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e Document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Base Document"

Transcription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佈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比 亞 迪 股 份 有 BYD COMPANY LIMITED (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 ( 股 份 代 號 :1211) 網 站 : 海 外 監 管 公 告 以 下 為 比 亞 迪 股 份 有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所 刊 發 之 比 亞 迪 股 份 有 2014 年 年 度 報 告 承 董 事 會 命 比 亞 迪 股 份 有 主 席 王 傳 福 中 國 深 圳,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於 本 公 佈 刊 發 日 期,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王 傳 福 先 生, 非 執 行 董 事 呂 向 陽 先 生 及 夏 佐 全 先 生, 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王 子 冬 先 生 鄒 飛 先 生 及 張 然 女 士

2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015 年 03 月 1

3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所 有 董 事 均 已 出 席 了 审 议 本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计 划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王 传 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周 亚 琳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刘 惠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2

4 目 录 2014 年 度 报 告... 1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2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6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8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第 十 节 内 部 控 制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5 释 义 释 义 项 指 释 义 内 容 本 公 司 公 司 比 亚 迪 指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本 集 团 集 团 指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报 告 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

6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为 本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本 公 司 所 有 信 息 均 以 在 上 述 媒 体 刊 登 的 信 息 为 准,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5

7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股 票 简 称 比 亚 迪 (A 股 ) 比 亚 迪 股 份 (H 股 )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 如 有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比 亚 迪 BYD COMPANY LIMITED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 如 有 )BYD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王 传 福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葵 涌 镇 延 安 路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办 公 地 址 深 圳 市 坪 山 新 区 比 亚 迪 路 3009 号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李 黔 程 燕 张 燕 联 系 地 址 深 圳 市 坪 山 新 区 比 亚 迪 路 3009 号 深 圳 市 坪 山 新 区 比 亚 迪 路 3009 号 电 话 (+86) (+86) 传 真 (+86) (+86)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的 名 称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巨 潮 资 讯 网 (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6

8 四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税 务 登 记 号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深 南 首 次 注 册 1995 年 02 月 10 日 路 黄 贝 岭 冶 金 大 厦 号 报 告 期 末 注 册 2014 年 07 月 16 日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葵 涌 镇 延 安 路 公 司 上 市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的 变 化 情 况 ( 如 有 ) 历 次 控 股 股 东 的 变 更 情 况 ( 如 有 ) 2012 年 2 月 13 日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 锂 离 子 电 池 以 及 其 他 电 池 充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仪 器 仪 表 柔 性 线 路 板 五 金 制 品 液 晶 显 示 器 手 机 零 配 件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及 其 相 关 附 件 的 生 产 销 售 ; 道 路 普 通 货 运 (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3D 眼 镜 GPS 导 航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不 含 分 销 国 家 专 营 专 控 商 品 ); 作 为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比 亚 迪 品 牌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的 总 经 销 商, 从 事 上 述 品 牌 的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及 其 零 部 件 的 营 销 批 发 和 出 口,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2012 年 9 月 17 日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 锂 离 子 电 池 以 及 其 他 电 池 充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仪 器 仪 表 柔 性 线 路 板 五 金 制 品 液 晶 显 示 器 手 机 零 配 件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及 其 相 关 附 件 的 生 产 销 售 ; 道 路 普 通 货 运 (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3D 眼 镜 GPS 导 航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不 含 分 销 国 家 专 营 专 控 商 品 ); 作 为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比 亚 迪 品 牌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的 总 经 销 商, 从 事 上 述 品 牌 的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及 其 零 部 件 的 营 销 批 发 和 出 口,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换 流 柜 逆 变 柜 / 器 汇 流 箱 开 关 柜 储 能 机 组 的 销 售 无 五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办 公 地 址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中 国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 广 场 安 永 大 楼 16 层 李 剑 光 邓 帮 凯 公 司 聘 请 的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保 荐 机 构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聘 请 的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财 务 顾 问 适 用 不 适 用 7

9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是 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等 追 溯 调 整 或 重 述 以 前 年 度 会 计 数 据 是 2014 年 2013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 元 ) 58,195,878, ,863,284, % 46,853,774,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433,525, ,059, % 81,377, ,281, ,930, ,089.67% -483,703, ,069, ,436,169, % 5,555,33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0.03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84% 2.58% -0.74% 0.38%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2012 年 末 总 资 产 ( 元 ) 94,008,855, ,014,833, % 68,710,488,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元 ) 25,365,597, ,709,764, % 21,196,984, 二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1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元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433,525, ,059, ,365,597, ,709,764, 按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调 整 的 项 目 及 金 额 按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433,525, ,059, ,365,597, ,709,764,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元 8

1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本 期 数 上 期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433,525, ,059, ,365,597, ,709,764, 按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调 整 的 项 目 及 金 额 按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433,525, ,059, ,365,597, ,709,764,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由 于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在 重 大 方 面 取 得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实 质 性 趋 同, 而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亦 已 于 2005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接 轨, 因 此 本 集 团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 与 本 集 团 于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按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的 净 资 产 和 净 利 润 不 存 在 实 质 性 差 异, 故 无 需 作 出 调 节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按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本 公 司 境 外 审 计 师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及 金 额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2014 年 金 额 2013 年 金 额 2012 年 金 额 说 明 单 位 : 元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220,053, ,213, 主 要 是 处 置 无 形 资 -13,951, 产 固 定 资 产 产 生 的 收 益 主 要 是 收 到 长 沙 汽 车 798,446, ,121, ,387, 基 础 研 究 基 金 补 助 和 新 能 源 产 业 扶 持 资 金 4,261, ,314,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49,503, 主 要 是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 Ltd 的 坏 账 转 回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4,568, ,094, ,661,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86,494, 主 要 是 处 置 子 公 司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77,758, ,429, ,813,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4,761, ,010, ,482,

11 合 计 1,110,806, ,989, ,080,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将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的 情 形 10

12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概 述 ( 一 ) 行 业 分 析 及 回 顾 汽 车 业 务 回 顾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国 经 济 呈 现 总 体 放 缓 的 态 势,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仍 然 较 大, 全 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同 比 增 长 7.4%, 增 速 继 续 下 滑 在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进 入 新 常 态 的 背 景 下, 中 国 汽 车 市 场 增 速 明 显 下 滑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统 计 数 据,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国 汽 车 销 量 累 计 为 2,349 万 辆, 按 年 增 长 6.9%, 增 幅 较 二 零 一 三 年 下 跌 7.0 个 百 分 点 受 到 合 资 品 牌 向 经 济 型 轿 车 市 场 延 伸 加 剧 市 场 竞 争 节 能 车 补 贴 政 策 变 化 以 及 限 购 限 行 政 策 的 推 行 等 因 素 影 响, 中 国 汽 车 自 主 品 牌 的 价 格 和 销 量 均 受 压, 市 场 份 额 明 显 下 降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国 自 主 品 牌 乘 用 车 全 年 销 售 757 万 辆, 同 比 增 长 4.1%, 占 有 率 为 38.4%, 较 二 零 一 三 年 下 降 2.1 个 百 分 点 然 而 凭 借 高 性 价 比 和 技 术 提 升, 自 主 品 牌 运 动 型 多 用 途 乘 用 车 ( SUV ) 车 型 逐 渐 受 到 市 场 追 捧, 需 求 增 长 迅 速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国 SUV 市 场 销 量 同 比 上 升 36.4% 至 408 万 辆, 当 中 自 主 品 牌 SUV 销 量 为 189 万 辆, 同 比 增 长 达 50.9%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呈 现 爆 发 性 增 长, 业 内 普 遍 认 为 二 零 一 四 年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商 业 化 元 年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统 计 数 据, 二 零 一 四 年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累 计 销 售 7.48 万 辆, 同 比 增 长 323.8%, 其 中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销 售 2.97 万 辆, 同 比 大 幅 增 长 878.1% 在 技 术 进 步 及 产 业 合 作 步 伐 加 快 的 同 时, 中 央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均 颁 布 一 系 列 政 策,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产 业 化 提 供 全 面 的 政 策 支 持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七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出 台 关 于 加 快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应 用 的 指 导 意 见, 将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提 升 到 国 家 战 略 的 高 度, 要 求 破 除 地 方 保 护 加 快 充 电 设 施 建 设, 推 动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率 先 推 广 应 用, 并 免 除 新 能 源 汽 车 购 置 税, 促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健 康 快 速 发 展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四 部 委 发 布 关 于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应 用 财 政 支 持 政 策 的 通 知 ( 征 求 意 见 稿 ), 将 新 能 源 汽 车 补 贴 延 续 到 二 零 二 零 年 同 时, 北 京 上 海 武 汉 等 全 国 各 地 方 政 府 也 出 台 一 系 列 新 能 源 汽 车 配 套 支 持 政 策, 鼓 励 新 能 源 汽 车 各 地 区 的 推 广 和 应 用 政 策 的 密 集 出 台 反 映 出 政 府 推 广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力 度 和 决 心,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政 策 环 境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根 据 市 场 研 究 机 构 Gartner 的 统 计 数 据,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全 球 手 机 出 货 量 为 18.8 亿 部, 较 二 零 一 三 年 增 长 3.89% 其 中, 智 能 手 机 出 货 量 高 达 12.4 亿 部, 同 比 增 长 28.4%, 占 全 球 手 机 出 货 量 的 比 例 高 达 66.3%, 主 导 移 动 通 讯 市 场 在 中 国 市 场, 随 着 三 大 通 讯 运 营 商 第 四 代 (4G ) 网 络 先 后 投 入 商 用, 移 动 互 联 网 快 速 发 展 的 契 机 带 来 巨 大 的 升 级 换 代 需 求, 中 国 本 土 品 牌 厂 商 华 为 步 步 高 联 想 TCL 小 米 等 强 势 崛 起, 品 牌 认 知 度 显 著 提 升, 推 动 行 业 发 展 同 时, 金 属 外 壳 凭 借 其 出 色 的 外 观 质 感 及 性 能, 获 得 越 来 越 多 手 机 厂 商 的 青 睐, 推 动 其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市 场 份 额 持 续 提 升, 并 为 全 球 领 先 的 金 属 外 壳 生 产 厂 商 带 来 增 长 动 力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全 球 手 机 出 货 量 表 现 平 稳, 锂 离 子 电 池 行 业 需 求 维 持 稳 定 在 汽 车 电 池 领 域,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引 发 上 游 汽 车 电 池 供 不 应 求 全 球 众 多 电 池 厂 商 加 大 投 资 扩 充 产 能 的 同 时, 积 极 尝 试 开 发 新 材 料 和 技 术 研 究, 以 提 高 电 池 性 能, 为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行 业 带 来 崭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在 光 伏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美 国 欧 盟 等 地 的 反 倾 销 和 反 补 贴 ( 双 反 ) 影 响 持 续, 各 项 产 品 价 格 持 续 下 跌, 光 伏 行 业 仍 然 充 满 挑 战 11

13 ( 二 ) 业 务 回 顾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 比 亚 迪 或 本 公 司 )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统 称 本 集 团 ) 主 要 经 营 包 括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内 的 汽 车 业 务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以 及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于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58,196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10.09%, 其 中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业 务 的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27,834 百 万 元, 同 比 上 升 3.03%;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的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24,480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3.21%;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的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5,339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0.29% 汽 车 业 务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方 面, 受 到 政 策 变 化 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汽 车 自 主 品 牌 的 价 格 和 销 量 均 受 压, 本 集 团 也 受 此 影 响, 汽 车 销 量 同 比 下 降 约 21.33% 至 约 37 万 辆 尽 管 如 此, 本 集 团 积 极 把 握 自 主 品 牌 在 SUV 市 场 强 势 崛 起 的 契 机,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下 半 年, 主 力 推 广 全 新 高 端 SUV 车 型 S7, 广 受 市 场 欢 迎, 销 售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加 上 原 有 备 受 欢 迎 的 S6 车 型, 整 体 SUV 车 型 销 量 同 比 持 续 提 升, 部 分 抵 销 了 其 他 传 统 车 型 销 售 的 下 滑 除 S7 外, 集 团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下 半 年 推 出 全 球 领 先 的 搭 载 智 能 平 台 的 A+ 级 轿 车 G5, 通 过 在 w i f i 环 境 下 接 入 互 联 网, 全 面 提 升 了 汽 车 的 智 能 化 程 度, 推 动 了 传 统 汽 车 向 智 能 汽 车 的 演 变 新 能 源 汽 车 方 面, 随 着 产 品 的 不 断 丰 富 和 性 能 的 持 续 提 升, 以 及 政 策 支 持 力 度 的 不 断 加 大,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获 得 突 破 性 进 展 比 亚 迪 作 为 行 业 技 术 研 发 和 商 业 推 广 的 先 行 者, 凭 借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性 能 优 越 的 产 品, 继 续 巩 固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的 领 导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受 制 于 电 池 产 能, 本 集 团 积 压 了 大 量 尚 未 交 付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订 单 因 此, 本 集 团 已 于 报 告 期 内 积 极 扩 建 电 池 产 能, 以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新 产 能 已 于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季 度 开 始 逐 步 投 产, 全 部 达 产 后 预 计 将 为 本 集 团 提 供 充 足 的 铁 电 池 产 能, 可 满 足 未 来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电 池 需 求, 预 期 本 集 团 新 能 源 汽 车 销 量 和 市 场 份 额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于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新 能 源 汽 车 业 务 收 入 约 人 民 币 7,328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约 6 倍, 占 集 团 汽 车 业 务 收 入 的 27.05% 新 能 源 汽 车 销 量 同 比 增 长 9 倍, 其 中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车 型 (Plug-in Hybrid Vehicle) 秦 销 量 同 比 大 幅 增 长, 迅 速 成 为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销 售 冠 军, 主 导 新 能 源 汽 车 和 私 家 车 市 场 ;K9 纯 电 动 巴 士 和 e6 纯 电 动 出 租 车 销 量 同 比 持 续 攀 升, 继 续 引 领 全 球 公 交 电 动 化 发 展 方 向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公 布 的 数 据, 比 亚 迪 二 零 一 四 年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达 27.9%, 在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市 场 份 额 更 高 达 49.6%, 于 业 内 遥 遥 领 先, 稳 占 市 场 领 导 者 地 位 在 私 家 车 市 场, 本 集 团 继 续 重 点 推 广 短 途 用 电 长 途 用 油 的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在 充 电 站 配 套 暂 时 不 够 完 善 的 背 景 下,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是 目 前 最 适 合 中 国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类 型, 本 集 团 相 信 其 将 成 为 当 前 新 能 源 汽 车 私 家 车 市 场 的 重 点 发 展 方 向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主 推 的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车 型 秦, 以 其 5.9 秒 百 公 里 加 速 的 动 力 性 能 百 公 里 油 耗 1.6 升 的 高 效 能 耗 先 进 的 智 能 操 作 系 统 以 及 时 尚 的 外 观 设 计, 获 得 消 费 者 追 捧, 迅 速 成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年 度 销 量 冠 军, 进 一 步 提 升 比 亚 迪 的 品 牌 认 知 度 和 美 誉 度 此 外, 本 集 团 与 戴 姆 勒 连 手 推 出 的 纯 电 动 车 腾 势 DENZA 已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上 市 腾 势 DENZA 结 合 戴 姆 勒 的 尖 端 整 车 技 术 及 百 年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比 亚 迪 在 电 池 技 术 方 面 的 领 先 优 势,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了 卓 越 的 驾 乘 体 验, 助 推 集 团 于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的 开 拓 在 公 共 交 通 领 域 方 面, 本 集 团 继 续 坚 持 公 交 电 动 化 的 发 展 战 略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积 极 推 进 纯 电 动 大 巴 和 纯 电 动 出 租 车 在 中 国 以 及 海 外 市 场 的 应 用 和 推 广 深 圳 作 为 全 球 电 动 汽 车 应 用 的 示 范 城 市 之 一, 截 至 目 前, 本 集 团 先 后 在 深 圳 投 入 运 营 的 780 辆 K9 纯 电 动 大 巴 和 850 辆 e6 纯 电 动 出 租 车, 累 计 行 驶 里 程 分 别 达 5,700 万 公 里 和 2.7 亿 公 里, 单 车 最 高 行 驶 里 程 已 达 25 万 公 里 和 64 万 公 里 除 深 圳 外, 本 集 团 新 能 源 汽 车 已 推 广 至 南 京 大 连 杭 州 等 国 内 十 多 个 城 市, 并 实 现 12

14 了 在 欧 洲 亚 洲 北 美 和 南 美 逾 3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商 业 化 运 营 充 电 设 施 方 面, 国 家 电 网 于 二 零 一 四 年 五 月 宣 布 引 入 社 会 投 资 参 与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设 施 建 设, 以 解 决 充 电 设 施 不 足 的 问 题, 推 动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各 地 政 府 也 积 极 推 进 充 电 设 施 建 设, 而 北 京 上 海 合 肥 和 武 汉 亦 已 明 确 提 出 新 建 小 区 和 停 车 场 新 能 源 汽 车 充 电 设 施 比 例 的 要 求 此 外, 本 集 团 开 发 出 集 约 用 地 的 循 环 式 立 体 充 电 机, 积 极 寻 求 与 第 三 方 的 合 作, 加 快 充 电 设 施 的 普 及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获 批 与 西 安 银 行 筹 建 合 资 公 司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为 经 销 商 和 消 费 者 提 供 购 车 金 融 贷 款 等 相 关 服 务, 预 计 在 推 动 集 团 汽 车 销 售 的 同 时, 为 集 团 带 来 一 定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贡 献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在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领 域, 本 集 团 通 过 垂 直 整 合 的 一 站 式 经 营 模 式, 为 手 机 制 造 商 提 供 整 机 设 计 部 件 生 产 和 组 装 服 务 本 集 团 为 目 前 全 球 最 具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服 务 供 货 商 之 一,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三 星 苹 果 诺 基 亚 HTC 惠 普 等 国 际 品 牌, 以 及 华 为 步 步 高 联 想 TCL 等 国 内 领 先 的 电 子 产 品 制 造 商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的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收 入 达 人 民 币 24,480 百 万 元, 同 比 上 升 约 23.21% 报 告 期 内, 全 球 3G 及 4G 网 络 日 趋 普 及, 智 能 手 机 取 代 功 能 手 机 继 续 维 持 快 速 增 长, 同 时 消 费 者 对 智 能 手 机 性 能 表 现 和 外 观 设 计 的 要 求 也 随 之 提 高 本 集 团 研 发 的 塑 料 与 金 属 混 融 技 术 (plastic-metal hybrid, 简 称 PMH) 获 得 更 为 广 泛 的 应 用, 逐 渐 成 为 当 今 高 端 智 能 手 机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的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取 得 突 破, 随 着 大 客 户 的 切 入, 本 集 团 先 后 获 得 其 新 推 出 的 多 个 中 高 端 智 能 手 机 订 单 并 实 现 量 产, 进 一 步 优 化 本 集 团 客 户 结 构 和 销 售 收 入, 并 将 支 持 未 来 持 续 增 长 本 集 团 的 原 设 计 生 产 (ODM) 业 务 继 续 获 得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厂 商 的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计 算 机 以 及 其 他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产 品 订 单, 实 现 快 速 增 长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本 集 团 的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主 要 包 括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电 池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手 机 数 码 手 机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等 各 种 便 携 式 电 子 设 备, 同 时 本 集 团 积 极 研 发 磷 酸 铁 锂 电 池 ( 铁 电 池 ) 和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品, 致 力 将 该 等 产 品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储 能 电 站 及 光 伏 电 站 等 领 域 的 应 用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的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实 现 收 入 约 人 民 币 5,339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0.29% 作 为 全 球 领 先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电 池 研 发 和 应 用 厂 商, 本 集 团 于 报 告 期 内 积 极 把 握 智 能 手 机 蓬 勃 发 展 的 机 遇, 继 续 优 化 和 开 拓 客 户 群, 拓 宽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巩 固 并 提 升 本 集 团 的 市 场 领 导 地 位 于 铁 电 池 领 域, 本 集 团 继 续 提 升 铁 电 池 的 能 量 密 度 并 降 低 成 本, 进 一 步 提 升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整 体 竞 争 优 势, 并 同 步 研 发 更 高 能 量 密 度 的 新 型 电 池, 以 提 高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续 航 里 程 储 能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于 报 告 期 内 在 深 圳 坪 山 新 区 建 设 的 全 球 最 大 用 户 侧 铁 电 池 储 能 电 站 落 成, 该 储 能 电 站 建 设 容 量 为 20MW/40MWH, 可 实 现 工 业 园 用 电 负 荷 自 主 调 节 太 阳 能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为 美 国 知 名 可 再 生 能 源 开 发 商 NuGenCapital 在 马 塞 诸 塞 州 的 多 个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提 供 光 伏 组 件, 项 目 容 量 总 计 为 10MW 受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和 产 品 价 格 不 断 下 降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的 太 阳 能 业 务 仍 有 较 大 亏 损 13

15 二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概 述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约 人 民 币 58,196 百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0.09%; 营 业 利 润 为 亏 损 约 人 民 币 179 百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变 动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约 人 民 币 434 百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减 少 21.61% 公 司 回 顾 总 结 前 期 披 露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计 划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进 展 情 况 不 适 用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业 绩 较 曾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本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低 于 或 高 于 20% 以 上 的 差 异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2 收 入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本 集 团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业 务 的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27,834 百 万 元, 同 比 上 升 3.03%;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的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24,480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3.21%;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的 收 入 为 约 人 民 币 5,339 百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0.29% 公 司 实 物 销 售 收 入 是 大 于 劳 务 收 入 是 相 关 数 据 同 比 发 生 变 动 30% 以 上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重 大 的 在 手 订 单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或 服 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调 整 有 关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 元 ) 15,256,393,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26.22% 公 司 前 5 大 客 户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元 )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1 第 一 大 客 户 5,491,724, % 2 第 二 大 客 户 3,655,082, % 3 第 三 大 客 户 2,333,847, % 4 第 四 大 客 户 2,246,081, % 5 第 五 大 客 户 1,529,659, % 合 计 -- 15,256,393, % 14

16 3 成 本 行 业 分 类 单 位 : 元 2014 年 2013 年 行 业 分 类 项 目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同 比 增 减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业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4,518,229, % 4,357,522, % 3.69%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业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279,173, % 200,775, % 39.05% 日 用 电 子 器 件 制 造 业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1,164,054, % 17,170,457, % 23.26% 日 用 电 子 器 件 制 造 业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11,528, % 161,139, % %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1,900,890, % 21,613,221, % 1.33%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659,447, % 635,108, % 3.83% 其 他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510,565, % 607,333, % % 产 品 分 类 单 位 : 元 2014 年 2013 年 产 品 分 类 项 目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同 比 增 减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4,518,229, % 4,357,522, % 3.69%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279,173, % 200,775, % 39.05%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等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1,164,054, % 17,170,457, % 23.26%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等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111,528, % 161,139, % %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1,900,890, % 21,613,221, % 1.33%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659,447, % 635,108, % 3.83% 其 他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510,565, % 607,333, % % 说 明 无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 元 ) 4,202,735,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占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10.26% 公 司 前 5 名 供 应 商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15

17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额 ( 元 ) 占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1 供 应 商 一 1,773,658, % 2 供 应 商 二 963,344, % 3 供 应 商 三 519,258, % 4 供 应 商 四 510,875, % 5 供 应 商 五 435,600, % 合 计 -- 4,202,735, % 4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为 人 民 币 4,430,271 千 元, 较 2013 年 人 民 币 3,314,727 千 元 增 加 33.65%,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的 管 理 及 研 发 投 入 增 加 所 致 所 得 税 费 用 2014 年 为 人 民 币 134,082 千 元, 较 2013 年 人 民 币 56,215 千 元 增 加 %, 主 要 是 由 于 部 分 子 公 司 税 前 盈 利 增 加 所 致 5 研 发 支 出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 发 投 入 金 额 ( 元 ) 3,679,848, ,872,480, ,576,023,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列 6.32% 5.43% 5.50%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新 产 品 和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创 新 工 作, 将 新 产 品 研 发 作 为 公 司 保 持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保 证, 如 上 表 所 示,2012 至 2014 年 度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保 持 在 5% 以 上 6 现 金 流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 比 增 减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6,791,485, ,311,328,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6,753,416, ,875,159,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8,069, ,436,169,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23,344, ,563,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285,046, ,960,955,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961,702, ,651,392,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0,083,067, ,054,585, % 16

1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2,812,118, ,546,827,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270,949, ,507,758,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1,476, ,224,381, % 相 关 数 据 同 比 发 生 变 动 30% 以 上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4 年 为 人 民 币 38,069 千 元, 较 2013 年 人 民 币 2,436,169 千 元 变 动 98.44%, 主 要 是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流 出 增 加 所 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4 年 为 人 民 币 -7,961,702 千 元, 较 2013 年 人 民 币 -5,651,392 千 元 变 动 40.88%, 主 要 是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增 加 所 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14 年 为 人 民 币 7,270,949 千 元, 较 2013 年 人 民 币 4,507,758 千 元 变 动 61.30%, 主 要 是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及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增 加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与 本 年 度 净 利 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为 人 民 币 38,069 千 元, 本 年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739,870 千 元, 主 要 为 报 告 期 内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金 额 为 3,703,736 千 元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9,993,381 千 元 及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增 加 5,811,963 千 元 所 致 三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元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分 行 业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业 4,992,161, ,518,229, % -0.97% 3.69% -4.07% 日 用 电 子 器 件 制 造 业 24,211,820, ,164,054, % 23.86% 23.26% 0.43%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27,089,182, ,900,890, % 2.82% 1.33% 1.18% 分 产 品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4,992,161, ,518,229, % -0.97% 3.69% -4.07%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等 24,211,820, ,164,054, % 23.86% 23.26% 0.43%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27,089,182, ,900,890, % 2.82% 1.33% 1.18% 分 地 区 中 国 ( 包 括 港 澳 台 地 区 ) 48,829,348, ,821,903, % 11.27% 10.46% 0.61% 17

19 印 度 284,654, ,486, % % % -4.53% 欧 洲 1,541,286, ,348,351, % 40.25% 41.06% -0.50% 美 国 2,148,425, ,958,820, % 12.01% 24.95% -9.44% 其 他 3,489,450, ,178,613, % 20.93% 22.10% -0.87%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数 据 统 计 口 径 在 报 告 期 发 生 调 整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最 近 1 年 按 报 告 期 末 口 径 调 整 后 的 主 营 业 务 数 据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1 资 产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情 况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单 位 : 元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比 重 增 减 重 大 变 动 说 明 货 币 资 金 4,453,164, % 5,378,828, % -2.15% 无 应 收 账 款 13,751,929, % 7,687,422, % 4.78% 无 存 货 9,978,317, % 8,220,552, % 0.07% 无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0.00% 0.00% 0.00% 无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413,553, % 1,083,505, % 0.11% 无 固 定 资 产 30,014,805, % 28,138,688, % -4.14% 无 在 建 工 程 6,364,617, % 6,008,433, % -0.93% 无 2 负 债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元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比 重 增 减 重 大 变 动 说 明 短 期 借 款 12,676,440, % 12,401,503, % -2.42% 无 长 期 借 款 7,988,331, % 2,685,422, % 5.06% 无 18

20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计 入 权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本 期 计 提 的 减 值 本 期 购 买 金 额 本 期 出 售 金 额 期 末 数 金 融 资 产 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487, , ,261, 上 述 合 计 4,487, , ,26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计 量 属 性 是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是 五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集 团 秉 持 技 术 品 质 责 任 的 发 展 理 念, 在 技 术 品 质 成 本 和 管 理 等 方 面 打 造 出 长 期 可 持 续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技 术 方 面, 集 团 拥 有 庞 大 的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和 强 大 的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已 相 继 开 发 出 一 系 列 全 球 领 先 的 前 瞻 性 技 术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作 为 全 球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领 跑 者 之 一, 比 亚 迪 一 直 积 极 致 力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技 术 的 突 破 创 新 和 产 品 的 应 用 推 广, 积 极 推 进 传 统 汽 车 转 向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产 业 变 革 比 亚 迪 作 为 全 球 唯 一 一 家 横 跨 汽 车 和 电 池 两 大 领 域 的 企 业 集 团, 拥 有 全 球 领 先 的 电 池 电 机 电 控 等 核 心 技 术, 推 出 的 纯 电 动 大 巴 K9 和 纯 电 动 汽 车 e6 已 在 30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成 功 运 营, 创 造 了 全 球 电 动 汽 车 最 长 运 营 里 程 记 录 集 团 开 发 的 全 球 领 先 的 双 模 二 代 技 术 双 向 逆 变 技 术 已 应 用 于 新 一 代 双 模 电 动 汽 车 秦, 其 面 向 个 人 消 费 者 市 场 并 将 迅 速 推 向 全 国 ; 在 传 统 汽 车 领 域, 集 团 在 汽 车 核 心 的 动 力 总 成 领 域 研 发 出 TID 技 术 ( 涡 轮 增 压 直 喷 发 动 机 + 双 离 合 变 速 器 ) 并 大 规 模 应 用 于 G6 速 锐 思 锐 等 车 型, 奠 定 了 于 国 内 自 主 品 牌 厂 商 中 的 领 先 地 位 在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领 域, 集 团 开 发 出 塑 料 与 金 属 的 混 融 技 术 (PMH), 实 现 了 金 融 与 塑 料 的 纳 米 级 融 合, 解 决 了 金 属 机 壳 信 号 接 收 的 难 题 在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领 域, 集 团 开 发 了 高 度 安 全 的 磷 酸 铁 锂 电 池 应 用 于 电 动 汽 车, 解 决 了 电 动 汽 车 电 池 在 安 全 性 和 循 环 寿 命 方 面 的 全 球 性 难 题 集 团 横 跨 汽 车 IT 新 能 源 三 大 领 域, 凭 借 各 自 领 域 的 丰 富 技 术 积 累 和 各 领 域 间 的 综 合 协 同 优 势, 使 得 集 团 始 终 走 在 全 球 技 术 领 域 的 最 前 沿 品 质 方 面, 集 团 拥 有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雄 厚 的 经 验 积 累, 以 及 严 格 的 品 质 控 制 流 程, 实 现 了 集 团 于 各 业 务 领 域 的 品 质 领 先 在 汽 车 领 域, 集 团 全 车 系 新 车 质 量 调 研 (IQS) 数 据 指 标 已 处 于 业 内 领 先 水 平, 并 承 诺 4 年 10 万 公 里 的 超 长 保 修 期, 保 修 范 围 不 仅 涵 盖 了 比 亚 迪 全 系 车 型, 更 延 伸 到 全 车 绝 大 部 分 零 部 件, 进 一 步 显 示 集 团 对 旗 下 产 品 质 量 的 信 心 和 对 用 户 的 责 任 在 手 机 部 件 及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领 域, 集 团 的 品 质 管 控 能 力 已 获 得 了 三 星 华 为 步 步 高 HTC 苹 果 诺 基 亚 惠 普 等 全 球 及 国 内 领 导 厂 商 的 认 证 及 赞 誉 并 与 之 维 持 着 长 期 的 客 户 关 系 成 本 方 面, 集 团 采 用 高 度 垂 直 整 合 的 经 营 模 式, 通 过 实 现 对 上 游 原 材 料 成 本 的 控 制 和 各 工 序 的 协 同 效 应, 最 大 限 度 的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并 提 高 效 率, 打 造 出 低 成 本 运 作 的 经 营 能 力 此 外, 集 团 各 项 业 务 的 交 叉 也 产 生 积 极 的 协 同 效 应, 可 以 降 低 综 合 研 发 成 本 和 运 营 费 用, 使 得 集 团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更 具 成 本 和 效 率 优 势 管 理 方 面, 集 团 采 用 扁 平 化 的 管 理 架 构, 有 效 提 升 了 管 理 效 率 和 执 行 能 力, 保 证 了 集 团 各 项 优 势 的 充 分 发 挥 此 外, 集 团 倡 导 以 人 为 本 的 企 业 文 化, 致 力 于 推 行 平 等 务 实 激 情 创 新 的 企 业 精 神, 为 员 工 营 造 以 公 司 为 家 的 工 作 氛 围, 有 效 激 发 了 员 工 的 的 创 造 力 和 工 作 热 情, 保 证 了 集 团 的 长 期 持 续 发 展 19

21 六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情 况 (1)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报 告 期 投 资 额 ( 元 ) 上 年 同 期 投 资 额 ( 元 ) 变 动 幅 度 1,413,553, ,083,505, % 被 投 资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业 务 上 市 公 司 占 被 投 资 公 司 权 益 比 例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深 圳 市 鹏 程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汽 车 公 司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天 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南 京 江 南 纯 电 动 出 租 汽 车 有 深 圳 比 亚 迪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实 业 开 发 有 西 藏 昌 都 地 区 天 晖 新 能 源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汽 车 电 动 传 动 系 统 车 用 动 力 系 统 及 乘 用 车 零 部 件 的 设 计 和 研 发 ; 上 述 产 品 的 原 型 以 及 生 产 设 备 的 开 发 ;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汽 车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和 技 术 转 让 出 租 客 运 广 告 业 务 电 动 汽 车 的 租 赁 场 站 的 充 电 业 务 电 动 汽 车 的 维 修 锂 矿 硼 矿 锂 硼 系 列 产 品 无 机 盐 盐 湖 生 物 资 源 及 产 品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汽 车 客 车 装 配, 橡 胶 零 件 加 工, 汽 车 销 售 ( 限 本 厂 产 品 ), 汽 车 配 件 钢 材 木 材 五 金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 危 险 化 学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除 外 ) 玻 璃 制 品 汽 车 装 饰 材 料 批 发 兼 零 售,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禁 止 的 除 外 ) 客 运 出 租 运 输 纯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及 相 关 服 务 新 能 源 汽 车 充 电 设 备 维 修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租 赁 业 务 向 国 内 外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租 赁 资 产 的 残 值 处 理 机 维 修 租 赁 交 易 咨 询 何 担 保 太 阳 能 发 电 生 态 修 复 治 理 农 产 品 加 工 及 销 售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开 发 ; 储 能 产 品 高 端 制 造 业 及 系 统 开 发 ;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及 相 关 发 电 产 品 生 产 ; 太 阳 能 电 站 开 发 及 运 营 ; 太 阳 能 路 灯 制 造 50.00% 45.00% 18.00% 50.00% 60.00% 30.00% 20.00% 20.00% 杭 州 西 湖 新 能 源 汽 车 运 营 有 服 务 : 客 运 : 出 租 车 客 运 服 务 : 新 能 29.00% 20

22 源 技 术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成 功 转 让, 承 接 电 动 车 充 电 设 施 维 护 工 程,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电 动 汽 车 设 备 租 赁 ; 其 他 无 需 报 经 审 批 的 一 切 合 法 项 目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投 资 有 广 州 广 汽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客 车 有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盛 世 新 迪 电 动 汽 车 服 务 有 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产 业 投 资 与 兴 办 实 业 ; 投 资 管 理 ; 新 能 源 电 动 出 租 车 企 业 投 资 ; 充 电 桩 与 充 电 站 投 资 ; 城 市 建 设 技 术 开 发 ; 高 端 物 业 管 理 租 赁 ; 投 资 咨 询 ; 城 市 出 租 车 经 营 汽 车 零 部 件 及 配 件 制 造 ; 汽 车 零 部 件 设 计 服 务 ; 汽 车 批 发 ; 汽 车 零 配 件 批 发 ; 汽 车 零 配 件 零 售 ; 汽 车 零 售 ; 广 告 业 ; 能 源 技 术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电 气 设 备 修 理 汽 车 租 赁, 公 共 自 行 车 租 赁 充 电 桩 建 设 运 营, 交 通 服 务 咨 询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汽 车 维 修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 含 深 港 跨 境 旅 客 运 输 ), 出 租 小 汽 车 营 运 业 务 城 市 公 交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 不 包 括 带 操 作 人 员 的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 汽 车 销 售 ;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限 制 项 目 ) 许 可 项 目 : 汽 车 维 修 ;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 出 租 小 汽 车 营 运 业 务 50.00% 51.00% 30.00% 49.00% (2)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3) 证 券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最 初 投 资 期 初 持 股 期 初 持 股 期 末 持 股 期 末 持 股 期 末 账 面 报 告 期 损 会 计 核 算 证 券 品 种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简 称 成 本 ( 元 ) 数 量 ( 股 ) 比 例 数 量 ( 股 ) 比 例 值 ( 元 ) 益 ( 元 ) 科 目 股 份 来 源 股 票 象 屿 股 份 11,139, , % % ,487,000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重.00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计 11,139, , ,487, 证 券 投 资 审 批 董 事 会 公 告 披 露 不 适 用 日 期 21

23 证 券 投 资 审 批 股 东 会 公 告 披 露 日 期 ( 如 有 ) 不 适 用 (4)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2 委 托 理 财 衍 生 品 投 资 和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受 托 人 名 是 关 联 关 联 关 系 称 交 易 产 品 类 型 单 位 : 万 元 本 期 实 际 计 提 减 值 报 告 期 实 委 托 理 财 报 酬 确 定 起 始 日 期 终 止 日 期 收 回 本 金 准 备 金 额 预 计 收 益 际 损 益 金 金 额 方 式 金 额 ( 如 有 ) 额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深 圳 八 卦 岭 支 行 保 证 收 益 型 T 计 划 2014 年 20, 月 12 日 2014 年 03 月 12 日 固 定 收 益 20,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深 圳 八 卦 岭 支 行 保 证 收 益 型 T 计 划 2014 年 20, 月 07 日 2014 年 04 月 07 日 固 定 收 益 20,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深 圳 八 卦 岭 支 行 对 公 结 构 性 存 款 统 发 第 二 十 五 期 产 品 2014 年 20, 月 11 日 2014 年 05 月 11 日 固 定 收 益 20,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深 圳 八 卦 岭 支 行 结 构 性 理 财 2014 年 10, 月 10 日 2014 年 07 月 10 日 固 定 收 益 10, 合 计 70, , 委 托 理 财 资 金 来 源 自 有 资 金 逾 期 未 收 回 的 本 金 和 收 益 累 计 金 额 0 涉 诉 情 况 ( 如 适 用 ) 委 托 理 财 审 批 董 事 会 公 告 披 露 日 期 ( 如 有 ) 委 托 理 财 审 批 股 东 会 公 告 披 露 日 期 ( 如 有 ) 不 适 用 2013 年 10 月 30 日 不 适 用 22

24 (2)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衍 生 品 投 资 (3)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委 托 贷 款 3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1)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4, 报 告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4, 已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4,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比 例 0.00%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21,900 千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扣 除 发 生 的 券 商 承 销 佣 金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净 筹 得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34,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募 集 资 金 全 部 已 经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运 营 资 金, 以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运 营 的 需 求 (2)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3)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4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适 用 不 适 用 23

25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所 处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单 位 : 元 注 册 资 本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净 利 润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限 公 子 公 司 司 制 造 业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汽 车 零 部 15,000 万 美 件 的 研 发 元 生 产 及 销 售 9,018,343, ,648,371, ,876,589,0 311,758, ,405, 手 机 及 其 他 比 亚 迪 精 密 制 造 有 限 公 子 公 司 司 制 造 业 消 费 类 电 子 产 品 零 部 件 14,500 万 美 产 品 及 组 装 元 的 开 发 生 6,374,949, ,335,703, ,294,397,0 327,185, ,995, 产 及 销 售 手 机 及 其 他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限 公 子 公 司 司 制 造 业 消 费 类 电 子 产 品 零 部 件 11,000 万 美 产 品 的 研 元 发 生 产 及 10,629,882, ,464,935, ,890,631, 785,409, ,232, 销 售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名 称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目 的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方 式 对 整 体 生 产 和 业 绩 的 影 响 榆 林 市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处 置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税 前 利 润 产 生 正 面 影 响 定 边 县 比 亚 迪 光 伏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Constellation Blondell LLC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BYD MALAYSIA SDN.BHD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潮 州 市 绿 动 出 租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司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Universal Charging LLC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Constellation Cromwell LLC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Constellation 3811 LLC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BYD Singapore PTE.LTD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BYD US Holding Inc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武 汉 市 绿 动 汽 车 运 输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24

26 比 亚 迪 南 非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承 德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青 岛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南 京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武 汉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包 头 市 比 亚 迪 矿 用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大 连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西 安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Constellation Astoria LLC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新 设 成 立 无 重 大 影 响 5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七 公 司 控 制 的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八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展 望 二 零 一 五 年, 中 国 经 济 预 期 将 步 入 平 稳 发 展 的 新 常 态, 中 央 政 府 将 努 力 在 继 续 深 化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防 范 经 济 增 速 下 滑 过 快 之 间 取 得 平 衡 虽 然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和 风 险 仍 然 存 在, 然 而 稳 增 长 已 成 为 中 央 政 府 部 署 全 年 经 济 发 展 的 主 调, 预 期 中 国 经 济 将 维 持 稳 步 发 展 本 集 团 将 秉 持 技 术 质 量 责 任 的 发 展 理 念, 致 力 于 提 升 技 术 和 质 量 水 平, 加 速 推 进 新 能 源 相 关 业 务 的 发 展, 进 一 步 巩 固 本 集 团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的 领 导 地 位 汽 车 业 务 伴 随 着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的 下 滑, 预 计 二 零 一 五 年 中 国 汽 车 市 场 增 速 将 有 所 放 缓 然 而, 随 着 城 镇 化 水 平 和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持 续 提 高, 一 二 线 市 场 升 级 换 购 需 求 和 三 四 线 城 市 市 场 潜 力 的 释 放 将 继 续 成 为 汽 车 需 求 的 推 动 力 此 外, 自 主 品 牌 凭 借 在 技 术 革 新 和 驾 乘 体 验 方 面 的 重 视, 以 及 优 越 的 性 价 比 表 现, 在 SUV 市 场 仍 有 广 阔 的 成 长 空 间 在 宏 观 战 略 层 面,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是 中 国 从 汽 车 大 国 迈 向 汽 车 强 国 的 必 由 之 路 ; 在 环 境 保 护 层 面, 新 能 源 汽 车 既 能 带 来 金 山 银 山, 更 能 带 来 绿 水 青 山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已 上 升 到 国 家 战 略 高 度, 是 中 国 当 前 和 未 来 重 点 培 育 和 支 持 的 领 域, 预 计 将 继 续 获 得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随 着 性 能 成 本 优 势 及 驾 乘 感 受 的 持 续 提 升, 以 及 充 电 设 施 的 逐 步 完 善, 新 能 源 汽 车 未 来 将 逐 步 替 代 传 统 汽 车,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也 将 迎 来 历 史 性 发 展 机 遇 本 集 团 将 把 握 政 策 支 持 力 度 不 断 加 大 产 业 配 套 持 续 完 善 的 黄 金 机 遇, 加 速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链 和 各 细 分 市 场 的 全 面 布 局 在 技 术 层 面, 本 集 团 掌 握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池 电 机 电 控 的 三 大 核 心 技 术, 并 将 通 过 542 战 略 ( 即 代 表 百 公 里 加 速 时 间 少 于 5 秒 全 时 四 驱 百 公 里 油 耗 少 于 2 升 这 三 项 突 破 性 指 标 ), 巩 固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和 市 场 领 导 地 位 在 布 局 规 划 上, 本 集 团 将 启 动 7+4 布 局, 将 新 能 源 车 型 覆 盖 七 个 主 要 目 标 市 场 ( 私 家 车 公 交 车 出 租 车 环 卫 车 城 际 间 客 运 车 物 流 轻 卡 车 及 建 筑 工 程 车 ) 及 四 个 特 种 车 市 场 ( 仓 储 机 场 矿 山 及 港 口 的 专 用 车 辆 ), 实 现 对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的 全 面 覆 盖 在 车 型 推 广 上, 本 集 团 计 划 于 二 零 一 五 年 推 出 多 款 新 车 型, 凭 借 自 主 品 牌 在 SUV 市 场 的 突 破 性 25

