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在制作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 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 履行了法律 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 ; 对于其他业务事项, 本所律师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本所同意海大集团在其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申报或披露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 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但是海大集团作上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本所律师在制作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 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 履行了法律 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 ; 对于其他业务事项, 本所律师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本所同意海大集团在其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申报或披露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 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但是海大集团作上"

Transcription

1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 Tel 电话 : Fax 传真 : 邮箱 : lawyers@chenandco.com 致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瑛明法字 (2014) 第 SHE 号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大集团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 以下简称 备忘录 1 号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 以下简称 备忘录 2 号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下简称 备忘录 3 号, 上述三个备忘录合称 备忘录 1-3 号 ) 等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调整行权价格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而因客观限制难以进行全面核查或无法得到独立证 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政府部门 海大集团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发表 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就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 审计 验资 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的适当资格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 审计 验资 资产评估事项等内容时, 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海大集团的说明予以引述, 且并不蕴涵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对该等内容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

2 本所律师在制作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 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 履行了法律 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 ; 对于其他业务事项, 本所律师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本所同意海大集团在其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申报或披露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 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但是海大集团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 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海大集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本所律师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所同意将补充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海大集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 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公开披露,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 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海大集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3 正文 一 关于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授权 1.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 下称 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及海大集团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1.2 根据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缩股 派息 配股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后,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1.3 海大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 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 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二 关于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批准 程序及结果 2.1 根据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海大集团本次激励计划拟向 46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450.5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1,061.5 万份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为 5.74 元 / 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分别为 元 / 股 2.2 根据海大集团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大集团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海大集团 2014 年 9 月 17 日 关于 201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海大集团以总股本 1,069,997,380 股为基数, 以 2014 年 9 月 23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4 2015 年 3 月 4 日, 海大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价格 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 :(1) 激励对象李智强 刘勇 钟孝长 陈子文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以及李其昌 陈克宏 陈火平等 3 人因无法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放弃本次股权激励权利, 上述 7 人合计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 11 万股 19 万份 ;(2) 海大集团发生派息情形, 故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数量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 / 或股票期权 2015 年 3 月 4 日, 海大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价格 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后认为 :(1) 海大集团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自愿放弃股权激励权利, 因此海大集团对激励对象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激励对象由 466 名调整为 459 名, 同时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激励对象均为海大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相关人员 ;(2)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价格 数量和激励对象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调整程序 调整方法和结果符合 管理办法 备忘录 1-3 号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的规定 2015 年 3 月 4 日, 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 / 授权日为 2015 年 3 月 4 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经过上述调整, 根据海大集团 2015 年 3 月 5 日 关于向公司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 2015 年 3 月 4 日, 激励对象为 459 名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1,439.5 万股, 授予价格为 5.64 元 / 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1,042.5 万份, 行权价格为 元

5 2.3 根据海大集团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大集团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海大集团 2015 年 6 月 19 日 关于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海大集团以总股本 1,098,116,610 股为基数, 以 2015 年 6 月 25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海大集团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大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海大集团 2015 年 8 月 17 日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海大集团以总股本 1,537,363,254 股为基数, 以 2015 年 8 月 20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 万辉等 3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2016 年 2 月 25 日, 海大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 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以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同意 : (1) 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 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 ;(2)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420 名 ;(3) 已授予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5 万股 ; 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308.3 万份 ;(4)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86 元,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98 元 ;(5) 将离职人员对应的已授予且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9.5 万股及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万份进行回购注销 / 注销处理 2016 年 2 月 25 日, 海大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 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以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认为 :(1)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激励对象由 459 名调整为 420 名, 同时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的相关人员 ;(2)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权益数量 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调整程序 调整方法和结果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备

