 觀 察 簡 單 的 圖 畫 和 事 物, 並 練 習 寫 成 一 段 文 字 能 在 口 述 作 文 和 筆 述 作 文 中, 培 養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能 相 互 觀 摩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能 經 由 作 品 欣 賞 朗 讀 美 讀 等 方 式, 培 養 寫 作 的 興 趣 F-1-2 能 擴 充 詞 彙, 正 確 的 遣 辭 造 句, 並 練 習 常 用 的 基 本 句 型 能 運 用 學 過 的 字 詞, 造 出 通 順 的 句 子 能 仿 寫 簡 單 句 型 F-1-3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的 寫 作 要 點, 並 練 習 寫 作 能 認 識 並 欣 賞 童 詩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寫 作 簡 單 的 記 敘 文 和 說 明 文 能 配 合 日 常 生 活, 練 習 寫 簡 單 的 應 用 文 如 : 賀 卡 便 條 書 信 及 日 記 等 F-1-4 能 練 習 運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習 寫 作 文 能 利 用 卡 片 寫 作, 傳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心 能 寫 出 自 己 身 邊 或 與 鄉 土 有 關 的 人 事 物 能 應 用 文 字 來 表 達 自 己 對 日 常 生 活 的 想 法 F-1-5 能 概 略 分 辨 出 作 品 中 文 句 的 錯 誤 能 指 出 作 品 中 有 明 顯 錯 誤 的 句 子 F-1-6 能 概 略 知 道 寫 作 的 步 驟 ( 從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及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 逐 步 豐 富 作 品 的 內 容 能 概 略 知 道 寫 作 的 步 驟 能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收 集 各 類 寫 作 的 材 料 F-1-7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F-1-8 能 分 辨 並 欣 賞 作 品 中 的 修 辭 技 巧 97

106 能 分 辨 並 欣 賞 文 章 中 的 修 辭 技 巧 F-2-1 能 培 養 觀 察 與 思 考 的 寫 作 習 慣 能 養 成 觀 察 周 圍 事 物, 並 寫 下 重 點 的 習 慣 F-2-2 能 正 確 流 暢 的 遣 辭 造 句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能 掌 握 詞 語 的 相 關 知 識, 寫 出 語 意 完 整 的 句 子 能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F-2-3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並 練 習 不 同 類 型 的 寫 作 能 收 集 自 己 喜 好 的 作 品, 並 加 以 分 類 能 掌 握 記 敘 文 說 明 文 和 議 論 文 的 特 性, 練 習 寫 作 能 配 合 學 校 活 動, 練 習 寫 作 應 用 文 ( 如 : 通 知 公 告 讀 書 心 得 參 觀 報 告 會 議 記 錄 生 活 公 約 短 篇 演 講 稿 等 ) F-2-4 能 應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練 習 寫 作 能 應 用 改 寫 續 寫 擴 寫 縮 寫 等 方 式 寫 作 能 配 合 閱 讀 教 學, 練 習 撰 寫 摘 要 札 記 及 讀 書 卡 片 等 能 寫 作 慰 問 書 信 簡 單 的 道 歉 啟 事, 表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懷 和 誠 意 能 寫 遊 記, 記 錄 旅 遊 的 所 見 所 聞, 增 進 認 識 各 地 風 土 民 情 的 情 趣 F-2-5 能 具 備 自 己 修 改 作 文 的 能 力, 並 主 動 和 他 人 交 換 寫 作 心 得 能 從 內 容 詞 句 標 點 方 面, 修 改 自 己 的 作 品 F 能 經 由 共 同 討 論 作 品 的 優 缺 點, 以 及 刊 物 編 輯 等 方 式, 主 動 交 換 寫 作 的 經 驗 能 依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的 寫 作 步 驟 進 行 寫 作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收 集 各 類 可 供 寫 作 的 材 料, 並 練 習 選 擇 材 料, 進 行 寫 作 練 習 從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及 組 織 等 步 驟, 習 寫 作 文 F-2-7 能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在 寫 作 時 恰 當 的 使 用 能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能 恰 當 的 使 用 98

107 F-2-8 能 把 握 修 辭 的 特 性, 並 加 以 練 習 及 運 用 能 理 解 簡 單 的 修 辭 技 巧, 並 練 習 應 用 在 實 際 寫 作 F-2-9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能 利 用 電 腦 編 輯 班 刊 或 自 己 的 作 品 集 能 透 過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F-2-10 能 發 揮 想 像 力, 嘗 試 創 作, 並 欣 賞 自 己 的 作 品 能 在 寫 作 中, 發 揮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能 嘗 試 創 作 ( 如 童 詩 童 話 等 ), 並 欣 賞 自 己 的 作 品 F-3-1 能 應 用 觀 察 的 方 法, 並 精 確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聞 能 應 用 觀 察 的 方 法, 並 精 確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聞 F-3-2 能 精 確 的 遣 辭 用 字, 並 靈 活 運 用 各 種 句 型 寫 作 能 精 確 的 遣 詞 用 字, 恰 當 的 表 情 達 意 能 靈 活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充 分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解 F-3-3 能 理 解 各 種 文 體 的 特 質, 並 練 習 寫 作 不 同 類 型 的 作 品 能 寫 出 事 理 通 順 舉 證 充 實 的 議 論 文 和 抒 發 情 意 的 抒 情 文 能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主 動 嘗 試 寫 作 不 同 類 型 的 文 章 F-3-4 練 習 應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寫 作 能 配 合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撰 寫 演 說 稿 辯 論 稿 或 劇 本 能 培 養 寫 日 記 的 習 慣 能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練 習 寫 作 格 式 完 整 的 讀 書 報 告 能 集 體 合 作, 設 計 宣 傳 海 報 或 宣 傳 文 案, 傳 遞 對 環 境 及 人 群 的 人 文 關 懷 能 靈 活 運 用 文 字, 透 過 寫 作, 介 紹 其 他 國 家 的 風 土 民 情 能 撰 寫 自 己 的 工 作 計 劃 或 擬 定 各 項 計 劃 F-3-5 掌 握 寫 作 步 驟, 充 實 作 品 的 內 容, 精 確 的 表 達 自 己 的 思 想 能 將 蒐 集 的 材 料, 加 以 選 擇, 並 做 適 當 的 運 用 能 依 據 寫 作 步 驟, 精 確 的 表 達 自 己 的 思 想, 並 提 出 佐 證 或 辯 駁 F-3-6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適 當 使 用 99

108 能 配 合 寫 作 需 要, 恰 當 選 用 標 點 符 號 和 標 點 方 式, 達 到 寫 作 效 果 F-3-7 能 靈 活 應 用 修 辭 技 巧, 讓 作 品 更 加 精 緻 感 人 能 養 成 反 覆 推 敲 的 習 慣, 使 自 己 的 作 品 更 加 完 美, 更 具 特 色 能 靈 活 的 運 用 修 辭 技 巧, 讓 作 品 更 加 精 緻 優 美 F-3-8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討 論 寫 作 的 經 驗 能 透 過 電 子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能 透 過 電 子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作 品, 並 討 論 寫 作 的 經 驗 能 練 習 利 用 電 腦, 編 印 班 刊 校 刊 或 自 己 的 作 品 集 F-3-9 發 揮 思 考 及 創 造 的 能 力, 使 作 品 具 有 獨 特 的 風 格 能 主 動 創 作, 並 發 表 自 己 的 作 品 能 藉 由 擴 充 標 題 撰 寫 表 現 技 巧 圖 文 配 合 字 體 安 排 等 寫 作 經 驗, 使 作 品 具 有 獨 特 的 風 格, 並 嘗 試 應 用 編 輯 學 校 刊 物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實 施 重 點 為 如 下 62 : 一 重 視 學 生 自 身 經 驗 與 感 受 陳 述 第 一 階 段 寫 作 訓 練, 著 重 學 生 興 趣 的 培 養 第 二 階 段 引 導 學 生 主 動 寫 作, 並 與 他 人 分 享 第 三 階 段 培 養 學 生 樂 於 發 表 的 寫 作 習 慣 二 著 重 激 發 學 生 寫 作 興 趣, 喚 起 內 在 情 感 經 驗, 引 導 寫 作 方 向 第 一 階 段 由 口 述 作 文 開 始 引 導, 第 二 階 段 由 口 述 作 文 轉 換 成 筆 述 作 文, 62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與 教 學 網 100

109 第 三 階 段 能 熟 練 筆 述 作 文 三 就 主 題 材 料 結 構, 配 合 語 言 詞 彙 的 累 積 與 應 用, 逐 步 認 識 各 類 文 體, 並 依 難 易 深 淺, 全 程 規 劃, 序 列 設 計, 分 類 引 導, 反 複 練 習 四 明 瞭 並 能 運 用 收 集 材 料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修 改 等 寫 作 步 驟 五 了 解 本 國 文 法 與 修 辭 的 特 性, 並 能 嘗 試 欣 賞 與 運 用 六 配 合 本 國 語 教 材 之 範 文 教 學, 嘗 試 創 作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不 同 場 合 不 同 風 格 的 文 章 相 對 而 言, 由 於 過 度 重 視 學 生 的 自 身 經 驗 及 感 受, 學 生 將 我 手 寫 我 口 的 作 文 方 式 發 揮 到 淋 漓 盡 致 由 首 次 的 基 測 作 文 表 現 看 來, 這 些 能 力 指 標 向 度 已 在 學 生 的 作 文 中 表 現 出 來, 閱 卷 老 師 指 出 學 生 經 驗 太 過 雷 同, 因 此 過 度 聚 焦 且 網 路 文 化 流 行, 學 生 寫 作 文 就 像 是 網 路 即 時 通, 或 由 於 習 慣 於 微 軟 新 注 音 系 統, 而 造 成 不 挑 字 的 情 況 ( 如 : 再 在 或 後 候 不 分 ) 閱 卷 老 師 提 出 的 例 子 如 下 國 中 基 測 作 文 笑 話 集 101

110 95 國 中 基 測 作 文 題 目 : 體 諒 別 人 的 辛 苦 爸 爸 要 養 家 虎 口 ( 學 生 錯 別 字 甚 多, 習 慣 微 軟 新 注 音 不 挑 字 ) 媽 媽 總 是 給 我 碎 碎 唸 ( 我 手 寫 我 口, 口 語 方 言 影 響 作 文 語 法 ) 我 是 家 裡 的 觸 生 女 ( 錯 別 字 ) 我 家 境 小 開, 住 的 地 方 家 徒 四 壁, 連 司 機 都 很 貧 窮 ( 不 熟 悉 語 彙 ) 爸 媽 很 辛 苦, 我 要 照 顧 他 們 的 下 半 身 ( 錯 別 字 ) 天 下 沒 有 白 癡 的 午 餐 ( 錯 別 字 ) 為 了 劣 祖 劣 宗, 我 要 好 好 用 功 讀 書 ( 錯 別 字 ) 我 粉 感 激 爸 媽 這 麼 孝 順 我, 佩 服 的 Orz,ㄏㄏㄏ, 真 是 好 幸 福 ( 注 音 符 號 當 文 字 用 ) 我 睪 負 父 母 的 心 勞 ( 錯 別 字 ) 爸 媽 無 線 的 愛 ( 錯 別 字 ) 最 辛 苦 的 人 是 藝 工 媽 媽 ( 錯 別 字 ) 我 已 經 不 在 是 個 小 孩 子!( 在 再 不 分 ) 我 爸 媽 都 有 在 幫 我 做 家 事, 真 是 辛 苦 ( 口 語 影 響 寫 作 ) 我 要 用 盡 心 機 報 答 爸 媽, 用 花 言 巧 語 報 答 爸 媽 ( 成 語 誤 用 ) 打 從 一 出 生 我 什 麼 也 沒 有, 是 爸 媽 給 我 這 個 身 體, 媽 媽 供 我 養 分 ( 缺 乏 修 辭 ) 這 個 社 會 感 恩 跟 寬 容 都 被 漠 落 了?!( 標 點 符 號 誤 用 ) 102

111 當 爸 媽 把 我 生 下 來 的 時 後, 我 感 到 非 常 高 興 ( 後 候 不 分 ) 高 雄 縣 鳳 西 國 中 國 文 教 師 楊 曉 菁 表 示 : 由 於 網 路 發 達, 學 生 習 慣 用 新 注 音 輸 入 法, 根 本 懶 得 選 字, 只 要 音 對 就 好 了, 久 而 久 之 就 忘 記 正 確 的 用 字 64 口 語 化 的 文 字 或 火 星 文, 也 經 常 出 現 在 週 記 或 作 文 當 中, 比 如 他 給 我 怎 樣 粉 口 愛 ( 很 可 愛 ) 監 介 ( 尷 尬 ) 等 學 生 平 時 所 接 觸 的, 除 了 電 視 就 是 電 腦, 因 此 在 行 文 上 將 我 手 寫 我 口 的 行 文 方 式 呈 現 在 作 品 上, 而 呈 現 的 作 品, 往 往 和 所 謂 的 佳 作 有 所 差 距, 可 知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的 向 度, 讓 學 生 單 純 的 抒 發 自 己 的 想 法, 是 有 改 進 的 空 間, 好 的 寫 作 成 品 應 是 文 質 合 一, 內 容 要 能 豐 富, 修 辭 也 要 有 技 巧 本 研 究 以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和 創 作 論 做 比 較, 而 教 育 部 網 站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為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以 寫 作 歷 程 之 理 論 為 本, 因 此 以 下 將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與 寫 作 歷 程 做 簡 略 之 比 較, 以 利 下 節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和 創 作 論 的 比 較 以 寫 作 歷 程 中 的 長 期 記 憶 為 例 : 長 期 記 憶, 類 似 於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基 模 理 論, 基 模 (schema) 被 稱 為 是 認 知 的 64 國 語 日 報 中 華 民 國 四 月 廿 六 日 星 期 四 第 十 三 版 教 育 版 103

112 基 石 (Schemata:The building blocks of cognition), 它 是 一 個 抽 象 的 知 識 結 構, 儲 存 於 長 期 記 憶 之 中, 在 詮 釋 新 訊 息 時 扮 演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Rumelhart(1980) 認 為 基 模 是 所 有 訊 息 處 理 時 的 基 本 成 分, 是 人 用 來 了 解 事 物, 獲 取 知 識 和 經 驗 的 基 本 結 構 一 個 基 模 就 是 一 種 訊 息 結 構, 用 來 表 徵 儲 存 於 記 憶 中 的 一 般 性 概 念 65 例 如 讀 書 破 萬 卷, 下 筆 如 有 神, 因 為 有 讀 書 破 萬 卷 的 基 模, 所 以 能 下 筆 如 有 神 寫 作 者 的 長 期 記 憶, 即 是 寫 作 者 對 於 主 題 及 寫 作 計 畫 的 知 識, 此 階 段 應 加 強 的 能 力 為 : 一 重 視 觀 察 生 活 的 能 力 :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的 養 成, 開 端 於 觀 察 生 活 環 境, 據 心 理 學 的 研 究 人 的 大 腦 儲 存 的 經 驗 資 料, 百 分 之 八 十 五 來 自 視 覺, 而 借 助 聽 覺 觸 覺 嗅 覺 和 味 覺 獲 得 的 加 在 一 起 才 佔 百 分 之 十 五 66, 所 以 鼓 勵 學 生 多 觀 察 以 豐 富 長 期 記 憶 的 資 料 庫, 是 寫 作 能 力 養 成 的 重 點 但 是 目 前 學 生 生 活 環 境 單 調, 整 日 沉 溺 於 電 視 網 路 遊 戲 網 路 聊 天 交 友, 生 活 經 驗 狹 隘 是 作 文 教 學 的 一 大 困 境 以 作 文 題 目 我 的 休 閒 活 動 為 例, 近 八 成 的 學 生 都 寫 看 電 視 或 打 電 腦, 學 生 的 長 期 記 憶 單 調, 就 很 難 寫 出 內 容 豐 富 的 文 章 二 認 識 寫 作 的 基 本 知 識 : 從 認 識 最 基 本 的 標 點 符 號, 以 至 於 明 白 寫 作 的 步 驟 ( 從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立 65 Rumelhart, D. E.(1980). Schemata:The building blocks of cognition. In R. J. Spiro, & W. F. Brewer(Eds.) Theoretical Issues in Reading Comprehesion(pp.38-58).NJ:Erlbaum. 104

113 意 選 材 及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 不 難 發 現 課 程 綱 要 重 視 的 是 學 生 的 能 力, 然 而 在 細 節 上 沒 有 多 作 陳 述, 使 許 多 教 學 者 在 教 學 上 產 生 困 境 以 寫 作 歷 程 中 的 計 畫 階 段 為 例 : 寫 作 能 力 由 1. 產 生 意 念 : 從 記 憶 中 提 取 2. 組 織 意 念 : 從 提 取 的 資 料 中, 選 擇 最 有 用 的 3. 目 標 設 定 : 判 斷 所 提 取 的 資 料, 是 否 達 到 目 前 的 寫 作 目 的 重 視 的 能 力 特 點 為 : 培 養 醞 釀 構 思 的 能 力, 醞 釀 構 思 是 文 章 寫 作 過 程 的 第 一 階 段, 也 就 是 指 作 者 在 頭 腦 中 營 造 文 章 的 活 動 在 寫 作 的 過 程 中, 學 生 要 將 特 定 的 知 識 以 文 章 的 形 式 表 達 出 來, 根 據 文 章 構 成 的 要 求, 對 長 期 記 憶 的 資 料 庫 進 行 搜 尋 的 動 作, 這 個 搜 尋 的 過 程, 即 是 醞 釀 構 思 的 能 力 在 網 路 及 電 視 傳 媒 的 大 肆 宣 傳 下, 學 生 經 驗 太 過 雷 同, 從 記 憶 中 所 提 取 的 資 料 都 相 當 類 似, 以 作 文 題 目 樹 為 例, 大 部 分 的 學 生 都 寫 外 婆 家 在 鄉 下 外 婆 家 有 一 棵 樹, 為 什 麼 大 家 的 外 婆 家 都 在 鄉 下? 因 為 電 視 都 這 麼 演, 所 以 大 家 都 這 麼 寫 閱 讀 量 不 足 的 結 果, 作 文 醞 釀 期 的 意 念 易 受 電 子 傳 媒 的 影 響, 而 沒 有 作 者 本 身 的 觀 察, 對 於 寫 出 的 文 章 更 沒 有 所 謂 的 情 意 在 裡 頭 66 劉 世 劍 (1996) 文 章 寫 作 學 - 基 礎 理 論 知 識 部 分 高 雄 : 麗 文 頁

114 以 寫 作 歷 程 中 的 轉 譯 階 段 為 例 : 將 計 畫 所 搜 尋 到 的 資 料, 轉 換 成 可 以 寫 作 的 句 子, 起 草 執 筆 寫 文 章 此 階 段 是 將 計 畫 階 段 加 工 化 的 結 果, 也 就 是 由 內 隱 的 計 畫 階 段 轉 型 為 外 顯 的 存 在 形 式, 這 個 過 程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他 是 寫 作 者 語 文 能 力 的 整 體 表 現, 由 字 而 成 句 成 段 乃 至 形 成 篇 章, 朱 光 潛 先 生 曾 說 文 章 有 生 發, 才 能 成 為 完 整 的 有 機 體 67, 不 經 過 意 思 生 發, 文 章 的 計 畫 永 遠 不 會 變 成 具 體 的 文 章 本 歷 程 重 視 的 能 力 為 : 能 依 據 主 題 組 織 文 字 語 言,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的 作 業 要 求, 寫 出 符 合 主 題 的 文 章, 如 科 學 性 文 體 與 文 學 性 文 體 所 要 求 的 便 不 相 同, 同 樣 是 參 觀 科 學 博 物 館, 自 然 領 域 重 點 是 對 於 科 學 知 識 的 讀 書 筆 記 ( 理 性 的 ), 語 文 領 域 則 希 望 作 者 能 多 書 寫 參 觀 的 感 想 ( 感 性 的 ), 在 主 題 上 就 有 所 不 同 以 筆 者 任 教 的 班 級 ( 五 年 級 ) 為 例, 仍 有 學 生 分 不 清 內 容 摘 要 與 閱 讀 心 得 的 差 異, 前 者 著 重 的 是 書 籍 的 內 容 大 意, 後 者 重 視 的 是 讀 者 自 己 的 心 得 感 受 陳 述, 但 是 學 生 仍 是 習 慣 於 抄, 甚 少 陳 述 對 於 閱 讀 的 感 受 一 篇 讀 書 心 得 寫 作, 講 述 內 容 約 佔 五 分 之 四, 而 陳 述 心 得 僅 佔 五 分 之 一 以 寫 作 歷 程 的 回 顧 階 段 為 例 : 閱 讀 是 對 個 人 已 寫 好 的 文 章 進 行 評 估, 修 改 是 對 寫 作 的 錯 誤 與 意 義 67 朱 光 潛 (1996) 文 藝 心 理 學 台 北 : 開 明 頁

115 錯 誤, 作 探 究 和 修 改 的 動 作 再 次 評 估 資 料 是 否 符 合 寫 作 的 目 標 在 分 享 作 品 的 過 程 中, 寫 作 者 能 重 新 檢 視 自 己 的 作 品, 因 此 將 觀 摩 分 享 的 能 力 列 入 回 顧 本 歷 程 重 視 學 生 能 自 我 檢 核 寫 作 成 品, 讓 學 生 擔 任 自 己 作 品 的 第 一 位 讀 者, 期 許 學 生 能 有 自 我 修 改 的 能 力 本 區 塊 是 教 學 現 場 頗 薄 弱 的 一 環, 據 鄭 博 真 的 研 究 指 出, 多 數 的 老 師 以 命 題 作 文 的 方 式 進 行 作 文 教 學, 學 生 對 於 寫 作 交 差 了 事, 很 少 老 師 會 挪 出 一 堂 課 檢 視 學 生 的 作 文 68, 她 認 為 完 整 的 作 文 教 學 應 在 教 室 中, 師 生 共 同 討 論 共 同 檢 視 學 生 作 品 的 改 進 之 處 若 學 生 本 身 語 文 涵 養 不 足, 即 使 透 過 分 享 表 達 與 溝 通, 仍 難 看 出 寫 作 成 品 中 的 改 進 處, 若 教 師 本 身 對 於 作 文 批 改 能 力 不 足, 對 於 寫 作 成 品 的 回 顧, 亦 難 有 正 面 的 回 饋, 那 這 樣 的 共 同 討 論 則 失 去 活 動 本 身 的 意 義, 小 組 討 論 則 無 法 發 揮 功 用 以 寫 作 歷 程 中 的 寫 作 環 境 為 例 : 因 社 會 互 動 模 式 而 影 響, 寫 作 者 必 須 考 慮 到 讀 者 的 閱 讀 心 理, 為 了 使 讀 者 了 解 文 章, 寫 作 者 必 須 利 用 精 緻 化 ( 運 用 修 辭 ) 校 正 分 段 的 方 式, 連 結 作 者 與 讀 者 的 橋 樑 在 衡 量 社 會 價 值 及 社 會 經 驗 的 體 驗 中, 完 成 與 讀 者 能 溝 通 意 義 的 文 章 福 樓 68 鄭 博 真 (2003) 寫 作 修 改 : 模 式 教 學 與 研 究 台 中 師 院 學 報 第 17 期 第 2 卷 頁

116 拜 曾 說 : 寫 作 跟 養 兒 子 不 一 樣, 卻 和 建 造 金 字 塔 一 般, 需 要 預 先 擬 定 計 畫, 然 後 花 費 腦 力 時 間 和 汗 水, 將 石 頭 一 塊 一 塊 的 堆 砌 上 去 69 從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中, 強 調 學 生 的 發 表 表 達 與 溝 通, 但 是 寫 作 成 品 沒 有 經 過 計 畫 沒 有 個 人 的 經 驗 體 會, 這 樣 的 寫 作 成 品 所 發 表 的 品 質, 就 是 目 前 我 們 所 看 到 的 學 生 作 文 表 現 69 引 自 林 慶 昭 (2005) 作 文 拿 高 分 台 北 : 出 色 文 化 頁

117 第 二 節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有 標 目, 它 是 學 生 基 礎 且 基 本 的 能 力, 至 於 能 力 指 標 的 詳 細 教 學 內 容, 則 不 慎 完 備, 例 如 : F-2-3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的 寫 作 要 點, 問 題 是 有 哪 些 文 體? 各 類 文 體 的 標 準 是 什 麼? 在 觀 摩 分 享 欣 賞 的 同 時, 各 文 體 的 重 點 又 是 什 麼? 所 以 能 力 指 標 是 一 個 點, 但 是 如 何 達 到 這 個 點, 有 待 教 師 對 教 學 內 容 的 補 足 詮 釋 將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整 理 出 類 似 的 方 向 如 下, 一 就 長 期 記 憶 方 面 :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長 期 記 憶 編 號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F-1-1 能 經 由 觀 摩 分 享 與 欣 賞, 培 養 良 好 的 寫 作 態 度 與 興 趣 F-1-3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的 寫 作 要 點, 並 練 習 寫 作 F-2-1 能 培 養 觀 察 與 思 考 的 寫 作 習 慣 F-2-3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並 練 習 不 同 類 型 的 寫 作 F-3-1 能 應 用 觀 察 的 方 法, 並 精 確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聞 F-3-3 能 理 解 各 種 文 體 的 特 質, 並 練 習 寫 作 不 同 類 型 的 作 品 就 長 期 記 憶 方 面, 希 望 達 到 兩 大 目 標 : 平 時 的 觀 摩 及 對 文 體 的 認 識 關 於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劉 勰 於 神 思 篇 提 到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材, 研 閱 以 窮 照, 109

