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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为 加 强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有 效 防 范 经 营 风 险, 根 据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发 布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 以 下 简 称 基 本 规 范 )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配 套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配 套 指 引 )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实 施 中 相 关 问 题 解 释 第 1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3 号 )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实 施 中 相 关 问 题 解 释 第 2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18 号 ), 以 及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证 监 会 办 公 厅 关 于 2012 年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分 类 分 批 实 施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通 知 ( 财 办 会 2012 30 号 ) 等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制 度 和 评 价 办 法, 在 内 部 控 制 日 常 监 督 和 专 项 监 督 的 基 础 上, 董 事 会 就 2012 年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了 自 我 核 查, 具 体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董 事 会 声 明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是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责 任 ;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建 立 与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监 督 ; 经 理 层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日 常 运 行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 合 理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合 法 合 规 资 产 安 全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促 进 公 司 实 现 发 展 战 略 由 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固 有 局 限 性, 故 仅 能 对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的 总 体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审 计 部 负 责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工 作, 对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高 风 险 领 域 和 单 位 进 行 评 价 审 计 部 在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的 督 导 下 组 织 实 施 内 控 评 价 工 作,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及 各 子 公 司 参 与 评 价 审 计 部 作 为 内 控 评 价 工 作 的 牵 头 部 门, 制 定 内 控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联 合 本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各 子 公 司 组 织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并 成 立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组, 小 组 成 员 由 内 审 部 门 或 内 控 评 价 专 门 部 门 人 员 和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业 务 骨 干 组 成 在 评 价 过 程 中, 评 价 第 2 页
工 作 组 及 时 汇 报 评 价 工 作 的 进 展 情 况, 并 对 评 价 的 初 步 结 果 进 行 沟 通 讨 论 评 价 工 作 组 编 制 的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经 审 核 后 提 交 给 董 事 会, 经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后 对 外 披 露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未 聘 请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公 司 也 未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独 立 审 计 三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范 围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范 围 涵 盖 了 公 司 本 级 各 部 门 及 其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部 门, 涵 盖 了 公 司 一 体 化 电 子 节 能 灯 灯 具 LED 照 明 产 品 三 大 产 品 的 相 关 重 要 业 务 重 点 关 注 下 列 高 风 险 领 域 : 政 策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经 