27 契 机, 将 新 能 源 汽 车 从 轿 车 拓 展 至 SUV 车 型, 丰 富 本 集 团 的 产 品 类 型,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更 多 选 择 未 来, 比 亚 迪 将 集 中 推 出 一 系 列 新 能 源 汽 车 车 型, 包 括 全 球 首 款 三 擎 四 驱 双 模 SUV 唐 中 型 双 模 SUV 和 紧 凑 型 双 模 SUV 等 车 型, 以 及 双 模 MPV 和 纯 电 动 版 秦 等 预 计 新 产 品 的 推 出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新 能 源 汽 车 销 量, 改 善 产 品 组 合, 扩 大 规 模 效 应, 进 一 步 推 动 新 能 源 汽 车 收 入 和 盈 利 水 平 的 提 升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推 行 智 战 略, 从 智 能 车 联 智 能 驾 驶 智 能 安 全 三 个 方 面 全 面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提 升 驾 乘 体 验, 为 消 费 者 带 来 便 利 舒 适 安 全 的 用 车 生 活 集 团 充 分 发 挥 于 汽 车 产 业 的 垂 直 整 合 优 势 以 及 汽 车 I T 两 大 产 业 的 协 同 优 势, 实 现 技 术 的 集 成 创 新 与 快 速 应 用, 将 云 服 务 P M2.5 绿 净 系 统 Car Pad 遥 控 驾 驶 360 度 全 景 影 像 HUD 夜 视 系 统 等 集 成 于 汽 车 产 品, 为 用 户 提 供 综 合 智 能 的 驾 驶 解 决 方 案 除 已 经 上 市 的 S7 和 G5 外, 集 团 未 来 将 推 出 更 多 应 用 智 战 略 的 车 型, 为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业 务 的 发 展 增 添 动 力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快 速 普 及 以 及 通 讯 技 术 的 进 步 将 继 续 推 动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高 速 增 长 根 据 Gartner 的 预 测, 二 零 一 五 年 全 球 手 机 出 货 量 将 增 长 至 19.4 亿 部, 智 能 手 机 将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智 能 手 机 占 全 球 手 机 出 货 量 的 比 例 将 持 续 提 高 与 此 同 时,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内 外 手 机 品 牌 厂 商 将 选 用 PMH 技 术 的 金 属 外 壳 以 提 升 产 品 性 能 和 竞 争 力, 本 集 团 相 信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的 市 场 潜 力 仍 然 巨 大 作 为 PMH 技 术 的 研 发 者 和 推 广 者, 本 集 团 将 把 握 先 发 优 势 和 稳 固 的 市 场 地 位, 继 续 推 广 PMH 技 术 的 应 用, 积 极 参 与 到 全 球 领 导 品 牌 厂 商 的 主 流 高 端 机 型 的 开 发 和 生 产, 提 升 其 在 全 球 智 能 手 机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并 争 取 更 大 市 场 份 额 未 来, 集 团 将 积 极 拓 宽 产 品 的 应 用 范 围, 优 化 客 户 结 构, 扩 大 产 能 以 提 升 规 模 效 益, 进 一 步 提 高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对 本 集 团 收 入 和 盈 利 的 贡 献 于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月 十 二 日, 比 亚 迪 公 布 出 售 柔 性 线 路 板 液 晶 显 示 屏 模 块 摄 像 头 模 块 等 手 机 部 件 业 务, 以 强 化 战 略 聚 焦, 加 快 业 务 转 型 升 级, 优 化 集 团 的 资 产 结 构 和 资 源 分 配, 促 进 集 团 核 心 业 务 的 长 远 发 展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持 续 发 展 为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带 来 动 力 未 来,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开 拓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电 池 的 应 用 范 围, 提 升 市 场 份 额 另 一 方 面,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爆 发 式 增 长 将 大 幅 提 升 对 动 力 电 池 的 需 求,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加 强 研 发 力 度, 提 升 铁 电 池 的 性 能 表 现 和 质 量 水 平, 同 时 积 极 扩 充 铁 电 池 产 能, 以 满 足 新 能 源 汽 车 爆 发 式 增 长 带 来 的 巨 大 需 求 太 阳 能 业 务 方 面, 本 集 团 将 持 续 拓 展 国 内 外 市 场, 在 提 升 该 业 务 收 入 的 同 时 争 取 于 二 零 一 五 年 获 得 盈 亏 平 衡 九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本 报 告 期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与 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相 比,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核 算 方 法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核 算 方 法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26

28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需 追 溯 重 述 的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需 追 溯 重 述 的 情 况 十 二 与 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相 比,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2014 年, 本 集 团 新 设 21 家 子 公 司 (2013 年 :14 家 ), 无 注 销 子 公 司 (2013 年 :4 家 ), 处 置 1 家 子 公 司 (2013 年 无 ) 十 三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及 分 红 派 息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014 年 6 月 25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2,476,000,000 股 为 基 数 ( 其 中 A 股 1,561,000,000 股,H 股 915,000,000 股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人 民 币 0.50 元 现 金 ( 含 税 ) 2014 年 8 月 7 日,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刊 登 了 2013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 公 告 号 :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A 股 股 权 登 记 日 为 2014 年 8 月 12 日 2014 年 8 月 13 日, 公 司 实 施 了 上 述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专 项 说 明 是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明 确 和 清 晰 :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完 备 : 独 立 董 事 是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中 小 股 东 是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其 合 法 权 益 是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合 规 透 明 :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公 司 近 3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方 案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或 方 案 情 况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对 公 司 2012 年 度 利 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也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积 滚 存 至 下 一 年 度, 以 满 足 公 司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的 需 求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对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50 元 ( 含 税 ), 送 红 股 0 股 ( 含 税 ),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对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也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积 滚 存 至 下 一 年 度, 以 满 足 公 司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的 需 求 该 方 案 需 提 交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近 三 年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分 红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含 税 )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占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以 现 金 方 式 要 约 回 购 股 份 资 金 计 入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以 现 金 方 式 要 约 回 购 股 份 资 金 计 入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27

29 2014 年 ,525, % % 2013 年 123,800, ,059, % % 2012 年 ,377, %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红 利 分 配 预 案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红 利 分 配 预 案 的 原 因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2015 年 是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的 一 年,2015 年 是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的 一 年, 公 司 2015 年 将 陆 续 推 出 多 款 新 能 源 汽 车 车 型, 所 需 配 套 资 金 将 相 应 增 加, 同 时 为 保 证 公 司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新 技 术 研 发,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业 务 的 技 术 升 级, 增 满 足 公 司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的 需 求 强 公 司 在 日 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的 稳 定 发 展 能 力 ;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状 况 以 及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需 要, 建 议 对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也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积 滚 存 至 下 一 年 度, 以 满 足 公 司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的 需 求 十 四 本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计 划 年 度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十 五 社 会 责 任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于 30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是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规 定 的 重 污 染 行 业 是 不 适 用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是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社 会 安 全 问 题 是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是 被 行 政 处 罚 是 不 适 用 十 六 报 告 期 内 接 待 调 研 沟 通 采 访 等 活 动 登 记 表 适 用 不 适 用 接 待 时 间 接 待 地 点 接 待 方 式 接 待 对 象 类 型 接 待 对 象 2014 年 01 月 0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华 泰 证 券 2014 年 01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Morgan Stanley 谈 论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提 供 的 资 料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1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信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8

30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1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UBS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银 河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朗 瑞 资 本 国 元 证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券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富 邦 投 顾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民 生 证 券 宏 源 证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券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安 信 证 券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7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广 发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招 商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中 信 建 投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3 月 2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Templeton 2014 年 03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华 夏 基 金 2014 年 03 月 2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Barclay 及 其 客 户 2014 年 03 月 27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CICC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First State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Charlemagne Capital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BNP 及 其 客 户 2014 年 04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Daiwa 及 其 客 户 2014 年 04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阿 布 扎 比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9

31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Mizuho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APG 2014 年 04 月 1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光 大 证 券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4 月 17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长 江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4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国 泰 君 安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4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DIAM 2014 年 04 月 2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Kim Eng Securities 2014 年 04 月 2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Standard Chatered 2014 年 04 月 2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China AMC 2014 年 04 月 3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华 夏 基 金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5 月 0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麦 格 理 证 券 及 其 客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5 月 0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Public Mutual 2014 年 05 月 07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Sherwood Capital 2014 年 05 月 0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Fidelity 2014 年 05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Coatue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05 月 1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富 邦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First State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千 合 资 本 2014 年 05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HI Asset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30

32 2014 年 05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瑞 银 证 券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5 月 2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山 西 证 券 开 源 证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券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7 月 0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易 方 达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DSBI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UBS Global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才 华 资 本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国 泰 君 安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宏 源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金 及 其 客 户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光 大 资 管 2014 年 07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UBS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海 通 证 券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Kenrich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T. Rowe Price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广 发 证 券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光 大 证 券 及 其 他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广 发 证 券 香 港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Platinum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Barclay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31

33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海 通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东 方 证 券 阳 光 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产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太 平 资 产 香 港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Gingko Fund 2014 年 09 月 0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New Silk Road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金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招 商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招 商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麦 格 理 证 券 及 其 客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麦 格 理 证 券 2014 年 09 月 2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TIAA CREF 2014 年 09 月 2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金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海 通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嘉 实 基 金 香 港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Davidson Kempner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Hill house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Moore capital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盛 海 投 资 景 林 资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产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麦 格 理 证 券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32

34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HSBC Deutsche Bank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挪 威 银 行 国 信 证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券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Select equity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Nomura 及 其 客 户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元 大 宝 来 投 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Macquarie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Blackrock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Pictet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信 证 券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Macquarie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Legg Mason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法 国 巴 黎 银 行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Sumitomo Mitsui AM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国 泰 投 信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Bridger Capital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Ashmore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德 银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24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JPMorgan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33

35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11 月 2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凯 基 证 券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Quad Investment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Canadian National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信 建 投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Mizuho Securities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2 月 01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麦 格 理 证 券 及 其 客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2 月 03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Credit Suisse 及 其 客 户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12 月 0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大 和 国 泰 及 其 客 户 行 业 状 况 等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大 和 证 券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Tybourne Capital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电 话 沟 通 机 构 Columbus Circle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Standard Chatered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 司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Macquarie Capital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状 况 等 34

36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诉 讼 ( 仲 裁 ) 基 本 情 况 涉 案 金 额 ( 万 元 ) 是 形 成 预 计 负 债 诉 讼 ( 仲 裁 ) 进 展 诉 讼 ( 仲 裁 ) 审 理 结 果 及 影 响 诉 讼 ( 仲 裁 ) 判 决 执 行 情 况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1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等 和 本 公 司 及 部 分 下 属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侵 权 诉 讼 - 人 民 币 状 书 往 来 阶 段 暂 无 审 理 结 果 无 不 适 用 2 HLL 大 西 洋 有 (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 David Peyser 体 育 服 装 公 司 (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 等 与 本 公 司 等 625 原 告 撤 诉, 法 院 准 予 撤 诉 原 告 撤 诉 无 不 适 用 之 间 的 海 事 赔 偿 纠 纷 - 美 元 3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以 下 简 称 商 洛 比 亚 迪 ) 与 MEMC Singapore Pte. Ltd. ( 以 下 简 称 MEMC) 加 工 协 议 纠 纷 - 美 元 17,027 已 终 止 终 止 裁 决 无 不 适 用 4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以 下 简 称 商 洛 比 亚 迪 ) 与 MEMC Singapore Pte. Ltd.( 以 下 简 称 "MEMC") 采 购 协 议 纠 纷 - 美 元 5,842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法 院 提 交 撤 诉 申 请, 法 院 准 予 撤 诉 原 告 撤 诉 无 不 适 用 5 优 派 环 宇 通 信 技 术 ( 北 京 ) 有 ( 下 称 " 优 派 公 司 ") 和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 即 BE) 联 营 合 同 纠 纷 - 人 593 正 在 诉 讼 程 序 中 暂 无 审 理 结 果 无 不 适 用 民 币 6 苏 州 新 大 生 汽 车 销 售 服 务 有 ( 下 称 " 苏 州 新 大 生 ") 与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 的 销 售 款 项 666 正 在 诉 讼 程 序 中 暂 无 审 理 结 果 无 不 适 用 纠 纷 - 人 民 币 7 南 通 大 生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服 务 有 ( 下 称 " 南 通 大 生 ") 1,019 进 入 执 行 南 通 大 生 偿 还 正 在 执 行 14,182,372 元 及 自 2013 不 适 用 35

37 与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的 销 售 款 项 纠 纷 - 人 民 币 程 序 年 9 月 18 日 起 至 付 款 之 日 的 利 息 山 西 利 民 赔 偿 比 亚 迪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损 失 14,840,300 元 一 审 诉 8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以 下 讼 费 161,543 元, 反 诉 简 称 " 比 亚 迪 汽 车 " 和 山 西 利 民 机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山 西 利 民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 1, 进 入 执 行 程 序 费 70,902 元, 由 比 亚 迪 公 司 负 担 61,543 元, 山 正 在 执 行 西 利 民 负 担 170,902 不 适 用 人 民 币 元, 二 审 诉 讼 费 231,760 元, 由 比 亚 迪 公 司 负 担 23,176 元, 山 西 利 民 负 担 208,584 元 9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与 爱 佩 仪 光 电 技 术 有 ( 下 称 " 香 港 爱 佩 仪 ") 和 爱 佩 仪 光 电 技 术 ( 深 圳 ) 有 ( 下 称 " 深 圳 爱 佩 仪 ") 购 销 合 同 纠 1,021 合 并 审 理, 等 待 裁 决 暂 无 审 理 结 果 无 不 适 用 纷 - 人 民 币 香 港 SPU 应 向 商 洛 比 亚 迪 1 支 付 4,499, 美 元 ;2 按 8% 年 利 率 支 付 自 2011 年 8 月 23 日 起 至 10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实 际 支 付 日 止 的 利 息 ; ( 以 下 简 称 " 商 洛 比 亚 迪 ") 和 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 以 下 简 称 " 香 港 SPU 最 终 判 决 3 支 付 相 关 诉 讼 费 用 清 算 过 程 2012 年 12 月 17 日, 商 中 洛 比 亚 迪 向 香 港 高 院 不 适 用 公 司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 美 元 正 式 提 起 对 香 港 SPU 的 破 产 清 算 申 请, 要 求 香 港 SPU 偿 还 4,613, 美 元 及 81, 港 币 ( 包 括 货 款 利 息 及 诉 讼 费 用 ) 11 BYD Europe B.V.( 以 下 简 称 " 欧 洲 比 亚 迪 ") 与 Upsolar Co., Ltd( 优 太 ( 国 际 )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 美 元 已 终 结 仲 裁 已 裁 决 无 不 适 用 12 BYD Europe B.V.( 以 下 简 称 欧 洲 比 亚 迪 ) 与 优 太 太 阳 能 科 技 ( 上 海 ) 有 ( 以 下 简 称 优 太 太 阳 能 ) 浙 江 优 正 在 诉 讼 程 序 中 暂 无 审 理 结 果 无 不 适 用 太 新 能 源 有 ( 以 下 简 称 36

38 浙 江 优 太 )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案 - 美 元 13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与 嘉 兴 优 太 太 阳 能 有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 美 元 1,101 进 入 执 行 程 序 支 付 货 款 及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并 承 担 一 二 审 正 在 执 行 诉 讼 费 用 不 适 用 注 : 1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等 和 本 公 司 及 部 分 下 属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侵 权 诉 讼 2007 年 6 月 11 日,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作 为 原 告 向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高 等 法 院 ( 以 下 简 称 高 等 法 院 ) 起 诉, 指 控 本 公 司 比 亚 迪 香 港 金 菱 环 球 有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领 裕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比 亚 迪 精 密 制 造 有 ( 以 下 简 称 被 告 ) 使 用 声 称 自 原 告 处 非 法 获 得 的 机 密 资 料, 并 凭 借 原 告 若 干 雇 员 的 协 助 直 接 或 间 接 利 诱 并 促 使 原 告 的 多 名 前 雇 员 ( 部 分 其 后 受 雇 于 被 告 ) 违 反 其 与 前 雇 主 ( 原 告 ) 之 间 的 合 约 及 保 密 责 任, 而 向 被 告 披 露 其 在 受 雇 于 原 告 期 间 获 得 的 机 密 资 料 此 外, 原 告 提 出 被 告 知 悉 或 理 应 知 悉 该 等 资 料 的 机 密 性, 但 仍 准 许 或 默 许 不 当 使 用 该 资 料 而 建 立 了 一 个 与 原 告 极 度 相 似 的 手 机 生 产 系 统 原 告 于 2007 年 10 月 5 日 中 止 该 起 诉, 并 于 同 日 基 于 类 似 事 实 及 理 由 作 为 原 告 向 高 等 法 院 提 起 新 诉 讼, 要 求 判 令 被 告 禁 止 继 续 使 用 或 利 用 原 告 的 机 密 资 料 ; 交 付 其 占 有 管 理 和 使 用 原 告 的 所 有 文 件 材 料 ; 向 原 告 交 付 其 通 过 机 密 资 料 所 获 得 的 收 益 ; 支 付 损 害 赔 偿 ( 包 括 机 密 资 料 的 估 计 成 本 人 民 币 2,907,000 元, 以 及 原 告 因 其 承 担 机 密 资 料 的 保 密 责 任 而 应 向 其 它 当 事 人 支 付 的 赔 偿 金 人 民 币 3,600,000 元, 以 及 丧 失 商 业 机 会, 有 关 损 失 金 额 有 待 估 计 ), 以 及 惩 罚 性 损 害 赔 偿, 利 息, 其 他 法 律 救 济 和 费 用 2007 年 11 月 2 日, 本 公 司 及 比 亚 迪 香 港 递 交 搁 置 上 述 法 律 诉 讼 的 申 请 2008 年 6 月 27 日, 高 等 法 院 作 出 判 决 驳 回 了 搁 置 申 请 2009 年 9 月 2 日, 上 述 原 告 更 改 其 起 诉 状, 增 加 富 士 康 精 密 组 件 ( 北 京 ) 有 作 为 原 告 2009 年 10 月 2 日, 被 告 对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提 起 反 诉, 对 该 等 公 司 自 2006 年 以 来 利 用 不 合 法 手 段 干 涉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共 谋 行 为 书 面 及 口 头 诽 谤, 导 致 经 济 损 失 的 行 为 提 出 如 下 诉 讼 请 求 : 本 公 司 请 求 法 院 颁 布 禁 令 禁 止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和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广 播 发 表 及 促 使 发 表 针 对 本 公 司 的 言 论 或 任 何 抵 毁 本 公 司 的 类 似 文 字 ; 要 求 判 令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赔 偿 由 于 书 面 及 口 头 诽 谤 而 产 生 的 损 失 ( 包 括 加 重 赔 偿 和 惩 罚 性 赔 偿 ); 要 求 判 令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赔 偿 由 于 书 面 诽 谤 而 产 生 的 损 失 ( 包 括 加 重 赔 偿 和 惩 罚 性 赔 偿 ); 要 求 判 令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赔 偿 非 法 干 涉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的 损 失 共 谋 行 为 造 成 的 损 失 利 息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济 助 方 式 2010 年 1 月 21 日, 原 告 基 于 没 有 合 理 的 诉 讼 因 由 等 原 因, 向 法 庭 申 请 剔 除 被 告 反 诉 书 中 的 部 分 段 落 内 容 2010 年 8 月 24 日, 法 庭 作 出 判 决, 驳 回 原 告 的 剔 除 申 请 2010 年 9 月 28 日, 原 告 针 对 前 述 判 决 提 出 上 诉 申 请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法 庭 批 准 该 上 诉 申 请 针 对 该 上 诉 申 请, 法 庭 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 和 2012 年 5 月 24 日 进 行 了 聆 讯,2012 年 6 月 20 日, 法 庭 宣 布 判 决, 驳 回 上 诉 方 关 于 剔 除 请 求 的 上 诉 2012 年 1 月 30 日, 原 告 向 高 等 法 院 提 出 申 请, 请 求 其 向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发 去 请 求 函, 拷 贝 在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保 存 的 移 动 硬 盘 里 的 资 料 2012 年 4 月 13 日, 被 告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回 复 : 除 了 向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发 去 请 求 函 外, 还 要 求 一 并 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和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人 民 法 院, 并 且 通 过 它 们 向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宝 安 分 局 和 北 京 九 州 世 初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鉴 定 中 心 发 去 请 求 函, 请 求 上 述 机 关 或 单 位 协 助 调 取 或 披 露 与 本 案 密 切 相 关 的 当 事 人 电 脑 移 动 硬 盘 副 本 和 案 件 卷 宗 等 证 据 材 料 2012 年 10 月 11 日, 香 港 高 等 法 院 决 定 推 迟 原 定 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关 于 以 上 申 请 的 聆 讯, 时 间 另 行 决 定 2013 年 6 月 6 日,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 反 诉 被 告 ) 就 被 告 反 诉 提 出 答 辩, 辩 称 被 控 的 干 涉 被 告 经 营 及 共 谋 行 为 依 中 国 大 陆 法 律 不 可 诉, 而 被 控 的 书 面 及 口 头 诽 谤 为 依 台 湾 法 律 所 实 施 的 法 定 披 露, 因 此 被 告 对 其 的 反 诉 不 成 立 ;2013 年 6 月 27 日, 被 告 向 高 等 法 院 申 37

39 请 针 对 反 诉 被 告 的 答 辩 进 行 反 驳,2013 年 7 月 4 日, 法 庭 将 原 定 于 2013 年 7 月 5 日 针 对 该 申 请 的 聆 讯 推 迟 至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并 要 求 被 告 于 42 天 内 ( 法 庭 假 期 不 计 算 在 内 ) 将 其 起 草 的 答 辩 状 提 交 反 诉 被 告 ;2013 年 10 月 15 日, 被 告 律 师 将 起 草 的 答 辩 状 提 供 给 反 诉 被 告 ;2013 年 11 月 22 日, 香 港 高 等 法 院 准 予 被 告 于 12 月 6 日 前 就 反 诉 被 告 的 答 辩 状 提 交 正 式 答 复, 同 时 确 定 双 方 于 120 天 内 交 换 证 据 清 单 ;2013 年 12 月 6 日, 被 告 向 法 院 正 式 提 交 对 反 诉 被 告 答 辩 的 回 复 2014 年 3 月 21 日, 双 方 共 同 向 法 院 提 交 同 意 通 知, 要 求 自 法 庭 决 定 之 日 起 延 期 84 天 交 换 证 据 清 单,2014 年 3 月 24 日, 法 庭 准 予 延 期 2014 年 7 月 4 日 双 方 互 换 证 据 清 单 根 据 本 集 团 诉 讼 律 师 于 2014 年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鉴 于 法 律 程 序 尚 处 于 初 期 阶 段, 故 无 法 确 定 该 诉 讼 的 最 终 结 果 因 此, 该 诉 讼 是 可 以 导 致 本 集 团 的 赔 偿 义 务 尚 不 确 定, 而 且 假 设 该 诉 讼 可 能 会 导 致 赔 偿 义 务, 其 金 额 亦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本 集 团 并 无 法 计 提 相 关 的 预 计 负 债 2 HLL 大 西 洋 有 (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 David Peyser 体 育 服 装 公 司 (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 等 与 本 公 司 等 之 间 的 海 事 赔 偿 纠 纷 (1) 编 号 为 08 civ 9352(AKH) 的 第 三 方 诉 讼 海 事 案 件 2008 年 9 月 10 日, 本 公 司 向 SPC 品 牌 有 (Spectrum Brands,Inc.) 出 口 360 箱 镍 氢 电 池, 电 池 商 标 为 Rayovac 该 批 货 物 装 载 于 M/V APL PERU 5 号 货 舱 APLU 号 集 装 箱 中, 船 主 为 HLL 大 西 洋 有, 船 舶 经 营 人 为 瀚 海 有 限 公 司 (Hanseatic Lloyd Schiffahrt GmbH&Co.KG) 2008 年 10 月 5 日 左 右,APLU 号 集 装 箱 中 的 货 物 着 火 引 起 船 损 和 其 他 货 损 2008 年 10 月 31 日, 克 瑞 斯 体 育 北 美 有 (Chris Sports North America,Inc.) 等 6 家 公 司 作 为 货 物 权 利 人 对 涉 案 船 舶 M/V APL PERU 货 物 承 运 人 拉 夫 国 际 集 团 有 (Laufer Group International Ltd.) HLL 大 西 洋 有 瀚 海 有 限 公 司 等 4 家 公 司 基 于 海 上 运 输 事 实, 以 承 运 人 违 反 承 运 义 务 等 理 由 向 纽 约 州 南 区 联 邦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2009 年 3 月 2 日, 案 件 原 告 增 加 另 一 承 运 人 韩 国 现 代 商 船 株 式 会 社 (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 为 被 告, 请 求 全 体 被 告 赔 偿 损 失 共 计 428, 美 元 2009 年 9 月 10 日, 在 编 号 为 08civ9352(AKH) 案 件 中 作 为 被 告 的 HLL 大 西 洋 有 瀚 海 有 向 本 公 司 SPC 品 牌 有 提 起 第 三 方 诉 讼, 请 求 法 院 判 令 本 公 司 SPC 品 牌 有 承 担 其 损 失 及 费 用 共 计 250,000 美 元, 此 外 还 请 求 其 承 担 其 他 赔 偿 责 任 2010 年 10 月 8 日, 本 公 司 获 正 式 送 达 第 三 方 诉 状 及 法 院 传 票 (2) 编 号 为 CV RAJ 海 事 案 件 2010 年 5 月 7 日,David Peyser 体 育 服 装 公 司 全 国 责 任 和 火 险 公 司 (National Liability and Fire Company) 等 41 家 原 告 向 西 雅 图 华 盛 顿 西 区 联 邦 法 院 对 本 公 司,SPC 品 牌 有 等 5 家 被 告 提 起 诉 讼, 全 体 原 告 请 求 全 体 被 告 共 同 赔 偿 损 失 约 6,000,000 美 元 共 同 海 损 及 诉 讼 费 用 本 案 与 前 述 08civ9352(AKH) 案 件 系 基 于 同 一 事 实 产 生 目 前 该 案 已 移 交 纽 约 州 南 区 联 邦 法 院 管 辖, 新 案 号 为 10-CV 年 11 月 4 日, 本 公 司 获 正 式 送 达 原 告 诉 状 及 传 票 2013 年 12 月 2 日, 货 主 原 告 方 提 交 专 家 报 告,2014 年 3 月 21, 由 于 船 方 被 告 与 货 物 原 告 进 行 和 解 谈 判, 为 妥 善 解 决 所 有 待 决 事 项, 船 方 被 告 向 法 官 申 请 延 期 提 交 进 展 报 告 ; 我 方 专 家 报 告 做 相 同 延 期, 时 间 待 定 2014 年 9 月 18 日 原 告 向 法 院 申 请 撤 诉,2014 年 12 月 4 日 法 院 准 予 原 告 撤 诉 3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以 下 简 称 商 洛 比 亚 迪 ) 与 MEMC Singapore Pte. Ltd. ( 以 下 简 称 MEMC) 加 工 协 议 纠 纷 由 于 MEMC 拖 欠 加 工 费 用 和 单 方 面 停 止 履 行 双 方 2010 年 6 月 5 日 签 署 的 为 期 五 年 的 进 料 加 工 协 议,2012 年 8 月 31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作 为 申 请 人 向 香 港 国 际 商 会 仲 裁 院 提 起 仲 裁 申 请, 要 求 裁 定 MEMC 违 反 其 在 加 工 协 议 项 下 的 义 务 支 付 拖 欠 的 38

40 加 工 费 用 41,418, 美 元 因 未 完 成 合 同 约 定 加 工 量 的 赔 偿 金 128,853, 美 元, 及 因 MEMC 违 约 导 致 商 洛 比 亚 迪 遭 受 的 其 他 损 失 香 港 国 际 商 会 仲 裁 院 已 于 2012 年 9 月 3 日 确 认 收 到 商 洛 比 亚 迪 的 仲 裁 申 请 书 并 已 送 达 MEMC 2012 年 10 月 12 日, 针 对 商 洛 比 亚 迪 的 仲 裁 申 请,MEMC 提 交 答 辩, 认 为 商 洛 比 亚 迪 提 供 的 产 品 不 符 合 产 品 规 格 书, 且 多 次 无 法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修 复 期 内 修 复 产 品 缺 陷, 其 已 以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质 违 约 解 除 该 加 工 协 议, 因 此 就 该 协 议 对 商 洛 比 亚 迪 没 有 任 何 义 务, 请 求 裁 定 驳 回 商 洛 比 亚 迪 诉 求 ; 同 时 MEMC 提 出 反 诉, 要 求 商 洛 比 亚 迪 支 付 拖 欠 的 硅 料 款 19,183,000 美 元, 返 还 可 返 还 保 证 金 5,930,000 美 元, 承 担 其 遭 受 的 损 失 及 仲 裁 费 用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针 对 MEMC 的 反 诉 提 交 答 辩, 认 为 MEMC 提 供 的 硅 料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且 其 仍 有 价 值 327,520 美 元 的 硅 料 和 3,899,750 美 元 的 成 品 硅 片 未 采 购 而 置 放 于 我 方 仓 库, 商 洛 比 亚 迪 有 权 自 应 付 硅 料 款 中 扣 除 该 部 分 费 用 ; 对 于 可 返 还 保 证 金, 因 MEMC 公 司 未 能 完 成 合 同 约 定 的 加 工 量, 比 亚 迪 有 权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扣 留 2013 年 1 月 4 日, 双 方 签 署 变 更 协 议, 协 议 将 本 案 仲 裁 机 构 及 仲 裁 规 则 由 合 同 约 定 的 采 用 ICC 仲 裁 规 则 在 香 港 国 际 商 会 仲 裁 院 仲 裁 更 改 为 采 用 UNCITRAL 规 则 的 临 时 仲 裁 香 港 国 际 商 会 仲 裁 院 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 回 函 确 认 终 止 管 理 本 案 仲 裁 程 序 2013 年 3 月 4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仲 裁 员 Michael Moser 提 交 起 诉 书 及 相 应 的 事 实 证 据 和 证 人 证 言 2013 年 5 月 20 日 MEMC 向 仲 裁 庭 提 交 答 辩 状 反 诉 书 和 相 关 证 据 以 及 事 实 证 人 证 言 2013 年 8 月 7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根 据 MEMC 的 答 辩 状 和 反 诉 书 向 仲 裁 庭 提 交 回 复 及 答 辩, 并 提 交 相 关 证 据 及 事 实 证 人 证 言 ;2013 年 10 月 23 日,MEMC 提 交 第 二 轮 答 辩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双 方 分 别 向 对 方 发 出 证 据 开 示 要 求,2013 年 12 月 2 日, 双 方 交 换 证 据 资 料 及 对 对 方 证 据 开 示 要 求 的 回 复 根 据 公 司 负 责 该 诉 讼 律 师 事 务 所 Squire Sanders 的 回 复, 预 计 将 于 2014 年 第 二 季 度 将 开 始 新 一 轮 听 证 双 方 已 于 2014 年 6 月 5 日 和 解, 仲 裁 员 于 2014 年 6 月 9 日 下 达 命 令 终 止 裁 决 4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以 下 简 称 商 洛 比 亚 迪 ) 与 MEMC Singapore Pte. Ltd.( 以 下 简 称 MEMC ) 采 购 协 议 纠 纷 商 洛 比 亚 迪 与 MEMC 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 签 署 硅 片 采 购 协 议, 由 我 司 向 MEMC 采 购 硅 片 2012 年 11 月 30 日 MEMC 作 为 申 请 人 向 香 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提 起 仲 裁 申 请, 要 求 我 司 支 付 拖 欠 的 硅 片 款 共 计 1,537,000 美 元 和 每 月 1,537 美 元 的 利 息 ; 未 完 成 的 第 一 年 度 最 低 采 购 量 金 额 共 计 56,888, 美 元 及 每 月 1% 的 利 息 ; 及 由 于 我 司 违 约 致 MEMC 遭 受 的 损 失 及 仲 裁 费 用 2012 年 12 月 10 日, 我 司 致 函 香 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表 明 我 方 立 场 : 根 据 双 方 签 订 的 硅 片 采 购 协 议 中 的 仲 裁 条 款, 双 方 约 定 的 纠 纷 解 决 方 式 是 临 时 仲 裁, 而 非 机 构 仲 裁,MEMC 向 香 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提 出 申 请 并 不 适 当 ; 并 且 该 仲 裁 条 存 在 瑕 疵, 根 据 该 仲 裁 条 款 产 生 的 仲 裁 结 果 在 中 国 是 不 可 执 行 的 2012 年 12 月 14 日,MEMC 致 函 香 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表 明 双 方 已 经 基 本 达 成 一 致, 合 同 的 纠 纷 解 决 方 式 是 临 时 仲 裁 2012 年 12 月 17 日, 香 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回 函 表 明 将 不 再 管 理 该 仲 裁 2013 年 1 月 14 日 我 司 与 MEMC 共 同 致 函 独 任 仲 裁 员 Michael Moser, 表 明 双 方 已 达 成 一 致, 指 定 Michael Moser 为 独 任 仲 裁 员, 且 采 购 协 议 项 下 的 纠 纷 解 决 方 式 是 采 用 UNCITRAL 规 则 的 临 时 仲 裁 2013 年 3 月 4 日,MEMC 向 仲 裁 员 Michael Moser 提 交 起 诉 书 及 相 应 事 实 证 据 和 证 人 证 言 2013 年 5 月 20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针 对 MEMC 的 起 诉 书 向 仲 裁 庭 提 交 答 辩 状 反 诉 书 和 相 关 证 据 2013 年 8 月 7 日 MEMC 根 据 商 洛 比 亚 迪 的 答 辩 状 和 反 诉 书 向 仲 裁 庭 提 交 回 复 及 答 辩, 并 提 交 相 关 证 据 ;2013 年 10 月 23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提 交 第 二 轮 答 辩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双 方 分 别 向 对 方 发 出 证 据 开 示 要 求,2013 年 12 月 2 日, 双 方 交 换 证 据 资 料 及 对 对 方 证 据 开 示 要 求 的 回 复 根 据 公 司 负 责 该 诉 讼 律 师 事 务 所 Squire Sanders 的 回 复, 预 计 将 于 2014 年 第 二 季 度 将 开 始 新 一 轮 听 证 双 方 已 于 2014 年 6 月 5 日 和 解, 仲 裁 员 于 2014 年 6 月 9 日 下 达 命 令 终 止 裁 39

41 决 商 洛 比 亚 迪 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 就 上 述 采 购 协 议 的 仲 裁 条 款 效 力 问 题 向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交 仲 裁 条 款 无 效 申 请 书, 请 求 法 院 裁 决 采 购 协 议 中 约 定 的 仲 裁 条 款 无 效 2013 年 6 月 西 安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正 式 立 案 受 理 2014 年 6 月 12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西 安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撤 诉,2014 年 7 月 2 日 西 安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准 许 商 洛 比 亚 迪 撤 回 申 请 5 优 派 环 宇 通 信 技 术 ( 北 京 ) 有 ( 以 下 简 称 : 优 派 公 司 ) 和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 以 下 简 称 比 亚 迪 ) 联 营 合 同 纠 纷 2012 年 12 月 28 日 优 派 环 宇 通 信 技 术 ( 北 京 ) 有 作 为 原 告 因 联 营 合 同 纠 纷 为 向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请 求 判 令 其 与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于 2009 年 5 月 1 日 签 署 的 战 略 性 紧 密 合 作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因 比 亚 迪 违 约 而 解 除, 比 亚 迪 应 向 其 支 付 合 同 款 人 民 币 5,160, 元 及 利 息 人 民 币 669, 元 ( 合 计 人 民 币 5,830, 元 ), 因 比 亚 迪 违 约 解 除 合 同 给 其 造 成 的 其 他 损 失 人 民 币 100,000 元, 并 请 求 判 令 由 比 亚 迪 承 担 本 案 的 全 部 诉 讼 费 用 法 院 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 第 一 次 开 庭 审 理 了 此 案, 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开 庭 审 理, 于 2013 年 8 月 8 日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开 庭 审 理, 于 2014 年 8 月 4 日 进 行 第 四 次 开 庭 审 理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人 民 法 院 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 下 达 了 一 审 判 决, 判 决 原 被 告 双 方 签 署 的 战 略 性 紧 密 合 作 合 同 战 略 性 紧 密 合 作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予 以 解 除 ; 判 令 比 亚 迪 电 子 国 际 向 优 派 支 付 款 项 人 民 币 4,219, 元 及 相 应 利 息 损 失 ; 判 令 比 亚 迪 电 子 国 际 支 付 诉 讼 费 人 民 币 44, 元, 支 付 审 计 费 人 民 币 44, 元 ; 驳 回 优 派 其 他 诉 讼 请 求 比 亚 迪 电 子 国 际 不 服 一 审 判 决, 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向 法 院 递 交 了 上 诉 状, 要 求 撤 销 一 审 判 决 ; 要 求 驳 回 优 派 全 部 诉 讼 请 求 ; 改 判 由 优 派 承 担 本 案 全 部 诉 讼 费 用 法 院 已 受 理 上 诉 请 求, 待 法 院 通 知 该 案 二 审 开 庭 审 理 目 前 该 案 正 在 诉 讼 程 序 中 本 案 涉 及 的 诉 讼 标 的 金 额 较 小, 因 此, 该 诉 讼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与 财 务 状 况 均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6 苏 州 新 大 生 汽 车 销 售 服 务 有 ( 下 称 苏 州 新 大 生 ) 与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 的 销 售 款 项 纠 纷 2013 年 9 月 23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作 为 原 告, 向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要 求 苏 州 新 大 生 支 付 其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的 汽 车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款 项 人 民 币 6,662,880 元 法 院 已 受 理 该 案,2014 年 3 月 变 更 诉 讼 请 求 为 要 求 苏 州 新 大 生 支 付 其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的 汽 车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款 项 人 民 币 9,983, 元 2014 年 9 月 23 日 已 开 庭 审 理, 现 等 待 一 审 判 决 目 前 该 案 正 在 诉 讼 程 序 中 7 南 通 大 生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服 务 有 ( 下 称 南 通 大 生 ) 与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 的 销 售 款 项 纠 纷 2013 年 9 月 23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作 为 原 告, 向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要 求 南 通 大 生 支 付 其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的 汽 车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款 项 人 民 币 10,191,340 元 法 院 已 受 理 该 案,2014 年 3 月 变 更 诉 讼 请 求 为 要 求 南 通 大 生 支 付 其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的 汽 车 销 售 相 关 业 务 款 项 人 民 币 14,071, 元, 法 院 判 决 南 通 大 生 支 付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偿 还 人 民 币 14,182,372 元 及 自 2013 年 09 月 18 起 至 付 款 之 日 的 利 息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已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目 前 该 案 正 在 强 制 执 行 中 8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以 下 简 称 比 亚 迪 汽 车 ) 和 山 西 利 民 机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山 西 利 民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2009 年 9 月 15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作 为 原 告 因 产 品 质 量 纠 纷 向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请 求 判 令 被 告 山 西 利 民 赔 偿 三 包 旧 件 排 气 管 的 经 济 损 失 人 民 币 9,638, 元, 原 告 库 房 内 的 三 包 旧 件 排 气 管 由 原 告 40

42 按 废 旧 物 资 处 理, 并 判 令 被 告 赔 偿 原 告 的 三 元 催 化 剂 的 经 济 损 失 10,079, 元, 并 承 担 该 案 件 的 诉 讼 费 2009 年 11 月 12 日, 山 西 利 民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提 起 反 诉, 要 求 比 亚 迪 汽 车 支 付 货 款 人 民 币 16,423, 元 及 自 2008 年 2 月 1 日 起 至 实 际 给 付 之 日 止 的 迟 延 付 款 利 息 损 失, 并 承 担 本 案 诉 讼 费 用 2010 年 5 月 24 日,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民 事 判 决 书, 判 决 山 西 利 民 赔 偿 比 亚 迪 汽 车 三 包 旧 件 排 气 管 的 经 济 损 失 人 民 币 9,638, 元 ; 比 亚 迪 汽 车 库 房 内 的 三 包 旧 件 排 气 管 由 山 西 利 民 自 行 拉 走, 逾 期 不 拉 走, 则 由 比 亚 迪 汽 车 按 废 旧 物 资 自 行 处 理 ; 山 西 利 民 赔 偿 比 亚 迪 汽 车 三 元 催 化 剂 的 经 济 损 失 人 民 币 10,079, 元 ; 比 亚 迪 汽 车 向 山 西 利 民 支 付 货 款 人 民 币 4,833,140.8 元 上 述 双 方 数 额 抵 消 后, 山 西 利 民 赔 偿 比 亚 迪 汽 车 各 项 的 经 济 损 失 共 计 人 民 币 14,884, 元 案 件 诉 讼 费 人 民 币 161,543 元, 反 诉 费 人 民 币 70,902 元, 由 比 亚 迪 汽 车 负 担 人 民 币 61,543 元, 山 西 利 民 负 担 人 民 币 170,902 元 2010 年 6 月 9 日, 一 审 被 告 山 西 利 民 向 陕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上 诉, 要 求 驳 回 比 亚 迪 汽 车 的 全 部 诉 讼 请 求, 由 比 亚 迪 汽 车 向 其 支 付 货 款 及 各 项 经 济 损 失 共 计 16,423, 元 及 逾 期 利 息, 并 承 担 该 案 全 部 诉 讼 费 用 2010 年 9 月 8 日, 该 案 件 第 二 次 开 庭 ( 二 审 第 一 次 开 庭 ) 2011 年 7 月 8 日, 该 案 件 第 三 次 开 庭 ( 二 审 第 二 次 开 庭 ) 2012 年 9 月 28 日, 陕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终 审 判 决, 维 持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09) 西 民 三 初 字 第 66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第 一 二 三 五 项 ; 变 更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09) 西 民 三 初 字 第 66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第 四 项 为 : 比 亚 迪 公 司 向 山 西 利 民 支 付 货 款 元 双 方 所 付 金 额 相 抵 后, 山 西 利 民 赔 偿 比 亚 迪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损 失 元 一 审 诉 讼 费 元, 反 诉 费 元, 由 比 亚 迪 公 司 负 担 元, 山 西 利 民 负 担 元, 二 审 诉 讼 费 元, 由 比 亚 迪 公 司 负 担 元, 山 西 利 民 负 担 元 因 山 西 利 民 未 能 履 行 终 审 判 决 书, 比 亚 迪 汽 车 向 西 安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并 被 受 理, 该 案 业 已 进 入 执 行 程 序 本 案 涉 及 的 诉 讼 标 的 金 额 较 小, 在 上 述 纠 纷 发 生 后, 山 西 利 民 机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已 经 不 再 为 本 集 团 供 货 且 本 集 团 已 经 重 新 选 择 供 货 商, 因 此, 该 诉 讼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与 财 务 状 况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9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以 下 简 称 惠 州 比 亚 迪 ) 与 爱 佩 仪 光 电 技 术 有 ( 以 下 简 称 香 港 爱 佩 仪 ) 和 爱 佩 仪 光 电 技 术 ( 深 圳 ) 有 ( 以 下 简 称 深 圳 爱 佩 仪 )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2013 年 10 月 8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作 为 原 告, 向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要 求 香 港 爱 佩 仪 和 深 圳 爱 佩 仪 偿 还 拖 欠 货 款 1,621, 美 元 ( 按 :1 汇 率 计 算, 折 合 人 民 币 9,957, 元 ), 以 及 赔 偿 逾 期 付 款 损 失 人 民 币 253, 元 2014 年 1 月 22 日, 香 港 爱 佩 仪 向 中 院 提 交 反 诉 状, 请 求 法 院 判 决 惠 州 比 亚 迪 向 其 支 付 物 料 货 款 人 民 币 9,681, 元, 以 及 逾 期 付 款 违 约 金 452, 元, 两 项 合 计 10,134, 元 法 院 于 2014 年 4 月 受 理 了 香 港 爱 佩 仪 的 反 诉, 并 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 开 庭 对 本 诉 及 反 诉 进 了 合 并 审 理 目 前 正 等 待 法 院 判 决 10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以 下 简 称 商 洛 比 亚 迪 ) 和 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 以 下 简 称 香 港 SPU 公 司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2011 年 8 月 23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作 为 原 告 因 合 同 纠 纷 向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高 等 法 院 ( 以 下 简 称 香 港 高 院 ) 提 起 诉 讼, 请 求 判 令 被 告 香 港 SPU 公 司 赔 偿 其 损 失 共 计 4,499, 美 元 ( 其 中,3,550,000 美 元 为 合 同 约 定 的 标 的 价 款 ; 949, 美 元 为 原 告 因 被 告 违 约 另 行 以 高 价 购 买 替 代 硅 片, 而 对 原 告 所 造 成 的 价 格 差 异 损 失 ), 或 由 被 告 退 还 原 告 之 前 已 支 付 的 3,550,000 美 元 ( 如 前 述 价 格 差 异 损 失 未 获 得 香 港 高 院 支 持 ); 同 时 还 要 求 被 告 承 担 相 应 的 利 息 损 失 费 用 和 / 或 其 他 救 济 责 任 2011 年 9 月 30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就 前 述 请 求, 向 香 港 高 院 提 出 简 易 判 决 申 请, 要 求 进 行 简 易 判 决 香 港 高 院 于 2012 年 5 月 8 日 开 庭 审 理 该 申 请, 并 作 出 裁 决 :1 本 案 进 入 普 通 程 序 ;2 SPU 部 分 赔 偿 商 洛 比 亚 迪 50% 律 师 费 用 ( 后 经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为 HK70,000) 等 2012 年 6 月 7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香 港 高 院 提 出 中 期 付 款 (interim payment) 申 请, 要 求 香 港 SPU 公 司 先 期 返 还 未 交 付 的 85% 硅 片 价 值 3,017,500 美 元 香 港 高 院 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 就 中 期 付 款 申 请 进 行 了 开 庭 审 理, 并 当 庭 下 达 口 头 命 令 : 1 香 港 SPU 公 司 应 于 命 令 下 达 之 日 起 28 日 内 向 商 洛 比 亚 迪 支 付 1,700,000 美 元 ;2 香 港 SPU 公 司 应 承 担 商 洛 比 亚 迪 因 中 期 付 款 申 请 所 花 费 的 所 有 费 用 2012 年 10 月 12 日, 因 香 港 SPU 公 司 到 期 未 能 履 行 中 期 付 款 命 令,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香 港 SPU 公 司 发 出 法 41