118 馴 致 以 繹 辭 ( 詳 見 第 二 章 ), 劉 勰 所 提 出 的 面 向 是 更 具 體 的, 寫 作 平 時 的 準 備 要 將 學 問 理 論 經 歷 三 者 結 合 起 來, 累 積 了 豐 富 的 素 材, 就 有 利 於 醞 釀 文 思, 發 為 文 辭 關 於 認 識 文 體 的 問 題, 不 僅 僅 要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其 實 更 要 多 多 練 習, 體 性 篇 提 到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意 思 就 是 平 時 要 模 仿 各 種 文 體 的 風 格, 記 敘 文 抒 情 文 說 明 文 議 論 文 各 有 其 文 體 的 特 色 根 據 各 自 的 情 性 來 鍛 鍊 文 才, 藉 由 廣 泛 的 閱 讀 及 對 生 活 的 觀 察, 提 升 寫 作 品 質 所 謂 文 章 由 學, 能 在 天 資, 後 天 的 學 習 有 助 於 提 升 寫 作 者 的 寫 作 能 力 文 心 雕 龍 文 體 論, 論 述 文 學 的 體 裁 與 種 類, 文 體 論 總 結 了 前 代 有 關 文 體 論 的 研 究 成 果, 集 其 大 成, 作 了 更 加 系 統 深 入 的 結 果 關 於 各 種 文 體 的 要 求, 在 辨 騷 至 書 記 二 十 一 篇 中 討 論 二 就 寫 作 過 程 方 面 :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過 程 編 號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F-1-2 能 擴 充 詞 彙, 正 確 的 遣 辭 造 句, 並 練 習 常 用 的 基 本 句 型 F-1-7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F-2-2 能 正 確 流 暢 的 遣 辭 造 句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F-2-7 能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在 寫 作 時 恰 當 的 使 用 F-3-2 能 精 確 的 遣 辭 用 字, 並 靈 活 運 用 各 種 句 型 寫 作 F-3-6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適 當 使 用 110

119 如 何 寫 一 篇 好 的 文 章, 從 上 表 看 來 是 著 重 在 技 巧 方 面, 但 是 一 篇 好 的 文 章, 除 了 文 辭 優 美 之 外, 內 容 情 感 也 是 重 點 情 采 水 性 虛 而 淪 漪 結, 木 體 實 而 花 萼 振 : 文 附 質 也 虎 豹 無 文, 則 鞹 同 犬 羊 ; 犀 兕 有 皮, 而 色 資 丹 漆 : 質 待 文 也 意 思 是 說 水 性 流 動 所 以 能 夠 有 波 紋, 樹 體 充 實 所 以 開 出 花 來 : 可 見 文 采 要 依 附 在 內 容 上 虎 皮 豹 皮 如 果 沒 有 毛 色 文 采, 就 像 狗 皮 羊 皮 一 樣 ; 犀 牛 兕 牛 皮 有 用, 卻 還 是 要 漆 上 朱 紅 漆 來 顯 示 色 彩 : 可 見 內 容 也 需 要 文 采 寫 作 的 本 源, 情 理 是 經, 文 辭 是 緯, 這 是 寫 作 的 根 本 要 求 情 采 情 動 而 言 形, 理 發 而 文 見, 感 情 激 發 了, 自 然 形 成 語 言, 寫 作 者 下 筆 前 的 準 備, 就 是 對 文 題 是 否 有 感 情, 因 為 有 感 情 才 能 有 內 容 所 以 出 題 者 在 出 題 的 時 候, 應 顧 慮 到 寫 作 者 的 年 齡 經 驗 及 學 識, 視 情 況 出 題 如 果 題 目 是 我 的 爸 爸, 這 樣 的 題 目 對 某 些 單 親 家 庭, 沒 有 爸 爸 的 的 學 童 而 言, 就 寫 不 出 動 人 的 文 章, 那 麼 題 目 就 要 彈 性 些, 也 可 以 寫 我 的 媽 媽 / 家 人 下 筆 前, 也 要 考 慮 到 情 采 的 問 題 如 何 正 確 的 遣 詞 造 句, 可 參 照 章 句 練 字 至 於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可 參 照 附 會 章 句 人 之 立 言, 因 字 而 生 句, 積 句 而 成 章, 積 章 而 成 篇 寫 作 的 訓 練, 不 僅 僅 要 從 造 句 開 始, 更 精 細 的 須 從 練 字 著 手, 平 時 範 文 解 說 時, 應 多 補 充 同 音 字 同 義 字 相 反 詞 相 似 詞, 而 不 是 生 字 教 完 課 文 解 說 完 習 作 寫 完 就 完 成 一 課 了, 字 詞 義 的 訓 練 有 助 於 加 強 學 生 遣 詞 造 句 的 敏 感 度 古 人 可 111

120 以 為 了 一 字 推 敲 許 久, 而 現 在 的 學 生 卻 是 錯 字 連 篇, 究 其 原 因 便 是 對 字 義 不 夠 了 解, 才 會 寫 出 劣 祖 劣 宗 的 成 語 在 用 字 上, 劉 勰 說 的 更 深 入 了 練 字 綴 字 屬 篇, 必 須 練 擇 : 一 避 詭 異, 二 省 聯 邊, 三 權 重 出, 四 調 單 複 用 現 代 的 例 子 而 言 是 說, 看 起 來 詭 異 的 字 不 要 用 ( 如 : 粉 口 愛 我 ㄉ 家 人 Orz 或 是 符 號 ^-^) 同 部 首 的 不 用 重 複 的 字 辭 不 要 用 ( 如 : 然 後. 然 後. 然 後 ) 至 於 段 落 安 排, 附 會 萬 塗 同 歸, 百 慮 一 致, 指 各 段 的 段 落 大 意, 都 不 離 開 全 篇 的 主 旨 附 會 篇 講 的 就 是 附 辭 會 義, 前 者 是 說 使 文 辭 前 後 連 貫, 後 者 是 說 使 各 段 涵 義 合 於 全 篇 主 旨, 目 的 使 各 段 段 落 之 間 安 排 原 始 要 終, 首 尾 一 貫 三 就 修 改 階 段 :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修 改 階 段 編 號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F-1-5 能 概 略 分 辨 出 作 品 中 文 句 的 錯 誤 F-2-5 能 具 備 自 己 修 改 作 文 的 能 力, 並 主 動 和 他 人 交 換 寫 作 心 得 以 研 究 者 的 教 學 經 驗, 這 部 份 程 度 好 的 學 生 ( 五 年 級 學 生 ) 多 半 停 留 在 挑 錯 字 的 部 份, 至 於 是 否 文 意 通 順 標 點 符 號 是 否 使 用 正 確 是 否 符 合 主 旨, 則 112

121 沒 能 達 到 預 期 的 程 度 關 於 文 章 的 修 改, 可 參 照 鎔 裁 規 範 本 體 謂 之 鎔, 剪 截 浮 詞 謂 之 裁 裁 則 蕪 穢 不 生, 鎔 則 綱 領 昭 暢, 譬 繩 墨 之 審 分, 斧 斤 之 斲 削 矣 駢 拇 枝 指, 由 侈 於 性, 附 贅 懸 疣, 實 侈 於 形 一 意 兩 出, 義 之 駢 枝 也 ; 同 辭 重 句, 文 之 疣 贅 也 鎔 裁 討 論 如 何 在 文 章 中 去 蕪 存 菁, 從 鎔 裁 篇 總 的 精 神 來 看, 意 在 如 何 取 捨 與 內 容 有 關 的 材 料 和 辭 句, 從 而 達 到 去 蕪 存 菁 的 要 求 裁 和 鎔 是 就 內 容 和 文 辭 兩 個 方 面 來 說 所 謂 鎔 就 是 要 使 內 容 規 範 化, 綱 領 分 明, 條 理 清 楚 所 謂 裁, 就 是 刪 除 作 品 中 浮 泛 的 文 辭, 減 少 蕪 雜 的 缺 點 對 於 內 容 的 熔 煉 規 範, 他 提 出 三 項 準 則 凡 思 緒 初 發, 辭 采 苦 雜, 心 非 權 衡, 勢 必 輕 重 是 以 草 創 鴻 筆, 先 標 三 準 這 是 他 提 出 三 項 準 則 的 原 因 意 思 是 說 : 當 作 者 開 始 構 思 時, 辭 采 紛 紛 湧 出, 十 分 雜 亂 作 者 很 難 像 天 平 那 樣 準 確 地 來 衡 量 取 捨, 寫 起 來 或 輕 或 重 的 毛 病 是 難 免 的 因 此, 為 了 將 文 章 寫 好, 先 提 出 三 項 準 則, 作 為 規 範 本 體 的 依 據 這 三 113

122 項 準 則 是 : 第 一 是 設 情 以 位 體 和 定 勢 篇 所 說 的 因 情 立 體 意 思 相 同 體, 意 思 是 體 裁, 要 根 據 作 者 的 情 治 來 確 定 採 用 何 種 體 裁 第 二 是 酌 事 以 取 類 類, 指 類 似 相 同 的 事 物 要 選 擇 與 內 容 有 聯 繫 的 典 故 或 事 例 等 等, 而 不 要 將 一 些 毫 不 相 干 的 東 西 寫 入 作 品 第 三 是 撮 辭 以 舉 要 要 從 許 許 多 多 的 文 辭 中 選 取 最 適 當 的 修 辭 來 突 出 文 章 的 要 點 這 三 個 環 節 是 緊 緊 相 連 的 : 根 據 作 者 的 思 想 感 情 確 定 文 章 的 文 體, 視 內 容 的 需 要 和 體 裁 的 特 點, 選 取 材 料 運 用 修 辭, 有 了 這 三 個 準 則, 舒 華 布 實 就 有 了 憑 藉, 而 整 個 作 品 就 合 乎 規 範 了 對 於 浮 辭 雜 采 的 剪 裁, 劉 勰 主 張 : 第 一, 要 嚴 格 的 刪 去 那 些 可 有 可 無 的 句 子, 做 到 一 篇 文 章 寫 成 後 : 句 有 可 刪, 足 見 其 疏, 字 不 得 減, 乃 知 其 密 這 不 僅 僅 是 要 求 辭 句 精 練, 更 要 求 整 個 文 章 結 構 嚴 密, 字 字 句 句 準 確 得 當 這 樣 才 能 結 言 端 直 第 二, 寫 文 章 不 僅 要 善 刪 也 要 善 敷 ( 鋪 陳 ), 善 刪 者 字 去 而 意 留, 善 敷 者 辭 殊 而 義 顯 文 章 既 要 精 練, 同 時 也 要 豐 富 多 采, 使 二 者 統 一 起 來 如 果 刪 減 了 文 字 而 弄 得 意 義 不 完 整, 敷 陳 了 一 大 堆 卻 意 義 不 明 顯 ; 或 者 寫 得 繁 雜 的 文 章 能 隨 便 刪 掉 一 些, 寫 得 簡 略 的 文 章 可 隨 便 增 益 一 些, 那 就 不 能 114

123 算 是 煉 於 鎔 裁 而 曉 繁 略 的 文 章 文 章 的 繁 與 略, 可 根 據 內 容 的 需 要 和 作 者 的 不 同 風 格 而 定, 不 必 強 求 一 律 劉 勰 的 這 些 意 見, 在 今 天 還 有 可 以 供 我 們 借 鑑 的 地 方 四 寫 作 的 方 法 :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寫 作 方 法 編 號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F-1-4 能 練 習 運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習 寫 作 文 F-1-6 F-2-6 能 概 略 知 道 寫 作 的 步 驟 ( 從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及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 逐 步 豐 富 作 品 的 內 容 能 依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的 寫 作 步 驟 進 行 寫 作 F-2-10 能 發 揮 想 像 力, 嘗 試 創 作, 並 欣 賞 自 己 的 作 品 F-3-5 掌 握 寫 作 步 驟, 充 實 作 品 的 內 容, 精 確 的 表 達 自 己 的 思 想 究 竟 寫 作 的 方 法 要 不 要 教 呢? 有 大 量 閱 讀 對 生 活 能 深 入 觀 察, 就 能 寫 出 好 文 章 嗎? 沒 有 時 間 教 作 文, 就 寫 不 出 好 文 章 嗎? 關 於 以 上 的 問 題, 劉 勰 在 總 術 篇 提 出 寫 作 方 法 還 是 要 教 的, 總 術 篇 討 論 寫 作 方 法 的 重 要 性, 反 覆 說 明 掌 握 寫 作 方 法 的 重 要 劉 勰 再 三 強 調 寫 作 方 法 的 重 要 : 115

124 文 體 多 術, 共 相 彌 綸, 一 物 攜 貳, 莫 不 解 體 所 以 列 在 一 篇, 備 總 情 變, 譬 三 十 之 輻, 共 成 一 轂 總 術 這 是 說 文 章 的 寫 作 方 法 是 多 種 多 樣 的, 各 方 面 都 要 密 切 配 合 如 果 其 中 有 一 點 不 協 調, 全 文 都 會 受 到 影 響 所 以 在 同 一 篇 文 章 中, 儘 管 使 用 了 多 方 面 的 寫 作 技 巧, 但 應 像 車 輪 上 許 多 車 輻 一 樣, 都 要 配 合 在 一 個 車 轂 裡 這 就 是 總 術 的 意 義, 也 是 總 術 的 基 本 要 求 因 此 劉 勰 一 則 說 : 事 物 的 變 化 無 窮 無 盡, 真 正 懂 得 寫 作 的 人 實 在 難 得, 即 使 是 陸 機 號 為 曲 盡 的 文 賦, 也 沒 有 抓 住 創 作 的 要 點 他 再 則 說 : 才 之 能 通, 必 資 曉 術 若 非 全 面 研 究 各 種 體 裁, 不 將 各 種 寫 作 方 法 理 清 楚, 是 不 可 能 取 得 成 就 的 劉 勰 又 說 執 術 馭 篇,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 棄 術 任 心, 如 博 塞 之 邀 遇 掌 握 了 寫 作 方 法 來 駕 馭 篇 章, 就 像 會 下 棋 的 人 精 通 棋 局 規 律 一 樣 如 果 拋 開 寫 作 方 法 而 任 意 寫 去, 那 就 像 賭 博 一 樣, 指 能 靠 偶 然 得 來 的 機 會 這 樣 來 寫, 開 始 時 縱 使 能 寫 上 幾 句, 但 卻 難 於 繼 續 下 去 如 果 內 容 少, 固 然 寫 不 下 去 ; 內 容 多, 則 又 不 知 如 何 剪 裁 : 像 這 種 最 基 本 的 問 題 都 無 法 解 決 的 人, 又 如 何 將 文 章 寫 好 呢? 總 之, 劉 勰 主 張 創 作 必 須 掌 握 一 定 的 法 則, 有 了 法 則 提 起 筆 來, 就 能 按 部 就 班 沿 著 思 想 感 情 的 發 展, 寫 出 有 聲 有 色 的 佳 作 來 116

125 五 就 修 辭 而 言 :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修 辭 編 號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F-1-8 能 分 辨 並 欣 賞 作 品 中 的 修 辭 技 巧 F-2-4 能 應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練 習 寫 作 F-2-8 能 把 握 修 辭 的 特 性, 並 加 以 練 習 及 運 用 F-3-4 練 習 應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寫 作 F-3-7 能 靈 活 應 用 修 辭 技 巧, 讓 作 品 更 加 精 緻 感 人 關 於 修 辭, 劉 勰 提 出 的 是 比 興 問 題, 論 述 詩 歌 的 兩 種 表 現 方 法 從 詩 經 開 始, 比 興 是 中 國 文 學 近 三 千 年 詩 歌 創 作 史 上 常 用 的 傳 統 手 法, 劉 勰 在 比 興 篇 第 一 次 對 這 種 修 辭 作 了 初 步 的 總 結 他 說 : 比 者, 附 也 ; 興 者, 起 也 附 理 者 切 類 以 指 事, 起 情 者 依 微 以 擬 議 就 是 說 : 比, 是 按 照 事 物 的 相 似 處 來 比 附 事 理 ; 興, 是 依 據 事 物 的 隱 微 處 來 興 起 感 情 根 據 這 樣 的 理 解, 劉 勰 認 為 對 比 的 應 用, 應 以 至 切 為 貴, 要 使 物 雖 胡 越, 合 則 肝 膽, 他 說 : 如 果 把 天 鵝 比 喻 成 家 鴨, 那 就 沒 有 什 麼 可 取 的 劉 勰 根 據 興 依 微 起 情 的 特 點, 總 結 出 興 在 詩 歌 創 作 中 的 作 用 是 : 稱 名 也 小, 取 類 也 大 可 以 通 過 對 少 量 事 物 的 描 繪, 概 括 較 為 深 廣 的 內 容 這 和 物 色 篇 說 的 以 少 總 多 是 一 樣 的 道 理 這 又 接 觸 到 文 學 藝 術 形 象 概 括 的 基 117

126 本 特 點 了 比 興 兩 法 雖 然 歷 來 有 多 種 不 同 解 釋, 但 它 作 為 我 國 古 代 詩 歌 創 作 中 一 種 常 用 的 傳 統 手 法, 其 基 本 點 是 一 致 的 無 論 是 以 物 比 物 或 是 以 物 興 情, 都 是 通 過 具 體 事 物 的 形 象 來 反 映 現 實 表 達 情 志 劉 勰 在 比 興 篇 的 小 結 提 到 的 擬 容 取 心 就 概 括 了 這 一 共 同 點 容 指 事 物 的 形 象, 心 指 事 物 的 實 質 比 興 兩 法 的 共 同 要 求, 就 是 文 章 要 用 形 象 說 話 的 形 象 思 維 文 章 中 所 寫 事 物 的 心, 不 是 赤 裸 裸 的 直 接 說 出, 而 是 通 過 容 來 表 現 的 一 種 譬 喻 手 法 例 如 南 一 版 國 語 課 本 第 十 冊 第 六 課 鍾 鐵 民 的 作 品 父 親 與 我, 文 中 引 述 父 親 鍾 理 和 用 煤 塊 的 比 喻, 比 喻 父 母 對 子 女 的 付 出 是 無 盡 的 : 我 和 你 母 親 就 像 一 樣 煤 塊 一 樣, 不 斷 的 燃 燒 自 己, 好 讓 你 們 跑 遠 一 點 在 國 小 課 程 中, 利 用 範 文 解 說, 讓 學 生 知 道 譬 喻 格 的 修 辭, 並 進 而 於 寫 作 中 應 用 比 興 的 運 用, 要 能 對 事 物 做 全 面 的 觀 察, 做 到 觸 物 圓 覽 ; 同 時 比 興 和 神 思 的 關 係 也 要 互 看, 神 思 篇 講 到 作 者 在 物 以 貌 求, 心 以 理 應 的 過 程 中, 就 會 萌 芽 比 興 寫 作 過 程 中 進 行 了 形 象 思 維, 主 要 就 是 透 過 比 興 手 法 來 表 達 而 比 興 手 法 的 運 用, 如 不 通 過 形 象 思 維, 只 是 簡 單 的 以 物 比 物, 那 就 不 是 藝 術 創 作 中 的 比 興, 也 就 談 不 到 擬 容 取 心 和 以 少 總 多 了 其 次 在 麗 辭 篇 談 對 偶 的 運 用 劉 勰 認 為 成 雙 成 對 是 一 種 自 然 現 象, 文 章 118

127 中 也 應 該 運 用, 但 必 須 慎 重, 弄 得 不 好, 碌 碌 麗 辭, 則 昏 睡 耳 目, 是 不 會 使 人 欣 賞 的 以 偶 句 為 主, 講 究 對 仗 與 聲 律 的 駢 文, 是 魏 晉 南 北 朝 興 起 的 一 種 文 體 劉 勰 並 不 反 對 駢 文, 但 主 張 奇 偶 適 變, 不 勞 經 營, 要 運 用 得 當, 而 不 必 過 分 追 求 目 前 範 文 解 說 提 到 的 對 偶 與 排 比 句 型, 較 類 似 於 麗 辭 的 運 用 夸 飾 篇 專 談 誇 張 的 手 法 誇 張 手 法 也 是 古 代 文 學 創 作 中 所 常 見 的 劉 勰 認 為 : 自 天 地 以 降, 豫 入 聲 貌, 文 辭 所 被, 夸 飾 恆 存 那 就 是 說, 從 古 以 來, 一 切 文 章 在 聲 音 狀 貌 的 描 繪 上, 無 不 運 用 誇 張 的 手 法 這 種 藝 術 手 法 之 所 以 被 寫 作 者 如 此 廣 泛 的 運 用, 他 分 析 有 兩 種 原 因 : 一 方 面 是 在 描 寫 事 物 中, 壯 辭 可 得 喻 其 真, 即 誇 張 的 語 言 能 更 加 真 實 的 表 現 出 事 物 的 本 質, 從 而 達 到 巨 大 的 藝 術 效 果 : 信 可 發 蘊 而 飛 滯, 披 瞽 而 駭 聾 矣 這 是 一 種 誇 張 的 說 法, 意 思 是 : 將 深 藏 作 者 內 心 的 不 顯 露 的 東 西 表 達 的 十 分 鮮 明 生 動, 甚 至 可 以 使 盲 人 睜 開 眼 睛 聾 子 受 到 震 驚 另 一 方 面 是 為 了 可 以 訓 世, 起 到 教 育 作 用 誇 張 在 藝 術 創 作 中 是 有 益 的 必 要 的, 但 不 能 漫 無 節 制 的 運 用 如 果 誇 過 其 實 名 實 兩 乖, 那 就 失 去 夸 飾 的 意 義 劉 勰 主 張 向 詩 經 等 作 品 的 優 秀 傳 統 學 習, 應 避 免 司 馬 相 如 揚 雄 等 人 的 過 分 詭 濫 在 辨 騷 篇 他 也 提 到, 反 對 用 神 話 傳 說 作 為 誇 張 的 手 段, 要 做 到 夸 而 有 節, 飾 而 不 誣 : 運 用 誇 張, 既 有 節 制, 又 不 能 違 反 事 理 常 情, 這 就 可 謂 是 正 確 的 作 法 了 119

128 事 類 篇 論 用 典, 也 就 是 修 辭 學 上 的 引 用 手 法 事 類 者, 蓋 文 章 之 外, 據 事 以 類 義, 援 古 以 證 今 者 也 引 用 成 語 或 故 事, 目 的 在 於 明 理 徵 義, 明 理 引 乎 成 辭, 徵 義 舉 乎 人 事, 能 引 用 有 權 威 性 的 話 來 作 為 理 論 根 據, 這 些 話 是 大 家 所 公 認 的, 那 就 有 說 服 力, 使 人 信 從 修 辭 學 裡, 引 用 有 兩 個 方 式 : 一 是 明 引, 說 明 成 語 或 故 事 的 出 處 ; 二 是 暗 用, 將 成 語 或 是 故 事 編 入 自 己 的 文 裡, 不 加 說 明 一 般 在 範 文 解 說 時, 均 會 強 調 議 論 文 及 說 明 文 通 常 都 會 使 用 典 故 從 引 言 用 事 推 論 到 綜 學 在 博, 取 事 貴 約, 校 練 務 精, 理 須 覈, 博 約 精 覈 室 密 結 合 的, 引 言 用 事 要 能 確 切 說 明 問 題, 不 在 多 而 在 精 覈 精 覈 的 言 或 事, 是 從 博 學 來 的, 由 博 而 歸 到 約, 怎 麼 從 博 到 約, 選 用 精 覈 的 言 或 事, 要 靠 識 力 文 史 通 義 博 約 裡 指 出 幾 種 累 積 學 問 的 方 法 : 一 是 蘇 軾 的 一 意 求, 如 讀 漢 書 時, 每 遍 只 注 意 一 方 面 資 料, 多 讀 幾 遍, 各 方 面 的 資 料 就 都 注 意 到 了 二 是 韓 愈 的 提 要 鈎 玄, 讀 書 時 就 其 中 的 主 要 部 份 作 劄 記 三 是 王 應 麟 的 大 量 蒐 集 資 料, 分 類 編 寫 類 書 困 學 紀 聞 周 振 甫 (1993) 文 心 雕 龍 譯 注 台 北 市 : 五 南, 頁

