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 誌 猶 記 得 六 年 前 初 入 教 育 界 如 誤 闖 叢 林 的 小 白 兔 般, 深 感 自 己 對 教 育 的 徬 徨 與 不 足, 因 而 毅 然 決 然 踏 入 碩 士 學 問 窄 門 課 堂 上 浩 瀚 的 知 識, 引 領 著 我, 同 時 也 備 感 挫 折 ; 寫 論 文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謝 誌 猶 記 得 六 年 前 初 入 教 育 界 如 誤 闖 叢 林 的 小 白 兔 般, 深 感 自 己 對 教 育 的 徬 徨 與 不 足, 因 而 毅 然 決 然 踏 入 碩 士 學 問 窄 門 課 堂 上 浩 瀚 的 知 識, 引 領 著 我, 同 時 也 備 感 挫 折 ; 寫 論 文"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教 學 碩 士 學 位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蘇 伊 文 教 授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之 影 響 研 究 生 : 陳 曉 蓉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八 月

2 謝 誌 猶 記 得 六 年 前 初 入 教 育 界 如 誤 闖 叢 林 的 小 白 兔 般, 深 感 自 己 對 教 育 的 徬 徨 與 不 足, 因 而 毅 然 決 然 踏 入 碩 士 學 問 窄 門 課 堂 上 浩 瀚 的 知 識, 引 領 著 我, 同 時 也 備 感 挫 折 ; 寫 論 文 時, 更 感 到 自 己 見 識 短 淺, 難 登 大 雅 之 門 幸 而 身 邊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未 曾 間 斷, 使 自 己 能 於 撰 寫 論 文 期 間, 充 實 對 語 文 教 育 的 正 確 理 念, 並 順 利 完 成 論 文 首 先 我 要 感 謝 的 人, 莫 過 於 我 的 指 導 老 師 -- 蘇 伊 文 教 授 蘇 教 授 平 日 上 課 認 真 嚴 謹, 私 下 指 導 論 文 幽 默 風 趣 熱 忱 懇 切, 對 學 生 不 斷 鼓 舞 激 勵, 讓 原 本 對 論 文 充 滿 懼 意 的 我, 於 談 笑 間 明 確 論 文 方 向, 一 步 步 完 成 論 文 同 時 深 深 感 謝 給 予 我 指 導 的 口 考 教 授 : 陳 弘 昌 教 授 謝 美 齡 教 授 彭 妮 絲 副 教 授, 您 們 悉 心 的 指 導 與 啟 發, 讓 我 對 研 究 有 更 完 整 的 見 解 其 次, 誠 摯 的 感 謝 本 校 校 長 主 任, 在 我 暑 期 進 修 期 間, 給 予 極 大 的 支 持 與 包 容 ; 感 謝 我 最 敬 愛 的 學 年 老 師, 及 好 同 事 晏 慧 翊 伶 老 師 ; 感 謝 我 的 研 究 所 好 伙 伴 : 泠 玉 珮 玲 伯 燕 珮 菁, 謝 謝 你 們 總 是 包 容 我 的 粗 心 大 意, 耐 心 的 協 助 與 提 醒, 不 時 的 給 我 打 氣 與 幫 忙 最 後, 我 最 要 感 謝 我 的 父 母 親 週 遭 好 朋 友, 在 精 神 上 給 予 鼓 勵 與 支 持, 讓 我 無 後 顧 之 憂 此 著 作 能 順 利 於 時 程 內 完 成, 都 是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陪 伴, 願 以 此 喜 悅 與 大 家 分 享 曉 蓉 謹 誌 民 國 99 年 8 月 I

3 II

4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之 影 響 摘 要 本 研 究 目 的 旨 在 探 討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的 影 響 本 研 究 採 不 等 組 前 後 測 實 驗 設 計, 實 驗 對 象 為 台 中 市 某 國 小 五 年 級 兩 班 學 生, 其 一 為 實 驗 組, 另 一 為 控 制 組 實 驗 組 29 人, 控 制 組 27 人, 實 驗 組 接 受 為 期 八 週, 每 週 二 節, 共 計 十 六 節 的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實 驗 教 學, 控 制 組 則 未 給 予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教 學 本 研 究 以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評 分 表 為 研 究 工 具, 並 以 SPSS 進 行 獨 立 樣 本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統 計 分 析 本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一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方 面 : 接 受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的 實 驗 組 學 生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分 項 能 力 中, 於 綜 合 觀 察 與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確 認 隱 含 的 假 設 能 力 達 到 顯 著 二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方 面 : 探 討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申 論 質 詢 及 回 答 四 分 項 能 力 表 現 1. 實 驗 組 高 分 組 學 生 四 分 項 能 力 皆 顯 著 優 於 控 制 組 III

5 2. 實 驗 組 中 分 組 學 生 僅 回 答 能 力 未 達 顯 著, 其 餘 三 項 皆 顯 著 優 於 控 制 組 3. 實 驗 組 低 分 組 學 生 四 分 項 能 力 皆 未 顯 著 優 於 控 制 組 三 實 驗 組 學 生 對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多 持 肯 定 正 面 態 度 關 鍵 字 : 辯 論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批 判 批 判 式 閱 讀 閱 讀 IV

6 The effect of cross-examination debate by teaching critical reading instructio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cross-examination debate by training critical reading for elementary school fifth grade students. The experiment of the research with pretest-posttest nonequivalentcontrol-group design was conducted.the research selected two fifth-grade classes as subjects.one was assigned as the experimental group, and the other was to the control group.there were twenty-nine students in experimental group, and twenty-seven students in the other class ewere assigned to the control group.the experimental group received two sections of each week, and using total eight units for training critical reading.the experiment was extended for a period of eight weeks. But the control group did not accept the training.the research used CCT-X and the scoring of cross-examination debate as the research instrument, and the SPSS as the statistic analysis.the scores were statistically judged by one-way- analysis of covariance. The following was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1. Regarding the Critical thinking abilities": The students in experimental group received critical reading instruction scored higher on the abilities of comprehensive capacity, observation and credibility, assumptions in CCT-X than the control group. 2. Regarding the Cross- examination debate abilities":investigating V

7 the Performance in four aspects about comprehensive capacity, statement, cross-examination, replication. a. The study showed that in experimental group students who scored high on CCT-X had a significantly higher score than the control group in the four aspects. b. The study showed that in addition to replication,in experimental group students who scored medium on CCT-X had a significantly higher score in other three aspects than the control group. c. The study showed that In experimental group students who scored low on CCT-X had not a significantly higher score in the four aspects than the control group. 3. The experimental group held positive attitude toward critical reading Instruction. Key Words: Debate, Cross-examination Debate, Critical, Critical Reading, Read. VI

8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第 三 節 待 答 問 題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第 五 節 研 究 限 制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辯 論 概 述 第 二 節 批 判 思 考 第 三 節 批 判 式 閱 讀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第 二 節 研 究 設 計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第 四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第 五 節 研 究 程 序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學 生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的 影 響 第 二 節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學 生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影 響 第 三 節 實 驗 組 學 生 對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運 用 情 形 及 對 此 教 學 的 看 法 VII

9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第 二 節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附 錄 中 文 部 份 西 文 部 份 附 錄 一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評 分 表 附 錄 二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意 見 調 查 表 附 錄 三 實 驗 教 學 內 容 教 案 文 章 學 習 單 VIII

10 表 目 次 表 2-1: 整 理 各 學 者 對 辯 論 的 定 義 表 2-2: Ketchman 於 1921 年 提 出 辯 論 賽 制 表 2-3: 程 湘 帆 提 出 1969 年 以 前 的 辯 論 賽 制 表 2-4: 1970 年 我 國 辯 論 賽 制 表 2-5: 傳 統 辯 論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較 表 2-6: 批 判 思 考 定 義 整 理 表 2-7: Piaget 的 認 知 發 展 期 表 2-8: 批 判 思 考 與 學 業 相 關 研 究 表 2-9: 批 判 思 考 與 閱 讀 相 關 研 究 表 2-10: 辯 論 準 備 過 程 與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表 2-11: 辯 士 所 需 能 力 表 2-12: 後 設 認 知 的 定 義 表 3-1: 本 實 驗 設 計 模 式 表 3-2: 實 驗 設 計 內 容 表 3-3: 批 判 式 閱 讀 課 程 與 對 應 指 標 關 係 表 3-4: 修 訂 的 CCT-X 編 製 結 構 表 3-5: 自 訂 奧 瑞 岡 式 競 賽 評 分 表 與 對 應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表 3-6: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教 學 內 容 相 較 表 4-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綜 合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2: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綜 合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3: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綜 合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表 4-4: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歸 納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5: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歸 納 能 力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6: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歸 納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IX

11 表 4-7: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演 繹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8: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演 繹 能 力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9: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演 繹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表 4-10: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觀 察 與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1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觀 察 與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能 力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12: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觀 察 與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確 認 隱 含 的 假 設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表 4-13: 準 差 表 4-14: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確 認 隱 含 的 假 設 能 力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15: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確 認 隱 含 的 假 設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表 4-16: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結 果 表 4-17: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18: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19: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20: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2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22: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23: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X

12 表 4-24: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25: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26: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27: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28: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高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29: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30: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3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32: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33: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34: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35: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36: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37: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38: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XI

13 表 4-39: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40: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中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4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42: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43: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綜 合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44: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45: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46: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申 論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47: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48: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49: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質 詢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50: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表 4-5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前 測 分 數 的 迴 歸 同 質 性 考 驗 摘 要 表 表 4-52: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回 答 能 力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表 4-53: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之 高 中 低 分 組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之 共 變 數 分 析 結 果 表 4-54: 實 驗 組 學 生 對 於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意 見 XII

14 表 4-55: 實 驗 組 學 生 對 於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提 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之 意 見 圖 目 次 圖 2~1: Sternberg 智 力 三 維 論 示 意 圖 圖 3~1: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奧 瑞 岡 式 競 賽 進 行 流 程 圖 3~2: 研 究 架 構 XIII

15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研 究 主 旨 為 探 討 批 判 式 閱 讀 是 否 對 口 語 爭 雄 的 辯 論 能 力 有 提 升 的 效 果 以 下 就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待 答 問 題 名 詞 釋 義 及 研 究 限 制 做 說 明, 說 明 如 下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批 判 思 考 於 國 外 學 界 已 沸 沸 揚 揚 數 十 個 年 頭, 然 而 國 內 卻 始 終 見 聲 不 見 影 從 國 內 現 狀 推 究, 原 因 可 能 是 考 試 制 度 的 遺 毒 為 了 考 試 方 便, 教 育 偏 向 填 鴨 方 式, 將 學 生 的 頭 腦 單 一 化 ; 被 多 種 課 程 纏 身 而 疲 於 奔 命 的 老 師 們, 成 為 社 會 沉 默 的 一 群, 也 將 學 生 教 成 統 一 思 考 方 式 的 沉 默 國 民 在 考 試 領 導 教 學 前 提 下, 教 育 成 為 一 個 大 機 器, 將 每 個 送 進 機 器, 獨 一 無 二 的 個 體, 全 變 成 思 想 統 一 的 產 品 如 果 站 在 第 一 線 的 教 師 懂 得 突 破 現 狀, 和 學 生 對 話, 讓 學 生 成 為 教 室 的 主 人, 享 受 思 考 歷 程 中 天 馬 行 空 的 趣 味, 則 能 吸 引 學 生 不 停 探 索, 則 能 培 養 出 具 競 爭 力 的 國 民 批 判 思 考 才 能 培 養 出 具 競 爭 力 的 國 民 所 謂 思 考, 是 為 達 成 某 特 定 目 標 從 事 的 縝 密 經 驗 探 索 (debono,1992); 而 批 判 思 考 則 是 一 種 行 動, 是 決 定 什 麼 應 該 去 做 什 麼 應 該 去 相 信 的 一 種 合 理 性 與 反 思 性 的 思 考 (Norris 與 Ennis,1989) Dewey( 姜 文 閔 譯,2000) 曾 在 How We Think" 一 書 中 提 到, 反 思 性 思 考 概 念 如 : 質 疑 探 索 尋 求 證 據 評 估, 這 些 都 是 批 判 思 1

16 考 的 精 華 張 玉 成 於 1993 年 定 義, 批 判 思 考 乃 對 於 事 物 或 陳 述 並 非 全 盤 接 受, 而 係 應 用 思 考 力 量 將 其 事 物 或 陳 述 加 以 分 解 分 析, 設 定 標 準 加 以 判 斷 可 知 批 判 思 考 立 於 思 考 的 基 礎 之 上, 加 入 主 觀 標 準 評 判 可 行 性 合 理 性, 對 事 物 既 有 觀 點 進 行 評 價 可 見, 具 競 爭 力 的 國 民 應 具 備 主 觀 評 判 標 準, 能 篩 選 資 訊 加 以 評 價 如 何 增 進 批 判 思 考? 研 究 者 認 為 由 批 判 式 閱 讀 著 手 訓 練 應 為 有 效 途 徑 探 究 批 判 思 考 與 閱 讀 理 解 的 相 關 研 究 發 現, 大 部 分 研 究 結 果 呈 正 相 關, 因 此 欲 提 升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應 從 閱 讀 著 手 所 謂 批 判 式 閱 讀 指 閱 讀 文 章 為 基 底, 以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為 教 學 目 標, 反 覆 提 問 與 回 饋, 達 成 教 學 成 效 研 究 者 相 信, 從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定 能 達 到 良 好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效 果 研 究 者 擔 任 國 小 教 師 五 年 餘, 發 現 學 生 於 溝 通 上 皆 有 共 同 困 難 : 經 常 話 未 聽 完 即 埋 頭 苦 做, 做 錯 還 委 屈 得 不 知 為 何 ; 或 者 與 人 摩 擦, 爭 執 不 到 兩 句, 就 急 著 找 老 師 協 助 處 理 說, 說 不 清 ; 聽, 聽 不 明, 導 致 誤 會 不 斷 研 究 者 深 深 感 慨, 這 些 問 題 緣 於 溝 通 不 良, 推 究 其 因 均 在 學 生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不 足 此 時, 研 究 者 接 觸 到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競 賽 十 幾 年 前 此 競 賽 曾 風 雲 一 時, 是 國 中 小 國 語 文 競 賽 之 ㄧ, 後 因 故 停 辦, 近 兩 年 台 中 市 又 恢 復 辦 理, 在 這 樣 的 機 緣 下, 我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相 遇 連 續 指 導 兩 年 辯 論 競 賽 後, 發 現 僅 了 解 辯 論 規 則 大 量 閱 讀 著 實 不 夠, 辯 論 還 有 一 項 決 勝 負 的 能 力 -- 批 2

17 判 在 競 賽 前 不 僅 僅 要 能 批 判 資 料, 還 必 須 於 競 賽 現 場 具 有 臨 場 聆 聽 批 判 的 能 力 辯 論 經 過 深 層 批 判 思 考 過 後, 透 過 口 語 傳 播 產 出, 訓 練 學 生 講 理 教 導 過 程 也 給 研 究 者 許 多 想 法, 如 果 訓 練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是 否 可 提 升 學 生 辯 論 能 力?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需 收 集 大 量 資 料, 學 習 分 類 資 料, 批 判 可 行 不 可 行, 再 整 合 成 主 要 觀 點, 可 見 批 判 資 料 於 辯 論 中 相 當 重 要, 因 此 研 究 者 擬 結 合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期 透 過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提 升 學 生 批 判 資 料 能 力, 進 而 對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產 生 正 面 影 響 根 據 九 十 七 年 五 月 公 佈 的 九 年 一 貫 新 綱 要 ( 一 百 學 年 度 實 施 ), 對 國 小 語 文 批 判 能 力 的 著 墨 甚 少, 僅 於 國 語 文 三 條 能 力 指 標 中 明 顯 表 示 能 在 辯 論 中 精 要 的 說 出 有 利 己 方 的 意 見 能 從 閱 讀 的 材 料 中, 培 養 分 析 歸 納 的 能 力 依 據 上 述 表 示, 於 國 小 階 段, 應 於 閱 讀 中 培 養 分 析 歸 納 能 力, 即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欲 達 成 的 指 標, 可 見 此 訓 練 國 小 階 段 是 可 達 成 且 必 須 的 能 力, 由 此 推 知 批 判 式 閱 讀 可 行 性 高, 且 能 作 為 教 材 參 考 遺 憾 的 是, 針 對 以 上 指 標, 編 入 教 材 部 分 甚 少, 顯 示 目 前 國 內 對 批 判 思 考 重 視 不 足 研 究 者 以 為 訓 練 辯 論 能 力 為 主 的 批 判 式 閱 讀 教 學, 應 能 有 效 促 進 學 生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進 而 提 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搭 起 學 生 理 性 橋 樑, 引 領 社 會 更 進 步 3

