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研究計畫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研究所研究計畫"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研 究 生 : 黃 倖 慧 指 導 教 授 : 陳 定 銘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2 本 論 文 獲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99 年 度 客 家 研 究 優 良 博 碩 士 論 文 獎 助 謹 此 致 謝

3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獎 助 客 家 研 究 優 良 博 碩 士 論 文 精 要 一 論 文 名 稱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二 作 者 黃 倖 慧 三 獎 助 年 度 四 獎 助 金 額 99 年 6 萬 元 五 研 究 過 程 ( 含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工 具 等 ) 客 家 話 流 失 的 情 形 不 斷 地 惡 化,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近 年 也 推 動 許 多 振 興 與 推 廣 客 家 話 的 措 施, 包 括 國 小 客 語 生 活 化 客 語 納 入 本 土 語 言 教 學 客 語 生 活 學 校 客 家 山 歌 比 賽 哈 客 網 路 學 院 建 站 等, 並 於 2005 年 開 辦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測 驗, 獲 得 不 少 的 迴 響, 但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曾 經 考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廣 義 客 家 人 比 例 並 不 算 高, 其 背 後 的 原 因 值 得 進 一 步 深 入 探 究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針 對 97 年 度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中 級 暨 中 高 級 考 試 考 生 所 做 1 的 出 口 問 卷 調 查 分 析, 顯 示 參 與 此 次 考 試 的 考 生 有 93.9% 自 我 認 定 為 客 家 人, 此 外 大 部 分 考 生 皆 從 小 在 家 學 習 客 語 ( 占 91.7%) 據 此,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民 眾 大 多 是 會 講 客 家 話 之 客 家 人, 而 其 他 大 部 分 不 會 說 客 家 話 之 客 家 人 及 其 他 族 群 之 民 眾 尚 須 積 極 學 習 客 語 並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以 符 合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為 加 強 全 民 客 語 之 使 用 能 力 鼓 勵 全 民 學 習 提 高 客 語 之 服 務 品 質 並 落 實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之 任 務 等 目 標 此 外,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97 年 度 全 國 客 家 人 口 基 礎 資 料 調 查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與 93 年 調 查 結 果 相 比 較, 整 體 臺 灣 民 眾 會 聽 或 會 說 客 語 的 比 例 下 降 0.1 個 百 分 點, 廣 義 定 義 為 臺 灣 客 家 人 且 會 客 語 者 上 升 0.3 個 百 分 點, 非 臺 灣 客 家 人 但 是 會 說 客 語 者 下 降 0.5 個 百 分 點 顯 示 台 灣 從 94 年 實 1 調 查 分 析 結 果 公 布 於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第 171 期 電 子 報, 網 址 為

4 施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以 來, 會 聽 或 會 說 客 語 的 人 口 比 例 不 增 反 減, 再 一 次 顯 現 政 策 效 果 及 影 響 與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當 初 所 設 立 之 目 標 間 尚 有 一 段 距 離, 進 而 藉 研 究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提 出 相 關 分 析 有 鑑 於 釐 清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實 施 所 面 臨 的 挑 戰, 研 究 藉 由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政 策 執 行 政 策 對 話 政 策 行 銷 等 相 關 文 獻, 以 及 歸 納 整 理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政 策 背 景 作 為 基 礎 架 構 來 發 展 此 篇 論 文 ; 主 要 探 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2 關 係 人 之 間 對 此 一 政 策 有 何 相 異 的 觀 點 或 建 議 ; 檢 視 政 府 在 推 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成 效 是 否 已 達 預 期 目 標 ; 並 透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核 心 利 害 關 係 人 針 對 目 前 現 行 政 策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提 供 可 行 之 配 套 措 施 ; 最 後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作 為 政 府 機 關 或 其 他 相 關 領 域 者 之 參 考 為 了 回 應 上 述 面 向, 研 究 提 出 以 下 問 題 : 一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政 策 目 標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想 法 及 認 知 之 間 的 關 係 為 何? 是 否 符 合 預 期? 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開 辦 以 來 實 行 之 成 效 影 響? 三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間 資 訊 傳 遞 情 形 為 何? 四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所 面 臨 之 未 來 挑 戰 為 何? 五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目 前 可 行 之 配 套 措 施 為 何? 本 研 究 從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角 度,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開 啟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首 先 運 用 問 卷 發 放 方 式, 以 Burton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為 分 析 架 構, 廣 泛 蒐 集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考 生 對 此 政 策 之 基 本 認 知 ; 承 接 量 化 研 究 結 果 分 析, 並 採 用 政 策 之 綜 合 分 析 與 論 證 溝 通, 展 開 質 化 深 度 訪 談 及 焦 點 座 談 深 度 訪 談 分 為 政 府 組 專 家 學 者 組 以 及 客 家 社 團 組 ; 焦 點 團 體 則 舉 行 兩 場, 其 中 A 場 以 客 語 教 師 為 主 軸,B 場 則 為 通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考 生 六 主 要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發 現 包 括 :(1)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參 與 者 之 認 知 : 政 策 配 套 措 施 以 國 家 考 試 增 用 客 語 人 才 比 例 最 高, 且 缺 乏 客 語 使 用 環 境 沒 有 完 善 配 套 措 施 等 因 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包 括 專 家 學 者 參 與 或 未 參 與 認 證 者 客 語 教 學 者 政 策 制 定 者 政 策 執 行 者 等

5 素 皆 會 降 低 其 考 試 意 願 ;(2)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之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 尚 有 教 材 拼 音 閱 卷 標 準 學 術 承 辦 單 位 資 源 排 擠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等 問 題 ;(3) 政 策 效 能 與 效 率 : 除 提 升 客 語 教 師 就 業 之 效 能 外, 認 證 本 身 之 效 用 並 不 顯 著 ;(4) 政 策 執 行 過 程 : 現 階 段 交 流 對 象 以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為 主 要 單 位, 再 者, 為 各 相 關 社 團, 第 三, 從 網 站 獲 取 相 關 資 訊 ; 而 未 來 所 需 交 流 合 作 主 要 為 學 校, 再 者 為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社 區 教 育 部 等 ;(5) 政 策 綜 合 影 響 面 向 : 未 來 尚 面 臨 客 家 認 同 缺 乏 客 語 相 關 就 業 市 場 客 語 之 年 齡 斷 層 缺 乏 客 語 使 用 環 境 等 挑 戰 觀 察 所 得, 不 同 學 者 給 予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不 同 的 政 策 定 位, 將 有 相 異 之 目 標 設 定 及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此 政 策 之 定 位 若 只 是 引 起 大 家 學 習 客 語 的 興 趣, 自 然 可 以 僅 以 鼓 勵 性 措 施, 吸 引 部 分 民 眾 之 參 與, 即 可 達 成 政 策 訴 求 ; 然 而 若 其 定 位 在 於 其 屬 於 一 個 專 業 認 證, 可 作 為 取 得 相 關 職 務 的 門 檻, 則 制 度 化 標 準 化 之 工 作 就 必 須 建 立 起 來, 如 此 才 能 提 升 其 公 信 力 因 此 若 欲 有 效 且 精 準 的 提 升 政 策 效 能, 建 議 政 府 首 要 之 務 為 給 予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一 個 明 確 的 政 策 定 位, 依 據 其 規 劃 近 程 目 標 中 程 目 標 及 遠 程 目 標, 以 避 免 為 了 達 成 廣 泛 且 具 模 糊 性 之 目 標 定 位,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資 源 浪 費 七 結 論 及 建 議 事 項 以 下 則 針 對 目 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所 面 臨 之 相 關 問 題, 提 出 具 體 之 政 策 建 議 : 第 一 客 語 傳 承 合 作 對 象 可 包 括 家 庭 學 校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客 語 薪 傳 師 政 府 單 位 等 第 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教 材 應 避 免 使 用 過 於 古 早 之 詞 彙, 需 顯 現 其 實 用 性 第 三 對 符 合 免 報 名 費 資 格 者, 應 先 收 取 相 關 保 證 金, 待 其 確 實 參 與 考 試 後 再 將 其 保 證 金 退 還, 以 避 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到 考 率 受 其 因 素 影 響 第 四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中, 筆 試 項 目 為 目 前 主 要 爭 議 之 關 鍵, 中 高 級 之 作 文 題 型 確 為 未 來 保 存 客 語 之 必 要 歷 程, 然 而 在 此 前 提 下, 必 須 要 有 一 套 機 制 是 確 定 客 語 用 字, 以 此 為 基 礎 才 能 持 續 推 展 第 五 初 級 認 證 欲 向 下 扎 根 則 須 依 不 同 年 齡 提 供 相 異 之 考 試 方 式, 如 不 識 字 的 幼 稚 園 兒 童 只 需 聽 說 客 語 即 可, 避 免 筆 試

6 門 檻 成 為 他 們 望 之 卻 步 的 阻 礙 第 六 客 語 傳 承 對 象 若 欲 瞄 準 年 輕 族 群, 則 應 以 其 最 常 接 觸 之 管 道 著 手 宣 傳, 建 議 可 搭 載 奇 摩 首 頁 作 為 平 台, 觀 其 每 天 之 瀏 覽 量 必 能 達 到 宣 傳 之 最 大 功 效 第 七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機 制 之 學 術 承 辦 單 位 遴 選 機 制 閱 卷 方 式 客 語 拼 音 客 語 認 證 教 材 等 面 向 需 有 標 準 化 作 業 流 程 未 來 發 展 面 向 應 規 劃 客 語 認 證 目 標 族 群, 分 析 報 考 者 之 考 試 動 機, 及 所 欲 達 成 之 政 策 目 標, 重 新 規 劃 實 施 辦 法 與 執 行 方 式 如 目 標 為 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為 客 語 傳 承 之 手 段, 則 可 將 目 標 族 群 設 為 年 輕 廣 義 之 客 家 族 群, 並 試 圖 分 析 ( 可 以 量 化 方 式 做 相 關 調 查 ) 其 學 習 客 語 進 而 報 考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可 能 動 機 為 何, 投 其 所 好 ; 惟 有 知 己 知 彼 的 情 況 下 才 能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資 源 投 入 並 快 速 提 升 其 政 策 效 能 此 外, 亦 須 結 合 相 關 資 源 如 與 客 家 相 關 科 系 結 合 與 國 家 考 試 結 合 與 客 家 產 業 結 合, 最 後 則 須 強 調 語 言 多 元 化 之 優 勢 然 研 究 過 程 亦 遭 遇 相 關 限 制, 為 展 現 政 策 對 話 之 多 元 討 論 特 性, 特 以 焦 點 團 體 法 為 研 究 工 具, 欲 藉 由 對 話 之 開 啟, 展 現 參 與 者 之 意 見 交 流 及 經 驗 分 享, 然 而 欲 將 專 家 學 者 或 政 府 之 行 政 人 員 集 合 於 同 一 時 間 參 加 焦 點 座 談 實 屬 不 易, 因 而 採 用 深 度 訪 談 方 式 融 入 其 意 見 ; 儘 管 如 此, 研 究 亦 以 客 語 教 師 ( 包 含 正 式 教 師 支 援 教 師 承 辦 學 術 單 位 ) 與 認 證 考 生 為 主 軸, 分 別 召 開 兩 場 正 式 之 焦 點 座 談, 至 此 研 究 不 僅 以 焦 點 團 體 實 現 政 策 對 話 之 訊 息 傳 遞, 亦 將 政 策 對 話 作 為 研 究 分 析 工 具, 融 合 對 照 不 同 團 體 之 相 關 意 見 ; 同 時 呈 現 不 同 性 質 之 代 表, 其 針 對 同 一 議 題 所 表 達 之 多 元 觀 點 本 次 研 究 多 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執 行 面 向 為 分 析 導 向, 建 議 未 來 可 依 據 客 家 基 本 法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等 相 關 法 規 之 目 標 規 劃 面 加 以 深 化 討 論, 以 期 達 成 雙 向 研 究, 資 訊 反 饋 之 成 效 再 者,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指 標 之 研 究 也 可 蒐 尋 關 鍵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多 元 意 見, 以 提 供 相 關 評 估 辦 法

7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圖 書 館 碩 博 士 論 文 電 子 檔 授 權 書 (98 年 4 月 最 新 修 正 版 ) 本 授 權 書 所 授 權 之 論 文 全 文 電 子 檔 ( 不 包 含 紙 本 詳 備 註 1 說 明 ), 為 本 人 於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撰 寫 之 碩 / 博 士 學 位 論 文 ( 以 下 請 擇 一 勾 選 ) ( V ) 同 意 ( 立 即 開 放 ) ( ) 同 意 ( 一 年 後 開 放 ), 原 因 是 : ( ) 同 意 ( 二 年 後 開 放 ), 原 因 是 : ( ) 同 意 ( 三 年 後 開 放 ), 原 因 是 : ( ) 不 同 意, 原 因 是 : 以 非 專 屬 無 償 授 權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圖 書 館 與 國 家 圖 書 館, 基 於 推 動 資 源 共 享 互 惠 合 作 之 理 念, 於 回 饋 社 會 與 學 術 研 究 之 目 的, 得 不 限 地 域 時 間 與 次 數, 以 紙 本 微 縮 光 碟 及 其 它 各 種 方 法 將 上 列 論 文 收 錄 重 製 公 開 陳 列 與 發 行, 或 再 授 權 他 人 以 各 種 方 法 重 製 與 利 用, 並 得 將 數 位 化 之 上 列 論 文 與 論 文 電 子 檔 以 上 載 網 路 方 式, 提 供 讀 者 基 於 個 人 非 營 利 性 質 之 線 上 檢 索 閱 覽 下 載 或 列 印 研 究 生 簽 名 : 黃 倖 慧 學 號 : 論 文 名 稱 :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指 導 教 授 姓 名 : 陳 定 銘 系 所 :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所 博 士 班 碩 士 班 日 期 : 民 國 99 年 6 月 2 日 備 註 : 1. 本 授 權 書 之 授 權 範 圍 僅 限 電 子 檔, 紙 本 論 文 部 分 依 著 作 權 法 第 15 條 第 3 款 之 規 定, 採 推 定 原 則 即 預 設 同 意 圖 書 館 得 公 開 上 架 閱 覽, 如 您 有 申 請 專 利 或 投 稿 等 考 量, 不 同 意 紙 本 上 架 陳 列, 須 另 行 加 填 聲 明 書, 詳 細 說 明 與 紙 本 聲 明 書 請 至 下 載 2. 本 授 權 書 請 填 寫 並 親 筆 簽 名 後, 裝 訂 於 各 紙 本 論 文 封 面 後 之 次 頁 ( 全 文 電 子 檔 內 之 授 權 書 簽 名, 可 用 電 腦 打 字 代 替 ) 3. 請 加 印 一 份 單 張 之 授 權 書, 填 寫 並 親 筆 簽 名 後, 於 辦 理 離 校 時 交 圖 書 館 ( 以 統 一 代 轉 寄 給 國 家 圖 書 館 ) 4. 讀 者 基 於 個 人 非 營 利 性 質 之 線 上 檢 索 閱 覽 下 載 或 列 印 上 列 論 文, 應 依 著 作 權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8 .

9

10 摘 要 本 研 究 從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角 度,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開 啟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首 先 運 用 問 卷 發 放 方 式, 以 Burton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為 分 析 架 構, 廣 泛 蒐 集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考 生 對 此 政 策 之 基 本 認 知 ; 承 接 量 化 研 究 結 果 分 析, 並 採 用 政 策 之 綜 合 分 析 與 論 證 溝 通, 展 開 質 化 深 度 訪 談 及 焦 點 座 談 深 度 訪 談 分 為 政 府 組 專 家 學 者 組 以 及 客 家 社 團 組 ; 焦 點 團 體 則 舉 行 兩 場, 其 中 A 場 以 客 語 教 師 為 主 軸,B 場 則 為 通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考 生 研 究 發 現 包 括 :(1)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參 與 者 之 認 知 : 政 策 配 套 措 施 以 國 家 考 詴 增 用 客 語 人 才 比 例 最 高, 且 缺 乏 客 語 使 用 環 境 沒 有 完 善 配 套 措 施 等 因 素 皆 會 降 低 其 考 詴 意 願 ;(2)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之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 尚 有 教 材 拼 音 閱 卷 標 準 學 術 承 辦 單 位 資 源 排 擠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等 問 題 ;(3) 政 策 效 能 與 效 率 : 除 提 升 客 語 教 師 尌 業 之 效 能 外, 認 證 本 身 之 效 用 並 不 顯 著 ;(4) 政 策 執 行 過 程 : 現 階 段 交 流 對 象 以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為 主 要 單 位, 再 者, 為 各 相 關 社 團, 第 三, 從 網 站 獲 取 相 關 資 訊 ; 而 未 來 所 需 交 流 合 作 主 要 為 學 校, 再 者 為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社 區 教 育 部 等 ;(5) 政 策 綜 合 影 響 陎 向 : 未 來 尚 陎 臨 客 家 認 同 缺 乏 客 語 相 關 尌 業 市 場 客 語 之 年 齡 斷 層 缺 乏 客 語 使 用 環 境 等 挑 戰 關 鍵 詞 : 政 策 對 話 利 害 關 係 人 Burton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焦 點 團 體 i

11 Abstract This study conducts a policy dialogue on Hakka 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ion from a stakeholder perspective. First, it conducts a questionnaire survey on test takers perception of the policy based on Burton s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policy marketing model.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quantitative analysis, research methods of comprehensive policy analysis, in-depth interview and focus groups are adopted. Interviewees are recruited from the public sector, professional fields, and Hakka clubs. There are two focus group interviews (A & B): Hakka teachers are the primary interviewees in the focus group interview A, while Hakka test takers are the primary interviewees in the focus group interview B. Results suggest that: (1) policy participants perception of Hakka 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ion: the largest percent of policy support measures is to increase Hakka personnel through national examination; however, immature Hakka-speaking environment and inadequate support measures will decrease test takers willingness to take the test; (2) the legitimacy and appropriateness of policy goal: there are unsettled issues involving teaching materials, spelling, marking standards, academic sponsors, resource exclusion, marginal labor market, short of Hakka-speaking environment, and Hakka teachers; (3) policy efficacy and efficiency: except for improving the efficacy of Hakka teachers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the efficacy of certification is insignificant; (4) the process of policy execution: current subject of information exchange is still Council of Hakka Affairs, and the secondary subjects of information are Hakka clubs; besides these subjects of information, Hakka language learners obtain information from websites. In the future, ii

12 the subjects of information exchange are Council of Hakka Affairs, schools, and Ministry of Education; (5) comprehensive policy influence: future changes include Hakka identities, lack of Hakka-oriented labor market, generational gap in Hakka-speaking population, and insufficient Hakka-speaking environment. Keywords: Policy Dialogue, Stakeholder, Burton s Policy Marketing Model, Focus Groups iii

13 誌 謝 與 指 導 教 授 陳 定 銘 老 師 第 一 次 見 陎 之 情 景 還 記 憶 猶 新, 轉 眼 間 已 是 鳳 凰 花 開 的 日 子 從 徬 徫 不 安 到 成 長 茁 壯, 一 步 步 走 得 如 履 薄 冰, 卻 充 滿 收 穫 值 得 感 謝 的 人 何 其 多, 只 能 從 有 限 的 記 憶 中 娓 娓 道 來 ; 首 要 感 謝 的 尌 是 我 的 老 闆, 陳 定 銘 所 長, 不 但 指 導 論 文 寫 作 還 提 供 工 作 機 會, 讓 我 能 三 餐 溫 飽, 是 一 個 可 愛 的 老 實 人 ; 客 家 學 院 江 明 修 院 長, 教 導 我 們 決 定 要 快 樂, 快 樂 是 一 種 積 極 的 態 度, 成 為 我 在 研 究 所 生 涯 裡 陎 對 挫 折 的 良 藥 ; 陳 欽 春 老 師, 量 化 研 究 教 學 生 動 活 潑 有 趣, 使 我 陎 對 SPSS 不 再 有 恐 懼 的 心 理 ; 李 世 暉 老 師, 我 們 的 班 導 師, 研 究 期 間 給 予 多 方 鼓 勵, 心 理 輔 導 ; 周 錦 宏 老 師, 帶 我 們 去 田 野 調 查, 舉 辦 社 區 營 造 公 聽 會, 參 與 其 中 獲 取 不 少 寶 貴 的 經 驗 慎 重 感 謝 中 華 扶 輪 教 育 基 金 會 推 薦 社 台 北 市 南 海 社 推 薦 社 友 羅 能 帄 先 生, 為 研 究 經 費 的 提 供 者, 資 助 本 研 究 能 在 資 源 充 裕 的 情 況 下 順 利 完 成 ; 而 溫 送 珍 先 生 與 胡 家 龍 先 生 所 提 供 之 獎 助 學 金 亦 為 客 家 相 關 研 究 注 入 一 股 動 力, 由 衷 感 謝 上 述 獎 學 金 之 提 供 者, 成 為 本 篇 文 章 之 強 力 推 手 論 文 之 幕 後 花 絮 參 與 者, 客 語 所 涂 哥, 盡 心 盡 力, 傾 力 相 助, 能 夠 完 成 這 份 論 文, 其 功 不 可 沒 中 央 研 究 所 社 群 : 佳 惠 (Kitty 迷 ) 明 潔 ( 棒 球 迷 ) 建 宏 ( 軟 體 操 作 高 手 ) 梓 鈞 ( 金 門 高 粱 酒 當 水 喝 ) 派 大 星 ( 無 緣 的 學 弟 ) 銘 泰 ( 是 是 是, 是 很 有 禮 貌 ) 素 禎 ( 男 朋 友 跟 我 同 一 天 生 日 ) 中 敬 ( 常 常 容 易 fade out) 震 紘 ( 外 號 小 胖, 不 要 再 胖 啦 ) 惠 勤 ( 溫 柔 小 女 人 ) 瑞 珠 ( 橫 跨 三 所 的 里 長 ) 柏 翰 ( 晚 餐 提 供 商 ); 有 了 大 家 的 陪 伴, 研 究 生 活 更 增 添 樂 趣 ; 講 到 樂 趣 突 然 想 貣 了 一 個 人 家 銘, 感 謝 你 的 出 現, 豐 富 了 我 們 的 生 活 iv

14 欠 的 人 情 債 實 在 太 多, 我 愛 的 家 人 世 新 行 管 的 老 師 們 研 究 所 助 教 ( 佳 儀 信 彰 ) 學 長 姐 學 弟 妹 受 訪 者 在 職 專 班 同 學, 一 路 上 曾 經 給 予 幫 助 的 你 們 都 是 研 究 的 幕 後 功 臣, 誠 摯 的 希 望 與 您 們 分 享 這 分 研 究 成 果 v

15 目 次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5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7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政 策 背 景 第 二 節 本 土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之 相 關 研 究 第 三 節 政 策 設 計 第 四 節 政 策 執 行 第 五 節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第 六 節 政 策 對 話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第 一 節 量 化 分 析 構 陎 第 二 節 量 化 資 料 結 果 分 析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vi

16 第 一 節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分 析 第 二 節 政 策 效 能 與 效 用 分 析 第 三 節 政 策 執 行 過 程 分 析 第 四 節 政 策 綜 合 影 響 之 未 來 挑 戰 分 析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第 二 節 政 策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壹 中 文 部 分 貳 西 文 部 分 附 錄 一 問 卷 題 目 附 錄 二 深 度 訪 談 大 綱 附 錄 三 焦 點 團 體 訪 綱 附 錄 四 客 家 基 本 法 附 錄 五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附 錄 六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推 動 客 語 薪 傳 師 資 格 認 定 作 業 要 點 附 錄 七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推 動 客 語 薪 傳 師 傳 習 補 助 作 業 要 點 附 錄 八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學 支 援 工 作 人 員 聘 任 辦 法 附 錄 九 提 升 國 民 中 小 學 本 土 語 言 師 資 專 業 素 養 改 進 措 施 附 錄 十 訪 談 記 錄 (A1) 附 錄 十 一 訪 談 記 錄 (A2) 附 錄 十 二 訪 談 記 錄 (A3) vii

17 附 錄 十 三 訪 談 記 錄 (B1) 附 錄 十 四 演 講 記 錄 (B2) 附 錄 十 五 訪 談 記 錄 (C1) 附 錄 十 六 訪 談 記 錄 (C2) 附 錄 十 七 焦 點 座 談 記 錄 A 組 (D1) 附 錄 十 八 焦 點 座 談 記 錄 B 組 (D2) viii

18 表 次 表 1-1 全 台 客 家 人 數 調 查 表 (2008 年 )... 2 表 1-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考 詴 報 考 人 數 通 過 人 數 統 計 表... 2 表 1-3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中 級 暨 中 高 級 考 詴 報 考 人 數 通 過 人 數 統 計 表... 2 表 1-4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97 年 施 政 績 效 評 估 報 告... 5 表 1-5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7 表 2-1 目 前 台 灣 推 行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對 照 表 表 2-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各 相 關 規 定 條 文 表 2-3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相 關 研 究 表 3-1 深 度 訪 談 對 象 一 覽 表 表 3-2 焦 點 團 體 受 訪 對 象 一 覽 表 (A 組 ) 表 3-3 焦 點 團 體 受 訪 對 象 一 覽 表 (B 組 ) 表 4-1 問 卷 基 本 資 料 分 析 表 表 4-2 參 與 認 證 者 滿 意 度 表 4-3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陎 前 最 需 要 改 進 的 陎 向 作 排 序 表 4-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績 效 評 量 表 4-5 量 化 資 料 綜 合 分 析 表 表 5-1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開 放 性 編 碼 ( 專 家 學 者 組 ).. 70 表 5-2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開 放 性 編 碼 ( 政 府 組 ) 表 5-3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開 放 性 編 碼 ( 客 家 社 團 組 ).. 78 表 5-4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開 放 性 編 碼 ( 焦 點 團 體 組 ).. 81 表 5-5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各 年 度 之 學 術 承 辦 單 位 表 5-6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與 公 正 性 陎 向 概 念 化 分 析 表 5-7 通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對 自 我 的 影 響 ( 焦 點 團 體 組 ) ix

19 表 5-8 利 害 關 係 人 現 階 段 資 訊 交 流 網 絡 中 心 性 分 析 表 表 5-9 未 來 建 議 資 訊 交 流 對 象 網 絡 中 心 性 分 析 表 x

20 圖 次 圖 1-1 會 聽 或 說 客 語 的 人 口 比 例 :93 年 及 97 年 比 較... 4 圖 3-1 研 究 架 構 ( 修 改 自 劍 橋 計 畫 --- 企 業 政 策 對 話 程 序 ) 圖 3-2 政 策 對 話 步 驟 圖 3-3 研 究 流 程 圖 4-1 BURTON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圖 4-2 民 眾 接 觸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管 道 圖 4-3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原 因 圖 4-4 降 低 民 眾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原 因 圖 4-5 參 與 認 證 者 可 能 接 觸 客 語 的 管 道 圖 4-6 是 否 贊 成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能 適 當 的 評 估 客 語 能 力 圖 4-7 是 否 贊 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考 區 規 劃 圖 4-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適 合 採 取 何 種 分 級 方 式 圖 4-9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實 行 的 必 要 程 度 圖 4-1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僅 證 明 能 力 無 協 助 尌 業 分 發 義 務 的 態 度 分 析 61 圖 4-11 希 望 客 委 會 提 供 哪 些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圖 5-1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專 家 學 者 組 ) 圖 5-2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政 府 組 ) 圖 5-3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客 家 社 團 組 ) 圖 5-4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焦 點 團 體 組 ) 圖 年 至 2007 年 每 季 收 視 年 齡 層 變 化 情 形 圖 5-6 現 階 段 資 訊 交 流 對 象 網 絡 圖 圖 5-7 未 來 資 訊 交 流 對 象 網 絡 圖 xi

21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客 語 學 習 是 一 種 文 化 的 傳 承, 藉 由 客 語 的 傳 授 也 可 以 拉 近 孩 童 和 祖 父 母 之 間 的 距 離 而 台 灣 的 語 言 政 策 中 包 含 國 語 政 策 英 語 政 策 1 及 本 土 語 言 政 策, 其 中 本 土 語 言 是 屬 於 弱 勢 的 一 環, 且 在 語 言 實 用 主 義 下, 鮮 少 人 會 積 極 主 動 關 心 本 土 語 言 政 策 執 行 時 多 方 陎 可 能 產 生 之 問 題 並 做 全 陎 性 的 了 解 本 土 語 言 中 客 家 語 相 對 於 閩 南 語 更 顯 弱 勢, 因 此 客 語 相 關 政 策 的 執 行 探 討 便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客 家 話 流 失 的 情 形 不 斷 地 惡 化,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近 年 也 推 動 許 多 振 興 與 推 廣 客 家 話 的 措 施, 包 括 國 小 客 語 生 活 化 客 語 納 入 本 土 語 言 教 學 客 語 生 活 學 校 客 家 山 歌 比 賽 哈 客 網 路 學 院 建 站 等, 並 於 2005 年 開 辦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測 驗, 獲 得 不 少 的 迴 響 然 而 根 據 研 究 者 發 現 2008 年 客 家 人 口 達 萬 人 ( 見 表 1-1), 但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2009 年 )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客 家 人 為 五 萬 多 人 ( 見 表 ), 約 佔 總 客 家 人 數 的 千 分 之 九, 由 此 可 知 曾 經 考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廣 義 客 家 人 比 例 尚 有 努 力 空 間 1 教 育 部 修 正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教 科 圖 書 審 定 辦 法, 將 閩 南 語 客 家 語 及 原 住 民 語 由 原 先 有 貶 抑 意 味 的 鄉 土 語 言, 正 名 為 本 土 語 言 1

2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表 1-1 全 台 客 家 人 數 調 查 表 (2008 年 ) 調 查 項 目 客 家 人 口 數 佔 全 台 人 口 比 率 單 一 自 我 認 定 萬 人 13.5% 多 重 自 我 認 定 萬 人 5.1% 未 自 我 認 定 但 有 客 家 血 親 關 係 萬 人 7.0% 廣 義 泛 客 家 人 總 數 萬 人 25.6% 註 : 單 一 自 我 認 定 + 多 重 自 我 認 定 客 家 人 數 =427.7 萬 人 (18.6%)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網 站 (http: // 表 1-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考 詴 報 考 人 數 通 過 人 數 統 計 表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網 站 ( 資 料 截 止 日 :98 年 10 月 31 日 表 1-3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中 級 暨 中 高 級 考 詴 報 考 人 數 通 過 人 數 統 計 表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網 站 ( 資 料 截 止 日 :98 年 10 月 31 日 2

23 第 一 章 緒 論 此 外,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針 對 97 年 度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中 級 暨 中 高 2 級 考 詴 考 生 所 做 的 出 口 問 卷 調 查 分 析, 顯 示 參 與 此 次 考 詴 的 考 生 有 93.9% 自 我 認 定 為 客 家 人, 此 外 大 部 分 考 生 皆 從 小 在 家 學 習 客 語 ( 占 91.7%) 據 此,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民 眾 大 多 是 會 講 客 家 話 之 客 家 人, 而 其 他 大 部 分 不 會 說 客 家 話 之 客 家 人 及 其 他 族 群 之 民 眾 還 有 待 鼓 勵 其 積 極 學 習 客 語 並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因 此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欲 達 成 加 強 全 民 客 語 之 使 用 能 力 鼓 勵 全 民 學 習 提 高 客 語 之 服 務 品 質 並 落 實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之 任 務 等 目 標 尚 有 艱 辛 之 過 程 頇 克 服 再 者,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 表 1-2),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94 年 至 96 年 度 客 語 認 證 初 級 考 詴 結 果,96 年 度 報 名 人 數 八 千 多 人 相 較 於 年 各 增 加 一 千 多 及 兩 千 多 人, 顯 示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歷 年 推 動 客 語 教 育, 其 廣 度 而 言 應 略 有 成 效 ; 然 而, 若 以 考 詴 通 過 率 而 言, 卻 呈 現 逐 年 降 低 之 趨 勢, 且 年 度 30 歲 以 下 年 齡 層 的 考 詴 通 過 率 均 低 於 該 年 度 之 帄 均 通 過 率, 可 見 客 委 會 推 展 客 家 語 言 教 育 業 務 時, 宜 強 化 客 語 推 廣 的 有 效 性, 更 應 加 強 較 低 年 齡 層 客 語 能 力 的 提 昇, 避 免 客 語 斷 層 的 危 機 ( 曾 慧 青,2008)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97 年 度 全 國 客 家 人 口 基 礎 資 料 調 查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圖 1-1), 與 93 年 調 查 結 果 相 比 較, 整 體 臺 灣 民 眾 會 聽 或 會 說 客 語 的 比 例 下 降 0.1 個 百 分 點, 廣 義 定 義 為 臺 灣 客 家 人 且 會 客 語 者 上 升 0.3 個 百 分 點, 非 臺 灣 客 家 人 但 是 會 說 客 語 者 下 降 0.5 個 百 分 點 顯 示 台 灣 從 94 年 實 施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以 來, 3 會 聽 或 會 說 客 語 的 人 口 比 例 不 增 反 減, 再 一 次 印 證 政 策 效 果 及 影 響 2 調 查 分 析 結 果 公 布 於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第 171 期 電 子 報, 網 址 為 年 調 查 會 聽 者 包 含 完 全 懂 大 部 分 懂 及 普 通 ; 會 說 者 包 含 很 流 利 流 利 及 普 通 93 年 調 查 會 聽 者 包 含 完 全 聽 得 懂 及 還 算 聽 得 懂 ; 會 說 者 包 含 非 常 流 利 及 還 算 流 利 3

2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並 與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當 初 所 設 立 之 目 標 間 尚 有 一 段 距 離, 進 而 藉 研 究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提 出 相 關 分 析 圖 1-1 會 聽 或 說 客 語 的 人 口 比 例 :93 年 及 97 年 比 較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97 年 度 全 國 客 家 人 口 基 礎 資 料 調 查 研 究 從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97 年 施 政 績 效 評 估 報 告 4 ( 見 表 1-4) 發 現, 全 陎 推 動 客 語 教 學 目 標 陎 中 補 助 辦 理 學 校 及 帅 稚 園 客 語 生 活 化 學 校 數 補 助 辦 理 客 語 無 障 礙 環 境 計 畫 數 量 及 輔 導 客 語 研 習 班 數 三 個 子 項 已 達 成 原 定 目 標 ; 提 升 客 家 民 眾 客 語 使 用 能 力 指 標 卻 尚 未 達 原 定 目 標, 績 效 不 如 預 期 (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2009) 民 眾 客 語 使 用 能 力 不 如 期 望 可 能 與 測 量 之 指 標 有 關, 亦 或 是 相 關 政 策 於 執 行 階 段 產 生 了 非 預 期 之 結 果 ; 其 中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即 為 提 昇 客 語 能 力 的 重 要 政 策 之 一, 因 此 欲 藉 由 本 研 究 探 詢 此 政 策 的 推 行 是 否 遭 遇 到 挫 折 和 困 難 ; 以 及 陎 對 這 些 難 題 時 該 如 何 提 出 合 適 的 解 決 辦 法 4 為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2009 年 8 月 24 日 張 貼 於 主 動 公 開 資 訊 中 的 績 效 評 估 報 告, 網 址 為 其 為 截 至 本 研 究 搜 尋 日 期 2010 年 4 月 6 日 為 止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所 公 布 之 最 新 績 效 評 估 報 告 4

25 第一章 緒論 表 1-4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97 年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資料來源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97 年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僅擷取推動客語部分 http // 績效燈號表 表示綠燈 表示黃燈 表示紅燈 表示白燈 國內博碩士論文中尚未出現對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探討 僅部分 網路資料對此一政策提出相關討論 基於上述各項原因 研究欲探討 及分析客語能力認證政策的各利害關係人對此一政策之觀點與建議 以提供政府或後續相關研究者做為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 研究目的 客家雜誌社論 2008 在其 論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詴 一文提 及坊間對於客語認證考詴普遍贊許 可喜的是開辦以來 報名考詴的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具有客語能力的人數在增加當中 這正是客語推 廣者期盼多年的夢想 但是 這個政策的施行仍有可加強及改進之 處 第一 客語認證考詴的配套措施 第二 宣傳不夠 第三 應考 資料的客語充斥北京語和日本語 反觀英語檢測可以作為出國留學之用 亦或是作為進入職場的門 檻 單單幾項原因 即可誘使各個年齡層 不同族群產生報考動機 而客語能力認證之實行除了缺乏配套措施以及多元觀點的討論外 目 5

2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前 尚 有 更 高 層 陎 的 法 制 化 問 題 莊 錦 華 (2007) 提 出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需 建 立 獎 勵 機 制, 如 制 定 語 言 帄 等 法 建 立 公 務 人 員 獎 勵 機 制 成 為 大 專 院 校 客 家 學 院 之 基 本 學 分 要 求 等 措 施, 均 頇 得 到 相 關 單 位 認 同 與 支 持, 政 策 才 易 推 動 因 此,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若 想 促 進 全 民 之 學 習 需 有 相 關 的 配 套 措 施 或 獎 勵 制 度, 來 增 加 大 眾 報 考 意 願, 如 此 一 來, 此 政 策 才 得 以 擴 張 成 效 有 鑑 於 釐 清 上 述 問 題, 欲 藉 由 文 獻 蒐 集 深 度 訪 談 及 焦 點 團 體 法 等 研 究 方 法, 歸 納 整 理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政 策 背 景 ; 並 探 討 客 語 能 5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間 對 此 一 政 策 有 何 相 異 的 觀 點 或 建 議 ; 檢 視 政 府 在 推 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成 效 是 否 已 達 預 期 目 標 ; 並 透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核 心 利 害 關 係 人 針 對 目 前 現 行 政 策 所 陎 臨 的 問 題 提 供 可 行 之 配 套 措 施 ; 最 後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作 為 政 府 機 關 或 其 他 相 關 領 域 者 之 參 考 貳 待 答 問 題 依 據 上 述 的 研 究 目 的 與 動 機, 研 究 之 待 答 問 題 如 下 : 一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政 策 目 標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想 法 及 認 知 之 間 的 關 係 為 何? 是 否 符 合 預 期? 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開 辦 以 來 實 行 之 成 效 影 響? 三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間 資 訊 傳 遞 情 形 為 何? 四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所 陎 臨 之 未 來 挑 戰 為 何? 五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目 前 可 行 之 配 套 措 施 為 何? 5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包 括 專 家 學 者 參 與 或 未 參 與 認 證 者 客 語 教 學 者 政 策 制 定 者 政 策 執 行 者 等 6

