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信 息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资 本 充 足 率 状 况 杠 杆 率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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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 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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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信 息 披 露
2 目 录 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信 息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资 本 充 足 率 状 况 杠 杆 率 状 况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状 况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风 险 控 制 情 况 风 险 管 理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职 责 划 分 各 类 风 险 状 况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流 动 性 风 险 状 况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操 作 风 险 状 况 国 别 风 险 状 况 声 誉 风 险 状 况 公 司 治 理 董 事 会 构 成 及 其 工 作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情 况 监 事 工 作 情 况 高 级 管 理 层 构 成 及 其 基 本 情 况 薪 酬 制 度 及 当 年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商 业 银 行 部 门 设 置 和 分 支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银 行 对 本 行 公 司 治 理 的 整 体 评 价 持 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规 则 充 分 发 挥 专 门 委 员 会 作 用 不 断 完 善 风 险 和 内 控 管 理 花 旗 中 国 2015 年 度 金 融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花 旗 中 国 2015 年 度 重 要 事 项 附 件 1: 花 旗 中 国 分 支 机 构 及 营 业 场 所 附 件 2: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附 件 3: 花 旗 中 国 部 门 设 置 附 件 4: 花 旗 中 国 组 织 架 构 2
3 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信 息 法 定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币 39.7 亿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金 融 贸 易 区 花 园 石 桥 路 33 号 花 旗 集 团 大 厦 主 楼 28 楼 04 单 元 29 楼 01 单 元 29 楼 08 单 元 及 09 单 元 30 楼 33 楼 01 单 元 34 楼 及 35 楼 ( 邮 编 :200120) 2007 年 4 月 经 营 范 围 : 在 下 列 范 围 内 经 营 部 分 或 全 部 外 汇 业 务 和 人 民 币 业 务 :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金 融 债 券 买 卖 股 票 以 外 的 其 他 外 币 有 价 证 券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办 理 国 内 外 结 算 ; 买 卖 代 理 买 卖 外 汇 ; 代 理 保 险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从 事 银 行 卡 业 务 ; 提 供 保 管 箱 服 务 ; 提 供 资 信 调 查 和 咨 询 服 务 ;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钰 华 主 要 股 东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 美 国 花 旗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Citibank N.A.), 持 股 比 例 100% 客 服 和 投 诉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 个 人 业 务 )/ ( 公 司 业 务 ) 信 用 卡 24 小 时 热 线 电 话 : 各 分 支 机 构 营 业 场 所 : 详 情 请 参 见 附 件 1 3
4 2.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2.1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资 产 负 债 表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32,236,245,751 27,625,131,061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18,872,846,668 13,669,061,054 拆 出 资 金 16,500,427,571 16,541,638,66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6,129,108,305 8,506,538,388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824,762,203 2,238,549,098 应 收 利 息 452,165, ,321,657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3,905,823,042 66,262,410,24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1,053,400,460 20,322,383,530 固 定 资 产 37,965,957 49,614,382 无 形 资 产 38,688,781 56,131,81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12,219, ,174,424 其 他 资 产 1,062,930,128 1,539,962,259 资 产 总 计 163,326,583, ,631,916,576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5,102,693,719 23,930,800,080 拆 入 资 金 1,577,571,337 9,105,409,697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2,510,257,292 2,222,005,781 吸 收 存 款 124,812,369,754 99,885,561,82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46,469, ,394,648 应 交 税 费 255,542, ,082,632 应 付 利 息 180,950, ,327,849 其 他 负 债 4,443,736,730 8,401,746,684 负 债 合 计 149,129,591, ,488,329,193 所 有 者 权 益 实 收 资 本 3,970,000,000 3,970,000,000 资 本 公 积 25,911,657 24,842,42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6,119,265 46,712,731 盈 余 公 积 968,149, ,856,214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762,205,017 1,582,402,522 未 分 配 利 润 7,434,607,215 6,657,773,489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196,992,282 13,143,587,383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63,326,583, ,631,916,576 注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Citibank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 (COIC) 在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88,969, 元, 将 用 于 日 后 可 能 的 税 款 清 算 4
5 2.1.2 利 润 表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营 业 收 入 5,672,621,881 5,511,105,525 利 息 净 收 入 2,477,432,261 2,792,407,099 利 息 收 入 3,937,889,364 4,486,713,195 利 息 支 出 -1,460,457,103-1,694,306,096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1,022,325, ,273,37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1,119,255,745 1,028,039,746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96,930,613-89,766,367 投 资 收 益 1,367,643,146 1,092,109,762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 291,222,295 47,812,643 汇 兑 收 益 470,096, ,330,139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43,902,927 38,172,503 营 业 支 出 -4,391,621,576-3,548,359,49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30,205, ,101,421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3,183,932,587-3,087,297,60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77,483, ,960,468 营 业 利 润 1,281,000,305 1,962,746,03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663,219 6,163,80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371,635-2,097,802 利 润 总 额 1,278,291,889 1,966,812,03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15,362, ,683,020 净 利 润 1,062,929,135 1,598,129,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 详 情 请 参 见 附 件 资 本 充 足 率 状 况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花 旗 中 国 或 我 行 ) 隶 属 于 美 国 花 旗 集 团, 为 美 国 花 旗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控 股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花 旗 集 团 内 资 本 转 移 须 经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母 行 及 当 地 董 事 会 的 审 批 并 接 受 其 监 督 花 旗 中 国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以 法 人 银 行 为 单 位, 即 包 括 花 旗 中 国 总 行 以 及 各 分 支 机 构 花 旗 中 国 目 前 尚 无 需 要 纳 入 并 表 范 围 的 资 本 投 资 项 目, 财 务 并 表 与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无 差 异, 均 为 花 旗 中 国 法 人 口 径 数 据 根 据 花 旗 中 国 目 前 的 资 产 及 资 本 构 成 状 况,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如 下 : 5
6 (1) 资 本 构 成 状 况 花 旗 中 国 核 心 资 本 包 括 :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二 级 资 本 为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由 于 美 国 花 旗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为 花 旗 中 国 的 单 一 股 东, 并 无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并 未 发 行 优 先 股 等 资 本 工 具, 同 时 也 无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花 旗 中 国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股 份, 所 以 少 数 股 东 资 本 可 计 入 部 分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二 级 资 本 工 具 及 其 溢 价 和 相 应 的 资 本 扣 除 项, 均 不 适 用 于 花 旗 中 国 (2)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构 成 状 况 花 旗 中 国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包 括 :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市 场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以 及 操 作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范 围 与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一 致 6
7 2.2.2 资 本 数 量 构 成 及 各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各 监 管 资 本 项 目 与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的 对 应 关 系 无 变 化, 各 级 资 本 数 量 构 成 各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如 下 表 所 示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 数 额 1 实 收 资 本 397,000 2a 盈 余 公 积 96,815 2b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176,221 2c 未 分 配 利 润 743,461 3a 资 本 公 积 6,203 3b 其 他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 监 管 调 整 9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扣 除 递 延 税 负 债 ) 3, 其 他 依 赖 于 银 行 未 来 盈 利 的 净 递 延 税 资 产 中 应 扣 除 金 额 - 28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监 管 调 整 总 和 3,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1,415,830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 44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 45 一 级 资 本 (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 其 他 一 级 资 本 ) 1,415,830 二 级 资 本 : 50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可 计 入 部 分 75, 二 级 资 本 75, 总 资 本 ( 一 级 资 本 + 二 级 资 本 ) 1,490, 总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9,595,766 资 本 充 足 率 61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14.75% 62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14.75% 63 资 本 充 足 率 15.54% 国 内 最 低 监 管 资 本 要 求 69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5.00% 7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6.00% 71 资 本 充 足 率 8.00% 门 槛 扣 除 项 中 未 扣 除 部 分 75 其 他 依 赖 于 银 行 未 来 盈 利 的 净 递 延 税 资 产 ( 扣 除 递 延 税 负 债 ) 21,222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限 额 76 权 重 法 下, 实 际 计 提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金 额 123, 权 重 法 下, 可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数 额 75,118 此 外,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未 增 加 或 减 少 实 收 资 本 无 分 立 或 合 并 事 项, 且 无 重 大 资 本 投 资 行 为 7
8 2.2.3 风 险 资 本 计 量 方 法 及 重 大 计 量 体 系 变 更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采 用 相 对 审 慎 和 稳 健 的 方 法 进 行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的 计 量, 即 :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计 量 采 用 权 重 法, 市 场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计 量 采 用 标 准 法, 操 作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计 量 采 用 基 本 指 标 法 具 体 如 下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市 场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操 作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合 计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7,541,842 1,090, ,369 9,595, 年 度, 花 旗 中 国 按 照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银 监 会 2012 年 1 号 令 ) 进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计 量, 风 险 资 本 计 量 方 法 及 计 量 体 系 无 变 更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下 表 列 示 了 花 旗 中 国 按 照 权 重 法 计 量 的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项 目 风 险 暴 露 未 缓 释 风 险 暴 露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表 内 信 用 风 险 15,458,895 15,097,978 6,402,525 现 金 类 资 产 3,223,625 3,223,625 - 对 中 央 政 府 和 中 央 银 行 的 债 权 2,105,340 2,105,340 - 对 公 共 部 门 实 体 的 债 权 对 中 国 金 融 机 构 的 债 权 2,893,170 2,893,170 1,206,815 对 在 其 他 国 家 / 地 区 注 册 金 融 机 构 的 债 权 1,170,686 1,170, ,735 对 一 般 企 ( 事 ) 业 的 债 权 3,649,513 3,293,052 3,366,924 对 符 合 标 准 的 小 微 企 业 的 债 权 18,831 14,374 11,875 对 个 人 的 债 权 2,231,595 2,231,595 1,266,443 其 他 166, , ,617 证 券 商 品 外 汇 交 易 清 算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风 险 暴 露 计 入 二 级 资 本 的 超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75,118 表 外 信 用 风 险 987, , ,487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32,497,506 32,497, ,829 合 计 48,943,768 48,582,851 7,541,842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信 用 风 险 暴 露 的 地 域 分 布 行 业 分 布 剩 余 期 限 分 布 担 保 方 式 分 布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及 报 告 期 变 动 情 况 等 信 息 请 参 见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11( 附 件 2)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及 不 良 贷 款 总 额 请 参 见 第 章 节 (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 和 第 章 节 8
9 2.2.5 市 场 风 险 暴 露 下 表 列 示 了 花 旗 中 国 按 照 标 准 法 计 量 的 市 场 风 险 暴 露 及 资 本 要 求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项 目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资 本 要 求 利 率 风 险 294,847 23,588 外 汇 风 险 743,408 59,473 期 权 风 险 50,860 4,069 特 定 风 险 1, 合 计 1,090,555 87,244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章 节 -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操 作 风 险 暴 露 花 旗 中 国 采 用 基 本 指 标 法 计 算 操 作 风 险 资 本 要 求, 即 最 近 三 年 总 收 入 平 均 数 的 15% 下 表 列 示 了 操 作 风 险 资 本 要 求 及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项 目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资 本 要 求 操 作 风 险 963,369 77,070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章 节 - 操 作 风 险 状 况 其 他 风 险 暴 露 和 评 估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情 况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章 节 -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和 错 向 风 险 银 行 账 户 利 率 风 险 情 况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银 行 账 户 利 率 风 险 暴 露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章 节 -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流 动 性 风 险 情 况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花 旗 中 国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请 参 见 第 章 节 - 流 动 性 风 险 状 况 9
10 2.2.8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方 法 及 管 理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程 序 作 为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花 旗 中 国 实 施 巴 塞 尔 协 议 的 最 重 要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法 和 手 段 之 一 花 旗 集 团 亚 太 区 巴 塞 尔 项 目 组 已 经 在 多 个 地 区 实 施 了 当 地 的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程 序, 花 旗 中 国 借 鉴 了 亚 太 区 巴 塞 尔 项 目 组 的 丰 富 经 验, 在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积 极 治 理 和 监 督 下, 于 2013 年 建 立 了 一 个 本 地 的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程 序 并 予 以 实 施, 包 括 对 影 响 银 行 的 重 大 风 险 进 行 前 瞻 性 分 析 基 于 现 行 的 宏 观 经 济 情 景 和 假 设, 花 旗 中 国 针 对 中 国 市 场 量 身 设 定 四 种 主 要 情 景, 即 正 常 情 景 轻 度 压 力 情 景 中 度 压 力 情 景 和 重 度 压 力 情 景 以 上 四 个 情 景 中 的 假 设 是 基 于 财 务 预 测 和 流 动 性 预 测 的 主 要 考 虑 因 素 压 力 测 试 的 结 果 也 源 于 这 些 假 设 无 论 是 对 于 收 益 的 压 力 估 计 还 是 对 于 流 动 性 / 融 资 的 压 力 影 响 这 些 压 力 测 试 结 果 会 反 馈 于 财 务 预 测 和 流 动 性 预 测, 以 便 制 定 更 完 善 的 正 常 情 景 和 压 力 情 景, 以 及 相 应 的 对 于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判 断 和 策 略 财 务 计 划 和 流 动 性 计 划 是 资 本 规 划 的 主 要 考 虑 因 素, 当 然 也 包 括 其 他 因 素 的 影 响, 如 战 略 业 务 计 划 市 场 预 期 情 况 和 监 管 因 素 最 终, 在 财 务 计 划 流 动 性 计 划 和 资 本 计 划 中 整 合 基 于 通 用 经 济 情 景 和 假 设 条 件 的 压 力 测 试 结 果 后, 花 旗 中 国 可 以 确 保 其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评 估 程 序 充 分 反 映 银 行 所 面 临 的 所 有 风 险 花 旗 中 国 的 资 本 规 划 旨 在 确 保 目 标 资 本 充 足 水 平 能 与 花 旗 中 国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风 险 偏 好 风 险 管 理 水 平 和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相 适 应, 兼 顾 短 期 和 长 期 资 本 需 求, 并 考 虑 各 种 资 本 补 充 来 源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性 花 旗 中 国 的 资 本 规 划 将 评 估 资 产 质 量 利 润 增 长 及 资 本 市 场 的 波 动 性, 充 分 且 审 慎 地 考 虑 对 银 行 资 本 水 平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表 外 或 有 风 险 暴 露 严 重 且 长 期 的 市 场 衰 退 以 及 突 破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其 它 事 件 资 本 规 划 程 序 将 包 括 : 战 略 规 划 及 财 务 预 测 资 本 压 力 测 试 资 本 充 足 目 标 的 设 定 花 旗 中 国 通 过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日 常 计 算 和 管 理, 动 态 和 密 切 的 监 控 资 本 充 足 率 状 况, 合 理 预 期 并 提 高 资 本 使 用 效 率, 包 括 : 定 期 报 告 制 度, 深 度 分 析 和 理 解 实 际 资 本 充 足 率 水 平 ; 根 据 花 旗 中 国 的 业 务 及 战 略 性 规 划, 预 测 资 本 充 足 率 并 作 出 相 应 调 整 ; 高 级 管 理 层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影 响 的 充 分 了 解 和 支 持 ; 内 部 资 本 充 足 工 作 小 组 定 期 审 阅 和 管 理 资 本 充 足 率 情 况, 并 定 期 进 行 预 测 和 分 析 ; 深 入 理 解 资 本 办 法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要 求, 采 用 定 量 和 定 性 分 析 技 术 和 风 险 资 产 的 有 效 配 置 来 持 续 改 善 风 险 管 理 ; 利 用 花 旗 集 团 在 风 险 管 理 方 面 的 最 佳 方 法 和 经 验, 制 定 有 效 地 针 对 本 地 业 务 情 况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10
