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 管理系統 (WebHR) 任免遷調子系統教育訓練 高雄市立路竹高級中學 林美娟 104 年 8 月 6 日
任免遷調系統作業 教學大綱 一 人員報到 / 離職作業二 任免作業三 動態報送作業 ( 利用銓敘部整合系統 ) 四 事求人 - 內陞五 約聘僱計畫六 升官等訓練 任免遷調 Q&A 教學及任免遷調 Q&A- 常見問題 (PICS 人事資訊系統 ) WebHR 組織編制與個人職務編號資料扣合
人員報到作業 - 作業流程說明 報到資料建檔 報到資料更新作業 員工基本差勤資料維護 固定性給與資料設定 ( 公保 ) 人員報到離職查詢 ( 健保 ) 人員報到離職查詢
一 新進人員作業 報到資料建檔 任 免 報到資料更新作業 人員初任公職 同主管機關調動 不同主管機關調動 不需等待, 表二資料 直接轉換 傳輸 / 報送服務網個人資料接收 等待 10-15 分 個人基本資料子系統 ( 查詢編修個人資料 檢誤 ) * 人員初任公職 : 補齊表二 表一及表五學歷, 表六考試資料 ( 或教師資格 ) 通過檢誤的資料 其它子系統資料查詢設定 ( 待遇 差勤 保險等 ) 傳輸 / 異動檔 自動報送至 A1 公務人力資料庫
二 人員異動作業 報到資料建檔 任 免 報到資料更新作業 同機關調動 個人基本資料子系統 ( 查詢編修個人資料 檢誤 ) 其它子系統資料查詢設定 ( 待遇 差勤 保險等 ) 通過檢誤的資料 傳輸 / 異動檔 自動報送至 A1 公務人力資料庫
人員報到 提供新進人員執行報到任職的功能 任免遷調 報到 / 離職 人員報到 報到資料建檔 點選 令 ( 聘書 ) 功能鍵將自動帶出派令相關資料 (1) 點選 新增 功能鍵
人員報到 提供新進人員執行報到任職的功能 1. 若人員區分為約聘僱人員 (12 13) 或其他人員 (99) 時, 顯示占缺 ( 職代 ) 職務編號欄位 2. 增加電子郵件信箱欄位 輸入身分證號後, 系統自動判斷該人員若是為初任公務人員, 顯示提示訊息 此人員是初任公職人員, 請輸入電子郵件信箱!, 並不強迫輸入
人員報到 1. 輸入 身分證號 或點選身分證號欄位右邊的 按鈕或 按鈕, 並帶出職務 / 個人 資料等相關資料 * 表二 : 列出於同一作業機關下個人表二有資料者 ( 使用時機 : 同一機關職務調動 ) * 令 ( 聘 ) 書 : 列出派令及教師聘書 2. 輸入實際服務單位 到職日期 現支職等 現支俸級 現支俸點 暫支俸點預設帶入前一職務之資料 3. 輸入其他相關欄位 4. 點選 確認 功能鍵 注意 : 如輸入身分證號後出現以下訊息者, 請通知該機關承辦人員先辦理人員離職資料建檔並更新 ( 相關操作方式請參考 人員離職 ); 報到機關方可辦理該人員報到 Ps. 同一主管機關調動, 系統可以即時偵測舊機關尚未卸職
人員報到 5. 新進人員報到作業辦理完畢後, 提供具結書列印 使用時機 : 針對他機關調進 ( 服務機關 <> 擬任機關 ) 及人員區分 (01~14 71~74, 不含 10. 教育人員 ) 者, 則於報到完畢後則出示警示訊息提示列印具結書 6. 點選 具結書列印 功能鈕
人員報到 任免遷調 報到 / 離職 人員報到 具結書列印作業 提供新進人員報到具結書列印 ( 含空白格式 )
人員報到 任用法第 26 條
人員報到 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1 款 第 2 款
人員報到 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8 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