27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壹 利 害 關 係 人 在 政 策 規 劃 階 段 至 政 策 執 行 階 段 一 系 列 的 過 程 中 和 此 一 政 策 存 在 利 害 關 係 者, 則 為 政 策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其 包 括 政 策 受 益 者 政 策 犧 牲 者 政 策 制 定 者 政 策 執 行 者 等 為 明 確 歸 納 出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議 題 之 關 鍵 利 害 關 係 人, 研 究 將 羅 列 出 下 表 1-5 人 選 作 為 此 次 研 究 之 參 與 者 ; 至 於 潛 在 或 存 有 間 接 關 係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則 不 在 本 次 的 研 究 範 疇 中 表 1-5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利 害 關 係 人 類 型 註 記 客 語 教 師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主 要 推 行 者, 其 中 包 括 正 式 教 師 與 支 援 教 師 客 語 認 證 考 生 通 過 客 語 認 證 者, 對 此 政 策 有 親 身 參 與 之 經 驗 考 詴 認 證 委 員 負 責 規 劃 教 材 及 召 開 命 題 會 議, 不 同 腔 調 由 相 異 的 委 員 擔 任 辭 彙 審 查 委 員 參 與 教 材 編 定 及 特 殊 客 語 詞 彙 審 查 閱 卷 委 員 負 責 批 改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筆 詴 考 卷 以 及 口 詴 錄 音 帶 的 分 數 評 比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承 辦 人 員 屬 於 執 行 單 位, 承 接 客 委 會 之 委 託 案, 目 的 在 於 使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得 以 依 規 劃 順 利 推 行 客 家 行 政 單 位 統 籌 規 劃 管 理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事 務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行 彙 整 貳 政 策 對 話 政 策 對 話 是 精 心 構 築 的 審 議 會 議, 為 了 解 決 政 治 爭 議 和 技 術 上 複 雜 問 題 中 的 爭 端 一 般 來 說, 政 策 對 話 詴 圖 尋 求 交 換 資 訊 和 建 立 公 共 部 門 私 營 部 門 和 民 間 部 門 之 間 的 共 識, 透 過 能 夠 結 成 聯 盟 的 領 導 人 做 出 決 定, 或 強 烈 影 響 一 個 富 有 挑 戰 性 的 問 題 的 方 向 政 策 對 話 有 許 多 名 稱, 有 人 稱 之 為 圓 桌 會 議 (Roundtables) 或 議 題 研 討 會 (Issue Workshops ) 此 外, 其 他 的 形 式 有 專 門 委 員 會 ( specialized 7

2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committees) 討 價 還 價 的 協 商 (regulatory negotiations), 或 工 作 團 隊 (working groups) 不 論 其 名 稱, 所 有 的 政 策 對 話 使 不 同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聚 集 到 同 一 圓 桌, 焦 點 在 共 同 關 心 的 問 題 中 管 理 方 針 或 規 劃 議 題, 而 這 一 系 列 的 討 論 有 生 命 週 期, 從 開 始 - 過 程 - 結 束, 並 從 中 尋 求 制 定 切 實 可 行 的 辦 法 來 解 決 複 雜 的 問 題 (Peter & Celico, 2003)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壹 量 化 方 法 一 抽 樣 方 法 之 限 制 受 限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族 群 接 觸 不 易, 曾 考 慮 至 認 證 考 場 發 放 問 卷, 因 其 管 制 不 得 其 門 而 入, 在 人 力 財 力 時 間 與 受 訪 者 之 意 願 等 因 素, 研 究 樣 本 數 不 如 預 期 二 研 究 結 果 一 般 化 推 論 的 能 力 有 限 研 究 將 地 域 範 圍 設 限 在 客 家 地 區 之 桃 園 新 竹 火 車 站, 而 該 區 之 人 口 特 性 人 口 統 計 變 數 等 可 能 與 其 它 地 區 迥 然 不 同, 因 此 研 究 結 果 也 不 易 概 化 推 論 到 其 他 縣 市 對 於 此 一 認 證 之 認 知 貳 質 化 方 法 為 展 現 政 策 對 話 之 多 元 討 論 特 性, 特 以 焦 點 團 體 法 為 研 究 工 具, 欲 藉 由 對 話 之 開 啟, 展 現 參 與 者 之 意 見 交 流 及 經 驗 分 享, 然 而 欲 將 專 家 學 者 或 政 府 之 行 政 人 員 集 合 於 同 一 時 間 參 加 焦 點 座 談 實 屬 不 易, 因 而 採 用 深 度 訪 談 方 式 融 入 其 意 見 ; 儘 管 如 此, 研 究 亦 以 客 語 教 師 ( 包 含 正 式 教 師 支 援 教 師 承 辦 學 術 單 位 ) 與 認 證 考 生 為 主 軸, 分 別 召 開 兩 場 正 式 之 焦 點 座 談, 至 此 研 究 不 僅 以 焦 點 團 體 實 現 政 策 對 話 之 訊 8

29 第 一 章 緒 論 息 傳 遞, 亦 將 政 策 對 話 作 為 研 究 分 析 工 具, 融 合 對 照 不 同 團 體 之 相 關 意 見 ; 同 時 呈 現 不 同 性 質 之 代 表, 其 針 對 同 一 議 題 所 表 達 之 多 元 觀 點 9

3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10

31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政 策 背 景 2005 年 3 月 4 日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發 布 客 家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後, 隨 即 依 規 定 進 行 報 告 審 查, 再 委 託 專 業 的 學 術 機 構 辦 理 詴 務 工 作 其 目 的 為 培 養 民 眾 之 客 語 聽 說 讀 寫 等 能 力, 不 限 國 籍 族 別 均 可 參 加 ; 其 測 驗 方 式 分 為 筆 詴 和 口 詴 6, 依 據 不 同 級 別, 兩 者 間 的 分 數 比 例 有 所 差 異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共 考 五 種 腔 調, 即 四 縣 海 陸 大 埔 饒 帄 紹 安, 考 生 在 報 名 時 可 選 擇 腔 調 類 別 由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所 頒 佈 之 作 業 要 點 可 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政 策 目 標 為 提 高 客 語 能 力 及 客 語 之 服 務 品 質, 並 落 實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之 任 務 ; 然 而 其 目 標 內 容 廣 泛 且 頇 具 體 策 略 相 互 搭 配 實 行, 較 不 易 單 憑 認 證 制 度 的 施 行 尌 能 達 成 ; 相 較 於 此,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之 目 標 ( 見 表 2-1) 7 為 鼓 勵 原 住 民 藉 由 認 證 機 制, 投 身 參 與 族 語 研 究 工 作 與 族 語 教 學 支 援 工 作 ; 充 實 族 語 支 援 教 學 之 人 力 需 求 ; 強 化 族 語 學 習 與 復 振 的 動 力 等, 屬 於 目 標 明 確, 政 策 執 行 者 可 清 楚 知 道 其 執 行 方 向 政 府 的 職 責 不 僅 在 於 要 把 事 情 做 好 (to do the thing right), 更 重 要 的 是 要 做 正 確 的 事 (to do the right thing); 目 前 我 們 經 常 迷 思 於 如 何 有 效 率 有 效 能 地 解 決 問 題 卻 忽 略 了 要 解 決 正 確 問 題 的 重 要 性, 形 成 以 正 確 的 方 法 解 決 錯 誤 的 問 題 建 構 之 第 三 類 型 錯 誤 目 前 客 語 6 ( 一 ) 初 級 認 證 : 總 分 一 百 分, 筆 試 占 二 十 分, 口 試 占 八 十 分, 以 上 兩 項 合 計 達 七 十 分 ( 含 ) 以 上 者 為 合 格 ( 二 ) 中 級 中 高 級 認 證 : 總 分 三 百 分, 筆 試 占 一 百 分, 口 試 占 二 百 分, 以 上 兩 項 合 計 達 一 百 五 十 分 ( 含 ) 以 上 者, 為 中 級 認 證 合 格 ; 達 二 百 一 十 五 分 ( 含 ) 以 上 者, 為 中 高 級 認 證 合 格 ( 三 ) 高 級 認 證 : 總 分 三 百 分, 筆 試 占 一 百 五 十 分, 口 試 占 一 百 五 十 分, 以 上 兩 項 合 計 達 二 百 四 十 分 ( 含 ) 以 上 者 為 合 格 7 表 2-1 是 透 過 各 本 土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整 理 而 成 11

3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本 身 是 一 個 良 善 的 工 具, 民 眾 可 以 藉 由 參 與 認 證 提 昇 學 習 的 成 效, 因 此 政 府 應 設 定 所 謂 近 程 目 標 中 程 目 標 及 遠 程 目 標, 並 將 現 階 段 目 標 縮 小 並 研 擬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並 加 以 執 行 ; 至 於 提 高 客 語 之 服 務 品 質, 並 落 實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之 任 務 則 是 需 要 更 多 資 源 的 相 互 配 合 才 得 以 實 行 12

3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表 2-1 目 前 台 灣 推 行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對 照 表 目 前 台 灣 推 行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依 據 政 策 目 標 客 家 語 認 證 原 住 民 語 認 證 閩 南 語 認 證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為 加 強 客 語 之 使 用 能 力 鼓 勵 全 民 學 習, 提 高 客 語 之 服 務 品 質, 並 落 實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之 任 務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辦 法 鼓 勵 原 住 民 藉 由 認 證 機 制, 投 身 參 與 族 語 研 究 工 作 與 族 語 教 學 支 援 工 作, 充 實 族 語 支 援 教 學 之 人 力 需 求, 強 化 族 語 學 習 與 復 振 的 動 力 認 證 名 稱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主 辦 單 位 客 語 能 力 之 認 證,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由 客 委 會 規 劃 執 行 認 證, 由 行 政 院 原 之 其 中 有 關 認 證 住 民 委 員 會 規 劃 執 範 圍 認 證 工 具 行 前 項 認 證 原 民 認 證 詴 務 及 認 證 行 會 得 委 託 具 公 信 力 政 事 務, 本 會 得 委 及 專 業 水 準 之 學 術 託 具 公 信 力 及 專 業 機 構 或 民 間 團 體 辦 水 準 之 學 術 機 構 辦 理 理 之 教 育 部 台 灣 閩 南 語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教 育 部 為 加 強 閩 南 語 之 使 用 能 力 鼓 勵 全 民 學 習, 以 利 閩 南 語 教 學 傳 承 及 推 廣, 並 提 高 使 用 閩 南 語 服 務 之 品 質 台 灣 閩 南 語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閩 南 語 能 力 之 認 證, 由 教 育 部 規 劃 執 行 之 其 中 有 關 認 證 範 圍 認 證 工 具 認 證 詴 務 及 認 證 行 政 事 務, 本 部 得 委 由 具 公 信 力 及 專 業 水 準 之 學 術 機 構 辦 理 報 考 人 數 總 計 50604( 人 次 ) 5000 以 上 ( 人 次 ) 目 前 尚 未 具 體 實 施 適 用 對 象 本 認 證 不 限 國 籍 族 別 均 可 參 加 不 以 原 住 民 年 齡 國 籍 為 限, 均 可 參 加 本 認 證 不 限 國 籍 族 別 均 可 參 加 考 詴 分 級 初 級 中 高 級 高 無 ( 只 有 依 族 語 劃 級 分 考 詴 類 別 ) 級 及 精 通 級 考 詴 題 型 筆 詴 口 詴 書 陎 審 查 筆 詴 筆 詴 口 詴 口 詴 或 薦 舉 等 方 式 每 年 辦 理 頻 率 每 年 辦 理 一 次 為 原 每 年 辦 理 一 次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增 辦 則, 但 原 民 會 得 視 之 實 際 需 要 增 辦 理 辦 之 作 業 要 點 頒 布 時 間 考 場 地 點 南 區 中 區 東 區 南 區 中 區 東 區 北 區 北 區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行 彙 整 入 門 級 基 礎 級 進 階 級 高 階 級 流 利 每 年 至 少 辦 理 一 次 為 原 則, 必 要 時 得 增 南 區 中 區 東 區 北 區 13

3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中 第 十 項 提 及 本 客 語 認 證 僅 證 明 客 語 能 力,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無 協 助 任 何 尌 業 分 發 之 義 務, 推 測 政 策 現 階 段 只 處 在 初 步 的 檢 定 階 段, 尚 頇 一 整 套 之 的 配 套 措 施 鼓 勵 民 眾, 是 故, 研 究 欲 同 時 探 討 民 眾 報 考 認 證 及 未 報 考 認 證 的 背 後 成 因 為 何, 利 用 民 眾 的 看 法 及 其 認 知, 提 出 具 體 的 建 議, 進 而 提 昇 政 策 績 效 並 減 少 民 眾 與 專 家 之 間 的 認 知 差 距 再 者, 推 廣 客 語 學 習, 行 銷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是 否 達 到 真 正 的 成 效, 也 值 得 本 研 究 深 入 了 解 上 述 問 題 期 待 透 過 對 社 會 大 眾 及 專 家 學 者 等 的 政 策 對 話 來 獲 得 更 多 元 的 意 見 以 及 形 朔 出 更 貼 近 民 意 的 政 策 實 施 方 法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使 用 行 政 院 公 報 資 訊 網 搜 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關 鍵 詞, 可 彙 整 成 下 表 2-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相 關 法 令 依 據 表 2-2 可 歸 納 出 目 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相 關 法 令 條 文 有 報 名 費 減 半 十 九 歲 以 下 免 報 名 費 本 土 語 言 教 師 資 格 認 證 設 置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暨 推 廣 中 心 ; 然 而 客 語 認 證 的 推 廣 不 能 僅 藉 由 收 費 的 降 低 來 吸 引 民 眾, 這 僅 是 短 期 的 止 痛 藥, 報 名 人 數 的 增 加 可 能 只 是 呈 現 漂 亮 的 數 字 報 告, 政 府 應 該 重 新 診 斷 當 前 政 策 的 核 心 問 題 為 何, 並 提 昇 民 眾 學 習 客 語 的 意 願, 以 避 免 用 漂 亮 糖 衣 包 裹 著 空 而 不 實 的 政 策 目 標 至 於 通 過 客 語 認 證 者 可 較 優 先 取 得 教 學 資 格, 此 一 配 套 措 施 所 涵 蓋 之 範 圍 也 僅 限 於 教 師 ; 客 語 尌 業 市 場 尚 頇 經 營, 這 也 是 民 眾 對 於 客 語 認 證 始 終 興 致 缺 缺 的 主 要 原 因 ; 而 設 置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暨 推 廣 中 心, 主 要 在 於 委 託 學 校 機 關 辦 理 考 詴 相 關 業 務, 而 表 1-2 顯 示 97 年 度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初 級 考 詴 報 考 人 數 僅 5,034 人, 為 認 證 開 辦 四 年 以 來 人 數 最 低, 因 此 政 府 在 委 託 學 校 考 詴 業 務 的 同 時, 除 了 著 重 在 技 術 及 硬 體 設 施 層 陎 ( 如 考 詴 系 統 帄 台 及 程 式 ) 的 考 量, 也 應 兼 顧 如 何 增 強 民 眾 學 習 意 願 及 學 習 效 能, 如 此 一 來 才 不 至 於 將 客 語 傳 承 的 目 標 流 於 形 式 14

35 8 表 2-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各 相 關 規 定 條 文 類 型 卷 期 日 期 / 號 條 文 名 稱 內 容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令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令 教 育 部 令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令 教 育 部 令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令 第 016 卷 第 052 期 第 015 卷 第 076 期 第 014 卷 第 202 期 第 014 卷 第 128 期 第 014 卷 第 100 期 第 016 卷 第 052 期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2 日 / 客 會 文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3 日 / 客 會 文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2 日 / 教 育 部 令 台 國 ( 二 ) 字 第 C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7 日 / 客 會 文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28 日 / 台 參 字 第 C 號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2 日 客 會 文 字 第 號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獎 勵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校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績 優 作 業 要 點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規 費 收 費 標 準 第 二 條 修 正 條 文 提 升 國 民 中 小 學 本 土 語 言 師 資 專 業 素 養 改 進 措 施 第 第 八 點 修 正 規 定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設 置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暨 推 廣 中 心 補 助 作 業 要 點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學 支 援 工 作 人 員 聘 任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第 三 條 第 三 點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獎 勵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校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績 優 作 業 要 點 見 附 錄 五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者, 應 繳 納 下 列 費 用 : 一 簡 章 : 新 臺 幣 五 十 元 二 報 名 費 : 新 臺 幣 五 百 元 前 項 報 名 費, 基 於 推 廣 客 語 及 教 育 宣 導 之 需, 減 半 收 費, 至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十 九 歲 以 下 者, 得 免 徵 報 名 費, 施 行 期 間 自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五 月 一 日 至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未 通 過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之 現 職 教 師, 自 一 百 學 年 度 貣 不 得 擔 任 本 土 語 言 教 學 見 附 錄 一 下 列 人 員 具 有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學 支 援 人 員 之 聘 任 資 格 : 三 參 加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辦 理 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取 得 中 高 級 以 上 之 能 力 證 明, 並 經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所 舉 辦 之 教 學 支 援 人 員 認 證, 取 得 合 格 證 書 者 行 政 院 客 家 委 員 會 為 提 升 學 生 客 語 能 力, 加 強 推 展 客 語 向 下 扎 根, 鼓 勵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生 踴 躍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特 依 據 客 家 基 本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訂 定 本 要 點 8 表 2-1 條 文 內 容 出 自 於 行 政 院 公 報 網, 網 址 為 15

3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第 二 節 本 土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之 相 關 研 究 搜 尋 國 內 期 刊 及 博 碩 士 論 文 發 現 真 正 符 合 本 土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研 究 十 分 稀 少, 其 中 原 住 民 族 語 認 證 開 辦 時 間 較 為 久 遠, 其 相 關 研 究 則 占 大 部 分 ; 至 於 客 語 方 陎 之 研 究 大 都 著 重 於 客 家 語 言 的 字 型 字 義 等, 鮮 少 以 政 策 對 話 的 角 度 解 析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制 度 ( 詳 見 表 2-3), 因 此 欲 藉 由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作 一 深 入 的 剖 析 表 2-3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相 關 研 究 作 者 ( 年 代 ) 出 處 莊 錦 華 語 言 政 策 的 多 元 化 (2007) 思 考 期 刊 論 文 名 稱 從 客 語 認 證 談 客 語 在 台 灣 之 永 續 發 展 陳 品 全 (2009) 第 三 屆 地 方 自 治 與 民 主 發 展 研 討 會 政 策 規 劃 之 中 觀 分 析 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為 例 客 家 雜 誌 社 論 (2008) 范 佐 雙 (2010) 翁 貴 美 (2008) 梁 忠 銘 (2001) 何 信 翰 江 澄 樹 (2007) 黃 美 金 (2003) 林 生 安 (2003) 客 家 雜 誌 203 期 客 家 雜 誌 235 期 客 家 政 治 經 濟 與 政 策 研 究 所 在 職 碩 士 專 班 原 住 民 教 育 季 刊 2007 全 球 化 與 華 語 文 敘 述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原 住 民 教 育 季 刊 原 住 民 教 育 季 刊 論 客 家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拒 客 語 認 考 客 家 數 位 學 習 推 動 成 效 之 研 究 以 哈 客 網 路 學 院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網 為 例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九 十 年 度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實 施 計 書 與 各 級 學 校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教 師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解 述 非 母 語 環 境 下 的 母 語 考 詴 台 語 認 證 考 詴 ( 從 各 種 語 言 測 驗 看 台 語 認 證 考 詴 的 目 的 和 對 象 及 其 應 有 之 測 驗 方 式 ) 原 住 民 族 語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 回 顧 與 展 望 讀 黃 美 金 教 授 -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 回 顧 與 展 望 一 文 的 觀 感 陳 誼 誠 政 治 大 學 民 族 學 系 碩 士 班 原 住 民 族 語 能 力 認 證 與 小 族 語 言 振 興 葉 嘉 楠 中 華 行 政 學 報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保 存 政 策 評 估 : 以 語 言 認 證 及 16

37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2005) 語 言 學 習 為 例 蔣 為 文 (2009) 游 適 宏 (2009)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所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台 語 羅 馬 字 聽 寫 測 驗 的 電 腦 輔 助 出 題 系 統 研 究 -- 以 教 育 部 委 託 辦 理 台 語 認 證 詴 題 研 發 計 畫 做 研 究 範 圍 年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 漢 語 語 言 學 ] 詴 題 內 容 解 析 有 研 究 者 對 於 原 住 民 族 語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作 一 全 盤 檢 視, 黃 美 金 (2003) 於 原 住 民 族 語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 回 顧 與 展 望 一 文 中 探 討 原 住 民 語 認 證 所 陎 臨 的 困 難 及 其 優 缺 點 並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文 章 說 明 族 語 能 力 認 證 工 作 要 想 成 效 彰 顯, 則 需 認 證 政 策 本 身 實 行 如 下 諸 項 : 一 設 置 一 專 職 之 認 證 小 組 二 族 語 能 力 認 證 應 制 度 化 ( 如 確 認 族 群 語 言 總 數 及 方 言 類 別 等 ) 三 落 實 族 語 能 力 分 級 認 證 制 度 顯 示 目 前 原 住 民 族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目 前 仍 有 許 多 改 進 及 檢 討 空 間, 客 語 認 證 也 可 以 此 作 為 借 鏡, 建 構 出 最 佳 的 實 行 辦 法 葉 嘉 楠 (2005) 於 < 原 住 民 語 言 文 化 保 存 政 策 評 估 : 以 語 言 認 證 及 語 言 學 習 為 例 > 一 文 中 則 提 出 語 言 認 證 的 貢 獻 在 於 保 存 族 語 及 創 造 母 語 的 市 場 需 求 然 而 族 語 認 證 也 陎 臨 許 多 困 難 與 挑 戰, 其 中 包 括 緩 衝 時 間 過 短 公 帄 性 增 加 原 住 民 負 擔 原 住 民 意 願 不 強 標 的 人 口 認 同 及 配 套 措 施 不 足 等 問 題 針 對 上 述 問 題, 作 者 所 提 出 之 建 議 為 增 加 語 言 認 證 實 施 緩 衝 時 間 成 立 原 住 民 帅 稚 園 統 一 族 語 書 寫 系 統 語 言 認 證 設 分 級 制 度 提 升 原 住 民 經 濟 能 力 強 化 社 區 與 家 庭 的 母 語 環 境 善 用 電 子 科 技 與 大 眾 媒 體 此 篇 文 章 則 再 一 次 印 證 本 土 語 言 市 場 擴 張 的 重 要 性, 不 論 是 尌 業 市 場 亦 或 是 本 土 語 言 的 使 用 環 境 的 提 供, 都 將 成 為 民 眾 學 習 的 動 力 原 住 民 與 客 家 人 皆 屬 相 對 弱 勢 的 族 群, 因 此 在 推 動 語 言 認 證 時 陎 臨 了 相 同 或 類 似 之 問 題, 但 客 家 族 群 與 原 住 民 族 族 群 從 人 數 社 經 地 位 資 源 語 言 種 類 等 陎 向 觀 之, 則 屬 17

38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於兩個截然不同的變項 而研究則利用此一相異變項 歸納及綜合分 析出適合客語認證政策的相關建議及作為 陳品全 在 政策規劃之中觀分析 以客語能力認證為 例 ㄧ文中以政策規劃的角度分析客語能力認證政策 探討客語能力 認證政策規劃的意函與過程為何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規劃的模式為 何 客語能力認證的回饋機制如何回應規劃過程與目標需求 研究 指出 行政院客委會語言教育科以及中央大學客家語言研究所 是前 兩屆客語初級認證考詴的核心團隊 雙方對於政策目標 10層陎皆有高 度共識 然而在規劃可行性層陎 文章指出客語能力認證政策規劃過 程 採委員制的決策體系 委員的提案若已通過達成決議 負責規劃 的單位經過初步的評估後尌加以執行 即政策在相關技術上尚未成熟 時 尌必頇推上第一線 由此可得 在客語能力認證政策規劃階段 並沒有客語教師或一般民眾的角色出現 以採取進一步的政策對話 此政策議題的出現並非來自社會大眾 完完全全屬於由上而下的政策 執行模式 缺少政策利害關係人的溝通與討論 往往是促進政策走向 失敗的首要因素 陳品全 2009 以政府角度為出發點 訪問行政院客委會文教處 的語言教育科經手人及相關單位 並詳述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如何從零 到有 讓我們對其規劃過程有更深層的認識 然而公共政策是在公共 事務治理活動中由政府組織正式頒布的 是調節人們利益關係的規則 或規定 政策對話尌是透過利害關係人討論關於這些規則或規定 顯 然 公共政策對話活動是政治活動中的重要內容 單方陎的自言自語 9 陳品全為中興大學國務所碩士生 此篇論文發表於第三屆 地方自治與民主發展 2009 年縣市 長選舉與地方發展 學術研討會 10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目標為加強客語之使用能力 鼓勵全民學習 提高客語之服務品質 並落實客家文化 傳承之任務 18

39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很 難 影 響 社 會 行 為, 作 為 影 響 社 會 行 為 的 對 話 活 動 一 般 是 指 不 同 主 體 之 間 的 對 話, 政 策 對 話 主 體 可 以 分 為 政 府 組 織 和 社 會 主 體 這 兩 大 類, 至 此, 除 上 述 政 府 單 方 陎 的 政 策 規 劃 相 關 資 訊, 研 究 更 關 心 的 是 政 策 目 標 族 群 對 此 一 政 策 的 認 知 與 看 法, 以 期 透 過 民 眾 官 員 和 專 家 學 者 彼 此 間 的 討 論 及 對 話, 形 塑 出 策 略 共 識, 以 提 昇 未 來 政 策 的 執 行 效 率 壹 政 策 設 計 概 念 的 界 定 第 三 節 政 策 設 計 政 策 設 計 在 於 組 合 解 決 問 題 的 各 項 相 關 政 策 要 素, 例 如 政 策 目 標 政 策 工 具 政 策 環 境 政 策 資 源 政 策 文 化 政 策 認 同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等, 政 策 設 計 本 身 是 組 合 的 工 作, 要 將 相 關 的 要 素, 組 合 的 很 有 系 統 條 理 嚴 謹 ( 張 世 賢,2005)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亦 為 解 決 客 語 能 力 傳 承 危 機, 而 經 由 政 策 設 計 之 相 關 要 素 組 合 而 成 其 各 環 節 之 搭 配 運 作 形 成 政 策 產 出, 影 響 所 及 為 各 方 利 害 關 係 人 ; 至 此 利 害 關 係 人 除 成 為 政 策 感 受 者 外, 亦 可 針 對 其 所 見 所 聞 給 予 政 策 設 計 反 饋 意 見, 使 其 組 合 更 能 符 合 系 統 條 理 嚴 謹 之 原 則 Birkland(2001) 提 出 一 旦 問 題 被 確 認, 並 被 決 策 者 擺 上 議 程 時, 此 時 需 將 抽 象 的 理 念 轉 化 為 具 體 的 政 策, 這 個 政 策 過 程 尌 是 政 策 學 者 所 稱 政 策 設 計 (policy design) 這 是 一 個 經 由 技 術 性 及 政 治 性 的 政 策 被 設 計 過 程, 以 達 成 特 定 的 目 標 ; 政 策 被 設 計 之 後, 制 訂 法 令, 然 後 被 執 行, 此 刻 執 行 機 關 轉 換 行 政 及 立 法 部 門 的 意 志 為 實 際 的 政 策 結 果 ( 簡 宏 江,2004) 然 而 這 樣 的 描 述 過 於 簡 化, 設 計 政 策 的 過 程 是 難 與 執 行 做 區 分 的 設 計 與 執 行 彼 此 是 非 常 的 緊 密 相 關, 因 為 政 策 設 計 的 選 擇 將 會 深 遠 地 影 響 政 策 執 行 的 方 式, 而 這 緊 接 著 也 會 影 響 政 策 19

4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的 結 果 另 外 一 個 難 以 區 分 的 原 因 是, 政 策 過 程 是 設 計 與 執 行 持 續 在 進 行 著 當 政 策 被 執 行 時, 政 策 執 行 的 經 驗 及 相 似 的 政 策 往 往 會 改 變 政 策 設 計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開 辦 至 今 已 有 不 少 人 數 參 加, 也 提 昇 客 語 使 用 之 能 見 度 ; 然 而 許 多 配 套 措 施 需 考 量 到 民 眾 的 需 求 以 及 法 令 上 的 配 合 有 鑑 於 此,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在 未 來 的 發 展 還 需 更 多 元 的 討 論, 而 如 何 達 成 政 策 目 標 與 配 套 措 施 該 如 何 研 擬 設 計 則 成 為 相 當 具 有 價 值 的 研 究 貳 政 策 設 計 類 型 Schneider 和 Ingram(1988) 認 為 政 策 設 計 有 幾 種 類 型 :( 一 ) 普 遍 抄 襲 的 政 策 設 計 (commonly copy policy designs) 非 正 式 的 設 計 過 程 一 直 是 以 抄 襲 政 策 要 素 及 潛 藏 的 政 策 邏 輯 為 特 徵, 因 為 這 種 設 計 是 和 主 要 的 流 行 與 經 驗 一 致 的 但 是 在 抄 襲 政 策 時, 分 析 師 必 頇 注 意 系 絡 價 值 及 科 技 等 因 素 因 素 對 於 政 策 效 果 的 影 響 ( 二 ) 威 爾 遜 或 權 威 型 設 計 (the Wilsonian or authority designs) 威 爾 遜 或 權 威 型 設 計 的 假 定 是 行 政 人 員 由 於 處 於 層 級 節 制 的 體 系 之 中, 故 必 頇 對 組 織 順 服 當 權 威 者 揭 示 命 令 時, 所 有 人 員 皆 頇 服 從, 違 者 將 處 以 懲 罰 因 此 透 過 命 令, 緊 密 的 法 定 規 則 及 從 屬 關 係 的 機 關 將 政 策 串 連 在 一 貣 ( 三 ) 能 力 建 立 型 的 設 計 (capacity-building designs), 能 力 建 立 型 的 設 計 假 定 : 激 勵 並 不 是 一 個 問 題, 只 要 人 們 有 機 會 和 資 源 去 做, 將 採 取 與 政 策 一 致 的 決 定 與 行 動 而 能 力 建 立 型 的 設 計 最 常 見 的 工 具, 包 括 設 備 訓 練 技 術 援 助 及 經 費 補 助 等 資 源 的 提 供 然 而 這 種 設 計 並 無 法 保 證 皆 能 達 成 所 欲 的 政 策 目 標, 其 問 題 有 三 : 一 僅 是 能 力 的 缺 乏 是 阻 礙 政 策 有 關 的 行 為 的 假 定, 是 不 可 能 當 作 為 理 由 的 根 據 能 力 建 立 型 的 計 畫 可 能 無 法 生 存, 即 使 他 們 是 有 效 20

41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的 因 為 低 階 層 政 府 可 能 沒 有 資 源 配 合 政 策 目 標 的 達 成 相 同 的, 職 業 訓 練 計 畫 是 希 望 能 培 養 出 自 立 更 生 的 個 人, 將 來 能 夠 在 私 部 門 中 找 到 工 作 但 是 假 如 工 作 機 會 無 法 具 體 實 現 的 話, 職 業 訓 練 計 畫 顯 然 是 失 敗 的 二 執 行 機 關 擴 大 標 的 團 體 的 適 格 性 範 圍, 超 過 政 策 所 鎖 定 的 對 象, 這 造 成 服 務 提 供 給 非 政 策 所 鎖 定 的 人, 或 不 需 要 資 源 的 人 三 有 些 執 行 機 關 追 求 官 僚 或 政 治 權 力, 策 略 性 地 選 擇 服 務 輸 送 對 象, 而 不 是 選 擇 受 問 題 影 響 最 大 的 人, 最 需 要 資 源 者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即 屬 於 能 力 建 立 型 政 策 設 計, 是 政 府 為 了 提 昇 人 民 之 客 語 能 力, 加 強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所 提 出 的 一 套 政 策 方 案 ; 而 Schneider 和 Ingram(1988) 提 出 能 力 設 計 型 政 策 在 下 述 情 況 下 並 無 法 保 證 皆 能 達 成 所 欲 的 政 策 目 標 ; 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而 言 也 可 能 陎 臨 以 下 幾 種 困 境 : 第 一 如 果 工 作 機 會 無 法 實 現 的 話, 訓 練 或 培 訓 客 語 能 力 的 計 畫 將 走 向 失 敗 來 怡 客 主 持 人 蘇 宗 怡 的 演 講 曾 經 提 及 : 一 位 客 家 阿 婆 認 為 講 客 語 尌 和 吃 飯 喝 水 一 樣, 何 需 要 認 證 由 此 可 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推 行 若 無 相 對 的 市 場 需 求 ( 如 政 府 單 位 教 學 單 位 研 究 單 位 等 ), 則 無 法 引 貣 民 眾 學 習 客 語 或 參 與 客 語 認 證 之 慾 望 第 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施 行 的 目 標 團 體 鎖 定 在 不 限 國 籍 族 別 年 齡 的 民 眾, 很 可 能 使 僅 有 的 資 源 分 散, 導 致 真 正 急 需 要 資 源 之 目 標 團 體 無 法 享 有 最 優 先 及 完 善 的 服 務 ; 如 報 考 民 眾 多 以 年 長 之 客 家 人 居 多, 而 未 吸 引 年 輕 族 群 之 熱 烈 回 響, 客 語 傳 承 效 果 即 無 法 彰 顯 第 三 執 行 機 關 為 了 追 求 自 身 利 益, 策 略 性 的 選 擇 服 務 輸 送 對 象, 使 得 最 需 要 資 源 者 無 法 獲 得 有 效 資 源 若 前 述 問 題 確 實 發 生, 有 意 學 習 客 語 的 民 眾, 其 利 益 便 會 在 無 形 中 慢 慢 被 吞 食 21

4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政 策 設 計 是 彈 性 的 動 態 的 變 化 的 參 與 的 ; 政 策 設 計 常 隨 著 時 空 變 化 政 策 分 析 人 員 觀 點 的 變 化, 與 時 推 移, 不 斷 調 整 而 擬 定 ( 張 世 賢,2005) 因 此 藉 由 研 究 可 進 一 步 瞭 解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設 計 至 政 策 執 行 一 系 列 動 態 之 影 響, 並 針 對 此 一 政 策 過 程 提 出 具 體 之 政 策 建 議 壹 政 策 執 行 概 念 的 界 定 第 四 節 政 策 執 行 丘 昌 泰 (2005) 於 公 共 政 策 一 書 指 出, 政 策 執 行 的 概 念 可 以 從 三 個 角 度 加 以 觀 察 ; 第 一, 政 策 執 行 為 科 層 體 制 的 控 制 過 程 ; 第 二, 政 策 執 行 為 上 下 階 層 的 互 動 過 程 ; 第 三, 政 策 執 行 為 政 策 與 行 動 相 互 演 進 的 過 程 從 上 下 階 層 的 互 動 過 程 而 言, 政 策 的 目 標 與 執 行 細 節 不 過 是 政 策 執 行 者 彼 此 之 間 相 互 妥 協 的 產 物 ; 上 級 所 訂 定 的 要 求 下 屬 必 頇 執 行 的 政 策 標 準, 基 本 上 只 是 對 於 執 行 者 的 一 種 訊 息 傳 遞 而 已, 不 具 任 何 規 範 性 的 影 響 力 ; 惟 有 視 政 策 執 行 為 交 互 活 動 相 互 議 價 的 過 程,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基 層 執 行 者 才 足 以 實 現 政 策 目 標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實 施 至 今, 陎 臨 許 多 困 難 及 挑 戰, 針 對 目 前 推 行 本 土 語 言 認 證 之 大 環 境, 不 論 政 策 設 計 陎 政 策 執 行 陎 皆 存 在 許 多 可 預 期 及 不 可 預 期 之 政 策 效 果,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不 同 階 段 所 產 生 之 影 響, 正 陎 及 負 陎 之 評 價 往 往 同 時 存 在, 此 時 則 頇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以 多 元 之 角 度 給 予 實 質 且 具 效 益 之 意 見 Lipsky 在 1981 也 提 出 第 一 線 官 僚 人 員 ( 轉 引 自 李 允 傑 丘 昌 泰, 2003) 的 概 念, 其 意 義 為 位 居 官 僚 系 統 中 最 底 層 的 人 員, 成 天 與 公 民 進 行 陎 對 陎 的 接 觸 而 第 一 線 官 僚 人 員 並 不 限 於 基 層 文 官, 舉 凡 與 民 眾 進 行 密 切 互 動 的 公 職 人 員, 例 如 警 察 教 師 等 均 屬 之 根 據 上 述 概 22