6 忘录 1-3 号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的规定;(3) 同意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 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 ;(4) 同意公司将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对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016 年 2 月 25 日, 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相应的激励对象名单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 本次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计算结果准确 ; 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 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同意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权 经过上述调整, 海大集团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由 459 名调整为 420 名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59.5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64 元调整为 3.86 元 ; 已经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1,042.5 万份调整为 1,308.3 万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元调整为 7.98 元 2.4 根据海大集团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大集团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海大集团 2016 年 5 月 16 日 关于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海大集团以总股本 1,540,555,704 股为基数, 以 2016 年 5 月 20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 ( 含税 ) 基于上述,2016 年 5 月 20 日, 海大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7.73 元 2016 年 5 月 20 日, 海大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调整程序 调整方法和结果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备忘录 1-3 号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同意调整

7 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2016 年 5 月 20 日, 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认为因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计算结果准确, 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 海大集团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由 7.98 元调整为 7.73 元 经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海大集团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备忘录 1-3 号 公司章程 以及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本次调整程序及调整结果合法 有效 三 信息披露及其他尚需履行的程序 海大集团尚需依据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履行前述事宜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结论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 海大集团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备忘录 1-3 号 以及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调整程序及调整结果合法 有效 ; 海大集团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以下无正文, 下页为签署页 )

8 ( 此页无正文, 为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的签字页 ) 结尾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副本若干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 负责人 : 陈明夏 陈婕 王朝

附件:

附件: EY Law Firm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China 200120 瑛明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邮政编码 :200120 Tel 电话 : +86 21 6881 5499 Fax 传真 : +86 21

More information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300395 证券简称 : 菲利华公告编号 :2018-2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8 日,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 A 二十三 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11 证券简称 : 海大集团公告编号 :2017-09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限制性股票 10.92 万股, 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 其授予日为

More information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意字 [2018] 第 027 号 致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 本所 ) 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碧水源公司或公司 ) 委托为碧水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More information

Letter

Letter EY Law Firm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China 200120 瑛明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邮政编码 :200120 Tel 电话 : +86 21 6881 5499 Fax 传真 : +86 21

More information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059 证券简称 : 东方财富公告编号 :2017-06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 乐视网公告编号 :2016-062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8-02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美的集团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二零一七年四月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股票简称 : 富瑞特装股票代码 : 300228 公告编号 : 2017-066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6.6 万股 限制性股票 6.6 万股, 共涉及激励对象

More information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证券代码 :002400 证券简称 : 省广股份公告编号 :2018-021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8-090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2018-066 转债代码 :110032 转债简称 : 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9 月 11 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6)106 号 致 :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275 证券简称 : 梅安森公告编号 :2016-04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梅安森 ) 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 接受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绿盟科技 ) 的委托, 作为绿盟科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相关事项调整之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关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闸南路 500 号来福士办公楼 19 楼 电话 :+86 574 87529222 传真 :+86 574 88398686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2018-034 转债代码 :110032 转债简称 : 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 25 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证券代码 :601028 证券简称 : 玉龙股份公告编号 :2015-031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3 年 7 月 15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股票简称 : 山鹰纸业股票代码 :600567 公告编号 : 临 2018-056 债券简称 :12 山鹰债债券代码 :122181 债券简称 :16 山鹰债债券代码 :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华邦 ) 接受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正邦科技 或 公司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华邦 ) 接受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正邦科技 或 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 中国江西南昌福州路 28 号奥林匹克大厦四楼邮编 :330006 电话 (TEL):( 0791)86891286,86891351,86891311 传真 (FAX):( 0791)86891347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More information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股票简称 : 山鹰纸业股票代码 :600567 公告编号 : 临 2017-106 债券简称 :12 山鹰债债券代码 :122181 债券简称 :16 山鹰债债券代码 :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 层邮编 :266071 电话 :0532-58781600 传真 :0532-58781666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3 号 致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科创达 或 公司 ) 委托, 根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3 号 致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科创达 或 公司 ) 委托, 根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1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1. 海信科龙已经提供了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海信科龙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

1. 海信科龙已经提供了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海信科龙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 北京市金杜 ( 青岛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More information