43 定 要 求 偿 债 书 (STATUTORY DEMAND), 要 求 香 港 SPU 公 司 在 偿 债 书 送 达 之 日 起 21 日 内 向 商 洛 比 亚 迪 支 付 1,700,000 美 元, 则, 商 洛 比 亚 迪 将 向 法 院 提 起 对 香 港 SPU 公 司 进 行 清 算 的 申 请 2012 年 10 月 29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香 港 高 院 申 请 进 行 除 权 判 决 (unless order), 香 港 高 院 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 下 达 命 令 : 如 果 香 港 SPU 不 能 在 7 日 内 向 商 洛 比 亚 迪 支 付 1,700,000 美 元, 其 所 有 针 对 本 案 的 抗 辩 及 反 请 求 将 均 不 予 以 支 持, 高 院 将 下 达 裁 决 要 求 香 港 SPU 向 商 洛 比 亚 迪 支 付 4,499, 美 元 及 利 息 和 相 关 费 用 2012 年 12 月 13 日 高 院 下 达 最 终 裁 决 (Judgment): 香 港 SPU 应 向 商 洛 比 亚 迪 1 支 付 4,499, 美 元 ;2 按 8% 年 利 率 支 付 自 2011 年 8 月 23 日 起 至 实 际 支 付 日 止 的 利 息 ;3 支 付 相 关 诉 讼 费 用 2012 年 12 月 17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向 香 港 高 院 正 式 提 起 对 香 港 SPU 的 破 产 清 算 申 请, 要 求 香 港 SPU 偿 还 4,613, 美 元 及 81, 港 币 ( 包 括 货 款 利 息 及 诉 讼 费 用 ) 香 港 高 院 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了 审 理, 并 下 达 了 对 香 港 SPU 的 清 算 命 令 后 经 两 次 债 权 人 会 议, 选 定 了 正 式 清 算 人, 目 前 正 在 清 算 过 程 中 本 案 涉 及 的 诉 讼 标 的 金 额 较 小, 且 诉 讼 系 由 于 其 他 当 事 人 侵 害 本 公 司 下 属 公 司 的 权 益 的 原 因 引 起, 因 此, 该 诉 讼 对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及 经 营 成 果 与 财 务 状 况 均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1 BYD Europe B.V.( 以 下 简 称 欧 洲 比 亚 迪 ) 与 Upsolar Co., Ltd( 优 太 ( 国 际 ) 新 能 源 有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因 Upsolar Co., Ltd 拒 不 履 行 其 与 欧 洲 比 亚 迪 签 署 的 采 购 合 同 产 品 订 单 和 补 充 协 议 项 下 的 按 时 支 付 货 款 的 义 务 并 擅 自 主 张 单 方 解 除 采 购 合 同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等 文 件, 欧 洲 比 亚 迪 作 为 申 请 人 向 中 国 国 际 经 济 贸 易 仲 裁 委 员 会 上 海 分 会 提 起 仲 裁, 要 求 裁 决 Upsolar Co., Ltd 承 担 并 支 付 剩 余 货 款 1,698, 美 元 成 品 库 存 货 款 1,548,981 美 元 瑕 疵 品 库 存 货 款 135,608 美 元 延 迟 付 款 违 约 金 338, 美 元 擅 自 解 除 合 同 违 约 金 1,691, 美 元 申 请 人 垫 付 运 费 64,000 美 元 备 料 损 失 1,663,018 美 元 申 请 人 主 张 权 利 支 付 的 合 理 费 用 100,000 美 元, 并 承 担 该 案 全 部 仲 裁 费 用 中 国 国 际 经 济 贸 易 仲 裁 委 员 会 上 海 分 会 于 2012 年 4 月 6 日 正 式 受 理 该 案 件 2012 年 7 月 5 日,Upsolar Co.,Ltd 向 仲 裁 庭 提 起 仲 裁 反 请 求, 要 求 裁 决 欧 洲 比 亚 迪 向 其 返 还 其 已 支 付 的 预 付 款 197, 美 元, 以 及 主 张 权 利 支 付 的 合 理 费 用 50,000 美 元 ( 暂 计 ) 仲 裁 庭 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分 两 次 不 公 开 开 庭 审 理 了 此 案 2012 年 12 月 28 日 仲 裁 庭 做 出 最 终 裁 决, 支 持 了 欧 洲 比 亚 迪 的 所 有 仲 裁 请 求, 要 求 Upsolar Co.,Ltd 在 裁 决 生 效 日 起 30 日 内 向 欧 洲 比 亚 迪 支 付 货 款 违 约 金 运 费 备 料 损 失 和 合 理 费 用 共 计 $7,240, 美 元 2014 年 6 月 16 日, 欧 洲 比 亚 迪 向 上 海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交 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申 请 就 仲 裁 裁 决 进 行 强 制 执 行 上 海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同 日 立 案 受 理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查 明, Upsolar Co., Ltd 去 向 不 明, 除 扣 划 的 人 民 币 65,973.6 元 收 缴 为 执 行 费 外, 无 其 它 财 产 可 供 执 行 上 海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遂 于 2014 年 9 月 9 日 下 达 了 执 行 程 序 终 结 裁 定 书 12 BYD Europe B.V.( 以 下 简 称 欧 洲 比 亚 迪 ) 与 优 太 太 阳 能 科 技 ( 上 海 ) 有 ( 以 下 简 称 优 太 太 阳 能 ) 浙 江 优 太 新 能 源 有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优 太 )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案 2014 年 5 月 21 日, 欧 洲 比 亚 迪 作 为 原 告 向 嘉 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以 下 简 称 嘉 兴 中 院 ) 提 起 诉 讼, 请 求 判 令 优 太 太 阳 能 浙 江 优 太 对 第 三 人 UPSOLAR CO.,LTD( 优 太 ( 国 际 ) 新 能 源 有 )( 以 下 简 称 国 际 优 太 ) 履 行 采 购 合 同 及 其 相 关 协 议 的 违 约 行 为 承 担 任 ; 向 欧 洲 比 亚 迪 支 付 国 际 优 太 拖 欠 的 货 款 违 约 金 及 其 他 费 用 共 计 美 元 $7,240, ( 折 合 人 民 币 45,537, 元 ), 以 及 仲 裁 费 用 人 民 币 576,432 元, 且 加 倍 支 付 以 上 款 项 迟 延 履 行 期 间 的 债 务 利 息 ; 并 承 担 本 案 的 全 部 诉 讼 费 用 嘉 兴 中 院 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 受 理 了 本 案 欧 洲 比 亚 迪 同 时 向 法 院 提 交 申 请 要 求 查 封 优 太 太 阳 能 浙 江 优 太 名 下 价 值 人 民 币 13,240, 元 财 产 嘉 兴 中 院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下 达 了 民 事 裁 定 书, 裁 定 查 封 优 太 太 阳 能 浙 江 优 太 的 银 行 存 款 人 民 币 13,240, 元 或 查 封 扣 押 其 等 值 财 产 嘉 兴 中 院 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 9 月 23 日 两 次 开 庭 审 理 了 本 案, 并 将 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 进 行 第 三 次 庭 审 本 案 涉 及 的 诉 讼 标 的 金 额 较 小, 且 仲 裁 系 由 于 其 他 当 事 人 侵 害 本 公 司 下 属 公 司 的 权 益 的 原 因 引 起, 因 此, 该 诉 讼 对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及 经 营 成 果 与 财 务 状 况 均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3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 以 下 简 称 上 海 比 亚 迪 ) 与 嘉 兴 优 太 太 阳 能 有 ( 以 下 简 称 嘉 兴 优 太 ) 的 购 销 合 同 纠 纷 2012 年 1 月 10 日, 嘉 兴 优 太 太 阳 能 有 作 为 原 告 因 合 同 纠 纷 向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请 求 判 令 上 海 比 亚 迪 向 其 支 付 合 计 11,010, 元 的 货 款, 并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向 其 支 付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合 计 290, 元 以 及 42

44 承 担 该 案 诉 讼 费 用 因 管 辖 异 议, 上 海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 作 出 最 终 裁 定, 本 案 移 交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南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2012 年 12 月 26 日 嘉 兴 优 太 向 嘉 兴 南 湖 法 院 提 起 撤 诉 申 请 2012 年 12 月 28 日, 嘉 兴 南 湖 法 院 作 出 裁 定 : 准 诉 嘉 兴 优 太 撤 回 起 诉 2013 年 2 月 8 日, 嘉 兴 优 太 太 阳 能 有 再 次 作 为 原 告 向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请 求 判 定 上 海 比 亚 迪 向 其 支 付 11,010, 元 的 货 款, 并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向 其 支 付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685, 元 以 及 承 担 该 案 诉 讼 费 用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受 理 了 该 案, 并 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 5 月 20 日 两 次 开 庭 审 理 了 此 案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 下 达 了 一 审 判 决, 判 决 上 海 比 亚 迪 偿 付 嘉 兴 优 太 货 款 11,010, 元, 并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承 担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损 失, 及 承 担 案 件 受 理 费 上 海 比 亚 迪 不 服 一 审 判 决, 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 向 法 院 递 交 了 上 诉 状, 要 求 撤 销 一 审 判 决 书, 改 判 上 海 比 亚 迪 不 支 付 嘉 兴 优 太 货 款 11,010, 元 及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损 失, 改 判 由 嘉 兴 优 太 承 担 本 案 全 部 诉 讼 费 用 上 海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 进 行 了 二 审 开 庭 审 理, 并 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 出 具 了 二 审 判 决 书, 判 决 驳 回 上 诉, 上 海 比 亚 迪 应 向 浙 江 优 太 新 能 源 有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优 太 ) 支 付 11,010, 元 的 货 款 及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并 承 担 一 二 审 诉 讼 费 用 ( 注 : 庭 审 进 程 中 嘉 兴 优 太 更 名 为 浙 江 优 太 新 能 源 有 ) 浙 江 优 太 在 判 决 生 效 后 向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了 强 制 执 行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 向 上 海 比 亚 迪 发 出 了 执 行 通 知 书 报 告 财 产 令, 责 令 上 海 比 亚 迪 限 期 履 行 生 效 判 决 确 定 义 务 或 向 法 院 报 告 近 一 年 财 产 状 况 该 案 业 已 进 入 执 行 程 序, 上 海 比 亚 迪 已 经 将 相 关 款 项 划 入 松 江 法 院 指 定 账 户, 并 申 请 另 案 冻 结 该 款 项 本 案 涉 及 的 诉 讼 标 的 金 额 占 本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小, 因 此, 该 诉 讼 对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及 经 营 成 果 与 财 务 状 况 均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二 媒 体 质 疑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媒 体 质 疑 事 项 说 明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2014 年 12 月 18 日, 本 公 司 H 股 的 价 格 出 现 不 寻 常 下 跌 及 成 交 量 出 现 不 寻 常 上 升, 随 后 A 股 的 价 格 亦 出 现 不 寻 常 下 跌 ; 有 关 媒 体 报 道 本 公 司 股 价 下 跌 原 因 传 闻 : 第 一, 比 亚 迪 在 俄 罗 斯 遭 受 数 亿 元 汇 兑 损 失 ; 第 二, 电 动 客 车 订 单 大 幅 萎 缩 ; 第 三, 融 资 盘 爆 仓, 重 仓 基 金 被 触 发 止 损 ; 第 四, 巴 菲 特 拟 大 举 减 持 经 认 真 核 查, 本 公 司 针 对 上 述 媒 体 报 道 事 项 具 体 澄 清 如 下 :1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正 常, 各 业 务 进 展 顺 利, 公 司 基 本 面 及 内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2 关 于 比 亚 迪 在 俄 罗 斯 遭 受 数 亿 元 汇 兑 损 失 传 闻, 本 公 司 出 口 俄 罗 斯 产 品 交 易 金 额 较 小 ( 低 于 100 万 美 元 ) 且 以 美 元 结 算, 不 存 在 汇 兑 损 失 的 问 题 年 12 月 19 日 关 于 电 动 客 车 订 单 大 幅 萎 缩 传 闻, 本 公 司 电 动 汽 车 发 展 良 好, 电 动 客 车 订 单 并 没 有 出 现 下 降, 且 公 司 订 单 及 出 货 增 长 保 持 良 好 势 头 此 外, 根 据 公 司 了 解, 中 央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 包 括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 的 支 持 方 向 和 力 度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4 关 于 融 资 盘 爆 仓, 重 仓 基 金 被 触 发 止 损 传 闻, 本 公 司 认 为 属 于 市 场 行 为, 公 司 对 此 并 不 能 判 断 其 真 实 性 5 关 于 巴 菲 特 拟 大 举 减 持 传 闻, 根 据 港 交 所 股 权 披 露 显 示, 巴 菲 特 旗 下 子 公 司 仍 还 持 有 本 公 司 2.25 亿 港 股 股 份 目 前, 公 司 没 有 发 现 巴 菲 特 未 来 将 减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任 何 迹 象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 刊 登 公 告 编 号 为 的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澄 清 公 告 ; 同 时 在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公 司 网 站 刊 登 比 亚 迪 澄 清 新 闻 公 布 三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43

45 四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五 资 产 交 易 事 项 1 收 购 资 产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收 购 资 产 2 出 售 资 产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出 售 资 产 3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六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实 施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及 其 实 施 情 况 七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1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关 系 方 类 型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定 价 原 则 价 格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可 获 得 的 关 联 交 易 同 类 交 易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结 算 方 式 市 价 本 公 司 董 提 供 汽 车 事 长 兼 总 零 部 件 的 深 圳 比 亚 裁 王 传 福 向 关 联 人 开 发 试 迪 戴 姆 勒 先 生 任 比 销 售 产 制 模 具 新 技 术 有 亚 迪 戴 姆 品 商 品 试 制 件 及 勒 董 事, 销 售 电 池 本 公 司 副 包 减 震 涉 及 的 产 参 考 市 价 品 种 类 及 开 发 试 批 次 较 制 成 本, 多, 难 以 经 双 方 公 披 露 具 体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定 格 关 联 36, % 电 汇 不 适 用 44

46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吴 经 胜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廉 玉 波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兼 执 行 总 裁 器 总 成 交 易 价 格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王 传 福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包 含 因 借 本 公 司 副 调 人 员 产 总 裁 财 生 的 补 偿 深 圳 比 亚 务 总 监 吴 费 用 及 提 迪 戴 姆 勒 向 关 联 人 经 胜 先 生 供 服 务 包 新 技 术 有 提 供 劳 务 任 比 亚 迪 括 清 洁 戴 姆 勒 董 车 辆 使 事, 本 公 用 租 赁 司 副 总 裁 等 项 目 廉 玉 波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兼 执 行 总 裁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王 传 福 其 他 通 过 先 生 任 比 约 定 可 能 亚 迪 戴 姆 在 产 品 的 深 圳 比 亚 造 成 资 源 勒 董 事, 设 计 开 迪 戴 姆 勒 或 义 务 转 本 公 司 副 发 工 程 新 技 术 有 移 的 事 项 总 裁 财 领 域 提 供 - 提 供 技 务 总 监 吴 技 术 支 持 术 开 发 服 经 胜 先 生 务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本 公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多, 难 以 开 发 成 本 披 露 具 体 加 适 当 利 交 易 价 润, 经 双 格 关 联 方 公 平 协 交 易 价 格 商 确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4, % 电 汇 不 适 用 16, % 电 汇 不 适 用 45

47 司 副 总 裁 廉 玉 波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兼 执 行 总 裁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王 传 福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深 圳 比 亚 务 总 监 吴 向 关 联 人 迪 戴 姆 勒 经 胜 先 生 采 购 各 种 购 买 材 料 新 技 术 有 任 比 亚 迪 原 材 料 戴 姆 勒 董 事,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廉 玉 波 先 生 任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兼 执 行 总 裁 本 公 司 董 深 圳 市 鹏 事 长 兼 总 向 关 联 人 程 电 动 汽 裁 王 传 福 新 能 源 汽 销 售 产 车 出 租 有 先 生 任 鹏 车 品 商 品 程 电 动 副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董 深 圳 市 鹏 事 长 兼 总 程 电 动 汽 裁 王 传 福 向 关 联 人 车 辆 维 修 车 出 租 有 先 生 任 鹏 提 供 劳 务 服 务 程 电 动 副 董 事 长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参 考 市 价 涉 及 的 产 及 开 发 试 品 种 类 制 成 本, 批 次 较 经 双 方 公 多, 难 以 平 协 商 确 披 露 具 体 定 交 易 价 % 电 汇 不 适 用 % 电 汇 不 适 用 3, % 电 汇 不 适 用 46

48 南 京 江 南 向 关 联 人 纯 电 动 出 新 能 源 汽 合 营 企 业 销 售 产 租 汽 车 有 车 品 商 品 本 公 司 监 西 安 北 方 接 受 关 联 事 李 永 钊 秦 川 集 团 人 提 供 劳 水 电 任 职 于 该 有 务 公 司 本 公 司 监 西 安 北 方 向 关 联 人 事 李 永 钊 秦 川 集 团 采 购 各 种 购 买 材 料 任 职 于 该 有 原 材 料 公 司 格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6, % 电 汇 不 适 用 % 电 汇 不 适 用 % 电 汇 不 适 用 杭 州 西 湖 联 营 企 业 向 关 联 人 新 能 源 汽 参 考 市 价 涉 及 的 产 5, % 电 汇 不 适 用 47

49 新 能 源 汽 车 运 营 有 销 售 产 品 商 品 车 及 开 发 试 品 种 类 制 成 本, 批 次 较 经 双 方 公 多, 难 以 平 协 商 确 披 露 具 体 定 交 易 价 格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山 煤 灵 丘 向 关 联 人 比 星 实 业 联 营 企 业 销 售 产 材 料 开 发 有 限 品 商 品 公 司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吴 经 胜 先 生 任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动 深 圳 比 亚 汽 车 投 资 向 关 联 人 迪 电 动 汽 汽 车 及 叉 有 销 售 产 车 投 资 有 车 董 事 长, 品 商 品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并 兼 任 会 计 部 总 监 周 亚 琳 女 士 担 任 董 事 公 司 总 会 深 圳 市 前 计 师 并 兼 向 关 联 人 海 绿 色 交 新 能 源 汽 任 会 计 部 销 售 产 通 有 限 公 车 总 监 周 亚 品 商 品 司 琳 女 士 担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参 考 市 价 涉 及 的 产 及 开 发 试 品 种 类 制 成 本, 批 次 较 经 双 方 公 多, 难 以 平 协 商 确 披 露 具 体 1, % 电 汇 不 适 用 % 电 汇 不 适 用 % 电 汇 不 适 用 48

50 任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监 事 王 珍 女 士 担 任 监 事 定 交 易 价 格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天 津 比 亚 裁 王 传 福 向 关 联 人 加 工 及 修 迪 汽 车 有 先 生 任 天 提 供 劳 务 理 修 配 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天 津 比 亚 裁 王 传 福 向 关 联 人 产 品 商 迪 汽 车 有 先 生 任 天 销 售 产 品 / 材 料 津 比 亚 迪 品 商 品 及 半 成 品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天 津 比 亚 裁 王 传 福 向 关 联 人 产 品 商 迪 汽 车 有 先 生 任 天 采 购 各 种 品 / 材 料 津 比 亚 迪 原 材 料 及 半 成 品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 电 汇 不 适 用 25, % 电 汇 不 适 用 1, % 电 汇 不 适 用 49

51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何 龙 西 藏 昌 都 先 生 任 西 地 区 天 晖 藏 昌 都 地 向 关 联 人 新 能 源 科 区 天 晖 新 销 售 产 太 阳 能 技 开 发 有 能 源 科 技 品 商 品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吴 经 胜 先 生 深 圳 比 亚 任 深 圳 比 向 关 联 人 迪 国 际 融 亚 迪 国 际 销 售 产 汽 车 资 租 赁 有 融 资 租 赁 品 商 品 有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王 子 沧 州 明 珠 向 关 联 人 产 品 商 冬 先 生 任 隔 膜 科 技 采 购 各 种 品 / 材 料 沧 州 明 珠 有 原 材 料 及 半 成 品 隔 膜 科 技 有 独 立 董 事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涉 及 的 产 品 种 类 批 次 较 参 考 市 价 多, 难 以 及 开 发 试 披 露 具 体 制 成 本, 交 易 价 经 双 方 公 格 关 联 平 协 商 确 交 易 价 格 定 严 格 按 照 前 述 定 价 原 则 协 商 确 定 % 电 汇 不 适 用 % 电 汇 不 适 用 3, % 电 汇 不 适 用 合 计 , 大 额 销 货 退 回 的 详 细 情 况 关 联 交 易 的 必 要 性 持 续 性 选 择 与 关 联 方 ( 而 非 市 场 其 他 交 易 方 ) 进 行 交 易 的 原 因 无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均 属 公 司 的 正 常 业 务 范 围, 是 在 公 平 互 利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未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在 遵 循 了 市 场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及 不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条 件 下, 正 常 的 关 联 交 易 有 利 于 关 联 双 方 充 分 实 现 资 源 互 补, 达 到 互 惠 互 利 的 目 的 50

52 关 联 交 易 对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公 司 对 关 联 方 的 依 赖 程 度, 以 及 相 关 解 决 措 施 ( 如 有 ) 按 类 别 对 本 期 将 发 生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总 金 额 预 计 的,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 如 有 ) 交 易 价 格 与 市 场 参 考 价 格 差 异 较 大 的 原 因 ( 如 适 用 ) 公 司 在 业 务 人 员 财 务 资 产 机 构 等 方 面 独 立 于 关 联 方, 且 公 司 近 年 来 与 关 联 方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低, 不 影 响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未 对 关 联 方 公 司 形 成 任 何 依 赖 关 联 双 方 依 据 签 订 的 合 同 履 行 购 销 业 务, 合 同 执 行 达 到 预 期 不 适 用 2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的 关 联 交 易 3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4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5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八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情 况 (1) 托 管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托 管 情 况 (2) 承 包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51

53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承 包 情 况 (3) 租 赁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租 赁 情 况 2 担 保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担 保 对 象 名 称 担 保 额 度 相 关 公 告 披 露 日 和 担 保 额 度 实 际 发 生 日 期 ( 协 议 签 署 日 ) 实 际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类 型 担 保 期 是 履 行 完 毕 是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编 号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2015 年 3 75, 年 4 月 10, 不 适 新 技 术 有 月 30 日 14 日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2015 年 3 30, 年 12 月 不 适 (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13,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2015 年 3 36, 年 12 月 不 适 (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18,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2015 年 3 30, 年 12 月 不 适 (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31,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2015 年 3 11, 年 12 月 (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2015 年 3 11, 年 12 月 (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BYD Electronics 2015 年 3 11, 年 12 月 India Private Limited(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BYD Electronic 2015 年 3 11, 年 12 月 Romania S.R.L(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Lead Wealth 2015 年 3 11, 年 12 月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 1) 月 30 日 31 日 ( 注 2)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合 计 (A1) 报 告 期 内 对 外 担 74, ,000 保 实 际 发 生 额 合 计 (A2)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合 计 (A3) 报 告 期 末 实 际 对 74, ,000 外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4)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情 况 52

54 担 保 对 象 名 称 担 保 额 度 相 担 保 额 度 实 际 发 生 日 实 际 担 保 担 保 类 担 保 是 是 为 关 公 告 披 露 期 ( 协 议 签 署 金 额 型 期 履 行 关 联 方 日 和 编 号 日 ) 完 毕 担 保 ( 是 或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41, 日 ( 注 2) 41,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3, 日 ( 注 2) 3,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部 品 件 有 30 日 1, 日 ( 注 2) 1,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日 ( 注 2)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 月 4 年 30 日 14, 日 14,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2 月 1 4 年 是 ( 注 30 日 10, 日 10, )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链 管 理 有 30 日 128, 日 ( 注 2) 128,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40, 日 ( 注 2) 10,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450, 日 ( 注 2) 23,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5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6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7 月 2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8,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7 月 3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2,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9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9,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7,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7,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2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5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10,

5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5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12,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7 月 9 3 年 30 日 450, 日 18,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0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9,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0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7,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0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7,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9 月 9 3 年 30 日 4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1 月 8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5,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1 月 9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5,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6 月 4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3,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7 月 5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7,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9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9,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9,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9,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1 月 8 3 年 30 日 450, 日 15,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1 月 9 3 年 30 日 450, 日 15,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5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17,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5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3,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10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9,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10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18,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9 月 9 3 年 30 日 450, 日 10,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450, 日 ( 注 2) 29, 用 54

56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7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8,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7 月 5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8,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3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20, )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450, 日 ( 注 2) 36,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3 年 4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20,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4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16,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5 月 8 3 年 30 日 450, 日 3,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4 年 8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2,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3 年 8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2, )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有 30 日 450, 日 ( 注 2) 3,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部 品 件 有 30 日 450, 日 ( 注 2) 7,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池 有 30 日 450, 日 ( 注 2) 7, 用 BYD(H.K.)CO.,LTD 2013 年 8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24, ) BYD(H.K.)CO.,LTD 2013 年 1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450, 日 12, ) BYD(H.K.)CO.,LTD 2014 年 4 月 3 年 30 日 450, 日 24,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2 月 1 3 年 是 ( 注 30 日 12, 日 2,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3 月 1 3 年 是 ( 注 30 日 12, 日 1,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4 月 1 3 年 是 ( 注 30 日 12, 日 1, )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10, 日 ( 注 2) 2,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3 年 2 月 1 3 年 是 ( 注 30 日 10, 日 3, )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3 年 4 月 1 3 年 是 ( 注 30 日 10, 日 2, )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4 年 5 月 9 3 年 30 日 10, 日 5,

57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8 月 3 年 30 日 12, 日 5,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2 月 3 年 30 日 12,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1 年 4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50, 日 8,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1 年 8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5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1 年 8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50, 日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2 年 1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50, 日 1,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2 年 2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50, 日 4,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5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20, 日 10,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1 年 11 月 10 年 是 ( 注 30 日 37, 日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1 年 12 月 10 年 是 ( 注 30 日 37, 日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1 年 12 月 10 年 是 ( 注 30 日 37, 日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1 年 12 月 10 年 是 ( 注 30 日 37, 日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2 月 6 10 年 30 日 37, 日 1,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2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2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3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4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5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5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8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2 年 10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1,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2 月 5 10 年 30 日 37, 日

58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2 月 5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2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4 月 2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4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6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1,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7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8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5,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9 月 9 3 年 是 ( 注 30 日 15, 日 5, )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7 月 3 10 年 30 日 37, 日 1,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8 月 6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9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0 月 5 年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1 月 5 年 30 日 30, 日 10,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10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3 年 10 月 10 年 30 日 37, 日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60, 日 ( 注 2) 用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30, 日 ( 注 2) 3,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1 年 1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2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1 年 1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2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1 年 2 月 1 5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8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20,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5, ) 57

59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1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12,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1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 月 9 3 年 是 ( 注 30 日 140, 日 1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3 月 5 年 30 日 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3 月 5 年 30 日 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140, 日 ( 注 2) 44,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池 有 30 日 50, 日 ( 注 2) 39,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80, 日 ( 注 2) 17,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5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15,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80, 日 ( 注 2) 37,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3 年 2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5, )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有 30 日 10, 日 ( 注 2)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部 品 件 有 30 日 10, 日 ( 注 2) 2,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池 有 30 日 70, 日 ( 注 2) 24, 用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池 有 30 日 70, 日 10, )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池 有 30 日 70, 日 5, )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池 有 30 日 70, 日 5, ) 58

60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3 年 5 月 3 年 是 ( 注 池 有 30 日 7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3 年 8 月 6 3 年 是 ( 注 30 日 80, 日 1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 月 5 年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 月 5 年 是 ( 注 30 日 30, 日 5, )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2 月 5 年 30 日 15,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2 月 5 年 30 日 15,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2 月 5 年 30 日 30, 日 4,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4 年 3 月 7 3 年 池 有 30 日 70, 日 10,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2014 年 3 月 3 年 池 有 30 日 7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4 月 5 年 30 日 15,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5 月 9 5 年 30 日 15,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4 月 5 年 30 日 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5 月 6 5 年 30 日 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5 月 7 5 年 30 日 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5 月 3 年 30 日 5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9 月 9 3 年 30 日 50, 日 4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6 月 5 3 年 30 日 25, 日 25,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4 月 1 3 年 30 日 15, 日 15,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4 月 1 3 年 30 日 1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2014 年 6 月 6 3 年 30 日 5,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7 月 3 年 30 日 20, 日 20,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2014 年 5 月 9 5 年 30 日 20, 日 20,

61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BYD(H.K.)CO.,LTD BYD(H.K.)CO.,LTD BYD(H.K.)CO.,LTD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30 日 30, 日 180, 日 180, 日 20, 日 5, 日 12, 日 15, 日 40, 日 10, 日 5, 日 20, 年 9 月 9 日 30, 年 2 月 28 日 150, 年 3 月 18 日 50, 年 10 月 31 日 20, 年 10 月 24 日 5, 年 11 月 14 日 12, 年 12 月 11 日 15,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16,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年 7 年 7 年 3 年 3 年 3 年 3 年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年 12 月 日 ( 注 2)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31 日 ( 注 2) 1, 用 2014 年 12 月 日 2, 日 ( 注 2) 2014 年 12 月 日 20, 日 ( 注 2) 2013 年 7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160, 日 20, )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0 日 160, 日 ( 注 2) 91, 用 2014 年 3 月 6 3 年 30 日 160, 日 5, 年 3 月 3 年 30 日 160, 日 5, 年 4 月 3 年 30 日 61, 日 61, 年 8 月 3 年 30 日 24, 日 24, 年 9 月 3 年 是 ( 注 30 日 20, 日 20, ) 2014 年 6 月 3 年 30 日 30, 日 30,

62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司 30 日 28, 日 15, 日 50, 日 50, 日 50, 日 50, 日 15, 日 20, 日 2, 日 40, 日 40, 日 40, 日 15, 日 50, 日 50, 日 50, 日 50, 日 40, 日 40, 日 40, 日 40, 日 40,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年 12 月 - 不 适 31 日 ( 注 2) 用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21 日 5, ) 2013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25 日 5, ) 2013 年 3 月 3 年 是 ( 注 20 日 5, ) 2013 年 3 月 3 年 是 ( 注 26 日 5, ) 2014 年 12 月 - 不 适 31 日 ( 注 2) 用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1 日 ( 注 2) 1, 用 2013 年 12 月 3 年 是 ( 注 17 日 2, )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31 日 ( 注 2) 14, 用 2013 年 6 月 7 3 年 是 ( 注 日 2, ) 2013 年 11 月 3 年 是 ( 注 11 日 4, ) 2014 年 12 月 - 不 适 31 日 ( 注 2) 用 2014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21 日 5, ) 2014 年 1 月 3 年 是 ( 注 23 日 5, ) 2014 年 3 月 3 年 是 ( 注 14 日 5, ) 2014 年 3 月 3 年 是 ( 注 20 日 5, ) 2014 年 4 月 4 3 年 日 年 4 月 4 3 年 日 年 4 月 4 3 年 日 年 4 月 4 3 年 日 年 6 月 5 3 年 日

63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6 月 5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6 月 5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6 月 5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7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7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7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7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11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1,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11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11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1,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11 月 3 年 司 30 日 40, 日 1,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3 年 司 30 日 2, 日 2,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司 30 日 20, 日 ( 注 2) 1,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6 月 7 年 司 30 日 50, 日 5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8 月 3 年 司 30 日 20, 日 2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1 年 8 月 1 年 是 ( 注 司 30 日 20, 日 10, )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3 年 9 月 3 年 司 30 日 75,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3 年 8 月 - 1 年 司 30 日 30,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8 月 7-1 年 司 30 日 30,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3 年 4 月 3 年 司 30 日 75,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司 30 日 75, 日 ( 注 2) 20,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司 30 日 50, 日 ( 注 2) 40, 用 62

64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2 月 3 年 司 30 日 100, 日 3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1 月 3 年 司 30 日 10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4 月 3 年 司 30 日 100, 日 3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3 年 司 30 日 75, 日 2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3 年 10 月 3 年 是 ( 注 司 30 日 20, 日 12, )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2 月 3 年 司 30 日 20, 日 1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 不 适 司 30 日 50, 日 ( 注 2)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司 30 日 30, 日 ( 注 2) 56,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5 月 3 年 司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5 月 3 年 司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4 月 3 年 司 30 日 80, 日 4,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5 月 3 年 司 30 日 80, 日 20,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不 适 司 30 日 80, 日 ( 注 2) 12,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3 年 8 月 - 3 年 司 30 日 20,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2 月 - 不 适 司 30 日 20, 日 ( 注 2) 用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5 月 3 年 司 30 日 5,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3 月 3 年 司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3 月 3 年 司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5 月 3 年 司 30 日 30, 日 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4 月 2 年 司 30 日 55, 日 15,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2014 年 11 月 3 年 司 30 日 30, 日 10,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014 年 1 月 7 年 30 日 100, 日 100,

65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BYD(H.K.)CO.,LTD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30 日 50, 年 4 月 30 日 50, 年 12 月 30 日 30, 日 ( 注 2) 年 10 月 30 日 30, 日 16, 年 12 月 30 日 6, 日 ( 注 2) 5, 年 9 月 30 日 50, 日 5, 年 1 月 30 日 30, 日 5, 年 3 月 30 日 30, 日 1, 年 4 月 9 30 日 30, 日 5, 年 9 月 5 30 日 50, 日 30, 日 30 日 30 日 30 日 94,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94, , 年 9 月 15 日 20, ,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2, ,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10, 年 12 月 - 30 日 6, 日 ( 注 2) 30 日 10, 日 75, 日 84, 日 44, 日 44, 日 60, 日 60,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年 12 月 31 日 ( 注 2) 3, 年 2 月 1 日 20, 年 2 月 1 日 5, 年 2 月 5 日 20, 年 5 月 10 日 10, 年 不 适 用 3 年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3 年 不 适 用 2 年 2 年 4 个 月 不 适 用 3 年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7 年 11 个 月 7 年 是 ( 注 11 个 3) 月 3 年 是 ( 注 3) 3 年 是 ( 注 3) 64

66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30 日 60, 年 5 月 16 日 10,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额 度 报 告 期 内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实 际 发 生 3,385, 合 计 (B1) 额 合 计 (B2)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报 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实 际 担 保 余 额 4,394, 额 度 合 计 (B3) 合 计 (B4) 3 年 是 ( 注 3) 2,279, ,315, 公 司 担 保 总 额 ( 即 前 两 大 项 的 合 计 )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担 保 额 度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实 际 发 生 额 合 计 (A2+B2) 3,460, (A1+B1) 2,354,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担 保 额 度 合 计 报 告 期 末 实 际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4+B4) 4,565, (A3+B3) 2,389, 实 际 担 保 总 额 ( 即 A4+B4) 占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94.22% 其 中 :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C) 0 直 接 或 间 接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被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债 务 担 保 金 额 (D) 1,987,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50% 部 分 的 金 额 (E) 1,111, 上 述 三 项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C+D+E) 3,098, 未 到 期 担 保 可 能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说 明 无 采 用 复 合 方 式 担 保 的 具 体 情 况 说 明 注 1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制 作 系 统 的 填 报 规 定, 该 处 披 露 信 息 为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进 行 担 保 的 情 况 ; 注 2 本 集 团 在 融 资 事 务 的 基 本 操 作 为, 年 初 时 由 本 公 司 与 各 银 行 签 署 统 一 的 授 信 协 议, 在 日 常 性 的 商 业 融 资 ( 如 贸 易 融 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商 票 贴 现 保 函 等 ) 活 动 中, 该 授 信 额 度 由 本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共 同 使 用, 并 构 成 本 公 司 于 授 信 协 议 下 对 子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相 应 担 保 以 上 日 常 性 的 商 业 融 资 活 动 为 正 常 的 商 业 行 为, 本 公 司 并 无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况 该 注 项 下 的 内 容 为 日 常 性 商 业 融 资 活 动 下, 数 据 为 报 告 期 末 余 额 注 3 已 结 清 该 笔 借 款, 担 保 责 任 自 动 提 前 解 除 注 4 在 计 算 本 合 计 数 时, 需 减 去 A3 与 B3 重 复 计 算 部 分, 重 复 情 况 如 下 : 编 号 为 CG 的 担 保 额 度, 包 含 编 号 为 CG 的 担 保 注 5 担 保 合 同 已 失 效, 但 担 保 项 下 的 债 务 未 结 清, 担 保 责 任 以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为 限 任 然 存 续 在 计 算 担 保 额 度 合 计 时, 以 实 际 担 保 责 任 金 额 计 算 注 6 本 次 披 露 的 担 保 数 据 涉 及 到 外 币 的, 均 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汇 率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注 7 原 担 保 合 同 已 失 效 的, 原 担 保 合 同 项 下 未 结 清 的 债 务 自 动 转 移 到 新 的 担 保 合 同 项 下 (1) 违 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违 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3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适 用 不 适 用 65

67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4 其 他 重 大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交 易 九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1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或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承 诺 事 由 承 诺 方 承 诺 内 容 承 诺 时 间 承 诺 期 限 履 行 情 况 股 改 承 诺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资 产 重 组 时 所 作 承 诺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1 王 传 福 年 9 月,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A 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或 再 融 资 时 所 作 承 诺 吕 向 阳 夏 股 东 王 传 福 吕 向 阳 夏 佐 全 融 捷 投 资 分 别 签 署 佐 全 融 捷 不 竞 争 承 诺, 向 本 公 司 作 出 承 诺 :a. 自 本 承 诺 函 投 资 控 股 集 出 具 之 日 起,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从 事,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单 团 有 独 与 他 人 合 作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 简 称 融 子 公 司 相 同 相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捷 投 资 ); b. 将 尽 一 切 可 能 之 努 力 使 本 人 /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企 2 王 传 福 业 不 从 事 于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吕 向 阳 王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投 资 控 传 方 王 海 股 于 业 务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涛 吴 昌 会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何 志 奇 融 c.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参 股 的 公 司 从 事 的 业 捷 投 资 广 务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有 竞 争, 则 本 人 / 本 公 州 信 衡 通 网 司 将 作 为 参 股 股 东 或 促 使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参 股 络 技 术 有 限 股 东 对 此 等 事 项 实 施 决 权 不 向 其 他 业 务 与 比 亚 公 司 合 肥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晓 菡 商 贸 有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比 亚 限 责 任 公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专 有 技 术 或 销 售 渠 道 客 户 信 司 本 公 司 息 等 商 业 秘 密 d. 如 果 未 来 本 人 / 本 公 司 或 本 人 / 本 首 次 公 开 发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拟 从 事 的 新 业 务 可 能 与 比 亚 行 A 股 股 票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本 人 / 本 公 司 将 前 的 其 他 非 本 着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优 先 的 原 则 与 比 亚 迪 请 见 承 诺 内 容 1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 2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 3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并 未 发 生 因 税 收 优 惠 社 会 保 险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问 题 而 需 要 补 缴 或 缴 纳 任 何 税 款 滞 纳 金 或 罚 款 境 外 上 市 股 协 商 解 决 e.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66

68 股 东 张 辉 的 其 他 企 业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斌 吕 守 国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或 可 能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吕 子 菡 及 张 的, 本 人 / 本 公 司 承 诺 将 上 述 商 业 机 会 通 知 比 亚 迪, 长 虹 ;3 王 在 通 知 中 所 指 定 的 合 理 期 间 内, 如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传 福 子 公 司 作 出 愿 意 利 用 该 商 业 机 会 的 肯 定 答 复, 则 本 人 / 本 公 司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无 条 件 放 弃 该 商 业 机 会, 以 确 保 比 亚 迪 及 其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受 损 害 ; 如 果 比 亚 迪 不 予 答 复 或 者 给 予 定 的 答 复, 则 视 为 放 弃 该 商 业 机 会 f. 在 比 亚 迪 发 行 A 股 并 上 市 后,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及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出 现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本 人 / 本 公 司 将 促 使 比 亚 迪 依 据 有 关 同 业 竞 争 的 信 息 披 露 规 则, 详 细 地 披 露 同 业 竞 争 的 性 质 涉 及 同 业 竞 争 的 相 关 交 易 的 具 体 情 况 以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是 履 行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接 受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2 (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传 福 及 本 公 司 股 东 吕 向 阳 王 传 方 王 海 涛 吴 昌 会 何 志 奇 融 捷 投 资 广 州 信 衡 通 网 络 技 术 有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王 传 福 在 其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吕 向 阳 在 其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此 外, 吕 向 阳 进 一 步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通 过 融 捷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通 过 融 捷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份 其 在 本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期 间, 其 每 年 转 让 的 融 捷 投 资 股 权 不 超 过 其 持 有 融 捷 投 资 股 权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融 捷 投 资 股 权 融 捷 投 资 进 一 步 承 诺 : 吕 向 阳 控 股 融 捷 投 资 期 间, 其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吕 向 阳 不 再 控 股 该 公 司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2) 本 公 司 股 东 合 肥 晓 菡 商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 对 于 吕 子 菡 通 过 其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而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份,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67

69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3)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前 的 其 他 非 境 外 上 市 股 股 东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其 中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夏 佐 全 杨 龙 忠 王 念 强 吴 经 胜 毛 德 和 何 龙 夏 治 冰 还 承 诺 :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此 外,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进 一 步 承 诺 : 张 辉 斌 控 股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张 辉 斌 不 再 控 股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4) 本 公 司 监 事 张 辉 斌 承 诺 : 其 所 持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的 股 权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股 权, 也 不 由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权 其 在 本 公 司 担 任 监 事 期 间, 其 每 年 转 让 的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不 超 过 其 持 有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广 州 渐 进 信 息 科 技 有 股 权 (5) 吕 守 国 吕 子 菡 及 张 长 虹 就 其 通 过 广 州 信 衡 通 网 络 技 术 有 合 肥 晓 菡 商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融 捷 投 资 间 接 所 持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通 过 广 州 信 衡 通 网 络 技 术 有 合 肥 晓 菡 商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融 捷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通 过 广 州 信 衡 通 网 络 技 术 有 合 肥 晓 菡 商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融 捷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份 3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传 福 先 生 针 对 本 公 司 税 收 优 惠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问 题 分 别 作 出 承 诺 承 诺 : 如 果 税 务 机 关 在 任 何 时 候 认 定 公 司 及 其 有 关 下 属 公 司 (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比 亚 迪 精 密 制 造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池 模 具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比 亚 迪 技 工 学 校 ) 享 受 的 深 圳 特 区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不 合 法, 要 求 补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68

70 人 将 全 额 承 担 上 述 应 补 缴 的 税 款 及 其 滞 纳 金 罚 款 ( 如 有 ) 等, 并 放 弃 对 公 司 及 下 属 公 司 的 追 索 权, 保 证 公 司 及 上 述 下 属 公 司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承 诺 : 如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因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未 为 其 聘 用 的 员 工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金 而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被 劳 动 与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社 保 部 门 或 其 他 政 府 机 关 要 求 缴 纳 滞 纳 金 或 被 罚 款, 及 被 员 工 要 求 承 担 支 付 义 务 或 赔 偿 义 务, 该 等 缴 纳 滞 纳 金 罚 款 或 支 付 及 赔 偿 义 务 将 由 本 人 全 额 承 担, 且 不 需 本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支 付 任 何 对 价, 并 放 弃 对 本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的 追 索 权, 保 证 不 使 本 公 司 或 其 下 属 公 司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承 诺 : 如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因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之 间 未 为 其 聘 用 的 员 工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被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部 门 或 其 他 政 府 机 关 要 求 缴 纳 滞 纳 金 或 被 罚 款, 及 被 员 工 要 求 承 担 支 付 义 务 或 赔 偿 义 务, 该 等 缴 纳 滞 纳 金 罚 款 或 支 付 及 赔 偿 义 务 将 由 本 人 全 额 承 担, 且 不 需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支 付 任 何 对 价, 并 放 弃 对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的 追 索 权, 保 证 公 司 或 其 下 属 公 司 不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其 他 对 公 司 中 小 股 东 所 作 承 诺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承 诺 是 及 时 履 行 是 2 公 司 资 产 或 项 目 存 在 盈 利 预 测, 且 报 告 期 仍 处 在 盈 利 预 测 期 间, 公 司 就 资 产 或 项 目 达 到 原 盈 利 预 测 及 其 原 因 做 出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现 聘 任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 万 元 ) 78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9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如 有 ) 李 剑 光 邓 帮 凯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 万 元 )( 如 有 ) 258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 如 有 ) 9 69

71 境 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 如 有 ) 罗 国 基 当 期 是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聘 请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财 务 顾 问 或 保 荐 人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聘 任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十 一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 如 适 用 )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本 报 告 期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二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三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后 面 临 暂 停 上 市 和 终 止 上 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告 号 公 告 标 题 披 露 时 间 查 询 索 引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及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开 展 经 营 租 赁 和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2013 年 度 业 绩 快 报 比 亚 迪 :2013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比 亚 迪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70

72 比 亚 迪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比 亚 迪 :2013 年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提 供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销 售 新 能 源 汽 车 新 能 源 叉 车 及 新 技 术 产 品 为 租 赁 公 司 提 供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及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比 亚 迪 :2014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举 行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网 上 说 明 会 的 通 知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高 管 辞 职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应 收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款 项 专 项 说 明 比 亚 迪 :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比 亚 迪 :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71

73 比 亚 迪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比 亚 迪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预 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核 查 意 见 比 亚 迪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的 核 查 意 见 比 亚 迪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提 供 对 外 担 保 额 度 的 核 查 意 见 比 亚 迪 :2013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为 参 股 公 司 提 供 贷 款 担 保 的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2013 年 度 )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比 亚 迪 :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辞 职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与 西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合 资 设 立 汽 车 金 融 公 司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2014)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72

74 比 亚 迪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2014) 比 亚 迪 : 关 于 根 据 一 般 授 权 配 售 新 H 股 及 复 牌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完 成 配 售 H 股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八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案 比 亚 迪 :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年 付 息 公 告 比 亚 迪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比 亚 迪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延 期 换 届 选 举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限 售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核 查 意 见 比 亚 迪 :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公 司 为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所 持 股 份 解 除 限 售 的 咨 询 意 见 比 亚 迪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提 示 性 公 告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 二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73

75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 三 )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 一 )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邹 飞 )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王 子 冬 )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张 然 )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通 知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比 亚 迪 :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201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比 亚 迪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比 亚 迪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资 金 及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及 独 立 意 见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74

76 比 亚 迪 : 财 务 报 告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六 个 月 期 间 ) 比 亚 迪 : 关 于 收 到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筹 建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的 批 复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选 举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年 付 息 公 告 比 亚 迪 :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比 亚 迪 :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开 展 租 赁 业 务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75

77 比 亚 迪 :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通 知 比 亚 迪 :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比 亚 迪 :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 关 于 聘 任 总 会 计 师 的 公 告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比 亚 迪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比 亚 迪 : 澄 清 公 告 比 亚 迪 :H 股 公 告 - 澄 清 新 闻 公 布 比 亚 迪 : 自 愿 性 公 告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十 五 公 司 子 公 司 重 要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十 六 公 司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76