营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财 务 风 险 等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业 务 和 事 项 包 括 : 组 织 架 构 社 会 责 任 企 业 文 化 信 息 与 沟 通 内 部 监 督 财 务 报 告 资 金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担 保 业 务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采 购 管 理 销 售 管 理 工 程 项 目 业 务 外 包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合 同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信 息 系 统 等 内 容 ( 一 ) 内 部 环 境 1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已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议 事 规 则, 明 确 决 策 执 行 监 督 等 方 面 的 职 责 权 限, 形 成 科 学 有 效 的 职 责 分 工 和 制 衡 机 制 (1)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性 质 职 权 及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与 通 知 提 案 表 决 决 议 等 工 作 程 序 作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该 规 则 的 制 定 并 有 效 执 行, 保 证 了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行 使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权, 有 利 于 保 障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2)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设 董 事 长 1 人, 副 董 事 长 1 人,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和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专 门 委 员 会 均 由 公 司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担 任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规 定 了 董 事 的 选 聘 程 序 董 事 的 义 务 董 事 会 的 构 成 和 职 责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程 序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构 成 和 职 责 等 这 些 制 度 的 制 定 并 有 效 执 行, 能 保 证 专 门 委 员 会 有 效 履 行 职 责, 为 董 事 会 科 学 决 策 提 供 帮 助 (3)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1 名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会 为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其 职 权 包 括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会 会 议 ;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会 会 议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会 会 议 (4) 公 司 目 前 总 经 理 室 有 六 人, 其 中 总 经 理 一 人, 副 总 经 理 三 人,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各 一 人 同 时, 还 设 有 人 事 总 监 产 品 总 监 设 备 总 监 国 际 市 场 总 监 等 总 经 理 室 是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公 司 管 理 层, 负 责 制 定 经 营 计 划, 负 责 市 场 定 位 营 销 价 格 及 折 扣 管 理 经 营 计 划 监 管 项 目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基 建 管 理 生 产 制 造 管 理 供 方 管 理 原 材 料 采 购 招 标 监 管 制 度 流 程 建 设 及 监 管 标 准 化 管 理 财 务 预 算 审 核 收 支 自 我 第 3 页
评 价 税 务 管 理 下 属 单 位 ( 含 经 营 班 子 ) 及 本 级 绩 效 考 核 重 大 人 事 管 理 等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总 经 理 室 根 据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做 好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的 制 定 及 落 实, 加 强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提 升 内 部 管 理 水 平, 履 行 了 管 理 层 的 相 应 职 责 2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公 司 设 置 的 内 部 机 构 有 : 节 能 灯 管 理 部 灯 具 管 理 部 LED 管 理 部 国 内 市 场 部 国 际 市 场 部 产 品 研 发 部 采 购 部 计 划 部 质 量 检 验 部 设 备 研 发 及 制 造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行 政 管 理 部 项 目 发 展 部 财 务 部 证 券 投 资 部 设 备 管 理 部 信 息 化 中 心 知 识 产 权 办 审 计 部 实 验 室 通 过 合 理 划 分 各 部 门 职 责 及 岗 位 职 责, 并 贯 彻 不 相 容 职 务 相 分 离 的 原 则, 使 各 部 门 之 间 形 成 分 工 明 确 相 互 配 合 相 互 制 衡 的 机 制, 确 保 了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有 序 健 康 运 行, 保 障 了 控 制 目 标 的 实 现 3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设 