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外在材料作為法規釋義的輔助材料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使用外在材料作為法規釋義的輔助材料"

Transcription

1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使 用 外 在 材 料 作 為 法 規 釋 義 的 輔 助 材 料 這 份 法 改 會 報 告 書 的 撰 寫 工 作 主 要 由 高 級 檢 察 官 薛 佳 儀 女 士 負 責 1997 年 3 月

2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委 1980 年 1 月 由 總 督 會 同 行 政 局 任 命 成 立, 負 研 究 由 律 政 司 或 首 席 大 法 官 轉 交 的 有 關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課 題 的 論 題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如 下 〆 馬 富 善 議 員 CMG JP( 律 政 司 ) ( 主 席 ) 嚴 元 浩 先 生 ( 法 律 草 擬 專 員 ) 陳 振 鴻 大 法 官 王 津 先 生 J P 文 禮 信 先 生 史 維 理 教 授 李 義 先 生 佳 日 思 教 授 御 用 大 律 師 CBE 馬 可 飛 先 生 張 達 明 先 生 廖 長 城 先 生 御 用 大 律 師 賴 福 明 醫 生 關 信 基 教 授 羅 德 立 教 授 法 改 會 的 秘 書 是 施 道 嘉 先 生, 辦 事 處 地 址 為 〆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3 9 號 夏 慤 大 廈 2 0 樓 電 話 〆 傳 真 〆 電 郵 〆 hklrc@hkreform.gov.hk 本 報 告 書 的 摘 要 上 載 互 聯 網 〆 本 報 告 書 的 撰 寫 工 作 主 要 由 高 級 檢 察 官 薛 佳 儀 女 士 負 責

3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使 用 外 在 材 料 作 為 法 規 釋 義 的 輔 助 材 料 目 錄 頁 引 言 1 研 究 範 圍 1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2 小 組 委 員 會 成 員 和 工 作 流 程 2 釋 法 的 重 要 性 何 在? 2 甚 麼 是 釋 法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〇 3 報 告 書 的 研 究 範 圍 3 第 1 章 法 院 的 角 色 5 引 言 5 背 景 〆 憲 制 理 論 5 補 缺 去 弊 規 則 5 字 義 規 則 8 黃 金 規 則 9 對 這 些 規 則 的 批 評 9 現 行 的 規 則 10 第 2 章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與 司 法 釋 義 12 引 言 12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用 途 12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類 別 13 (1) 歷 史 背 景 13 (2) 國 會 審 議 有 關 法 例 的 歷 程 及 辯 論 紀 錄 14 (3) 官 方 報 告 書 和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16 i

4 頁 (4) 法 例 的 摘 要 說 明 21 (5) 教 科 書 和 辭 典 23 (6) 國 際 公 約 或 條 約 24 (7) 國 際 協 議 的 預 備 文 件 28 (8) 其 他 法 規 30 (9) 物 業 轉 易 及 行 政 常 規 33 (10) 一 致 的 法 院 判 決 及 慣 例 34 (11) 授 權 立 法 34 結 論 35 第 3 章 法 院 不 接 納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理 據 36 引 言 36 國 會 與 法 院 之 間 的 憲 制 帄 衡 39 國 會 用 意 39 國 會 特 權 41 人 權 法 案 的 司 法 觀 點 42 法 律 確 定 性 的 需 要 42 實 務 方 面 43 無 從 取 用 44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不 可 靠 45 結 論 47 第 4 章 法 院 允 許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理 據 48 官 方 報 告 書 48 國 會 材 料 52 結 論 56 第 5 章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分 析 57 引 言 57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事 實 57 國 會 特 權 58 國 會 與 法 院 之 間 的 憲 制 帄 衡 年 財 務 法 令 的 國 會 審 議 歷 程 59 國 會 材 料 60 ii

5 頁 援 引 部 長 陳 述 60 在 詮 釋 第 63 條 時 考 慮 國 會 議 事 錄 會 對 此 詮 釋 有 何 影 61 響 〇 允 許 使 用 國 會 材 料 作 為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理 據 61 反 對 查 閱 國 會 議 事 錄 的 理 據 62 回 應 63 釋 疑 規 則 63 結 論 64 第 6 章 自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以 來 的 司 法 發 展 65 引 言 65 國 會 用 意 和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規 則 65 (1) 規 則 的 第 一 部 分 67 (i) 法 例 67 (ii) 官 方 報 告 書 71 (iii) 其 他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74 (2) 規 則 的 第 二 部 分 76 (i) 國 會 材 料 76 (ii) 給 予 國 會 議 事 錄 的 分 量 79 (3) 規 則 的 第 三 部 分 80 稅 務 法 規 85 刑 事 法 規 85 使 用 國 會 材 料 以 確 認 法 規 涵 義 87 提 述 先 前 法 例 89 提 述 其 後 的 法 例 90 合 法 期 望 91 國 會 特 權 92 第 7 章 比 較 法 93 第 I 部.. 循 立 法 以 外 方 式 進 行 改 革 93 引 言 93 聯 合 王 國 93 (i) 聯 合 王 國 的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書 93 (ii) 倫 頓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98 iii

6 頁 (iii) 釋 義 法 令 草 案 100 (iv) 國 會 議 事 錄 學 會 的 報 告 書 102 歐 洲 103 加 納 104 斯 里 蘭 卡 105 新 西 蘭 105 加 拿 大 111 美 國 114 愛 爾 蘭 共 和 國 118 第 8 章 比 較 法 律 120 第 II 部.. 立 法 改 革 的 不 同 方 案 120 澳 大 利 亞 120 (i) 澳 大 利 亞 聯 邦 法 規 的 條 文 120 座 談 會 121 司 法 界 的 發 展 122 關 於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聯 邦 法 例 123 第 1 5 A B 條 適 用 於 先 前 的 法 例 126 司 法 界 所 作 出 的 詮 釋 127 分 量 128 稅 務 法 規 129 確 定 一 般 涵 義 129 公 民 權 利 130 近 年 的 司 法 發 展 131 取 閱 外 在 材 料 132 實 際 影 響 132 執 業 指 引 133 司 法 界 的 看 法 133 (ii) 維 多 利 亞 州 135 (iii) 新 南 威 爾 士 州 138 執 業 守 則 140 (iv) 昆 士 蘭 州 141 (v) 南 澳 大 利 亞 州 143 (vi) 北 領 地 144 (vii) 塔 斯 曼 尼 亞 州 144 iv

7 頁 (viii) 西 澳 大 利 亞 州 146 (ix) 澳 大 利 亞 首 都 地 區 146 摘 要 說 明 146 新 加 坡 147 結 論 150 第 9 章 立 法 過 程 151 引 言 151 草 擬 過 程 151 一 般 或 特 定 用 意 151 法 規 的 措 辭 153 法 例 的 格 式 156 弁 言 和 說 明 立 法 目 標 條 文 156 摘 要 說 明 158 特 別 擬 備 的 摘 要 說 明 159 國 會 議 事 程 序 159 聯 合 王 國 159 香 港 162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是 否 適 用 於 香 港 164 政 府 通 告 的 地 位 166 附 屬 法 例 166 取 閱 國 會 材 料 167 澳 大 利 亞 167 聯 合 王 國 169 香 港 172 結 論 173 執 業 指 引 173 第 10 章 附 屬 事 宜 175 引 言 175 人 權 法 案 對 解 釋 法 定 條 文 的 影 響 175 香 港 法 律 的 淵 源 〆 年 之 前 和 年 之 後 年 之 後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183 判 例 與 遵 照 判 例 的 原 則 185 外 地 法 律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書 187 v

8 頁 條 約 188 第 11 章 總 論 和 建 議 192 引 言 192 第 I 部..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和 其 後 的 司 法 界 發 展 尚 未 解 決 的 問 題 192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規 則 第 一 部 分 192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規 則 第 二 部 分 193 對 其 他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影 響 195 行 政 常 規 195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規 則 第 三 部 分 援 引 的 陳 述 必 頇 196 清 晰 分 量 196 疏 漏 的 判 決 196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訂 下 的 準 則 的 弊 端 198 市 民 的 權 利 198 律 師 和 訟 費 200 法 院 200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訂 下 的 準 則 的 好 處 201 第 II 部.. 建 議 204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法 律 依 據 204 放 寬 不 接 納 外 在 材 料 的 規 則 205 立 法 擴 闊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應 用 範 圍 205 優 點 205 弊 端 206 建 議 的 法 例 條 文 年 法 令 釋 義 法 令 第 1 5 A B 條 207 確 定 涵 義 〆 第 1 5 A B(1)(a) 條 208 第 1 5 A B(1)(b ) ( i ) 和 (ii) 條 209 列 明 外 在 材 料 〆 第 15 A B(2) 條 209 不 屬 於 該 法 令 的 一 部 分 的 所 有 內 容 〆 第 ( 2 ) ( a ) 款 210 法 律 改 革 報 告 書 〆 第 ( 2 ) ( b ) 款 210 vi

9 頁 其 他 普 通 法 司 法 管 轄 區 的 報 告 書 210 立 法 機 關 的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書 〆 第 (2) ( c ) 款 211 摘 要 說 明 〆 第 ( 2 ) ( e ) 款 211 二 讀 演 詞 〆 第 ( 2 ) ( f ) 款 211 官 方 辯 論 紀 錄 所 收 錄 的 任 何 相 關 材 料 〆 第 ( 2 ) ( h ) 款 212 分 量 〆 第 1 5 A B(3) 條 213 條 約 214 附 屬 法 例 215 將 第 1 5 A B 條 應 用 在 先 前 的 法 例 216 有 關 法 例 與 普 通 法 的 互 動 關 係 217 個 人 的 權 利 218 法 規 以 外 的 其 他 改 革 措 施 219 草 擬 法 律 219 特 別 擬 備 的 摘 要 說 明 220 解 說 資 料 220 取 閱 輔 助 材 料 222 執 業 指 引 223 其 他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223 總 結 224 第 12 章 釋 法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報 告 書 摘 要 225 第 I 部 225 引 言 225 釋 法 的 重 要 性 何 在 〇 225 甚 麼 是 釋 法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〇 226 背 景 〆 憲 制 理 論 226 國 會 用 意 227 釋 法 規 則 227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用 途 228 可 接 納 性 228 法 院 不 接 納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理 據 229 法 院 允 許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理 據 229 官 方 報 告 書 229 目 的 釋 疑 230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230 vii

10 頁 贊 成 接 納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論 據 231 反 對 接 納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論 據 232 回 應 232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對 香 港 的 影 響 233 條 文 草 擬 本 234 新 西 蘭 234 北 美 洲 235 澳 大 利 亞 235 新 加 坡 236 草 擬 過 程 年 回 歸 後 的 法 律 淵 源 236 第 II 部 237 建 議 237 疏 漏 的 判 決 237 為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立 法 238 優 點 238 弊 端 239 澳 大 利 亞 聯 邦 的 模 式 240 確 定 涵 義 240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列 表 240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241 法 律 改 革 報 告 書 241 普 通 法 的 其 他 報 告 書 241 立 法 機 關 的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書 241 解 說 資 料 242 二 讀 演 詞 〆 第 ( 2 ) ( f ) 款 242 該 條 例 宣 稱 屬 於 相 關 的 文 件 的 任 何 文 件 〆 第 ( 2 ) ( g) 242 款 官 方 辯 論 紀 錄 所 收 錄 的 任 何 相 關 材 料 〆 第 ( 2 ) ( h ) 款 243 分 量 243 條 約 243 將 1 5 A B 條 應 用 在 先 前 的 法 例 244 有 關 法 例 與 普 通 法 的 互 動 關 係 244 個 人 的 權 利 244 法 規 以 外 的 其 他 改 革 措 施 245 viii

11 頁 說 明 立 法 目 標 的 條 文 245 特 別 擬 備 的 摘 要 說 明 245 解 說 資 料 246 摘 要 說 明 246 取 閱 輔 助 材 料 248 政 府 通 告 的 地 位 248 執 業 指 引 249 其 他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249 總 結 249 附 件 I 澳 大 利 亞 的 1901 年 法 令 釋 義 法 令 第 15AB 條 ( 已 修 訂 ) 251 附 件 II 建 議 加 入 釋 義 及 通 則 條 例 ( 第 1 章 ) 的 第 19A 條 草 擬 本 253 ix

12 引 言 研 究 範 圍 1.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 下 稱 法 改 會 ) 在 討 論 小 組 委 員 會 的 有 關 應 否 採 納 聯 合 國 國 際 貿 易 法 委 員 會 的 標 準 法 報 告 書 中 一 項 建 議 時, 即 應 該 允 1 許 法 院 參 考 法 改 會 的 報 告 書 作 為 釋 法 的 輔 助 材 料, 有 成 員 要 求 尌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釋 法 作 為 課 題 進 行 研 究 2. 繼 於 年 5 月 提 出 這 項 要 求 後, 有 關 方 面 隨 而 擬 備 了 一 份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初 稿 並 分 發 予 多 個 相 關 團 體 2, 邀 請 他 們 尌 是 否 滿 意 現 行 法 律 或 是 否 需 要 進 一 步 研 究 提 出 意 見 3. 按 所 收 集 得 的 意 見 顯 示, 有 關 課 題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並 應 把 這 課 題 正 式 交 予 法 改 會 研 究 和 作 出 報 告 4. 這 個 課 題 的 研 究 範 圍 如 下.. 應 否 修 改 規 管 關 於 使 用 外 在 材 料 以 輔 助 釋 法 的 法 律 々 如 應 修 改, 又 當 如 何 修 改 〇 5. 這 項 研 究 課 題 分 別 於 1992 年 6 月 3 日 和 4 日 由 署 理 首 席 大 法 官 和 署 理 律 政 司 簽 署 確 認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6. 有 見 及 過 去 多 年 的 司 法 解 釋, 特 別 是 影 響 深 遠 的 佩 珀 訴 哈 特 案 ( Pepper v Hart ) 3 的 判 決, 法 改 會 秘 書 處 認 為 值 得 尌 這 課 題 擬 備 一 份 內 容 更 詳 細 並 兼 顧 新 發 展 的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並 於 年 3 月 提 交 法 改 會 審 議 法 改 會 隨 而 決 定 成 立 小 組 委 員 會 專 責 研 究 這 份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所 載 的 建 議 有 關 應 否 採 納 聯 合 國 國 際 貿 易 法 委 員 會 的 標 準 法 報 告 書 建 議 將 該 報 告 書 列 為 釋 法 輔 助 材 料 1989 年 仲 裁 ( 修 訂 )( 第 2 號 ) 條 例 訂 明 附 件 6 所 載 列 的 文 件 可 作 釋 法 材 料, 而 附 件 6 也 已 指 明 該 報 告 書 大 律 師 公 會 香 港 律 師 會 司 法 機 構 和 香 港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1992] 3 WLR 1032 英 國 上 議 院 裁 定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可 放 寬 禁 制 參 考 國 會 的 材 料 的 規 則 見 下 文 第 5 及 6 章 1

13 小 組 委 員 會 成 員 和 工 作 流 程 7. 小 組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如 下.. 史 維 理 教 授 ( 主 席 ) 張 達 明 先 生 廖 長 城 御 用 大 律 師 黎 守 律 法 官 嚴 元 浩 先 生 薛 佳 儀 女 士 ( 秘 書 ) 香 港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院 長 孖 士 打 律 師 行 律 師 御 用 大 律 師 上 訴 法 院 法 律 草 擬 專 員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高 級 檢 察 官 8. 小 組 委 員 會 共 舉 行 了 六 次 會 議, 並 擬 備 了 一 份 概 述 研 究 結 果 的 報 告 書, 於 1995 年 11 月 提 交 法 改 會 審 議 其 後 根 據 小 組 委 員 會 和 法 改 會 的 意 見 修 訂 原 來 的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並 於 年 2 月 發 表 諮 詢 文 件 鑑 於 這 課 題 的 性 質 特 殊, 法 改 會 只 直 接 向 香 港 大 律 師 公 會 香 港 律 師 會 司 法 機 構 各 所 大 學 立 法 局 秘 書 處 和 立 法 局 司 法 及 法 律 事 務 委 員 會 徵 詢 意 見 當 然, 這 份 諮 詢 文 件 也 供 有 意 表 達 意 見 的 人 士 免 費 索 閱 法 改 會 在 年 7 月 的 會 議 上 討 論 接 受 諮 詢 人 士 的 意 見 書, 經 考 慮 他 們 的 意 見 後 才 擬 備 本 報 告 書 法 改 會 藉 此 機 會 向 所 有 曾 提 交 意 見 書 的 人 士 致 謝 釋 法 的 重 要 性 何 在? 9. 法 例 是 我 們 社 會 上 最 為 重 要 的 單 一 法 律 來 源 從 教 育 福 利 保 健 尌 業 房 屋 薪 俸 以 至 在 公 眾 地 方 的 行 為 等, 鮮 有 不 受 法 例 規 管 的 4 在 每 一 天, 官 員 市 民 和 專 業 顧 問 都 會 按 他 們 對 法 律 的 詮 釋 而 執 行 職 務 然 而, 只 有 當 法 規 條 文 的 涵 義 或 適 用 範 圍 引 貣 疑 問, 或 當 某 條 文 與 其 他 條 文 的 關 係 引 貣 疑 問 時, 他 們 才 會 尋 求 司 法 解 釋 釋 法 時 所 考 慮 的 不 僅 是 參 考 法 院 的 裁 決 法 規 適 用 的 對 象 是 按 其 標 的 事 項 而 定 的, 所 涵 蓋 對 象 範 圍 的 廣 狹 各 異 法 規 對 普 通 市 民 或 他 們 的 顧 問 而 言 是 否 易 於 理 解, 與 法 院 所 遵 循 的 釋 義 規 則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理 由 是 能 否 明 瞭 法 規 得 視 乎 能 否 憑 智 慧 預 料 法 院 對 有 關 法 規 的 詮 釋 英 國 各 法 律 委 員 會 在 綜 合 報 告 書 內 強 調, 作 為 關 乎 立 法 者 與 法 例 對 象 之 間 的 溝 通 規 則 的 法 例 釋 義 規 則 必 頇 是 切 實 可 行,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尤 以 是 在 評 估 法 規 以 外 的 輔 助 材 料 在 釋 法 上 的 價 值 方 面 為 然 Preface to D.R. Miers and A.C. Page, Legislation (1st edition, 1982). 出 處 同 上, 第 177 至 178 頁 The Law Commissions,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s (1969), (Law Com No. 21), (Scot Law Com No. 11), paragraph 4. 出 處 同 前 2