78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股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数 量 比 例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内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三 股 份 总 数 1,176,727, % -321,838, ,838, ,889, % 1,176,727, % -321,838, ,838, ,889, % 166,156, % -44,220,505-44,220, ,936, % 1,010,570, % -277,617, ,617, ,952, % 1,177,372, % 121,900, ,838, ,738,450 1,621,110, % 384,272, % 321,838, ,838, ,110, % 793,100, % 121,900, ,900, ,000, % 2,354,100, % 121,900,000 2,476,000, % 股 份 变 动 的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1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 收 到 公 司 副 总 裁 毛 德 和 先 生 提 交 的 书 面 辞 职 报 告,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2014 年 3 月 20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关 于 公 司 高 管 辞 职 的 公 告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和 毛 德 和 先 生 所 做 承 诺, 毛 德 和 先 生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公 司 已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对 毛 德 和 先 生 离 任 事 宜 进 行 申 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毛 德 和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13,461,150 股 A 股 为 高 管 锁 定 股 2 公 司 于 2013 年 6 月 7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授 予 公 司 董 事 会 一 般 性 授 权 的 议 案 2014 年 1 月 23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行 使 一 般 性 授 权 增 发 H 股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同 意 根 据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行 使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董 事 会 对 配 发 发 行 及 处 理 公 司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 下 称 H 股 ) 股 本 中 的 额 外 股 份 的 一 般 性 授 权, 同 意 及 批 准 公 司 在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增 资 发 行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不 超 过 已 发 行 H 股 总 数 20% 的 H 股 经 中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21,9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经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资 的 批 复 ( 深 经 贸 信 息 资 字 [2014]542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2,354,1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77

79 2,476,000 千 元, 并 于 2014 年 7 月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3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1] 881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79,000,000 股, 并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和 股 东 承 诺, 本 公 司 882,863,405 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 星 期 一 ) 限 售 期 满, 并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可 上 市 流 通, 其 中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的 股 票 同 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比 例 锁 定, 详 情 请 见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提 示 性 公 告 股 份 变 动 的 批 准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013 年 3 月 22 日,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授 予 公 司 董 事 会 一 般 性 授 权 的 议 案 2013 年 6 月 7 日, 本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授 予 公 司 董 事 会 一 般 性 授 权 的 议 案 2014 年 1 月 23 日,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行 使 一 般 性 授 权 增 发 H 股 的 议 案, 董 事 会 同 意 根 据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行 使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董 事 会 对 配 发 发 行 及 处 理 公 司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 下 称 H 股 ) 股 本 中 的 额 外 股 份 的 一 般 性 授 权, 同 意 及 批 准 公 司 在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增 资 发 行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的 不 超 过 已 发 行 H 股 总 数 20% 的 H 股 2014 年 5 月 8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下 发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 核 准 本 公 司 增 发 不 超 过 158,620,000 股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全 部 为 普 通 股 2014 年 6 月 5 日,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因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121,900,000 股 新 增 H 股 配 售,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2,354,100 千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476,000 千 元 2014 年 6 月 16 日, 经 深 圳 市 经 济 贸 易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资 的 批 复 ( 深 经 贸 信 息 资 字 [2014]542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2,354,1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476,000 千 元, 并 于 2014 年 7 月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股 份 变 动 的 过 户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121,900,000 股 新 增 H 股 配 售,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2,354,100 千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476,000 千 元, 该 股 份 变 动 对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如 下 :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按 原 股 本 计 算 按 新 股 本 计 算 按 原 股 本 计 算 按 新 股 本 计 算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指 标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按 原 股 本 计 算 按 新 股 本 计 算 按 原 股 本 计 算 按 新 股 本 计 算 备 注 :2013 年 度 按 新 股 本 计 算 的 指 标 公 式 中 新 股 本 是 本 期 期 末 股 本 数,2014 年 度 按 新 股 本 计 算 的 指 标 公 式 中 新 股 本 是 加 权 平 均 股 本 数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适 用 不 适 用 78

80 二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1 报 告 期 末 近 三 年 历 次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证 券 名 称 发 行 日 期 发 行 价 格 ( 或 利 率 ) 发 行 数 量 上 市 日 期 获 准 上 市 交 易 数 量 交 易 终 止 日 期 普 通 股 股 票 类 比 亚 迪 股 份 (H 股 ) 2009 年 07 月 30 日 8 元 港 币 / 股 225,000, 年 07 月 30 日 225,000,000 比 亚 迪 (A 股 ) 2011 年 06 月 21 日 比 亚 迪 (H 股 ) 2014 年 05 月 23 日 18 元 人 民 币 / 股 79,000, 年 06 月 30 日 35 元 港 币 / 股 121,900, 年 05 月 30 日 79,000, ,900,000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公 司 债 类 比 亚 迪 香 港 人 民 币 债 券 2011 年 04 月 19 日 100 人 民 币 / 张 10,000, 年 04 月 28 日 11 比 亚 迪 年 06 月 19 日 100 人 民 币 / 张 30,000, 年 07 月 16 日 30,000, 年 06 月 19 日 11 比 亚 迪 年 09 月 23 日 100 人 民 币 / 张 30,000, 年 11 月 15 日 30,000, 年 09 月 23 日 权 证 类 无 前 三 年 历 次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的 说 明 股 票 类 年 7 月 30 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09]643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向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中 美 能 源 控 股 公 司, 现 更 名 为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定 向 增 发 22,500 万 股 H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港 币 8 元 ), 并 完 成 该 等 股 份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205,010 万 股 增 至 227,510 万 股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2.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1]881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7,9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8 元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增 至 235,410 万 股, 其 中,A 股 156,100 万 股,H 股 79,310 万 股 经 深 交 所 深 证 上 [2011]194 号 文 同 意, 公 司 发 行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在 深 交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详 见 公 司 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以 及 公 司 2011 年 6 月 29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公 告 书 3.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批 准,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21,900,000 股 H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港 币 35 元, 并 完 成 该 等 股 份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235,410 万 股 增 至 247,600 万 股 详 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关 于 完 成 配 售 H 股 的 公 告 债 券 类 年 4 月 19 日,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BYD(H.K.)CO.,LIMITED( 比 亚 迪 香 港 有, 以 下 简 称 比 亚 迪 香 港 ) 按 面 值 在 79

81 香 港 向 除 美 国 外 的 境 外 合 格 机 构 投 资 者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 亿 元 的 三 年 期 人 民 币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为 4.5%, 到 期 日 为 2014 年 4 月 28 日 详 见 本 公 司 分 别 于 2011 年 4 月 8 日 及 4 月 20 日 披 露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 的 有 关 公 告 年 12 月 23 日,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1]2081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60 亿 元 ( 含 60 亿 元 ) 的 公 司 债 券 该 债 券 分 期 发 行 2012 年 6 月 19 日, 公 司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发 行 规 模 为 人 民 币 30 亿 元 ( 以 下 简 称 第 一 期 债 券 ), 该 期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为 5.25%, 期 限 为 5 年, 附 第 3 年 末 发 行 人 上 调 票 面 利 率 选 择 权 及 投 资 者 回 售 选 择 权 经 深 交 所 深 证 上 [2012]222 号 文 同 意, 第 一 期 债 券 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债 券 简 称 为 11 亚 迪 01, 上 市 代 码 为 详 见 公 司 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公 开 发 行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募 集 说 明 书, 以 及 公 司 2012 年 7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上 市 公 告 书 年 9 月 23 日, 公 司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按 面 值 发 行 人 民 币 30 亿 元 ( 以 下 简 称 第 二 期 债 券 ), 该 期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为 6.35%, 期 限 为 5 年, 附 第 3 年 末 发 行 人 上 调 票 面 利 率 选 择 权 及 投 资 者 回 售 选 择 权 经 深 交 所 深 证 上 [2013]401 号 文 同 意, 第 二 期 债 券 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交 易, 债 券 简 称 为 11 亚 迪 02, 上 市 代 码 为 详 见 公 司 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公 开 发 行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募 集 说 明 书, 以 及 公 司 2013 年 11 月 14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2011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上 市 公 告 书 2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的 变 动 公 司 资 产 和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以 每 股 定 价 35 港 币 配 售 121,900,000 股 新 H 股 配 售 股 份 相 当 于 当 时 已 发 行 793,100,000 股 H 股 的 约 15.37% 及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的 约 5.18% 配 售 股 份 约 占 经 扩 大 已 发 行 H 股 数 目 的 约 13.32% 及 配 售 股 份 配 发 及 发 行 后 经 扩 大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的 约 4.92% 经 该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247,600 万 股,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156,100 万 股, 占 公 司 已 经 发 行 的 普 通 股 总 数 的 63.05%;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91,500 万 股, 占 公 司 已 经 发 行 的 普 通 股 总 数 的 36.95% 3 现 存 的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三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公 司 股 东 数 量 及 持 股 情 况 单 位 : 股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63,306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第 (A 股 股 东 为 63,145 户, 5 个 交 易 日 末 普 通 股 H 股 股 东 为 161 户 ) 股 东 总 数 54,479 (A 股 股 东 为 54,308 户, H 股 股 东 为 171 户 )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数 ( 如 有 )( 参 见 注 8) 无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或 前 10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报 告 期 末 持 股 数 量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数 量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数 量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股 份 数 量 状 态 HKSCC NOMINEES 境 外 法 人 27.83% 689,062, ,168, ,062,846 80

82 LIMITED ( 注 1) 王 传 福 境 内 自 然 人 23.05% 570,642, ,981, ,660,645 ( 注 2) 吕 向 阳 境 内 自 然 人 9.66% 239,228, ,421,465 59,807,155 质 押 91,550,000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原 名 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境 外 法 人 9.09% 225,000, ,000,000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6.57% 162,581, ,936,395 40,645,465 质 押 120,250,000 夏 佐 全 境 内 自 然 人 4.81% 118,977,060 ( 注 3) - 89,232,795 29,744,265 质 押 7,890,000 杨 龙 忠 境 内 自 然 人 1.84% 45,638,536-13,859,334 45,638,536 10,849,200 毛 德 和 境 内 自 然 人 0.96% 23,841,150-3,081,150 13,461,150 10,380,000 王 念 强 境 内 自 然 人 0.77% 19,049,740-14,287,305 4,762,435 质 押 8,737,500 刘 卫 平 境 内 自 然 人 0.50% 12,355,380-12,355,380 注 1: 此 数 包 括 王 传 福 持 有 的 100,0000 股 H 股 和 夏 佐 全 及 其 控 股 的 海 外 公 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 持 有 的 195,000 股 H 股 和 305,000 股 H 股 ; 注 2: 此 数 不 包 括 王 传 福 持 有 的 100,0000 股 H 股 股 份 ; 注 3: 此 数 不 包 括 夏 佐 全 及 其 控 股 的 海 外 公 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 持 有 的 195,000 股 H 股 和 305,000 股 H 股 2009 年 7 月 30 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09]643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向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中 美 能 源 控 股 公 司, 现 更 名 为 BERKSHIRE HATHAWAY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因 配 售 新 ENERGY) 定 向 增 发 22,500 万 股 H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港 币 8.00 股 成 为 前 10 名 股 东 的 情 况 ( 如 有 ) 元 ), 并 完 成 该 等 股 份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205,010 万 股 增 至 ( 参 见 注 3) 227,510 万 股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吕 向 阳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传 福 之 表 兄, 吕 向 阳 及 其 配 偶 张 长 虹 分 别 持 有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89.5% 和 10.5% 的 股 权 ; 公 司 未 知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是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股 份 种 类 数 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89,062,846( 注 1)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689,062,846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原 名 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225,000,00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225,000,000 王 传 福 142,660,645( 注 2)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42,660,645 81

83 吕 向 阳 59,807,15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9,807,155 杨 龙 忠 45,638,536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5,638,536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40,645,46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0,645,465 夏 佐 全 29,744,265( 注 3)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9,744,265 刘 卫 平 12,355,38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2,355,380 李 柯 11,884,5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1,884,500 李 永 光 10,824,68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824,680 注 1: 此 数 包 括 王 传 福 持 有 的 100,0000 股 H 股 和 夏 佐 全 及 其 控 股 的 海 外 公 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 持 有 的 195,000 股 H 股 和 305,000 股 H 股 ; 注 2: 此 数 不 包 括 王 传 福 持 有 的 100,0000 股 H 股 股 份 ; 注 3: 此 数 不 包 括 夏 佐 全 及 其 控 股 的 海 外 公 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 持 有 的 195,000 股 H 股 和 305,000 股 H 股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以 及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东 和 前 10 名 股 东 之 间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参 与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股 东 情 况 说 明 ( 如 有 )( 参 见 注 4) 1 王 传 福 是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 吕 向 阳 为 王 传 福 先 生 之 表 兄, 吕 向 阳 及 其 配 偶 张 长 虹 分 别 持 有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89.5% 和 10.5% 的 股 权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 持 股 份 为 其 代 理 的 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 易 平 台 上 交 易 的 本 公 司 H 股 股 东 账 户 的 股 份 总 和 3 公 司 未 知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是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本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中, 没 有 股 东 信 用 账 户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公 司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是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是 公 司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自 然 人 控 股 股 东 姓 名 国 籍 是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王 传 福 中 国 最 近 5 年 内 的 职 业 及 职 务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王 传 福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王 传 福 先 生 通 过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间 接 持 有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HK.0285)15.18% 股 权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控 股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更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自 然 人 82

84 实 际 控 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王 传 福 中 国 最 近 5 年 内 的 职 业 及 职 务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王 传 福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王 传 福 先 生 通 过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间 接 持 有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HK.0285)15.18% 股 权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适 用 不 适 用 4 其 他 持 股 在 10%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报 告 期 提 出 或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在 公 司 所 知 的 范 围 内, 没 有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报 告 期 提 出 或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83

85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公 司 不 存 在 优 先 股 84

86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姓 名 职 务 任 职 状 态 性 别 年 龄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期 初 持 股 数 ( 股 ) 本 期 增 持 股 本 期 减 持 股 期 末 持 股 数 份 数 量 ( 股 ) 份 数 量 ( 股 ) ( 股 ) 王 传 福 董 事 长 执 行 董 事 总 现 任 男 裁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570,642, ,642,580 吕 向 阳 副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现 任 男 事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39,228, ,228,620 夏 佐 全 非 执 行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18,977, ,977,060 李 东 独 立 董 事 离 任 女 年 06 月 11 日 武 常 岐 独 立 董 事 离 任 男 年 06 月 11 日 李 连 和 独 立 董 事 离 任 男 年 06 月 11 日 王 子 冬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邹 飞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张 然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女 年 09 月 10 日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董 俊 卿 独 立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现 任 男 席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李 永 钊 独 立 监 事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黄 江 锋 股 东 监 事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王 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现 任 女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严 琛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现 任 女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87 吴 经 胜 副 总 裁 财 现 任 男 务 总 监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5,310, ,000 4,420,880 王 念 强 副 总 裁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毛 德 和 副 总 裁 离 任 男 年 06 月 11 日 廉 玉 波 副 总 裁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何 龙 副 总 裁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刘 焕 明 副 总 裁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张 金 涛 副 总 裁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罗 红 斌 副 总 裁 现 任 男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4 年 03 月 19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9,049, ,049,740 26,922, ,081,150 23,841, ,776, ,776,660 3,912, ,912,340 2,116, ,000 1,616, 李 黔 董 事 会 秘 书 公 司 秘 现 任 男 书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8 日 周 亚 琳 总 会 计 师 现 任 女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8 日 合 计 ,936, ,471, ,465,690 二 任 职 情 况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5 年 的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1) 董 事 会 成 员 王 传 福 先 生,196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王 先 生 于 1987 年 毕 业 于 中 南 工 业 大 学 ( 现 为 中 南 大 学 ), 主 修 冶 金 物 理 化 学, 获 学 士 学 位 ; 并 于 1990 年 毕 业 于 中 国 北 京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总 院, 主 修 冶 金 物 理 化 学, 获 硕 士 学 位 王 先 生 历 任 北 京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总 院 副 主 任 深 圳 市 比 格 电 池 有 总 经 理, 并 于 1995 年 2 月 与 吕 向 阳 先 生 共 同 创 办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任 总 经 理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裁, 负 责 本 集 团 一 般 营 运 及 制 定 本 集 团 各 项 业 务 策 略, 并 担 任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的 非 执 行 董 事 及 主 席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董 事 深 圳 市 鹏 程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有 副 董 事 长 天 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董 事 盛 世 新 迪 电 动 汽 车 服 务 有 董 事 长 人 人 公 司 (Renren Inc.) 独 立 董 事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理 事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王 先 生 为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的 科 技 专 家, 于 2003 年 6 月 被 商 业 周 刊 评 选 为 亚 洲 之 星, 并 曾 荣 获 2004 年 深 圳 市 市 长 奖 2008CCTV 中 国 经 济 年 度 人 物 年 度 创 新 奖 2011 年 南 粤 功 勋 奖 2014 年 扎 耶 德 未 来 能 源 奖 个 人 终 身 成 就 奖 等 奖 项 吕 向 阳 先 生,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专 科 学 历, 经 济 师 吕 先 生 曾 在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巢 湖 中 心 分 行 工 作, 86

88 1995 年 2 月 与 王 传 福 共 同 创 办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非 执 行 董 事, 并 担 任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路 翔 股 份 有 广 东 融 捷 融 资 担 保 有 董 事 长 深 圳 融 捷 融 资 担 保 有 董 事 长 广 东 融 捷 融 资 服 务 有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广 东 融 捷 融 资 租 赁 有 执 行 董 事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副 理 事 长 夏 佐 全 先 生,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夏 先 生 于 1985 年 至 1987 年 期 间 在 北 京 钢 铁 学 院 ( 现 为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 修 读 计 算 器 科 学 ; 并 于 2007 年 获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高 级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夏 先 生 曾 在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湖 北 分 公 司 工 作, 并 于 1997 年 加 入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曾 任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副 总 裁, 现 任 本 公 司 非 执 行 董 事, 并 担 任 深 圳 市 正 轩 投 资 有 北 京 正 轩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江 苏 欣 诺 科 催 化 剂 有 ( 前 称 张 家 港 雅 普 利 华 生 物 科 技 有 ) 董 事 深 圳 市 联 合 利 丰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董 事 深 圳 市 正 轩 资 产 管 理 有 董 事 长 安 诺 优 达 基 因 科 技 ( 北 京 ) 有 董 事 长 广 东 倍 智 人 才 管 理 咨 询 有 董 事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副 理 事 长 王 子 冬 先 生,195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王 先 生 于 1982 年 毕 业 于 北 京 工 业 学 院 ( 现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 获 工 学 学 士 学 位 王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并 担 任 中 国 北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中 国 北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 国 家 863 电 动 车 动 力 电 池 测 试 中 心 ) 主 任, 沧 州 明 珠 塑 料 股 份 有 和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邹 飞 先 生,197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博 士 学 历, 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 全 美 华 人 金 融 协 会 会 员,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千 人 计 划 专 家 邹 先 生 毕 业 于 美 国 得 克 萨 斯 大 学, 先 后 获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及 金 融 学 博 士 学 位 邹 先 生 历 任 美 国 世 纪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中 国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专 项 投 资 部 董 事 总 经 理 全 美 华 人 金 融 协 会 前 董 事 会 主 席 新 加 坡 来 宝 集 团 (Noble Group) 前 董 事 会 观 察 员 等 职 务 ;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并 担 任 协 同 资 本 总 裁 印 度 尼 西 亚 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 独 立 董 事 及 中 国 现 代 牧 业 控 股 有 独 立 董 事 张 然 女 士,197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博 士 学 历, 副 教 授 张 女 士 2002 年 毕 业 于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先 后 获 会 计 学 学 士 学 位 及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2006 年 取 得 美 国 科 罗 拉 多 大 学 立 兹 商 学 院 (Leeds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colorado at Boulder) 会 计 学 博 士 学 位 张 女 士 历 任 美 国 科 罗 拉 多 大 学 立 兹 商 学 院 兼 职 讲 师 Bill Brooks CPA, Boulder, CO, USA 会 计 审 计 税 务 专 员 现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并 担 任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学 副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2) 监 事 会 成 员 董 俊 卿 先 生,193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董 先 生 于 1959 年 毕 业 于 苏 联 莫 斯 科 有 色 金 属 与 黄 金 学 院 铝 镁 冶 炼 专 业, 获 学 士 学 位 及 苏 联 工 程 师 称 号 董 先 生 曾 在 中 国 东 北 大 学 有 色 冶 金 系 任 教 北 京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总 院 从 事 研 究 工 作, 并 于 本 公 司 从 事 研 发 工 作,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监 事 会 主 席 李 永 钊 先 生,196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李 先 生 于 1982 年 8 月 毕 业 于 西 安 工 业 学 院 机 械 制 造 工 艺 与 设 备 专 业, 获 学 士 学 位 李 先 生 曾 历 任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国 营 第 六 一 五 厂 技 术 员 室 主 任 副 处 长 处 长 副 厂 长 等 职 务, 并 兼 任 中 外 合 资 宝 鸡 星 宝 机 电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6 月 起 任 国 营 第 八 四 三 厂 厂 长 西 安 北 方 秦 川 机 械 工 业 有 董 事 及 总 经 理 西 安 北 方 秦 川 集 团 有 董 事 及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并 担 任 中 国 兵 器 西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副 总 经 理 西 安 北 方 秦 川 集 团 有 董 事 长 王 珍 女 士,197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王 女 士 1998 年 毕 业 于 广 东 外 语 外 贸 大 学 ( 原 名 为 广 州 外 国 语 学 院 ), 主 修 西 班 牙 语, 获 学 士 学 位 王 女 士 于 1998 年 加 入 比 亚 迪 实 业, 一 直 任 职 于 总 裁 办 公 室,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总 裁 办 公 室 主 任, 并 担 任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行 政 人 事 副 总 裁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监 事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监 事 严 琛 女 士,197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严 女 士 2000 年 7 月 毕 业 于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严 女 士 于 2000 年 加 入 比 亚 迪 实 业, 历 任 体 系 工 程 师 总 裁 秘 书 上 海 比 亚 迪 管 理 本 部 总 办 主 任 上 海 及 西 安 地 区 行 政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汽 车 产 业 办 公 室 总 经 理, 并 担 任 深 圳 市 鹏 程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有 监 事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监 事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监 事 87

89 黄 江 锋 先 生,198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黄 先 生 于 2003 年 毕 业 于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获 行 政 管 理 专 业 学 士 学 位 黄 先 生 曾 任 职 于 中 国 石 化 湖 南 郴 州 石 油 分 公 司 东 莞 徐 记 食 品 有 国 信 证 券 广 州 营 业 部,2008 年 8 月 至 今 在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工 作, 现 任 本 公 司 股 东 监 事, 并 担 任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董 事 总 裁 助 理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传 福 先 生 简 历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1) 董 事 会 成 员 吴 经 胜 先 生,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吴 先 生 于 1988 年 毕 业 于 安 徽 省 师 范 大 学, 主 修 中 文 ;1992 年, 参 加 全 国 律 师 统 考, 并 由 安 徽 省 司 法 厅 授 予 律 师 资 格 ;1995 年, 通 过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考, 并 取 得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2006 年 7 月, 获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吴 先 生 曾 在 融 捷 投 资 负 责 财 务 及 相 关 工 作, 并 于 1995 年 9 月 加 入 比 亚 迪 实 业, 担 任 财 务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担 任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的 非 执 行 董 事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董 事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董 事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 深 圳 ) 股 份 有 监 事 深 圳 比 亚 迪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董 事 长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投 资 有 董 事 长 广 州 广 汽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客 车 有 副 董 事 长 深 圳 迪 程 新 能 源 有 董 事 长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长 王 念 强 先 生,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工 程 师 王 先 生 于 1987 年 毕 业 于 中 南 工 业 大 学, 主 修 工 业 分 析, 获 学 士 学 位,2011 年 获 中 欧 国 际 工 商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王 先 生 曾 任 安 徽 铜 陵 有 色 金 属 公 司 研 究 院 工 程 师, 并 于 1995 年 2 月 加 入 比 亚 迪 实 业, 担 任 总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及 第 一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并 担 任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廉 玉 波 先 生,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廉 先 生 于 1986 年 7 月 毕 业 于 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主 修 飞 机 制 造 工 程, 获 学 士 学 位 ; 并 于 2000 年 9 月 获 南 京 大 学 高 级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廉 先 生 曾 在 中 国 汽 车 研 究 中 心 任 职 参 与 设 计, 历 任 上 汽 仪 征 汽 车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上 海 同 济 同 捷 汽 车 设 计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并 于 2004 年 2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汽 车 产 业 群 总 工 程 师 第 十 三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并 担 任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董 事 首 席 执 行 官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何 龙 先 生,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何 先 生 于 1999 年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先 后 获 得 应 用 化 学 理 学 学 士 学 位 法 学 学 士 学 位 及 无 机 化 学 硕 士 学 位 何 先 生 于 1999 年 7 月 加 入 比 亚 迪 实 业, 历 任 第 一 事 业 部 第 二 事 业 部 品 质 部 经 理, 第 二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佛 山 市 金 辉 高 科 光 电 材 料 有 副 董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第 二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并 担 任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董 事 及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刘 焕 明 先 生,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刘 先 生 于 1988 年 毕 业 于 东 北 工 学 院 ( 现 为 东 北 大 学 ), 主 修 冶 金 物 理 化 学, 先 后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和 硕 士 学 位 刘 先 生 曾 在 四 川 攀 枝 花 钢 铁 公 司 钢 铁 研 究 院 辽 宁 本 溪 钢 铁 公 司 任 职, 并 于 1997 年 3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人 力 资 源 处 总 经 理, 并 担 任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秘 书 长 张 金 涛 先 生,195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张 先 生 于 1982 年 毕 业 于 武 汉 工 学 院 ( 现 为 武 汉 理 工 大 学 ), 主 修 铸 造 工 艺 及 装 备, 获 工 学 学 士 学 位 ;1997 年 4 月 至 1998 年 2 月 赴 日 本 福 岛 县 高 技 术 中 心 进 修 张 先 生 曾 在 宜 昌 国 营 江 新 机 械 厂 湖 北 华 舟 重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猴 王 集 团 公 司 等 单 位 任 职, 并 曾 任 全 国 焊 接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及 电 焊 条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及 湖 北 省 机 械 制 造 工 艺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张 先 生 于 2000 年 2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历 任 工 程 部 经 理 电 动 车 项 目 部 经 理 第 十 四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第 八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等 职,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及 第 十 七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卡 车 及 专 用 车 研 究 院 院 长, 并 担 任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董 事 罗 红 斌 先 生,196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罗 先 生 于 1990 年 毕 业 于 空 军 工 程 大 学, 主 修 计 算 机 应 用, 获 硕 士 学 位 ;1990 年 至 1994 年 期 间 于 西 安 空 军 工 程 大 学 地 空 导 弹 学 院 任 教 员,1994 年 至 2000 年 期 间 于 沈 阳 炮 兵 学 院 任 教 员 ;2000 年 至 2003 年 期 间 于 沈 阳 电 力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所 任 副 所 长 罗 先 生 于 2003 年 10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历 任 第 十 五 事 业 部 88

90 电 子 三 部 经 理, 电 动 汽 车 研 究 所 所 长 等 职 务,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第 十 四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及 电 力 科 学 研 究 院 院 长 李 黔 先 生,197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李 先 生 于 1997 年 毕 业 于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获 经 济 学 学 士 学 位, 目 前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EMBA 在 读 李 先 生 曾 于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安 达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分 别 担 任 核 数 师 及 业 务 顾 问, 并 于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担 任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 李 先 生 于 2005 年 8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公 司 秘 书, 并 担 任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之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及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监 事 周 亚 琳 女 士,197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周 女 士 于 1999 年 毕 业 于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获 经 济 学 学 士 学 位 周 女 士 于 1999 年 3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并 担 任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投 资 有 董 事 深 圳 迪 程 新 能 源 有 董 事 及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董 事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在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在 股 东 单 位 是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吕 向 阳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董 事 长 2010 年 09 月 18 日 N/A 是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在 其 他 单 位 是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王 传 福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非 执 行 董 事 及 主 席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王 传 福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董 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王 传 福 深 圳 市 鹏 程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有 副 董 事 长 2012 年 04 月 17 日 2013 年 02 月 25 日 王 传 福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王 传 福 人 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05 月 14 日 N/A 王 传 福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理 事 2011 年 07 月 05 日 2016 年 07 月 04 日 王 传 福 天 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董 事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11 月 20 日 王 传 福 盛 世 新 迪 电 动 汽 车 服 务 有 董 事 长 2014 年 11 月 04 日 N/A 吕 向 阳 广 东 融 捷 融 资 担 保 有 董 事 长 2011 年 11 月 21 日 N/A 吕 向 阳 深 圳 融 捷 融 资 担 保 有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2009 年 09 月 18 日 N/A 吕 向 阳 广 东 融 捷 融 资 服 务 有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2010 年 03 月 23 日 N/A 吕 向 阳 广 东 融 捷 融 资 租 赁 有 执 行 董 事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吕 向 阳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副 理 事 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吕 向 阳 路 翔 股 份 有 董 事 长 2014 年 07 月 04 日 N/A 是 夏 佐 全 深 圳 市 正 轩 投 资 有 董 事 长 2003 年 06 月 05 日 N/A 是 89

91 夏 佐 全 北 京 正 轩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2010 年 05 月 26 日 N/A 夏 佐 全 江 苏 欣 诺 科 催 化 剂 有 董 事 2008 年 11 月 15 日 N/A 夏 佐 全 深 圳 市 联 合 利 丰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董 事 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夏 佐 全 深 圳 市 正 轩 资 产 管 理 有 董 事 长 2004 年 10 月 21 日 N/A 夏 佐 全 安 诺 优 达 基 因 科 技 ( 北 京 ) 有 董 事 长 2012 年 04 月 28 日 2015 年 04 月 27 日 夏 佐 全 广 东 倍 智 人 才 管 理 咨 询 有 董 事 2014 年 06 月 09 日 2017 年 06 月 09 日 夏 佐 全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副 理 事 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王 子 冬 中 国 北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1982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王 子 冬 中 国 北 方 车 辆 研 究 所 ( 国 家 863 电 动 车 动 力 电 池 测 试 中 心 ) 主 任 2001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王 子 冬 沧 州 明 珠 隔 膜 科 技 有 独 立 董 事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是 王 子 冬 深 圳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07 月 30 日 2017 年 07 月 30 日 是 邹 飞 Synergie Capital Group( 协 同 资 本 ) 总 裁 2012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邹 飞 印 度 尼 西 亚 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06 月 01 日 N/A 是 邹 飞 中 国 现 代 牧 业 控 股 有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08 月 01 日 N/A 是 张 然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副 教 授 博 士 2009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生 导 师 李 永 钊 中 国 兵 器 西 北 工 业 集 团 有 副 总 经 理 2010 年 10 月 2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是 李 永 钊 西 安 北 方 秦 川 集 团 有 董 事 长 2005 年 11 月 29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是 黄 江 锋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总 裁 助 理 2013 年 12 月 01 日 N/A 是 黄 江 锋 融 捷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董 事 2014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26 日 是 王 珍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监 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王 珍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行 政 人 事 副 总 裁 2012 年 02 月 08 日 N/A 王 珍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监 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严 琛 深 圳 市 鹏 程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有 监 事 2010 年 02 月 26 日 N/A 严 琛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监 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严 琛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监 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吴 经 胜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非 执 行 董 事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吴 经 胜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董 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吴 经 胜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吴 经 胜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吴 经 胜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 深 圳 ) 股 份 有 限 监 事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公 司 90

92 吴 经 胜 深 圳 比 亚 迪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董 事 长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1 日 吴 经 胜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投 资 有 董 事 长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吴 经 胜 广 州 广 汽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客 车 有 副 董 事 长 2014 年 08 月 04 日 2017 年 06 月 20 日 吴 经 胜 深 圳 迪 程 新 能 源 有 董 事 长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王 念 强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廉 玉 波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董 事 首 席 执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行 官 廉 玉 波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何 龙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何 龙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理 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刘 焕 明 比 亚 迪 慈 善 基 金 会 秘 书 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张 金 涛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董 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李 黔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周 亚 琳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投 资 有 董 事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周 亚 琳 深 圳 迪 程 新 能 源 有 董 事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周 亚 琳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董 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无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确 定 依 据 实 际 支 付 情 况 ( 一 )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薪 酬 委 员 会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确 定 ; 监 事 的 薪 酬 由 监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确 认 ( 二 ) 确 定 依 据 1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其 管 理 岗 位 级 别 及 职 务, 根 据 公 司 现 行 的 薪 酬 制 度 厘 定 薪 酬, 并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业 绩 按 照 公 司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考 核, 确 定 其 奖 金 2 不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董 事 由 薪 酬 委 员 会 根 据 公 司 董 事 的 工 作 情 况 以 及 同 行 业 其 它 上 市 公 司 的 薪 酬 水 平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3 不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监 事 由 监 事 会 根 据 监 事 的 工 作 情 况 以 及 同 行 业 其 它 上 市 公 司 的 薪 酬 水 平 向 股 东 会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确 定 ( 三 ) 实 际 支 付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支 付 给 董 事 的 报 酬 合 计 75 万 元, 支 付 给 监 事 的 报 酬 合 计 万 元, 支 付 给 高 级 管 理 员 的 报 酬 合 计 3,327 万 元 91

93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 职 状 态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报 酬 总 额 从 股 东 单 位 获 得 的 报 酬 总 额 报 告 期 末 实 际 所 得 报 酬 王 传 福 董 事 长 执 行 董 事 总 裁 男 49 现 任 吕 向 阳 副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53 现 任 夏 佐 全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52 现 任 李 东 独 立 董 事 女 51 离 任 武 常 岐 独 立 董 事 男 60 离 任 李 连 和 独 立 董 事 男 68 离 任 王 子 冬 独 立 董 事 女 57 现 任 邹 飞 独 立 董 事 男 42 现 任 张 然 独 立 董 事 女 38 现 任 董 俊 卿 独 立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81 现 任 李 永 钊 独 立 监 事 男 54 现 任 黄 江 锋 股 东 监 事 男 35 现 任 王 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女 39 现 任 严 琛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女 38 现 任 吴 经 胜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男 52 现 任 王 念 强 副 总 裁 男 51 现 任 毛 德 和 副 总 裁 男 59 离 任 廉 玉 波 副 总 裁 男 51 现 任 何 龙 副 总 裁 男 43 现 任 刘 焕 明 副 总 裁 男 52 现 任 张 金 涛 副 总 裁 男 57 现 任 罗 红 斌 副 总 裁 男 49 现 任 李 黔 董 事 会 秘 书 公 司 秘 书 男 42 现 任 周 亚 琳 总 会 计 师 女 38 现 任 合 计 , ,672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类 型 日 期 原 因 毛 德 和 副 总 裁 离 任 2014 年 03 月 19 日 身 体 及 年 龄 原 因 92

94 李 东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满 离 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 期 满, 重 新 换 届 选 举 武 常 岐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满 离 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 期 满, 重 新 换 届 选 举 李 连 和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满 离 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 期 满, 重 新 换 届 选 举 黄 江 锋 股 东 监 事 被 选 举 2014 年 09 月 10 日 重 新 选 举 五 报 告 期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 非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无 变 动 六 公 司 员 工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本 集 团 在 职 员 工 为 187,028 人, 其 专 业 构 成 及 受 教 育 程 度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 一 ) 专 业 构 成 专 业 构 成 类 别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 生 产 人 员 129, % 销 售 人 员 2, % 技 术 人 员 22, % 财 务 人 员 1, % 行 政 人 员 30, % ( 二 ) 受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类 别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 硕 士 及 以 上 % 本 科 14, % 大 专 及 以 下 172, % 93

95 本 集 团 在 职 员 工 较 上 年 末 有 所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是 集 团 新 能 源 汽 车 业 务 手 机 部 件 组 装 及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业 务 发 展 良 好, 使 得 生 产 人 员 需 求 有 所 上 升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实 施 公 平 公 正 的 绩 效 考 核 机 制, 完 善 员 工 薪 酬 体 系 ; 同 时 坚 持 公 司 与 员 工 共 同 发 展 的 原 则, 继 续 为 员 工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和 发 展 环 境 公 司 无 需 承 担 离 退 休 职 工 人 员 的 费 用 94

96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本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构,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管 理 和 控 制 制 度,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的 治 理 水 平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治 理 的 实 际 状 况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未 收 到 被 监 管 部 门 采 取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的 有 关 文 件 报 告 期 内 : 1.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职 责, 继 续 致 力 于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三 次 股 东 大 会, 十 九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六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各 会 议 举 行 合 法 有 效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召 集 并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能 够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能 充 分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不 存 在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董 事 监 事 工 作 勤 勉 尽 责 3.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要 求,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现 象, 公 司 亦 无 为 控 股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4.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举 行 了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网 上 说 明 会, 并 通 过 电 话 现 场 接 待 等 方 式 最 大 限 度 保 证 了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顺 畅 交 流 5.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以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并 严 格 按 照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制 度 对 外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确 保 公 司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地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增 加 公 司 运 作 的 公 开 性 和 透 明 度 不 存 在 因 信 息 披 露 问 题 被 交 易 所 实 施 批 评 谴 责 等 惩 戒 措 施 6. 公 司 根 据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要 求, 做 好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以 及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工 作, 如 实 完 整 记 录 内 幕 信 息 在 公 开 披 露 前 的 传 递 编 制 审 核 披 露 等 各 环 节 所 有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名 单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期 间, 公 司 对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员 在 定 期 报 告 公 告 前 30 日 内 业 绩 预 告 和 业 绩 快 报 公 告 前 10 日 内 以 及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披 露 期 间 等 敏 感 期 内 买 卖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况 进 行 自 查, 没 有 发 现 相 关 人 员 利 用 内 幕 信 息 违 规 操 作 的 情 形 7. 根 据 财 政 部 证 监 会 等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应 用 指 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指 引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要 求, 公 司 选 定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作 为 内 控 建 设 咨 询 公 司, 成 立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委 员 会, 完 成 了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搭 建 工 作, 并 对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价 公 司 治 理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存 在 差 异 是 公 司 治 理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治 理 专 项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以 及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实 施 情 况 ( 一 ) 公 司 治 理 专 项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1 内 幕 交 易 警 示 教 育 展 专 题 宣 传 与 学 习 活 动 根 据 深 圳 证 监 局 关 于 内 幕 交 易 警 示 教 育 展 内 容 宣 传 与 学 习 的 通 知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有 效 推 进 内 幕 交 易 警 示 教 育 工 作, 公 司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科 学 合 理 安 排, 开 展 了 内 幕 交 易 警 示 的 专 题 宣 传 与 学 习 活 动 ( 二 )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的 实 施 情 况 2014 年,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等 有 关 制 度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积 极 做 好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工 作, 从 源 头 预 防 内 幕 交 易 在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前, 登 记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信 息 并 要 求 其 签 订 保 密 承 诺, 将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范 围 控 制 在 最 小 ; 在 对 外 报 送 信 息 资 料 时, 要 求 信 息 使 用 者 登 记 并 签 订 保 密 协 议 ; 避 免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前 接 待 机 构 投 资 者 调 研, 机 构 来 访 调 研 时 要 求 其 签 署 保 密 承 诺 书, 专 人 全 程 陪 同, 严 格 控 制 和 防 范 未 披 露 信 息 外 泄 95

97 二 报 告 期 内 召 开 的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有 关 情 况 1 本 报 告 期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会 议 届 召 开 时 会 议 议 案 名 称 决 议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次 间 情 况 2013 年 2014 年 议 案 一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审 议 2014 年 06 中 国 证 券 报 度 股 东 06 月 25 议 案 二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通 过 月 26 日 证 券 时 报 大 会 日 议 案 三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分 别 经 境 内 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2013 证 券 日 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议 案 ; 上 海 证 券 报 议 案 四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议 案 五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 议 案 六 : 关 于 续 聘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审 计 机 构 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 议 案 七 : 关 于 公 司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相 互 提 供 担 保 及 公 司 或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为 参 股 公 司 等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议 案 八 :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销 售 新 能 源 汽 车 新 能 源 巨 潮 资 讯 网 ( om.cn), 公 告 编 号 : ,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叉 车 及 新 技 术 产 品 为 租 赁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议 案 九 :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及 2014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情 况 的 议 案 ; 议 案 十 : 关 于 授 予 董 事 会 一 般 性 授 权 的 议 案 ; 议 案 十 一 : 关 于 授 予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董 事 会 一 般 性 授 权 的 议 案 ; 2 本 报 告 期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会 议 召 开 时 会 议 议 案 名 称 决 议 情 披 露 日 披 露 索 引 届 次 间 况 期 年 议 案 一 :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 审 议 通 2014 年 中 国 证 券 报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09 月 10 日 议 案 二 :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 议 案 三 : 关 于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薪 酬 和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 议 案 四 : 关 于 公 司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薪 酬 的 议 案 ; 过 09 月 11 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 cn), 公 告 编 号 : ,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4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96

98 年 议 案 一 :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开 展 租 赁 业 务 构 成 关 联 交 易 审 议 通 2014 年 中 国 证 券 报 年 第 12 月 17 的 议 案 ; 过 12 月 18 证 券 时 报 二 次 日 日 证 券 日 报 临 时 上 海 证 券 报 股 东 巨 潮 资 讯 网 大 会 ( cn), 公 告 编 号 : ,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4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3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适 用 不 适 用 三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姓 名 本 报 告 期 应 参 加 董 事 会 次 数 现 场 出 席 次 数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是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参 加 会 议 李 东 武 常 岐 李 连 和 王 子 冬 邹 飞 张 然 独 立 董 事 列 席 股 东 大 会 次 数 3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说 明 未 出 现 此 类 情 况 2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是 提 出 异 议 是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未 提 出 异 议 97

99 3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其 他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建 议 是 被 采 纳 是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建 议 被 采 纳 或 未 被 采 纳 的 说 明 2014 年,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积 极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认 真 审 议 各 项 议 案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管 理 关 联 交 易 重 大 担 保 项 目 投 资 等 情 况, 与 公 司 经 营 层 充 分 沟 通, 依 据 自 己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能 力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在 工 作 中 保 持 充 分 的 独 立 性, 切 实 维 护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各 位 独 立 董 事 利 用 参 加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机 会 以 及 其 他 时 间 到 公 司 所 在 地 以 及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检 查, 与 公 司 经 营 层 充 分 沟 通 了 解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在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期 间, 与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沟 通 审 计 工 作 情 况, 督 促 审 计 报 告 及 时 完 成 四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1 审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公 司 审 核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本 着 勤 勉 尽 职 的 原 则,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共 召 开 了 五 次 会 议,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1)2014 年 3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分 别 经 境 内 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议 案, 认 为 报 告 真 实 准 确 的 反 映 了 公 司 2013 年 的 财 务 状 况 没 有 委 员 对 报 告 内 容 提 出 异 议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状 况 以 及 长 期 发 展 需 要, 建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2,354,100,000 股 为 基 数, 拟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5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117,705 千 元, 送 红 股 0 股 ( 含 税 ),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进 行 分 配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认 为 真 实 客 观 反 映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的 实 际 状 况, 没 有 委 员 对 报 告 内 容 提 出 异 议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 关 于 公 司 境 内 外 审 计 机 构 2013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总 结 报 告 > 的 议 案, 认 为 真 实 客 观 反 映 审 计 机 构 工 作 的 实 际 状 况, 没 有 委 员 对 报 告 内 容 提 出 异 议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续 聘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外 审 计 机 构 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审 核 委 员 会 对 拟 聘 请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所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内 财 务 报 告 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续 聘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境 外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机 构 的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进 行 了 审 核, 并 结 合 其 2013 年 的 审 计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同 意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2)2014 年 4 月 2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议 案, 没 有 委 员 对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2014 年 一 季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提 出 异 议 (3)2014 年 8 月 22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议 案, 审 核 委 员 会 认 为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分 别 编 制 的 2014 年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真 实 准 确 内 容 完 整, 未 提 出 异 议 (4)2014 年 9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负 责 人 的 议 案, 同 意 提 名 鲁 文 莉 女 士 为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负 责 人,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5)2014 年 10 月 2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1-9 月 财 务 报 表 的 议 案, 没 有 委 员 对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2014 年 1-9 月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提 出 异 议 2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按 照 提 名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严 格 执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任 程 序, 对 候 选 人 议 案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三 次 会 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2014 年 7 月 2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届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王 传 福 先 生 吕 向 阳 先 生 夏 佐 全 先 生 王 子 冬 先 生 邹 飞 先 生 及 张 然 女 士 为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的 董 事, 王 子 冬 先 生 邹 飞 先 生 及 张 然 女 士 为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的 独 立 董 事 98