立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根 据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程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等 规 定, 负 责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的 沟 通 监 督 和 核 查 工 作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2 名, 其 中 有 1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且 担 任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审 计 委 员 会 下 设 内 审 部, 设 内 审 部 经 理 1 名, 配 备 审 计 员 3 名, 具 备 独 立 开 展 审 计 工 作 的 专 业 能 力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内 部 审 计 管 理 制 度 审 计 实 施 细 则, 并 设 置 审 计 部,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进 行 监 督, 定 期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健 全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意 见 内 审 部 对 监 督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程 序 进 行 报 告 ; 对 监 督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有 权 直 接 向 董 事 会 及 其 审 计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4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是 影 响 企 业 内 部 环 境 的 关 键 因 素,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科 学 规 范 的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体 现 公 平 公 开 公 正 的 原 则, 充 分 调 动 员 工 在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积 极 性 主 动 性 和 创 造 性 公 司 秉 承 德 才 兼 备, 以 能 为 本 的 人 才 理 念, 努 力 做 到 员 工 各 尽 其 潜, 各 尽 其 能, 各 尽 其 长, 各 尽 其 用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结 合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了 一 套 有 利 于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公 司 已 制 定 了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员 工 行 为 管 理 办 法 等 制 度, 对 员 工 招 聘 培 训 考 核 奖 惩 考 勤 管 理 员 工 行 为 培 训 与 发 展 管 理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制 度 及 职 工 晋 档 晋 级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等 一 系 列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进 行 规 范 同 时,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员 工 素 质, 将 职 业 道 德 修 养 和 专 业 胜 任 能 力 作 为 选 拔 和 晋 升 员 工 的 重 要 标 准 5 企 业 文 化 企 业 文 化 是 指 企 业 在 实 践 中, 逐 步 形 成 的 为 全 体 员 工 所 认 同 遵 守 带 有 本 企 业 特 色 的 价 值 观 念 它 是 企 业 的 灵 魂, 是 企 业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和 协 调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证 其 核 心 内 容 是 企 业 价 值 观 企 业 精 神 企 业 经 营 理 念 的 培 育, 是 企 业 职 工 思 想 道 德 风 貌 的 提 高 通 过 企 业 文 化 的 建 设 实 施, 使 企 业 人 文 素 质 得 以 提 升, 归 根 结 底 是 推 进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提 高, 使 企 业 保 持 旺 盛 的 生 机 和 活 力, 为 企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强 大 的 精 神 动 力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是 一 项 系 统 工 程, 是 现 代 企 业 发 展 必 不 可 少 的 竞 争 法 宝 阳 光 照 明 在 长 期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积 淀 了 一 定 的 企 业 文 化 底 蕴, 为 适 应 发 展 需 求, 提 升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公 第 4 页
司 提 出 进 一 步 提 炼 和 提 升 企 业 文 化, 实 现 从 制 度 管 人 到 文 化 育 人 的 转 变, 通 过 营 造 一 种 能 使 全 体 员 工 衷 心 认 同 的 核 心 价 值 观 念, 一 种 能 够 促 进 员 工 奋 发 向 上 的 工 作 和 心 理 环 境, 一 种 能 够 确 保 企 业 经 营 业 绩 不 断 提 高 的 文 化 机 制, 使 企 业 全 员 对 企 业 目 标 准 则 精 神 等 产 生 一 种 归 属 感 使 命 感 和 自 豪 感, 潜 意 识 对 企 业 产 生 一 种 强 烈 的 向 心 力, 形 成 共 同 的 理 想 和 价 值 观, 不 断 推 动 企 业 的 变 革 和 发 展 ( 二 ) 风 险 评 估 公 司 制 定 了 合 理 的 控 制 目 标,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风 险 评 估 机 制, 以 识 别 和 应 对 与 实 现 控 制 目 标 相 关 的 内 部 风 险 和 外 部 风 险, 确 定 相 应 的 风 险 承 受 