11 如 果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水 平 发 生 突 然 的 变 化, 花 旗 中 国 将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调 整 自 身 的 经 营 模 式 和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比 如 将 资 本 运 用 到 风 险 权 重 较 低 的 资 产 类 别 中 ; 调 整 花 旗 中 国 的 增 长 战 略 ; 或 在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发 行 合 格 资 本 工 具 或 获 得 母 行 注 资 补 充 核 心 资 本 等 方 法 使 资 本 充 足 率 水 平 维 持 于 稳 健 状 态 2.3 杠 杆 率 状 况 杠 杆 率, 是 指 商 业 银 行 持 有 的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的 一 级 资 本 与 商 业 银 行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外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率 一 级 资 本 为 商 业 银 行 按 照 银 监 会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资 本 充 足 率 所 采 用 的 一 级 资 本,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外 资 产 余 额 为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资 产 余 额 与 表 外 项 目 余 额 的 合 计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的 杠 杆 率 为 7.46%, 满 足 银 监 会 的 最 低 要 求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下 表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 项 目 余 额 一 级 资 本 1,419,699 一 级 资 本 扣 减 项 3,869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415,830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资 产 余 额 16,063,476 表 内 总 资 产 16,349,821 其 中 : 衍 生 产 品 资 产 282,476 其 中 : 证 券 融 资 交 易 资 产 - 一 级 资 本 扣 减 项 3,869 衍 生 产 品 资 产 余 额 581,285 证 券 融 资 交 易 资 产 余 额 - 调 整 后 的 表 外 项 目 余 额 2,331,538 可 随 时 无 条 件 撤 销 的 贷 款 承 诺 1,342,585 权 重 法 下 信 用 风 险 转 换 系 数 为 20% 的 表 外 业 务 321,486 权 重 法 下 信 用 风 险 转 换 系 数 为 50% 的 表 外 业 务 345,246 权 重 法 下 信 用 风 险 转 换 系 数 为 100% 的 表 外 业 务 322,222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外 资 产 余 额 18,976,299 杠 杆 率 7.46% 11
12 2.4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状 况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反 映 在 银 监 会 规 定 的 流 动 性 压 力 情 景 下, 填 报 机 构 是 否 具 有 充 足 的 合 格 优 质 流 动 性 资 产 变 现 以 满 足 未 来 至 少 30 天 的 流 动 性 需 求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的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为 %, 满 足 银 监 会 的 最 低 要 求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下 表 : 报 表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1. 合 格 优 质 流 动 性 资 产 ( 汇 总 计 算 ) 4,343, 一 级 资 产 ( 汇 总 计 算 ) 4,343, A 资 产 ( 汇 总 计 算 ) B 资 产 ( 汇 总 计 算 ) - 2. 净 现 金 流 出 ( 汇 总 计 算 ) 2,799, 现 金 流 出 ( 汇 总 计 算 ) 4,274, 零 售 存 款 的 现 金 流 出 ( 汇 总 计 算 ) 94, 无 担 保 批 发 现 金 流 出 ( 汇 总 计 算 ) 3,903, 担 保 融 资 流 出 ( 汇 总 计 算 ) 其 他 项 目 ( 汇 总 计 算 ) 40, 其 他 或 有 融 资 义 务 ( 汇 总 计 算 ) 1, 其 他 所 有 没 有 包 含 在 以 上 类 别 中 的 本 金 利 息 等 现 金 流 出 ( 汇 总 计 算 ) 234, 现 金 流 入 ( 汇 总 计 算 ) 1,474, 逆 回 购 与 证 券 借 入 ( 汇 总 计 算 ) 完 全 正 常 履 约 的 协 议 性 现 金 流 入 ( 汇 总 计 算 ) 1,415, 其 他 现 金 流 入 ( 汇 总 计 算 ) 59, 流 动 性 覆 盖 率 % 3.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3.1 风 险 控 制 情 况 风 险 管 理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职 责 划 分 董 事 会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负 责 审 批 银 行 的 总 体 经 营 战 略 和 重 大 政 策, 确 定 整 体 风 险 容 忍 度, 掌 握 花 旗 中 国 总 体 风 险 偏 好, 审 阅 及 批 准 核 心 风 险 政 策 董 事 会 提 名 并 任 命 一 名 非 执 行 董 事 为 风 控 董 事, 负 责 监 控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审 批 及 检 查 每 次 董 事 会 和 委 员 会 会 议 之 间 的 所 有 风 险 相 关 事 宜 风 控 董 事 是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主 席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12
13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下 设 立 的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定 期 评 估 花 旗 中 国 的 全 面 风 险 状 况, 为 制 定 风 险 管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战 略 及 政 策 提 供 参 考, 并 监 督 相 关 战 略 及 政 策 的 执 行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包 括 : 建 立 系 统 标 准 程 序 指 导 意 见 风 险 限 额 制 度 以 控 制 现 有 的 和 新 的 风 险 ;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控 制 各 种 风 险, 包 括 信 贷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合 规 风 险 声 誉 风 险 和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等 ; 定 期 评 估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和 风 险 水 平 ; 对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结 构 和 程 序 进 行 审 阅 并 提 出 建 议 ; 讨 论 银 行 当 前 重 大 风 险 问 题 及 风 险 趋 势 ; 对 银 行 核 心 风 险 政 策 的 拟 定 修 订 进 行 讨 论 ; 依 据 主 要 风 险 限 额 检 查 实 际 风 险 敞 口, 评 估 银 行 整 体 风 险 敞 口 ; 审 阅 分 类 风 险 敞 口 不 良 资 产 贷 款 核 销 及 坏 账 准 备 等 报 告 ; 定 期 审 阅 银 行 与 当 地 监 管 部 门 或 政 府 机 关 的 沟 通 往 来 及 上 述 部 门 或 机 关 所 采 取 的 行 动, 审 阅 任 何 重 大 法 律 事 件 和 银 行 与 当 地 法 律 的 合 规 性, 并 审 阅 风 险 控 制 有 关 事 项 ; 每 年 定 期 和 / 或 根 据 需 要, 审 阅 是 否 符 合 银 行 内 控 机 制 与 合 规 报 告 要 求, 是 否 符 合 风 险 控 制 和 反 欺 诈 制 度 和 程 序 的 要 求 ( 包 括 欺 诈 监 测 程 序 ), 并 审 阅 一 切 有 关 运 营 损 失 ; 决 定 银 行 的 风 险 容 忍 度, 确 保 其 与 银 行 发 展 战 略 相 一 致 ; 督 促 建 立 并 及 时 核 准 银 行 的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和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确 保 银 行 建 立 良 好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控 框 架 ; 定 期 了 解 监 督 和 评 估 银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 以 及 讨 论 与 决 策 与 风 险 管 理 有 关 的 其 他 事 宜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两 名 非 执 行 董 事 一 名 执 行 董 事 两 名 独 立 董 事 首 席 风 险 官 ( 非 投 票 成 员 ) 合 规 负 责 人 ( 非 投 票 成 员 ) 首 席 运 营 官 ( 非 投 票 成 员 ) 企 业 传 播 及 公 共 事 务 总 监 ( 非 投 票 成 员 ) 以 及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人 员 组 成, 由 风 控 董 事 担 任 委 员 会 的 主 席 委 员 会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记 录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保 存, 会 议 通 过 的 方 案 及 表 决 结 果 报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高 级 管 理 层 负 责 执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各 项 战 略 政 策 制 度 和 程 序, 负 责 建 立 授 权 和 责 任 明 确 报 告 关 系 清 晰 的 组 织 结 构, 建 立 识 别 计 量 和 管 理 风 险 的 程 序, 并 建 立 和 实 施 健 全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采 取 措 施 纠 正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问 题 首 席 风 险 官 在 高 级 管 理 层 层 面 总 管 花 旗 中 国 所 有 信 贷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和 操 作 风 险 的 管 理 职 能 首 席 风 险 官 向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汇 报, 向 行 长 行 政 汇 报 首 席 风 险 官 的 任 命 和 其 审 批 权 限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审 批 风 控 董 事 将 审 批 超 越 首 席 风 险 官 权 限 的 事 宜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首 席 风 险 官 下 设 7 个 主 要 的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 机 构 客 户 风 险 管 理 部 同 业 风 险 管 理 部 商 业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个 人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市 场 及 交 易 对 手 风 险 量 化 模 型 部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的 职 能 主 要 以 客 户 类 别 划 分, 对 不 同 币 种 不 同 种 类 不 同 分 行 内 的 风 险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各 风 险 部 门 分 别 设 立 部 门 主 管, 13
14 负 责 拟 定 所 辖 部 门 的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及 工 作 计 划, 牵 头 制 定 / 更 新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和 程 序, 并 监 督 其 实 施 花 旗 集 团 亚 太 区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将 从 功 能 上 提 供 监 督 与 技 术 协 助, 并 保 障 风 险 管 理 功 能 的 独 立 性 风 险 管 理 的 政 策 和 程 序 花 旗 中 国 主 要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1 企 业 银 行 及 金 融 机 构 专 用 授 信 申 请 与 审 批 流 程 2 企 业 银 行 信 贷 政 策 及 流 程 - 实 施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管 委 员 会 有 关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损 失 记 提, 及 已 核 销 贷 款 管 理 的 细 则 3 个 人 银 行 房 屋 抵 押 贷 款 产 品 信 贷 政 策 及 作 业 流 程 手 册 4 个 人 银 行 个 人 无 担 保 贷 款 产 品 信 贷 政 策 及 作 业 流 程 手 册 5 个 人 银 行 信 用 卡 业 务 产 品 信 贷 政 策 及 作 业 流 程 手 册 6 个 人 银 行 贷 款 风 险 五 级 分 类 政 策 7 个 人 银 行 贷 款 坏 帐 准 备, 损 失 计 提, 及 已 核 销 贷 款 管 理 的 政 策 8 花 旗 银 行 个 人 信 用 信 息 基 础 数 据 库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9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征 信 系 统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 企 业 银 行 ) 10 企 业 银 行 授 信 业 务 中 接 受 担 保 品 的 相 关 政 策 和 流 程 11 企 业 银 行 信 贷 政 策 国 别 风 险 管 理 12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业 务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13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14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应 计 投 资 组 合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与 标 准 15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模 型 控 制 政 策 与 标 准 16 交 易 账 户 银 行 账 户 划 分 指 引 17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指 引 18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公 章 管 理 制 度 19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20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损 益 调 整 规 定 2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案 件 处 置 工 作 规 程 22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重 要 岗 位 轮 换 管 理 办 法 23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案 件 防 控 政 策 与 流 程 24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25 流 动 资 金 计 划 26 应 急 资 金 计 划 27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3.2 各 类 风 险 状 况 信 用 风 险 状 况 概 述 14
15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商 业 银 行 从 事 银 行 业 务 时, 因 客 户 交 易 违 约 或 者 借 款 人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而 可 能 给 银 行 造 成 的 损 失 或 者 收 益 的 不 确 定 性 花 旗 中 国 的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活 动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市 场 的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内 部 的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及 理 念, 通 过 有 效 的 风 险 识 别 监 测 及 控 制, 实 现 风 险 与 收 益 的 匹 配, 并 且 在 可 承 受 的 风 险 水 平 内 获 得 最 大 收 益 产 生 信 用 风 险 的 业 务 活 动 花 旗 中 国 目 前 从 事 产 生 信 用 风 险 的 业 务 活 动 包 括 : 直 接 信 贷 业 务 或 有 信 贷 业 务 以 及 衍 生 金 融 业 务 其 中, 直 接 信 贷 业 务 包 括 本 外 币 贷 款 同 业 存 放 银 行 间 贷 款 进 口 贷 款 出 口 押 汇 票 据 贴 现 及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等 ; 或 有 信 贷 业 务 主 要 包 括 商 业 信 用 证 备 用 信 用 证 保 函 信 用 证 加 保 等 在 提 供 信 用 产 品 时 没 有 直 接 付 出 资 金 的 业 务 ; 衍 生 金 融 产 品 业 务 则 包 括 即 期 及 远 期 外 汇 交 易 利 率 掉 期 期 权 商 品 套 期 保 值 以 及 其 他 信 用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的 管 理 流 程 (1) 企 业 银 行 及 商 业 银 行 花 旗 中 国 对 于 风 险 的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控 制 和 报 告 贯 穿 贷 前 贷 中 和 贷 后 的 整 个 过 程 下 图 描 述 了 信 贷 管 理 各 个 主 要 环 节 通 过 设 立 目 标 市 场 进 行 风 险 的 初 步 筛 选 目 标 市 场 由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根 据 银 行 董 事 会 指 示 的 战 略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而 制 定 银 行 设 定 对 于 各 个 不 同 行 业 及 客 户 类 型 的 风 险 接 受 程 度, 制 定 出 目 标 市 场 以 及 具 体 风 险 接 受 条 件 的 标 准 目 标 市 场 的 确 立 有 利 于 提 高 寻 找 信 贷 客 户 以 及 信 贷 审 批 的 效 率 随 着 所 处 外 部 环 境 的 变 化 以 及 自 身 业 务 的 发 展, 目 标 市 场 会 随 之 调 整 通 过 信 贷 申 请 及 尽 职 调 查 来 识 别 风 险 15
16 市 场 业 务 部 门 的 客 户 经 理 会 与 联 络 本 行 的 信 贷 申 请 人 会 面, 或 主 动 接 触 潜 在 借 款 人, 在 了 解 和 掌 握 了 借 款 人 的 基 本 经 营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等 信 息 的 前 提 下, 按 照 本 行 的 目 标 市 场 客 户 标 准 初 步 筛 选 出 表 面 上 符 合 信 贷 标 准 的 客 户 申 请 人 在 通 过 客 户 经 理 的 初 步 筛 选 后, 须 向 本 行 递 交 相 关 的 支 持 文 件,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成 立 文 件 公 司 介 绍 最 近 三 年 的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等 客 户 经 理 和 信 贷 分 析 员 在 取 得 相 关 信 息 后, 须 评 估 客 户 所 在 行 业 企 业 规 模 市 场 地 位 重 要 财 务 指 标 等, 明 确 目 标 客 户 的 特 征, 确 定 客 户 满 足 或 高 于 目 标 市 场 标 准 额 度 结 构 也 在 这 阶 段 完 成 根 据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授 信 工 作 尽 职 指 引 中 的 规 定, 银 行 应 认 真 评 估 客 户 的 财 务 报 表, 对 影 响 客 户 财 务 状 况 的 各 项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预 测 客 户 未 来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情 况 必 要 时 应 进 行 利 率 汇 率 等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除 了 财 务 分 析 以 外, 花 旗 中 国 还 会 运 用 以 下 辅 助 尽 职 调 查 方 法 : - 客 户 拜 访, 参 观 运 营 或 生 产 场 地 ; - 征 询 供 应 商, 客 户, 竞 争 对 手 以 及 其 它 银 行 的 看 法 ; - 国 内 上 市 公 司 可 查 询 其 公 开 信 息 ; - 查 询 人 民 银 行 的 贷 款 系 统 ; - 查 询 公 司 信 用 等 级 通 过 借 款 人 内 在 风 险 评 级 (OLR) 借 款 人 风 险 评 级 (ORR) 及 授 信 额 度 风 险 评 级 (FRR) 来 计 量 风 险 花 旗 中 国 目 前 应 用 集 团 提 供 的 亚 太 区 企 业 风 险 评 级 模 型 评 定 借 款 人 风 险 评 级 (ORR), 参 考 借 款 人 在 一 年 内 不 履 行 债 务 的 概 率 银 行 根 据 包 括 次 等 级 的 1 到 10 的 等 级 范 围 评 定 借 款 人 风 险 等 级, 其 中 1 是 最 佳 质 量 的 风 险, 7- 是 履 行 债 务 的 借 款 人 最 差 的 风 险 评 级 借 款 人 内 在 风 险 评 级 (OLR) 是 在 ORR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一 系 列 的 会 对 借 款 人 信 用 评 级 产 生 影 响 的 长 期 因 素, 对 ORR 调 整 之 后 得 到 的 信 用 评 级 其 中, 涉 及 的 长 期 因 素 包 括 : - 行 业 周 期 性 ; - 管 理 水 平 ; - 企 业 战 略 ; -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 - 政 府 政 策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的 影 响 授 信 额 度 风 险 评 级 FRR 则 是 在 ORR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抵 质 押 品 情 况 担 保 情 况 以 及 优 先 主 张 进 行 调 整 得 出 通 过 RORC 进 行 收 益 分 析 16
17 风 险 资 本 收 益 率 (RORC) 作 为 一 项 参 考 值 必 须 包 含 在 整 个 信 贷 审 批 的 环 节 中 企 业 银 行 部 和 商 业 银 行 部 在 授 信 时 没 有 设 立 固 定 的 价 格 标 准, 客 户 经 理 在 综 合 考 虑 客 户 的 重 要 性 市 场 上 其 他 银 行 的 竞 价 以 及 花 旗 中 国 的 资 金 成 本 后, 自 主 决 定 合 理 的 授 信 报 价, 然 后 尽 可 能 提 高 交 叉 销 售 和 非 授 信 收 入, 达 到 风 险 资 本 收 益 率 最 大 化 客 户 经 理 需 在 每 次 年 审 或 新 额 度 申 请 时 计 算 借 款 人 / 集 团 客 户 的 风 险 资 本 收 益 率, 业 务 部 门 在 年 审 以 外 也 会 定 时 检 查 信 贷 客 户 的 风 险 资 产 收 益 率, 当 借 款 单 位 的 风 险 资 本 回 报 率 持 续 低 于 一 定 水 平 时, 将 会 有 额 外 的 审 批 程 序, 并 且 业 务 主 管 和 风 险 部 门 会 督 促 客 户 经 理 寻 求 新 的 业 务 以 提 高 收 益, 或 者 调 整 对 于 该 客 户 的 授 信 策 略 通 过 信 贷 审 批 规 范 控 制 审 批 权 限 根 据 借 款 人 不 同 的 风 险 等 级 以 及 额 度 的 大 小 期 限 不 同, 授 信 审 批 所 需 要 的 信 贷 审 批 委 员 会 审 批 级 别 也 随 之 不 同 通 过 额 度 核 准 制 度 来 确 保 经 过 审 批 的 额 度 及 相 关 要 求 得 以 落 实 信 贷 风 险 监 控 部 负 责 在 系 统 中 根 据 信 贷 申 请 情 况 设 置 信 贷 额 度 在 信 贷 申 请 经 由 信 贷 审 批 委 员 会 批 准 后, 信 贷 风 险 监 控 部 根 据 花 旗 中 国 的 审 批 细 则 确 认 信 贷 申 请 的 审 批 是 否 充 分 和 完 备 并 在 信 贷 管 理 系 统 中 完 成 信 贷 审 批 操 作, 信 贷 审 批 汇 总 表 上 的 信 息 将 被 自 动 加 载 到 中 央 额 度 使 用 系 统 中 信 贷 风 险 监 控 部 须 在 收 妥 并 审 核 所 需 法 律 文 本 无 误 后 在 信 贷 管 理 系 统 中 释 放 信 贷 额 度 并 且 信 贷 风 险 监 控 部 还 负 责 保 管 相 应 法 律 文 本 通 过 持 续 的 贷 后 管 理 对 风 险 进 行 监 测 按 照 银 监 会 的 要 求, 花 旗 中 国 在 授 信 批 准 后, 会 对 以 下 事 项 进 行 监 督 与 管 理 : - 客 户 是 否 按 约 定 用 途 使 用 授 信, 是 否 诚 实 的 全 面 的 履 行 合 同 ; - 授 信 项 目 是 否 正 常 进 行 ; - 客 户 的 法 律 地 位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 -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 授 信 的 偿 还 情 况 (2) 个 人 银 行 通 过 设 立 目 标 市 场 进 行 风 险 的 初 步 筛 选 与 企 业 银 行 控 制 方 法 相 同 通 过 信 贷 产 生 及 信 贷 分 析 进 行 风 险 的 识 别 17
18 市 场 业 务 部 门 根 据 目 标 市 场 寻 找 目 标 客 户, 在 了 解 客 户 贷 款 意 向 以 后, 进 行 尽 职 调 查, 确 定 客 户 符 合 各 项 信 贷 基 本 条 件 花 旗 中 国 对 于 信 贷 申 请 的 材 料 与 格 式 有 特 定 的 要 求, 客 户 需 要 将 填 写 完 整 的 申 请 表 以 及 其 他 所 需 的 文 件 如 收 入 证 明 居 住 证 明 等 一 并 提 交 对 于 房 屋 贷 款, 花 旗 中 国 根 据 认 房 / 认 贷 / 面 谈 原 则, 严 格 审 核 借 款 人 的 购 买 资 格 另 外, 花 旗 中 国 会 聘 请 外 部 的 专 业 房 产 评 估 公 司 评 估 抵 押 物 业 的 市 场 价 值 通 过 信 贷 审 批 控 制 审 批 权 限 信 贷 审 批 部 根 据 该 产 品 的 产 品 信 贷 政 策 及 作 业 流 程 手 册 规 定 的 政 策 及 流 程 来 审 核 申 请 终 审 集 中 在 上 海, 每 笔 贷 款 必 须 由 最 少 一 名 信 贷 审 批 员 批 准, 而 其 中 一 位 的 授 信 审 批 权 限 高 于 贷 款 金 额 对 于 信 用 卡, 审 批 系 统 会 对 每 份 申 请 做 基 本 的 授 信 条 件 的 检 查, 并 对 审 批 人 员 的 权 限 进 行 检 查, 对 于 额 度 较 高 或 特 例 批 核 的 信 用 卡 申 请 需 要 至 少 两 名 信 贷 审 批 人 员 批 准, 而 其 中 一 位 的 授 信 审 批 权 限 需 高 于 授 信 额 度 通 过 额 度 核 准 制 度 来 确 保 经 过 审 批 的 额 度 及 相 关 要 求 得 以 落 实 在 贷 款 申 请 经 由 信 贷 审 批 员 批 准 后, 个 人 银 行 运 营 部 根 据 贷 款 产 品 作 业 流 程 确 认 信 贷 申 请 的 审 批 是 否 充 分 和 完 备, 并 检 查 法 律 合 同 文 本, 然 后 在 系 统 中 设 立 账 户 及 放 款 至 指 定 账 户 通 过 持 续 的 贷 后 管 理 对 风 险 进 行 检 测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催 收 部 门 负 责 监 控 每 个 账 户 的 还 款 情 况 如 果 有 任 何 逾 期 还 款, 催 收 部 门 将 会 根 据 该 产 品 的 催 收 流 程 手 册 开 始 催 收 行 动, 包 括 电 话 催 收 上 门 拜 访 以 至 查 封 诉 讼 等 行 动 对 于 房 屋 贷 款, 风 险 管 理 部 将 会 经 常 评 估 抵 押 物 的 市 场 价 值 根 据 抵 押 物 及 贷 款 的 具 体 情 况, 对 相 关 贷 款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风 险 管 理 部 会 定 期 复 查 现 有 客 户 的 资 信 状 况, 了 解 其 在 其 他 银 行 的 债 务 负 担 和 还 款 趋 势, 以 此 识 别 高 风 险 客 户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对 措 施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1) 企 业 银 行 部 / 商 业 银 行 部 a. 信 贷 风 险 组 合 数 据 库 (Risk Administration Portfolio Information Database) 该 系 统 是 一 个 授 信 集 中 记 录 平 台 (Central Liability), 记 录 信 贷 客 户 的 基 本 信 息 授 信 情 况 ( 包 括 每 个 客 户 的 授 信 总 额 及 其 项 下 单 个 信 贷 产 品 的 分 额 度 授 信 期 限 和 其 他 放 款 条 件 ) 和 担 保 情 况 18
