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凡需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新建 改建 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 含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构筑物和涉及结构体系或荷载改变的装修等工程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含道路 桥隧 给水 排水等工程 ) 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 不得使用 工程施工 监理 质量监
|
|
- 歪 汲
- 5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藏建市管 号 各地 ( 市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审图机构 : 根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4 号 ), 结合我区实际, 我厅制定了 西藏自治区住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本地 ( 市 )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严格按照 实施办法 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 附件 : 西藏自治区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 一二年八月七日 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与管理, 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及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 ( 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 ) 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 是指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以下简称审查机构 )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2 第四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凡需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新建 改建 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 含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构筑物和涉及结构体系或荷载改变的装修等工程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含道路 桥隧 给水 排水等工程 ) 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 不得使用 工程施工 监理 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必须依据经审查合格并核发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后的施工图进行 第五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 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各地 ( 市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接受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与审查人员 第六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 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源条件和建设规模, 认定相应类别与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必须在认定的等级和范围内从事审查业务, 不得超越认定的等级及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 第七条我区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为三类 一类机构承接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 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 ( 附件 ) 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 暂定类机构可以承接本行政区域内四级 ( 附件 ) 及以下房屋建筑 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业务 第八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 ( 二 ) 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 ( 三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 四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 五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 ;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 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 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 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 ( 六 )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结构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6 人, 建筑 电气
3 暖通 给排水 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 ; 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6 人, 其他必须配套专业的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 ; 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 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6 人 ; ( 七 ) 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65 岁,60 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 八 )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 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 100 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3 人 第九条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 ( 二 ) 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 ( 三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 四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 五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 10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 ;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 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 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 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 ( 六 )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各专业 ( 建筑 结构 电气 暖通 给排水 勘察等 ) 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 ; 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4 人, 其他必须配套专业的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2 人 ; 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 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4 人 ; ( 七 ) 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65 岁,60 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第十条暂定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 ( 二 ) 注册资金不少于 20 万元 ; ( 三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 ; ( 四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 五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 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三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小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 ;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 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
4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 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 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 ( 六 )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各专业 ( 建筑 结构 电气 暖通 给排水 勘察等 ) 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1 人 ; 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 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 其他必须配套专业的审查人员各不少于 1 人 ; 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 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 2 人 ; ( 七 ) 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65 岁,60 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第十一条审查机构的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 ; 审查机构中从事审查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审查人员要求总数量的 1/2;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综合审查机构, 其相同专业人员可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审查机构可以根据行业或者专业分项认定 审查机构认定有效期为五年 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 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 审查人员在聘用期内只能受聘于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第十三条审查机构申请初次认定和增项时, 应提交下列资料 : ( 一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 一式三份( 须采用计算机打印 ); ( 二 ) 审查人员的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 加盖注册印章 ) 毕业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及聘用合同, 需查验原件 ; ( 三 ) 营业执照正 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需查验原件 ; ( 四 ) 企业章程 ; ( 五 )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 ( 聘任 ) 文件复印件, 需查验原件 ; ( 六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 中专职审查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关系证明, 兼职审查人员的聘用合同和原单位同意其兼职审查的函, 需查验原件 ; ( 七 ) 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资料中 ( 一 ) 除提供书面材料外, 还应提供电子文档 第十四条审查机构认定的办理程序 : ( 一 ) 审查机构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准备认定申报材料, 按属地管理原则, 经各地 ( 市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后, 报自治区施工图审查管理办公室审查, 再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定 ( 二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总量控制的原则, 对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审查机构, 予以公示后, 核发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和审查机构专用印章 任