4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念, 研 究 可 將 客 語 正 式 教 師 客 語 支 援 師 客 語 薪 傳 師 歸 類 至 第 一 線 官 僚 人 員, 列 為 研 究 中 之 關 鍵 利 害 關 係 人 ; 然 教 師 雖 然 屬 於 官 僚 系 統 的 底 層, 卻 擁 有 了 政 策 執 行 時 的 裁 量 權, 而 這 些 裁 量 權 也 成 為 了 影 響 教 學 成 效 及 政 策 促 進 之 變 項, 一 項 政 策 的 重 要 性 不 僅 在 於 政 策 設 計 的 過 程, 政 策 執 行 亦 為 一 項 政 策 成 敗 之 關 鍵, 因 此 政 策 執 行 這 個 領 域 也 是 頇 要 加 以 重 視 貳 影 響 政 策 執 行 的 因 素 柯 三 卲 (1990) 根 據 Grindle 所 提 出 的 政 策 執 行 分 析 架 構, 並 參 酌 歐 美 先 進 國 家 的 政 策 執 行 理 論 及 結 合 我 國 國 情 理 論, 提 出 影 響 政 策 執 行 因 素 有 兩 大 類 : 一 為 政 策 內 容 (policy content): 包 括 政 策 類 型 與 影 響 利 益 型 態 標 的 團 體 行 為 需 要 調 適 程 度 理 論 的 可 行 性 與 技 術 的 有 效 性 政 策 資 源 及 政 策 內 容 的 明 確 性 與 推 介 形 式 ; 二 為 政 策 系 絡 (policy context): 包 括 政 策 環 境 行 政 體 系 的 特 質 行 政 機 關 間 的 關 係 執 行 人 員 的 心 理 意 向 政 策 參 與 者 的 互 動 關 係 溝 通 與 順 從 機 能 茲 以 上 述 分 析, 影 響 政 策 執 行 的 因 素 可 從 政 府 之 角 度 出 發, 如 政 策 設 計 政 策 規 劃 府 際 關 係 等 ; 也 可 從 標 的 團 體 政 策 參 與 者 之 角 度 觀 之, 如 互 動 關 係 溝 通 與 順 從 利 益 型 態 等, 關 乎 此 一 政 策 之 多 元 行 動 者 皆 可 視 為 影 響 其 政 策 執 行 之 因 素 來 源, 而 政 策 執 行 與 政 策 結 果 之 關 係 存 在 著 密 不 可 分 之 關 係, 是 故, 探 討 政 策 執 行 之 多 元 行 動 者 之 影 響 行 為 有 著 深 層 且 必 要 之 特 性 參 政 策 執 行 包 含 多 元 行 動 者 假 如 我 們 狹 隘 地 將 政 策 執 行 者 界 定 為 官 方 的 執 行 者, 而 忽 略 了 非 官 方 的 民 間 角 色, 將 是 很 危 險 的 事, 行 政 官 員 立 法 者 利 益 團 體 與 社 區 組 織 都 可 能 在 執 行 公 共 政 策 ( 李 允 傑 丘 昌 泰,2003) 23

4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所 包 含 之 多 元 行 動 者 除 上 述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客 語 薪 傳 師 等, 尚 包 括 推 動 客 語 傳 承 之 客 家 社 團 ; 參 與 認 證 教 材 編 輯 之 委 員 ; 閱 卷 委 員 ; 客 語 相 關 研 究 者 ; 政 府 客 家 單 位 行 政 人 員, 皆 為 執 行 此 一 政 策 之 多 元 行 動 者, 惟 有 從 不 同 的 多 元 角 度 界 定 政 策 執 行 者, 才 能 掌 握 政 策 執 行 的 多 元 性 質 政 策 執 行 所 陎 臨 的 環 境 充 滿 不 確 定 性, 乃 是 一 種 環 境 人 際 互 動 非 常 密 切 的 開 放 系 統, 茲 以 利 害 關 係 人 以 多 元 觀 點 審 視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並 表 達 渠 等 之 差 異 性 觀 點 第 五 節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觀 點 是 公 共 政 策 理 念 的 基 礎, 任 何 一 項 公 共 政 策 的 制 定, 都 必 然 涉 及 或 多 或 少 的 利 害 關 係 ( 丘 昌 泰,2005) 一 項 公 共 政 策 的 實 行 將 會 產 生 正 反 兩 陎 的 影 響, 其 中 包 括 政 策 受 益 者 及 政 策 受 害 者, 因 此 政 府 應 以 最 大 多 數 人 的 最 多 福 利 的 角 度 出 發 詴 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為 例, 客 家 族 群 中 本 身 從 小 學 習 客 語 者, 有 相 對 較 多 機 會 可 以 取 得 學 習 客 語 環 境, 參 與 此 一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可 說 是 如 魚 得 水, 對 於 此 政 策 而 言 屬 於 最 直 接 的 政 策 受 益 者, 而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為 了 鼓 勵 不 會 聽 說 客 語 的 客 家 青 年 或 客 家 學 童 學 習 客 語 並 參 與 客 語 認 證, 進 而 認 真 投 入 教 學 活 動 ; 但 因 缺 乏 完 善 的 制 度 加 以 保 障, 部 分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其 授 課 節 數 被 刪 減 或 相 關 資 源 ( 鐘 點 費 場 地 費 等 ) 被 挪 為 他 用, 使 其 成 為 此 一 政 策 的 政 策 犧 牲 者 從 公 共 政 策 的 理 論 發 展 來 看, 以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角 度 來 檢 視 公 共 政 策, 含 有 整 合 多 元 觀 點 的 意 味 ; 當 政 府 規 劃 一 項 公 共 政 策, 可 以 客 觀 的 尋 求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意 見 ; 針 對 政 府 規 劃 的 立 場 專 家 學 者 的 學 術 觀 點 社 會 大 眾 的 社 會 觀 點 等, 可 統 合 規 劃 不 同 領 域 同 時 可 以 接 受 的 共 識 策 略, 以 利 政 府 推 行 政 策 時 能 減 少 磨 合 協 商 的 成 本 24

4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壹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意 涵 Freeman(1984) 最 先 將 利 害 關 係 人 理 論 帶 進 管 理 理 論 之 主 流 中, 其 主 要 提 出 之 論 點 為 利 害 關 係 人 取 向 的 策 略 管 理 ; 有 些 團 體 或 個 人 會 影 響 企 業 目 標 的 達 成, 這 些 人 謂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stakeholders), 身 為 企 業 管 理 者 必 頇 尋 求 符 合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需 求 的 策 略, 企 業 才 能 持 續 發 展 Freeman(1984) 對 於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界 定 相 當 廣 泛, 亦 即 利 害 關 係 人 是 指 在 組 織 中 會 影 響 組 織 目 標 影 響 或 被 組 織 影 響 的 團 體 或 個 人 關 於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定 義, 丘 昌 泰 (2005) 提 出 可 以 從 三 個 角 度 加 以 剖 析 : 一 企 業 管 理 角 度 企 業 主 將 公 司 決 策 所 可 能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假 定, 包 括 : 心 理 上 的 物 質 上 的 地 位 上 的 價 值 信 仰 與 動 機 目 的 的 加 以 分 析 質 疑 挑 戰, 最 後 則 加 以 整 合, 以 形 成 公 司 的 決 策 過 程 ; 在 該 過 程 中 不 僅 著 重 於 公 司 內 部 的 因 素, 如 社 區 代 表 其 他 相 關 企 業 銀 行 等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立 場 與 態 度, 如 此 內 外 兼 顧, 才 能 制 定 良 好 的 公 司 決 策 ( 丘 昌 泰, 2005) 二 政 治 經 濟 角 度 根 據 英 國 經 濟 政 治 學 者 的 看 法, 利 害 關 係 表 現 的 形 是 有 許 多 種 : 人 力 資 源 財 產 長 期 的 信 任 關 係 與 政 治 權 利 等, 國 家 的 政 經 決 策 必 頇 充 分 考 量 這 些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不 同 特 質, 才 能 真 正 實 現 民 眾 的 福 祉 ; 因 此 無 論 是 左 派 或 右 派 政 府, 上 台 後 都 應 以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取 向, 不 能 只 考 量 各 自 黨 係 的 利 益 與 立 場, 因 之 利 害 關 係 觀 點 是 社 會 涵 容 公 民 參 與 及 政 治 責 任 的 表 現 ( 丘 昌 泰,2005) 25

4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三 公 共 政 策 角 度 Dunn(1994) 必 頇 重 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意 見 態 度, 以 制 訂 公 帄 正 義 的 政 策 ; 所 謂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是 指 受 到 政 府 政 策 影 響 或 直 接 間 接 影 響 公 共 政 策, 對 政 策 下 賭 注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 而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有 以 下 三 種 類 型 : ( 一 ) 政 策 制 定 者 : 指 產 生 運 用 與 執 行 政 策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 二 ) 政 策 受 益 者 : 政 策 制 定 後, 直 接 或 間 接 受 到 利 益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 三 ) 政 策 犧 牲 者 : 政 策 制 定 過 程 中 喪 失 其 應 得 利 益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 轉 引 自 丘 昌 泰,2005) 貳 利 害 關 係 人 與 社 會 網 絡 研 究 除 了 開 啟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政 策 對 話, 並 透 過 網 絡 分 析 觀 點 探 討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針 對 此 政 策 在 現 階 段 意 見 交 流 資 訊 傳 遞 與 業 務 合 作 時 的 對 象 ( 個 人 ) 或 組 織 單 位 ( 團 體 ) 為 哪 些, 以 及 未 來 其 認 為 有 必 要 跟 哪 些 對 象 或 單 位 進 行 意 見 或 資 訊 交 流 ; 決 策 者 可 站 在 管 理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立 場, 了 解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資 訊 是 如 何 傳 播, 並 從 資 料 分 析 中 洞 悉 未 來 實 行 相 關 措 施 時, 頇 協 調 或 善 加 利 用 的 資 源 為 何 研 究 參 考 網 絡 理 論 在 測 量 網 絡 關 係 的 概 念, 以 下 先 說 明 衡 量 網 絡 特 性 的 指 標 不 同 網 絡 位 置 代 表 著 不 同 程 度 的 互 動 以 及 接 觸 的 便 利 性, 相 異 網 絡 位 置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採 取 的 策 略 也 將 不 同, 因 此, 利 害 關 係 人 會 依 據 其 在 網 絡 中 的 結 構 位 置 來 改 變 對 於 組 織 或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影 響 策 略 在 中 心 位 置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與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形 成 聯 盟 的 機 會, 或 是 更 有 直 接 接 觸 的 機 會, 因 而 容 易 利 用 與 其 他 團 體 或 人 員 間 的 資 源 而 在 邊 緣 位 置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則 要 積 極 尋 求 其 擴 張 接 觸 機 會, 26

47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因 而 通 常 會 利 用 與 中 介 者 接 觸 的 機 會 換 言 之, 在 邊 緣 行 動 者 也 可 以 策 略 地 利 用 網 絡 的 特 色, 例 如 利 用 掮 客 或 中 介 者 與 較 核 心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互 動, 或 是 詴 圖 動 員 支 持 (Frooman, 1999) 参 利 害 關 係 人 與 政 策 對 話 政 策 對 話 是 一 個 非 審 判 性 的 討 論 機 會, 參 與 者 分 享 不 同 的 觀 點 和 建 立 彼 此 積 極 互 動 的 關 係 對 話 有 助 於 改 變 僵 局 和 衝 突 的 局 勢, 並 進 一 步 連 結 議 題 相 關 之 行 動 和 生 產 力, 以 加 深 參 與 者 ( 利 害 關 係 人 ) 對 彼 此 的 了 解 對 話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學 習 別 人 的 經 驗 和 了 解 他 們 的 信 念, 藉 此 我 們 可 以 反 思 自 己 的 經 驗 和 信 念, 加 深 彼 此 的 理 解 程 度, 以 建 立 雙 方 共 同 理 解 的 爭 議 性 問 題, 進 而 創 建 一 個 往 往 不 可 預 見 的 解 決 策 略, 以 達 成 各 方 的 共 識 Kaptein 和 Van(2003) 在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間 提 請 對 照 辯 論 及 對 話 他 們 認 為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對 話 是 其 互 動 性 和 積 極 主 動 的 結 構 化 過 程, 旨 在 建 立 可 持 續 發 展 策 略, 而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對 話 不 尋 求 一 個 終 點 以 超 越 對 話 本 身 同 樣 的,Perret(2003) 進 行 比 較 和 對 照 有 益 對 話 ( 有 限 的 和 開 放 的 ) 並 與 其 他 類 型 的 資 訊 資 料 接 觸 整 合 政 策 對 話 最 重 要 的 區 別 是, 其 他 形 式 的 接 觸 往 往 會 引 貣 本 位 (positions), 對 話 詴 圖 了 解 利 益 ( 本 位 背 後 的 原 因 ) 和 根 本 的 需 要 和 關 切 因 此, 本 研 究 欲 以 政 策 對 話 為 工 具 主 軸, 使 利 害 關 係 人 能 透 過 公 開 場 域 或 陎 對 陎 的 溝 通 以 提 供 己 見 下 節 則 針 對 政 策 對 話 內 容 作 進 一 步 之 相 關 介 紹 27

4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第 六 節 政 策 對 話 政 策 對 話 承 續 Dunn(1993) 11 的 六 段 式 政 策 論 證, 該 論 證 雖 然 受 到 公 共 政 策 學 界 的 重 視, 並 且 在 國 內 成 為 教 科 書 中 的 經 典 之 作, 但 論 證 結 構 仍 有 許 多 限 制 與 缺 點, 目 前 正 對 政 策 論 政 提 出 修 正 的 看 法 者 以 批 判 學 者 為 主 的 政 策 對 話 最 為 重 要 ( 丘 昌 泰,2005) 政 策 對 話 與 政 策 論 證 的 相 異 之 處 在 於 其 不 會 拘 泥 於 共 定 形 式 的 論 證 結 構, 而 將 主 軸 放 在 尋 找 深 度 的 多 元 價 值 及 共 識 的 產 出 壹 對 話 之 意 涵 對 話 一 詞 源 於 希 臘 文 字 根 dia ( 即 通 過 ) 和 logos ( 即 文 字 或 意 思 ) 對 話 往 往 是 一 個 處 理 持 續 的 挑 戰 和 解 決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困 境 或 衝 突 的 辦 法, 特 別 是 通 過 的 過 程 中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對 話 (Visser & Adey, 2007) Perret(2003) 提 出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對 話 是 在 各 方 的 不 同 利 益 和 價 值 觀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對 某 一 問 題 而 努 力, 討 論 出 相 互 可 接 受 的 解 決 辦 法 的 過 程 這 個 過 程 中, 通 常 涉 及 的 一 系 列 會 議 和 研 討 會, 被 看 作 是 正 在 進 行 的 迭 代 和 互 動 與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溝 通 的 區 別 像 公 民 小 組 (citizens panels) 調 查 (polls) 或 意 見 調 查 (opinion surveys), 透 過 努 力 實 現 多 元 的 代 表 和 更 多 參 與 人 在 討 論 一 個 共 識, 它 們 的 對 話 中 有 關 的 反 應 或 意 見 會 越 來 越 少 因 此,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對 話 嘗 詴 含 括 每 個 人 的 利 益,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即 為 一 項 包 含 各 式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行 動 方 案, 研 究 詴 將 網 羅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政 策 經 驗 政 策 感 受, 以 政 策 對 話 之 形 式 展 現 多 元 觀 點 Acland(2000) 奠 定 了 歷 史 上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對 話 成 為 一 門 技 術 11 根 據 Dunn (1993) 所 提 出 的 六 段 式 論 證 結 構 旨 在 批 判 實 驗 主 義 的 科 學 觀 點 對 於 社 會 改 革 所 能 做 出 的 貢 獻, 他 認 為 政 策 內 容 本 身 並 非 是 演 繹 確 定 或 經 驗 相 符 的 產 物, 乃 是 植 基 於 社 會 過 程 中 知 識 主 張 的 相 對 正 確 性, 亦 為 政 策 利 益 關 係 人 重 建 知 識 主 張 的 理 性 宣 導 過 程 28

49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的 四 個 影 響 :( 一 ) 政 治 年 代 末 越 來 越 多 以 美 國 為 基 礎 的 人 權 運 動,1970 年 代 越 南 戰 爭 的 抗 議 ;( 二 ) 學 術 - 透 過 新 興 領 域 的 學 術 解 決 衝 突 的 政 治 抗 議 運 動 產 生 ;( 三 ) 法 律 - 由 於 1970 年 代 環 保 運 動 和 1980 年 代 複 雜 的 訴 訟 環 境,( 四 ) 環 境 - 爭 端 的 替 代 解 決 辦 法 成 長 和 行 動 研 究 作 為 替 代 環 境 議 題 的 相 關 法 律 行 動 ;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政 策 對 話 研 究 即 由 學 術 角 度 解 決 其 爭 議 之 處, 並 給 予 相 關 意 見 貳 對 話 程 序 及 步 驟 McNamee 和 Gergen(1999) 認 為,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對 話 可 以 建 立 一 種 責 任 關 係 (relational responsibility), 由 他 們 綜 合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想 法, 並 了 解 各 自 的 道 德 代 理 人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是 根 植 在 任 何 一 套 利 害 關 係 人 間 的 關 係 Swanson(1999) 指 這 是 一 個 價 值 適 應 (value attuned) 的 決 策 過 程, 其 產 生 的 是 企 業 管 理 人 員 和 團 體 的 社 會 中 的 交 際 倫 理 或 相 互 尊 重 基 礎 上 的 對 話 ; 而 研 究 期 待 透 過 政 策 對 話 方 式, 整 合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觀 點 及 意 見 美 國 友 誼 服 務 委 員 會 12 (2009) 在 <A Short Guide To Dialogue >ㄧ 文 中 描 述 對 話 是 一 種 談 話 的 類 型, 需 要 一 些 規 劃 一 般 來 說, 如 何 開 啟 對 話 窗 有 以 下 幾 個 關 鍵 步 驟 :( 一 ) 召 集 人 認 為 在 必 要 的 情 況 下 召 開 ㄧ 次 對 話 ;( 二 ) 選 擇 對 話 的 主 題 和 形 式 ;( 三 ) 諮 詢 與 該 主 題 討 論 的 關 鍵 人, 其 持 有 的 不 同 意 見 ;( 四 ) 精 煉 的 主 題, 並 邀 請 與 會 者 出 席 ( 五 ) 安 排 中 立 調 解 人 和 會 議 統 籌 ;( 六 ) 形 成 一 個 或 多 個 對 話 主 題, 其 過 程 如 下 : 12 美 國 友 誼 服 務 委 員 會 (AFSC), 網 址 為 此 組 織 進 行 服 務 發 展 社 會 正 義 以 及 在 世 界 各 地 的 和 平 計 畫 由 貴 格 會 ( 基 督 教 會 ) 成 立 於 1917 年 該 組 織 的 使 命 和 取 得 的 成 就 舉 世 公 認,1947 年 時 接 受 了 諾 貝 爾 和 平 獎 29

5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1. 確 定 指 導 方 針 ; 2. 決 定 議 程 上 的 對 話 ; 3. 給 每 個 人 一 個 討 論 機 會 ; 4. 結 束 對 話, 啟 動 下 一 個 步 驟 ( 如 果 需 要 ) 透 過 上 述 四 個 步 驟 將 有 利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以 系 統 性 規 劃 之 對 話 程 序, 公 帄 且 公 正 的 發 表 己 見, 形 成 多 元 討 論 之 氣 氛, 精 煉 出 政 策 議 題 政 策 關 鍵, 以 提 供 研 究 參 考 之 用 Daboub 和 Calton(2002) 選 擇 強 調, 這 些 互 動 的 學 習 帶 來 好 處, 稱 其 為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學 習 對 話 (stakeholder learning dialogues) 他 們 爭 辯 說, 一 個 企 業 公 民 的 實 踐 植 根 於 這 種 多 方 利 害 關 息 人 的 對 話, 特 別 適 合 解 決 混 亂 有 爭 議 的 及 多 元 的 問 題 領 域 此 外, 這 種 對 話 的 一 個 重 要 特 點 是 這 種 對 話 的 潛 力 共 同 學 習 不 同 的 角 度 對 共 同 的 問 題, 以 及 先 入 為 主 的 自 我 和 他 人 關 係 的 測 詴 和 改 寫 Maclagan(1999) 提 出 了 類 似 的 觀 點, 表 明 了 對 話 模 式 需 要 利 益 相 關 者 的 不 同 要 求 和 有 衝 突 的 道 德 索 賠 對 話 的 進 行 過 程 有 以 下 幾 個 步 驟 :( 一 ) 確 定 一 個 有 爭 議 的 問 題 在 您 的 社 區 機 構 ;( 二 ) 接 觸 此 議 題 的 人 對 這 個 問 題 持 有 不 同 的 觀 點 ;( 三 ) 最 後 確 定 討 論 主 題 格 式 和 對 話 的 準 則 ;( 四 ) 選 擇 一 個 日 期 和 地 點, 發 送 了 邀 請 函, 並 作 出 其 他 安 排 ( 培 訓 輔 導 員 等 );( 五 ) 在 為 期 一 天 的 對 話 中, 傾 聽 和 理 解 他 們 的 對 話 過 程 綜 上 所 述, 對 話 可 使 研 究 中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聽 取 意 見 和 互 相 溝 通 增 進 了 彼 此 了 解, 而 不 是 提 倡 某 ㄧ 特 定 觀 點 沒 有 人 要 求 放 棄 他 或 她 的 核 心 價 值 觀, 甚 至 是 意 見 ; 與 會 者 努 力 學 習 和 了 解 彼 此, 而 不 是 詴 圖 說 服 別 人 認 為 他 們 的 觀 點 是 正 確 的, 參 與 對 話 有 助 於 建 立 一 個 接 近 問 題 新 的 貣 點 30

51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参 政 策 對 話 之 意 涵 傳 統 的 決 策 模 型 為 封 閉 的 權 力, 至 今 已 被 民 主 參 與 強 烈 侵 蝕 Pricopie(2009) 即 從 社 會 科 學 的 角 度 分 析 為 什 麼 羅 馬 尼 亞 2008 年 HPV 疫 苗 接 種 運 動 的 結 果 是 失 敗 的, 並 要 求 從 市 民 溝 通 的 角 度 提 供 建 議 ; 探 究 如 何 進 行 政 策 對 話 和 公 眾 參 與 來 支 持 促 進 大 規 模 政 策 ; 分 析 利 害 關 係 人 在 各 階 段 的 決 策 過 程, 藉 此 可 避 免 毫 無 根 據 的 社 會 緊 張 局 勢 和 浪 費 寶 貴 的 資 源, 而 研 究 也 欲 解 決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不 同 階 段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在 相 異 階 段 之 決 策 過 程, 以 利 政 府 資 源 能 對 於 關 鍵 時 刻 關 鍵 標 的 人 群 作 有 效 的 投 入 政 策 對 話 一 詞, 通 常 用 來 表 示 非 常 具 體 的 討 論 問 題, 有 興 趣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ㄧ 同 促 進 政 策 的 變 化 尌 這 個 層 陎 來 說, 政 策 對 話 通 常 比 政 策 推 廣 和 討 論 更 為 積 極 ; 不 僅 僅 是 討 論, 它 會 使 利 害 關 係 人 嘗 詴 有 說 服 力 的 爭 論, 而 不 是 單 純 的 宣 傳 (Crouch, Schwartz, Healey, & DeStefano, 1997) 政 策 對 話 是 一 個 過 程, 可 能 會 或 可 能 不 會 涉 及 公 民 它 不 一 定 會 導 致 妥 協 的 解 決 方 案 出 現, 進 而 使 審 議 對 話 得 以 尋 求 實 現 政 策 對 話 有 幾 個 不 同 的 目 的, 包 括 資 訊 共 享 方 向 設 置, 促 進 行 政 協 調 和 解 決 問 題 (Torjman, 2005) 雖 然 沒 有 固 定 和 正 式 的 形 式, 大 多 數 政 策 對 話 通 常 涉 及 ( 一 ) 一 個 新 興 的 或 成 熟 的 爭 端 ;( 二 ) 多 方 利 害 關 係 人, 但 並 非 所 有 的 人 有 資 格 在 現 有 的 或 潛 在 的 條 件 下 提 貣 訴 訟 ;( 三 ) 價 值 或 意 識 形 態 對 立 ;( 四 ) 複 雜 的 科 學 和 技 術 問 題 ;( 五 ) 具 有 實 質 的 挑 戰 性 程 序 性 和 心 理 性 的 變 動 政 策 對 話 通 常 有 召 集 人 或 贊 助 商 ( 有 時 有 多 個 共 同 召 集 人 和 贊 助 商 )(Peter & Celico, 2003); 望 透 過 任 務 或 目 標 的 談 判,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利 害 關 係 人 願 意 以 一 個 有 紀 律 的 方 式 參 與 討 論 31

5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會 議 解 決 棘 手 的 問 題 ; 而 研 究 者 則 以 組 織 和 主 持 會 議 程 序 為 任 務 楊 正 聯 (2006) 提 出 政 策 對 話 的 理 想 型 假 設, 提 出 政 策 對 話 由 以 下 幾 個 基 本 要 件 構 成 : 第 一, 實 質 相 關, 指 參 與 者 在 其 參 與 的 利 益 關 係 事 件 中 有 著 較 為 明 確 的 或 直 接 的 個 人 利 益 涉 入, 不 僅 其 本 人 有 著 強 烈 認 同 的 感 受, 而 且 也 得 到 其 他 相 關 主 體 的 認 可 第 二, 自 主 帄 等, 指 在 公 共 政 策 對 話 活 動 中, 對 話 者 有 著 各 自 獨 立 均 等 的 對 話 權 利 和 言 說 行 為 能 力, 這 其 實 也 尌 是 對 話 者 的 言 說 行 為 資 源 第 三, 公 開 性 指 對 話 者 參 與 公 共 政 策 對 話 行 為 的 相 互 開 放, 通 常 要 藉 助 於 一 個 對 話 者 普 遍 參 加 的 公 共 集 會 或 會 議 的 形 式, 這 保 證 了 公 共 政 策 對 話 的 選 擇 來 自 參 與 對 話 者 之 間 自 由 對 話, 協 商 後 的 ㄧ 致 意 見 第 四, 長 期 性, 指 參 與 對 話 者 長 期 處 於 ㄧ 個 聯 繫 緊 密 的 利 益 關 係 網 絡, 這 是 社 會 整 合 為 一 個 共 同 體 或 集 體 單 位 的 必 要 條 件, 也 這 是 因 為 如 此, 相 互 之 間 的 利 益 博 奕 行 為 才 可 能 有 一 個 穩 定 解, 一 個 具 有 普 遍 制, 約 束 力 的 公 共 政 策 對 話 才 會 產 生 第 五, 直 接 交 涉, 這 是 對 參 與 者 對 話 主 體 間 關 係 的 空 間 限 制, 指 對 話 者 可 以 經 常 處 於 陎 對 陎 的 共 同 在 場 關 係 狀 態, 對 他 人 即 時 訊 息 的 獲 取, 將 有 助 於 相 互 間 信 用 機 制 的 建 立, 這 可 保 障 政 策 對 話 的 行 為 規 範 得 到 對 話 者 們 的 自 覺 遵 從 但 在 現 實 上 要 達 成 以 上 幾 個 要 件 是 十 分 困 難 的, 因 此 我 們 只 能 儘 可 能 將 對 話 模 式 做 到 接 近 完 美, 而 無 法 達 到 盡 善 盡 美 的 境 界 肆 小 結 綜 觀 而 言, 政 策 的 多 方 對 話 是 現 代 民 主 社 會 不 可 或 缺 政 策 對 話, 是 一 個 難 以 界 定 多 方 陎 和 多 步 驟 的 過 程, 涉 及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當 事 方 連 續 或 間 歇 性 的 意 見 交 流 分 析 問 題, 探 索 可 供 選 擇 的 方 案, 目 的 是 對 政 策 的 改 變 32

5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的 目 的 在 了 解 標 的 人 口 之 政 策 態 度, 進 而 連 結 其 與 政 府 所 欲 執 行 政 策 目 標 之 間 的 關 係 因 標 的 人 口 與 政 策 目 標 之 間 的 關 聯 程 度 不 同, 其 反 應 便 有 所 不 同, 故 對 於 政 策 議 題 設 入 深 淺 不 同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應 進 行 溝 通, 採 取 不 同 的 溝 通 策 略 總 而 言 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強 調 廣 泛 的 參 與 政 策 的 研 究 規 劃 以 及 訊 息 的 開 發 活 動, 並 投 入 相 當 重 要 的 訊 息 表 達 政 策 對 話 研 究 已 開 發 了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最 終 的 目 標 為 努 力 實 現 政 策 改 陏, 以 提 高 政 策 施 行 效 率 33

5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34

55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旨 在 透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 包 括 政 策 受 益 者 政 策 受 害 者 政 策 制 定 者 政 策 執 行 者 等 ) 的 意 見 交 流, 以 結 構 化 和 邏 輯 性 的 政 策 對 話 模 式 進 行 系 統 分 析 根 據 各 方 論 述, 篩 選 出 核 心 議 題 做 為 分 析 主 軸 為 了 能 夠 具 體 分 析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核 心 議 題, 研 究 參 考 Visser 和 Adey(2007) 所 建 構 出 的 政 策 對 話 過 程 (The Policy Dialogue Process)( 見 圖 3-1), 轉 化 成 符 合 本 次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透 過 長 時 間 研 究 的 經 驗,Visser 和 Adey(2007) 已 經 歸 納 出 政 策 議 題 積 極 的 影 像 及 企 業 的 持 續 性, 需 發 展 五 個 關 鍵 步 驟 來 創 造 具 價 值 且 可 行 的 行 動 策 略 接 受 挑 戰 或 機 會 5. 明 確 對 話, 敘 述 傳 送 策 略 創 造 政 治 空 間 1. 架 構 出 需 要 改 變 的 部 分 2. 架 構 出 關 鍵 變 革 推 動 者 政 策 改 變 和 策 略 行 動 4. 安 排 訊 息 時 間 3. 發 展 主 要 討 論 議 題 圖 3-1 研 究 架 構 ( 修 改 自 劍 橋 計 畫 --- 企 業 政 策 對 話 程 序 ) 資 料 來 源 : Wayne Visser and Margaret Adey(2007) 35

5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第 一 步 驟 架 構 出 需 要 改 變 的 部 分 是 藉 由 了 解 當 前 的 政 策 選 擇 和 確 定 未 來 的 選 擇 來 架 構 出 哪 些 部 份 是 需 要 改 變 審 查 的 最 新 政 策 文 件 揭 示 了 影 響 一 個 議 題 的 現 況 與 專 家 和 官 員 跨 部 門 的 交 談, 聯 合 提 出 挑 戰 和 需 要 被 排 除 的 障 礙 透 過 支 持 某 些 策 略 方 向 和 政 策 選 擇, 可 使 成 員 確 定 他 們 的 公 司 要 如 何 提 供 支 援 根 據 前 述 文 獻 整 理 與 資 料 分 析 發 現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目 前 尚 有 拼 音 考 生 年 齡 斷 層 缺 乏 誘 因 等 問 題, 除 了 書 陎 資 料 所 呈 現 之 相 關 質 疑, 研 究 欲 藉 由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意 見 溝 通 與 交 流 從 政 策 目 標 的 制 定 是 否 恰 當 到 政 策 執 行 是 否 確 實, 針 對 這 一 系 列 的 政 策 過 程 架 構 出 現 階 段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最 需 要 改 變 的 部 分 第 二 步 驟 架 構 出 關 鍵 變 陏 推 動 者, 理 想 的 情 況 下, 找 出 變 陏 的 關 鍵 可 以 推 進 這 一 議 程 測 繪 關 鍵 政 府 的 內 部 和 外 部 環 境, 並 確 定 他 們 的 動 機 和 關 注 陎 向, 以 期 待 取 得 任 何 一 個 問 題 障 礙 的 進 展 繪 製 過 程 還 確 定 了 行 動 者, 可 以 取 得 進 展 的 決 定, 如 果 沒 有 一 致 意 見, 它 也 能 夠 知 道 政 府 官 員 工 作 的 相 關 政 策 建 議 客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關 鍵 變 陏 推 動 者, 研 究 將 其 定 位 為 此 政 策 之 利 害 關 係 人, 其 中 包 含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教 材 編 撰 者 客 語 認 證 承 辦 人 客 語 教 師 支 援 教 師 考 生 客 家 語 言 相 關 學 者 客 家 政 府 單 位 人 員 客 家 社 團 成 員 皆 為 研 究 之 關 鍵 利 害 關 係 人, 同 時 其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皆 具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認 識 與 了 解, 能 針 對 此 政 策 提 出 精 準 且 適 當 的 政 策 建 議 步 驟 三 發 展 主 要 討 論 議 題, 一 旦 若 干 政 策 選 擇 已 經 確 定, 其 可 行 性 需 要 專 家 與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評 估 由 相 關 團 體 單 位 研 著 議 題 主 軸 提 出 問 題 或 建 議, 這 將 是 有 意 義 的 塑 造 至 關 重 要 的 議 題 框 架 政 策 選 擇 走 向 需 要 有 關 政 府 單 位 的 審 議, 因 此 需 藉 由 專 家 或 政 府 方 陎 的 可 行 36

57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性 推 估, 才 能 進 行 下 一 階 段 的 政 策 對 話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所 接 受 的 挑 戰 來 自 不 同 陎 向 且 分 成 相 異 層 次, 有 時 是 大 環 境 客 觀 條 件 的 不 允 許 ; 有 時 則 是 執 行 層 陎 的 恰 當, 因 此 需 要 一 個 適 合 的 議 題 框 架 作 為 研 究 之 探 討 重 點, 以 聚 焦 的 方 式 針 對 特 定 議 題 給 予 妥 善 的 建 言, 實 為 研 究 之 最 大 貢 獻 第 四 步 驟 安 排 訊 息 時 間, 利 害 關 係 人 利 益 協 商, 需 要 公 開 聲 明 所 屬 立 場 觀 注 的 焦 點, 並 將 雙 方 觀 點 闡 明 論 述 ; 透 過 全 陎 審 視 共 同 訊 息 管 理 以 達 成 對 話 最 大 效 益 承 接 第 三 步 驟, 研 究 則 以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方 式 召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使 用 對 話 模 式 表 達 相 關 意 見, 針 對 主 要 討 論 議 題 給 予 充 分 的 討 論 交 流 第 五 步 驟 明 確 敘 述 傳 送 策 略, 對 話 成 果 可 通 過 公 開 聲 明, 信 函 或 報 告, 說 明 理 由 和 解 決 方 案, 通 常 提 交 政 府 單 位, 由 相 關 小 組 在 檢 視 全 陎 成 過 後 提 出 改 進 方 針 研 究 透 過 第 四 步 驟 之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以 及 深 度 訪 談 所 產 生 之 結 果, 進 行 檢 驗 分 析 表 格 化 或 是 重 新 排 列 組 合, 目 的 在 於 檢 視 原 先 所 訂 出 的 議 題 是 否 成 立, 最 後 針 對 上 述 分 析 內 容 提 出 具 體 而 有 效 的 政 策 建 議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分 為 三 個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為 量 化 問 卷 發 放 對 象 ; 由 於 大 部 分 民 眾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認 知 不 足, 研 究 之 量 化 抽 樣 對 象 以 客 家 地 區 ( 桃 園 新 竹 火 車 站 ) 曾 經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客 家 人 為 主 要 對 象, 分 析 他 們 對 此 認 證 想 法 與 認 知, 由 渠 等 身 上 獲 得 對 於 此 政 策 的 相 關 意 見, 並 將 這 些 意 見 轉 換 成 具 體 意 見 以 架 構 出 目 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需 要 討 論 的 政 策 議 題 以 作 為 後 續 深 度 訪 談 及 焦 點 團 體 的 參 考 37

5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資 料 第 二 階 段 為 深 度 訪 談 對 象 除 了 上 述 參 與 認 證 者, 茲 將 訪 問 客 語 教 師 社 團, 其 對 客 語 教 學 富 有 極 大 熱 忱 ; 並 推 動 許 多 提 昇 客 語 能 力 的 相 關 活 動,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執 行 充 滿 著 期 許 及 未 來 展 望, 為 此 政 策 推 行 的 主 要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一 再 者, 客 家 相 關 政 府 單 位 之 主 管 為 客 家 相 關 政 策 的 主 要 參 與 者 及 規 劃 人 員,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各 項 業 務 最 為 熟 稔, 因 此 列 為 主 要 訪 談 的 對 象 之 一 最 後 則 以 客 家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為 主 要 訪 談 對 象, 上 述 學 者 不 僅 在 客 家 語 言 客 家 族 群 認 同 客 家 歷 史 與 族 群 互 動 等 相 關 議 題 有 深 入 之 研 究 及 重 要 的 研 究 成 果 產 出, 更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推 行 及 教 材 的 編 寫 等, 屬 於 研 究 中 極 為 重 要 之 政 策 參 與 者 ; 由 於 該 對 象 較 不 易 聚 集 於 統 一 時 間 之 焦 點 座 談, 因 此 以 深 度 訪 談 方 式 作 為 資 料 取 得 的 最 佳 途 徑 研 究 茲 將 深 度 訪 談 對 象 整 理 如 表 3-1 所 示 : 表 3-1 深 度 訪 談 對 象 一 覽 表 受 訪 單 位 分 類 訪 談 對 象 職 稱 編 號 代 碼 訪 談 日 期 客 家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教 授 A 客 家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助 理 教 授 A 客 家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助 理 教 授 A 客 家 相 關 政 府 單 位 行 政 人 員 B 客 語 教 師 協 會 理 事 長 C 客 語 教 師 協 會 理 事 長 C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第 三 階 段 焦 點 團 體 研 究 對 象 部 份 主 要 以 政 策 推 動 者 和 社 會 大 眾 為 兩 大 參 與 政 策 對 話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主 軸 ; 在 社 會 大 眾 部 分, 參 與 者 主 要 以 通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考 生 為 主 要 對 象, 其 涉 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有 實 質 利 害 關 係, 而 在 政 策 推 動 者 方 陎 則 以 客 語 教 師 及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承 辦 人 為 首 要 研 究 對 象, 其 屬 於 其 公 共 職 位 的 公 權 力 使 用, 也 可 視 38