人員報到 迴避任用具結書
人員報到 任免遷調 報到 / 離職 人員報到 報到資料更新作業 提供新進人員報到資料更新至表二 表十九及組編, 執行完更新作業即完成報到的程序 預設為系統日期前一個月, 承辦人可依需要自行調整 更新完畢後, 自動發待辦通知至差勤管理 保險作業 待遇福 個人傳輸子系統, 中等以下學校及大專以上學校兼免則由承辦人員自行勾是否發待通知
人員離職作業 - 作業流程說明 離職資料建檔離職資料更新作業員工基本差勤資料維護 ( 公保 ) 人員報到離職查詢 ( 健保 ) 人員報到離職查詢
人員離職作業 離職資料建檔 任 免 離職資料更新作業 個人基本資料子系統 ( 檢誤 ) 其它子系統資料查詢設定 ( 差勤 保險等 ) 通過檢誤的資料 傳輸 / 異動檔 自動報送至 A1 公務人力資料庫
人員離職 提供離職人員執行卸職的功能 任免遷調 報到 / 離職 人員離職 離職資料建檔 點選 新增 功能鍵 點選 令 ( 函 ) 功能鍵列出免職令及退休 撫卹函
人員離職 任免遷調 報到 / 離職 人員離職 離職資料更新作業 提供離職人員卸職資料更新至表二 表十九及組編, 執行完更新作業即完成離職的程序 預設為系統日期前一個月, 承辦人可依需要自行調整 提供承辦人勾選, 離職資料更新時是否同步更新差勤管理 中等以下學校 大專以上學校兼免 系統管理之實際離職日期
任免作業 - 作業流程 ( 一 ) 機關發派免令 ( 任免人員該機關有核令權 ) 任免令 ( 函 ) 案件維護作業列印派免令 ( 稿 ) 送單位主管簽核 轉派免令 派免令核定 核定日期與核定文號 列印派免令 機關發派免建議函 ( 任免人員該機關無核令權 ) 任免令 ( 函 ) 案件維護作業列印派免建議函 ( 稿 ) 送單位主管簽核 轉派免建議函 輸入發文日期與 發文文號 列印 派免建議函 報送上層機關
任免作業 - 作業流程 ( 二 ) 上層主管機關如何處理所屬機關報送上來的派免建議函 任免令 ( 函 ) 案件待處理作業 任免令 ( 函 ) 案件維護作業 轉令 ( 稿 ) 列印派免令 ( 稿 ) 送單位主管簽核 轉派免令 派免令核定 核定日期與核定文號 列印派免令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 建立文稿資料 1. 派免令 ( 函 ) 類別請點選 令 ( 稿 ) 2. 主旨 : 預設 等員派免如下 : 3. 請修改主旨並輸入相關欄位資料 4. 輸入完成後, 請按 確認 按鈕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 人員明細資料按 確認 後, 畫面上的按鈕顯示如下圖 : 要輸入派免令人員, 請按 明細 按鈕 新增人員請按 新增 人員資料輸入完成, 請按 確認, 儲存資料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 附件檔案若本文案若有附件時, 可將附件檔案上傳到系統 : 請按 附件檔案 按 瀏覽 選取檔案, 檔案不可以超出 4MB 輸入文件說明後, 按 上傳, 檔案即可顯示在畫面的下面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 列印派免令稿 1. 人員明細資料輸入完成後, 請按 列印, 即可產製令 ( 稿 ) 2. 將產製的 令 ( 稿 ) 呈送主管簽核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 核定文稿 1. 主管簽核完成後, 取得發文日期與文號 2. 在此文稿按 核定 畫面顯示核定的輸入畫面 3. 核定後的文稿即可列印為 令, 並發文給相關的人員與機關單位 回到 任免令 ( 函 ) 案件作業畫面派免令 ( 函 ) 類別變為 令 核定資料也顯示剛剛輸入的核定機關 日期與文號等資料