14 甚 麼 是 釋 法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〇 簡 言 之, 輔 助 材 料 包 括 〆 (1) 歷 史 背 景 々 (2) 國 會 審 議 有 關 法 例 的 歷 程 及 辯 論 記 錄 々 9 (3) 官 方 報 告 書, 包 括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々 (4) 政 府 部 門 發 表 的 法 例 摘 要 說 明 々 (5) 教 科 書 和 辭 典 々 (6) 國 際 公 約 々 (7) 國 際 協 議 的 預 備 文 件 々 10 (8) 其 他 法 規 々 (9) 業 權 轉 易 及 行 政 常 規 々 (10) 一 致 的 法 院 判 決 及 慣 常 用 法 々 (11) 在 條 例 下 訂 立 的 法 定 規 例 上 文 所 列 材 料 將 會 在 第 2 章 詳 細 探 討 報 告 書 的 研 究 範 圍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1 3. 原 有 的 背 景 資 料 文 件 沒 有 探 討 釋 法 的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理 由 是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嚴 格 來 說 是 不 屬 是 項 研 究 範 圍 內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包 括.. (1) 條 例 的 簡 稱 和 詳 題 々 (2) 弁 言 々 (3) 條 文 的 附 註 々 (4) 條 文 標 題 々 (5) 但 書 々 (6) 釋 義 部 分 々 (7) 附 表 々 (8) 標 點 符 號 然 而, 澳 大 利 亞 年 法 令 釋 義 法 令 第 1 5 AB( 2 ) ( a ) 條 規 定, 可 用 作 釋 法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包 括 由 政 府 印 務 局 印 刷 並 載 有 法 令 文 本 的 文 件 內 所 載 列 的 不 構 成 法 令 任 何 部 分 的 所 有 材 料 法 改 會 的 結 論 是, 上 述 條 款 應 該 納 入 擬 議 的 法 例 草 案 內, 13 理 由 是 應 用 條 例 的 人 確 是 會 使 用 註 Stair Memorial Encyclopaedia, The Laws of Scotland, Vol 1, paragraph 1143 et al. 國 會 的 辯 論 收 錄 於 國 會 議 事 錄 指 構 成 條 約 的 預 備 工 作 的 文 件, 其 中 包 括 產 生 該 條 約 的 國 際 會 議 的 議 事 記 錄 等 材 料 出 處 同 上, 第 1134 段 藉 澳 大 利 亞 聯 邦 的 1984 年 法 釋 義 法 令 加 插 法 改 會 的 主 要 建 議 是 應 效 法 這 條 澳 大 利 亞 法 例 制 定 關 於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法 定 條 文 3

15 釋 旁 註 條 文 標 題 和 相 若 的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法 改 會 除 了 作 出 這 項 提 議 外, 沒 有 再 提 述 其 他 內 在 輔 助 材 料 14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第 1 章 探 討 法 院 的 角 色 和 法 院 如 何 發 展 釋 義 規 則 以 助 釋 法, 並 討 論 關 於 司 法 解 釋 的 憲 制 理 論 第 2 章 則 詳 細 討 論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和 法 院 如 何 詮 釋 這 些 材 料 1 6. 第 3 章 探 討 法 院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釋 法 所 憑 藉 的 理 據 第 4 章 闡 述 法 院 不 接 納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釋 法 的 理 據 第 5 章 剖 析 英 國 上 議 院 在 珮 16 珀 訴 哈 特 案 允 許 使 用 國 會 辯 論 記 錄 作 為 輔 助 材 料 後 所 造 尌 的 重 大 改 變 第 6 章 探 討 隨 這 項 判 決 而 在 英 國 和 香 港 帶 動 的 司 法 發 展 1 7. 第 7 章 以 闡 述 在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以 前 提 議 的 法 律 改 革 方 案 為 主, 並 探 討 該 項 判 決 能 否 解 決 所 有 疑 慮 這 一 章 也 將 澳 大 利 亞 以 外 的 其 他 司 法 管 轄 區 對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立 場 作 出 比 較 研 究 第 8 章 則 檢 討 澳 大 利 亞 的 法 律 和 有 關 的 司 法 解 釋 1 8. 第 9 章 闡 釋 立 法 程 序 和 程 序 本 身 尌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提 供 和 使 用 方 面 的 不 足 之 處 1 9. 第 10 章 探 討 附 帶 事 宜, 如 人 權 法 案 對 釋 法 的 影 響 遵 照 案 例 和 中 國 因 素 等 2 0. 第 11 章 載 列 香 港 可 推 行 的 改 革 方 案 和 法 改 會 的 建 議 2 1. 第 12 章 是 本 報 告 書 的 摘 要, 扼 要 載 述 法 改 會 的 結 論 和 建 議 釋 義 及 通 則 條 例 ( 第 1 章 ) 第 18 條 關 於 旁 註 及 條 文 標 題 可 能 因 而 需 要 作 出 修 訂 本 報 告 書 將 解 釋 和 詮 釋 視 為 同 義 詞 交 替 使 用 在 Berry v British Transport Commission 案 ( [1961] 3 All ER 65 at 75),Devlin LJ 指 出 解 釋 一 詞 不 僅 包 含 用 語 的 詮 釋, 也 包 含 對 法 規 真 正 用 意 的 查 證, 而 所 作 查 證 已 顧 及 該 法 規 所 處 理 的 法 律 範 疇 [1992] 3 WLR

16 第 1 章 法 院 的 角 色 引 言 1. 1 唐 納 森 法 官 ( Donaldson J) 以 活 潑 生 動 的 手 法 描 述 法 院 的 角 色.. 法 院 的 角 色 是 要 確 定 和 落 實 國 會 藉 成 文 法 表 述 的 用 意 法 官 履 行 這 項 職 責 時 絕 不 會 如 電 腦 般, 在 輸 入 法 規 和 法 規 釋 疑 規 則 資 料 後, 便 可 運 算 出 符 合 數 學 原 理 的 正 確 答 案 釋 法 不 僅 是 一 門 科 學, 也 是 一 種 工 藝, 而 法 官 尌 猶 如 工 藝 師, 要 選 取 和 應 用 合 適 的 規 則 作 為 工 具 法 官 不 是 立 法 者, 而 是 負 責 對 法 規 進 行 完 善 精 整 和 修 飾 工 序, 在 按 交 予 他 們 處 理 法 規 的 需 要 作 不 同 程 度 的 加 工 1 背 景.. 憲 制 理 論 1. 2 根 據 傳 統 的 理 解, 國 會 主 權 原 則 的 信 條 之 一 是, 尌 法 例 而 言, 司 法 功 能 只 限 於 釋 義 和 應 用 方 面 另 一 方 面, 法 院 卻 一 向 視 法 規 為 完 美 普 通 法 領 域 的 闖 入 者, 最 少 在 以 往 如 是 3 在 探 討 法 院 可 否 或 是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可 查 閱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這 課 題 時, 必 頇 注 意 在 制 定 和 詮 釋 法 律 上 國 會 與 法 院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以 及 要 在 兩 者 之 間 維 持 和 諧 帄 衡 關 係 的 需 要 這 種 互 動 和 帄 衡 的 關 係 從 司 法 機 構 發 展 釋 法 規 則 的 歷 程 便 可 見 一 斑 我 們 現 逐 一 探 討 有 關 規 則 補 缺 去 弊 規 則 1. 4 這 項 補 缺 去 弊 規 則 已 於 Heydon's Case 清 楚 闡 明.. 4 為 了 可 肯 定 和 真 確 地 解 釋 所 有 法 規 ( 不 論 是 懲 罰 性 實 益 性 或 是 限 制 或 擴 闊 普 通 法 的 ), 應 識 別 和 研 究 四 個 問 題.. ( 1 ) 在 該 法 令 通 過 之 前 的 普 通 法 是 甚 麼 々( 2 ) 普 通 法 未 能 解 決 的 缺 弊 是 甚 麼 々 ( 3 ) 國 會 決 定 採 用 甚 麼 補 救 方 法 來 治 療 國 家 的 痼 疾 々 ( 4 ) 這 種 補 救 辦 法 的 真 正 理 由 所 有 法 官 的 職 能 一 向 是 依 據 下 述 原 則 釋 法.. 防 堵 缺 弊 和 加 強 濟 助 々 為 保 障 私 人 利 益 而 Corocraft Ltd v Pan American Airways Inc. [1968] 3 WLR 714 at 732. Miers and Page, "Legislation" (1982), 180. Wade in Dicey,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10th edition, 1959). (1584) 3 Co. Rep. 7a. 5

17 防 堵 有 人 以 狡 計 或 迂 迴 手 段 延 續 缺 弊 為 患 々 為 保 障 公 眾 利 益 而 依 據 該 法 令 制 定 者 的 真 正 原 意 和 公 共 利 益 加 強 這 些 療 方 和 補 救 方 法 的 效 力 和 功 用 1. 5 時 移 勢 易, 原 本 從 法 令 所 針 對 的 缺 弊 為 基 礎 的 論 點 漸 轉 為 依 據 法 令 實 質 用 語 為 基 礎 這 轉 變 的 契 機 可 追 溯 至 國 會 為 最 高 立 法 機 關 的 原 則 初 現 之 時, 及 至 十 九 世 紀, 由 於 立 法 措 辭 的 風 格 趨 向 力 求 用 語 精 確, 更 加 速 這 種 轉 變 的 勢 頭 5 時 至 今 日, 補 缺 去 弊 規 則 已 歸 納 入 目 的 釋 疑 規 則 內 在 Carter v Bradbeer 案, 6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 Lord Diplock) 提 及 偏 離 純 從 字 義 解 釋 而 傾 向 目 的 釋 疑 規 則 的 趨 勢 在 Stock v Frank Jones (Tipton) Ltd 案, 7 西 蒙 大 法 官 ( Lord Simon) 引 述 Heydon's 案 的 規 則 後 表 示, 我 們 目 前 說 的 是 按 目 的 或 功 能 來 釋 義 1. 6 香 港 跟 聯 合 王 國 的 做 法 不 同, 香 港 已 將 補 缺 去 弊 規 則 納 入 法 律 香 港 法 例 的 釋 義 及 通 則 條 例 ( 第 1 章 ) 第 19 條 載 明.. 條 例 必 頇 當 作 有 補 缺 去 弊 的 作 用, 按 其 真 正 用 意 涵 義 及 精 神, 並 為 了 最 能 確 保 達 致 其 目 標 而 作 出 公 正 廣 泛 及 靈 活 的 釋 疑 及 釋 義 馬 天 敏 法 官 ( Mortimer J) 在 Foo Ying executor to the estate of Law Choy-wan v 9 Commissioner of Estate Duty 案 表 示, 根 據 第 19 條 的 規 定, 即 當 用 語 涵 義 並 不 簡 明 時, 是 允 許 憑 該 法 例 的 補 缺 去 弊 目 的 和 其 文 義 輔 助 釋 疑 10 西 蒙 茲 大 11 法 官 ( Lord Simonds) 在 Attorney-General v Prince Ernest Augustus of Hanover 案 從 最 廣 義 界 定 文 義 一 詞 的 定 義, 包 括 了 不 僅 是 同 一 法 規 內 的 其 他 條 文, 還 有 該 法 規 的 弁 言 現 行 法 律 情 況 關 於 同 一 事 宜 的 其 他 法 規 以 及 我 能 夠 從 上 述 和 其 他 正 當 途 徑 識 別 出 該 法 規 所 旨 在 補 救 的 缺 弊 Miers and Page,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185 頁 [1975] 1 WLR 1201, [1978] 1 WLR 231, 236. 相 若 的 條 文 見 於 新 西 蘭 的 1924 年 Acts Interpretation Act 第 5(j) 條 1901 年 Acts Interpretation Act (Cth) 第 15AA 條 美 國 的 Uniform Statutory Construction Act 第 15 條 和 加 拿 大 的 1927 年 Interpretation Act 第 15 條 均 有 相 若 的 條 文 [1989] 2 HKLR 376, 他 亦 有 援 引 R v Herrod, ex p Leeds City Council 案 ([1978] AC 403, 419G),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 Lord Wilberforce) 在 該 案 裁 定, 如 要 在 兩 個 存 疑 涵 義 中 選 擇 其 一 時, 應 該 採 納 貼 合 文 義 和 較 為 合 理 的 涵 義 [1957] AC 436,

18 字 義 規 則 1. 8 這 規 則 是 指 必 頇 按 法 規 用 語 的 常 用 字 義 釋 法, 至 於 結 果 如 何 概 不 在 考 慮 之 列 這 也 顯 示 了 司 法 機 構 如 何 將 自 己 和 國 會 定 位, 尌 如 廷 德 爾 大 12 法 官 (Tindal C.J.) 在 Sussex Peerage Claim 案 所 說.. 詮 釋 國 會 法 令 的 唯 一 規 則, 尌 是 必 頇 依 據 通 過 該 法 令 的 國 會 所 秉 持 的 意 向 來 詮 釋 如 果 法 規 用 語 本 身 的 涵 義 精 確 和 沒 有 歧 義, 則 只 需 按 自 然 和 常 理 以 這 些 用 語 的 一 般 字 義 釋 法 便 可 13 在 這 些 情 況 下, 用 語 本 身 是 最 能 表 述 立 法 者 的 用 意 1. 9 有 一 些 法 院 會 從 嚴 詮 釋 字 義 規 則, 讓 人 不 禁 聯 想 貣 愛 麗 斯 夢 遊 以 境 的 荒 誕 情 節 上 訴 法 院 民 事 庭 庭 長 伊 舍 大 法 官 ( Lord Esher M.R.) 在 R v 14 The Judge of the City of London Court 案 中 表 示, 要 是 該 法 令 的 用 語 是 清 晰 的, 你 必 頇 依 據 其 涵 義 詮 釋, 即 使 這 樣 會 引 致 明 顯 荒 謬 的 結 果 亦 然 立 法 機 關 是 否 做 成 荒 謬 情 況 根 本 與 法 院 無 關 這 觀 點 獲 阿 特 金 森 大 法 官 ( Lord Atkinson) 在 Vacher & Sons Ltd v London Society of Compositors 15 案 中 進 一 步 肯 定 他 說.. 如 果 法 規 的 措 辭 是 簡 明 而 只 能 有 一 個 涵 義, 則 必 頇 視 此 為 立 法 機 關 明 白 表 述 的 用 意 和 有 意 達 成 的 效 果, 並 必 頇 依 照 已 清 楚 表 述 的 條 文 強 制 執 行, 即 使 如 此 會 導 致 荒 謬 或 不 良 結 果 亦 然 如 果 本 條 款 的 措 辭 不 是 受 本 法 規 的 其 他 條 文 所 規 管 的, 則 由 於 本 條 款 的 措 辭 簡 單 和 無 歧 義, 故 必 頇 依 條 款 的 規 定 行 事 作 為 執 行 司 法 工 作 的 上 議 院, 不 會 顧 及 法 規 包 含 的 政 策 是 否 明 智 它 是 否 會 導 致 公 帄 或 不 公 帄 的 結 果 或 是 否 帶 來 有 益 或 不 良 的 結 果 這 番 言 論 卻 迴 避 了 法 院 在 面 對 用 語 涵 義 不 簡 明 和 有 歧 義 的 法 規 時 又 當 如 何 處 理 的 問 題 這 項 字 義 規 則 與 口 頭 證 據 規 則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都 是 規 定 解 讀 書 面 文 件 的 涵 義 時 不 得 接 納 外 在 證 據 黃 金 規 則 溫 斯 利 戴 爾 大 法 官 ( Lord Wensleydale) 在 Grey v Pearson 案 16 道 出 黃 金 規 則 的 經 典 句 語 (1844) 11 C1 & Fin 85, 143. 在 Cheung Chun-man 案 ([1957] HKLR 500, 503) 應 用 [1892] 1 QB CA. [1913] AC 107, (1857) 6 HLC 61,