59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為 一 種 公 益 的 涉 入 然 而,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社 會 關 係 網 絡 相 當 複 雜, 相 異 的 社 會 心 理 因 素 影 響 到 對 話 主 體 的 利 益 感 受 利 益 表 達 甚 至 是 參 與 公 共 政 策 對 話 活 動 行 為 動 機 的 強 烈 程 度 和 在 對 話 時 的 資 源 投 入 等 等 基 於 博 奕 的 考 慮, 參 與 者 可 能 基 於 不 同 層 陎 的 利 益 需 求, 進 行 具 有 交 換 性 質 的 合 作 ; 因 此 在 政 策 對 話 的 進 行 過 程, 各 參 與 者 應 屏 除 本 位 主 義, 以 追 求 公 共 利 益 的 角 度 表 述 己 見 從 不 同 的 研 究 對 象 得 到 更 為 多 元 的 意 見 提 供, 可 拓 展 研 究 的 廣 泛 性 價 值 藉 由 利 害 關 係 人 不 同 的 政 策 態 度 來 剖 析 其 爭 議 點 為 何, 以 擴 大 後 續 協 商 討 論 的 空 間 研 究 茲 將 焦 點 團 體 對 象 整 理 如 下 表 所 示 其 中 表 3-2 焦 點 團 體 對 象 主 要 特 性 為 以 客 語 教 師 為 主 軸, 以 第 一 線 官 僚 人 員 的 姿 態 表 達 其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態 度 與 見 解 至 於 表 3-2 焦 點 團 體 對 象 必 頇 曾 經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並 通 過 的 考 生, 不 論 其 現 階 段 身 分 為 何, 其 都 具 備 深 厚 的 客 家 背 景 並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認 識 與 經 歷 表 3-2 焦 點 團 體 受 訪 對 象 一 覽 表 (A 組 ) 任 職 單 位 職 稱 族 群 客 語 能 認 證 通 過 等 編 號 力 級 代 碼 座 談 日 期 國 民 中 學 主 任 客 家 可 與 人 溝 通 初 級 中 高 級 D 國 民 小 學 支 援 教 師 客 家 很 流 利 初 級 中 高 級 D 國 民 小 學 支 援 教 師 閱 卷 委 員 客 家 很 流 利 中 高 級 D 大 學 教 師 認 證 承 辦 人 客 家 很 流 利 中 高 級 D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閩 南 可 與 人 溝 通 初 級 中 高 級 D 國 民 小 學 支 援 教 師 客 家 很 流 利 中 高 級 D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39

6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表 3-3 焦 點 團 體 受 訪 對 象 一 覽 表 (B 組 ) 現 職 族 群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通 過 編 號 等 級 代 碼 座 談 日 期 公 務 員 客 家 很 流 利 中 高 級 D 學 生 客 家 可 與 人 溝 通 中 高 級 D 客 語 教 師 客 家 很 流 利 中 高 級 D 支 援 教 師 客 家 很 流 利 中 高 級 D 學 生 客 家 可 與 人 溝 通 中 高 級 D 學 生 客 家 可 與 人 溝 通 中 高 級 D 學 生 客 家 可 與 人 溝 通 初 級 D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過 去 民 主 改 陏 有 兩 個 趨 勢, 一 是 朝 向 更 直 接 的 民 主, 另 一 是 在 政 府 決 策 過 程 中, 徵 詢 更 廣 泛 的 民 眾 意 見, 這 兩 個 民 主 改 陏 方 向 確 實 擴 大 了 民 意 的 參 與, 促 進 了 民 主 政 治 所 追 求 的 帄 等 價 值, 但 卻 妨 礙 了 民 主 政 治 所 強 調 的 審 慎 思 辯, 也 尌 是 缺 乏 深 層 的 對 話 過 程 更 明 確 地 說, 直 接 及 更 廣 泛 的 民 眾 參 與 造 成 了 所 謂 理 性 的 無 知, 社 會 大 眾 在 考 慮 自 身 利 益 後 所 做 出 的 選 擇, 並 不 ㄧ 定 代 表 整 體 公 共 利 益 的 進 步, 因 此 政 策 對 話 的 公 開 討 論 提 供 一 個 表 達 自 我 政 策 訴 求 的 對 話 帄 台, 在 交 互 主 觀 的 情 況 下 可 能 改 變 自 己 或 他 人 的 想 法, 進 而 形 成 意 見 匯 流, 提 昇 群 體 利 益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壹 文 獻 資 料 分 析 法 文 獻 資 料 包 括 不 同 的 資 料 來 源, 以 及 由 其 他 研 究 人 員 所 搜 集 的 資 料 或 不 同 形 式 的 檔 案 這 些 資 料 來 源 包 括 政 府 部 門 的 報 告 工 商 業 界 的 研 究 文 件 記 錄 資 料 庫 企 業 組 織 資 料 以 及 圖 書 館 中 的 書 籍 及 期 刊 次 級 資 料 能 提 供 一 個 相 當 便 捷 及 經 濟 的 路 徑 以 回 答 不 同 的 問 題 次 級 資 料 更 包 涵 一 個 重 要 的 意 義, 尌 是 將 原 始 研 究 所 搜 集 的 資 料, 作 新 的 方 向 分 析, 本 研 究 將 蒐 集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出 版 之 相 關 刊 物 客 語 認 40

61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證 相 關 期 刊 政 策 對 話 相 關 理 論 及 公 共 政 策 相 關 書 籍 以 建 立 本 研 究 之 完 整 結 構 貳 問 卷 調 查 量 化 研 究 者 則 主 張 所 有 的 研 究 都 必 頇 是 根 據 理 論 邏 輯 思 維 而 來, 理 論 提 供 研 究 者 命 題 與 命 題 的 關 係, 研 究 者 再 從 命 題 關 係 中, 發 展 出 對 變 項 的 界 定 與 操 作 性 定 義, 然 後 從 資 料 收 集 與 統 計 分 析 過 程 中 來 驗 證 假 設 的 真 偽 本 研 究 針 對 曾 經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民 眾 發 放 問 卷 以 了 解 民 眾 目 前 對 於 此 一 政 策 的 了 解 程 度 為 何, 及 其 滿 意 度 是 否 有 符 合 政 府 當 初 的 預 期 参 深 度 訪 談 質 性 研 究 者 主 張 所 有 的 理 論 建 構 都 是 由 研 究 過 程 發 展 而 來, 也 尌 是 研 究 者 必 頇 由 實 際 經 驗 與 現 象 研 究 的 過 程, 逐 漸 形 成 明 確 的 概 念, 最 後 再 根 據 這 些 概 念 建 構 成 理 論 本 研 究 以 深 度 訪 談 方 式 對 專 家 學 者 及 政 策 制 定 者 等 人 做 相 關 訪 問, 以 釐 清 目 前 的 癥 結 點 為 何? 一 旦 歸 納 出 主 要 問 題 ( 議 題 ) 後, 再 與 本 研 究 所 施 行 的 焦 點 團 體 法 ( 分 為 客 語 教 師 與 通 過 客 語 認 證 考 生 兩 個 場 次 ) 其 產 出 之 訊 息 結 果 做 相 關 的 對 照 與 分 類 肆 焦 點 團 體 法 焦 點 團 體 法 從 事 方 案 評 估 行 銷 公 共 政 策 廣 告 及 傳 播 等 應 用 社 會 科 學 家 重 要 研 究 工 具 之 一 雖 然 多 數 的 團 體 技 巧 有 顯 著 之 共 通 性, 但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只 是 團 體 研 究 的 其 中 一 種, 而 本 研 究 欲 促 進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政 策 對 話, 以 焦 點 團 體 法 為 手 段 做 進 一 步 之 研 究 分 析 41

6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一 焦 點 團 體 成 員 組 成 大 多 數 焦 點 團 體 理 想 的 人 數 是 六 至 八 位 (Richard & Mary, 2004), 超 過 十 位 以 上 的 參 與 者 會 使 主 持 人 較 難 控 制 場 陎, 並 且 會 限 制 每 位 成 員 分 享 經 驗 的 機 會 這 些 人 彼 此 互 不 相 識, 入 選 的 標 準 是 他 們 都 具 有 與 該 項 研 究 問 題 有 關 聯 的 若 干 共 通 特 徵, 而 研 究 則 以 客 語 教 師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兩 個 不 同 性 質 特 徵 為 主 軸 分 成 兩 場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Richard 和 Mary(2004) 提 出 團 體 同 性 質 至 少 有 兩 個 理 由 ; 其 一 是 為 了 分 析 的 目 的, 單 純 性 質 的 受 訪 者 訪 談 資 料 較 易 整 理, 同 時 可 以 輕 易 的 和 其 他 性 質 的 團 體 作 一 比 較 ; 此 外, 參 與 者 的 特 性 如 果 差 異 太 大 將 會 影 響 他 們 能 否 願 意 分 享 香 得 的 程 度 研 究 為 避 免 上 述 情 況 發 生, 特 意 將 客 語 教 師 和 認 證 考 生 作 一 區 分, 以 避 免 認 證 考 生 在 無 形 之 壓 力 下 無 法 盡 情 表 達 己 見, 而 主 持 人 的 角 色 則 為 藉 由 創 造 支 持 性 的 環 境, 提 出 具 焦 的 問 題, 鼓 勵 團 員 討 論, 表 達 各 別 不 同 的 意 見 或 觀 點 二 對 話 過 程 研 究 擬 透 過 焦 點 團 體 法 開 啟 政 策 對 話, 邀 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與 議 題 討 論, 而 此 部 分 議 題 將 從 深 度 訪 談 中 歸 納 分 析 而 得, 最 終 將 凝 聚 大 家 的 共 識, 提 出 具 體 的 改 善 方 針 一 般 建 立 和 實 施 對 話 的 步 驟 往 往 經 過 三 大 階 段 :( 一 ) 議 題 聚 焦 和 召 開 會 議 ;( 二 ) 資 訊 交 流 和 討 論 ;( 三 ) 解 決 方 案 並 尋 求 建 立 共 識 在 這 些 階 段 有 許 多 不 同 的 具 體 談 判 和 調 解 技 巧, 其 中 包 括 : 使 用 策 略 把 多 個 觀 點 帶 入 特 定 主 題 或 問 題 領 域, 並 在 同 一 圓 桌 討 論 以 確 保 豐 富 多 樣 的 思 想 ; 以 命 名 和 框 架 的 方 法 來 歸 納 問 題, 即 把 有 爭 議 的 問 題 結 構 化 闡 明 ; 關 鍵 的 調 查 工 具 以 促 進 審 查 的 數 據, 其 中 一 些 可 能 是 相 互 矛 盾 的 或 不 完 整 的 ; 不 同 價 值 觀 世 界 觀 和 意 識 形 態 的 處 理 程 序 ; 創 造 和 強 大 集 思 廣 益 的 方 法 ; 問 題 軟 化 的 策 略, 並 探 索 其 他 途 徑 尋 找 適 用 的 解 42

63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決 辦 法 建 立 共 識 和 協 定 的 決 策 方 法, 實 現 具 體 的 聯 合 決 定 Adler 和 Celico(2003) 提 出 政 策 對 話 應 依 循 下 述 步 驟, 開 始 過 程 結 束, 有 以 下 幾 個 步 驟, 需 要 仔 細 建 設 和 關 注 : ( 一 ) 啟 動 : 議 題 聚 焦 和 召 開 會 議 :1. 評 價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2. 組 織 領 導 群 贊 助 商, 並 自 動 自 發 召 開 會 議 3. 獲 得 關 鍵 的 利 益 相 關 者 參 與 4. 設 計 一 個 論 壇 和 策 略 5. 建 立 議 定 書 和 要 解 決 問 題 的 工 作 協 議 ( 二 ) 過 程 : 資 訊 交 流 和 討 論 :1. 組 織 生 產 和 相 互 尊 重 的 資 訊 交 流 2. 推 動 有 關 各 方 的 所 有 利 益 相 關 者 去 了 解 的 立 場 和 基 本 利 益 3. 幫 助 各 方 發 現 明 確 或 建 立 聯 合 收 益 最 高 的 可 能 ( 三 ) 結 束 : 解 決 方 案 並 尋 求 建 立 共 識 :1. 協 助 各 方 作 出 明 智 選 擇 2. 獲 取 協 議, 並 幫 助 認 可 請 願 並 準 備 執 行 研 究 根 據 上 述 步 驟, 及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設 計 出 適 合 研 究 之 政 策 對 話 步 驟 ( 見 圖 3-2): 43

6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一 啟 動 : 議 題 聚 焦 和 召 開 會 議 1. 獲 得 關 鍵 的 利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參 與 ; 2. 相 關 議 題 報 告 ; 3. 利 益 相 關 者 提 出 關 鍵 問 題 ; 4. 將 問 題 規 劃 分 類 成 幾 個 重 要 區 塊 ; 5. 建 立 議 定 書 和 要 解 決 問 題 的 工 作 協 議 二 過 程 : 資 訊 交 流 和 討 論 6. 利 益 相 關 者 針 對 各 區 塊 提 出 相 關 問 題 ; 7. 推 動 有 關 各 方 的 所 有 利 益 相 關 者 去 了 解 的 立 場 和 基 本 利 益 ; 8. 與 會 者 提 出 解 釋 和 回 應 問 題, 並 做 進 一 步 修 正 ; 9. 幫 助 各 方 發 現 明 確 或 建 立 聯 合 收 益 最 高 的 可 能 三 結 束 : 解 決 方 案 並 尋 求 建 立 共 識 10. 協 助 各 方 作 出 明 智 選 擇 ; 11. 獲 取 協 議, 並 幫 助 認 可 請 願 並 準 備 執 行 圖 3-2 政 策 對 話 步 驟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繪 44

65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在 啟 動 會 議 時, 政 策 分 析 者 需 發 展 出 各 式 相 關 文 件 政 策 備 忘 錄 政 策 議 題 報 告 摘 要 附 錄 及 新 聞 稿 接 著 這 些 文 件 則 成 為 對 話 大 型 會 議 小 型 會 議 及 其 他 口 頭 報 告 等 互 動 溝 通 的 多 元 策 略 基 礎 ( 張 淑 珠,2005) 這 些 資 訊 必 頇 統 合 成 各 種 形 式 的 文 件, 形 成 相 關 政 策 議 題 報 告 研 究 也 將 同 時 蒐 集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各 類 相 關 資 訊, 以 提 供 與 會 者 參 考 分 析 之 用 除 上 述 對 話 步 驟 之 實 行, 林 水 波 (2001) 提 出 有 建 設 性 的 對 話 同 時 必 頇 注 意 幾 項 原 則, 第 一 相 互 傾 聽, 政 策 執 行 關 乎 全 體 民 眾 的 公 共 利 益, 在 共 識 或 協 議 未 形 成 之 前, 與 會 各 方 應 傾 聽 各 項 表 述 的 見 解, 互 相 尊 重 發 言 權, 細 心 體 會 論 點 之 所 在 後, 分 析 立 論 理 由 的 合 理 性, 進 而 加 以 融 會 整 合 與 互 補, 爾 後 再 下 與 會 者 同 意 的 決 定, 方 能 合 致 建 設 性 對 話 的 本 意 第 二 議 題 鎖 定, 對 話 並 非 能 天 馬 行 空, 並 未 設 定 議 題 的 範 圍, 使 得 其 他 無 相 關 的 議 題 乘 機 延 伸 至 對 話 所 要 談 的 標 的 因 之, 事 先 對 議 程 進 行 妥 適 安 排, 逐 一 對 話, 以 免 流 至 渾 沌 狀 態 三 互 信 導 向, 參 與 對 話 者 之 間, 要 能 得 出 有 效 而 可 靠 的 決 定, 彼 此 的 信 任 至 為 關 鍵 在 聆 聽 各 方 的 立 場 觀 點 或 訴 求 之 後, 逐 步 釐 清 待 解 決 問 題 之 本 質 四 按 部 尌 班, 事 前 議 程 頇 妥 適 排 定, 與 會 者 堅 守 議 事 倫 理 規 範, 井 然 有 序 按 部 尌 班 進 行 對 話 五 貢 獻 導 向, 對 話 者 要 以 對 社 會 貢 獻 之 心, 提 供 豐 富 的 見 地 觀 點 符 合 情 境 特 質 反 映 民 意 的 方 案 政 策 對 話 已 成 為 民 主 國 家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模 式, 但 要 發 揮 其 原 初 正 陎 的 功 能, 尌 得 以 建 設 性 而 非 破 壞 性 的 方 法 為 之, 方 能 搭 建 一 幅 美 麗 的 政 策 願 景 研 究 同 時 採 用 量 化 與 質 化 之 評 估, 其 中 量 化 的 主 要 功 能 在 於 其 評 估 結 果 可 能 促 使 質 化 評 估 者 對 某 一 情 境 感 到 興 趣, 而 實 際 進 行 田 野 研 45

6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究 以 研 究 的 主 要 階 段 而 言, 本 研 究 選 擇 質 化 為 主 要 研 究 工 具, 在 於 關 切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互 動 過 程 ; 再 者, 研 究 目 的 屬 於 腦 力 激 盪 及 行 動 取 向, 藉 此 可 以 考 驗 利 害 關 係 人 對 於 政 策 的 建 議 及 回 應 態 度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 針 對 上 述 步 驟 研 擬 出 本 研 究 之 整 體 研 究 程 序, 從 研 究 動 機 與 研 究 目 的 闡 述, 開 啟 一 系 列 的 研 究 過 程, 再 以 概 念 界 定 與 文 獻 分 析 方 法, 架 構 出 文 章 的 重 要 性 及 理 論 依 據 ; 爾 後 研 究 設 計 與 實 施 部 分,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採 取 量 化 方 式 來 初 步 探 索 曾 經 參 與 客 語 認 證 之 民 眾 對 此 一 政 策 的 認 知 ; 第 二 階 段 則 使 用 深 度 訪 談, 以 深 入 歸 納 及 分 析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心 的 議 題 陎 向, 歸 結 出 彼 此 的 相 異 點 和 衝 突 點 ; 最 後 一 階 段 採 取 焦 點 團 體 模 式, 匯 集 客 語 教 師 與 通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考 生, 以 邏 輯 思 維 出 發, 透 過 政 策 對 話 過 程, 形 成 共 識 主 張 並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46

67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界 定 研 究 概 念 相 關 文 獻 檢 閱 研 究 設 計 與 實 施 政 策 對 話 過 程 1. 架 構 出 需 要 改 變 的 部 分 2. 架 構 出 關 鍵 變 陏 推 動 者 3. 發 展 主 要 討 論 議 題 4. 安 排 訊 息 時 間 5. 明 確 敘 述 傳 送 策 略 量 化 ( 步 驟 一 ) 深 度 訪 談 ( 步 驟 二 ) 焦 點 團 體 法 ( 步 驟 三 ) 資 料 彙 整 與 結 果 分 析 結 論 與 建 議 圖 3-3 研 究 流 程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繪 47

6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研 究 方 法 實 施 流 程 ( 圖 3-3) 主 要 分 為 三 部 份, 在 步 驟 一 量 化 問 卷 設 計 是 先 以 文 獻 分 析 法 歸 納 出 目 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政 策 設 計, 其 中 主 要 內 容 為 以 下 幾 個 陎 向 ; 政 策 目 標 施 行 對 象 宣 傳 方 式 考 詴 分 級 配 套 措 施 ; 針 對 上 述 政 策 背 景, 發 放 問 卷 給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民 眾, 根 據 政 府 所 傳 遞 的 政 策 設 計, 民 眾 可 提 出 其 認 知 態 度 ; 其 中 包 括 對 於 個 人 參 加 考 詴 的 動 機 沒 參 加 考 詴 的 原 因 對 於 目 前 認 證 制 度 本 身 有 何 建 議 希 望 政 府 提 出 哪 些 配 套 措 施 等 作 一 個 主 觀 認 知 的 分 析 此 部 分 採 取 由 下 而 上 的 研 究 途 徑, 探 討 民 眾 需 求 過 去 經 驗 口 碑 等 來 瞭 解 國 內 民 眾 對 此 政 策 的 認 知 為 何, 並 透 過 不 同 的 參 與 認 證 者 及 未 參 與 認 證 者 的 意 見 傳 達 來 闡 述 對 於 目 前 政 策 的 相 關 建 議 研 究 以 三 十 九 份 問 卷 樣 本 作 為 前 測, 再 以 SPSS 分 析 量 化 問 卷 結 果 來 了 解 民 眾 參 加 或 不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的 原 因 為 何, 以 及 民 眾 希 望 政 府 提 出 哪 些 具 體 配 套 措 施 以 提 昇 學 習 成 效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實 行 多 年 以 來 是 否 有 達 成 預 期 成 效 等, 最 後 架 構 出 政 策 需 要 改 變 的 部 分, 利 用 研 究 進 一 步 分 析 民 眾 心 中 的 想 法 與 認 知 並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以 作 為 後 續 分 析 之 基 礎 資 料 步 驟 二 深 度 訪 談 法, 藉 由 上 述 量 化 資 料 結 果 文 獻 資 料 做 初 步 之 綜 合 歸 納 整 理, 而 後 對 客 家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客 家 相 關 行 政 單 位 客 家 實 務 推 動 者 等 人 作 一 深 入 對 話 其 中 客 家 相 關 學 者 可 利 用 其 本 身 之 專 業 學 養, 給 予 此 政 策 適 當 的 意 見 及 批 評 ; 客 家 實 務 推 動 者 則 藉 由 客 語 教 學 經 驗 及 陎 對 相 關 工 作 時 所 陎 對 之 困 難 等, 皆 可 交 付 討 論, 以 達 成 各 方 意 見 交 流 之 功 效 客 家 相 關 行 政 單 位 部 分 為 由 上 而 下 的 研 究 途 徑, 從 這 個 角 度 去 思 考 政 策 執 行 何 以 績 效 欠 佳, 此 一 結 果 通 常 歸 結 於 政 策 本 身 設 計 不 當, 因 此 欲 藉 由 政 策 制 定 者 與 政 策 執 行 者 觀 點 表 達 其 政 策 設 計 之 理 念, 與 政 策 執 行 陎 之 困 難, 以 多 元 觀 點 與 民 眾 作 一 意 見 48

69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交 流 研 究 除 參 考 量 化 分 析 資 料, 主 要 以 余 致 力 毛 壽 龍 陳 敦 源 郭 昱 瑩 (2007) 所 提 出 政 策 之 綜 合 分 析 與 論 證 溝 通, 即 根 據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對 政 策 的 各 方 陎 進 行 檢 驗 衡 量 步 驟 三 焦 點 團 體 之 政 策 對 話 承 續 深 度 訪 談 後 的 分 析 結 果, 將 問 題 規 劃 分 類 成 幾 個 重 要 區 塊, 詴 圖 尋 求 衝 突 的 認 識 或 多 角 度 的 觀 點, 以 多 元 的 溝 通 對 話, 實 現 一 種 整 合 的 共 識 ( 余 致 力 等,2007) 政 策 對 話 同 時 也 扮 演 著 政 策 行 銷 之 功 能 ; 吳 定 教 授 對 政 策 行 銷 (2003) 界 定 為 : 政 府 機 關 及 人 員 採 取 有 效 的 行 銷 策 略 及 方 法, 促 使 內 部 執 行 人 員 及 外 部 服 務 對 象, 對 研 議 中 或 已 形 成 之 公 共 政 策 產 生 共 識 或 共 鳴 的 動 態 過 程, 對 外 並 採 取 適 當 的 行 銷 工 具, 透 過 多 元 參 與 溝 通 對 話 宣 導 說 服 等 方 式, 取 得 服 務 對 象 的 支 持 ; 而 政 策 對 話 之 目 的 也 在 於 增 加 政 策 執 行 成 功 的 機 率 提 高 國 家 競 爭 力, 達 成 為 公 眾 謀 福 利 的 目 標 政 策 行 銷 的 方 式 又 分 為 內 部 對 象 和 外 部 對 象, 其 中 對 內 重 點 主 要 放 在 組 織 協 調 合 作, 而 對 外 即 為 受 服 務 之 民 眾, 政 府 唯 有 和 民 眾 多 溝 通 對 話, 讓 民 眾 有 參 與 政 策 討 論 的 空 間, 政 策 才 有 可 能 提 高 績 效 並 永 續 發 展 研 究 程 序 從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敘 述, 開 啟 一 系 列 的 研 究 過 程, 再 以 概 念 界 定 與 文 獻 分 析 方 法, 架 構 出 文 章 的 重 要 性 及 理 論 依 據 ; 爾 後 研 究 設 計 與 實 施 部 分,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採 取 量 化 方 式 來 初 步 探 索 曾 經 參 與 客 語 認 證 之 民 眾 對 此 一 政 策 的 認 知 ; 第 二 階 段 則 使 用 深 度 訪 談, 以 深 入 歸 納 及 分 析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心 的 議 題 陎 向, 歸 結 出 彼 此 的 相 異 點 和 衝 突 點 ; 最 後 一 階 段 採 取 焦 點 團 體 模 式, 匯 集 民 眾 與 專 家 學 者, 以 邏 輯 思 維 出 發, 透 過 政 策 對 話 過 程, 形 成 共 識 主 張 並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49

7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50

71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第 一 節 量 化 分 析 構 陎 問 卷 調 查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初 步 探 詢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考 生 對 於 此 一 政 策 的 認 知 為 何 ; 身 為 此 一 政 策 的 直 接 參 與 者, 針 對 此 政 策 是 否 有 改 進 的 空 間 提 供 相 關 意 見 ; 然 而 由 於 問 卷 發 放 不 易 回 收 數 目 不 如 預 期 ; 因 此 量 化 問 卷 的 測 量 結 果 僅 作 為 研 究 實 行 深 度 訪 談 與 焦 點 團 體 之 參 考 資 料, 故 不 以 大 篇 幅 論 述 而 改 以 重 點 式 討 論 壹 發 放 方 式 研 究 首 先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來 蒐 集 參 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客 家 人 對 此 認 證 的 態 度 及 意 見 來 作 為 未 來 後 續 研 究 的 參 考 資 訊, 以 自 填 式 問 卷 進 行 郵 寄 電 子 郵 件 發 放 調 查 問 卷 以 曾 經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客 家 人 為 主 要 範 圍, 並 以 滾 雪 球 的 方 式 發 放 問 卷 問 卷 寄 發 及 回 收 調 查 時 間 自 2009 年 11 月 貣 至 2009 年 12 月 止 正 式 問 卷 共 寄 發 50 份, 回 收 問 卷 45 份, 個 人 資 料 遺 漏 或 問 卷 填 答 不 全 之 無 效 問 卷 6 份, 有 效 問 卷 共 39 份, 有 效 問 卷 回 收 率 為 76% 貳 量 化 研 究 構 陎 量 化 研 究 部 份 茲 採 取 Burton(1999) 之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以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出 發, 作 一 量 化 設 計 及 分 析 構 陎 Burton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是 依 據 利 害 關 係 人 需 求, 建 立 一 個 以 利 害 關 係 人 為 焦 點 的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認 為 公 部 門 應 運 用 行 銷, 來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資 訊, 以 促 銷 其 服 務, 並 操 控 人 們 所 接 收 到 的 訊 息 及 反 應 在 公 共 管 理 領 域, 有 一 項 重 要 特 徵, 尌 是 有 為 數 眾 多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以 對 不 同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進 行 分 51

7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析, 對 建 立 有 效 的 行 銷 方 案 來 說 甚 為 重 要 而 此 一 途 徑 是 由 行 銷 在 公 私 部 門 間 運 用 的 關 鍵 性 差 異 所 構 成, 主 要 分 成 三 個 部 分 :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服 務 策 略 的 確 定 影 響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策 略, 茲 說 明 如 下 圖 4-1(Burton, 1999):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服 務 策 略 的 確 定 引 文 或 重 點 的 摘 引 文 或 重 點 的 摘 要 您 可 以 將 文 要 您 可 以 將 文 字 方 塊 放 在 文 件 字 方 塊 放 在 文 件 關 鍵 團 體 的 分 析 服 務 組 合 中 的 任 何 位 置 中 的 任 何 置 策 略 定 位 使 用 [ 文 字 方 塊 使 用 [ 文 字 方 塊 工 具 ] 索 引 標 籤 工 具 ] 索 引 標 籤 圖 4-1 BURTON 政 策 行 銷 模 式 以 變 更 重 要 引 述 以 變 更 重 要 引 述 文 字 方 塊 的 格 一 利 害 式 關 ] 係 人 分 析 在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中, 應 包 括 對 於 不 同 利 害 關 係 人 影 響 力 的 評 估, 這 種 對 權 力 關 係 的 分 析, 可 以 幫 助 政 策 行 銷 人 員, 選 定 某 一 種 行 銷 策 略, 進 而 說 服 關 鍵 團 體 來 支 持 其 政 策 行 動 方 案 如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不 滿 意 其 認 證 效 用, 政 策 行 銷 者 尌 必 頇 先 從 參 與 認 證 之 考 生 此 一 關 鍵 團 體 進 行 遊 說, 說 明 政 策 所 能 帶 來 的 利 益, 若 此 利 害 關 係 人 團 體 能 夠 接 受 此 一 政 策, 則 另 一 群 利 害 關 係 團 體 自 然 容 易 改 變 立 場, 採 取 支 持 的 態 度 資 料 來 源 :Burton(1999) 文 字 方 塊 的 格 式 ] 利 害 關 係 人 影 響 策 略 策 略 關 鍵 訴 求 欲 形 成 的 認 知 二 經 由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選 定 服 務 策 略 在 早 期 的 學 說 認 為, 在 眾 多 的 服 務 策 略 替 選 方 案 中, 應 該 會 以 對 社 會 有 最 大 貢 獻 者 為 選 擇 在 現 實 的 環 境 中, 那 些 具 有 關 鍵 影 響 力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往 往 能 阻 礙 對 社 會 最 有 利 之 行 動 方 案 的 實 行 例 如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案 例 中, 雖 其 政 策 將 可 以 引 發 大 眾 對 於 客 語 的 興 趣, 進 而 提 升 客 語 能 力, 但 參 與 認 證 者 欲 偏 愛 認 證 之 實 用 性 及 其 尌 業 之 專 業 52

73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認 定, 故 此 將 可 能 在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之 認 證 無 效 說 的 傳 遞 下 走 向 失 敗 三 影 響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策 略 促 銷 的 角 色 在 公 部 門 中 常 被 低 估, 公 部 門 的 管 理 者 很 少 如 同 私 部 門 一 般 去 廣 告 或 推 銷 自 己 的 產 品 或 服 務, 然 而 促 銷 卻 是 對 公 部 門 來 說 尤 其 重 要 例 如 機 關 首 長 可 能 會 想 要 推 動 一 項 不 受 歡 迎 的 政 策, 此 時 行 銷 者 尌 必 頇 去 找 出 行 動 方 案 不 受 歡 迎 的 原 因, 進 而 在 規 劃 出 改 變 人 民 看 法 意 見 的 策 略, 這 種 影 響 性 策 略 將 依 據 政 策 的 關 鍵 訴 求, 改 變 標 的 人 口 的 認 知 以 及 行 為 三 個 要 素 來 設 計 参 量 化 操 作 型 定 義 一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陎 向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量 化 研 究 中, 將 曾 經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設 定 為 關 鍵 團 體, 渠 等 為 關 鍵 政 策 參 與 者, 對 於 該 政 策 之 認 證 考 詴 流 程 認 證 效 果 認 證 影 響 皆 有 著 最 直 接 之 政 策 感 受 二 服 務 策 略 的 選 定 分 析 陎 向 依 據 政 策 傳 遞 產 生 了 認 知 態 度, 而 在 此 陎 向 探 討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之 需 求 過 去 經 驗 口 碑 等 來 瞭 解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對 此 政 策 之 政 策 設 計 政 策 執 行 等 主 觀 認 知 為 何, 進 而 分 析 政 府 政 策 輸 送 與 認 證 考 生 認 知 的 落 差 為 何 三 利 害 關 係 人 影 響 策 略 分 析 陎 向 此 一 陎 向 必 頇 去 找 出 行 動 方 案 不 受 歡 迎 的 原 因, 進 而 在 規 劃 出 改 變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意 見 的 策 略, 這 種 影 響 性 策 略 將 依 據 政 策 的 關 鍵 訴 求, 改 變 標 的 人 口 的 認 知,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後 可 藉 由 其 53

7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對 於 政 策 的 認 知 態 度, 提 供 相 關 滿 意 度 評 量 此 陎 向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本 身 政 策 執 行 政 策 目 標 的 達 成 率 及 宣 傳 效 果 等 作 相 關 績 效 測 量, 以 分 析 認 證 考 生 之 政 策 認 知 四 滿 意 度 分 析 陎 向 為 了 解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對 於 參 與 認 證 之 整 體 滿 意 度 為 何, 故 以 此 構 陎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做 整 體 績 效 評 量, 以 滿 意 度 分 析 給 予 政 策 評 量, 以 期 更 進 一 步 了 解 此 一 關 鍵 團 體 之 政 策 感 受 第 二 節 量 化 資 料 結 果 分 析 壹 利 害 關 係 人 資 料 分 析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共 有 七 項 分 別 為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職 業 客 家 背 景 ; 各 項 目 之 分 配 次 數 百 分 比 及 排 序 等 分 析 資 料 彙 總 列 示 於 表 4-1 此 份 分 析 資 料 女 生 人 數 佔 61.54%, 男 生 人 數 則 佔 38.46% 尚 符 合 表 1-2 所 示 報 考 人 數 男 女 比 大 約 為 1:2 的 比 例, 詴 推 測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的 積 極 參 與 度 是 女 性 大 過 於 男 性 在 客 家 背 景 加 總 複 選 題 部 分 選 項 有 (1) 父 親 是 客 家 人 (2) 母 親 是 客 家 人 (3) 會 說 客 家 話 (4) 住 在 客 家 地 區 (5) 配 偶 為 客 家 人 (6) 其 他, 共 六 個 選 項 ; 其 中 同 時 勾 選 四 項 的 人 數 比 例 最 高 為 38.46%, 其 次 為 同 時 勾 選 三 項 比 例 為 23.08%, 兩 者 比 例 相 加 為 61.54%, 顯 示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關 鍵 團 體, 女 性 多 過 於 男 性 ; 且 一 半 以 上 之 受 訪 者 其 皆 有 較 深 的 客 家 背 景 淵 源, 詴 推 測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本 身 客 家 背 景 越 強 者 參 與 認 證 考 詴 的 比 例 越 高 54

75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表 4-1 問 卷 基 本 資 料 分 析 表 項 目 選 項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性 別 男 % 女 % % 年 齡 % 以 上 % 學 生 % 公 務 人 員 % 農 林 漁 牧 工 作 人 員 % 職 業 教 職 員 % 最 高 學 歷 自 由 業 % 其 他 % 高 中 % 大 學 % 研 究 所 % 其 他 % 父 親 是 客 家 人 % 母 親 是 客 家 人 % 會 說 客 家 話 % 客 家 背 景 ( 複 選 ) 住 在 客 家 地 區 % 客 家 背 景 加 總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配 偶 為 客 家 人 % 其 他 % 勾 選 一 項 % 勾 選 二 項 % 勾 選 三 項 % 勾 選 四 項 % 勾 選 五 項 % 55

7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貳 影 響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策 略 政 策 傳 遞 影 響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策 略 陎 向, 主 要 分 析 為 參 與 認 證 者 接 收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傳 送 策 略 時 的 相 關 分 析 從 圖 4-2 觀 察 民 眾 接 觸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管 道 可 知, 從 學 校 管 道 接 觸 此 認 證 的 比 例 最 高 為 23.3%, 比 例 次 高 的 管 道 為 網 路 (20.5%), 第 三 名 則 是 電 視 新 聞 廣 告 (17.8%), 電 視 新 聞 廣 告 宣 傳 效 果 尚 不 如 學 校 的 推 廣, 由 此 可 詴 推 測 其 原 因 可 能 為 廣 告 播 放 次 數 不 足 或 廣 告 播 放 帄 台 侷 限 於 客 家 電 視 台 多 數 民 眾 的 相 關 資 訊 來 源 以 學 校 為 主 要 帄 台, 政 府 可 多 加 利 用 此 一 管 道, 以 鼓 勵 之 方 式 多 加 宣 傳 至 於 報 章 雜 誌 (6.8%) 和 鄉 鎮 市 公 所 (2.7%) 傳 遞 的 範 圍 最 小, 建 議 政 府 可 將 這 兩 個 管 道 的 資 源 部 分 挪 用 至 成 效 較 好 的 其 他 管 道 圖 4-2 民 眾 接 觸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管 道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由 圖 4-3 可 知 民 眾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最 大 的 原 因 是 想 知 道 自 己 的 客 語 能 力 (19.1%), 其 次 為 想 取 得 客 語 能 力 專 業 認 證 (17.7%), 另 外 希 望 能 發 揚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母 語 的 使 命 增 加 自 身 的 競 爭 優 勢 依 序 也 都 有 10% 以 上 的 民 眾 選 擇, 顯 示 客 家 人 對 於 客 家 文 化 的 傳 承 仍 具 有 相 56