监事会公告

监事会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已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拟对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致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里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致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里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环球财讯中心 B 座 2 层 (100052) 电话 :010-59336116 传真 :010-59336118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致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JINGTIAN & GONGCHENG

JINGTIAN & GONGCHENG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JiangSu Lantern Law Firm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 209 号财富广场 2 号楼 603 室 Add: Room 2-603, Fortune Plaza, 209 Zhuyuan Rd, Suzhou, China 电话 :0512-68026095 传真 :0512-68026069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股票代码 :601996 股票简称 : 丰林集团公告编号 :2018-06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编 :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 (2016) 第 399-4 号 致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水产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 :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联水产 北京市君泽君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26 层邮编 : 510623 26/F, CTF Finance Center, 6 Zhujiang East Road, 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编号 :TCYJS2016H0175 号 致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邮编 :100044 电话 :(010)82653566 传真 :(010)88381869 二 一七年六月 1 / 9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证券代码 :002153 证券简称 : 石基信息编号 :2018-4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54,400 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274,081,795 股的 0.895% 2 因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第一期解锁条件,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12 楼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致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JIN MAO P.R.C. LAWYERS 金茂律师事务所 19 th Floor, Sail Tower, 266 Hankou Road, Shanghai 200001, P.R.China 中国上海汉口路 266 号申大厦 19 楼 200001 Tel/ 电话 :(8621) 6249 6040 Fax/ 传真 :(8621) 6249 5604 Website/ 网址 : www.jinmao.com.cn

More information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证券代码 :603339 证券简称 : 四方冷链公告编号 :2018-024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部分预留权益取消行权 / 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关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闸南路 500 号来福士办公楼 19 楼 电话 :+86 574 87529222 传真 :+86 574 88398686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锦程大街 2769 号邮政编码 :130051 电话 :0431-85903863 传真 :0431-85904043 1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44 证券简称 : 赛为智能公告编号 :2018-055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 439,866 股, 回购价格为 3.99 元 / 股 由此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78,154,329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5 号 致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科创达 或 公司 ) 委托, 根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5 号 致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科创达 或 公司 ) 委托, 根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6]AN008-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1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文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简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含义 迪森股份 / 公司 公司法 证券法 律师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释义 在本文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简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含义 迪森股份 / 公司 公司法 证券法 律师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 首开幸福广场 )C 座 40-3 四层 五层 电话 /TEL:(8610)5086 7666 传真 /FAX:( 8610)5086 7998 网址 /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 康达法意字 [2014]

More information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证券代码 :002410 证券简称 : 广联达公告编号 : 2016-006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解锁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号 :2018-38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依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经办律师审查的主要事项为 :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1 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为本所及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完整的 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或者口头证言, 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

依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 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经办律师审查的主要事项为 :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1 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为本所及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完整的 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或者口头证言, 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 广东华商 ( 长沙 ) 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商 ( 长沙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作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荣股份 或 公司 ) 申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或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证券代码 :002195 证券简称 : 二三四五公告编号 :2017-099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爱尔眼科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爱尔眼科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爱尔眼科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依据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七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More information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号 :2018-4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8-06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5.1834 万股, 占截至

More information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和授予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 7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 7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证券代码 :002563 证券简称 : 森马服饰公告编号 :2018-05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考核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DBC0FBC1AAA3BAC9CFBAA3CAD0BDF5CCECB3C7A3A8C9EEDBDAA3A9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4E2B5F7D5FBA1B C4EAB9C9C8A8BCA4C0F8BCC6BBAEA1B7CBF9C9E6BCB0B5C4CFDED6C6D0D4B9C9C6B1B5C4CADAD3E8CAFDC1BFB