19 b. 授 信 审 批 平 台 (Credit Risk Interface) 该 系 统 功 能 包 括 : 储 存 信 贷 客 户 的 所 有 审 批 材 料 ( 包 括 信 贷 申 请 报 告 财 务 分 析 报 告 公 司 往 来 贸 易 调 查 征 信 系 统 查 询 结 果 以 及 与 客 户 的 会 谈 记 录 等 等 ) 授 信 审 核 意 见 综 合 授 信 总 结 页 以 及 有 关 的 信 贷 文 件 (Loan Documentation) 信 贷 委 员 (Credit Officer) 可 在 系 统 内 作 出 批 准 不 批 准 或 有 条 件 批 准 系 统 会 记 录 批 准 情 况 及 需 要 继 续 跟 踪 的 制 约 条 件 审 批 完 成 后, 系 统 自 动 向 有 关 人 员 ( 包 括 业 务 部 门 机 构 客 户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信 贷 风 险 监 控 部 ) 发 出 通 知 c. 信 贷 风 险 报 告 系 统 (Optima) 该 系 统 储 存 所 有 信 贷 客 户 的 授 信 额 度 信 用 等 级 已 使 用 的 授 信 余 额 等 相 关 授 信 信 息, 并 可 以 从 不 同 口 径 生 成 汇 总 报 告, 用 于 整 体 信 贷 资 产 组 合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我 行 于 2013 年 正 式 由 该 套 信 贷 风 险 报 告 系 统 (Optima) 取 代 原 有 系 统, 旨 在 更 稳 定 便 捷 省 时 地 从 不 同 口 径 生 成 更 全 面 的 信 贷 风 险 报 告, 并 更 好 地 通 过 信 贷 风 险 报 告, 监 测 管 理 我 行 的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2) 个 人 银 行 部 a. 贷 款 审 批 系 统 (Loan Front-End System) 该 系 统 是 无 担 保 贷 款 和 住 房 抵 押 贷 款 审 批 平 台, 记 录 每 一 笔 贷 款 申 请 的 详 细 信 息, 包 括 每 个 贷 款 人 的 背 景 工 作 及 收 入 信 息 申 请 贷 额 的 详 情 以 及 抵 押 房 屋 的 信 息 该 系 统 采 用 工 作 流 (Workflow System) 的 处 理 方 式, 以 确 保 每 一 笔 贷 款 申 请 均 经 过 所 有 必 须 的 审 批 步 骤 除 此 以 外, 该 系 统 还 嵌 入 了 信 贷 政 策 的 检 查 功 能, 以 确 保 所 有 贷 款 申 请 均 符 合 既 定 的 信 贷 政 策, 并 确 保 信 贷 审 核 人 员 有 足 够 的 权 限 审 批 贷 款 b. 贷 款 系 统 (Advanced Loan System - ALS) 该 系 统 记 录 每 一 笔 已 放 款 的 贷 款 账 户 及 其 抵 押 物 的 详 细 信 息 此 系 统 对 每 个 贷 款 账 户 计 算 利 息 及 费 用, 监 控 还 款 情 况 等 每 一 笔 贷 款 申 请 在 信 贷 运 营 人 员 批 准 后, 交 易 服 务 人 员 对 审 批 权 限 核 实, 然 后 将 贷 款 及 其 抵 押 物 的 详 细 信 息 输 入 自 动 贷 款 系 统 c. 信 用 卡 业 务 申 请 管 理 系 统 (Credit Initiation - CI & Credit Decision Engine - CDE) 信 用 卡 申 请 和 审 批 通 过 由 信 用 卡 审 批 系 统 (CI) 和 决 策 引 擎 (CDE) 系 统 组 成 的 信 用 卡 业 务 申 请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该 信 用 卡 审 批 平 台 记 录 每 一 笔 信 用 卡 申 请 的 详 细 信 息, 包 括 每 个 信 用 卡 申 请 人 的 背 景 工 作 及 收 入 信 息 信 用 卡 审 批 系 统 采 用 工 作 流 (Workflow System) 的 处 理 方 式 以 确 保 每 一 笔 信 用 卡 申 请 均 经 过 所 有 必 19
20 须 的 审 批 步 骤 信 贷 政 策 嵌 入 于 决 策 引 擎 对 客 户 提 供 的 资 料 进 行 审 批 以 确 保 所 有 信 用 卡 申 请 均 符 合 既 定 的 信 贷 政 策 以 及 信 贷 审 核 人 员 有 足 够 的 权 限 审 批 信 用 卡 d. 信 用 卡 账 户 维 护 系 统 (Eclipse & Enhanced Card Management System - ECMS) 该 系 统 通 过 对 卡 片 产 品 费 率 账 务 处 理 等 参 数 的 配 置, 在 接 受 到 信 用 卡 审 批 授 权 系 统 的 开 卡 请 求 以 后, 进 行 添 加 持 卡 人 客 户 信 息, 进 而 发 卡 该 系 统 是 一 个 基 于 客 户 的 系 统, 一 个 单 一 的 客 户 能 够 被 赋 予 多 个 信 用 卡 账 号 该 系 统 还 提 供 客 户 信 息 维 护 卡 片 查 询 卡 片 挂 失 卡 片 补 发 以 及 续 卡 等 相 关 处 理 提 供 交 易 处 理 支 持 和 利 息 计 算, 以 及 包 括 信 用 额 度 调 整 临 时 额 度 设 定 密 码 修 改 与 重 置 消 费 密 码 设 置 账 务 调 整 账 务 核 算 和 会 计 核 算 直 接 贷 记 和 / 或 借 记 处 理 还 款 处 理 等 客 户 服 务 功 能 e. 信 用 卡 交 易 授 权 系 统 (Enhance Authorization System (EAS)) 该 系 统 针 对 信 用 卡 管 理 系 统 所 提 供 的 账 户 信 息, 根 据 预 设 参 数 以 及 客 户 信 用 状 况 对 持 卡 人 的 交 易 请 求 进 行 校 验 并 给 出 授 权 确 认 或 者 授 权 拒 绝 的 回 应 该 系 统 7 乘 24 小 时 全 天 候 运 行, 为 持 卡 人 提 供 授 权 服 务 f. 信 用 卡 欺 诈 侦 测 系 统 (Advanced Fraud Early Warning System - AFEWS) 该 系 统 对 交 易 进 行 实 时 的 监 测, 并 且 会 按 照 预 设 好 的 监 控 规 则 对 监 测 到 的 可 疑 交 易 提 出 报 警, 并 且 与 授 权 功 能 结 合, 对 授 权 交 易 进 行 必 要 的 干 预 和 控 制 风 险 管 理 提 供 高 风 险 交 易 欺 诈 交 易 交 易 限 制 类 商 户 高 风 险 商 户 欺 诈 商 户 的 参 数 设 置 和 监 控, 系 统 通 过 在 线 监 控 在 线 分 析 报 表 等 形 式 防 范 和 控 制 风 险 风 险 管 理 模 块 提 供 与 其 他 组 织 和 系 统 的 连 接 功 能, 并 将 结 果 与 其 他 系 统 交 互, 最 大 限 度 共 享 风 险 信 息 g. 信 用 卡 客 服 系 统 平 台 (Enhanced Services Management System - ESMS) 客 服 系 统 平 台, 提 供 前 台 操 作 页 面 给 银 行 操 作 人 员 处 理 客 户 查 询 账 户 维 护 等 功 能 具 体 功 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卡 余 额 查 询 卡 账 户 查 询 卡 状 态 查 询 卡 客 户 资 料 查 询 及 更 新 卡 资 料 信 息 查 询 卡 账 单 查 询 卡 账 单 明 细 查 询 卡 交 易 明 细 查 询 卡 信 用 额 度 调 整 账 单 日 查 询 卡 激 活 卡 挂 失 / 解 挂 卡 片 冻 结 / 解 除 冻 结 卡 销 户 附 属 卡 额 度 发 卡 进 度 查 询 外 币 牌 价 查 询 卡 自 扣 还 款 账 号 查 询 和 维 护 卡 未 出 账 单 交 易 明 细 查 询 卡 积 分 兑 换 交 易 卡 积 分 兑 换 调 整 卡 积 分 兑 换 卡 购 汇 功 能 申 请 卡 购 汇 功 能 查 询 卡 换 卡 / 补 卡 / 紧 急 制 卡 交 易 换 卡 / 补 卡 进 度 查 询 h. 自 动 催 收 管 理 系 统 (Computer Assisted Collection System - CACS) 20
21 该 系 统 针 对 逾 期 贷 款 及 信 用 卡 账 户, 让 催 收 员 通 过 该 系 统 对 逾 期 账 户 有 效 地 进 行 催 收 和 跟 踪 i. 数 据 仓 库 (Data Warehouse) 以 上 系 统 中 的 账 户 数 据 会 导 入 数 据 仓 库 个 人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会 定 期 从 数 据 仓 库 抽 取 数 据, 生 成 各 类 报 表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和 控 制 政 策 为 了 规 范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花 旗 中 国 制 定 了 详 尽 的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这 些 制 度 以 责 任 明 确 审 贷 分 离 分 级 授 权 统 一 授 信 安 排 以 及 规 范 化 的 风 险 衡 量 方 法 为 核 心 原 则 此 外, 花 旗 中 国 的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建 立 于 一 套 完 善 的 操 作 系 统 之 上, 以 确 保 流 程 的 连 贯 性 及 数 据 的 可 靠 性 (1) 责 任 明 确 在 内 部 信 贷 政 策 中 对 信 贷 责 任 的 划 分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每 笔 贷 款 都 有 一 位 专 属 负 责 人, 对 该 笔 贷 款 的 发 放 负 第 一 责 任 (2) 审 贷 分 离 以 独 立 设 置 的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来 保 障 风 险 控 制 流 程 的 复 核 与 制 衡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和 批 准 目 标 市 场 及 风 险 接 受 标 准, 用 以 确 定 各 类 型 客 户 以 及 风 险 等 级 的 信 贷 发 放 贷 后 审 查 信 贷 组 合 管 理 和 问 题 贷 款 管 理 所 需 的 审 批 级 别 和 风 险 接 受 标 准 (3) 分 级 授 权 信 贷 授 权 需 要 依 照 信 贷 政 策 执 行 独 立 的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对 信 贷 委 员 的 授 权 是 基 于 被 授 权 个 人 的 经 验 能 力 诚 信 和 职 责 需 要 而 决 定 的 在 信 贷 政 策 中 对 信 贷 委 员 的 资 质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独 立 的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对 信 贷 委 员 名 单 及 其 核 准 授 权 进 行 管 理 (4) 统 一 授 信 安 排 统 一 授 信 安 排 主 要 体 现 在 1) 在 开 户 阶 段 追 索 客 户 的 股 权 结 构, 通 过 统 一 编 号 体 系 识 别 集 团 客 户 ;2) 不 同 分 行 对 同 一 集 团 或 其 关 联 客 户 的 授 信 集 中 为 一 体 审 批 和 管 控 ; 3) 对 于 不 同 产 品, 只 要 产 生 信 贷 风 险, 均 会 汇 总 到 客 户 的 统 一 授 信 额 度, 集 中 审 批 个 别 产 品 部 门 没 有 信 贷 审 批 权 力 统 一 授 信 机 制 有 助 于 保 证 信 贷 审 批 口 径 的 一 致 性, 令 花 旗 中 国 稳 健 地 扩 大 信 贷 资 产 规 模, 以 一 种 健 康 可 控 的 节 奏 逐 步 深 化 中 国 市 场 21
22 (5) 规 范 化 的 信 贷 风 险 衡 量 方 法 所 有 的 风 险 衡 量 风 险 等 级 评 定 风 险 资 产 和 风 险 回 报 计 算 都 要 依 照 花 旗 集 团 的 统 一 标 准 并 且 参 照 本 地 特 征 进 行 调 整 信 贷 风 险 数 据 必 须 输 入 风 险 报 告 系 统, 经 一 系 列 的 措 施 保 障 系 统 内 的 数 据 能 准 确 地 反 映 任 何 时 间 业 务 内 存 在 的 信 贷 风 险 信 用 检 查 和 内 部 控 制 花 旗 中 国 设 立 了 从 部 门 自 我 评 估 到 内 部 审 计 部 独 立 监 测 及 审 计 的 一 整 套 完 善 的 内 控 监 控 模 式 2012 年 下 半 年, 花 旗 中 国 开 始 推 行 管 理 者 风 险 评 估 (Managers Control Assessment) 管 理 者 风 险 评 估 是 一 种 分 析 型 的 风 险 控 制 自 我 评 估 工 具, 主 要 用 于 帮 助 管 理 者 避 免 或 预 防 运 营 控 制 中 的 问 题, 恰 当 关 注 并 缓 释 新 兴 风 险, 有 效 驱 动 整 改 措 施 的 落 实 以 解 决 或 缓 释 操 作 风 险 对 业 务 经 营 目 标 和 操 作 损 失 的 潜 在 影 响 内 部 审 计 部 的 内 控 部 通 过 账 户 核 对 重 要 凭 证 管 理 及 对 异 常 事 项 的 监 控, 有 效 地 保 证 了 日 常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内 审 部 通 过 系 统 化 和 规 范 化 的 方 法, 独 立 审 查 评 价 并 报 告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风 险 状 况 内 部 控 制 和 公 司 治 理 效 果, 履 行 其 独 立 内 审 职 能 贷 款 分 类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花 旗 中 国 采 用 花 旗 集 团 引 入 的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方 法 监 控 贷 款 组 合 风 险 状 况 贷 款 按 风 险 程 度 分 为 正 常 / 正 常 关 注 特 别 关 注 / 次 级 次 级 可 疑 及 损 失 贷 款 和 垫 款 的 五 个 类 别 的 主 要 定 义 列 示 如 下 :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 正 常 / 正 常 关 注 特 别 关 注 次 级 ( 继 续 预 提 类 ) 次 级 ( 停 止 预 提 类 ) 企 业 银 行 部 / 商 业 银 行 部 定 义 该 笔 贷 款 无 明 显 缺 点 / 该 借 款 人 具 有 某 些 潜 在 不 良 变 化, 但 目 前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状 况 较 稳 定, 在 未 来 个 月 内 不 会 受 到 不 良 影 响, 且 借 款 人 能 够 履 行 合 同, 没 有 足 够 理 由 怀 疑 贷 款 本 息 不 能 按 时 足 额 偿 还 贷 款 状 况 发 生 了 某 些 值 得 管 理 层 关 注 的 不 良 变 化 如 果 任 其 发 展, 这 种 潜 在 的 不 利 变 化 将 影 响 借 款 人 未 来 的 还 债 能 力 或 资 信 状 况 虽 然 存 在 一 些 对 还 款 不 利 的 影 响 因 素, 但 对 借 款 人 的 整 体 还 款 能 力 没 有 重 大 的 影 响, 产 生 信 贷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借 款 人 的 现 有 净 资 产 和 还 款 能 力 已 无 法 给 贷 款 提 供 足 够 的 保 护 该 笔 贷 款 出 现 一 个 或 几 个 明 显 缺 陷, 并 威 胁 到 贷 款 人 及 时 还 款 能 力 个 人 银 行 部 */ 商 业 银 行 部 定 义 不 逾 期 逾 期 1-89 天 逾 期 天 22
23 可 疑 该 笔 贷 款 新 的 缺 陷 使 从 现 有 的 状 况 判 断, 贷 款 的 逾 期 天 全 额 回 收 或 清 偿 变 的 非 常 可 疑, 甚 至 不 现 实 损 失 该 笔 贷 款 已 经 基 本 上 无 法 收 回, 或 即 使 可 能 未 来 逾 期 360 天 以 上 有 部 分 收 回, 由 于 回 收 价 值 之 小, 账 上 目 前 不 应 再 保 留 这 笔 基 本 上 没 有 价 值 的 贷 款 * 此 处 以 个 人 抵 押 贷 款 为 例 个 人 银 行 部 针 对 不 同 的 产 品 会 根 据 客 户 账 户 的 逾 期 天 数 设 置 不 同 的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 具 体 的 花 旗 中 国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定 义, 请 参 照 企 业 银 行 信 贷 政 策 及 流 程 -- 实 施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管 委 员 会 有 关 信 贷 风 险 分 类, 损 失 计 提, 及 已 核 销 贷 款 管 理 的 细 则 以 上 风 险 分 类 是 根 据 银 监 会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印 发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指 引 的 通 知 ( 银 监 发 [2007]54 号 ) 中 有 关 按 风 险 程 度 将 贷 款 划 分 为 不 同 等 级 的 规 定, 结 合 花 旗 中 国 实 际 情 况 而 制 定 的 花 旗 中 国 的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标 准 与 银 监 会 五 级 分 类 标 准 的 对 比 关 系 列 示 如 下 :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定 义 五 级 分 类 等 级 定 义 正 常 / 正 常 关 注 该 笔 贷 款 无 明 显 缺 点 正 常 执 行 正 常 的 贷 款 特 别 关 注 / 次 级 ( 继 续 预 提 类 ) 贷 款 发 生 了 值 得 关 注 的 不 良 变 化 关 注 关 注 存 在 对 偿 还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次 级 ( 停 止 预 提 贷 款 出 现 明 显 缺 陷, 威 类 ) 胁 到 贷 款 人 的 还 款 能 力 次 级 可 疑 贷 款 的 全 额 回 收 或 清 偿 变 得 可 疑 可 疑 损 失 贷 款 基 本 无 法 收 回 损 失 还 款 能 力 出 现 明 显 问 题, 即 使 执 行 担 保, 也 可 能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无 法 足 额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即 使 执 行 担 保, 也 肯 定 造 成 较 大 的 损 失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后, 大 部 分 本 息 仍 无 法 收 回 如 果 某 个 借 款 人 的 银 监 分 类 和 花 旗 集 团 内 部 分 类 与 上 述 对 应 和 转 换 关 系 表 有 所 不 符, 须 获 我 行 机 构 客 户 风 险 管 理 部 的 批 准 我 行 根 据 银 监 会 分 类, 将 银 监 会 五 级 分 类 标 准 中 的 最 后 三 类 视 为 不 良 贷 款 信 用 风 险 分 布 情 况 五 级 分 类 信 贷 等 级 2015 年 末 占 贷 款 总 额 百 分 比 2014 年 末 占 贷 款 总 额 百 分 比 正 常 96.0% 96.6% 关 注 3.3% 2.6% 次 级 0.0% 0.1% 可 疑 0.4% 0.3% 损 失 0.3% 0.4% 23
24 合 计 100% 100%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不 良 贷 款 ( 即 五 级 分 类 中 的 次 级 至 损 失 级 贷 款 ) 余 额 占 全 部 贷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不 到 1%, 包 括 公 司 贷 款 20 笔,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33, 万 元, 以 及 个 人 贷 款 14, 万 元 2015 年 不 良 贷 款 余 额 较 2014 年 有 所 减 少 2015 年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23, 万 元, 较 2014 年 增 加 了 人 民 币 57, 万 元, 其 中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新 提 取 了 人 民 币 91, 万 元, 冲 销 不 良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人 民 币 35, 万 元 ; 收 回 已 核 销 的 贷 款 万 元 ; 由 于 汇 率 差 异 增 加 人 民 币 1, 万 元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1) 企 业 银 行 部 按 照 财 政 部 有 关 规 定, 花 旗 中 国 于 2008 年 12 月 全 面 实 施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新 会 计 准 则 根 据 新 准 则 的 要 求, 花 旗 中 国 的 贷 款 损 失 计 提 采 用 组 合 计 提 和 现 金 流 折 现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对 于 银 监 会 分 类 为 正 常 类 和 关 注 类 的 贷 款, 采 用 组 合 计 提 方 式 计 算 损 失 准 备 金 组 合 计 提 法 : 组 合 计 提 下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总 额 = ( 各 笔 贷 款 余 额 * 各 笔 贷 款 的 风 险 等 级 ( 一 级 至 七 级 ) 的 相 应 最 高 损 失 基 点 ) 对 于 银 监 会 分 类 为 正 常 类 和 关 注 类 的 贷 款, 采 用 组 合 计 提 方 式 计 算 损 失 准 备 金 对 于 银 监 会 分 类 为 次 级 类 及 其 以 下 贷 款 ( 又 称 不 良 贷 款 ), 原 则 上 应 采 用 现 金 流 折 现 方 式 ( 含 抵 押 物 考 量 ) 计 算 损 失 准 备 金 ; 对 于 商 业 银 行 客 户 不 良 贷 款 金 额 小 于 两 百 五 十 万 美 元 的 贷 款, 参 照 集 团 有 关 信 贷 政 策, 最 晚 不 迟 于 逾 期 120 天, 对 该 笔 贷 款 除 抵 押 物 快 速 变 现 价 值 外 的 余 额 作 全 额 准 备 金 计 提 基 于 当 前 日 益 严 峻 的 经 济 形 势 及 不 断 增 加 的 信 用 风 险 压 力, 我 行 在 坚 持 一 贯 严 谨 审 慎 的 风 险 管 理 的 同 时, 也 对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计 提 进 行 监 控 我 行 首 席 风 险 官 每 月 审 阅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并 在 必 要 时 有 权 对 结 果 进 行 调 整 (2) 个 人 银 行 部 对 于 银 监 会 分 类 为 正 常 类 和 关 注 类 以 及 余 额 小 于 等 于 五 百 万 美 元 的 贷 款, 采 用 组 合 计 提 方 式 计 算 损 失 准 备 金 对 于 贷 款 余 额 大 于 五 百 万 美 元 或 银 监 会 分 类 为 次 级 类 及 其 以 下 贷 款 ( 又 称 不 良 贷 款 ), 采 用 现 金 流 折 现 方 式 ( 含 抵 押 物 考 量 ) 计 算 损 失 准 备 金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程 度 24
25 花 旗 中 国 本 着 信 用 风 险 分 散 化 的 原 则, 控 制 信 贷 资 产 在 单 个 债 务 人 行 业 及 地 区 等 方 面 的 集 中 程 度 (1) 单 一 客 户 的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度 花 旗 中 国 主 要 用 单 一 客 户 集 中 度 限 额 控 制 信 贷 组 合 内 的 集 中 度 风 险 针 对 每 个 信 贷 等 级 设 有 单 个 客 户 信 贷 资 产 最 高 限 额, 另 外 在 期 限 上 也 有 相 应 的 限 额 规 定 超 出 最 高 限 额 的 情 况 必 须 事 先 取 得 批 准 同 时, 花 旗 中 国 严 格 按 照 现 行 法 规 关 于 借 款 人 集 中 度 的 规 定, 制 定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业 务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以 确 保 花 旗 中 国 对 集 团 客 户 的 授 信 满 足 以 下 法 规 的 规 定 : 向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提 供 的 授 信 总 额 不 超 过 银 行 资 本 净 额 的 15%, 向 单 一 借 款 人 提 供 的 贷 款 余 额 不 得 超 过 银 行 资 本 净 额 的 10%, 花 旗 中 国 在 借 款 人 集 中 度 方 面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2) 单 一 行 业 的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度 在 信 贷 资 产 的 行 业 分 布 方 面, 花 旗 中 国 会 根 据 定 期 的 信 贷 组 合 报 告 监 控 行 业 分 布 情 况 下 表 列 出 了 花 旗 中 国 2015 及 2014 年 年 末 贷 款 在 主 要 行 业 的 分 布 情 况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行 业 百 分 比 行 业 百 分 比 个 人 贷 款 35% 个 人 贷 款 30% 制 造 业 29% 制 造 业 26%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7%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10%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6% 租 赁 及 商 业 服 务 业 4% 其 他 行 业 23% 其 他 行 业 30% 合 计 100% 合 计 100% 对 于 较 大 的 行 业 如 制 造 业, 花 旗 中 国 会 对 其 进 行 更 为 详 细 的 分 类 和 监 控, 以 确 保 不 会 过 度 集 中 于 某 一 行 业 截 至 目 前, 花 旗 中 国 对 行 业 的 授 信 规 模 均 在 各 自 限 定 比 例 之 内 按 剩 余 期 限 分 析,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各 项 贷 款 中 剩 余 期 限 一 个 月 之 内 的 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688, 万 元,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26%, 剩 余 期 限 一 至 三 个 月 的 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819, 万 元,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28%, 剩 余 期 限 三 个 月 至 一 年 的 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024, 万 元,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16%, 剩 余 期 限 超 过 一 年 的 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919,953.3 万 元,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29%, 逾 期 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61, 万 元,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1% 25
26 按 贷 款 担 保 方 式 分 析,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各 项 贷 款 中 抵 质 押 贷 款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31%, 保 证 贷 款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20%, 信 用 贷 款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49% 逾 期 贷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花 旗 中 国 逾 期 贷 款 定 义 为 没 有 按 照 贷 款 合 同 规 定 的 期 限 偿 还 本 金 或 利 息 的 各 项 贷 款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的 逾 期 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61, 万 元, 占 2015 年 底 贷 款 总 额 的 0.95% 逾 期 贷 款 中,23% 为 逾 期 90 天 以 内 的 贷 款,56% 为 逾 期 在 91 天 到 一 年 内 的 贷 款,19% 为 逾 期 一 年 到 三 年 以 内 的 贷 款,2% 为 逾 期 超 过 三 年 的 贷 款 贷 款 重 组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重 组 贷 款 主 要 抵 质 押 品 类 型, 抵 质 押 品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可 接 受 的 抵 押 物 范 围 在 标 准 化 授 信 流 程 中 有 明 确 的 界 定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抵 押 物 只 是 被 作 为 第 二 还 款 来 源 在 信 贷 审 核 中 予 以 评 估 授 信 额 度 审 批 主 要 取 决 于 银 行 对 于 第 一 还 款 来 源 的 评 估 (1) 企 业 银 行 部 / 商 业 银 行 部 房 地 产 抵 押 品 估 值 由 抵 押 品 经 理 委 托 具 备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房 地 产 专 业 估 价 机 构 评 估 市 场 价 值 房 地 产 抵 押 品 的 市 场 价 值 需 进 行 年 度 审 查 风 险 管 理 审 批 部 或 业 务 部 门 需 将 已 核 准 的 抵 押 / 质 押 担 保 品 有 关 信 息 通 过 担 保 品 管 理 平 台 输 送 至 GCATs 系 统 以 有 效 监 管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部 门 将 定 期 从 系 统 导 出 有 关 信 息 报 表 并 发 送 给 有 关 各 方 和 风 险 审 批 管 理 层 供 他 们 审 查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以 防 由 于 担 保 品 或 担 保 品 价 值 的 短 缺, 不 足 或 到 期 而 可 能 产 生 的 风 险 花 旗 中 国 按 季 度 审 查 主 要 城 市 的 房 地 产 价 格 抵 押 人 的 行 为 足 以 使 抵 押 品 价 值 减 少 的, 我 行 有 权 要 求 抵 押 人 停 止 其 行 为 抵 押 品 的 价 值 已 经 减 少 时, 我 行 有 权 要 求 抵 押 人 恢 复 抵 押 物 的 价 值, 或 者 提 供 与 减 少 的 价 值 相 当 的 担 保 我 行 要 求 恢 复 抵 押 品 的 价 值 或 者 提 供 相 应 担 保 遭 到 拒 绝 时, 我 行 可 以 要 求 债 务 人 履 行 债 务, 也 可 以 提 前 行 使 抵 押 权 26