如何建立派免建議函 - 建立文稿資料 1. 派免令 ( 函 ) 類別請點選 建議函 ( 稿 ) 2. 主旨 : 預設 等員擬異動如下, 請核示 3. 請修改主旨並輸入相關欄位資料 4. 輸入完成後, 請按 確認 按鈕 5. 其人員明細輸入與建議函 ( 稿 ) 列印請參考前面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的操作說明
如何建立派免建議函 - 函 ( 稿 ) 轉 ( 函 ) 1. 主管簽核完成後, 取得發文日期與文號 2. 在此文稿按 轉建議函 畫面顯示轉建議函的輸入畫面 3. 轉建議函後的文稿, 即可列印 建議函, 並發文給上層機關 4. 發文給上層機關, 並請在本作業按報送, 資料就可以送到上層機關 回到 任免令 ( 函 ) 案件作業畫面派免令 ( 函 ) 類別變為 建議函 發文日期與文號也顯示在畫面上
如何建立派免建議函 - 報送作業
主管機關如何知道所屬機關有報送建議函 1. 進入 WebHR 首頁的待辦事項會有一筆派免令 ( 函 ) 報送通知 2. 功能選單 : 任免令函待處理案件, 可以查出任免令函待辦案件 3. 滑鼠點選該筆資料後, 即可進入該案件的處理作業 4. 若主管機關退回所屬機關建議函時, 亦可在首頁的待辦事項或派免令函待處理案件看得到
主管機關如何將所屬機關報送建議函的建議函轉令 ( 稿 ) 1. 在此文稿按 轉令 ( 稿 ) 後, 即可顯示轉令 ( 稿 ) 成功的訊息 2. 轉令 ( 稿 ) 後的文稿, 承辦人可調整文稿內容, 調整完成後, 即可列印 令 ( 稿 ), 並呈送到主管簽核 3. 轉令 ( 稿 ) 的後續作業請參考 如何建立派免令文稿 回到 任免令 ( 函 ) 案件作業畫面派免令 ( 函 ) 類別變為 令 ( 稿 ) 上
主管機關如何將所屬機關報送建議函退回 1. 主管機關若審核有問題時, 請於本作業按 退回 按鈕 2. 在此文稿按 退回 畫面顯示退回的輸入畫面 3. 輸入退回原因並按 退回 按鈕後, 該筆派令建議函案件退回到原來送建議函的機關 4. 機關可於待辦訊息或待處理案件看到此退回的案件 作業狀態變為 退回
派免令 ( 函 ) 文稿相關作業說明 ( 一 ) 新增文稿時, 若派免令的人員該機關無核令權時, 派免令 ( 函 ) 類別請點選 建議函 ( 稿 ) ; 若派免令的人員該機關有核令權時, 派免令 ( 函 ) 類別請點選 令 ( 稿 ) 人員明細若要批次輸入多人時, 請按 批次輸入 按鈕 列印派免令或建議函時, 若要調整人員的順序, 請按 重排順序 按鈕 若要批次刪除某一文稿案件的人員明細資料, 請按 批次刪除 功能, 承辦人可多選人原來刪除明細資料
派免令 ( 函 ) 文稿相關作業說明 ( 二 ) 1. 人員明細輸入時若 新職 頁籤輸入的職務編號, 2. 若該主管機關有啟動扣合組編時, 若該職務編號不存在或職稱 兼職職稱 職務列等 輸入與組編資料不一致, 則不能儲存 3. 若該主管機關沒有啟動扣合組編時, 若該職務編號不存在或職稱 兼職職稱 職務列等 輸入與組編資料不一致, 則提示是否要儲存
派免令 ( 函 ) 文稿相關作業說明 ( 二 ) 人員明細輸入時, 若文稿類型為派免兼令, 同一文稿編號同一人可以有兩筆資料, 在儲存時, 系統會提醒是否要新增 在批次輸入時, 可以選擇資料是否要覆蓋
派免令 ( 函 ) 文稿相關作業說明 ( 三 ) 說明 其他事項 : 可點選 用詞, 依據要發派免令的人員選擇主管機關設定好的說明用詞 1. 此派令說明用語, 只能由主管機關設定, 設定完成後, 可供其所屬機關輸入派免令說明或其他事項時, 可以挑選設定好的用詞 2. 詳細操作請參考 Q&A 13