<4D F736F F D20B0DBC0FBC1AAA3BAC9CFBAA3CAD0BDF5CCECB3C7A3A8C9EEDBDAA3A9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4E2B5F7D5FBA1B C4EAB9C9C8A8BCA4C0F8BCC6BBAEA1B7CBF9C9E6BCB0B5C4CFDED6C6D0D4B9C9C6B1B5C4CADAD3E8CAFDC1BFB 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其授予价格的 专项法律意见书 (2016) 锦天城律专顾字 HT 第 011 号 上海市锦天城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3 层 电话 :(86755)82816698 传真 :(86755)82816898 致 :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公告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002616 证券简称 : 长青集团公告编号 :2017-116 广东长青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2 月 22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14 年 7 月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二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二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 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对 2015 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 财务状况 购买及出售资产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 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全面监督及检查

More information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证券代码 :300439 证券简称 : 美康生物公告编号 :2018-059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已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证券代码 :603339 证券简称 : 四方冷链公告编号 :2018-05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601567 证券简称 : 三星医疗公告编号 : 临 2018-05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星医疗 或 公司 ) 于

More information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关 于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二零一六年三月 )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GUANGDONG ZHONGXIN XIECHENG LAW FIRM 地址 :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明路 13 号华普广场东塔 2604 邮政编码 :510630 电话 :(020)28865533 传真 :(020)28865500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 ),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 万份股票期权及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 ),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 万份股票期权及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证券代码 :002577 证券简称 : 雷柏科技公告编号 :2016-04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77.472 万份 2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42 万股, 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 0.22%,

More information

英飞拓

英飞拓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3 楼 1301 室邮编 :510623 电话 :(86-20)2805-9088 传真 :(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

More information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证券代码 :002276 证券简称 : 万马股份编号 :2016-087 债券代码 :112215 债券简称 :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证券代码 :300503 证券简称 : 昊志机电公告编号 :2017-09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宜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宜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关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 解锁相关事宜 的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闸南路 500 号来福士办公楼 19 楼 电话 :+86 574 87529222 传真 :+86 574 88398686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宜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北京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15/16F, Shanghai Tower, 501 Yincheng Road(M),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 : 86-21-5878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证券代码 :600718 证券简称 : 东软集团公告编号 : 临 2017-047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为 46 名,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575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九月 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8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条件... 8 四 其他事项... 9 五 结论意见... 9

目录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8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条件... 8 四 其他事项... 9 五 结论意见... 9 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编 :518017 电话 :(Tel):( 0755)88265288 传真 (Fax):(0755)88265537 目录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8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条件...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德恒 / 本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 / 华钰矿业指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 本次股权激励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德恒 / 本所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 / 华钰矿业指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 本次股权激励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释 义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17 证券简称 : 网宿科技公告编号 :2017-10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75,836 份 ; 2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 51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 5,375,83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杜 ( 成都 ) 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 ( 成都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峰农机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并就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Insert date]

[Insert date]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深圳 Shenzhen 广州 Guangzhou 香港 Hong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话 Tel.: 86-10-5769 5600 邮政编码 :100020 传真

More information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金深法意字 [2016] 第 010 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金深法意字 [2016] 第 010 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金深法意字 [2016] 第 010 号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五层 518000 电话 :0755-2223 5518 传真 :0755-2223 5528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一号四川大厦东楼十三层 电话 :(8610)88378703/88388549 传真 :(8610)88378747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 受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银江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银江股份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 受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银江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银江股份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 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电话 :021-61059000 传真 :021-61059100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

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 证券代码 :002421 证券简称 : 达实智能公告编号 :2018-02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证券代码 (A/H):000063/763 证券简称 (A/H): 中兴通讯公告编号 :20172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二 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一三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 : 金证股份股票代码 :600446 公告编号 :2015-09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4 楼整层, 邮编 :518048 14/F.,Times Finance Centre,No.4001,Shen Nan Road,ShenZhen,PRC. P.C.518048 电话 (Tel.):(86)755-83025555; 传真 (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 (Websit): http//www.huashang.cn.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600518 股票简称 : 康美药业编号 : 临 2016-023 债券代码 :122080 债券代码 :122354 债券简称 :11 康美债 债券简称 :15 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 :360006 优先股简称 : 康美优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