27 抵 押 品 的 处 置 将 遵 循 当 地 法 律 的 规 定, 通 过 法 律 诉 讼 法 院 拍 卖 等 程 序 执 行 抵 押 品 和 实 现 抵 押 品 的 价 值 拍 卖 所 得 款 项 用 于 偿 还 债 务 人 的 欠 款 (2) 个 人 银 行 部 个 人 银 行 的 住 房 按 揭 贷 款 对 抵 押 物 的 管 理 在 个 人 银 行 房 屋 抵 押 贷 款 产 品 信 贷 政 策 及 作 业 流 程 中 有 明 确 界 定, 包 括 可 接 受 的 抵 押 物 种 类 在 住 房 按 揭 贷 款 审 批 的 过 程 当 中, 独 立 评 估 部 委 托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房 地 产 专 业 估 价 机 构 评 估 房 屋 价 值, 信 贷 审 批 部 据 此 并 根 据 个 人 银 行 房 屋 抵 押 贷 款 产 品 信 贷 政 策 及 作 业 流 程 确 定 贷 款 成 数 审 批 通 过 后, 由 第 三 方 律 师 事 务 所 在 房 屋 所 属 房 地 产 管 理 部 门 完 成 抵 押 登 记 程 序 交 由 银 行 贷 款 操 作 部 审 核 所 有 房 屋 抵 押 品 信 息 将 会 录 入 住 房 按 揭 前 端 审 批 系 统 以 有 效 监 控 将 定 期 从 前 端 审 批 系 统 导 出 有 关 信 息 报 表 供 风 险 管 理 经 理 审 查 并 监 测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风 险 管 理 部 按 月 审 查 主 要 城 市 的 房 地 产 价 格, 定 期 对 贷 款 产 品 组 合 的 账 面 市 场 价 值 进 行 评 估, 监 测 贷 款 产 品 组 合 的 整 体 贷 款 成 数 抵 押 品 的 处 置 将 遵 循 当 地 法 律 的 规 定, 通 过 法 律 诉 讼 法 院 拍 卖 等 程 序 执 行 抵 押 品 和 实 现 抵 押 品 的 价 值 拍 卖 所 得 款 项 用 于 偿 还 债 务 人 的 欠 款 风 险 缓 释 花 旗 中 国 目 前 仍 在 积 极 探 索 风 险 缓 释 方 法, 如 风 险 参 与 风 险 参 与 主 要 是 指 金 融 同 业 间 依 据 事 先 签 署 的 风 险 参 与 总 协 议, 就 某 一 个 或 多 个 债 权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权 益 达 成 的 转 让 安 排 就 本 质 来 说, 风 险 参 与 是 权 益 转 让 的 一 种 形 式, 且 并 不 一 定 伴 随 严 格 意 义 上 的 债 权 转 让, 只 是 在 特 定 情 况 下 ( 如 债 务 人 违 约 等 ), 依 据 风 险 参 与 双 方 事 先 约 定 才 进 而 转 化 为 债 权 转 让 风 险 参 与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分 散 银 行 风 险 调 整 资 产 结 构, 从 而 改 善 资 本 充 足 率 目 前 该 产 品 仍 在 内 部 完 善 和 审 批 阶 段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和 错 向 风 险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即 结 算 前 风 险, 指 在 合 约 到 期 前, 由 于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而 给 银 行 造 成 的 损 失 结 算 前 风 险 与 其 他 信 用 风 险 ( 直 接 信 用 风 险 和 或 有 信 用 风 险 ) 一 起 加 总 计 算 授 信 额 度 和 信 用 敞 口, 在 此 基 础 上 获 取 信 贷 审 批 我 行 根 据 各 种 维 度 对 交 易 对 手 和 交 易 本 身 进 行 分 类, 其 中 包 括 对 交 易 对 手 按 照 经 验 交 易 目 的 ( 是 否 以 对 冲 保 值 为 目 的 ) 来 分 类, 同 时 对 交 易 本 身 按 照 其 复 杂 程 度 ( 譬 如 期 限 长 短 有 无 杠 杆 等 ) 进 行 分 类 不 同 组 合 的 交 易 对 手 和 交 易 需 要 不 同 层 级 的 审 批, 原 则 上 风 险 越 高 的 交 易 对 手 和 交 易 需 更 高 层 级 的 审 批 原 则 上, 我 行 只 与 以 27
28 对 冲 保 值 为 目 的 的 公 司 客 户 交 易 对 手 进 行 简 单 的 衍 生 品 交 易, 所 进 行 的 交 易 数 量 期 限 等 必 须 与 交 易 对 手 的 真 实 业 务 情 况 相 匹 配 错 向 风 险 (Wrong Way Risk) 的 发 生 是 指 某 市 场 因 素 的 变 化 导 致 银 行 与 某 一 交 易 对 手 的 结 算 前 风 险 敞 口 增 加, 而 同 时 该 因 素 变 化 又 使 得 交 易 对 手 履 行 其 合 约 义 务 的 能 力 下 降 错 向 风 险 最 常 见 于 衍 生 品 交 易 通 常 有 两 种 类 型 的 错 向 风 险, 一 种 是 特 定 错 向 风 险 (Specific Wrong Way Risk), 即 指 由 于 交 易 结 构 本 身 的 协 议 关 联 而 导 致 的 ; 另 一 种 是 一 般 错 向 风 险, 即 指 由 于 宏 观 经 济 因 素 的 变 化 而 导 致 交 易 对 手 信 贷 资 质 恶 化, 而 同 时 期 结 算 前 风 险 敞 口 也 随 同 一 因 素 变 化 而 增 加 的 情 况 对 于 错 向 风 险 的 管 理, 我 行 根 据 内 部 政 策 要 求, 需 要 充 分 理 解 交 易 对 手 使 用 资 本 市 场 产 品 的 目 的 和 相 关 风 险 的 性 质 其 次, 要 了 解 交 易 对 手 与 市 场 上 其 他 交 易 方 和 银 行 的 交 易 情 况, 以 便 理 解 在 某 些 极 端 市 场 情 况 下 交 易 对 手 的 行 为 是 否 会 使 其 未 到 期 合 约 的 损 失 恶 化 流 动 性 风 险 状 况 流 动 性 风 险 概 论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由 不 确 定 的 流 动 性 造 成 的 金 融 风 险, 即 商 业 银 行 无 力 为 负 债 的 减 少 和 / 或 资 产 的 增 加 提 供 融 资 而 造 成 损 失 或 破 产 的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包 括 资 产 流 动 性 风 险 和 负 债 流 动 性 风 险 (1) 资 产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资 产 到 期 不 能 如 期 足 额 收 回, 进 而 无 法 满 足 到 期 负 债 的 偿 还 和 新 的 合 理 贷 款 及 其 他 融 资 需 要, 从 而 给 商 业 银 行 带 来 损 失 的 风 险 (2) 负 债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商 业 银 行 过 去 筹 集 的 资 金 特 别 是 存 款 资 金, 由 于 内 外 因 素 的 变 化 而 发 生 不 规 则 波 动, 对 其 产 生 冲 击 并 引 发 相 关 损 失 的 风 险 商 业 银 行 筹 资 能 力 的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原 有 的 筹 融 资 安 排, 迫 使 商 业 银 行 被 动 地 进 行 资 产 负 债 调 整, 造 成 流 动 性 风 险 损 失 这 种 情 况 可 能 迫 使 银 行 提 前 变 卖 资 产 以 支 付 负 债, 使 得 账 面 上 的 潜 在 损 失 转 化 为 实 际 损 失, 甚 至 导 致 银 行 破 产 流 动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1)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政 策 为 确 保 业 务 间 的 连 续 性 方 法 的 稳 定 性 以 及 风 险 的 透 明 度, 花 旗 中 国 制 订 了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作 为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量 度 报 告 和 管 理 标 准 花 旗 中 国 同 时 还 制 订 有 流 动 性 计 划 以 及 应 急 资 金 计 划, 旨 在 为 我 行 提 供 在 正 常 经 营 状 况 及 压 力 情 景 ( 包 括 极 端 市 场 紊 乱 情 景 以 及 本 地 市 场 事 件 ) 下 应 对 短 28
29 期 或 长 期 流 动 性 危 机 的 风 险 管 理 标 准 和 执 行 条 例 花 旗 中 国 资 金 部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2015 年 针 对 新 的 市 场 环 境, 结 合 花 旗 中 国 自 身 流 动 性 状 况, 对 上 述 政 策 及 策 略 进 行 审 核 更 新 (2)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流 动 性 政 策 要 求 成 立 有 效 的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Asset and Liability Committee, ALCO)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由 各 业 务 部 门 代 表 组 成, 每 月 开 例 会 讨 论 有 关 资 金 流 动 性 等 事 宜 花 旗 中 国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根 据 花 旗 中 国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情 况 制 定 管 理 策 略, 由 各 分 行 及 各 业 务 部 门 具 体 实 施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由 花 旗 中 国 行 长 首 席 财 务 官 司 库 风 险 管 理 部 以 及 其 他 高 层 管 理 者 组 成, 并 按 月 召 开 会 议 在 会 议 上, 花 旗 中 国 管 理 层 通 过 对 花 旗 中 国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资 产 质 量 和 构 成 的 讨 论 以 及 对 当 前 金 融 业 务 市 场 的 分 析, 调 整 资 金 来 源 去 向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各 项 目 比 重 的 具 体 策 略 (3) 董 事 会 责 任 花 旗 中 国 的 董 事 会 承 担 对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实 施 监 控 的 最 终 责 任, 并 将 确 保 有 效 地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各 项 业 务 所 承 担 的 各 类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手 段 和 工 具 (1) 缺 口 分 析 : 市 场 行 情 报 告 市 场 行 情 报 告 是 监 控 行 内 当 前 流 动 性 状 况 的 重 要 工 具 市 场 行 情 报 告 (MAR) 量 化 了 在 通 常 业 务 环 境 中 的 日 常 和 累 计 缺 口 任 何 给 定 时 间 段 内 的 缺 口 代 表 为 代 替 到 期 负 债 或 资 产, 即 需 从 市 场 ( 内 部 或 外 部 ) 获 得 借 款 或 进 行 配 置 我 行 2015 年 延 续 使 用 市 场 行 情 报 告 作 为 度 量 预 期 现 金 流 的 主 要 工 具, 该 报 告 预 计 于 2016 年 1 季 度 被 每 日 压 力 测 试 报 告 取 代 (2) 压 力 测 试 压 力 测 试 用 于 量 化 某 一 事 件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以 及 未 来 12 个 月 期 累 计 缺 口 净 值 的 可 能 影 响, 确 定 在 给 定 的 压 力 情 境 下 要 求 的 融 资 增 量 花 旗 中 国 资 金 部 司 库 负 责 确 保 至 少 每 季 度 进 行 一 次 压 力 测 试 2015 年 的 历 次 压 力 测 试 结 果 显 示, 花 旗 中 国 在 各 压 力 情 境 下 未 来 12 个 月 的 期 限 区 间 内 均 实 现 现 金 净 流 入, 没 有 需 要 花 旗 纽 约 总 部 的 额 外 注 入 资 金 的 极 端 情 况 发 生 (3) 流 动 比 率 29
30 流 动 比 率 说 明 了 在 正 常 业 务 条 件 下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结 构 和 状 态, 并 且 可 用 来 管 理 对 结 构 性 流 动 性 变 更 的 控 制 花 旗 中 国 的 整 体 流 动 比 率 可 用 以 监 控 我 们 以 流 动 资 产 偿 还 短 期 债 务 的 能 力, 发 现 长 期 资 金 来 源 和 使 用 之 间 的 不 符 之 处, 以 及 审 核 银 行 业 务 以 客 户 存 款 提 供 融 资 贷 款 的 能 力 除 了 内 部 流 动 性 指 标, 花 旗 中 国 亦 对 监 管 指 标 进 行 严 格 监 控, 并 在 每 月 举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均 对 上 述 指 标 进 行 讨 论, 并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结 构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节 以 确 保 其 指 标 符 合 银 行 内 部 以 及 监 管 要 求 (4) 市 场 触 发 市 场 触 发 是 指 可 能 导 致 市 场 上 流 动 性 或 花 旗 中 国 在 市 场 准 入 的 变 化 的 内 部 或 外 部 市 场 或 经 济 因 素 市 场 触 发 被 超 过 时 应 通 知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司 库 应 与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共 同 负 责 解 决 超 过 市 场 触 发 的 情 况, 并 应 记 录 作 出 的 决 定 或 采 取 的 行 动 2015 年 全 年 我 行 没 有 因 市 场 触 发 突 破 而 启 动 应 急 资 金 计 划 的 情 况 发 生 (5) 大 额 资 金 来 源 花 旗 中 国 设 定 有 单 一 流 动 资 金 提 供 者 或 某 一 组 流 动 资 金 提 供 者 为 大 额 资 金 来 源 的 界 限, 用 以 评 估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潜 在 的 集 中 度 风 险 (6) 应 急 资 金 计 划 应 急 资 金 计 划 用 以 明 确 在 危 机 情 况 下 的 流 动 性 情 景 市 场 触 发 流 程 分 工 与 职 责 以 及 联 络 计 划 花 旗 中 国 司 库 负 责 执 行 行 动 计 划, 首 席 风 险 官 负 责 通 知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应 急 计 划 的 启 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进 一 步 通 知 董 事 会 直 到 资 产 与 负 债 委 员 会 与 司 库 一 致 决 定 危 机 结 束 前, 司 库 负 责 管 理 紧 急 事 件 无 论 是 从 流 动 性 缺 口 限 额 以 及 流 动 性 指 标 等 日 常 监 测 工 具, 还 是 从 压 力 测 试 结 果 看,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流 动 性 管 理 行 之 有 效, 全 年 保 持 较 为 健 康 的 流 动 性 水 平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概 况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因 相 关 市 场 因 素 的 变 化 而 导 致 当 前 市 场 价 值 ( 即 市 值 ) 的 潜 在 变 化 其 中 市 场 因 素 是 指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或 合 约 头 寸 的 某 一 变 量, 即 市 场 价 格, 如 即 期 外 汇 价 格 或 利 率 等 花 旗 中 国 已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统 一 负 责 管 理 全 行 总 体 的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遵 循 一 套 完 整 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这 些 政 策 清 晰 地 定 义 了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人 的 职 责 以 及 如 何 有 效 地 识 别 管 理 和 监 控 市 场 风 险 30
31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主 要 考 虑 : 市 场 因 素 市 场 因 素 的 敏 感 度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利 率 敏 感 度, 外 汇 敏 感 度 等 ) 波 动 率 和 相 关 分 析 头 寸 大 小 风 险 价 值 (Value-at-Risk) 压 力 测 试 损 失 极 限 后 验 检 测 和 允 许 交 易 的 产 品 清 单 等 风 险 价 值 针 对 交 易 性 投 资 组 合 设 立, 花 旗 中 国 使 用 风 险 价 值 (VaR) 分 析 来 评 估 相 关 的 市 场 风 险 风 险 价 值 是 一 种 以 估 算 在 特 定 时 间 范 围 和 既 定 的 置 信 区 间 内, 由 于 市 场 风 险 因 素 的 价 格 变 动 而 引 起 的 潜 在 持 仓 亏 损 的 方 法 花 旗 中 国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会 根 据 市 场 利 率 和 价 格 的 历 史 变 动, 计 算 交 易 性 投 资 组 合 的 风 险 价 值 ( 置 信 区 间 为 99%, 观 察 期 为 1 个 交 易 日 ) 基 于 风 险 价 值 分 析 的 假 设 限 制, 花 旗 中 国 定 期 对 风 险 价 值 进 行 回 溯 测 试, 以 确 保 有 关 模 型 的 有 效 性 同 时, 独 立 的 市 场 风 险 经 理 定 期 与 有 关 模 型 维 护 架 构 的 人 员 沟 通, 确 保 模 型 使 用 参 数 的 合 理 性 此 外, 花 旗 中 国 定 期 进 行 市 场 风 险 压 力 测 试, 压 力 测 试 针 对 各 币 种 各 风 险 敏 感 度 开 展, 以 评 估 各 类 极 端 价 格 变 动 情 境 下 投 资 组 合 的 最 大 损 失 程 度 压 力 测 试 的 结 果 定 期 向 高 级 管 理 层 以 及 有 关 部 门 汇 报 市 场 风 险 汇 报 线 花 旗 中 国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模 式 保 持 独 立 性 总 行 设 专 职 市 场 风 险 负 责 人 统 一 负 责 市 场 风 险 工 作 市 场 风 险 负 责 人 向 首 席 风 险 官 汇 报 此 外, 为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提 供 后 中 台 支 持 的 产 品 控 制 部 和 资 金 运 营 部 均 有 与 承 担 风 险 的 业 务 部 门 完 全 独 立 的 汇 报 线 路 花 旗 中 国 的 董 事 会 承 担 对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花 旗 中 国 是 始 终 视 市 场 风 险 状 况 为 一 重 要 议 题, 在 每 次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进 行 讨 论, 以 保 持 对 花 旗 中 国 所 能 承 受 之 市 场 风 险 的 有 效 监 控 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此 外, 花 旗 中 国 的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每 年 会 对 花 旗 中 国 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进 行 一 次 评 价 和 审 查 评 价 和 审 查 的 结 果 会 汇 报 给 内 部 审 计 委 员 会, 发 现 的 问 题 将 被 上 报 到 董 事 会 内 部 审 计 委 员 会 独 立 于 各 业 务 部 门, 并 直 接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部 政 策 (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该 政 策 的 目 的 在 于 说 明 用 以 定 义 量 度 以 及 沟 通 市 场 风 险 的 标 准, 并 确 立 讨 论 市 场 风 险 的 通 用 语 言 ; 提 高 承 担 市 场 风 险 的 活 动 的 透 明 度 和 可 比 性 ; 为 进 行 业 绩 分 析, 提 供 连 贯 一 致 的 量 度 市 场 风 险 暴 露 程 度 的 框 架 ; 确 保 遵 守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市 场 风 险 31
32 管 理 指 引 该 政 策 列 出 了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的 职 责, 必 要 的 计 量 方 法 的 运 用, 风 险 限 额 框 架 以 及 必 需 的 市 场 风 险 汇 报 机 制 (2)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应 计 投 资 组 合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与 标 准 该 政 策 的 目 的 旨 在 制 定 应 计 投 资 组 合 之 市 场 风 险 的 定 义 衡 量 限 制 和 报 告 的 标 准 以 确 保 风 险 承 担 活 动 的 透 明 度 和 可 比 性 花 旗 中 国 货 币 市 场 部 的 职 责 是 把 业 务 单 位 的 可 对 冲 利 率 风 险 进 行 管 理 (3)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模 型 控 制 政 策 与 标 准 本 政 策 涉 及 模 型 定 义, 系 统 控 制 环 境, 模 型 确 认 流 程, 模 型 假 设 审 核 流 程 和 管 理 报 告 (4)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投 资 政 策 该 政 策 旨 在 归 纳 总 结 债 券 投 资 的 处 理 标 准 ; 并 提 供 审 批 汇 报 监 控 投 资 类 债 券 风 险 头 寸 的 框 架 市 场 风 险 头 寸 水 平 市 场 风 险 部 最 重 要 的 职 能 就 是 把 董 事 会 的 风 险 偏 好 用 科 学 的 数 据 体 现 出 来, 花 旗 中 国 风 险 管 理 综 述 文 件 将 风 险 偏 好 归 纳 为 几 个 重 要 风 险 限 额 对 于 花 旗 中 国 的 银 行 账 户, 其 人 民 币 总 基 点 价 值 (DV01) 限 额 在 2015 年 底 时 为 等 值 50 万 美 元 /1 基 点 对 于 交 易 账 户, 花 旗 中 国 于 2015 年 底 的 风 险 价 值 (VaR) 触 发 器 设 定 为 等 值 1000 万 美 元 此 外, 花 旗 中 国 设 立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体 系, 限 额 管 理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风 险 敏 感 度, 风 险 价 值, 发 行 人 限 额 以 及 止 损 点 花 旗 中 国 对 有 关 外 汇 利 率 的 风 险 敏 感 度 每 日 计 量 截 至 2015 年 年 底, 花 旗 中 国 交 易 账 户 和 银 行 账 户 主 要 风 险 敞 口 均 为 人 民 币 根 据 利 率 重 新 定 价 假 设, 在 收 益 率 曲 线 平 行 上 升 ( 下 降 )1 个 基 点 的 情 况 下, 会 减 少 ( 增 加 ) 本 行 人 民 币 交 易 性 组 合 的 隔 日 净 收 入 约 7 万 美 元 ; 假 设 收 益 率 曲 线 平 行 上 升 ( 下 降 )1 个 基 点 的 情 况 下, 会 减 少 ( 增 加 ) 本 行 资 金 部 人 民 币 银 行 账 户 组 合 净 收 入 人 民 币 约 38 万 美 元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的 计 量 方 法 花 旗 中 国 采 用 标 准 法 进 行 市 场 风 险 计 量, 截 至 2015 年 底 其 所 覆 盖 花 旗 中 国 的 风 险 暴 露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外 汇 风 险 以 及 期 权 风 险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中 包 括 12.5 倍 的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32
33 综 上 所 述, 花 旗 中 国 在 2015 年 继 续 严 格 遵 循 一 套 完 整 的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框 架, 依 照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恪 守 度 量 市 场 风 险 的 管 理 方 法 和 限 额 制 度, 有 效 地 识 别 管 理 和 监 控 市 场 风 险, 确 保 花 旗 中 国 在 2015 年 发 展 业 务 的 同 时 也 保 持 对 市 场 风 险 的 严 格 控 制 操 作 风 险 状 况 概 述 操 作 风 险 是 指 由 于 不 完 善 或 有 问 题 的 内 部 操 作 程 序 员 工 和 信 息 科 技 系 统 以 及 外 部 意 外 事 件 所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险 花 旗 中 国 遵 照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委 员 会 商 业 银 行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战 略 和 指 引 制 定 了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和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流 程, 根 据 指 引 和 流 程 的 要 求 以 及 花 旗 集 团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的 规 定, 结 合 中 国 国 情, 在 原 有 的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更 为 本 土 化 的 操 作 风 险 控 制 系 统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将 操 作 风 险 作 为 银 行 面 对 的 一 项 主 要 风 险, 负 责 监 控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各 业 务 部 门 承 担 了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的 直 接 责 任, 高 级 管 理 层 负 责 操 作 风 险 政 策 的 具 体 实 施, 花 旗 中 国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部 定 期 检 查 评 估 操 作 风 险 体 系 运 作 情 况, 并 定 期 向 管 理 层 报 告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要 政 策 和 程 序 花 旗 中 国 管 理 层 一 直 非 常 重 视 操 作 风 险 的 管 理, 要 求 花 旗 中 国 各 分 支 机 构 和 各 业 务 部 门 建 立 统 一 稳 定 有 效 的 操 作 风 险 控 制 基 础 和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并 逐 步 形 成 了 一 套 较 为 完 整 可 靠 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1) 新 产 品 审 批 政 策 规 定 任 何 新 产 品 新 服 务 和 复 杂 的 结 构 性 产 品, 在 提 供 给 客 户 前 均 需 准 备 产 品 说 明 和 计 划 书 并 得 到 相 关 部 门 的 批 准 严 格 的 产 品 审 批 流 程 保 证 了 花 旗 中 国 充 分 认 识 和 了 解 新 产 品 和 服 务 所 潜 在 的 各 种 风 险, 特 别 是 操 作 风 险, 并 预 先 制 定 有 效 的 控 制 手 段 来 规 避 和 缓 解 主 要 风 险, 同 时 保 证 了 各 个 业 务 部 门 有 着 明 确 和 清 晰 的 操 作 指 南, 确 保 各 种 风 险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2) 在 所 有 业 务 中 花 旗 中 国 强 调 职 能 划 分, 不 仅 在 业 务 职 责 上, 同 时 也 在 行 政 管 理 上, 强 调 专 业 条 线 管 理, 避 免 部 门 和 个 人 存 在 多 重 领 导, 保 证 各 部 门 间 彼 此 相 对 独 立 同 时 又 有 着 清 晰 的 权 责 范 围, 减 少 利 益 和 职 责 冲 突 这 样 的 设 置 有 效 地 预 防 和 解 决 了 在 执 行 所 分 配 的 职 责 时 可 能 产 生 的 舞 弊 和 错 误 行 为 33