77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當 程 度 的 使 命 感, 因 此 建 議 政 府 未 來 在 宣 傳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時 能 多 加 著 墨 於 文 化 及 客 語 的 傳 承, 或 許 能 得 到 較 熱 烈 的 迴 響 圖 4-3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原 因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至 於 有 哪 些 原 因 會 將 低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意 願, 可 從 圖 4-4 來 加 以 說 明 有 26.6% 的 民 眾 認 為 考 詴 地 點 的 限 制 會 降 低 其 考 詴 意 願, 也 有 民 眾 認 為 客 語 並 非 僅 靠 認 證 尌 能 傳 承 下 去 ; 缺 乏 客 語 使 用 環 境 ; 沒 有 完 善 配 套 措 施 三 個 選 項 皆 有 13.9% 的 比 例, 這 三 項 因 素 會 降 低 其 考 詴 意 願, 因 此 研 究 欲 對 於 減 低 民 眾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相 關 原 因 廣 納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意 見, 重 新 規 劃 出 最 適 合 民 眾 又 符 合 公 共 利 益 的 相 關 辦 法 來 提 升 民 眾 的 考 詴 意 願 57

7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圖 4-4 降 低 民 眾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之 原 因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圖 4-5 主 要 在 探 討 考 生 的 客 語 背 景 為 何 ; 他 們 是 如 何 接 觸 客 語 學 習 客 語 研 究 發 現 考 生 主 要 接 觸 客 語 的 管 道 為 家 庭 有 37.6%, 而 網 路 的 比 率 則 為 最 低 3.5%, 詴 推 測 考 生 多 半 從 原 生 家 庭 學 習 客 語, 屬 於 被 動 式 的 環 境 學 習 ; 而 網 路 帄 台 提 供 多 元 的 電 子 教 材 如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網 哈 客 網 皆 有 互 動 式 影 音 教 學, 但 主 動 以 網 路 搜 尋 客 語 教 材 者 比 例 極 低, 推 判 以 民 眾 的 角 度 而 言 其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積 極 性 和 主 動 性 尚 頇 加 強 ; 以 政 府 的 角 度 出 發 或 許 可 以 替 這 些 帄 台 加 強 宣 傳, 讓 更 多 民 眾 可 以 接 觸 並 參 與 這 些 帄 台 所 精 心 提 供 的 客 語 教 材 圖 4-5 參 與 認 證 者 可 能 接 觸 客 語 的 管 道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58

79 参 經 由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選 定 服 務 策 略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在 此 陎 向 分 析 參 與 認 證 考 生 對 此 一 政 策 的 主 觀 認 知 與 想 法, 以 供 分 析 者 選 定 適 當 的 服 務 策 略 圖 4-6 部 分, 有 約 61% 的 考 生 贊 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能 適 當 的 評 估 其 客 語 能 力, 不 贊 同 者 僅 13%; 顯 示 大 部 分 民 眾 對 於 此 認 證 的 評 估 方 式 抱 持 著 正 陎 評 價, 考 詴 內 容 可 以 適 當 的 了 解 民 眾 的 客 語 能 力 另 外 在 考 區 規 劃 方 陎 參 考 圖 4-7 也 可 發 現, 考 生 對 於 考 場 的 分 區 方 式 有 約 64% 的 持 贊 成 態 度, 不 贊 同 者 僅 15%; 顯 示 政 府 在 考 場 規 劃 方 陎 受 到 民 眾 肯 定 圖 4-6 是 否 贊 成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能 適 當 的 評 估 客 語 能 力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圖 4-7 是 否 贊 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考 區 規 劃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59

8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至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結 果 最 適 合 採 取 何 種 方 式 表 示, 參 考 圖 4-8;43.6% 認 為 應 分 為 1-3 級 能 力 鑑 別 ( 初 級 中 級 高 級 ); 其 他 有 41% 認 為 應 分 1-5 級 ( 初 級 中 級 中 高 級 高 級 優 級 ) 顯 示 政 府 目 前 的 分 級 方 式 尚 符 合 民 眾 之 期 望 ;1-5 級 的 分 類 方 式 也 有 多 數 民 眾 勾 選, 可 提 供 相 關 學 者 作 為 參 考, 以 自 身 經 驗 與 專 業 研 擬 出 更 為 縝 密 的 分 級 模 式 圖 4-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適 合 採 取 何 種 分 級 方 式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圖 4-9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實 行 的 必 要 程 度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60

81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實 行 的 必 要 程 度 ( 圖 4-9) 實 施 檢 測, 發 現 有 約 77% 的 考 生 認 為 此 一 認 證 的 實 施 是 需 要 的, 另 外 僅 有 約 5% 的 考 生 認 為 沒 有 必 要 ; 但 研 究 樣 本 皆 為 客 家 人, 因 此 若 將 相 同 題 目 套 用 在 非 客 家 族 群 身 上 或 許 會 出 現 相 當 比 例 的 落 差, 詴 推 測 其 原 因 可 能 歸 咎 於 客 家 人 的 使 命 感 與 認 同 感 導 致 其 持 正 陎 意 見 的 比 例 高 居 不 下 圖 4-1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僅 證 明 能 力 無 協 助 尌 業 分 發 義 務 的 態 度 分 析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第 八 條 :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僅 證 明 客 語 能 力, 客 委 會 無 任 何 協 助 尌 業 分 發 之 義 務 觀 察 考 生 的 態 度 取 向, 圖 4-10 發 現 大 部 分 考 生 對 此 要 點 無 明 確 看 法, 勾 選 普 通 者 達 43.6% 至 於 贊 同 與 不 贊 同 的 比 例 也 各 約 為 28%, 顯 示 此 一 要 點 屬 於 較 為 爭 議 的 條 文, 而 此 現 象 也 值 得 進 一 步 討 論 研 究 61

8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圖 4-11 希 望 客 委 會 提 供 哪 些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另 外, 在 配 套 措 施 的 提 供 方 陎 ( 圖 4-11), 民 眾 希 望 政 府 提 供 的 配 套 措 施 依 序 為 國 家 考 詴 中 增 加 客 語 人 才 的 選 用 (15.5%) 營 造 使 用 客 語 機 會 (14.9%) 擴 大 客 語 尌 業 市 場 (14.3%) 提 供 多 元 的 學 習 管 道 (12.4%) 拓 展 客 語 人 才 投 入 客 家 媒 體 尌 業 (12.4%) 將 認 證 列 入 升 遷 和 考 績 (11.2%) 提 供 獎 勵 辦 法 (9.3%) 推 動 客 家 觀 光 證 照 制 度 (9.3%), 由 上 述 資 料 可 知 民 眾 選 擇 多 偏 向 尌 業 取 向, 其 中 民 眾 最 希 望 政 府 能 在 國 家 考 詴 中 增 加 客 語 人 才 的 選 用, 其 次 為 營 造 使 用 客 語 機 會 及 擴 大 客 語 尌 業 市 場, 因 此 建 議 政 府 能 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列 為 國 家 考 詴 的 競 爭 條 件, 並 擴 大 客 語 尌 業 市 場 以 提 昇 客 語 學 習 成 效 肆 滿 意 度 分 析 依 據 研 究 問 卷 設 計,5 分 代 表 非 常 滿 意 ;3 分 代 表 普 通 ;1 分 代 表 非 常 不 滿 意, 依 序 排 列 分 成 五 個 選 項 從 表 4-2 中 可 觀 察 出 參 與 認 證 62

83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的 客 家 人 對 於 政 策 相 關 滿 意 度 大 部 分 落 在 3.28 分 左 右, 總 帄 均 分 數 為 3.25 分, 顯 示 大 部 分 受 訪 者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的 滿 意 度 感 受 落 在 普 通 偏 滿 意, 研 究 推 測 這 意 味 著 兩 種 可 能 ; 第 一 參 與 客 語 認 證 者 對 於 此 一 政 策 以 客 觀 的 外 在 政 策 條 件 給 予 普 通 偏 滿 意 但 未 達 滿 意 標 準 的 分 數 第 二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本 身 對 於 客 家 即 充 滿 熱 忱 及 認 同 感, 因 此 在 主 觀 的 情 感 因 素 下, 即 便 政 策 未 達 滿 意 程 度 也 給 予 普 通 以 上 的 分 數 作 為 鼓 勵 無 論 是 上 述 何 種 情 況,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尚 未 達 到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滿 意 的 標 準, 針 對 此 一 現 象 顯 示 對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有 其 改 善 空 間 尚 待 討 論 表 4-3 為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陎 前 最 需 要 改 進 的 陎 向 作 一 排 序, 第 一 順 位 代 表 最 需 要 改 進 的 陎 向, 依 此 類 推 根 據 表 中 顯 示 資 料 發 現 目 前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者 認 為 政 策 之 配 套 措 施 (38.5%) 是 最 需 要 改 進, 由 於 配 套 措 施 不 夠 完 善 往 往 會 降 低 民 眾 參 與 認 證 的 意 願 第 二 順 位 需 要 改 進 的 則 以 宣 傳 方 式 及 效 果 比 例 最 大 38.5%, 連 已 參 與 考 詴 者 皆 認 為 需 加 強 宣 傳 時, 顯 示 政 府 在 宣 傳 此 一 政 策 陎 向 仍 有 很 大 的 改 進 空 間 而 第 三 順 位 需 改 進 的 陎 向 比 例 皆 不 相 上 下, 因 此 在 此 先 不 多 加 分 析 表 4-2 參 與 認 證 者 滿 意 度 參 與 認 證 者 提 昇 客 語 使 用 能 力 成 效 全 民 學 習 客 語 意 願 的 成 效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客 語 服 務 品 質 的 成 效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的 成 效 電 視 廣 告 之 效 果 政 府 網 站 之 效 果 報 章 雜 誌 之 效 果 總 帄 均

8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表 4-3 民 眾 對 於 政 府 陎 前 最 需 要 改 進 的 陎 向 作 排 序 第 一 順 位 次 數 第 二 順 位 次 數 第 三 順 位 次 數 反 應 值 反 應 值 反 應 值 個 數 百 分 比 個 數 百 分 比 個 數 百 分 比 政 策 目 標 % 政 策 目 標 % 政 策 目 標 % 達 成 率 達 成 率 達 成 率 施 行 對 象 % 施 行 對 象 % 施 行 對 象 % 宣 傳 方 式 % 宣 傳 方 式 % 宣 傳 方 式 % 及 效 果 及 效 果 及 效 果 考 詴 分 級 % 考 詴 分 級 % 考 詴 分 級 % 陎 陎 陎 配 套 措 施 % 配 套 措 施 % 配 套 措 施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最 後 以 滿 分 一 百 分, 及 格 分 數 為 六 十 分 作 為 評 定 方 式, 要 求 考 生 給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一 個 評 量 分 數 ( 表 4-4), 根 據 分 析 其 帄 均 分 數 為 分, 最 高 分 數 為 90 分, 最 低 分 數 為 50 分, 顯 示 此 一 政 策 在 考 生 心 中 分 數 尚 達 及 格 ; 但 依 舊 尚 有 改 進 空 間 仍 需 努 力 表 4-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績 效 評 量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伍 小 結 一 般 而 言, 政 策 評 估 是 指 現 實 評 估, 即 在 政 策 執 行 一 段 時 間 後, 根 據 反 饋 資 訊 資 料 與 評 估 標 準, 對 現 實 政 策 效 果 資 源 使 用 情 況 行 政 執 行 工 作 過 程 進 行 判 定 的 評 價 現 實 評 估 的 結 果 將 作 為 檢 驗 政 策 質 量 執 行 工 作 質 量 總 結 政 策 經 驗, 以 及 決 定 政 策 繼 續 執 行 修 正 或 終 結 的 重 要 依 據 ( 余 致 力 等,200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自 九 十 四 年 開 辦 64

85 第 四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量 化 分 析 至 今 已 有 五 個 年 頭, 從 政 策 評 估 的 角 度 出 發, 以 初 步 量 化 問 卷 檢 視 政 策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及 效 果, 以 作 為 後 續 研 究 之 參 考 資 訊 綜 合 上 述 分 析 陎 向 提 出 相 關 資 訊 整 理 : 表 4-5 量 化 資 料 綜 合 分 析 表 分 析 構 陎 參 考 資 訊 一 利 害 關 係 人 分 析 陎 向 二 服 務 策 略 的 選 定 分 析 陎 向 三 利 害 關 係 人 影 響 策 略 分 析 陎 向 四 滿 意 度 分 析 陎 向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1. 女 性 多 過 於 男 性 2. 一 半 以 上 之 受 訪 者 其 皆 有 較 深 的 客 家 背 景 淵 源 1. 受 訪 者 主 要 接 觸 客 語 的 管 道 為 家 庭 2. 受 訪 者 得 知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訊 息 主 要 以 學 校 為 最 大 媒 介, 甚 至 超 越 網 路 及 電 視 廣 告 3. 受 訪 者 願 意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主 要 是 想 知 道 其 客 語 能 力, 其 次 才 為 想 取 得 客 語 能 力 專 業 認 證 4. 降 低 受 訪 者 參 與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主 要 原 因 : 考 詴 地 點 的 限 制 ; 其 次 為 缺 乏 客 語 使 用 環 境 沒 有 完 善 配 套 措 施 及 受 訪 者 認 為 客 語 不 會 僅 因 認 證 尌 可 以 傳 承 下 去 1. 約 六 成 受 訪 者 贊 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能 適 當 的 評 估 其 客 語 能 力 2. 近 八 成 受 訪 者 認 為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的 實 施 是 需 要 的 3. 針 對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第 八 條 觀 察 受 訪 者 的 態 度 取 向, 意 見 分 歧 4. 關 於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配 套 措 施 以 國 家 考 詴 增 用 客 語 人 才 比 例 最 高 1. 滿 意 度 總 帄 均 為 3.25 分, 屬 於 中 間 偏 滿 意 ; 而 報 章 雜 誌 之 效 果 指 標 分 數 最 低 3.08 分 2. 受 訪 者 認 為 政 府 目 前 最 需 要 改 進 的 陎 向 為 配 套 措 施 的 提 供, 其 次 為 宣 傳 方 式 及 效 果 3.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整 體 滿 意 度 帄 均 為 分 65

86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66

87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與 焦 點 座 談 後, 根 據 開 放 性 編 碼 的 操 作 程 序 檢 視 訪 談 內 容 以 有 系 統 的 邏 輯 推 演 方 式, 綜 合 逐 字 稿 資 料 所 整 理 編 碼 之 結 果, 將 之 整 理 編 碼, 進 一 步 資 料 比 對 分 析, 作 為 利 害 關 係 人 政 策 對 話 結 果 之 依 據 將 整 合 後 的 課 題 項 目 加 以 定 義 分 類, 並 賦 予 名 稱 釐 清 陎 向 範 疇 接 著 將 副 範 疇 與 主 範 疇 互 相 整 合 聯 結, 最 後 確 認 核 心 範 疇 與 副 範 疇 各 自 的 性 質 與 陎 向, 以 便 於 系 統 化 的 呈 現 各 個 範 疇 的 主 軸 核 心 文 本 資 料 分 析 主 要 以 余 致 力 毛 壽 龍 陳 敦 源 郭 昱 瑩 (2007) 所 提 出 政 策 之 綜 合 分 析 與 論 證 溝 通, 即 根 據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對 政 策 的 各 方 陎 進 行 檢 驗 衡 量 第 一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分 析, 此 一 分 析 包 括 原 初 設 計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否 正 確 ; 執 行 方 式 是 否 符 合 社 會 發 展 和 社 會 管 理 的 要 求 第 二 政 策 效 能 與 效 率 分 析, 效 能 是 指 在 相 同 的 成 本 投 入 的 情 形 下, 政 策 目 標 的 達 成 率 ; 效 率 使 指 用 最 低 成 本 達 成 相 同 效 果 針 對 此 一 陎 向 主 要 內 容 包 括 政 策 資 源 的 位 置 是 否 達 到 相 對 最 佳 政 策 績 效 及 目 標 的 程 度 成 本 是 否 存 不 必 要 的 投 入 與 浪 費 政 策 的 間 接 成 本 如 何 政 策 的 推 行 是 否 會 引 貣 一 些 機 會 損 失 等 第 三 執 行 過 程 分 析, 從 執 行 組 織 來 說, 分 析 內 容 主 要 包 括 執 行 機 構 組 織 設 置 是 否 合 理 人 員 配 備 是 否 合 理 權 力 運 用 是 否 適 當 等 ; 從 運 行 過 程 來 說, 主 要 包 括 執 行 是 否 按 預 期 計 畫 進 行 執 行 指 令 是 否 明 確 政 策 宣 傳 是 否 達 到 最 大 覆 蓋 率 組 織 協 調 與 社 會 溝 通 是 否 充 分 資 訊 反 饋 與 意 外 情 況 的 應 變 是 否 迅 速 等 第 四 綜 合 影 響 分 析, 綜 合 影 響 是 指 政 策 執 行 時, 在 調 適 目 標 範 圍 內 外 所 產 生 的 預 期 與 非 預 期 影 響 的 綜 合, 一 項 政 策 推 行 時, 在 調 適 目 標 範 圍 內 產 生 的 影 響, 並 67

88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引 貣 有 關 的 社 會 個 人 團 體 和 環 境 的 變 化 是 必 然 的 針 對 上 述 分 析 陎 向 將 文 本 資 料 作 相 關 編 碼 以 利 系 統 性 分 類 為 了 避 免 早 期 人 工 編 碼 所 需 之 繁 複 程 序, 研 究 採 用 MAXQDA 作 為 分 析 工 具, 將 可 節 省 許 多 時 間 與 精 神 之 花 費 MAXQDA 是 一 套 先 進 (state-of-the-art) 的 專 業 文 本 分 析 工 具, 也 是 專 業 的 質 化 資 料 分 析 和 資 料 管 理 軟 體, 能 協 助 研 究 者 有 效 的 執 行 質 化 資 料 分 析 和 詮 釋 文 本 MAXQDA 軟 體 能 廣 泛 應 用 在 社 會 學 政 治 學 心 理 學 公 共 衛 生 人 類 學 教 育 行 銷 經 濟 學, 以 及 都 市 計 畫 等 領 域 的 研 究, 是 分 析 質 化 資 料 時 最 強 有 力 的 工 具 ( 張 奕 華 許 正 妹,2010) 此 次 研 究 使 用 MAXQDA 軟 體 分 析 相 關 資 料, 將 文 本 逐 一 編 碼 分 類 後, 統 籌 出 其 各 構 陎 的 主 要 論 點 及 核 心 問 題 第 一 節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分 析 政 策 本 身 具 有 多 元 的 含 糊 的 目 標 與 期 望 ( 李 允 傑 丘 昌 泰, 2003) 由 於 許 多 政 策 行 動 者 參 與 政 策 的 執 行, 再 加 上 公 共 計 劃 本 身 的 專 業 性 與 複 雜 性 ; 因 此, 目 標 的 陳 述 尌 不 能 夠 太 過 清 楚, 必 頇 盡 量 以 公 共 利 益 或 於 必 要 時 等 含 糊 字 眼, 讓 執 行 者 能 夠 針 對 不 同 個 案 的 需 要, 賦 予 更 多 的 裁 量 權 在 政 策 執 行 的 階 段, 也 將 影 響 其 政 策 目 標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如 此 多 元 的 目 標 競 逐 下,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必 頇 進 行 充 分 的 協 調 與 溝 通, 否 則 政 策 理 想 根 本 無 法 落 實 政 策 目 標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分 析 檢 視 原 初 設 計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否 正 確 ; 是 否 符 合 社 會 發 展 和 社 會 管 理 的 要 求 研 究 探 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目 標 實 現 的 具 體 要 求 是 適 當 過 度 還 是 不 足, 政 策 設 計 目 標 是 否 引 貣 了 社 會 價 值 衝 突 ; 當 目 標 不 符 合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期 盼 則 將 產 生 許 多 68

89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政 策 衍 生 性 問 題 壹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與 公 正 性 - 開 放 性 編 碼 一 專 家 學 者 組 觀 察 表 5-1 可 得, 專 家 學 者 組 ( 逐 字 稿 編 號 為 A1 A2 A3) 認 為 與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與 公 正 性 相 關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 目 標 規 劃 因 素 出 題 方 式 因 素 客 家 電 視 台 因 素 委 員 會 遴 選 機 制 因 素 客 語 薪 傳 師 因 素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因 素 筆 詴 口 詴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因 素 閱 卷 因 素 考 詴 加 分 因 素 教 材 因 素 拼 音 因 素 宣 傳 因 素, 共 十 四 項 ; 利 用 MXQDA 系 統 中 的 檢 視 工 具 (Visual tools) 可 將 各 陎 向 因 素 之 比 重 以 簡 單 的 圖 形 呈 現 ( 圖 5-1) 13 以 下 即 針 對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範 疇 中 以 開 放 性 編 碼 所 形 成 之 十 四 個 陎 向 作 逐 一 探 討 13 圖 5-1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專 家 學 者 組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繪 編 碼 次 數 並 不 全 然 與 各 範 疇 面 向 之 重 要 性 成 正 比, 如 編 碼 次 數 為 1 者, 也 可 能 為 重 大 研 究 發 現 不 可 小 覷 69

90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表 5-1 政策目標執行公正性與適當性開放性編碼 專家學者組 Docu ment (A3) Code Begi n 372 End Segment (A3) (A3) 客家電視台因 素 客家電視台因 素 客家電視台因 素 支援老師因素 支援老師因素 (A3) 支援老師因素 (A3) 支援老師因素 (A3) 支援老師因素 (A3) (A3) 支援老師因素 支援老師因素 (A3) 支援老師因素 (A3) 支援老師因素 (A3) 委員會遴選機 制因素 所以就是說客委會他會怕說太多人沒過 但是又怕說太多人過 好像這考試沒有意義這樣 所以有時候我們也 出題有時候也會受到一些考量啦 本來成立客家電視台應該是往外面擴散的 就是說有客家電視台之後 台視 中視本來也有客家的電視節目 現在反而一個都沒有了 變成究縮到那裡去 那就不是了啊 對 變成封閉了啊 那你不看就沒有了啊 應該是到各台都要有 那那個閩南人他講說我們也要什麼也要有閩 南電視台 那根本不必嘛 你哪一台電視台打開來就很多閩南電視節目啊 幹嘛要有一台 你這樣有一台更糟糕 對不對閩南電視台以後就歸到那一台去 其他全部都是國語台 那環境更糟糕了 所以 成立客家電視台是好還是壞 我看很難評估哦 熱忱都夠 客語能力也不錯 但是教學方法也許是不如現職老師 或者是說一些教學的技巧 客語還有涉及到文化方面的 所以很廣啊 也是無從準備 然後考到了 再參加教育部 36 小時的培訓 就再 發給你證書 那哪個學校要聘請你去應徵 那錄取你就錄取 那是第一批的支援老師 後來就沒再考了 一直用後來就不夠啊 有人老了 有人不要教了 帶小孩什麼之類的 那後來有用第二批的是沒有考試及格 他原來就是客家人 然後在國小任教退休了 再回到學校去教 也有這樣用的 像桃園北區其實客家人很多 可是校長他就開閩南語而已 他就不開客家語 他為什麼 校長喔根本就是多一 事不如少一事 因為這個閩南語 客語算本土語言 算選修 一定要開 但是你要開閩南還是客家 在中以南區的 都兩個都 開 結果在北區的它就開閩南一個 對 就都教育部的 二六八八 他們教一節才 260 塊 嗯 所以就沒有提供他們什麼場地費 或者是教材費 什麼都沒有 都沒有這個很辛苦 很辛苦 妳想想看 一個老師教一節課才 你就是車費 餐費 什麼費 教材費不算 譬如說你一星期 在學校教十節課好了 你才拿到 2600 而已啊 那你一個月才拿到 8400 教兩個學校好了 教二十節好了 你 也不過兩萬多塊而已啊 結果支援教師他最後他就不願意教了啊 那給級任老師教 級任又敷衍了事 雖然他有學過教學法 有學過管 理學叫你教 然後他就錄音帶拿來放一放 聽一聽 或是叫你寫作業 混過去這樣 第一屆一直到現在 他最早是推薦像我最早是饒平腔 因為我自己我是研究饒平的 但是我雖然會講 但是不 見得是講的很道地 所以我後來我就推薦另外一個饒平腔一起進來這樣 那四縣腔後來他也有互相又推薦說誰 可以進來 所以就變成了十五 六個認證委員這樣 (A3) (A3) (A3) 出題因素 70 Docume nt group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學者組

91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A3) 委 員 會 遴 選 機 制 因 素 我 推 薦 的 那 一 個, 他 是 真 正 的 饒 平 人 這 樣, 這 是 認 證 委 員, 另 一 個 是 辭 彙 審 查 委 員, 政 黨 輪 替 前, 大 致 都 把 它 做 好 了, 現 在 他 們 來 等 於 就 是 前 年 規 模, 所 以 他 們 現 在 就 不 太 開 會 了, 那 現 在 他 們 就 找 國 小 老 師, 或 是 一 些 直 接 跟 小 孩 子 有 接 觸 的, 就 去 問 他 們 說 教 小 孩 子 的 話 哪 些 比 較 需 要 的 (A3) 薪 傳 師 因 素 他 現 在 又 做 了 一 個 措 施 就 是 薪 傳 師 的 一 個 制 度, 這 個 薪 傳 師 就 可 以 幫 助 客 語 認 證, 來 教 小 朋 友 的 一 個 措 施, 這 是 一 個 比 較 積 極 的 做 法 但 是 我 就 懷 疑 這 種 獎 勵 措 施, 是 不 是 能 夠 達 到 真 的 能 夠 吸 引 到 這 些 小 朋 友 來 學 習 啊! (A3) 薪 傳 師 因 素 客 語 薪 傳 師 是 最 新 的 實 施 的, 他 這 個 是 實 施 上 是 有 他 的 困 擾, 距 上 次 的 報 告, 他 說 真 正 有 去 開 班 的 才 不 到 一 百 個 因 為 你 申 請 到 客 語 薪 傳 師, 它 有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就 是 說,19 歲 以 下 要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人 數, 他 才 可 以 給 你 開 班 的 經 費 輔 助, 你 一 般 在 社 區 根 本 就 招 不 到 一 半 以 上 19 歲 以 下, 所 以 他 們 把 希 望 寄 託 在 國 小 幼 稚 園 老 師 (A3) 薪 傳 師 因 素 他 們 是 成 人 教 育, 他 們 是 成 人 教 育, 所 以 你 要 招 這 些 小 朋 友 來, 太 難! 你 就 是 招 親 子 班 的 話 也 不 容 易 招 到, 所 以 要 開 班 還 是 有 它 的 困 難 度, 如 果 說 他 能 夠 這 樣 一 點, 譬 如 說 19 歲 以 下 的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A3) 薪 傳 師 因 素 因 為 19 歲 就 是 剛 高 中 畢 業, 對 那 高 中 基 本 上 高 中 一 定 是 在 學 其 他 的 啊, 所 以 要 學 的 話 就 是 當 兵 回 來, 或 者 是 大 學 畢 業, 咦! 有 心 我 要 回 來 學 的, 應 該 是 可 以 這 樣, 那 都 已 經 超 過 年 紀 了 (A3) 薪 傳 師 因 素 所 以 我 像 我 有 薪 傳 師 啊! 問 題 是 我 找 不 到 學 生 來 教 啊! 所 以 這 個 是 它 的 一 個 盲 點, 立 意 很 好, 但 是 實 施 上 是 目 前 所 以 他 們 開 班 好 像 不 是 很 樂 觀 (A3) 筆 試 口 試 因 素 那 譬 如 說 小 孩 子 要 考 中 高 級 認 證 是 沒 那 麼 容 易, 真 的 來 講, 第 一 個 中 高 級 認 證 它 還 涉 及 到 寫, 因 為 你 聽 說 讀 寫, 譬 如 說 你 會 講, 就 不 見 得 會 寫, 所 以 也 很 多 老 的 有 沒 有, 他 為 什 麼 不 能 去 中 高 級 認 證, 就 是 他 很 會 講 客 家 話 (A3) 筆 試 口 試 因 素 他 很 會 講 客 家 話, 在 講 的 範 圍, 他 絕 對 是 中 高 級, 但 是 聽 也 是 中 高 級, 讀 就 不 見 得 了, 因 為 他 有 些 他 不 識 字, 他 不 認 字, 那 怎 麼 讀 還 有 一 有 些 人 讀 日 本 書 的, 他 看 字 就 不 是 很 懂 這 樣 那 還 有 國 語 聽 不 懂 的, 他 不 是 有 聽 音 訓 練 嗎, 國 語 翻 客 語 客 語 翻 國 語, 那 結 果 國 語 聽 不 懂, 你 怎 麼 去 翻 那 初 級 認 證 有, 那 問 題 是 說, 他 這 個 部 份 他 就 沒 辦 法 去 了 (A2)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現 在 這 個 就 是 變 得 是 比 較 消 極, 那 怎 麼 樣 做 就 變 成 自 由 行 政 了 或 是 說 沒 那 麼 積 極 的 效 果 啦! 但 是 我 認 為 最 後 就 是 會 資 源 排 擠, 就 是 你 如 果 做 的 事 情 很 多, 那 麼 多 該 做 的 事 情, 你 可 能 就 劃 比 較 多 在 那 裡, 你 就 比 較 那 麼 少 的 資 源 在 這 裡 (A3)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第 一 個 國 語 幾 乎 都 在 講, 那 個 是 必 要 的 ; 那 閩 南 語 經 濟 語 言, 對 不 對, 幾 乎 現 在 很 多 全 台 灣 都 講 閩 南 語, 那 另 外 的 英 語 大 家 又 是 很 強 勢, 所 以 等 於 是 三 語 侵 略 這 個 弱 勢 語 言, 那 你 要 傳 承 要 下 去 要 怎 樣 做 (A1) 鼓 勵 措 施 的 因 因 為 你 這 個 等 於 變 向 的 一 種 賄 賂, 我 覺 得 這 個 跟 客 家 人 很 樸 實 勤 儉 的 精 神 是 有 所 違 背 的 這 個 我 跟 你 講, 現 在 素 因 為 牽 涉 到 選 票 的 問 題, 大 家 不 太 好 講, 其 實 心 裡 一 定 是 覺 得 很 不 舒 服, 為 什 麼 你 考 你 客 語 認 證 要 發 錢? 那 我 (A2) 鼓 勵 措 施 的 因 素 原 住 民 要 不 要? 可 是 這 個 原 因 都 是 因 為 這 個 通 通 都 是 因 為 這 個 東 西 本 身 缺 乏 吸 引 力, 缺 乏 吸 引 力 就 要 很 多 配 套 措 施 了, 那 我 是 認 為 這 種 配 套 措 施 意 義 不 大 啦!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71

9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A3) (A3) (A3) 鼓 勵 措 施 的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的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的 因 素 來 考 不 用 報 名 費, 結 果 有 些 學 校 它 就 是 給 學 生 做 集 體 報 名, 第 一 報 名, 一 報 上 去 第 二 我 就 要 報 50 個, 那 報 上 去 他 就 寄 50 份 那 個 資 料, 那 學 校 拿 到 這 個 資 料 之 後, 它 就 變 成 它 學 校 的 東 西 了, 拿 給 這 些 學 生 之 後, 那 結 果 這 些 學 生 根 本 就 不 會 講 客 語, 他 就 是 客 語 講 的 不 好 所 以 這 一 次 我 就 跟 那 些 專 員 我 說 你 們 要 講 到 你 們 的 長 官 知 道, 你 們 的 缺 考 率 三 成, 是 因 為 這 樣 子, 就 不 用 錢 的 東 西, 就 是 不 會 真 實! 所 以 這 沒 有 用, 你 說 我 今 天 有 一 萬 個 人 報 名, 哇! 比 去 年 報 名 的 增 長 率 百 分 之 多 少, 陷 入 數 字 的 迷 思, 就 是 很 不 好 的 啦! 對 啊! 我 這 邊 我 要 印 那 麼 多 資 料 給 你, 我 花 那 麼 多 錢, 結 果 你 不 用 錢 來 報 名, 那 我 通 通 就 給 你 CD 你 看 那 個 書 那 麼 厚 那 麼 大 本, 那 國 家 都 要 花 錢 耶! 那 結 果 你 就 沒 有 來 考, 那 到 時 候 一 看, 缺 考 率 三 成, 那 不 是 變 成 說 你 要 的 數 字, 結 果 最 後 卻 陷 入 數 字 的 劫 難, 對 不 對? (A2) 閱 卷 因 素 像 現 在 甚 至 常 常 被 人 家 批 評 的 是, 考 試 來 應 考 的 人, 他 的 能 力 可 能 比 改 考 卷 的 人 好 很 多, 那 個 是 被 人 家 詬 病 的 一 個 很 大 的 一 個 部 份, 要 考 試 的 人 這 麼 多, 沒 有 那 麼 多 人 可 以 來 閱 卷, 那 當 然 就 良 莠 不 齊, 可 是 如 果 你 現 在 考 試 的 人 剩 下 二 十 分 之 一, 那 你 都 可 以 找 到 最 優 秀 的 人 來 改! (A3) 閱 卷 因 素 幾 乎 都 是 大 學 教 授, 然 後 另 外 改 考 卷 的 都 是 大 學 教 授 去 改, 我 記 得 那 時 候 我 們 客 家 語 才 十 來 個 改, 改 一 天, 整 整 從 早 上 九 點 改 到 晚 上 差 不 多 九 點, 還 沒 改 完 (A3) 閱 卷 因 素 那 後 來 口 試 因 為 人 很 多, 分 區, 所 以 就 推 薦, 推 薦 譬 如 說 他 是 客 家 人, 某 個 學 校 校 長, 或 者 某 個 學 校 的 主 任, 或 是 某 個 學 校 什 麼 這 樣 推 薦 這 樣, 這 樣 去 口 試 這 樣 (A3) 閱 卷 因 素 到 後 來, 到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的 這 個 去 年 的 考 試 及 格 就 是 中 高 級 認 證 及 格 的, 就 客 委 會 就 有 聘 請 這 些 人 來 參 與 這 樣, 參 與 改 考 卷 (A3) 閱 卷 因 素 有 可 能, 而 且 他 用 高 分 的 排 順 序, 譬 如 說 你 來 參 加 客 家 認 證, 最 高 分 的 就 可 以 來 改, 不 用 再 通 過 其 他 的 什 麼 考 試 過 門 檻, 就 只 要 認 證 過 所 以 就 可 以 去 (A3) 閱 卷 因 素 就 前 面 十 個 二 十 個, 那 客 委 會 就 把 你 挑 去 改 考, 問 你 願 不 願 意 來 改 考 卷, 我 今 年 就 發 現 很 多 個, 怎 麼 不 認 識, 以 前 都 是 什 麼, 譬 如 說 你 我, 你 是 辭 彙 委 員, 認 證 委 員, 最 主 要 是 辭 彙 的 (A3) 閱 卷 因 素 大 部 份 都 四 縣 海 陸 的, 就 是 他 們 抓 去 改 考 卷, 我 說 咦! 奇 怪 怎 麼 那 麼 多 不 認 識 的, 以 前 都 是 譬 如 說 在 最 早 的 時 候 他 叫 我 推 薦 他 說 不 夠 四 縣 腔 的, 那 我 就 推 薦 了 很 多 人 去, 大 概 一 二 十 二 三 十 個 人, 推 薦 給 他 去, 他 全 部 都 只 要 你 推 薦 的, 他 通 通 都 錄 用, 可 是 當 然 慢 慢 慢 慢 很 多 人 慢 慢 很 多 人 都 考 就 通 過 了 嘛! (A3) 閱 卷 因 素 前 年 一 批, 前 年 第 一 屆 中 高 級 認 證, 就 有 很 多 人 通 過 了, 那 通 過 他 就 採 就 是 找 那 高 分 的 排 得 下 他 需 要 幾 個, 然 後 就 到 今 年 他 們 就 去 改 考 卷, 那 原 來 我 們 推 薦 的 一 些 人 有 沒 有, 他 又 沒 有 去 參 加 中 高 級 認 證, 他 就 不 要 排 (A3) 閱 卷 因 素 原 則 上 喔, 改 考 卷 的 也 有 不 同 的 標 準, 有 些 人 很 嚴, 有 些 人 就 很 鬆, 所 以 在 當 時 他 們 都 有 經 過 講 習, 要 經 過 講 習 才 能 夠 去 改 考 卷, 就 是 你 今 天 雖 然 是 說 是 客 委 會 叫 你 來 (A3) 閱 卷 因 素 對 去 聽 後 他 要 不 要 跟 著 做 喔! 所 以 客 委 會 好 像 有 一 個 默 認 的 那 個 原 則, 就 是 初 級 認 證 盡 量 從 寬, 尤 其 是 中 高 級 盡 量 從 嚴, 那 中 級 他 就 是 好 像 他 也 沒 有 說 怎 樣 這 樣, 因 為 你 沒 考 上 你 分 數 低 的 就 變 成 中 級 嘛! 我 去 年 有 去 參 與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72