度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照 明 电 器 的 制 造 销 售 研 发, 主 要 产 品 为 一 体 化 电 子 节 能 灯 灯 具 LED 照 明 产 品, 面 临 着 政 策 风 险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财 务 风 险 等 风 险 本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面 对 上 述 风 险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对 策 : 1 政 策 风 险 近 几 年 来, 我 国 先 后 出 台 了 半 导 体 照 明 节 能 产 业 发 展 意 见 中 国 逐 步 淘 汰 白 炽 灯 路 线 图 半 导 体 照 明 科 技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半 导 体 照 明 节 能 产 业 规 划 中 国 逐 步 降 低 荧 光 灯 含 汞 量 路 线 图 等 政 策, 整 体 来 看, 将 大 大 促 进 节 能 灯 LED 灯 的 市 场 需 求, 但 各 国 淘 汰 白 炽 灯 计 划 并 非 一 步 实 施 到 位, 市 场 对 节 能 灯 LED 灯 的 需 求 是 在 未 来 数 年 逐 步 释 放 在 市 场 需 求 的 逐 步 释 放 过 程 中, 不 排 除 各 国 政 府 受 全 球 经 济 调 整 等 因 素 改 变 支 持 绿 色 照 明 的 态 度, 或 者 政 府 政 策 在 执 行 过 程 落 实 不 到 位, 放 缓 替 代 进 度, 减 少 或 取 消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从 而 会 导 致 绿 色 照 明 行 业 出 现 阶 段 性 波 动 的 情 形 若 市 场 需 求 出 现 阶 段 性 调 整, 公 司 也 可 能 面 临 收 入 及 利 润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分 析 与 对 策 : 近 几 年 来, 国 家 陆 续 出 台 了 节 能 照 明 产 品 扶 持 政 策, 推 动 节 能 照 明 产 品 的 普 及 率 与 应 用 率,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一 直 以 来 属 于 国 家 产 业 发 展 的 鼓 励 产 品, 公 司 将 继 续 利 用 现 有 有 利 的 政 策 环 境, 积 极 参 与 国 家 高 效 照 明 产 品 推 广 项 目 半 导 体 照 明 产 品 财 政 补 贴 推 广 项 目, 在 拓 展 国 内 市 场 份 额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2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受 国 家 政 策 扶 持 的 影 响, 整 个 LED 照 明 行 业 呈 现 快 速 发 展 态 势, 吸 引 了 社 会 大 量 资 本, 不 断 出 现 新 的 厂 商 加 入 该 行 业 另 外, 随 着 LED 投 资 热 由 上 游 中 游 向 下 游 转 移, 可 能 导 致 LED 照 明 应 用 产 品 价 格 的 下 降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的 难 度 增 大, 因 此 公 司 处 于 竞 争 可 能 加 剧 的 市 场 环 境 如 果 发 生 决 策 失 误 市 场 拓 展 不 力, 不 能 保 持 技 术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的 先 进 性, 或 者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发 生 了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将 面 临 不 利 的 市 场 竞 争 局 面 公 司 的 分 析 与 对 策 : 公 司 现 已 成 为 国 内 节 能 照 明 产 品 生 产 的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已 经 具 备 一 定 的 规 模 优 势, 公 司 将 利 用 现 有 的 规 模 优 势, 一 方 面 增 强 与 下 游 客 户 的 定 价 议 价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加 强 上 游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降 本 能 力, 努 力 实 现 在 保 持 市 场 份 额 的 同 时, 继 续 保 持 盈 利 水 平 的 稳 定 3 LED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不 足 的 风 险 第 5 页
由 于 国 内 LED 照 明 企 业 起 步 较 晚, 近 几 年 国 内 LED 照 明 企 业 又 发 展 迅 速, 因 此,LED 产 品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企 业 的 发 展 远 远 跟 不 上 国 内 LED 照 明 企 业 的 需 求 2012 年, 公 司 LED 产 品 收 入 以 几 倍 的 速 度 增 长,2013 年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若 LED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商 不 能 按 公 司 订 单 规 格 要 求 规 模 生 产 及 时 交 货, 且 保 持 质 量 稳 定, 可 能 会 给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及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的 分 析 与 对 策 : 随 着 国 内 LED 行 业 的 发 展,LED 原 辅 材 料 的 供 应 厂 商 也 在 逐 步 增 加, 经 过 几 年 发 展, 国 内 供 应 商 的 供 应 能 力 和 产 品 品 质 也 有 了 较 大 提 高, 目 前, 公 司 也 在 积 极 关 注 国 内 供 应 商 的 发 展 水 平, 努 力 寻 找 符 合 公 司 要 求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减 少 LED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不 足 可 能 对 公 司 带 来 的 风 险 4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随 着 2008 年 1 月 1 日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实 施 和 2010 年 以 来 众 多 省 市 陆 续 提 