34 (3) 花 旗 中 国 规 定 对 主 要 业 务 操 作 和 服 务 必 须 制 定 完 整 的 业 务 流 程, 涵 盖 从 开 始 到 结 束 的 所 有 手 工 和 系 统 操 作 步 骤 以 及 部 门 交 接 点 和 控 制 点, 并 要 求 各 部 门 根 据 变 化 随 时 加 以 更 新, 每 年 审 批 (4) 花 旗 中 国 采 用 管 理 者 风 险 评 估 (Managers Control Assessment, MCA) 作 为 风 险 控 制 自 我 评 估 工 具, 主 要 用 于 帮 助 管 理 者 避 免 或 预 防 运 营 控 制 中 的 问 题, 恰 当 关 注 并 缓 释 新 兴 风 险, 有 效 驱 动 整 改 措 施 的 落 实 以 解 决 或 缓 释 操 作 风 险 对 业 务 经 营 目 标 和 操 作 损 失 的 潜 在 影 响 (5) 花 旗 中 国 已 建 立 操 作 风 险 点 指 标 (Operational Risk Indicator, ORI) 体 系, 用 于 全 面 准 确 和 及 时 地 提 供 风 险 敞 口 信 息 和 反 映 风 险 状 况 各 部 门 根 据 业 务 变 化 可 适 时 更 新 现 有 的 关 键 风 险 点 及 相 应 的 预 警 指 标, 每 季 度 对 关 键 风 险 点 的 实 际 指 标 数 据 进 行 监 控, 对 于 超 过 了 预 警 指 标 的 风 险 点, 须 调 查 原 因, 评 估 是 否 有 潜 在 的 风 险, 提 出 合 理 的 解 释, 如 有 必 要, 还 应 提 供 额 外 采 取 的 风 险 控 制 手 段 措 施 以 及 整 改 计 划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部 每 季 度 负 责 组 织 收 集 关 键 风 险 点 的 实 际 指 标 数 据, 检 查 分 析 各 部 门 提 供 的 超 过 预 警 指 标 的 原 因 和 整 改 计 划, 并 及 时 准 确 地 将 关 键 风 险 敞 口 信 息 和 相 应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 通 报 业 务 风 险 及 合 规 控 制 委 员 会 (6) 花 旗 中 国 建 立 有 完 备 的 业 务 操 作 系 统 以 及 严 格 的 系 统 控 制 和 信 息 安 全 标 准 无 论 是 全 球 统 一 设 计 的 核 心 系 统 还 是 中 国 自 主 研 发 的 辅 助 业 务 系 统, 必 须 经 过 设 计 研 发 反 复 测 试 控 制 评 定 等 一 系 列 的 政 策 所 要 求 的 流 程, 从 而 确 保 信 息 安 全 和 系 统 控 制 符 合 银 行 标 准 和 要 求 (7) 花 旗 中 国 制 定 了 完 整 严 密 的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该 计 划 涵 盖 了 在 可 能 发 生 的 紧 急 事 态 或 灾 害 事 件 下, 如 何 保 证 人 员 和 系 统 继 续 向 客 户 提 供 正 常 业 务 和 服 务 的 各 种 应 急 方 案 此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花 旗 中 国 要 求 各 部 门 及 时 更 新 并 保 证 每 年 实 际 演 练 一 次, 将 意 外 事 件 所 造 成 的 风 险 降 至 最 低 操 作 风 险 计 量 检 测 和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1) 花 旗 集 团 建 立 了 的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数 据 系 统 (Event Data Capture System, EDCS) 各 部 门 应 及 时 将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按 照 花 旗 ( 中 国 ) 损 益 调 整 政 策 及 花 旗 集 团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损 失 数 据 质 量 标 准 的 相 关 要 求, 上 报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部 和 财 务 部, 将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的 种 类 原 因 损 失 情 况 以 及 责 任 人 和 相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等 记 录 在 系 统 中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部 每 月 根 据 系 统 数 据, 整 理 检 查 和 分 析 各 部 门 提 供 的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信 息, 及 时 将 重 大 操 作 风 险 事 件 数 量 产 生 的 原 因 相 应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 以 及 由 此 反 映 的 风 险 的 变 化 通 报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业 务 风 险 及 合 规 控 制 委 员 会 同 时 根 据 事 件 的 情 况, 通 过 培 训 和 信 件 沟 通 等 方 式, 对 员 工 进 行 教 育 和 提 示 34
35 (2) 花 旗 中 国 非 常 重 视 内 控 缺 陷 的 整 改 工 作, 建 立 了 整 改 措 施 跟 踪 系 统 (integrated Corrective Action Plan System, icaps), 用 于 记 录 各 类 控 制 问 题 的 整 改 措 施 计 划 和 整 改 完 成 情 况 外 部 监 管 内 部 审 计 和 部 门 自 查 等 方 式 发 现 的 问 题, 其 整 改 跟 踪 都 通 过 icaps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3) 花 旗 中 国 对 操 作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控, 已 经 实 现 了 系 统 管 理, 保 证 了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测 效 率 每 季 度 花 旗 中 国 均 对 收 集 到 的 操 作 风 险 指 标 情 况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研 究 指 标 暴 露 的 潜 在 操 作 风 险, 并 针 对 指 标 偏 离 标 准 值 的 情 况 进 行 跟 进 预 警, 要 求 相 关 业 务 条 线 与 部 门 说 明 指 标 偏 离 原 因,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进 行 了 整 改 同 时 将 指 标 突 破 情 况 按 季 度 向 管 理 层 汇 报, 成 为 管 理 层 决 策 的 重 要 参 考 依 据 年 操 作 风 险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2015 年, 我 行 的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合 计 人 民 币 540 万,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率 (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 营 业 收 入 ) 为 0.1%, 整 体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控 制 在 较 低 水 平 信 用 卡 和 无 担 保 贷 款 产 品 的 外 部 欺 诈 是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的 主 要 成 因 花 旗 中 国 已 经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对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的 三 道 防 线 机 制, 各 个 部 门 通 过 管 理 者 风 险 评 估 关 键 操 作 风 险 指 标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数 据 收 集 和 管 理 整 改 计 划 系 统 等 流 程 和 机 制, 对 操 作 风 险 进 行 控 制 和 管 理 2015 年 以 来, 我 行 不 断 提 升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和 案 件 防 控 水 平, 同 时 不 断 推 动 轮 岗 制 度 强 制 休 假 制 度 员 工 案 件 防 范 培 训 员 工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责 任 追 究 等 机 制 和 制 度 的 执 行 效 率, 提 升 我 行 整 体 内 控 案 防 的 水 平 我 行 管 理 层 每 季 度 会 召 开 一 次 业 务 风 险 及 合 规 控 制 委 员 会 会 议, 由 行 长 主 持 会 议, 对 我 行 存 在 的 主 要 操 作 风 险 内 控 和 合 规 法 律 事 宜 进 行 汇 报 讨 论 我 行 每 季 度 召 开 的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均 会 听 取 操 作 风 险 最 新 情 况 报 告 国 别 风 险 状 况 国 别 风 险 概 论 根 据 银 监 会 于 2010 年 6 月 颁 发 的 商 业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国 别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银 监 会 指 引 ), 国 别 风 险 是 指 由 于 某 一 国 家 或 地 区 经 济 政 治 社 会 变 化 及 事 件, 导 致 该 国 家 或 地 区 借 款 人 或 债 务 人 没 有 能 力 或 者 拒 绝 偿 付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债 务, 或 使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在 该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商 业 存 在 遭 受 损 失, 或 使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遭 受 其 他 损 失 的 风 险 国 别 风 险 可 能 由 一 国 或 地 区 经 济 状 况 恶 化 政 治 和 社 会 动 荡 资 产 被 国 有 化 或 被 征 用 政 府 拒 付 对 外 债 务 外 汇 管 制 或 货 币 贬 值 等 情 况 引 发 花 旗 中 国 的 国 别 风 险 包 括 转 移 风 险, 主 权 风 险, 货 币 风 险 等 花 旗 中 国 的 国 别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本 行 的 跨 境 信 贷 业 务 ( 如 对 国 外 信 用 证 的 贴 现 和 确 认, 向 境 外 借 款 人 发 放 贷 款 等 ) 35
36 国 别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董 事 会 承 担 监 控 国 别 风 险 管 理 有 效 性 的 最 终 责 任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是 花 旗 中 国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高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执 行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国 别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国 别 风 险 的 各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包 括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部 企 业 银 行 部 信 贷 监 测 部 财 务 部 市 场 部 ( 司 库 ) 等 国 别 风 险 的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程 序 花 旗 集 团 使 用 评 级 模 型 对 某 一 国 家 或 地 区 进 行 风 险 评 级, 以 评 估 其 目 前 及 未 来 一 年 的 偿 债 能 力 和 违 约 概 率 在 此 基 础 上, 各 个 国 家 / 地 区 被 进 一 步 分 为 绿 色 国 家 黄 色 国 家 橙 色 国 家 红 色 国 家 和 黑 色 国 家 不 同 颜 色 的 国 家 / 地 区 设 置 有 不 同 的 最 高 风 险 限 额, 花 旗 母 公 司 编 制 高 风 险 国 家 季 报, 下 发 至 各 分 行 及 子 银 行, 以 管 控 全 集 团 范 围 内 的 国 别 风 险 根 据 银 监 指 引 的 要 求, 国 别 风 险 按 其 高 低 分 为 低 较 低 中 等 较 高 和 高 五 级 银 监 会 同 时 要 求 银 行 建 立 国 别 风 险 评 级 与 贷 款 分 类 体 系 的 对 应 关 系 为 达 到 这 些 要 求, 我 行 将 银 监 会 的 国 别 风 险 与 花 旗 集 团 国 家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中 的 国 家 风 险, 以 及 贷 款 的 五 级 分 类 进 行 了 一 一 对 应 按 照 银 监 会 指 引 的 规 定, 对 任 个 单 一 国 家 或 地 区 超 过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净 资 本 25% 的 风 险 暴 露 视 为 重 大 国 别 风 险 暴 露 因 此 花 旗 中 国 将 该 标 准 设 立 为 花 旗 中 国 对 任 个 单 一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风 险 暴 露 限 额 任 何 超 过 该 限 额 的 风 险 暴 露, 须 报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审 核 批 准 若 对 橙 色 或 更 差 评 级 的 国 家 增 加 授 信, 新 增 授 信 须 获 得 首 席 风 险 官 及 业 务 部 门 指 定 主 管 的 批 准 国 别 风 险 准 备 金 政 策 和 计 提 方 法 花 旗 中 国 针 对 国 别 风 险 计 提 特 殊 准 备 金, 通 过 国 别 风 险 计 提 比 例 与 相 应 国 别 的 总 计 风 险 暴 露 相 乘 所 得 低 国 别 风 险 计 提 不 低 于 0.5%; 较 低 国 别 风 险 计 提 不 低 于 1%; 中 等 国 别 风 险 不 低 于 15%, 较 高 国 别 风 险 不 低 于 25%, 高 国 别 风 险 不 低 于 50% 压 力 测 试 及 应 急 预 案 花 旗 中 国 定 期 进 行 压 力 测 试, 一 般 为 年 度 测 试, 充 分 考 虑 不 同 经 济 条 件 下 可 能 发 生 的 情 况, 以 识 别 早 期 潜 在 风 险 此 外 本 行 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考 虑 对 相 关 突 发 事 件 进 行 压 力 测 试 花 旗 中 国 根 据 压 力 测 试 的 结 果, 应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根 据 压 力 测 试 的 结 果, 花 旗 中 国 管 理 层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将 重 新 审 核 对 于 该 国 家 的 业 务 政 策, 采 取 措 施 降 低 对 该 国 的 风 险 暴 露, 并 制 订 有 效 的 控 制 程 序 以 达 到 在 必 要 时 及 时 退 出 36
37 3.2.6 声 誉 风 险 状 况 花 旗 中 国 的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采 用 银 监 会 在 商 业 银 行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中 所 提 供 的 声 誉 风 险 定 义 指 引 第 2 条 指 出 : 本 指 引 所 称 声 誉 风 险 是 指 由 商 业 银 行 经 营 管 理 及 其 他 行 为 或 外 部 事 件 导 致 利 益 相 关 方 对 商 业 银 行 负 面 评 价 的 风 险 声 誉 事 件 是 指 引 发 商 业 银 行 声 誉 风 险 的 相 关 行 为 或 事 件 重 大 声 誉 事 件 是 指 造 成 银 行 业 重 大 损 失 市 场 大 幅 波 动 引 发 系 统 性 风 险 或 影 响 社 会 经 济 秩 序 稳 定 的 声 誉 事 件 在 该 政 策 中, 本 行 所 定 义 的 利 益 相 关 群 体 包 括 客 户 员 工 媒 体 监 管 机 构 和 社 会 公 众 花 旗 中 国 向 来 重 视 声 誉 风 险, 并 且 致 力 于 在 中 国 的 长 期 发 展 花 旗 中 国 是 受 到 媒 体 和 社 会 各 界 密 切 关 注 的 知 名 银 行, 因 此, 维 护 良 好 与 正 面 的 声 誉 对 花 旗 中 国 至 关 重 要 在 管 理 花 旗 中 国 的 声 誉 时 我 们 采 取 积 极 而 谨 慎 的 态 度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将 公 司 声 誉 视 为 重 中 之 重, 并 在 管 理 公 司 声 誉 风 险 的 过 程 中 采 用 最 高 标 准, 这 对 公 司 开 展 业 务 和 与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沟 通 而 言 至 关 重 要 同 其 他 任 何 风 险 一 样, 声 誉 风 险 被 严 肃 认 真 对 待, 并 对 其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管 理 策 略 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对 潜 在 的 声 誉 风 险 源 进 行 了 积 极 有 效 的 管 理, 花 旗 中 国 声 誉 保 持 良 好 4. 公 司 治 理 4.1 董 事 会 构 成 及 其 工 作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结 构 如 下 : 花 旗 中 国 共 有 9 名 董 事, 其 中 非 执 行 董 事 4 名, 执 行 董 事 3 名, 独 立 董 事 2 名 董 事 会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姓 名 性 别 花 旗 中 国 职 务 执 行 董 事 董 事 长 / 执 行 董 事 Andrew AU ( 欧 兆 伦 ) 男 法 定 代 表 人 行 长 执 行 董 事 Daisy YAO( 姚 幼 辉 ) 女 首 席 风 险 官 执 行 董 事 Tim SEDGWICK( 司 定 谋 ) 男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Stephen LONG ( 龙 肇 辉 ) 男 独 立 董 事 孙 哲 男 非 执 行 董 事 非 执 行 董 事 Agnes LIEW ( 廖 婉 莊 ) 女 首 席 财 务 官 37
38 非 执 行 董 事 Weber LO( 卢 韦 柏 ) 男 非 执 行 董 事 Piyush AGRAWALl 男 非 执 行 董 事 Anand SELVAKESARI 男 ( 石 安 楠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底,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项 下 共 设 立 四 个 专 业 委 员 会, 具 体 为 : (1) 审 计 委 员 会 ( 成 立 于 2007 年 6 月 13 日 ); (2)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 成 立 于 2007 年 6 月 13 日 ); (3)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12 日 ); (4) 薪 酬 委 员 会 ( 成 立 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 ) 其 各 自 成 员 构 成 如 下 :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席 Stephen LONG ( 龙 肇 辉 )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Daisy YAO ( 姚 幼 辉 ) 委 员 Andrew AU ( 欧 兆 伦 ) 委 员 Weber LO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聂 钢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主 席 孙 哲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Andrew AU ( 欧 兆 伦 ) 委 员 Stephen LONG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Agnes LIEW ( 廖 婉 莊 )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钦 丽 俐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Tim SEDGWICK ( 司 定 谋 )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Piyush AGRAWAL 委 员 Stephen LONG ( 龙 肇 辉 )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孙 哲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Andrew AU ( 欧 兆 伦 ) 委 员 Anges LIEW ( 廖 婉 莊 )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钦 丽 俐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Daisy YAO ( 姚 幼 辉 )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Alex LEE( 李 永 逵 ) 委 员 ( 无 投 票 权 ) 毛 志 华 38
39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Weber LO 委 员 Andrew AU( 欧 兆 伦 ) 委 员 Anges LIEW ( 廖 婉 莊 )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充 分 认 识 到 银 行 董 事 的 受 托 职 责 比 非 金 融 企 业 更 为 重 要, 除 了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受 托 职 责 外, 银 行 还 拥 有 因 吸 收 和 管 理 存 款 而 带 来 的 特 殊 受 托 职 责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会 各 董 事 认 真 尽 职 执 行 董 事 职 能,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共 召 开 了 4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平 均 每 季 度 一 次 2015 年 度 审 批 和 报 告 的 事 项 共 计 64 项 ( 其 中 决 议 35 项, 报 告 29 项 ), 审 议 了 花 旗 中 国 的 内 部 审 计 季 度 报 告 银 监 会 资 本 办 法 过 渡 期 内 分 年 度 资 本 充 足 率 达 标 规 划 压 力 测 试 方 案 各 项 风 险 限 额 业 务 连 续 性 报 告 和 计 划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等 此 外, 在 董 事 会 闭 会 期 间, 我 行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了 10 项 书 面 决 议, 对 在 非 董 事 会 会 议 期 间 的 10 项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了 决 议 在 董 事 会 闭 会 期 间, 花 旗 中 国 向 董 事 会 发 送 了 9 次 通 讯, 不 时 向 董 事 会 汇 报 花 旗 中 国 月 度 或 季 度 财 务 信 息 监 管 机 构 检 查 情 况 等 重 要 信 息 在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的 过 程 中, 董 事 会 将 确 保 花 旗 中 国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切 实 保 护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关 注 和 维 护 存 款 人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利 益, 以 有 效 履 行 受 托 职 责 作 为 其 目 标 同 时,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也 具 备 较 高 的 道 德 水 平 和 业 务 水 平, 个 人 与 花 旗 中 国 不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当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拟 决 事 项 有 任 何 利 益 冲 突, 该 董 事 也 会 向 董 事 会 如 实 披 露 有 关 事 项, 并 对 该 等 事 项 回 避 投 票 此 外, 独 立 董 事 未 在 中 国 大 陆 的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 花 旗 中 国 除 外 ) 任 职 花 旗 中 国 董 事 作 为 有 效 的 公 司 治 理 组 织 力 量, 协 调 平 衡 了 股 东 员 工 借 款 人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不 同 利 益 诉 求 2015 年, 董 事 会 下 属 的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本 着 议 事 质 量 和 效 率 并 重 的 原 则, 在 协 助 董 事 会 作 出 正 确 决 策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会 议 一 般 安 排 在 董 事 会 会 议 召 开 的 前 一 天 ( 薪 酬 委 员 会 于 2015 年 1 月 召 开 一 次 ), 一 些 重 大 事 项 在 专 门 委 员 会 审 议 后 再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也 会 听 取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会 议 摘 要 专 门 委 员 会 全 年 共 召 开 会 议 13 次, 审 议 各 项 议 题 共 计 35 项, 听 取 报 告 共 计 68 项 ( 包 含 闭 会 期 间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的 2 次 书 面 决 议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1 次 书 面 决 议 ) 各 委 员 会 分 工 明 确 有 效 运 作, 在 审 计 风 险 管 理 和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专 门 意 见 和 建 议, 是 董 事 会 正 确 高 效 议 事 和 决 策 的 坚 强 后 盾 4.2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底, 花 旗 中 国 共 有 两 名 独 立 董 事, 即 龙 肇 辉 先 生 和 孙 哲 先 生 龙 肇 辉 先 生 担 任 审 计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关 联 交 易 委 员 会 的 投 票 权 委 员, 并 在 39
40 审 计 委 员 会 任 主 席 孙 哲 先 生 担 任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和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投 票 权 委 员, 并 在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委 员 会 任 主 席 龙 肇 辉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了 所 有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其 任 委 员 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参 与 有 关 事 项 的 审 议 和 批 准 ; 孙 哲 出 席 了 所 有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其 任 委 员 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参 与 有 关 事 项 的 审 议 和 批 准 此 外, 在 董 事 会 闭 会 期 间, 独 立 董 事 通 过 花 旗 中 国 发 出 的 通 讯 了 解 了 花 旗 中 国 月 度 财 务 信 息 等 重 大 信 息 并 且, 两 位 独 立 董 事 就 董 事 会 的 所 批 准 的 所 有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了 专 项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决 策, 充 分 发 挥 了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能 4.3 监 事 工 作 情 况 花 旗 中 国 未 设 监 事 会, 仅 由 股 东 指 定 一 名 监 事 Mark Hart 先 生 作 为 花 旗 中 国 监 事 能 够 认 真 履 行 自 己 的 监 事 职 责, 列 席 了 所 有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就 其 列 席 的 会 议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同 时,Hart 先 生 本 着 对 股 东 负 责 的 精 神, 对 公 司 财 务 以 及 董 事 行 长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2015 年 初, 监 事 还 对 2014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2014 年 度 董 事 和 高 管 履 职 情 况 及 董 事 和 高 管 就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控 的 履 职 情 况 等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专 项 意 见 4.4 高 级 管 理 层 构 成 及 其 基 本 情 况 花 旗 中 国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包 括 银 行 行 长 副 行 长 各 个 部 门 负 责 人 以 及 董 事 长 不 时 确 定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4.5 薪 酬 制 度 及 当 年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薪 酬 管 理 架 构 及 决 策 程 序, 包 括 薪 酬 管 理 委 员 会 ( 小 组 ) 的 结 构 和 权 限 为 充 分 发 挥 薪 酬 在 公 司 治 理 中 和 风 险 管 控 中 的 导 向 作 用,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科 学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体 现 绩 效 为 主 导 的 文 化, 将 薪 酬 体 系 与 花 旗 中 国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状 况 合 规 状 况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联 系 起 来, 花 旗 中 国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中 国 银 监 会 ( 包 括 地 方 银 监 局 ) 或 其 继 任 监 管 主 体 的 有 关 要 求, 以 及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章 政 策, 制 定 并 在 有 需 要 时 更 新 花 旗 中 国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花 旗 中 国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致 力 于 建 立 健 全 与 花 旗 中 国 战 略 目 标 实 施 竞 争 力 提 升 与 人 才 吸 引 培 养 保 留 风 险 控 制 相 适 应 的 稳 健 薪 酬 管 理 机 制, 适 用 于 花 旗 中 国 全 体 正 式 员 工 为 强 化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银 行 ) 董 事 会 ( 董 事 会 ) 决 策 功 能, 审 阅 本 行 的 薪 酬 政 策, 于 2014 年 1 月 建 立 我 行 薪 酬 管 理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由 有 投 票 权 的 成 员 组 成, 投 票 成 员 中 至 少 有 三 名 董 事, 其 中 包 括 一 名 由 董 事 会 任 命 的 薪 酬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委 员 会 有 以 下 职 责 :(1)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合 适 的 建 议 以 确 保 40