129 博 學 是 沒 有 窮 盡 的, 學 必 求 其 心 得, 業 必 貴 於 專 精, 類 必 要 於 擴 充, 道 必 抵 於 全 量, 對 內 容 豐 富 的 無 限 追 求 是 沒 有 窮 盡 的, 而 博 學 要 歸 於 專 精, 不 能 什 麼 學 問 都 博, 否 則 如 梧 鼠 般 五 技 而 窮, 神 思 篇 也 提 到 博 見 為 饋 貧 之 糧, 貫 一 為 整 亂 之 藥 識 見 廣 博, 中 心 一 貫 對 創 作 構 思 是 有 幫 助 的 六 其 他 這 方 面 是 屬 於 資 訊 科 技 的 運 用, 但 是 寫 作 基 礎 仍 是 奠 基 於 前 面 的 幾 點 原 因 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其 他 F-2-9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F-3-8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討 論 寫 作 的 經 驗 F-3-9 發 揮 思 考 及 創 造 的 能 力, 使 作 品 具 有 獨 特 的 風 格 劉 勰 在 文 心 雕 龍 中 除 了 對 文 學 創 作 的 一 些 基 本 理 論 問 題, 分 別 做 了 專 門 論 述 之 外, 也 對 文 學 創 作 的 許 多 重 要 寫 作 技 巧 問 題, 作 了 具 體 而 深 入 的 分 析 這 些 寫 作 技 巧 問 題, 從 組 織 材 料 謀 篇 結 構 段 落 剪 裁, 一 直 到 比 喻 誇 張 聲 律 對 偶 用 典, 以 及 章 法 句 法 字 法 等 等, 都 通 過 總 結 前 人 創 作 經 驗, 作 了 詳 細 的 論 述 壹 博 見 為 匱 貧 之 糧 寫 作 是 一 種 輸 出, 財 富 豐 足 基 礎 雄 厚 才 能 源 源 不 斷 的 大 量 輸 出, 這 就 必 須 121

130 要 不 斷 地 儲 備, 對 於 寫 作 而 言, 讀 書 正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儲 備 方 法 杜 甫 說 : 讀 書 破 萬 卷, 下 筆 如 有 神 學 習 寫 作 除 了 多 讀 書, 也 要 能 善 於 積 累 寫 作 的 素 材, 要 將 經 常 不 斷 觀 察 到 體 驗 到 思 考 過 的 生 活 素 材 累 積 下 來, 材 料 儲 備 豐 富 了, 寫 作 時 就 可 以 化 難 為 易, 得 心 應 手 高 瑞 卿 認 為 : 對 於 初 學 寫 作 者 而 言, 要 具 備 的 最 基 本 東 西, 那 就 是 : 要 瞭 解 生 活 對 寫 作 的 意 義, 要 明 確 寫 作 者 觀 察 體 驗 積 累 生 活 素 材 和 積 累 感 情 的 必 要 性, 要 懂 得 閱 讀 和 寫 作 實 踐 的 重 要 性 71 在 寫 作 前 的 準 備, 文 心 雕 龍 及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都 提 出 作 者 應 廣 泛 地 觀 察 和 熟 悉 各 種 事 物, 建 立 自 己 的 文 章 基 模, 學 習 和 繼 承 前 人 的 創 作 經 驗 做 到 熟 練 地 掌 握 藝 術 技 巧, 強 調 博 觀 的 重 要 劉 勰 以 博 見 為 匱 貧 之 糧, 奠 定 寫 作 的 材 料 準 備 ; 又 提 出 操 千 曲 而 後 曉 聲, 觀 千 劍 而 後 識 器 知 音 將 贍 才 力, 務 在 博 見 事 類, 藉 平 時 的 蒐 集 材 料, 透 過 閱 讀 或 非 閱 讀 的 活 動, 積 累 寫 作 的 材 料 課 程 綱 要 閱 讀 能 力 指 標 指 出 : E-2-3 能 認 識 基 本 文 體 的 特 色 及 寫 作 方 式 71 高 瑞 卿 (1995) 文 章 寫 作 概 要 高 雄 : 麗 文 頁 1 122

131 能 了 解 文 章 的 主 旨 及 取 材 結 構 能 概 略 理 解 文 法 及 修 辭 的 技 巧 能 認 識 基 本 文 體 的 特 色 E-2-4 能 掌 握 不 同 文 體 閱 讀 的 方 法, 擴 充 閱 讀 範 圍 能 掌 握 不 同 文 體 閱 讀 的 方 法 能 讀 出 文 章 的 抑 揚 頓 挫 與 文 章 感 情 能 主 動 閱 讀 古 今 中 外 及 臺 灣 文 學 作 品 能 將 閱 讀 材 料 與 實 際 生 活 情 境 相 聯 結 E-2-10 能 思 考 並 體 會 文 章 中 解 決 問 題 的 過 程 能 思 考 並 體 會 文 章 中 解 決 問 題 的 過 程 能 夠 思 考 和 批 判 文 章 的 內 容 E-3-3 能 欣 賞 作 品 的 寫 作 風 格 特 色 及 修 辭 技 巧 能 了 解 並 詮 釋 作 者 所 欲 傳 達 的 訊 息, 進 行 對 話 能 分 辨 文 體 寫 作 的 特 質 和 要 求 能 經 由 朗 讀 美 讀 及 吟 唱 作 品, 體 會 文 學 的 美 感 能 欣 賞 作 品 的 內 涵 及 文 章 結 構 能 欣 賞 作 品 的 寫 作 風 格 修 辭 技 巧 及 特 色 Stevens,Madden,Slavin&Farnish(1987) 提 出 整 合 閱 讀 與 寫 作 的 合 作 教 學 法 123

132 (Cooperative Integrated Reading and Composition), 認 為 寫 作 教 學 應 跨 越 兩 大 領 域, 結 合 閱 讀 和 思 考 的 歷 程 72 所 以 無 論 中 西, 對 於 寫 作 都 相 當 肯 定 閱 讀 的 重 要 性, 所 以 讀 寫 整 合 不 是 現 代 才 發 現 的 新 理 論, 劉 勰 整 合 前 人 寫 作 經 驗, 也 重 視 閱 讀 與 寫 作 的 整 合 做 好 積 學 以 儲 寶, 閱 讀 是 不 二 法 門 平 時 多 方 的 閱 讀, 在 下 筆 時, 便 能 如 有 神 助, 杜 甫 讀 書 破 萬 卷, 下 筆 如 有 神, 就 是 這 個 道 理 貳 規 矩 虛 位 以 立 意 談 到 文 意 和 文 辭 的 安 排 篇 章 結 構 的 佈 置 風 格 和 作 者 的 關 係, 以 及 剪 裁 取 捨 修 改 潤 色 等 問 題 兩 者 都 提 出 寫 作 歷 程 的 發 端, 首 推 立 意 : 劉 勰 說 意 授 於 思, 言 授 於 意 ( 神 思 ), 極 言 作 文 立 意 的 重 要 蘇 東 坡 曾 說 : 譬 如 市 上 店 肆 諸 物, 無 種 不 有, 確 有 一 物 可 以 攝 得, 曰 錢 而 已 矣 ; 莫 易 得 者 是 物, 莫 難 得 者 是 錢, 今 文 章 詞 藻 事 實, 乃 市 肆 諸 物 也, 意 志 錢 也, 為 文 若 能 立 意, 則 古 今 所 有, 翕 然 並 起, 接 赴 吾 用 汝 若 曉 得 此, 便 會 作 文 72 ( 轉 引 ) 陳 鳳 如 (1999) 閱 讀 與 寫 作 整 合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驗 證 及 其 教 學 效 果 之 研 究 台 灣 師 大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124

133 字 也 73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指 出 : 能 知 道 寫 作 的 步 驟 ( 從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及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74 篇 ), 逐 步 豐 富 作 品 的 內 容 陳 師 弘 昌 提 出 : 立 意 就 是 確 立 寫 作 的 中 心 思 想, 以 決 定 蒐 集 材 料 的 範 圍 並 作 為 選 擇 材 料 的 依 據 立 意 是 依 據 題 目 來 的, 所 以 審 題 功 夫 應 加 訓 練, 讓 學 生 一 看 到 題 目, 就 能 迅 速 把 握 題 旨, 立 定 中 心 思 想 75 關 於 寫 作, 除 了 平 時 材 料 的 蒐 集, 立 意 是 寫 作 的 第 一 步, 抓 到 文 章 的 命 題, 明 白 文 章 的 文 意, 即 可 開 始 寫 作 的 歷 程 所 以, 立 意 是 寫 作 的 基 礎 然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對 於 寫 作 的 步 驟 著 重 於 技 能 性 的 陳 述, 文 心 雕 龍 有 知 識 性 的 詮 釋, 這 點 略 有 不 同, 前 者 近 於 社 交 功 能, 後 者 近 於 文 學 能 力, 傅 隸 僕 (2000) 修 辭 學 台 北 : 正 中 頁 4 教 育 部 (2003)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能 力 指 標 F-1-6, F

134 文 心 雕 龍 提 出 水 性 虛 而 淪 漪 結, 木 體 實 而 花 萼 振 : 文 附 質 也 ; 虎 豹 無 文, 則 鞹 同 犬 羊 ; 犀 兕 有 皮, 而 色 資 單 漆 : 質 待 文 也 ( 情 采 ) 文 章 應 是 內 容 與 形 式 的 結 合, 寫 作 畢 竟 不 同 於 口 語, 在 創 作 的 表 現 上, 語 文 基 本 能 力 的 應 用 亦 奠 基 於 語 文 的 基 礎 知 識, 關 於 寫 作 畢 竟 不 能 我 手 寫 我 口, 還 是 要 經 過 修 飾 的 參 質 文 代 變 談 創 意 : 不 僅 現 代 強 調 創 造 力, 劉 勰 也 認 為 創 造 是 重 要 的, 昭 體 故 意 新 而 不 亂, 曉 變 故 辭 奇 而 不 黷 ( 風 骨 ) 這 裡 提 出 變 和 新 來, 若 無 新 變, 不 能 代 雄, 文 變 染 乎 世 情, 興 廢 繫 乎 時 序 ( 時 序 ), 寫 作 要 能 創 新 與 窮 變, 是 各 個 時 代 的 趨 勢, 然 而 並 不 是 標 新 立 異 就 是 好 的, 創 新 仍 然 需 要 奠 基 於 傳 統 的 經 驗 張 健 : 想 像 是 文 學 的 主 要 創 造 過 程, 想 像 是 人 類 以 過 去 的 經 驗 為 依 據, 從 其 中 抽 出 一 部 分, 經 選 擇 作 用 後, 再 構 成 一 種 新 經 驗 新 感 受 的 一 種 創 造 作 用 76 新 穎 深 刻 的 思 想, 不 是 憑 空 產 生 的 思 想, 它 要 以 一 定 的 知 識 和 經 驗 為 基 礎 課 程 綱 要 提 出 能 在 寫 作 中 發 揮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列 入 欣 賞 表 現 與 創 新 陳 弘 昌 (2001) 國 小 語 文 科 教 學 研 究 台 北 市 : 五 南 頁 354 張 健 (1994) 文 學 概 論 台 北 市 : 五 南 書 局 頁

135 的 基 本 能 力 提 出 許 多 能 力 指 標, 然 而 綱 要 比 較 沒 有 提 到 創 意 的 重 要, 對 於 創 新 較 無 深 入 的 著 墨 曾 志 朗 說 二 十 一 世 紀 最 重 要 的 人 力 資 源, 就 是 培 養 創 造 力 77 創 新 不 是 天 外 飛 來 一 筆 的, 而 是 有 所 根 基 的, 劉 勰 提 升 更 積 極 的 想 法, 他 認 為 : 規 略 文 統, 宜 宏 大 體 先 博 覽 以 精 閱, 總 綱 紀 而 攝 契 ; 然 后 拓 衢 路, 置 關 鍵, 長 轡 遠 馭, 從 容 按 節, 憑 情 以 會 通, 負 氣 以 適 變, 采 如 宛 虹 之 奮 鬐, 光 若 長 離 之 振 翼, 乃 穎 脫 之 文 矣 通 變 意 思 是 說 在 創 新 方 面, 要 能 規 劃 文 章 的 總 綱, 著 重 在 大 的 方 面 首 先 要 廣 博 地 瀏 覽 和 精 細 的 閱 讀, 抓 住 大 綱 加 以 吸 收, 然 後 開 拓 創 作 道 路, 掌 握 關 鍵, 這 才 能 夠 拉 著 長 長 的 馬 繮 繩 駕 著 馬 跑 遠 路, 態 度 從 容, 依 照 節 奏 前 進, 憑 著 真 實 感 情 來 求 會 通, 乘 著 旺 盛 氣 勢 來 適 應 變 革, 文 采 像 長 虹 的 高 拱, 光 芒 像 朱 鳥 星 的 鼓 動 翅 膀, 那 才 是 卓 越 創 新 的 作 品 創 作 要 求 新 變, 但 新 變 有 變 向 好 的 方 面, 也 有 變 向 壞 的 方 面 通 變 就 是 研 究 怎 樣 使 創 作 向 好 的 方 面, 糾 正 向 壞 的 方 面 變 這 裡 他 注 意 新 意 奇 辭, 這 是 變, 77 洪 蘭 ( 譯 )(1999) Robert J.Sternberg&Todd I Lubart( 著 ) 不 同 反 想 台 北 市 : 遠 流 127

136 要 求 不 亂 不 黷, 即 防 止 向 壞 的 方 面 變, 昭 體 曉 變 就 是 要 求 它 向 好 的 方 面 據 國 外 的 研 究 指 出, 創 造 力 的 六 項 資 源 : 智 慧 知 識 思 考 型 態 人 格 特 質 動 機 和 環 境 78, 其 中 知 識 及 環 境 也 是 劉 勰 認 為 質 文 代 變 的 要 件, 兩 者 都 有 提 出 創 新 的 觀 念, 然 而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則 稍 嫌 浮 泛, 對 於 實 際 的 原 79 則 沒 能 詳 加 陳 述 陳 龍 安 指 出 : 沒 有 想 像 力 就 沒 有 創 造 力 ; 沒 有 知 識 背 景 的 想 像 力, 那 是 空 中 樓 閣 不 切 實 際, 有 新 的 構 想 有 經 過 評 估, 這 個 構 想 才 會 產 生 有 用 的 構 想 鼓 勵 創 造 力, 還 是 需 要 根 植 於 博 而 能 一 的 原 則 現 代 都 提 倡 創 意, 卻 忽 略 學 生 儲 寶 的 功 夫, 欲 寫 出 脫 穎 之 文, 必 須 先 博 覽 以 精 閱, 這 才 是 有 價 值 的 創 意, 而 不 是 不 同 於 傳 統 標 新 立 異 就 叫 做 創 意, 劉 勰 對 於 創 意 的 認 知, 是 較 符 合 創 意 的 價 值 寫 作 能 力 重 視 學 生 自 身 經 驗 與 感 受 陳 述, 引 導 學 生 主 動 寫 作, 並 與 他 人 分 享, 培 養 學 生 樂 於 發 表 的 寫 作 習 慣 以 上 的 立 意 是 相 當 好 的, 然 而 學 生 在 寫 作 時, 由 內 在 經 驗 而 發 表 文 章, 內 在 經 驗 可 能 由 電 視 及 網 路 聊 天 室 觸 動 文 思, 或 因 為 口 語 語 法 而 影 響 用 字 遣 辭 ; 而 外 在 條 件, 語 文 領 域 受 到 其 他 領 域 及 新 興 議 題 的 排 洪 蘭 ( 譯 )(1999) Robert J.Sternberg&Todd I Lubart( 著 ) 不 同 反 想 台 北 市 : 遠 流 陳 龍 安 (2004) 創 造 力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北 市 :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128

137 擠, 每 週 壓 縮 至 五 節, 教 師 普 遍 反 映 應 調 整 語 文 時 數 在 內 在 經 驗 及 外 在 條 件 的 影 響 下, 研 究 者 認 為 加 強 師 資 的 培 訓 及 作 文 的 專 業 化 是 補 救 的 方 法 如 同 音 樂 及 美 術 一 般, 寫 作 是 一 門 藝 術 是 一 門 專 業, 在 國 小 的 語 文 課 程 中, 應 好 好 教 學 生 認 識 作 文 的 方 法, 若 到 國 中 因 為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加 考 寫 作 而 重 視 寫 作, 則 時 過 然 後 學, 則 勤 苦 而 難 成 作 文 方 法 往 往 編 列 於 國 語 課 文 的 語 文 活 動 當 中, 語 文 活 動 常 常 不 列 入 學 期 評 量 中, 因 為 不 列 入 考 試 所 以 學 生 及 家 長 更 不 重 視 自 從 教 育 部 宣 佈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將 加 考 作 文, 只 見 坊 間 作 文 補 習 班 紛 紛 林 立, 各 出 版 社 出 版 各 種 寫 作 大 全 寫 作 秘 笈, 但 是 學 生 課 餘 時 間 仍 然 只 是 打 開 電 視 電 腦, 沒 有 閱 讀 的 習 慣 沒 有 對 生 活 環 境 有 生 命 的 體 會 平 時 也 沒 有 寫 作 的 練 習, 種 種 的 因 素, 即 使 許 多 秘 笈 方 法 激 發 學 生 寫 作, 沒 有 材 料 仍 是 無 法 提 升 寫 作 品 質 的 每 年 寒 暑 假, 各 縣 市 教 育 局 均 有 舉 辦 鄉 土 語 言 師 資 研 習 英 語 師 資 研 習 及 特 教 知 能 研 習 並 授 與 認 證, 為 落 實 國 小 作 文 師 資 的 專 業 化 作 文 課 的 協 同 教 學, 培 訓 專 業 的 作 文 師 資 可 以 仿 照 以 上 的 師 資 訓 練, 讓 第 一 線 的 教 師 了 解 作 文 教 學 的 內 涵, 利 用 彈 性 課 程 或 是 導 師 時 間, 可 以 規 劃 學 生 認 識 寫 作 課 程 的 內 涵 129

138 第 五 章 寫 作 歷 程 論 文 研 究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就 寫 作 教 學 現 場 現 況 討 論, 國 內 近 十 年 有 關 寫 作 的 研 究, 大 都 採 用 歷 程 取 向 寫 作 為 實 驗 主 軸, 除 保 留 寫 作 歷 程 的 架 構 外, 也 衍 生 出 許 多 不 同 的 教 學 設 計, 茲 根 據 國 內 寫 作 研 究 的 內 涵 分 析 如 下 ( 研 究 對 象 僅 限 於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生 ) 第 一 節 近 十 年 寫 作 歷 程 論 文 研 究 一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研 究 : ( 一 ) 以 探 討 學 生 寫 作 文 體 為 例 : 研 究 學 生 在 各 種 文 體 的 能 力 表 現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寫 作 文 體 研 究 者 年 代 題 目 對 象 結 論 楊 裕 貿 1995 臺 灣 省 中 部 四 縣 市 六 年 級 學 生 對 應 用 文 格 式 仍 無 法 正 確 80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童 之 掌 握, 文 章 結 構 待 加 強 應 用 文 寫 作 能 力 調 80 楊 裕 貿 (1995) 臺 灣 省 中 部 四 縣 市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童 之 應 用 文 寫 作 能 力 調 查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4NTCTC

139 吳 丹 寧 查 2005 國 小 議 論 文 寫 作 教 高 年 級 教 師 應 了 解 議 論 文 的 本 質, 以 81 學 之 探 討 與 實 踐 - 以 提 升 教 學 內 涵 學 生 敘 事 能 力 台 中 縣 一 所 國 小 高 年 級 為 例 不 足, 應 加 強 學 生 的 論 證 能 力 研 究 指 出, 學 生 對 於 文 體 的 認 識 不 夠, 在 應 用 文 及 議 論 文 的 文 章 結 構 上, 仍 需 加 強 也 希 望 教 師 能 提 升 本 身 專 業 能 力, 提 升 寫 作 教 學 的 品 質 ( 二 ) 以 探 討 學 生 的 回 顧 歷 程 為 例 : 研 究 學 生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的 回 顧 階 段, 探 討 學 生 是 否 有 自 我 檢 視 自 我 修 改 的 能 力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回 顧 歷 程 研 究 者 年 代 題 目 對 象 結 論 李 嘉 齡 1994 修 改 歷 程 教 學 對 國 國 小 學 教 師 應 指 導 學 生 自 我 修 改 作 文 82 小 學 童 寫 作 成 效 之 生 成 品 的 能 力, 在 作 文 教 學 上 經 影 響 由 學 生 自 評 或 互 評 的 經 驗 中, 有 效 提 升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81 吳 丹 寧 (2005) 國 小 議 論 文 寫 作 教 學 之 探 討 與 實 踐 - 以 台 中 縣 一 所 國 小 高 年 級 為 例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人 資 處 語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HCT 李 嘉 齡 (1994) 修 改 歷 程 教 學 對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成 效 之 影 響 國 立 嘉 義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3NCYT

140 鄭 玫 芳 1995 國 小 六 年 級 兒 童 寫 六 年 級 學 生 未 建 立 適 當 的 修 改 基 模, 83 作 回 顧 歷 程 之 研 究 僅 限 於 文 字 及 標 點 符 號 的 修 改 鄭 博 真 1995 寫 作 修 改 教 學 策 略 國 小 學 教 師 應 指 導 學 生 自 我 修 改 作 文 84 對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修 生 成 品 的 能 力, 在 作 文 教 學 上 經 改 表 現 寫 作 修 改 能 由 學 生 自 評 或 互 評 的 經 驗 中, 力 寫 作 成 品 研 究 有 效 提 升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吳 錦 釵 1996 兒 童 寫 作 修 改 歷 程 國 小 學 檢 討 目 前 的 作 文 命 題 教 學 多 忽 85 與 教 學 之 研 究 生 略 學 生 修 改 的 歷 程, 研 究 發 現 強 化 學 生 寫 作 自 我 修 改 的 能 力 有 助 於 作 文 能 力 的 進 步 葉 雪 枝 1998 後 設 認 知 寫 作 策 略 四 年 級 學 生 對 寫 作 歷 程 的 監 控 程 度 仍 86 對 國 小 四 年 級 記 敘 不 足, 無 法 將 自 己 的 文 章 作 修 文 寫 作 能 力 提 昇 之 影 響 研 究 改 研 究 指 出 學 生 對 於 寫 作 歷 程 的 監 控 程 度 不 足, 對 於 文 章 修 改 的 部 份 僅 侷 限 於 83 鄭 玫 芳 (1995) 國 小 六 年 級 兒 童 寫 作 回 顧 歷 程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學 類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4NTCTC 鄭 博 真 (1995) 寫 作 修 改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修 改 表 現 寫 作 修 改 能 力 寫 作 成 品 研 究 國 立 台 南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4NTNT 吳 錦 釵 (1996) 兒 童 寫 作 修 改 歷 程 與 教 學 之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5NCCU 葉 雪 枝 (1998) 後 設 認 知 寫 作 策 略 對 國 小 四 年 級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提 昇 之 影 響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132

141 文 字 或 標 點 符 號 的 修 改 ; 教 師 應 教 導 學 生 自 我 修 改 文 章 的 能 力, 從 自 評 或 互 評 的 經 驗 中 提 升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 三 ) 以 現 況 討 論 為 例 : 以 現 況 討 論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討 從 作 文 題 型 評 量 方 式 及 學 生 作 文 病 句 研 究, 找 出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的 方 法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現 況 討 論 研 究 者 年 代 題 目 對 象 結 論 陳 秋 瑤 2003 作 文 新 題 型 之 教 學 題 型 現 況 討 論 作 文 新 題 型, 認 為 世 87 研 究 界 各 國 皆 有 多 元 化 生 活 化 實 用 化 之 趨 勢 不 應 放 任 學 生 我 手 寫 我 口, 教 師 應 引 發 學 生 寫 作 的 積 極 主 動 性, 將 理 論 與 實 際 結 合, 具 體 淺 顯 漸 進 地 培 養 基 本 能 力 曾 雅 文 2003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病 句 國 中 生 現 況 討 論 學 生 作 文 病 句 研 究, 88 研 究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中 出 現 的 語 病 分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7NTPTC 陳 秋 瑤 (2003) 作 文 新 題 型 之 教 學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KNU 曾 雅 文 (2003)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病 句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KNU