19 我 一 向 都 極 為 讚 賞 這 規 則 內 蘊 的 睿 智 我 現 在 更 相 信 這 規 則 如 獲 普 遍 採 用, 貣 碼 在 法 院 採 用 則 在 詮 釋 遺 囑, 甚 至 是 法 規 和 所 有 法 律 文 件 時, 都 必 頇 按 其 用 語 的 文 法 和 普 通 字 義 詮 釋 々 但 如 作 如 此 詮 釋 會 導 致 荒 謬 結 果, 或 使 該 法 律 文 件 的 其 他 部 分 相 抵 觸 或 不 一 致, 則 可 修 改 有 關 用 語 的 文 法 和 普 通 字 義 以 免 引 致 荒 謬 和 不 一 致 後 果, 但 所 作 修 改 程 度 也 僅 止 於 此 而 已 對 這 些 規 則 的 批 評 聯 合 王 國 的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在 其 報 告 書 提 出 如 下 批 評.. 我 們 的 制 度 傾 向 ( 雖 然 這 傾 向 在 法 院 近 期 的 部 分 判 決 中 並 不 明 顯 但 仍 可 看 得 出 的 ) 側 重 條 文 的 字 義 解 釋 ( 指 從 與 該 條 文 本 身 明 顯 表 達 的 涵 義 ), 以 致 忽 略 了 從 其 他 可 能 途 徑 所 推 論 的 涵 義 々 後 者 指 該 條 文 背 後 所 隱 含 的 缺 弊 或 一 般 立 法 目 的, 以 及 旨 在 施 行 聯 合 王 國 所 承 擔 的 國 際 義 務 聯 合 王 國 的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亦 表 示, 過 分 側 重 用 語 的 字 義 解 釋 尌 是 假 設 法 例 草 擬 工 作 者 的 技 巧 已 臻 至 不 可 能 達 致 的 完 美 境 界 18 這 份 報 告 書 是 於 1969 年 撰 寫 的, 而 從 近 日 的 司 法 發 展 看 來, 19 法 院 已 稍 為 偏 離 了 從 字 義 釋 法 的 取 向 贊 德 ( Zander) 20 認 為.. 釋 法 的 主 要 原 則 如 字 義 規 則 黃 金 規 則 和 補 缺 去 弊 規 則, 都 是 統 稱 為 規 則, 這 顯 然 是 名 不 符 實 它 們 不 是 我 們 帄 常 所 理 解 的 規 則, 因 為 它 們 是 針 對 同 一 個 問 題 的 不 同 解 決 方 法, 此 外, 無 論 是 在 這 些 所 謂 規 則 內 或 其 他 地 方, 都 沒 有 指 出 在 甚 麼 特 定 情 況 下 應 用 哪 一 條 規 則 每 一 條 規 則 都 可 能 被 應 用, 但 卻 不 是 必 然 被 應 用 的 贊 德 在 他 近 期 發 表 的 書 中 批 評 黃 金 規 則, 指 該 規 則 沒 有 訂 明 法 院 在 遇 到 不 能 接 受 的 荒 謬 結 果 時 該 如 何 處 理 現 行 的 規 則 德 奇 亞 (Driedger) 22 將 現 代 釋 疑 規 則 表 述 如 下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s", (Law Com No 21) (Scot Law Com No 11), Report No 21, paragraph 80 (1969). 第 30 段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1992] 3 WLR 1032) The Law Making Process (2nd edition, 1985), 129. The Law Making Process (4th edition, 1984),

20 (1) 應 該 將 該 法 令 視 為 完 整 的 個 體 來 解 讀, 以 確 定 國 會 用 意 ( 藉 有 關 用 語 而 明 白 地 或 暗 喻 地 制 定 的 法 律 ), 法 令 的 目 標 ( 所 要 達 致 的 效 果 ) 和 法 令 的 組 合 ( 法 令 內 各 條 款 之 間 的 關 係 ) (2) 解 讀 應 用 於 特 定 案 件 的 個 別 條 款 的 用 語 時, 要 在 依 循 法 令 所 包 含 的 國 會 用 意 的 前 提 下 按 文 法 和 普 通 字 義 解 讀 條 文 用 語 的 涵 義 如 果 它 們 的 涵 義 清 晰 和 沒 有 歧 義, 並 且 與 該 法 令 的 用 意 目 標 和 組 合 以 至 整 體 法 律 一 致 協 調, 則 至 此 便 完 成 釋 義 (3) 如 果 有 關 用 語 看 來 隱 晦 或 有 歧 義, 必 頇 賦 予 最 能 切 合 國 會 用 意 該 法 令 目 標 和 該 法 令 組 合 的 涵 義, 而 這 涵 義 必 頇 是 從 有 關 用 語 可 合 理 地 解 讀 到 的 在 Maunsell v Olins 案, 23 西 蒙 大 法 官 (Lord Simon of Glaisdale) 在 詮 釋 現 代 釋 疑 規 則 時 將 法 例 所 針 對 的 不 同 對 象 區 分 開 來.. 曾 有 人 說, 關 乎 普 羅 大 眾 日 常 生 活 的 法 規, 可 推 定 其 措 辭 的 首 要 涵 義 是 按 其 首 要 一 般 文 義 所 理 解 的 意 思 々 不 過, 當 如 此 理 解 會 是 與 法 規 的 目 的 相 違 背, 或 在 其 他 方 面 造 成 不 公 帄 荒 謬 反 常 或 矛 盾 情 況, 則 在 這 些 情 況 下, 或 可 按 其 次 要 一 般 文 義 解 釋, 以 消 除 不 公 正 荒 謬 反 常 或 矛 盾 情 況, 或 落 實 法 規 的 目 的 至 於 關 乎 處 理 技 術 性 事 宜 的 法 例, 其 用 語 如 具 有 一 般 文 義, 同 時 又 是 關 乎 法 律 的 術 語, 則 會 推 定 這 類 用 語 的 首 要 涵 義 是 其 作 為 術 語 的 涵 義 ( 或 如 必 頇 修 改, 以 其 次 要 文 義 作 術 語 上 述 分 析 帶 出 了 另 一 個 問 題, 尌 是 國 會 用 意 是 否 只 能 憑 藉 現 行 混 24 合 了 字 義 規 則 和 目 的 規 則 的 釋 疑 規 則 考 究, 又 或 法 院 是 否 需 要 應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以 確 定 國 會 的 用 意 我 們 將 在 第 2 章 探 討 這 些 問 題 Driedger, The Construction of Statutes, 81, quoted in Miers and Page, op cit, at 187. [1975] AC 373, 391. Miers and Page,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187 頁 他 們 說, 現 時 大 多 數 學 者 和 一 些 高 級 法 官 都 認 為, 現 行 的 司 法 實 務 納 入 了 字 義 和 目 的 釋 疑, 並 較 宜 以 一 連 串 的 問 題 表 述.. 這 個 法 規 想 要 達 致 甚 麼 目 的 〇 提 議 的 詮 釋 能 否 達 致 這 項 目 標 〇 這 個 詮 釋 是 否 不 為 有 關 措 辭 所 容 〇 10

21 第 2 章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與 司 法 釋 義 引 言 法 院 要 理 解 一 條 法 規, 必 頇 考 慮 許 多 在 法 規 本 身 內 找 不 到 的 事 情, 這 是 不 言 而 喻 的 法 例 不 會 無 端 產 生, 而 法 官 在 解 釋 法 例 時, 可 藉 司 法 認 知 廣 泛 參 考 施 行 該 法 規 的 社 會 在 法 律 社 會 經 濟 和 其 他 範 疇 的 狀 況 聯 合 王 國 的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便 是 在 這 基 礎 上 探 討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在 釋 法 方 面 的 用 途 1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用 途 2. 1 聯 合 王 國 的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將 不 同 淵 源 的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按 其 詮 釋 2 用 途 分 類 〆 (1) 法 官 可 能 想 得 知 有 關 法 例 背 景 方 面 的 一 般 和 事 實 情 況 々 (2) 法 官 可 能 想 知 道 有 關 法 規 所 針 對 的 缺 弊, 即 立 法 機 關 有 意 補 救 或 改 變 的 法 律 或 事 實 範 疇 的 現 狀 々 及 (3) 他 可 能 要 查 考 有 關 法 例 提 供 的 補 救 或 變 更 的 性 質 或 所 涵 蓋 範 疇 等 方 面 的 資 料 我 們 得 在 此 指 出, 在 有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的 判 決 以 前, 法 院 都 表 明 僅 會 於 條 例 有 歧 義 或 有 疑 點 或 按 字 義 詮 釋 會 與 法 例 的 目 的 相 悖 時 才 利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4 5 該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在 考 慮 是 否 接 納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為 證 據 時, 認 為 要 顧 及 所 接 納 的 材 料 與 法 院 釋 法 工 作 的 相 關 程 度 所 提 供 指 引 的 可 靠 程 度 和 法 規 所 針 對 的 對 象 在 取 用 有 關 材 料 的 簡 便 程 度 2. 3 我 們 正 是 在 這 基 礎 上 探 討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類 別, 隨 而 進 一 步 分 類 6 深 入 研 究 我 們 會 在 本 章 探 討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以 前 的 法 律, 在 第 5 章 和 第 (Law Com No. 21) (Scot Law Com No. 11)(1969), at paragraph 46. 同 上 見 下 文 斯 卡 曼 大 法 官 ( Lord Scarman) 在 福 瑟 卲 爾 訴 帝 王 航 空 案 ([1980] WLR 209, 235) 是 針 對 國 際 慣 例 而 提 出 這 規 則, 但 這 規 規 同 樣 適 用 於 國 內 法 例 出 處 同 前, 第 53 段 委 員 會 限 定 只 對 國 會 議 事 紀 錄 應 用 這 項 可 接 納 性 測 詴 準 則, 但 對 所 有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應 用 這 套 測 詴 準 則 也 是 有 用 的 [1992] 3 WLR 1032 這 項 判 決 允 許 在 若 干 情 況 下 應 用 國 會 議 事 錄 11

22 章 分 別 探 討 該 判 例 和 該 判 例 對 其 他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可 接 納 性 造 成 的 影 響, 以 及 作 出 有 關 判 決 後 的 後 續 發 展 和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使 用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類 別 2. 4 現 將 各 類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扼 要 載 列 如 下 〆 (1) 歷 史 背 景 々 (2) 國 會 審 議 有 關 法 例 的 歷 程 及 辯 論 紀 錄 々 (3) 官 方 報 告 書, 包 括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々 (4) 政 府 部 門 發 表 的 法 例 摘 要 說 明 々 (5) 教 科 書 和 辭 典 々 (6) 國 際 公 約 々 (7) 國 際 協 議 的 預 備 文 件 々 7 (8) 其 他 法 規 々 (9) 業 權 轉 易 及 行 政 方 式 々 (10) 一 致 的 法 院 判 決 及 慣 常 用 法 々 (11) 授 權 立 法 8 我 們 現 在 再 逐 點 探 討 (1) 歷 史 背 景 2. 5 上 訴 法 院 民 事 庭 庭 長 林 德 利 大 法 官 ( Lord Lindley M.R.) 在 Thomas v Lord 9 Clanmorris 案 說 〆 在 詮 釋 任 何 法 規 時, 除 了 必 頇 顧 及 所 使 用 的 詞 語 外, 同 時 也 頇 考 慮 法 令 的 歷 史 淵 源 和 獲 得 通 過 的 因 由 你 必 頇 查 考 法 令 所 必 頇 解 決 的 缺 弊 和 提 供 的 對 策 2. 6 為 此, 詮 釋 法 例 時 或 頇 深 入 探 討 當 年 的 立 法 歷 史 和 翻 查 古 籍 10 在 Edwards v Attorney General for Canada 案, 11 樞 密 院 裁 定 婦 女 有 權 出 任 加 拿 大 上 議 院 議 員, 而 他 們 所 提 述 的 論 據 之 一, 12 尌 是 女 性 出 任 公 職 的 傳 統 由 來 已 久, 可 一 直 追 溯 至 羅 馬 帝 國 時 代 指 構 成 條 約 的 預 備 工 作 的 文 件, 其 中 包 括 產 生 該 條 約 的 國 際 會 議 的 議 事 紀 錄 等 材 料 這 已 載 列 於 The Laws of Scotland, Stair Memorial Encyclopedia Vol 12, paragraph 1143, 並 經 修 訂 後 應 用 於 香 港 [1900] 1 Ch. 718, 725. Read v Bishop of Lincoln [1892] AC 644. [1930] AC 124. 其 他 論 據 亦 包 括 國 會 辯 論 13

23 2. 7 另 一 宗 較 近 期 的 案 例 為 Schrtraks v Government of Israel 案, 13 里 德 大 法 官 ( Lord Reid) 詮 釋 年 引 渡 法 令 ( Extradition Act 1870) 第 3 ( 1 ) 條 的 帶 政 治 色 彩 罪 行 的 片 語 時 說, 為 解 讀 年 的 法 令, 有 權 透 過 維 多 利 亞 時 代 中 葉 的 眼 鏡 探 究 當 年 很 多 人 都 視 反 歐 洲 大 陸 國 家 政 權 的 義 軍 為 英 雄, 認 為 他 們 是 受 專 制 政 權 壓 迫 至 忍 無 可 忍 時 才 發 難, 故 儘 管 他 們 在 抗 爭 期 間 可 能 會 摧 毀 生 命 和 財 產, 但 本 國 仍 應 收 容 他 們 2. 8 在 Tse Moon-sak v Tse Hung and others 案, 14 霍 根 大 法 官 ( Hogan CJ) 提 述 香 港 處 理 施 行 英 格 蘭 法 律 的 法 律 的 歷 史 淵 源, 所 援 引 的 歷 史 材 料 包 括 在 南 京 條 約 簽 訂 之 前 發 表 的 兩 篇 文 告 米 斯 歐 文 法 官 ( Mills-Owen J) 認 為, 由 於 有 關 文 告 沒 有 法 律 效 力, 所 以 探 討 有 關 文 告 根 本 毫 無 作 用 法 院 也 探 討 了 中 國 法 律 和 習 俗 是 否 適 用 於 香 港 2. 9 在 Po Fun-chan, Peter v Wong Hong-yuen, Peter 案, 15 班 立 德 法 官 ( Barnett J) 裁 定, 儘 管 英 格 蘭 的 憲 制 歷 史 可 能 有 助 詮 釋 該 法 例, 16 但 法 院 在 詮 釋 香 港 法 律 時 也 必 頇 顧 及 本 地 背 景 在 顧 及 本 地 背 景 的 前 提 下, 該 條 例 看 來 與 區 議 會 條 例 ( 第 366 章 ) 選 舉 規 定 條 例 ( 第 367 章 ), 以 及 其 他 設 立 審 裁 處 的 法 規 的 關 係 更 為 密 切 在 R v Leung Kam Ho 案, 17 上 訴 法 院 拒 絕 考 慮 該 法 例 在 立 法 前 的 歷 史 淵 源, 理 由 是 有 關 條 文 的 涵 義 清 晰 18 (2) 國 會 審 議 有 關 法 例 的 歷 程 及 辯 論 紀 錄 2.11 早 於 年, 19 法 院 曾 參 考 一 篇 致 下 議 院 的 法 案 演 詞, 並 同 時 參 考 一 份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此 外, 布 拉 姆 韋 爾 大 法 官 ( Bramwell LJ) 也 在 R v Bishop 20 of Oxford 案 表 明 可 以 參 考 國 會 議 事 錄 不 過, 法 院 的 取 向 在 本 世 紀 卻 開 倒 車, 反 對 使 用 國 會 議 事 錄 丹 寧 大 法 官 ( Lord Denning) 在 Escoigne Properties v Inland Revenue Commissioners 案 說 〆 在 本 國, 我 們 不 會 像 美 國 般 參 考 法 規 的 立 法 歷 程 我 們 不 會 查 閱 提 交 國 會 的 法 令 草 案 文 本 附 連 作 前 序 的 摘 要 說 明 我 們 不 會 查 閱 國 會 議 事 錄 卷 宗 法 院 所 能 做 的 是 藉 司 法 [1964] AC 556 at 582, 583. [1968] HKLR 159. [1989] 2 HKLR 410, 414. 立 法 局 ( 選 舉 規 定 ) 條 例 ( 第 381 章 ) [1994] HKLD E48. 舞 弊 及 非 法 行 為 條 例 ( 第 288 章 ) 第 5(a) 條 In re Mew and Thorne [1861] 31 LJ BK 87. [1879] 4 QBD 525,