派免令 ( 函 ) 文稿相關作業說明 ( 四 ) 此人派免令生效日期可選擇指定生效日期 依發文日期生效 依實際到 ( 離 ) 職日期生效等三種方式, 其派免令函列印時, 會依據輸入的生效日期顯示 自己作的文稿案件尚未核令前, 只能承辦人員和承辦人員的主管才能查到, 若承辦人員有異動時, 請機關管理者至系統管理移轉該案件至新承辦人員 派免建議函報送後, 承辦人不能再修改該筆案件, 若要修改該筆案件, 請上層機關承辦人作退回 派免令 ( 稿 ) 核定後, 系統將該筆資料轉成 令, 一但核定後, 不能修改
派免令 ( 函 ) 列印作業說明 職等列印國字 : 勾此項, 委任第 5 職等 列印國字為委任第五職等 職務列等列印擬支職等範圍 : 職務的職務列等為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薦任第 7 職等, 若任免的支薪是薦任第 6 職等時, 若有勾選此項, 則職務列等只列印 薦任第 6 職等至薦任第 7 職等 派免令格式 : 內部呈長官批示 - 請用依文稿編號列印 為令時 - 可用個人列印 依明細機關列印 依副本列印 派免令函輸入的資料可點選 產生交換格式檔, 與公文介接
動態報送作業 - 作業流程說明 銓敘部網站之報送作業 銓審資料接收 銓審案件資料查詢及更新 動態登記案件資料維護 擬任人員送審案件資料維護 送審書列印 報送至銓敘部 公務人員詴用期滿資料維護
動態報送作業 - 銓敘部業務網路作業系統 點選報送銓敘部作業平台, 連結到銓敘部業務網路作業系統, 請承辦人進入銓敘部網站輸入相關資料
動態報送作業 - 銓審資料接收 1 3 2 1. 輸入要查詢的銓審資料範圍, 按下 查詢 按鈕 2. 選取要接收的資料, 也可以利用系統提供的 全選 功能, 一次大批選取 3. 點選 接收銓審資料 將選取的資料, 接收 WebHR 系統
動態報送作業 - 銓審案件資料查詢及更新 1 3 2 1. 輸入要查詢的銓審資料範圍, 按下 查詢 按鈕 2. 選取要更新的資料, 也可以利用系統提供的 全選 功能, 一次大批選取 3. 點選 更新個人銓審資料 將選取的資料, 更新至個人表 34
動態報送作業 - 擬任人員送審案件資料維護 按此鈕輸入人員明細資料
動態報送作業 - 動態登記案件資料維護 按此鈕輸入人員明細資料
動態報送作業 - 送審書列印 2 1 1. 在左邊的 未選取人員 區塊中, 選取要列印的人員, 利用系統提供的 > 按鈕, 將人員移到右邊的 已選取人員 中, 全部選取完後還可以利用 上移 下移 功能, 調整列印順序 2. 按下 列印 按鈕, 完成列印作業
事求人 - 內陞 - 作業流程 職缺資料查詢 選員作業 合乎選員條件人員資料維護 選員報表列印
約聘僱計畫 - 作業流程說明 聘 ( 僱 ) 用計畫書 ( 表 ) 維護 聘 ( 僱 ) 用計畫書 ( 表 ) 列印 聘 ( 僱 ) 用計畫書 ( 表 ) 報送 ( 層轉 ) 作業 聘 ( 僱 ) 用計畫資料核定作業 聘 ( 僱 ) 用人員批號資料維護聘 ( 僱 ) 用人員名冊聘 ( 僱 ) 用人員備查作業
升官等訓練 - 作業流程說明 ( 一 ) 各機關產製升官等名單 ( 分別產製一般 人事 政風 主計人員名單 ) 升官等選員作業升官等人員資料維護正 / 備取設定 升官等報表 升官等報送作業 一級主管機關 ( 衛生局 ) 匯入所屬機關 ( 各衛生所 ) 升官等名單 所屬機關訓練名單待處理作業升官等人員資料維護正 / 備取設定 升官等報表 升官等報送作業
升官等訓練 - 作業流程說明 ( 二 ) 主管機關 ( 縣市政府 ) 匯入一級主管機關 ( 秘書處 衛生局 環保局 ) 名單 所屬機關訓練名單待處理作業 升官等人員資料維護 正 / 備取設定 升官等報表 送保訓會