18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為 探 討 批 判 式 閱 讀 是 否 對 口 語 爭 雄 的 辯 論 能 力 有 提 升 的 效 果, 細 言 之,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為 三 : 一 探 討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在 接 受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前 後, 對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之 影 響 二 探 討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在 接 受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前 後, 在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競 賽 表 現 之 影 響 三 探 討 參 與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的 五 年 級 實 驗 組 學 生, 在 教 學 結 束 後, 對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的 運 用 情 形 及 看 法 第 三 節 待 答 問 題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欲 回 答 的 問 題 包 括 : 一 探 討 國 小 五 級 學 生 在 接 受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前 後, 對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一 -1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的 綜 合 能 力 之 表 現,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一 -2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的 歸 納 能 力 之 表 現,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一 -3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4

19 X 級 的 演 繹 能 力 之 表 現,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一 -4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的 觀 察 與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能 力 之 表 現,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一 -5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於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的 確 認 隱 含 假 設 能 力 之 表 現,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二 探 討 國 小 五 年 級 學 生 在 接 受 批 判 式 閱 讀 教 學 前 後, 對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競 賽 之 能 力,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二 -1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的 高 中 低 三 組 不 同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學 生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賽 之 綜 合 能 力,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二 -2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的 高 中 低 三 組 不 同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學 生,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賽 之 申 論 能 力,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二 -3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的 高 中 低 三 組 不 同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學 生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賽 之 質 詢 能 力, 是 否 有 所 提 升? 二 -4 採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對 國 小 五 年 級 實 驗 組 控 制 組 的 高 中 低 三 組 不 同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學 生 於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賽 之 回 答 能 力, 是 5

20 否 有 所 提 升? 三 探 討 參 與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的 五 年 級 實 驗 組 學 生, 在 教 學 結 束 後, 對 批 判 式 閱 讀 運 用 情 形 及 對 此 教 學 看 法 如 何?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本 研 究 有 關 的 重 要 名 詞 解 釋 如 下 : 一 批 判 式 閱 讀 訓 練 : 根 據 張 玉 成 於 1993 年 整 理 西 方 學 者 對 批 判 思 考 定 義 顯 示, 批 判 思 考 重 視 對 言 論 主 張 文 章 陳 述 內 容 對 資 訊 來 源 從 事 正 確 判 斷 基 於 上 述 所 示, 透 過 批 判 文 章 建 立 自 我 觀 點 占 重 要 地 位, 因 此 研 究 者 擬 以 閱 讀 融 入 批 判 思 考 訓 練 基 於 上 述 定 義 及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需 要 從 批 判 時 事 新 聞 中 建 立 自 我 觀 點, 因 此 研 究 者 決 定 閱 讀 內 容 皆 以 報 章 雜 誌 為 主 並 於 探 討 西 方 學 者 對 批 判 思 考 理 念 之 後, 擷 取 其 要 義, 依 據 教 育 心 理 學 理 論, 選 擇 適 合 的 教 學 領 域 及 教 學 年 紀 二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賽 :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賽 是 美 國 奧 瑞 岡 大 學 所 研 擬 的 辯 論 方 式, 模 仿 英 國 議 會 制 度 所 研 發 其 增 加 質 詢 的 方 式, 改 善 舊 式 辯 論 僅 有 申 論 而 無 與 對 方 隊 伍 交 流 的 缺 點, 採 用 質 詢 方 式 讓 辯 論 議 題 更 能 問 進 核 心, 且 更 能 訓 練 批 判 聆 聽 及 臨 場 反 應 其 賽 制 以 正 反 方 皆 三 人 比 賽 為 主, 分 為 一 二 三 辯, 6

21 其 中 一 位 兼 任 結 辯, 過 程 中 有 申 論 質 詢 回 答, 皆 三 分 鐘, 最 後 的 結 辯 也 是 三 分 鐘 參 批 判 思 考 技 巧 : 本 研 究 所 關 心 的 批 判 思 考 技 巧 以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所 測 得 的 能 力 為 主, 包 括 歸 納 演 繹 觀 察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確 認 隱 含 的 假 設 這 些 能 力 所 需 先 備 知 識 也 被 考 量 於 教 學 目 標 之 內 第 五 節 研 究 限 制 一 研 究 對 象 : 基 於 時 間 及 人 力 的 限 制, 研 究 者 僅 能 選 取 台 中 市 某 國 小 五 年 級 兩 個 班 級 做 為 實 驗 組 29 人 及 控 制 組 27 人, 樣 本 不 多, 無 法 將 結 論 推 論 至 其 他 非 實 驗 情 境 之 學 生 二 測 驗 工 具 :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工 具 有 很 多 種, 基 於 目 前 國 內 適 合 國 小 學 生 普 遍 使 用 效 果 良 好 的 為 毛 連 塭 等 於 1992 年 修 訂 的 康 乃 爾 批 判 思 考 測 驗 X 級, 因 此 研 究 者 決 定 採 用 此 測 驗 但 是 此 測 驗 所 測 試 的 能 力 僅 限 以 下 五 種, 即 歸 納 演 繹 觀 察 考 察 訊 息 可 信 度 確 認 隱 含 的 假 設, 所 以 無 法 推 論 至 所 有 批 判 思 考 的 能 力 基 於 測 量 批 判 思 考 的 前 後 測 皆 使 用 同 一 份 測 驗, 因 此 仍 無 法 避 免 答 題 動 機 低 或 產 生 練 習 效 應 對 實 驗 結 果 正 確 性 的 影 響 7

22 8

2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於 第 二 章 首 先 探 討 辯 論 相 關 文 獻, 第 二 節 從 批 判 理 論 起 源 探 討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第 三 節 介 紹 批 判 式 閱 讀 技 巧, 及 深 入 分 析 批 判 能 力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其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第 一 節 辯 論 概 述 壹 辯 論 介 紹 一 辯 論 基 本 理 論 ( 一 ) 辯 論 的 定 義 : 辯 論 指 口 語 交 鋒 的 過 程, 最 早 於 春 秋 戰 國, 運 籌 帷 幄 的 智 謀 之 士, 奔 走 游 說, 晏 子 為 此 時 期 最 為 古 今 津 津 樂 道 的 人 物 隨 著 歷 史 推 移, 辯 論 雖 經 常 出 現 在 古 代 重 要 政 策 論 辯, 卻 未 被 立 為 一 門 學 問, 少 有 專 書 著 述, 直 到 清 末 列 強 叩 關, 才 重 新 從 教 育 的 角 度 反 思, 定 下 辯 論 一 詞, 立 下 辯 論 學 說 因 此 研 究 者 僅 列 舉 近 三 十 年 辯 論 定 義, 做 一 整 理 : 9

24 表 2-1 整 理 各 學 者 對 辯 論 的 定 義 作 者 年 代 出 處 辯 論 的 定 義 崔 鼎 昌 等 1977 台 北 故 鄉 辯 論 是 以 邏 輯 的 方 法, 正 反 對 立 的 形 式 以 探 求 真 理 的 過 程 與 方 法 費 培 傑 1980 上 海 商 務 正 反 兩 方 依 據 一 定 的 講 述 規 則, 當 面 陳 述 各 人 的 論 證 稱 為 辯 論 諸 承 明 1991 台 北 桂 冠 針 對 某 一 特 定 主 題, 各 自 持 有 不 同 立 場 和 意 見 的 人, 以 有 系 統 有 條 理 符 合 邏 輯 的 言 辭, 彼 此 陳 述 立 論 和 反 駁 劉 建 祥 1997 湖 南 辯 論 是 一 種 論 事 理, 辨 是 非 的 雙 向 語 言 交 流 活 動 本 身 需 觀 點 明 確 具 論 理 系 統, 與 他 人 需 為 相 異 觀 點 針 鋒 相 對 的 抗 衡 和 辯 駁 董 志 鐵 1998 中 國 廣 播 電 視 辯 論 是 針 對 客 觀 事 實 做 矛 盾 判 斷 的 爭 論 劉 伯 奎 1999 語 文 出 版 社 人 們 針 對 某 一 具 體 話 題, 以 公 開 對 立 的 立 場 對 對 方 的 觀 點 進 行 駁 斥 和 否 定, 藉 此 確 立 和 強 化 本 方 觀 點 的 一 種 語 言 交 流 形 式 筆 者 歸 納 辯 論 定 義 如 下 : 辯 論 為 人 們 針 對 某 一 特 定 主 題, 持 不 同 立 場 的 人 進 行 公 開 富 有 邏 輯 的 口 語 論 辯, 進 行 意 見 溝 通 與 交 流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 ( 二 ) 辯 論 的 條 件 : 1. 廣 義 上 而 言 : 10

25 根 據 表 2-1 的 定 義, 整 理 辯 論 應 具 備 的 條 件, 分 述 如 下 (1) 命 題 相 同 : 有 同 一 客 觀 的 命 題, 雙 方 焦 點 關 注 在 同 一 件 事, 彼 此 交 鋒 才 有 交 集 (2) 立 場 多 元 或 相 對 : 辯 論 不 限 於 正 反 對 立, 有 時 一 個 主 題 會 有 許 多 不 同 立 場 尤 其 是 跟 政 策 相 關 議 題 更 易 具 備 此 特 質 (3) 論 證 須 具 說 服 力 : 若 缺 乏 此 項, 辯 論 即 跟 一 般 討 論 沒 有 差 別, 辯 本 身 就 有 說 服 的 意 義 2. 狹 義 而 言 : (1) 單 指 辯 論 競 賽, 諸 承 明 1991 認 為 辯 論 比 賽 必 須 1 具 有 一 定 規 則 或 程 序 : 規 則 程 序 可 以 幫 助 辯 論 在 公 平 合 理 的 環 境 下 進 行 辯 論 規 則 程 序 從 民 初 至 今 有 許 多 套, 但 是 原 則 上 皆 掌 握 公 平 性 辯 論 規 則 共 同 點 則 須 遵 守 A. 雙 方 辯 士 表 達 機 會 相 等 B. 配 合 辯 論 活 動 的 情 境 和 目 的, 選 擇 最 佳 組 合 方 式 2 當 面 以 語 言 方 式 表 達 : 為 了 呈 現 辯 論 臨 場 與 立 即 效 果 辯 士 的 臨 場 反 應 等, 辯 論 往 往 會 要 求 面 對 面 直 接 溝 通 (2)Harpon & Row 於 1977 年 針 對 會 議 論 辯 模 式 提 出 四 種 條 件 : 1 必 須 有 正 反 兩 方 2 有 組 織 的 聽 眾 11

26 3 辯 論 者 和 聽 眾 必 須 遵 循 一 定 的 規 則 這 些 規 則 有 助 於 行 政 上 的 處 理 協 議 的 取 得 4 雙 方 對 辯 題 及 內 容 的 認 可 : 雙 方 論 點 不 一 致, 對 議 題 看 法 不 一, 將 會 導 致 各 說 各 話, 不 知 所 云 ( 三 ) 辯 論 的 目 的 : 1. 廣 義 而 言 : 辯 論 不 是 為 了 逞 一 時 口 舌 之 快, 所 有 的 過 程 皆 是 為 了 追 求 真 理, 因 此 辯 論 應 有 個 目 的 魯 曉 明 於 1980 年 指 出 : (1) 問 是 非 : 是 非 不 明 時, 不 能 不 辯 判 斷 對 錯 為 了 了 解 自 己 的 想 法, 應 該 勇 於 辯 論 (2) 闡 真 理 : 若 有 言 論 足 以 對 社 會 有 不 良 影 響, 損 害 大 眾 利 益 時, 應 基 於 道 德, 依 所 有 證 據, 分 辨 是 非, 挺 身 辯 論 (3) 明 真 相 : 如 果 事 情 處 於 矛 盾 模 糊 地 帶 爭 論 不 休 時, 辯 論 有 助 釐 清 真 相 當 然, 有 所 為 也 要 有 所 不 為, 某 些 情 境 則 不 應 辯 論, 王 淑 俐 1991 指 出 : (1) 題 目 無 關 緊 要 時 : 不 必 為 小 事 計 較, 不 要 強 迫 他 人 接 受 自 己 想 法 或 改 變 生 活 習 慣 12

27 (2) 對 手 不 講 公 道 時 : 當 對 手 蠻 橫 或 情 緒 激 動 時, 已 失 去 辯 論 的 公 正 客 觀 性, 此 時 不 宜 出 口 (3) 自 己 準 備 不 足 時 : 自 己 沒 有 堅 固 的 證 據 或 尚 未 有 調 理 的 想 法 時, 也 不 要 信 口 開 河 2. 狹 義 而 言 : 辯 論 是 指 參 加 制 式 的 辯 論 比 賽, 參 加 比 賽 的 目 的 分 述 如 下 : (1) 教 育 上 而 言 : 我 國 教 育 有 一 共 通 點, 前 人 怎 麼 說 怎 麼 信, 足 見 思 辯 力 不 足 源 於 我 國 教 育 方 式 太 重 視 考 試, 不 講 究 辯 論 術 (2) 社 會 上 而 言 : 美 國 曾 有 一 項 調 查, 美 國 高 層 領 導 人 物 ( 含 議 員 州 長 最 高 法 院 法 官 白 宮 幕 僚 等 ) 共 160 位, 其 中 竟 高 達 62.5% 在 大 學 中 曾 參 加 辯 論 賽 因 此, 從 各 種 調 查 顯 示 辯 論 賽 對 於 學 生 進 入 社 會 後 能 否 有 效 表 達 意 見, 繼 而 成 為 領 導 者, 有 不 容 小 覷 的 影 響 ( 游 梓 翔,2004) (3) 個 人 而 言 : 培 養 求 知 的 能 力 與 興 趣 : 競 賽 辯 論 講 求 證 據 資 料 為 支 撐 的 活 動 因 此 要 參 加 辯 論 賽, 賽 前 各 項 資 料 的 收 集 及 取 決 整 理, 是 不 可 或 缺 一 環 賽 後, 選 手 會 發 現 視 野 變 廣 闊, 常 識 知 識 豐 富, 對 環 境 看 法 更 寬 廣, 間 接 提 13

28 升 求 知 興 趣 ( 四 ) 辯 論 基 本 架 構 1. 立 論 (1) 論 證 : 辯 論 過 程 中, 每 人 皆 應 根 據 自 己 的 主 觀 看 法, 尋 找 證 據 建 立 一 套 主 張 說 服 他 人, 而 這 一 套 說 法 就 是 論 證 如 沈 寶 良 於 1996 所 說, 如 果 論 點 是 論 辯 的 靈 魂, 那 麼 論 據 就 是 血 肉, 論 證 技 巧 則 是 論 辯 的 骨 骼 及 筋 絡, 因 此 論 證 包 含 以 下 特 點 組 成 : 1 正 確 論 點 :A. 客 觀 符 合 實 際 情 形 : 論 辯 者 必 須 從 命 題 中 找 到 相 關 支 持 論 點, 實 事 求 是 不 可 私 自 臆 測 B. 符 合 科 學 邏 輯 原 則 : 論 點 不 可 使 用 哲 學 的 方 式 作 揣 測, 須 符 合 科 學 邏 輯 客 觀 原 則, 才 能 順 利 進 行 2 客 觀 論 據 : 必 須 是 以 充 分 必 須 的 理 由 組 合 而 成 劉 潤 澤 1991 提 出 的 三 個 特 點 :A. 真 實 確 切 : 不 真 實, 一 旦 被 對 方 查 出 為 假, 這 論 證 隨 即 失 去 公 信 力 B. 全 面 充 分 : 理 由 跟 命 題 關 連 必 需 夠 強 夠 充 分, 否 則 被 推 翻 的 可 能 性 會 相 當 高 C. 和 論 點 有 內 在 關 聯 : 若 理 由 和 論 題 不 相 關, 則 此 論 據 會 被 視 為 無 效 14

29 (2) 論 證 類 型 : 1 事 例 論 證 : 前 人 有 謂, 事 實 勝 於 雄 辯 事 實 往 往 最 具 說 服 力, 但 此 事 實 應 具 備 可 被 考 證 或 廣 為 人 知 的 特 質, 若 不 是 多 數 人 知 道 的 事 實, 應 提 出 證 明 2 公 理 論 證 : 利 用 人 們 確 知 的 道 理, 包 含 一 般 性 原 理 原 則 既 定 條 約 國 家 法 律 等 作 為 證 明 這 些 公 理 深 鑿 每 人 心 中, 是 文 化 的 一 部 分, 往 往 不 需 要 多 做 說 明 ( 劉 潤 澤,1999) 3 因 果 論 證 :Ketchman 於 1914 年 ( 費 培 傑 譯 ) 提 出 方 式 有 由 果 推 因 由 因 推 果 或 由 果 推 果 無 論 推 理 方 式 為 何 種, 一 定 要 把 握 幾 個 原 則 A. 因 與 果 連 繫 要 強 : 前 因 與 後 果 的 聯 繫 不 強, 或 這 個 前 因 不 一 定 會 推 論 出 這 後 果, 則 這 個 聯 繫 易 被 推 翻 B. 證 據 有 力 : 使 用 證 據 證 實 時, 證 據 必 須 可 被 驗 證 C. 前 因 沒 有 其 他 阻 撓 因 素 : 發 生 前 因 時, 沒 有 其 他 可 能 影 響 前 因 的 因 素, 這 樣 的 前 因 具 單 純 可 證 性, 才 足 以 說 服 人 4 類 比 論 證 : 針 對 命 題 或 對 方 存 在 的 問 題, 提 出 比 喻, 用 相 近 或 相 似 的 事 物 進 行 類 比 謝 倫 浩 (2001) 提 出 使 用 此 15