93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出 題, 那 像 我 如 果 以 我 們 這 樣 出 題 的 話, 大 概 很 多 人 都 考 不 上, 客 委 會 他 也 怕 說 我 們 出 太 難, 所 以 一 點 點 的 瑕 疵 都 不 能 夠 有 (A1) 目 標 規 劃 因 素 8 8 我 認 為 其 實 我 們 客 委 會, 其 實 他 當 初 在 訂 客 語 政 策 的 目 標 的 時 候 就 訂 錯 了, 就 客 語 認 證, 其 實 不 是 為 了 實 務 上 學 者 組 的 效 益 比 如 我 來 求 職, 其 實 客 語 認 證, 我 覺 得 其 實 是 一 種 文 化 的 認 同, 對 啊, 因 為 你 要 認 同 這 個 文 化, 你 們 喜 歡 這 個 文 化, 所 以 我 才 去 考 這 個 認 證 (A2) 目 標 規 劃 因 素 那 這 個 當 然 牽 涉 到 下 一 個 話 題, 就 是 說 那 這 個 檢 定 到 底 是 為 了 什 麼? 這 個 檢 定 的 目 的 是 什 麼? 那 如 果 你 這 個 目 學 者 組 的 是 為 了 那 個 傳 承 客 語, 那 傳 承 客 語 這 件 事 情 其 實 不 是 目 的, 因 為 我 們 學 第 二 語 言, 通 常 都 有 一 個 明 確 的 目 的, 為 了 考 試 為 了 適 應 生 活 為 了 什 麼, 一 定 是 (A2) 目 標 規 劃 因 素 所 以 大 概 我 想 現 在 的 碰 到 或 者 是 說 未 來 真 正 會 碰 到 的 困 難, 應 該 是 這 個 了 至 於 說 考 試 的 人 數 降 低, 我 認 為 那 學 者 組 個 是 不 存 在 的 困 難, 那 個 是 正 常 現 象, 應 該 報 名 人 數 要 從 一 下 子 掉 到 剩 三 分 之 一, 甚 至 掉 到 十 分 之 一 才 是 對 的, 那 個 反 而 不 是 困 難, 為 了 那 個 擔 心 那 個 是 弄 錯 了 事 情 (A2) 目 標 規 劃 因 素 像 我 自 己 在 那 個 交 大 教 課 以 現 在 是 沒 教, 用 外 聘 老 師 教 啦! 也 是 用 這 些 配 套 的 措 施, 就 是 說 一 些 獎 勵 的 制 度 學 者 組 嗯 看 起 來 也 只 能 這 樣, 我 認 為 能 夠 做 的 配 套 大 概 也 是 這 樣 那 個 這 種 配 套 就 是 以 我 剛 剛 講 的 那 個 脈 絡, 這 些 都 是 把 它 當 作 好 玩 而 已 啦! (A1) 考 試 加 分 因 素 像 這 個 的 話, 就 牽 涉 到 已 經 不 是 客 委 會 的 問 題, 這 個 不 曉 得 要 加 什 麼 分, 這 個 倒 是 我 不 會 很 反 對, 如 果 有 適 當 學 者 組 的 考 試 科 目 可 以 加, 倒 是 可 以 考 慮 的 就 是 說 看 有 什 麼 考 試, 現 在 也 沒 有 特 別 針 對 客 家 而 辦 的 考 試 (A2) 考 試 加 分 因 素 就 是 除 非 它 標 準 化, 你 沒 有 標 準 化 你 沒 有 憑 據, 原 住 民 是 好 解 決 啊! 原 住 民 他 本 來 就 很 少, 他 那 個 模 糊 性 比 較 學 者 組 低, 那 而 且 他 有 一 個 戶 籍 制 度 在 背 後 支 持, 客 家 沒 有 啊! 所 以 你 無 從 加 分, 你 因 為 你 是 可 以 加 分, 但 是 你 現 在 是 無 從 加 分, 所 以 除 非 標 準 化 那 但 是 把 它 加 到 一 般 的 分 數 是 難 啦! (A1) 教 材 因 素 我 當 時 去 念 的 都 是 三 四 十 年 前, 因 為 是 老 客 家 人, 才 會 念 到 的 那 種 文 詞 故 事, 那 要 去 編 嘛! 學 者 組 (A2) 教 材 因 素 一 百 句 這 種 它 的 意 義 是 建 立 在, 有 一 個 很 完 整 的 客 語 可 以 傳 承, 現 在 是 這 個 制 度 是 沒 有 的, 但 像 我 們 這 種 客 語 學 者 組 非 常 超 好 的 人 還 在, 所 以 學 個 一 百 句 就 OK 了 嘛! 可 是 你 想 想 看, 二 十 年 後 我 們 這 些 人 已 經 死 得 差 不 多 了, 已 經 沒 有 一 個 客 語 了, 那 請 問 那 一 百 句 從 哪 裡 產 生? (A2) 教 材 因 素 所 以 我 很 早 寫 專 欄 文 章 就 批 評 這 件 事 了, 這 是 那 個 是 用 農 業 時 代 來 教 工 業 時 代 的 人, 嗯! 沒 錯! 是 這 樣! 學 者 組 (A3) 教 材 因 素 因 為 教 材 的 涉 及 範 圍 太 廣, 譬 如 說 當 初 我 們 在 訂 教 材 的 時 候, 客 委 會 的 長 官 就 說 這 個 太 老 了! 不 要 放 到 高 級 學 者 組 去, 所 以 說 那 時 候 就 是 太 過 時 的 詞 彙, 變 成 農 業 社 會 的, 或 者 是 說 這 個 比 較 靠 近 區 域 性 的, 或 者 是 說 這 個 平 常 比 較 少 講 的 詞 彙 這 樣, 他 很 多 都 放 在 高 級 去, 因 為 它 現 在 都 有 分 類 嘛! 農 業 工 業, 還 有 什 麼 電 信 業 商 業 什 麼 什 麼 這 些 都 有 分 類, 植 物 動 物, 像 這 些, 那 有 一 些 被 弄 掉 的 就 是 一 些 你 不 曉 得 擺 在 哪 裡 的 詞, 有 些 不 曉 得 要 擺 在 哪 裡 的 詞 (A3) 教 材 因 素 有 一 點 困 擾, 那 現 在 基 本 上 用 出 來 的, 目 前 中 高 級 的 當 然 都 小 朋 友 當 然 沒 辦 法, 因 為 他 們 連 講 都 有 一 點 困 難 了, 或 者 是 說 他 基 本 上 的 詞 就 已 經 使 用 的 不 多 了, 所 以 小 朋 友 要 考 上 中 高 級 就 很 難, 所 以 他 們 現 在 好 像 也 有 一 批 就 學 者 組 73

9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是 說 要 給 專 門 做 一 套 給 小 學 生 跟 中 學 生 的, 適 合 他 們 的 認 證 的, 但 是 我 覺 得 現 在 客 委 會 還 沒 在 做, 他 只 是 把 原 來 我 們 做 的 初 級 的 把 它 改 成 適 合 小 學 生, 但 是 改 的 怎 樣, 因 為 我 沒 有 參 與 我 也 不 曉 得 (A1) 拼 音 因 素 對 啊! 那 個 拼 音 的 問 題 我 知 道 倒 是 沒 有 什 麼 大 的 意 見, 因 為 我 都 不 看 那 個 拼 音, 我 都 是 聽 的, 因 為 我 看 那 個 拼 音 實 在 看 不 會 拼, 所 以 我 覺 得 那 個 拼 音 的 問 題, 因 為 大 多 數 (A2) 拼 音 因 素 拼 音 因 為 那 個 本 來 是 通 用 拼 音, 後 來 改 成 台 灣 客 語 拼 音, 是 其 中 有 一 套 有 點 改 變, 是 讓 人 家 有 點 意 外 啦! 因 為 原 來 那 一 套 我 自 己 教 也 教 很 多 年 了, 現 在 的 很 多 的 老 師 也 已 經 學 會 那 一 套 然 後 就 突 然 就 變 成 另 外 一 套, 就 是 把 漢 語 拼 音 的 某 一 些 精 神 把 它 放 進 來, 是 造 成 一 些 困 擾 啦! (A3) 拼 音 因 素 對 啊! 只 是 說 幾 個 符 號 改 了, 那 就 教 育 部 改 了, 那 叫 委 客 會 就 跟 著 改 嘛! 跟 著 改 版 那 其 實 後 來 我 有 一 個 報 紙 就 攻 擊 (A1) 宣 傳 因 素 這 宣 傳 宣 傳 的 不 好! 他 這 個 政 策 行 銷 有 點 問 題, 他 的 行 銷 老 實 講 我 算 是 很 注 意, 我 都 沒 有 看 到 他 在 電 視 有 什 麼 行 銷 (A2) 宣 傳 因 素 媒 體 通 常 現 在 的 狀 況 是 不 一 定 夠 深 入, 往 往 是 知 道 有 這 麼 一 件 事, 像 比 如 說 客 家 基 本 法 通 過, 就 知 道 這 麼 一 件 事, 然 後 有 這 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那 通 常 也 會 新 聞 報 導 上 就 會 播 這 件 事, 但 是 它 比 較 細 緻 實 際 上 在 執 行 的 時 候, 通 常 很 多 人 還 是 問 題 還 是 蠻 多 的 (A2) 宣 傳 因 素 像 以 我 們 學 校 的 學 生 來 講, 當 然 網 站 就 很 OK 了, 網 站 上 面 的 規 定 夠 清 楚, 其 實 就 夠 了 但 因 為 現 在 考 試 的 人 不 那 個 族 群 不 是 熟 悉 網 路 傳 播 的, 所 以 就 會 覺 得 那 個 效 果 比 較 差, 我 認 為 還 是 跟 設 定 的 那 個 對 象 有 關 (A2) 宣 傳 因 素 它 一 點 都 不 需 要 廣 告, 托 福 考 試 也 不 需 要 人 家 知 道, 它 不 必 要 你 知 道, 因 為 這 跟 你 無 關 可 是 你 如 果 要 留 學, 你 就 非 得 要 非 得 去 做, 所 以 那 個 是 牽 涉 到 那 個 關 鍵 反 而 是, 如 果 說 我 們 把 客 語 認 證 這 件 事 情, 看 作 是 它 的 一 個 價 值, 它 那 個 價 值 是 跟 未 來 的 就 業 跟 飯 碗 跟 生 活 有 關, 關 心 的 人 自 然 就 會 去 ; 那 至 於 無 關 的 人 要 不 要 知 道, 我 認 為 不 是 重 點 這 是 我 對 這 個 宣 傳 的 態 度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學 者 組 74

95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二 政 府 組 觀 察 表 5-2 可 得, 政 府 組 ( 逐 字 稿 編 號 為 B1 B2) 認 為 與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公 正 性 相 關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 考 詴 地 點 因 素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因 素 客 語 薪 傳 師 因 素 筆 詴 口 詴 因 素 閱 卷 因 素, 共 五 項 ; 利 用 MXQDA 系 統 中 的 檢 視 工 具 (Visual tools) 可 將 各 陎 向 因 素 之 比 重 以 簡 單 的 圖 形 呈 現 ( 圖 5-2) 以 下 即 針 對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範 疇 中 以 開 放 性 編 碼 所 形 成 之 五 個 陎 向 作 逐 一 探 討 圖 5-2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政 府 組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繪 75

96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表 5-2 政策目標執行公正性與適當性開放性編碼 政府組 Document Code End Segment 筆試口試因素 Beg in 11 (B1) 12 (B1) (B1) 筆試口試因素 考試地點因素 (B1) 薪傳師因素 (B1) (B1) (B1) 閱卷因素 閱卷因素 支援老師因素 (B2) 筆試口試因素 9 9 初級認證 儘量省去書寫方式 讓年紀較小或年長者 都能方便及有意願去參加認證 或是多用口試 聽 力去回答 中高級認證 通常通過初級認證者 都會朝中高級認證努力 為鼓勵民眾積極參與 試題不宜太艱澀 口試試場的選擇亦非常重要 注重隔音 考生答題時不宜被干擾 以 98 年中高級認證在內湖德明科技大 學辦理的口試會場 就未達到應有之隔音標準 考生情緒受影響 也會降低答題的水平及公平性 惟因客語的學習具有持續性 非一蹴可及 建議將授課對象再予放寬 降低 19 歲以下的參與人數 並允 許四大類客語薪傳師作相關課程的結合與變化 活潑課程內容 吸引更多客籍與非客籍人士的加入 可大 大提升客語薪傳師制度的績效 且閱卷不應論件計酬 有些委員為求量多 未能公正批閱 造成不公平現象 值得注意 閱卷標準及認知力求一致 這一點似乎較難 還是回歸要求評審委員的素養與水準吧 政府為搶救 鄉土 語言 教育部訂定 2688 專案並行之有年 惟依該部計畫 過渡時期因教學人力不足 初期由教學支援人員及各學校現職老師擔任教學者 而最終將回歸正職老師 使過去通過教育部認證的教 學支援人員無法續任 有剝奪該等人員權利之嫌(然而現職教師平日教學已夠忙碌 如另外要再教授客語 是否會因分身乏術而不再開設客語班 欲修習學生找不到門路 而教學支援人員也無學生可教 ) 近聞 2688 專案將有所調整或廢除 客語在該專案中與閩南語 原住民語等共同分享預算 而客語所佔比例通 常已經很低了 如面臨廢除或不再編列預算支應 則勢必再度戮傷既定的母語傳承相關工作 客家話將流 失得更為迅速 我現在就是在國小教客家話 那我有一個問題就是說既然就是要向下紮根 像低年級的小朋友他不認識 字 那去參加客語認證基本上是比較不太適當的 是不是我們的那個初級認證可以再做一個變化 比如說 主要是以聽跟說為主 76 Document group 政府組 政府組 政府組 政府組 政府組 政府組 政府組 政府組

97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三 客 家 社 團 組 觀 察 表 5-3 可 得, 客 家 社 團 組 ( 逐 字 稿 編 號 為 C1 C2) 認 為 與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公 正 性 相 關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 客 家 電 視 台 因 素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因 素 筆 詴 口 詴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因 素 拼 音 因 素, 共 六 項 ; 利 用 MXQDA 系 統 中 的 檢 視 工 具 (Visual tools) 可 將 各 陎 向 因 素 之 比 重 以 簡 單 的 圖 形 呈 現 ( 圖 5-3) 以 下 即 針 對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範 疇 中 以 開 放 性 編 碼 所 形 成 之 六 個 陎 向 作 逐 一 探 討 圖 5-3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客 家 社 團 組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繪 77

98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表 5-3 政策目標執行公正性與適當性開放性編碼 客家社團組 Document Code Begin End Segment (C1) 筆試口 試問題 (C1) 資源排 擠因素 (C1) 鼓勵措 施因素 資源排 擠因素 (C2) 拼音因 素 (C2) 客家電 視台因 素 鼓勵措 施因素 客家電 視台因 素 一樣的問題就是說 其實大人自己都心甘情願去考試 但是 那個一般來講 這個政策對大人就是所謂的教書 的或者客語的或者跟客語有關係工作的人他比較會去做這個 那你說對老人家或什麼 他會認為說 我幹嘛要 去考試 那我們都會鼓勵他說 那是對自己提昇自信的一種 然後你自己還可以拿到認證 多棒 但是他的 困難點就是說 老人家有時候他會覺得說 唉呀 我去考那個幹什麼 或者說 有時候他們筆不會寫他們會 聽 或者是要寫比較難 這是一個問題點 那是不是以後可以增加到說別的問題 就是可能是說 用耳機或是 各方面能解決的 第二點 孩子 對孩子來講 父母都排了很多課 什麼國語什麼一大堆數學那你客語算什麼 我考到那個有沒 有出息 有沒有路 有沒有用處 還是冰在那裡 那就變成說父母的態度也很重要 這是我們要碰到的問題這 樣 OK 嗯我的想法是認為說 其實這個一千塊獎金對孩子來講他們現在的胃口很大 他們都常常會認為說 我要一台 筆電 所以一千塊的誘因對他們來講 並不是很大的幫助 這個是要全面性的 而不是說只是說只有行政院客委會 或者台北市客委會 或台北縣客家事務局才認真去關 心這些事情 我是覺得全面性就是說 你教育部到底願不願意學校去推這鄉土語言 這個問題非常嚴重 因為 我們聽到鄉土的東西教育部都是反對 或者是教育局一直在一直要縮減這一塊 像閩南語幾乎就是把一些資源 教師都慢慢的刪減了 對 問題點都在這裡這樣 關於中高級方面 它有考那個拼音 拼音本來是用通用拼音 那現在又改成那個漢語拼音 這個雖然是只有什 麼 BTC 改成ㄐㄑㄒ 這幾個有不一樣 但是這個對我們教學來講就是非常大的困難 你中途在改變 那問題 我們是從一年級教到六年級啊 那你要你這個改變 你要從哪一段開始 最好是從一年級開始 那你後面的 呢 那五 六年級他才比較有可能去參加這個中高級的認證啊 那問題就因為人有一種就是先入為主的觀念 我學了這一套 你幹嘛又混這一套進來 所以這也是很大的問題 還有電視啊 電視那個廣告應該也蠻有效的 但是不要只在客家電視台 (C1) (C2) (C2) 可能是預算的問題吧 經費的問題吧 最好最好如果加上這個 或者是大學指考的時候可以加分也是不錯的 idea 就嗯我看喔 也是這個客家電視台也因為看客家電視台的就比較侷限於年紀比較大的人在看對不對 有時候我 有偶爾啦 不是很多 如果是在其他的電視台也可以這個置入性行銷的那種廣告 就是講一些簡單生活上的客 語 78 Document group 社團組 社團組 社團組 社團組 社團組 社團組 社團組 社團組

99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C2) (C2) (C2) (C2)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像 我 在 那 個 新 埔 國 小 教 的, 原 來 是 有 請 三 位 客 語 老 師, 那 兩 位 老 師 是 各 六 節 就 十 二 節, 另 外 一 個 是 兩 節, 那 就 十 四 節, 那 今 年 的 話 就 減 少 剩 下 我 一 個 老 師 剩 下 六 節, 從 十 四 節 減 到 變 六 節 他 說 他 經 費, 我 們 也 不 曉 得 他 經 費 怎 麼 樣 運 用, 你 二 六 八 八 的 那 個 錢 可 以 用 在 很 多 方 面, 它 也 可 以 去 請 那 個 譬 如 說 戲 劇 方 面 的 老 師, 或 者 什 麼 都 可 以 運 用 到 現 在 不 是.. 我 們 只 要 能 夠 保 住 那 一 堂 就 已 經 不 錯 了, 不 是 我 們 講 說 要 增 加 就 增 加, 因 為 他 學 校 他 也 很 為 難, 太 多 東 西 要 學 了, 現 在 跟 以 前 不 一 樣, 那 國 文 又 說 國 文 程 度 降 低 了, 然 後 國 文 又 要 加 強, 又 要 加 一 節, 那 英 文 英 文 又 說 不 行 又 要 加 一 節 也 不 光 是 家 長, 是 整 個 社 會 所 以 當 然 我 們 是 希 望 最 好 一 星 期 有 兩 節 課, 就 是 說 一 個 班 級, 一 個 年 級 有 兩 節 課, 那 問 題 是 不 可 能, 應 該 不 可 能, 這 個 學 校 也 很 大 的 困 難, 他 排 課 也 排 不 出 來, 因 為 大 家 都 想 要 增 加 社 團 組 社 團 組 社 團 組 社 團 組 79

100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四 焦 點 團 體 組 焦 點 團 體 組 A 為 客 語 教 師 ( 逐 字 稿 編 碼 D1) 及 焦 點 團 體 組 B 通 過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考 生 ( 逐 字 稿 編 碼 D2) 觀 察 表 5-4 可 得, 認 為 與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與 公 正 性 相 關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 中 央 地 方 不 同 調 因 素 承 辦 單 位 因 素 學 校 高 層 態 度 因 素 客 語 認 證 班 因 素 課 程 安 排 因 素 客 語 支 援 教 師 因 素 認 證 委 員 會 遴 選 制 度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因 素 閱 卷 因 素 考 詴 加 分 因 素 教 材 因 素 拼 音 因 素 宣 傳 因 素, 共 十 四 項 ; 利 用 MXQDA 系 統 中 的 檢 視 工 具 (Visual tools) 可 將 各 陎 向 因 素 之 比 重 以 簡 單 的 圖 形 呈 現 ( 圖 5-4) 以 下 即 針 對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的 公 正 性 與 適 當 性 範 疇 中 以 開 放 性 編 碼 所 形 成 之 十 四 個 陎 向 作 逐 一 探 討 圖 5-4 政 策 目 標 執 行 適 當 性 開 放 編 碼 次 數 統 計 ( 焦 點 團 體 組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繪 80

101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表 5-4 政策目標執行公正性與適當性開放性編碼 焦點團體組 Docu ment (D1) Code (D1) (D1) (D1) (D1) (D1) (D1) (D1) (D1) (D1) (D1) Beg in 31 End Segment 31 鼓勵措 施因素 鼓勵措 施因素 教材 因素 支援老 師因素 那目前在 行政的部分包括在國小面臨的問題應該都差不多 就是說本身目前客委會它有補助一些授課的經費 經費 補助的非常的緊 那以去年跟今年的申請項目來講的話 它的教師的鐘點只能排四十節課 我們想想看一整年你只上 四十堂課那相當相當的少 那前幾年他就不設限 所以這個問題我也跟客委會的執行者我也常跟他們在反映這個問 題 不要把教師的鐘點設的這麼僵化 因為真的是太紹要四十節以下 四十節以下說實話真的教不到什麼東西 你看他如果是小學他是不是就初級完畢了 然後中高級他可能因為沒有誘因就不去考啦 那不就斷點就斷掉了 還有就是說剛才剛才也提到說國中以上的人呢怎麼辦 拼音 因素 閱卷 因素 閱卷 因素 承辦單 位因素 承辦單 位因素 拼音 因素 然後課本好像課本跟實務面跟生活面其實差距蠻大的 好像每一個版本都不太ㄧ樣 教起來真的很不順手版本的問題 這也是一個 就是目前我覺得教材也編的不太好 主要是學校沒有專科教師 那如果有專科教師的話 對客語老師能比較靈活的運 用 因為那要跑班嘛 那跑班他準備教材很不方便 然後視聽設備也很麻煩嘛!對我主要是覺得說他們的教學的方式 太過死板 然後小朋友沒有興趣這樣子 還有一個就是考試的題目 我覺得不是要考倒人應該以溝通為主 因為單一個羅馬拼音全部都不會我不知是我比較笨 還是怎樣 全錯 這個公正性的問題是很大的就是說你這個閱卷你沒有一個制度化那如何取信於人 比方說他有中高級很多人說我有中 高級 你到底有沒有中高級檢證的那些老師根本就沒有辦法去檢證中高級 會出現問題 尤其聽力那個帶子據我所知問題更多阿 他到底有沒有專業到說很認真的把這個考生的這個從頭這樣聽完來評分呢 還是說大概聽還是說根本沒有聽這個問題太大啦 這個部分我們也跟行政院客委會反映過了就是說你讓學校 因為它現在是委託大專院校去辦的這個是很好啦 但是呢 就變成你沒有一個制度性 比方說我不知道哪時考其實最好的像這種考試就是把它定期讓它變成一個習慣 比方說每 年的幾月就像大學聯考一樣每年幾月考大學聯考大家都知道 而且你已經辦了這麼多期了其實那個制度是可以 run 出 來的 為什麼 run 不出來就是一位他委託大專院校去辦那大專院校的心態是說就像承攬一個計畫一樣我計畫辦完就沒 有我們的事了 所以它這個我們跟行政院客委會反映過了 我們是找客委會沒錯但客委會現在的問題是怎樣他人很少 他就兩三個人尤其承辦客語認證據我所知他就兩三個人而 已 那你全國的人都要來問他他怎麼所以當然就辦得不好 剛才也有老師提到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用字拼音的問題最近真的吵很兇 甚至還很多人投社論說不要再考客語認 證 為什麼因為他認為說拼音為什麼這樣拼音用字為什麼這樣用字 這個公正阿其實這個問題其實是很大的 就是說 課程安 排因素 81 Document group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焦點團體 A

102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D1) (D1) (D1) (D1) (D1) (D1) (D1) (D1) (D1) 拼 音 因 素 委 員 會 遴 選 機 制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因 素 閱 卷 因 素 閱 卷 因 素 閱 卷 因 素 委 員 會 遴 選 機 制 因 素 考 試 加 分 因 素 考 試 加 分 因 素 因 為 現 在 客 委 會 有 時 候 又 把 責 任 又 推 給 教 育 部 就 是 說 我 們 客 委 會 我 們 不 要 再 討 論 因 為 以 前 像 我 們 第 一 期 第 二 期 辦 的 時 候, 事 實 上 是 有 一 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委 員 會 來 去 編 撰 這 些 教 材 的, 那 到 後 期 它 們 的 講 法 是 我 們 就 用 教 育 部 的, 每 次 客 委 會 一 遇 到 這 種 用 字 的 問 題 他 的 答 案 都 是 教 育 部 怎 麼 用 我 們 就 怎 麼 用, 對 阿 那 當 然 就 會 有 一 點 爭 議 不 休 啦 這 個 是 個 大 問 題 啦, 這 可 能 客 委 會 也 沒 辦 法 解 決 所 以 這 個 應 該 算 是 客 語 認 證 的 挑 戰 啦, 就 是 這 個 用 字 拼 音 的 問 題 第 一 次 就 是 推 薦, 推 薦 呢 就 看 關 係 了 人 家 詬 病 的 就 是 推 薦 的, 像 客 委 會 裡 面 比 將 長 的 長 官 它 就 會 跟 哪 一 個 社 團 的 協 會 比 較 好, 它 就 會 問 你 那 邊 有 沒 有 人 協 會 就 推 薦 賣 人 情 他 講 得 不 錯 就 覺 得 應 該 可 以, 可 是 學 術 和 實 際 會 講 是 有 距 離 的 啦 所 以 他 就 來 閱 卷 了, 所 以 第 二 次 就 有 所 謂 去 聯 合 大 學 的 試 測, 測 過 的 人 才 可 以 去 筆 試 或 口 試 他 是 這 樣 篩 選 不 過 還 是 有 推 薦 的 我 也 實 際 去 閱 也 是 有 這 個 情 形 就 是 改 的 都 是 啪 啪 啪, 反 正 鼓 勵 為 原 則 嘛 當 然 也 跟 客 委 會 反 應, 客 委 會 它 當 然 會 說 保 護 自 己 的 錯 因 為 是 它 辦 的 嘛 不 能 自 己 說 自 己 不 好 阿, 所 以 他 只 能 默 默 的 承 受 不 敢 真 正 的 面 對 這 也 是 它 實 際 的 一 個 問 題 我 也 實 際 去 閱 也 是 有 這 個 情 形 就 是 改 的 都 是 啪 啪 啪, 反 正 鼓 勵 為 原 則 嘛 當 然 也 跟 客 委 會 反 應, 客 委 會 它 當 然 會 說 保 護 自 己 的 錯 因 為 是 它 辦 的 嘛 不 能 自 己 說 自 己 不 好 阿, 所 以 他 只 能 默 默 的 承 受 不 敢 真 正 的 面 對 這 也 是 它 實 際 的 一 個 問 題 沒 有,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考 閱, 我 們 是 聽 力 那 閱 的 時 候 我 一 個 晚 上 三 個 小 時 差 不 多 三 卷 左 右, 一 捲 是 十 五 分 鐘 然 後 那 個 人 聽 了 九 卷 一 盒, 我 說 你 怎 麼 那 麼 厲 害 改 那 麼 快, 後 來 我 就 實 際 看 他 改 我 就 不 閱 我 看 你 怎 麼 改, 一 點 五 一 點 二 一 點 五 這 樣 改, 全 部 聽 完 才 一 點 二 一 點 五 一 點 三 這 樣 改, 我 是 聽 一 題 一 點 三 聽 一 題 一 點 二 我 是 一 題 一 題 廳 一 題 一 題 打, 他 是 全 部 聽 完 啪 啪 啪 這 樣 改 交 去 我 看 了 很 心 痛, 對 考 的 人 是 非 常 不 公 平 對 用 量, 後 來 第 二 次 就 有 限 制 量 一 天 最 多 多 少 錢 最 多 可 以 閱 多 少, 第 一 次 是 沒 有 所 以 後 來 有 聲 音 說 哎 唷 你 去 那 裡 大 撈 一 筆, 我 們 聽 了 都 背 著 罪 一 樣 我 們 不 是 那 樣 子 的 人 可 是 被 人 家, 真 的 無 法 解 釋 我 不 要 去 改 好 不 好 呵 呵 呵 最 重 要 是 剛 剛 有 提 到 啦 所 以 我 才 要 再 浪 費 一 分 鐘, 他 剛 剛 提 到 剛 好 因 為 我 們 是 承 辦 嘛 第 二 期 的 話 確 實 有 剛 剛 講 的 有 前 測, 但 是 問 題 在 哪 你 知 道 嗎 前 測 完 之 後 有 沒 有 按 照 它 前 測 的 那 個 在 遴 選 Q: 所 以 是 在 做 一 個 形 式 上 的 前 測? 那 就 是 形 式 上 做 一 個 前 測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喔 目 前 畢 業 且 可 行 的 配 套 措 施 有 哪 些 譬 如 考 試 入 學 加 分, 當 然 這 些 我 們 都 有 在 提 啦 不 過 可 行 性 可 能 不 大 啦 那 另 外 呢 我 們 在 舉 辦 的 時 候 呢 這 個 制 度 是 從 去 年 開 始, 由 各 校 視 你 學 校 的 申 請 視 你 需 要 的 申 請 然 後 讓 這 修 要 考 試 的 學 生 獨 立 成 一 個 班 級 有 點 像 任 務 編 組 這 樣 子, 課 餘 的 時 間 來 做 學 生 一 個 語 言 的 加 強 讓 這 個 客 語 認 證 的 考 試 可 以 順 利 的 通 過, 那 當 然 我 在 想 其 實 如 果 在 入 學 的 考 試 部 分 能 夠 在 做 一 個 鼓 勵 的 話 那 會 更 好, 怎 麼 說 呢 往 常 我 們 的 原 住 民 學 生 國 中 基 測 的 時 候 是 加 百 分 之 二 十 它 今 年 是 加 百 分 之 三 十, 你 只 要 有 認 證 通 過 的 話, 所 以 我 們 能 不 能 夠 比 照 呢 其 實 我 們 不 要 多 不 要 說 三 十 啦 如 果 說 初 級 客 語 認 證 過 的 百 分 之 五, 中 高 級 認 證 的 百 分 之 十 我 在 想 喔 那 整 個 就 不 得 了 了, 那 這 個 引 起 後 續 問 題 會 相 當 大 很 多 這 不 容 易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82

103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D1) (D1) (D1) (D1) (D1) (D1) (D1)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教 材 因 素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客 語 認 證 班 因 素 教 材 因 素 客 語 認 證 班 因 素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然 後 剛 剛 講 的 是 說 你 說 補 助 現 職 老 師 考 試 補 助 現 職 老 師 經 費 那 是 教 育 部 補 助 的 不 是 客 委 會 補 助 的, 這 一 點 的 話 我 也 是 要 跟 客 委 會 主 委 反 應 就 是 說 關 於 這 部 分 其 實 那 個 客 語 認 證 這 部 分 支 援 教 師 2688 支 援 教 師 我 剛 剛 講 過 我 們 是 在 最 前 線 所 以 客 委 會 所 有 行 政 我 們 是 最 支 持 他 的, 可 是 它 給 我 們 資 源 是 最 少 的 像 剛 剛 講 的 那 個 考 試 的 經 費 會 給 在 職 老 師 報 名 費, 然 後 我 們 客 委 會 就 給 國 中 國 小 報 名 費 補 助 但 是 關 於 2688 支 援 教 師 最 前 線 的 最 支 持 它 的 它 是 根 本 都 沒 補 助, 所 以 這 一 塊 都 被 忽 略 掉 了 等 於 說 我 們 報 名 費 我 們 自 己 要 付 的, 就 是 在 這 邊 補 充 我 是 覺 得 說 因 為 客 語 的 市 場 不 大 所 以 客 語 的 教 材 通 常 都 編 得 不 太 好, 那 所 以 書 商 呢 只 有 附 課 本 而 已 然 後 教 具 也 沒 有 一 般 客 語 老 師 也 都 是 老 師 兼 任, 所 以 他 們 也 不 會 太 多 心 思 在 客 語 教 學 這 方 面 因 為 你 是 學 校 的 我 不 是 所 以 我 看 到 的 應 該 這 樣 子 做 這 樣 才 能 結 合 啦, 部 結 合 你 做 你 的 學 校 管 你 的 你 自 己 找 場 地 嘛 學 生 你 自 己 拉 看 你 多 會 拉 你 的 本 事 阿, 問 題 沒 有 地 方 你 也 做 不 來 阿, 我 們 社 團 開 會 一 個 社 團 找 場 地 都 找 不 到 場 地, 要 借 學 校 借 五 千 塊 半 天 五 千 塊 一 天 一 萬 塊, 你 哪 有 前 錢 何 況 我 們 又 去 辦 這 些 活 動, 安 全 什 麼 都 要 考 量, 我 也 要 辦 我 也 要 申 請 薪 傳 師 就 為 了 針 對 客 語 認 證 的, 就 會 考 慮 很 多 阿 就 都 一 個 人 擔 學 校 沒 有 行 政 資 源, 都 我 們 自 己 辦 行 政 什 麼 都 我 們 自 己 在 弄 客 委 會 也 比 較 沒 有 考 慮 到 這 個 部 分, 它 就 我 錢 給 你 一 堂 課 八 百 塊 總 共 三 十 六 堂 兩 萬 八 千 八 我 都 算 好 了, 可 以 開 四 次 可 以 賺 四 次 一 萬 多 塊 錢 我 都 算 好 了, 那 其 他 問 題 呢 你 自 己 想 辦 法 它 有 沒 有 考 慮 到, 就 是 我 們 最 直 接 跟 學 生 跟 學 校 關 係 最 深, 就 是 學 校 你 要 支 持 我 不 然 推 不 下 去 然 後 剛 剛 提 到 的 就 是 很 多 那 種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那 種 可 以 啦 據 我 所 知 還 有 很 多 叫 作 市 民 大 學 他 其 實 很 多 市 民 大 學 就 會 開 阿 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班, 還 有 客 家 媒 體 也 會 像 寶 島 客 家 電 台 也 有 開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班, 但 是 我 這 個 比 較 少 涉 入 市 民 大 學 那 個 是 跟 學 員 收 費, 這 樣 我 看 學 員 就 很 少 會 願 意 參 加, 所 以 看 客 委 會 是 不 是 看 可 以 讓 他 們 申 請 讓 市 民 大 學 或 者 是 剛 剛 講 的 社 區 協 會 這 也 是 一 個 配 套 以 我 們 自 己 辦 第 一 期 第 二 期 我 們 第 一 期 第 二 期 就 有 改, 所 以 可 能 說 不 要 改 的 頻 率 這 麼 高, 現 在 很 多 人 的 疑 慮 就 是 說 他 在 準 備 了 一 個 它 又 再 出 新 的 那 考 生 就 不 好 準 備 我 想 我 的 補 充 是 知 識 交 流 經 驗 交 流 就 是 他 講 的 我 知 道 的 部 分, 譬 如 說 他 剛 剛 說 配 套 措 施 增 加 市 民 大 學 或 是 什 麼 單 位 開 課, 其 實 開 課 的 誘 因 只 是 那 些 講 師 的 誘 因 沒 有 學 員 的 誘 因 啦, 怎 麼 說 呢 例 如 說 據 我 所 知 我 以 前 教 的 以 前 教 了 三 期 就 教 不 下 去 沒 有 人, 然 後 我 一 個 朋 友 在 其 他 社 大 發 宣 傳 單 發 了 一 萬 份 挨 家 挨 戶 去 發 喔 自 己 印 DM 去 我 們 有 開 客 語 認 證 班 喔, 這 樣 子 一 個 一 個 發 結 果 報 名 個 位 數 發 了 差 不 多 一 萬 份, 所 以 那 種 挫 折 感 多 大 可 是 他 為 了 使 命 感 它 還 是 很 認 真 的 去 做, 那 有 多 少 人 有 那 種 耐 心 所 以 真 的 是 非 常 辛 苦 經 營 所 以 這 個 誘 因 真 的 學 的, 我 當 初 開 的 也 有 國 中 生 來 學 第 二 次 他 就 沒 來 啦, 不 用 錢 一 千 塊 保 證 金 都 來 就 把 一 千 塊 還 你 後 來 不 用 保 證 金 五 百 塊 就 好 因 為 開 不 了 阿, 真 的 是 不 容 易 啦 不 容 易 這 個 部 分 好 就 像 我 們 說 客 語 中 高 級 認 證 可 以 去 當 支 援 人 員 去 受 訓 三 十 六 小 時 就 當 支 援 人 員, 可 是 這 些 誘 因 就 是 那 些 支 援 人 員 的 誘 因 但 這 些 支 援 人 員 學 校 能 吃 下 多 少 的 支 援 人 員, 考 過 一 百 個 學 校 只 要 兩 個 其 他 九 十 八 個 呢 這 是 一 個 問 題, 所 以 這 個 誘 因 部 分 如 果 只 誘 因 在 那 些 薪 傳 師 這 畢 竟 是 少 數 的, 要 如 何 全 面 的 這 真 的 是 要 去 思 考, 所 以 這 個 部 份 就 這 樣 子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D1) 學 校 高 在 學 校 的 行 政 部 份 當 然 如 果 在 學 校 教 務 處 這 邊 能 夠 大 力 的 推 動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方 式, 但 是 我 以 桃 園 縣 國 民 中 學 來 講 的 話 焦 點 團 體 83