41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和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薪 酬 方 案 中 设 置 的 薪 酬 政 策 有 效 执 行 ;(2) 确 保 本 行 的 实 施 方 法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银 监 的 有 关 要 求 及 本 行 章 程 ;(3) 向 董 事 会 汇 报 和 提 交 薪 酬 计 划 建 议 ;(4) 确 保 监 督 和 审 核 本 行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的 执 行 ;(5) 代 表 董 事 会, 审 阅 或 批 准 银 行 的 关 于 薪 酬 方 面 的 事 务, 包 括 审 阅 和 批 准 本 行 绩 效 薪 酬 政 策 和 员 工 年 度 调 薪 预 算 但 为 避 免 歧 义, 该 等 授 权 并 不 排 除 董 事 会 自 行 决 定 上 述 任 何 事 项 的 权 利 年 度 薪 酬 总 量 收 益 人 及 薪 酬 结 构 分 布 我 行 按 照 本 行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指 导 原 则 实 施 薪 酬 管 理, 并 且 在 外 部 审 计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中 对 薪 酬 管 理 进 行 了 审 计 薪 酬 与 业 绩 衡 量 风 险 调 整 的 标 准 不 同 职 位 职 级 的 员 工, 其 薪 酬 管 理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花 旗 中 国 政 策 制 度 的 要 求 (1)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 包 括 其 中 对 风 险 有 重 要 影 响 岗 位 员 工 ), 由 董 事 会 或 授 权 董 事 长 根 据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履 职 评 价 方 案 进 行 履 职 评 价, 其 薪 酬 应 根 据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41
42 员 薪 酬 方 案 等 进 行 管 理 ; (2) 审 计 财 务 和 风 险 控 制 部 门 员 工 的 薪 酬, 不 应 与 其 监 督 的 业 务 条 线 业 绩 直 接 挂 钩 ; (3) 各 业 务 岗 位 员 工 的 薪 酬, 应 参 考 平 衡 的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并 应 综 合 考 虑 风 险 控 制 短 期 激 励 与 长 期 激 励 相 协 调 等 原 则 ; (4) 非 管 理 类 岗 位, 一 般 不 适 用 绩 效 薪 酬 我 行 对 于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的 衡 量, 会 综 合 考 虑 包 括 风 险 控 制 在 内 的 多 种 因 素 在 决 定 绩 效 薪 酬 时, 参 考 体 现 持 续 性 经 营 水 平 的 包 括 风 险 指 标 在 内 的 各 种 财 务 数 据, 并 与 非 财 务 性 指 标 进 行 平 衡 绩 效 薪 酬 体 现 充 足 的 各 类 风 险 和 银 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激 励 约 束 要 求 我 行 薪 酬 激 励 与 银 行 竞 争 能 力 及 持 续 能 力 建 设 相 兼 顾, 薪 酬 水 平 与 风 险 成 本 调 整 后 的 经 营 业 绩 相 适 应 薪 酬 延 期 支 付 和 非 现 金 薪 酬 情 况, 包 括 因 故 扣 回 的 情 况 花 旗 中 国 的 绩 效 薪 酬, 通 常 根 据 绩 效 考 核 时 间 表 安 排 支 付, 并 考 虑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各 类 风 险 和 银 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激 励 约 束 和 留 任 要 求 绩 效 薪 酬 的 支 付 形 式, 包 括 (1) 现 金, 在 一 定 周 期 的 履 职 评 价 后 发 放 ;(2) 持 股 激 励 计 划 和 / 或 递 延 现 金 奖 励 计 划 由 投 资 方 花 旗 集 团 根 据 其 政 策 制 度 制 订, 通 常 参 考 业 务 经 营 目 标 风 险 管 控 业 绩 结 果 同 业 市 场 信 息 等 综 合 因 素 确 定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及 对 风 险 有 重 要 影 响 岗 位 上 的 员 工, 其 绩 效 薪 酬 的 一 部 分 可 采 取 延 期 支 付 的 方 式, 延 期 时 间 为 四 年, 在 延 期 支 付 时 遵 循 等 分 原 则 若 该 员 工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对 其 负 责 的 相 关 部 门 业 务 造 成 重 大 业 绩 损 失, 花 旗 中 国 可 止 付 未 支 付 部 分 延 期 支 付 的 绩 效 薪 酬 政 策 中 包 含 有 延 期 追 索 扣 回 规 定 若 有 如 下 情 形 的, 本 行 有 权 将 相 应 期 限 内 已 发 放 的 绩 效 薪 酬 全 部 追 回, 并 止 付 所 有 未 支 付 的 部 分 (1) 该 项 绩 效 薪 酬 的 发 放 是 基 于 公 开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表, 而 该 财 务 报 表 有 重 大 的 错 误 导 致 薪 酬 发 放 错 误 ; (2) 该 员 工 在 明 知 该 信 息 有 重 大 错 误 的 情 况 下, 仍 提 供 或 参 与 提 供 该 信 息 作 公 开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表 之 用 ; (3) 该 员 工 严 重 违 反 了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 包 括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 制 订 的 相 关 风 险 管 控 政 策 ; (4) 该 员 工 有 其 他 严 重 违 纪 行 为 2015 年 绩 效 薪 酬 的 延 期 支 付 安 排 适 用 于 : (1) 特 定 员 工 指 那 些 作 为 个 人 或 者 一 个 群 体 对 公 司 风 险 有 重 要 影 响 岗 位 上 的 员 工, 其 绩 效 薪 酬 的 10% 到 40% 的 部 分 采 取 延 期 支 付 的 方 式 42
43 (2) 绩 效 薪 酬 超 过 人 民 币 614,000 元 的 非 特 定 员 工 的 关 键 员 工, 其 绩 效 薪 酬 中 的 25% 采 取 延 期 支 付 的 方 式 (3) 核 心 管 理 层 人 员, 包 括 行 长 ( 兼 任 董 事 长 ) 副 行 长 首 席 财 务 官 首 席 运 营 技 术 官 合 规 负 责 人 首 席 风 险 官, 法 务 部 主 管, 企 业 传 播 及 公 共 事 务 部 主 管, 内 审 负 责 人 以 及 董 事 长 确 定 的 其 他 业 务 部 门 和 职 能 部 门 主 管 行 长 ( 兼 任 董 事 长 ) 的 绩 效 薪 酬 中 的 50% 采 取 延 期 支 付 的 方 式,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绩 效 薪 酬 中 的 40% 采 取 延 期 支 付 的 方 式 递 延 时 间 为 四 年 总 体 上,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绩 效 薪 酬 低 于 其 全 年 基 本 薪 资 的 三 倍, 其 中 有 2 位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未 满 足 此 标 准 2015 年 未 发 生 绩 效 薪 酬 的 延 期 追 索 和 因 故 扣 回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对 银 行 风 险 有 重 要 影 响 岗 位 上 的 员 工 的 具 体 薪 酬 信 息 花 旗 中 国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包 括 银 行 行 长 副 行 长 首 席 财 务 官 首 席 运 营 技 术 官 合 规 负 责 人 首 席 风 险 官, 法 务 部 主 管, 企 业 传 播 及 公 共 事 务 部 主 管, 及 内 审 负 责 人 以 及 董 事 长 确 定 的 其 他 业 务 部 门 和 职 能 部 门 主 管 2015 年 我 行 承 担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薪 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433 万 元 年 度 薪 酬 方 案 制 定 备 案 及 经 济 风 险 和 社 会 责 任 指 标 完 成 考 核 情 况 2015 年 业 绩 评 估 我 行 2015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由 董 事 会 于 2015 年 3 月 批 准 2015 年 实 际 绩 效 与 考 核 指 标 对 比 如 下 ( 单 位 : 百 万 人 民 币 ) 2015 目 标 2015 实 际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营 业 收 入 5,358 5,673 营 业 支 出 3,638 3,514 税 前 利 润 911 1,278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4.94% 7.5% 风 险 成 本 控 制 指 标 资 本 充 足 率 13.71% 15.54% 不 良 贷 款 率 0.81% 0.74% 拨 备 覆 盖 率 % % 操 作 风 险 损 失 率 0.25% 0.10% 杠 杆 率 6.87% 7.46% 社 会 责 任 指 标 独 立 品 牌 意 识 82% ( 原 指 标 为 83%) 81.00% 43
44 客 户 满 意 度 ( 个 人 银 行 部 ) 花 旗 贵 宾 理 财 客 户 8.10% 13.50% 花 旗 睿 智 理 财 客 户 15.00% 17.40% 客 户 心 声 ( 公 司 银 行 部 ) 90.00% 98.33% 通 过 外 部 审 计 公 司 毕 马 威 对 我 行 做 出 的 年 度 审 计, 以 及 内 部 定 期 对 薪 酬 管 理 进 行 的 评 估, 可 总 结 得 出 我 行 2015 薪 酬 支 出 综 合 考 虑 当 年 人 员 总 量 结 构 以 及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风 险 控 制 等 多 种 因 素, 参 考 上 年 薪 酬 总 额 占 上 年 业 务 管 理 费 的 比 例 确 定 薪 酬 激 励 与 银 行 竞 争 能 力 及 持 续 能 力 建 设 相 兼 顾 注 : 公 司 银 行 部 的 客 户 心 声 指 标 是 企 业 银 行 部, 国 际 企 业 金 融 业 务 以 及 金 融 机 构 和 公 共 部 门 部 的 平 均 值 超 出 原 定 薪 酬 方 案 的 例 外 情 况, 包 括 影 响 因 素, 以 及 薪 酬 变 动 的 结 构 形 式 数 量 和 受 益 对 象 等 (1) 2015 年 全 体 员 工 的 基 本 薪 资 为 总 薪 酬 ( 福 利 除 外 ) 的 72.3% 由 于 外 资 银 行 和 国 有 银 行 在 实 践 上 存 在 差 异, 与 监 管 机 构 在 商 业 银 行 稳 健 薪 酬 监 管 指 引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具 有 一 定 差 距 (2) 总 体 上,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绩 效 薪 酬 低 于 其 全 年 基 本 薪 资 的 三 倍, 其 中 有 2 位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未 满 足 此 标 准 4.6 商 业 银 行 部 门 设 置 和 分 支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详 情 请 参 见 附 件 3- 花 旗 中 国 部 门 设 置 及 附 件 1- 花 旗 中 国 分 支 机 构 及 营 业 场 所 4.7 银 行 对 本 行 公 司 治 理 的 整 体 评 价 目 前 花 旗 中 国 公 司 治 理 组 织 架 构 的 总 体 运 作 效 果 良 好 具 体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持 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规 则 花 旗 中 国 持 续 关 注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的 建 设 和 完 善 花 旗 中 国 薪 酬 委 员 会 和 董 事 会 批 准 了 修 订 后 的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和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薪 酬 方 案 尤 其 是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指 引 出 台 后, 我 们 在 全 行 范 围 内 针 对 该 治 理 指 引 的 要 求 开 展 了 差 距 分 析 项 目, 并 就 有 关 差 距 的 补 救 措 施 进 行 了 探 讨, 且 花 旗 中 国 已 经 开 始 完 成 相 关 的 补 救 措 施 2015 年, 我 行 还 就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关 于 反 腐 败 反 行 贿 受 贿 的 规 定 面 向 所 有 董 事 以 及 高 管 开 展 了 专 题 介 绍 另 外,2015 年, 我 行 继 续 推 行 实 施 了 董 事 会 下 属 审 计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关 联 方 交 易 委 员 会 的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同 时, 我 行 董 事 会 修 订 了 我 行 的 发 展 战 略 并 就 此 向 所 有 股 东 作 出 报 告 44
45 4.7.2 充 分 发 挥 专 门 委 员 会 作 用 2015 年, 董 事 会 下 属 的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本 着 议 事 质 量 和 效 率 并 重 的 原 则, 在 协 助 董 事 会 作 出 正 确 决 策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委 员 会 的 具 体 工 作 情 况 见 本 报 告 第 4.1 章 节 的 介 绍 不 断 完 善 风 险 和 内 控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持 续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控 制 各 种 风 险, 包 括 信 贷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合 规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声 誉 风 险 和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等, 每 次 会 议 均 会 审 议 风 险 资 产 组 合 报 告, 非 正 常 类 信 贷 报 告 各 级 不 良 贷 款 以 及 准 备 金 计 提, 主 要 风 险 限 额 并 比 较 其 当 前 风 险 敞 口 (1) 为 了 应 对 市 场 因 素 的 不 断 变 化 以 及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在 原 有 报 告 的 基 础 上, 我 行 2015 年 进 一 步 完 善 市 场 以 及 流 动 性 风 险 专 项 季 度 报 告, 对 市 场 风 险 头 寸 流 动 性 风 险 水 平 压 力 测 试 主 要 限 额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阐 述 (2) 根 据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压 力 测 试 指 引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我 行 于 2015 年 建 立 了 花 旗 中 国 的 压 力 测 试 政 策, 并 经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及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该 政 策 明 确 了 我 行 压 力 测 试 的 治 理 结 构 方 法 流 程 情 景 设 计 等 要 求 (3) 根 据 监 管 要 求 和 不 断 完 善 花 旗 中 国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的 需 要, 我 行 对 花 旗 中 国 案 件 防 控 政 策 与 流 程 进 行 了 完 善 和 更 新,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案 防 牵 头 部 门 各 部 门 和 分 行 管 理 层 等 在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中 的 职 能, 明 确 了 案 件 风 险 识 别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流 程, 以 及 案 件 风 险 排 查 的 主 要 方 式 此 外,2015 年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董 事 会 还 重 点 关 注 并 审 阅 和 讨 论 了 花 旗 中 国 所 面 临 的 以 下 主 要 风 险 : (1) 声 誉 风 险 花 旗 中 国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和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声 誉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就 2015 年 的 声 誉 风 险 情 况 作 出 了 声 誉 风 险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成 员 在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的 会 议 上 听 取 了 该 报 告 的 内 容 (2)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a.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治 理 我 行 根 据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等 要 求 于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上 审 批 了 2015 年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和 计 划, 听 取 了 上 一 年 度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年 度 报 告 管 理 层 在 每 季 度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报 告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45
46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的 专 业 性 和 独 立 性 已 达 到 监 管 要 求 我 行 于 2015 年 8 月 招 聘 了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主 管, 作 为 二 道 防 线 专 职 负 责 识 别 监 测 评 估 追 踪 信 息 科 技 活 动 的 风 险 问 题 与 整 改 以 及 不 合 规 事 件 ;2015 年 四 季 度, 我 行 调 整 了 信 息 科 技 治 理 架 构, 运 营 技 术 风 险 控 制 部 从 原 向 首 席 信 息 官 汇 报 改 为 直 接 向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汇 报, 增 强 了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的 独 立 性 b.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团 队 在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了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的 修 订, 以 确 保 其 满 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和 花 旗 内 部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需 要, 并 能 与 我 行 业 务 的 规 模 和 复 杂 程 度 相 适 应 c.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关 键 风 险 指 标 的 监 测 2015 年 11 月,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信 息 安 全 信 息 科 技 运 行 和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监 测,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团 队 对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关 键 风 险 指 标 进 行 了 审 查 与 修 订, 更 新 后 的 关 键 监 测 指 标 共 计 60 项 d.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评 估 的 识 别 与 评 价 2015 年 三 季 度,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数 据 中 心 技 术 风 险 等 方 面 的 监 控,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团 队 对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评 估 流 程 进 行 了 审 查 与 修 订 e.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会 议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会 议 一 般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由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主 管 主 持, 与 信 息 技 术 部 科 技 部 信 息 安 全 团 队 合 规 部 分 享 报 告 审 查 各 类 信 息 科 技 相 关 法 规 问 题 及 纠 正 行 动 计 划 等 f. 信 息 科 技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差 距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团 队 ( 包 括 信 息 技 术 部 科 技 部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与 合 规 部 ) 完 成 了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的 差 距 分 析, 发 现 两 项 问 题 并 已 上 报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g. 信 息 科 技 外 包 风 险 管 理 2015 年 9 月,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团 队 协 助 信 息 技 术 部 完 成 了 上 海 银 监 局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现 场 检 查 问 题 的 整 改 计 划 和 报 告 ;10 月 和 12 月, 协 助 信 息 技 术 部 完 成 了 9 月 两 起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突 发 事 件 的 整 改 计 划 和 报 告 ;12 月, 参 照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信 息 科 46
47 技 风 险 监 管 指 引 和 数 据 中 心 监 管 指 引 等 监 管 要 求, 牵 头 信 息 技 术 部 外 包 管 理 团 队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团 队 对 数 据 中 心 外 包 商 开 展 实 地 风 险 检 查 (3) 案 件 防 控 花 旗 中 国 在 2015 年 未 发 生 内 部 经 济 案 件 我 行 已 经 建 立 了 较 为 有 效 的 案 件 防 控 机 制, 管 理 层 将 案 件 防 控 工 作 作 为 银 行 经 营 管 理 的 重 点, 要 求 所 有 员 工 将 案 件 防 范 列 入 工 作 目 标 在 董 事 会 层 面, 管 理 层 会 根 据 我 行 实 际 情 况 将 案 件 防 控 和 反 欺 诈 的 重 大 事 项 纳 入 每 季 度 召 开 的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报 告 我 行 在 2015 年 通 过 组 织 案 件 风 险 排 查 加 强 员 工 案 防 意 识 和 行 为 准 则 培 训 等 措 施, 提 高 案 件 防 控 的 有 效 性 (4) 外 包 风 险 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对 外 包 管 理 委 员 会 组 织 架 构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架 构 完 善 后 的 委 员 会 投 票 成 员 包 括 : 行 长, 国 家 外 包 官 和 运 营 及 技 术 部 财 务 部 合 规 部 法 务 部 风 险 管 理 部 操 作 风 险 管 理 部 等 6 个 部 门 主 管 ; 调 整 人 力 资 源 部 主 管 及 花 旗 共 享 服 务 中 心 主 管 为 应 邀 列 席 非 投 票 成 员 委 员 会 成 员 负 责 审 查 和 批 准 外 包 风 险 管 理 的 政 策 和 操 作 流 程, 审 核 新 增 外 包 活 动 及 相 关 风 险 管 理 要 求 国 家 外 包 官 负 责 协 调 和 召 集 相 关 部 门 定 期 召 开 外 包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以 便 更 有 效 的 进 行 外 包 业 务 监 督 管 理 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外 包 管 理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11 次 会 议, 全 年 对 有 关 部 门 提 示 出 的 16 个 外 包 活 动 的 提 议 进 行 了 审 核, 听 取 外 包 工 作 中 的 相 关 报 告 并 研 究 解 决 方 案, 重 点 关 注 外 包 安 排 的 合 理 性 外 包 活 动 中 客 户 信 息 保 护 外 包 服 务 质 量 和 应 急 备 案 等 内 容, 相 关 议 题 会 按 季 度 上 报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董 事 会 在 内 的 银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同 时, 对 于 审 核 通 过 的 提 议 以 月 报 方 式 报 送 上 海 银 监 局 强 化 内 部 审 计 的 功 能 我 行 2015 年 内 审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预 先 制 定 的 审 计 计 划 推 进 落 实 审 计, 重 点 关 注 了 包 括 反 洗 钱 外 包 管 理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理 财 业 务 关 联 方 交 易 信 贷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操 作 风 险 银 行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案 件 防 控 科 技 风 险 管 理 等 在 内 的 热 点 领 域 我 行 内 审 部 共 出 具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26 份 以 及 30 份 分 支 行 审 计 检 查 报 告, 检 查 情 况 如 下 : 审 计 结 果 专 项 审 计 分 支 行 审 计 总 计 充 分 保 障