高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国 内 的 劳 动 力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并 有 可 能 继 续 增 加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中 的 人 工 成 本 比 例 有 上 升 的 迹 象 若 劳 动 力 成 本 继 续 增 加 或 出 现 劳 动 力 短 缺 的 情 况, 可 能 给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及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的 分 析 与 对 策 : 对 于 劳 动 力 短 缺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在 全 国 设 置 六 大 招 聘 基 地 加 强 与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合 作 等 来 增 加 员 工 来 源 对 于 劳 动 力 成 本 增 加 因 素, 一 方 面 通 过 提 高 生 产 计 划 执 行 力, 从 而 提 高 产 能 利 用 率, 另 一 方 面 提 高 设 备 自 动 化 率, 提 高 人 员 产 值 水 平, 从 而 降 低 单 位 人 工 成 本 5 规 模 扩 张 引 致 的 管 理 风 险 近 三 年, 公 司 发 展 速 度 较 快, 资 产 总 额 由 2009 年 度 的 22.0 亿 元 增 长 到 2012 年 度 的 40.91 亿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由 2009 年 度 10.11 亿 元 增 长 到 2012 年 度 的 23.50 亿 元 未 来 几 年, 随 着 照 明 电 器 行 业 高 效 照 明 产 品 的 普 及 和 渗 透, 公 司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较 快 发 展 的 趋 势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和 业 务 范 围 的 拓 宽, 对 企 业 的 管 理 能 力 决 策 制 度 风 险 识 别 控 制 能 力 人 才 政 策 融 资 能 力 等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截 至 2012 年 末, 公 司 已 有 直 接 和 间 接 控 股 子 公 司 19 家, 倘 若 公 司 未 能 建 立 规 范 有 效 的 控 制 机 制, 对 控 股 子 公 司 没 有 足 够 的 控 制 能 力, 将 会 对 公 司 市 场 拓 展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公 司 的 分 析 与 对 策 :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制 度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等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防 范 业 务 拓 展 和 规 模 扩 张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同 时, 建 立 起 与 公 司 相 适 应 的 财 务 集 中 管 控 营 销 集 中 管 控 的 组 织 模 式 和 管 理 模 式, 形 成 有 效 的 激 励 与 约 束 机 制, 以 保 证 公 司 运 营 安 全 有 效 ( 三 ) 控 制 活 动 1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控 制 公 司 已 全 面 系 统 地 分 析 梳 理 业 务 流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不 相 容 职 务, 并 实 施 相 应 的 分 离 措 施, 形 成 各 司 其 职 各 负 其 责 相 互 制 约 的 工 作 机 制 不 相 容 的 职 务 主 要 包 括 : 授 权 批 准 与 业 务 执 行 业 务 执 行 与 审 核 监 督 财 产 保 管 与 会 计 记 录 业 务 经 办 与 业 务 稽 核 等 第 6 页
2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公 司 已 将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区 分 常 规 授 权 和 特 别 授 权, 明 确 各 岗 位 办 理 业 务 和 事 项 的 权 限 范 围 审 批 程 序 和 相 应 责 任 对 于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常 规 授 权, 编 制 了 权 限 指 引, 由 各 级 经 营 层 按 单 笔 资 金 额 度 审 批 权 限 内 审 批 ; 对 于 特 别 授 权, 如 收 购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发 行 股 票 或 公 司 债 等 重 大 交 易,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制 度 等 明 确 规 范 其 范 围 权 限 程 序 和 责 任,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分 别 报 经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批 准 3 会 计 系 统 控 制 (1) 在 制 度 规 范 建 设 方 面 如 前 所 述, 本 公 司 在 贯 彻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国 家 其 他 规 定 前 提 下, 制 定 了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规 定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规 定 等 一 系 列 具 体 制 度 规 定, 从 制 度 上 完 善 和 加 强 了 会 计 核 算 财 务 管 理 的 职 能 和 权 限, 对 预 算 管 理 经 济 合 同 管 理 产 权 管 理 高 风 险 业 务 担 保 和 抵 押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递 延 资 产 成 本 费 用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及 其 分 配 以 及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都 分 别 作 了 具 体 规 定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支 付 审 批 制 度 中 关 