104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對 話 之 研 究 - 利 害 關 係 人 觀 點 (D1) (D1) (D1) (D1) (D1) (D2) (D2) (D2) 層 態 度 因 素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學 校 高 層 態 度 因 素 支 援 老 師 因 素 學 校 高 層 態 度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課 程 安 排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中 央 地 方 不 同 調 因 素 國 民 中 學 的 教 務 主 任 我 幾 乎 每 一 個 都 認 識, 但 是 真 的 推 客 語 的 都 概 只 有 我 一 個 真 的 是 只 有 我 一 個 喔, 那 其 它 即 使 有 開 客 家 課 程 的 七 所 學 校, 它 只 是 算 是 做 一 個 調 劑 而 已 幾 乎 大 部 分 都 是 用 社 團 的 方 式, 像 我 是 全 校 每 個 班 級 都 配 一 堂 給 你 是 比 照 國 小 的 模 式, 像 我 們 是 因 為 支 援 體 系 做 的 好 所 以 我 們 有 支 援 老 師 在 教, 支 援 老 師 他 有 問 題 的 話 像 我 們 就 可 以 馬 上 頂 上 去, 所 以 怎 麼 讓 學 校 尤 其 教 務 主 任 他 願 意 做 這 個 我 覺 得 剛 剛 說 他 是 學 校 主 任 嘛 我 現 在 回 歸 到 我 們 2688 前 線 的 支 援 教 師, 我 覺 得 是 說 客 委 會 它 應 該 著 重 在 支 援 教 師 這 部 分 因 為 畢 竟 是 我 們 在 前 線 作 戰, 然 後 它 的 支 援 教 師 良 莠 不 齊 可 是 說 實 在 客 委 會 網 站 做 得 非 常 好, 所 以 我 覺 得 它 應 該 是 加 強 支 援 教 師 資 訊 的 這 個 部 份 那 還 有 是 資 源 的 問 題 資 源 的 落 實 我 覺 得 蠻 重 要 的, 據 我 所 知 我 們 學 校 的 經 費 幾 乎 都 落 在 主 任 還 有 組 長 的 身 上, 這 是 真 的 很 少 落 在 老 師 身 上 老 師 只 有 做 事 的 分, 不 是 只 有 我 們 學 校 很 多 學 校 都 是 這 個 樣 子, 那 做 事 有 你 的 份 那 當 經 費 還 有 獎 狀 幾 乎 都 落 在 行 政 上 這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不 是, 例 如 說 客 語 生 活 學 校 它 給 我 一 節 八 百 塊 可 是 學 校 給 我 們 支 援 人 員 是 兩 百 六 十 塊, 就 是 有 些 學 校 只 給 兩 百 六 你 要 就 來 不 要 就 算 了, 用 2688 的 錢 這 是 非 常 惡 劣 的 講 到 這 個 很 多 啦 很 多 苦 水 這 個 東 西 就 是 看 個 人 的 看 法 像 某 國 中 他 們 校 長 是 客 家 人, 最 主 要 是 你 這 個 行 政 尤 其 是 主 任 校 長 回 應 第 七 題 我 視 覺 得 有 心 是 非 常 重 要 如 果 老 師 跟 行 政 聯 手 上 這 樣 做, 事 實 上 對 客 語 認 證 來 講 它 效 果 很 好 然 後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對 我 的 影 響 因 為 我 們 是 包 班 制, 所 以 它 對 我 來 說 應 該 還 算 是 容 易, 那 很 多 課 裡 面 有 些 課 是 我 不 想 上 的 就 會 吃 掉 客 語 課, 我 不 知 道 你 們 懂 我 的 意 思 嗎? 就 是 說 有 些 課 比 方 說 我 美 勞 很 強 就 上 美 勞 嘛, 像 有 些 課 我 不 想 上 像 音 樂 課 英 文 課 都 不 是 我 拿 手 的 我 們 就 把 它 踢 掉, 因 為 我 們 是 包 班 制 嘛 那 我 們 必 須 上 足 二 十 二 堂 課, 那 教 低 年 級 的 二 三 或 二 四 堂 我 可 以 踢 的 課 有 限 嘛, 那 我 要 多 一 點 保 障 嘛 可 是 客 家 語 都 變 成 早 自 修 啦 中 午 去 上, 但 是 有 兩 班 因 為 時 間 的 安 排 就 是 獨 立 出 來 上 課, 跟 閩 南 語 一 起 上, 但 是 一 些 家 長 我 想 你 不 能 怪 他 們, 利 害 關 係 吧, 可 是 我 覺 得 這 部 一 定 要 相 提 並 論 阿, 可 以 分 開 來 說 你 可 以 學 客 家 語 也 可 以 講 閩 南 語, 但 是 小 朋 友 告 訴 我, 我 媽 媽 說 學 客 家 語 沒 有 用 這 個 誘 因 很 重 要 我 開 會 上 級 來 視 察 的 時 候 我 就 舉 手, 校 長 主 任 坐 在 那 裏 我 也 是 頂 著 被 fire 的 風 險 說 為 什 麼 學 校 告 訴 我 客 家 語 的 資 源 不 夠, 我 說 不 但 在 一 個 學 校 我 在 多 個 學 校 都 有 發 現 這 個 問 題, 為 什 麼 一 到 六 年 級 不 分 開 上 要 湊 在 一 起 上, 他 就 說 經 費 不 夠 阿, 事 實 上 我 跟 教 務 處 幾 個 主 任 熟 的 很, 我 進 出 辦 公 室 很 多 公 文 我 都 看 的 到 很 多 事 情 第 一 關 我 就 看 到 了, 而 且 我 在 學 校 這 麼 久 我 教 什 麼 像 什 麼, 我 教 什 麼 什 麼 就 得 獎 所 以 學 校 很 信 任 我, 所 以 我 什 麼 都 看 的 到 那 天 我 就 說 我 教 客 家 語 感 覺 我 很 像 乞 丐, 每 次 講 什 麼 就 用 資 源 不 夠 來 搪 塞 一 句 話, 我 好 像 去 討 飯 吃 一 樣 我 覺 得 非 常 的 難 過, 雖 然 視 察 員 說 你 不 要 難 過 資 源 很 夠, 衝 著 這 句 話 資 源 哪 裡 去, 我 覺 得 很 多 事 情 要 很 清 楚 的 下 來 覺 得 客 委 會 其 實 做 很 多 它 也 有 很 多 想 法, 可 是 他 就 好 像 是 一 個 頭 在 前 面 拉 可 是 後 面 的 尾 巴 都 不 動, 我 覺 得 會 走 不 動, 好 就 這 樣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A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84

105 第 五 章 客 語 能 力 認 證 政 策 之 質 化 分 析 (D2) (D2) (D2) (D2) (D2) (D2) (D2) 中 央 地 方 不 同 調 因 素 鼓 勵 措 施 因 素 考 試 加 分 因 素 拼 音 因 素 宣 傳 因 素 學 校 高 層 態 度 因 素 資 源 排 擠 因 素 這 個 當 然 剛 剛 講 的 客 委 會 真 的 辦 的 很 多 可 是 後 面 的 人 真 的 參 與 力 不 高, 這 是 我 們 的 問 題 因 為 之 前 我 們 有 做 過 研 究 就 是 參 與 力 不 夠 高, 一 直 以 來 都 是 這 個 問 題 所 以 你 要 怎 麼 推 你 前 面 的 龍 頭 一 直 在 推 你 後 面 的 龍 尾 一 直 不 動 也 沒 有 用, 這 個 一 直 都 是 問 題 所 在 現 在 這 種 客 語 討 論 講 來 講 去 都 是 一 樣 的, 對 本 身 的 認 同 嘛 我 如 果 不 認 可 自 己 是 客 家 人 怎 麼 樣 子 都 是 一 樣 的, 因 為 從 參 與 很 多 的 學 術 研 討 都 是 一 樣 的, 學 校 的 主 任 校 長 都 是 有 講 都 是 有 討 論 過 的, 既 然 你 要 推 你 就 是 說 用 加 分 的 方 式, 那 目 前 客 委 會 答 覆 是 不 可 能 在 考 試 方 面 加 分 的, 所 以 他 才 會 用 獎 金 來 引 誘, 說 實 在 獎 金 引 誘 好 像 也 還 是 不 足 夠, 因 為 學 生 主 要 的 需 求 是 加 分 往 上 讀 他 去 讀 書 那 我 這 個 部 份 的 話 其 實 我 覺 得 你 說 加 分 我 覺 得 這 個 真 的 是 有 一 點 難, 我 覺 得 要 加 分 的 話 等 一 下 閩 南 族 群 也 要 加 分, 其 實 大 家 都 知 道 原 住 民 加 分 下 去 這 個 政 策 其 實 一 直 影 響 到 我 們 所 謂 的 一 般 人, 他 可 能 大 學 聯 考 他 都 考 不 到 可 是 因 位 它 的 加 分 他 就 考 上 了, 我 覺 得 這 一 點 或 許 我 說 了 人 家 客 家 族 群 會 覺 得 為 什 麼 我 們 不 去 爭 取 加 分, 我 覺 得 這 不 是 一 個 好 的 方 向 那 我 覺 得 這 還 是 要 從 根 本 做 起 吧 就 是 你 自 己 的 認 同 感 阿, 政 策 如 果 好 的 話 那 你 要 看 怎 麼 去 吸 引 人 民 去 喜 歡 你 這 個 就 是 會 認 同 你 這 個 政 策 讓 他 去 考, 我 覺 得 或 許 客 委 會 它 會 想 出 更 好 的 辦 法, 可 是 我 臨 時 還 沒 想 到 好 那 我 講 一 下 第 一 次 我 考 初 級 認 證 的 時 候, 你 有 沒 有 看 過 那 本 書 它 的 拼 音 我 看 不 懂, 我 不 曉 得 他 有 沒 有 改 我 是 說 當 初 我 考 的 時 候 那 一 次 是 第 一 次 的 時 候, 好 像 有 四 大 本 我 都 沒 有 去 看 因 為 我 看 不 懂 那 個 拼 音, 我 看 不 懂 應 該 是 有 羅 馬 拼 音 還 是 什 麼 拼 音 可 是 我 覺 得 要 注 意 的 一 點 是 不 是 光 只 有 客 家 電 視 台, 像 有 線 電 視 台 TVCS 要 講, 我 覺 得 台 灣 新 聞 太 狹 隘 在 於 一 些 政 治 的 東 西, 可 是 甚 至 你 國 際 也 不 去 看, 像 原 住 民 永 遠 是 原 住 民 台 的 東 西 才 有, 我 覺 得 記 者 方 面 不 要 限 於 客 家 電 視 台 評 估 有 時 候 也 是 視 察 阿, 視 察 評 估 有 時 候 是 很 表 面 化 的, 學 校 你 看 得 到 的 是 表 面 的 像 你 來 視 察 我 們 就 接 受 視 察 阿, 可 是 我 們 是 做 得 很 認 真 沒 錯, 行 政 部 份 有 時 候 他 不 會 以 客 語 為 著 重 點 以 資 源 來 講 閩 南 語 的 資 源 多 到 到 處 丟, 客 語 是 找 不 到 資 源, 指 導 人 員 說 資 源 夠 表 是 資 源 有 沒 有 --- 有 執 行 呢 沒 有 認 真 執 行 所 以 我 在 講 地 方 政 府 要 給 一 個 行 文 讓 它 確 實 是 執 行 這 個 很 重 要, 我 深 深 的 想 它 錢 用 到 哪 裡 去, 它 不 是 貪 污 掉 了 它 是 把 錢 分 散 去 做 別 的 事 情, 可 是 在 文 案 上 可 能 還 是 寫 作 在 客 家 語 的 活 動, 你 要 確 確 實 實 分 下 來 的 錢 實 際 做, 我 覺 得 這 個 錢 有 視 察 員 說 錢 夠 你 就 要 去 執 行, 只 是 錢 被 分 散 到 其 他 地 方 去 了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焦 點 團 體 B 85

106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貳 政策目標執行適當性與公正性-因素描述 一 目標規劃因素陎向描述 一項政策如何從無到有 政策制定人員如何發展出可行方案 並 將其做妥善的規劃安排 Mayer 1985 提供我們可茲探討的切入方 向 在其 政策與方案規劃 發展的展視 一書中提出理性規劃過程 囊括九個步驟 其中第一個步驟即為決定政策目標 政策目標是以理 想化的未來事務狀態來表顯其價值 它決定了整個政策制定的方向原 則及方針 政策規劃人員必頇確定造成或阻礙該項狀況或需求的因 素 即造成需求未獲滿足之因素 並且調查目前政策方案與實際需求 情形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的目標是鼓勵全民學習客語 提高客語使用 能力及服務品質 以落實客家文化傳承 為檢視上述目標是否符合民 眾需求 市場需求 行政院客委會又該如何達成其所訂定之目標 藉 由深度訪談 A1 A2學者提供其相關見解 Document 學者組\(A1) Position 8-8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目標規劃因素 我認為其實我們客委會 其實他當初在訂客語政策的目標的時候就訂錯了 就客語認 證 其實不是為了實務上的效益 什麼實務上的效益 比如我來求職等等 這個不是 為了這個 其實客語認證 我覺得其實是一種文化的認同 對啊 因為你要認同這個 文化 你們喜歡這個文化 所以我才去考這個認證 Document 學者組\(A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目標規劃因素 那這個當然牽涉到下一個話題 就是說那這個檢定到底是為了什麼 這個檢定的目的 是什麼 那如果你這個目的是為了那個傳承客語 那傳承客語這件事情其實不是目 的 因為我們學第二語言 通常都有一個明確的目的 為了考試 為了適應生活 為 了什麼 二 出題因素陎向描述 A3 學者指出 行政院客委會基於報名人數之考量 欲廣納大眾 86

107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共同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必頇將初級認證規劃成較為簡單易通過之題 型 然而若通過比率過高則易遭受相關人士質疑因此陷入兩難之窘 境 辦理客語能力認證無法一魚兩吃的原因在於沒有明確訂定及區隔 目標市場作相異性質之行銷規劃管理 由於無法同時滿足異質目標市 場14的需求 所以導致出題方向左右為難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出題因素 我去年有去參與出題 那像我如果以我們這樣出題的話 大概很多人都考不上 客委 會他也怕說我們出太難 所以一點點的瑕疵都不能夠有 所以像說文意測驗 我就說 文意測驗的話就是你要前因後果要完整融貫 你才能選對不對 客委會他的意思是 說 你不能有一點點瑕庛 或者是一點點的那個 怕被人家來攻擊或者是打電話來干擾這樣 所以我這樣變成說中級也不行那也不行 結果答案就很明顯了 所以就是說客委會他會怕說太多人沒過 但是又怕說太多人 過 好像這考試沒有意義這樣 所以有時候我們也出題有時候也會受到一些考量啦 三 客語支援教師因素陎向描述 一 職缺不足 教育部所提供之支援教師方案的實施 讓客語支援教師 見附 錄八 取得客語支援教師資格卻沒課可教 易言之 政府雖辦理認證 卻不保證聘用 從政策執行者B1之角度也給予相關意見說明 政府 為搶救本土語言 教育部所訂定支援教師專案行之有年 惟依教育部 計畫 過渡時期因教學人力不足 初期由教學支援人員及各學校現職 老師擔任教學者 而最終將回歸正職老師 使過去通過教育部認證的 教學支援人員無法續任 有剝奪該等人員權利之嫌 此段說明又再 次印證客語支援教師的生存問題持續存在 然而 現職教師帄日教學 已夠忙碌 如另外要再教授客語 是否會因分身乏術而不再開設客語 班 欲修習學生找不到門路 而客語教學支援人員也無學生可教 14 異質目標市場中包括抱著好玩的心態來試試此一客語能力認證的群體 同時也可能有一心想 以參與國考標準的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證明自己客語才能的群體 87

108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支援老師因素 好就像我們說客語中高級認證可以去當支援人員去受訓三十六小時就當支援人員 可是這些誘因就是那些支援人員的誘因但這些支援人員學校能吃下多少的支援人 員 考過一百個學校只要兩個其他九十八個呢這是一個問題 所以這個誘因部分如 果只誘因在那些薪傳師這畢竟是少數的 要如何全面的這真的是要去思考 所以這 個部份就這樣子 Document 政府組\(B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支援老師因素 近聞2688專案將有所調整或廢除 客語在該專案中與閩南語 原住民語等共同分享 預算 而客語所佔比例通常已經很低了 如面臨廢除或不再編列預算支應 則勢必 再度戮傷既定的母語傳承相關工作 客家話將流失得更為迅速 欲成為客語支援教師 詳見附錄八 從報名客語能力認證到受 訓 關關都要錢 但取得客語支援教師資格卻不一定有課可教 相關 政府單位要求他們自行尋找職缺 但詢問各校 卻都表示沒有課程 此外 部分學校因為經費 人情壓力等因素 寧可聘用未通過支援教 師認證者 而部分支援教師提出學校若有需要 以聘用合格教師為 主 不太可能考慮到支援教師 為此 客語支援教師一職不但穩定度 不高 且陎臨相關資源短缺問題 二 素質良莠不齊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欲成為客語支援教 師者頇參加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 取得中高級以上 之能力證明 並經直轄市 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 支援人員認證 取得合格證書者 此外 亦頇參加教育部三十六小時 的培訓 培訓完成後頒發證書 以此證書去各校應徵 簡而言之 客 語支援教師通過門檻僅需兩項主要條件 第一 取得客語中高級以上 之能力證明 第二 參加教育部三十六小時的培訓 即可取得合格證 書 因此 即便其不具教育教學背景 亦可取得客語支援教師之資格 88

109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然客語教學不只有單純語言傳授 尚需協助學生瞭解客家文化的概 念 因素 再者 教學人員應了解並熟練教學方法的要點及其利弊 學習教學上的技術及其應用 培養教學人員應有的態度 若缺乏這一 系列訓練過程 客語支援教師則易產生以下問題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支援老師因素 熱忱都夠 客語能力也不錯 但是教學方法也許是不如現職老師 或者是說一些教學 的技巧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支援老師因素 然後它的支援教師良莠不齊可是說實在客委會網站做得非常好 所以我覺得它應該 是加強支援教師資訊的這個部份 三 相關經費配置不當 除了上述職缺不足及相關培訓問題 客語支援教師亦陎臨到補助 經費無法負荷所有教學花費之疑慮 教育部方陎認為已提供十分充裕 之相關經費 但不同學校各自行政的狀況下 相異之客語支援教師所 獲得之教學資源將有所不同 此外 針對此一教職政府並無給與相對 之保障 屬於臨時性之工作職缺 在穩定性不高 薪水不符合預期的 情況之下 許多客語支援教師便選擇放棄繼續擔任客語傳承之任務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支援老師因素 很辛苦 妳想想看 一個老師教一節課才260你就是車費 餐費 什麼費 教材費不 算 譬如說你一星期在學校教十節課好了 你才拿到2600而已啊 那你一個月才拿到 8400 教兩個學校好了 教二十節好了 你也不過兩萬多塊而已啊 結果支援教師他 最後他就不願意教了啊 那給級任老師教 級任又敷衍了事 雖然他有學過教學法 有學過管理學叫你教 然後他就錄音帶拿來放一放 聽一聽 或是叫你寫作業 混過 去這樣 Document 社團組\(C2) Position

110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支援老師因素 他說他經費 我們也不曉得他經費怎麼樣運用 你二六八八的那個錢可以用在很 多方面 它也可以去請那個譬如說戲劇方面的老師 或者什麼都可以運用到 四 認證委員遴選因素因素陎向描述 客語能力認證委員早期為行政院客委會按照腔調 以推薦的方式 組成 推薦人選主要來自具客家相關背景且具聲望者 並檢視其是否 為客語相關的研究者 或者是否講著流利的客語 所以第一屆最早的 時候是四縣腔 海陸腔 饒帄腔 詔安腔 大埔腔依不同腔調組織而 成 而當時 A3 學者是饒帄腔裡陎的一員 爾後慢慢的尌擴充 甚至 將地方耆老也列入 雖然以推薦的模式能夠以最短的時間形成認證委員之雛形 但不 免令人憂心的是沒有門檻的限制 僅以相互推薦的辦法組成是否會遭 受大眾對考詴公帄性及公正性之質疑與挑戰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委員會遴選機制因素 第一屆一直到現在 他最早是推薦像我最早是饒平腔 因為我自己我是研究饒平的 但是我雖然會講 但是不見得是講的很道地 所以我後來我就推薦另外一個饒平腔一 起進來這樣 那四縣腔後來他也有互相又推薦說誰可以進來 所以就變成了十五 六 個認證委員這樣 五 客語薪傳師因素陎向描述 客語能力認證另一配套措施即為客語薪傳師 詳見附錄六 的培 養 客語薪傳師雖以才藝取勝 但在沒有學校制度規範下 欲吸引年 輕族群能自動自發的參與課程活動實屬不易 而且在行政院客家委員 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作業要點中 詳見附錄七 規定每班開 班人數至少達十五人以上 每班學員十九歲以下者至少占二分之一 這樣恐怕會形成一個隱憂 客語薪傳師開班若沒有足夠的魅力 或是 90

111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強制性不足 則可能導致小朋友對於課程抱持著想上尌上 不想上尌 不上的態度 進而影響開班人數 最後若無法湊足十五人之班級 新 舊學員混和教學將延誤教師上課進度 或造成教學困難 開班的成敗是個貣步性的問題 將來薪傳師制度成熟後也有隱 憂 台灣客教會創會理事長莊陳月琇 擔心 未來學校系統 是否有藉口 將客語支援教師 退到校外與薪傳師合流 相互排擠又 缺乏制度 產生師資良莠不齊的問題 而 A3 受訪者同時也針對客語 薪傳師作業辦法提出個人觀點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薪傳師因素 所以他現在又做了一個措施就是薪傳師的一個制度 就是這個薪傳師就可以幫助客語 認證 來教小朋友的一個措施 那這是一個比較積極的做法 但是我就懷疑這種獎勵 措施 是不是能夠達到真的能夠吸引到這些小朋友來學習啊 還有就是說 中小學生 他對這個錢的看法是為了說我讀的要死就為了那一點錢嗎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薪傳師因素 客語薪傳師是實施上是有他的困擾 他第一批通過了四百個左右 這一批大概又通過 了大概有兩 三百個 反正沒有發佈啦喔 那大概有三 四百個還兩 三百個我還沒 有發佈我們就不講 就以那個來講 距上次的報告 他說真正有去開班的才不到一百 個 為什麼 因為你申請到客語薪傳師 它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說 19歲以下要有一 半以上的人數 他才可以給你開班的經費輔助這樣 那你一般在社區 在這個街坊鄰 居 或者是說在某些的公共場合 根本就招不到一半以上19歲以下 在上述專家學者組陎向中已說明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作業要點 中 規定每班開班人數至少達十五人以上 每班學員十九歲以下者至 少占二分之一 該項規定將影響開班人數 針對此一要點 從政策執 行者B1之角度建議 應放寬十九歲以下報名人數比例 此一作法傾向 於降低開班門檻 以提高其薪傳師成功開班之比率 再者 目前客語 15 資料來源:客語薪傳師制度 補學校教育不足 網址為 91

112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薪傳師類別有以下四類 1.語言類 語文教學及口說藝術等 2.文學 類 傳統 現代文學及劇本等 3.歌謠類 傳統歌謠 現代歌曲及童 謠等 4.戲劇類 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 各客語薪傳師依其四類領 域分別開班授課 B1受訪者則針對該點提出應融合四個類別形成多元 化教學 以激發更多年輕族群樂於學習客家事物 Document 政府組\(B1) Position 8-18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薪傳師因素 惟因客語的學習具有持續性 非一蹴可及 建議將授課對象再予放寬 降低19歲以下 的參與人數 並允許四大類客語薪傳師作相關課程的結合與變化 活潑課程內容 吸 引更多客籍與非客籍人士的加入 可大大提升客語薪傳師制度的績效 六 筆詴口詴因素陎向描述 依據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 中級 中高級認證總分三百分 筆 詴占一百分 口詴占二百分 以上兩項合計達一百五十分 含 以上 者 為中級認證合格 達二百一十五分 含 以上者 為中高級認證 合格 其中筆詴部分第一種係華語轉換客語 第二種係朗讀測驗 第 三種係看圖講故事 第四種係聽力閱讀測驗 筆詴題目卷部分 分成 五種題型 第一種係音譯測驗 第二種係詞彙測驗 第三種係文義測 驗 第四種係篇章結構 第五種係作文 因此國小低年級 帅稚園孩 子欲參加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必頇先克服認字問題 換句話說 即使 小朋能流利的說著客語 若無法通過認字寫字的門檻 也無法通過中 級暨中高級之客語能力認證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筆試口試因素 那譬如說小孩子要考中高級認證是沒那麼容易 真的來講 第一個中高級認證它還涉 及到寫 因為你聽說讀寫 譬如說你會講 就不見得會寫 所以也很多老的有沒有 他為什麼不能去中高級認證 就是他很會講客家話 92

113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根據前述專家學者組陎向中已介紹中級 中高級認證之筆詴及口 詴規則 惟政府組B1 B2所提及之陎向為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詴 詴以說明此部分考詴規則 其分為筆詴和口詴 總分一百分 筆詴占 二十分 口詴占八十分 以上兩項合計達七十分 含 以上者為合格 其中口詴題型分四種 第一 客語轉換華語 第二 華語轉換客語 第三 看圖講話 第四 聽力測驗 筆詴題型也分四種 第ㄧ 是非 題 第二 選擇題 第三 填充題 第四 配合題 其中佔百分之二 十之筆詴成績為爭議之主要關鍵 受訪者分析此門檻將不利於不識字 之帅齡學童 成為他們參與認證之最大障礙 Document 政府組\(B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筆試口試問題 初級認證 儘量省去書寫方式 讓年紀較小或年長者 都能方便及有意願去參加認 證 或是多用口試 聽力去回答 Document 政府組\(B2) Position 9-9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筆試口試問題 我現在就是在國小教客家話 既然就是要向下紮根 像低年級的小朋友他不認識字 那去參加客語認證基本上是比較不太適當的 是不是初級認證可以再做一個變化 比如說主要是以聽跟說為主 Document 焦點團體B\(D2) Position Code 政策效能與效率分析\筆試口試問題 我想分享一個例子就是有一位老師也是提出他這個政策本身如果說行政院客委會要 向下紮根的話可以從幼稚園教起 可是幼稚園小朋友也不識字那他怎麼去考這個筆 試或口試的部份 那這也是一個問題 就是關於認證相關的話 七 資源排擠因素陎向描述 客語教育資源在許多情況與陎向會遭遇主觀的排擠或承受客觀 大環境潮流的逼退 目前客家基本法雖已規劃出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 區 作為客家語言 客家文化之傳承重點 但因現階段未具有強制性 93

114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部份客家地區 地方政府及學校採取放任消極的態度 將客家資源挪 為他用而未給予應有的重視 焦點團體 B 組也對此發表意見 Document 焦點團體B\(D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我開會上級來視察的時候我就舉手 校長主任坐在那裏我也是頂著被fire的風險說為 什麼學校告訴我客家語的資源不夠 我說不但在一個學校我在多個學校都有發現這 個問題 為什麼一到六年級不分開上要湊在一起上 他就說經費不夠阿 事實上我 跟教務處幾個主任熟的很 我進出辦公室很多公文我都看的到很多事情第一關我就 看到了 而且我在學校這麼久我教什麼像什麼 我教什麼什麼就得獎所以學校很信 任我 所以我什麼都看的到那天我就說我教客家語感覺我很像乞丐 每次講什麼就 用資源不夠來搪塞一句話 我好像去討飯吃一樣我覺得非常的難過 雖然視察員說 你不要難過資源很夠 衝著這句話資源哪裡去 我覺得很多事情要很清楚的下來 Document 焦點團體B\(D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以資源來講閩南語的資源多到到處丟 客語是找不到資源 指導人員說資源夠表是 資源有沒有---有 執行呢沒有認真執行所以我在講地方政府要給一個行文讓它確實 是執行這個很重要 我深深的想它錢用到哪裡去 它不是貪污掉了它是把錢分散去 做別的事情 可是在文案上可能還是寫作在客家語的活動 你要確確實實分下來的 錢實際做 我覺得這個錢有視察員說錢夠你就要去執行 只是錢被分散到其他地方 去了 除了上述地方政府的放任態度 許多學校的行政單位為了減少排 課的麻煩 且在上級監督不足下 多以 沒有法規規定 非開客家語 原住民語不可為理由 而採取最省事之辦法 即開設閩南語的單語教 學 其他多數開設兩語或三語的學校 通常也以閩南語為主 而學生 在原班上課 師資多數由導師兼任 少部份外聘獲得教育部認證的支 援人員 至於修習客語及原住民語的學生因為人數少 必頇與他班同 學合班上課 有時為了節省成本湊足開班人數 被迫與不同年級的學 生一貣併班上課 甚至無法在正常的本土語言課時段學習 在學校的 政策態度下 客語教學資源往往遭受排擠 針對此一問題 A2 學者 A3 學者及 C1 社團理事長也提出其個人之相關意見 Document 學者組\(A2) 94

115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現在這個就是變得是比較消極 那怎麼樣做就變成自由行政了 那可能有一些首長會 做得比較多 比較好 他這樣做有一個法源 所以有他應該有他消極的或是說沒那麼 積極的效果啦 多多少少有 但是我認為最後就是會資源排擠 就是你如果做的事情 很多 那麼多該做的事情 你可能就劃比較多在那裡 你就比較那麼少的資源在這裡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第一個國語幾乎都在講 對不對 那個是必要的 那閩南語經濟語言 對不對 幾乎 現在很多全台灣都講閩南語 那另外的英語大家又是很強勢 所以等於是三語侵略這 個弱勢語言 那你要傳承要下去要怎樣 Document 社團組\(C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這個是要全面性的 而不是說只是說只有行政院客委會 或者台北市客委會 或台 北縣客家事務局才認真去關心這些事情 我是覺得全面性就是說 你教育部到底願 不願意學校去推這鄉土語言 這個問題非常嚴重 因為我們聽到鄉土的東西教育部 都是反對 或者是教育局一直在一直要縮減這一塊 像閩南語幾乎就是把一些資源 教師都慢慢的刪減了 對 問題點都在這裡這樣 強勢語言對於客語教學的排擠效應 部份學者專家擔憂客家民眾 在陎對現有之本土語言教學政策 可能會因為強勢語言的融合暗示及 社會上語言之實用及普及性 而使家長或學生捨棄孩子學習客語的機 會 反而造成客語傳承上的負陎影響 家長本身的態度連帶的會影響 學校排課的方式 易言之 家長越不重視客語教學 客語在學校內的 勢力尌越屬邊陲 Document 社團組\(C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第二點 孩子 對孩子來講 父母都排了很多課 什麼國語什麼一大堆數學那你客 語算什麼 我考到那個有沒有出息 有沒有路 有沒有用處 還是冰在那裡 那就 變成說父母的態度也很重要 這是我們要碰到的問題這樣 OK Document 社團組\(C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資源排擠因素 也不光是家長 是整個社會 所以當然我們是希望最好一星期有兩節課 就是說一 95

116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個班級 一個年級有兩節課 那問題是不可能 應該不可能 這個學校也很大的困 難 他排課也排不出來 因為大家都想要增加 八 鼓勵措施因素陎向描述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為提昇學生客語能力 推展客語向下扎根 已 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考詴之國民中小學學生 核發獎學金以激勵學生 其核發標準為 1.通過初級認證考詴者 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2.通過中級認證考詴者 每名核發新臺幣五千元整 3.通過中高級認 證考詴者 每名核發新臺幣一萬元整 關於行政院客委會提出此項客 語能力認證配套措施-獎金發放 主要目的為吸引更多國家帅苗能因 為獎學金之頒發而學習客語 更進一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然而對於 行政院客委會提供的此一誘因 A1學者認為這將引發其他族群心理 或多或少的不帄衡 且無法兼顧其觀感問題 A2學者則認為以獎金 鼓勵的方式只是提升報名人數短暫的特效藥 但若要長期以客語傳承 為目標來檢視這個措施其實意義不大 C1社團理事長以其帄時教學之 實務經驗表示若以一千塊做為學習客語的誘因吸引孩子似乎無法達 到令人滿意之效果 焦點團體A組也點出關鍵性質疑 認為此一配套 存在斷層問題 國中 小學生通過客語初級認證 領了獎學金後 是 否還有繼續學習的欲望 何以此獎勵措施不延續至高中 大學 Document 學者組\(A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鼓勵措施的因素 因為你這個等於變向的一種賄賂 而且你現在大家生活那麼苦 你還有這種錢去花 我覺得這個跟客家人很樸實勤儉的精神是有所違背的 這個我跟你講 現在因為牽涉 到選票的問題 大家不太好講 其實心裡一定是覺得很不舒服 為什麼你考你客語認 證要發錢 那我原住民要不要 我以後我原住民都有補習費一萬塊 這個原住民語言 更難保存了 所以我覺得他那個誘因 不要去給錢 你要給書嘛 他們很多 很多的 DVD 你看都送出去 好的日曆啊 Document 學者組\(A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鼓勵措施的因素 96

117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可是這個原因都是因為這個通通都是因為這個東西本身缺乏吸引力 缺乏吸引力就要 很多配套措施了 那我是認為這種配套措施意義不大啦 Document 社團組\(C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鼓勵措施因素 嗯我的想法是認為說 其實這個一千塊獎金對孩子來講他們現在的胃口很大 他們 都常常會認為說 我要一台筆電 所以一千塊的誘因對他們來講 並不是很大的幫 助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鼓勵措施因素 你看他如果是小學他是不是就初級完畢了 然後中高級他可能因為沒有誘因就不去 考啦 那不就斷點就斷掉了 除上述配套措施 行政院客委會也提出另一項優惠 即十九歲以 下報名客語能力認證者可享有免報名費的福利 如前所述 此一方案 主要目的亦為提升報名人數所祭出之誘因 行政院客委會原立意良 善 卻在實行之際出現令人出乎意料之反效果 A3學者以客語能力認 證第一線執行者之姿陳述 部分學校抱持著貪小便宜的心態 統一為 校內同學做集體報名 而報名的主要目的不在於參加認證考詴 而是 索取行政院客委會所發行之教材 校方一旦取得教材後也並未強制學 生接受認證考詴 導致報名人數上升 到考率卻下降的意外結果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鼓勵措施的因素 對啊 我這邊我要印那麼多資料給你 我花那麼多錢 結果你不用錢來報名 那我通 通就給你 CD 你看那個書那麼厚 那麼大本 那國家都要花錢耶 那結果你就沒有來 考 那到時候一看 缺考率三成 那不是變成說你要的數字 結果最後卻陷入數字的 劫難 對不對 九 閱卷因素陎向描述 一 閱卷標準程序 任何國家考詴必定有其一系列標準化作業程序作為後盾 而 閱 97

118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卷 則為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 此一環節內又必頇包含閱卷委員之遴 選 閱卷準則的制定等 都必頇有一套標準化過程 待爭議產生時能 有所依據 然而目前客語能力認證尚未完整建立貣屬於自身之標準化 規則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這個公正性的問題是很大的就是說你這個閱卷你沒有一個制度化那如何取信於人 比方說他有中高級很多人說我有中高級 你到底有沒有中高級檢證的那些老師根本 就沒有辦法去檢證中高級 會出現問題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原則上喔 改考卷的也有不同的標準 有些人很嚴 有些人就很鬆 所以在當時他 們都有經過講習 要經過講習才能夠去改考卷 就是你今天雖然是說是客委會叫你 來但主權還是在你 去聽後他要不要跟著做喔 所以客委會好像有一個默認的那個 原則 就是初級認證盡量從寬 中高級尤其是中高級盡量從嚴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我也實際去閱也是有這個情形就是改的都是啪啪啪 狀聲詞 反正鼓勵為原則嘛 當然也跟客委會反應 客委會它當然會說保護自己的錯因為是它辦的嘛不能自己說 自己不好阿 所以他只能默默的承受不敢真正的面對這也是它實際的一個問題 二 閱卷委員遴選方式 客語能力認證早期幾乎以大學教授作為主要閱卷者 之後考詴人 數增加尌以推薦的方式參與閱卷 如某個學校校長是客家人 或者某 個學校的主任是客家人便邀請他們幫忙參與此一工作 近期則陸續聘 請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及格者參與閱卷 至此可觀出閱卷委員的 遴選尚未建立制式門檻 雖邀請對象皆與客家有深厚的背景 但距離 是否具備閱卷能力尚有努力之空間 因而學者們紛紛針對此一問題提 出相關意見 98

119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Document 學者組\(A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像現在甚至常常被人家批評的是 考試來應考的人 他的能力可能比改考卷的人好 很多 那個是被人家詬病的一個很大的一個部份 就是原因是因為泡沫太多了 要 考試的人這麼多 那那麼多人考試要足夠多人考卷來閱卷 那當然就良莠不齊 可 是如果你現在考試的人直接剩下二十分之一 那個你都可以找到最優秀的人來改 啊 就不會存在現在這個問題了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通過中高級認證前面十個 二十個 那客委會就把你挑去改考 問你願不願意來改考 卷 我今年就發現很多個 咦 怎麼不認識 以前都是譬如說你是辭彙委員 認證委 員 最主要是辭彙的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第一次就是推薦 推薦呢就看關係了人家詬病的就是推薦的 像客委會裡面比將長 的長官它就會跟哪一個社團的協會比較好 它就會問你那邊有沒有人協會就推薦賣 人情他講得不錯就覺得應該可以 可是學術和實際會講是有距離的啦所以他就來閱 卷了 所以第二次就有所謂去聯合大學的試測 測過的人才可以去筆試或口試他是 這樣篩選不過還是有推薦 根據前述專家學者組陎向中已說明 政府邀請閱卷對象雖皆與客 家有深厚的背景 但閱卷委員的遴選並沒有正式固定的門檻限制 而 閱卷方式也無標準化準則可依循 B1政府組代表也同時提出該問題陎 向認為應回歸訴求閱卷者之涵養與素質 再者 另一值得留意之狀況 為閱卷支薪是以論件計酬之模式 造成重量不重質的情形一再發生 不但影響考生權益更違反了考詴的公帄性與公正性 Document 政府組\(B1)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且閱卷不應論件計酬 有些委員為求量多 未能公正批閱 造成不公平現象 值得 注意 Document 焦點團體A\(D1) Position

120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對話之研究-利害關係人觀點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閱卷因素 對用量 後來第二次就有限制量一天最多多少錢最多可以閱多少 第一次是沒有所 以後來有聲音說哎唷你去那裡大撈一筆 我們聽了都背著罪一樣我們不是那樣子的 人可是被人家這樣講 真的無法解釋我不要去改好不好呵呵呵 十 客家電視台因素陎向描述 客家電視台 Hakka TV 簡稱客視 客台 是臺灣目前唯一 全天候以客語 海陸腔 四縣腔為主 多元腔 詔安腔為輔 發聲的 有線電視頻道 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委託相關業者經營 客視也是臺 灣第二個客語有線電視頻道 而第一個是中原國際傳播經營 1990年 代開播的中原衞星電視台 當初行政院客委會委託成立客家電視台原 為支持客家語言傳承之美意 卻在無意中形成客家電視台為客家節目 播放的主要帄台 A3學者指出此一現象是否降低客語的覆蓋率還有待 商榷 Document 學者組\(A3)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客家電視台因素 你這樣有一台更糟糕 對不對 閩南電視台以後就歸到那一台去 其他全部都是國語 台 那環境更糟糕了 所以成立客家電視台是好還是壞 我看很難評估哦 Document 焦點團體B\(D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客家電視台因素 可是我覺得要注意的一點是不是光只有客家電視台 像有線電視台TVCS要講 我覺 得台灣新聞太狹隘在於一些政治的東西 可是甚至你國際也不去看 像原住民永遠 是原住民台的東西才有 我覺得記者方面不要限於客家電視台 惟客家電視台因素之描述已在專家學者組說明 其認為行政院客 委會委託成立客家電視台原為支持客家語言傳承之美意 卻在無意中 形成客家電視台為客家節目播放的主要帄台 此一現象對於客家之影 響是否為正陎還有待評估 而客家電視台年度報告 2007 中呈現AGB 尼爾森電視收視率調查圖5-5 觀察可得四十五歲以上的收視群帄均佔 100

121 第五章 客語能力認證政策之質化分析 七成以上 正好符合客家社團理事長C2則提出 客家電視台 收視族 群年齡分布在年長者 因此其認為若欲宣傳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廣告 不可侷限於客家電視台 反而應該由其他管道接觸傳達消息給年輕族 群 圖 年至 2007 年每季收視年齡層變化情形 資料來源 客家電視台年度報告 2007 Document 社團組\(C2) Position Code 政策目標的公正性與適當性\客家電視台因素 就嗯我看喔 也是這個客家電視台也因為看客家電視台的就比較侷限於年紀比較大 的人在看對不對 有時候我有偶爾啦 不是很多 如果是在其他的電視台也可以這 個置入性行銷的那種廣告 就是講一些簡單生活上的客語 十一 考詴加分因素陎向描述 截至目前為止 為復甦客家語言 行政院客委會已相繼祭出林林 總總的優惠措施 以提升客語能力認證其附加價值吸引社會大眾報名 參加 但仍有一股聲音力量企望能將客語能力認證與升學 基本學力 測驗 予以結合 易言之 其希冀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能取得升學考 詴加分資格 但欲實施此一辦法何其容易 牽涉範圍廣大而層陎複 雜 是否為一良善措施 尚待各界評估 焦點團體A組成員 焦點團 體B組成員及A2專家學者也紛紛表示實行機會不大 困難度太高 欲 101

全唐诗28

全唐诗28 ... 1... 1... 1... 2... 2... 2... 3... 3... 4... 4... 4... 5... 5... 5... 5... 6... 6... 6... 6... 7... 7... 7... 7... 8... 8 I II... 8... 9... 9... 9...10...10...10...11...11...11...11...12...12...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6...17...17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1. 2. 3. (1) (6) ( 21-52 ) (7) (12) (13) (16) (17) (20) (21) (24) (25) (31) (32) (58) 1 2 2007-2018 7 () 3 (1070) (1019-1086) 4 () () () () 5 () () 6 21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 ) 7 1. 2.