30 種 推 論 論 證 時, 應 要 注 意 以 下 幾 點 :A. 不 能 通 篇 皆 使 用 此 方 式, 會 影 響 整 體 表 達 力 道 B. 類 比 的 兩 個 對 象 間, 屬 性 關 係 愈 緊 密 愈 好 才 能 使 辯 論 中 的 觀 點 富 有 論 證 性 增 加 說 服 力 C. 不 能 以 對 象 表 面 相 同 或 相 似 處 拿 來 類 比, 否 則 易 落 入 機 械 類 比 的 錯 誤 (3) 論 證 立 場 : 1 正 方 立 場 : 正 方 辯 士 立 場 要 支 持 整 個 議 題, 不 可 以 部 分 支 持, 部 分 支 持 易 落 入 與 反 方 立 場 混 淆 的 窘 境 因 此 正 方 要 完 全 支 持, 往 往 是 站 在 改 革 的 立 場, 可 對 命 題 提 出 建 議 或 具 體 作 法 因 此 正 方 的 焦 點 應 放 在 做 法 的 需 要 性 及 可 行 性 正 方 強 調 需 要 的 做 法 有 A. 強 調 需 要 : 一 般 辯 題 通 常 會 與 現 狀 相 反 方 式 來 制 定, 如 : 應 開 放 國 小 學 生 騎 腳 踏 車 上 學 因 此 正 方 站 在 與 現 狀 相 反 的 改 革 一 方, 因 此 正 方 要 完 全 支 持 改 革 現 狀, 可 以 針 對 有 需 要 這 部 分 提 出 充 分 理 由 B. 強 調 好 處 : 好 處 往 往 沒 有 絕 對 的 標 準, 拿 反 方 做 不 到 的 部 分 互 相 比 較 才 有 意 義 2 反 方 立 場 論 析 : 反 方 立 場 較 有 彈 性, 可 以 選 擇 部 分 反 對, 或 完 全 反 對, 端 視 反 方 隊 伍 戰 略 而 定 游 梓 翔 於 2004 年 16

31 提 出 反 方 立 場 有 以 下 幾 種 方 式 可 以 採 用, 分 述 如 下 A. 維 持 現 有 狀 況 : 若 正 方 支 持 改 變 現 狀, 反 方 當 然 也 可 以 維 持 現 狀 維 持 現 狀 的 打 法 須 強 調 目 前 使 用 此 方 式 的 優 勢 為 何, 削 弱 目 前 方 法 的 弱 點 B. 修 正 現 有 狀 況 缺 點 : 若 現 有 狀 況 已 是 大 眾 皆 尋 求 改 變 的 氛 圍, 那 麼 就 不 要 堅 持, 可 以 選 擇 就 現 況 缺 陷 提 出 修 正 建 議, 但 大 致 原 則 不 改 變 修 正 的 幅 度 不 能 太 大, 否 則 易 與 正 方 立 場 混 淆 2. 駁 論 : 駁 論 純 粹 以 破 壞 對 方 論 點 為 原 則, 和 主 張 建 設 或 改 善 的 論 證 立 場 不 同 諸 承 明 (1991) 提 出 下 面 原 則 : (1) 使 用 原 則 : 1 不 應 純 粹 反 對 : 辯 論 應 是 為 了 解 決 問 題, 因 此 辯 論 當 中 不 宜 為 反 對 而 不 講 理 失 了 風 度 2 駁 論 應 與 質 詢 申 論 密 切 配 合 : 首 先 質 詢 時 間 可 將 駁 論 觀 點 化 為 提 問 詢 問 對 手 接 著 被 質 詢 後 皆 會 有 一 次 申 論 機 會, 應 將 被 質 詢 時 未 完 全 回 答, 或 者 未 有 機 會 好 好 回 答 的 議 題 整 理 好, 申 論 時 再 加 強 闡 述, 可 以 提 升 駁 論 的 強 度 與 鞏 固 我 方 效 果 17

32 (2) 回 應 駁 論 : 劉 伯 奎 (1999) 提 出 面 對 駁 論 時, 可 使 用 迎 戰 方 法, 分 述 如 下 : 1 攻 其 命 題 : 直 接 否 定 其 命 題 合 理 性, 主 要 論 點 皆 由 命 題 延 伸, 從 此 處 攻 擊 等 於 間 接 全 盤 否 定 其 全 部 論 點 2 攻 其 次 要 論 點 : 往 往 主 要 論 點 對 手 會 守 得 很 好, 但 是 作 為 佐 證 的 次 要 論 點, 未 必 全 部 都 可 以 達 成, 因 此 只 抓 住 其 中 一 個 達 成 性 很 低 的 次 要 論 點 集 中 攻 擊, 可 以 擾 亂 對 方 陣 腳 3 攻 其 結 論 : 若 次 要 論 點 與 結 論 間 的 關 連 性 不 強, 或 者 未 存 在 必 然 的 因 果 關 係, 那 麼 可 以 藉 由 攻 擊 這 個 部 分 來 類 比 推 論 間 接 否 定 全 部 二 辯 論 技 巧 介 紹 : 朱 峰 (2000) 提 出 以 下 界 定 辯 題 方 式 ( 一 ) 界 定 辯 題 : 不 管 辯 題 如 何 隨 時 勢 變 化, 都 脫 離 不 了 三 項 主 要 類 型 1. 價 值 命 題 : 討 論 已 施 行 的 某 事 或 某 政 策 是 否 比 原 先 顧 慮 情 形 更 好, 如 六 輕 建 設 於 雲 林 利 大 於 弊, 這 類 命 題 辯 士 必 須 有 很 強 的 邏 輯 能 力, 要 完 整 收 集 過 去 至 今 與 命 題 相 關 資 料, 對 辯 題 的 發 展 有 相 當 的 了 解 18

33 2. 事 實 命 題 : 討 論 某 件 事 是 否 真 實, 台 灣 教 育 深 受 西 方 教 育 思 想 影 響, 這 類 注 重 舉 證, 題 目 愈 抽 象 辯 論 者 愈 要 掌 握 大 量 實 證,, 準 備 時 有 大 量 材 料 3. 政 策 命 題 : 討 論 某 事 該 不 該 做 如 應 該 興 建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要 求 理 論 與 實 際 的 結 合, 既 需 要 邏 輯 推 理, 更 要 有 大 量 佐 證, 因 為 還 未 施 行, 佐 證 間 能 想 像 空 間 大, 能 討 論 的 角 度 也 多, 是 辯 論 賽 常 見 的 辯 題 ( 二 ) 命 題 分 析 :Ketchman 於 1914 年 ( 費 培 傑 譯 ) 提 出 關 於 命 題 分 析 的 方 式, 分 述 如 下 1. 界 定 命 題 意 義 : 命 題 定 出 來 往 往 兼 具 許 多 角 度 的 涵 意, 須 先 界 定 命 題 意 義, 接 下 來 找 資 料 才 知 應 從 何 方 向 2. 追 溯 命 題 的 起 源 與 歷 史 : 命 題 皆 具 爭 議 性, 產 生 絕 非 一 兩 日, 除 非 了 解 起 源 與 流 變, 否 則 難 以 對 症 下 藥, 因 此 先 了 解 起 源 可 以 幫 助 接 下 來 找 資 料 方 向 的 擬 定 3. 界 定 命 題 範 圍 : 需 要 爭 論 的 點 很 多, 但 時 間 有 限, 因 此 應 針 對 最 重 要 或 最 具 爭 議 的 部 分 進 行 論 辯, 其 餘 可 以 切 割 可 除 去 對 題 目 而 言, 不 需 證 明 就 可 支 持 辯 題 或 無 害 於 論 證 的 部 分 4. 正 反 論 證 對 照 : 不 能 只 準 備 己 方 論 證, 也 要 準 備 對 方 的, 要 19

34 知 己 知 彼 從 對 方 可 能 尋 求 的 論 證 中, 找 出 可 攻 擊 己 方 的 點, 針 對 這 部 分 加 強 準 備 貳 辯 論 活 動 的 發 展 一 我 國 辯 論 的 源 起 ( 一 ) 清 末 民 初 時 期 : 如 梁 啟 超 於 1914 年 為 費 培 傑 作 序 所 言, 中 國 古 代 雖 有 墨 辯 名 家 等 源 流, 甚 至 儒 家 曾 開 過 言 語 一 科, 但 皆 於 歷 史 洪 流 中 失 傳 歷 史 上 的 名 辯 論, 漢 武 帝 時, 賢 良 文 學 與 丞 相 史 御 史 大 夫 流 傳 有 名 的 鹽 鐵 之 爭 也 僅 曇 花 一 現 我 國 教 育 太 過 重 視 文 章, 而 於 口 舌 表 達 訓 練 幾 無 著 墨 反 觀, 古 希 臘 哲 學 家 蘇 格 拉 底 引 領 雄 辯 風 氣, 歐 洲 傳 承 古 希 臘 作 風, 口 語 成 為 西 方 政 治 利 器, 至 今 盛 行 不 衰 清 末 我 國 受 列 強 侵 略, 砲 聲 隆 隆 下 也 讓 我 們 反 思 教 育 的 腳 步, 因 而 有 了 幾 項 對 於 國 外 辯 論 介 紹 及 譯 作, 詳 如 以 下 介 紹 及 表 格 整 理 年, 費 培 傑 翻 譯 原 是 美 國 學 者 柯 乘 (V.A.Ketcham) 的 新 書, 中 文 書 名 譯 為 辯 論 術 之 實 習 與 學 理 20

35 表 2-2 Ketchman 於 1914 年 提 出 辯 論 賽 制 項 目 內 容 備 註 人 數 一 組 1 人 以 上 正 反 兩 隊 申 論 / 時 間 每 人 一 次 /10 分 鐘 正 方 一 辯 負 責 開 始, 接 著 反 方 一 辯, 最 後 由 反 方 結 束 ( 正 方 起, 反 方 終 ) 駁 論 ( 覆 辯 ) / 時 間 每 人 一 次 /6 分 鐘 資 料 來 源 :V.A.Ketcham( 費 培 傑 譯,1921) 1. 反 方 任 何 一 位 開 始, 正 方 第 一 位 終 2. 全 部 申 論 完 才 可 以 覆 辯 年, 王 雲 五 主 編, 程 湘 帆 所 著 的 演 講 學 中 所 提 到 的 辯 論 賽 制, 已 經 和 先 前 Ketchman 提 出 的 有 差 異 表 2-3 程 湘 帆 提 出 1969 年 以 前 的 辯 論 賽 制 項 目 內 容 備 註 人 數 一 組 2 人 正 反 兩 隊, 共 4 人 申 論 每 人 一 次 先 正 一, 依 序 為 反 一 正 二 反 二 正 一 駁 論 ( 覆 辯 ) 包 含 在 申 論 中 1. 反 一 上 台 時, 須 包 含 反 駁 上 一 位 正 一 的 觀 點, 依 此 類 推 2. 由 於 正 一 是 第 一 個 上 台, 所 以 最 後 等 四 位 皆 輪 完, 正 一 可 以 再 上 台 覆 辯 一 次, 僅 有 正 一 有 兩 次 上 台 機 會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程 湘 帆 (1969) 特 點 :1. 賽 制 改 為 正 方 開 始 正 方 結 束, 因 此 正 方 一 辯 會 多 出 一 次 發 言 機 會 2. 駁 論 ( 此 時 稱 為 覆 辯 ) 包 含 在 申 論 中, 沒 有 第 二 次 機 會 再 上 台 ( 除 正 一 以 外 ), 要 把 握 對 方 申 論 時 的 論 點, 自 己 申 論 時 要 加 以 攻 擊 21

36 二 我 國 辯 論 的 發 展 ( 一 ) 傳 統 辯 論 賽 制 : 游 梓 翔 (1996) 指 出, 光 復 初 期, 辯 論 活 動 於 各 校 間 成 為 零 星 課 餘 活 動, 正 式 學 校 教 育 並 未 列 入, 台 灣 辯 論 界 依 舊 沒 有 一 個 確 立 的 固 定 賽 制, 直 到 由 跨 校 組 織 救 國 團 主 辦 的 北 中 南 區 大 專 盃 競 賽 辯 論 出 現, 整 合 各 校 辯 論 資 源 這 個 活 動 不 僅 賽 前 邀 請 各 校 來 開 行 前 會, 共 同 討 論 賽 制, 也 打 破 各 自 運 作 模 式 而 有 了 對 話 空 間 對 辯 論 界 而 言, 凝 聚 賽 制 的 共 識 是 重 要 的 里 程 碑 因 而 救 國 團 所 決 定 採 用 的 賽 制, 也 成 了 各 校 校 內 訓 練 的 指 標 透 過 救 國 團, 賽 制 演 變 至 1970 年 代 左 右, 台 灣 傳 統 式 賽 制 正 式 被 確 立 表 年 我 國 辯 論 賽 制 項 目 內 容 備 註 人 數 一 組 5 人 正 反 兩 隊, 共 10 人 發 言 / 每 人 ( 次 ) 1 次 一 階 段 : 申 論 辯 士 分 工 三 種 角 色 : 主 辯 助 辯 結 辯 5 人 制 : 主 辯 第 一 助 辯 第 二 助 辯 第 三 助 辯 結 辯 發 言 制 制 兩 方 主 辯 :5 分 兩 方 一 二 三 助 辯 :3 分 兩 方 結 辯 :5 分 制 兩 方 主 辯 :6 分 兩 方 一 二 三 助 辯 :4 分 兩 方 結 辯 :6 分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游 梓 翔 (1996) 22

37 我 們 將 游 梓 翔 的 賽 制 與 1969 程 湘 帆 提 出 賽 制 比 較 得 知 兩 者 差 異 於 1. 已 有 完 整 的 角 色 分 工, 主 助 結 辯, 有 較 完 整 的 論 述 歷 程 2. 和 先 前 賽 制 相 同 的 是 同 樣 只 有 一 階 段, 每 人 上 台 將 自 己 負 責 部 分 說 完 即 可, 缺 乏 交 鋒 ( 二 )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1924 年, 美 國 奧 瑞 岡 州 立 大 學, 口 頭 傳 播 學 教 授 史 坦 利 葛 瑞 (J.Stanley Gray) 專 文 介 紹, 交 互 質 詢 式 的 辯 論 方 法, 此 方 法 引 自 英 美 法 庭, 由 於 與 先 前 方 式 不 同, 特 稱 為 奧 瑞 岡 式 至 西 元 1952 年, 正 式 為 美 國 全 國 辯 論 總 會 所 採 用 後, 逐 漸 成 為 一 種 普 遍 的 辯 論 賽 制 ( 諸 承 明,1991)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也 可 稱 為 反 問 式 的 辯 論, 曾 經 美 國 口 頭 傳 播 學 教 授 魏 爾 曼 於 其 著 作 中 提 到 反 問 式 辯 論 與 一 般 辯 論 不 同 之 處, 認 為 進 行 反 問 式 辯 論 者, 平 日 須 有 邏 輯 思 維 的 習 慣, 培 養 高 度 的 智 慧 與 機 警 辯 論 時 要 頭 腦 清 晰, 不 僅 語 文 理 解 力 強, 更 需 具 有 洞 察 人 心 的 能 力 駁 辯 間 言 論 嚴 謹, 精 通 主 題, 高 度 警 覺, 最 重 要 的 是 具 有 察 覺 對 方 弱 點 的 能 力 ( 祝 振 華,1988) 救 國 團 引 用 駐 防 台 灣 的 美 國 海 軍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示 範 賽 制, 於 1974 年 十 月 初, 舉 辦 的 台 北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演 辯 社 團 負 責 人 座 談 會 會 中 正 式 決 定 在 北 區 大 專 盃 辯 論 賽 中 啟 用 此 制 度, 因 而 開 始 正 式 確 立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在 台 灣 的 地 位 ( 崔 鼎 昌 等,1977) 23