于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及 审 批 权 限 的 规 定 有 效 地 加 强 了 费 用 开 支 审 批 管 理 总 的 来 看, 公 司 在 制 度 规 范 建 设 方 面 做 了 大 量 富 有 成 效 的 工 作 (2) 岗 位 设 置 人 员 配 备 及 主 要 会 计 处 理 程 序 公 司 财 务 机 构 的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从 结 构 图 可 见,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已 经 从 岗 位 上 作 了 职 责 权 限 划 分,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人 员 以 保 证 财 会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公 司 编 制 了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权 限 职 责 说 明 书, 对 各 岗 第 7 页
位 的 职 责 权 限 予 以 明 确 公 司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等 制 度 的 要 求 及 本 单 位 的 会 计 业 务 需 要, 根 据 不 相 容 职 责 相 分 离 的 原 则, 已 合 理 设 置 财 务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经 营 分 析 出 纳 及 其 他 相 关 工 作 岗 位, 明 确 职 责 权 限, 形 成 相 互 制 衡 机 制 本 公 司 已 配 备 相 应 的 人 员 以 保 证 相 关 控 制 的 有 效 执 行 本 公 司 就 主 要 的 会 计 处 理 程 序 做 了 明 确 而 具 体 的 规 定, 并 固 化 到 用 友 ERP 系 统 中 通 过 实 施 穿 行 测 试 抽 查 有 关 凭 证 等 必 要 的 程 序, 公 司 的 会 计 系 统 能 够 确 认 并 记 录 所 有 真 实 的 交 易 ; 能 够 及 时 充 分 详 细 地 描 述 交 易, 并 且 计 量 交 易 的 价 值 ; 能 够 在 适 当 的 会 计 期 间 记 录 交 易, 并 且 在 会 计 报 表 中 适 当 地 进 行 表 达 与 披 露 4 财 产 保 护 控 制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安 全 和 记 录 的 使 用 采 用 了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对 于 资 产 的 管 理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机 制 和 方 法, 从 而 使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得 到 根 本 保 证 如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规 定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各 项 资 产 的 管 理 使 用 记 录 等 有 严 格 的 规 定 ; 对 于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凭 证 现 金 及 有 价 证 券 也 有 相 关 的 措 施 保 证 其 安 全 和 完 整 5 预 算 控 制 本 公 司 建 立 并 实 施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公 司 内 部 各 责 任 单 位 在 预 算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权 限, 规 范 预 算 的 编 制 审 定 下 达 和 执 行 程 序, 通 过 预 算 将 公 司 未 来 的 销 售 成 本 现 金 流 量 等 以 计 划 的 形 式 具 体 系 统 地 反 映 出 来, 以 便 有 效 地 组 织 与 协 调 企 业 全 部 的 经 营 活 动, 完 成 公 司 的 经 营 目 标 公 司 预 算 的 内 容 包 括 对 内 部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的 各 种 财 务 和 非 财 务 资 源 进 行 分 配 考 核 控 制 6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公 司 已 建 立 运 营 情 况 分 析 制 度, 管 理 层 及 时 综 合 地 运 用 生 产 采 购 销 售 投 资 筹 资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通 过 因 素 分 析 对 比 分 析 趋 势 分 析 等 方 法, 定 期 开 展 运 营 情 况 分 析, 发 现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查 明 原 因 并 加 以 改 进 定 期 召 开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月 度 工 作 例 会, 必 要 时, 由 总 经 理 决 定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参 加 人 员 为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总 经 理 认 为 必 要 时, 可 扩 大 到 部 门 经 理 总 经 理 应 当 根 据 董 事 会 的 要 求, 定 期 不 定 期 地 向 董 事 长 或 董 事 长 指 定 的 董 事 报 告 工 作,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 公 司 年 度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公 司 重 点 工 作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情 况 资 金 运 用 和 盈 亏 情 况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等 方 面 7 绩 效 考 评 控 制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绩 效 考 评 体 系 和 薪 酬 制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绩 效 与 其 收 入 直 接 挂 钩 董 事 会 提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能 力 履 职 情 况 责 任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等 进 行 年 终 考 评, 制 定 薪 酬 方 案 