24 認 知 考 慮 有 關 法 律 的 前 身, 和 考 慮 見 聞 廣 博 的 人 一 般 會 知 曉 的 其 他 事 宜 在 Davis v Johnson 案, 上 議 院 確 認 其 由 來 已 久 的 戒 律, 尌 是 律 師 絕 不 能 在 法 庭 上 提 述 國 會 議 事 錄 這 條 規 則, 所 以 法 院 也 絕 不 能 以 國 會 議 事 錄 為 依 據 解 釋 法 規 或 作 其 他 用 途 上 議 院 又 駁 斥 下 文 引 述 丹 寧 大 法 官 在 上 訴 法 院 提 出 的 見 解 只 要 國 會 仍 然 堅 持 這 條 規 則, 則 讓 法 官 在 司 法 程 序 中 使 用 國 會 議 事 程 序 的 材 料 的 詮 釋 法 規 便 是 不 當 在 香 港 的 R v Cheng Chang-wai 案 中, 24 律 師 要 求 法 院 查 閱 律 政 司 動 議 辯 論 社 團 條 例 的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時 所 作 的 陳 述, 但 遭 上 訴 法 院 拒 絕 儘 管 法 院 已 准 許 律 師 查 考 附 連 在 該 草 案 的 目 標 與 理 由 25, 但 規 定 查 考 目 的 僅 限 於 查 證 法 例 旨 在 補 救 的 缺 弊, 而 法 院 認 為 我 看 來 最 為 明 白 不 過 的, 尌 是 有 關 修 訂 所 打 擊 的 對 象 是 那 些 自 認 為 三 合 會 會 員 的 人, 所 以 如 此 查 26 考 的 作 用 也 不 大 法 院 其 後 對 香 港 有 些 三 合 會 成 員 藉 向 獲 授 權 人 士 供 認 三 合 會 會 員 身 分 以 破 壞 守 密 誓 言 來 洗 脫 會 員 身 分 一 事 予 以 司 法 認 知 由 此 看 來, 法 院 在 這 宗 案 件 是 憑 這 項 認 知 以 避 免 純 憑 字 義 釋 義, 並 從 而 將 定 罪 判 決 撤 銷 上 訴 法 院 副 院 長 傅 雅 德 ( Fuad V.P.) 援 引 Davis v Johnson 案 的 判 決, 認 為 法 官 不 得 參 考 立 法 局 演 詞 作 為 釋 義 的 輔 助 材 料 下 級 法 官 曾 表 示, 他 提 述 財 政 司 的 演 詞 不 是 用 作 釋 法 的 輔 助 材 料 而 是 闡 明 立 法 背 後 的 目 的 不 過, 上 訴 法 院 副 院 長 傅 雅 德 不 接 納 這 觀 點, 他 說 〆 我 知 道 有 多 位 聲 名 顯 赫 的 法 官 都 承 認 他 們 偶 爾 會 暗 地 裏 翻 閱 國 會 議 事 錄 不 過, 我 認 為 ( 在 遵 從 上 議 院 所 訂 明 和 堅 持 的 有 關 規 則 的 前 提 下 ), 較 佳 的 做 法 是 法 官 在 作 出 判 決 時 不 應 為 任 何 目 的 而 提 述 立 法 局 內 的 演 詞, 這 樣 既 可 杜 絕 誤 會, 也 免 得 讓 人 有 機 會 投 訴 [1958] AC 549 at 566. [1979] AC 264. 這 兩 段 引 文 都 是 摘 錄 自 判 決 書 提 要 可 進 一 步 參 閱 第 和 349 頁 [1980] HKLR 593, 598 在 R v Tseng Ping-yee 案 ([1969] HKLR 304, 320-1), 上 訴 法 院 曾 查 閱 律 政 司 於 1906 年 在 立 法 局 二 次 動 議 辯 論 修 訂 刑 事 證 據 法 的 條 例 草 案 時 所 發 表 的 演 詞 Blair-Kerr 法 官 引 述 有 關 演 詞 後, 隨 即 表 明 他 希 望 自 己 不 會 受 有 關 演 詞 影 響 在 Elson-Vernon Knitters Ltd v Sino-Indo-American-Spinners Ltd 案 ( [1972] HKLR 468), 上 訴 法 院 裁 定, 法 院 可 以 適 當 地 查 閱 法 令 草 案 的 目 的 和 理 由, 以 確 定 有 關 法 例 旨 在 補 救 的 缺 弊, 但 不 得 用 以 解 釋 法 規 內 清 楚 且 無 歧 義 的 措 辭 另 一 刑 事 案 Attorney General v Chan Kei-lung([1977] HKLR 312) 也 是 依 循 這 判 例 判 決 的 第 600 頁 [1979] AC 264. 第 622J 節 15

25 有 一 宗 刑 事 案 的 爭 論 點 是 國 會 是 否 有 意 不 接 納 犯 罪 意 識 作 為 所 有 罪 行 的 必 要 元 素 這 項 一 般 規 則, 29 里 德 大 法 官 在 案 中 說 〆 這 條 關 於 我 們 不 可 查 閱 國 會 議 事 錄 的 規 則 由 來 已 久, 而 我 大 體 上 是 認 同 這 條 規 則 的 這 不 是 一 宗 適 宜 用 來 重 新 探 究 這 規 則 的 案 件, 但 我 得 承 認 由 這 案 件 看 來, 這 規 則 確 有 例 外 情 況, 即 憑 藉 國 會 議 事 紀 錄 能 夠 幾 近 肯 定 地 作 出 明 確 裁 斷 的 情 況 在 Beswick v Beswick 案, 30 厄 普 約 翰 大 法 官 ( Lord Upjohn) 尌 不 得 提 述 國 會 議 事 錄 這 項 規 則 提 出 例 外 情 況, 他 在 案 中 參 考 負 責 處 理 綜 合 法 令 草 案 的 國 會 兩 院 聯 席 委 員 會 的 議 事 紀 錄 他 採 納 有 關 材 料 不 是 用 以 詮 釋 有 關 法 令, 這 固 然 是 不 獲 允 許 的, 而 是 為 了 查 究 綜 合 法 令 ( 即 不 會 修 改 法 律 的 法 令 ) 的 效 力, 會 否 因 有 關 的 議 事 程 序 內 提 及 任 何 事 宜 而 在 推 定 分 量 方 面 遭 削 弱 我 們 不 必 在 本 章 再 深 入 探 討 將 國 會 辯 論 材 料 作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使 用 31 的 課 題, 因 為 自 從 有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判 決 後, 這 方 面 的 爭 議 已 告 塵 埃 落 定, 至 於 其 後 的 司 法 發 展 則 會 分 別 於 第 5 章 和 第 6 章 論 述 (3) 官 方 報 告 書 和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2.19 法 院 在 查 究 根 據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而 制 定 的 法 例 所 針 對 的 缺 弊 時, 查 閱 有 關 的 報 告 書 或 會 有 用 處 早 於 年, 32 韋 斯 特 伯 里 大 法 官 ( Lord Westbury) 便 曾 於 案 中 引 述 促 使 有 關 方 面 制 定 法 例 的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和 議 員 於 下 議 院 提 出 該 法 例 所 作 的 演 詞 不 過, 上 議 院 在 其 後 的 Assam Railways and Trading Co. Ltd v Inland Revenue Commissioners 案 中, 卻 將 報 告 書 用 作 印 證 周 邊 環 境 的 證 據 與 用 作 直 接 證 明 國 會 用 意 的 證 據 的 可 接 納 性 區 分 開 來, 賴 特 大 法 官 ( Lord Wright) 重 申, 立 法 機 關 的 用 意 必 頇 從 法 規 的 用 語 和 可 正 當 地 借 助 的 外 力 來 確 定 Warner v Metropolitan Police Commissioner [1969] 2 AC 256, at 279. [1968] AC 58 at 74. [1992] 3 WLR 1032 在 此 載 述 判 決 書 提 要 所 概 述 的 原 則 是 有 用 的 根 據 這 原 則, 在 不 抵 觸 國 會 特 權 下, 應 該 放 寬 關 於 禁 止 提 述 國 會 材 料 作 為 詮 釋 法 規 的 輔 助 材 料, 以 允 許 在 下 述 情 況 下 應 用 有 關 材 料 〆 (a ) 法 例 涵 義 有 歧 義 或 隱 晦 之 處, 或 會 造 成 荒 謬 後 果 々 (b) 所 援 引 的 材 料 是 由 提 貣 草 案 的 部 長 或 其 他 發 貣 人 作 出 的 一 篇 或 以 上 的 陳 述, 以 及 在 有 需 要 時 可 包 括 其 他 為 理 解 有 關 陳 述 內 容 和 其 效 果 所 需 的 材 料 々 及 (c) 所 援 引 的 陳 述 的 涵 義 清 晰 Re Mew & Thorne (1862) 31 LJQB 2O1. [1935] AC 445. 賴 特 大 法 官 ( Lord Wright) 闡 釋 Eastman 案 ([1898] AC 571) 時 指 出, 霍 爾 斯 伯 里 大 法 官 ( Lord Halsbury) 曾 引 述 皇 家 委 會 報 告 書 作 為 額 外 材 料, 以 證 明 促 使 當 局 使 用 有 關 詞 語 的 周 邊 環 境, 而 不 是 用 以 查 證 法 令 的 用 語 的 用 意 16

26 關 於 保 留 不 接 納 外 在 材 料 規 則 的 正 反 兩 方 論 據, 已 於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有 限 公 司 訴 沃 爾 多 夫 阿 沙 芬 堡 紙 品 案 (Black-Clawson Ltd v Papierwerke Waldhof-Aschaffenberg AG), 35 詳 細 闡 述 36 上 議 院 在 此 案 中 必 頇 處 理 年 外 來 判 決 書 ( 交 互 強 制 執 行 ) 法 令 ( Foreign Judgments (Reciprocal Enforcement) Act 1933) 第 1 ( 1 ) 條 的 釋 義 這 法 令 是 根 據 格 里 爾 委 員 會 ( Greer Committee) 的 報 告 書 而 制 定 的, 而 該 法 令 內 更 已 採 納 了 報 告 書 所 載 的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的 大 部 分 內 容 里 德 大 法 官 表 明, 為 找 出 該 法 令 旨 在 補 救 的 缺 弊 以 及 如 何 詮 釋 該 法 令, 法 院 可 以 查 考 的 事 實 是 在 國 會 審 議 該 法 令 草 案 時 可 推 定 它 理 應 知 道 的 事 實 法 院 又 可 以 考 慮 當 時 是 否 已 知 有 令 人 不 滿 的 若 干 情 況 並 可 恰 當 地 假 設 國 會 正 是 針 對 有 關 情 況 而 藉 該 法 令 作 出 補 救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進 一 步 指 出, 37 每 當 法 令 用 語 本 身 的 涵 義 不 清 晰 或 有 歧 義 之 處, 法 院 可 為 釐 清 其 歧 義 而 查 閱 通 過 該 法 令 時 所 發 布 的 具 權 威 地 位 的 陳 述, 而 有 關 陳 述 在 當 年 必 頇 是 普 遍 為 人 所 知 的, 以 便 查 考 當 年 被 視 為 該 法 律 範 疇 的 缺 失 之 處 上 議 院 高 級 法 官 確 會 為 查 證 國 會 用 意 而 查 閱 有 關 報 告 書, 但 查 考 的 角 度 則 各 有 不 同 里 德 大 法 官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 Lord Wilberforce) 和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贊 同 他 們 有 權 查 閱 有 關 報 告 書, 但 目 的 只 為 查 考 報 告 書 內 載 關 於 法 令 所 針 對 的 缺 弊 和 當 時 的 法 律 情 況 法 官 是 無 權 查 閱 擬 備 報 告 書 的 委 員 會 所 作 的 建 議 或 對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的 評 論, 也 無 權 查 閱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和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均 表 明, 將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或 關 於 任 何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條 文 的 官 方 註 解 當 作 擬 議 法 規 的 涵 義, 或 是 委 員 會 認 為 該 法 規 的 涵 義 的 直 言 表 述, 都 是 不 妥 當 的 克 羅 斯 ( Cross) 總 結 時 指 出, 自 從 有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案 判 決 後, 將 官 方 報 告 書 視 作 引 證 周 邊 環 境 情 況 的 證 據 的 可 接 納 性 與 作 為 直 接 引 證 國 會 用 意 的 證 據 的 不 可 接 納 性 區 分 開 來 的 觀 點 尚 勉 強 站 得 住 腳, 但 已 岌 岌 可 危 41 在 Firman v Ellis 案, 42 奧 蒙 德 法 官 ( Ormrod J) 尌 如 何 解 讀 官 方 報 告 書 訂 立 一 套 有 用 程 序 首 先 要 從 解 讀 報 告 書 着 手, 隨 後 如 果 發 現 有 關 法 令 偏 離 了 報 告 書 建 議 時, 才 再 行 決 定 國 會 是 刻 意 採 納 或 背 棄 報 告 書 的 建 議 [1975] AC 591, 614. 這 將 於 第 3 章 詳 細 論 述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638F-G 節 他 繼 而 提 述 官 方 報 告 書 作 為 這 類 陳 述 的 例 子 之 一 第 614D-F,629C-D 和 63 8F-H 節 這 看 來 是 蘇 格 蘭 的 法 律 規 定 可 參 考 Greater Glasgow H.B. v Bater Clark & Paul (O.H.) [1992] SLT 35, 39 第 629D 和 637D 節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1976), at 137. [1978] 2 All ER 851, at 864. 有 陳 詞 指 出 如 果 遵 守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1992] 3 WLR 1032) 所 訂 立 的 準 則, 則 國 會 議 事 錄 可 在 第 二 部 分 發 揮 作 用 17

27 在 Ex parte Factortame Ltd 案, 44 上 議 院 查 閱 一 份 法 律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45 目 的 不 僅 是 查 證 缺 弊 所 在, 也 是 憑 藉 國 會 沒 有 明 確 落 實 法 律 委 員 會 其 中 一 項 建 議 這 事 實 來 推 斷 國 會 用 意 對 於 最 高 法 院 規 則 ( Rules of Supreme Court) 第 53 號 命 令 第 1 ( 2 ) 條 規 則 和 年 最 高 法 院 法 令 ( Supreme Court Act 1981) 第 3 1 ( 2 ) 條, 布 里 奇 大 法 官 ( Lord Bridge) 均 將 有 關 條 文 解 讀 為 沒 有 授 權 法 院 在 司 法 覆 核 中 針 對 政 府 發 出 臨 時 強 制 令 布 里 奇 大 法 官 為 推 翻 原 本 確 認 有 此 權 力 的 判 決 而 提 出 的 理 據, 是 援 引 相 關 報 告 書 所 載 的 建 議 和 附 連 在 報 告 46 書 的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內 的 一 條 條 文 他 說 〆 如 果 國 會 是 有 意 賦 予 法 院 針 對 政 府 發 出 臨 時 強 制 令 的 司 法 管 轄 權, 則 有 鑑 於 法 律 委 員 會 在 其 報 告 書 第 51 段 所 作 的 建 議, 國 會 原 可 引 用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的 擬 議 第 3 ( 2 ) 條 形 式 授 權, 或 可 藉 立 法 達 致 相 若 的 效 果, 而 國 會 竟 然 沒 有 明 文 表 述 如 此 授 權, 實 在 令 人 費 解 我 們 由 此 只 得 推 論, 當 時 的 國 會 從 來 沒 有 落 實 這 項 建 議 的 意 圖 近 期 有 一 宗 案 件 的 判 決 將 重 點 放 在 查 閱 官 方 報 告 書 所 要 達 致 的 目 的 在 Comdel Ltd v Siporex S.A.(No. 2) 案, 47 布 里 奇 大 法 官 對 報 告 書 有 如 下 看 48 法 〆 它 們 是 寶 貴 的 釋 義 輔 助 材 料 不 過, 用 它 來 釐 清 法 規 用 語 49 的 真 正 歧 義 之 處 是 一 回 事, 但 當 國 會 用 以 落 實 報 告 書 建 議 的 措 辭 的 一 般 涵 義 是 清 楚 明 白 時, 用 該 等 材 料 刪 減 有 關 措 辭 的 涵 義 卻 是 另 一 回 事 司 法 機 構 有 時 鼓 勵 律 師 查 閱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在 Aswan Engineering v Lupdine Ltd 案, 50 上 訴 法 院 請 律 師 查 閱 法 律 委 員 會 的 合 約 的 免 責 條 款 報 告 書 ( Report on Exemption Clauses in Contracts) 51 以 及 委 員 會 的 貨 品 銷 售 和 供 應 工 作 文 件 ( Working Paper on Sale and Supply of Goods) 52, 但 遭 抗 辯 一 方 的 律 師 反 對 勞 埃 德 法 官 ( Lloyd J) 看 不 到 有 任 何 理 由 使 我 們 不 應 順 應 要 求 查 閱 法 律 委 員 會 文 件, 相 反, 支 持 我 們 順 應 要 求 的 理 由 卻 很 充 分 他 其 後 重 申 〆 [1990] 2 AC 85. Law Commission Report on Remedies in Administrative Law (Law Com No 73), (1976:Cmnd 6407). 第 149 G 節 [1991] 1 AC 148.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Law of Arbitration (1927: Cmnd 2817). 在 此 所 指 的 歧 義 是 指 應 否 按 自 然 和 一 般 詞 義 理 解 有 關 措 辭, 抑 或 是 因 應 法 規 的 宗 旨 推 斷 應 予 有 關 用 語 技 術 性 涵 義 [1987] 1 WLR 1, at 14E, F-G 年 第 24 號 報 告 書 1983 年 第 85 號 文 件 18

28 我 個 人 認 為, 查 閱 奠 定 法 規 基 礎 的 法 律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不 僅 是 正 當 的, 甚 至 是 應 當 的 其 他 法 官 對 於 法 律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的 建 議 不 獲 落 實 一 事 表 示 失 望 在 Moran v Lloyds 案, 53 上 訴 法 院 民 事 庭 庭 長 唐 納 森 爵 士 ( Sir John Donaldson) 引 述 商 事 法 院 委 員 會 的 商 事 法 院 仲 裁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54 ( Report of Commercial Court Committee on Arbitration) 該 報 告 書 指 不 當 行 為 ( misconduct) 一 詞 可 能 使 人 對 於 針 對 仲 裁 人 的 投 訴 產 生 錯 誤 印 象 唐 納 森 爵 士 對 於 國 會 沒 有 藉 年 仲 裁 法 令 ( Arbitration Act 1979) 落 實 有 關 建 議 表 示 遺 憾 應 給 予 官 方 報 告 書 的 分 量 迪 爾 霍 恩 子 爵 ( Viscount Dilhorne) 在 55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案 的 判 決 書 中, 將 只 載 有 建 議 的 報 告 書 與 附 連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的 報 告 區 分 開 來 對 於 前 者, 他 認 為 不 應 重 視, 因 為 國 會 其 後 未 必 會 採 納 有 關 建 議 々 對 於 後 者, 法 院 可 將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與 有 關 的 法 令 作 比 較, 如 果 兩 者 的 措 辭 沒 有 差 異 或 沒 有 實 質 差 異, 則 自 當 可 由 此 推 論 國 會 已 接 納 委 員 會 建 議, 並 有 意 落 實 有 關 的 建 議 56 迪 爾 霍 恩 子 爵 也 同 意, 委 員 會 於 評 論 中 表 述 對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的 觀 點 可 能 是 釋 法 的 寶 貴 輔 助 材 料 上 議 院 在 R v Allen 案 批 評 上 訴 法 院 拒 絕 查 閱 修 改 刑 法 委 員 會 ( Criminal Law Revision Committee) 的 相 關 報 告 書 的 決 定 本 尼 恩 ( Bennion) 指 出, 個 別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的 分 量 得 視 乎 該 委 員 會 成 員 的 資 歷 和 權 威 地 位, 以 及 看 來 國 會 採 納 該 委 員 會 建 議 的 程 度 60 這 準 則 相 信 不 僅 適 用 於 法 律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小 組 委 員 會, 也 同 時 適 用 於 其 他 官 方 委 員 會 由 此 衍 生 的 問 題 是, 由 秘 書 處 擬 備 的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的 分 量 會 否 遜 於 由 委 員 會 擬 備 的 報 告 書 蘇 格 蘭 的 報 告 書 對 於 蘇 格 蘭 最 高 民 事 法 院 原 訟 法 庭 在 Walker 61 v Walker 案 的 裁 決, 莫 頓 大 法 官 ( Lord Morton of Shuna) 指 出 國 會 應 該 修 訂 年 家 事 法 ( 蘇 格 蘭 ) 法 令 ( Family Law (Scotland) Act 1985) 第 8 ( 1 ) 條, 理 由 是 國 會 沒 有 明 確 落 實 蘇 格 蘭 法 律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1983] 1 QB 542, at 548G-H, 549C. (1978; Cmnd 7284).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622H-623A 節 勞 里 大 法 官 ( Lord Lowry) 在 R v Gomez 案 ([1993] 1 All ER 1 at 24) 依 據 迪 爾 霍 恩 子 爵 較 具 創 見 的 見 解, 以 證 明 他 建 議 查 閱 Criminal Law Committee Report on Theft and Related Offences(1996 Cmnd 2977) 是 有 充 分 理 由 支 持 的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623E 節 [1985] 1 AC th Report, "Section 16 of the Theft Act" 1968 (1977: Cmnd 6733). Further, see "Judicial Recourse to Law Reform Bodies' Report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Enactments", [1988] Stat LR 102. Bennion, Statuory Interpretation, a Code (2nd edition, 1992) Part XIV, section 216. [1990] SLT