48 尚 有 改 善 空 间 有 限 保 障 总 计 在 过 去 的 一 年 里,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我 行 内 审 有 效 性, 我 行 内 审 部 持 续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加 强 内 审 工 作 : (1) 提 高 内 审 工 作 科 技 含 量 加 大 内 审 检 查 质 效 :2015 年, 我 行 内 审 部 在 加 大 内 审 检 查 力 度 的 同 时, 高 度 关 注 内 审 科 技 含 量, 在 2014 年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推 广 新 的 内 审 系 统 AIMS 至 专 项 审 计 领 域 目 前 AIMS 系 统 已 经 能 提 供 年 度 计 划 制 定 内 审 项 目 计 划 内 审 现 场 作 业 和 报 告 及 问 题 整 改 一 站 式 服 务, 工 作 效 率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高 同 时, 我 行 内 审 部 加 大 计 算 机 辅 助 审 计 技 术 在 内 审 检 查 中 的 应 用, 逐 步 提 高 检 查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2) 监 管 沟 通 : 我 行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席 龙 肇 辉 先 生 及 内 审 负 责 人 于 今 年 3 月 再 次 拜 访 了 上 海 银 监 局, 并 就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内 审 部 的 职 能 作 用 现 阶 段 银 行 业 风 险 以 及 内 审 检 查 重 点 和 方 向 交 换 了 意 见, 为 加 强 我 行 内 审 检 查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指 导 作 用 (3) 人 员 与 培 训 : 在 确 保 我 行 内 审 人 员 占 全 行 员 配 备 不 低 于 监 管 规 定 1% 的 同 时, 我 行 内 审 部 注 重 人 员 专 业 素 质 的 提 高, 推 进 人 才 培 训 拓 展 项 目, 将 60 小 时 年 培 训 目 标 常 态 化 根 据 员 工 的 具 体 情 况, 继 续 提 供 了 诸 如 入 职 员 工 培 训 内 审 技 能 培 训 ( 如 AIMS 内 审 系 统 培 训 QA 分 享 等 ) 业 务 知 识 培 训 ( 如 反 洗 钱 组 织 培 训 ) 以 及 领 导 技 能 培 训 目 前 审 计 人 员 拥 有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反 洗 钱 专 家 注 册 反 欺 诈 师 注 册 内 审 师 注 册 信 息 系 统 审 计 师 注 册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专 家 律 师 注 册 金 融 分 析 师 等 专 业 资 格 我 行 的 内 审 结 果 均 及 时 上 报 我 行 审 计 委 员 会 及 董 事 会 内 审 报 告 也 会 定 期 上 报 监 管 部 门 内 审 检 查 结 果 在 董 事 会 上 进 行 了 充 分 的 讨 论 和 沟 通 我 行 管 理 层 对 内 审 问 题 整 改 高 度 重 视, 内 审 问 题 整 改 及 时 率 及 整 改 质 量 作 为 两 项 重 要 指 标 纳 入 管 理 层 考 核 内 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整 改 及 时 率 达 99%, 整 改 不 合 格 率 为 1% 5. 花 旗 中 国 2015 年 度 金 融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1) 金 融 消 费 者 教 育 花 旗 中 国 积 极 参 与 监 管 机 构 发 起 各 项 金 融 知 识 普 及 活 动 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倾 力 参 与 的 活 动 有 3.15 国 际 消 费 者 权 益 日 宣 传 周 金 融 知 识 进 万 家 宣 传 服 务 月 48
49 普 及 金 融 知 识 万 里 行 防 范 打 击 非 法 集 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等 我 们 积 极 利 用 分 支 行 网 点 花 旗 网 上 银 行 花 旗 官 方 微 信 公 众 号 市 场 活 动 等 多 样 化 的 渠 道 促 进 消 费 者 教 育 活 动 的 开 展 我 们 希 望 借 助 此 类 活 动 加 强 客 户 维 权 意 识, 从 而 建 立 客 户 对 花 旗 中 国 的 信 任 (2) 电 话 回 访 机 制 花 旗 中 国 建 立 了 电 话 回 访 制 度, 由 独 立 的 第 三 方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首 次 购 买 和 多 次 购 买 产 品 ( 理 财 或 保 险 ) 的 客 户 进 行 电 话 回 访, 确 保 客 户 正 确 充 分 地 认 识 所 购 买 产 品 的 特 征 及 其 风 险 (3) Eclipse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Eclipse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ESMS) 是 花 旗 集 中 管 理 客 户 诉 求 的 信 息 化 系 统, 为 及 时 妥 善 解 决 客 户 诉 求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系 统 支 持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快 投 诉 响 应 时 间, 提 升 客 户 体 验,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对 系 统 部 分 参 数 设 定 进 行 了 调 整, 以 便 有 效 帮 助 员 工 严 格 遵 守 投 诉 处 理 时 限 (4) 新 产 品 新 服 务 审 批 花 旗 中 国 在 推 出 新 类 别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时, 充 分 重 视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方 面 的 考 量, 规 定 在 审 批 时 需 充 分 考 虑 监 管 机 构 及 花 旗 内 部 的 有 关 要 求, 由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从 消 费 者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察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合 适 度 为 了 进 一 步 履 行 公 平 对 待 消 费 者 的 承 诺, 2015 年, 花 旗 中 国 在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中 推 行 新 产 品 ( 公 平 性 ) 评 审 标 准 及 市 场 营 销 ( 公 平 性 ) 评 审 标 准 该 制 度 要 求 产 品 部 在 发 行 新 产 品 或 服 务 市 场 部 在 开 展 新 的 市 场 活 动 之 前, 必 须 根 据 标 准 化 的 检 查 清 单 进 行 逐 条 自 查, 以 确 保 该 产 品 或 市 场 活 动 的 开 发 设 计 符 合 公 平 对 待 消 费 者 的 精 神 (5) 消 费 者 保 护 内 部 宣 传 培 训 花 旗 中 国 非 常 注 重 加 强 员 工 维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的 意 识 通 过 组 织 现 场 培 训 远 程 培 训 在 线 课 程 定 期 内 部 沟 通 会 议 等 活 动 提 高 员 工 的 服 务 水 平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素 养 今 年, 花 旗 中 国 一 如 既 往 地 在 企 业 内 部 培 植 消 费 者 保 护 文 化, 开 展 在 线 宣 传 培 训 与 员 工 互 动 活 动, 搭 建 高 频 高 效 的 内 部 沟 通 机 制, 不 断 加 强 消 费 者 保 护 在 新 员 工 培 训 服 务 类 培 训 中 的 比 重, 拓 展 消 保 类 培 训 的 广 度 和 深 度 6. 花 旗 中 国 2015 年 度 重 要 事 项 (1) 2 月 15 日, 花 旗 中 国 通 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上 海 总 部 的 分 账 核 算 业 务 风 险 审 慎 合 格 评 估 及 系 统 验 收, 通 过 自 贸 区 支 行 正 式 对 外 开 展 自 由 贸 易 账 户 ( FT 账 户 ) 服 务 通 过 FT 账 户, 花 旗 中 国 可 以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客 户 办 理 经 常 项 下 和 直 接 投 资 项 下 的 49
50 跨 境 资 金 结 算 投 融 资 汇 兑 创 新 及 相 关 业 务, 以 及 用 海 外 市 场 价 格 提 供 人 民 币 外 汇 利 率 等 衍 生 品, 帮 助 企 业 降 低 投 融 资 成 本, 更 有 效 地 管 理 风 险 (2) 10 月, 花 旗 中 国 成 功 接 入 中 国 人 民 币 跨 境 支 付 系 统 (CIPS), 成 为 第 一 批 获 得 直 接 参 与 资 格 的 银 行 之 一 这 一 进 展 提 升 了 我 们 为 客 户 提 供 跨 境 人 民 币 结 算 的 便 利 性 和 效 率, 有 利 于 巩 固 花 旗 在 跨 境 现 金 和 财 资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地 位 (3) 11 月, 花 旗 中 国 与 友 邦 中 国 联 合 发 布 中 国 居 民 养 老 准 备 洞 察 报 告, 这 是 继 双 方 达 成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以 来 又 一 重 大 合 作 项 目, 该 报 告 聚 焦 中 国 十 三 个 大 中 型 城 市 里 居 民 对 退 休 养 老 在 信 心 储 备 计 划 和 知 识 等 方 面 的 准 备 现 状 与 挑 战, 以 期 为 中 国 居 民 优 化 退 休 养 老 提 供 更 有 针 对 性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报 告 同 期 发 布 了 首 期 中 国 城 镇 居 民 养 老 准 备 指 数 (4) 在 花 旗 集 团 基 金 会 的 支 持 下, 花 旗 中 国 还 在 中 国 开 展 了 一 系 列 丰 富 多 彩 组 织 有 序 的 社 区 和 慈 善 公 益 活 动, 这 些 活 动 不 仅 针 对 国 内 发 展 的 需 要, 而 且 充 分 发 挥 花 旗 自 身 优 势, 使 花 旗 中 国 能 积 极 参 与 其 中 并 保 证 满 意 的 实 施 效 果 (5) 围 绕 普 惠 金 融 金 融 技 能 和 资 产 积 累 青 少 年 教 育 和 技 能 培 养 三 大 重 点 领 域, 花 旗 发 挥 自 身 特 长, 在 14 个 城 市 支 持 了 13 个 项 目 我 们 在 2015 年 的 主 要 活 动 包 括 : 花 旗 微 型 创 业 奖 作 为 对 中 国 小 额 信 贷 行 业 发 展 的 领 先 支 持 者, 花 旗 连 续 十 一 年 在 中 国 举 办 这 一 奖 项, 对 中 国 最 杰 出 的 微 型 创 业 者 和 小 额 信 贷 从 业 机 构 进 行 表 彰, 彰 显 小 额 信 贷 对 减 缓 贫 困 起 到 的 巨 大 推 动, 以 及 微 型 创 业 奖 对 推 动 小 额 信 贷 事 业 健 康 长 效 发 展 的 积 极 作 用 2015 年 12 月 1 日 在 北 京 成 功 召 开 了 花 旗 微 型 创 业 奖 颁 奖 典 礼 微 型 创 业 者 和 小 额 信 贷 工 作 者 支 持 者 相 关 政 府 机 构 领 导 媒 体 代 表 等 300 多 人 参 加 了 这 一 盛 典, 同 时 发 布 2015 中 国 小 额 信 贷 行 业 发 展 报 告 报 告 以 申 请 奖 项 的 82 家 从 事 小 额 信 贷 业 务 机 构 的 资 料 和 调 研 情 况 为 基 础, 从 重 点 视 角 和 层 面 上 归 纳 了 我 国 目 前 小 额 信 贷 领 域 的 发 展 状 况, 不 同 类 型 组 织 机 构 的 发 展 情 况, 并 与 普 惠 金 融 相 结 合, 探 讨 了 小 额 信 贷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同 时, 典 礼 以 寓 意 翻 开 新 篇 章 的 形 式 首 次 发 布 微 型 金 融 机 构 案 例 集, 既 是 对 过 去 工 作 的 经 验 总 结, 也 为 新 一 个 十 年 发 展 提 供 参 考 该 案 例 集 针 对 年 获 得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 花 旗 ) 微 型 创 业 奖 的 机 构, 分 别 从 业 务 创 新 风 险 控 制 财 务 可 持 续 社 会 绩 效 普 惠 金 融 等 角 度 进 行 案 例 解 析, 研 究 了 获 奖 机 构 是 怎 样 进 行 业 务 创 新 如 何 进 行 风 险 控 制 实 现 财 务 可 持 续 推 进 社 会 绩 效 的 实 现 以 及 怎 样 从 服 务 广 度 和 深 度 来 促 进 普 惠 金 融 发 展 案 例 解 析 涉 及 的 机 构 包 括 商 业 银 行 农 村 信 用 社 非 政 府 小 额 信 贷 机 构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小 额 贷 款 担 保 中 心 等, 对 微 型 金 融 服 务 的 实 践 者 和 理 论 研 究 者, 均 是 一 部 难 得 的 参 考 书 2015 复 旦 花 旗 银 行 实 务 课 程 该 课 程 已 连 续 举 办 十 五 年, 由 花 旗 中 国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复 旦 管 理 学 院 MBA 学 生 进 行 志 愿 授 课, 为 学 生 们 提 供 一 个 了 解 跨 国 银 行 管 理 和 金 融 实 务 的 生 动 窗 口 ; 50
51 贵 州 原 生 态 手 工 艺 发 展 项 目 该 项 目 由 花 旗 集 团 基 金 会 资 助, 和 贵 州 师 范 大 学 自 然 保 护 与 社 区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共 同 合 作 发 起, 自 2010 年 开 始 主 要 为 贵 州 苗 族 的 贫 困 少 数 民 族 手 工 艺 家 庭 作 坊 提 高 传 统 手 工 艺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营 销 技 巧, 从 而 帮 助 他 们 提 高 收 入 水 平, 传 承 并 保 护 少 数 民 族 文 化 项 目 通 过 民 间 组 织 政 府 部 门 多 方 合 作, 积 极 探 索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文 化 传 承 经 济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三 重 目 标 有 机 结 合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模 式 五 年 来, 围 绕 蜡 染 古 法 造 纸 织 锦 百 鸟 衣 锦 鸡 刺 绣 米 酒 酿 造 等 少 数 民 族 传 统 工 艺, 支 持 建 立 了 7 个 少 数 民 族 手 工 合 作 社, 实 施 了 大 量 生 产 技 能 和 合 作 社 能 力 培 训, 直 接 培 养 少 数 民 族 手 工 艺 者 近 300 人, 提 高 了 手 工 艺 品 的 生 产 制 作 水 平, 并 在 不 损 害 自 然 环 境 的 前 提 下 提 高 了 产 量 和 质 量 ; 通 过 建 立 合 作 社 产 品 销 售 点, 帮 助 手 工 业 者 与 市 场 对 接, 增 强 手 工 艺 者 的 谈 判 能 力 和 定 价 话 语 权, 并 推 动 产 品 研 发 和 销 售 该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使 2000 户 贫 困 少 数 民 族 家 庭 ( 近 7000 人 ) 平 均 年 增 收 达 30-40% 经 过 五 年 的 积 累 与 发 展,2015 年 10 月 20 日, 项 目 在 北 京 举 行 了 项 目 总 结 及 回 顾 及 以 跨 界 寨 生 为 主 题 的 项 目 展 览 和 同 主 题 的 慈 善 义 卖 活 动, 许 多 项 目 支 持 机 构 合 作 者 受 惠 手 工 艺 者 代 表 媒 体 等 人 士 参 加 中 国 可 持 续 竹 加 工 企 业 发 展 项 目 自 2009 年, 花 旗 中 国 就 与 国 际 竹 藤 组 织 合 作, 启 动 了 中 国 可 持 续 竹 加 工 企 业 发 展 项 目 中 国 可 持 续 竹 加 工 企 业 发 展 项 目 于 2008 年 汶 川 地 震 后 启 动, 旨 在 帮 助 地 震 灾 区 群 众 通 过 竹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加 工, 恢 复 正 常 生 产 和 生 活 解 决 生 计 增 加 收 入 该 项 目 由 花 旗 集 团 基 金 会 出 资, 国 际 竹 藤 组 织 主 持 实 施, 四 川 省 林 业 厅 和 四 川 农 业 大 学 等 单 位 参 与 实 施, 项 目 得 到 了 宜 宾 市 政 府 和 其 他 项 目 区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经 过 五 年 多 的 精 心 耕 耘, 项 目 实 现 并 超 出 预 定 目 标, 取 得 了 显 著 的 成 果 项 目 现 总 计 覆 盖 四 川 省 及 浙 江 省 的 45 个 村, 直 接 扶 植 240 多 家 中 小 型 竹 企 业 和 合 作 社, 帮 助 5 万 5 千 多 人 将 其 年 平 均 收 入 在 项 目 的 五 年 期 内 每 年 提 高 30% 不 仅 从 技 术 和 资 金 上 扶 持 受 灾 的 竹 企 业 恢 复 生 产, 帮 助 非 灾 区 的 竹 企 业 及 农 民 合 作 社 提 高 和 扩 大 生 产, 还 通 过 开 展 技 术 培 训 能 力 建 设 市 场 推 广 等 支 持 途 径, 帮 助 当 地 群 众 建 立 和 发 展 有 效 的 竹 企 业 生 产 加 工 链, 有 效 提 高 了 社 区 农 户 的 生 产 能 力, 实 现 了 帮 助 农 民 增 收, 同 时 为 恢 复 和 改 善 受 灾 地 区 的 自 然 环 境 作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2013 年 起, 基 于 项 目 在 四 川 的 成 功 经 验, 国 际 竹 藤 组 织 又 在 浙 江 等 地 的 20 个 村 推 广 实 施 这 一 项 目 的 经 验, 覆 盖 23,000 人, 也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果 项 目 所 取 得 的 宝 贵 经 验 为 世 界 各 地 因 灾 害 而 面 临 重 建 发 展 问 题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提 供 了 可 借 鉴 的 真 实 有 效 范 例 青 年 深 度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项 目 针 对 多 数 流 动 家 庭 的 青 年 由 于 缺 乏 技 能, 只 能 就 职 于 简 单 或 劳 动 力 密 集 型 工 作 的 社 会 现 状, 花 旗 中 国 联 合 为 低 收 入 流 动 家 庭 的 青 年 们 提 供 免 费 技 能 培 训 的 百 年 职 校, 支 持 百 年 在 北 京 南 京 成 都 和 大 连 培 养 来 自 低 收 入 流 动 家 庭 的 青 年, 使 他 们 免 费 接 受 文 化 及 技 能 培 训, 获 得 职 业 技 术 职 称, 在 大 型 企 业 获 得 实 习 和 就 业 机 会 51
52 通 过 多 样 的 志 愿 活 动 进 一 步 弘 扬 志 愿 精 神 并 回 馈 社 区 其 中 包 括 第 十 届 花 旗 全 球 社 区 志 愿 者 日 地 球 一 小 时 地 球 周, 及 一 系 列 日 常 的 志 愿 者 活 动 2015 年 是 花 旗 全 球 社 区 志 愿 者 日 的 十 周 年 在 这 一 天,4500 多 名 花 旗 员 工 及 其 亲 友 以 志 愿 者 的 方 式, 在 全 国 17 个 城 市 参 加 了 23 个 志 愿 者 服 务 项 目, 内 容 涵 盖 提 高 自 然 保 护 意 识 下 一 代 教 育 关 爱 老 人 和 弱 势 群 体 等 主 题, 为 广 大 社 区 及 人 群 提 供 形 式 多 样 的 服 务 除 此 以 外, 花 旗 还 积 极 组 织 并 提 供 志 愿 者 活 动, 为 分 行 员 工 创 造 回 馈 社 区 的 机 会 2015 年, 有 7 家 花 旗 的 分 行 参 加 了 11 个 志 愿 者 活 动, 共 计 101 人 ( 次 ) (6) 花 旗 中 国 致 力 于 全 面 的 发 展, 包 括 服 务 客 户 吸 引 人 才 回 馈 社 区 等 我 们 的 努 力 也 得 到 了 众 多 第 三 方 机 构 的 认 可 和 肯 定 以 下 是 花 旗 于 2015 年 所 荣 获 的 部 分 奖 项 : 被 资 产 杂 志 授 予 中 国 最 佳 全 球 银 行 荣 誉 称 号, 以 及 杰 出 外 资 银 行 奖 ( 金 融 界 网 站 ) 最 佳 外 资 银 行 雇 主 ( 优 兴 咨 询 ) 2015 中 国 公 益 奖 集 体 奖 ( 中 国 公 益 节 ) 最 佳 社 会 责 任 实 践 奖 ( 中 国 银 行 业 协 会 ) 中 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优 秀 奖 ( 公 益 时 报 ) 最 佳 跨 境 财 资 管 理 ( 第 一 财 经 陆 家 嘴 ) 最 佳 跨 国 公 司 财 资 流 动 资 金 管 理 奖 及 最 佳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奖 ( 财 资 ) 最 佳 全 球 现 金 管 理 奖 ( 首 席 财 务 官 ) 2015 最 佳 理 财 品 牌 外 资 银 行 ( 21 世 纪 经 济 报 道 ) 2015 中 国 最 佳 全 球 配 置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证 券 时 报 ) 等 52
53 附 件 1: 花 旗 中 国 分 支 机 构 及 营 业 场 所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各 分 支 机 构 营 业 场 所 分 支 行 名 称 营 业 地 址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金 融 贸 易 区 花 园 石 桥 路 33 号 花 旗 集 团 大 厦 主 楼 28 楼 04 单 元 29 楼 01 单 元 29 楼 08 及 09 单 元 30 楼 33 楼 01 单 元 34 楼 及 35 楼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中 国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武 定 侯 大 街 6 号 卓 著 中 心 地 下 一 层 B102 B103 一 层 101 单 元 十 六 层 S1610 单 元, 十 七 层 十 八 层 C 单 元 及 S1810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亚 运 村 支 行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慧 忠 里 103 号 楼 洛 克 时 代 中 心 C 座 首 层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金 宝 街 支 行 中 国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单 北 大 街 1 号 1 号 楼 商 业 中 心 商 场 一 层 F1-1 - F1-2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阳 光 上 东 支 行 中 国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四 环 北 路 6 号 阳 光 上 东 中 环 商 业 广 场 二 区 1 号 楼 2-19,2-10,2-21,2-22,2-23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盈 科 支 行 中 国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工 体 北 路 甲 2 号 盈 科 中 心 商 场 裙 房 一 层 109 单 元 盈 科 中 心 A 栋 10 层 1008A 和 1009 单 元, 盈 科 中 心 B 栋 01,02,03,05,06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四 环 西 路 58 号 理 想 国 际 大 厦 首 层 04,05 室 和 6 层 01 室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长 安 支 行 中 国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7 号 光 华 长 安 大 厦 101 室 室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嘉 里 中 心 支 行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光 华 路 1 号 嘉 里 中 心 办 公 楼 首 层 02 单 元 和 北 办 公 楼 二 层 201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大 连 市 中 山 区 港 兴 路 6 号 大 连 万 达 中 心 写 字 楼 裙 楼 底 商, 18 层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西 岗 支 行 大 连 市 西 岗 区 中 山 路 232,234 号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行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233 号 中 信 广 场 单 元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体 育 东 路 118 号 财 富 广 场 101 单 元 单 元 和 201 单 元 和 体 育 东 路 114 号 财 富 广 场 单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财 富 广 场 支 行 元,901 单 元,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环 市 东 支 行 广 州 市 环 市 东 路 326 号 之 一 广 东 亚 洲 国 际 大 酒 店 一 楼 大 堂 酒 吧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农 讲 所 支 行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中 山 四 路 34-2 号 首 层 01 房 自 编 之 三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石 桥 路 33 号 花 旗 集 团 大 厦 裙 楼 1-2 楼 01 室, 主 楼 28 楼 01A 和 06 单 元 31 楼,32 楼,33 楼 02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地 铁 人 民 广 场 支 行 上 海 地 铁 一 号 线 人 民 广 场 站 大 三 角 换 乘 大 厅 单 元 商 铺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延 安 西 路 支 行 上 海 市 长 宁 区 延 安 西 路 500 号 万 宝 国 际 广 场 1 楼 01 单 元 2 楼 单 元 商 铺 及 7 楼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古 北 支 行 上 海 市 古 北 路 1078 号 黄 金 豪 园 金 座 1 楼 102 室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亚 龙 支 行 上 海 市 金 陵 东 路 500 号 1 楼 单 元 S01 及 B2 楼 单 元 S13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新 天 地 支 行 上 海 市 卢 湾 区 马 当 路 222 弄 1-6 号 商 铺 F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陆 家 嘴 支 行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大 道 1 号 中 国 船 舶 大 厦 102 室 202 室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虹 口 支 行 上 海 市 四 川 北 路 1500 号 一 楼 商 铺 103 单 元,3 楼 单 元 5 楼 单 元 6 楼 01-03A 室,7 楼 01-03A 室,8 楼 803A 单 元,806 单 元 -808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虹 桥 路 支 行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虹 桥 路 100 号 西 藏 大 厦 1 层 裙 房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徐 家 汇 支 行 上 海 市 肇 嘉 浜 路 号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浦 西 支 行 上 海 市 中 山 东 一 路 19 号 和 平 饭 店 北 楼 1 楼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南 京 西 路 支 行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南 京 西 路 762 号 1 楼 A 室 和 2 楼