WebHR 組織編制與個人 職務編號資料扣合說明
組織編制建檔範圍 編制員額資料建檔 正式職員 : 編制表所列編制員額建檔員額類別 : 正式職員 ; 人員分類 : 一般 ( 或人事單位 會計單位 政風單位 醫事人員 ) 聘用人員 : 依 D5: 組織員額系統 所列聘用預算員額建檔員額類別 : 聘用人員 ; 人員分類 : 聘用 約僱人員 : 依 D5: 組織員額系統 所列聘用預算員額建檔員額類別 : 約僱人員 ; 人員分類 : 約僱
組織編制建檔範圍 留用人員 : 依該等人員實際身分 EX1: 留用人員為雇員員額類別 : 正式職員 ; 人員類別 : 一般 EX2: 留用人員為護理師員額類別 : 正式職員 ; 人員類別 : 醫事人員員額編制 :0, 預算員額 :1 留用人員出缺後改置之職稱, 預算員額 = 編制員額扣除留用人員數 EX: 技士員額 50 人, 其中 2 人由留用護理師出缺後改置 技士編制 50 人 預算員額 48 人 護理師編制 0 人 預算員額 2 人
編制表所列 2 名技士 由留任護理師出缺後改置 2 名護理師師出缺後改置為技士
虛擬職務編號編碼原則 第一碼 ( 編列英文 ) 政務人員任用制度 :H ( 如已編列 A 不在此限 ) 民選首長任用制度 :F ( 如已編列 A 不在此限 ) 警察人員任用制度 :G 醫事人員任用制度 :W 交通資位任用制度 :M 聘用人員任用制度 :C 約僱人員任用制度 :D 其他各碼 ( 編列數字 ) 編列七碼為原則, 可編至十碼建議可依編制單位按職務高低編列 機關內有不佔正式職員之留用雇員 臨編書記或留用人員等 :I 軍訓教官 :R(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為利組織員額圖像化, 請輸入 編制單位
員額類別 : 正式職員 人員類別 : 一般人員
員額類別 : 正式職員 人員類別 : 醫事人員
員額類別 : 聘用人員 人員類別 :A 聘用
員額類別 : 約僱人員 人員類別 :B 僱用
同一職稱職務較多時 - 拷貝功能
組織編制 考核作業 人員區分 : 為 01 至 74 人員之職務編號不為空白, 但不含事業機構人員 ( 機關型態 : 事業 ) 警察人員 ( 人員區分為 03) 教育人員 ( 人員區分為 10) 職務編號需存在於組織編制子系統職稱需符合職務列等頇於歸系列等中任一組列等 職務編號不與任何其他現職人員重複 個人表二現職資料
修改完資料如何查詢資料還有誤? 1. 輸入條件, 按 列印 2. 如勾選列印差異檢核表則只列印有差異檢核表 3. 如未勾選列印差異檢核表則列印全部需檢核資料, 有差異資料於機關代號旁加註 *
作法 : 1. 至表二將個人資料檔的職務列等修正, 使其與職務編號資料內列等相同 或 2. 於表二職務編號欄選取該職務編號, 系統自動選取正確職務列等
學校之護理師 ( 或護士 )
學校之護理師 ( 或護士 ) 如派令職稱直接用 Z826 護理師 ( 或護士 ) 職稱 ( 即現職職稱 ) 編制員額維護查詢 職務編號維護查詢 編制員額輸入 Z826 護理師 ( 或護士 ) 之職稱 職務編號之職稱輸入 Z826 護理師 ( 或護士 ) 職務列等輸入師 ( 三 ) 級及士 ( 生 ) 級兩組列等
學校之護理師 ( 或護士 ) 如派令職稱 ( 即現職職稱 ) 是具有護士資格者, 職稱以護士任用 (W40); 具有護理師資格者, 職稱以護理師任用 (W30) 編制員額維護查詢 職務編號維護查詢 編制員額以共用員額方式新增職稱輸入護士及護理師之職稱 職務編號之職稱輸入目前現職職稱職務列等輸入師 ( 三 ) 級及士 ( 生 ) 級兩組列等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