29 馬 爾 教 授 ( Professor Maher) 62 在 其 文 章 總 結 時 指 出, 有 關 方 面 頗 常 查 閱 蘇 格 蘭 法 律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書, 並 且 直 接 用 作 解 釋 法 規 涵 義 的 指 引, 而 不 是 恪 守 只 為 了 查 明 法 令 旨 在 補 救 的 缺 弊 而 查 閱 報 告 書 的 傳 統 觀 點 Keith v Texaco 案 的 裁 決 是 依 循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案 的 判 例 審 裁 處 將 64 蘇 格 蘭 法 律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書 視 作 輔 助 材 料 查 閱, 用 以 查 明 國 會 旨 在 藉 法 例 補 救 的 缺 弊 香 港 的 報 告 書 仲 裁 條 例 ( 第 34 1 章 ) 65 附 表 6 指 明 法 律 66 改 革 委 員 會 的 一 份 特 定 報 告 書 可 作 釋 法 的 輔 助 材 料 這 是 法 改 會 主 動 提 議 在 法 例 作 出 如 此 規 定 嘉 柏 倫 法 官 ( Kaplan J) 在 Fung Sang Trading Ltd v Kai Sun 67 Sea Products & Food Co. Ltd 案 中 提 述 該 法 例 是 根 據 法 改 會 報 告 書 而 制 定, 但 沒 有 簡 介 法 改 會 的 建 議 他 參 考 附 表 6 來 協 助 詮 釋 有 關 示 範 法, 並 提 述 該 條 例 第 2 ( 3 ) 條 敦 促 法 官 在 詮 釋 示 範 法 時 必 頇 考 慮 其 國 際 性 根 源 在 較 近 期 的 Katran Shipping Co. Ltd v Kenven Transportation Ltd 案, 69 嘉 柏 倫 法 官 以 同 一 份 法 改 會 報 告 書 連 同 其 他 材 料 為 依 據, 判 定 示 範 法 第 9 條 的 涵 義 寛 廣 而 足 以 包 括 凍 結 資 產 令 ( Mareva injunction) 白 皮 書 在 Duke v Reliance Systems Ltd 案, 70 上 議 院 參 閱 一 份 政 府 白 皮 書, 71 以 確 定 與 歐 洲 經 濟 共 同 體 通 過 的 法 例 有 關 的 法 規 的 釋 義, 並 在 判 決 書 中 摘 錄 一 段 白 皮 書 引 文, 內 容 是 概 述 其 後 提 出 的 法 令 草 案 中 建 議 的 立 法 修 改 事 項 坦 普 爾 羅 大 法 官 ( Lord Templeman) 為 查 閱 白 皮 書 作 辯 解 時 指 出, 如 果 政 府 有 意 廢 除 普 遍 存 在 於 各 行 業 的 退 休 年 齡 的 差 異 情 況, 便 不 會 在 年 發 表 的 白 皮 書 內 作 出 與 這 立 場 互 相 矛 盾 的 保 證 然 而, 案 中 卻 沒 有 提 述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案 在 AG Reference (No. 1 of 1988) 案, 72 上 訴 法 院 萊 恩 大 法 官 ( Lord Lane) 73 提 述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案 這 判 例 作 為 引 用 白 皮 書 作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的 理 據 74 他 又 提 述 白 皮 書 的 改 革 建 議 75 勞 里 大 法 官 (Lord Lowry) 在 上 訴 聆 訊 中 認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 Scottish Law Commission Reports" [1992] SLT 277. [1977] SLT 16 (A Land Tribunal Case). On Conveyancing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1966) 年 仲 裁 ( 修 訂 ) ( 第 2 號 ) 條 例 將 國 際 商 事 仲 裁 示 範 法 納 入 仲 裁 條 例 ( 第 341 章 )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發 表 的 有 關 應 否 採 納 聯 合 國 國 際 貿 易 法 委 員 會 的 標 準 法 報 告 書 ( 1985 年 第 17 號 課 題 ) [1992] 1 HKLR 40, HC. 第 44 頁 (1992) Cons L No. 7 of 1992, 29 June 1992, unreported. [1988] 2 WLR 359. "Equality of Women" (Cmnd 5724). [1989] 1 AC 971. [1975] AC 591, 638, Lord Diplock. White Paper on "The Conduct of Company Directors" (1977; Cmnd 7037). 同 上, 第 981 頁 20

30 同 布 萊 克 克 勞 森 案 的 多 數 觀 點, 認 為 有 關 建 議 確 是 不 能 用 作 解 釋 法 規 條 文 的 指 引, 但 可 確 定 法 規 所 針 對 的 缺 弊 76 (4) 法 例 的 摘 要 說 明 法 例 的 摘 要 說 明 是 扼 要 載 述 法 令 草 案 內 容 的 文 件, 主 要 是 讓 國 會 議 員 認 識 法 令 草 案 的 內 容 而 擬 備, 也 會 附 連 在 法 令 草 案 內 售 予 普 羅 市 民, 但 不 會 附 連 於 法 令 或 條 例 的 此 外, 這 也 可 能 是 在 法 令 草 案 通 過 後 由 政 府 部 門 擬 備 的 解 說 資 料, 例 如 通 告 或 小 冊 子 等 丹 寧 大 法 官 在 Escoigne Properties v I.L.C. 案 中 確 認 法 院 不 得 查 閱 摘 要 說 明 的 原 則 在 Inglis v British Airport Authority 案, 78 審 裁 處 拒 絕 為 詮 釋 法 例 第 56 章 1973 年 土 地 補 償 ( 蘇 格 蘭 ) 法 令 ( Lands Compensation (Scotland) 1973) 的 涵 義 而 使 用 由 部 門 擬 備 的 摘 要 說 明 該 審 裁 處 指 出, 有 關 的 摘 要 說 明 是 不 能 夠 用 以 修 飾 國 會 實 際 使 用 的 用 語, 也 不 能 讓 司 法 審 裁 處 用 作 輔 助 材 料 以 詮 釋 法 規 用 語 的 涵 義, 或 用 作 解 讀 國 會 用 意 的 指 引 不 過, 案 中 所 指 的 摘 要 說 明 其 實 不 是 提 交 立 法 機 關 的 摘 要 說 明, 而 是 在 事 後 由 該 部 門 發 布 的 其 他 類 別 的 摘 要 說 明 尚 有 法 令 草 案 條 文 註 解 這 文 件 是 由 公 務 員 擬 備 並 供 督 導 法 令 草 案 通 過 不 同 程 序 的 部 長 使 用, 79 但 不 會 供 公 眾 使 80 用 本 尼 恩 曾 提 及 關 乎 文 句 的 備 忘 錄 這 是 附 連 在 修 訂 法 令 文 句 的 法 令 草 案 的 備 忘 錄, 並 載 錄 所 有 經 修 訂 的 條 文 全 文 81 在 Alcan v Commissioner of Inland Revenue 案, 82 湯 普 金 斯 法 官 ( Tompkins J) 拒 絕 接 納 一 份 財 政 部 文 件 作 為 確 定 法 令 用 意 的 正 當 外 在 輔 助 材 料 這 文 件 是 致 財 政 部 長, 內 容 是 關 乎 入 息 稅 法 令 草 案 ( Income Tax Bill) 的 待 決 事 宜 他 堅 拒 採 納 這 文 件 的 另 一 項 理 據 是 有 關 文 件 不 是 供 公 眾 使 用 的 在 Ealing London Borough Council v Race Relations Board 案, 84 西 蒙 大 法 官 拒 絕 查 閱 他 稱 為 法 規 的 立 法 歷 史 文 獻, 包 括 法 令 草 案 草 擬 本, 致 法 律 草 擬 專 出 處 同 前, 第 992 頁 [1958] AC 549. [1978] SLT 30 (Lands Tr). See The Laws of Scotland, Stair Memorial Encyclopedia1992, paragraph 香 港 沒 有 法 令 草 案 條 文 註 解, 但 有 由 負 責 條 例 草 案 的 決 策 科 首 長 為 立 法 局 議 員 擬 備 的 立 法 局 參 考 資 料 摘 要 詳 情 可 參 閱 第 9 章 Bennion, Statuory Interpretation, a Code (2nd editioin, 1992) section 219, 454. Bennion refers to the "Textual Memorandum" on the Furnished Lettings (Rent Allowance) Bill 1972 (Cmnd 5242). [1993] 3 NZLR 495, at 506. 法 官 對 本 尼 恩 的 陳 述 不 表 贊 同, 理 由 是 其 推 論 過 於 廣 泛, 並 沒 有 任 何 支 持 其 論 點 的 權 威 本 尼 恩 曾 指 當 法 令 草 案 通 過 成 法 令 後, 有 關 的 說 明 材 料 便 具 有 參 考 價 值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454 頁 [1974] AC 324, at 361 這 陳 述 是 於 Elson-Vernon Knitters Ltd v Sino-Indo-American Spinners Ltd 案 ([1972] HKLR 468) 中 為 引 用 法 令 草 案 的 目 標 與 理 由 而 提 出 的 21

31 員 的 指 示 部 門 文 件 和 行 政 委 員 會 的 會 議 紀 錄 不 過, 他 允 許 在 審 案 時 查 閱 夾 附 於 複 雜 方 案 的 摘 要 說 明, 例 如 解 釋 從 屬 法 例 內 容 的 摘 要 說 明 等 在 In Re Shang Kiang-Yuen, A Patient 案, 85 布 萊 爾 克 爾 法 官 ( Blair-Kerr J) 說 他 是 於 作 出 判 決 後 才 查 閱 有 關 條 例 草 案 的 目 標 與 理 由 86 他 指 出 法 院 不 應 該 藉 查 閱 附 連 在 條 例 草 案 的 目 標 與 理 由 以 協 助 自 己 決 定 立 法 機 關 的 用 意 87 他 又 指 出, 該 法 例 沒 有 落 實 法 律 草 擬 人 員 在 目 標 與 理 由 內 表 明 的 用 意 在 Fung v First Pacific Bank Ltd 案, 88 上 訴 法 院 批 評 高 奕 暉 法 官 ( Godfrey J) 提 述 立 法 局 席 上 演 詞 作 為 釋 法 的 輔 助 材 料, 但 對 於 高 奕 暉 法 官 提 述 年 銀 行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的 摘 要 說 明 卻 沒 有 提 出 批 評 在 Wicks v Firth 案, 90 上 議 院 提 及 一 篇 曾 在 某 案 中 引 述 的 新 聞 稿 在 該 新 聞 稿 中, 稅 務 署 作 出 讓 步, 由 公 司 贊 助 並 公 開 讓 所 有 人 申 請 的 獎 學 金, 如 果 恰 巧 由 該 公 司 僱 員 的 子 女 成 功 取 得, 則 有 關 的 獎 學 金 金 額 仍 可 獲 豁 免 徵 稅 不 過, 稅 務 署 現 在 卻 聲 稱 這 筆 獎 學 金 仍 頇 賦 稅 布 里 奇 大 法 官 繼 而 指 出 〆 這 不 是 決 定 性 的 考 慮 因 素, 但 當 一 條 稅 務 條 文 有 兩 個 互 相 矛 盾 的 解 釋 時, 我 認 為 正 當 的 做 法 是 捨 棄 稅 務 署 不 願 從 嚴 執 行 稅 務 法 規 的 觀 點, 尌 是 指 稅 務 署 會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因 從 嚴 釋 法 的 後 果 不 大 可 能 符 合 國 會 用 意 而 在 法 外 通 融 在 Yung Tak Lam v Patten & Others 案, 92 申 請 人 指 稱 政 府 向 公 眾 作 出 的 陳 述 已 表 明 公 眾 可 向 政 府 尌 憲 制 改 革 方 案 提 出 意 見, 又 聲 稱 他 的 意 見 並 沒 有 納 入 民 意 匯 集 文 件 或 補 編 資 料 內 有 關 的 新 聞 稿 和 報 章 報 道 均 獲 接 納 為 證 據, 惟 判 決 書 中 沒 有 提 述 任 何 支 持 如 此 用 途 的 判 例 不 過, 如 辯 稱 這 類 文 件 是 申 請 人 的 申 索 所 必 需 的 佐 證, 也 是 言 之 成 理 陳 法 官 指 出, 一 旦 有 公 告 表 示 會 向 公 眾 和 立 法 局 發 布 公 眾 意 見 書, 便 隨 即 產 生 了 一 份 可 強 制 執 行 的 契 約, 這 論 點 至 少 也 是 站 得 住 腳 的 (5) 教 科 書 和 辭 典 [1968] HKLR 192 at 實 際 上, 這 些 是 摘 要 說 明, 所 以 最 近 已 易 名 以 反 映 該 事 實 出 處 同 上, 第 201 頁 [1989] 2 HKLR 614 這 案 的 判 決 書 沒 有 提 述 Elson-Vernon 案 (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 或 R v Cheng Chung-wai 案 ([1980] HKLR 614) 見 Matheson PFC Ltd v Jansen 案 ([1994] HKLD G 56), 案 中 援 引 摘 要 說 明, 但 也 同 時 提 述 珮 珀 訴 哈 特 案 [1983] 2 AC 214. 第 231 頁 [1994] HKLD E35. 22

32 教 科 書 可 以 用 作 釋 法 的 輔 助 材 料 不 過, 法 院 在 否 定 教 科 書 的 陳 述 時 絕 不 會 有 絲 毫 猶 疑, 不 管 有 關 陳 述 具 有 如 何 權 威 的 地 位 或 是 已 經 歷 多 久 的 時 間 考 驗, 只 要 法 院 認 為 如 此 做 是 對 的 便 會 如 此 做 93 法 院 有 時 利 用 教 科 書 迴 避 限 制, 有 時 是 藉 以 查 閱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甚 至 是 藉 以 查 閱 國 會 議 事 錄 辭 典 不 得 視 為 闡 釋 國 會 所 通 過 法 令 的 用 語 的 涵 義 之 權 威 典 據, 但 由 於 解 讀 用 語 涵 義 是 以 其 一 般 涵 義 為 準 的 規 則 是 眾 所 周 知, 所 以 我 們 會 從 這 類 書 本 尋 求 指 示 不 過, 辭 典 是 在 沒 有 任 何 司 法 指 引 或 權 威 典 據 情 況 96 下 才 參 考 的 在 C.O.R. v Asia Televison Ltd 97 這 宗 稅 務 案 件 中, 高 等 法 院 在 詮 釋 稅 務 法 規 內 有 關 用 語 的 涵 義 時, 曾 查 考 三 本 不 同 的 英 語 辭 典 福 瑟 卲 爾 訴 帝 王 航 空 一 案 (Fothergill v Monarch Airlines ) 98 涉 及 一 項 國 際 公 約, 上 議 院 在 案 中 引 用 法 官 的 判 決 書, 指 出 沒 有 理 由 不 准 法 官 利 用 自 己 對 文 字 的 知 識 或 不 讓 他 參 考 辭 典 只 要 訴 訟 各 方 認 為 適 當, 其 他 證 據, 包 括 專 家 證 據 其 他 辭 典 其 他 參 考 書 教 科 書 文 章 和 已 所 判 決 的 案 例 等, 都 可 引 用 作 為 補 充 其 立 論 的 材 料 在 Re State of Norway's Application 案, 100 法 院 認 為 查 閱 由 學 者 撰 寫 的 著 作, 包 括 比 較 法 文 獻 的 選 集 是 有 用 的, 並 且 查 閱 了 挪 威 的 法 律 專 家 的 書 面 意 見 麥 凱 大 法 官 ( Lord Mackay) 101 認 為 這 案 件 正 顯 示 現 今 法 院 是 如 何 樂 意 地 查 閱 學 者 的 著 作, 即 使 這 些 學 者 尚 未 因 辭 世 而 躋 身 所 謂 權 威 之 列 亦 然 中 國 習 俗 法 審 理 In Re Tse Lai-chiu Deceased 案 的 合 議 庭 裁 定, 為 了 查 證 中 國 法 律 或 習 俗 的 內 容, 法 院 可 以 查 考 具 權 威 的 教 科 書 和 專 題 論 著, 以 配 合 香 港 一 貫 採 納 這 類 法 律 或 習 俗 為 證 據 的 做 法 103 在 編 號 Bastin v Davies [1950] 2 KB 579 見 Stair Memorial Encyclopedia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1151 段 不 過, 丹 寧 大 法 官 在 Letang v Cooper 案 ([1965] 1 QB 232 at 240) 批 評 撰 寫 教 科 書 的 人 犯 錯, 因 為 他 們 受 到 Tucker Committee's Report on the Limitation of Actions 的 建 議 影 響 R v Peters [1886] 16 QBD 636, at 641, per Lord Coleridge. Kerr v Kennedy [1942] 1 KB 409, at 413, Asquith J. See further Maxwell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s, (12th edition, 1976) Hong Kong Tax Cases Vol 2, (1980) 198. [1980] 3 WLR 209 Abnett v British Airways plc 案 (The Times, 1995 年 6 月 22 日 ), 蘇 格 蘭 最 高 民 事 法 院 上 訴 法 庭 援 引 福 瑟 卲 爾 案 為 案 例, 提 述 1992 年 華 沙 會 議 的 會 議 紀 錄, 使 他 們 目 的 釋 義, 即 依 據 有 關 會 議 紀 錄 所 示 的 公 約 一 般 目 的 所 詮 釋 的 涵 義 這 是 摘 錄 自 判 決 書 提 要 見 第 和 頁 [1989] 2 WLR 458. "Finishers, Refiners and Polishers: The Judicial Role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s", [1989] Stat LR 151, 161. [1969] HKLR 159. 判 決 書 提 要 23