38 參 傳 統 辯 論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之 比 較 據 上 述 文 獻 對 傳 統 辯 論 的 介 紹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較 : 表 2-5 傳 統 辯 論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比 較 賽 制 項 目 題 目 駁 論 交 鋒 辯 士 角 色 訓 練 臨 場 反 應 傳 統 辯 論 二 元 式 辯 題, 限 制 辯 論 範 圍, 在 論 點 上 難 有 交 鋒 事 先 將 自 己 的 駁 論 準 備 好, 屆 時 上 台 演 講 反 對 論 點 反 對 論 點 可 能 與 對 手 焦 點 不 同, 導 致 各 說 各 話 傳 統 辯 論 僅 準 備 好 自 己 的 辯 稿 上 台 演 講 即 可, 不 需 和 對 手 交 互 問 答 辯 士 助 辯 人 數 多, 發 言 次 數 多 且 冗 長, 為 避 免 下 一 位 助 辯 詞 窮, 賽 前 戰 略 傾 向 分 配 論 點 一 旦 分 配 論 點, 將 導 致 各 說 各 話 情 形 更 嚴 重 所 有 辯 士 的 稿 子 都 事 先 準 備 好, 現 場 也 無 交 鋒 機 會, 因 此 沒 有 訓 練 臨 場 反 應 的 機 會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賽 前 開 領 隊 會 議, 討 論 題 目, 所 以 定 義 明 確 主 要 反 駁 可 放 於 質 詢 時 間, 但 被 質 詢 完 若 有 機 會 申 論, 也 可 將 駁 論 放 進 去 強 化 論 點 因 此 駁 論 必 須 與 對 手 聚 焦 質 詢 時 間 要 交 互 問 答, 每 人 都 有 一 次 被 質 詢 及 質 詢 他 人 機 會, 表 示 每 人 與 對 手 有 兩 次 交 鋒 機 會 每 人 依 上 台 順 序 不 同 扮 演 不 同 角 色, 但 地 位 同 等 重 要 通 常 第 一 位 申 論 者 會 講 完 所 有 論 點, 負 責 聚 焦 接 下 來 的 兩 位 要 負 責 攻 擊 對 手 論 點 訓 練 臨 場 反 應 有 三 個 時 機 : 1. 申 論 時, 加 入 剛 剛 對 手 發 表 的 論 點 加 以 反 駁 2. 質 詢 時, 將 剛 剛 對 手 三 分 鐘 前 講 過 的 內 容, 找 出 破 綻 質 問 3. 結 辯 需 整 理 反 駁 對 手 的 論 點, 加 入 自 我 結 辯 中, 才 能 強 化 力 道 24

39 第 二 節 批 判 思 考 壹 批 判 理 論 : 一 起 源 批 判 理 論 最 早 可 以 推 溯 到 1923 年 德 國 法 蘭 克 福 大 學 社 會 研 究 所 一 群 學 者 的 著 作, 而 開 始 了 一 連 串 的 批 判 社 會 研 究 所 成 立 恰 為 1914 年 至 1918 年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德 國 慘 敗, 接 踵 而 來 的 是 經 濟 衰 退 通 貨 膨 脹 失 業, 皆 使 德 國 於 戰 敗 後 元 氣 大 傷 難 以 復 原 ; 蘇 俄 布 爾 什 維 克 大 革 命 成 功, 1918 至 1920 年 間 德 國 奧 地 利 匈 牙 利 和 義 大 利 皆 出 現 暴 動 抗 議 罷 工 原 先 希 望 人 人 皆 生 活 美 好 共 產 的 馬 克 思 主 義, 受 到 嚴 重 考 驗 所 以 1920 年 代 初 期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建 立, 一 方 面 以 當 時 流 行 的 哲 學 觀 點 與 黑 格 爾 學 說, 來 重 新 解 釋 馬 克 思 主 義 與 先 進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的 關 係, 二 方 面 對 當 時 的 蘇 俄 採 取 批 判 態 度 希 望 透 過 批 判, 尋 找 對 世 界 更 完 美 的 制 度, 使 它 真 正 成 為 更 公 正 自 由 的 社 會 就 在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成 立 之 時, 希 特 勒 於 慕 尼 黑 開 始 革 命, 納 粹 掌 握 德 國 由 於 支 持 馬 克 思 主 義 同 情 猶 太 人, 及 對 權 威 的 批 判 態 度, 使 批 判 理 論 學 者 身 陷 人 身 危 險 1933 年 該 組 織 遷 移 至 日 內 瓦,1935 又 遷 移 到 美 國 紐 約 的 哥 倫 布 大 學 1941 年 再 度 遷 移 到 加 州 這 幾 次 的 遷 移 對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25

40 造 成 很 大 的 影 響 一 方 面 於 被 迫 流 亡 美 國 時, 該 所 引 進 了 新 黑 格 爾 主 義 的 心 理 分 析, 當 時 的 研 究 重 心 以 法 西 斯 主 義 獨 裁 主 義 為 研 究 重 心 二 方 面, 此 時 期 該 所 開 始 了 有 系 統 的 研 究, 逐 漸 自 成 學 派 ( 廖 仁 義 譯,1988) 三 方 面,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遷 徙 到 美 國 後 面 對 兩 項 挑 戰, 首 先, 美 國 社 會 科 學 家, 基 於 實 用 主 義 及 經 驗 主 義, 相 信 任 何 的 東 西 都 可 以 加 以 測 量 描 述 試 驗, 因 此 將 社 會 學 用 客 觀 的 科 學 方 式 加 以 研 究, 這 和 德 國 科 學 家 一 貫 的 研 究 方 法 無 異 是 一 種 挑 戰 第 二, 他 們 必 須 面 對 一 項 通 俗 文 化, 好 萊 塢 大 眾 傳 播 等 作 品 使 一 般 消 費 者 沉 醉 著 迷, 這 對 嚴 謹 的 德 國 人 而 言, 也 是 一 種 挑 戰 美 國 是 標 榜 自 由 民 主 的 社 會, 法 蘭 克 福 學 者 身 處 美 國 社 會 發 現, 大 家 對 資 本 主 義 過 度 樂 觀 的 信 任, 實 際 上 美 國 社 會 存 在 許 多 不 平 等, 包 含 種 族 歧 視, 這 與 原 先 資 本 主 義 者 充 滿 希 望 的 說 詞, 明 顯 背 離 ( 吳 根 明,1988) 西 元 1950 年,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落 葉 歸 根 遷 回 德 國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既 反 對 資 本 主 義 又 反 對 蘇 聯 式 的 社 會 主 義, 企 圖 將 馬 克 思 主 義 轉 型 成 為 一 種 可 以 實 現 社 會 正 義 將 之 合 理 化 的 理 論 不 拘 泥 於 舊 有 的 傳 統 馬 克 思 主 義, 吸 收 了 當 代 很 重 要 的 存 在 主 義 佛 洛 伊 德 精 神 分 析 學 為 主 要 理 論 基 礎, 所 以 批 判 理 論 是 一 群 理 論 的 組 合 除 了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的 一 群 學 者 在 批 判 領 域 中 因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而 有 完 整 的 淵 源, 許 多 著 名 的 學 者, 如 : 康 德 黑 格 爾 等 著 名 的 批 判 家, 也 為 此 領 域 注 入 許 多 泉 源 於 此 僅 介 紹 最 具 代 表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此 學 26

41 派 也 最 能 代 表 批 判 理 論 的 整 個 轉 折 及 中 心 思 想 ( 王 元 明,1990) 二 批 判 理 論 特 點 批 判 理 論 於 學 術 領 域 未 有 一 致 見 解, 沒 有 統 一 的 存 在, 而 是 一 群 理 論 雖 然 饒 富 盛 名 的 是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但 是 法 蘭 克 福 學 派 的 成 員 之 間 也 有 許 多 理 念 上 的 差 異 雖 然 理 論 間 有 差 異, 但 是 批 判 理 論 仍 然 有 著 共 通 的 假 設 ( 一 ) 自 我 思 想 解 放 : 人 類 的 行 動 經 常 牽 涉 許 多 無 意 識 或 半 意 識 的 動 機, 而 人 對 這 些 動 機 往 往 十 分 無 知, 沒 有 意 識 到 這 些 動 機 根 本 來 源 這 些 無 知 大 大 限 制 了 道 德 自 主 性, 也 就 限 制 了 人 的 尊 嚴 與 自 由 因 此 揭 露 這 些 動 機 隱 藏 的 意 識, 化 除 人 們 行 動 中 無 意 識 及 半 意 識 成 分, 促 進 每 個 人 對 自 己 了 解 通 徹, 即 是 批 判 理 論 極 欲 解 放 的 部 分 唯 有 思 想 自 由, 人 才 能 獲 得 真 正 的 行 動 自 由 ( 黃 瑞 祺,1986) ( 二 ) 反 文 化 霸 權 : 葛 蘭 西 認 為, 完 全 的 國 家, 有 兩 種 層 面, 強 制 手 段 層 面 包 含 警 察 和 軍 隊, 以 及 在 市 民 社 會 建 立 文 化 霸 權 領 導 手 段, 如 教 育 法 律 出 版 廣 播 電 影 等 因 此 教 育 法 律 制 度 等, 在 行 使 文 化 霸 權 時 有 絕 對 重 要 性 上 述 在 在 說 明 制 度 形 塑 霸 權 的 概 念, 如 以 前 歐 洲 社 會 裡 女 性 不 可 投 票, 這 個 制 度 無 形 型 塑 女 性 地 位 卑 下 的 概 念 文 化 霸 權 沒 有 明 文 規 定, 但 卻 以 某 種 意 識 形 態 存 在 於 社 會 氛 圍 中 ( 田 心 喻 譯,1994) 27

42 ( 三 ) 去 技 能 化 與 再 技 能 化 : 去 技 能 化 指 每 個 人 經 過 學 校 教 育, 都 被 化 約 成 技 術 面 向, 類 似 規 則 應 用 等 方 面 每 個 人 知 道 如 何 有 效 率 的 執 行 計 畫, 卻 重 視 過 程 不 重 視 目 的, 也 就 是 認 知 與 執 行 的 分 離 舉 例 來 說 : 師 資 培 育 體 系 所 教 的 都 是 教 學 技 術, 如 : 如 何 出 考 卷 作 班 級 經 營 發 展 規 訓 程 序 設 計 作 業 開 展 課 程 做 教 學 教 案 等, 老 師 們 疲 於 奔 命 應 用 這 些 技 術, 埋 首 執 行 國 家 給 予 的 教 育 方 針 遵 循 教 育 政 策, 卻 被 排 除 於 課 程 制 訂 之 外, 對 於 真 正 的 教 學 自 主 缺 乏 概 念 透 過 師 資 培 育, 準 老 師 們 對 真 正 的 教 育 一 無 所 知, 只 懂 得 執 行, 進 到 師 範 體 系, 都 被 去 技 能 化 了 老 師 們 受 到 控 制, 隨 著 國 家 霸 權 翩 翩 起 舞, 成 為 擴 張 國 家 威 權 的 宣 傳 者, 間 接 加 強 國 家 控 制 而 批 判 理 論 的 理 論 化 過 程 當 中, 老 師 若 能 理 性 的 分 析 國 家 威 權 在 教 育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或 者 能 理 性 分 析 社 會 中 某 些 霸 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那 麼 就 能 形 成 擺 脫 去 技 能 化 的 對 策 舉 例 來 說, 再 技 能 化 出 現 在 當 教 師 能 夠 察 覺 顯 現 在 他 生 活 中 的 去 技 能 化 多 重 形 式, 技 術 控 制 議 題, 並 且 對 這 些 議 題 加 以 批 判 時, 像 是 批 判 是 誰 在 生 產 霸 權 誰 決 定 課 程 議 題 隱 含 意 識 型 態 形 成 氛 圍 價 值 再 生 產, 及 這 些 價 值 如 何 讓 人 屈 從 等, 教 師 要 做 的 是 挑 戰 這 些 刻 板 印 象, 透 過 另 類 的 教 學 方 法 去 顛 覆 分 流 制 度 的 方 式, 並 以 開 放 和 批 判 的 精 神 建 立 課 程, 參 與 具 有 形 成 重 要 價 值 的 議 題 團 體 再 技 能 化 本 身 不 只 是 一 個 控 制 課 程 內 容 議 題, 或 者 為 改 善 社 群 而 工 作 的 議 題, 他 是 一 個 反 思 行 動, 28

43 將 壓 迫 異 化 他 人 讓 他 人 處 於 屈 從 位 置 做 出 反 思 挑 戰, 為 求 帶 來 更 理 想 的 社 會 ( 張 盈 堃 等 譯,2004) ( 四 ) 重 視 美 學 : 批 判 理 論 主 張, 文 學 戲 劇 藝 術 和 音 樂 某 種 程 度 上 已 經 獨 立 於 經 濟 領 域 之 外, 藝 術 具 有 其 社 會 性, 藝 術 家 是 比 較 容 易 受 到 社 會 與 歷 史 影 響 的 人 類 天 才 批 判 理 論 相 信 美 學 可 以 揭 露 社 會 事 實, 偉 大 戲 劇 及 文 學 會 顯 示 當 時 社 會 狀 況 : 價 值 不 公 正 恐 懼 希 望, 是 藝 術 潛 藏 的 破 壞 性 特 質, 藝 術 對 現 況 不 公 特 權 的 質 疑, 以 及 藝 術 對 為 掌 握 權 力 而 犧 牲 他 人 和 社 會 利 益 的 嘲 諷 批 判 理 論 把 藝 術 視 為 一 種 固 有 的 解 放 活 動, 但 是 特 別 的 是, 這 種 活 動 往 往 為 其 他 利 益 而 存 在, 因 此, 藝 術 對 於 個 人 即 社 會 的 成 長 有 高 度 重 要 性 藝 術 不 僅 提 供 社 會 解 放 的 想 像 力, 影 響 個 人 自 由 思 想 也 是 很 大 的 藝 術 不 逃 避 現 實, 相 反 的 它 參 與 並 改 善 現 實 承 認 及 激 勵 人 類 意 見 反 應 的 多 元 有 力 工 具 ( 吳 根 明,1988) 小 結 : 從 批 判 理 論 的 源 起 至 開 展 出 的 特 點 進 行 評 析, 批 判 理 論 的 重 點 在 於 發 現 事 實 背 後 的 真 相, 而 或 操 弄 影 響 意 識 的 起 源, 過 程 中 了 解 自 我 意 識 的 形 成, 進 而 尋 求 思 想 解 放 研 究 者 認 為 要 達 成 解 放 目 的, 需 要 從 事 件 中 不 斷 反 思, 對 不 平 現 象 懷 疑 假 設 求 證 此 過 程 即 是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的 運 作, 以 下 針 對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及 培 養 作 介 紹 29

44 貳 批 判 思 考 與 教 育 : 一 批 判 的 定 義 : ( 一 ) 古 典 定 義 : 1.Dewey:Alec Fisher( 林 葦 芸 譯,2004) 指 出 就 某 種 意 義 來 說, 中 西 方 早 就 已 經 在 發 展 如 何 教 授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早 在 兩 千 多 年 前 的 蘇 格 拉 底, 即 是 採 用 這 種 模 式 教 授 課 程, 不 過 真 正 被 世 人 公 認 為 現 代 批 判 思 考 傳 統 之 父 的 則 是 美 國 哲 學 家 心 理 學 家 兼 教 育 學 者 的 Dewey Dewey 稱 此 為 反 省 式 思 考 經 研 究 者 整 理 反 省 式 思 考 如 下 ( 姜 文 閔 譯,2000): (1) 接 收 到 情 境 暗 示 的 困 境 (2) 使 困 境 理 智 化 (3) 將 暗 示 作 為 導 向 意 見, 形 成 假 設, 搜 尋 資 料 尋 求 解 決 (4) 針 對 假 設 做 理 智 推 論 (5) 檢 驗 假 設 由 此 五 階 段 可 以 推 斷,Dewey 認 為 的 批 判 思 考 是 是 一 個 主 動 過 程, 亦 即 自 己 發 現 問 題 自 己 尋 找 資 訊, 而 不 是 被 動 接 受 他 人 給 予 的 資 訊 最 重 要 的 一 部 分 是 針 對 假 設 做 理 智 推 論 檢 驗 假 設, 這 嚴 謹 的 過 程 強 調 出 批 判 思 考 與 一 般 思 考 差 別, 批 判 思 考 強 調 推 論 提 出 理 由 並 盡 可 能 評 估 30