54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自 贸 试 验 区 支 行 上 海 市 杨 高 北 路 2001 号 1 层 一 单 元 及 2 层 一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6 号 免 税 商 务 大 厦 塔 楼 34 层 及 21 层 B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福 田 支 行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6 号 免 税 商 务 大 厦 商 业 裙 楼 105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深 业 支 行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深 业 中 心 首 层 02 房 25 层 室 及 31 层 03 房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山 支 行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南 海 大 道 2748 号 金 海 大 厦 一 楼 大 堂 北 区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人 民 南 路 一 段 86 号 城 市 之 心 1 楼 101 单 元 和 30 楼 A-E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东 大 街 支 行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东 大 街 紫 东 楼 段 35 号 1 栋 1 单 元 1 层 103 号 A 及 1 层 夹 层 105 号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丰 德 国 际 广 场 支 四 行 川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航 空 路 6 号 附 4 号 -5 号 1 楼, 航 空 路 6 号 附 1 号 2 楼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分 行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南 京 路 189 号 津 汇 广 场 写 字 楼 1 座 1801B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友 谊 路 支 行 天 津 市 河 西 区 友 谊 路 1 号 中 孚 大 厦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滨 海 支 行 天 津 市 天 津 开 发 区 第 三 大 街 21 号 财 富 星 座 23 单 元 一 楼 和 二 楼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和 平 支 行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南 京 路 189 号 津 汇 广 场 写 字 楼 1 座 A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庆 春 路 118 号 嘉 德 广 场 1203 室,13 楼 A,B,G 单 元 及 杭 州 市 庆 春 路 122 号 嘉 德 广 场 一 楼 商 铺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黄 龙 支 行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5 号 嘉 华 国 际 商 务 中 心 1 层 室 及 地 上 8 层 905 室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城 西 支 行 杭 州 市 文 二 西 路 81 号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塘 路 支 行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江 干 区 新 塘 路 99 号 凤 起 时 代 大 厦 室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分 行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中 华 路 185 号 国 贸 中 心 1 楼 中 华 路 189 号 国 贸 中 心 2 楼 青 年 路 38 号 国 贸 中 心 18 楼 1 至 5 单 元 及 12 单 元 29 楼 1-5 单 元 及 12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机 场 支 行 重 庆 市 重 庆 江 北 国 际 机 场 T2A 航 站 楼 出 发 厅 4 号 门 左 侧 场 地 和 主 连 廊 三 层 靠 近 T2A 主 楼 第 一 间 房 间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北 城 天 街 支 行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北 城 天 街 12 号 附 16 号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分 行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芙 蓉 中 路 二 段 110 号 一 层 二 层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贵 阳 分 行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南 明 区 富 水 南 路 215 号 恒 丰 一 品 1-01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分 行 无 锡 市 中 山 路 218 号 一 二 楼 和 七 楼 单 元 花 旗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分 行 南 京 市 汉 口 路 2 号 南 京 世 界 贸 易 中 心 1-2 楼 及 16 楼 单 元
55 附 件 2: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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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附 件 3: 花 旗 中 国 部 门 设 置 部 门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报 告 路 径 商 业 银 行 部 负 责 中 小 企 业 银 行 业 务 的 开 发 和 拓 展 张 建 南 向 行 长 汇 报 个 人 银 行 部 负 责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的 开 发 和 拓 展 任 盛 康 向 行 长 汇 报 合 规 部 负 责 合 规 与 反 洗 钱 风 险 管 理 钦 丽 俐 向 行 长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汇 报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风 险 管 理 以 支 持 业 务 的 发 展 姚 幼 辉 向 行 长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汇 报 财 资 与 贸 易 金 融 部 负 责 现 金 管 理 和 贸 易 产 品 研 发 销 售 和 实 施 等 裴 奕 根 向 行 长 汇 报 负 责 金 融 市 场 业 务 的 开 发 和 拓 展, 包 括 金 融 市 场 及 证 券 服 务 部 资 本 市 场 货 币 市 场 和 流 动 性 管 理 证 券 服 务 和 托 管 产 品 的 研 发 销 售 和 实 施 等 费 德 瑞 向 行 长 汇 报 企 业 银 行 部 负 责 本 地 大 型 企 业 的 业 务 开 发 和 拓 展 袁 俊 向 行 长 汇 报 国 际 企 业 金 融 业 务 部 金 融 机 构 和 公 共 部 门 部 企 业 传 播 及 公 共 事 务 部 法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部 运 营 技 术 部 负 责 跨 国 企 业 在 华 子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的 开 发 和 拓 展 浦 恩 铎 向 行 长 汇 报 负 责 金 融 机 构 和 公 共 部 门 业 务 的 拓 展 汪 青 向 行 长 汇 报 负 责 企 业 传 播 及 公 共 事 务 毛 志 华 向 行 长 汇 报 负 责 为 各 业 务 部 门 提 供 法 律 指 导 并 确 保 业 务 的 合 法 性 使 其 符 合 各 法 律 要 求 陈 美 珊 向 行 长 汇 报 负 责 总 行 和 各 分 支 机 构 的 人 员 用 工 薪 酬 福 利 业 绩 考 核 ( 包 括 英 才 管 理 ) 于 锦 向 行 长 汇 报 培 训 和 员 工 关 系 管 理 负 责 银 行 的 财 务 管 理 以 支 持 日 常 业 务 的 司 定 谋 向 行 长 汇 报 开 展 负 责 银 行 业 务 流 程 的 操 作 管 控 体 系 及 李 永 逵 向 行 长 汇 报 系 统 的 开 发, 维 护 及 运 作 内 部 审 计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事 务 聂 钢 向 行 长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汇 报 政 府 关 系 事 务 部 负 责 政 府 关 系 事 务 黄 杰 向 行 长 汇 报 分 行 管 理 管 理 各 分 行 运 营, 支 持 公 司 治 理 及 满 足 各 分 行 所 在 地 的 监 管 要 求 滕 红 军 向 行 长 汇 报
158 附 件 4: 花 旗 中 国 组 织 架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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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102 年 4 月 30 日 金 管 銀 法 字 第 10210002550 號 公 開 發 行 銀 行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二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本 行 應 按 季 於 網 站 公 布 以 下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格 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華 民 國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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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其 他 ---- 兩 岸 青 年 交 流 ) 2013 年 臺 灣 大 學 院 校 青 年 赴 大 陸 民 族 院 校 參 訪 交 流 活 動 出 國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蒙 藏 委 員 會 姓 名 職 稱 : 娥 舟 文 茂 簡 任 秘 書 兼 副 處 長 韓 慈 穎 科 長 派 赴 國 家 : 中 國 大 陸 出 國 期 間 :102. 8.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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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邦 行 爲 守 則 確 保 永 續 發 展 的 未 來 核 心 價 値 的 實 踐 二 O 一 三 年 六 月 執 行 長 的 話 親 愛 的 杜 邦 同 仁 們 : 幾 個 世 紀 以 來, 杜 邦 員 工 一 直 利 用 以 市 場 為 導 向 的 科 學 在 這 個 變 幻 莫 測 的 世 界 中 作 出 業 績 雖 然 我 們 公 司 和 世 界 都 在 不 斷 進 步 和 發 展, 但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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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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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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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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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 春 光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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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014315 市 立 永 平 高 中 無 填 報 無 填 報 (02)22319670 014322 市 立 樹 林 高 中 已 填 報 已 填 報 (02)86852011 014326 市 立 明 德 高 中 已 填 報 (02)26723302 014332 市 立 秀 峰 高 中 已 填 報
加 總 - 人 數 每 位 填 報 人 只 能 填 一 種 學 制 欄 標 籤 列 標 籤 高 級 中 學 進 修 學 校 010301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無 填 報 已 填 報 (02)29684131 011301 私 立 淡 江 高 中 無 填 報 已 填 報 (02)26203850 011302 私 立 康 橋 高 中 已 填 報 (02)22166000 011306
2. 禁 止 母 乳 代 用 品 之 促 銷 活 動, 以 及 不 得 以 贊 助 試 用 或 免 費 等 方 式, 取 得 奶 瓶 及 安 撫 奶 嘴 認 證 說 明 以 贊 助 試 用 或 免 費 等 方 式, 取 得 奶 瓶 及 安 撫 奶 嘴, 並 在 婦 產 科 門 診 兒 科 門 診 產
104 年 母 嬰 親 善 醫 療 院 所 認 證 基 準 及 評 分 說 明 ( 調 整 對 照 表 ) 認 證 說 明 措 施 一 : 明 訂 及 公 告 明 確 的 支 持 哺 餵 母 乳 政 策 (8 分 ) ( 一 ) 醫 療 院 所 成 立 母 嬰 親 善 推 動 委 員 會, 由 副 院 長 級 以 上 人 員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並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評 估 醫 療 院
2009 900957 2009 1... 2 2... 2 3... 3 4... 3 1 900957 2009 1 1.1 1.2 1.3 1.4 2 2.1 : (%) ( ) 692,688,125.78 702,146,782.48-1.35 ( ) 433,224,478.64 436,935,378.03-0.85 ( ) 1.24 1.25-0.80 1-9 (%) ( ) -10,293,615.05
杜邦行为守则
确 保 将 来 可 持 续 发 展 践 行 我 们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二 O 一 三 年 六 月 杜 邦 首 席 执 行 官 致 辞 亲 爱 的 杜 邦 同 事 : 几 个 世 纪 以 来, 杜 邦 员 工 一 直 利 用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的 科 学 在 这 个 变 幻 莫 测 的 世 界 中 作 出 业 绩 虽 然 我 们 的 公 司 和 世 界 都 在 不 断 进 步 和 发 展,
2014_
新 鼎 系 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簡 介 台 北 總 公 司 11510 臺 北 市 南 港 路 三 段 52 號 5 樓 TEL: 886-2-2785-3839 FAX: 886-2-2782-0180 高 雄 分 公 司 811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楠 梓 新 路 306 號 TEL: 886-7-352-5226 FAX: 886-7-351-3698 新 鼎 信 息 技 術 (
(02) (02) (02)
107 106 106 (02) 8722-5000 [email protected] (02) 8722-5000 [email protected] 1 69 1 852-2533-3500 www.standardandpoors.com 7 49 (02)8722-5800 http://www.taiwanratings.com/tw/ 7 16 17 18 (02)87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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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0 ( ) 0 6 3,,,, (CIP ) / :,1999 12 ISBN 7 113 033040 F830 46 CI P ( 1999) 55907 : : : ( 100054, 8 ) : : : : : 850 mm1 168 mm 1/ 32 : 3 875 : 104 : 2000 2 1 2000 2 1 : 1 3 000 : ISBN 7113033040/ Z451
KFB Korea Information Service(KIS) National Information and Credit Evaluation(NICE) (2010 )Korea Credit Bureau(KCB) Korea Enterprise Data(KE
/ / 2011 1 2015 11 2011 2 Korea Federation of Banks, KFB Korea Credit Bureau, KCB KFB KFB 19 4 1 202012 6 2016 /06 47 KFB 2001 2002 Korea Information Service(KIS) National Information and Credit Evaluation(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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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1990 (top-down) (bottom-up) 1980 ( ) 1970 ( ) ( ) ( ) 1990 ( ) 1970 60 ( ) 1977 66% 1986 31%(Hoshi, ( ) Kashyap and Scharfstein, 1990) 84 8 ( ) (firewall) ( ) ( ) 1980 ( (Savings and Loans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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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ointow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汉 阳 区 龙 阳 大 道 特 8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 1-1-1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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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2010 2011 2012 2013 Research, data and analytics Enterprise risk solution professional services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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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查 询 电 话 : (852) 2233 3000 ( 汇 丰 个 人 理 财 客 户 适 用 )/(852) 2748 8288 ( 商 业 客 户 适 用 ) 传 真 : (852) 2288 2400 ( 汇 丰 个 人 理 财 客 户 适 用 )/(852) 2288 2332 ( 商 业 客 户 适 用 ) SWIFT : HSBCHKHHHKH 重 要 事 项 本 行 会 尽 力
制 : 年 ; 毕 :5 ; :88 必 修 :0, 其 中 公 共 必 修 :55, 占 6.%; 必 修 :9, 占.%; 修 :8, 其 中 限 :6, 占 7.%; 任 :, 占 9.%; 公 共 修 :8, 占 5.% 五 心 程 应 用 程 创 新 程 主 要 发 展 向 心 程 : 经
金 融 工 程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生 掌 握 基 本 的 经 济 和 金 融 法 和 技 能, 并 且 具 备 熟 练 应 用 于 解 决 现 问 题 的 能 力 侧 重 于 银 行 证 券 期 货 保 险 基 金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的 管 以 及 非 金 融 机 构 的 财 务 管 所 涉 及 的 与 问 题 把 生 培 养 成 为 具 有 比 较
(02)2701-1777 [email protected] (02)2701-1777 [email protected] 113114 96 B1 http://www.tsc.com.tw (02)2504-8125 100 23 (02)2368-8277 156 12 http://www.deloitte.com.tw (02)2545-9988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年報
The Credit Bureau of Taiwan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年報 A N N U A L R E P O R T 2 0 1 0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年報 01 07 09 10 11 12 14 18 39 47 49 1 Foreword ( 99 ) 99 100%99 425 99 ISO 27001 2 SOC 2 Foreword 98 8 1 99 16 1491 99 4 IRB
(02) (02) (02) (02) A (03) (03)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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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 次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引 言 市 場 回 應 總 結 及 下 一 步 2 4 5 10 附 錄 附 錄 一 : 附 錄 二 : 最 後 方 案 回 應 人 士 名 單 12 15 1
2016 年 6 月 諮 詢 總 結 股 票 期 權 持 倉 限 額 模 式 修 訂 建 議 目 錄 頁 次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引 言 市 場 回 應 總 結 及 下 一 步 2 4 5 10 附 錄 附 錄 一 : 附 錄 二 : 最 後 方 案 回 應 人 士 名 單 12 15 1 摘 要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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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13 1 case record 2 3 4 medical information 1. 2. psychological evaluation 1. 2. social history 1. 5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 1. 2. 3. 4. Genogram 6 genogram 1 1 2 3 4 M. 48 met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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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股 份 代 號 3988 2011 年 年 度 報 告 2012 年 4 月 本 行 2011 年 年 度 報 告 之 印 刷 版 本 將 取 代 此 版 本 3 4 6 7 9 11 13 14 14 34 52 63 66 67 68 75 90 108 115 120 124 126 372 377 378 382 383 390 1 1912 2 191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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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杭 州 远 方 光 电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之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 修 订 稿 )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签 署 日 期 : 二 O 一 六 年 二 月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声 明 与 承 诺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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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其 他 ) 參 加 摩 根 資 產 管 理 公 司 另 類 投 資 研 習 參 訪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姓 名 職 稱 : 何 美 蕙 副 經 理 派 赴 國 家 : 美 國 出 國 期 間 :10 104 年 10 月 3 日 至 10 月 14 日 報 告 日 期 :10 104 年 12 月 21 日 摘 要 近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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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0 10 20 100 110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Controller Centre for Health Protection Surveillance and Epiderniology Branch
目 錄 壹 本 會 簡 介 歷 史 沿 革 服 務 宗 旨
2015 年 度 ITMA 資 訊 應 用 發 展 通 訊 專 刊 發 行 日 期 :2015.3 發 行 份 數 :2,000 發 行 人 : 洪 國 興 總 編 輯 : 辛 志 鵬 編 輯 委 員 : 洪 國 興 丁 立 邁 鄧 素 貞 馬 宏 燦 黃 英 裕 楊 振 杰 執 行 編 輯 : 辛 志 鵬 黃 金 福 美 術 編 輯 黃 筱 柔 目 錄 壹 本 會 簡 介 歷 史 沿 革 --------------------------------------------------------------------------2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xecutive Information System) (Economic Order Quantity)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Flexible Manufacture System)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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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戴 维 斯 双 击 理 论 (Davis double-killing effect)...4 1. 转 型 促 发 展, 前 景 广 阔...4 1.1 发 展 迅 速, 初 具 规 模...4 1.2 转 型 促 发 展, 前 景 广 阔...7 1.2.1 资 本 市 场 将
金 融 信 息 服 务 : 前 景 广 阔, 等 待 双 击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软 硬 件 及 服 务 增 持 ( 维 持 ) 报 告 日 期 :2011 年 3 月 2 日 行 业 指 数 与 相 关 市 场 指 数 比 较 收 盘 月 涨 幅 (%) 天 相 行 业 指 数 3002.38 7.62 天 相 流 通 指 数 3822.94 7.8 上 证 指 数 2918.92
10 2 CUI 2010 11 9 13556 Classified CUI Controlled Unclassified Information CUI NARA CUI CUI CUI CUI NARA *1 3 72 NIST SP800-171 System Security Plan, SSP Plan of Action and Milestones, POA&M NIST 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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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目 錄 序 3 第 一 NPO 的 顧 客 行 為 / 蘇 國 禎 5 第 二 NPO 的 市 場 區 隔 與 市 場 定 位 / 林 正 全 21 第 三 NPO 行 銷 計 畫 的 執 行 與 控 制 / 楊 東 震 39 第 四 NPO 的 品 牌 建 立 與 行 銷 / 何 宗 勳 53 第 五 募 款 專 案 之 設 計 規 劃 與 執 行 / 陳 文 良 71 第 六 募 款 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