33 D 107/89 號 案, 104 稅 務 上 訴 委 員 會 拒 絕 採 納 稅 務 局 所 提 議 的 偏 狹 釋 義, 因 為 立 法 機 關 顯 然 是 有 意 使 納 稅 人 受 惠, 所 以 才 於 子 女 一 詞 的 定 義 中 指 明 包 括 妾 侍 所 生 並 獲 家 庭 承 認 的 子 女 稅 務 上 訴 委 員 會 援 引 中 國 法 律 和 習 俗 的 觀 點 (6) 國 際 公 約 或 條 約 本 尼 恩 說 國 際 條 約 可 能 有 三 種 不 同 的 地 位 〆 由 國 內 法 令 直 接 落 實 或 間 接 施 行 有 關 條 約, 或 繼 續 僅 將 有 關 條 約 視 為 國 際 義 務 威 爾 伯 福 斯 106 大 法 官 在 Buchanan & Co. v Babco Ltd 案 指 出, 在 詮 釋 經 間 接 落 實 方 式 引 入 國 內 法 律 的 條 約 時, 不 會 受 英 國 法 律 的 技 術 性 規 則 或 英 國 法 律 的 判 例 約 束, 但 要 符 合 普 遍 認 受 的 基 本 原 則 107 在 Salomon v Commissioners of Customs and Excise 案, 108 上 訴 法 院 裁 定 當 有 具 說 服 力 的 外 在 證 據 顯 示 某 條 法 規 旨 在 履 行 政 府 在 公 約 下 的 義 務, 則 法 院 可 查 閱 該 公 約 闡 釋 該 法 令, 即 使 該 法 令 內 完 全 沒 有 提 及 該 條 約 亦 然 不 過, 只 限 在 法 例 用 語 不 明 時, 才 可 查 閱 公 約 以 解 決 法 令 措 辭 上 的 歧 義 或 晦 澀 之 處 如 果 法 令 條 款 涵 意 不 清 晰, 而 可 能 有 多 於 一 個 解 釋, 則 要 採 納 切 合 條 約 所 述 義 務 的 解 釋 這 是 符 合 國 會 不 會 故 意 違 反 國 際 法 ( 包 括 特 定 條 約 的 義 務 ) 行 事 的 表 面 推 定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指 出, Ellerman Lines Ltd v Murray 案 僅 可 視 為 奠 定 以 下 論 點 的 案 例 〆 凡 法 例 涵 義 清 晰 的 便 必 頇 依 法 施 行, 不 管 有 關 條 文 是 否 履 行 條 約 的 義 務 亦 然 111 他 不 同 意 該 案 判 決 書 是 奠 定 以 下 論 點 的 案 例 〆 除 非 該 法 規 的 立 法 部 分 或 弁 言 部 分 內 明 確 地 提 述 法 規 旨 在 施 行 的 國 際 公 約, 否 則 不 可 以 查 閱 該 國 際 公 約 的 用 語 以 釐 清 法 規 的 歧 義 或 隱 晦 之 處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指 出, 他 應 用 釋 義 規 則 時, 會 先 單 憑 有 關 條 文 和 附 表 的 用 語 解 釋, 然 後 才 轉 而 查 閱 有 關 公 約 以 確 定 他 推 斷 的 涵 義 與 公 約 所 示 的 是 否 脗 合 或 互 相 矛 盾 IRBRD, Vol 6, 400 and [1992] HKLY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a Code (2nd editon, 1992), section 221. [1978] AC 141 at 152. 第 152 頁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在 福 瑟 卲 爾 訴 帝 王 航 空 案 ([1980] 3 WLR 209 第 223 頁 ) 贊 同 應 該 按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提 議 的 方 式 詮 釋 國 際 公 約 的 措 辭 [1967] 2 QB 116. 第 143 頁 在 Garland v British Rail Engineering Ltd 案 ([1983] 2 AC 751),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確 認 應 該 循 有 意 履 行 國 際 義 務 的 方 向 來 詮 釋 法 規 的 涵 義, 惟 前 提 是 有 關 用 語 是 可 以 合 理 地 作 如 此 解 讀 的 々 即 使 這 義 務 僅 是 聯 合 王 國 是 根 據 一 條 普 通 國 際 條 約 承 擔 的 而 該 條 國 際 條 約 並 非 直 接 適 用 亦 然 [1931] AC 126. 第 144 頁 亦 參 閱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s" (Law Com No 21) (Scot Law Com No 11) 第 段 和 段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144 頁 24

34 在 Post Office v Estuary Radio Ltd 案, 113 上 訴 法 院 贊 同 Salomon 案 的 判 決 理 由 不 過, 上 訴 法 院 裁 定, 如 果 國 內 法 例 用 語 的 涵 義 比 該 法 例 所 施 行 的 公 約 的 用 語 涵 義 較 狹 窄 或 較 寛 廣, 都 必 頇 以 國 內 法 例 的 用 語 為 準, 並 必 頇 依 據 該 法 例 的 用 語 釋 法 儘 管 已 有 Salomon v Commissioners of Customs and Excise 一 案 作 為 案 例, 以 及 有 上 文 的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的 權 威 評 論, 但 上 議 院 在 Ellerman Lines Ltd v Murray 案 的 判 決 仍 具 權 威 地 位 114 倫 森 ( Rensen) 115 指 出, 法 院 現 在 將 國 際 公 約 等 同 為 國 際 協 議 的 預 備 文 件 來 看 待, 換 言 之, 尌 是 僅 作 為 釋 法 的 輔 助 材 料 倫 森 指 出, 該 公 約 是 一 條 條 約, 並 可 用 以 釐 清 市 級 法 律 內 若 干 不 確 定 或 歧 義 之 處 116 他 是 以 阿 克 納 大 法 官 ( Lord Ackner) 在 Antonis P. Lemos 案 的 判 決 書 為 依 據 而 提 出 上 述 論 點 在 Owners of cargo lately laden on board the ship "Riau" v The owners of "Djatianom" and Others 案, 117 鮑 偉 華 法 官 ( Power J) 認 同 迪 普 洛 克 大 法 官 在 Eschersheim 118 案 的 陳 述 正 確, 他 說 〆 由 於 通 過 該 法 令 的 目 的 是 使 英 國 政 府 履 行 它 在 國 際 法 下 的 義 務, 所 以 Salomon v Commissioners of Customs and Excise 案 和 Post Office v Estuary Radio Ltd 案 所 訂 立 的 法 規 釋 義 規 則 是 適 用 的 如 果 法 規 條 文 與 該 公 約 相 應 條 文 的 措 辭 有 任 何 差 異, 應 該 以 切 合 公 約 措 辭 的 涵 義 來 詮 釋 法 規 措 辭 的 涵 義, 但 前 提 是 有 關 法 規 用 語 必 頇 是 可 合 理 地 如 此 解 讀 的 然 而, 鮑 偉 華 法 官 在 案 中 沒 有 提 述 該 公 約, 理 由 是 有 關 的 法 規 條 文 的 涵 義 清 晰 在 Winfat Enterprises (HK) Co Ltd v Attorney General 案, 119 上 訴 法 院 曾 提 述 Salomon 案 的 判 決 書, 但 裁 定 這 判 例 並 不 適 用, 因 為 原 訴 人 未 曾 確 立 年 北 京 條 約 (Peking Convention 1898) 有 歧 義 之 處 鑑 於 社 會 安 寧 秩 序 [1968] 2 QB 74. 也 可 參 閱 Warwick Film Production v Eisinger 案 ([1969] 1 Ch 508) 普 洛 曼 法 官 ( Plowman J) 在 案 中 拒 絕 查 閱 1948 年 Brussels Convention 內 相 關 的 條 款, 理 由 是 1956 年 的 Copyright Act 內 相 關 條 文 的 涵 義 並 無 歧 義 不 過, 本 尼 恩 在 其 著 作 第 221 條 ( 出 處 同 上 ) 中 卻 提 出 不 能 依 據 Ellerman 和 Warwick 等 案 的 裁 決, 他 指 出 真 正 的 規 則 是 法 院 必 頇 在 知 悉 詳 情 後 作 出 詮 釋, 其 論 點 是 依 據 丹 寧 大 法 官 在 Salomon 案 的 觀 點 作 出 的 丹 寧 大 法 官 在 該 案 說 〆 我 認 為 我 們 有 權 查 閱 這 些 材 料, 因 為 它 在 國 際 法 律 下 是 具 約 束 力 的 法 律 文 件 々 而 我 們 在 詮 釋 我 們 的 法 律 時 是 應 該 以 配 合 國 際 法 觀 點 為 本 的 (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141 頁 ) "British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in the light of Community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15 Stat. LR 186, 200, (1994).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716 D -E 節 [1982] HKLR 427, at 429. [1976] 2 Lloyd s L.R. 1, at 6. [1984] HKLR

35 和 良 好 管 治 120 一 詞 沒 有 歧 義 或 不 確 定 之 處, 所 以 不 允 許 為 界 定 其 涵 蓋 範 疇 而 查 閱 北 京 條 約 在 James Buchanan & Co Ltd v Babco Forwarding & Shipping (UK) Ltd 案, 121 上 議 院 裁 定 儘 管 落 實 公 約 的 法 例 是 英 語 文 本, 但 仍 可 查 閱 公 約 的 外 語 正 式 文 本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反 對 只 有 當 英 語 文 本 有 歧 義 時 才 可 查 閱 外 語 文 本 的 論 點 上 訴 法 院 在 較 早 的 Corocraft Ltd v Pan American Airways Inc 案 已 裁 定, 當 條 約 的 英 文 譯 本 有 誤 譯 之 處, 法 院 可 查 閱 正 式 文 本, 並 應 該 施 行 正 式 文 本 而 非 譯 本 的 涵 義 上 議 院 在 福 瑟 卲 爾 訴 帝 王 航 空 案 指 出, 審 議 國 際 公 約 時 必 頇 按 目 的 釋 義 他 們 為 此 查 考 辭 典 法 律 教 科 書 法 律 期 刊 的 文 章 以 及 ( 正 如 斯 卡 曼 大 法 官 ( Lord Scarman) 所 說 ) 外 國 法 院 的 裁 決 和 國 際 協 議 的 預 備 文 件, 並 查 閱 該 公 約 的 法 語 文 本 不 過, 關 於 何 時 才 適 宜 查 閱 公 約 的 法 語 文 本 一 事 上, 卻 出 現 意 見 分 歧,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和 斯 卡 曼 大 法 官 都 認 為 查 閱 法 語 文 本 是 必 頇 的, 但 弗 雷 澤 大 法 官 ( Lord Fraser) 卻 認 為 只 有 當 英 語 文 本 有 歧 義 時 或 當 不 同 文 本 之 間 有 不 一 致 之 處 才 適 宜 查 閱 法 語 文 本 上 訴 法 院 在 AG v Yau Kwok-lam, Johnny 案 裁 定, 由 於 沒 有 證 據 顯 示 有 關 的 詞 語 在 象 牙 行 業 中 具 有 技 術 性 涵 義, 所 以 法 院 接 納 有 關 用 語 按 常 識 詮 釋 的 涵 義 亨 特 法 官 ( Hunter J) 卻 持 異 議, 他 認 為 法 院 應 該 按 目 的 釋 義 以 施 行 相 關 的 公 約 126 他 指 出, 我 們 可 採 納 按 字 義 所 詮 釋 的 涵 義, 但 這 會 使 該 國 際 公 約 無 效 々 也 可 採 納 按 目 的 所 詮 釋 的 涵 義, 以 支 持 和 施 行 該 公 約 他 批 評 上 訴 法 院 大 部 分 法 官 沒 有 依 照 Buchanan & Co v Babco Ltd 案 的 原 則 而 按 目 的 所 詮 釋 涵 義, 他 所 持 理 據 是 該 法 例 是 為 了 施 行 國 際 公 約 而 制 定 的 上 訴 法 院 在 Hill & Delamain (HK) Ltd v Manohar Gangaram Ahuia 案 裁 定, 在 審 議 經 修 訂 的 華 沙 公 約 ( Warsaw Convention) 時, 法 院 解 讀 詞 語 的 涵 義 時 必 頇 顧 及 有 關 詞 語 在 其 他 國 家 可 能 會 以 英 語 以 外 的 語 言 表 述, 所 以 我 們 的 法 院 不 應 偏 狹 地 詮 釋 有 關 詞 語 的 涵 義 總 督 有 權 為 社 會 安 寧 管 治 而 制 定 法 律 [1978] AC 141. 第 152 頁 這 可 能 在 1997 年 後 對 於 詮 釋 中 國 大 陸 的 憲 法 和 其 他 文 件 時 造 成 影 響 [1969] 1 QB 616 法 院 拒 絕 接 納 按 字 義 釋 義, 因 為 如 此 會 得 出 荒 謬 結 果 [1980] 3 WLR 209. [1988] 2 HKLR 年 的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種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大 部 分 法 官 都 接 受 受 該 涵 蓋 範 疇 不 周 的 法 例 所 約 束 有 關 法 例 既 沒 有 全 面 落 實 整 條 公 約, 也 沒 有 處 理 香 港 現 時 准 許 合 法 輸 入 合 法 管 有 合 法 加 工 和 合 法 輸 出 象 牙 的 情 況 上 訴 法 院 副 院 長 邵 祺 (Silke, V-P) 援 引 上 議 院 在 Inland Revenue Commissioners v Collco Dalings Ltd 案 ([1962] AC 1) 的 判 決, 而 上 議 院 在 該 案 的 判 決 是 符 合 Ellemere 的 案 例 [1978] AC 141, at 152. [1994] 1 HKLR 353, at

36 聯 合 王 國 的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認 為 Ellerman 案 與 Salomon 案 的 判 決 互 相 矛 盾, 並 期 望 上 議 院 會 澄 清 在 甚 麼 情 況 下 可 查 閱 國 際 公 約 130 然 而, 本 尼 恩 和 該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儘 管 有 如 此 觀 點, 法 院 的 判 決 書 沒 有 提 述 上 述 兩 案 判 決 之 間 的 內 在 矛 盾, 更 鮮 有 提 述 Ellerman 案 Ellerman 案 的 判 決 可 狹 義 理 解 〆 當 法 規 的 涵 義 清 晰 而 無 歧 義 時, 不 能 以 法 規 所 提 述 的 國 際 公 約 而 更 改 其 法 131 規 所 示 的 清 晰 涵 義 克 羅 斯 指 出, 從 Ellerman 案 汲 取 的 教 訓, 尌 是 關 於 表 明 是 或 眾 所 周 知 是 為 了 施 行 條 約 而 制 定 的 法 規 應 該 有 一 條 特 別 的 規 則 他 總 結 時 指 出, Ellerman 案 的 判 例 應 該 由 上 議 院 推 翻 或 藉 立 法 推 翻 現 實 的 情 況 是 法 院 已 採 納 按 目 的 詮 釋 條 約 涵 義 的 做 法, 這 足 以 使 他 們 可 據 以 聲 稱 有 關 的 國 內 法 例 有 歧 義 之 處 132 事 實 上, 威 爾 伯 福 斯 大 法 官 在 Babco 案 曾 說, 上 議 院 拒 絕 在 Ellerman 案 查 閱 相 關 的 勞 工 公 約 是 反 常 的, 而 我 個 人 更 認 為 這 是 不 應 依 從 的 133 自 從 上 議 院 在 福 瑟 卲 爾 案 中 贊 同 採 納 按 目 的 釋 義 後, 可 將 Ellerman 案 的 規 則 視 為 已 遭 捨 棄 論 該 兩 個 法 律 委 員 會 也 是 不 顧 這 些 爭 議 而 將 條 約 列 入 關 於 外 在 材 料 的 條 文 草 擬 本 中 香 港 的 判 例 是 一 致 的, 除 非 本 地 法 例 內 有 歧 義 之 處, 否 則 不 會 查 閱 條 約 或 公 約 關 於 國 際 案 件 的 證 據 法 院 對 於 採 納 外 地 材 料 作 為 證 據 所 持 的 態 度 非 常 嚴 謹 在 Li Jin-fei and Others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案, 135 梅 賢 玉 法 官 (Mayo J) 裁 定 申 請 人 未 能 證 明 他 們 是 無 國 籍 人 士 公 約 所 界 定 的 無 國 籍 人 士, 也 未 能 按 照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法 律 證 明 這 個 事 實 136 梅 賢 玉 法 官 接 納 與 訟 人 律 師 對 申 請 人 所 提 供 的 證 據 的 批 評 案 中 所 提 供 的 證 據 包 括 一 份 未 經 專 家 證 明 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的 英 文 本 137 法 院 在 嘗 詴 解 釋 另 一 司 法 管 轄 區 的 法 律 條 文 時 必 頇 極 為 小 心 謹 慎 不 過, 在 Madam Lee Bun and Another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案, 138 法 院 接 納 一 份 關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對 於 從 香 港 引 渡 或 引 渡 回 香 港 事 宜 所 持 立 場 的 解 釋 這 看 來 是 載 錄 於 遭 下 級 法 院 下 令 不 得 公 布 的 補 充 誓 章 內 法 官 指 出, 他 們 獲 告 知 自 年 後 便 未 有 人 使 用 過 華 人 引 渡 條 例 出 處 如 下, 第 14 段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1976) at AG v Yau Kwok-lam 案 ( 出 處 同 上 ) 的 裁 決 看 來 是 依 循 在 Ellerman 案 所 訂 立 的 原 則, 儘 管 判 決 書 中 沒 有 直 接 提 述 該 案 書 目 出 處 同 上, 第 153 頁 請 進 一 步 參 閱 "Interpretation of Statutes",(Law Com No 21) (Scot Law Com No 11) 第 段 和 第 段 相 關 的 條 文 草 擬 本 載 於 附 件 A 第 1(1)(c) 條 〆 在 法 令 中 所 提 述 的 任 何 相 關 條 約 或 其 副 本 在 此 以 前 已 呈 交 國 會, 不 論 聯 合 王 國 當 時 是 否 已 受 有 關 條 約 所 約 束 亦 然 [1993] 2 HKLR 256, 這 論 點 是 援 引 Stoeck v Public Trustee 案 ([1921] 2 Ch 67) 證 據 條 例 ( 第 8 章 ) 第 59 條 是 關 於 外 國 法 律 的 證 據 [1990] 2 HKLR

