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师大校字 2013 52 号 各学院, 各部门 各单位 :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已经 学校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 2013 年 5 月 6 日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 建设一支高层次 高水平 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 提高学校竞争力, 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 立足现实, 着眼发展 确保重点 兼顾一般 的原则 人才引进要确保超前规划 科学设岗 精心组织 全面考察 坚持标准 确保质量, 严格公开招聘程序, 进行定期审核论证 第二章 引进人才的分类 条件 待遇 第三条所引进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 优秀青年博士 优秀 科研团队三类, 各类别再细分为若干层次 第四条各类别人才的层次 条件如下 : - 2 -
分类条件 高 层 次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同类国 ( 境 ) 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 教育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 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 ( 一 二层次 ) 人选 ; 国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 ; 国家 千人计划 人选 ; 国家 青年千人计划 人选 ; 国家教学名师 ;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入选者 ; 国家重点学科 重点实验室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 ; 作为首席科学家主持 863 项目 973 项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 ; 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人 才 类 第三 层次 满足以下两条 : 1. 有以下称号之一山东省 泰山学者 ( 海外 ) 特聘教授 ( 专家 ); 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万人计划 第一层次人选 ; 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 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 ; 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 ; 在国外获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 曾荣获其他各省设立的省级学者称号者 ; 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2. 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 :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 理科 : 面上项目 ; 文科 : 一般项目 )1 项及以上 (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不做此项科研项目的要求 ); (2) 作为首位人员在 SCI(S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4 篇或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6 篇或在 CSSCI 前 20% 刊物发表论文 4 篇或在 CSSCI 前 50% 刊物发表论文 6 篇 - 3 -
分类条件 高层次人才类 第四层次 第五层次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或我校特殊 紧缺专业发展急需的教授 ( 学术 方向带头人 ), 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且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 : (1)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 理科要求是面上项目或以上级别 ); (2) 作为首位人员在 SCI(S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3 篇或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5 篇或在 CSSCI 前 20% 刊物发表论文 3 篇或在 CSSCI 前 50% 刊物发表论文 5 篇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近五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 :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 ( 文科要求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以上级别 ); (2) 作为首位人员在 SCI(S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2 篇或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4 篇或在 CSSCI 前 20% 刊物发表论文 2 篇或在 CSSCI 前 50% 刊物发表论文 4 篇 优秀青年博士类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作为首位人员在 SCI(S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3 篇或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5 篇或在 CSSCI 前 20% 刊物发表论文 3 篇或在 CSSCI 前 50% 刊物发表论文 5 篇 作为首位人员在 SCI(S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2 篇或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4 篇或在 CSSCI 前 20% 刊物发表论文 2 篇或在 CSSCI 前 50% 刊物发表论文 4 篇 作为首位人员在 SCI(S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1 篇或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2 篇或在 CSSCI 前 20% 刊物发表论文 1 篇或在 CSSCI 前 50% 刊物发表论文 2 篇 作为首位人员, 理科在 SCI(SSCI) 三区以上刊物, 文科在 CSSCI 前 50% 刊物, 发表 1 篇论文 科研团队类 方向稳定 成果优异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创新团队 特别说明 : 我校特殊 紧缺专业的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放宽, 待遇可适当提高 - 4 -
第五条各类别层次人才需满足条件中的论文, 指已正式发表的论文 第六条各类别人才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 人 才 待 分 类 住房 安家费 年薪 ( 购房补贴 ) 遇 科研经费 实验 非实验 配偶 学科 学科 第一层次 提供丰厚的年薪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等, 具体待遇面议 高层次人才类优秀青年博士类科研团队类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第五层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180 平米 免费住房 160 平米 免费住房 140 平米 免费住房 100 平米 免费住房 100 平米 免费住房 10 万 购房补贴 5 万 购房补贴 3 万 购房补贴 50 万 -150 万 40 万 -80 万 20 万 -40 万 10 万 10 万 6 万 4 万 2 万 40 万 - 180 万 200 万 - 1000 万 120 万 - 160 万 60 万 - 100 万 20 万 - 40 万 10 万 - 20 万 10 万 - 20 万 6 万 - 10 万 4 万 - 6 万 100 万 - 500 万 60 万 - 80 万 30 万 - 50 万 10 万 - 20 万 5 万 - 10 万 5 万 - 10 万 3 万 - 6 万 2 万 - 3 万 安置 安置 配偶具有本 科以上学历 且属事业编 制的可安置 配偶具有硕 士研究生以 上学历, 并且 引进人才成 果特别突出 的, 学校予以 安置配偶 ; 引 进人才具有 海外博士学 位或国内著 名高校 ( 院 所 ) 博士学位 的, 配偶安置 优先 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以上相应的引进人才标准兑现待遇外, 学校可根据团队建设需要, 提供实验室 仪器设备等建设经费, 确保团队工作条件 - 5 -
第七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年薪 购房补贴 安家费等均为全职引进情形下的待遇且均为税前金额 第八条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 核实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后开始落实待遇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购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 以后不再因本人的职务 职称等的变动而调整 第九条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 安家费分三年, 按 40% 30% 30% 的比例分批发放 ; 科研启动经费发放办法为 : 报到时拨付 50%, 聘期满 3 年时进行的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 30%, 聘期满 5 年时进行的考核合格后拨付 20% 科研启动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按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的, 年薪实行分期发放, 具体办法为 : 聘期之日起至中期考核前, 年薪的 50% 按月发放 ; 中期考核合格后年薪的 75% 按月发放, 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 补发所有年薪余额 第十一条享受年薪制的高层次人才不再享受工资 岗位津贴等校内待遇, 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再参加校内各类人才工程 教学科研奖励等校内绩效奖励 上级颁发的教学科研奖励等学校不再匹配 第十二条夫妻双方均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 : (1) 双方均属于学校免费提供住房的, 只提供一套住房, 面积按大的一方执行, 安家费高的一方全额发放, 低的一方减半 ; - 6 -