100 (2)2014 年 9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裁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王 传 福 先 生 担 任 公 司 总 裁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公 司 秘 书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吴 经 胜 先 生 王 念 强 先 生 廉 玉 波 先 生 何 龙 先 生 刘 焕 明 先 生 张 金 涛 先 生 罗 红 斌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裁 ; 吴 经 胜 先 生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黔 先 生 为 公 司 秘 书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负 责 人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鲁 文 莉 女 士 为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负 责 人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程 燕 女 士 张 燕 女 士 为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3)2014 年 11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届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李 黔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会 议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的 议 案, 提 名 委 员 会 同 意 聘 任 周 亚 琳 女 士 为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3 薪 酬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按 照 薪 酬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对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管 人 员 所 披 露 薪 酬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核, 薪 酬 委 员 会 召 开 了 两 次 会 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2014 年 3 月 19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会 议 认 真 研 究 公 司 管 理 层 考 核 和 薪 酬 体 系,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2013 年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3 和 2014 年 度 薪 酬 的 议 案, 对 公 司 董 事 2013 年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3 年 和 2014 年 度 薪 酬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核, 认 为 :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2013 年 度 薪 酬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依 据 合 理 并 未 损 害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利 益,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中 关 于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的 披 露 内 容 与 实 际 情 况 一 致 薪 酬 委 员 会 建 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2014 年 度 薪 酬 参 照 其 2013 年 度 的 水 平, 并 根 据 公 司 的 相 关 激 励 政 策 和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确 定 其 2014 年 度 的 奖 金 (2)2014 年 7 月 2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会 议 认 真 研 究 公 司 管 理 层 考 核 和 薪 酬 体 系, 听 取 并 审 核 了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薪 酬 及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标 准 的 议 案, 薪 酬 委 员 会 建 议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薪 酬 及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标 准 参 照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薪 酬 及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的 标 准, 并 根 据 公 司 的 相 关 激 励 政 策 和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确 定 董 事 薪 酬 及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五 监 事 会 工 作 情 况 监 事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活 动 中 发 现 公 司 是 存 在 风 险 是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六 公 司 相 对 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独 立 完 整 情 况 公 司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与 控 股 股 东 相 互 独 立,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及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 一 ) 业 务 : 公 司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供 应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统,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不 依 赖 于 股 东 或 其 它 任 何 关 联 方 ( 二 ) 人 员 : 公 司 人 员 劳 动 人 事 及 工 资 完 全 独 立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在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任 何 职 务 和 领 取 报 酬 ( 三 ) 资 产 :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结 构, 拥 有 独 立 的 生 产 系 统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施 土 地 使 用 权 房 屋 所 有 权 等 资 产, 拥 有 独 立 的 采 购 和 销 售 系 统 ( 四 ) 机 构 : 公 司 设 立 了 健 全 的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独 立 运 作,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或 其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的 从 属 关 系 ( 五 ) 财 务 : 公 司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独 立 开 设 银 行 账 户, 独 立 纳 税 99

101 七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009 年 9 月,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A 股 股 东 王 传 福 吕 向 阳 夏 佐 全 融 捷 投 资 分 别 签 署 不 竞 争 承 诺, 向 本 公 司 作 出 承 诺 : a. 自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从 事,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单 独 与 他 人 合 作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相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b. 将 尽 一 切 可 能 之 努 力 使 本 人 /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不 从 事 于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投 资 控 股 于 业 务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c.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参 股 的 公 司 从 事 的 业 务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有 竞 争, 则 本 人 / 本 公 司 将 作 为 参 股 股 东 或 促 使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参 股 股 东 对 此 等 事 项 实 施 决 权 不 向 其 他 业 务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专 有 技 术 或 销 售 渠 道 客 户 信 息 等 商 业 秘 密 d. 如 果 未 来 本 人 / 本 公 司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拟 从 事 的 新 业 务 可 能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本 人 / 本 公 司 将 本 着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优 先 的 原 则 与 比 亚 迪 协 商 解 决 e.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或 可 能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本 人 / 本 公 司 承 诺 将 上 述 商 业 机 会 通 知 比 亚 迪, 在 通 知 中 所 指 定 的 合 理 期 间 内, 如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作 出 愿 意 利 用 该 商 业 机 会 的 肯 定 答 复, 则 本 人 / 本 公 司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无 条 件 放 弃 该 商 业 机 会, 以 确 保 比 亚 迪 及 其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受 损 害 ; 如 果 比 亚 迪 不 予 答 复 或 者 给 予 定 的 答 复, 则 视 为 放 弃 该 商 业 机 会 f. 在 比 亚 迪 发 行 A 股 并 上 市 后,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及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比 亚 迪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出 现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本 人 / 本 公 司 将 促 使 比 亚 迪 依 据 有 关 同 业 竞 争 的 信 息 披 露 规 则, 详 细 地 披 露 同 业 竞 争 的 性 质 涉 及 同 业 竞 争 的 相 关 交 易 的 具 体 情 况 以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是 履 行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接 受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均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八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及 激 励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绩 效 考 评 体 系 和 薪 酬 制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绩 效 与 其 收 入 直 接 挂 钩,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能 力 履 职 情 况 责 任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等 进 行 年 终 考 评, 制 定 薪 酬 方 案 报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批 100

102 第 十 节 内 部 控 制 一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配 套 指 引 要 求, 建 立 健 全 比 亚 迪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工 作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完 善 : 首 先, 加 强 内 控 体 系 日 常 维 护 : 为 适 应 业 务 的 发 展 变 化, 组 织 采 取 分 步 实 施 梯 次 安 排 的 方 式 对 集 团 风 险 控 制 矩 阵 进 行 更 新, 获 取 最 新 的 业 务 流 程 的 穿 行 测 试 资 料, 识 别 关 键 控 制 点, 保 证 风 险 控 制 矩 阵 的 实 时 性 和 有 效 性 其 次, 对 内 控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与 评 价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指 引 的 要 求, 组 织 对 公 司 层 面 的 组 织 架 构 发 展 战 略 企 业 文 化 信 息 沟 通 社 会 责 任 及 业 务 层 面 的 采 购 销 售 资 产 研 发 等 十 二 个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了 全 面 测 试 同 时, 按 照 风 险 导 向 原 则, 根 据 重 要 性 水 平, 增 加 了 海 外 法 人 的 测 试, 对 关 键 控 制 点 进 行 了 调 整 最 后,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建 设 : 在 审 计 部 的 组 织 安 排 下, 本 年 度 财 务 成 本 岗 位 的 员 工 积 极 参 与 内 部 控 制 矩 阵 的 更 新 工 作, 使 员 工 对 内 控 有 了 深 层 次 的 理 解, 显 著 效 果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对 于 一 般 缺 陷, 落 实 整 改 责 任 人 及 整 改 进 度 二 董 事 会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责 任 的 声 明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全 面 评 价, 认 为 :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中 与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公 司 不 存 在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重 要 缺 陷 三 建 立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依 据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指 引 等 文 件 要 求, 建 立 了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日 期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中 报 告 期 内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具 体 情 况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索 引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的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101

103 五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或 鉴 证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中 的 审 议 意 见 段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认 为 :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和 相 关 规 定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日 期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索 引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的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出 具 非 标 准 意 见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与 董 事 会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意 见 是 一 致 是 六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年 报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与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的 其 他 人 员 在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中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勤 勉 尽 责, 并 认 真 对 照 相 关 制 度 努 力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增 强 信 息 披 露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提 高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的 质 量 和 透 明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重 大 遗 漏 信 息 补 充 等 情 况 102

104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审 计 机 构 名 称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报 告 文 号 安 永 华 明 (2015) 审 字 第 _H01 号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李 剑 光 邓 帮 凯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全 体 股 东 : 审 计 报 告 正 文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14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利 润 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李 剑 光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邓 帮 凯 27 日 103

105 二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附 注 中 报 表 的 单 位 为 : 人 民 币 千 元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453,164, ,378,828,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9,352,355, ,587,754, 应 收 账 款 13,751,929, ,687,422, 预 付 款 项 338,611, ,427,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563,061, ,46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9,978,317, ,220,55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307,581, ,84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988,078, ,177,462,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0,733,096, ,864,748,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5,000, ,48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04

106 长 期 应 收 款 315,311, ,67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413,553, ,083,50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30,014,805, ,138,688, 在 建 工 程 6,364,617, ,008,433, 工 程 物 资 2,370,709, ,463,810,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8,611,261, ,453,757, 开 发 支 出 2,244,884, ,204,709, 商 誉 65,914, ,91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65,486, ,69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874,219, ,404,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3,275,759, ,150,085, 资 产 总 计 94,008,855, ,014,833,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2,676,440, ,401,503,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14,613,079, ,034,071, 应 付 账 款 11,323,422, ,258,665, 预 收 款 项 3,646,738, ,272,407,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471,195, ,285,337, 应 交 税 费 428,185, ,261, 应 付 利 息 175,519, ,266, 应 付 股 利 10,000, ,000,

107 其 他 应 付 款 1,623,653, ,242,754,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 流 动 408,381, ,35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6,496,195, ,770,658,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149,317, ,70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3,022,124, ,343,97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7,988,331, ,685,422, 应 付 债 券 2,990,968, ,966,837,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112,995, ,162,157,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2,092,294, ,814,416, 负 债 合 计 65,114,418, ,158,392,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2,476,000, ,354,1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0,296,201, ,037,768,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53,624, ,694,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108,206, ,964,545,

108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10,638,814, ,511,04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5,365,597, ,709,76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3,528,840, ,146,67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8,894,437, ,856,44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94,008,855, ,014,833,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传 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周 亚 琳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惠 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330,214, ,71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10,214, ,385, 应 收 账 款 3,446,404, ,969,250, 预 付 款 项 7,858, ,357,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6,380,794, ,120,469, 存 货 375,424, ,22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30,179, ,84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0,662, ,963,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0,601,749, ,025,208,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000, ,487,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14,840, ,67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7,908,687, ,949,86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2,016,601, ,311,397,

109 在 建 工 程 12,879, ,839, 工 程 物 资 32,034, ,784,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123,720, ,560,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7,310, ,142,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8,547,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199,618, ,499,751, 资 产 总 计 30,801,367, ,524,959,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165,639, ,220,687,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711,800, ,466, 应 付 账 款 3,127,022, ,518, 预 收 款 项 20,838, ,98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93,701, ,083, 应 交 税 费 4,565, ,648, 应 付 利 息 145,527, ,560,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667,216, ,568,815,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4,791,251, ,372,113,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808, ,005,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3,728,367, ,800,87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3,065,523, ,954,845, 应 付 债 券 2,990,968, ,966,837, 其 中 : 优 先 股 108

110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489, ,296,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058,980, ,924,978, 负 债 合 计 19,787,347, ,725,854,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2,476,000, ,354,1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5,854,958, ,634,820,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487,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499,464, ,348, 未 分 配 利 润 2,183,598, ,306,350,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1,014,020, ,799,105,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0,801,367, ,524,959,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58,195,878, ,863,284,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58,195,878, ,863,284,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58,443,359, ,708,22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49,143,886, ,745,555,

111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957,435, ,203,534, 销 售 费 用 2,228,758, ,011,845, 管 理 费 用 4,430,271, ,314,727, 财 务 费 用 1,389,125, ,160,25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93,884, ,303,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68,366, ,408, 的 投 资 收 益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122,389, ,408,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79,115, ,65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114,319, ,68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220,053, ,66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61,252, ,26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1,448,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873,952, ,08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34,082, ,215,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739,870, ,86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33,525, ,059,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06,345, ,807,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2,107, ,796,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4,070, ,279,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110

112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070, ,279,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487, ,50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8,557, ,781,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1,963, ,517,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41,977, ,07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37,595, ,780,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04,382, ,290,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0.00 元, 上 期 被 合 并 方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0.00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传 福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周 亚 琳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惠 4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26,009,379, ,113,666, 减 : 营 业 成 本 24,875,238, ,177,83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6,654, ,204, 销 售 费 用 29,710, ,871, 管 理 费 用 321,623, ,432, 财 务 费 用 792,279, ,66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9,883, ,781,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11

113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1,885, ,933,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4,123, ,94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6,815, ,32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8,05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9,696, ,43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29,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2,996, ,828,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832, ,603,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164, ,431,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4,487, ,502,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487, ,50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4,487, ,50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23, ,933,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112

114 5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金 额 发 生 额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55,080,498, ,840,618, 额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944,987, ,363,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66,000, ,34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6,791,485, ,311,32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2,340,684, ,076,355,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金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9,811,197, ,944,68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126,626, ,668,211,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474,909, ,185,90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6,753,416, ,875,15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8,069, ,436,169,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113

115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4,26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796,862, ,213, ,593,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36,628, ,35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23,344, ,563,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8,578,136, ,763,955,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532,450, ,000,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4,46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285,046, ,960,95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961,702, ,651,392,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442,088,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6,336,791, ,054,585,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3,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04,18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0,083,067, ,054,585,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1,022,402, ,822,558,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1,789,666, ,242,020, ,219,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0, ,249,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2,812,118, ,546,82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270,949, ,507,758,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31,208, ,154,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1,476, ,224,381,

11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710,942, ,486,561,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089,466, ,710,942,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1,933,376, ,845,76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34,123, ,866,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7,883, ,54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2,035,382, ,918,17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6,531,905, ,106,750,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855,314, ,05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51,915, ,188,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334,912, ,208,99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3,874,046, ,123,98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38,664, ,205,80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8,167,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4,26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57,751, ,742,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2,012, ,909,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91,692, ,236,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961,200, ,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52,892, ,23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90,880, ,327,

117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342,088,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6,995,067, ,352,88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3,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57,30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494,458, ,352,88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512,139, ,367,406,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896,063, ,687,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0, ,05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408,252, ,012,15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086,206, ,340,729,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8,137, ,094,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64,799, ,500,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52,428, ,92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17,227, ,428,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永 续 股 债 其 他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本 公 减 : 库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积 存 股 合 收 益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354,100, ,037,7 68, ,69 4, ,964,5 45, ,511, 045, ,146,6 24,856, 77,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16

118 他 其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354,100, ,037,7 68, ,69 4, ,964,5 45, ,511, 045, ,146,6 24,856, 77, ,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121,900,00 少 以 - 号 填 0.00 列 ) 3,258,4 33, ,070, ,661, , ,163,000.00, ,037,9 96,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070, , , ,977,000.00,000.00, ( 二 ) 所 有 者 121,900,00 投 入 和 减 少 0.00 资 本 3,220,1 38, ,000, ,442,0 38,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21,900, ,220,1 38, ,000, ,442,0 38,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43,661, ,46-22,219, 1, ,01 9,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43,661, ,66 1,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123,80-22,219, 0, ,01 9,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38,295, ,295,

119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38,295, ,295,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2,476,000, ,296, 201, ,62 4, ,108,2 06, ,638, 814, ,528,8 28,894, 40, , 上 期 金 额 单 位 : 元 上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永 续 股 债 其 他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本 公 减 : 库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积 存 股 合 收 益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354, 7,012,8-117,41 1,819,9 10,127, 2,947,3 24,144,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100,00 37,000. 5, , ,000 87,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2,354, 7,012,8-117,41 1,819,9 10,127, 2,947,3 24,144,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100,00 37,000. 5, , ,000 87, ,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24,931, -40,279, 144, , , ,

120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000.00,000.00,000.0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40,279, , , ,070,000.00,000.00,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144,609, ,609, ,60 9, ,60 9,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24,931, ,931, ,931, ,931,

121 ( 六 ) 其 他 2,354, 7,037,7-157,69 1,964,5 10,511, 3,146,6 24,856,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00,00 68,000. 4, , ,000 77, ,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期 金 额 单 位 : 元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合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股 收 益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354,10 0, ,634,820, ,487, ,348, ,306,3 7,799,105 50,00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354,10 0, ,634,820, ,487, ,348, ,306,3 7,799,105 50,000.,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121,900, 金 额 ( 减 少 以 号 填 列 ) 3,220,138, ,487, , ,75 3,214,915 2,000.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4,487,00 1,164,0-3,323,00 额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121,900, 和 减 少 资 本 ,220,138, ,342,038,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121,900, 3,220,138 3,342,038 通 股 ,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16, ,91-123,800, 120

122 0 6,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6, ,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123,80 0, ,800,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2,476,00 0, ,854,958, ,464, ,183,5 11,014,02 98,000. 0, 上 期 金 额 单 位 : 元 上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合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股 收 益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354,10 0, ,634,820, ,985, ,805, ,238,4 7,722,172 62,00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354,10 2,634,820 2,985, ,805,0 2,238,4 7,722,

123 0,000.00, , ,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502, ,543, ,888, 76,933,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1,502,000 75,431, 76,933,00 额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7,543,000-7,543, ,543,000-7,54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2,354,10 2,634,820 4,487, ,348,0 2,306,3 7,799,

124 0,000.00, , ,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 本 公 司 ) 是 一 家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东 省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本 公 司 前 身 为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有,2002 年 经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以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的 批 复 ( 国 经 贸 企 改 [2002]153 号 ) 以 及 关 于 同 意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调 整 股 本 结 构 的 复 函 ( 国 经 贸 厅 企 改 [2002]348 号 ) 批 准,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以 2002 年 4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于 2002 年 6 月 11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 , 经 营 期 限 为 59 年 ), 住 所 为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葵 涌 镇 延 安 路, 办 公 地 址 为 深 圳 市 坪 山 新 区 比 亚 迪 路 3009 号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本 集 团 )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内 的 汽 车 业 务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和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等 业 务 本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90,000 千 元, 股 本 总 数 为 390,000 千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经 2002 年 6 月 12 日 召 开 的 本 公 司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并 经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关 于 同 意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转 为 境 外 募 集 公 司 的 批 复 ( 国 经 贸 企 改 [2002]423 号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同 意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国 合 字 [2002]19 号 ) 等 文 件 批 准, 并 经 香 港 联 交 所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02 年 7 月 31 日 在 境 外 首 次 发 售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49,500 千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本 公 司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后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539,500 千 元 经 商 务 部 商 务 部 关 于 同 意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加 股 本 的 批 复 ( 商 资 批 [2008]490 号 ) 深 圳 市 贸 易 工 业 局 关 于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加 股 本 的 批 复 ( 深 贸 工 资 复 [2008]1240 号 ) 以 及 本 公 司 2008 年 3 月 20 日 召 开 的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539,500 千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按 每 10 股 转 增 28 股 的 方 式 增 加 总 股 本, 共 计 转 增 股 本 1,510,600 千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本 次 转 增 完 成 后,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539,5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050,100 千 元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09]643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 向 中 美 能 源 控 股 公 司 定 向 增 发 225,000 千 股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经 深 圳 市 贸 工 局 关 于 外 资 企 业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资 的 批 复 ( 深 贸 工 资 复 [2009]1715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2,050,1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275,100 千 元, 并 于 2009 年 9 月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1]881 号 ) 核 准, 本 公 司 首 次 发 行 境 内 上 市 社 会 公 众 股 (A 股 ) 该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为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的 普 通 股, 发 行 数 量 为 79,000 千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元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A 股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始 上 市 交 易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21,900 千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经 深 圳 市 贸 工 局 关 于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资 的 批 复 ( 深 经 贸 信 息 资 字 [2014]542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2,354,1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476,000 千 元, 并 于 2014 年 7 月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累 计 发 行 股 本 总 数 为 2,476,000 千 股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 锂 离 子 电 池 以 及 其 他 电 池 充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仪 器 仪 表 柔 性 线 路 板 五 金 制 品 液 123

125 晶 显 示 器 手 机 零 配 件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及 其 相 关 附 件 的 生 产 销 售 ;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不 含 进 口 分 销 ); 道 路 普 通 货 运 ;3D 眼 镜 GPS 导 航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作 为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比 亚 迪 品 牌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的 总 经 销 商, 从 事 上 述 品 牌 的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及 其 零 部 件 的 营 销 批 发 和 出 口, 提 供 售 后 服 务 ;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换 流 柜 逆 变 柜 / 器 汇 流 箱 开 关 柜 储 能 机 组 的 销 售 本 集 团 的 母 公 司 和 最 终 母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本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7 日 批 准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 报 表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以 及 其 后 颁 布 及 修 订 的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解 释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统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编 制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外,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价 原 则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2 持 续 经 营 本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列 报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净 流 动 负 债 为 人 民 币 12,289,028 千 元,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本 集 团 在 可 预 见 的 将 来 有 足 够 的 流 动 资 金 以 满 足 未 来 的 流 动 资 金 及 其 他 日 常 营 运 所 需, 不 会 因 营 运 资 金 的 短 缺 而 面 临 有 关 持 续 经 营 方 面 的 问 题, 因 此,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是 适 当 的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采 用 若 干 修 订 后 / 新 会 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 政 部 制 定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 修 订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上 述 7 项 会 计 准 则 均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但 鼓 励 在 境 外 上 市 的 企 业 提 前 执 行 2014 年 6 月, 财 政 部 修 订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在 2014 年 年 度 及 以 后 期 间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施 行 本 公 司 作 为 同 时 在 境 内 及 境 外 上 市 的 公 司, 在 编 制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时, 提 前 执 行 了 除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外 的 其 他 5 项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并 按 照 相 关 的 衔 接 规 定 进 行 了 处 理, 主 要 影 响 参 见 2013 年 财 务 报 表 就 本 财 务 报 表 而 言, 上 述 会 计 准 则 的 变 化, 引 起 本 公 司 相 应 会 计 政 策 变 化 的, 已 根 据 相 关 衔 接 规 定 进 行 了 处 理 124

126 采 用 上 述 会 计 准 则 对 本 集 团 及 本 公 司 并 无 重 大 影 响 对 于 对 比 较 数 据 需 要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的, 已 进 行 了 相 应 追 溯 调 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14 年 修 订 ) 的 应 用 影 响 了 对 本 集 团 在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 深 圳 ) 股 份 有 (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 中 5% 股 权 的 会 计 处 理 本 集 团 自 2013 年 8 月 2 日 起 持 有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5% 的 股 权, 并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成 本 法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考 虑 到 本 集 团 对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14 年 修 订 ), 本 集 团 对 之 前 的 会 计 处 理 做 出 追 溯 调 整,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5%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作 为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年 度 比 较 信 息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已 重 述 上 述 引 起 的 追 溯 调 整 对 2014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主 要 影 响 如 下 : 本 集 团 2014 年 采 用 前 采 用 会 计 准 则 采 用 后 年 初 余 额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年 初 余 额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088,505 (5,000) 1,083,50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487 5,000 9,487 本 公 司 2014 年 采 用 前 采 用 会 计 准 则 采 用 后 年 初 余 额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年 初 余 额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6,954,863 (5,000) 6,949,86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487 5,000 9,487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及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2 会 计 期 间 本 集 团 会 计 年 度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集 团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 均 以 人 民 币 千 元 为 单 位 表 示 125

127 本 集 团 下 属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根 据 其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自 行 决 定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4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在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 包 括 最 终 控 制 方 收 购 被 合 并 方 而 形 成 的 商 誉 ), 按 合 并 日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则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收 购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并 以 成 本 减 去 累 计 减 值 损 失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及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集 团 控 制 的 主 体 ( 含 企 业 被 投 资 单 位 中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以 及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等 )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采 用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的 会 计 年 度 和 会 计 政 策 对 子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的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会 计 政 策, 已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调 整 一 致 本 集 团 内 部 各 公 司 之 间 的 所 有 交 易 产 生 的 资 产 负 债 权 益 收 入 费 用 和 现 金 流 量 于 合 并 时 全 额 抵 销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26

128 对 于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被 购 买 方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自 本 集 团 取 得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直 至 本 集 团 对 其 控 制 权 终 止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对 于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被 合 并 方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比 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对 前 期 财 务 报 表 的 相 关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视 同 合 并 后 形 成 的 报 告 主 体, 自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一 直 存 在 如 果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对 控 制 要 素 中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发 生 变 化 的, 本 集 团 重 新 评 估 是 控 制 被 投 资 方 6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合 营 方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合 营 方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方 确 认 其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 确 认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其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是 指 本 集 团 的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8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本 集 团 对 于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当 月 月 初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中 间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结 算 和 货 币 性 项 目 折 算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对 作 为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套 期 组 成 部 分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该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直 至 净 投 资 被 处 置 时, 该 累 计 差 额 才 被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差 额 根 据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性 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境 外 经 营, 本 集 团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将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当 期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将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部 分 处 置 的 按 处 置 比 例 计 算 对 于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无 需 偿 还 实 质 构 成 对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净 投 资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27

129 以 母 子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以 外 的 货 币 反 映 的, 管 理 层 将 母 子 公 司 的 此 项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相 互 抵 消, 差 额 计 入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以 及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当 期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作 为 调 节 项 目,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报 9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工 具, 是 指 形 成 一 个 企 业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形 成 其 他 单 位 的 金 融 负 债 或 权 益 工 具 的 合 同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本 集 团 于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 或 金 融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或 一 组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 即 从 其 账 户 和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予 以 转 销 : 1) 收 取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权 利 届 满 ; 2) 转 移 了 收 取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权 利, 或 在 过 手 协 议 下 承 担 了 及 时 将 收 取 的 现 金 流 量 全 额 支 付 给 第 三 方 的 义 务 ; 并 且 (a) 实 质 上 转 让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或 (b) 虽 然 实 质 上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如 果 金 融 负 债 的 责 任 已 履 行 撤 销 或 届 满, 则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终 止 确 认 如 果 现 有 金 融 负 债 被 同 一 债 权 人 以 实 质 上 几 乎 完 全 不 同 条 款 的 另 一 金 融 负 债 所 取 代, 或 者 现 有 负 债 的 条 款 几 乎 全 部 被 实 质 性 修 改, 则 此 类 替 换 或 修 改 作 为 终 止 确 认 原 负 债 和 确 认 新 负 债 处 理,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会 计 进 行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按 照 合 同 条 款 的 约 定, 在 法 规 或 通 行 惯 例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收 取 或 交 付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日, 是 指 本 集 团 承 诺 买 入 或 卖 出 金 融 资 产 的 日 期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和 计 量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其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金 融 资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取 决 于 其 分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短 期 内 出 售 ;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企 业 近 期 采 128

130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所 有 已 实 现 和 未 实 现 的 损 益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或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集 团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摊 销 或 减 值 以 及 终 止 确 认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摊 销 或 减 值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类 别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折 溢 价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进 行 摊 销 并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或 费 用 除 减 值 损 失 及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的 汇 兑 差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确 认, 直 到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或 发 生 减 值 时, 其 累 计 利 得 或 损 失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或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按 成 本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和 计 量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被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其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金 融 负 债 的 后 续 计 量 取 决 于 其 分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负 债 : 承 担 该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近 期 内 回 购 ;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企 业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所 有 已 实 现 和 未 实 现 的 损 益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金 融 工 具 抵 销 129

131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额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是 当 前 可 执 行 的 ;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是 指 保 证 人 和 债 权 人 约 定, 当 债 务 人 不 履 行 债 务 时, 保 证 人 按 照 约 定 履 行 债 务 或 者 承 担 责 任 的 合 同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在 初 始 确 认 为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以 两 者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是 指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后 实 际 发 生 的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有 影 响, 且 企 业 能 够 对 该 影 响 进 行 可 靠 计 量 的 事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发 行 人 或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债 务 人 违 反 合 同 条 款 (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以 及 公 开 的 数 据 显 示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确 已 减 少 且 可 计 量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通 过 备 抵 项 目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按 照 该 金 融 资 产 原 实 际 利 率 ( 即 初 始 确 认 时 计 算 确 定 的 实 际 利 率 ) 折 现 确 定, 并 考 虑 相 关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减 值 后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时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作 为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对 于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如 果 没 有 未 来 收 回 的 现 实 预 期 且 所 有 抵 押 品 均 已 变 现 或 已 转 入 本 集 团, 则 转 销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与 之 相 关 的 减 值 准 备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本 集 团 对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严 重 根 据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程 度 进 行 判 断, 非 暂 时 性 根 据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期 间 长 短 进 行 判 断 存 在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的, 130

132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减 值 之 后 发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增 加 直 接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在 确 定 何 谓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时, 需 要 进 行 判 断 本 集 团 根 据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程 度 或 期 间 长 短, 结 合 其 他 因 素 进 行 判 断 本 集 团 通 常 认 为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50% 为 严 重 下 跌,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持 续 时 间 超 过 12 个 月 为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本 集 团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本 集 团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并 确 认 产 生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其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10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本 集 团 将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10,000 千 元 的 应 收 款 项 视 为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当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集 团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款 项 时,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名 称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新 能 源 业 务 应 收 款 项 ( 组 合 一 ) 非 新 能 源 业 务 应 收 款 项 ( 组 合 二 )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组 合 一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且 未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计 提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计 提 比 例 (%) 长 期 应 收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31

133 2 年 以 内 ( 含 2 年 ) 年 ( 含 3 年 ) 年 ( 含 4 年 ) 年 ( 含 5 年 ) 年 以 上 组 合 二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且 未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计 提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计 提 比 例 (%) 长 期 应 收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6 个 月 以 内 ( 含 6 个 月 ) 个 月 ( 含 12 个 月 ) 年 以 上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适 用 不 适 用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应 收 款 项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与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存 在 显 著 差 异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1 存 货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周 转 材 料 等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周 转 材 料 包 括 包 装 物 和 生 产 用 模 具 等 包 装 物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 生 产 用 模 具 按 照 预 计 的 使 用 次 数 分 次 计 入 成 本 费 用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以 前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使 得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将 以 前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时, 产 成 品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及 周 转 材 料 按 类 别 计 提 132

134 1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以 及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取 得 时 以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的,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股 东 权 益,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其 中, 处 置 后 仍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按 比 例 结 转, 处 置 后 转 换 为 金 融 工 具 的 则 全 额 结 转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确 定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以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及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本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控 制, 是 指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回 报 金 额 采 用 成 本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本 集 团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及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一 个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归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并 抵 销 与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应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投 资 方 的 部 分 ( 但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全 额 确 认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但 投 资 或 出 售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除 外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集 团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本 集 团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33

135 13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仅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才 予 以 确 认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符 合 该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并 终 止 确 认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则,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为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如 运 输 费 安 装 费 等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年 5.00% 1.9%-9.5%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5-10 年 5.00% 9.5%-19%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5 年 5.00% 19% 办 公 及 其 他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5 年 及 5 年 以 下 5.00% 19% 及 19% 以 上 除 永 久 业 权 土 地 不 计 提 折 旧 以 及 除 机 器 设 备 中 的 模 具 按 工 作 量 法 折 旧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本 集 团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调 整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14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必 要 工 程 支 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的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15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是 指 本 集 团 因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及 其 他 相 关 成 本,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开 始 资 本 化 :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134

136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之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确 定 : 1. 专 门 借 款 以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暂 时 性 的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或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2.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除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之 外 的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16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仅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才 予 以 确 认, 并 以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但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的, 即 单 独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其 能 为 本 集 团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确 定 使 用 寿 命, 无 法 预 见 其 为 本 集 团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作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集 团 在 各 报 告 期 内 无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各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如 下 : 类 别 使 用 寿 命 土 地 使 用 权 工 业 产 权 及 专 有 技 术 软 件 年 2-10 年 5 年 本 集 团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外 购 土 地 及 建 筑 物 支 付 的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除 新 能 源 汽 车 研 发 支 出 所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生 产 总 量 法 计 算 摊 销 之 外, 其 余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其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本 集 团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调 整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资 产 是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本 集 团 将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于 每 135

137 年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也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本 集 团 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只 有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资 本 化, 即 :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相 应 项 目 在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通 过 技 术 可 行 性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研 究, 形 成 项 目 立 项 后, 进 入 开 发 阶 段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17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资 产 是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本 集 团 将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于 每 年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也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本 集 团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的 认 定, 以 资 产 组 产 生 的 主 要 现 金 流 入 是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的 现 金 流 入 为 依 据 当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集 团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就 商 誉 的 减 值 测 试 而 言, 对 于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 难 以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的, 将 其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是 能 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且 不 大 于 本 集 团 确 定 的 报 告 分 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如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首 先 对 不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算 可 收 回 金 额,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然 后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比 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首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136

138 18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集 团 的 职 工 参 加 由 当 地 政 府 管 理 的 养 老 保 险, 相 应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除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以 外 的 职 工 参 加 由 当 地 政 府 管 理 的 养 老 退 休 计 划, 相 应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集 团 向 职 工 提 供 辞 退 福 利 的,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企 业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 企 业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9 预 计 负 债 除 了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的 或 有 对 价 及 承 担 的 或 有 负 债 之 外,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集 团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账 面 价 值 不 能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的, 按 照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该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20 收 入 收 入 仅 在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并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本 集 团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并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且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确 认 为 收 入 的 实 现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从 购 货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合 同 或 137

139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集 团 以 已 完 工 作 的 测 量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总 额, 按 照 从 接 受 劳 务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本 集 团 与 其 他 企 业 签 订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如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能 够 区 分 并 单 独 计 量 的, 将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分 别 处 理 ; 如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不 能 够 区 分, 或 虽 能 区 分 但 不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将 该 合 同 全 部 作 为 销 售 商 品 处 理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集 团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租 赁 收 入 经 营 租 赁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约 持 续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21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政 府 补 助 在 能 够 满 足 其 所 附 的 条 件 并 且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文 件 规 定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政 府 文 件 不 明 确 的, 以 取 得 该 补 助 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条 件 为 基 础 进 行 判 断, 以 购 建 或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为 基 本 条 件 的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此 之 外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38

140 2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所 得 税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由 于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调 整 商 誉, 或 与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相 关 的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外, 均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或 资 产,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或 返 还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本 集 团 根 据 资 产 与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计 提 递 延 所 得 税 各 种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均 据 以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 1)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或 者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2)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能 够 控 制 并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本 集 团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此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非 : 1)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2)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依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并 反 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方 式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重 新 评 估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可 供 所 有 或 部 分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转 回 的 限 度 内,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如 果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与 同 一 应 纳 税 主 体 和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相 关, 则 将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39

141 23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作 为 经 营 租 赁 承 租 人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的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作 为 经 营 租 赁 出 租 人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作 为 融 资 租 赁 承 租 人 融 资 租 入 的 资 产,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进 行 分 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4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利 润 分 配 本 公 司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确 认 为 负 债 (2)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本 集 团 于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上 市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本 集 团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假 定 出 售 资 产 或 者 转 移 负 债 的 有 序 交 易 在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主 要 市 场 进 行 ; 不 存 在 主 要 市 场 的, 本 集 团 假 定 该 交 易 在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最 有 利 市 场 进 行 主 要 市 场 ( 或 最 有 利 市 场 ) 是 本 集 团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进 入 的 交 易 市 场 本 集 团 采 用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对 该 资 产 或 负 债 定 价 时 为 实 现 其 经 济 利 益 最 大 化 所 使 用 的 假 设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非 金 融 资 产 的, 考 虑 市 场 参 与 者 将 该 资 产 用 于 最 佳 用 途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或 者 将 该 资 产 出 售 给 能 够 用 于 最 佳 用 途 的 其 他 市 场 参 与 者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本 集 团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优 先 使 用 相 关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只 有 在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无 法 取 得 或 取 得 不 切 实 可 行 的 情 况 下, 才 使 用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或 披 露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根 据 对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整 体 而 言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的 最 低 层 次 输 入 值, 确 定 所 属 的 公 允 价 值 层 次 :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第 二 层 次 输 入 值, 除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外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直 接 或 间 接 可 观 察 的 输 入 值 ; 第 三 层 次 输 入 值,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对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的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以 确 定 是 140

142 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层 次 之 间 发 生 转 换 (3)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要 求 管 理 层 作 出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收 入 费 用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列 报 金 额 及 其 披 露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然 而, 这 些 假 设 和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所 导 致 的 结 果 可 能 造 成 对 未 来 受 影 响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判 断 在 应 用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的 过 程 中, 管 理 层 作 出 了 以 下 对 财 务 报 表 所 确 认 的 金 额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判 断 : 租 赁 本 集 团 亦 就 资 产 签 订 了 承 包 经 营 合 同, 其 实 质 为 资 产 租 赁 合 同 ; 本 集 团 认 为, 根 据 相 关 条 款, 作 为 承 租 人, 该 等 资 产 的 与 所 有 权 相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并 未 转 移 至 本 集 团, 因 此 亦 作 为 经 营 租 赁 处 理 对 于 本 集 团 作 为 承 租 人 的 售 后 租 回 安 排, 本 集 团 按 照 重 置 成 本 法 确 认 交 易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并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判 断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承 租 人 是 会 行 使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选 择 权, 来 判 断 租 回 业 务 属 于 融 资 租 赁 还 是 经 营 租 赁 以 及 相 应 的 处 理 股 利 分 配 引 起 的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之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集 团 对 于 其 境 外 子 公 司 来 源 于 其 中 国 境 内 子 公 司 分 派 的 股 利 是 需 要 计 提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取 决 于 股 利 实 际 支 付 时 点 本 集 团 若 预 计 该 盈 利 不 会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予 以 分 派, 且 能 控 制 该 等 子 公 司 由 股 利 分 派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转 回 时 间, 则 不 需 计 提 上 述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以 下 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关 未 来 的 关 键 假 设 以 及 估 计 不 确 定 性 的 其 他 关 键 来 源, 可 能 会 导 致 未 来 会 计 期 间 资 产 和 负 债 账 面 金 额 重 大 调 整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减 值 ( 除 商 誉 外 )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判 断 是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每 年 进 行 的 减 值 测 试 外, 当 其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也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其 他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当 存 在 迹 象 表 明 其 账 面 金 额 不 可 收 回 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即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中 的 较 高 者,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参 考 公 平 交 易 中 类 似 资 产 的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或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的 增 量 成 本 确 定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管 理 层 必 须 估 计 该 项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商 誉 减 值 本 集 团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商 誉 是 发 生 减 值 这 要 求 对 分 配 了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时, 本 集 团 需 要 预 计 未 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同 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141

143 开 发 支 出 确 定 资 本 化 的 金 额 时, 管 理 层 必 须 做 出 有 关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适 用 的 折 现 率 以 及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的 假 设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可 能 有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限 度 内, 应 就 所 有 尚 未 利 用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这 需 要 管 理 层 运 用 大 量 的 判 断 来 估 计 未 来 取 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时 间 金 额 以 及 相 应 的 税 率, 结 合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以 决 定 应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金 额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由 管 理 层 根 据 会 影 响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的 客 观 证 据 ( 如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出 现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的 可 能 性 ) 确 定 管 理 层 将 会 于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重 新 估 计 坏 账 准 备 以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基 础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存 货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及 陈 旧 和 滞 销 的 存 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将 于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是 陈 旧 和 滞 销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低 于 存 货 成 本 进 行 重 新 估 计 折 旧 及 摊 销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起 按 有 关 的 估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净 残 值 以 年 限 平 均 法 或 生 产 总 量 法 计 算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及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反 映 了 管 理 层 就 本 集 团 拟 从 使 用 该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获 得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间 的 估 计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的 预 计 负 债 本 集 团 对 出 售 的 产 品 提 供 质 量 保 证 管 理 层 根 据 销 售 量 与 过 往 维 修 程 度 及 退 换 货 记 录 估 计 因 该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事 项 形 成 的 预 计 负 债, 并 适 当 时 折 现 至 其 现 值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管 理 层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复 核 并 作 适 当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25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142

144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6% 或 17% 计 算 销 项 税,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计 缴 增 值 税 按 不 同 排 量 的 汽 车 收 入 按 照 属 营 业 税 征 缴 范 围 的 营 业 收 入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一 般 纳 税 人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6% 或 17% 计 算 销 项 税,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计 缴 增 值 税 本 集 团 直 接 出 口 的 货 物 缴 纳 增 值 税 按 照 免 抵 退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退 税 率 为 0%-17%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按 征 收 率 3% 计 缴 汽 车 消 费 税 按 照 1%-9% 从 价 定 率 计 缴 消 费 税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务 法 规, 本 集 团 按 照 属 营 业 税 征 缴 范 围 的 营 业 收 入 的 3% 或 5% 计 缴 营 业 税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务 法 规, 应 本 集 团 内 各 分 子 公 司 的 个 别 情 况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比 例 1-7% 计 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本 集 团 依 据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企 业 所 得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的 3% 缴 纳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的 2% 缴 纳 堤 围 防 护 费 个 人 所 得 税 海 外 税 项 按 照 营 业 收 入 支 付 予 职 工 的 所 得 额 海 外 税 项 根 据 境 外 各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税 收 法 规 计 算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务 法 规 及 当 地 有 关 规 定 计 缴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务 法 规, 本 集 团 支 付 予 职 工 的 所 得 额 由 本 集 团 按 超 额 累 进 税 率 代 为 扣 缴 所 得 税 海 外 税 项 根 据 境 外 各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税 收 法 规 计 算 2 税 收 优 惠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下 属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有 为 2004 年 设 立 于 深 圳 市 的 生 产 型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企 业 根 据 财 税 [2008]1 号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中 集 成 电 路 生 产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有 关 规 定, 其 从 开 始 获 利 年 度 起, 五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五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该 公 司 2014 年 盈 利, 利 用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亏 损 弥 补 后 无 需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下 属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为 2006 年 设 立 于 深 圳 市 的 生 产 型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企 业 2012 年 通 过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为 1998 年 设 立 于 深 圳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该 公 司 2012 年 再 次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143

145 本 公 司 下 属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为 2005 年 设 立 于 深 圳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该 公 司 2012 年 再 次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为 2006 年 设 立 于 惠 州 市 的 生 产 型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2 年 11 月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为 2007 年 6 月 设 立 于 惠 州 市 的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3 年 再 次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3 年 至 2015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是 为 2007 年 设 立 于 惠 州 市 的 生 产 型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2 年 11 月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为 设 立 于 西 安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根 据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12 号 ) 规 定,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以 国 家 规 定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项 目 为 主 营 业 务, 且 其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超 过 企 业 总 收 入 70% 的 企 业, 经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确 认 后, 可 减 按 15%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企 业 应 当 在 第 一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前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附 送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审 核 确 认, 第 二 年 及 以 后 年 度 实 行 备 案 管 理 陕 西 省 发 改 委 根 据 西 部 地 区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令 2014 年 第 15 号 ) 确 认 该 公 司 项 目 属 于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项 目,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已 于 2012 年 4 月 向 西 安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申 请 并 经 审 核 确 认,2011 年 至 2020 年 按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将 在 以 后 每 年 向 税 务 局 备 案 本 公 司 下 属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为 2008 年 12 月 设 立 于 商 洛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根 据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12 号 ) 规 定,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以 国 家 规 定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项 目 为 主 营 业 务, 且 其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超 过 企 业 总 收 入 70% 的 企 业, 经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确 认 后, 可 减 按 15%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企 业 应 当 在 第 一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前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附 送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审 核 确 认, 第 二 年 及 以 后 年 度 实 行 备 案 管 理 2014 年 本 公 司 由 外 资 变 为 内 资 企 业, 待 陕 西 省 发 改 委 确 认 该 公 司 项 目 是 属 于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内 资 投 资 项 目 后, 经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确 认, 企 业 所 得 税 可 按 15% 缴 纳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将 在 以 后 每 年 向 税 务 局 备 案 本 公 司 下 属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为 2002 年 设 立 于 上 海 市 的 生 产 型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4 年 通 过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2014 年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北 京 比 亚 迪 模 具 有 为 2003 年 设 立 于 北 京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2 年 通 过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为 2009 年 设 立 于 长 沙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3 年 再 次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3 年 至 2015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本 公 司 下 属 宁 波 比 亚 迪 半 导 体 有 为 2008 年 设 立 于 宁 波 市 的 生 产 型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12 年 9 月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2 年 至 2014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营 业 税 房 产 税 根 据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房 产 税 暂 行 条 例 和 甬 财 税 办 号 宁 波 市 财 政 局 宁 波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促 144

146 进 中 小 微 企 业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经 税 局 批 复, 宁 波 比 亚 迪 半 导 体 有 享 受 2014 年 减 半 征 收 房 产 税 的 优 惠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4,088,742 4,710,863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363, ,886 合 计 4,453,164 5,378,828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385, ,616 其 他 说 明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30,469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407,204 千 元 ) 的 货 币 资 金 作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出 票 保 证 金, 另 有 人 民 币 33,229 千 元 为 信 用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其 他 受 限 性 质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370,90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45,202 千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和 境 内 子 公 司 存 放 于 境 外 的 货 币 资 金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14,794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6,414 千 元 )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按 照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取 得 利 息 收 入 短 期 定 期 存 款 的 存 款 期 分 为 2 至 6 个 月, 依 本 集 团 的 现 金 需 求 而 定, 并 按 照 相 应 的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取 得 利 息 收 入 银 行 通 知 存 款 的 存 款 期 限 为 7 天, 依 本 集 团 的 现 金 需 求 而 定, 并 按 相 应 的 银 行 通 知 存 款 利 率 取 得 利 息 收 入 2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5,840,836 3,073,154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3,511,519 2,514,600 合 计 9,352,355 5,587,

147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已 质 押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207,006 合 计 207,006 (3)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1,320,973 36,742 合 计 1,320,973 36,742 (4) 期 末 公 司 因 出 票 人 未 履 约 而 将 其 转 应 收 账 款 的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转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0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65,955 合 计 165,955 3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403, % 167, % 236, , % 319, % 145,988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3,585, % 103, % 13,481,23 2 7,567, % 62, % 7,505,938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4, % 20, % 34,245 42, % 7, % 35,

148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4,043, % 291, % 13,751,92 9 8,076, % 389, % 7,687,422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应 收 账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客 户 一 50,144 50, % 客 户 已 破 产 客 户 二 46,746 46, % 客 户 破 产 保 护 客 户 三 23,709 23, % 破 产 清 算 中 客 户 四 20,792 20, % 执 行 裁 决 中 客 户 五 14,208 13, % 争 议 中 其 他 248,064 11, % 争 议 中 合 计 403,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13,051,925 9, % 1 年 以 内 小 计 13,051,925 9, % 1 至 2 年 453,978 57, % 2 至 3 年 20,172 12, % 3 年 以 上 59,096 24, % 3 至 4 年 52,401 18, % 4 至 5 年 % 5 年 以 上 6,163 6, % 合 计 13,585, , %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147

149 适 用 不 适 用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89,340,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70,525,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ltd 45,016 支 票 合 计 45, 注 : 原 名 为 MEMC Singapore Pte.LTD, 现 更 名 为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ltd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货 款 116,244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客 户 一 货 款 管 理 层 认 为 确 实 无 90,322 法 收 回 客 户 二 货 款 管 理 层 认 为 确 实 无 14,841 法 收 回 款 项 是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合 计 ,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与 本 集 团 关 系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一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1,28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二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932,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三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763,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四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625,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五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492, ,095,