Simon Young Richard Cullen

Simon Young Richard Cullen Simon Young Richard Cullen www.hkupress.org 2011 ISBN 978-988-8083-22-0 10 9 8 7 6 5 4 3 2 1 vii xi 1 7 27 49 75 89 101 1 2 3 4 5 1996 2006 1998 2006 1998 2006 103 105 113 115 117 125 6 2006 127 vi 7 8

More information

慤 20 (852) (852)

慤 20 (852) (852) 1 1999 3 31 39 慤 20 (852) 2528 0472 (852) 2865 2902 reform@justice.gcn.gov.hk 2 1 1 3 3 5 5 11 12 2 14 3 14 14 15 18 19 21 23 24 25 25 3 27 27 7 27 7 36 4 45 45 4 45 47 52 5 5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人 力 資 源 推 算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此 頁 刻 意 留 空 - 2 - 目 錄 頁 前 言 詞 彙 縮 寫 及 注 意 事 項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第 四 章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附 件 三 : 附 件 四 : 附 件 五 : 附 件 六 : 附 件 七 : 引 言 及 技 術 大 綱 人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 i -------------------------------------------------- ii iii iv v vi vii 36~39 108 viii 15 108 ix 1 2 3 30 1 ~43 2 3 ~16 1 2 4 4 5 3 6 8 6 4 4 7 15 8 ----- 5 94 4 5 6 43 10 78 9 7 10 11 12 10 11 12 9137

More information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3 1 2 3 4 4 5 6 7 8 9 5 10 1 2 11 6 12 13 7 8 14 15 16 17 18 9 19 20 21 22 10 23 24 23 11 25 26 7 27 28 12 13 29 30 31 28 32 14 33 34 35 36 5 15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皮肤病防治.doc

皮肤病防治.doc ...1...1...2...3...4...5...6...7...7...9...10... 11...12...14...15...16...18...19...21 I ...22...22...24...25...26...27...27...29...30...31...32...33...34...34...36...36...37...38...40...41...41...42 II

More information

性病防治

性病防治 ...1...2...3...4...5...5...6...7...7...7...8...8...9...9...10...10... 11... 11 I ...12...12...12...13...14...14...15...17...20...20...21...22...23...23...25...27...33...34...34...35...35 II ...36...38...39...40...41...44...49...49...53...56...57...57...58...58...59...60...60...63...63...65...66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1...1...2...3...3...4...5...6...7...7...8...9... 10... 11... 13... 13... 14... 16... 17 I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7... 28... 29... 30... 32... 33... 34... 35... 36... 37...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4

全唐诗24 ...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10...10...10...11...12...12...12...13...13 I II...14...14...14...15...15...15...16...16...16...17...17...18...18...18...19...19...19...20...20...20...21...21...22...22...23...23...23...24

More information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9 (ii) (iii) (iv) (v) 500,000 500,000 59I 18 (ii) (iii) (iv) 200,000 56 509 (ii) (iii) (iv) (v) 200,000 200,000 200,000 500,000 57 43C 57 (ii) 60 90 14 5 50,000 43F 43C (ii) 282 24 40(1B) 24 40(1) 58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引 言 1 第 一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政 治 蛻 變 2 第 二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發 展 方 向 4 第 三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法 律 地 位 6 第 四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未 來 架 構 8 第 五 章 : 重 建 區 域 組 織 的 公 信 力

目 錄 引 言 1 第 一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政 治 蛻 變 2 第 二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發 展 方 向 4 第 三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法 律 地 位 6 第 四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未 來 架 構 8 第 五 章 : 重 建 區 域 組 織 的 公 信 力 , 目 錄 引 言 1 第 一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政 治 蛻 變 2 第 二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發 展 方 向 4 第 三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法 律 地 位 6 第 四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未 來 架 構 8 第 五 章 : 重 建 區 域 組 織 的 公 信 力 12 第 六 章 : 區 域 組 織 的 財 政 安 排 15 附 錄 : 國 外 地 方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 1 1 2 3.. 4 5 6 7 1986 8 9 2 4 14 40 3 " " 1995 99% 2001 74.8% " " 1985 1994 2000 1986 1994 2000 2000 2003 1978 2001 44 32 条 4 " " " 1994 11 20% 85 90% 80 20 5 " " 6 100 1. 2. 3. 7 8 1 1849 trustee (receiver)

More information

Page i

Page i 况 1 1.1.1 1.1.2 1.1.3 2 2.1 2.1.1 2.1.2 2.1.3 2.1.4 Page i 2.2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3 2.3.1 Page ii 2.3.2 2.3.3 2.3.4 2.4 2.4.1 2.4.2 2.4.3 Page iii 2.5 2.5.1 2.6 2.6.1 2.6.2 3 3.1 3.1.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report 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report final.doc 殘 疾 人 士 無 障 礙 運 輸 需 要 研 究 調 查 報 告 書 目 錄 I. 撮 要 II. III. IV. 前 言 調 查 目 的 文 獻 回 顧 V. 調 查 方 法 VI. 調 查 結 果 VII. 分 析 及 討 論 VIII. 建 議 IX. 鳴 謝 I. 撮 要 殘 疾 人 士 在 日 常 生 活 上 面 對 不 少 困 難 與 挑 戰, 健 全 人 士 未 必 可 以 身 同

More information

MEMO

MEMO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四 年 週 年 報 告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錄 週 年 報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執 業 者 條 例 第 74A 條... 7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成 員... 9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法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1. 2. 3. (1) (6) ( 21-52 ) (7) (12) (13) (16) (17) (20) (21) (24) (25) (31) (32) (58) 1 2 2007-2018 7 () 3 (1070) (1019-1086) 4 () () () () 5 () () 6 21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 ) 7 1. 2.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報 告 摘 要 2015 年 廉 政 公 署 周 年 民 意 調 查 背 景 1.1 為 了 掌 握 香 港 市 民 對 貪 污 問 題 和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的 看 法, 廉 政 公 署 在 1992 至 2009 年 期 間, 每 年 均 透 過 電 話 訪 問 進 行 公 眾 民 意 調 查 為 更 深 入 了 解 公 眾 對 貪 污 問 題 的 看 法 及 關 注, 以 制 訂 適 切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8

全唐诗28 ... 1... 1... 1... 2... 2... 2... 3... 3... 4... 4... 4... 5... 5... 5... 5... 6... 6... 6... 6... 7... 7... 7... 7... 8... 8 I II... 8... 9... 9... 9...10...10...10...11...11...11...11...12...12...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6...17...17

More information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i 1 1.1 1 1.2 1 4 2.1 4 2.2 5 2.3 7 2.4 9 2.5 11 2.6 1 2 1 5 3.1 1 5 3.2 1 5 19 4.1 19 4.2 19 4.3 2 1 4.4 29 4.5 38 4.6 4 3 4.7 47 50 5.1 5 0 5.2 5 0 5.3 6 2 5.4 9 4 5.5 1 2 6 ( ) 1 2 7 ( ) 1 31 ( ) 1

More information

眼病防治

眼病防治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2...3...5...5...6...7...9... 11...13...14...15...17...18...19...20...21 I II...21...22...23...24...25...27...27...28...29...30...31...33...33...34...36...38...39...40...41...42...43...4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 20 010010) 7871092 1/32 356.25 4 760 2004 8 1 2004 8 1 11 000 ISBN 7-204-05943-3/Z102 1026.00 ( 18.00 ) ...1...2...2...4...6...7...8...9... 10... 11... 12... 13... 13... 14... 15... 17... 18... 19...

More information

穨ecr2_c.PDF

穨ecr2_c.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6 27 2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3 4 41 42 43 5 44 45 46 6 47 48 49 50 51 52 1 53 2 54 55 3 56

More information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 ii - - iii - - iv - - v - - vi - - vii - - viii - (1) 2.1 (2) (3) 13.6 (4) 1.6 (5) 21 (6) (7) 210 (8) (9) (10) (11) ( ) ( 12) 20 60 16 (13) ( ) (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20 .. ===== ===== ===== ===== ===== ======.. 21 22 ===== ===== ===== ===== 23 24 25 26 27 28 29 ==== ====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问 答 目 录 一 总 论...9 1.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方 针 是 什 么? 如 何 正 确 理 解 这 个 方 针?... 9 2. 为 什 么 强 调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保 证 质 量?... 9 3. 如 何 做 到 慎 重 发 展?... 10 4. 如 何 处 理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重 点 与 一 般 的 关 系?...11 5.

More information

i

i 9 1 2 3 4 i 5 6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1 1 2 3 4 2 5 6 2 3 2.10 ( 2.11 ) ( 2.11 ) ( 2.9 ) 7 8 9 3 10 5% 2% 4 11 93% (2001 02 2003 04 ) ( ) 2,490 (100%) 5 12 25% (2.57% 25%) 6 (2001 02 2003 04 ) 13 100%

More information

39898.indb

39898.indb 1988 4 1998 12 1990 5 40 70.................................................. 40.............................................................. 70..............................................................

More information

i

i SINOCHEM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i ii iii i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More information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3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3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二 零 一 三 年 周 年 报 告 二 零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录 周 年 报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执 业 者 条 例 第 74A 条 5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成 员 8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法 学 士 课 程 报

More information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JOY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香 港 德 輔 道 中 71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9 樓 電 話 :2867 0888 傳 真 :3906 9906 查 詢 熱 線 :3187 5100 中 國 通 意 外 急 救 醫 療 計 劃 保 單 投 保 人 以 一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謹 向 中 銀 集 團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申 請 下 述 保 險 該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已 被

More information

(1) (2) (3) (4)... (4) ,000,

(1) (2) (3) (4)... (4) ,000, Hopewell Highway Infrastructure Limited * 720,000,000 648,000,000 72,000,000 4.75 0.10 737 SMBC 342C S 4.754.10 4.751% 0.005%0.005%0.002% * (1) (2)............ (3)...... (4)... (4)...... 1. 2. 3. 4. 1,000,000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根 据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第 11/1999 号 法 律 第 三 条 规 定, 审 计 长 执 行 其 职 责, 已 经 对 财 政 局 提 交 的 2011 年 度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总 帐 目 ( 总 帐 目 ) 进 行 了 审 计 与 2010 年 度 相 同, 本 年 度 的 总 帐 目 由 政 府 一 般 综 合 帐 目 及 特 定 机 构 汇 总 帐 目, 两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9.01 19.02 19.03 [ 2009 1 1 ] 19.04 (1) 19.29 19.73 19.72 (c) (d) 200% (e) 1/13 19 1 (i) 20.06(3) 19.04(8) 20.06(17) (ii) (iii) 19.04(8) 20.06(17) (A) (aa) 1 (bb) (B) (f) (i) 19.04(1)(g) (ii) (iii) (A)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15 16 20 21 32 33 40 41 66 67 68 69 70 71 72 75 76 77 208 209 215 216 218

2 3 4 5 6 15 16 20 21 32 33 40 41 66 67 68 69 70 71 72 75 76 77 208 209 215 216 218 2 3 4 5 6 15 16 20 21 32 33 40 41 66 67 68 69 70 71 72 75 76 77 208 209 215 216 218 3 * * * * # 148 27 29 (852) 2860 4368 (852) 2528 4386 http://www.gdi.com.hk 56 * # 148 27 29 # 2003 4 15 148 28 29 4

More information

一、

一、 ... 1...24...58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 9 - xi. - 10 - - 11 - -12- -13- -14- -15- C. @ -16- @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1. 引 言 1.1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高 峰 進 修 學 院 致 力 為 所 有 金 融 服 務 業 從 業 員 或 有 意 晉 身 該 行 業 的 人 士 提 供 優 質 專 業 培 訓 課 程, 以 助 香 港 維 持 其 領 先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1.2 香 港 証

1. 引 言 1.1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高 峰 進 修 學 院 致 力 為 所 有 金 融 服 務 業 從 業 員 或 有 意 晉 身 該 行 業 的 人 士 提 供 優 質 專 業 培 訓 課 程, 以 助 香 港 維 持 其 領 先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1.2 香 港 証 槓 桿 式 外 匯 交 易 考 試 考 試 手 冊 2005 年 10 月 1. 引 言 1.1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高 峰 進 修 學 院 致 力 為 所 有 金 融 服 務 業 從 業 員 或 有 意 晉 身 該 行 業 的 人 士 提 供 優 質 專 業 培 訓 課 程, 以 助 香 港 維 持 其 領 先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1.2 香 港 証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1 1 - / 2 - / 3 - / 4 - / 5 - I. 1. /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 / 25. 26. 27. 28. 29. 30. 31. II. 1. 2 3. 4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3.01 A1 13.02 [ 2013 1 1 ] 13.03 13.04 13.05 (1) 21 (2) (3) 1/13 13 1 13.06 (1) (2) (3) 21 13.06A 13.06B 13.07 13.08 13.09 (1) 13.10 1. 13.10 13 2 1/13 2. (2) 13.10 (1) (2) 1 1. 13.10(2) XIVA 1/13 13

More information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国 家 骨 干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项 目 ( 中 央 财 政 重 点 支 持 专 业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畜 牧 兽 医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朱 金 凤 ( 河 南 省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名 师 ) 副 主 任 委 员 : 王 居 强 ( 河 南 省 肉 牛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中 心 ) 潘 书 林 ( 中 牟 县 奶 业 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二 零 一 三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395/12-13(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培 訓 及 發 展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介 紹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為 公 務 員 所 提 供 培 訓 和 發 展 的 最 新 概 況, 以 及 將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推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CA540ACC9A544AD6EB0EAAE61A751AF71B06AC1D7A8EEABD7A4C0AA5230313232>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7CA540ACC9A544AD6EB0EAAE61A751AF71B06AC1D7A8EEABD7A4C0AA5230313232> 第 四 章 世 界 主 要 國 家 ( 地 區 ) 利 益 迴 避 制 度 世 界 上 任 何 國 家, 無 論 其 制 度 之 成 長 發 展 與 運 作, 均 受 到 自 身 傳 統 文 化 與 環 境 等 因 素 之 影 響, 雖 非 一 定 適 合 於 我 國, 但 人 類 的 需 求 相 近, 文 化 的 演 化 常 有 趨 同 性 (convergence), 本 於 他 山 之 石,

More information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33.33% ( ) ( ) ( ) 33.33% ( ) ( ) ( ) 1 1 1992 8 3200001100976 1997 6 27 H 12.22 2001 1 16 A 1.5 2001 12 3 503,774.75 14,914,399,845.00 13,445,370,274.00

More information

九龍城區議會

九龍城區議會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十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3 年 7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李 慧 琼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3 時

More information

當 代 史 學 第 8 卷 第 3 期 (2007 年 9 月 ) 文 博 專 輯 香 港 近 十 年 來 文 博 事 業 的 發 展 周 佳 榮 1997 年 7 月 1 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來, 本 地 的 文 博 事 業 有 了 很 大 的 進 展, 博 物 館 數 目

當 代 史 學 第 8 卷 第 3 期 (2007 年 9 月 ) 文 博 專 輯 香 港 近 十 年 來 文 博 事 業 的 發 展 周 佳 榮 1997 年 7 月 1 日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以 來, 本 地 的 文 博 事 業 有 了 很 大 的 進 展, 博 物 館 數 目 當 代 史 學 第 8 卷 第 3 期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Review Vol. 8 No. 3 2007 年 9 月 September 2007 目 錄 Contents 文 博 專 輯 香 港 近 十 年 來 文 博 事 業 的 發 展... 周 佳 榮 69 清 代 堡 壘 式 客 家 村 莊 上 窰 民 俗 文 物 館 介 紹... 黃 曉 恩 74 具 象