(2) 如仅有一方属于学校免费提供住房的, 另一方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安家费高的一方全额发放, 低的一方减半 ; (3) 双方均不属于学校免费提供住房的,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高的一方全额发放, 低的一方减半 以上三种情形, 夫妻双方各自的科研启动经费均正常发放 第三章 人才学术水平和待遇的评价界定 第十三条为使我校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评价界定更加科学 全面, 从而兑现相应的待遇时更加公平合理, 对拟引进人才实行院校两级综合评价的办法 具体步骤如下 : (1) 院 ( 所 ) 学术考核小组 院 ( 所 ) 教授委员会对拟引进人才的论文 项目 获奖等体现学术水平的成果 引进后对学科建设 人才培养的作用进行综合评价, 提出相应的待遇建议 ; (2) 人事处组织学校专家组 ( 由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 ) 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予以评价, 提出相应的待遇建议 ; (3) 人事处汇总以上两方面评价 建议, 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才是否聘用及待遇提出最终意见 第四章人才引进方式 - 7 -
第十四条引进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 全职引进人员为关系正式调入我校的人员 柔性引进人员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 按照聘用协议 ( 协议中需明确聘用待遇 需完成的教学科研任务 ), 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申报科研项目或发表学术论文, 或定期来校进行项目合作研究, 技术攻关, 带动学科发展, 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形式的各类专家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可根据专家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第五章引进人才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五条根据上级规定, 拟引进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 政策研究 宏观管理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工作协调组与专家顾问组 工作协调组由人事 后勤 科研 教务 财务 实验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引进人才教学科研水平评价 住房 经费发放 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等事务的协调落实, 确保引进人才顺利开展工作 专家顾问组由相关专业的校领导等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 负责人才引进项目的论证咨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十六条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领导及本单位水平较高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 会同学院教授委员会, 负责制定引进计划, 以及对拟引进人才的教学 科研水平的初审 考察 评价等工作 - 8 -
学院专家组一般应不少于九人 第六章 引进人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第十七条每年九月份,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 编制及学科梯队建设的需要, 合理制定下一年度引进人才计划报学校审批 年度计划应重点引进对学科 学位点建设起主要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增人计划, 对各单位的进人计划进行审批, 并通过山东省人事信息网和学校主页对外公布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和引进条件, 积极对外宣传 联系, 将应聘人员的有关情况报人事处 第十九条根据学校的安排, 各学院 ( 所 ) 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 证件等进行审查, 按规定程序对其教学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进行全面考察, 讨论研究并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并将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意见及材料一并报人事处 第二十条人事处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 组织学校专家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学术水平评价, 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 : 1. 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 ( 分高层次人才类 优秀青年博士类 ), 学历 学位 职务聘任以及重要社会兼职的证 - 9 -
书复印件 2. 论文及被检索引用和论著情况, 并提供代表作 3-7 件 3. 省部级及以上教学 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4. 省部级及以上教学 科研项目情况 ( 项目级别 名称 编号 经费 本人位次 完成情况等 ) 及证明材料 第七章 引进人才的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引进人才每一聘期时间一般为五年 聘任期内引进人才访问进修 做博士后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岗工作的, 按照实际不在岗工作时间顺延聘期 ; 聘期内引进人员晋升副教授职称 ( 副处级职务 ) 的, 聘期顺延三年 ; 聘期内晋升教授职称 ( 正处级职务 ) 的, 聘期顺延五年 第二十三条引进的优秀青年博士报到后六个月为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时, 由相关学院进行初步考核, 提出意见, 报学校审批 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 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第二十四条引进人才聘期的前五年为首聘期, 首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 首聘期考核合格后, 根据引进人才首聘期内的成果和学校发展需要, 经学校与引进人才双方协商, 可按新的聘用合同管理或纳入学校常规管理 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 10 -
第二十五条在聘任期内, 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人才提出的辞职 调动等申请 聘期未满申请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的, 按聘用合同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引进人才报到时须与学校签订首聘期的 曲阜师范大学聘用合同, 合同中需明确引进人才在首聘期内的工作职责 要完成的教学科研 ( 论文 项目 教学科研奖励等 ) 任务 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首聘期的中期考核目标等 第二十七条学校依据 曲阜师范大学聘用合同, 对引进人才在聘期内需完成的任务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 中期考核和届满考核主要考察科研业绩, 主要包括论文 ( 专著 ) 项目和获奖三个方面, 其中论文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中期考核在聘任满三年时进行, 聘期届满考核在五年聘期结束时进行 中期考核 聘期届满考核实行相关学院初步考核, 再报学校审核的办法进行,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校内外同行专家匿名评议, 对考核等级做出界定 第二十八条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警告 低聘或解聘等 ; 首任聘期届满考核不合格者, 学校将予以解聘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 11 -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原有其它有 关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规定 ( 办法 ) 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 行 曲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 年 5 月 6 日印发 核稿 : 刘永打印 : 王凤共印 140 份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