45 2.Edward Glaser: 對 批 判 思 考 的 定 義 基 本 上 是 Dewey 延 伸 其 定 義 為 思 考 者 有 意 以 符 合 邏 輯 推 理 的 方 式, 於 個 人 經 驗 範 圍 內 對 問 題 產 生 深 思, 根 據 各 種 證 成 的 證 據 推 導 出 結 論, 並 於 後 續 願 意 持 續 地 以 此 原 則 檢 驗 任 何 信 念 及 知 識 形 式 Edward Glaser 提 出 的 定 義 基 本 上 已 經 涵 蓋 傳 統 批 判 思 考 定 義 三 項 中 的 兩 項, 其 一, 是 認 知 到 批 判 思 考 有 一 部 分 與 特 定 思 考 技 巧 有 關, 其 二, 則 是 思 考 者 面 對 問 題 知 識 內 容 時 願 意 主 動 使 用 此 技 巧 的 意 願 ( 二 ) 普 遍 使 用 的 定 義 : 1.Robert Ennis: 提 出 決 策 為 批 判 思 考 定 義 的 第 三 種, 也 是 被 最 廣 泛 使 用 決 定 做 什 麼, 提 出 思 考 後 需 有 決 定, 並 做 出 決 策 的 新 概 念, 認 為 決 策 是 批 判 思 考 的 重 要 一 環 2.Richard Paul: 提 出 的 定 義 與 先 前 三 位 截 然 不 同 認 為 批 判 思 考 為 思 考 者 面 對 主 題 內 容 或 問 題 時, 有 技 巧 的 結 合 知 識 架 構 運 作 自 我 思 考, 深 入 其 思 考 歷 程, 進 行 再 思 考, 不 斷 修 改 創 新, 提 升 思 考 內 容 品 質 此 定 義 發 展 出 最 實 際 的 批 判 性 思 考, 即 是 思 考 自 己 的 思 考, 通 常 也 被 稱 作 後 設 認 知 (Alec Fisher,2004) 31

46 二 批 判 思 考 的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 ( 一 ) 批 判 思 考 的 定 義 : 繼 美 國 Dewey 於 1933 年 出 版 How We Think" 一 書, 提 出 關 於 問 題 解 決 歷 程 的 看 法 後, 自 此 為 探 討 批 判 思 考 的 開 始 之 後, 陸 續 許 多 學 者 持 續 探 究, 分 述 如 下 ( 引 自 張 玉 成,1993: ): 1.Ennis:1985 曾 下 定 義, 批 判 思 考 為 價 值 是 非 判 斷 的 理 性 歷 程 認 為 批 判 思 考 具 有 兩 個 層 面, 一 為 心 靈 架 構, 個 體 本 身 所 具 有 批 判 的 意 向, 另 一 個 為 心 理 操 作 : 指 個 體 運 作 技 巧 進 行 分 析 與 評 鑑 2.Novack: 批 判 是 一 種 思 考, 能 排 除 不 合 理 的 迷 信 及 權 威, 接 納 符 合 邏 輯 的 因 果 關 係, 能 謹 慎 歸 納 結 論, 且 覺 知 結 論 應 隨 新 證 據 而 修 正 等 3.Beyer: 批 判 思 考 並 非 消 極 負 面 的 批 評 或 挑 毛 病, 它 具 有 評 鑑 價 值 功 能, 針 對 主 張 立 場 資 料 來 源 或 價 值 信 念 等, 從 事 客 觀 的 分 析, 從 而 判 斷 其 合 理 性 精 確 性 4. 美 國 進 步 教 育 協 會 所 屬 委 員 會 : 以 四 項 行 為 作 為 批 判 思 考 的 操 作 型 定 義 (1) 解 析 資 料 能 力 : 包 含 對 資 料 是 否 正 確 合 宜 與 資 料 間 關 聯 性 的 知 覺, 資 料 應 用 的 價 值 判 斷 32

47 (2) 應 用 科 學 原 則 的 能 力 : 能 應 用 知 識,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困 難 (3) 應 用 邏 輯 推 理 原 則 能 力 : 能 檢 視 言 論 內 容 的 邏 輯 規 則 架 構, 對 於 言 論 價 值 能 做 出 區 別, 能 掌 握 重 點, 運 用 自 身 邏 輯 原 則 做 出 結 論 (4) 切 實 掌 握 證 據 的 能 力 : 包 括 能 夠 客 觀 地 分 析 證 據 檢 證 言 論 內 容 的 邏 輯 結 構 與 辨 識 結 論 是 否 缺 乏 有 力 證 據 支 撐 等 能 力 33

48 以 下 將 近 十 五 年 國 內 研 究 者 對 批 判 思 考 的 定 義 做 一 整 理 表 2-6 批 判 思 考 定 義 整 理 研 究 者 年 代 定 義 歐 用 生 批 判 思 考 是 價 值 判 斷 的 必 要 因 素 1986 林 瑞 欽 胡 曼 鯨 1988 批 判 思 考 乃 公 正 持 平 地 對 事 物 做 一 反 省 和 價 值 的 判 斷 吳 翠 珍 1988 Brookfield 認 為 成 人 的 批 判 思 考 有 下 列 特 色 : 1. 批 判 思 考 是 建 設 的, 具 有 正 面 影 響 的 活 動 2. 批 判 思 考 是 過 程 而 非 結 果 3. 批 判 思 考 的 外 顯 行 為 會 因 時 而 異 因 地 制 宜 4. 正 面 和 反 面 事 件 都 會 激 發 批 判 思 考 的 發 生 5. 批 判 思 考 是 理 性 也 是 感 性 葉 玉 珠 1991 批 判 思 考 是 具 有 程 序 的 心 靈 活 動 操 作 綜 合 體 此 一 複 雜 的 思 考 歷 程 必 須 具 備 某 些 心 理 傾 向, 需 視 問 題 情 形 建 立 內 在 的 價 值 判 斷 標 準, 藉 由 內 省 與 邏 輯 推 理 等 方 式, 對 問 題 評 鑑 進 而 解 決 問 題 鄭 英 耀 批 判 思 考 包 含 許 多 知 識 態 度 技 能 的 混 合 體 表 現 於 個 體 面 臨 問 題 解 決 時 能 依 循 事 實 和 證 據 審 慎 評 估 作 合 理 判 斷 2.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在 問 題 解 決 中 係 一 種 心 理 歷 程 其 結 果 是 一 種 能 力 3. 良 好 批 判 思 考 是 一 種 強 調 利 己 利 人 公 共 利 益 的 公 正 心 靈 4. 批 判 思 考 是 一 種 可 訓 練 的 高 層 次 思 考 溫 明 麗 1997 批 判 思 考 是 一 位 具 有 自 主 性 自 律 者, 其 心 靈 從 事 的 辯 證 性 活 動 包 括 質 疑 反 省 解 放 與 重 建 此 心 靈 活 動 主 要 目 的 在 使 人 類 的 生 活 更 具 合 理 性 資 料 來 源 : 林 雅 慧 (2001:14-16) 34

49 ( 二 ) 批 判 思 考 的 重 要 性 : 1. 批 判 思 考 屬 高 層 認 知 能 力 : 批 判 思 考 已 經 不 是 單 純 的 學 習 知 識, 而 是 將 已 學 知 識 消 化 成 為 後 設 認 知 之 後, 必 須 將 知 識 熟 成 化, 加 入 自 己 觀 感, 並 以 此 為 準 則 作 價 值 判 斷, 從 批 判 思 考 的 定 義 中 可 以 了 解, 批 判 思 考 包 含 了 檢 視 比 較 判 斷 歸 納 選 擇 等 思 考 過 程, 符 合 Guilford 所 述 的 智 力 結 構 的 聚 斂 思 維 及 評 價, 此 皆 屬 高 層 次 認 知 能 力 ( 張 玉 成,1993) 2. 批 判 思 考 是 民 主 人 格 及 人 才 培 育 的 重 要 一 環 : 批 判 思 考 可 以 培 養 學 生 自 主 思 考 能 力, 臺 灣 自 從 各 方 面 開 放 戒 嚴 後, 許 多 不 實 言 論 過 度 媒 體 報 導 民 眾 從 眾 問 題, 讓 社 會 聲 音 過 多, 缺 乏 共 識, 導 致 彼 此 之 間 紛 爭 不 斷, 民 眾 缺 乏 法 治 觀 念 尤 為 亂 象 之 大, 所 以 培 養 一 個 好 的 公 民, 必 須 先 從 能 判 斷 是 非 開 始, 此 批 判 能 力 尤 顯 重 要, 於 學 校 教 育 好 好 陶 冶 學 生 的 批 判 能 力, 即 是 教 育 良 好 公 民 的 最 基 礎 方 式 三 批 判 思 考 的 教 學 : ( 一 )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原 則 : 傳 統 式 教 學 皆 是 一 言 堂 方 式, 老 師 講 學 生 聽, 知 識 偏 重 單 方 面 的 灌 輸, 加 上 考 試 方 式 的 限 制, 強 調 單 一 思 考 模 式, 背 多 分 的 考 法 讓 學 生 把 記 住 老 師 上 課 所 說 奉 為 聖 旨, 如 此 的 單 純 化 思 想, 對 於 35

50 批 判 多 元 發 展 沒 有 任 何 助 益, 甚 至 有 扼 殺 的 功 效 批 判 式 思 考 重 視 對 話 辯 證, 強 調 要 有 自 我 看 法, 不 論 支 持 或 不 支 持 都 要 有 自 己 的 見 解, 並 包 容 他 人, 此 乃 批 判 教 學 要 務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旨 在 提 供 學 生 自 我 思 考 的 機 會, 並 讓 學 生 習 得 理 性 將 之 轉 化 到 生 活 上, 養 成 獨 立 思 考 懷 疑 省 思 判 斷 的 態 度 因 此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不 應 只 是 傳 統 制 式 化, 不 應 只 是 單 純 知 識 灌 輸, 應 以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習 慣 為 首 要 溫 明 麗 於 1997 年 提 出 六 大 通 則 : (1) 因 材 施 教 :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與 一 般 教 育 沒 有 兩 樣, 均 強 調 追 求 美 好 生 活 故 其 共 通 的 守 則 即 是 因 材 施 教,Ennis 曾 經 說 過 男 孩 女 孩 不 同 社 經 背 景 與 不 同 心 智 能 力 的 孩 子, 均 需 不 同 的 教 學 方 法 所 以 站 在 教 育 的 立 場, 因 材 施 教 於 傳 統 或 批 判 教 育 的 立 場 沒 有 改 變 (2) 民 主 的 方 式 與 氣 氛 : 民 主 的 環 境 可 以 激 發 孩 子 的 好 奇 心 並 提 供 安 全 尊 重 溫 暖 的 環 境 讓 孩 子 自 由 開 放 的 說 理 而 在 民 主 的 氣 氛 下 也 可 以 塑 造 給 孩 子 一 個 彼 此 自 由 但 尊 重 彼 此 的 環 境, 潛 移 默 化 孩 子 的 民 主 素 養 自 主 性 自 律 能 力 是 民 主 國 家 塑 造 給 人 民 的 素 養, 也 是 批 判 思 考 者 的 基 本 表 徵 (3) 問 難 與 省 思 : 蘇 格 拉 底 的 質 問 法 ( 或 稱 詰 問 法 ) 是 許 多 學 者 36

51 極 力 推 薦 的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的 原 則 及 方 法 質 問 法 主 要 目 的 是 激 發 人 類 的 自 我 反 省, 而 批 判 思 考 的 教 學 也 企 圖 激 發 學 生 不 但 對 他 人 既 存 原 則 提 出 質 疑 及 反 省, 更 應 檢 視 自 己 的 價 值 觀 與 意 識 形 態 (4) 提 供 與 創 造 反 思 機 會 : 在 思 考 中 學 習, 提 供 學 生 反 思 的 機 會 若 要 促 進 思 考, 則 須 在 問 題 中 反 省 思 考, 因 此 面 對 問 題 是 一 良 方, 如 此 也 開 拓 修 正 與 重 建 價 值 觀 的 可 能 性 (5) 提 供 學 生 足 夠 的 自 由 想 像 空 間 : 想 像 乃 批 判 思 考 的 重 要 因 素, 實 施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時 應 激 發 孩 子 的 想 像 力, 以 提 升 超 越 具 體 經 驗 的 能 力 (6) 討 論 是 批 判 性 思 考 教 學 的 好 方 法 : 有 討 論 才 有 機 會 彼 此 交 流 澄 清 價 值 觀, 故 明 確 清 晰 的 表 達 能 力 亦 是 批 判 性 思 考 者 不 可 或 缺 的 能 力 但 是 討 論 時 應 避 免 非 理 性 的 爭 論, 應 尊 重 他 人 說 話 的 權 利 與 傾 聽 他 人 說 話 的 內 容 ( 溫 明 麗,1997) ( 二 )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方 案 : Ennis 對 批 判 思 考 的 12 項 行 為 特 質, 設 計 了 12 項 教 學 練 習 活 動 ( 王 秋 絨,1991): 37

52 1. 掌 握 陳 述 的 意 義 : 訓 練 學 生 正 確 的 了 解 陳 述 句 的 意 義 2. 訓 練 在 推 理 過 程 中 是 否 有 模 糊 不 清 的 疑 點 : (1) 訓 練 學 生 正 確 地 判 斷 陳 述 句 中 可 被 證 明 的 意 涵 (2) 訓 練 學 生 正 確 地 判 斷 陳 述 中 可 被 引 伸 的 意 涵 3. 判 斷 是 否 有 互 相 矛 盾 的 敘 述 : 訓 練 學 生 指 出 互 相 矛 盾 之 處 再 進 行 歸 納 4. 判 斷 導 出 的 結 論 是 否 必 然 5. 判 斷 陳 述 是 否 夠 具 體 : 訓 練 學 生 學 會 判 斷 陳 述 句 是 否 依 據 陳 述 目 的 而 以 具 體 特 定 的 語 句 敘 述 之 6. 判 斷 陳 述 是 否 運 用 了 可 確 信 原 則 : 訓 練 學 生 區 別 原 則 假 設 的 不 同, 並 了 解 他 們 特 定 性 質 及 限 制 7. 判 斷 觀 察 而 來 的 陳 述 是 否 可 靠 : 訓 練 學 生 判 斷 提 出 陳 述 之 觀 察 者 其 觀 察 條 件 陳 述 範 圍 觀 察 紀 錄 及 陳 述 類 別 8. 判 斷 歸 納 性 的 結 論 是 否 正 確 : 訓 練 學 生 能 概 括 經 驗, 用 足 夠 的 解 釋 歷 來 支 持 假 設 9. 判 斷 所 懷 疑 的 問 題 是 否 已 經 被 確 認 : 38

53 訓 練 學 生 判 斷 陳 述 者 的 願 望 判 斷 解 決 問 題 的 有 價 值 目 標 以 及 充 分 解 決 問 題 的 足 夠 方 法 10. 判 斷 陳 述 是 否 只 是 假 設 而 已 : 訓 練 學 生 區 分 各 種 不 同 假 設 的 用 法 : 反 對 的 假 設 總 結 的 假 設 有 前 提 的 假 設 有 先 決 條 件 的 假 設 11. 判 斷 某 一 定 義 是 否 適 當 正 確 : 訓 練 學 生 判 斷 定 義 是 否 使 用 充 足 的 概 念, 名 詞 解 釋 是 否 夠 清 楚 12. 判 斷 出 自 權 威 人 士 的 說 法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 訓 練 學 生 判 斷 這 些 說 法 是 否 都 被 運 用, 而 所 謂 權 威 人 士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條 件 證 明 其 為 權 威 ( 三 )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技 巧 : 謝 豐 如 於 1998 年 建 議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的 教 學 技 巧, 分 述 如 下 : 1. 討 論 前 先 有 一 些 引 導 活 動 2. 事 先 擬 定 討 論 提 綱 並 印 製 3. 小 組 討 論 時 應 予 紀 錄 4. 小 組 討 論 時 教 師 應 到 各 組 去 巡 視 5. 每 一 主 題 討 論 到 一 程 度 時 先 加 以 歸 納 觀 點, 給 予 學 生 統 整 的 概 念 39

54 6. 小 組 報 告 並 摘 要 各 組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的 觀 點 7. 團 體 討 論 之 前, 教 師 先 將 每 個 小 組 報 告 之 重 要 切 題 觀 點 提 出 8.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傾 聽, 並 尊 重 他 人 觀 點 9. 對 於 混 淆 的 觀 念, 教 師 先 不 做 評 斷, 讓 學 生 再 次 討 論 四 批 判 思 考 心 理 學 理 論 基 礎 :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可 從 教 育 心 理 學 面 向 來 探 討, 本 段 以 教 育 心 理 學 與 批 判 思 考 相 關 理 論 基 礎 部 分 做 探 討, 分 述 如 下 ( 一 ) 完 形 心 理 學 : 針 對 行 為 主 義 將 行 動 分 解 的 支 離 破 碎, 且 無 法 解 釋 高 層 次 思 考 的 情 形, 完 形 心 理 學 派 提 出 另 一 系 統 看 法 Wertheimer 為 早 期 的 完 形 心 理 學 家, 在 教 學 上 特 別 重 視 生 產 性 思 考 他 認 為 教 學 應 該 使 學 生 了 解 學 科 內 容, 並 非 死 記 洞 察 是 完 形 心 理 學 的 中 心 概 念, 洞 察 即 是 學 習 者 對 問 題 情 境 的 各 種 因 素 的 了 解 他 們 認 為 學 習 即 是 個 人 對 整 個 環 境 的 反 應, 然 後 再 將 學 習 經 驗 畫 分 成 幾 個 部 分 或 單 元, 作 反 省 思 考 的 歷 程 這 種 反 省 思 考 及 洞 察 歷 程, 為 批 判 思 考 奠 定 心 理 學 基 礎 ( 劉 雅 筑,2000) ( 二 )Piaget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Piaget 將 認 知 發 展 視 同 為 智 力 發 展 而 兒 童 認 知 發 展, 透 過 觀 察 得 到 兒 童 透 過 不 斷 同 化 與 調 適, 修 改 其 基 模 的 內 在 心 理 歷 程, 得 到 認 知 發 展 而 使 其 智 力 成 長 Piaget 的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對 批 判 思 考 的 相 關 看 法, 可 以 從 基 模 發 展 各 階 段 的 探 討, 略 窺 一 二 40