More information

绝妙故事

绝妙故事 980.00 III... 1... 1... 4... 5... 8...10...11...12...14...16...18...20...23...23...24...25...27...29...29...31...34...35...36...39...41 IV...43...44...46...47...48...49...50...51...52...54...56...57...59...60...61...62...63...66...67...68...69...70...72...74...76...77...79...80

More information

重 要 資 料 權 證 為 涉 及 衍 生 工 具 的 上 市 結 構 性 產 品 除 非 閣 下 完 全 了 解 及 願 意 承 擔 權 證 所 涉 的 風 險, 否 則 切 勿 投 資 權 證 閣 下 投 資 權 證 前 應 閱 覽 甚 麼 文 件? 本 文 件 必 須 與 我 們 於 2016

重 要 資 料 權 證 為 涉 及 衍 生 工 具 的 上 市 結 構 性 產 品 除 非 閣 下 完 全 了 解 及 願 意 承 擔 權 證 所 涉 的 風 險, 否 則 切 勿 投 資 權 證 閣 下 投 資 權 證 前 應 閱 覽 甚 麼 文 件? 本 文 件 必 須 與 我 們 於 2016 2016 年 7 月 6 日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交 易 所 )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聯 交 所 )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全 部 或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目 錄 中 華 醫 藥 以 醫 術 救 人 為 何 被 稱 為 懸 壺 濟 世? 2 什 麼 樣 的 醫 生 才 能 被 稱 為 華 佗 再 世? 4 中 醫 如 何 從 臉 色 看 人 的 特 質? 6 中 醫 怎 樣 從 五 官 看 病? 8 中 醫 看 舌 頭 能 看 出 些 什 麼 來? 10 中 醫 真 的 能 靠 一 個 枕 頭, 三 根 指 頭 診 病 嗎? 12 切 脈 能 判 斷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TD. I II III IV V VI ...7...10...11...13...13...14...15...15...21...32...50...53...54...56...56...56.59...61...61...66...69...72...74...74...75...75...75...77

More information

尿路感染防治.doc

尿路感染防治.doc ...1...1...2...4...6...7...7...10...12...13...15...16...18...19...24...25...26...27...28 I II...29...30...31...32...33...34...36...37...37...38...40...40...41...43...44...46...47...48...48...49...52 III...55...56...56...57...58

More information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2

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周年报告 2012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二 零 一 二 年 周 年 报 告 二 零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录 周 年 报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执 业 者 条 例 第 74A 条... 6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训 常 设 委 员 会 成 员.... 8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法

More information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2...3...4...5...6...7...8...9...10... 11...12...13...15...16...17...19...21 I ...23...24...26...27...28...30...32...34...37...39...40...42...42...44...47...50...52...56...58...60...64...68

More information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附 錄 美 國 國 家 兒 童 健 康 與 人 類 發 展 中 心 (NICHD) 偵 訊 指 導 手 冊 I. 開 場 白 1. 你 好, 我 的 名 字 是, 我 是 警 察 [ 介 紹 房 間 內 的 其 他 人, 不 過, 在 理 想 狀 態 下, 房 間 裡 不 該 有 其 他 人 ] 今 天 是 ( 年 月 日 ), 現 在 是 ( 幾 點 幾 分 ) 我 是 在 ( 地 點 ) 問 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及 施 政 綱 領 有 關 發 展 局 的 措 施 引 言 行 政 長 官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發 表 題 為 創 新 經 濟 改 善 民 生 促 進 和 諧 繁 榮 共 享 的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報 告 夾 附 施 政 綱 領, 臚 列 政 府 推 行 的 新 措 施 和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4 3 4 6 9 13 14 15 22 24 26 49 1 2004 9 2 2004 SINOPEC QILU COMPANY LTD. 0533-3583728 lifan@qilu.com.cn 0533-7512530 baoweisong@163.net 0533-3583718 255086 qlsh600002@126.com http://www.qilu.com.cn

More information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logo 广 州 锦 绣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钟 村 街 市 广 路 钟 三 路 段 9 号 A-9)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募 集 说 明 书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 主 承 销 商 /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 上 海 市 浦 东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More information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Sino French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4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2 8 1206 100022 ( ) 2005 12 23 ( ) 1 2 010-85288588-8 1 2014 12 31 ( ) 31/12/2014 31/12/2013 5 10,739,871.2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98 年 3 月 11 日 依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核 定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98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 :600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253 號 電 話 :(05)2223124 轉 203 教 務 處 招 生 專 線 :(05)2223124

More information

捕捉儿童敏感期

捕捉儿童敏感期 目弽 2010 捕捉儿童敏感期 I a mao 2010-3-27 整理 早教资料每日分享 http://user.qzone.qq.com/2637884895 目弽 目彔 目弽... I 出版前言... - 1 竨一章 4 丢孝子癿敂感朏敀乞... - 1 - 妞妞 0 4 岁 海颖 妞妞癿妈妈... - 1 黑白相亝癿地斱... - 1 斵转... - 2 就丌要新帰子... - 2 小霸王...

More information

2008

2008 Fight Crime Committee Report No.33 2013 二 零 一 三 年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第 三 十 三 號 報 告 書 二 零 一 三 年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第 三 十 三 號 報 告 書 目 錄 章 次 頁 數 圖 片 集 1-8 第 一 章 引 言 9 第 二 章 二 零 一 三 年 罪 案 情 況 10 第 三 章 商 業 罪 案 13 第 四

More information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2389 30 1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a) (b) (c) (d) (e) 3 (i) (ii) (iii) (iv) (v) (vi) (vii) 4 (1) (2) (3) (4) (5) 400,000 (a) 400,000300,000 100,000 5 (b) 30% (i)(ii) 200,000 400,000 400,000 3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Chi)_.indb

(Chi)_.indb 1,000,000 4,000,000 1,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V-1 1,000,000 2,000,000 20,000,00010,000,0005,000,000 3,000,000 30 20% 35% 20%30% V-2 1) 2)3) 171 10,000,00050% 35% 171 V-3 30 V-4 50,000100,000 1) 2)

More information

穨_2_.PDF

穨_2_.PDF 6 7.... 9.. 11.. 12... 14.. 15.... 3 .. 17 18.. 20... 25... 27... 29 30.. 4 31 32 34-35 36-38 39 40 5 6 : 1. 2. 1. 55 (2) 2. : 2.1 2.2 2.3 3. 4. ( ) 5. 6. ( ) 7. ( ) 8. ( ) 9. ( ) 10. 7 ( ) 1. 2. 3. 4.

More information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II...1...2...2...3...4...5...7...7...8...9...9...10... 11...12...13...14...15...15...16...18...18...19...20 III...21...21...22...24...24...25...26...27...28...29...30...30...31...33...33...34...35...36...36...37...38...39...40...41...42...4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草 稿 致 省 級 管 理 單 位 之 推 薦 書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All rights reserved 序 言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間, 擬 定 傳 統 中 醫 執 業 之 基 礎 文 件 由 臨 床 經 驗 豐 富 之 中 醫 師 教 育 者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61d\260\267\244\244\244\345\253O\263\346_201403)

(Microsoft Word - \261d\260\267\244\244\244\345\253O\263\346_201403) 香 港 德 輔 道 中 71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九 樓 9/F., Wing On House, 71 Des Voeux Road C., Hong Kong. Tel: 2867 0888 Fax: 3906 9906 康 健 住 院 現 金 保 險 計 劃 保 單 投 保 人 以 一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謹 向 中 銀 集 團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智力测试故事

智力测试故事 II 980.00 ... 1... 1... 1... 2... 2... 2... 3... 3...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8... 9... 9...10...10...10 I II...11...11...11...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7...17...18...18...19...19...19...19...20...20...21...21...21

More information

White Paper 2014 届 毕 业 生 内 部 资 料 严 禁 抄 袭 非 经 允 许 不 得 翻 印 就 业 状 况 白 皮 书 就 业 创 业 指 导 中 心 2015 年 5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 1 一 2014 届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 1 1 性 别 比 例... 1 2 学 历 类 别... 2 二 初 次 签 约 就 业

More information

1 2 3 4 1 2 3 4 5 6 7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01234 ABC Construction Co., Ltd. 3, On Ting Street, Kowloon. Hong Kong Mobile Crane - mechanical 1st

More information

Discussion on the Legislation of Electronic Signature in China (in Chinese)

Discussion on the Legislation of Electronic Signature in China (in Chinese) 1952 10 25 1995 1999 35 30 2004 2001 1195 200031 yangjz@citiz.net 021-54147186 64745755 13916356163 2003 6 2004 3 24 45 4 2 i ii 1 2 3 2. 3. 4. 5. 1. 2. 3. 1. 2. 3. 4. 5. 1 2 3 4 5 6 90 7 8 i ii 2003-06-17

More information

00831 2013 OK 2 3 5 10 21 36 42 43 56 57 58 59 61 62 64 65 120 1 # + Godfrey Ernest SCOTCHBROOK * 888 5 www.cr-asia.com Jeremy Paul Egerton HOBBINS + * + * + * # * # + Srinivasan PARTHASARATHY Conyers

More information

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論題二)

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論題二)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研 究 報 告 書 有 關 同 性 戀 行 為 之 法 律 ( 論 題 二 ) 有 關 同 性 戀 行 為 的 法 例 一 九 八 零 年 一 月 十 五 日, 香 港 總 督 麥 理 浩 爵 士 會 同 行 政 局 頒 令 成 立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授 權 其 對 律 政 司 及 首 席 按 察 司 所 提 交 考 慮 的 香 港 法 律 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rther Announcement_Chi

Microsoft Word - Further Announcement_Chi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佈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奇闻怪录

奇闻怪录 ... 1... 1... 2... 3... 3... 4... 4... 5... 5... 6... 8... 9... 10... 10... 11... 11... 13... 13... 14... 14... 15... 16... 17... 21 I ... 22... 23... 23... 24... 25... 25... 26... 27... 28... 29 UFO...

More information

Standard Bank Asia Limited C % 0.005%0.005% 0.002%

Standard Bank Asia Limited C % 0.005%0.005% 0.002% Standard Bank Asia Limited 32 342C 1.61 1% 0.005%0.005% 0.002% 1.13 1.61 .............................................................................................. 1. 2. 3. i 4. 1,000,000 56 1,000,000

More information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序 言 我 們 都 愛 樹, 愛 那 鬱 鬱 葱 葱 的 綠 意, 愛 那 股 清 新 的 氣 息, 更 愛 那 溽 暑 中 遍 地 搖 曳 的 斑 斕 樹 蔭 人 與 樹 本 應 是 那 麼 近, 但 去 年 8 月 赤 柱 塌 樹 意 外, 卻 令 我 們 赫 然 發 現, 樹 木 原 來 也 可 以 潛 藏 著 危 險,

More information

Regal International Airport Group Company Limited * 357 H *

Regal International Airport Group Company Limited * 357 H * Regal International Airport Group Company Limited * 357 H 6 29 30 31 32 50 68 82 * ............................................................... 1.........................................................

More information

A i

A i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811 A 4 16 10 3011 11 15 8 H HH 183 17M * ... 1.... 4.... 4 A... 5... 13... 14... 15... 15... 15... 16 i A 1.00 A A 98,710,000 A H H 1.00 1 11 8 10 30 8 A

More information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4 ( 學 生 ) i. 認 識 專 題 研 習 甚 麽 是 專 題 研 習? 專 題 研 習 是 學 會 學 習 的 其 中 一 個 關 鍵 項 目 學 生 根 據 自 己 或 老 師 所 訂 立 的 主 題, 依 照 本 身 的 興 趣 和 能 力, 在 老 師 的 指 導 下, 擬 定 研 習 題 目, 設 定 探 討 的 策 略 和 方 法, 進 行 一 系 列 有 意 義 的 探 索 歷

More information

C_CCB_HAR004()999.pdf

C_CCB_HAR004()999.pdf 2011 年年報 www.ccb.com 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ANNUAL REPORT 2011 ... 2... 4... 12... 14... 20... 20... 41... 62... 69... 72... 74... 76... 88... 105... 109... 111... 113... 114... 230... 233...

More information

Annual Report.indd

Annual Report.indd 500,000.00 2,000,000.00 500,000.00 10,000.00 PACIFIC TEXTILES LIMITED 2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纪 委 书 记 职 责... 5 院 长 办 公 室... 6 院 长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a) (b) (c) We undertake during the period in which our structured products are listed on the stock exchange to make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vailable to you for inspection at the office of The Hongkong

More information

書冊C_ indb

書冊C_ indb 38D 1933 0440 36.89 32,533,8312.00 8 1 8 10 (i)(ii) (iii) (i)(ii) (iii) i 6D 6D 6D 6D 6D 708 707 6D 6D ii 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Act 2007 CMSA CMSA 229(1)(b) 230(1)(b) 6 7 iii CMSA 5 Securities Act

More information

DOI:10.15984/j.cnki.1005-9512.2014.06.006 430074 8 2011 8 12 1. 10 1 10 2009 120 210 60 150 20 6500 2010 10 2010 2011 10 2011 11 39 1 10 20 20 10 1 39 2. 80 90 7 7 7 2 3 2 Lloyds Bank v Rosset (1991) 1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7 2007 20072007 www.mtr.com.hk 2007 69 2 4 8 17 18 18 19 20 22 23 24 24 28 30 40 43 47 56 57 58 68 69 (a) (b) 69 2007 2 3 2007 12 2 41.6% 211.68268 2007 12 2 Gold Asset Management Excellence Award Steve

More information

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濶 II 恊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995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给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nd 54 55 56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 1026 2016 02 03 04 07 19 26 36 55 65 70 71 72 74 76 77 158 44,43513,768 30,667 22,442 21,903539 30,667 30,128 5,590% 2,517 4,441 43% 1.191.19 2.122.12 www.uth.com.hk 148 11 A B2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48.55% 1998 19986 30%20086 2009 2009 200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200820092010 772 928960200820092010 1512928 201 1. 20091222(2009)7267 20042008 16,980,954.02

More information

01repc_gb.doc

01repc_gb.doc I....1 II. III. IV....1...3...5 V.... 12 VI. VII. VIII. IX.... 14... 18... 21... 21 1... 22 2... 23 3... 25 4 (D3 ).. 26 5 ( )... 27 01repc_gb.doc - 1 - (1) ( ) - 2 - - 3 - http://www.csb.gov.hk/hkgcsb/psc

More information

01repc.doc

01repc.doc I....1 II. III. IV....1...3...5 V.... 12 VI. VII. VIII. IX.... 14... 18... 21... 21 1... 22 2... 23 3... 25 4 (D3 ).. 26 5 ( )... 27 01repc.doc - 1 - ( 1) ( ) - 2 - - 3 - http://www.csb.gov.hk/hkgcsb/psc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8 2 2008 1 1 2008 12 31 A 1.00 H 1.00 3 5 7 10 17 26 33 36 45 56 58 2008 66 71 72 153 155 267 2008 268 4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ACC 0086 553 8398918 0086 553 8398931 00852 2111 3220 00852

More information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000 24 (i) (ii) (iii) (iv) # * 1,800,000 1,800,000 15% 3,400,000 3,400,000 15% 4,200,000 4,200,000 10% 8,600,000 8,600,000 10% 12,600,000 12,600,000 88% 10% 16,000,000 16,000,000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LUEN WO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a) (b) (c) (d) (e) (f) (g) (h) (i) (j) (k) LUEN WO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 ] [ ] [ ][ ] [ ] [ ] [ ] [ ] 1% 0.0027% 0.005% [ ] [ ] [ ] [ ] 32342C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Safety Godown AR12 362c

Safety Godown AR12 362c SAFETY GODOWN CO LTD (Stock code : 237) Annual Report 2012 62 63 64 65 66-68 69-74 75-78 79 80 81 82 83 84-119 120 61 2012 2 1 2011 9 23 2012 4 1 2012 4 1 UFJ 2 13 1305-1306 28 26 http://www.safetygodown.com

More information

509 200,000 200,000 6 (i) (ii) 200,000 500,000 12 282 51

509 200,000 200,000 6 (i) (ii) 200,000 500,000 12 282 51 59 500,000 500,000 6BA(5) 50,000 59I (i) 18 (ii) (iii) (iv) (v) (vi) (vii) 200,000 12 50 509 200,000 200,000 6 (i) (ii) 200,000 500,000 12 282 51 15 14 7 2 7 14 7 14 24 40 2 6 100,000 6 100,000 57 43C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下).doc

中医疗法(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3...4...13...15...17...17...24...25...26...26...28...28...29...31...31...33...33

More information

EC(2013-1 4)13 第 2 頁 (b) 把 總 目 100 在 2013-14 年 度 常 額 編 制 內 所 有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總 值 上 限 提 高 12,480,540 元, 即 由 461,070,000 元 增 至 473,550

EC(2013-1 4)13 第 2 頁 (b) 把 總 目 100 在 2013-14 年 度 常 額 編 制 內 所 有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總 值 上 限 提 高 12,480,540 元, 即 由 461,070,000 元 增 至 473,550 EC(2013-1 4)13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4 年 1 月 8 日 總 目 100- 海 事 處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總 目 92- 律 政 司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總 目 158- 政 府 總 部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 運 輸 科 )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More information

4,951,000,000 61,000,000 5,012,000, %

4,951,000,000 61,000,000 5,012,000, % CITY TELECOM (H.K.) LIMITED 1137 bbtv 12 400,000 800,000,000 250 170 4 2,500,000,000 1 4,951,000,000 61,000,000 5,012,000,000 14.07 75% 14 14 2 Top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 43.96% Top Group International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