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人字 2010 1 号 中国海洋大学 青年英才工程 实施办法 ( 试行 ) ( 二 一 年一月五日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吸引 稳定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质, 在某一学科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海洋大学 青年英才工程 ( 以下简称 英才工程 ) 坚持 公开招聘 专家评审 择优聘任 合同管理 的原则, 实行岗位聘任制 第三条 英才工程 岗位分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共三个层次设置, 聘期均为 5 年 第四条利用 5 年左右时间, 学校设立 200 个左右 英才工程 岗位 第二章招聘条件 第五条应聘 英才工程 第一层次, 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热爱祖国, 热爱教育事业,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学风严谨, 为人正派 ; 2. 具有博士学位, 身心健康,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岁 ; 1
3.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位, 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年以上 ; 4. 在本学科前沿领域有创新性工作, 并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重要成果, 在所从事的学科方向上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潜质 ; 5. 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 6. 理工科类国内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论文 4 篇以上, 其中在 SCI 一区 二区 ( 中科院 SCI 期刊小类分区, 下同 ) 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 或获得重要发明专利 3 项以上并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或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2) 主持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 (973) 课题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目标导向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 ) 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7. 人文社会科学类国内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1) 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并获得省 ( 部 ) 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 ( 首位 ); 或对国家或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有重大价值研究报告 政策建议被采纳, 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 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软科学规划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8. 海外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理工科类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论文 4 篇以上, 其中在 SCI 一区 二区刊物各发表论文 1 篇以上 ; 或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论文 5 篇以上, 其中在 SCI 二区刊物发表论文 3 篇以上 人文社会科学类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 国际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 A&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 ) 收录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8 篇以上 2
第六条应聘 英才工程 第二层次, 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热爱祖国, 热爱教育事业,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学风严谨, 为人正派 ; 2. 具有博士学位, 身心健康,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 ; 3.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的独立科研经历, 国内应聘者应获得博士学位满 3 年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学术潜力, 学术成果突出 ; 5. 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 6. 理工科类国内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论文 4 篇以上, 其中在 SCI 一区 二区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上 ; 或获得重要发明专利 2 项以上并产生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或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较显著的成绩 (2) 主持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 (973) 课题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目标导向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 ) 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7. 人文社会科学类国内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1) 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并获得省 ( 部 ) 哲学社会科学二等以上奖 ( 首位 ); 或对国家或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有重要价值研究报告 政策建议被采纳, 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 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软科学规划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 8. 海外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理工科类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论文 4 篇以上, 其中在 SCI 一区 二区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3
人文社会科学类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 A&HCI 收录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 第六条应聘 英才工程 第三层次, 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热爱祖国, 热爱教育事业,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学风严谨, 为人正派 ; 2. 具有博士学位, 身心健康,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 ; 3.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的独立研究工作经历 ;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学术潜力, 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 5. 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 6. 理工科类国内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被 SCI ( 科学引文索引 ) 收录论文 3 篇以上或被 EI( 工程索引 ) 收录论文 4 篇以上 ; 或获得重要发明专利 2 项以上并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或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较大的成绩 (2) 主持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 (973) 课题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 ) 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以上 7. 人文社会科学类国内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国内排名前三位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 ; 或被 SSCI A&HCI 收录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2) 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软科学规划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以上 8. 海外应聘者近 5 年需具有以下成果 : 理工科类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论文 4 篇以上, 其中在 SCI 一区 二区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上 4
人文社会科学类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 A&HCI 收录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 篇以上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结合本学科前沿领域发展动向, 讲授本学科基础课和主干课程, 指导研究生, 每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开展专业建设 教材建设 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第十条跟踪本领域的研究方向, 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构想, 在本学科前沿领域积极探索, 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 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战略规划, 在申报国家重大 重点科研项目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第十三条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岗位要求,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第十五条个人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至设岗单位 : 1. 中国海洋大学 英才工程 申报表 ( 一份 ); 2. 附件材料一套 ; (1) 申报表 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 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 (2)3 篇重要标志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 目录的复印件, 以及 申报表 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 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 (3) 申报表 中列举的 SCI EI SSCI A&H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 原件, 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 (4) 申请人在国内外任职证明 ; (5)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 特邀报告的证明 ; 5
(6)2 位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信 第十六条设岗单位评审推荐 1. 设岗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 组织单位学术 ( 教授 ) 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对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确定推荐人选, 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 ; 2. 设岗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候选人选 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支持条件以及经费列支渠道等 ; 3. 设岗单位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第十七条学校评聘 1.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确定拟聘人选 ; 2. 公示拟聘人员情况 ; 3. 根据第二章规定的岗位职责和要求, 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 支持方式 第十八条被聘为 英才工程 的人员, 聘期内, 按照国家 学校有关规定,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分别享受教授四级 副教授一级和副教授三级的岗位工资 福利待遇和岗位津贴 第十九条学校为新引进的 英才工程 人员提供购房补贴, 第一层次 30 万元, 第二层次 20 万元, 第三层次 15 万元 第二十条学校为新引进的 英才工程 人员提供科研条件建设经费, 理工科类第一层次 50 万元 第二层次 20 万元 第三层次 10 万元 ; 人文社会科学类第一层次 20 万元 第二层次 10 万元 第三层次 5 万元 第六章管理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校 英才工程 实行 岗位聘任 合同管理 能上能下 能进能出 的动态管理模式 第二十二条人事处和 英才工程 设岗单位负责 英才工程 人员的招聘和聘期考核工作, 设岗单位负责 英才工程 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
第二十三条聘期内, 设岗单位对 英才工程 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并将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暂停拨付经费,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将取消入选资格, 终止聘用合同 聘任期满, 人事处和设岗单位对 英才工程 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英才工程 人员须进行聘期履职报告, 设岗单位签署意见后将聘期总结报告交人事处 期满考核合格者, 学校根据单位意见 考核情况以及本人意愿, 可聘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 期满考核不合格者, 合同自动解除 第二十四条 英才工程 人员聘期内如因个人原因调离 辞职等, 需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经学校审定同意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英才工程 人员聘期内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违反校规校纪或触犯刑律的, 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并追回已享受的全部待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所述的以上 以下, 均含本数在内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 : 全校各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 主题词 : 青年英才工程 实施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印制人 : 孙艳 2010 年 1 月 15 日印校对人 : 郭香莲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