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材 料 辅 导 机 构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第 二 章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第 三 章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合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的 评 价 意 见 第 四 章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 于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的 建 议 第 五 章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辅 导 的 评 价 意 见 与 建 议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监 管 局 :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元 证 券 我 公 司 ) 作 为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和 顺 科 技 公 司 ) 的 辅 导 机 构, 已 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 起 正 式 对 和 顺 科 技 开 展 辅 导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并 结 合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我 公 司 制 定 了 详 尽 的 辅 导 计 划 现 将 第 一 期 辅 导 工 作 情 况 向 贵 局 汇 报 如 下 : 一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 一 ) 辅 导 时 间 本 期 辅 导 时 间 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 二 )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的 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国 元 证 券 为 承 担 本 期 辅 导 工 作 的 辅 导 机 构 国 元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辅 导 工 作 主 要 由 李 峻 袁 晓 明 赵 佶 阳 孙 长 好 和 万 国 冉 等 人 完 成, 其 中 李 峻 为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组 长 本 阶 段 辅 导 期 内,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成 员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参 与 本 期 辅 导 工 作 的 辅 导 人 员 情 况 如 下 : 组 长 : 李 峻 先 生, 保 荐 代 表 人,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副 总 裁, 复 旦 大 学 法 律 硕 士, 具 有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律 师 资 格 曾 先 后 参 与 阳 光 电 源 IPO 项 目 九 华 旅 游 IPO 项 目 徽 商 银 行 IPO 项 目 国 轩 高 科 借 壳 东 源 电 器 上 市 项 目 科 大 讯 飞 2013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项 目 中 鼎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项 目 和 中 水 科 技 华 艺 园 林 等 新 三 板 挂 牌 项 目 - 1 -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成 员 : 袁 晓 明 女 士, 保 荐 代 表 人,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资 本 市 场 部 副 总 经 理, 硕 士 研 究 生, 十 年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经 历, 拥 有 IPO 再 融 资 并 购 重 组 等 多 种 项 目 经 验, 参 与 和 负 责 的 项 目 有 皖 通 科 技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科 大 智 能 创 业 板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明 星 电 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恒 源 煤 电 再 融 资 中 南 建 设 借 壳 上 市 等 成 员 : 赵 佶 阳 先 生, 准 保 荐 代 表 人, 毕 业 于 澳 大 利 亚 国 立 大 学, 精 算 学 硕 士, 通 过 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 CFA 二 级 考 试 曾 先 后 参 与 安 科 生 物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并 担 任 财 务 顾 问 主 办 人 实 华 工 程 IPO 项 目 协 办 人 科 大 讯 飞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山 河 药 辅 IPO 安 徽 华 安 达 工 艺 品 有 限 公 司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以 及 江 淮 园 艺 祥 龙 钻 探 华 艺 园 林 东 方 碾 磨 等 新 三 板 挂 牌 项 目 成 员 : 孙 长 好 先 生,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高 级 经 理, 管 理 学 学 士, 注 册 会 计 师 于 2016 年 1 月 入 职 国 元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入 职 国 元 证 券 前 曾 任 职 于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在 华 普 天 健 任 职 期 间 作 为 审 计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与 了 浙 江 大 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元 农 业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森 泰 木 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的 年 报 审 计 业 务 在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参 与 了 中 水 科 技 新 三 板 挂 牌 项 目 和 顺 科 技 等 公 司 新 三 板 持 续 督 导 和 股 票 定 向 增 发 项 目 成 员 : 万 国 冉 先 生,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高 级 经 理,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会 计 硕 士, 注 册 会 计 师,2013 年 7 月 至 2015 年 5 月 任 陕 西 延 长 石 油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会 计 万 国 冉 先 生 于 2015 年 6 月 入 职 国 元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总 部, 先 后 参 与 志 邦 厨 柜 IPO 项 目 中 水 科 技 新 三 板 挂 牌 项 目 和 顺 科 技 等 公 司 新 三 板 持 续 督 导 和 股 票 定 向 增 发 项 目 ( 三 ) 发 行 人 接 受 辅 导 的 人 员 接 受 辅 导 的 人 员 为 和 顺 科 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1 范 和 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实 际 控 制 人 2 张 静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实 际 控 制 人 - 2 -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3 范 顺 豪 董 事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4 吴 锡 请 董 事 5 张 伟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6 董 祖 琰 副 董 事 长 7 江 乾 坤 独 立 董 事 8 邬 建 敏 独 立 董 事 9 陈 顺 华 独 立 董 事 10 姚 惠 明 监 事 会 主 席 11 范 军 监 事 12 俞 国 芳 监 事 13 彭 永 梅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14 戴 抗 帝 副 总 经 理 ( 四 ) 辅 导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在 辅 导 工 作 中, 国 元 证 券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成 员 采 用 核 查 和 顺 科 技 提 交 的 书 面 文 件 与 相 关 方 就 专 题 事 项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召 开 中 介 协 调 会 对 相 关 方 进 行 走 访 或 函 证 查 阅 发 行 人 所 处 相 关 行 业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文 件 等 方 式, 对 和 顺 科 技 进 行 全 面 尽 职 调 查 ; 采 取 讲 座 督 促 自 学 会 议 探 讨 以 及 自 学 解 答 相 结 合 等 多 种 形 式 对 和 顺 科 技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实 际 控 制 人 进 行 了 法 规 知 识 证 券 市 场 知 识 等 上 市 相 关 知 识 的 辅 导 辅 导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1. 