142 為 語 義 語 病 與 結 構 語 病 兩 大 類, 探 討 標 點 符 號 使 用 不 當 與 錯 別 字 問 題 童 丹 萍 2003 嘉 義 縣 市 國 民 小 學 三 至 五 現 況 討 論 不 同 年 資 的 教 師, 89 國 語 文 寫 作 教 學 實 年 級 在 寫 作 教 學 程 序 及 困 難 上 有 明 施 之 調 查 研 究 顯 差 異 影 響 學 生 在 文 字 修 辭 內 容 思 想 組 織 結 構 及 創 意 表 達 的 分 項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王 秀 文 2005 作 文 評 量 研 究 評 量 現 況 討 論 作 文 評 量, 命 題 時 要 90 設 定 目 的, 讓 學 生 有 發 揮 的 空 間 評 分 過 程 模 式 中, 評 閱 者 應 對 學 生 作 文 取 材 的 深 度 及 廣 度 緊 扣 主 旨 的 程 度 文 章 結 構 的 完 整 遣 詞 造 句 的 精 準 段 落 標 點 的 運 用, 做 出 整 體 式 評 分, 而 不 是 採 用 分 析 式 評 分 寫 作 命 題 要 能 切 近 學 生 的 生 活 經 驗, 寫 作 的 評 量 要 能 做 出 整 體 的 評 分, 對 於 89 童 丹 萍 (2003) 嘉 義 縣 市 國 民 小 學 國 語 文 寫 作 教 學 實 施 之 調 查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CYU 王 秀 文 (2005) 作 文 評 量 研 究 玄 奘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094HCU

143 學 生 的 文 章 病 句 分 為 : 語 義 語 病 與 結 構 語 病 兩 大 類, 並 探 討 標 點 符 號 使 用 不 當 與 錯 別 字 問 題 ( 四 ) 以 探 討 寫 作 法 為 例 : 透 過 不 同 的 寫 作 法 實 驗, 研 究 提 升 寫 作 品 質 的 方 法 表 近 十 年 國 內 寫 作 論 文 寫 作 法 研 究 者 年 代 題 目 對 象 結 論 蔡 銘 津 1995 文 章 結 構 分 析 策 略 三 至 五 以 文 章 結 構 分 析 寫 作 法 提 91 教 學 對 增 進 學 童 閱 年 級 升 寫 作 品 質, 透 過 文 章 結 構 分 讀 理 解 與 寫 作 成 效 析 的 教 導, 使 學 童 對 寫 作 大 綱 之 研 究 能 有 正 向 的 回 餽 馬 行 誼 1996 國 小 學 童 說 明 文 寫 國 小 學 以 討 論 教 學 法 提 升 寫 作 品 92 作 現 象 分 析 - 班 級 小 生 質, 本 研 究 中 小 組 角 色 的 功 能 組 討 論 教 學 法 之 個 沒 有 發 揮 小 組 討 論 的 過 程 案 研 究 中, 教 師 介 入 與 觀 察 的 效 果 有 限 小 組 的 爭 論 與 意 見 衝 突, 有 助 於 討 論 內 容 的 釐 清, 但 也 可 能 造 成 討 論 方 向 的 偏 91 蔡 銘 津 (1995) 文 章 結 構 分 析 策 略 教 學 對 增 進 學 童 閱 讀 理 解 與 寫 作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4NKNU 馬 行 誼 (1996) 國 小 學 童 說 明 文 寫 作 現 象 分 析 - 班 級 小 組 討 論 教 學 法 之 個 案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5NTCT

144 離 陳 鳳 如 1998 閱 讀 與 寫 作 整 合 的 國 中 學 以 讀 寫 整 合 的 寫 作 法, 能 93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驗 證 生 提 高 寫 作 品 質 融 合 多 重 教 及 其 教 學 效 果 之 研 學 策 略 教 導 多 種 學 習 策 略 究 的 精 神, 設 計 閱 讀 與 寫 作 整 合 的 教 學 柯 志 忠 1999 社 會 互 動 寫 作 教 學 六 年 級 以 社 會 互 動 討 論 的 寫 作 法 94 方 法 對 國 小 高 年 級 提 高 寫 作 品 質 然 而 社 會 互 動 許 文 章 學 童 寫 作 品 質 及 寫 作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2000 故 事 圖 教 學 對 國 小 寫 作 教 學 方 法, 對 學 童 改 善 寫 作 態 度 之 寫 作 焦 慮 之 促 進 成 效 不 彰 顯 六 年 級 以 故 事 圖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作 95 六 年 級 學 生 記 敘 文 品 質, 學 生 有 正 向 的 表 現 寫 作 表 現 與 組 織 能 力 之 研 究 93 陳 鳳 如 (1998) 閱 讀 與 寫 作 整 合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驗 證 及 其 教 學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7NTNU 柯 志 忠 (1999) 社 會 互 動 寫 作 教 學 方 法 對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品 質 及 寫 作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8NCYU 許 文 章 (2000) 故 事 圖 教 學 對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記 敘 文 寫 作 表 現 與 組 織 能 力 之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9NHLTC

145 陳 宇 詮 2000 引 導 兒 童 作 文 教 學 五 年 級 以 修 辭 訓 練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96 之 探 究 ~ 自 修 辭 的 角 寫 作 品 質, 提 供 寫 作 材 料, 增 王 秋 月 度 切 入 2001 增 進 國 中 生 作 文 基 廣 素 材 範 疇, 裨 益 構 思 取 材 國 中 生 以 讀 寫 整 合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97 本 能 力 之 研 究 作 品 質, 藉 由 作 文 的 內 容 與 形 式 兩 方 面, 提 出 五 多 的 途 徑, 多 看 多 讀 多 想 乃 充 實 作 文 內 容 之 不 二 法 門 ; 多 寫 多 改 為 強 化 作 文 形 式 之 終 南 捷 徑, 具 體 提 供 切 入 主 題 的 管 道 廖 昭 永 2002 合 作 學 習 對 國 小 學 國 小 以 合 作 學 習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98 童 寫 作 創 造 力 成 效 寫 作 品 質, 能 增 進 國 小 寫 作 創 之 研 究 造 力 徐 華 聲 2002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作 六 年 級 以 架 構 圖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作 96 陳 宇 詮 (2000) 引 導 兒 童 作 文 教 學 之 探 究 ~ 自 修 辭 的 角 度 切 入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9NTPTC 王 秋 月 (2001) 增 進 國 中 生 作 文 基 本 能 力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0NKNU 廖 昭 永 (2002) 合 作 學 習 對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創 造 力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YU 徐 華 聲 (2002)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作 文 組 織 能 力 教 學 之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137

146 99 文 組 織 能 力 教 學 之 品 質, 教 師 的 引 導 有 助 於 提 升 研 究 學 生 學 習 作 文 的 興 趣 擬 定 架 構 圖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記 憶 組 織 曾 瑞 雲 2002 國 小 三 年 級 實 施 看 寫 作 材 料 三 年 級 以 看 圖 作 文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100 圖 作 文 教 學 之 行 動 寫 作 品 質, 圖 片 提 供 段 落 的 安 江 燕 秋 研 究 2002 由 看 圖 說 故 事 引 導 排, 對 文 章 段 落 的 安 排 結 構 嚴 密 能 力 的 提 昇 有 助 益 國 中 生 以 看 圖 作 文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101 國 中 生 短 文 寫 作 寫 作 品 質, 圖 片 提 供 段 落 的 安 排, 對 文 章 段 落 的 安 排 結 構 劉 寶 珠 2002 作 文 運 材 教 學 設 計 嚴 密 能 力 的 提 昇 有 助 益 國 中 生 以 章 法 學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作 102 之 研 究 品 質, 對 學 生 作 文 各 段 落 運 材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CTC 曾 瑞 雲 (2002) 國 小 三 年 級 實 施 看 圖 作 文 教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YU 江 燕 秋 (2002) 由 看 圖 說 故 事 引 導 國 中 生 短 文 寫 作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英 語 教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CU 劉 寶 珠 (2002) 作 文 運 材 教 學 設 計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NU

147 蔡 佩 欣 2002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低 年 級 以 創 思 教 學 法 提 升 寫 作 品 103 小 低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質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影 響 之 研 究 數 量 之 總 句 數 有 實 質 幫 助 課 程 設 計 以 生 活 經 驗 與 學 習 經 驗 相 配 合, 能 豐 富 其 寫 作 內 容, 並 能 使 學 童 對 寫 作 持 正 面 的 態 度 陳 宜 貞 2002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法 六 年 以 創 思 教 學 法 提 升 寫 作 品 104 應 用 於 國 小 六 年 級 級 質, 學 生 的 作 文 在 字 數 和 分 數 作 文 課 程 的 教 學 研 上 都 有 持 續 的 進 步 現 象, 學 生 究 寫 作 的 想 像 意 象 更 鮮 明, 文 字 表 達 的 能 力 更 精 準 流 暢 郭 祖 珮 2002 高 層 思 考 寫 作 教 學 國 中 生 以 創 思 教 學 法 提 升 寫 作 品 105 方 案 對 國 中 生 非 傳 質, 學 生 經 過 高 層 思 考 寫 作 統 作 文 寫 作 效 果 之 研 究 教 學 方 案 訓 練 之 後,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的 增 進 並 未 顯 著 高 於 未 103 蔡 佩 欣 (2002)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影 響 之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CTC 陳 宜 貞 (2002)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法 應 用 於 國 小 六 年 級 作 文 課 程 的 教 學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CTC 郭 祖 珮 (2002) 高 層 思 考 寫 作 教 學 方 案 對 國 中 生 非 傳 統 作 文 寫 作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NU

148 訓 練 之 學 生 林 宜 龍 2002 國 小 語 文 領 域 創 造 國 小 以 創 造 思 考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06 思 考 寫 作 教 學 之 研 作 能 力, 透 過 媒 材 的 提 供, 感 究 --- 一 個 教 學 視 導 官 經 驗 的 刺 激 與 練 習, 及 團 體 人 員 行 動 研 究 討 論 腦 力 激 盪, 學 生 可 蒐 集 更 多 可 用 寫 作 素 材 並 豐 富 寫 作 內 容 林 郁 展 2002 概 念 構 圖 在 國 小 過 國 小 以 概 念 構 圖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07 程 導 向 寫 作 教 學 的 作 能 力, 使 用 概 念 構 圖 輔 助 寫 應 用 研 究 作 教 學, 使 用 概 念 構 圖 輔 助 寫 作 教 學, 對 學 生 寫 作 成 績 的 構 思 內 容 和 組 織 內 容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連 虹 雲 2002 群 集 策 略 用 於 國 小 國 小 以 概 念 構 圖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08 學 生 寫 作 教 學 之 實 作 能 力, 群 集 策 略 對 學 生 的 寫 施 歷 程 教 師 專 業 作 架 構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能 針 對 106 林 宜 龍 (2002) 國 小 語 文 領 域 創 造 思 考 寫 作 教 學 之 研 究 --- 一 個 教 學 視 導 人 員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YU 林 郁 展 (2002) 概 念 構 圖 在 國 小 過 程 導 向 寫 作 教 學 的 應 用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 教 育 科 技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YU 連 虹 雲 (2002) 群 集 策 略 用 於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教 學 之 實 施 歷 程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的 質 性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PTC

149 成 長 的 質 性 研 究 文 章 主 題 作 聚 歛 式 的 思 考 連 淑 鈴 2002 電 腦 看 圖 故 事 寫 作 二 年 級 以 電 腦 看 圖 說 故 事 寫 作 法 109 對 國 小 二 年 級 學 童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有 助 於 文 句 劉 明 松 寫 作 成 效 及 寫 作 態 度 2002 結 構 性 過 程 取 向 寫 表 達 內 容 思 考 組 織 結 構 基 本 技 巧 資 源 班 以 寫 作 結 構 提 升 寫 作 品 質, 110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作 文 就 整 體 而 言, 二 組 學 生 在 作 文 歐 惠 娟 低 成 就 學 生 寫 作 學 習 效 果 之 研 究 2002 PLAN 策 略 教 學 對 成 績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五 年 級 以 PLAN 策 略 教 學 提 升 寫 作 111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習 障 品 質,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寫 作 前 的 礙 學 生 說 明 文 寫 作 表 現 影 響 之 研 究 計 畫 時 間 明 顯 增 加, 文 章 流 暢 性 與 文 章 品 質 明 顯 提 升, 且 寫 作 態 度 有 正 向 的 變 化 林 宜 利 2002 整 合 繪 本 與 概 念 三 年 級 以 繪 本 與 概 念 構 圖 融 合 寫 109 連 淑 鈴 (2002) 電 腦 看 圖 故 事 寫 作 對 國 小 二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成 效 及 寫 作 態 度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TMTC 劉 明 松 (2002) 結 構 性 過 程 取 向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作 文 低 成 就 學 生 寫 作 學 習 效 果 之 研 究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UE 歐 惠 娟 (2002) PLAN 策 略 教 學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說 明 文 寫 作 表 現 影 響 之 研 究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UE 林 宜 利 (2002) 整 合 繪 本 與 概 念 構 圖 之 寫 作 教 學 方 案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學 童 記 敘 文 寫 作 教 學 效 果 141

150 112 構 圖 之 寫 作 教 學 方 作 法 提 升 寫 作 品 品 質, 實 驗 組 案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學 學 童 的 寫 作 表 現 進 步 情 形 優 於 童 記 敘 文 寫 作 教 學 控 制 組 效 果 林 國 陽 2003 批 判 思 考 融 入 國 小 國 小 以 批 判 思 考 寫 作 法 提 升 113 寫 作 教 學 之 實 驗 研 寫 作 能 力, 學 生 在 措 辭 與 究 結 構 有 顯 著 進 步 在 計 畫 及 檢 視 階 段 學 生 能 力 仍 不 足 許 家 芬 2003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寫 四 年 級 以 創 造 力 訓 練 提 升 寫 作 品 114 作 能 力 與 創 造 力 之 質, 創 造 力 高 低 與 學 生 的 寫 作 馮 瓊 瑤 相 關 研 究 2003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實 表 現 呈 正 比 四 年 級 1. 以 概 念 構 圖 寫 作 法 提 升 115 施 概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寫 作 能 力, 概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學 研 究 學 組 顯 著 優 於 一 般 寫 作 教 學 組 學 童 的 表 現, 內 容 思 想 組 織 結 構 表 現 較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NU 林 國 陽 (2003) 批 判 思 考 融 入 國 小 寫 作 教 學 之 實 驗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92NTPTC 許 家 芬 (2003)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與 創 造 力 之 相 關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測 驗 統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TCTC 馮 瓊 瑤 (2003)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實 施 概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學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CYU

151 佳 寫 作 表 現 文 句 表 達 基 本 技 巧 等 方 面, 兩 組 文 敏 桂 2003 圖 形 符 號 寫 作 系 統 間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資 源 班 以 圖 形 符 號 提 升 寫 作 品 質, 116 提 升 書 寫 障 礙 學 童 書 寫 障 礙 學 童 對 於 運 用 圖 形 符 林 金 慧 寫 作 表 現 成 效 之 研 究 2003 國 小 低 年 級 編 序 式 號 寫 作 系 統 於 寫 作 的 態 度 具 有 正 向 學 習 態 度 低 年 級 以 編 序 式 寫 作 教 學 提 升 寫 117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作 品 質, 設 計 應 以 有 趣 多 元 蘇 永 傑 以 平 安 國 小 為 對 象 2003 編 序 教 學 與 作 文 教 化, 引 發 兒 童 寫 作 興 趣 為 主 高 年 級 以 編 序 式 寫 作 教 學 提 升 寫 118 學 作 品 質, 編 序 作 文 教 學 組 在 寫 作 表 現 上, 無 論 在 基 本 技 巧 內 容 思 想 文 章 架 構 文 章 組 織 創 意 表 現 和 總 分 上, 後 測 成 績 皆 顯 著 地 優 於 前 測 116 文 敏 桂 (2003) 圖 形 符 號 寫 作 系 統 提 升 書 寫 障 礙 學 童 寫 作 表 現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CYU 林 金 慧 (2003) 國 小 低 年 級 編 序 式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以 平 安 國 小 為 對 象 銘 傳 大 學 應 用 中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MCU 蘇 永 傑 (2003) 編 序 教 學 與 作 文 教 學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TMTC

152 蔡 家 姍 2003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學 國 中 生 以 讀 寫 整 合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19 生 語 言 能 力 閱 讀 理 作 品 質, 國 中 學 生 閱 讀 理 解 能 陳 淑 娟 解 能 力 與 寫 作 表 現 關 係 之 研 究 2004 心 智 繪 圖 融 入 國 小 力 語 言 能 力 與 性 別 可 以 有 效 預 測 其 寫 作 表 現 低 年 級 以 心 智 繪 圖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120 低 年 級 寫 作 教 學 之 寫 作 品 質, 心 智 繪 圖 可 用 於 輔 黃 秀 莉 行 動 研 究 2004 國 民 小 學 限 制 式 寫 助 寫 作 大 綱 的 設 計 段 落 的 排 序 六 年 級 以 限 制 式 寫 作 提 升 寫 作 品 121 作 之 行 動 研 究 質 寫 作 過 程 中 計 畫 的 能 力, 能 以 限 制 式 寫 作 達 成 設 定 目 標 產 生 想 法 及 組 織 陳 雲 珠 2004 合 作 學 習 寫 作 教 學 想 法 的 能 力 訓 練 三 年 級 以 合 作 學 習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122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品 質, 除 了 字 數 有 正 向 回 119 蔡 家 姍 (2003)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語 言 能 力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與 寫 作 表 現 關 係 之 研 究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DWU 陳 淑 娟 (2004) 心 智 繪 圖 融 入 國 小 低 年 級 寫 作 教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3NTNU 黃 秀 莉 (2004) 國 民 小 學 限 制 式 寫 作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3NHLT 陳 雲 珠 (2004) 合 作 學 習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表 現 及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3NTPTC

153 王 慧 敏 寫 作 表 現 及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2004 章 法 在 國 小 三 年 級 饋, 其 餘 在 組 織 結 構 及 文 意 表 現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三 年 級 以 章 法 學 的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23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 作 品 質 使 教 師 掌 握 文 章 之 內 以 並 列 凡 目 今 昔 三 種 章 法 為 例 容 與 形 式, 增 進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達 成 讀 書 說 話 作 文 相 互 結 合 的 語 文 統 整 鍾 政 洋 2004 以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概 國 小 以 概 念 構 圖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24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學 之 作 能 力, 概 念 構 圖 透 過 科 技 的 行 動 研 究 呈 現 與 互 動 幫 助 可 幫 助 學 生 寫 作 林 俊 銘 2004 國 小 高 年 級 觀 察 活 高 年 級 以 觀 察 活 動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25 動 教 學 與 記 敘 文 寫 作 品 質, 實 施 觀 察 活 動 教 學, 作 之 研 究 學 童 的 作 文 在 字 數 和 分 數 上 都 有 持 續 的 進 步 現 象 教 師 在 實 施 觀 察 能 力 訓 練 與 寫 作 教 學 123 王 慧 敏 (2004) 章 法 在 國 小 三 年 級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 以 並 列 凡 目 今 昔 三 種 章 法 為 例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3NHLT 鍾 政 洋 (2004) 以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概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3NTPTC 林 俊 銘 (2004) 國 小 高 年 級 觀 察 活 動 教 學 與 記 敘 文 寫 作 之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3NHLT

154 時, 應 注 意 對 寫 作 理 論 教 科 書 內 容 應 用 延 伸 學 習 教 學 態 度 及 教 學 技 巧 的 掌 握 林 德 福 2005 電 腦 數 位 影 像 輔 助 國 小 以 電 腦 數 位 影 像 輔 助 學 童 126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之 成 寫 作,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效 研 究 表 現 有 正 面 之 影 響 林 華 峰 2005 歷 程 導 向 寫 作 教 學 國 小 以 歷 程 導 向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27 模 式 中 教 與 學 之 行 作 品 質, 寫 作 課 程 的 規 畫 可 從 動 研 究 閱 讀 鑑 賞 能 力 著 手 寫 作 評 鑑 的 方 式 除 作 品 外, 應 包 括 寫 作 的 運 思 歷 程 邱 怡 瑛 2005 國 小 學 童 記 敘 文 寫 國 小 以 讀 寫 整 合 寫 作 法 提 升 寫 128 作 過 程 之 研 究 作 品 質, 鼓 勵 兒 童 多 閱 讀, 充 實 各 方 面 知 識 指 導 學 生 提 取 長 期 記 憶 的 有 效 策 略 126 林 德 福 (2005) 電 腦 數 位 影 像 輔 助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之 成 效 研 究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資 訊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TNT 林 華 峰 (2005) 歷 程 導 向 寫 作 教 學 模 式 中 教 與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HLT 邱 怡 瑛 (2005) 國 小 學 童 記 敘 文 寫 作 過 程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KNU

155 寫 作 教 學 法 的 實 施, 目 的 是 藉 由 歷 程 性 的 協 助, 使 學 生 順 利 寫 出 文 章, 經 整 理 各 歷 程 性 協 助 如 下 : 文 章 結 構 ( 概 念 構 圖 ) 創 意 教 學 法 分 析 寫 作 過 程 小 組 討 論 讀 寫 整 合 故 事 圖 片 章 法 修 辭 批 判 思 考 符 號 圖 像 觀 察 紀 錄 電 腦 科 技 運 用 二 國 內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的 特 色 : ( 一 ) 歷 程 取 向 寫 作 教 學 的 實 施 呈 現 多 樣 性 : 國 內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以 歷 程 取 向 為 主 流 寫 作 能 力 較 佳 與 能 力 較 差 者, 在 進 行 計 畫 轉 譯 回 顧 等 寫 作 歷 程 時, 都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惟 後 者 能 力 較 差, 故 須 經 由 適 當 的 教 學 介 入 予 以 改 善, 這 些 教 學 的 介 入 稱 之 為 歷 程 性 的 協 助 歷 程 性 的 協 助 實 施 形 式 為 : 結 合 電 腦 文 書 寫 作 修 改 歷 程 圖 解 式 作 文 寫 作 概 念 構 圖 心 智 繪 圖 採 用 寫 作 認 知 教 學 策 略 採 用 寫 作 計 畫 策 略 章 法 教 學 等 多 樣 方 式, 多 半 重 視 學 生 計 畫 轉 譯 產 出 階 段 隨 著 時 代 科 技 的 變 遷, 寫 作 方 法 益 發 多 樣, 究 其 目 的 均 是 讓 學 生 能 正 確 的 從 長 期 記 憶 中 有 效 的 提 取 資 料 ( 二 ) 教 學 過 程 符 合 歷 程 取 向 的 寫 作 教 學 原 則 國 內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有 以 下 共 通 的 原 則 : 1. 教 學 強 調 認 知 與 後 設 認 知 策 略 的 學 習 147

156 2. 強 調 寫 作 歷 程 的 習 得, 能 逐 漸 內 化 和 自 動 化 3. 強 調 師 生 與 同 儕 的 互 動 分 享 4. 教 師 在 寫 作 教 學 時 應 當 適 度 的 介 入, 如 : 示 範 指 導 及 提 供 學 生 歷 程 的 協 助 5. 學 生 的 角 色 由 獨 立 式 寫 作 轉 為 同 儕 相 互 合 作, 共 同 討 論 溝 通 與 發 表, 分 享 寫 作 成 品 ( 三 ) 資 料 的 蒐 集 以 量 化 資 料 多 於 質 性 分 析 從 上 述 研 究 資 料 可 知, 早 期 多 以 蒐 集 量 化 資 料 探 討 教 學 成 效, 以 量 化 的 評 分 數 字 分 析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近 幾 年 較 盛 行 質 性 研 究, 以 檔 案 評 量 行 動 研 究 或 觀 察 晤 談 的 方 式, 研 究 學 生 的 寫 作 行 為 表 現 值 得 探 討 的 情 況 是, 寫 作 能 力 的 養 成 是 長 期 的 訓 練 過 程, 以 目 前 的 論 文 研 究 走 向, 則 著 重 在 如 何 讓 學 生 有 寫 作 成 品 的 產 生, 因 此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歷 程 性 協 助 ; 而 這 些 歷 程 性 協 助, 隨 著 科 技 時 代 的 遷 移, 便 有 各 式 各 樣 的 名 稱 或 實 驗, 然 而 寫 作 真 正 奠 基 於 學 生 的 資 料 庫, 對 寫 作 內 容 豐 富 度 的 追 求, 才 應 該 是 寫 作 的 重 點, 至 於 如 何 產 生 文 思 的 種 種 歷 程 性 協 助, 是 寫 作 教 學 的 輔 助, 而 非 根 本 148

157 第 二 節 與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比 較 一 以 概 念 構 圖 及 讀 寫 整 合 為 例 所 謂 的 概 念 構 圖 就 是 將 教 材 或 文 章 中 的 概 念 取 出 來, 並 以 一 個 核 心 概 念 為 主 題, 圍 繞 著 此 一 核 心 概 念, 經 由 學 習 者 的 理 解, 將 所 有 相 關 概 念 組 織 起 來 129 舉 概 念 構 圖 中 的 例 子, 如 下 : 次 概 念 次 概 念 主 要 概 念 次 概 念 圖 概 念 構 圖 : 蜘 蛛 網 圖 論 寫 作 的 結 構, 先 提 出 主 要 概 念, 接 著 分 配 次 概 念 及 相 關 主 題 這 樣 的 129 陳 嘉 成 (1996) 以 概 念 構 圖 為 學 習 策 略 之 教 學 對 小 學 生 自 然 科 學 習 之 成 效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49