150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本 集 团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与 多 家 银 行 订 立 无 追 索 权 的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协 议, 将 若 干 应 收 账 款 转 让 予 银 行 (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 在 若 干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协 议 下, 本 集 团 不 需 要 承 担 应 收 账 款 转 让 后 的 债 务 人 违 约 风 险 和 延 迟 还 款 风 险, 已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所 有 权 之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符 合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本 集 团 对 该 保 理 协 议 下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终 止 确 认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相 关 保 理 协 议 下 已 转 让 而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504,279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68,928 千 元 ), 与 终 止 确 认 相 关 的 损 失 为 人 民 币 1,427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715 千 元 ) 4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287, % 234, % 1 至 2 年 20, % 7, % 2 至 3 年 4, % 79, % 3 年 以 上 26, % 5, % 合 计 338, , 账 龄 超 过 1 年 且 金 额 重 要 的 预 付 款 项 未 及 时 结 算 原 因 的 说 明 : 金 额 未 结 算 原 因 客 户 一 20,124 尚 未 到 货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金 额 占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的 比 例 (%)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第 一 大 客 户 60,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第 二 大 客 户 34,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第 三 大 客 户 32,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第 四 大 客 户 21,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第 五 大 客 户 21, 合 计 169,

151 5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70, % 94, % 76, , % 94, % 79, , % % 487, , % % 297,237 合 计 657,947 94, , ,349 94, ,463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客 户 一 94,855 79, % 客 户 破 产 保 护 客 户 二 76,072 15, % 客 户 经 济 状 况 不 佳 合 计 170,927 94,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保 证 金 及 押 金 119,013 63,552 员 工 借 款 54,666 65,

152 出 口 退 税 及 税 金 33,091 31,228 待 摊 费 用 34,638 25,731 代 扣 代 缴 员 工 社 保 79,203 66,580 政 府 补 贴 110,000 0 未 发 货 预 付 款 转 入 170, ,112 公 务 车 预 支 借 款 18,829 14,341 其 他 37,580 30,189 合 计 657, ,349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第 一 大 客 户 未 发 货 预 付 款 转 入 94,855 三 年 以 上 14.42% 79,041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第 二 大 客 户 未 发 货 预 付 款 转 入 76,072 三 年 以 上 11.56% 15,845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第 三 大 客 户 政 府 补 贴 70,000 一 年 以 内 10.64% 0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第 四 大 客 户 政 府 补 贴 40,000 一 年 以 内 6.08% 0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第 五 大 客 户 保 证 金 及 押 金 24,892 一 至 三 年 3.78% 0 合 计 , % 94,886 (4)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湖 南 环 科 园 管 理 委 员 会 湖 南 环 保 科 技 产 业 园 产 业 发 展 基 金 70,000 一 年 以 内 根 据 补 贴 文 件, 已 于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收 到 70,000 千 元 长 沙 市 工 业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长 沙 市 工 信 委 基 础 研 发 支 出 补 贴 40,000 一 年 以 内 根 据 补 贴 文 件, 预 计 于 2015 年 上 半 年 收 到 40,000 千 元 合 计 ,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151

153 原 材 料 2,585, ,162 2,423,645 2,253, ,725 2,105,931 在 产 品 4,233,703 85,961 4,147,742 3,400,634 55,237 3,345,397 库 存 商 品 2,851, ,125 2,723,167 2,339,394 99,533 2,239,861 周 转 材 料 697,104 13, , ,800 16, ,363 合 计 10,367, ,589 9,978,317 8,539, ,932 8,220,552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计 提 其 他 转 回 或 转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原 材 料 147,725 57,019 42, ,162 在 产 品 55,237 48,585 17,861 85,961 库 存 商 品 99,533 50,287 21, ,125 周 转 材 料 16,437 4,101 7,197 13,341 合 计 318, ,992 89, ,589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42,330 千 元 ) 的 存 货, 无 固 定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1,092 千 元 ) 进 行 抵 押, 取 得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93,422 千 元 ) 的 短 期 借 款 本 年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具 体 依 据 为 以 资 产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进 一 步 加 工 成 本 和 预 计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净 值 本 年 转 回 或 转 销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原 因 为 产 品 价 格 回 升 或 产 成 品 销 售 相 应 转 销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年 无 计 入 存 货 的 资 本 化 借 款 费 用 金 额 (2013 年 : 无 )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年 无 计 入 存 货 的 资 本 化 借 款 费 用 金 额 (2013 年 : 无 ) 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分 期 销 售 商 品 307, ,840 合 计 307, ,840 8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52

154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长 期 抵 押 借 款 手 续 费 及 利 息 46,487 0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1,873,863 1,621,922 职 工 福 利 房 成 本 67, ,540 合 计 1,988,078 2,177,462 其 他 说 明 : 亚 迪 二 村 工 程 于 2013 年 竣 工, 分 项 验 收 已 完 成 并 开 始 对 员 工 销 售, 本 年 无 计 入 职 工 福 利 房 成 本 的 资 本 化 借 款 费 用 (2013 年 1-12 月 : 人 民 币 10,747 千 元 ) 2014 年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43,723 千 元, 将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中 人 民 币 510,565 千 元 结 转 营 业 成 本 确 认 收 入 的 部 分 已 收 到 全 部 房 款 并 办 理 员 工 的 收 房 手 续 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35,000 35,000 9,487 9,487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4,487 4,487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35,000 35,000 5,000 5,000 合 计 35,000 35,000 9,487 9,487 (2)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投 资 单 位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增 本 期 减 加 少 期 末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前 海 保 险 交 易 中 心 5,000 5, % 深 圳 市 前 海 鹏 诚 建 鑫 投 资 基 金 企 业 30,000 30, % 合 计 5,000 30,000 35, 其 他 说 明 本 年 末 公 司 无 持 有 公 允 价 值 相 对 于 成 本 的 下 跌 幅 度 已 达 到 或 超 过 50%, 或 者 持 续 下 跌 时 间 已 达 到 或 超 过 12 个 月, 尚 未 根 据 成 本 与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35,00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000 千 元 ) 之 未 上 市 权 益 投 资 按 成 本 净 值 列 帐, 原 因 是 合 理 公 允 价 值 无 法 获 取, 本 集 团 认 为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可 合 理 计 量 本 集 团 无 意 于 可 预 见 期 限 出 售 该 权 益 投 资 153

155 10 长 期 应 收 款 (1) 长 期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折 现 率 区 间 分 期 收 款 销 售 商 品 315, ,311 34,679 34,679 5%-8% 合 计 315, ,311 34,679 3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被 投 资 单 权 益 法 下 宣 告 发 放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位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确 认 的 投 现 金 股 利 收 益 调 整 变 动 准 备 资 损 益 或 利 润 一 合 营 企 业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深 圳 市 鹏 程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有 ( 鹏 程 出 租 )( 注 1)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新 技 术 有 (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 注 2) 天 津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天 津 比 亚 迪 ) ( 注 3) 南 京 江 南 纯 电 动 出 租 汽 车 有 11,347 9,127 20, , , , ,169 30,000 85, ,054 11,998-4,843 7,

156 (" 江 南 出 租 ") ( 注 4)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投 资 有 (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 注 5) 广 州 广 汽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客 车 有 ( 广 汽 比 亚 迪 )( 注 6) 5, ,891 61, ,692 小 计 809, , ,153 1,074,435 二 联 营 企 业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扎 布 耶 锂 业 )( 注 7) 深 圳 比 亚 迪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有 (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 注 11)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实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 注 8) 274,117-1, ,249 60, ,031 2,000 2,

157 西 藏 昌 都 地 区 天 晖 新 能 源 科 技 开 发 有 (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 注 9) 杭 州 西 湖 新 能 源 汽 车 运 营 有 ( 杭 州 西 湖 运 营 )( 注 10) 2, ,697 7,250-4,109 3,141 盛 世 新 迪 电 动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盛 世 新 迪 )( 注 12)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 注 13) 小 计 274,117 71,250-6, ,118 合 计 1,083, , ,402 1,413,553 其 他 说 明 注 1: 于 2010 年 3 月 2 日,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 汽 车 工 业 ) 与 深 圳 巴 士 集 团 股 份 有 ( 深 圳 巴 士 集 团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鹏 程 出 租,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45% 和 55% 根 据 章 程, 鹏 程 出 租 董 事 会 五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4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鹏 程 出 租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汽 车 工 业 和 深 圳 巴 士 集 团 共 同 批 准, 汽 车 工 业 和 深 圳 巴 士 集 团 对 鹏 程 出 租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此 鹏 程 出 租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注 2: 于 2011 年 2 月 16 日, 汽 车 工 业 与 戴 姆 勒 大 中 华 区 投 资 有 ( 戴 姆 勒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各 占 50% 于 2012 年 12 月 2013 年 8 月 和 2014 年 3 月 汽 车 工 业 分 别 以 人 民 币 450,000 千 元 150,000 千 元 和 280,000 千 元 对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进 行 增 资, 戴 姆 勒 以 同 比 例 对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进 行 增 资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章 程,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董 事 会 六 名 董 事 中, 有 三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5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汽 车 工 业 和 戴 姆 勒 共 同 批 准, 汽 车 工 业 和 戴 姆 勒 对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156

158 此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注 3: 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 汽 车 工 业 与 天 津 市 公 共 交 通 集 团 ( 控 股 ) 有 ( 天 津 公 交 集 团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天 津 比 亚 迪,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各 占 50% 于 2014 年 7 月, 汽 车 工 业 以 人 民 币 85,000 千 元 对 天 津 比 亚 迪 进 行 增 资, 天 津 公 交 集 团 以 同 比 例 对 天 津 比 亚 迪 进 行 增 资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章 程, 天 津 比 亚 迪 董 事 会 七 名 董 事 中, 双 方 各 委 派 三 名, 共 同 外 聘 一 名, 汽 车 工 业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5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天 津 比 亚 迪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汽 车 工 业 和 天 津 公 交 集 团 对 天 津 比 亚 迪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此 天 津 比 亚 迪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注 4: 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 汽 车 工 业 与 南 京 公 共 交 通 ( 集 团 ) 有 ( 南 京 公 交 集 团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江 南 出 租,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60% 和 40% 根 据 章 程, 江 南 出 租 董 事 会 五 名 董 事 中, 有 三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6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江 南 出 租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汽 车 工 业 和 南 京 公 交 集 团 对 江 南 出 租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此 江 南 出 租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注 5: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汽 车 工 业 与 中 科 招 商 投 资 管 理 集 团 有 ( 中 科 招 商 ) 深 圳 市 中 科 招 商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有 ( 深 圳 中 科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各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50% 40% 和 10% 根 据 章 程,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董 事 会 五 名 董 事 中, 有 三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6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汽 车 工 业 中 科 招 商 和 深 圳 中 科 对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此 对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注 6: 于 2014 年 8 月 4 日, 本 公 司 与 广 州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 广 汽 集 团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广 汽 比 亚 迪,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51% 和 49% 根 据 章 程, 广 汽 比 亚 迪 董 事 会 六 名 董 事 中, 有 三 名 由 比 亚 迪 股 份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5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广 汽 比 亚 迪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比 亚 迪 股 份 和 广 汽 集 团 对 广 汽 比 亚 迪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此 广 汽 比 亚 迪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注 7: 于 2011 年 3 月,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201,825 千 元 现 金 收 购 扎 布 耶 锂 业 18% 的 股 权 根 据 章 程, 扎 布 耶 锂 业 董 事 会 九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22% 于 2011 年 9 月,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90,000 千 元 对 扎 布 耶 锂 业 进 行 增 资, 扎 布 耶 锂 业 的 其 他 股 东 以 同 比 例 对 扎 布 耶 锂 业 进 行 增 资 增 资 后, 本 公 司 占 扎 布 耶 锂 业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变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章 程, 扎 布 耶 锂 业 董 事 会 十 一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18% 由 于 本 公 司 与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四 川 天 齐 锂 业 股 份 有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18% 50.72% 和 20%,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扎 布 耶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扎 布 耶 锂 业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扎 布 耶 锂 业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注 8: 于 2014 年 4 月, 汽 车 工 业 与 山 西 煤 炭 进 出 口 集 团 有 北 京 七 星 华 电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各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20% 60% 和 20% 根 据 章 程, 董 事 会 五 名 董 事 中, 有 一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20%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注 9: 于 2014 年 5 月, 汽 车 工 业 与 四 川 天 晖 昌 宇 新 能 源 科 技 开 发 有 西 藏 昌 都 新 区 昌 禾 聚 鑫 实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南 京 中 云 新 材 料 有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各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20% 70% 5% 和 5% 根 据 章 程,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董 事 会 七 名 董 事 中, 有 二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29%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注 10: 于 2014 年 7 月, 汽 车 工 业 与 杭 州 西 湖 新 能 源 投 资 有 北 京 普 临 投 资 集 团 有 陈 伟 星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杭 州 西 湖 运 营, 各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29% 31% 20% 和 20% 根 据 章 程, 杭 州 西 湖 运 营 董 事 会 五 名 董 事 中, 有 一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20%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杭 州 西 湖 运 营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杭 州 西 湖 运 营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注 11: 于 2014 年 7 月,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与 富 通 资 产 管 理 有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30% 和 70% 根 据 章 程,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董 事 会 三 名 董 事 中, 有 一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157

159 权 比 例 之 33.33%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注 12: 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 汽 车 工 业 与 新 国 线 运 输 集 团 有 ( 新 国 线 运 输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盛 世 新 迪 电 动 汽 车 服 务 有 ( 盛 世 新 迪 ), 双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49% 和 51% 根 据 章 程, 盛 世 新 迪 董 事 会 五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汽 车 工 业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40% 由 于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盛 世 新 迪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汽 车 工 业 和 新 国 线 对 盛 世 新 迪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因 此 盛 世 新 迪 为 本 集 团 之 合 营 企 业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及 新 国 线 运 输 未 对 盛 世 新 迪 进 行 注 资, 盛 世 新 迪 还 未 开 始 运 营 注 13: 于 2014 年 12 月, 汽 车 工 业 与 深 圳 市 新 国 线 交 通 投 资 股 份 有 ( 新 国 线 交 通 ) 深 圳 市 前 海 联 合 发 展 控 股 有 ( 前 海 联 合 发 展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深 圳 市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有 (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 各 方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30% 40% 30% 根 据 章 程,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董 事 会 七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29%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新 国 线 交 通 及 前 海 联 合 发 展 均 未 对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进 行 注 资,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还 未 开 始 运 营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况, 因 此, 不 需 要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12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2,098,407 30,354, ,145 4,732,883 47,492, 期 初 余 额 10,985,503 27,440, ,020 4,095,719 42,699,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239,099 3,801, , ,661 5,931,057 (1) 购 置 22,578 2,586, , ,096 3,247,111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216,521 1,214, ,565 2,68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26, ,344 14, ,497 1,137,739 (1) 处 置 或 报 废 116, ,319 12, ,909 1,121,559 (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9,692 1,025 1,875 3,588 16, 期 末 余 额 12,098,407 30,354, ,145 4,732,883 47,492,417 二 累 计 折 旧 1,508,388 12,755, ,536 2,756,849 17,148, 期 初 余 额 1,218,114 10,777,374 98,088 2,214,869 14,308,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318,388 2,705,807 40, ,193 3,703,736 (1) 计 提 318,388 2,705,807 40, ,193 3,70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28, ,871 10,900 97, ,098 (1) 处 置 或 报 废 26, ,159 10,476 96, ,368 (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1, , 期 末 余 额 1,508,388 12,755, ,536 2,756,849 17,148,

160 三 减 值 准 备 42, , , 期 初 余 额 251, ,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42,353 35,962 78,315 (1) 计 提 42,353 35,962 78,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期 末 余 额 42, , ,529 四 账 面 价 值 10,547,666 17,312, ,609 1,976,034 30,014,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10,547,666 17,312, ,609 1,976,034 30,014,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9,767,389 16,411,517 78,932 1,880,850 28,138,688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备 注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6,507 9,730 28,160 18,617 机 器 设 备 421, , ,496 0 (3)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运 输 工 具 76,981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79,124 (4)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惠 州 工 业 园 部 分 房 产 已 经 办 理 竣 工 验 收, 即 将 办 理 房 产 证 中 ; 744,898 尚 未 办 完 竣 工 验 收, 正 常 办 理 过 程 中 坪 山 工 业 园 部 分 房 产 已 经 办 理 竣 工 验 收, 即 将 办 理 房 产 证 ; 2,164,190 尚 未 办 完 竣 工 验 收, 正 常 办 理 过 程 中 宝 龙 工 业 园 部 分 房 产 尚 未 办 完 竣 工 验 收, 正 常 办 理 过 程 中 ; 53,782 厂 房 功 能 变 更, 正 在 进 行 消 防 验 收 南 京 工 业 园 部 分 房 产 长 沙 工 业 园 部 分 房 产 71,529 已 经 办 理 竣 工 验 收, 正 常 办 理 过 程 中 156,560 已 经 办 理 竣 工 验 收, 正 常 办 理 过 程 中 159

161 西 安 工 业 园 部 分 房 产 446,633 尚 未 办 完 竣 工 验 收, 正 常 办 理 过 程 中 其 他 说 明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42,330 千 元 ) 的 存 货, 无 固 定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1,092 千 元 ) 进 行 抵 押, 取 得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93,422 千 元 ) 的 短 期 借 款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以 及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合 计 与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合 计 签 订 了 人 民 币 4,790,000 千 元 的 售 后 回 租 协 议, 租 赁 期 为 三 至 五 年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原 则 判 断 该 交 易 实 质 为 出 租 方 ( 金 融 机 构 ) 以 租 赁 物 作 为 抵 押 品 向 承 租 方 ( 本 集 团 ) 提 供 借 款 在 此 种 交 易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将 标 的 资 产 ( 出 租 物 ) 的 名 义 售 价 作 为 长 期 借 款 处 理, 标 的 资 产 ( 出 租 物 ) 仍 旧 按 照 原 账 面 价 值 入 账 并 计 提 折 旧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4,928,90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的 机 器 设 备 作 为 抵 押 向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4,790,00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其 中 本 年 已 还 款 793,383 千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仍 需 偿 还 借 款 为 3,996,617 千 元,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32,6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中 未 办 妥 房 产 证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为 人 民 币 3,839,277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870,903 千 元 ),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3,637,59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736,505 千 元 ) 13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坪 山 工 业 园 1,173,269 1,173,269 1,211,287 1,211,287 葵 涌 工 业 园 12,915 12,915 38,405 38,405 宝 龙 工 业 园 173, , , ,178 惠 州 工 业 园 881, , , ,644 上 海 工 厂 工 程 88,389 88, , ,890 西 安 工 厂 工 程 1,451,024 1,451, , ,689 商 洛 工 业 园 1,112,139 1,112,139 1,183,628 1,183,

162 长 沙 工 业 园 1,192,495 1,192,495 1,445,950 1,445,950 韶 关 工 业 园 70,248 70, , ,559 南 京 工 业 园 103, ,031 大 连 工 业 园 43,583 43,583 梧 州 工 业 园 13,346 13,346 杭 州 工 业 园 32,405 32,405 其 他 工 业 园 16,075 16,075 13,203 13,203 合 计 6,364,617 6,364,617 6,008,433 6,008,433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数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资 金 来 源 坪 山 工 业 园 3,076,69 5 1,211, , ,846-1,943 1,173,26 9 金 融 机 77.00% 建 设 中 45,084 16, % 构 贷 款 葵 涌 工 业 园 基 本 完 64,779 38,405 11,097-35, , % 工 其 他 宝 龙 工 业 园 401, , ,946-56,173-25, , % 建 设 中 其 他 惠 州 工 业 园 2,503,12 3 金 融 机 777, , ,366-3, , % 建 设 中 7,174 2, % 构 贷 款 上 海 工 厂 工 程 195, ,890 22,605-71,674-7,432 88, % 建 设 中 其 他 西 安 工 厂 工 程 5,071, ,689 1,245, ,035 1,451,02 4 金 融 机 58.00% 建 设 中 128,602 43, % 构 贷 款 商 洛 工 业 园 1,431,97 1 1,183, ,459-96, ,112,13 9 金 融 机 86.00% 建 设 中 116,232 16, % 构 贷 款 长 沙 工 业 园 3,032,67 4 1,445, , ,259-1,849 1,192,49 5 金 融 机 56.00% 建 设 中 159,793 44, % 构 贷 款 韶 关 工 业 园 南 京 工 业 园 大 连 工 业 园 253, ,559 42,075-98,386 70, % 建 设 中 其 他 346, ,698-74, , % 建 设 中 其 他 82,658 45,404-1,821 43, % 建 设 中 其 他 161

163 梧 州 工 业 园 杭 州 工 业 园 其 他 工 业 园 73,000 13,346 13, % 建 设 中 其 他 77,875 34,810-2,405 32, % 建 设 中 其 他 30,870 13,203 14,492-7,209-4,411 16, % 建 设 中 其 他 其 他 合 计 16,642,4 47 6,008,43 3 3,085,44 5-2,683, ,315 6,364, , , 其 他 说 明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14 工 程 物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付 设 备 款 2,370,709 1,463,810 合 计 2,370,709 1,463,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5,069,892 5,463, ,102 10,906, 期 初 余 额 5,170,522 3,690, ,525 9,124,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89,611 1,778, ,904 2,077,613 (1) 购 置 189,611 3, , ,635 (2) 内 部 研 发 1,774,978 1,774,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290,241 4, ,483 (1) 处 置 290,369 4, ,402 (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期 末 余 额 5,069,892 5,463, ,102 10,906,214 二 累 计 摊 销 520,712 1,506, ,559 2,249,

164 1. 期 初 余 额 441,323 1,040, ,075 1,66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02, ,753 42, ,111 (1) 计 提 102, ,753 42, ,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23, ,485 (1) 处 置 23, ,347 (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期 末 余 额 520,712 1,506, ,559 2,249,918 三 减 值 准 备 45,035 45, 期 初 余 额 8,035 8,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37,000 37,000 (1) 计 提 37,000 37, 期 末 余 额 45,035 45,035 四 账 面 价 值 4,549,180 3,911, ,543 8,61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4,549,180 3,911, ,543 8,611,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4,729,199 2,641,108 83,450 7,453,757 本 期 末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研 发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无 形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例 45.30%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西 安 工 业 园 67,752 已 提 供 资 料 待 政 府 审 批 其 他 说 明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无 形 资 产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系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以 及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2014 年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摊 销 额 为 人 民 币 124 千 元 (2013 年 : 无 ) 16 开 发 支 出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内 部 开 发 支 出 其 他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电 池 项 目 267, ,

165 手 机 项 目 946, ,476 汽 车 项 目 2,204,709 2,465,941 1,774, ,788 2,244,884 合 计 2,204,709 3,679,848 1,774,978 1,864,695 2,244,884 其 他 说 明 本 集 团 相 应 项 目 在 同 时 满 足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具 有 使 用 或 出 售 意 图,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三 个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技 术 可 行 性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研 究, 形 成 项 目 立 项 后, 进 入 开 发 阶 段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本 年 新 上 市 的 几 款 车 型 已 全 部 结 束 资 本 化 结 转 无 形 资 产, 目 前 仍 在 开 发 支 出 的 项 目 正 处 于 各 研 发 和 试 制 阶 段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年 计 入 开 发 支 出 的 资 本 化 借 款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90,441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80,400 千 元 ), 本 集 团 本 年 度 用 于 确 定 借 款 利 息 费 用 的 资 本 率 6.09%(2013 年 : 5.14%) 17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其 他 处 置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63,399 63,399 比 亚 迪 电 子 匈 牙 利 公 司 4,875 4,875 馆 林 模 具 7,311 7,311 合 计 75,585 75,585 (2)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计 提 其 他 处 置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4,796 4,796 比 亚 迪 电 子 匈 牙 利 公 司 4,875 4,875 合 计 9,671 9,671 说 明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过 程 参 数 及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的 确 认 方 法 : 其 他 说 明 商 誉 的 账 面 金 额 分 配 至 资 产 组 的 情 况 如 下 :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164

16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商 誉 的 账 面 金 额 65,914 65,914 计 算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资 产 组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采 用 了 假 设 以 下 详 述 了 管 理 层 为 进 行 商 誉 的 减 值 测 试, 在 确 定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时 作 出 的 关 键 假 设 : 预 算 毛 利 确 定 基 础 是 在 预 算 年 度 前 一 年 实 现 的 平 均 毛 利 率 基 础 上, 根 据 预 计 效 率 的 提 高 及 预 计 市 场 开 发 情 况 适 当 提 高 该 平 均 毛 利 率 折 现 率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是 反 映 相 关 资 产 组 特 定 风 险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原 材 料 价 格 通 货 膨 胀 确 定 基 础 是 预 算 年 度 的 预 计 物 价 指 数 分 配 至 关 于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发 折 现 率 原 材 料 价 格 通 货 膨 胀 的 关 键 假 设 的 金 额 与 外 部 信 息 一 致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采 用 资 产 组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根 据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5 年 期 的 财 务 预 算 基 础 上 的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来 确 定 现 金 流 量 预 测 所 用 的 折 现 率 是 13%(2013 年 :13%) 用 于 预 测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资 产 组 未 来 五 年 现 金 流 的 增 长 率 为 3%(2013 年 :3%), 该 增 长 率 低 于 汽 车 行 业 长 期 平 均 增 长 率 1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76,315 42, ,564 38,385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281,267 42, ,781 15,697 可 抵 扣 亏 损 368,333 66, ,589 74,375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307, ,475 2,111, ,990 预 提 费 用 和 预 计 负 债 1,717, ,844 1,588, ,317 政 府 补 助 1,134, ,641 1,195, ,375 其 他 94,192 14,632 73,720 11,560 合 计 6,179, ,486 5,786, ,699 (2)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期 末 互 抵 金 额 抵 销 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期 初 互 抵 金 额 抵 销 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165

16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65, ,699 (3)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1,613,725 1,425,227 可 抵 扣 亏 损 1,729,649 1,545,742 合 计 3,343,374 2,970,969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金 额 备 注 2014 年 119, 年 50,084 51, 年 260, , 年 619, , 年 236, , 年 511, 年 32,646 32, 年 18,906 合 计 1,729,649 1,545, 其 他 说 明 : 由 于 产 生 上 述 亏 损 的 相 关 公 司 预 计 在 未 来 盈 利 的 可 能 性 较 低, 不 存 在 可 足 以 抵 扣 亏 损 的 盈 利, 本 集 团 并 未 对 上 述 税 务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集 团 以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取 得 的 用 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境 外 投 资 者 从 中 国 大 陆 成 立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获 得 的 股 息 将 按 照 10% 的 税 率 征 收 预 提 所 得 税 该 规 定 适 用 于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取 得 的 利 润 倘 若 中 国 与 该 境 外 投 资 者 的 司 法 管 辖 区 签 订 了 税 收 协 定, 则 可 能 采 用 较 低 预 提 所 得 税 税 率 就 本 集 团 而 言, 适 用 税 率 为 10% 本 集 团 须 就 中 国 大 陆 成 立 的 某 些 子 公 司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产 生 的 利 润 而 派 发 的 股 息 预 提 所 得 税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并 无 就 该 等 子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未 来 分 派 产 生 的 纳 税 义 务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原 因 为 本 集 团 控 制 该 等 子 公 司 的 股 利 政 策, 并 认 为 相 关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润 将 不 会 于 可 预 见 未 来 予 以 分 派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与 中 国 大 陆 的 该 等 子 公 司 投 资 有 关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金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6,743,734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5,512,494 千 元 ) 166

168 1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职 工 福 利 房 成 本 ( 注 1) 833, ,404 长 期 抵 押 借 款 手 续 费 36,581 其 他 3,763 合 计 874, ,404 其 他 说 明 : 注 1: 该 款 项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余 额 主 要 是 集 团 已 动 工 建 造 的 职 工 福 利 房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施 工 成 本,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683,024 千 元 本 年 计 入 职 工 福 利 房 成 本 的 资 本 化 借 款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43,583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2,878 千 元 ), 本 集 团 本 年 度 用 于 确 定 借 款 利 息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率 为 6.21%(2013 年 :5.99%) 项 目 名 称 预 计 总 投 资 年 初 余 额 年 末 余 额 亚 迪 三 村 1,825, , ,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32,999 抵 押 借 款 238, ,422 保 证 借 款 8,961,334 7,816,589 信 用 借 款 3,476,894 4,258,493 合 计 12,676,440 12,401,503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信 用 借 款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3.12%-6.46%(2013 年 12 月 31 日 :5.32%-6.46%) 保 证 借 款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为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8,961,334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7,816,589 千 元 ) 抵 押 借 款 : 本 集 团 若 干 银 行 贷 款 以 下 列 项 目 抵 押, 借 款 利 率 为 LIBOR+(295bps-300bps)( 伦 敦 银 行 同 业 拆 息 率 +(295 基 点 -300 基 点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42,330 千 元 ) 的 存 货 进 行 抵 押, 取 得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93,422 千 元 ) 的 短 期 借 款 167

169 21 应 付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2,432,385 1,225,883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2,180,694 11,808,188 合 计 14,613,079 13,034,071 本 期 末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总 额 为 13,756, 元 22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付 供 应 商 及 其 他 第 三 方 款 11,323,422 9,258,665 合 计 11,323,422 9,258,665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供 应 商 一 11,010 争 议 中 合 计 11, 其 他 说 明 : 23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售 职 工 福 利 房 款 项 17, ,814 货 款 3,629,400 1,061,593 合 计 3,646,738 1,272,407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168

170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Schiphol NL 39,165 交 货 推 迟 合 计 3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1,281,371 9,469,350 9,279,670 1,471,051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3, , , 三 辞 退 福 利 8,437 8,437 合 计 1,285,337 10,084,006 9,898,148 1,471,195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525,855 5,209,121 5,145, ,747 3 社 会 保 险 费 , ,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 , 工 伤 保 险 费 ,696 27,005 9 生 育 保 险 费 15 9,279 9, 其 他 413 1,201 1, 住 房 公 积 金 , ,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534, ,451 98, ,178 劳 务 派 遣 费 ( 注 1) 219,607 3,738,419 3,689, ,665 合 计 1,281,371 9,469,350 9,279,670 1,471,051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3, , , 失 业 保 险 费 28 46,519 46, 合 计 3, , ,

171 其 他 说 明 : 注 : 本 集 团 自 2011 年 11 月 份 起 对 部 分 员 工 采 用 由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招 募 并 派 遣 到 本 集 团 的 形 式 根 据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和 深 圳 市 皇 马 劳 务 派 遣 有 ( 皇 马 ) 签 定 的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按 月 支 付 劳 务 派 遣 费 给 皇 马, 该 劳 务 派 遣 费 包 括 被 派 遣 员 工 的 工 资 和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本 集 团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均 依 据 企 业 薪 酬 制 度 及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按 足 额 发 放 本 集 团 的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按 照 当 地 政 府 政 策 和 法 规 要 求, 以 员 工 工 资 为 缴 费 基 数, 按 一 定 比 例 计 提 和 缴 纳 25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54,065 27,582 消 费 税 102, ,861 营 业 税 15,887 6,964 企 业 所 得 税 142, ,735 土 地 使 用 税 27,828 16,880 其 他 84,733 73,239 合 计 428, ,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14,710 8,463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135, ,424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利 息 24,951 14,379 合 计 175, , 应 付 股 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陕 西 省 投 资 ( 集 团 ) 有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重 要 的 超 过 1 年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股 利, 应 披 露 未 支 付 原 因 : 未 支 付 原 因 为 尚 未 领 取 170

172 28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固 定 资 产 设 备 及 维 修 备 件 款 1,076, ,183 保 证 金 340, ,864 医 疗 互 助 基 金 119, ,666 供 应 商 索 赔 款 19,835 19,504 其 他 66,252 58,537 合 计 1,623,653 1,242,754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济 南 二 机 床 集 团 有 宁 波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海 德 机 械 设 备 有 深 圳 市 金 世 纪 工 程 实 业 有 济 南 二 机 床 安 装 运 输 有 中 国 江 苏 国 际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集 团 有 40,234 质 保 金 27,312 质 保 金 17,028 质 保 金 13,584 安 装 及 运 费 10,857 质 保 金 合 计 109,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299, , , ,381 其 他 说 明 : 本 集 团 对 汽 车 提 供 保 修, 并 承 诺 维 修 或 更 换 运 行 不 良 的 产 品 部 件 预 计 负 债 为 基 于 销 售 量 以 及 过 往 维 修 程 度 及 退 换 记 录 而 作 出 的 保 用 金 额 预 计 本 集 团 持 续 对 保 用 金 额 而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的 估 计 标 准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调 整 3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2,479,407 2,772,

17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2,984, ,94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它 抵 押 借 款 1,032,601 合 计 6,496,195 3,77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递 延 收 益 146, ,439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1,122 3,263 其 他 1,789 合 计 149, ,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抵 押 借 款 123, ,245 保 证 借 款 2,096, ,331 信 用 借 款 2,804,582 2,118,846 其 他 抵 押 借 款 2,964,016 合 计 7,988,331 2,685,422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保 证 借 款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为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096,105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41,331 千 元 ); 抵 押 借 款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以 及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其 他 抵 押 借 款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合 计 与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合 计 签 订 了 人 民 币 4,790,000 千 元 的 售 后 回 租 协 议, 租 赁 期 为 三 至 五 年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原 则 判 断 该 交 易 实 质 为 出 租 方 ( 金 融 机 构 ) 以 租 赁 物 作 为 抵 押 品 向 承 租 方 ( 本 集 团 ) 提 供 借 款 在 此 种 交 易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将 标 的 资 产 ( 出 租 物 ) 的 名 义 售 价 作 为 长 期 借 款 处 理, 标 的 资 产 ( 出 租 物 ) 仍 旧 按 照 原 账 面 价 值 入 账 并 计 提 折 旧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4,928,90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的 机 器 设 备 作 为 抵 押 向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4,790,00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其 中 本 年 已 还 款 793,383 千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仍 需 偿 还 借 款 为 3,996,617 千 元, 其 中 一 172

174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32,6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利 率 区 间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借 款 的 年 利 率 为 3.25%-6.55%(2013 年 12 月 31 日 :3.25%-6.55%)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无 已 到 期 但 尚 未 偿 还 的 长 期 借 款 33 应 付 债 券 (1) 应 付 债 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30 亿 元 人 民 币 债 券 ( 一 期 )( 注 1) 2,978, 亿 元 人 民 币 债 券 ( 二 期 )( 注 2) 2,990,968 2,988,799 合 计 2,990,968 5,966,837 (2)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不 包 括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债 券 名 称 面 值 按 面 值 计 溢 折 价 摊 发 行 日 期 债 券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本 期 偿 还 提 利 息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30 亿 元 人 2013 年 民 币 债 券 3,000, 月 23 ( 第 二 期 ) 日 2018 年 09 月 23 日 3,000,000 2,988, ,500 2,169 2,990,968 合 计 ,000,000 2,988, ,500 2,169 2,990,968 其 他 说 明 注 1:2012 年 6 月 19 日, 本 公 司 于 中 国 大 陆 按 面 值 发 行 面 额 为 人 民 币 30 亿 元 的 人 民 币 债 券, 计 息 方 式 为 付 息 式 固 定 利 率, 票 面 利 率 为 5.25%,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债 券 存 续 期 为 5 年 但 投 资 者 有 权 选 择 在 第 3 个 付 息 日 ( 即 第 三 年 末 ) 将 其 持 有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本 年 债 券 按 票 面 金 额 回 售 给 发 行 人, 或 放 弃 投 资 者 回 售 选 择 权 而 继 续 持 有, 故 本 年 一 年 内 到 期 应 付 债 券 人 民 币 2,984,187 千 元 此 外, 发 行 人 有 权 决 定 在 本 年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的 第 3 年 末 上 调 本 年 债 券 后 2 年 的 票 面 利 率, 调 整 幅 度 为 0 至 100 个 基 点 ( 含 本 数 ), 其 中 1 个 基 点 为 0.01% 该 债 券 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注 2:2013 年 9 月 23 日, 本 公 司 于 中 国 大 陆 按 面 值 发 行 面 额 为 人 民 币 30 亿 元 的 人 民 币 债 券, 计 息 方 式 为 付 息 式 固 定 利 率, 票 面 利 率 为 6.35%,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债 券 存 续 期 为 5 年 但 投 资 者 有 权 选 择 在 第 3 个 付 息 日 ( 即 第 三 年 末 ) 将 其 持 有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本 年 债 券 按 票 面 金 额 回 售 给 发 行 人, 或 放 弃 投 资 者 回 售 选 择 权 而 继 续 持 有, 此 外, 发 行 人 有 权 决 定 在 本 年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的 第 3 年 末 上 调 本 年 债 券 后 2 年 的 票 面 利 率, 调 整 幅 度 为 0 至 100 个 基 点 ( 含 本 数 ), 其 中 1 个 基 点 为 0.01% 该 债 券 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173

175 34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递 延 收 益 1,110,021 1,158,565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2,489 3,592 其 他 485 合 计 1,112,995 1,162,157 其 他 说 明 : 递 延 收 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长 沙 汽 车 城 项 目 生 产 研 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补 贴 注 1 620, ,562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研 发 活 动 补 贴 注 2 26,128 47,482 深 圳 汽 车 研 发 基 地 技 术 补 贴 注 3 50,432 55,740 新 型 动 力 总 成 及 零 部 件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注 4 35,878 42,019 深 圳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补 助 注 5 18,642 31,000 上 海 研 发 基 地 技 术 补 贴 注 6 26,637 30,206 深 圳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补 助 注 7 44,894 70,070 商 洛 陕 南 突 破 发 展 项 目 补 助 注 8 13,964 16,932 电 动 汽 车 车 载 DC-DC 项 目 补 助 注 9 15,547 24,880 太 阳 能 光 伏 项 目 贷 款 贴 息 补 助 注 10 13,514 17,402 深 圳 汽 车 1MW 光 伏 发 电 站 补 贴 3,160 8,750 商 洛 110KV 供 电 线 路 补 贴 5,540 6,347 长 沙 新 型 工 业 化 专 项 引 导 资 金 8,176 8,000 长 沙 纯 电 动 客 车 产 业 化 项 目 财 政 贴 息 11,488 20,000 新 型 电 力 电 子 用 半 导 体 器 件 产 业 化 改 扩 建 项 目 1,782 3,415 铁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注 ,000 - 其 他 73,855 66,760 1,110,021 1,158,565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长 沙 汽 车 城 项 目 生 产 研 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补 贴 ( 注 776,922-81,190-75, ,384 与 资 产 相 关 174

176 1)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研 发 活 动 补 贴 ( 注 2) 深 圳 汽 车 研 发 基 地 技 术 补 贴 ( 注 3) 新 型 动 力 总 成 及 零 部 件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 注 4) 深 圳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补 助 ( 注 5) 上 海 研 发 基 地 技 术 补 贴 ( 注 6) 深 圳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补 助 ( 注 7) 商 洛 陕 南 突 破 发 展 项 目 补 助 ( 注 8) 电 动 汽 车 车 载 DC-DC 项 目 补 助 ( 注 9) 太 阳 能 光 伏 项 目 贷 款 贴 息 补 助 ( 注 10) 深 圳 汽 车 1MW 光 伏 发 电 站 补 贴 商 洛 110KV 供 电 线 路 补 贴 长 沙 新 型 工 业 化 专 项 引 导 资 金 长 沙 纯 电 动 客 车 产 业 化 项 目 财 政 贴 息 新 型 电 力 电 子 用 半 导 体 器 件 产 业 化 改 扩 建 项 目 82,832-36,287-20,417 26,128 与 资 产 相 关 62,252-6,528-5,292 50,432 与 资 产 相 关 48,719-6,141-6,700 35,878 与 资 产 相 关 31,000-8,511-3,847 18,642 与 资 产 相 关 35,072-4,623-3,812 26,637 与 资 产 相 关 72,791-18,694-9,203 44,894 与 资 产 相 关 21,378-4,490-2,924 13,964 与 资 产 相 关 24,880-6,166-3,167 15,547 与 资 产 相 关 21,290-3,888-3,888 13,514 与 资 产 相 关 8,750-4,267-1,323 3,160 与 资 产 相 关 7, ,540 与 资 产 相 关 8,000 2,000-1, ,176 与 资 产 相 关 20,000-5,174-3,338 11,488 与 资 产 相 关 6,591-1,037-3,772 1,782 与 资 产 相 关 175

177 铁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 注 11) 140, ,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其 他 69,278 10,640-4,016-2,047 73,855 与 资 产 相 关 " 秦 " 项 目 政 府 补 贴 ( 注 12) 50,000-5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南 粤 功 勋 奖 补 贴 与 收 益 相 关 节 能 汽 车 生 产 扶 持 奖 励 10,912-10,912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1,358, , , ,406 1,110, * 年 初 余 额 中, 流 动 部 分 为 人 民 币 199,439 千 元 ( 附 注 五 29), 非 流 动 部 分 为 人 民 币 1,158,565 千 元 ** 其 他 变 动 为 重 分 类 到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的 未 来 一 年 递 延 收 益 注 1: 于 2010 年 以 及 2012 年, 长 沙 比 亚 迪 汽 车 共 取 得 政 府 拨 付 的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资 金 人 民 币 874,184 千 元, 用 于 补 贴 长 沙 汽 车 城 项 目 生 产 研 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81,190 千 元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2013 年 : 人 民 币 73,836 千 元 ); 注 2: 于 2008 年 及 2007 年, 汽 车 工 业 分 别 取 得 政 府 补 贴 人 民 币 442,318 千 元 及 人 民 币 422,329 千 元 该 项 补 贴 由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提 供, 用 于 补 贴 汽 车 工 业 的 汽 车 整 车 ( 含 新 能 源 汽 车 ) 与 汽 车 零 部 件 的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36,287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35,168 千 元 )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原 因 为 汽 车 工 业 产 生 研 究 与 开 发 成 本,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产 生 的 金 额 ; 注 3: 于 2009 年 及 2010 年, 深 圳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及 深 圳 市 贸 易 工 业 局 拨 付 给 汽 车 工 业 政 府 补 贴 共 计 人 民 币 1 亿 元, 旨 在 为 汽 车 工 业 对 其 汽 车 研 发 基 地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及 建 设 提 供 支 持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6,528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7,132 千 元 )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注 4: 于 2012 年 8 月, 深 圳 市 发 展 改 革 局 及 深 圳 市 贸 易 工 业 局 拨 付 给 汽 车 工 业 政 府 补 贴 共 计 人 民 币 70,000 千 元, 旨 在 为 汽 车 工 业 开 发 新 型 自 动 变 速 器 研 发 提 供 支 持,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6,141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6,700 千 元 )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注 5: 于 2012 年 12 月,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拨 付 给 汽 车 工 业 政 府 补 贴 人 民 币 52,910 千 元, 旨 在 为 汽 车 工 业 的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的 改 扩 建 提 供 支 持 该 项 目 机 器 设 备 招 标 变 更, 导 致 项 目 推 迟 因 国 家 拨 付 的 资 金 需 按 项 目 进 度 给 予 拨 付, 故 深 圳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为 了 提 高 财 政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收 回 政 府 补 助 人 民 币 52,910 千 元, 在 汽 车 工 业 提 交 自 查 报 告 以 及 深 圳 市 发 改 委 复 查 后, 按 进 度 拨 付 人 民 币 31,000 千 元,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8,511 千 元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注 6: 作 为 本 集 团 汽 车 研 究 与 开 发 中 心 的 上 海 比 亚 迪 电 动 车 从 2008 年 底 开 始 向 深 圳 搬 迁 于 2009 年 12 月, 汽 车 工 业 取 得 政 府 补 贴 人 民 币 73,000 千 元 该 补 贴 为 深 圳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拨 付, 旨 在 为 上 述 搬 迁 提 供 支 持, 其 中 人 民 币 16,477 千 元 是 补 助 已 发 生 的 搬 迁 费 用, 人 民 币 56,523 千 元 是 补 助 汽 车 研 发 中 心 不 可 搬 迁 的 设 备 和 重 置 成 本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4,623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867 千 元 )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注 7: 于 2010 年 12 月, 本 公 司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及 汽 车 工 业 取 得 深 圳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和 深 圳 市 科 技 工 贸 和 信 176

178 息 化 委 员 会 拨 付 的 关 于 2010 年 深 圳 市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共 人 民 币 55,500 千 元 该 补 贴 用 于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其 中 人 民 币 10,500 千 元 与 收 益 相 关, 人 民 币 45,000 千 元 与 资 产 相 关 此 外,2012 年 汽 车 工 业 获 得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安 全 实 验 室 补 贴 人 民 币 5,000 千 元 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专 项 电 机 项 目 补 贴 人 民 币 20,000 千 元 2013 年 汽 车 工 业 获 得 新 能 源 专 项 电 机 项 目 补 贴 人 民 币 15,000 千 元 本 年 确 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18,694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2,727 千 元 ) 注 8: 于 2010 年 2 月, 陕 西 省 商 洛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商 洛 发 改 委 ) 拨 付 给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关 于 陕 南 突 破 发 展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的 补 助 资 金 共 人 民 币 30,000 千 元, 用 于 扶 持 太 阳 能 电 池 100 兆 瓦 年 产 能 的 生 产 设 备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施 的 建 设 于 2010 年 11 月, 商 洛 发 改 委 又 拨 付 了 另 一 笔 陕 南 突 破 发 展 项 目 资 金 人 民 币 10,000 千 元, 用 于 扶 持 年 产 1.2 万 吨 电 解 液 项 目 建 设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4,490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054 千 元 )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注 9: 于 2011 年 12 月, 深 圳 发 改 委 拨 付 给 汽 车 工 业 政 府 补 贴 人 民 币 14,880 千 元, 旨 在 为 汽 车 工 业 电 动 汽 车 车 载 DC-DC 项 目 的 土 建 施 工 和 设 备 采 购 安 装 提 供 支 持, 于 2012 年 7 月 深 圳 市 财 政 委 员 会 为 该 项 目 实 施 拨 付 配 套 资 金 人 民 币 10,000 千 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项 目 已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本 年 有 人 民 币 6,166 千 元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注 10: 于 2012 年 7 月,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和 信 息 化 产 业 厅 对 本 集 团 子 公 司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三 期 600MW 电 池 片 项 目 补 助 人 民 币 22,280 千 元, 此 外 陕 西 省 商 洛 市 财 政 局 对 该 项 目 补 助 人 民 币 4,000 千 元, 截 止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有 人 民 币 3,888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990 千 元 )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 注 11: 于 2014 年 12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拨 付 给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的 关 于 铁 动 力 锂 电 子 电 池 项 目 的 补 助 资 金 人 民 币 1.4 亿 元, 用 于 扶 持 年 产 3GWH 铁 动 力 锂 电 池 一 期 工 程 的 生 产 线 建 设,2014 年 坑 梓 工 业 园 已 经 开 工 建 设, 因 该 工 业 园 工 程 进 度 处 于 初 期, 故 全 额 记 入 递 延 收 益 的 非 流 动 部 分 ; 注 12: 于 2013 年,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和 信 息 化 产 业 厅 对 比 亚 迪 集 团 新 型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车 ( 秦 )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补 助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5 亿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项 目 累 计 收 到 补 贴 款 人 民 币 1 亿 元 (2013 年 :1 亿 元 ),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有 人 民 币 50,000 千 元 元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2013 年 :50,000 千 元 ) 35 股 本 单 位 : 元 期 初 余 额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期 末 余 额 股 份 总 数 2,354,100,000. 2,476,000, ,900, ,900, 其 他 说 明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21,900 千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经 深 圳 市 贸 工 局 关 于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资 的 批 复 ( 深 经 贸 信 息 资 字 [2014]542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由 人 民 币 2,354,1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476,000 千 元, 并 于 2014 年 7 月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业 经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证 并 出 具 信 会 师 报 字 [2014]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177