通 过 核 查 公 司 设 立 过 程 中 的 有 关 文 件 和 材 料, 促 使 公 司 设 立 改 制 资 产 评 估 资 本 验 资 达 到 合 法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要 求 2. 通 过 核 查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股 东 会 /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的 有 关 决 议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材 料, 完 善 公 司 的 历 史 沿 革, 使 其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扩 股 合 法 有 效 3. 通 过 调 查 公 司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情 况, 督 促 其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突 出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并 形 成 核 心 竞 争 力 4. 通 过 调 查 公 司 的 产 供 销 运 行 情 况, 督 促 产 供 销 系 统 独 立 完 整,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并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5. 协 助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认 真 筛 选 和 充 分 论 证, 确 保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符 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方 向 并 具 有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切 实 对 广 大 投 资 者 负 责 - 3 -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6. 通 过 核 查 公 司 的 商 标 专 利 软 件 著 作 权 等 法 律 权 属 文 件, 确 保 公 司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没 有 权 属 纠 纷 7. 确 认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已 采 取 合 适 的 措 施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 同 时, 针 对 存 在 或 可 能 存 在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一 步 进 行 规 范 8. 健 全 公 司 相 关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完 善 内 控 制 度 内 部 决 策 制 度 和 激 励 制 度, 并 使 其 得 到 切 实 有 效 的 执 行, 杜 绝 会 计 虚 假 和 越 权 审 批 等 不 规 范 行 为 9. 规 范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明 确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责 任 权 利 和 义 务, 使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10. 根 据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状 况,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的 优 势 和 特 点, 协 助 公 司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发 展 目 标 和 发 展 规 划 11. 2016 年 6 月 17 日 组 织 召 开 了 中 介 机 构 协 调 会, 对 公 司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了 充 分 讨 论 和 给 出 了 具 体 解 决 方 法, 并 就 下 一 步 工 作 计 划 进 行 了 沟 通 目 前, 第 一 期 辅 导 工 作 已 按 照 辅 导 工 作 计 划 及 实 施 方 案 的 要 求 顺 利 完 成, 辅 导 计 划 履 行 情 况 良 好 二 下 一 阶 段 的 辅 导 工 作 重 点 下 一 阶 段 辅 导 工 作 主 要 围 绕 集 中 学 习 和 培 训 继 续 完 善 尽 职 调 查 以 及 辅 导 工 作 总 结 进 行 1. 集 中 学 习 和 培 训 国 元 证 券 将 继 续 通 过 集 中 授 课 座 谈 组 织 辅 导 对 象 自 学 和 讨 论 等 多 种 方 式 继 续 开 展 辅 导 培 训 工 作, 并 会 同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对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的 不 规 范 问 题 按 照 拟 定 的 整 个 方 案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2. 继 续 完 善 尽 职 调 查 国 元 证 券 将 继 续 通 过 现 场 尽 职 调 查 并 结 合 客 户 供 应 商 访 谈 企 业 内 部 访 谈 等 形 式, 对 发 行 人 的 公 司 治 理 规 范 运 作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模 式 等 方 面 进 行 更 为 深 入 的 全 面 梳 理, 并 就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发 行 人 进 行 充 分 的 沟 通,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以 促 使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符 合 行 业 和 发 行 人 自 身 发 展 特 点, 协 助 发 行 人 制 定 具 备 合 理 性 和 可 行 性 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3. 辅 导 总 结 (1) 国 元 证 券 将 会 同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就 前 期 已 发 行 问 题 的 解 决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根 据 - 4 -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公 司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书 面 考 试 的 内 容, 组 织 辅 导 对 象 进 行 考 试 (2) 完 善 辅 导 工 作 底 稿, 制 作 辅 导 工 作 总 结 材 料, 就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做 出 统 一 安 排 ( 正 文 结 束 ) - 5 -
- 6 - 中 期 辅 导 工 作 备 案 报 告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合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的 评 价 意 见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监 管 局 :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元 证 券 ) 自 与 杭 州 和 顺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和 顺 科 技 ) 签 订 辅 导 协 议 并 于 2016 年 6 月 13 在 贵 局 进 行 辅 导 备 案 登 记 以 来, 已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浙 江 监 管 局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和 顺 科 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持 有 和 顺 科 技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进 行 了 辅 导 迄 今 本 阶 段 辅 导 工 作 已 圆 满 完 成 国 元 证 券 认 为 : 和 顺 科 技 及 接 受 辅 导 的 人 员 在 辅 导 期 内, 积 极 配 合 辅 导 机 构 的 辅 导 工 作, 及 时 准 确 地 提 供 辅 导 机 构 要 求 的 文 件 和 信 息, 及 时 落 实 解 决 辅 导 机 构 提 出 的 问 题 和 整 改 建 议 ; 和 顺 科 技 能 够 按 照 规 定 积 极 参 与 配 合 辅 导 工 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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