158 思 考, 有 類 於 劉 勰 於 附 會 所 提 出 的 架 構 : 何 謂 附 會? 謂 總 文 理, 統 首 尾, 定 與 奪, 合 涯 際, 彌 綸 一 篇, 使 雜 而 不 越 者 也 若 築 室 之 須 基 構, 裁 衣 之 待 縫 緝 矣 紀 評 : 附 會 者, 首 尾 一 貫, 使 通 篇 相 附 而 會 於 一, 即 後 來 所 謂 章 法 也 130 王 慧 敏 (2004) 黃 秀 莉 (2004) 以 章 法 學 的 角 度 切 入, 期 能 提 升 寫 作 品 質 在 附 會 篇 中 言 作 文 結 構, 其 義 與 鎔 裁 章 句 相 通 附 會 篇 開 宗 明 義 提 出, 附 會 是 說 總 觀 文 章 命 意, 聯 繫 首 尾 段 落, 決 定 去 取, 組 合 章 節, 包 舉 全 篇, 使 文 章 內 容 豐 富 而 不 散 漫 好 像 建 築 需 要 打 好 基 礎, 豎 起 屋 架, 裁 衣 有 待 細 針 密 縫 鎔 裁 篇 言 鎔 術, 謂 草 創 鴻 筆, 先 標 三 準 : 履 端 於 始, 則 設 情 以 位 體 ; 舉 正 於 中, 則 酌 事 以 取 類 ; 歸 餘 於 終, 則 措 辭 以 舉 要 這 三 準 的 標 準, 比 起 概 念 構 圖 更 深 一 層, 除 了 立 定 架 構 之 外, 立 意 及 修 辭 也 130 周 振 甫 (1993) 文 心 雕 龍 注 釋 台 北 : 里 仁 頁

159 做 一 併 的 處 理, 寫 作 的 過 程 是 抽 象 的 藝 術 活 動, 是 內 在 的, 不 像 物 質 生 產 過 程 那 樣 清 晰 明 白 總 術 篇 曾 經 明 言 : 文 場 筆 苑, 有 術 有 門, 這 三 準 對 於 寫 作 的 鋪 陳, 是 劉 勰 的 創 見 劉 勰 提 出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的 方 法 四 端 :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才, 研 閱 以 窮 照, 馴 致 以 懌 辭 ( 神 思 ) 累 積 知 識 學 問, 酌 取 事 理 道 理 而 令 才 性 富 有, 研 閱 書 籍 以 盡 照 察 之 能 力, 以 及 漸 次 培 養 繹 辭 之 技 巧 凡 此 種 種 都 為 學 之 功 夫 讀 寫 整 合 固 然 能 有 效 提 升 學 生 之 寫 作 能 力, 然 而 大 量 閱 讀 也 並 非 能 完 全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所 謂 理 鬱 者 苦 貧, 辭 溺 者 傷 亂, 閱 讀 量 少 的 學 生, 苦 於 內 容 貧 乏 ; 大 量 閱 讀 的 學 生, 或 傷 於 立 論 文 辭 雜 亂 分 錯, 解 決 之 道 則 博 見 為 饋 貧 之 糧, 貫 一 為 理 亂 之 藥 現 今 所 提 倡 的 大 量 閱 讀, 各 校 推 廣 的 閱 讀 小 博 士, 即 是 以 博 見 為 基 礎, 而 行 文 必 須 以 貫 一 為 基 礎, 文 意 的 貫 一 則 由 學 習 經 驗 而 自 得, 關 於 博 見, 劉 勰 看 到 的 面 向, 畢 竟 是 比 較 廣 的 如 同 越 來 越 多 學 校 檢 討 閱 讀 小 博 士 閱 讀 小 碩 士 的 制 度, 因 為 閱 讀 的 量 不 等 同 於 閱 讀 的 實 際 價 值 151

160 二 以 寫 作 教 學 法 為 例 夫 才 有 天 資, 學 慎 始 習 斲 梓 染 絲, 功 在 初 化 器 成 綵 定, 難 可 翻 移 故 童 子 雕 琢, 必 先 雅 製 沿 根 討 葉, 思 轉 自 圓 劉 勰 認 為 功 以 學 成, 所 以 語 文 教 育 中, 寫 作 之 術 應 列 入 課 程 之 中, 不 可 因 課 程 進 度 的 關 係, 而 犧 牲 寫 作 法 的 教 導 若 教 學 者 本 身 無 寫 作 方 面 的 素 養, 宜 利 用 教 師 進 修 機 會, 加 強 寫 作 能 力 之 專 業 素 養 三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的 特 色 : ( 一 ) 神 思 篇 為 例 : 秉 心 養 術, 無 務 苦 慮, 含 章 司 契, 不 必 勞 情 關 於 秉 心, 劉 勰 主 張 無 務 苦 慮 不 必 勞 情, 如 果 苦 思 過 慮, 就 損 氣 傷 神, 不 能 保 持 旺 盛 的 想 像 力 所 以 他 強 調 在 運 行 文 思 時, 要 貴 在 虛 靜, 疏 瀹 五 臟, 澡 學 精 神, 構 思 時 作 者 要 屏 除 雜 念, 保 持 沉 寂 寧 靜, 使 內 心 通 暢, 精 神 淨 化, 這 樣 才 能 思 考 專 一, 思 緒 暢 達 此 外 養 氣 篇 對 這 個 問 題 也 作 了 補 充 152

161 養 氣 篇 說, 作 者 如 果 神 之 方 昏, 再 三 愈 黷, 這 是 勉 強 不 得 的 因 此 要 清 和 其 心, 調 暢 其 氣, 煩 而 即 捨, 勿 使 壅 滯 ; 意 得 則 舒 懷 以 命 筆, 理 伏 則 投 篇 以 卷 懷, 神 情 疲 勞, 就 用 逍 遙 談 笑 來 解 壓 他 認 為 這 就 是 一 種 保 持 頭 腦 清 新, 使 筆 鋒 常 健 的 的 良 方 無 論 是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或 是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都 僅 止 於 養 術 的 討 論, 至 於 心 理 的 秉 心 虛 靜 層 面, 只 有 劉 勰 有 提 及 神 思 的 開 展 需 要 有 虛 靜 的 精 神 狀 態, 而 虛 靜 這 種 精 神 狀 態 的 培 養, 關 鍵 在 養 氣 以 上 為 學 工 夫 劉 勰 均 已 提 及, 另 神 思 篇 提 出 是 以 陶 鈞 文 思, 貴 在 虛 靜 則 更 進 一 步 提 出 了 治 心 工 夫, 老 子 ( 第 十 六 章 ) 致 虛 靜, 守 靜 篤 明 文 思 之 必 須 有 磨 練 休 養 的 工 夫 而 工 夫 之 至, 可 令 心 靈 保 持 絕 對 的 虛 靜, 若 能 如 此, 則 文 思 必 可 暢 通 而 無 礙 這 內 在 的 修 養, 是 認 知 心 理 學 所 不 及 之 處 劉 勰 所 謂 疏 瀹 五 臟, 澡 雪 精 神, 治 心 工 夫 必 須 徹 底, 令 心 靈 歸 於 虛 靜, 並 繼 續 之 而 求 經 常 保 持 此 虛 靜 為 學 工 夫 亦 須 徹 底, 將 所 學 之 學 識 事 理 照 察 能 力 繹 辭 技 巧 等 等, 經 過 徹 底 之 消 化 徹 底 的 吸 收, 如 食 物 然, 令 其 成 為 生 命 的 養 分 如 是, 則 所 學 雖 多, 不 僅 多 而 無 滯, 且 能 貫 一 然 後 使 玄 解 之 宰, 尋 聲 律 以 定 墨, 獨 照 之 匠, 窺 意 象 而 運 斤 153

162 以 虛 靜 之 心 尋 覓 適 當 的 文 辭 文 采 ( 包 括 聲 律 ) 以 撰 寫 文 章 意 象, 是 心 靈 在 直 覺 狀 態 所 見 的 物, 令 虛 靜 之 心 窺 察 美 感 經 驗 中 所 體 認 的 意 象 之 姿, 運 筆 以 描 繪 劉 勰 稱 治 心 工 夫 與 為 學 工 夫 為 馭 文 之 首 術, 謀 篇 之 大 端 馭 文 謀 篇 均 指 寫 作 言, 首 術 大 端 則 指 由 工 夫 ( 治 心 與 為 學 二 者 ) 之 深 入 而 令 心 靈 保 持 虛 靜 之 謂 否 則 則 無 從 保 障 文 思 之 暢 通 無 礙 由 於 文 思 之 不 易 妥 善, 故 教 人 轉 而 從 學 養 功 夫 以 補 救 ( 二 ) 以 體 性 篇 為 例 : 才 有 天 資, 學 慎 始 習 斲 梓 染 絲, 功 在 初 化 器 成 綵 定, 難 可 翻 移 故 童 子 雕 琢, 必 先 雅 製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文 體 與 寫 作 者 的 習 性 是 表 裡 相 符, 成 於 先 天 的 雖 不 可 說, 而 後 天 的 學 習, 尤 當 注 意 於 其 開 始 學 習 階 段, 如 同 梓 匠 之 製 木 器, 要 緊 的 是 打 好 初 胚 ; 織 造 者 的 染 絲, 亦 重 在 其 第 一 道 的 染 色, 因 其 定 型 之 後 就 難 得 翻 改 所 以 提 出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學 生 是 有 個 別 差 異 的, 在 寫 作 命 題 之 時, 不 可 因 記 敘 文 好 改, 而 一 味 出 記 敘 154

163 文 的 題 目, 各 種 文 體 均 應 讓 學 生 熟 悉, 做 不 同 的 訓 練 ( 三 ) 以 風 骨 篇 為 例 : 辭 之 待 骨, 如 體 之 樹 骸 ; 情 之 含 風, 猶 形 之 包 氣 辭, 即 文 辭 文 采 ; 情, 則 情 實 之 情, 指 文 之 內 容 意 義 也 就 是 說 文 章 的 文 辭 文 采 有 如 人 體 的 肌 膚 文 辭 文 采 須 憑 文 骨 的 支 撐, 正 如 人 體 肌 膚 之 必 賴 骨 骸 之 支 撐 由 此 之 喻, 可 知 文 骨 必 內 具 文 之 內 容 意 義, 寫 作 者 除 了 能 寫 出 文 章, 文 章 還 必 須 有 內 容 ( 四 ) 以 情 采 篇 為 例 : 水 性 虛 而 淪 漪 結, 木 體 實 而 花 萼 振 : 文 附 質 也 虎 豹 無 文, 則 鞹 同 犬 羊 ; 犀 兕 有 皮, 而 色 資 丹 漆 : 質 待 文 也 文 采 本 於 情 性 之 正 情 正 理 之 意, 子 曰 : 言 以 足 志, 文 以 足 言 劉 勰 論 文, 以 情 采 一 篇, 言 情 性 與 文 采 的 關 係, 認 為 情 性 與 文 采 是 缺 一 不 可 的 陳 拱 認 為 劉 155

164 131 勰 之 論 創 作 其 歷 程 必 具 備 三 個 層 次 第 一 層 為 命 意 ( 或 結 構 ) 層, 自 情 性 中 體 現 正 情 正 理, 轉 而 為 一 篇 之 意 義, 並 汲 取 題 材 組 織 題 材 以 為 內 容, 命 意 意 融 入 內 容, 成 為 一 有 機 之 整 體, 有 如 安 置 於 某 種 依 定 之 範 圍 中 第 二 層 為 表 出 層, 循 文 意 或 內 容 所 需, 尋 覓 適 當 的 文 辭, 加 以 表 出 而 此 亦 即 循 意 敷 辭 之 謂 也 第 三 層 為 修 飾 層, 循 文 辭 之 所 需, 構 作 適 當 之 聲 律 敷 設 生 動 之 文 采 從 上 述 創 作 歷 程 之 三 層 次 而 言, 第 一 層 由 正 情 正 理 轉 為 文 意, 經 第 二 層 貫 徹 於 文 辭, 然 後 落 實 於 第 三 層 之 文 采 : 此 就 文 采 而 言, 亦 即 文 采 本 於 正 情 正 理 之 謂 也 而 情 性 乃 創 作 之 本 源, 正 情 正 理 為 情 性 之 內 容 成 分, 自 應 統 於 情 性 國 內 近 十 年 研 究 論 文, 早 期 寫 作 歷 程 研 究 著 重 學 生 的 寫 作 成 品 修 改, 而 後 轉 為 計 畫 轉 譯 作 品 的 產 出 近 十 年 的 論 文 研 究 多 重 視 學 生 寫 作 計 畫 的 產 生 ( 概 念 構 圖 心 智 繪 圖 放 聲 思 考 看 圖 寫 作 ), 然 而 即 使 應 用 了 許 多 令 學 生 文 思 泉 湧 方 式, 若 學 生 沒 有 足 夠 的 主 題 背 景 知 識, 所 寫 出 的 文 章 仍 是 相 當 膚 131 陳 拱 (1999) 文 心 雕 龍 本 義 台 北 : 商 務 頁

165 淺 的 劉 師 瑩 曾 表 示 : 要 期 望 孩 子 們 寫 一 篇 好 文 章, 先 要 奠 定 他 們 紮 實 的 語 文 基 本 能 力, 再 加 上 積 極 的 引 導, 才 能 使 他 們 透 過 縝 密 的 思 考, 構 想 出 優 美 的 文 辭 緊 湊 的 結 構 和 別 出 心 裁 的 創 意, 完 成 一 篇 妙 文 佳 作 132 就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看 來, 採 取 的 是 放 聲 思 考 的 外 顯 行 為, 重 視 表 達 能 力 與 溝 通, 但 是 在 紮 實 的 語 文 基 本 能 力 方 面 : 如 何 構 思 如 何 佈 局 如 何 構 想 出 優 美 的 文 辭, 可 說 是 目 前 教 育 現 場 薄 弱 的 環 節 現 今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下 降, 除 了 學 生 的 閱 讀 量 不 夠 學 習 時 數 太 短 對 於 寫 作 主 題 沒 有 足 夠 的 材 料, 更 重 要 的 是 學 生 對 於 寫 作 技 巧 沒 有 概 念, 所 以 才 會 發 生 只 會 發 表, 不 會 寫 作 的 情 形 研 究 者 認 為, 未 來 的 研 究 方 向 應 強 化 長 期 記 憶 的 部 分, 加 強 學 生 的 背 景 知 識, 如 讀 寫 整 合 方 案 觀 察 活 動 文 章 章 法 或 大 量 閱 讀 的 方 法, 強 化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即 劉 勰 所 謂 的 積 學 以 儲 寶, 酌 理 以 富 才, 研 閱 以 窮 照, 有 以 上 的 背 景 能 力, 寫 作 者 而 後 能 馴 致 以 懌 辭, 達 到 思 - 意 - 言 整 合 的 效 果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是 從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討 論, 在 寫 作 心 理 上 著 墨 甚 多, 劉 勰 之 132 劉 瑩 (1995)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之 影 響 台 東 : 國 立 台 東 師 範 學 院 主 編, 第 一 屆 小 學 語 文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頁

166 神 思 篇 可 與 之 對 應 但 神 思 所 論 比 寫 作 歷 程 為 精, 又 適 合 中 文 寫 作 的 心 理 另 外, 如 修 辭 練 字 致 虛 靜 之 說, 亦 非 寫 作 歷 程 所 能 論 及 近 十 年 論 文 研 究 均 以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為 基 礎, 輔 以 各 式 寫 作 法 量 化 學 生 寫 作 表 現,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而 有 各 式 的 寫 作 實 驗 法, 如 : 概 念 構 圖 看 圖 說 故 事 資 訊 融 入 概 念 構 圖 繪 本 與 資 訊 整 合 讀 寫 整 合, 明 目 雖 多, 但 究 其 目 的 大 部 分 都 是 為 了 解 決 學 生 理 鬱 者 苦 貧, 辭 溺 者 傷 亂 的 寫 作 困 境, 而 劉 勰 提 出 的 博 而 能 一, 的 確 有 助 乎 心 力, 文 心 雕 龍 有 其 跨 時 代 的 應 用 158

167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是 根 基 於 對 實 驗 者 放 聲 思 考 (thinking aloud) 的 觀 察, 將 寫 作 視 為 一 種 外 顯 的 表 達 行 為, 所 以 將 寫 作 的 歷 程 切 割 為 計 畫 轉 譯 回 顧 因 此 近 代 的 研 究 論 文 根 據 上 述 的 論 點, 針 對 如 何 使 計 畫 產 出 如 何 使 轉 譯 順 暢 如 何 使 回 顧 有 效, 提 出 各 式 各 樣 的 歷 程 性 協 助 分 析 近 十 年 的 研 究 發 現, 即 使 提 供 各 種 歷 程 性 協 助, 若 寫 作 者 本 身 沒 有 提 升 涵 養 對 寫 作 命 題 沒 有 認 知, 再 多 的 寫 作 技 巧 也 無 助 於 寫 作 內 容 的 提 升 文 心 雕 龍 認 為 執 術 馭 篇,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 棄 術 任 心, 如 博 塞 之 邀 遇 總 術 寫 作 就 像 下 棋, 需 要 授 之 以 術, 若 放 棄 技 術 的 學 習, 任 其 寫 作, 就 好 像 賭 博 一 樣, 即 使 寫 出 好 文 章 也 只 是 運 氣 ;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提 出 教 學 時 應 引 導 學 生 寫 作, 激 發 學 生 寫 作 興 趣, 喚 起 內 在 情 感 經 驗, 引 導 寫 作 方 向 兩 者 都 認 為 寫 作 必 須 有 介 入 的 歷 程 有 教 學 的 導 引 有 學 習 的 典 範, 所 以 教 師 應 挪 出 時 間 教 導 寫 作, 以 提 升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劉 勰 於 情 采 提 出 : 159

168 水 性 虛 而 淪 漪 結, 木 體 實 而 花 萼 振 : 文 附 質 也 ; 虎 豹 無 文, 則 鞹 同 犬 羊 ; 犀 兕 有 皮, 而 色 資 丹 漆 : 質 待 文 也 寫 作 技 巧 的 文 和 寫 作 內 容 的 質, 是 相 互 相 依 缺 一 不 可, 雖 然 是 缺 一 不 可, 本 質 也 就 是 對 內 容 豐 富 的 追 求, 還 是 比 較 重 要 的 所 謂 : 夫 鉛 黛 所 以 飾 容, 而 盼 倩 生 於 淑 姿 ; 文 采 所 以 飾 言, 而 辯 麗 本 於 情 性 故 情 者, 文 之 經, 辭 者, 理 之 緯 ; 經 正 而 後 緯 成, 理 定 而 後 辭 暢, 此 立 文 之 本 源 也 情 采 說 明 文 章 的 內 容 和 形 式 必 須 並 重 現 在 孩 子 的 生 活 經 驗 多 侷 限 於 電 視 或 是 網 路, 對 於 生 活 缺 少 觀 察 及 體 會, 在 寫 作 之 時, 便 難 有 生 命 的 體 會, 所 以 文 章 缺 乏 感 情 ; 也 因 為 沒 有 閱 讀 的 習 慣, 使 用 詞 彙 的 能 力 很 貧 乏, 所 以 文 辭 缺 乏 修 飾 ; 而 情 者, 文 之 經, 辭 者, 理 之 緯, 既 沒 有 文 章 的 感 情, 又 沒 有 文 章 的 修 飾, 呈 現 出 的 結 果 就 是 寫 作 能 力 下 降, 即 使 有 再 多 的 寫 作 方 法, 去 激 發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巧 婦 難 為 無 米 之 炊, 呈 現 的 結 果 即 為 一 篇 內 容 貧 乏 的 文 章 王 夢 鷗 認 為 : 文 心 雕 龍 的 時 代 意 義, 真 正 似 譬 之 清 風 明 月, 四 時 常 有, 光 景 常 新 160

169 這 是 一 部 中 國 人 用 中 國 的 觀 念 及 其 思 考 方 法 寫 成 的 文 學 論 133 劉 勰 認 為 古 來 文 章, 以 雕 縟 成 體, 所 以 不 諱 言 雕 龍 之 必 有 術, 於 是 進 而 發 掘 修 辭 的 原 理, 自 稱 是 要 剖 情 析 采, 籠 圈 條 貫, 從 寫 作 的 心 理, 通 過 構 思, 造 語 用 字, 細 及 每 個 字 音 與 字 形 之 配 合, 這 就 是 上 述 的 中 國 的 方 法 經 過 以 上 各 章 的 論 述, 認 為 文 心 雕 龍 的 論 證, 可 以 補 足 目 前 寫 作 教 育 的 尚 需 補 足 的 部 份 一 文 心 雕 龍 的 特 殊 論 點 : ( 一 ) 致 虛 靜 的 問 題 : 是 以 陶 鈞 文 思, 貴 在 虛 靜, 舒 瀹 五 臟, 澡 雪 精 神 ( 神 思 ) 劉 勰 認 為 要 使 神 思 活 動 得 到 充 分 展 開, 達 到 馳 騁 神 思 的 目 的, 必 須 要 能 閑 居 理 氣, 寫 作 者 在 虛 靜 的 狀 態 下, 才 能 清 和 其 心, 調 暢 其 氣, 方 能 保 持 文 思 暢 通, 而 不 滯 塞 張 少 康 認 為 133 王 夢 鷗 (1987) 文 心 雕 龍 台 北 市 : 時 報 文 化 頁 5 161

170 神 思 活 動 的 展 開, 需 要 虛 靜 的 精 神 狀 態 劉 勰 在 神 思 篇 中 將 虛 靜 的 精 神 狀 態 之 重 要 性, 提 到 了 很 高 的 位 置 強 調 虛 靜, 目 的 在 於 保 證 藝 術 想 像 活 動 展 開 的 時 候, 能 夠 專 心 致 志, 不 受 任 何 主 觀 或 客 觀 的 干 擾 134 寫 作 構 思 時, 若 精 神 不 能 集 中, 常 常 同 時 考 慮 各 種 內 在 外 在 因 素, 或 是 被 周 圍 環 境 中 的 種 種 雜 事 而 分 散 注 意 力, 那 是 肯 定 構 思 不 好 的 虛 靜 本 來 是 一 個 哲 學 和 美 學 上 的 範 疇, 劉 勰 能 在 寫 作 歷 程 中 注 意 到 致 虛 靜 的 想 法, 在 寫 作 歷 程 上 是 很 大 的 發 展 清 章 學 誠 說 : 古 人 論 文, 惟 論 文 辭 而 已 矣 劉 勰 氏 出, 本 陸 機 氏 說 而 倡 論 文 心 文 史 通 義 文 德 致 虛 靜 的 論 點, 是 劉 勰 首 先 提 出 的 創 見, 這 工 夫 陳 拱 解 釋 為 : 所 謂 秉 心 養 術, 蓋 以 常 施 疏 瀹 澡 雪 之 功, 令 心 能 經 常 保 持 虛 靜, 及 培 養 135 其 創 作 之 術, 而 令 文 思 能 自 然 暢 通 無 礙 也 寫 文 章 的 時 候, 要 能 虛 靜, 始 能 文 思 通 暢, 王 元 化 提 到 : 張 少 康 (1991) 文 心 雕 龍 新 探 台 北 市 : 文 史 哲 頁 49 陳 拱 (1999) 文 心 雕 龍 本 義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頁

171 劉 勰 在 文 章 起 源 論 中 把 心 作 為 文 學 的 根 本 因 素, 他 在 創 作 論 中 時 常 提 到 心 與 物 的 交 互 作 用 136 劉 勰 在 養 氣 篇 論 及 耳 目 鼻 口, 生 之 役 也 ; 心 慮 言 辭, 神 之 用 也 率 志 委 合, 則 理 融 而 情 暢, 鑽 礪 過 分, 則 神 疲 而 氣 衰, 意 思 是 說 有 志 於 作 文, 先 要 心 意 和 順, 如 此 則 理 路 明 白, 心 情 舒 暢 ; 若 鑽 研 的 過 分, 就 精 神 疲 倦 氣 力 衰 耗 朱 艷 英 在 文 章 寫 作 學 提 到 : 起 草 時 應 該 要 注 意 的 問 題, 保 持 最 佳 的 心 境, 首 先 需 要 作 者 善 於 控 制 自 己, 排 除 一 切 雜 念 137 劉 勰 注 意 到 致 虛 靜 的 工 夫, 參 閱 現 今 的 文 獻 資 料, 正 如 章 學 誠 所 謂 的 惟 論 文 辭 而 已 矣, 認 知 心 理 學 提 出 : 文 章 的 基 模 對 個 體 的 寫 作 大 有 幫 助,Englert 等 人 (1988) 認 為, 文 體 基 模 提 供 作 者 對 文 章 形 式 及 內 容 的 強 烈 預 期, 這 種 預 期 幫 助 作 者 產 生 新 的 觀 王 元 化 (1993) 文 心 雕 龍 講 疏 台 北 : 書 林 頁 65 朱 艷 英 (1994) 文 章 寫 作 學 台 北 : 麗 文 163