5 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涂改 伪造 出借或转让 第十五条审查机构变更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等, 应当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 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现有审查机构等级变更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 ( 一 ) 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 ( 二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三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四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任职文件 ; ( 五 ) 自治区级报刊上刊登的变更声明 ; ( 六 ) 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公示和认定后, 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和审查机构专用章 第三章审查程序和内容要求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审查机构审查, 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 ( 协议 ) 书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审查机构, 但是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八条审查机构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审查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向审查机构支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第十九条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时,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 ( 一 ) 立项批复及项目设计概算批复文件 ; ( 二 )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 ( 三 ) 经相关部门核发的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四 ) 勘察 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区外勘察 设计单位还应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备案文件 ); ( 五 ) 设计深度和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规程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6 ( 六 ) 相关专业计算书及刻录光盘 ; ( 七 ) 涉及使用功能更改 外观改变的, 应附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 涉及结构体系或荷载改变的, 应由原设计单位或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 ( 八 ) 审查机构确认与审查工作相关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条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 ( 一 )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 二 )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 ( 三 ) 勘察 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 ( 四 ) 是否符合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要求 ; ( 五 ) 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超越资质或超越范围承接业务 ; 参与设计的区外勘察设计人员是否与企业项目备案证一致 ; ( 六 ) 建筑工程抗震设计 节能设计 消防设计专项审查 ; ( 七 ) 其他法律 法律及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应填写 施工图审查记录表, 各专业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填写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应在设计图纸目录 施工图总平面图 勘察报告扉页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自治区及拉萨市的审查机构在出具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之前, 应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审查记录表 及 施工图审查专用合同 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 其他地区审查机构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提交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齐全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审查机构应每半年将施工图审查统计报表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统计数据应真实 齐全, 不得漏报 错报 第二十三条审查机构所审查的内容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内容重复或交叉时, 对人防 消防 防雷 抗震等专项工程均应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 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有关协调与衔接工作, 确保审查成果质量 第二十四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 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 一 ) 审查合格的, 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 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
7 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 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 经法定代表人签发, 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章 ( 二 ) 审查不合格的, 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 同时, 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 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图退还建设单位后, 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均属审查不合格 : ( 一 )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 ; ( 二 ) 施工图设计深度严重不足, 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 ; ( 三 ) 施工图存在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重大安全隐患的 ; ( 四 ) 挂靠勘察设计或者违反资质 注册执业管理规定的 ; ( 五 ) 指定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生产厂 供应商的 ; ( 六 ) 建筑工程抗震设计 节能设计 消防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 ( 七 ) 违反其它法律 法规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 ( 一 ) 一级以上建筑工程 大型市政工程为 15 个工作日, 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 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 ( 二 ) 工程勘察文件, 甲级项目为 7 个工作日, 乙级及以下项目为 5 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在项目审批条件内确需修改的, 涉及本规定第二十条内容的, 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交原审查机构重新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应重新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 第二十八条勘察 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审查机构提出的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或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有重大分歧时, 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由受理申请的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复审结论, 涉及的复审费用由承担责任方支付 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经三次以上审查 ( 含三次 ) 均未能通过的, 涉及的相关复审费用由承担责任方支付 第四章审查职责及监督管理
8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对其报送的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三十条勘察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 法规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勘察设计, 对提交的勘察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审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勘察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不改变和替代勘察 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 承担审查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对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的审核及备案属程序性审查和监督, 不改变和替代审查机构的责任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并核发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后, 仍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 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 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 第三十二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自律, 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 对 施工图审查记录表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审查专用合同 及 审查回复意见 在内的其他审查资料应长期保存 依法撤销或取消认定的审查机构,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施工图审查管理机构监督其将施工图审查有关的档案资料移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技术条件和能力 审查质量 审查行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向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 ( 一 ) 是否符合规定的认定条件 ; ( 二 ) 是否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 三 ) 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 ( 四 ) 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 ( 五 ) 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 六 ) 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 ( 七 ) 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 ( 八 ) 审查人员的培训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 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 包括已审查合格的一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相关专
9 业计算书 施工图审查记录表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审查专用合同 及 审查回复意见 等 ) 第三十四条审查机构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 所颁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无效, 由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审查机构收回, 并依法予以处罚, 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五条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还应当参加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 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第三十六条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 未经审查合格且未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 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审查机构报告的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企业 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 给予通报批评 : ( 一 ) 一项工程错审 漏审强制性条文 3 条次及以上的 ; ( 二 ) 未按建筑工程抗震设计 节能设计 消防设计标准进行审查的 ( 三 ) 未按规定审核备案的 ; ( 四 ) 未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的 ; ( 五 ) 未按规定完成审查统计报表的 ; 第三十九条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停业整顿 : ( 一 ) 违反法律 法规或因错审 漏审, 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 ( 二 ) 一项工程错审 漏审强制性条文 6 条次及以上的 ; ( 三 ) 在业务活动中, 未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收费, 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任务的 ; ( 四 ) 审查机构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第四十条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10 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4 号 ) 第二十二条要求,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 一 ) 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 ( 二 ) 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 ( 三 ) 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 四 ) 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 ( 五 ) 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第四十一条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4 号 ) 第二十三条要求,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 3 万元罚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对审查机构的认定 ;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 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 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 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审查机构若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施工图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 给予通报批评 : ( 一 ) 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 ( 二 ) 一项工程错审 漏审强制性条文 3 条次及以上的 第四十五条施工图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 ( 一 ) 以个人名义承接审查任务的 ; ( 二 ) 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活动的 ; ( 三 ) 一项工程错审 漏审强制性条文 6 条次及以上的 ; ( 四 ) 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审查机构审查的 ; ( 五 ) 泄漏审查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 六 ) 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审查的 ; ( 七 ) 与审查机构终止聘用合同的 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1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中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为全区统一格式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自本办法执日起, 原 西藏自治区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 藏建设 号 )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13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已经第 95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姜伟新 2013 年 4 月 27 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 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 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二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
索引号 : 000013338/2013-00271 主题信息 :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 2013 年 04 月 27 日 文件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有效期 : 2013 年 08 月 01 日生效 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 主题词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More information第28号令
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条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二 ) 注册资本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 ( 三 ) 最近 3 年内承担过下列第
More information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令第 77 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已于二 年三月二十三日经第二十次部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 年三月二十九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3 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建部 13 号令 ) 业务范围 1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审查项目包括新建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BG06AC doc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建设部监察部令 第 68 号 建设部监察部 1999 年 2 月 3 日 第一条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 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 其他 专业建筑工程 可以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More information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61 号 袁茂倩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 申辩 ( 或陈述 申辩未被采纳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More information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建设部 监察部令第 68 号 第一条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 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 其他专业建筑工程, 可以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规章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调整范围另有规定的,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CE0C0ED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附件 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修正 )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 后 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 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 年 1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 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以下简称质量检测 ), 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接受委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More informationAn EU project implemented by BAFA. 中国出口管制手册 目 录 第一部分 : 中国的防扩散努力与实践...1...11...17...22...29...32 第二部分 : 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41... 47... 52... 58... 63... 69... 85... 89... 94... 100... 110... 114... 117 第一部分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附刑法有关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经省人民政府第 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 发布,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2013 年 5 月 21 日 1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D6CAC1BFBCECB2E2B9DCC0EDB0ECB7A82E646F6378>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已于 2005 年 8 月 23 日经第 7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 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
More information员, 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 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 ; 符合条件的, 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5-06-14 打印自 : 监理协会地址 : http://www.cahwec.com/article.php/991 2005-0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7 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已经 2004 年 8 月 24 日建设部第 4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 五年二月四日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AA9B9A4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附件 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修正 )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 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 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管理 第八章罚则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3 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建部 13 号令 ) 业务范围 1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审查项目包括新建
More information程质量 第二章 :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 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第 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已经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第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 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30 日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1DFB1B92DB9CEBFEBB0C7C3E0B9B0BFA1B3CAC1F6C0FDBEE0C1B6B7CA2DBFF8B9AEBABB2E646F6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0 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已经 2008 年 7 月 23 日国务院第 1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八年八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三章既有建筑节能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领域检查应用说明
CNAS-CI07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spection Bod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第 1 页共 8 页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More information[发文字号]
粤建市函 2018 1798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为深化 放管服 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提高工作效能,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 国办发 2018 33 号 ) 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3 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建部 13 号令 ) 业务范围 1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审查项目包括新建
More information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 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 ( 以下简称工程 ),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More information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册和执业,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 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995 年 9 月 23 日国务院令第一百八十四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执业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 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 保障公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 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 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的, 应当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 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对符合资质标准的,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颁发 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已于 2005 年 8 月 23 日经第 71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 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 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docx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建市 [2014]118 号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 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我部制定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评委签名 :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第 1 轮形式评审汇总表 单位名称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汇总 1 娄底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责任公司 2 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司 3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5 通过 通过