55 表 2-7 Piaget 的 認 知 發 展 期 感 覺 動 作 期 0~2 歲 1. 憑 感 覺 與 動 作 以 發 揮 其 基 模 功 能 2. 由 本 能 性 的 反 射 動 作 到 目 的 性 的 活 動 3. 對 物 體 認 識 具 有 基 本 的 物 體 恆 存 概 念 前 運 思 期 2~7 歲 1. 能 使 用 語 言 表 達 概 念, 但 有 自 我 中 心 傾 向 2. 能 使 用 符 號 代 表 實 務 3. 能 思 維 但 不 符 合 邏 輯, 不 能 見 及 事 物 的 全 面 具 體 運 思 期 7~11 歲 1. 能 根 據 具 體 經 驗 思 維 以 解 決 問 題 2. 能 理 解 可 逆 性 的 道 理 3. 能 理 解 守 恆 的 道 理 形 式 運 思 期 11 歲 以 上 1. 能 做 抽 象 思 維 2. 能 按 假 設 驗 證 的 科 學 法 則 解 決 問 題 3. 能 按 形 式 邏 輯 的 法 則 思 維 問 題 資 料 來 源 : 張 春 興 (1994:90) 1. 發 生 知 識 論 : 從 Piaget 的 發 生 知 識 論 中 探 究, 以 感 覺 動 作 其 為 例, 嬰 兒 尚 且 無 法 分 辨 主 客 體, 那 麼 嬰 兒 如 何 認 知? 主 體 即 是 嬰 兒 本 身, 主 體 本 身 具 有 意 識, 所 以 能 主 動 進 行 質 疑 反 省, 即 是 基 模 理 論 中 的 調 適 而 質 疑 批 判 已 符 合 批 判 思 考 辯 證 特 質, 能 敏 銳 觀 察 審 慎 思 考, 甚 至 推 展 至 解 決 問 題 因 此 以 Piaget 的 發 生 認 識 論 中, 不 難 看 出 人 本 身 就 是 認 知 結 構 體, 能 透 過 不 41

56 斷 錯 誤 嘗 試, 達 到 思 考, 進 而 訓 練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 溫 明 麗,2002) 2. 邏 輯 概 念 分 類 : Piaget 強 調 邏 輯 思 考 是 知 識 與 感 官 之 間 的 橋 樑, 邏 輯 分 類 思 考 結 構 發 展 歷 程 可 以 分 為 十 類 : 一 致 性 分 類 除 盡 分 類 空 間 位 置 之 保 留 作 用 多 重 分 類 統 整 分 類 部 分 和 全 部 的 概 念 分 類 相 加 分 類 相 減 量 化 包 含 類 別 等 量 化 包 含 類 別 的 概 念 則 為 前 三 項 推 理 演 繹 思 考 奠 定 基 礎, 由 以 上 可 知 若 要 兒 童 語 文 有 效 表 達 其 思 想, 則 需 建 立 其 邏 輯 思 考 及 概 念 分 析 統 合 能 力 ( 劉 雅 筑,2000) 3. 認 知 發 展 教 學 步 驟 : (1) 運 用 同 化 調 適 概 念, 給 兒 童 適 合 發 展 階 段 作 業, 並 使 其 困 惑, 給 予 不 合 理 的 思 考 情 境, 迫 其 重 組 基 模 (2) 引 導 學 生 推 理, 反 應 及 探 究 (3) 指 導 學 生 探 究, 並 對 他 人 判 斷 作 出 相 反 建 議, 使 其 產 生 學 習 遷 移 ( 三 ) 智 力 理 論 :( 張 春 興,1994) 1.Guilford:Guilford 提 出 的 智 力 結 構 模 式, 在 思 惟 運 作 上, 包 含 六 種 運 作 模 式 (1) 認 知 : 發 現 並 理 解 所 需 要 思 惟 的 訊 息 42

57 (2) 記 憶 收 錄 : 對 需 要 思 惟 的 訊 息 立 即 記 憶 (3) 記 憶 保 存 : 對 思 惟 過 的 訊 息 能 夠 保 持 一 段 時 日 (4) 擴 散 思 維 : 思 路 廣 闊, 能 從 不 同 角 度 思 考 問 題 的 思 維 方 式 (5) 聚 斂 思 維 : 只 根 據 已 有 經 驗 循 邏 輯 途 徑 尋 求 固 定 答 案 的 方 式 (6) 評 價 : 在 對 各 種 訊 息 處 理 時, 對 訊 息 的 性 質 及 其 適 切 度 之 選 擇 及 取 決 的 過 程 一 般 的 傳 統 教 學, 和 吉 爾 福 德 (Guiford) 前 三 項 的 智 力 概 念 相 關, 較 少 重 視 後 三 項 而 批 判 思 考 則 是 要 發 展 後 三 項 高 層 次 智 力, 要 從 不 同 角 度 評 析 事 件 或 議 題 ( 擴 散 思 惟 ), 還 要 符 合 邏 輯 要 合 理 ( 聚 斂 思 惟 ), 並 要 適 時 提 出 證 明, 對 於 證 據 證 明 是 否 適 用 必 須 做 出 判 斷 與 選 擇 ( 評 價 ), 這 些 都 是 批 判 思 考 應 該 要 有 的 歷 程 2.Sternberg:Sternberg 於 1984 根 據 心 理 學 的 訊 息 處 理 論, 提 出 新 的 智 力 理 論, 因 為 此 理 論 基 本 要 義 是 從 三 個 層 面 ( 又 指 三 類 型 為 ) 解 釋 人 類 的 智 力, 故 而 又 稱 智 力 三 維 論 (1) 組 合 智 力 : 指 人 類 智 力 對 訊 息 做 有 效 處 理, 而 訊 息 處 理 又 係 於 三 種 智 力 成 份 的 配 合 1 後 設 認 知 能 力 : 指 個 人 支 配 運 用 與 選 擇 策 略 的 方 式 2 吸 收 新 知 : 經 由 學 習 獲 得 新 能 力 43

58 3 智 能 表 現 : 經 由 實 際 操 作 而 表 現 的 能 力 (2) 適 應 智 力 : 適 應 環 境 變 化 達 到 生 活 目 的 的 實 用 性 智 力 1 適 應 能 力 : 到 新 環 境 能 適 度 改 變 自 己 以 適 應 環 境 2 改 變 能 力 : 必 要 時 改 變 環 境 以 適 合 個 人 需 求 能 力 3 選 擇 能 力 : 從 種 種 可 能 中 選 擇 其 一, 從 而 達 到 目 的 (3) 經 驗 智 力 : 指 個 人 修 改 自 己 經 驗, 從 而 達 到 目 的 1 經 驗 運 用 : 運 用 舊 經 驗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2 經 驗 改 造 : 改 造 舊 經 驗 創 造 新 經 驗 的 能 力 於 三 種 智 力 運 作 方 式 可 推 知, 思 考 由 經 驗 智 力 使 主 體 先 從 先 備 知 識 提 取 相 關 概 念, 再 根 據 困 境 透 過 適 應 智 力 做 選 擇 整 合, 至 此 大 多 為 經 驗 智 力 與 適 應 智 力 交 相 運 作, 組 合 智 力 需 視 困 境 而 定 組 合 智 力 需 要 三 種 智 力 相 配 合, 而 批 判 思 考 即 組 合 智 力 裡 的 後 設 認 知, 研 究 者 推 論 批 判 思 考 不 僅 要 能 提 取 經 驗, 還 能 對 提 取 組 合 後 的 思 考 模 型 做 好 壞 評 估 這 意 味 著, 批 判 思 考 教 學 應 透 過 學 生 熟 悉 經 驗, 給 予 困 境 使 其 推 論 思 考, 得 出 暫 時 性 結 論 後 應 請 學 生 再 給 予 評 價, 評 析 優 缺, 使 其 再 改 變 修 改 原 來 的 思 考 模 型, 融 合 新 知 達 到 後 設 認 知 的 效 果 從 解 釋 智 力 角 度,Sternberg 將 智 力 從 原 本 學 習 知 識 的 狹 窄 觀 念 又 擴 大 解 釋 至 適 應 環 境, 其 中 包 含 經 驗 知 識 思 考 的 運 用, 並 且 提 出 智 力 是 可 以 增 進 的, 間 接 提 示 批 判 思 考 也 是 可 教 的 44

59 後 設 認 知 適 應 能 力 吸 收 新 知 改 變 能 力 組 合 智 力 適 應 智 力 智 能 表 現 智 力 選 擇 能 力 經 驗 智 力 經 驗 運 用 經 驗 改 造 圖 2~1 Sternberg 智 力 三 維 論 示 意 圖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張 春 興 (1994) 45

60 Piaget 發 現 知 識 論 認 為 解 決 問 題 即 批 判 思 考 訓 練 的 基 礎, 而 Sternberg 智 力 理 論 也 顯 示 批 判 思 考 是 可 教 的, 從 心 理 學 理 論 基 礎 可 知, 批 判 思 考 是 人 類 與 生 俱 有, 值 得 開 發 的 能 力 基 於 各 學 者 對 批 判 思 考 的 界 定, 研 究 者 簡 要 整 理,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需 有 邏 輯 反 思 檢 驗 客 觀 推 論 資 訊 評 鑑 解 析 資 料 等, 上 述 能 力 研 究 者 將 於 下 面 與 奧 瑞 岡 式 辯 論 能 力 做 對 照 參 批 判 思 考 相 關 研 究 : 以 下 表 列 批 判 思 考 與 學 業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探 討 兩 者 之 間 關 係 表 2-8 批 判 思 考 與 學 業 相 關 研 究 研 究 者 年 代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結 果 McGarrity 1990 師 範 生 批 判 思 考 與 學 業 成 就 無 顯 著 相 關 Payne 1992 中 學 生 教 導 十 一 個 學 習 策 略, 但 未 能 增 進 學 生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對 學 生 的 數 學 及 語 文 成 績 亦 無 顯 著 助 益 林 幸 台 1983 國 小 四 至 批 判 思 考 與 學 業 成 就 有 顯 著 相 關 張 玉 成 六 年 級 葉 玉 珠 1991 國 小 五 年 級 國 二 及 高 一 生 批 判 思 考 與 學 業 成 就 有 顯 著 相 關 國 小 部 分 與 自 然 社 會 科 的 相 關 高 國 高 中 與 自 然 科 相 關 較 高 46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1 1 - / 2 - / 3 - / 4 - / 5 - I. 1. /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 / 25. 26. 27. 28. 29. 30. 31. II. 1. 2 3. 4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1 2 6 8 15 36 48 55 58 65 67 74 76 150 152 1 3 1 2 4 2 2001 2000 1999 12 31 12 31 12 31 304,347 322,932 231,047 14,018 16,154 5,665 (i) 0.162 0.193 0.082 (ii) 0.165 0.227 0.082 (iii) 10.08 13.37 6.47 0.68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Microsoft Word - Entry-Level Occupational Competencies for TCM in Canada200910_ch _2_.doc 草 稿 致 省 級 管 理 單 位 之 推 薦 書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All rights reserved 序 言 加 拿 大 中 醫 管 理 局 聯 盟, 於 二 零 零 八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月 間, 擬 定 傳 統 中 醫 執 業 之 基 礎 文 件 由 臨 床 經 驗 豐 富 之 中 醫 師 教 育 者 及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8

全唐诗28 ... 1... 1... 1... 2... 2... 2... 3... 3... 4... 4... 4... 5... 5... 5... 5... 6... 6... 6... 6... 7... 7... 7... 7... 8... 8 I II... 8... 9... 9... 9...10...10...10...11...11...11...11...12...12...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6...17...17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1. 2. 3. (1) (6) ( 21-52 ) (7) (12) (13) (16) (17) (20) (21) (24) (25) (31) (32) (58) 1 2 2007-2018 7 () 3 (1070) (1019-1086) 4 () () () () 5 () () 6 21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 ) 7 1. 2.

More information

智力测试故事

智力测试故事 II 980.00 ... 1... 1... 1... 2... 2... 2... 3... 3...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8... 9... 9...10...10...10 I II...11...11...11...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7...17...18...18...19...19...19...19...20...20...21...21...21

More information

II II

II II I I II II III 1. 2. 3. III 4. IV 5. 6. 8. 9. 10. 12. IV V V VI VI VII VII VIII VIII IX IX X X XI XI XII XII 1 1 2 2 3 3 4 33 35 4 5 5 6 6 7 ( ) 7 8 8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17 17

More information

奇闻怪录

奇闻怪录 ... 1... 1... 2... 3... 3... 4... 4... 5... 5... 6... 8... 9... 10... 10... 11... 11... 13... 13... 14... 14... 15... 16... 17... 21 I ... 22... 23... 23... 24... 25... 25... 26... 27... 28... 29 UFO...

More information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 (i) (ii) (iii) (iv) 30,000,000 75,000,000 75,000,000 24 (i) (ii) (iii) (iv) # * 1,800,000 1,800,000 15% 3,400,000 3,400,000 15% 4,200,000 4,200,000 10% 8,600,000 8,600,000 10% 12,600,000 12,600,000 88% 10% 16,000,000 16,000,000

More information

一、

一、 ... 1...24...58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 9 - xi. - 10 - - 11 - -12- -13- -14- -15- C. @ -16- @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人 力 資 源 推 算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此 頁 刻 意 留 空 - 2 - 目 錄 頁 前 言 詞 彙 縮 寫 及 注 意 事 項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第 四 章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附 件 三 : 附 件 四 : 附 件 五 : 附 件 六 : 附 件 七 : 引 言 及 技 術 大 綱 人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 i -------------------------------------------------- ii iii iv v vi vii 36~39 108 viii 15 108 ix 1 2 3 30 1 ~43 2 3 ~16 1 2 4 4 5 3 6 8 6 4 4 7 15 8 ----- 5 94 4 5 6 43 10 78 9 7 10 11 12 10 11 12 9137

More information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3 1 2 3 4 4 5 6 7 8 9 5 10 1 2 11 6 12 13 7 8 14 15 16 17 18 9 19 20 21 22 10 23 24 23 11 25 26 7 27 28 12 13 29 30 31 28 32 14 33 34 35 36 5 15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皮肤病防治.doc

皮肤病防治.doc ...1...1...2...3...4...5...6...7...7...9...10... 11...12...14...15...16...18...19...21 I ...22...22...24...25...26...27...27...29...30...31...32...33...34...34...36...36...37...38...40...41...41...42 II

More information

性病防治

性病防治 ...1...2...3...4...5...5...6...7...7...7...8...8...9...9...10...10... 11... 11 I ...12...12...12...13...14...14...15...17...20...20...21...22...23...23...25...27...33...34...34...35...35 II ...36...38...39...40...41...44...49...49...53...56...57...57...58...58...59...60...60...63...63...65...66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1...1...2...3...3...4...5...6...7...7...8...9... 10... 11... 13... 13... 14... 16... 17 I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7... 28... 29... 30... 32... 33... 34... 35... 36... 37...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4

全唐诗24 ...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10...10...10...11...12...12...12...13...13 I II...14...14...14...15...15...15...16...16...16...17...17...18...18...18...19...19...19...20...20...20...21...21...22...22...23...23...23...24

More information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9 (ii) (iii) (iv) (v) 500,000 500,000 59I 18 (ii) (iii) (iv) 200,000 56 509 (ii) (iii) (iv) (v) 200,000 200,000 200,000 500,000 57 43C 57 (ii) 60 90 14 5 50,000 43F 43C (ii) 282 24 40(1B) 24 40(1) 58

More information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XI XII. 12 XIII. 13 XIV XV XVI. 16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XI XII. 12 XIII. 13 XIV XV XVI. 16 125-0834I/1405/GH I. 1-2 II. 3 III. 4 IV. 5 V. 5 VI. 5 VII. 5 VIII. 6-9 IX. 9 X. 10-11 XI. 11-12 XII. 12 XIII. 13 XIV. 14-15 XV. 15-16 XVI. 16 I. * ++p ++ p ++ ++ * ++p ++ ++ ++p 1 2 ++ ++ ++ ++ ++ I.