172 念, 以 及 組 織 這 些 觀 念 138 心 理 學 家 認 為, 寫 作 心 理 首 先 建 立 對 文 章 基 模 的 認 識, 以 奠 定 寫 作 的 基 礎 ; 而 如 何 確 實 的 完 整 的 提 取 長 期 記 憶, 以 避 免 意 不 稱 物, 文 不 逮 意 的 情 形 發 生, 現 代 認 知 心 理 學 家 則 沒 有 提 到 ; 劉 勰 則 提 出 有 賴 虛 靜 的 治 心 方 法, 所 以 致 虛 靜 是 文 心 雕 龍 的 一 大 特 色, 所 看 到 的 面 向 較 現 代 理 論 深 入 ( 二 ) 體 性 ( 風 格 和 個 性 ) 問 題 : 體 指 作 品 的 風 格, 性 指 作 家 的 性 格 文 心 雕 龍 在 明 詩 體 性 風 骨 通 變 定 勢 時 序 等 很 多 篇 章, 都 談 到 這 個 問 題 其 中 以 體 性 篇 為 主 風 格 論 是 中 國 文 學 文 藝 理 論 中 很 重 要 的 問 題, 風 格 是 怎 樣 形 成 的? 為 什 麼 每 個 作 家 會 有 不 同 的 風 格 特 色 呢? 神 思 篇 說, 寫 作 者 在 進 入 構 思 之 前, 要 先 積 累 知 識 明 辨 事 理 參 照 自 己 以 往 的 經 歷 培 養 自 己 的 情 致 等 其 實, 每 個 人 知 識 的 深 淺 不 一, 生 活 經 驗 各 異, 特 別 是 各 人 的 思 想 感 情 不 同, 這 就 必 然 是 每 個 寫 作 者 的 作 品, 在 思 想 內 容 和 表 現 形 式 上 具 有 不 同 的 特 點, 從 而 形 成 了 各 自 獨 特 的 風 格 也 就 是 說 風 格 和 神 思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因 此, 若 是 學 生 寫 作 時 所 呈 現 的 138 羅 素 貞 (1993) 寫 作 之 觀 念 產 出 歷 程 研 究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頁

173 文 章 內 容 是 暴 戾 或 是 充 滿 仇 恨 的, 教 師 務 必 介 入 輔 導, 以 避 免 校 園 暴 力 的 發 生 體 性 篇 沿 著 神 思 的 脈 絡, 探 討 風 格 的 問 題 : 夫 情 動 而 言 形, 理 發 而 文 見 ; 蓋 沿 隱 以 至 顯, 因 內 而 符 外 者 也 然 才 有 庸 雋, 氣 有 剛 柔, 學 有 淺 深, 習 有 雅 鄭 ; 並 情 性 所 鑠, 陶 染 所 凝 是 以 筆 區 雲 譎, 文 苑 波 詭 者 矣 故 辭 理 庸 雋, 莫 能 翻 其 才 ; 風 趣 剛 柔, 寧 或 改 其 氣? 事 義 淺 深, 未 聞 乖 其 學 ; 體 式 雅 鄭, 鮮 有 反 其 習 各 師 成 心, 其 異 如 面 這 段 話 有 三 個 意 思 : 首 先 從 文 學 創 作 本 身, 來 說 明 作 者 的 個 性 特 徵 和 文 章 的 表 現 特 色, 必 然 是 內 外 相 符 的 因 為 文 學 創 作 是 作 者 內 心 有 了 某 個 情 感 激 動, 才 藉 由 語 言 表 達 出 來 的 這 個 過 程 是 由 內 而 外, 由 隱 而 顯 這 就 從 根 本 上 說 明 了 風 格 和 作 者 性 格 的 關 係 其 次 說 明 作 者 內 在 天 性 和 環 境 的 薰 陶 不 同, 於 是 他 們 的 才 華 氣 質 學 識 習 性 等 等, 也 就 有 平 凡 與 傑 出 剛 強 與 柔 順 淺 薄 與 深 刻 雅 正 與 邪 僻 的 不 同 種 種 的 不 同, 表 現 在 創 作 上, 就 不 免 如 浮 雲 流 波 變 化 萬 千 了 這 也 具 體 說 明 不 同 作 者 有 不 同 風 格 的 多 種 原 因 最 後 得 出 結 論 : 文 章 各 種 各 樣 的 風 格 特 色, 無 不 關 聯 到 作 者 的 性 格 才 氣 學 習 等 等, 真 是 其 異 如 面 了 這 不 免 讓 人 聯 想 到, 若 作 者 的 性 格 才 氣 學 習 如 165

174 此 重 要, 在 強 調 智 育 教 育 之 後, 目 前 各 國 都 重 視 品 格 教 育 德 育 教 育 的 實 施, 因 為 品 格 及 道 德 正 是 形 成 個 人 涵 養 的 重 要 關 鍵 劉 勰 也 在 程 器 篇 論 文 人 的 品 德, 論 文 學 創 作 提 出 品 德 是 很 有 意 義 的, 它 的 意 義 在 於 探 討 品 德 和 創 作 的 關 係, 從 而 要 求 寫 作 者 提 高 自 己 的 品 德 修 養, 以 提 高 作 品 的 思 想 性, 這 點 是 根 植 於 儒 家 思 想 論 語 憲 問 : 子 曰 : 有 德 者 必 有 言, 有 言 者 不 必 有 德 提 出 德 和 言 的 關 係, 而 以 德 為 主 將 文 學 與 品 格 道 德 並 談, 是 西 方 所 未 論 及 的 過 去 評 論 家 討 論 到 風 格 性 格 往 往 將 這 個 問 題 看 的 很 神 秘 如 曹 丕 就 認 為 氣 之 清 濁 有 體, 不 可 力 強 而 致 典 論 論 文 一 個 人 的 氣 質 好 像 是 天 生 的, 生 定 之 後, 就 不 能 用 自 己 的 努 力 來 改 變 劉 勰 則 認 為 一 個 人 的 才 華 和 氣 質 雖 然 有 定, 但 學 識 和 習 性 卻 可 陶 染 而 來 劉 勰 風 格 論 的 積 極 意 義, 就 是 他 強 調 了 功 以 學 成 的 一 面 夫 才 有 天 資, 學 慎 始 習 斲 梓 染 絲, 功 在 初 化, 器 成 綵 定, 難 可 翻 移 故 童 子 雕 琢, 必 先 雅 製 意 思 是 說 : 學 生 雖 然 有 一 定 的 天 賦 才 華, 但 在 學 習 時 就 必 須 注 意 好 比 製 木 器 或 染 絲 綢, 關 鍵 在 於 開 頭 若 等 到 器 物 製 成, 彩 色 染 定, 就 不 易 改 變 了 國 小 階 段 正 是 學 生 接 觸 寫 作 訓 練 的 初 始 期, 教 師 若 能 多 多 充 實 自 己 的 涵 養, 修 習 寫 作 166

175 教 學 的 相 關 學 分, 相 對 對 於 學 生 的 寫 作 訓 練 也 是 有 所 裨 益 的 接 著 劉 勰 提 出 寫 作 也 應 該 多 練 習, 才 能 有 好 的 作 品, 他 認 為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文 之 司 南, 用 此 道 也 體 性 事 類 也 說 文 章 由 學, 能 在 天 資, 周 振 甫 解 釋 : 作 者 風 格 的 形 成, 主 要 不 決 定 於 先 天 的 素 質 和 氣 質, 主 要 是 在 先 天 氣 質 的 基 礎 上, 決 定 於 後 天 的 教 育 培 養 和 實 踐 因 此 功 以 學 成 是 對 的, 不 論 是 作 家 或 作 品 風 格 都 一 樣 139 認 知 心 理 學 家 提 出 寫 作 基 模 的 概 念, 劉 勰 提 出 文 章 由 學 的 說 法, 都 說 明 寫 作 能 力 基 礎 的 重 要 性 而 劉 勰 更 積 極, 進 一 步 指 出 慎 始 的 重 要, 所 謂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寫 作 訓 練 除 了 要 模 仿 各 種 文 體 的 風 格, 還 要 根 據 各 自 的 情 性 來 鍛 鍊 文 采 寫 作 教 學 需 注 意 到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的 不 同 陳 師 弘 昌 表 示 : 作 文 是 一 種 發 表 能 力, 促 進 這 種 能 力 的 因 素, 有 屬 於 先 天 的, 如 : 智 慧 ; 有 屬 於 後 天 的, 如 經 驗 ; 這 些 因 素 的 有 無 或 優 劣, 有 很 大 的 個 別 差 異, 教 139 周 振 甫 (1993) 文 心 雕 龍 譯 注 台 北 : 五 南 頁

176 師 應 擬 定 不 同 的 階 段 目 標, 在 作 業 上 對 不 同 的 學 生, 做 不 同 的 要 求 140 課 程 綱 要 的 實 施, 語 文 課 縮 減 為 每 週 五 節, 教 師 普 遍 反 應 授 課 時 數 不 夠, 以 研 究 者 服 務 的 學 校 為 例, 每 學 期 學 生 作 文 繳 交 篇 數 為 四 篇, 學 生 課 後 不 閱 讀 上 課 沒 時 間 教 寫 作, 以 致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下 降 搶 救 國 文 聯 盟 執 行 秘 書 李 素 真 認 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實 施 後, 國 中 小 的 國 語 課 節 數 刪 減, 寫 作 篇 幅 短 少, 造 成 學 生 141 語 文 能 力 低 落, 經 常 寫 錯 字 寫 作 是 一 種 能 力, 教 師 應 盡 量 挪 出 時 間, 安 排 作 文 教 學, 或 是 利 用 範 文 教 學 的 時 間, 將 寫 作 法 融 入 課 程 當 中 ( 三 ) 風 骨 ( 文 質 並 茂 ) 問 題 : 所 謂 風 骨, 就 是 要 求 文 質 並 茂, 不 僅 要 求 文 辭 的 優 美, 也 要 力 求 內 容 的 豐 富 繼 體 性 篇 之 後, 劉 勰 在 風 骨 篇 裡 進 一 步 論 述 文 章 寫 作 的 問 題 風 骨 篇 本 著 神 思 志 氣 統 其 關 鍵 的 論 述, 在 體 性 篇 的 基 礎 上 討 論 文 章 內 容 與 文 辭 兩 方 面 統 一 的 表 現 風 骨 是 中 國 文 藝 理 論 的 專 門 術 語 除 文 心 雕 龍 有 專 篇 論 述 外, 鍾 嶸 的 詩 品 也 常 用 此 來 衡 量 作 家 作 品, 闡 發 詩 歌 理 論, 特 別 是 提 出 建 安 風 骨 陳 弘 昌 (1999) 國 小 語 文 科 教 學 研 究 台 北 : 五 南 頁 326 國 語 日 報 第 十 三 版 教 育 類 學 生 錯 字 連 篇 教 師 搖 頭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四 月 廿 六 日 星 期 四 168

177 的 號 召 劉 勰 最 先 將 風 骨 一 詞 用 到 文 學 評 論, 並 將 他 作 為 文 學 理 論 的 專 門 術 語 而 賦 與 特 定 涵 義 風, 劉 勰 取 毛 詩 序 中 風 教 的 意 思, 也 就 是 文 學 作 品 應 該 像 風 動 物 一 樣, 要 有 深 厚 的 感 化 力 量, 對 讀 者 起 積 極 的 影 響 作 用 所 以 風 骨 篇 一 開 頭 就 指 出 : 風 是 化 感 之 本 源, 志 氣 之 符 契 也 顯 然, 風 是 對 作 品 內 容 的 要 求 但 是 就 文 學 藝 術 作 品 而 言, 僅 有 意 義 深 刻 的 內 容, 若 缺 乏 精 湛 動 人 的 藝 術 表 現, 未 必 能 發 揮 積 極 的 教 育 作 用 劉 勰 肯 定 內 容 是 主 要 的, 但 不 能 忽 視 形 式 的 作 用 文 心 雕 龍 中 常 常 是 文 意 和 文 辭 相 提 並 論 的, 劉 勰 提 出 文 的 理 想 風 格, 除 了 要 求 內 容 方 面 具 有 正 面 意 義 外, 同 時 在 形 式 方 面 也 突 出 骨 的 要 求 他 說 : 結 言 端 直, 則 文 骨 成 焉 這 是 說, 要 有 整 飭 挺 拔 的 文 辭, 文 章 才 算 有 骨 又 說 : 練 於 骨 者, 析 辭 必 精 ; 若 瘠 義 肥 辭, 繁 雜 失 統, 則 無 骨 之 徵 也 他 認 為 熟 知 如 何 使 文 章 寫 的 有 骨 力 的 作 者, 一 定 能 用 詞 精 練 如 果 用 拖 沓 的 文 辭 去 表 現 少 量 的 內 容, 文 章 就 會 顯 得 雜 亂 而 缺 乏 條 理, 那 就 沒 有 骨 力 了 最 後 還 談 到 用 辭 應 以 體 現 內 容 的 要 點 為 準, 不 要 過 分 追 求 新 奇, 最 好 是 確 乎 正 式 : 遵 循 著 正 當 的 寫 作 方 式 來 進 行 創 作 這 樣 才 能 做 到 風 清 骨 峻, 避 免 隨 華 習 侈, 走 上 邪 道 169

178 ( 四 ) 練 字 的 問 題 : 寫 作 時 應 掌 握 漢 字 特 性 必 以 情 志 為 神 明, 事 義 為 骨 髓, 辭 采 為 肌 膚, 宮 商 為 聲 氣 附 會 字 數 多 寡 如 何 決 定, 宜 先 誦 讀 一 次, 使 文 氣 通 暢 學 生 不 會 用 標 點 符 號, 往 往 使 文 氣 不 順 夏 丏 尊 認 為 要 領 略 文 章 的 氣 勢, 念 誦 是 唯 一 的 途 徑 又 說 文 氣 是 近 代 文 章 上 所 忽 略 的 一 方 面 142 對 用 字 的 修 改, 念 的 順 不 順, 也 是 一 大 要 件, 中 國 文 字 的 特 質 是 孤 立 與 單 音, 聲 律 是 文 學 創 作 的 重 要 元 素 143, 平 仄 有 節, 遣 詞 用 字 應 當 誦 讀, 文 章 聲 氣 通 順, 是 作 文 要 考 慮 的 一 環 現 在 的 學 生, 往 往 不 善 於 運 用 標 點 符 號, 一 個 句 子 動 輒 二 三 十 字, 沒 有 考 慮 到 漢 字 單 音 節 的 特 性, 這 是 要 注 意 的 綴 字 屬 篇, 必 須 擇 字 : 一 避 詭 異, 二 省 聯 邊, 三 權 重 出, 四 調 單 複 練 字 傅 隸 樸 說 : 西 文 的 修 辭, 至 多 只 能 在 意 境 與 音 節 上 用 工 夫, 而 中 文 的 修 辭 於 二 者 之 夏 丏 尊 葉 紹 鈞 (2004) 夏 丏 尊 文 學 講 堂 - 百 年 文 學 大 師 創 作 思 維 台 北 : 書 泉 頁 155 劉 大 杰 (1998) 中 國 文 學 發 展 史 台 北 : 華 正 出 版 頁

179 外, 更 有 對 仗 與 用 典, 尤 其 是 劉 勰 說 的 字 形 肥 脊 的 勻 調, 在 西 文 中 絕 對 做 不 到 144 文 字 的 運 用 對 於 文 面 的 安 排, 也 是 中 文 書 寫 系 統 所 特 有 的, 這 方 面 的 教 學, 有 賴 教 師 平 時 對 文 字 學 的 涉 獵, 進 而 教 導 學 生 至 於 所 謂 的 火 星 文 網 路 文 字 能 不 能 用 呢? 三 人 弗 識, 則 成 字 妖 矣, 在 文 章 的 寫 作 上 應 避 免 三 人 弗 識 的 文 字, 以 免 造 成 文 意 的 不 通 順 顏 氏 家 訓 文 章 篇 引 沈 約 說 : 文 章 當 從 三 易 : 易 見 事, 一 也 ; 易 識 字, 二 也 ; 易 誦 讀, 三 也 易 識 字 就 是 用 通 用 的 字, 而 不 是 使 用 特 定 族 群 所 流 通 的 字 這 樣 的 標 準, 即 使 是 現 代 文 學, 也 是 寫 作 時 應 當 要 注 意 的 ( 五 ) 辨 文 體, 酌 事 類 草 創 鴻 筆, 先 標 三 準 : 履 端 於 始, 則 設 情 以 位 體 ; 舉 正 於 中, 則 酌 事 以 取 類 ; 歸 餘 於 終, 則 撮 辭 以 舉 要 144 傅 隸 樸 (2000) 修 辭 學 台 北 : 正 中 頁 2 171

180 根 據 情 理 來 確 定 體 裁 與 風 格, 繼 之 引 事 引 言 來 作 證, 從 而 豐 富 作 品 的 內 容, 最 後 總 括 文 辭 來 舉 出 要 點 文 體 論 也 是 構 成 文 心 雕 龍 的 一 大 重 要 部 分, 寫 作 時 先 確 立 文 體 是 中 文 系 統 所 獨 有 的 最 早 對 文 體 進 行 辨 析 的, 是 曹 丕 的 典 論 論 文, 曹 丕 區 分 文 體 為 八 種, 歸 為 四 類, 他 說 : 蓋 奏 議 宜 雅, 書 論 宜 理, 銘 誄 尚 實, 詩 賦 欲 麗 根 據 文 體 命 意 來 確 定 內 容, 而 後 根 據 內 容 來 分 段 落, 在 審 題 時 就 應 確 立 文 體, 文 體 確 立 了, 再 根 據 文 體 的 風 格 酌 事 取 類 撮 辭 舉 要 因 此 在 一 般 的 課 文 解 說 時, 都 會 有 一 部 分 時 間 作 課 文 形 式 深 究 的 探 討, 讓 學 生 明 白 各 種 文 體 的 標 準 與 特 色 以 議 論 文 為 例, 須 有 論 點 論 證 及 論 據, 研 究 者 發 現 : 學 生 的 例 子 多 來 自 於 電 視, 如 : 題 目 為 百 善 孝 為 先, 請 學 生 論 述 孝 道 的 重 要 並 提 出 正 例 及 反 例, 交 卷 的 二 十 七 張 樣 卷 中, 有 七 名 學 生 不 知 道 百 善 孝 為 先 是 什 麼 意 思, 舉 出 正 面 的 例 子 有 十 名 學 生 寫 黃 香 扇 蓆 溫 被 老 萊 子 彩 衣 娛 親, 其 餘 不 知 道 ; 舉 出 反 面 的 例 子 有 二 十 名 學 生 寫 有 些 人 因 為 跟 父 母 要 不 到 錢, 就 拿 刀 殺 死 了 父 母, 能 寫 出 反 例 的 樣 卷 比 正 例 的 多, 而 且 反 例 的 例 子 多 是 由 於 家 長 每 天 必 看 電 172

181 視 新 聞, 而 取 得 的 事 例 就 事 類 的 資 料 庫 儲 存, 學 生 應 加 強 閱 讀 的 面 向, 以 利 寫 作 過 程 的 有 效 提 取 如 果 學 生 本 身 對 於 命 題 沒 有 資 料 庫 的 準 備, 那 麼 即 便 是 使 用 概 念 構 圖, 在 提 取 上 也 可 能 造 成 失 敗 二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的 特 殊 論 點 : ( 一 ). 重 視 發 表 與 分 享 : 作 文 教 學 應 達 到 應 用 語 言 文 字 表 情 達 意, 分 享 經 驗, 溝 通 見 解, 以 達 到 表 達 溝 通 與 分 享 的 課 程 目 標 145, 以 下 整 理 在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中 有 關 發 表 及 分 享 的 部 分 : 表 語 文 領 域 能 力 指 標 發 表 及 分 享 能 相 互 觀 摩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F-2-5 能 具 備 自 己 修 改 作 文 的 能 力, 並 主 動 和 他 人 交 換 寫 作 心 得 能 經 由 共 同 討 論 作 品 的 優 缺 點, 以 及 刊 物 編 輯 等 方 式, 主 動 交 換 寫 作 的 經 驗 F-2-9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能 透 過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F-3-8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討 論 寫 作 的 經 驗 145 教 育 部 (2003)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台 北 : 教 育 部 頁

182 能 透 過 電 子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能 透 過 電 子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作 品, 並 討 論 寫 作 的 經 驗 能 練 習 利 用 電 腦, 編 印 班 刊 校 刊 或 自 己 的 作 品 集 能 主 動 創 作, 並 發 表 自 己 的 作 品 由 以 上 觀 之, 寫 作 能 力 是 重 要 的 溝 通 要 素, 具 備 良 好 寫 作 能 力 的 學 生, 能 寫 出 有 計 畫 和 有 組 織 的 文 章, 能 有 效 傳 遞 他 想 傳 達 的 訊 息 和 意 思 在 現 代 社 會, 能 清 楚 地 將 自 己 的 思 想 寫 出 來 的 能 力, 對 社 交 層 面 的 功 能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今 日 社 會 中, 能 夠 發 表 自 己 的 想 法 能 夠 分 享 個 人 的 意 見, 是 重 要 的 ; 然 而 在 劉 勰 的 時 代, 創 作 無 論 是 治 心 工 夫 或 是 治 學 工 夫 都 是 個 人 的 事 情, 所 謂 文 章 千 古 事, 得 失 寸 心 知 他 在 知 音 提 到 故 魏 文 稱 文 人 相 輕, 非 虛 談 也 也 因 為 文 人 相 輕 的 風 氣, 一 向 不 需 要 勇 於 發 表 自 己 的 想 法, 子 曰 : 吉 人 之 辭 寡, 躁 人 之 辭 多, 甚 少 發 表 高 論 是 虛 靜 的 外 延 而 今, 發 表 的 能 力, 是 工 商 業 社 會 所 必 須 的 能 力, 也 因 此 有 必 要 在 國 民 基 礎 教 育 中, 讓 學 生 養 成 勇 於 表 達 的 習 慣 從 這 一 點 可 以 看 出, 劉 勰 以 向 內 ( 虛 靜 / 儲 寶 ) 的 方 向 發 展, 當 代 思 潮 以 向 外 ( 表 現 / 分 享 ) 的 方 向 發 展 ( 二 ). 運 用 資 訊 的 能 力 資 訊 社 會 對 文 盲 重 新 定 義 為 : 沒 有 足 夠 的 技 能 和 知 識, 來 操 縱 和 使 用 電 腦 174

183 所 謂 電 腦 技 能 是 : 資 訊 處 理 以 及 將 之 概 念 化 的 基 本 創 新 能 力 沒 有 電 腦 技 能 的 人, 無 法 享 用 與 獲 取 所 需 資 訊, 使 得 從 工 作 與 事 業 的 競 爭 中 敗 下 陣 來 資 訊 社 會 重 視 使 用 資 訊 的 能 力, 透 過 資 訊 能 力 的 運 用, 達 到 社 會 實 踐 的 目 的 以 多 媒 體 的 方 式 呈 現 寫 作 內 容, 表 現 個 人 風 格, 是 身 為 當 代 重 大 能 力 之 一 文 變 染 乎 世 情, 興 廢 繫 乎 時 序 時 序, 以 劉 勰 的 說 法, 質 文 代 變, 網 路 文 學 或 超 文 本 的 文 學 也 是 可 預 期 的 當 下 是 日 新 月 異 的 資 訊 時 代, 文 學 作 品 的 表 現, 不 再 拘 泥 於 書 面 形 式 的 呈 現, 身 為 現 代 人, 能 運 用 資 訊 無 遠 弗 屆 的 功 能, 使 作 品 行 而 遠 之, 達 到 人 際 溝 通 目 的, 促 進 思 想 的 多 元 交 流 基 本 學 力 指 標 系 統 : 藉 以 了 解 群 體 學 習 者 是 否 獲 致 必 要 且 基 礎 的 學 習 成 就 與 發 展 潛 能 之 一 套 客 觀 指 示 系 統 146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既 然 是 要 求 學 生 達 到 必 要 且 基 礎 的 能 力, 在 內 容 上 及 細 節 上 有 待 補 足 美 國 寫 作 學 家 威 廉 W 韋 斯 特 在 提 高 寫 作 技 能 中 指 出 : 所 有 寫 作 都 包 括 一 種 新 的 表 達 的 起 源 發 展 形 成 的 過 程 即 使 你 使 用 的 是 舊 的 思 想 和 第 二 手 材 料, 你 也 為 它 們 創 造 一 種 新 的 而 且 是 唯 一 的 表 達 方 式 146 歐 陽 教 (1999) 我 國 中 小 學 國 語 文 基 本 學 力 指 標 系 統 規 劃 研 究 台 北 : 教 育 部 頁 5 175