More information(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 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 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 经审查合格, 取得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0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已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经建设 部第 11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 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 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质量, 根据
More information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实施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以下简称质量检测 ), 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More informatio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9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已经 2015 年 3 月 2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杨栋梁 2015 年 5 月 27 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维护法制统一,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B0B2C8ABC9FAB2FAB9DCC0EDCCF5C0FD2E646F6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 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 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 行 总理温家宝 二 00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 建设部令第 154 号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已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经建设部第 11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 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 建设部令第 154 号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已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经建设部第 11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 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 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 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 工程钻探 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 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已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经建设部第 11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 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等法律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领域检查应用说明
CNAS-CI07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spection Bod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第 1 页共 7 页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More information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 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 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 有效,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
More information没有幻灯片标题
第四单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法律制度 主讲教师 : 杨松森 2015 年 5 月 土木工程学院 第四单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4.1 工程建设标准 4.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3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4 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5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4.7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 4.5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教学内容
More information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条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的异议, 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 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第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07 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已经 2001 年 10 月 25 日建设部第 4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 一年十一月五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 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93 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BW05AC doc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2001-3-8) 一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二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三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五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六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 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八 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九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一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二 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三
More information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 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 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 一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 二 ) 拟拆除建筑物 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 ( 三 )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 ( 四 ) 堆放 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 设计 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1.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2.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 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 ; 属于租用或借用的, 出具出租 ( 借 ) 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2.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2 建筑施工
附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序号主要申请材料可容缺受理材料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1.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2.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3.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 新企业无资质的 ) 2. 企业章程复印件 ( 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3. 办公场所证明, 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 ; 属于租用或借用的,
More information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doc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5 年 7 月 28 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 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经营活动的, 必须遵守 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 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More information第九条法律 行政法规对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作出规定的,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具备规定的资质要求 从业单位在水运建设经营活动中, 不得出借或者转让其资质证书, 不得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十条水运建设项目单位具备以下能力要求的, 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 ( 一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 : 交通运输部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74 号发布日期 :2016-12-6 执行日期 :2017-2-1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第 28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6 年 12 月 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市场秩序, 保障水运建设市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FG07AC do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施行 2011 年 07 月 01 日 ][ 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011 年 04 月 22 日, 颁布 ]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More information广宁县发电 发电单位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批盖章练子强 等级明电宁府办电 2015 25 号宁机发号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县府直属各单位 :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的通知 ( 肇府 2015 6 号 )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 请径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fl10ac 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1997 年 11 月 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199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7 年 1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
More information( 二 ) 建设地址 ; ( 三 ) 投资规模 ; ( 四 ) 资金来源 ; ( 五 ) 当年投资额 ; ( 六 ) 工程规模 ; ( 七 ) 开工 竣工日期 ; ( 八 ) 发包方式 ; ( 九 ) 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工程报建表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第六条 ( 发包方基本条件 )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1996 年 12 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 37 号令发布 ) 第一条 ( 制定目的 )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 保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活动及其相关的代理活动 第三条 ( 管理部门 )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 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 年 4 月 22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2011 年 4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前言 总则 术语和定义 施工图审查 审查人员 施工图审查起算时间 施工图审查时限 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 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服务规范 ( 试行 ) 2014 09 01 发布 2014 09 01 实施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 发布 目 录 前言... 1 1 总则...2 2 术语和定义...3 2.1 施工图审查... 3 2.2 审查人员... 3 2.3 施工图审查起算时间... 3 2.4 施工图审查时限... 3 2.5 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 3 2.6