More information

_Chi.ps, page Preflight ( _Chi.indd )

_Chi.ps, page Preflight ( _Chi.indd ) on conviction3 5 1. / 2. 14 3. 2 2 3 4. 372 12 5. 6. 1 7. 1 2 i ii iii iv 8. 9. 1 12 2 2 i ii iii i ii iii 3 iv http://www.pcpd.org.hk v i ii iii 4 i ii i / ii 5 1. 2. 3. i ii iii iv v vi 4. 5. 6 6. 7.

More information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附 錄 美 國 國 家 兒 童 健 康 與 人 類 發 展 中 心 (NICHD) 偵 訊 指 導 手 冊 I. 開 場 白 1. 你 好, 我 的 名 字 是, 我 是 警 察 [ 介 紹 房 間 內 的 其 他 人, 不 過, 在 理 想 狀 態 下, 房 間 裡 不 該 有 其 他 人 ] 今 天 是 ( 年 月 日 ), 現 在 是 ( 幾 點 幾 分 ) 我 是 在 ( 地 點 ) 問 你

More information

I

I The Effect of Guided Discovery on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and Learning Transfer of Grade 5 Students in Primary Schools I II Abstract The Effect of Guided Discovery on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And Learning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98 年 3 月 11 日 依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核 定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98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 :600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253 號 電 話 :(05)2223124 轉 203 教 務 處 招 生 專 線 :(05)222312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及 施 政 綱 領 有 關 發 展 局 的 措 施 引 言 行 政 長 官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發 表 題 為 創 新 經 濟 改 善 民 生 促 進 和 諧 繁 榮 共 享 的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報 告 夾 附 施 政 綱 領, 臚 列 政 府 推 行 的 新 措 施 和

More information

18 A B S 17.44±1() ±6.26( ) 54.23±5.5( ) 6.42±1.51() m 30m t α =.05 ( )AB 1 5 (p>.05)( )AB 1 5 (p<.05)( )A (p>.05)( )B (p<.05)( )A B

18 A B S 17.44±1() ±6.26( ) 54.23±5.5( ) 6.42±1.51() m 30m t α =.05 ( )AB 1 5 (p>.05)( )AB 1 5 (p<.05)( )A (p>.05)( )B (p<.05)( )A B The Effect of Different Training Method on Quick Coordination ability in High School Female Soccer Players 18 A B S 17.44±1() 161.39±6.26( ) 54.23±5.5( ) 6.42±1.51() 15 60-90 30m 30m t α =.05 ( )AB 1 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hn_Ch_1202

Microsoft Word - John_Ch_1202 新 约 圣 经 伴 读 约 翰 福 音 目 录 说 明..I 序 言 : 圣 经 中 神 圣 启 示 的 三 层.II 按 时 分 粮 的 原 则..VIII 纲 目 XI 第 一 章..1 第 二 章 13 第 三 章 25 第 四 章 37 第 五 章 49 第 六 章 61 第 七 章 73 第 八 章 85 第 九 章 97 第 十 章..109 第 十 一 章..121 第 十 二 章..133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苷 XI X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More information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i 1 1.1 1 1.2 1 4 2.1 4 2.2 5 2.3 7 2.4 9 2.5 11 2.6 1 2 1 5 3.1 1 5 3.2 1 5 19 4.1 19 4.2 19 4.3 2 1 4.4 29 4.5 38 4.6 4 3 4.7 47 50 5.1 5 0 5.2 5 0 5.3 6 2 5.4 9 4 5.5 1 2 6 ( ) 1 2 7 ( ) 1 31 ( ) 1

More information

眼病防治

眼病防治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2...3...5...5...6...7...9... 11...13...14...15...17...18...19...20...21 I II...21...22...23...24...25...27...27...28...29...30...31...33...33...34...36...38...39...40...41...42...43...4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 20 010010) 7871092 1/32 356.25 4 760 2004 8 1 2004 8 1 11 000 ISBN 7-204-05943-3/Z102 1026.00 ( 18.00 ) ...1...2...2...4...6...7...8...9... 10... 11... 12... 13... 13... 14... 15... 17... 18... 19...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50

全唐诗50 ... 1... 1... 2... 2... 3... 3... 3... 4... 4... 5... 5... 6... 6... 6... 7... 7... 7... 8... 8... 8... 9 I II... 9...10...10...10...11...11...11...12...12...12...13...14...14...15...15...16...16...16...17,...17...18...18...19...19...19

More information

(b) 3 (a) (b) 7 (a) (i) (ii) (iii) (iv) (v) (vi) (vii) 57

(b) 3 (a) (b) 7 (a) (i) (ii) (iii) (iv) (v) (vi) (vii) 57 (i) (ii) (iii) A. 123 2 3(1) (2) (i) 41 (ii) (iii) 121 4(3) (i) (ii) (iii) 123A 3 (a) 56 (b) 3 (a) (b) 7 (a) (i) (ii) (iii) (iv) (v) (vi) (vii) 57 (viii) (ix) (x) 4B(2)(d) (e) (f) (xi) (xii) (b) (a) (i)

More information

款 及 赔 偿 限 额 及 限 制 给 付 下 述 保 险 金, 但 有 关 医 疗 费 用 及 受 保 服 务 必 须 是 : i. 医 学 上 合 适 及 必 须 的, 及 ii. 由 医 疗 服 务 提 供 者 开 单 收 费 的, 及 iii. 符 合 通 常 惯 性 及 合 理 水 平 的

款 及 赔 偿 限 额 及 限 制 给 付 下 述 保 险 金, 但 有 关 医 疗 费 用 及 受 保 服 务 必 须 是 : i. 医 学 上 合 适 及 必 须 的, 及 ii. 由 医 疗 服 务 提 供 者 开 单 收 费 的, 及 iii. 符 合 通 常 惯 性 及 合 理 水 平 的 富 德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留 学 美 国 学 生 医 疗 综 合 保 险 条 款 总 则 第 一 条 合 同 构 成 本 保 险 合 同 由 保 险 条 款 投 保 单 保 险 单 批 单 或 其 他 保 险 凭 证 组 成 凡 涉 及 本 保 险 合 同 的 约 定, 均 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第 二 条 被 保 险 人 及 被 保 险 资 格 任 何 身 体 健 康

More information

穨ecr2_c.PDF

穨ecr2_c.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6 27 2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3 4 41 42 43 5 44 45 46 6 47 48 49 50 51 52 1 53 2 54 55 3 56

More information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 ii - - iii - - iv - - v - - vi - - vii - - viii - (1) 2.1 (2) (3) 13.6 (4) 1.6 (5) 21 (6) (7) 210 (8) (9) (10) (11) ( ) ( 12) 20 60 16 (13) ( ) (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20 .. ===== ===== ===== ===== ===== ======.. 21 22 ===== ===== ===== ===== 23 24 25 26 27 28 29 ==== ====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问 答 目 录 一 总 论...9 1.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方 针 是 什 么? 如 何 正 确 理 解 这 个 方 针?... 9 2. 为 什 么 强 调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保 证 质 量?... 9 3. 如 何 做 到 慎 重 发 展?... 10 4. 如 何 处 理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重 点 与 一 般 的 关 系?...11 5.

More information

i

i 9 1 2 3 4 i 5 6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1 1 2 3 4 2 5 6 2 3 2.10 ( 2.11 ) ( 2.11 ) ( 2.9 ) 7 8 9 3 10 5% 2% 4 11 93% (2001 02 2003 04 ) ( ) 2,490 (100%) 5 12 25% (2.57% 25%) 6 (2001 02 2003 04 ) 13 100%

More information

39898.indb

39898.indb 1988 4 1998 12 1990 5 40 70.................................................. 40.............................................................. 70..............................................................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纪 委 书 记 职 责... 5 院 长 办 公 室... 6 院 长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inal Chi-Report _PlanD-KlnEast_V7_ES_.doc

Microsoft Word - Final Chi-Report _PlanD-KlnEast_V7_ES_.doc 九 龍 東 商 業 的 統 計 調 查 - 行 政 摘 要 - 2011 年 5 月 統 計 圖 行 政 摘 要...1 圖 I: 在 不 同 地 區 及 樓 宇 類 別 的 數 目 及 比 例...9 圖 II: 影 響 選 擇 地 點 的 因 素 的 重 要 程 度 對 比 就 現 時 所 在 地 點 各 項 因 素 的 滿 意 程 度...20 圖 III: 影 響 選 擇 樓 宇 的 因 素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48.55% 1998 19986 30%20086 2009 2009 200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200820092010 772 928960200820092010 1512928 201 1. 20091222(2009)7267 20042008 16,980,954.0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NCH final report_CHI _091118_ revised on 10 Dec.doc

Microsoft Word - NCH final report_CHI _091118_ revised on 10 Dec.doc 十 八 區 區 議 會 的 簡 介 會 (1) 東 區 區 議 會 (2008 年 4 月 24 日 ) III. 中 環 新 海 濱 城 市 設 計 研 究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 東 區 區 議 會 文 件 第 51/08 號 ) 10. 主 席 歡 迎 發 展 局 副 秘 書 長 ( 規 劃 及 地 政 ) 麥 駱 雪 玲 太 平 紳 士 規 劃 署 副 署 長 / 地 區 黃 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B345DB5D8AE4CACD732303135AECAAFC5C1C9C1DCBDD0AB48A4CEB3F8A657AAE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5B345DB5D8AE4CACD732303135AECAAFC5C1C9C1DCBDD0AB48A4CEB3F8A657AAED> 華 夏 盃 全 國 全 國 數 學 奧 林 匹 克 邀 請 賽 ( 華 南 賽 區 ) 晉 級 賽 比 賽 詳 情 : 一 比 賽 對 象 : 小 學 一 至 六 年 級 中 學 一 二 年 級 二 比 賽 日 期 及 時 間 : 年 2 月 15 日 ( 星 期 日 ) 小 學 組 小 一 級 小 二 級 小 三 級 小 四 級 小 五 級 小 六 級 時 間 13:10~1:20 13:10~1:20

More information

施 的 年 度 維 修 工 程 已 於 4 月 15 日 完 成, 並 於 4 月 16 日 重 新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ii. 天 水 圍 游 泳 池 的 年 度 維 修 工 程 已 於 3 月 31 日 完 成, 並 於 4 月 1 日 重 新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iii. 元

施 的 年 度 維 修 工 程 已 於 4 月 15 日 完 成, 並 於 4 月 16 日 重 新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ii. 天 水 圍 游 泳 池 的 年 度 維 修 工 程 已 於 3 月 31 日 完 成, 並 於 4 月 1 日 重 新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iii. 元 地 委 會 文 件 2016/ 第 25 號 ( 於 6.5.2016 會 議 討 論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在 元 朗 區 內 舉 辦 的 康 樂 體 育 活 動 及 設 施 管 理 綜 合 匯 報 (2016 年 5 月 號 報 告 )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各 委 員 匯 報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於 2016 年 2 月 至 5 月 在

More information

对联故事

对联故事 980.00 ... 1... 1... 2... 3... 3... 4... 4... 5... 5... 6... 7... 7... 8... 9...10...10...11...12...13...13...14...15...15...16...17 I II...18...18...19...19...20...21...21...22...22...23...24...25...25...26...26...27...28...29...29...30...30...31...32...32...33...34...34...35

More information

66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analyze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practice for freshman English at a u

66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analyze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practice for freshman English at a u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0 年,(),-0 65 私 立 科 技 大 學 四 技 大 一 新 生 英 文 能 力 分 級 教 學 成 效 分 析 An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of Freshman English in 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溫

More information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核 准 文 號 :102 年 4 月 22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20036237 號 國 立 曾 文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4 月 22 日 國 立 曾 文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核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根 据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第 11/1999 号 法 律 第 三 条 规 定, 审 计 长 执 行 其 职 责, 已 经 对 财 政 局 提 交 的 2011 年 度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总 帐 目 ( 总 帐 目 ) 进 行 了 审 计 与 2010 年 度 相 同, 本 年 度 的 总 帐 目 由 政 府 一 般 综 合 帐 目 及 特 定 机 构 汇 总 帐 目, 两

More information

我 非 常 希 望 该 小 组 的 建 议 尤 其 是 其 执 行 摘 要 能 受 到 将 于 2000 年 9 月 来 纽 约 参 加 千 年 首 脑 会 议 的 所 有 领 导 人 的 注 意 这 次 历 史 性 的 高 级 别 会 议 提 供 了 一 个 独 特 的 机 会 使 我 们 能 够

我 非 常 希 望 该 小 组 的 建 议 尤 其 是 其 执 行 摘 要 能 受 到 将 于 2000 年 9 月 来 纽 约 参 加 千 年 首 脑 会 议 的 所 有 领 导 人 的 注 意 这 次 历 史 性 的 高 级 别 会 议 提 供 了 一 个 独 特 的 机 会 使 我 们 能 够 联 合 国 A/55/305 大 会 安 全 理 事 会 Distr.: General 21 August 200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大 会 第 五 十 五 届 会 议 临 时 议 程 项 目 87 整 个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问 题 所 有 方 面 的 全 盘 审 查 安 全 理 事 会 第 五 十 五 年 2000 年 8 月 21 日 秘 书 长 给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輯 目 錄.indd 2 目 錄 編 寫 說 明 附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中 國 語 文 科 評 核 模 式 概 述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考 試 簡 介 及 應 試 技 巧 常 用 實 用 文 文 體 格 式 及 寫 作 技 巧 綜 合 能 力 分 項 等 級 描 述 練 習 一

第 二 輯 目 錄.indd 2 目 錄 編 寫 說 明 附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中 國 語 文 科 評 核 模 式 概 述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考 試 簡 介 及 應 試 技 巧 常 用 實 用 文 文 體 格 式 及 寫 作 技 巧 綜 合 能 力 分 項 等 級 描 述 練 習 一 作 出 發 者 : 劉 梓 淩 版 : 精 工 出 版 社 行 : 精 工 印 書 局 香 港 銅 鑼 灣 道 168 號 電 話 :2571 1770 2554 1247 傳 真 :2806 0974 2873 2412 網 二 O 一 一 年 址 :http://www.jingkung.com 初 版 版 權 所 有, 翻 版 必 究 如 未 獲 得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用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2015年廉政公署民意調查 報 告 摘 要 2015 年 廉 政 公 署 周 年 民 意 調 查 背 景 1.1 為 了 掌 握 香 港 市 民 對 貪 污 問 題 和 廉 政 公 署 工 作 的 看 法, 廉 政 公 署 在 1992 至 2009 年 期 間, 每 年 均 透 過 電 話 訪 問 進 行 公 眾 民 意 調 查 為 更 深 入 了 解 公 眾 對 貪 污 問 題 的 看 法 及 關 注, 以 制 訂 適 切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4 3 4 6 9 13 14 15 22 24 26 49 1 2004 9 2 2004 SINOPEC QILU COMPANY LTD. 0533-3583728 lifan@qilu.com.cn 0533-7512530 baoweisong@163.net 0533-3583718 255086 qlsh600002@126.com http://www.qilu.com.cn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二 零 一 三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395/12-13(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培 訓 及 發 展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介 紹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為 公 務 員 所 提 供 培 訓 和 發 展 的 最 新 概 況, 以 及 將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推 出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楊 銀 興 博 士 臺 中 市 國 小 教 師 兼 任 行 政 工 作 與 備 課 情 形 關 係 之 研 究 研 究 生 : 吳 婉 綺 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謝 辭 兩 年 來 的 進 修 即 將 畫 上 尾 聲, 一 步 步 走 到 這 裡, 實 在 是

More information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33.33% ( ) ( ) ( ) 33.33% ( ) ( ) ( ) 1 1 1992 8 3200001100976 1997 6 27 H 12.22 2001 1 16 A 1.5 2001 12 3 503,774.75 14,914,399,845.00 13,445,370,274.00

More information

绝妙故事

绝妙故事 980.00 III... 1... 1... 4... 5... 8...10...11...12...14...16...18...20...23...23...24...25...27...29...29...31...34...35...36...39...41 IV...43...44...46...47...48...49...50...51...52...54...56...57...59...60...61...62...63...66...67...68...69...70...72...74...76...77...79...80