报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批 对 企 业 内 部 各 责 任 单 位 和 全 体 员 工 实 施 绩 效 考 评 制 度, 设 置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对 其 业 绩 进 行 定 期 考 核 和 客 观 评 价, 将 考 评 结 果 作 为 确 定 员 工 薪 酬 以 及 职 务 晋 升 评 优 降 级 调 岗 辞 退 等 的 依 据 公 司 第 8 页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公 司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有 效 调 动 管 理 者 和 重 要 骨 干 的 积 极 性, 吸 引 和 保 留 优 秀 管 理 人 才 和 业 务 骨 干, 从 而 更 好 地 促 进 公 司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8 计 算 机 控 制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非 常 注 意 控 制 手 段 和 方 法 的 使 用, 这 些 为 企 业 的 高 效 经 济 地 运 行 提 供 了 极 大 的 帮 助 例 如, 在 销 售 管 理 部 门, 销 售 订 单 的 管 理 销 售 计 划 的 执 行 销 售 回 款 的 管 理 应 收 账 款 的 金 额 期 限 以 及 客 户 的 信 用 情 况 全 部 采 用 计 算 机 处 理, 使 得 对 客 户 的 信 用 程 度 和 销 售 人 员 业 绩 的 了 解 程 度 进 行 实 时 掌 握, 这 使 得 工 作 效 率 极 大 地 提 高, 工 作 准 确 度 得 到 了 保 证 ; 在 财 务 部 门, 用 友 财 务 软 件 的 使 用 为 提 高 核 算 的 及 时 性 准 确 性 提 供 了 保 证 9 资 金 营 运 和 管 理 (1)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支 付 审 批 制 度 等, 规 范 现 金 由 出 纳 人 员 保 管, 不 得 坐 支, 不 得 白 条 抵 库, 而 出 纳 人 员 不 得 兼 管 收 入 费 用 债 权 债 务 等 记 账 工 作 和 会 计 稽 核 会 计 档 案 保 管 工 作 ; 银 行 以 公 司 名 义 存 入 开 户 银 行, 而 公 司 注 册 地 所 有 子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由 集 团 出 纳 管 理, 集 团 所 有 公 司 存 款 由 集 团 财 务 部 进 行 银 行 间 划 拨 或 公 司 间 借 款 ; 票 据 印 鉴 由 两 人 以 上 分 管, 指 定 银 行 出 纳 以 外 人 员 及 时 与 银 行 对 账 (2) 筹 资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的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公 司 筹 资 的 预 算 计 划 审 批 核 准 和 信 息 披 露 等 均 作 出 了 规 范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单 笔 涉 及 金 额 不 超 过 最 新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30% 的 贷 款 及 财 产 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抵 押 质 押 贷 款, 对 于 超 过 授 权 的 贷 款 则 需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日 常 经 营 中, 集 团 财 务 部 是 集 团 对 外 融 资 的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集 团 授 信 总 额 度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各 子 公 司 需 要 增 加 或 调 整 授 信 需 报 集 团 财 务 总 监 批 准, 由 集 团 财 务 部 办 理 集 团 财 务 部 每 月 把 整 个 集 团 的 授 信 融 资 情 况 报 集 团 董 事 长 子 公 司 因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增 加 银 行 借 款, 在 年 度 预 算 范 围 内 需 事 先 报 集 团 同 意 集 团 本 级 及 注 册 地 子 公 司 对 外 融 资 由 集 团 财 务 部 负 责 办 理, 集 团 异 地 子 公 司 由 集 团 财 务 部 协 助 办 理 (3)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等, 对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使 用 审 批 程 序 用 途 变 更 管 理 监 督 等 方 面 进 行 明 确 规 定, 以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使 用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益 本 年 度 公 司 完 成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5,560 万 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89,91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 采 购 与 付 款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印 鉴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支 付 审 批 程 序, 规 范 了 采 购 与 付 款 管 理 中 供 应 商 的 确 定 接 受 采 购 计 划 编 制 采 购 方 案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评 审 供 应 商 送 货 质 量 检 验 材 料 入 库 货 款 结 算 等, 如 合 同 评 审 需 经 过 技 术 开 发 中 心 生 产 部 财 务 部 法 务 部 进 行 技 术 要 求 质 量 指 标 价 格 与 付 款 法 律 条 款 等 评 审 第 9 页