More information

一、

一、 ... 1...24...58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 9 - xi. - 10 - - 11 - -12- -13- -14- -15- C. @ -16- @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人 力 資 源 推 算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此 頁 刻 意 留 空 - 2 - 目 錄 頁 前 言 詞 彙 縮 寫 及 注 意 事 項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第 四 章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附 件 三 : 附 件 四 : 附 件 五 : 附 件 六 : 附 件 七 : 引 言 及 技 術 大 綱 人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 i -------------------------------------------------- ii iii iv v vi vii 36~39 108 viii 15 108 ix 1 2 3 30 1 ~43 2 3 ~16 1 2 4 4 5 3 6 8 6 4 4 7 15 8 ----- 5 94 4 5 6 43 10 78 9 7 10 11 12 10 11 12 9137

More information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3 1 2 3 4 4 5 6 7 8 9 5 10 1 2 11 6 12 13 7 8 14 15 16 17 18 9 19 20 21 22 10 23 24 23 11 25 26 7 27 28 12 13 29 30 31 28 32 14 33 34 35 36 5 15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皮肤病防治.doc

皮肤病防治.doc ...1...1...2...3...4...5...6...7...7...9...10... 11...12...14...15...16...18...19...21 I ...22...22...24...25...26...27...27...29...30...31...32...33...34...34...36...36...37...38...40...41...41...42 II

More information

性病防治

性病防治 ...1...2...3...4...5...5...6...7...7...7...8...8...9...9...10...10... 11... 11 I ...12...12...12...13...14...14...15...17...20...20...21...22...23...23...25...27...33...34...34...35...35 II ...36...38...39...40...41...44...49...49...53...56...57...57...58...58...59...60...60...63...63...65...66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1...1...2...3...3...4...5...6...7...7...8...9... 10... 11... 13... 13... 14... 16... 17 I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7... 28... 29... 30... 32... 33... 34... 35... 36... 37...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4

全唐诗24 ...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10...10...10...11...12...12...12...13...13 I II...14...14...14...15...15...15...16...16...16...17...17...18...18...18...19...19...19...20...20...20...21...21...22...22...23...23...23...24

More information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9 (ii) (iii) (iv) (v) 500,000 500,000 59I 18 (ii) (iii) (iv) 200,000 56 509 (ii) (iii) (iv) (v) 200,000 200,000 200,000 500,000 57 43C 57 (ii) 60 90 14 5 50,000 43F 43C (ii) 282 24 40(1B) 24 40(1) 58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1 1 - / 2 - / 3 - / 4 - / 5 - I. 1. /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 / 25. 26. 27. 28. 29. 30. 31. II. 1. 2 3. 4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附 錄 美 國 國 家 兒 童 健 康 與 人 類 發 展 中 心 (NICHD) 偵 訊 指 導 手 冊 I. 開 場 白 1. 你 好, 我 的 名 字 是, 我 是 警 察 [ 介 紹 房 間 內 的 其 他 人, 不 過, 在 理 想 狀 態 下, 房 間 裡 不 該 有 其 他 人 ] 今 天 是 ( 年 月 日 ), 現 在 是 ( 幾 點 幾 分 ) 我 是 在 ( 地 點 ) 問 你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98 年 3 月 11 日 依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核 定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98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 :600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253 號 電 話 :(05)2223124 轉 203 教 務 處 招 生 專 線 :(05)2223124

More information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i 1 1.1 1 1.2 1 4 2.1 4 2.2 5 2.3 7 2.4 9 2.5 11 2.6 1 2 1 5 3.1 1 5 3.2 1 5 19 4.1 19 4.2 19 4.3 2 1 4.4 29 4.5 38 4.6 4 3 4.7 47 50 5.1 5 0 5.2 5 0 5.3 6 2 5.4 9 4 5.5 1 2 6 ( ) 1 2 7 ( ) 1 31 ( ) 1

More information

眼病防治

眼病防治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2...3...5...5...6...7...9... 11...13...14...15...17...18...19...20...21 I II...21...22...23...24...25...27...27...28...29...30...31...33...33...34...36...38...39...40...41...42...43...4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 20 010010) 7871092 1/32 356.25 4 760 2004 8 1 2004 8 1 11 000 ISBN 7-204-05943-3/Z102 1026.00 ( 18.00 ) ...1...2...2...4...6...7...8...9... 10... 11... 12... 13... 13... 14... 15... 17... 18... 19...

More information

穨ecr2_c.PDF

穨ecr2_c.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6 27 2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3 4 41 42 43 5 44 45 46 6 47 48 49 50 51 52 1 53 2 54 55 3 56

More information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 ii - - iii - - iv - - v - - vi - - vii - - viii - (1) 2.1 (2) (3) 13.6 (4) 1.6 (5) 21 (6) (7) 210 (8) (9) (10) (11) ( ) ( 12) 20 60 16 (13) ( ) (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20 .. ===== ===== ===== ===== ===== ======.. 21 22 ===== ===== ===== ===== 23 24 25 26 27 28 29 ==== ====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问 答 目 录 一 总 论...9 1.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方 针 是 什 么? 如 何 正 确 理 解 这 个 方 针?... 9 2. 为 什 么 强 调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保 证 质 量?... 9 3. 如 何 做 到 慎 重 发 展?... 10 4. 如 何 处 理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重 点 与 一 般 的 关 系?...11 5.

More information

i

i 9 1 2 3 4 i 5 6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1 1 2 3 4 2 5 6 2 3 2.10 ( 2.11 ) ( 2.11 ) ( 2.9 ) 7 8 9 3 10 5% 2% 4 11 93% (2001 02 2003 04 ) ( ) 2,490 (100%) 5 12 25% (2.57% 25%) 6 (2001 02 2003 04 ) 13 100%

More information

39898.indb

39898.indb 1988 4 1998 12 1990 5 40 70.................................................. 40.............................................................. 70..............................................................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纪 委 书 记 职 责... 5 院 长 办 公 室... 6 院 长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必 修 科 目 簡 介 < < < 1. 中 文 > > > 本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以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合 編 訂 的 中 國 語 文 科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為 根 據 目 標 本 科 主 要 評 核 考 生 : (1) 讀 寫 聽 說 能 力 思 維 能 力 審 美 能 力 和 自 學 能 力 ; (2)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48.55% 1998 19986 30%20086 2009 2009 200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200820092010 772 928960200820092010 1512928 201 1. 20091222(2009)7267 20042008 16,980,954.02

More information

II II

II II I I II II III 1. 2. 3. III 4. IV 5. 6. 8. 9. 10. 12. IV V V VI VI VII VII VIII VIII IX IX X X XI XI XII XII 1 1 2 2 3 3 4 33 35 4 5 5 6 6 7 ( ) 7 8 8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17 17

More information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核 准 文 號 :102 年 4 月 22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20036237 號 國 立 曾 文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4 月 22 日 國 立 曾 文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DFC170A658A46ABEC7A764ACFCAA4BBAD3A468B2A6B77EBDD7A4E53130312E31315FABC8A965B77CA7B9A6A8AAA95F312E646F636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DFC170A658A46ABEC7A764ACFCAA4BBAD3A468B2A6B77EBDD7A4E53130312E31315FABC8A965B77CA7B9A6A8AAA95F312E646F636D>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客 家 語 言 與 傳 播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語 言 使 用 與 客 家 認 同 關 係 之 研 究 - 以 三 義 鯉 魚 潭 村 為 例 A study of correlation between Language Use and Hakka Identity A case of Li Yu Tan Village in San Yi Town 研 究 生 :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根 据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第 11/1999 号 法 律 第 三 条 规 定, 审 计 长 执 行 其 职 责, 已 经 对 财 政 局 提 交 的 2011 年 度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总 帐 目 ( 总 帐 目 ) 进 行 了 审 计 与 2010 年 度 相 同, 本 年 度 的 总 帐 目 由 政 府 一 般 综 合 帐 目 及 特 定 机 构 汇 总 帐 目, 两

More information

1 2 6 8 15 36 48 55 58 65 67 74 76 150 152 1 3 1 2 4 2 2001 2000 1999 12 31 12 31 12 31 304,347 322,932 231,047 14,018 16,154 5,665 (i) 0.162 0.193 0.082 (ii) 0.165 0.227 0.082 (iii) 10.08 13.37 6.47 0.68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二 零 一 三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395/12-13(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培 訓 及 發 展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介 紹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為 公 務 員 所 提 供 培 訓 和 發 展 的 最 新 概 況, 以 及 將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推 出

More information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33.33% ( ) ( ) ( ) 33.33% ( ) ( ) ( ) 1 1 1992 8 3200001100976 1997 6 27 H 12.22 2001 1 16 A 1.5 2001 12 3 503,774.75 14,914,399,845.00 13,445,370,274.00

More information

绝妙故事

绝妙故事 980.00 III... 1... 1... 4... 5... 8...10...11...12...14...16...18...20...23...23...24...25...27...29...29...31...34...35...36...39...41 IV...43...44...46...47...48...49...50...51...52...54...56...57...59...60...61...62...63...66...67...68...69...70...72...74...76...77...79...80

More information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 主 教 永 年 高 級 中 學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手 冊 目 錄 壹 學 校 背 景. 貳 教 育 理 念 與 教 育 目 標. 3 一 規 劃 理 念...3 二 教 育 目 標...3 參 畢 業 要 求. 5 一 總 學 分 數...5 二 必 選 修 學 分 數...5 三 必 須 參 加 活 動...9 四 成 績 評 量 方 式...9 肆 課 程 概 述.. 9 一 課 程

More information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目 錄 中 華 醫 藥 以 醫 術 救 人 為 何 被 稱 為 懸 壺 濟 世? 2 什 麼 樣 的 醫 生 才 能 被 稱 為 華 佗 再 世? 4 中 醫 如 何 從 臉 色 看 人 的 特 質? 6 中 醫 怎 樣 從 五 官 看 病? 8 中 醫 看 舌 頭 能 看 出 些 什 麼 來? 10 中 醫 真 的 能 靠 一 個 枕 頭, 三 根 指 頭 診 病 嗎? 12 切 脈 能 判 斷

More information

_Chi.ps, page Preflight ( _Chi.indd )

_Chi.ps, page Preflight ( _Chi.indd ) on conviction3 5 1. / 2. 14 3. 2 2 3 4. 372 12 5. 6. 1 7. 1 2 i ii iii iv 8. 9. 1 12 2 2 i ii iii i ii iii 3 iv http://www.pcpd.org.hk v i ii iii 4 i ii i / ii 5 1. 2. 3. i ii iii iv v vi 4. 5. 6 6. 7.

More information

尿路感染防治.doc

尿路感染防治.doc ...1...1...2...4...6...7...7...10...12...13...15...16...18...19...24...25...26...27...28 I II...29...30...31...32...33...34...36...37...37...38...40...40...41...43...44...46...47...48...48...49...52 III...55...56...56...57...58

More information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2...3...4...5...6...7...8...9...10... 11...12...13...15...16...17...19...21 I ...23...24...26...27...28...30...32...34...37...39...40...42...42...44...47...50...52...56...58...60...64...6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草 稿 致 省 級 管 理 單 位 之 推 薦 書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All rights reserved 序 言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間, 擬 定 傳 統 中 醫 執 業 之 基 礎 文 件 由 臨 床 經 驗 豐 富 之 中 醫 師 教 育 者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及 施 政 綱 領 有 關 發 展 局 的 措 施 引 言 行 政 長 官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發 表 題 為 創 新 經 濟 改 善 民 生 促 進 和 諧 繁 榮 共 享 的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報 告 夾 附 施 政 綱 領, 臚 列 政 府 推 行 的 新 措 施 和

More information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大 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 修 订 )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苏 州 街 18 号 院 长 远 天 地 大 厦 4 号 楼 1707 室 ) 主 办 券 商 国 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9 10 层 ) 二 〇 一 六 年 八 月 I

More information

Page i

Page i 况 1 1.1.1 1.1.2 1.1.3 2 2.1 2.1.1 2.1.2 2.1.3 2.1.4 Page i 2.2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3 2.3.1 Page ii 2.3.2 2.3.3 2.3.4 2.4 2.4.1 2.4.2 2.4.3 Page iii 2.5 2.5.1 2.6 2.6.1 2.6.2 3 3.1 3.1.1

More information

197 1. 2. 3. 4. I

197 1. 2. 3. 4. I National Taiwan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PROMOTION OF DRAGON DANCE IN MIAOLI COUNTY 197 1. 2. 3. 4. I Huang, Hsuan-Chieh(2008). Promotion of Dragon Dance in Miaoli County. Unpublished master thesis,

More information

捕捉儿童敏感期

捕捉儿童敏感期 目弽 2010 捕捉儿童敏感期 I a mao 2010-3-27 整理 早教资料每日分享 http://user.qzone.qq.com/2637884895 目弽 目彔 目弽... I 出版前言... - 1 竨一章 4 丢孝子癿敂感朏敀乞... - 1 - 妞妞 0 4 岁 海颖 妞妞癿妈妈... - 1 黑白相亝癿地斱... - 1 斵转... - 2 就丌要新帰子... - 2 小霸王...

More information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2389 30 1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a) (b) (c) (d) (e) 3 (i) (ii) (iii) (iv) (v) (vi) (vii) 4 (1) (2) (3) (4) (5) 400,000 (a) 400,000300,000 100,000 5 (b) 30% (i)(ii) 200,000 400,000 400,000 3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穨_2_.PDF

穨_2_.PDF 6 7.... 9.. 11.. 12... 14.. 15.... 3 .. 17 18.. 20... 25... 27... 29 30.. 4 31 32 34-35 36-38 39 40 5 6 : 1. 2. 1. 55 (2) 2. : 2.1 2.2 2.3 3. 4. ( ) 5. 6. ( ) 7. ( ) 8. ( ) 9. ( ) 10. 7 ( ) 1. 2. 3. 4.

More information

(Chi)_.indb

(Chi)_.indb 1,000,000 4,000,000 1,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V-1 1,000,000 2,000,000 20,000,00010,000,0005,000,000 3,000,000 30 20% 35% 20%30% V-2 1) 2)3) 171 10,000,00050% 35% 171 V-3 30 V-4 50,000100,000 1) 2)

More information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II...1...2...2...3...4...5...7...7...8...9...9...10... 11...12...13...14...15...15...16...18...18...19...20 III...21...21...22...24...24...25...26...27...28...29...30...30...31...33...33...34...35...36...36...37...38...39...40...41...42...43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i) (ii)(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i) (ii)(iii) (iv) (v) 1948 12 1 1986 1 1995 1995 3 1995 5 2003 4 2003 12 2015 82015 10 1 2004 2 1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i) (ii)(iii) (iv) (v) (vi) (vii)(viii) (ix) (x) (xi) 2013 8 15 (i) (ii) (iii)

More information

I

I The Effect of Guided Discovery on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and Learning Transfer of Grade 5 Students in Primary Schools I II Abstract The Effect of Guided Discovery on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And Learning

More information

審 核 二 O 一 一 至 一 二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審 核 二 O 一 一 至 一 二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O 一 一 至 一 二 開 支 預 算 管 制 人 員 的 答 覆 局 長 : 食 物 及 生 局 局 長 第 20 節 會 議 答 覆 編 號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S-FHB(H)01 S122 張 文 光 140 (2) 資 助 金.. 醫 院 管 理 局 S-FHB(H)02 S123 張 文 光 140 (2) 資 助 金.. 醫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苷 XI X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More information

智力测试故事

智力测试故事 II 980.00 ... 1... 1... 1... 2... 2... 2... 3... 3...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8... 9... 9...10...10...10 I II...11...11...11...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7...17...18...18...19...19...19...19...20...20...21...21...21

More information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序 言 我 們 都 愛 樹, 愛 那 鬱 鬱 葱 葱 的 綠 意, 愛 那 股 清 新 的 氣 息, 更 愛 那 溽 暑 中 遍 地 搖 曳 的 斑 斕 樹 蔭 人 與 樹 本 應 是 那 麼 近, 但 去 年 8 月 赤 柱 塌 樹 意 外, 卻 令 我 們 赫 然 發 現, 樹 木 原 來 也 可 以 潛 藏 著 危 險,

More information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JOY

More information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4 ( 學 生 ) i. 認 識 專 題 研 習 甚 麽 是 專 題 研 習? 專 題 研 習 是 學 會 學 習 的 其 中 一 個 關 鍵 項 目 學 生 根 據 自 己 或 老 師 所 訂 立 的 主 題, 依 照 本 身 的 興 趣 和 能 力, 在 老 師 的 指 導 下, 擬 定 研 習 題 目, 設 定 探 討 的 策 略 和 方 法, 進 行 一 系 列 有 意 義 的 探 索 歷

More information

(b) 3 (a) (b) 7 (a) (i) (ii) (iii) (iv) (v) (vi) (vii) 57

(b) 3 (a) (b) 7 (a) (i) (ii) (iii) (iv) (v) (vi) (vii) 57 (i) (ii) (iii) A. 123 2 3(1) (2) (i) 41 (ii) (iii) 121 4(3) (i) (ii) (iii) 123A 3 (a) 56 (b) 3 (a) (b) 7 (a) (i) (ii) (iii) (iv) (v) (vi) (vii) 57 (viii) (ix) (x) 4B(2)(d) (e) (f) (xi) (xii) (b) (a) (i)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香 港 德 輔 道 中 71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9 樓 電 話 :2867 0888 傳 真 :3906 9906 查 詢 熱 線 :3187 5100 中 國 通 意 外 急 救 醫 療 計 劃 保 單 投 保 人 以 一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謹 向 中 銀 集 團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申 請 下 述 保 險 該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已 被

More information

奇闻怪录

奇闻怪录 ... 1... 1... 2... 3... 3... 4... 4... 5... 5... 6... 8... 9... 10... 10... 11... 11... 13... 13... 14... 14... 15... 16... 17... 21 I ... 22... 23... 23... 24... 25... 25... 26... 27... 28... 29 UFO...

More information

English Language

English Language P.2 P.3 P.5 P.7 P.8 P.9 P.10 P.11 P.13 P.15 P.17 P.18 P.20 P.22 P.24 English Language I. Aim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curriculum at senior level to broaden and deepen the language competencies learners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B345DB5D8AE4CACD732303135AECAAFC5C1C9C1DCBDD0AB48A4CEB3F8A657AAE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B345DB5D8AE4CACD732303135AECAAFC5C1C9C1DCBDD0AB48A4CEB3F8A657AAED> 華 夏 盃 全 國 全 國 數 學 奧 林 匹 克 邀 請 賽 ( 華 南 賽 區 ) 晉 級 賽 比 賽 詳 情 : 一 比 賽 對 象 : 小 學 一 至 六 年 級 中 學 一 二 年 級 二 比 賽 日 期 及 時 間 : 年 2 月 15 日 ( 星 期 日 ) 小 學 組 小 一 級 小 二 級 小 三 級 小 四 級 小 五 級 小 六 級 時 間 13:10~1:20 13:10~1:20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下).doc

中医疗法(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3...4...13...15...17...17...24...25...26...26...28...28...29...31...31...33...33

More information

vi 黃 帝 內 經 即 學 即 用 別 做 反 自 然 的 事 053 成 年 人 應 該 斷 奶 055 吃 肉 吃 素 因 人 而 異 057 要 分 清 飢 和 餓 058 生 活 現 代 化 與 本 能 退 化 061 調 神 就 是 調 節 奏 063 想 冬 泳, 先 問 問 自 己

vi 黃 帝 內 經 即 學 即 用 別 做 反 自 然 的 事 053 成 年 人 應 該 斷 奶 055 吃 肉 吃 素 因 人 而 異 057 要 分 清 飢 和 餓 058 生 活 現 代 化 與 本 能 退 化 061 調 神 就 是 調 節 奏 063 想 冬 泳, 先 問 問 自 己 目 錄 001 第 一 講 道 法 自 然 養 生 首 先 要 找 對 方 向 003 健 身 不 同 於 健 體 006 隨 順 自 然 的 節 拍 008 調 和 的 重 要 013 吃 飯 的 講 究 017 飲 水 的 學 問 021 喝 適 合 自 己 的 茶 025 起 居 作 息 要 規 律 029 形 與 神 俱 靠 甚 麼 031 還 原 現 場 033 039 第 二 講 背 道

More information

1956 12 1955 101 1 1957 443 1956 237 s s i 39 424 401 iii 9 ix 31 iv 15 iii 2 Vi 46 i 24 VI iii 25 III i 7 III viii 9 I V 1 I vi 8 225 1480 I ii 10 IV viii 4 639 559 113 [ 384 322 ] III

More information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000 24 (i) (ii) (iii) (iv) # * 1,800,000 1,800,000 15% 3,400,000 3,400,000 15% 4,200,000 4,200,000 10% 8,600,000 8,600,000 10% 12,600,000 12,600,000 88% 10% 16,000,000 16,000,000

More information

黑面琵鷺2015

黑面琵鷺2015 PG10402-0124 104-01-01 104 年 度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黑 面 琵 鷺 族 群 生 態 研 究 及 其 棲 地 經 營 管 理 計 畫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委 託 研 究 報 告 (104 年 ) ( 本 報 告 內 容 及 建 議, 純 屬 研 究 小 組 意 見, 不 代 表 本 機 關 意 見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PG10402-0124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04 年 12 月 8 日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製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請 自 行 下 載 不 另 販 售 考 生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刘藤升答辩修改论文.doc

Microsoft Word - 刘藤升答辩修改论文.doc 武 汉 体 育 学 院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全 日 制 硕 士 ) 社 会 需 求 视 角 下 武 汉 体 院 乒 乓 球 硕 士 研 究 生 就 业 状 况 研 究 研 究 生 : 刘 藤 升 导 师 : 滕 守 刚 副 教 授 专 业 : 体 育 教 育 训 练 学 研 究 方 向 : 乒 乓 球 教 学 训 练 理 论 与 方 法 2015 年 5 月 分 类 号 : G8 学 校 代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篇

第六篇 國 家 發 展 前 瞻 規 劃 委 辦 研 究 計 畫 - 產 業 人 力 供 需 評 估 ( 含 模 型 建 立 ) ( 第 二 年 度 計 畫 ) 編 號 : 國 家 發 展 前 瞻 規 劃 委 辦 研 究 計 畫 - 產 業 人 力 供 需 評 估 ( 含 模 型 建 立 ) 委 託 單 位 :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執 行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經 濟 研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輯 目 錄.indd 2 目 錄 編 寫 說 明 附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中 國 語 文 科 評 核 模 式 概 述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考 試 簡 介 及 應 試 技 巧 常 用 實 用 文 文 體 格 式 及 寫 作 技 巧 綜 合 能 力 分 項 等 級 描 述 練 習 一

第 二 輯 目 錄.indd 2 目 錄 編 寫 說 明 附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中 國 語 文 科 評 核 模 式 概 述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考 試 簡 介 及 應 試 技 巧 常 用 實 用 文 文 體 格 式 及 寫 作 技 巧 綜 合 能 力 分 項 等 級 描 述 練 習 一 作 出 發 者 : 劉 梓 淩 版 : 精 工 出 版 社 行 : 精 工 印 書 局 香 港 銅 鑼 灣 道 168 號 電 話 :2571 1770 2554 1247 傳 真 :2806 0974 2873 2412 網 二 O 一 一 年 址 :http://www.jingkung.com 初 版 版 權 所 有, 翻 版 必 究 如 未 獲 得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用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報 告 摘 要 2015 年 廉 政 公 署 周 年 民 意 調 查 背 景 1.1 為 了 掌 握 香 港 市 民 對 貪 污 問 題 和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的 看 法, 廉 政 公 署 在 1992 至 2009 年 期 間, 每 年 均 透 過 電 話 訪 問 進 行 公 眾 民 意 調 查 為 更 深 入 了 解 公 眾 對 貪 污 問 題 的 看 法 及 關 注, 以 制 訂 適 切

More information

作 主 动 追 求 知 识 获 取 技 能, 在 心 理 和 生 理 上 都 非 常 积 极 的 个 体 (Zimmerman & Pons, 1986) 在 此 期 间, 自 我 效 能 感 (self-efficacy) 自 我 控 制 (self-control) 自 我 管 理 (self-

作 主 动 追 求 知 识 获 取 技 能, 在 心 理 和 生 理 上 都 非 常 积 极 的 个 体 (Zimmerman & Pons, 1986) 在 此 期 间, 自 我 效 能 感 (self-efficacy) 自 我 控 制 (self-control) 自 我 管 理 (self- 网 络 环 境 中 英 语 学 习 者 自 我 调 控 的 个 体 特 征 研 究 A Qualitative Study of Chinese EFL Learners Online Self-regulation * 1,2 郑 春 萍, 穆 婕 2, 章 僖 格 2, 苑 仁 庆 2, 李 芒 1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教 育 学 部 2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人 文 学 院 * zhengchunping@bupt.edu.cn

More information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XI XII. 12 XIII. 13 XIV XV XVI. 16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XI XII. 12 XIII. 13 XIV XV XVI. 16 125-0834I/1405/GH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10-11 XI. 11-12 XII. 12 XIII. 13 XIV. 14-15 XV. 15-16 XVI. 16 I. * ++p ++ p ++ ++ * ++p ++ ++ ++p 1 2 ++ ++ ++ ++ ++ I.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Content 卷 首 prelude 教 育 部 : 用 制 度 来 弥 补 幼 儿 园 教 师 队 伍 短 板 政 策 聚 焦 Policy Focus 教 育 部 : 幼 儿 园 每 班 至 少 配 两 名 专 任 教 师 教 育 部 : 新 设 学 前 教 育 办 公 室 教 育 部

目 录 Content 卷 首 prelude 教 育 部 : 用 制 度 来 弥 补 幼 儿 园 教 师 队 伍 短 板 政 策 聚 焦 Policy Focus 教 育 部 : 幼 儿 园 每 班 至 少 配 两 名 专 任 教 师 教 育 部 : 新 设 学 前 教 育 办 公 室 教 育 部 目 录 Content 卷 首 prelude 教 育 部 : 用 制 度 来 弥 补 幼 儿 园 教 师 队 伍 短 板 政 策 聚 焦 Policy Focus 教 育 部 : 幼 儿 园 每 班 至 少 配 两 名 专 任 教 师 教 育 部 : 新 设 学 前 教 育 办 公 室 教 育 部 : 公 办 幼 儿 园 教 师 享 受 规 定 工 资 倾 斜 政 策 教 育 部 发 文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百 善 孝 為 先? 奉 養 父 母 與 接 受 子 女 奉 養 之 態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跨 時 趨 勢 分 析 Changes in attitude toward adult children's responsibilit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百 善 孝 為 先? 奉 養 父 母 與 接 受 子 女 奉 養 之 態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跨 時 趨 勢 分 析 Changes in attitude toward adult children's responsibilit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指 導 老 師 : 翁 志 遠 百 善 孝 為 先? 奉 養 父 母 與 接 受 子 女 奉 養 之 態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跨 時 趨 勢 分 析 Changes in attitude toward adult children's responsibility to financially support and to live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II III IV V VI VII 28 29 30 31 32 33 1 1 2 2 3 4 3 4 0 5 5 6 6 7 2005 8 9 10 11 7 ( )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8 38 39 40 41 42 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apl/9/

More information

就財務委員會委員審核2015至16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出初步問題的答覆

就財務委員會委員審核2015至16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出初步問題的答覆 索 引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零 一 五 至 一 六 年 度 節 會 議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DEVB(W)-2-c1.docx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001 2007 陳 恒 鑌 159 - DEVB(W)002 0152 陳 偉 業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003 0701 陳 婉 嫻 159 (2) 文 物 保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5 年 11 月 4 日 總 目 158- 政 府 總 部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 運 輸 科 )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提 出 下 述 建 議, 即 由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當 日 起, 在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運 輸 科 機 場 擴 建 工 程 統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TD. I II III IV V VI ...7...10...11...13...13...14...15...15...21...32...50...53...54...56...56...56.59...61...61...66...69...72...74...74...75...75...75...77

More information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1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2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3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4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5 Labour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654 ( 571 ) 88(4) 2014 3 31 10766 10778 2014 3 31 ( ) 2 21 ( ) 2014 3 31 10768 10778 6 9 1. ( ) 2. 3. 4. 5. 2014 6 3 ( ) 10768 10778 ( ) 2014 3 31 ( 622 ) 11 80 2014 3 31 2014 6 3 10 8 2014 3 31 ( ) 2014

More information

gtja

gtja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eport 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report final.doc 殘 疾 人 士 無 障 礙 運 輸 需 要 研 究 調 查 報 告 書 目 錄 I. 撮 要 II. III. IV. 前 言 調 查 目 的 文 獻 回 顧 V. 調 查 方 法 VI. 調 查 結 果 VII. 分 析 及 討 論 VIII. 建 議 IX. 鳴 謝 I. 撮 要 殘 疾 人 士 在 日 常 生 活 上 面 對 不 少 困 難 與 挑 戰, 健 全 人 士 未 必 可 以 身 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A1A2C9CFBAA3BFADB1A6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5D0B9C9CBB5C3F7CAE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A1A2C9CFBAA3BFADB1A6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5D0B9C9CBB5C3F7CAE92E646F63>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做 出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I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生 和 专 业 结 构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的 一 项

More information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七十五).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七十五).doc .................... I II.............................. ................................. III IV......................... V................................ ........................... VI .............................

More information

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 I ........................... II ................................. III 1996 1994 5 16 1 2 1997 12 29 84 1996 1994 5 16

More information

2010............... 1 1 2010...1 2 2010...5 3 2010...6 4 2010...7 5 2010...8 6 2010...9 7 2010 500...10 8 2010...20 9 2010...50 2010.........52 1 2010

2010............... 1 1 2010...1 2 2010...5 3 2010...6 4 2010...7 5 2010...8 6 2010...9 7 2010 500...10 8 2010...20 9 2010...50 2010.........52 1 2010 2010 2010............... 1 1 2010...1 2 2010...5 3 2010...6 4 2010...7 5 2010...8 6 2010...9 7 2010 500...10 8 2010...20 9 2010...50 2010.........52 1 2010...52 2 2010...55 I 3 2010...56 4 2010...57 5

More information

要, 理 想 糾 紛 解 決 方 式 以 公 會 協 助 處 理 與 委 託 保 險 公 司 幫 忙 和 解 ; (2) 研 究 發 現 糾 紛 案 件 中,40-50 歲 之 男 性 以 針 灸 或 推 拿 為 主 要 治 療 方 式 碩 士 與 博 士 年 資 15-20 年 每 診 人 數 越

要, 理 想 糾 紛 解 決 方 式 以 公 會 協 助 處 理 與 委 託 保 險 公 司 幫 忙 和 解 ; (2) 研 究 發 現 糾 紛 案 件 中,40-50 歲 之 男 性 以 針 灸 或 推 拿 為 主 要 治 療 方 式 碩 士 與 博 士 年 資 15-20 年 每 診 人 數 越 編 號 :CCMP98-RD-022 中 醫 醫 療 糾 紛 與 醫 師 責 任 保 險 之 評 估 研 究 陳 俞 沛 台 灣 中 醫 診 斷 學 會 研 究 目 的 : 摘 要 近 年 醫 病 關 係 和 諧 的 中 醫 界, 醫 療 糾 紛 發 生 率 與 發 生 頻 率 也 逐 漸 提 高, 為 影 響 醫 病 關 係 和 諧 與 維 持 良 好 醫 療 品 質 的 一 大 隱 憂 醫 師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护理(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上).doc

中医疗法(上).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1...2...4...5...7...13...15...17...18...19...21...23...24...24...26...26...27 I ...28...29...30...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43...45...46...47...47...48

More information

封面

封面 技 術 及 職 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臺 北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領 導 技 巧 與 班 級 經 營 效 能 之 研 究 The Research on Leadership Skills and Classroom Management Efficiency of Public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Taipei 研 究 生 : 林

More information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報 名 規 則 : I. 保 送 教 師 資 格 :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主 辦 二 零 一 六 年 秋 季 趣 學 堂 幼 兒 舞 蹈 課 程 評 核 報 名 及 規 則 ( 請 於 報 名 前 詳 細 閱 讀 整 份 文 件 ) 學 生 必 須 由 認 可 教 師 保 送 參 加 評 核, 而 以 下 為 認 可 教 師 的 資 格 : i. 持 有 由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頒 發 之

More information

A % 100% 15 A 5% (i) (ii) 6% 2

A % 100% 15 A 5% (i) (ii) 6% 2 01052 7 0 % (i) (ii) 1,949,938,435.74 (i) 1,792,000,000.00 (ii) 157,938,435.74 70% 1 A 98.06 25 25% 100% 15 A 5% (i) (ii) 6% 2 1. (a) (b) (i) (ii) A (iii) B A B (c) A B 98.6441% 1.3559% 70% 68.6441% A

More information

(As at 28

(As at 28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安 排 ) 常 见 问 答 个 别 行 业 : 法 律 服 务 法 律 服 务 ( 18) I 受 聘 于 内 地 律 师 事 务 所 1 II 律 师 事 务 所 联 营 组 织 2 III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驻 内 地 代 表 机 构 ( 代 表 处 ) 4 I V 最 低 居 留 条 件 6 V 律 师

More information

九龍城區議會

九龍城區議會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十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3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李 慧 琼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3 時

More information

(i) (ii) 97/99/M

(i) (ii) 97/99/M 1,400,000 700,000 2,000,000 216,000 382,000 531,000 17.1% 82.9% 13.8% 86.2% (i) (ii) 97/99/M 20,500 35 50,000 13 (i) (ii) (iii) [ ] 6,000 14,000 20,500 46.1% 44.9% 45.9% 16 5 16 30,000,000 34,500,000 41,700,00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