More information

5498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5498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李 國 麟 議 員, S.B.S., J.P. 林 健 鋒 議 員, G.B.S., J.P. 梁 君 彥 議 員, G.B.S., J.P. 黃 定 光 議 員, S.B.S., J.P. 湯 家 驊 議 員, S.C. 何 秀 蘭 議 員 李 立 法 會 2013 年 3 月 27 日 5497 會 議 過 程 正 式 紀 錄 2013 年 3 月 27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1 時 正 會 議 開 始 出 席 議 員 : 主 席 曾 鈺 成 議 員, G.B.S., J.P. 何 俊 仁 議 員 李 卓 人 議 員 涂 謹 申 議 員 陳 鑑 林 議 員, S.B.S., J.P. 梁 耀 忠 議 員 劉 皇 發 議 員, 大 紫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i) (ii)(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i) (ii)(iii) (iv) (v) 1948 12 1 1986 1 1995 1995 3 1995 5 2003 4 2003 12 2015 82015 10 1 2004 2 1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i) (ii)(iii) (iv) (v) (vi) (vii)(viii) (ix) (x) (xi) 2013 8 15 (i) (ii) (iii)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a. 2008 2009 1 1 23 27 321 39 1 27 2 3 7 8 15 16 17 18 1 2009 1 12009 7 1 1 Cash Flow Statement Statement of Cash Flows 3 27 8 14 2 132 1. a. 200840 2009 7 1 2009 2 2010 3 24 4 32 5 1 6 1 7 8 2 6 9 7-14

More information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目 錄 中 華 醫 藥 以 醫 術 救 人 為 何 被 稱 為 懸 壺 濟 世? 2 什 麼 樣 的 醫 生 才 能 被 稱 為 華 佗 再 世? 4 中 醫 如 何 從 臉 色 看 人 的 特 質? 6 中 醫 怎 樣 從 五 官 看 病? 8 中 醫 看 舌 頭 能 看 出 些 什 麼 來? 10 中 醫 真 的 能 靠 一 個 枕 頭, 三 根 指 頭 診 病 嗎? 12 切 脈 能 判 斷

More information

尿路感染防治.doc

尿路感染防治.doc ...1...1...2...4...6...7...7...10...12...13...15...16...18...19...24...25...26...27...28 I II...29...30...31...32...33...34...36...37...37...38...40...40...41...43...44...46...47...48...48...49...52 III...55...56...56...57...58

More information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2...3...4...5...6...7...8...9...10... 11...12...13...15...16...17...19...21 I ...23...24...26...27...28...30...32...34...37...39...40...42...42...44...47...50...52...56...58...60...64...6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C HKROO App I _Chi_ Jan2012.doc

Microsoft Word - COC HKROO App I _Chi_ Jan2012.doc 附 錄 I 目 錄 項 目 貨 品 描 述 頁 數 (I) 活 動 物 ; 動 物 1 (II) 植 物 2 (III) 動 物 或 植 物 脂 肪 及 油 及 其 分 化 後 剩 餘 的 ; 經 處 理 可 食 的 脂 肪 ; 動 物 或 植 物 蠟 2 (IV) 經 配 製 的 食 品 ; 飲 料 酒 及 醋 ; 煙 草 及 製 成 的 煙 草 代 替 品 2 (V) 礦 產 5 (VI) 化

More information

C160832199Ann.indd

C160832199Ann.indd 718 (I)(1) (2) 1.00 (II) TAI Capital LLC 3,002,000,000 1.00 3,002,184,872 871,643,074 58.07% 1,743,286,148 1,743,286,148 1 2,988,000,000 0.99 1,245,000,000 (i)659,000,000(ii) 586,000,000 1,778,000,000(i)586,000,000

More information

Page i

Page i 况 1 1.1.1 1.1.2 1.1.3 2 2.1 2.1.1 2.1.2 2.1.3 2.1.4 Page i 2.2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3 2.3.1 Page ii 2.3.2 2.3.3 2.3.4 2.4 2.4.1 2.4.2 2.4.3 Page iii 2.5 2.5.1 2.6 2.6.1 2.6.2 3 3.1 3.1.1

More information

捕捉儿童敏感期

捕捉儿童敏感期 目弽 2010 捕捉儿童敏感期 I a mao 2010-3-27 整理 早教资料每日分享 http://user.qzone.qq.com/2637884895 目弽 目彔 目弽... I 出版前言... - 1 竨一章 4 丢孝子癿敂感朏敀乞... - 1 - 妞妞 0 4 岁 海颖 妞妞癿妈妈... - 1 黑白相亝癿地斱... - 1 斵转... - 2 就丌要新帰子... - 2 小霸王...

More information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2389 30 1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a) (b) (c) (d) (e) 3 (i) (ii) (iii) (iv) (v) (vi) (vii) 4 (1) (2) (3) (4) (5) 400,000 (a) 400,000300,000 100,000 5 (b) 30% (i)(ii) 200,000 400,000 400,000 3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穨_2_.PDF

穨_2_.PDF 6 7.... 9.. 11.. 12... 14.. 15.... 3 .. 17 18.. 20... 25... 27... 29 30.. 4 31 32 34-35 36-38 39 40 5 6 : 1. 2. 1. 55 (2) 2. : 2.1 2.2 2.3 3. 4. ( ) 5. 6. ( ) 7. ( ) 8. ( ) 9. ( ) 10. 7 ( ) 1. 2. 3. 4.

More information

(Chi)_.indb

(Chi)_.indb 1,000,000 4,000,000 1,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V-1 1,000,000 2,000,000 20,000,00010,000,0005,000,000 3,000,000 30 20% 35% 20%30% V-2 1) 2)3) 171 10,000,00050% 35% 171 V-3 30 V-4 50,000100,000 1) 2)

More information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II...1...2...2...3...4...5...7...7...8...9...9...10... 11...12...13...14...15...15...16...18...18...19...20 III...21...21...22...24...24...25...26...27...28...29...30...30...31...33...33...34...35...36...36...37...38...39...40...41...42...43

More information

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

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 民 航 总 局 令 第 141 号 飞 行 模 拟 设 备 的 鉴 定 和 使 用 规 则 (2005 年 3 月 7 日 公 布 ) CCAR-60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 令 第 141 号 飞 行 模 拟 设 备 的 鉴 定 和 使 用 规 则 已 经 2005 年 2 月 5 日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 局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4E5A874A4CDB371B054B2C4A4ADB4C1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4E5A874A4CDB371B054B2C4A4ADB4C12E646F6378> 臺 灣 師 大 國 文 學 系 系 友 通 訊 第 五 期 發 行 日 期 :103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本 次 內 容, 共 13 頁 本 系 與 韓 國 延 世 大 學 中 文 系 簽 訂 雙 聯 學 制 協 議 書 創 造 兩 校 互 利 4 月 初 張 國 恩 校 長 率 本 校 師 長 前 往 韓 國 延 世 大 學 訪 問,4 月 21 日, 韓 國 延 世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歡 迎 您 成 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同 時 兼 備 港 幣 及 人 民 幣 戶 口, 讓 您 的 中 港 消 費 均 可 以 當 地 貨 幣 結 算, 靈 活 方 便 此 外, 您 更 可 憑 卡 於 全 球 近 400 萬 家 特

歡 迎 您 成 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同 時 兼 備 港 幣 及 人 民 幣 戶 口, 讓 您 的 中 港 消 費 均 可 以 當 地 貨 幣 結 算, 靈 活 方 便 此 外, 您 更 可 憑 卡 於 全 球 近 400 萬 家 特 歡 迎 您 成 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同 時 兼 備 港 幣 及 人 民 幣 戶 口, 讓 您 的 中 港 消 費 均 可 以 當 地 貨 幣 結 算, 靈 活 方 便 此 外, 您 更 可 憑 卡 於 全 球 近 400 萬 家 特 約 商 戶 簽 賬, 尊 享 種 種 購 物 飲 食 及 娛 樂 消 費 優 惠 如 需 查 詢 滙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典藏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典藏 Schoenfeld Sternberg Krutetskii I II An analysis of Mathematics Problem-solving Processes of Gifted Primary School Children with General Intelligent Ability Huang Chia-Chieh Institute of Education National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135 2004 12 16 CCAR-141 1 135 2 A...5 141.1...5 141.3...5 141.5...5 141.7...5 141.9...6 141.11...6 141.13...6 141.15...7 141.17...7 141.19...8 141.21...8 141.23...8 141.25...8 141.27...9 141.29...9 141.31...9

More information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序 言 我 們 都 愛 樹, 愛 那 鬱 鬱 葱 葱 的 綠 意, 愛 那 股 清 新 的 氣 息, 更 愛 那 溽 暑 中 遍 地 搖 曳 的 斑 斕 樹 蔭 人 與 樹 本 應 是 那 麼 近, 但 去 年 8 月 赤 柱 塌 樹 意 外, 卻 令 我 們 赫 然 發 現, 樹 木 原 來 也 可 以 潛 藏 著 危 險,

More information

RDEC-RES

RDEC-RES RDEC-RES-089-005 RDEC-RES-089-005 VI I II III 6 IV 7 3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XIII XIV XV XVI XVII XVIII XIX XX 1 2 3 4 5 6 7 8 躰 ( 9 10 躰 11 12 躰 1 13 14 躰 15 16 躰 17 18 19 1 20 21 22 2 23 24 25 26

More information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JOY

More information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4 ( 學 生 ) i. 認 識 專 題 研 習 甚 麽 是 專 題 研 習? 專 題 研 習 是 學 會 學 習 的 其 中 一 個 關 鍵 項 目 學 生 根 據 自 己 或 老 師 所 訂 立 的 主 題, 依 照 本 身 的 興 趣 和 能 力, 在 老 師 的 指 導 下, 擬 定 研 習 題 目, 設 定 探 討 的 策 略 和 方 法, 進 行 一 系 列 有 意 義 的 探 索 歷

More information

(譯本)

(譯本) 檔 號 : LD SMW 86-1/2(C) 立 法 會 參 考 資 料 摘 要 最 低 工 資 條 例 ( 第 608 章 )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2015 年 最 低 工 資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3) 公 告 2015 年 僱 傭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9) 公 告 引 言 A 在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六 日 的 會 議 上, 行 政 會 議 建 議,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香 港 德 輔 道 中 71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9 樓 電 話 :2867 0888 傳 真 :3906 9906 查 詢 熱 線 :3187 5100 中 國 通 意 外 急 救 醫 療 計 劃 保 單 投 保 人 以 一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謹 向 中 銀 集 團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申 請 下 述 保 險 該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已 被

More information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国 家 骨 干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项 目 ( 中 央 财 政 重 点 支 持 专 业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畜 牧 兽 医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朱 金 凤 ( 河 南 省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名 师 ) 副 主 任 委 员 : 王 居 强 ( 河 南 省 肉 牛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中 心 ) 潘 书 林 ( 中 牟 县 奶 业 科

More information

兒 童 會 4 摩 爾 門 經 本 教 材 專 為 8-11 歲 的 兒 童 設 計 耶 穌 基 督 後 期 聖 徒 教 會 台 北 發 行 中 心 印 行

兒 童 會 4 摩 爾 門 經 本 教 材 專 為 8-11 歲 的 兒 童 設 計 耶 穌 基 督 後 期 聖 徒 教 會 台 北 發 行 中 心 印 行 兒 童 會 4 摩 爾 門 經 8-11 歲 兒 童 會 4 摩 爾 門 經 本 教 材 專 為 8-11 歲 的 兒 童 設 計 耶 穌 基 督 後 期 聖 徒 教 會 台 北 發 行 中 心 印 行 1997, 1997 by Intellectual Reserve, Inc. 1997 耶 穌 基 督 後 期 聖 徒 教 會 版 權 所 有 台 北 發 行 中 心 印 行 英 語 核 准 日

More information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Sino French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4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2 8 1206 100022 ( ) 2005 12 23 ( ) 1 2 010-85288588-8 1 2014 12 31 ( ) 31/12/2014 31/12/2013 5 10,739,871.24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下).doc

中医疗法(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3...4...13...15...17...17...24...25...26...26...28...28...29...31...31...33...33

More information

vi 黃 帝 內 經 即 學 即 用 別 做 反 自 然 的 事 053 成 年 人 應 該 斷 奶 055 吃 肉 吃 素 因 人 而 異 057 要 分 清 飢 和 餓 058 生 活 現 代 化 與 本 能 退 化 061 調 神 就 是 調 節 奏 063 想 冬 泳, 先 問 問 自 己

vi 黃 帝 內 經 即 學 即 用 別 做 反 自 然 的 事 053 成 年 人 應 該 斷 奶 055 吃 肉 吃 素 因 人 而 異 057 要 分 清 飢 和 餓 058 生 活 現 代 化 與 本 能 退 化 061 調 神 就 是 調 節 奏 063 想 冬 泳, 先 問 問 自 己 目 錄 001 第 一 講 道 法 自 然 養 生 首 先 要 找 對 方 向 003 健 身 不 同 於 健 體 006 隨 順 自 然 的 節 拍 008 調 和 的 重 要 013 吃 飯 的 講 究 017 飲 水 的 學 問 021 喝 適 合 自 己 的 茶 025 起 居 作 息 要 規 律 029 形 與 神 俱 靠 甚 麼 031 還 原 現 場 033 039 第 二 講 背 道

More information

nbqw.PDF

nbqw.PDF 1 2 3 . 1. 2. 4. 7. 10. 11. 13. 25. 28. 30. 67 2002 1 1. : Tianjin Tianyao Pharmaceutical Co., Ltd. TJPC 2. 3. 109 300171 022-24160861 022-24160910 tjpc600488@vip.sina.com 4. B 109 300171 tjpc600488@vip.sina.com

More information

(b)

(b) 1. (a) (b) (c) 22 85155 (i) (ii) 2200 5 35% 20% 500 3,000 3015 50% 30 (i) (ii) (iii) (iii) 30% QFII 15% H (20)(5) (iv) (i)(ii) (iii) (iv) (v) 10 30 (vi) 5% (vii) (1) (1) 25%(1) (viii) (ix) 10% 20 45 20

More information

1956 12 1955 101 1 1957 443 1956 237 s s i 39 424 401 iii 9 ix 31 iv 15 iii 2 Vi 46 i 24 VI iii 25 III i 7 III viii 9 I V 1 I vi 8 225 1480 I ii 10 IV viii 4 639 559 113 [ 384 322 ] III

More information

謝 誌 未 經 一 番 寒 澈 骨, 焉 得 梅 花 撲 鼻 香 雖 然 無 法 在 此 一 一 陳 述 撰 寫 論 文 中 的 心 路 歷 程, 但 還 是 要 感 謝 那 些 給 我 許 多 幫 助, 陪 我 一 路 走 來 的 人 首 先 我 要 感 謝 三 位 師 長 - 謝 如 山 郭 昭

謝 誌 未 經 一 番 寒 澈 骨, 焉 得 梅 花 撲 鼻 香 雖 然 無 法 在 此 一 一 陳 述 撰 寫 論 文 中 的 心 路 歷 程, 但 還 是 要 感 謝 那 些 給 我 許 多 幫 助, 陪 我 一 路 走 來 的 人 首 先 我 要 感 謝 三 位 師 長 - 謝 如 山 郭 昭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大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美 術 教 學 活 動 對 青 少 年 情 緒 狀 態 之 影 響 The Influence of Arts Teaching Activities on adolescence s emotional states 指 導 教 授 : 范 睿 榛 博 士 研 究 生 : 朱 秋 香 中 華 民 國 九

More information

1. 2285 155 2200 35% 30 3015 50% 30 (i) (ii) (iii) [][]15% H (20)(5) (i)(ii) (iii)(iv) 30 5% (1) (1) 25% (1) 10% 2045 20 5% 20 50% 50% 151 20 10% 50% 25% 10% 10% (1)(2)(4)(5)15 1060 3045 H H H (i)(ii)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04 年 12 月 8 日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本 校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製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本 簡 章 請 自 行 下 載 不 另 販 售 考 生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所

More information

(iii) ,

(iii) , 279 20 20 88 12 12 250,000 2 89 (iii) 1 6 50,000 1 90 45 50,000 1 279F 2004 7 1 (a) (b) 91 (c) (iii) (iv) (v) (vi) (d) (a) 5 E E (b) 92 (c) (d) (e) (iii) (f) (g) 47 52 (g) (f) 200 XII 579 (iii) 10,000

More information

就財務委員會委員審核2015至16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出初步問題的答覆

就財務委員會委員審核2015至16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出初步問題的答覆 索 引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零 一 五 至 一 六 年 度 節 會 議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DEVB(W)-2-c1.docx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001 2007 陳 恒 鑌 159 - DEVB(W)002 0152 陳 偉 業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003 0701 陳 婉 嫻 159 (2) 文 物 保

More information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立 法 會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2014 至 2015 年 度 開 支 預 算 的 報 告 2014 年 7 月 章 節 目 錄 頁 數 I 序 言 1-2 II 公 務 員 事 務 3-9 III 司 法 及 法 律 事 務 10-19 IV 財 經 事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5 年 11 月 4 日 總 目 158- 政 府 總 部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 運 輸 科 )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提 出 下 述 建 議, 即 由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當 日 起, 在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運 輸 科 機 場 擴 建 工 程 統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