184 Applebee(1982) 將 美 國 寫 作 素 質 低 落 的 原 因 歸 咎 於 作 文 教 學 之 品 質 與 教 學 時 數 不 夠 兩 項 因 素, 鼓 勵 各 科 老 師 讓 學 生 多 寫 作, 也 是 提 升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方 法 之 一 147 二 十 多 年 後 的 今 天, 同 樣 的 問 題 也 出 現 在 台 灣, 重 視 學 生 的 語 文 程 度, 提 升 學 生 的 作 文 能 力, 是 當 代 共 同 的 訴 求 147 轉 引 自 岳 修 平 譯 (1998) E.D.Gagne,C.W.Yekovich,F.R.Yekovich 著 作 教 學 心 理 學 : 學 習 的 認 知 基 礎 台 北 市 : 遠 流 頁

185 第 二 節 建 議 根 據 以 上 各 章 節 的 論 述, 以 下 提 出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對 於 目 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的 建 議 : 一 虛 靜 馴 致 以 懌 辭 : 劉 勰 提 出 致 虛 靜 是 文 章 寫 作 起 源 的 根 本 因 素, 神 思 運 作 初 始 的 萬 塗 競 萌, 有 賴 虛 靜 發 揮, 心 緒 平 靜 了, 才 能 培 養 正 確 的 情 理, 才 能 觀 察 物 象 教 師 或 寫 作 者 在 教 學 時 可 應 用 在 : ( 一 ). 寫 作 時 間 的 安 排 : 作 文 課 宜 安 排 在 大 腦 活 動 的 高 峰 期, 以 近 代 醫 學 的 研 究 指 出 148 : 上 午 9:00~11:00 精 華 期 此 時 為 注 意 力 及 記 憶 力 最 好, 且 工 作 與 學 習 的 最 佳 時 段 下 午 2:00~3:00 高 峰 期 是 分 析 力 和 創 造 力 得 以 發 揮 淋 漓 盡 致 的 極 致 時 段! 大 腦 活 動 的 高 峰 期 時 間, 讓 學 生 心 平 氣 和 的 寫 作, 使 率 志 委 和, 文 思 通 暢 ; 此 外, 作 文 課 不 宜 安 排 在 體 育 課 之 後, 此 時 學 生 心 浮 氣 躁, 易 使 思 路 阻 塞 或 雜 亂 無 章 也 不 可 安 排 在 下 午 第 一 節, 國 中 小 多 有 午 休 時 間 午 睡 的 習 慣, 若 安 排 在 下 148 網 站 資 料 : 中 醫 藥 資 訊 網 177

186 午 第 一 節, 思 緒 渾 沌 不 利 寫 作 活 動 的 進 行 ( 二 ). 寫 作 的 課 前 活 動 : 教 師 可 以 先 就 虛 靜 的 部 分, 做 好 收 心 操 的 工 夫, 從 文 章 的 命 題, 繼 而 引 起 動 機, 讓 學 生 討 論, 在 心 情 上 做 好 寫 作 的 準 備, 使 思 路 清 晰, 而 後 整 理 規 矩 虛 位, 刻 鏤 無 形 的 寫 作 活 動 夏 丏 尊 認 為 : 我 們 寫 文 章, 任 憑 怎 樣 分 段 都 可 以, 只 是 要 根 據 兩 個 條 件, 一 是 文 法 的 論 理 法 則, 二 是 作 者 心 情 的 自 然 流 露 149 讓 作 者 的 心 情 能 自 然 流 露, 在 寫 作 環 境 及 心 理 方 面, 教 師 若 能 注 意 到 使 學 生 心 理 平 靜, 使 寫 作 環 境 安 靜, 也 算 是 寫 作 慎 始 的 一 環 二 讀 寫 整 合 以 儲 寶 模 仿 是 人 類 的 天 性, 也 是 創 新 的 基 礎 若 以 科 學 的 發 展 史 來 看, 人 類 的 許 多 發 明 大 多 是 來 自 於 模 仿, 沒 有 人 類 對 飛 行 類 動 物 的 模 仿, 就 不 會 創 造 出 翱 翔 天 際 149 夏 丏 尊 葉 紹 鈞 (2004) 夏 丏 尊 文 學 講 堂 - 百 年 文 學 大 師 創 作 思 維 台 北 : 書 泉 頁

187 的 飛 機 ; 沒 有 人 類 對 人 腦 的 模 仿, 也 就 不 會 出 現 電 腦 寫 作 雖 然 是 一 種 創 造 性 活 動, 但 是 要 想 寫 出 具 有 創 新 意 義 的 文 章, 必 須 從 模 仿 開 始 劉 勰 於 知 音 篇 提 出 凡 操 千 曲 而 後 曉 聲, 觀 千 劍 而 後 識 器 ; 圓 照 之 象, 務 先 博 觀 意 思 是 說, 會 演 奏 上 千 個 曲 子 而 後 才 懂 得 音 樂, 觀 察 了 上 千 把 劍 之 後, 才 會 識 別 寶 劍, 所 以 全 面 提 昇 自 己 涵 養 的 方 法, 務 必 先 要 看 到 多, 由 模 仿 而 內 化 成 為 個 人 的 學 識 模 仿 到 創 新, 就 是 要 求 學 生 在 寫 作 前 要 能 先 模 仿 成 功 的 文 章 及 寫 作 開 始, 在 獲 得 一 定 的 寫 作 經 驗 和 能 力 之 後, 再 去 從 事 自 己 的 寫 作, 才 能 夠 有 獨 創 性 的 文 章 ; 教 師 必 須 能 掌 握 範 文 教 學 的 時 間, 讓 學 生 模 仿 範 文 的 寫 作 方 式, 按 照 它 們 的 樣 子 去 模 仿 寫 作, 寫 過 幾 篇 之 後, 就 會 了 解 和 掌 握 寫 作 的 技 巧, 因 此, 範 文 教 學 與 寫 作 教 學 的 融 合 是 重 要 的, 王 師 明 通 認 為 : 範 文 教 學 之 重 要 目 的 之 一, 在 求 文 字 之 熟 習 應 用, 以 培 養 學 生 文 字 發 表 之 技 能 由 讀 至 寫, 範 文 教 學 係 一 過 渡 橋 樑, 應 用 練 習 則 為 聯 絡 彼 岸 之 關 鍵 150 陳 滿 銘 說 : 150 王 明 通 (2003) 中 學 國 文 教 學 法 研 究 台 北 : 五 南 頁

188 讀 和 寫 是 不 可 分 開, 必 須 在 講 讀 課 文 時 一 併 進 行, 也 就 是 說, 要 在 讀 講 課 文 之 際, 仔 細 分 析 課 文, 對 文 中 有 關 審 題 立 意 取 材 佈 局 措 辭 等 工 夫, 一 一 予 以 深 究, 使 學 生 對 寫 作 方 法 由 點 而 面, 由 面 而 立 體 的 加 以 掌 握, 形 成 一 個 系 統, 這 是 指 導 學 生 寫 作 時 最 重 要 的 一 環 151 梁 振 威 表 示 : 閱 讀 是 寫 作 的 基 礎, 學 生 透 過 閱 讀, 可 學 習 寫 作 技 巧 儲 蓄 寫 作 材 料, 所 以 寫 作 教 學 不 宜 侷 限 於 寫 作 課, 宜 盡 可 能 與 讀 文 教 學 及 課 外 閱 讀 兩 個 教 學 範 疇 配 合, 以 期 取 得 更 佳 的 教 學 效 果 羅 素 貞 提 出 文 章 的 基 模 對 個 體 的 寫 作 大 有 幫 助,Englert 等 人 (1988) 認 為, 文 體 基 模 提 供 作 者 對 文 章 形 式 及 內 容 的 強 烈 預 期, 這 種 預 期 幫 助 作 者 產 生 新 的 觀 念, 以 及 組 織 這 些 觀 念 陳 滿 銘 (2004) 辭 章 學 在 讀 與 寫 教 學 中 的 應 用 國 文 天 地, 第 20 期 第 4 卷, 頁 4 周 漢 光 (1998)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189 綜 合 以 上 論 述, 模 仿 寫 作 不 僅 可 以 模 仿 體 式, 也 可 以 模 仿 結 構 語 言 等, 學 習 其 安 排 結 構 的 技 巧 經 過 大 量 的 模 仿 練 習 就 能 夠 寫 出 在 結 構 語 言 上 具 有 創 新 意 義 的 文 章 教 師 應 善 加 利 用 平 時 範 文 教 學 的 時 間, 分 析 課 文 審 題 立 意 取 材 佈 局 措 辭 的 結 構, 使 學 生 以 平 時 積 學 博 見 研 閱 的 工 夫, 建 立 寫 作 的 基 模 然 而 徐 守 濤 指 出 : 目 前 國 小 作 文 教 學 問 題 重 重, 原 因 是 國 小 語 文 科 教 師 並 非 全 部 出 自 語 文 科 系, 熟 悉 語 文 教 學 方 法, 因 此 作 文 教 學 難 以 落 實, 更 無 法 全 面 提 升 154 劉 勰 : 才 由 天 資, 學 慎 始 習, 斲 梓 染 絲, 功 在 初 化, 器 成 綵 定, 難 可 翻 移 體 性, 學 生 的 寫 作 技 巧 是 外 塑 的 歷 程, 而 讀 寫 結 合 的 落 實, 有 賴 教 師 落 實 平 時 範 文 教 學 時 間 教 師 的 教 學 對 學 生 的 影 響 是 器 成 綵 定, 難 可 翻 移, 足 見 作 文 教 學 之 重 要 無 論 哪 一 種 模 仿 學 習 都 不 該 是 依 樣 畫 葫 蘆 似 的 複 製 別 人 的 文 章, 模 仿 是 手 段, 創 新 才 是 目 的 教 學 者 在 掌 握 範 文 教 學 之 際, 也 要 注 意 不 可 讓 學 習 者 停 留 於 模 仿 階 段 而 不 思 前 進, 需 透 過 多 創 作 的 途 徑, 由 模 仿 走 向 創 新 學 生 對 於 文 字 的 理 解, 有 時 候 讓 老 師 是 相 當 摸 不 著 頭 緒 的, 以 翻 譯 題 為 例 老 羅 素 貞 (1993) 寫 作 之 觀 念 產 出 歷 程 研 究 政 大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徐 守 濤 (1992) 兒 童 作 文 評 鑑 的 探 討 高 雄 : 復 文 頁

190 者 安 之, 朋 友 信 之, 少 者 懷 之, 竟 然 有 學 生 寫 成 老 年 人 安 樂 死, 朋 友 收 到 信 才 知 道, 少 年 人 感 到 很 懷 疑 在 進 行 讀 寫 整 合 的 教 學 時, 也 必 須 考 慮 到 學 生 的 語 文 基 礎, 而 給 予 不 同 程 度 的 刺 激, 以 免 程 度 有 落 差, 造 成 對 牛 彈 琴 的 狀 況 三 循 序 漸 進 多 創 作 人 之 立 言, 因 字 而 生 句, 積 句 而 成 章, 積 章 而 成 篇 篇 之 彪 炳, 章 無 疵 也 ; 章 之 明 靡, 句 無 玷 也 ; 句 之 清 英, 字 不 妄 也 ; 振 本 而 末 從, 知 一 而 萬 畢 矣 章 句 人 們 獲 得 一 項 能 力 技 巧 都 是 要 先 按 規 矩 練 習, 然 後 才 能 達 到 巧 的 境 地 作 文 寫 作 是 一 種 能 力, 自 然 也 不 例 外, 要 能 掌 握 各 項 寫 作 技 能, 就 不 能 輕 視 寫 作 的 基 本 作 文 的 訓 練 是 循 序 漸 進 的, 從 基 本 的 字 詞 練 習, 如 同 義 字 詞 反 義 字 詞 及 相 似 字 詞 的 活 動, 進 而 段 或 篇 的 仿 寫 擴 寫, 慢 慢 養 成 寫 作 的 技 能, 陳 滿 銘 歸 納 整 理 出 的 非 傳 統 式 命 題 ( 附 錄 一 ), 值 得 作 為 摹 體 以 定 習, 因 性 以 練 才 的 參 考 155 宋 朝 蘇 軾 記 歐 陽 公 論 文 : 155 如 附 件 三 182

191 頃 歲, 孫 莘 老 識 歐 陽 文 忠 公, 嘗 乘 間 以 文 字 問 之, 云 : 無 他 術, 為 勤 讀 書 多 為 之 自 工 世 人 愚, 作 文 字 少, 又 懶 讀 書, 每 一 篇 出, 即 求 過 人, 如 此 少 有 至 者 目 前 的 作 文 現 況 正 是 懶 讀 書, 每 一 篇 出, 即 求 過 人, 矯 正 此 種 情 況, 應 重 視 非 傳 統 式 命 題 ( 限 制 式 寫 作 ), 針 對 不 同 的 寫 作 教 學 目 標, 設 計 不 同 的 命 題 對 於 中 年 級 而 言, 建 議 輔 導 非 傳 統 式 命 題 的 方 法, 以 仿 寫 擴 寫 續 寫 改 寫 等 方 式, 逐 步 訓 練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對 於 目 前 的 寫 作 教 學, 林 于 弘 表 示 : 面 對 作 文 這 種 高 層 次 的 內 容 統 整 時, 教 師 往 往 只 以 結 果 論 斷 學 生 的 整 體 成 就, 所 以 傳 統 作 文 教 學 通 常 是 有 始 有 終 - 有 開 始 有 結 束 - 但 是 卻 沒 有 過 程, 老 師 給 個 題 目 ( 或 者 加 上 題 綱 討 論 ) 後, 就 限 時 限 量 ( 規 定 時 間 和 字 數 ) 要 求 學 生 交 件, 整 個 教 學 過 程 缺 乏 縝 密 的 設 計, 學 生 寫 時 興 味 索 然, 老 師 改 時 嘆 氣 連 連 156 平 時 要 多 練 習 寫 作, 教 師 在 寫 作 的 過 程, 必 須 善 盡 指 導 的 責 任, 執 術 馭 篇, 156 林 于 弘 林 曉 茹 (2004) 累 進 寫 作 的 創 意 語 文 教 學 與 實 作 2004 年 創 造 力 教 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台 北 市

192 似 善 弈 之 窮 數 善 弈 之 文, 則 術 有 恆 數, 按 部 整 伍, 以 待 情 會, 因 時 順 機, 動 不 失 正 總 術, 寫 作 的 道 理 是 一 定 的, 掌 握 了 寫 作 方 法, 在 創 作 上 才 有 把 握, 平 時 的 指 導 及 練 習, 是 寫 作 教 學 關 鍵 學 習 寫 作, 要 能 認 真 了 解 和 掌 握 文 章 寫 作 的 基 本 原 理 和 規 則, 打 好 基 本 功, 是 獲 得 寫 作 技 能 的 一 條 重 要 途 徑 四 心 物 交 融 設 命 題 詩 人 感 物, 聯 類 不 窮 流 連 萬 象 之 際, 沉 吟 視 聽 之 區 寫 氣 圖 貌, 既 隨 物 以 宛 轉 ; 屬 采 附 聲, 亦 與 心 而 徘 徊 物 色 隨 物 宛 轉 與 心 徘 徊 說 明 外 界 的 意 象 能 在 文 學 中 呈 現, 必 須 與 寫 作 者 能 心 物 交 融 這 裡 寫 文 思 的 產 生 有 觸 景 生 情 或 緣 情 寫 景 之 別, 不 論 前 者 或 是 後 者 都 與 景 物 ( 經 驗 ), 密 切 相 關 在 文 學 之 中, 論 寫 景 情 思 與 物 貌 並 提, 是 劉 勰 的 有 識 見 處 羅 素 貞 於 寫 作 之 觀 念 產 出 歷 程 研 究 157 結 論 中 指 出 : 題 目 對 觀 念 提 取 所 構 成 的 規 矩 有 二, 一 是 題 目 本 身 的 特 殊 度, 二 是 作 者 對 157 羅 素 貞 (1993) 寫 作 之 觀 念 產 出 歷 程 研 究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頁

193 主 題 的 熟 析 度 ; 而 作 者 對 題 目 的 熟 析 度 越 低, 越 容 易 產 生 與 主 題 無 關 的 命 題 教 師 在 作 文 教 學 中, 題 目 的 指 定, 應 配 合 學 生 的 經 驗, 以 利 學 生 自 長 期 記 憶 中 提 取 較 豐 富 的 內 容,Bereiter&Scardamania(1987) 認 為, 學 生 在 產 出 文 章 時 的 最 大 問 題 是 內 容 的 搜 尋, 而 不 是 如 何 以 適 當 的 字 詞 表 達 的 問 題, 亦 即 學 生 在 內 容 產 出 量 上 的 最 大 限 制 乃 是 源 自 於 其 本 身 所 持 有 的 相 關 知 識 的 限 制 158 命 題 要 注 意 到 學 生 是 否 有 相 關 的 經 驗 是 否 有 這 方 面 的 先 備 知 識, 讓 寫 作 達 到 為 情 而 造 文 的 境 地 劉 勰 認 為 繁 采 寡 情, 味 之 必 厭, 提 筆 寫 作 之 前, 需 有 一 定 的 情 感 認 知, 而 後 下 筆 為 文, 故 曰 神 用 象 通, 情 變 所 孕 物 以 貌 求, 心 以 理 應 論 語 子 張 : 子 貢 曰 : 譬 之 宮 牆, 賜 之 牆 也 及 肩, 窺 見 室 家 之 好 夫 子 之 牆 數 仞, 不 得 158 羅 素 貞 (1993) 寫 作 之 觀 念 產 出 歷 程 研 究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頁

194 其 門 入, 不 見 宗 廟 之 美, 百 官 之 富 得 其 門 者 或 寡 矣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及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因 為 易 於 了 解, 所 以 廣 被 教 育 界 所 應 用, 而 文 心 雕 龍 去 日 久 遠, 就 好 比 夫 子 之 牆 數 仞 今 人 不 見 宗 廟 之 美, 百 官 之 富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二 十 篇, 對 文 學 創 作 原 則 和 寫 作 基 本 技 巧 的 論 述, 都 有 助 於 充 實 寫 作 教 學 的 內 涵, 甚 至 寫 作 者 的 品 行 及 道 德 都 考 量 進 去 了, 這 樣 的 經 典 教 材, 值 得 跳 脫 時 代 的 限 制, 重 新 被 詮 釋 中 西 方 的 理 論 各 有 其 優 點, 站 在 教 育 的 立 場 都 希 望 學 生 能 寫 出 好 的 文 章, 都 希 望 學 生 能 順 利 的 表 達 自 己 的 想 法 但 是 寫 作 畢 竟 是 書 面 語 言, 和 口 頭 語 言 不 同, 是 需 要 經 過 修 飾 的 西 方 的 寫 作 歷 程 理 論 衍 伸 出 許 多 歷 程 性 的 協 助, 這 是 優 點, 然 而 若 是 學 生 的 閱 讀 量 不 足 生 活 經 驗 貧 乏 語 文 訓 練 不 夠, 則 歷 程 性 的 協 助 也 無 用 武 之 地 而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所 提 及 的 方 法 及 訓 練, 能 提 供 各 歷 程 性 協 助 背 後 資 料 庫 的 不 足, 兩 者 相 輔 相 成, 對 國 民 中 小 學 寫 作 教 學 是 有 所 裨 益 的 186

195 1 附 錄 一 : 非 傳 統 式 命 題 ( 一 ) 擴 充 : 利 用 一 段 或 一 則 短 文, 讓 學 生 以 此 為 基 礎, 續 寫 或 擴 寫 成 一 篇 文 章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都 以 不 走 樣 為 首 要 要 求, 三 個 原 則 : 1 添 加 枝 葉 ;2 擴 展 內 容 ;3 精 細 刻 畫 ( 二 ) 濃 縮 : 提 供 一 篇 長 文, 讓 學 生 縮 寫 成 一 段 或 一 則 短 文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他 與 擴 充 正 相 反 要 求 : 1 要 掃 除 枝 葉 ;2 要 保 留 原 點 ;3 要 著 眼 大 處 ( 三 ) 仿 寫 : 提 供 一 篇 範 文, 讓 學 生 運 用 自 己 所 掌 握 的 材 料, 寫 成 相 似 或 有 所 創 新 之 作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它 要 求 準 確 地 根 據 範 文 所 提 供 的 結 構 與 寫 作 上 的 特 點, 加 以 仿 寫, 而 在 遣 詞 造 句 上, 也 須 力 求 變 化, 以 免 犯 上 東 施 效 顰 的 毛 病 ( 四 ) 改 寫 : 提 供 一 篇 文 章, 讓 學 生 改 變 其 形 式 或 某 些 內 容, 以 寫 成 與 原 作 關 係 密 切 而 有 互 不 相 同 之 作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除 了 使 學 生 有 所 依 據 外, 更 可 藉 以 激 發 學 生 的 想 像 力 與 創 造 力, 所 以 同 樣 受 到 大 家 的 重 視 這 裡 所 謂 的 改, 是 指 多 方 面 的, 在 形 式 方 面 可 要 求 : 1 改 體 裁 2 改 作 法, 如 將 演 繹 式 改 為 歸 納 式 3 改 人 稱, 如 將 第 三 人 稱 改 為 第 一 人 稱 ; 1 陳 滿 銘 (1994) 作 文 教 學 指 導 台 北 : 萬 卷 樓 頁

196 在 內 容 方 面 可 要 求 : 1 改 主 題 思 想 2 改 中 心 人 物 3 改 故 事 情 節 的 線 索 等 ( 五 ) 組 合 : 提 供 若 干 詞 語 或 文 章, 甚 至 限 定 某 個 範 圍, 讓 學 生 依 據 所 提 供 之 詞 語 自 由 選 取 文 章 或 某 限 定 範 圍 內 的 詞 語, 以 組 合 成 文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由 於 這 種 方 式 最 能 與 學 生 學 習 或 生 活 的 經 驗 作 密 切 之 配 合, 且 可 藉 以 訓 練 學 生 組 織 與 運 用 詞 語 之 能 力, 所 以 這 是 值 得 大 家 推 動 的 ( 六 ) 閱 讀 心 得 : 提 供 一 篇 文 章 或 一 本 書, 讓 學 生 閱 讀 後, 寫 出 心 得 感 想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所 謂 的 文 章, 可 以 是 課 文,, 也 可 以 是 課 文 以 外 的 詞 章 ; 而 所 謂 的 書, 可 以 是 指 定 的 書, 也 可 以 是 學 生 自 己 選 定 的 書 ( 七 ) 設 定 情 境 : 就 社 會 的 某 一 現 況 或 虛 擬 的 事 件, 設 定 一 些 情 境, 讓 學 生 發 表 議 論 感 想 的 一 種 命 題 方 式 曾 忠 華 教 授 在 其 作 文 命 題 與 批 改 一 書 中 說 : 此 種 作 文 題 目, 或 就 社 會 現 況, 或 虛 擬 事 件, 設 定 若 干 要 項, 令 學 生 針 對 某 事 件, 發 表 評 論, 以 訓 練 學 生 對 實 際 問 題 或 某 件 事 件 能 提 出 自 己 的 意 見, 這 是 訓 練 學 生 習 寫 論 說 文 最 實 切 的 方 法 ( 八 ) 看 圖 作 文 ( 補 充 2 ) 看 圖 作 文 的 題 型, 可 以 是 全 篇 寫 作, 與 文 類 訓 練 ( 散 文 詩 小 說 ) 相 結 合 ; 也 可 以 是 片 段 寫 作, 與 描 寫 訓 練 ( 人 物 神 態 心 理 場 景 ) 相 結 合 以 今 年 大 考 2 張 春 榮 (2004) 看 圖 作 文 三 部 曲 國 文 天 地,20(1),

197 中 心 看 圖 寫 作 為 例, 無 可 置 疑 的, 觀 察 精 確 想 像 合 理 描 寫 生 動 正 是 看 圖 作 文 流 程 的 三 部 曲 而 其 中 的 觀 察 力 想 像 力 表 達 力 更 是 看 圖 作 文 教 學 的 三 大 指 標 206