179 36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6,923,489 3,220,138 10,143,627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14,279 38, ,574 合 计 7,037,768 3,258,433 10,296,201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466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 完 成 增 发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121,900 千 股, 扣 减 交 易 费 用 人 民 币 53,193 千 元, 增 加 股 本 溢 价 人 民 币 3,220,138 千 元 3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本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减 : 前 期 计 入 减 : 所 得 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费 用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余 额 二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157,694-8,449-10,556 4,070-1, ,624 4,487-4, ,487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162,181-4,188-10,782 8,557-1, ,624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157,694-8,449-10,556 4,070-1, ,624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对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转 为 被 套 期 项 目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调 整 : 38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964, ,661 2,108,206 合 计 1,964, ,661 2,108,206 盈 余 公 积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根 据 中 国 公 司 法 本 公 司 及 其 中 国 子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其 中 国 子 公 司 按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在 符 合 中 国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若 干 规 定 下, 部 分 法 定 公 积 金 可 转 为 公 司 的 股 本, 而 留 存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余 额 不 可 低 于 注 册 资 本 的 25% 178

180 本 公 司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后, 可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经 批 准, 任 意 公 积 金 可 用 于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或 增 加 股 本 39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0,511,045 10,127,526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33, ,059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43, ,609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23,800 其 他 转 出 38,295 24,931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0,638,814 10,511,04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 1)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2) 由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3) 由 于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4) 由 于 同 一 控 制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5) 其 他 调 整 合 计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40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56,293,163 47,583,173 50,934,396 43,141,200 其 他 业 务 1,902,715 1,560,713 1,928,888 1,604,355 合 计 58,195,878 49,143,886 52,863,284 44,74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648, ,885 营 业 税 37,870 46,30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41, ,605 教 育 费 附 加 102, ,747 其 他 27,802 29,

181 合 计 957,435 1,20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运 杂 费 708, ,810 职 工 薪 酬 370, ,294 广 告 展 览 费 378, ,002 售 后 服 务 费 350, ,034 差 旅 费 75,079 62,935 行 政 及 办 公 费 54,513 52,414 物 料 消 耗 98,705 95,003 业 务 招 待 费 43,251 32,111 其 他 149,830 90,242 合 计 2,228,758 2,011,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研 发 费 用 1,864,695 1,278,910 职 工 薪 酬 1,038, ,782 折 旧 与 摊 销 976, ,488 办 公 费 用 175, ,183 物 料 消 耗 76,271 82,534 税 费 187, ,817 运 杂 费 15,702 13,083 差 旅 费 18,830 14,965 审 计 及 咨 询 费 54,320 27,375 诉 讼 费 20,491 13,769 其 他 1,457 4,821 合 计 4,430,271 3,314, 财 务 费 用 180

182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1,661,218 1,306,002 利 息 收 入 -104,675-70,124 汇 兑 损 益 61, ,366 其 他 35,024 37,699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264, ,684 合 计 1,389,125 1,160,259 其 他 说 明 :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已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开 发 支 出 及 职 工 福 利 房 成 本 4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18, ,557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159, ,373 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8,315 15,373 十 二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7,000 合 计 293, ,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22,389-48,408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4,261 处 置 子 公 司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186,494 合 计 68,366-48,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220,053 12, ,053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92,847 92,847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27,206 12, ,

183 政 府 补 助 798, , ,446 供 应 商 的 赔 款 46,546 41,723 46,546 无 法 支 付 的 负 债 12,469 21,391 12,469 其 他 36,805 22,792 36,805 合 计 1,114, ,688 1,114,319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研 发 活 动 补 助 36,287 35,168 与 资 产 相 关 长 沙 汽 车 城 项 目 生 产 研 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补 贴 81,190 73,836 与 资 产 相 关 深 圳 汽 车 研 发 基 地 技 术 补 贴 6,528 7,132 与 资 产 相 关 上 海 研 发 基 地 技 术 补 贴 4,623 4,867 与 资 产 相 关 商 洛 陕 南 突 破 发 展 项 目 补 贴 4,490 4,054 与 资 产 相 关 深 圳 新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补 助 18,694 2,727 与 资 产 相 关 深 圳 新 型 动 力 总 成 及 零 部 件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6,141 6,700 与 资 产 相 关 太 阳 能 光 伏 项 目 贷 款 贴 息 补 助 3,888 4,990 与 资 产 相 关 深 圳 汽 车 1MW 光 伏 发 电 站 补 贴 4,267 与 资 产 相 关 电 动 汽 车 车 载 DC-DC 项 目 补 助 6,166 与 资 产 相 关 深 圳 汽 车 及 零 部 件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补 助 8,511 与 资 产 相 关 其 他 12,338 6,049 与 资 产 相 关 长 沙 汽 车 城 项 目 基 础 研 究 支 出 补 贴 ( 注 1) 252,946 5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节 能 汽 车 生 产 扶 持 奖 励 ( 注 2) 10, ,068 与 收 益 相 关 南 粤 功 勋 奖 补 贴 182 5,704 与 收 益 相 关 财 政 贴 息 ( 注 3) 14,500 5,619 与 收 益 相 关 太 阳 能 光 伏 和 半 导 体 照 明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半 导 体 照 明 节 能 产 业 扶 持 资 金 2,400 与 收 益 相 关 2,330 与 收 益 相 关 税 收 返 还 ( 注 4) 31,805 57,483 与 收 益 相 关 " 秦 " 项 目 政 府 补 贴 50,000 5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新 能 源 产 业 扶 持 资 金 ( 注 5) 105,090 与 收 益 相 关 韶 关 专 项 技 术 研 发 扶 持 资 金 ( 注 6) 8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182

184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扶 持 资 金 12,349 与 收 益 相 关 其 他 47,539 48,994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798, , 其 他 说 明 : 注 1: 于 2014 年, 长 沙 比 亚 迪 汽 车 取 得 湖 南 环 保 科 技 产 业 园 管 理 委 员 会 ( 现 更 名 为 长 沙 雨 花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 拨 付 给 长 沙 比 亚 迪 汽 车 的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资 金, 用 于 长 沙 比 亚 迪 汽 车 城 项 目 生 产 车 型 的 基 础 研 究 支 出 注 2: 于 2014 年, 比 亚 迪 汽 车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 西 安 高 新 区 管 委 会 ) 拨 付 的 财 政 补 贴 人 民 币 10,912 千 元, 用 于 补 贴 该 公 司 特 定 期 间 在 西 安 生 产 的 节 能 汽 车, 由 于 这 部 分 政 府 补 助 属 于 对 该 公 司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所 以 确 认 为 本 年 的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注 3: 于 2014 年, 西 安 汽 车 收 到 西 安 市 财 政 厅 财 政 补 贴 人 民 币 11,500 千 元, 该 财 政 补 贴 与 比 亚 迪 汽 车 年 产 20 万 辆 及 发 动 机 扩 建 项 目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利 息 费 用 相 关, 及 西 安 高 新 区 管 委 会 拨 付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贴 息 人 民 币 3,000 千 元 2014 年 人 民 币 14,500 千 元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贴 收 入 注 4: 于 2014 年, 西 安 汽 车 收 到 西 安 市 财 政 局 拨 付 2013 年 装 备 制 造 业 税 收 列 支 返 还 增 值 税 人 民 币 31,805 千 元,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6 号 - 政 府 补 助 的 规 定 税 收 返 还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助 注 5: 于 2014 年, 汽 车 工 业 收 到 大 连 花 园 口 经 济 区 管 委 会 和 溧 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拨 付 人 民 币 77,290 千 元 及 人 民 币 27,800 千 元, 用 于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生 产 基 地 的 基 础 研 究 支 出, 于 2014 年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注 6: 于 2014 年, 韶 关 实 业 收 到 广 东 韶 关 工 业 园 区 财 政 局 拨 付 人 民 币 80,000 千 元, 用 于 补 贴 韶 关 比 亚 迪 2014 年 当 年 发 生 的 基 础 研 究 支 出 48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11,448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1,448 对 外 捐 赠 9,521 11,162 9,521 违 约 金 及 赔 偿 42,291 18,834 42,291 其 他 9,440 8,816 9,440 合 计 61,252 50,260 61,

185 49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99, ,791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65, ,576 合 计 134,082 56,215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873,952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218,488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118,124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18,905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41,466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207,163 归 属 于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损 益 26,095 研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176,979 所 得 税 费 用 134,082 其 他 说 明 本 集 团 所 得 税 按 在 中 国 境 内 取 得 的 估 计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及 法 定 税 率 计 提 50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收 入 104,675 70,124 供 应 商 违 约 金 46,546 41,723 政 府 补 助 512, ,323 服 务 收 入 预 收 款 54,

186 其 他 47,755 45,177 合 计 766, ,347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运 杂 费 及 差 旅 费 765, ,655 广 告 展 览 费 451, ,522 行 政 及 办 公 费 312, ,705 职 工 福 利 房 2, ,115 售 后 服 务 费 241, ,579 预 研 检 测 费 171,469 91,191 其 他 530, ,140 合 计 2,474,909 2,185,907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政 府 补 助 152,640 37,350 保 证 金 183,988 合 计 336,628 37,350 (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退 还 股 权 转 让 保 证 金 174,460 合 计 174,460 (5)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回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出 票 保 证 金 304,188 合 计 304,

187 (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支 付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出 票 保 证 金 470,481 债 券 发 行 费 用 11,768 其 他 50 合 计 ,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739, ,866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93, ,303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3,703,736 3,209,045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11, ,985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220,053-1,213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396,828 1,017,318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68,366 48,40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65, ,576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917, ,092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9,993,381-2,815,887 5,811, ,239 其 他 -254, ,22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8,069 2,436,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4,089,466 4,710,

188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4,710,942 3,486,56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1,476 1,224,381 (2)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金 额 本 期 处 置 子 公 司 于 本 期 收 到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185,593 处 置 子 公 司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185,593 (3)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4,089,466 4,710,942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4,088,742 4,710,863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089,466 4,710,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注 释 说 明 对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的 其 他 项 目 名 称 及 调 整 金 额 等 事 项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资 本 公 积 小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指 定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的 政 府 补 助 38,295 38,295-38,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30,469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货 币 资 金 363, ,204 千 元 ) 的 货 币 资 金 作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出 票 保 证 金, 另 有 人 民 币 33,229 千 元 为 信 用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其 他 受 限 性 质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有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6,74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应 收 票 据 243,748 人 民 币 110,876 千 元 ) 的 应 收 票 据 已 背 书 但 尚 未 到 期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有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07,006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622,742 千 元 ) 的 应 收 票 187

189 据 已 质 押 但 尚 未 到 期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存 货 人 民 币 242,330 千 元 ) 的 存 货, 无 固 定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51,092 千 元 ) 238,212 进 行 抵 押, 取 得 人 民 币 238,21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93,422 千 元 ) 的 短 期 借 款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固 定 资 产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以 及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299, 日 : 无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无 形 资 产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以 及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5, 日 : 无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99,37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9,233 千 元 ) 的 机 器 设 备 及 房 屋 建 筑 物,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2013 年 在 建 工 程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58,833 千 元 ) 的 在 建 工 程 以 及 人 民 币 5,5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258, 日 : 无 )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为 抵 押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225,33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20,371 千 元 ),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1,702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01,423 千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合 计 与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合 计 签 订 了 人 民 币 4,790,000 千 元 的 售 后 回 租 协 议, 租 赁 期 为 三 至 五 年 本 集 团 按 照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原 则 判 断 该 交 易 实 质 为 出 租 方 ( 金 融 机 构 ) 以 租 赁 物 作 为 抵 押 品 向 承 租 方 ( 本 集 团 ) 提 供 借 款 在 此 种 交 易 情 况 下, 本 集 团 将 标 的 资 产 ( 出 租 物 ) 的 名 义 售 价 作 为 长 期 借 款 处 理, 标 的 资 产 售 后 回 租 的 固 定 资 产 4,928,903 ( 出 租 物 ) 仍 旧 按 照 原 账 面 价 值 入 账 并 计 提 折 旧 本 集 团 以 账 面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4,928,90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的 机 器 设 备 作 为 抵 押 向 第 三 方 金 融 机 构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4,790,00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其 中 本 年 已 还 款 793,383 千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仍 需 偿 还 借 款 为 3,996,617 千 元, 其 中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32,6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合 计 6,338,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190 其 中 : 美 元 106, ,007 欧 元 7, ,941 港 币 87, ,392 日 元 276, ,203 匈 牙 利 福 林 2, 印 度 卢 比 569, ,106 哥 伦 比 亚 比 索 722, ,880 巴 西 雷 亚 尔 3, ,713 罗 马 尼 亚 列 伊 澳 元 加 拿 大 元 1, ,297 俄 罗 斯 卢 布 1, 新 加 坡 元 ,542 马 来 西 亚 元 南 非 兰 特 5, ,938 墨 西 哥 比 索 1,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美 元 429, ,626,140 欧 元 14, ,954 港 币 哥 伦 比 亚 比 索 257, 匈 牙 利 福 林 日 元 512, ,324 长 期 借 款 其 中 : 美 元 213, ,308,923 欧 元 港 币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说 明, 包 括 对 于 重 要 的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应 披 露 其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选 择 依 据,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生 变 化 的 还 应 披 露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189

191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处 置 子 公 司 是 存 在 单 次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处 置 价 子 公 司 名 称 股 权 处 置 价 款 股 权 处 置 比 例 股 权 处 置 方 式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时 点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点 的 确 定 依 据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层 面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日 剩 余 股 权 的 比 例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日 剩 余 股 权 的 账 面 价 值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日 剩 余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剩 余 股 权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日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及 主 要 假 设 与 原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投 资 损 益 的 金 额 额 榆 林 市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榆 林 比 亚 迪 ) 204, % 出 售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其 他 说 明 : 本 集 团 所 属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与 江 山 新 能 源 投 资 ( 扬 州 ) 有 ( 江 山 新 能 源 )( 受 让 方 ) 及 其 母 公 司 江 山 控 股 有 ( 江 山 控 股 ) 于 2014 年 7 月 7 日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以 人 民 币 2.04 亿 元 出 售 其 持 有 的 100% 股 权, 处 置 日 为 2014 年 11 月 27 日 故 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 起, 本 集 团 不 再 将 榆 林 比 亚 迪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内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仍 持 有 榆 林 比 亚 迪 1.91% 股 权, 依 照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该 部 分 股 权 在 满 足 双 方 约 定 的 特 定 条 件 下 将 以 约 1800 万 元 转 让 给 受 让 方 截 至 目 前, 由 于 本 集 团 无 法 控 制 也 无 法 判 断 该 特 定 条 件 达 到 的 可 能 性, 故 将 只 在 该 条 件 实 际 实 现 时 确 认 相 应 的 转 让 收 益, 本 集 团 所 持 有 的 榆 林 比 亚 迪 1.91% 股 权 对 应 价 值 并 不 重 大 榆 林 比 亚 迪 在 处 置 日 的 流 动 资 产 为 零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8,829 千 元 ), 非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99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86 千 元 ),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6 千 元 ), 净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90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 净 流 动 资 产 人 民 币 9,209 千 元 ), 处 置 收 益 为 人 民 币 186,494 千 元, 支 付 对 价 人 民 币 185,593 千 元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处 置 日, 榆 林 比 亚 迪 无 发 生 营 业 收 入 和 成 本, 截 至 处 置 日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净 亏 损 为 人 民 币 10,111 千 元 是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且 在 本 期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190

192 2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2014 年, 本 集 团 新 设 21 家 子 公 司 (2013 年 :14 家 ), 无 注 销 子 公 司 (2013 年 :4 家 ) (1) 新 设 子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净 资 产 /( 负 债 ) 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 亏 损 ) 备 注 定 边 县 比 亚 迪 光 伏 有 9, 新 设 成 立 Constellation Blondell LLC 新 设 成 立 BYD MALAYSIA SDN.BHD 新 设 成 立 潮 州 市 绿 动 出 租 车 有 2,406 6 新 设 成 立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发 展 有 4, 新 设 成 立 Universal Charging LLC - - 新 设 成 立 Constellation Cromwell LLC - - 新 设 成 立 Constellation 3811 LLC - - 新 设 成 立 BYD Singapore PTE.LTD 5,658-3,844 新 设 成 立 BYD US Holding Inc - - 新 设 成 立 武 汉 市 绿 动 汽 车 运 输 有 新 设 成 立 比 亚 迪 南 非 有 新 设 成 立 承 德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新 设 成 立 青 岛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 新 设 成 立 南 京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 新 设 成 立 武 汉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 新 设 成 立 包 头 市 比 亚 迪 矿 用 车 有 - - 新 设 成 立 大 连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 - 新 设 成 立 西 安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9,847-10,153 新 设 成 立 Constellation Astoria LLC - - 新 设 成 立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 - 新 设 成 立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取 得 方 式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有 深 圳 深 圳 制 造 17.50% 82.50% 得 的 子 公 司 191

193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深 圳 深 圳 制 造 96.00% 4.00%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深 圳 深 圳 销 售 4.29%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94.76%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深 圳 深 圳 制 造 75.00%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25.00%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精 密 制 造 有 ( 注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深 圳 深 圳 制 造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上 海 上 海 制 造 75.00% 25.00% 得 的 子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上 海 比 亚 迪 电 动 车 有 上 海 上 海 制 造 90.00% 10.00% 得 的 子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北 京 比 亚 迪 模 具 有 北 京 北 京 制 造 75.63% 24.37% 得 的 子 公 司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 注 3)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商 洛 商 洛 制 造 38.50% 60.92% 得 的 子 公 司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惠 州 惠 州 制 造 52.00%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48.00% 得 的 子 公 司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惠 州 惠 州 制 造 10.00%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90.00% 得 的 子 公 司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 注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惠 州 惠 州 制 造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宁 波 比 亚 迪 半 导 体 有 宁 波 宁 波 制 造 90.00%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10.00% 得 的 子 公 司 长 沙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长 沙 长 沙 制 造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99.76% 得 的 子 公 司 韶 关 市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韶 关 韶 关 研 发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欧 洲 公 司 荷 兰 荷 兰 销 售 % 比 亚 迪 ( 香 港 ) 有 香 港 香 港 投 资 控 股 %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德 控 股 有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投 资 控 股 69.00% 得 的 子 公 司 金 菱 环 球 有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投 资 控 股 % 得 的 子 公 司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 注 1) 开 曼 群 岛 开 曼 群 岛 投 资 控 股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192

194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 注 2)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香 港 香 港 投 资 控 股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领 裕 国 际 有 ( 注 1)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投 资 控 股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电 子 印 度 ( 私 人 ) 有 限 公 司 ( 注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印 度 印 度 制 造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深 圳 市 制 造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西 安 西 安 制 造 99.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电 子 匈 牙 利 公 司 ( 注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匈 牙 利 匈 牙 利 制 造 65.76%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半 数 或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及 持 有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依 据 : 对 于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重 要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控 制 的 依 据 : 确 定 公 司 是 代 理 人 还 是 委 托 人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 注 1: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领 裕 国 际 有, 比 亚 迪 电 子 印 度 ( 私 人 ) 有,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子 有, 比 亚 迪 精 密 制 造 有 是 通 过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全 资 持 有, 相 应 的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已 在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反 映 注 2: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为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4.4 亿 港 币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菱 环 球 有 占 该 公 司 65.76% 的 权 益, 故 将 其 作 为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注 3: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00,000 千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00,000 千 元, 由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及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共 同 持 股,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91% 及 9% 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 该 公 司 的 实 收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100,000 千 元 增 至 人 民 币 2,600,000 千 元, 增 加 的 人 民 币 1,500,000 千 元 由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认 缴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实 收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600,000 千 元,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及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分 别 占 有 该 公 司 39% 4% 及 57% 的 权 益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余 额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34.24% 308,741 22,219 3,348,

195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资 产 合 流 动 负 计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初 余 额 资 产 合 流 动 负 计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10,842,9 5,991,46 16,834,4 7,169,24 7,169,24 8,785,05 5,091,55 13,876,6 5,042,46 5,042,46 际 )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子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比 亚 迪 电 子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20,463, , ,963 1,296,092 16,467, , ,722 1,647,101 2 在 合 营 安 排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间 接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鹏 程 出 租 深 圳 深 圳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深 圳 深 圳 天 津 比 亚 迪 天 津 天 津 江 南 出 租 南 京 南 京 出 租 客 运 广 告 业 务 电 动 汽 车 的 租 赁 场 站 的 充 电 业 务 电 动 汽 车 的 维 修 乘 用 车 电 动 车 汽 车 电 动 传 动 系 统 车 用 动 力 系 统 及 乘 用 车 零 部 件 的 设 计 和 研 发 ; 上 述 产 品 的 原 型 以 及 生 产 设 备 的 开 发 ;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汽 车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和 技 术 转 让 汽 车 客 车 装 配, 橡 胶 零 件 加 工, 汽 车 销 售 ( 限 本 厂 产 品 ), 汽 车 配 件 钢 材 木 材 五 金 产 品 化 工 产 品 ( 危 险 化 学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除 外 ) 玻 璃 制 品 汽 车 装 饰 材 料 批 发 兼 零 售,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禁 止 的 除 外 ) 客 运 出 租 运 输 纯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及 相 关 服 务 新 能 源 汽 车 充 电 设 备 维 修 45.00% 权 益 法 50.00% 权 益 法 50.00% 权 益 法 60.00% 权 益 法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深 圳 深 圳 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产 业 投 资 与 兴 办 实 业 ; 50.00% 权 益 法 194

196 投 资 管 理 ; 新 能 源 电 动 出 租 车 企 业 投 资 ; 充 电 桩 与 充 电 站 投 资 ; 城 市 建 设 技 术 开 发 ; 高 端 物 业 管 理 租 赁 ; 投 资 咨 询 ; 城 市 出 租 车 经 营 盛 世 新 迪 深 圳 深 圳 广 汽 比 亚 迪 广 州 广 州 扎 布 耶 锂 业 西 藏 西 藏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大 同 大 同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西 藏 西 藏 杭 州 西 湖 运 营 杭 州 杭 州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深 圳 深 圳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深 圳 深 圳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 不 包 括 带 操 作 人 员 的 电 动 汽 车 出 租 ); 汽 车 销 售 ;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限 制 项 目 ); 许 可 项 目 : 汽 车 维 修 ;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 出 租 小 汽 车 营 运 业 务 汽 车 零 部 件 及 配 件 制 造 ; 汽 车 零 部 件 设 计 服 务 ; 汽 车 批 发 ; 汽 车 零 配 件 批 发 ; 汽 车 零 配 件 零 售 ; 汽 车 零 售 ; 广 告 业 ; 能 源 技 术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电 气 设 备 修 理 锂 矿 硼 矿 锂 硼 系 列 产 品 无 机 盐 盐 湖 生 物 资 源 及 产 品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太 阳 能 发 电 生 态 修 复 治 理 农 产 品 加 工 及 销 售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开 发 ; 储 能 产 品 高 端 制 造 业 及 系 统 开 发 ;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及 相 关 发 电 产 品 生 产 ; 太 阳 能 电 站 开 发 及 运 营 ; 太 阳 能 路 灯 制 造 服 务 : 客 运 : 出 租 车 客 运 服 务 : 新 能 源 技 术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成 功 转 让, 承 接 电 动 车 充 电 设 施 维 护 工 程, 电 动 汽 车 租 赁, 电 动 汽 车 设 备 租 赁 ; 其 他 无 需 报 经 审 批 的 一 切 合 法 项 目 汽 车 租 赁, 公 共 自 行 车 租 赁 充 电 桩 建 设 运 营, 交 通 服 务 咨 询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汽 车 维 修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 含 深 港 跨 境 旅 客 运 输 ), 出 租 小 汽 车 营 运 业 务 城 市 公 交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租 赁 业 务 向 国 内 外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租 赁 资 产 的 残 值 处 理 机 维 修 租 赁 交 易 咨 询 何 担 保 49.00% 权 益 法 51.00% 权 益 法 18.00% 权 益 法 20.00% 权 益 法 20.00% 权 益 法 29.00% 权 益 法 30.00% 权 益 法 30.00% 权 益 法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20%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者 持 有 20% 或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 于 2011 年 3 月,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201,825 千 元 现 金 收 购 扎 布 耶 锂 业 18% 的 股 权 根 据 章 程, 扎 布 耶 锂 业 董 事 会 九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22% 于 2011 年 9 月,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90,000 千 元 对 扎 布 耶 锂 业 进 行 增 资, 扎 布 耶 锂 业 的 其 他 股 东 以 同 比 例 对 扎 布 耶 锂 业 进 行 增 资 增 资 后, 本 公 司 占 扎 布 耶 锂 业 的 股 权 比 195

197 例 不 变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章 程, 扎 布 耶 锂 业 董 事 会 十 一 名 董 事 中, 有 两 名 由 本 公 司 委 派, 占 其 表 决 权 比 例 之 18% 由 于 本 公 司 与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西 藏 自 治 区 矿 业 发 展 总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18% 50.72% 和 21.21%, 按 照 章 程 约 定 扎 布 耶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董 事 会 决 议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因 此, 本 公 司 对 扎 布 耶 锂 业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扎 布 耶 锂 业 为 本 集 团 之 联 营 企 业 (2) 重 要 合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本 集 团 的 重 要 合 营 企 业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公 司 作 为 本 集 团 战 略 伙 伴 从 事 汽 车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采 用 权 法 核 算 下 表 列 示 了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这 些 财 务 信 息 调 整 了 所 有 会 计 政 策 差 异 且 调 节 至 本 财 务 报 表 账 面 金 额 2014 年 2013 年 流 动 资 产 1,041,180 1,053,147 其 中 :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755, ,045 非 流 动 资 产 2,490,973 1,324,015 资 产 合 计 3,532,153 2,377,162 流 动 负 债 1,419, ,708 非 流 动 负 债 204,739 - 负 债 合 计 1,623, ,70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1,908,162 1,607,454 按 持 股 比 例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954, ,727 调 整 事 项 ( 注 1) (87,912) (47,684)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866, ,043 营 业 收 入 21,997 - 财 务 费 用 - 利 息 收 入 7,749 7,253 财 务 费 用 - 利 息 费 用 2,829 - 所 得 税 费 用 53,386 (25,786) 净 利 润 (259,292) (77,732)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59,292) (77,732) 收 到 的 股 利

198 注 1: 与 本 集 团 交 易 的 未 实 现 利 润 调 整 (3)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本 集 团 的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扎 布 耶 锂 业 作 为 本 集 团 战 略 伙 伴 从 事 锂 矿 开 发 生 产,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表 列 示 了 扎 布 耶 锂 业 的 财 务 信 息, 这 些 财 务 信 息 调 整 了 所 有 会 计 政 策 差 异 且 调 节 至 本 财 务 报 表 账 面 金 额 : 2014 年 2013 年 流 动 资 产 413, ,301 非 流 动 资 产 394, ,801 资 产 合 计 807, ,102 流 动 负 债 17,377 25,513 非 流 动 负 债 6,796 6,819 负 债 合 计 24,173 32,33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783, ,739 按 持 股 比 例 享 有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141, ,879 调 整 事 项 131, ,238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272, ,117 营 业 收 入 31, ,427 财 务 费 用 - - 所 得 税 费 用 (1,819) (2,347) 净 利 润 (10,377) (67,21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0,377) (67,218) 收 到 的 股 利 - - (4) 不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汇 总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197

199 合 营 企 业 :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208,266 53,345 下 列 各 项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计 数 净 利 润 6,660 7,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660 7,008 联 营 企 业 :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66,869 下 列 各 项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计 数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72 (5) 与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未 确 认 承 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与 其 他 合 营 方 共 同 作 出 的 未 确 认 承 诺 所 承 担 的 份 额 66, ,965 本 集 团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出 资 承 诺 175, , , ,965 (6) 与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或 有 负 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无 对 外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或 有 负 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1. 金 融 工 具 分 类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各 类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相 当, 无 重 大 差 异, 列 表 如 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货 币 资 金 4,453,164-4,453,164 应 收 票 据 9,352,355-9,352,355 应 收 账 款 13,751,929-13,751,929 其 他 应 收 款 299, ,

200 长 期 应 收 款 315, ,31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307, ,58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35,000 35,000 28,479,750 35,000 28,514,750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短 期 借 款 12,676,440 应 付 票 据 14,613,079 应 付 账 款 11,323,422 应 付 股 利 1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1,623,653 长 期 借 款 7,988,33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6,496,195 应 付 利 息 175,519 应 付 债 券 2,990,968 57,897,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合 计 ( 已 重 述 ) ( 已 重 述 ) 货 币 资 金 5,378,828-5,378,828 应 收 票 据 5,587,754-5,587,754 应 收 账 款 7,687,422-7,687,422 其 他 应 收 款 287, ,180 长 期 应 收 款 34,679-34,67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109, ,84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9,487 9,487 19,085,703 9,487 19,095,190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短 期 借 款 12,401,503 应 付 票 据 13,034,071 应 付 账 款 9,258,665 应 付 股 利 1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1,242,

201 长 期 借 款 2,685,42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3,770,658 应 付 利 息 166,266 应 付 债 券 5,966,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48,536,176 已 转 移 但 未 整 体 终 止 确 认 的 金 融 资 产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已 背 书 给 供 应 商 用 于 结 算 应 付 账 款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6,742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10,876 元 )( 附 注 五 2) 本 集 团 认 为, 本 集 团 保 留 了 其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包 括 与 其 相 关 的 违 约 风 险, 因 此, 继 续 全 额 确 认 其 及 与 之 相 关 的 已 结 算 应 付 账 款 背 书 后, 本 集 团 不 再 保 留 使 用 其 的 权 利, 包 括 将 其 出 售 转 让 或 质 押 给 其 他 第 三 方 的 权 利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以 其 结 算 的 应 付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总 计 为 人 民 币 36,742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10,876 元 ) 已 整 体 终 止 确 认 但 继 续 涉 入 的 已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与 中 国 境 内 多 家 银 行 操 作 若 干 贴 现 业 务, 本 集 团 认 为, 其 中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706,759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1,359,315 千 元 ) 的 应 收 票 据 于 贴 现 时 已 经 转 移 了 与 应 收 票 据 有 关 的 绝 大 部 分 风 险 与 报 酬, 符 合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因 此, 于 贴 现 日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全 部 终 止 确 认 相 关 应 收 票 据 这 些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票 据 继 续 涉 入 的 风 险 最 大 敞 口 与 回 购 该 票 据 的 未 折 现 现 金 流 量, 与 应 收 票 据 的 账 面 价 值 相 等 本 集 团 认 为 继 续 涉 入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票 据 的 公 允 值 并 不 重 大 有 关 期 间 内, 本 集 团 并 未 于 转 让 日 确 认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票 据 的 任 何 损 益 本 年 度 内 及 以 前 年 度 也 并 未 确 认 与 继 续 涉 入 有 关 的 任 何 损 益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将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614,214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53,931 千 元 )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背 书 给 其 他 方 以 支 付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614,214 千 元 的 应 付 款 项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到 期 日 为 1 至 12 个 月 根 据 票 据 法, 如 果 银 行 未 按 期 承 兑, 持 有 本 集 团 已 背 书 并 终 止 确 认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其 他 方 有 权 利 向 本 集 团 追 索 ( 继 续 涉 入 ) 本 集 团 认 为 已 转 移 该 已 背 书 并 终 止 确 认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绝 大 部 分 风 险 及 报 酬, 因 此 按 账 面 价 值 终 止 确 认 了 已 背 书 的 应 收 票 据 和 应 付 款 项 这 些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票 据 继 续 涉 入 的 风 险 最 大 敞 口 与 回 购 该 票 据 的 未 折 现 现 金 流 量, 与 应 收 票 据 的 账 面 价 值 相 等 本 集 团 认 为 继 续 涉 入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票 据 的 公 允 值 并 不 重 大 于 2014 年 度, 本 集 团 并 未 于 转 让 日 确 认 已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票 据 的 任 何 损 益 本 年 度 内 及 以 前 年 度 也 并 未 确 认 与 继 续 涉 入 有 关 的 任 何 损 益 3. 金 融 工 具 风 险 金 融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及 政 策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银 行 借 款 货 币 资 金 等 这 些 金 融 工 具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为 本 集 团 的 运 营 融 资 本 集 团 具 有 多 种 因 经 营 而 直 接 产 生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如 应 收 账 款 和 应 付 账 款 等 200

202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工 具 导 致 的 主 要 风 险 是 利 率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外 汇 风 险 及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本 集 团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政 策, 需 对 所 有 要 求 采 用 信 用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的 客 户 进 行 信 用 审 核 另 外, 本 集 团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进 行 持 续 监 控, 以 确 保 本 集 团 不 致 面 临 重 大 坏 账 风 险 对 于 未 采 用 相 关 经 营 单 位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结 算 的 交 易, 除 非 本 集 团 信 用 控 制 部 门 特 别 批 准, 则 本 集 团 不 提 供 信 用 交 易 条 件 本 集 团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及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风 险 源 自 交 易 对 方 违 约,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等 于 这 些 工 具 的 账 面 金 额 本 集 团 还 因 提 供 财 务 担 保 而 面 临 信 用 风 险 由 于 本 集 团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且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所 以 无 需 担 保 物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按 照 客 户 进 行 管 理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具 有 特 定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本 集 团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9%(2013 年 12 月 31 日 :8%) 及 29%(2013 年 12 月 31 日 :33%) 来 源 于 本 集 团 的 最 大 客 户 及 前 五 大 客 户 本 集 团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未 持 有 任 何 担 保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认 为 单 独 或 组 合 均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期 限 分 析 如 下 2014 年 合 计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逾 期 1 年 以 内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应 收 账 款 12,719,929 10,485,188 2,148,017 86,724 - 其 他 应 收 款 128, , 长 期 应 收 款 622, , ,190 37,780-13,471,304 11,036,593 2,310, , 年 合 计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逾 期 1 年 以 内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应 收 账 款 7,223,999 5,780,736 1,402,823 40,440 其 他 应 收 款 113, , 长 期 应 收 款 144, ,019 32, ,481,586 6,005,823 1,435,323 40,440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逾 期 和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及 长 期 应 收 款 与 大 量 的 近 期 无 违 约 记 录 的 分 散 化 的 客 户 有 关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逾 期 但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及 长 期 应 收 款 与 大 量 的 和 本 集 团 有 良 好 交 易 记 录 的 独 立 客 户 有 关 根 据 以 往 经 验, 由 于 信 用 质 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仍 被 认 为 可 全 额 收 回, 本 集 团 认 为 无 需 对 其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流 动 性 风 险 201

203 本 集 团 采 用 循 环 流 动 性 计 划 工 具 管 理 资 金 短 缺 风 险 该 工 具 既 考 虑 其 金 融 工 具 的 到 期 日, 也 考 虑 本 集 团 运 营 产 生 的 预 计 现 金 流 量 本 集 团 的 目 标 是 运 用 银 行 借 款 以 保 持 融 资 的 持 续 性 与 灵 活 性 的 平 衡 另 外, 银 行 信 贷 亦 准 备 作 为 应 变 之 用 除 计 息 银 行 借 款 的 非 即 期 部 分 和 应 付 债 券 外, 所 有 借 款 将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下 表 概 括 了 金 融 负 债 按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所 作 的 到 期 期 限 分 析 : 2014 年 金 融 负 债 即 期 1 年 以 内 1-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抵 押 借 款 - 17,119,559 8,690,284 17,368 25,827,211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付 票 据 185,062 25,751, ,936,501 应 付 股 利 10, ,000 其 他 应 付 款 585,439 1,038, ,623,653 应 付 债 券 - 348,000 6,886,500-7,234, ,501 44,257,212 15,576,784 17,368 60,631, 年 金 融 负 债 即 期 1 年 以 内 1-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银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抵 押 借 款 - 15,174,218 2,648,185 37,237 17,859,640 应 付 账 款 及 应 付 票 据 288,021 22,004, ,292,736 应 付 股 利 10, ,000 其 他 应 付 款 311, , ,242,754 应 付 债 券 - 1,370,500 7,234,500-8,605, ,310 39,480,898 9,882,685 37,237 50,010,130 利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的 利 率 风 险 政 策 要 求 维 持 适 当 的 固 定 和 浮 动 利 率 工 具 组 合 以 管 理 利 率 风 险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团 约 58%(2013 年 12 月 31 日 :50%) 为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下 表 为 利 率 风 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反 映 了 在 其 他 变 量 不 变 的 假 设 下, 利 率 发 生 合 理 可 能 的 变 动 时, 将 对 净 利 润 ( 通 过 对 浮 动 利 率 借 款 的 影 响 ) 和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的 影 响 202

204 本 集 团 基 点 的 增 加 /( 减 少 ) 利 润 总 额 的 增 加 /( 减 少 ) 股 东 权 益 的 增 加 /( 减 少 )*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25-17,454 - 人 民 币 ,454 - 本 集 团 基 点 的 增 加 /( 减 少 ) 利 润 总 额 的 增 加 /( 减 少 ) 股 东 权 益 的 增 加 /( 减 少 )*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25-8,659 - 人 民 币 -25 8,659 - * 不 包 括 留 存 收 益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汇 率 风 险 本 集 团 面 临 交 易 性 的 汇 率 风 险 此 类 风 险 由 于 经 营 单 位 以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以 外 的 货 币 进 行 的 销 售 或 采 购 所 致 收 入 是 以 美 元 及 人 民 币 计 价, 而 若 干 银 行 贷 款 则 以 美 元 计 价 本 集 团 在 订 立 采 购 或 销 售 合 同 时, 倾 向 于 通 过 回 避 外 币 汇 率 风 险 或 调 整 账 期 本 集 团 对 其 外 币 收 入 及 支 出 持 续 进 行 预 测, 将 汇 率 与 发 生 的 金 额 配 比, 从 而 降 低 外 币 汇 率 浮 动 对 商 业 交 易 的 影 响 下 表 为 汇 率 风 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反 映 了 在 其 他 变 量 不 变 的 假 设 下,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在 合 理 的 范 围 内 波 动 时, 将 对 净 利 润 ( 由 于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货 币 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化 ) 和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的 影 响 汇 率 增 加 /( 减 少 ) 利 润 总 额 增 加 /( 减 少 ) 股 东 权 益 的 增 加 /( 减 少 )* %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贬 值 5-54,010 -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升 值 -5 54,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贬 值 5-42,498 -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升 值 -5 42,

205 * 不 包 括 留 存 收 益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十 一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的 说 明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占 本 公 司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表 决 权 比 例 王 传 福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董 事 长 570,642, % 23.05%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王 传 福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九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九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西 安 北 方 秦 川 集 团 有 ( 以 下 简 称 " 北 方 秦 川 ") 沧 州 明 珠 隔 膜 科 技 有 ( 以 下 简 称 " 沧 州 明 珠 ") 本 公 司 监 事 为 该 公 司 董 事 长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为 该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沧 州 明 珠 天 津 比 亚 迪 沧 州 明 珠 于 2014 年 9 月 成 为 本 集 团 的 关 联 方, 自 成 为 关 联 方 日 至 本 年 度 末, 本 集 团 向 沧 州 明 珠 采 购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31,741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天 津 比 亚 迪 采 购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14,130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31,741 14,130 北 方 秦 川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北 方 秦 川 采 购 原 材 料, 计 人 民 币 7 千 元 (2013 4,869 14,

206 年 : 人 民 币 67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本 年 度, 北 方 秦 川 向 本 集 团 提 供 劳 务, 计 人 民 币 4,862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4,450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采 购 原 材 料, 计 人 民 币 7,672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7,672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天 津 比 亚 迪 江 南 出 租 杭 州 西 湖 鹏 程 出 租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销 售 原 材 料 及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366,860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28,719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提 供 劳 务, 计 人 民 币 49,879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85,098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天 津 汽 车 比 亚 迪 销 售 原 材 料 及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250,022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天 津 汽 车 比 亚 迪 提 供 劳 务, 计 人 民 币 746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江 南 出 租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67,753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3,788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杭 州 西 湖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56,617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鹏 程 出 租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2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21,641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鹏 程 出 租 提 供 劳 务, 计 人 民 币 36,150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8,107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销 售 原 材 料 及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10,770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2,702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786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412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销 售 商 品, 计 人 民 币 20 千 元 (2013 年 : 无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416, , ,768 67,753 43,788 56,617 36,152 29,748 10,770 2,

207 (2)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35,387 37,591 (2)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102, 年 04 月 14 日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为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的 人 民 币 102,37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零 元 ) 的 借 款 向 银 行 作 出 担 保 (3)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向 关 联 方 转 让 科 技 开 发 成 本 2014 年 2013 年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168, , , ,567 本 年 度, 本 集 团 向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转 让 科 技 开 发 成 本 计 人 民 币 168,622 千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62,567 千 元 ), 本 次 交 易 定 价 原 则 依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663, ,444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天 津 比 亚 迪 182,919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江 南 出 租 65,426 28,768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杭 州 西 湖 44,866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山 煤 灵 丘 比 星 10,

208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前 海 绿 色 交 通 1,828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鹏 程 出 租 6,968 10,797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比 亚 迪 电 动 汽 车 914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西 藏 昌 都 天 晖 15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采 购 商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530 采 购 商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14,705 采 购 商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沧 州 明 珠 61,533 采 购 商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天 津 比 亚 迪 8,713 采 购 商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北 方 秦 川 13 7 关 联 方 承 诺 于 2011 年, 本 集 团 与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签 订 了 关 于 在 中 国 完 成 新 电 动 车 开 发 工 作 的 开 发 服 务 协 议 以 及 新 电 动 车 的 生 产 和 经 销 的 框 架 协 议 等 合 同, 约 定 向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提 供 新 电 动 车 设 计 和 开 发 方 面 的 支 持 服 务, 以 及 按 照 协 议 的 要 求 制 造 新 电 动 车 并 销 售 给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十 二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承 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承 诺 ( 注 1) 已 签 约 但 未 拨 备 331, ,427 已 签 约 但 尚 未 完 全 拨 备 3,473,225 1,863,588 已 被 董 事 会 批 准 但 未 签 约 1,816,656 2,512,825 5,621,879 4,546,840 注 1: 其 中 长 沙 工 厂 工 程 的 资 本 承 诺 人 民 币 296,741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零 千 元 ); 除 上 述 已 签 订 的 资 本 承 诺 之 外, 本 集 团 还 有 以 下 承 诺 事 项 : (1) 西 安 工 厂 工 程 - 汽 车 工 厂 扩 建 项 目 207