More information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类别项目数量备注 一行政审批共 1 项 二行政处罚共 1 项子项 22 项 三行政强制共 项 四行政征收共 项 五行政给付共 项 六行政裁决共 项 七行政确认共 项 八行政奖励共 项 九行政监督共 2 项 十其他权力共 1 项 合计共 14 项子项共 22 项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More information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立法目的 )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主体定义 )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 资质功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 ; 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第十三条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 勘察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 ( 征求意见稿 ) 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备注 1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施工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核发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 ( 不含公路 水运 水利 铁路 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
More information第七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 配备总审计师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业务能力和职业资格, 定期接受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 内部审计人员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聘任以及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 第 88 号 ) 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已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经省人民政府第 2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3 年 2 月 21 日 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14 号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已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经第 36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 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保证公路工程 质量, 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
More information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正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More information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是指接受委托, 对建设项目投资
More information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 作为不可竞争费, 不参与竞标 四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 准确 齐全的原始资料, 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及时将施工图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我部制定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More information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 是指产地环境 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要求, 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 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 由政府推动, 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 号 经 2002 年 1 月 30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7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业经 2002 年 4 月 3 日农业部第 5 次常务会议 2002 年 4 月 1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27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313\304\270\366\271\346\266\ 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建市 [2015]35 号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我部制定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More information党政办公室 科员 进入面试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招商局 ( 服务业发展局 ) 科员 3 64
1 10001 机关党委 科员 64 2 10002 机关党委 科员 63 3 10004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2 44 4 10005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2 57.5 5 10006 总工会 科员 1 62 6 10007 便民服务中心 科员 2 64 7 10008 规划建设局 科员 8 63 8 10009 规划建设局 科员 6 60 9 10010 规划建设局 科员 6 50.5 10 10011
More information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规划 主管部门 惠安县教育局 填报学校福建省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 ( 盖章 ) 负责人王灿彬 联系电话 13305970936 填报日期 2016 年 3 月 22 日 1 填写要求 一 填写文字内容 ( 含文字表格 ) 的字体为仿宋 _GB2312, 字号为四号, 行距为固定值 26 磅 ; 数字表格的字体为仿宋 _GB2312, 字号为五号, 行距为固定值
More information定向非全日制 1005Z 定向非全日制 定向非全日制 1005Z 定向非全日制 定向非全日制 1005Z8 须重新提交 25 1
1 1002698807 定向少干 105701 2 1002698907 定向少干 100513 3 1002699007 定向少干 100513 在读证明 4 1002699039 定向少干 1008Z1 5 1002699105 定向少干 1006Z1 6 1002699169 定向少干 100513 7 1002699181 定向少干 100506 8 1002699216 定向少干 100513
More information<B9E3CEF7BDA8C9E8C4EABCF E696E6464>
勘察设计 概况 2010 年, 广西共有持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333 个, 其中, 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 64 个, 乙级 138 个, 丙级 116 个, 丁级 14 个, 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 1 个 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中, 国有单位 151 个, 集体 10 个, 其他经济形式 172 个 从业人数 1.99 万, 其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1.7 万人 ( 高级 0.48 万人, 中级 0.74 万人,
More information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 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 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 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 术人员素质, 规范施工管理行为,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自 2002 年 12 月 9 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的通知 人发 [2002]111 号
More information一 公司特殊问题 1 请主办券商补充说明比照公司所属行业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是否有特殊要求 回复 : 答 : 一 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科信华正 )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显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关于 关于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贵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出具的 关于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已收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 会同宁波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科信华正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More information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一 ) 建筑市场监管 ( 二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 三 )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 四 ) 廉租房 公租房 限价房配租事项监管 ( 五 )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审批事项监管 ( 六 )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监管 ( 七 )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 八 ) 建筑节能工作检查 ( 九 )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和合同履约行为管理 ( 一 ) 建筑市场监管 单位名称 : 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
More information勘察企业、设计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doc
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 管理细则 ( 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 一 基准分值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 含外省进宁企业 ) 诚信基准分值为 0 分, 对遵纪守法, 规范经营, 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加分 有不良行为时, 分值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具体加分 扣分标准由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 调整或补充 二 诚信分值量化等级及管理标准 1 得分在 4000 分 ( 含 4000 分 ) 以上, 列入诚信档案
More information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银川市 职权事项表(保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的职权事项 序号 职权名称 项目 1 行政审批 15010001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准 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 412 号 ) 第 110 项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实施机关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部门规章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013 年住建部令第 14 号 )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More information2007 29 2007 一 考试目的 二 考试范围 三 考试内容 1 1 2 四 考试权限 五 考试时间 2 3 8 六 考试经费 七 工作要求 主题词 : 2007 4 16 120 3 2007 40 2007 209 2006 30 2006 30 2006 2221 一 及时做好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立项工作 1 二 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经费的预算工作 2006 30 三 严格经费管理
More information,,,,,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1
2016 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资格考试条件 ( 一 ) 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基础考试,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⑴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 1 年 ⑶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 1 年 ( 二 ) 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