198 3 附 錄 二 :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的 關 係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基 本 能 力 課 程 目 標 能 力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第 三 階 段 一 瞭 解 自 我 與 發 展 潛 能 二 欣 賞 表 現 與 創 新 三 生 涯 規 劃 與 終 身 應 用 語 言 文 字, 激 發 個 人 潛 力, 發 展 學 習 空 間 培 養 語 文 創 作 之 興 趣, 並 提 昇 欣 賞 及 評 價 文 學 作 品 之 能 力 具 備 語 文 學 習 的 自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學 習 觀 察 簡 單 的 圖 畫 和 事 物, 並 練 習 寫 成 一 段 文 字 能 運 用 學 過 的 字 詞, 造 出 通 順 的 句 子 能 仿 寫 簡 單 句 型 能 指 出 作 品 中 有 明 顯 錯 誤 的 句 子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能 在 口 述 作 文 和 筆 述 作 文 中, 培 養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能 分 辨 並 欣 賞 文 章 中 的 修 辭 技 巧 能 認 識 並 欣 賞 童 詩 能 概 略 知 道 寫 作 的 步 能 養 成 觀 察 周 圍 事 物, 並 寫 下 重 點 的 習 慣 能 掌 握 詞 語 的 相 關 知 識, 寫 出 語 意 完 整 的 句 子 能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能 從 內 容 詞 句 標 點 等 方 面, 修 改 自 己 的 作 品 能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能 恰 當 的 使 用 能 理 解 簡 單 的 修 辭 技 巧, 並 練 習 應 用 在 實 際 寫 作 能 在 寫 作 中, 發 揮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能 收 集 自 己 喜 好 的 作 品, 並 加 以 分 類 能 應 用 觀 察 的 方 法, 並 精 確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聞 能 精 確 的 遣 詞 用 字, 恰 當 的 表 情 達 意 能 靈 活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充 分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解 能 配 合 寫 作 需 要, 恰 當 選 用 標 點 符 號 和 標 點 方 式, 達 到 寫 作 效 果 能 養 成 反 覆 推 敲 的 習 慣, 使 自 己 的 作 品 更 加 完 美, 更 具 特 色 能 靈 活 的 運 用 修 辭 技 巧, 讓 作 品 更 加 精 緻 優 美 能 主 動 創 作, 並 發 表 自 己 的 作 品 3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與 教 學 網 207

199 學 習 四 表 達 溝 通 與 分 享 五 尊 重 關 懷 與 團 隊 合 作 六 文 化 學 習 與 國 際 瞭 解 學 能 力, 奠 定 終 身 學 習 之 基 礎 應 用 語 言 文 字 表 情 達 意, 分 享 經 驗, 溝 通 見 解 透 過 語 文 互 動, 因 應 環 境, 適 當 應 對 進 退 透 過 語 文 互 動, 因 應 環 境, 適 當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驟 能 相 互 觀 摩 作 品,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寫 作 簡 單 的 記 敘 文 和 說 明 文 能 配 合 日 常 生 活, 練 習 寫 作 簡 單 的 應 用 文 如 : 賀 卡 便 條 書 信 及 日 記 等 能 利 用 卡 片 寫 作, 傳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心 寫 出 自 己 身 邊 或 與 鄉 土 有 關 的 人 事 物 能 應 用 改 寫 續 寫 擴 寫 縮 寫 等 方 式 寫 作 能 嘗 試 創 作 ( 如 童 詩 童 話 等 ), 並 欣 賞 自 己 的 作 品 能 掌 握 記 敘 文 說 明 文 和 議 論 文 的 特 性, 練 習 寫 作 能 配 合 學 校 活 動, 練 習 寫 作 應 用 文 ( 如 : 通 知 公 告 讀 書 心 得 參 觀 報 告 會 議 記 錄 生 活 公 約 短 篇 演 講 稿 等 ) 能 配 合 閱 讀 教 學, 練 習 撰 寫 摘 要 札 記 及 讀 書 卡 片 等 能 寫 作 慰 問 書 信 簡 單 的 道 歉 啟 事, 表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懷 和 誠 意 能 寫 作 遊 記, 記 錄 旅 遊 的 所 見 所 聞, 增 進 認 識 各 地 風 土 民 情 的 情 趣 能 寫 出 事 理 通 順 舉 證 充 實 的 議 論 文 和 抒 發 情 意 的 抒 情 文 能 配 合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撰 寫 演 說 稿 辯 論 稿 或 劇 本 能 培 養 寫 日 記 的 習 慣 能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練 習 寫 作 格 式 完 整 的 讀 書 報 告 能 透 過 電 子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的 樂 趣 能 集 體 合 作, 設 計 宣 傳 海 報 或 宣 傳 文 案, 傳 遞 對 環 境 及 人 群 的 人 文 關 懷 能 靈 活 運 用 文 字, 透 過 寫 作, 介 紹 其 他 國 家 的 風 土 民 情 208

200 應 對 進 退 力 七 規 劃 組 織 與 實 踐 八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九 主 動 探 索 與 研 究 十 獨 立 思 考 與 解 決 問 題 應 用 語 言 文 字 研 擬 計 劃, 及 有 效 執 行 結 合 語 文 與 科 技 資 訊, 提 昇 學 習 效 果, 擴 充 學 習 領 域 培 養 探 索 語 文 的 興 趣, 並 養 成 主 動 學 習 語 文 的 態 度 應 用 語 文 獨 立 思 考, 解 決 問 題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寫 作 能 力 能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收 集 各 類 寫 作 的 材 料 能 經 由 作 品 欣 賞 朗 讀 美 讀 等 方 式, 培 養 寫 作 的 興 趣 能 應 用 文 字 來 表 達 自 己 對 日 常 生 活 的 想 法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收 集 各 類 可 供 寫 作 的 材 料, 並 練 習 選 擇 材 料, 進 行 寫 作 能 利 用 電 腦 編 輯 班 刊 或 自 己 的 作 品 集 能 透 過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能 經 由 共 同 討 論 作 品 的 優 缺 點, 以 及 刊 物 編 輯 等 方 式, 主 動 交 換 寫 作 的 經 驗 練 習 從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及 組 織 等 步 驟, 習 寫 作 文 能 撰 寫 自 己 的 工 作 計 劃 或 擬 定 各 項 計 劃 能 將 蒐 集 的 材 料, 加 以 選 擇, 並 做 適 當 的 運 用 能 透 過 電 子 網 路, 與 他 人 分 享 作 品, 並 討 論 寫 作 的 經 驗 能 練 習 利 用 電 腦 編 印 班 刊 校 刊 或 自 己 的 作 品 集 能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主 動 嘗 試 不 同 類 型 文 章 的 寫 作 能 藉 由 擴 充 標 題 撰 寫 表 現 技 巧 圖 文 配 合 字 體 安 排 等 寫 作 經 驗, 使 作 品 具 有 獨 特 的 風 格, 並 嘗 試 應 用 編 輯 學 校 刊 物 能 依 據 寫 作 步 驟, 精 確 的 表 達 自 己 的 思 想, 並 提 出 佐 證 或 辯 駁 209

201 參 考 書 目 壹 中 文 部 份 ( 依 年 代 排 序 ) 一 主 題 : 文 心 雕 龍 劉 永 濟 編 (1954) 文 心 雕 龍 校 釋 台 北 : 正 中 李 曰 剛 (1969) 文 心 雕 龍 台 北 : 師 大 教 務 處 王 更 生 (1970) 文 心 雕 龍 導 讀 台 北 : 華 正 范 文 瀾 (1971) 文 心 雕 龍 注 台 北 : 明 倫 鄭 蕤 (1972) 文 心 雕 龍 論 文 集 台 北 : 光 啟 沈 謙 (1977) 文 心 雕 龍 批 評 論 發 微 台 北 : 聯 經 黃 侃 (1978) 文 心 雕 龍 札 記 香 港 : 新 亞 書 院 黃 春 貴 (1978) 文 心 雕 龍 之 創 作 論 台 北 : 文 史 哲 王 金 凌 (1981) 文 心 雕 龍 文 論 術 語 析 論 台 北 : 華 正 沈 謙 (1981) 文 心 雕 龍 之 文 學 理 論 與 批 評 台 北 : 華 正 李 曰 剛 (1982) 文 心 雕 龍 斠 詮 台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 中 華 叢 書 編 審 委 員 會 張 立 齋 (1982) 文 心 雕 龍 考 異 台 北 : 華 正 黃 叔 琳 校 注 紀 昀 評 (1984) 文 心 雕 龍 注 台 北 : 世 界 張 仁 青 (1985) 文 心 雕 龍 通 詮 台 北 : 明 文 楊 明 照 (1985) 文 心 雕 龍 校 注 拾 遺 台 北 : 明 文 187

202 王 禮 卿 (1986) 文 心 雕 龍 通 解 台 北 : 黎 明 陳 兆 秀 (1986) 文 心 雕 龍 術 語 探 析 台 北 : 文 史 哲 王 夢 鷗 (1987) 文 心 雕 龍 台 北 : 時 報 王 更 生 (1989) 文 心 雕 龍 研 究 台 北 : 文 史 哲 彭 慶 環 (1990) 文 心 雕 龍 綜 合 研 究 台 北 : 華 正 王 更 生 (1991) 文 心 雕 龍 新 論 台 北 : 文 史 哲 范 文 瀾 (1991) 文 心 雕 龍 注 台 北 : 學 海 陸 侃 如 牟 世 金 (1991) 劉 勰 和 文 心 雕 龍 台 北 : 國 文 天 地 沈 謙 (1992) 文 心 雕 龍 與 現 代 修 辭 學 台 北 : 文 史 哲 王 元 化 (1993) 文 新 雕 龍 講 疏 台 北 : 書 林 金 民 那 (1993) 文 心 雕 龍 的 美 學 文 學 的 心 靈 及 其 藝 術 的 表 現 台 北 : 文 史 哲 周 振 甫 (1993) 文 心 雕 龍 譯 注 台 北 : 五 南 王 更 生 (1994) 文 新 雕 龍 選 讀 台 北 : 巨 流 周 振 甫 (1994) 文 心 雕 龍 注 釋 台 北 : 里 仁 張 文 勳 (1994) 文 心 雕 龍 探 祕 台 北 : 業 強 詹 鍈 (1994) 文 心 雕 龍 風 格 學 台 北 : 正 中 王 更 生 (1995) 中 國 古 代 文 學 理 論 的 秘 寶 - 文 心 雕 龍 台 北 : 黎 明 188

203 陸 侃 如 牟 世 金 文 心 雕 龍 譯 注 (1996) 山 東 : 齊 魯 書 社 張 少 康 (1997) 文 心 雕 龍 新 探 台 北 : 文 史 哲 王 忠 林 (1998) 文 心 雕 龍 析 論 台 北 : 三 民 陳 拱 (1999) 文 心 雕 龍 本 義 台 北 : 商 務 黃 瑞 陽 (2000) 文 心 雕 龍 樞 紐 論 研 究 台 北 : 國 家 張 少 康 等 著 (2001) 文 心 雕 龍 研 究 史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蔡 宗 陽 (2001) 文 心 雕 龍 探 賾 台 北 : 文 史 哲 王 義 良 (2002) 文 心 雕 龍 文 學 創 作 論 與 批 評 論 探 微 高 雄 : 復 文 吳 林 伯 (2002) 文 心 雕 龍 義 疏 武 漢 : 武 漢 大 學 張 少 康 (2002) 文 心 雕 龍 研 究 武 漢 : 湖 北 教 育 穆 克 宏 (2002) 文 心 雕 龍 研 究 廈 門 : 鷺 江 二 主 題 教 育 類 及 作 文 專 書 潭 達 士 (1975) 作 文 教 學 方 法 革 新 台 北 : 台 灣 省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李 曰 剛 (1980) 作 文 技 巧 與 範 例 台 北 : 益 智 教 育 部 (1987) 中 小 學 人 文 學 科 教 育 目 標 研 究 報 告 台 北 : 三 民 陳 望 道 (1989) 修 辭 學 發 凡 台 北 : 文 史 哲 唐 文 德 (1992) 文 學 創 作 理 論 台 北 : 國 彰 189

204 徐 守 濤 (1992) 兒 童 作 文 評 鑑 的 探 討 高 雄 : 復 文 王 氣 中 (1993) 劉 熙 載 和 藝 概 台 北, 萬 卷 樓 張 新 仁 (1993)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高 雄 : 復 文 朱 艷 英 (1994) 文 章 寫 作 學 台 北 : 麗 文 周 慶 華 (1994) 創 作 性 寫 作 教 學 台 北 : 萬 卷 樓 張 健 (1994) 文 學 概 論 台 北 : 五 南 童 慶 炳 (1994) 中 國 古 代 心 理 詩 學 與 美 學 台 北 : 萬 卷 樓 陳 滿 銘 (1994) 作 文 教 學 指 導 台 北 : 萬 卷 樓 沈 謙 (1995) 修 辭 學 台 北 : 空 大 劉 雨 (1995) 寫 作 心 理 學 高 雄 : 麗 文 蔣 建 文 (1995) 從 作 文 原 則 談 作 文 方 法 -- 實 用 修 辭 學 台 北 : 商 務 朱 光 潛 (1996) 文 藝 心 理 學 台 北 : 開 明 劉 世 劍 (1996) 文 章 寫 作 學 - 基 礎 理 論 知 識 部 分 高 雄 : 麗 文 王 萬 清 (1997) 國 語 科 教 學 理 論 與 實 際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黃 政 傑 (1997) 國 語 科 教 學 法 台 北 : 師 大 師 苑 董 崇 選 (1997) 文 學 創 作 的 理 論 和 教 學 台 北 : 書 林 遍 照 金 剛 (1997) 文 鏡 秘 府 論 台 北 : 金 楓 仇 小 屏 (1998) 文 章 章 法 論 台 北 : 萬 卷 樓 190

205 王 鼎 鈞 (1998) 作 文 十 九 問 台 北 : 吳 氏 圖 書 朱 光 潛 (1998) 談 美 台 北 : 萬 卷 樓 周 漢 光 (1998)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香 港 : 中 文 大 學 岳 修 平 譯 (1998) E.D.Gagne',C.W.Yekovich,F.R.Yekovich 著 作 教 學 心 理 學 : 學 習 的 認 知 基 礎 台 北 市 : 遠 流 熊 琬 (1998) 文 章 結 構 學 -- 文 章 運 思 結 構 之 藝 術 台 北 : 五 南 劉 大 杰 (1998) 中 國 文 學 發 展 史 台 北 : 華 正 1998 洪 蘭 ( 譯 )Robert J.Sternberg&Todd I Lubart 著 (1999) 不 同 反 想 台 北 : 遠 流 陳 弘 昌 (1999) 國 小 語 文 科 教 學 研 究 台 北 市 : 五 南 歐 陽 教 (1999) 我 國 中 小 學 國 語 文 基 本 學 力 指 標 系 統 規 劃 研 究 台 北 : 教 育 部 李 漢 偉 (2000) 國 小 語 文 科 教 學 探 索 高 雄 : 麗 文 文 化 黃 盛 雄 指 導 中 縣 國 教 輔 導 團 (2000) 由 九 年 一 貫 語 文 領 域 課 程 論 : 台 中 縣 作 文 統 整 教 學 與 範 例 台 中 : 台 中 縣 政 府 傅 隸 僕 (2000) 修 辭 學 台 北 : 正 中 朱 光 潛 (2001) 談 文 學 台 北 : 文 房 朱 光 潛 (2001) 名 家 談 寫 作 台 北 : 牧 村 191

206 杜 淑 貞 (2001) 小 學 作 文 教 學 探 究 台 北 : 文 津 周 慶 華 (2001) 寫 作 指 導 台 北 : 五 南 蔡 謀 芳 (2001) 辭 格 比 較 概 述 台 北 : 台 灣 學 生 劉 若 愚 (2001) 中 國 文 學 理 論 台 北 : 聯 經 何 三 本 (2002) 九 年 一 貫 語 文 教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台 北 : 五 南 王 明 通 (2003) 中 學 國 文 教 學 法 研 究 台 北 : 五 南 王 鼎 鈞 (2003) 文 學 種 籽 台 北 : 爾 雅 王 瓊 珠 (2003) 讀 寫 新 法 -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讀 寫 技 巧 台 北 : 高 等 教 育 李 素 卿 ( 譯 ) Michael W. Eysenck 著 (2003) 認 知 心 理 學 台 北 : 五 南 沈 謙 (2003) 文 學 概 論 台 北 : 五 南 教 育 部 (2003)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台 北 : 教 育 部 鄭 博 真 (2003)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台 北 : 教 育 部 羅 秋 昭 (2003) 作 文 教 學 革 新 台 南 : 漢 風 夏 丏 尊 葉 紹 鈞 (2004) 夏 丏 尊 文 學 講 堂 - 百 年 文 學 大 師 創 作 思 維 台 北 : 書 泉 陳 鳳 如 (2004)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理 論 基 礎 台 北 : 教 育 部 仇 小 屏 (2005) 限 制 式 寫 作 之 理 論 與 應 用 台 北 : 萬 卷 樓 林 慶 昭 (2005) 作 文 拿 高 分 台 北 : 出 色 文 化 192

207 周 明 星 (2006) 45 個 學 校 沒 有 敎 的 寫 作 技 巧 台 北 : 華 立 文 化 王 開 府 陳 麗 桂 主 編 (2006) 國 文 作 文 教 學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台 北 : 心 理 三 主 題 : 期 刊 論 文 及 網 頁 資 料 仇 小 屏 (2004) 論 九 十 三 年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國 文 科 試 題 國 文 天 地 第 20 期 第 2 卷 頁 86 徐 亞 萍 (1989) 文 心 雕 龍 通 變 觀 與 創 作 論 之 關 係 高 雄 師 大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078NKNU 王 明 通 (1990) 中 區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之 分 析 及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台 中 : 台 中 師 院 語 教 系 金 良 美 (1992) 陸 機 文 賦 研 究 台 灣 師 大 國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080NTNU 蘇 伊 文 (1993) 如 何 運 用 腦 力 激 盪 法 提 升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國 立 嘉 義 師 範 學 院 編 : 八 十 一 學 年 度 師 範 院 校 教 育 學 術 論 文 發 表 會 論 文 集 第 二 集 頁 陳 弘 昌 (1995) 國 語 科 混 合 教 學 法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 因 應 新 課 程 標 準 之 作 法 第 一 屆 小 學 語 文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台 東 師 範 學 院 主 編 193

208 劉 瑩 (1995)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之 影 響 第 一 屆 小 學 語 文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國 立 台 東 師 範 學 院 主 編 頁 567 林 柏 宏 (1999) 文 心 雕 龍 的 文 學 心 理 學 輔 仁 大 學 中 研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88FJU 黃 永 和 (1999) 網 路 輔 助 寫 作 環 境 之 探 討 國 教 學 報 第 11 期 頁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編 (2000) 文 心 雕 龍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北 : 文 史 哲 楊 邦 雄 (2003) 文 心 雕 龍 創 作 論 之 運 用 研 究 玄 奘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中 國 語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091HCU 鄭 博 真 (2003) 寫 作 修 改 : 模 式 教 學 與 研 究 台 中 師 院 學 報 第 17 期 第 2 卷 頁 261 仇 小 屏 (2004) 論 九 十 三 年 國 中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國 文 科 試 題 國 文 天 地, 第 20 期 第 2 卷, 頁 86 林 于 弘 林 曉 茹 (2004) 累 進 寫 作 的 創 意 語 文 教 學 與 實 作 2004 年 創 造 力 教 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台 北 市 :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頁 346 陳 龍 安 (2004) 創 造 力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北 市 :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194

209 陳 滿 銘 (2004) 辭 章 學 在 讀 與 寫 教 學 中 的 應 用 國 文 天 地, 第 20 期 第 4 卷 台 灣 立 報 2006/05/30 第 7009 期 中 時 部 落 格 - 拜 訪 余 光 中 苦 修 之 地 近 十 年 國 內 研 究 寫 作 論 文 李 嘉 齡 (1994) 修 改 歷 程 教 學 對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成 效 之 影 響 國 立 嘉 義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3NCYT 蔡 銘 津 (1995) 文 章 結 構 分 析 策 略 教 學 對 增 進 學 童 閱 讀 理 解 與 寫 作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84NKNU 楊 裕 貿 (1995) 臺 灣 省 中 部 四 縣 市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童 之 應 用 文 寫 作 能 力 調 查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84NTCTC 鄭 玫 芳 (1995) 國 小 六 年 級 兒 童 寫 作 回 顧 歷 程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學 類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4NTCTC 鄭 博 真 (1995) 寫 作 修 改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修 改 表 現 寫 作 修 改 能 力 寫 作 成 195

210 品 研 究 國 立 台 南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4NTNT 吳 錦 釵 (1996) 兒 童 寫 作 修 改 歷 程 與 教 學 之 研 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5NCCU 馬 行 誼 (1996) 國 小 學 童 說 明 文 寫 作 現 象 分 析 - 班 級 小 組 討 論 教 學 法 之 個 案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85NTCT 陳 鳳 如 (1998) 閱 讀 與 寫 作 整 合 的 寫 作 歷 程 模 式 驗 證 及 其 教 學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87NTNU 葉 雪 枝 (1998) 後 設 認 知 寫 作 策 略 對 國 小 四 年 級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提 昇 之 影 響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87NTPTC 柯 志 忠 (1999) 社 會 互 動 寫 作 教 學 方 法 對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品 質 及 寫 作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8NCYU 蔡 蕙 珊 (2000)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形 式 之 個 案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89NC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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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YU 廖 昭 永 (2002) 合 作 學 習 對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創 造 力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CYU 林 宜 龍 (2002) 國 小 語 文 領 域 創 造 思 考 寫 作 教 學 之 研 究 - 一 個 教 學 視 導 人 員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1NCYU 蔡 佩 欣 (2002)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影 響 之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1NTCTC 陳 宜 貞 (2002)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法 應 用 於 國 小 六 年 級 作 文 課 程 的 教 學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1NTCTC 徐 華 聲 (2002)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作 文 組 織 能 力 教 學 之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CTC 郭 祖 珮 (2002) 高 層 思 考 寫 作 教 學 方 案 對 國 中 生 非 傳 統 作 文 寫 作 效 果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NU 林 宜 利 (2002) 整 合 繪 本 與 概 念 構 圖 之 寫 作 教 學 方 案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學 童 記 敘 文 寫 作 198

213 教 學 效 果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NU 劉 寶 珠 (2002) 作 文 運 材 教 學 設 計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NU 連 虹 雲 (2002) 群 集 策 略 用 於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教 學 之 實 施 歷 程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的 質 性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1NTPTC 連 淑 鈴 (2002) 電 腦 看 圖 故 事 寫 作 對 國 小 二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成 效 及 寫 作 態 度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1TMTC 蔡 家 姍 (2003)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語 言 能 力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與 寫 作 表 現 關 係 之 研 究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2DWU 林 金 慧 (2003) 國 小 低 年 級 編 序 式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以 平 安 國 小 為 對 象 銘 傳 大 學 應 用 中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2MCU 文 敏 桂 (2003) 圖 形 符 號 寫 作 系 統 提 升 書 寫 障 礙 學 童 寫 作 表 現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199

214 92NCYU 童 丹 萍 (2003) 嘉 義 縣 市 國 民 小 學 國 語 文 寫 作 教 學 實 施 之 調 查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CYU 馮 瓊 瑤 (2003)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實 施 概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學 研 究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CYU 曾 雅 文 (2003) 國 中 學 生 作 文 病 句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KNU 陳 秋 瑤 (2003) 作 文 新 題 型 之 教 學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KNU 許 家 芬 (2003)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與 創 造 力 之 相 關 研 究 臺 中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測 驗 統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NTCTC 林 國 陽 (2003) 批 判 思 考 融 入 國 小 寫 作 教 學 之 實 驗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92NTPTC 蘇 永 傑 (2003) 編 序 教 學 與 作 文 教 學 臺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2TMTC 黃 秀 莉 (2004) 國 民 小 學 限 制 式 寫 作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3NHLT 王 慧 敏 (2004) 章 法 在 國 小 三 年 級 寫 作 教 學 之 應 用 --- 以 並 列 凡 目 今 昔 三 種 章 法 為 200

215 例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93NHLT 陳 淑 娟 (2004) 心 智 繪 圖 融 入 國 小 低 年 級 寫 作 教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 93NTNU 鍾 政 洋 (2004) 以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概 念 構 圖 作 文 教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3NTPTC 陳 雲 珠 (2004) 合 作 學 習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表 現 及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3NTPTC 林 俊 銘 (2004) 國 小 高 年 級 觀 察 活 動 教 學 與 記 敘 文 寫 作 之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3NHLT 王 秀 文 (2005) 作 文 評 量 研 究 玄 奘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HCU 林 華 峰 (2005) 歷 程 導 向 寫 作 教 學 模 式 中 教 與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HLT 邱 怡 瑛 (2005) 國 小 學 童 記 敘 文 寫 作 過 程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KNU

216 吳 丹 寧 (2005) 國 小 議 論 文 寫 作 教 學 之 探 討 與 實 踐 - 以 台 中 縣 一 所 國 小 高 年 級 為 例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人 資 處 語 文 教 學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HCT 林 德 福 (2005) 電 腦 數 位 影 像 輔 助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之 成 效 研 究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資 訊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訊 網,094NTNT 貳 英 文 部 分 Flower,L.S.,&Hayes,J.R.(1980).Identifying the organization of writing processes.in L.W.Gregg & E.R.Steinberg(Eds.)Cognitive processes in in writing.hillsdale,nj:lawrence Erlbaum. Nystrand,M.,&Himley,M.(1984).Written text as social interaction.theory into Practice,23(3), Hillocks,G.(1987).Synthesis of research on teaching writing.educational Leadership,44,73-82 Bereiter,C.,&Scardamalia,M.(1987).The psychology of writing composition.hillsdale.nj: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Berninger, V., Abbott, R., Whitaker, D., Sylvester, L., & Nolen, S.(1995). Integrating low-level and high-level skills in treatment protocols for writing disabilities. Learning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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