209 比 亚 迪 汽 车 在 西 安 高 新 区 内 投 资 兴 建 汽 车 工 厂 扩 建 项 目,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为 人 民 币 44.6 亿 元, 用 于 整 车 及 汽 车 零 部 件 的 生 产 项 目 (2) 多 晶 硅 长 期 采 购 承 诺 商 洛 比 亚 迪 于 2010 年 10 月 与 硅 材 料 供 应 商 江 西 赛 维 LDK 光 伏 硅 科 技 有 (LDK 光 伏 硅 科 技 ) 及 江 西 赛 维 LDK 太 阳 能 高 科 技 有 (LDK 太 阳 能 ) 签 订 不 可 撤 消 硅 料 供 应 合 同 ( 供 应 合 同 ), 供 应 合 同 约 定 : 合 同 期 限 自 2011 年 1 月 到 2012 年 12 月 ; 买 方 以 65 万 元 / 吨 ( 初 始 采 购 价 ) 的 价 格 向 卖 方 采 购 3,000 吨 多 晶 硅 材 料, 合 同 总 交 易 额 为 人 民 币 1,950,000 千 元, 合 同 约 定 预 付 款 人 民 币 97,500 千 元, 相 当 于 价 款 5% 供 应 合 同 同 时 约 定 当 市 场 价 格 比 初 始 采 购 价 浮 动 大 于 5% 时, 双 方 协 商 采 购 价 格 可 按 市 场 价 格 进 行 调 整,2012 年 度 双 方 已 按 此 约 定 的 内 容 执 行 商 洛 比 亚 迪 于 2012 年 12 月 与 LDK 光 伏 硅 科 技 以 及 LDK 太 阳 能 针 对 供 应 合 同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一, 协 议 约 定 : 三 方 决 定 推 迟 履 行 原 合 同 权 利 义 务, 推 迟 时 间 为 一 年, 即 协 议 的 有 效 期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并 约 定 卖 方 从 2011 年 1 月 份 到 2012 年 12 月 份 每 月 供 货 125 吨 的 交 货 义 务 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前 尚 未 交 货 的, 无 需 交 货, 在 协 议 生 效 期 内, 买 卖 双 方 互 不 追 究 责 任, 此 外, 对 于 买 卖 双 方 逾 期 付 款 和 逾 期 交 货 的 违 约 责 任 在 协 议 生 效 期 内 不 适 用 商 洛 比 亚 迪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于 2015 年 2 月 与 LDK 光 伏 硅 科 技 以 及 LDK 太 阳 能 针 对 供 应 合 同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二, 协 议 约 定 : 三 方 决 定 推 迟 履 行 原 合 同 权 利 义 务, 推 迟 时 间 为 五 年,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并 约 定 卖 方 未 履 行 及 未 完 全 履 行 的 交 货 义 务 以 及 买 方 未 完 成 的 采 购 及 付 款 义 务, 双 方 保 证 不 追 究 相 关 违 约 责 任 截 止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合 同 项 下 尚 有 预 付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6,072 千 元 (3) 多 晶 硅 片 长 期 采 购 承 诺 商 洛 比 亚 迪 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 与 多 晶 硅 硅 片 供 应 商 苏 州 协 鑫 光 伏 科 技 有 及 常 州 协 鑫 光 伏 科 技 有 签 订 多 晶 硅 硅 片 供 应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 合 同 期 限 自 2011 年 1 月 到 2015 年 12 月 ;2011 年 度, 买 方 以 不 高 于 人 民 币 25 元 / 片 的 价 格, 向 卖 方 采 购 3,100 万 片 多 晶 硅 硅 片,2012 年 度 至 2015 年 度 以 协 商 价 格 方 式 采 购 35,000 万 片 多 晶 硅 片, 合 同 约 定 预 付 款 人 民 币 100,000 千 元 此 外, 交 易 双 方 同 意,2012 年 至 2015 年 间 每 年 的 采 购 数 量 及 价 格 将 在 每 年 度 的 上 一 年 度 的 12 月 10 日 前 另 行 协 商,2012 年 至 2015 年 间 当 每 年 度 的 采 购 数 量 协 商 不 成 时, 按 上 一 年 度 采 购 总 量 执 行 2011 至 2014 年 双 方 已 按 约 定 的 内 容 实 际 执 行, 截 止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合 同 项 下 尚 有 预 付 款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0,124 千 元 2 或 有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富 士 康 诉 讼 案 件 于 2007 年 6 月 11 日,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旗 下 一 间 下 属 子 公 司 及 一 间 与 其 同 受 最 终 控 股 公 司 控 制 的 公 司 ( 原 告 ) 向 香 港 高 等 法 院 ( 法 院 ) 展 开 诉 讼 ( 2007 年 6 月 诉 讼 ), 指 控 本 公 司 及 本 集 团 若 干 下 属 子 公 司 ( 被 告 ) 使 用 指 称 自 原 告 处 非 法 获 得 的 机 密 资 料 原 告 声 称, 被 告 凭 借 原 告 若 干 雇 员 的 协 助 直 接 或 间 接 利 诱 并 促 使 原 告 的 多 名 208

210 前 雇 员 ( 部 分 其 后 受 雇 于 本 集 团 ) 违 反 其 与 前 雇 主 ( 原 告 ) 之 间 的 合 约 及 保 密 责 任, 而 向 被 告 披 露 其 在 受 雇 于 原 告 期 间 获 得 的 机 密 资 料 此 外, 指 控 被 告 知 悉 或 理 应 知 悉 该 等 资 料 的 机 密 性, 但 被 告 准 许 或 默 许 不 当 使 用 该 资 料 而 建 立 了 一 个 与 原 告 极 度 相 似 的 手 机 生 产 系 统, 并 在 与 其 供 货 商 及 客 户 关 系 中 使 用 原 告 的 机 密 资 料 随 着 针 对 被 告 的 2007 年 6 月 诉 讼 被 全 面 撤 销 以 及 该 诉 讼 未 判 令 被 告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原 告 已 于 2007 年 10 月 5 日 停 止 2007 年 6 月 诉 讼 同 日, 原 告 向 香 港 高 等 法 院 提 起 新 一 轮 的 法 律 程 序 (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的 被 告 与 2007 年 6 月 诉 讼 的 被 告 相 同, 且 原 告 在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中 提 出 的 申 索 均 基 于 2007 年 6 月 诉 讼 中 的 相 同 事 实 及 理 由 就 实 质 而 言, 原 告 声 称 被 告 盗 用 及 不 当 使 用 属 原 告 所 有 的 机 密 资 料 原 告 在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中 提 出 的 补 救 方 法 包 括 强 令 禁 止 被 告 使 用 有 关 机 密 资 料 强 令 被 告 交 出 因 使 用 机 密 资 料 所 获 得 的 利 润 以 及 赔 偿 原 告 遭 受 的 损 失 及 支 付 惩 罚 性 赔 偿 金 原 告 已 确 定 部 分 申 索 的 赔 偿 金 数 额, 包 括 获 得 声 称 机 密 资 料 的 估 计 成 本 人 民 币 2,907,000 元, 以 及 原 告 声 称 因 其 承 担 声 称 机 密 资 料 的 保 密 责 任 而 应 向 其 他 当 事 人 支 付 的 赔 偿 金 人 民 币 3,600,000 元 原 告 在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中 主 张 的 其 他 赔 偿 金 数 额 尚 未 确 定 就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而 言, 本 公 司 已 向 本 集 团 的 其 他 被 告 提 供 补 偿, 以 承 担 2007 年 10 月 诉 讼 引 致 的 所 有 责 任 损 失 赔 偿 成 本 及 开 支 ( 如 有 ) 本 公 司 向 被 补 偿 各 方 提 供 的 补 偿 金 不 包 括 未 来 会 造 成 利 润 和 收 入 损 失 的 影 响 以 及 任 何 责 任, 诸 如 停 止 使 用 某 些 资 料 受 补 偿 方 遵 守 任 何 禁 令 或 任 何 递 交 文 件 的 法 院 命 令 所 有 被 告 已 正 式 获 送 达 传 票 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 作 为 被 告 并 已 获 送 传 票 的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比 亚 迪 ( 香 港 ) 有 递 交 了 搁 置 该 法 律 诉 讼 的 申 请 搁 置 申 请 的 聆 讯 已 于 2008 年 6 月 11 日 及 12 日 进 行, 而 有 关 搁 置 申 请 的 判 决 已 于 2008 年 6 月 27 日 作 出 搁 置 申 请 已 遭 驳 回, 并 判 定 本 公 司 及 比 亚 迪 ( 香 港 ) 有 负 责 原 告 就 搁 置 申 请 的 法 律 费 用 ( 若 未 能 协 议 有 关 费 用 的 金 额, 则 由 法 院 裁 定 ) 2009 年 9 月 2 日, 上 述 原 告 向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高 等 法 院 更 改 起 诉 状, 增 加 富 士 康 精 密 组 件 ( 北 京 ) 有 作 为 原 告 2009 年 10 月 2 日, 被 告 对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提 起 反 诉, 对 该 等 公 司 自 2006 年 以 来 利 用 不 合 法 手 段 干 涉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共 谋 行 为 书 面 及 口 头 诽 谤, 导 致 经 济 损 失 的 行 为 提 出 如 下 诉 讼 请 求 : 本 公 司 请 求 法 院 颁 布 禁 令 禁 止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和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广 播 发 表 及 促 使 发 表 针 对 本 公 司 的 言 论 或 任 何 抵 毁 本 公 司 的 类 似 文 字 ; 要 求 判 令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赔 偿 由 于 书 面 及 口 头 诽 谤 而 产 生 的 损 失 ( 包 括 加 重 赔 偿 和 惩 罚 性 赔 偿 ); 要 求 判 令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赔 偿 由 于 书 面 诽 谤 而 产 生 的 损 失 ( 包 括 加 重 赔 偿 和 惩 罚 性 赔 偿 ); 要 求 判 令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赔 偿 非 法 干 涉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的 损 失 共 谋 行 为 造 成 的 损 失 利 息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济 助 方 式 2010 年 1 月 21 日, 原 告 基 于 没 有 合 理 的 诉 讼 因 由 等 原 因, 向 法 庭 申 请 剔 除 被 告 反 诉 书 中 的 部 分 段 落 内 容 2010 年 8 月 24 日, 法 庭 作 出 判 决, 驳 回 原 告 的 剔 除 申 请 2010 年 9 月 28 日, 原 告 针 对 前 述 判 决 提 出 上 诉 申 请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法 庭 批 准 该 上 诉 申 请 针 对 该 上 诉 申 请, 法 庭 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 和 2012 年 5 月 24 日 进 行 了 聆 讯,2012 年 6 月 20 日, 法 庭 宣 布 判 决, 驳 回 上 诉 方 关 于 剔 除 请 求 的 上 诉 2012 年 1 月 30 日, 原 告 向 高 等 法 院 提 出 申 请, 请 求 其 向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发 去 请 求 函, 拷 贝 在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保 存 的 移 动 硬 盘 里 的 资 料 2012 年 4 月 13 日, 被 告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回 复 : 除 了 向 深 圳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发 去 请 求 函 外, 还 要 求 一 并 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和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人 民 法 院, 并 且 通 过 它 们 向 深 圳 市 公 安 局 宝 安 分 局 和 北 京 九 州 世 初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鉴 定 中 心 发 去 请 求 函, 请 求 上 述 机 关 或 单 位 协 助 调 取 或 披 露 与 本 案 密 切 相 关 的 当 事 人 电 脑 移 动 硬 盘 副 本 和 案 件 卷 宗 等 证 据 材 料 2012 年 10 月 11 日, 香 港 高 等 法 院 决 定 推 迟 原 定 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关 于 以 上 申 请 的 聆 讯, 时 间 另 行 决 定 209

211 2013 年 6 月 6 日,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富 士 康 国 际 控 股 有 深 圳 富 泰 宏 精 密 工 业 有 鸿 富 锦 精 密 工 业 ( 深 圳 ) 有 ( 反 诉 被 告 ) 就 被 告 反 诉 提 出 答 辩, 辩 称 被 控 的 干 涉 被 告 经 营 及 共 谋 行 为 依 中 国 大 陆 法 律 不 可 诉, 而 被 控 的 书 面 及 口 头 诽 谤 为 依 台 湾 法 律 所 实 施 的 法 定 披 露, 因 此 被 告 对 其 的 反 诉 不 成 立 ;2013 年 6 月 27 日, 被 告 向 高 等 法 院 申 请 针 对 反 诉 被 告 的 答 辩 进 行 反 驳,2013 年 12 月 6 日, 比 亚 迪 就 上 述 富 士 康 答 辩 状 提 交 回 复 2014 年 7 月 4 日 双 方 互 换 证 据 清 单 根 据 本 集 团 诉 讼 律 师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鉴 于 法 律 程 序 尚 处 于 初 期 阶 段, 故 无 法 确 定 该 诉 讼 的 最 终 结 果 因 此, 该 诉 讼 是 可 能 导 致 本 集 团 的 赔 偿 义 务 尚 不 确 定, 而 且 假 如 该 诉 讼 可 能 会 导 致 赔 偿 义 务, 其 金 额 亦 不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集 团 并 无 计 提 相 关 的 预 计 负 债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列 示 如 下 : 本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就 授 予 子 公 司 的 融 资 能 够 向 银 行 提 供 的 担 保 43,942,046 30,863,21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为 其 子 公 司 及 比 亚 迪 戴 姆 勒 的 人 民 币 11,789,796 千 元 及 人 民 币 102,370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9,755,100 千 元 及 零 元 ) 的 借 款 向 银 行 作 出 担 保 集 团 与 某 些 终 端 用 户 及 第 三 方 租 赁 公 司 ( 租 赁 公 司 ) 签 订 三 方 融 资 租 赁 合 作 合 同 ( 租 赁 合 作 合 同 ) 根 据 租 赁 合 作 合 同 的 租 赁 安 排, 本 公 司 为 该 第 三 方 租 赁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若 客 户 违 约, 本 公 司 将 被 要 求 向 该 租 赁 公 司 赔 付 客 户 所 欠 租 赁 款 同 时, 本 公 司 有 权 收 回 并 变 卖 作 为 出 租 标 的 物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并 保 留 任 何 变 卖 收 入 超 过 偿 付 该 租 赁 公 司 担 保 款 之 余 额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对 该 等 担 保 的 最 大 敞 口 为 人 民 币 844,643 千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403,543 千 元 ) 担 保 期 限 和 租 赁 合 同 的 年 限 一 致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未 发 生 客 户 违 约 而 令 本 公 司 支 付 担 保 款 (2) 公 司 没 有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也 应 予 以 说 明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十 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1. 于 2015 年 2 月 2 日, 本 公 司 收 到 了 陕 西 银 监 局 关 于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开 业 的 批 复 陕 银 监 复 [2015]2 号, 同 意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开 业, 批 准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 亿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本 公 司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出 资 4 亿 元 人 民 币, 出 资 比 例 80%, 西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出 资 1 亿 元 人 民 币, 出 资 比 例 2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出 资 已 完 成 210

212 2. 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已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出 售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与 无 关 联 的 第 三 方 合 力 泰 科 技 股 份 有 ( 简 称 合 力 泰 ) 签 订 战 略 合 作 暨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框 架 协 议, 出 售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 简 称 电 子 部 品 件 )100% 全 部 股 权 ( 简 称 目 标 资 产 ) 给 合 力 泰 目 标 资 产 的 交 易 价 格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300,000 千 元, 合 力 泰 支 付 对 价 当 中 75% 将 以 其 按 发 行 价 每 股 人 民 币 9.64 元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178,941,908 股 进 行 支 付, 对 价 股 份 相 当 于 合 力 泰 因 非 公 开 发 行 而 扩 大 发 行 股 份 后 约 12.29%, 其 余 25% 由 合 力 泰 以 现 金 支 付 最 终 交 易 对 价 由 双 方 根 据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 确 认 的 标 的 资 产 评 估 值 协 商 确 定 经 参 考 交 易 价 格 与 本 集 团 应 占 目 标 资 产 的 账 面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算, 预 期 本 集 团 将 因 出 售 事 项 而 取 得 税 前 利 润 约 人 民 币 亿 元, 本 集 团 因 出 售 事 项 而 取 得 的 实 际 收 益 将 有 待 审 核, 并 将 于 完 成 后 评 估 年 2 月 12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已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议 案, 在 中 国 境 内 以 一 期 或 分 期 形 式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30 亿 元 ( 含 30 亿 元 ) 的 公 司 债 券 具 体 发 行 数 量 及 分 期 方 式 根 据 发 行 时 的 市 场 情 况 在 前 述 范 围 内 确 认 该 债 券 发 行 方 案 尚 待 提 交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十 四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分 部 信 息 (1) 报 告 分 部 的 确 定 依 据 与 会 计 政 策 经 营 分 部 出 于 管 理 目 的, 本 集 团 根 据 产 品 和 服 务 划 分 业 务 单 元 本 集 团 目 前 有 三 个 报 告 分 部, 如 下 : a.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分 部 包 括 制 造 和 销 售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电 池, 其 广 泛 应 用 于 手 机 电 动 工 具 等 各 种 便 携 式 电 子 设 备, 此 分 部 还 包 括 光 伏 产 品 b.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等 分 部 包 括 制 造 和 销 售 外 壳 键 盘 等 手 机 及 电 子 产 品 部 件 并 提 供 整 机 组 装 服 务 c. 汽 车 及 相 关 产 品 分 部 包 括 制 造 和 销 售 汽 车 及 汽 车 精 品 与 汽 车 相 关 的 模 具 及 零 部 件 管 理 层 出 于 配 置 资 源 和 评 价 业 绩 的 决 策 目 的, 对 各 业 务 单 元 的 经 营 成 果 分 开 进 行 管 理 分 部 业 绩, 以 报 告 的 分 部 利 润 为 基 础 进 行 评 价 该 指 标 系 对 利 润 总 额 进 行 调 整 后 的 指 标, 除 不 包 括 财 务 费 用 股 利 收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投 资 收 益 销 售 职 工 福 利 房 的 收 入 和 对 应 的 成 本 以 及 本 公 司 作 为 集 团 总 部 发 生 的 管 理 费 用 之 外, 该 指 标 与 本 集 团 利 润 总 额 是 一 致 的 分 部 资 产 不 包 括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商 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本 公 司 作 为 集 团 总 部 占 用 的 资 产, 原 因 在 于 这 些 资 产 均 由 本 集 团 统 一 管 理 分 部 负 债 不 包 括 应 交 税 费 短 期 借 款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应 付 利 息 和 本 公 司 作 为 集 团 总 部 而 负 担 的 负 债, 原 因 在 于 这 些 负 债 均 由 本 集 团 统 一 管 理 经 营 分 部 间 的 转 移 定 价, 参 照 与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所 采 用 的 当 时 市 价 制 定 211

213 (2) 报 告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2014 年 二 次 充 电 手 机 部 件 汽 车 及 调 整 和 抵 销 合 计 电 池 及 光 伏 及 组 装 等 相 关 产 品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5,338,849 24,479,565 27,833, ,723 58,195,878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2,957, , ,422-3,943,662-8,295,869 25,294,785 28,005,163-3,399,939 58,195,878 资 本 性 支 出 1,937,252 2,328,433 5,061,181-9,326,866 利 润 /( 亏 损 ) 总 额 105,829 1,405, ,238-1,395, ,952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26, ,141-1, ,082 资 产 总 额 14,580,188 21,343,303 55,658,767 2,426,597 94,008,855 对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332,941-1,080,612-1,413,553 股 权 投 资 负 债 总 额 4,066,268 8,563,595 23,613,540 28,871,015 65,114,418 其 他 披 露 非 流 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78,315 37, ,315 折 旧 和 摊 销 736,954 1,158,304 2,419,588-4,314,846 对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损 失 2, , , 年 二 次 充 电 手 机 部 件 汽 车 及 调 整 和 抵 销 合 计 电 池 及 光 伏 及 组 装 等 相 关 产 品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5,323,374 19,868,298 27,015, ,906 52,863,284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928, , ,820-1,658,718-6,251,935 20,469,635 27,144,526-1,002,812 52,863,284 资 本 性 支 出 846, ,645 4,484,289-6,232,664 利 润 /( 亏 损 ) 总 额 101,571 1,111, ,287-1,206, ,081 所 得 税 费 用 /( 收 益 ) -15,998 85,714-13,501-56,215 资 产 总 额 14,352,431 19,833,630 41,867,687 1,961,085 78,014,833 对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279, ,388-1,088,505 股 权 投 资 负 债 总 额 2,677,454 5,127,041 21,789,329 23,564,568 53,158,392 其 他 披 露 非 流 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15, ,373 折 旧 和 摊 销 805, ,821 2,016,190-3,627,030 对 合 营 联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损 失 12,099-36,309-48,

214 其 他 信 息 地 区 信 息 营 业 收 入 2014 年 2013 年 中 国 ( 包 括 港 澳 台 地 区 ) 50,732,063 45,814,510 美 国 2,148,425 1,918,000 欧 洲 1,541,286 1,098,949 印 度 284,654 1,146,391 其 他 3,489,450 2,885,434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归 属 于 客 户 所 处 区 域 58,195,878 52,863,284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 国 ( 包 括 港 澳 台 地 区 ) 51,485,398 46,667,417 印 度 154, ,159 匈 牙 利 38,688 53,911 其 他 215, ,819 51,894,047 47,140,306 非 流 动 资 产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所 处 区 域, 不 包 括 商 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长 期 应 收 款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主 要 客 户 信 息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 业 收 入 人 民 币 5,491,724 千 元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756,810 千 元 ) 来 自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及 光 伏 分 部 和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分 部 对 某 一 单 个 客 户 的 收 入 2 其 他 1. 租 赁 安 排 作 为 出 租 人, 重 大 经 营 租 赁 : 根 据 与 承 租 人 签 订 的 租 赁 合 同, 不 可 撤 销 租 赁 的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如 下 : 213

215 剩 余 租 赁 期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5,122 2, 年 ( 含 2 年 ) 23,261 2, 年 ( 含 3 年 ) 21,806 1,210 3 年 以 上 81, 作 为 承 租 人, 重 大 经 营 租 赁 : 151,714 5,658 根 据 与 出 租 人 签 订 的 租 赁 合 同, 不 可 撤 销 租 赁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如 下 : 剩 余 租 赁 期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3,250 48, 年 ( 含 2 年 ) 47,322 46, 年 ( 含 3 年 ) 5,645 45,507 3 年 以 上 12,364 13, , , 年, 本 集 团 与 第 三 方 租 赁 公 司 签 订 一 项 售 后 租 回 协 议 (" 协 议 ") 根 据 协 议, 本 集 团 将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128,194 千 元 的 一 批 固 定 资 产 ( 标 的 资 产 ) 出 售 给 租 赁 公 司, 并 按 每 年 人 民 币 41,000 千 元 的 租 金 将 标 的 资 产 租 回, 租 期 3 年 签 订 租 赁 期 满 时 本 集 团 可 选 择 按 转 让 价 款 的 30% 留 购 标 的 资 产, 归 还 标 的 资 产 或 续 租 管 理 层 认 为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在 合 同 期 满 后 集 团 是 会 在 租 赁 期 满 时 续 租 或 行 使 购 买 选 择 权, 因 而 将 该 租 赁 判 断 为 经 营 性 租 赁 2. 比 较 数 据 若 干 比 较 数 据 已 经 过 重 述, 以 符 合 本 期 间 之 列 报 要 求 该 重 分 类 更 清 晰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数 据 比 较 数 据 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621,922 千 元 的 应 交 税 金 借 方 余 额 由 应 交 税 金 重 分 类 至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十 五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214

216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79, % 79, % 0 79, % 79, % 0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3,458, % 12, % 3,446,404 4,977, % 8, % 4,969,250 合 计 3,537,69 0 5,056, % 91, % 3,446, % 87, % 4,969,250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应 收 账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客 户 一 46,746 46, % 客 户 破 产 保 护 客 户 二 32,379 32, % 客 户 已 破 产 合 计 79,125 79,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3,444,962 1, % 1 年 以 内 小 计 3,444,962 1, % 1 至 2 年 4,512 3, % 2 至 3 年 % 3 年 以 上 9,005 6, % 3 至 4 年 3,747 1, % 4 至 5 年 % 5 年 以 上 5,243 5, % 合 计 3,458,565 12, % 215

217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2)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一 大 客 户 子 公 司 1,663,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二 大 客 户 子 公 司 399,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三 大 客 户 子 公 司 319,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四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277,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第 五 大 客 户 第 三 方 132, ,79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6,380, ,380, ,120, ,120,469 合 计 16,380, ,380, ,120, ,120,469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216

218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16,322,134 11,082,231 代 扣 代 缴 员 工 社 保 12,338 6,957 保 证 金 及 押 金 12, 待 摊 费 用 11,102 12,218 公 务 车 预 支 借 款 7,954 5,616 员 工 借 款 2,135 3,250 其 他 13,015 9,424 合 计 16,380,794 11,120,469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9,573,176 一 年 以 内 58.44%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5,546,481 一 年 以 内 33.86%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483,972 一 年 以 内 2.95%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219,144 一 年 以 内 1.34% 宁 波 比 亚 迪 半 导 体 有 应 收 子 公 司 款 项 159,142 一 年 以 内 0.97% 合 计 -- 15,981, %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7,575,746 7,575,746 6,675,746 6,675,746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332, , , ,117 合 计 7,908,687 7,908,687 6,949,863 6,949,863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217

219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比 亚 迪 美 国 公 司 比 亚 迪 欧 洲 公 司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有 446, ,495 上 海 比 亚 迪 有 372, ,276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1,199,038 1,199,038 比 亚 迪 ( 香 港 ) 有 32,508 32,508 上 海 比 亚 迪 电 动 车 有 9,000 9,000 北 京 比 亚 迪 模 具 有 60,500 60,500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研 发 有 5,000 5,000 比 亚 迪 汽 车 销 售 有 45,000 45,000 深 圳 比 亚 迪 微 电 子 有 56,954 56,954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电 子 部 品 件 有 384, ,000 BYDJAPAN 株 式 会 社 16,153 16,153 比 亚 迪 汽 车 工 业 有 2,189,825 2,189,825 惠 州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555, ,205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110, ,550 深 圳 比 亚 迪 电 池 模 具 有 11,820 11,820 宁 波 比 亚 迪 半 导 体 有 180, ,000 商 洛 比 亚 迪 实 业 有 1,001,000 1,001,000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500, ,000 比 亚 迪 汽 车 金 融 有 400, ,000 合 计 6,675, ,000 7,575,746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权 益 法 下 宣 告 发 放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确 认 的 投 现 金 股 利 收 益 调 整 变 动 准 备 资 损 益 或 利 润 一 合 营 企 业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广 州 广 汽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客 车 61, ,

220 有 小 计 61, ,692 二 联 营 企 业 西 藏 日 喀 则 扎 布 耶 锂 业 高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74,117-1, ,249 小 计 274,117-1, ,249 合 计 274,117 61,200-2, ,941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24,737,560 23,745,141 26,438,056 25,608,475 其 他 业 务 1,271,819 1,130, , ,364 合 计 26,009,379 24,875,238 27,113,666 26,177,839 5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2,376-12,099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6,834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4,261 合 计 1,885-18,933 十 六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220,053 主 要 是 处 置 无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产 生 的 收 益 798,446 主 要 是 收 到 长 沙 汽 车 基 础 研 究 基 金 补 助 和 219

221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新 能 源 产 业 扶 持 资 金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4,261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主 要 是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 Ltd 49,503 的 坏 账 转 回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4,568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86,494 主 要 是 处 置 子 公 司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77,75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4,761 合 计 1,110,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84% 0.18 不 适 用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88% 不 适 用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1)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净 利 润 净 资 产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433, ,059 25,365,597 21,709,764 按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调 整 的 项 目 及 金 额 : 按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433, ,059 25,365,597 21,709,

222 (2)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名 称 : 净 利 润 净 资 产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433, ,059 25,365,597 21,709,764 按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调 整 的 项 目 及 金 额 : 按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433, ,059 25,365,597 21,709,764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原 因 说 明, 对 已 经 境 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数 据 进 行 差 异 调 节 的, 应 注 明 该 境 外 机 构 的 名 称 由 于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在 重 大 方 面 取 得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实 质 性 趋 同, 而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亦 已 于 2005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接 轨, 因 此 本 集 团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 与 本 集 团 于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按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的 净 资 产 和 净 利 润 不 存 在 实 质 性 差 异, 故 无 需 作 出 调 节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按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本 公 司 境 外 审 计 师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4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相 关 补 充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根 据 财 政 部 2014 年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八 项 会 计 准 则 变 更 了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并 对 比 较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追 溯 重 述, 重 述 后 的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68,710,488, ,014,833, ,008,855, 负 债 合 计 44,566,117, ,158,392, ,114,418,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4,144,371, ,856,441, ,894,437,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68,710,488, ,014,833, ,008,855,

223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一 ) 载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传 福 先 生 签 名 的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文 本 ; ( 二 ) 载 有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王 传 福 先 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周 亚 琳 女 士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刘 惠 女 士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告 文 本 ; ( 三 ) 报 告 期 内 在 公 司 境 内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本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 ( 四 ) 备 查 文 件 备 置 地 点 :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董 事 长 : 王 传 福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5 年 03 月 27 日 222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比 亞 迪 股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949 10 2016500 119 02328 68.98% 75.0% 80.0% 95.45% 100% 100% 100% 2 3 25 42 43 81 2016 6 30 2015 12 31 (%) 902,276 843,468 7.0 738,847 686,273 7.7 163,429 157,195 4.0 (1) 2.85 2.74 4.2 6 30 6 2016 2015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外 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直 门 北 大 街 甲 43 号 金 运 大 厦 A 座 )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募 集 说 明 书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 牵 头 主 承 销 商 / 债

中 国 外 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直 门 北 大 街 甲 43 号 金 运 大 厦 A 座 ) 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募 集 说 明 书 (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 牵 头 主 承 销 商 / 债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2 4 6 8 10 13 14 16 21 37 45 46 64 66 82 83 208 3 4 5 LTE 6 UPP SDR V4 ATCA 7 8 9 10 11 12 13 2,589.6 4,360.2 3,250.2 2,732.9 941.9 259.3 83.6 447.0 50.3 24.1 207.4 91.3 517.4 2010 2009 2008 70,263.9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 本 报 告 )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 本 报 告 )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8 月 1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 本 报 告 )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2 3 4 7 8 25 25 27 29 32 1313.22 33 34 34 35 35 35 35 36 37 38 40 41 42 44 45 84 1 China COSCO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China COSCO 1 3 300461 183 49 CEO ** * ** * ** H A H 1919 A 601919 H 183 18 1806-180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8 2 2008 1 1 2008 12 31 A 1.00 H 1.00 3 5 7 10 17 26 33 36 45 56 58 2008 66 71 72 153 155 267 2008 268 4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ACC 0086 553 8398918 0086 553 8398931 00852 2111 3220 00852

More information

( 股份代號 : 01052) 2011年度報告 2 3 4 6 14 20 46 50 52 58 64 66 67 68 70 71 72 74 140 2 1,321,997 1,252,665 1,000,746 922,371 815,397 1 1,182,515 1,141,945 937,753 954,825 854,907 859,278 848,055 582,207 760,302

More information

<B9E2B4F3A1B0D6D0B9FAD7CAB2FAB9DCC0ED32303135A1B15F3230313630332E696E6464>

<B9E2B4F3A1B0D6D0B9FAD7CAB2FAB9DCC0ED32303135A1B15F3230313630332E696E6464> 中 国 资 产 管 理 市 场 2015 前 景 无 限 跨 界 竞 合 专 业 制 胜 回 归 本 源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与 波 士 顿 咨 询 公 司 联 合 研 究 目 录 1. 内 容 概 览 1 2. 前 景 无 限 : 展 望 中 国 资 管 市 场 规 模 及 五 大 增 长 动 力 2 2.1 资 产 管 理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2 2.2 市 场 规 模 和 驱

More information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05 3 18 2004 2004 2 2004 2003 3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Jiangsu Expressway 8625-8446 9332 852 2801 8008 8625-8420 0999-4706 4716 8625-8446 6643 [email protected]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 2009 2009 2 3 5 5 8 15 67 1 2009 1 2 3 501 501 4 5 501 6 (%) 16 (%) 2 2009 (%) +- 1 2 3 4 1 2 3 4 3 2009 4 2009 1 5 2009 ( ) ( ) 6 2009 12000 30 1/8 ~52 150 2500 () () () () () () 1 1462.13 1548.09 33.36%

More information

6837 2016 12 31 2016 12 31 2016 (www.hkexnews.hk) (www.htsec.com) H2016 2017 3 29 * 3 7 23 28 62 91 100 101 149 184 193 194 195 13 11 2016 12 31AH11,501,700,000 AH 10 2.20 2,530,374,000.00 16,131,942,148.54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第 一 節 重 要 提 示 和 釋 義 2 第 二 節 公 司 簡 介 4 第 三 節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7 第 四 節 董 事 會 報 告 10 第 五 節 重 要 事 項 40 第 六 節 股 本 變 動 及 股 東 情 況 43 第 七 節 優 先 股 相 關

目 錄 第 一 節 重 要 提 示 和 釋 義 2 第 二 節 公 司 簡 介 4 第 三 節 會 計 數 據 和 財 務 指 標 摘 要 7 第 四 節 董 事 會 報 告 10 第 五 節 重 要 事 項 40 第 六 節 股 本 變 動 及 股 東 情 況 43 第 七 節 優 先 股 相 關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併 表 明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中 國 光 大

More information

409918 (Minshing A share).indb

409918 (Minshing A share).indb 600016 2011 2012 3 22 181815 33 2011 2 4 6 8 12 46 54 64 90 91 99 102 104 107 110 111 113 230 236 237 240 2011 1 2 2011 279.2058.81% 1.40%0.3123.95%5.66 0.63% 0.06 357.29% 86.842.23%0.35 20062009 2010

More information

i ii 1 2 3 4 6 10 12 122 123 126 128 129 131 132 133 134 135 275 14 14 17 30 35 42 45 48 54 56 62 64 277 287 288 66 78 92 106 112 114

i ii 1 2 3 4 6 10 12 122 123 126 128 129 131 132 133 134 135 275 14 14 17 30 35 42 45 48 54 56 62 64 277 287 288 66 78 92 106 112 114 二 零 一 四 年 年 報 i ii 1 2 3 4 6 10 12 122 123 126 128 129 131 132 133 134 135 275 14 14 17 30 35 42 45 48 54 56 62 64 277 287 288 66 78 92 106 112 114 释 义 及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2010 5 2011 72012 7 27 2011 7 201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EFCAE6CA6E8A9A4B867C0D9B0CFB2A3B77EBB50AAF7BFC4B56FAE69A4A7ACE3A8735FB27AA8C6B77CAED6B3C F2E646F63>

<4D F736F F D20AEFCAE6CA6E8A9A4B867C0D9B0CFB2A3B77EBB50AAF7BFC4B56FAE69A4A7ACE3A8735FB27AA8C6B77CAED6B3C F2E646F63>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研 究 海 峽 西 岸 經 濟 區 產 業 與 金 融 發 展 之 研 究 研 究 單 位 : 台 灣 經 濟 計 量 學 會 計 劃 主 持 人 : 管 中 閔 教 授 研 究 助 理 : 黃 裕 烈 副 教 授 楊 睿 中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委 託 研 究 計 劃 期 末

More information

6837 2017 12 31 2017 12 31 2017 2017 12 31 (www.hkexnews.hk) (www.htsec.com) H2017 2018 3 27 * 3 7 23 29 74 104 114 115 164 200 210 211 212 1 13 11 2017 12 31AH11,501,700,000 AH102.30 2,645,391,000.0017,817,845,957.76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七年中期報告 1 2 4 6 8 11 11 14 18 22 24 28 32 34 36 42 64 65 68 70 72 74 75 76 77 78 135 136 44 54 56 2017 8 172017 17 17 18,280,241,4102017 6 306 0.5091.40 2010 5 2011 7 2012 7 27 2011 7 2011 7 2012 6 12

More information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03968 2010 2010 12 31 2010 2010 2011 4 H www.hkex.com.hk www.cmbchina.com www.cmbchina.com www.hkex.com.hk www.cmbchina.comwww.sse.com.cn 2011 3 31 2 3 8 12 16 22 88 97 113

More information

3 4 7 18 24 79 85 98 99 145 169 176 177 178

3 4 7 18 24 79 85 98 99 145 169 176 177 178 2014 年 度 報 告 3 4 7 18 24 79 85 98 99 145 169 176 177 178 13 12 AH102.5 2015 2 92015 2015AH HH 1,916,978,820H H HAH 11,501,700,0002,875,425,000.00H 479,244,705.0010,369,758,976.60 2 2014 IT FICC Banco Espírito

More information

2

2 6030 2 0 1 5 2015 6 30 6 2015 2015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cs.ecitic.com 1 2 ... 4... 7... 11... 13... 33... 37... 51... 56... 57... 58... 104... 105... 109 3 4 2013 2013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ore information

2013 10 1.50 2

2013 10 1.50 2 6030 2013 2013 12 31 2013 2013 2014 4 30 H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cs.ecitic.com 1 2013 10 1.50 2 ... 4... 7... 8... 17... 20... 22... 52... 59... 71... 80... 92... 123... 214... 215.... 216....

More information

... 1... 3... 3... 4... 6... 7... 7... 7... 8

... 1... 3... 3... 4... 6... 7... 7... 7... 8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 493 * ... 1... 3... 3... 4... 6... 7... 7... 7... 8 493 3,600,000,000 57 0.0 %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 493 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More information

2005 2005 2005 2005 1 2005 3 5 7 8 14 16 63 2 2005 CNFC OVERSEAS FISHERY CO.,LTD COFC 000798 23 31 100032 www.cofc.com.cn 31 613 010 88067461 010 88067463 [email protected] www.cninfo.com.cn 31 613

More information

Lutein_C.indd

Lutein_C.indd 2013.06.21 NATURALLY PLUS DIRECT MARKETING PTE. LIMITED Company Registration No: 200721450W 2 Havelock Road #B1-03 2HR Singapore 059763 2 3 5 4 350g 295.3g 6 7 9 8 In 1956 *3 In 2006 *4 *1 *2 10.20mg 0.24mg

More information

31 粤 海 证 券 有 限 Guangdong Securities 香 港 2014.01.22 10.00 32 建 银 国 际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CCB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nment 香 港 2014.08.26 43.00 33 泰 康 资 产 管

31 粤 海 证 券 有 限 Guangdong Securities 香 港 2014.01.22 10.00 32 建 银 国 际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CCB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nment 香 港 2014.08.26 43.00 33 泰 康 资 产 管 人 民 币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RQFII) 投 资 额 度 审 批 情 况 表 截 至 日 期 :2016 年 8 月 30 日 单 位 : 亿 元 人 民 币 累 计 批 准 序 号 RQFII 中 文 名 称 RQFII 英 文 名 称 注 册 地 批 准 日 期 额 度 1 南 方 东 英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CSOP Asset Management Ltd 香 港

More information

2014 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 Goodbab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Interim Report 股份代号 Stock Code: 1086

2014 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 Goodbab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Interim Report 股份代号 Stock Code: 1086 2014 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 Goodbab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Interim Report 股份代号 Stock Code: 1086 gbinternational.com.hk / 1 2 4 16 23 24 25 26 28 29 31 Martin Pos Iain Ferguson Bruce 2014 5 23 Iain

More information

nbqw.PDF

nbqw.PDF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1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2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3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4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5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 140000000 23.38 6 2003 ANNUAL REPORT 2003 / 113578180

More information

6837 2015 12 31 2015 12 31 2015 (www.hkexnews.hk) (www.htsec.com) H2015 2016 3 30 * 3 8 23 28 62 84 92 93 129 160 170 171 172 13 11 2015 12 31AH11,501,700,000AH 104.505,175,765,000.00 14,655,043,372.86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2628 2 3 6 7 10 29 36 39 50 54 70 92 96 97 98 100 102 104 105 107 217 1 1 1 2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China Life 16 86-10-63631244 86-10-66575112 [email protected] 16 86-10-63631068 86-10-66575112

More information

HUA XIA BANK CO., Limited. ...2...2...11...13...14...18...21...22...22 1 2005 8 19 2005 17 14 Hua Xia Bank Co., Limited 600015 22 22 100005 http://www.hxb.com.cn http://www.95577.com.cn [email protected]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 3 6 13 17 25 31 44 48 49 51 52 54 116 1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B 9-A 1 36 SMP Partners (Cayman) Limited 3rd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619 2005 1...1 2...1 3...3 4...6 2005 1 1.1 1.2 1.3 1.4 2 2.1 600619 B 900910 2555 021-65660000 021-65670941 [email protected] 2.2 2.2.1 B 1 : : (%) ( ) 3,600,403,544.41 3,550,834,371.87 1.40 ( )( )

More information

ValenceTech Limited

ValenceTech Limited Murata Company Limited SGS-ATES Singapore (Pte) Ltd.New Japan Radio Co., Ltd. Willas-Array (Holdings) Limited Willas-Array (Holdings) Limited ValenceTech Limited Willas-Array (Holdings) Limited (1) ValenceTech

More information

AR C_Longyuan_.pdf

AR C_Longyuan_.pdf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0916 2 015 年度 報 告 僅供識別 2015 年度報告 僅供識別 ... 2... 4... 8... 14... 22 2015... 24... 26... 66... 83... 94... 110... 115... 119... 140... 143... 145... 147... 150... 152... 155...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8 2008 11 2 3 5 10 15 20 20 35 36 43 142 1 2008 CHINA MERCHANTS PROPERTY DEVELOPMENT CO., LTD. CMPD 518067 0755 26819600 0755 26819680 [email protected] 9 518067 http://www.cmpd.cn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

i

i BANK OF CHINA LIMITED i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2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More information

惠 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852) 2880 9263 (852) 2565 7975

惠 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852) 2880 9263 (852) 2565 7975 2015 惠 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852) 2880 9263 (852) 2565 7975 [email protected] www.valuepartners.com.hk 2-3 4-13 14-15 16-23 24 1 Bank of Bermuda (Cayman) Limited P.O. Box 513 HSBC House 68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More information

2011 2 3 13 13 14 15 17 19 20 32 * * * * * 18 2503 ipr 99 20 2008 2012 183 17 1712-1716 119 www.polyhongkong.com.hk www.irasia.com/listco/hk/polyhk 2 41.97 27.6514.3251.8% 8.93 7.361.57 21.3%24.74 23.91

More information

2 3 5 8 10 12 14 16 17 18 20 169 178 186 187 1. 2. 5,722,961,086 5,180,417,557 10% 1,431,472,973 1,051,863,210 36% 1,219,829,085 857,455,315 42% 1.04 0.73 2 2015 LKJ IGBT IGBT 2015 4 SMD100% 2015 3 2015

More information

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 1375 # 1 ... 3... 5... 5... 5... 7... 9... 12... 12... 16... 16... 21... 31... 31... 36... 38... 38... 43... 48... 54... 55... 57... 57... 59... 61... 62... 68...

More information

478632 Chi.indb

478632 Chi.indb 2012 002 003 005 015 021 029 052 054 065 067 068 069 072 073 075 077 173 174 175 183 (AB Volvo) 11.2% H 8,616,120,0005,760,388,000 66.86%H2,855,732,000 33.14% 16 2 1,930.64 4.3%1,549.527.1% 381.125.5%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董事長致辭 HAR1402017_C_Haitong Securities()F_.indb 1 3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4 第二節 公司簡介 7 第三節 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摘要 18 第四節 董事會報告 24 第五節 重要事項 71 第六節 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77 第七節 董事 監

目錄 董事長致辭 HAR1402017_C_Haitong Securities()F_.indb 1 3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4 第二節 公司簡介 7 第三節 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摘要 18 第四節 董事會報告 24 第五節 重要事項 71 第六節 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 77 第七節 董事 監 6837 20131231 201312312013 (www.hkexnews.hk) (www.htsec.com) H2013 2014328 * 目錄 董事長致辭 HAR1402017_C_Haitong Securities()F_.indb 1 3 第一節 釋義及重大風險提示 4 第二節 公司簡介 7 第三節 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摘要 18 第四節 董事會報告 24 第五節 重要事項 71

More information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半 年 度 报 告 2015 年 08 月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1766 600,000,000 5613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2016 9 30 H http://www.hkex.com.hk http://www.crrcgc.cc 2016 8 22 2 4 5 23 34 42 43 46 92 1 1.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CRRC 2.

More information

i

i CHINA SEVEN STAR HOLDINGS LIMITED 245 (1) (2) (3) (4) (5) 6 41 42 43 44 68 57 73 EGM 1 EGM 3 48 183 22 ............................................................ i............................................................

More information

(02) (02) (02) (02) A (03) (03) (04)

(02) (02) (02) (02) A (03) (03) (04) JF ( JF ) JF ( JF ) 3~4 ( ) ( ) ( ) ( ) ( ) ( ) 12 15 16 17 ( ) ( h t t p :// m o p s. t w s e. c o m. t w (http://www.jpmrich.com.tw) www.jpmrich.com.tw 65 17 (02) 2755-8686 (02) 2702-4699 285 25 (02)

More information

2 4 7 8 12 25 34 46 65 67 68 69 71 72 75 167 168 6.9% 66.4% 53% 68% 21.5% EBITDA 62.8% 6 B2C 2 B2C BB+ 2020 5 Global Capital 40 B2C 3 2012 4 2014 2014 1. 2014 2. 2014 C-BPI 3. 2014 CEO 2014 4. 2014 APP

More information

HKDPB AR C.indb

HKDPB AR C.indb 2 0 0 7-2 0 0 8 82 78 (852) 1831 831 (852) 2290 5168 [email protected] www.dps.org.hk 02 03 2007-08 04 08 11 18 21 2007-08 37 2008-09 40 42 63 02 [Name of the Scheme member] is a member of the Deposit

More information

1623 2018 2 4 5 22 29 44 65 69 71 72 73 74 75 164 3,222.42,669.3 20.7% 150.5125.719.8% 2017 1,134.428.8% OCTG PDOBP 2017 2018 1,428.78.6% 329.5326.4 OCTG(CRA)(CWC) CRA 72.8OCTG CWC CWC 90.9CWC39% (MFL)

More information

XIAOMI CORPORATION 小米集團 2,179,585,000 1,434,440,000 B 745,145, ,980,000 2,070,605,000 1,325,460,000 B 745,145, % % 0.005%

XIAOMI CORPORATION 小米集團 2,179,585,000 1,434,440,000 B 745,145, ,980,000 2,070,605,000 1,325,460,000 B 745,145, % % 0.005% 小米集團 2018 6 25 1933 (a) (b) (c) 30 571 30 1 XIAOMI CORPORATION 小米集團 2,179,585,000 1,434,440,000 B 745,145,000 108,980,000 2,070,605,000 1,325,460,000 B 745,145,000 17.00 1% 0.0027% 0.005% 0.0000025 1810

More information

2016 中 期 報 告 02 03 06 11 14 52 66 72 73 78 87 88 89 2016H 02 2016 2016 03 2016H A 1.00 H 1.00 Haitong Bank, S.A 2016H 04 665 05 2016H IPO QFII 2016 1 12016 6 30 RQFII 571 2016H 06 Haitong Securities Co.,

More information

(1937) VTech Holdings Limited Singapore Airlines Limited

(1937) VTech Holdings Limited Singapore Airlines Limited [ ] [ ]... 65 2014 5 2005 1 Bruce Philip 55 2014 5 2005 1 ROCKOWITZ... Dow Peter FAMULAK. 53 2014 5 2007 11 Paul Edward 69 2014 6 2014 6 SELWAY- SWIFT... Stephen Harry LONG... 71 2014 6 2014 6 ... 61 2014

More information

2 3 4 6 29 32 35 55 64 69 70 71 73 75 76 * * * * 28 12 183 17 1712 16 Appleby 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Weber Shandwick 979 10 8 1602 05 1114 2 5,125,118 4,862,855 5,514,804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