11 销 售 与 收 款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国 内 销 售 管 理 制 度 外 销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印 鉴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支 付 审 批 程 序 等, 规 范 了 产 品 定 价 控 制 订 单 评 审 接 受 订 单 交 货 配 送 退 货 换 货 广 告 宣 传 赊 销 管 理 收 款 催 款 以 及 不 相 容 职 位 分 离 等 12 生 产 流 程 及 成 本 控 制 (1) 生 产 和 质 量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生 产 制 造 管 理 制 度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范 了 生 产 岗 位 职 责 权 限, 车 间 标 准 生 产 流 程 和 安 全 环 保 制 度, 生 产 计 划 的 制 订 下 达 和 安 排 设 备 管 理 等 (2) 成 本 费 用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制 造 部 目 标 成 本 控 制 制 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支 付 审 批 制 度 等, 规 范 了 成 本 目 标 的 制 订 分 解 和 修 正,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标 准 和 审 核 流 程 以 及 产 出 投 入 的 结 算 等 (3) 存 货 与 仓 储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范 了 存 货 的 计 价 原 则 验 收 入 库 日 常 保 管 换 货 退 库 领 用 出 库 定 期 盘 点 等 公 司 本 期 存 货 与 仓 储 管 理 环 节 控 制 基 本 有 效, 部 分 子 存 货 的 账 实 管 理 方 面 需 进 一 步 完 善 13 资 产 运 行 和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设 备 配 件 管 理 细 则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后 勤 管 理 细 则 基 建 管 理 规 定 等, 规 范 了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置 流 程 设 备 管 理 维 护 保 养 出 租 出 借 转 让 报 废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等 14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范 了 对 外 投 资 的 可 行 性 评 估 审 批 权 限 及 程 序 后 续 监 督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远 期 结 售 汇 交 易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的 操 作 规 定 审 批 权 限 内 部 操 作 流 程 信 息 隔 离 措 施 风 险 处 理 程 序 分 别 作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15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制 度,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和 资 源 作 出 了 禁 止 性 规 定 以 上 制 度 规 范 了 关 联 交 易 的 交 易 原 则 关 联 人 和 关 联 关 系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的 确 定 和 管 理 等 16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等, 规 范 了 对 外 担 保 对 象 岗 位 职 责 审 批 权 限 审 查 内 容 合 同 订 立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披 露 以 及 责 任 人 责 任 等 17 研 发 管 理 第 10 页
公 司 制 定 了 科 技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技 术 中 心 项 目 制 实 施 细 则 技 术 创 新 科 研 成 果 建 立 政 策 等, 规 范 了 研 发 控 制 的 技 改 创 新 计 划 经 费 预 算 引 进 先 进 技 术 重 大 科 研 课 题 的 立 项 与 审 定 健 全 与 完 善 科 技 人 才 激 励 机 制 18 对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了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核 算 资 金 管 理 采 购 资 金 支 付 费 用 审 批 投 资 审 批 预 算 审 批 等 方 面 的 管 控 措 施 19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及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专 项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制 度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人 管 理 制 度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分 别 规 范 了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和 标 准 信 息 的 传 递 审 核 和 披 露 程 序 信 息 保 密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以 及 对 违 规 人 员 的 处 理 措 施 ( 四 ) 信 息 与 沟 通 公 司 已 建 立 信 息 与 沟 通 制 度, 明 确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和 传 递 程 序, 确 保 信 息 及 时 沟 通, 促 进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运 行 1 信 息 收 集 渠 道 畅 通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经 营 管 理 资 料 调 研 报 告 专 项 信 息 内 部 刊 物. 办 公 网 络 等 渠 道, 获 取 内 部 信 息 ; 也 可 以 通 过 行 业 协 会 组 织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市 场 调 查 来 信 来 访 网 络 媒 体 以 及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等 渠 道, 获 取 外 部 信 息 2 信 息 传 递 程 序 及 时 公 司 能 将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信 息 在 内 部 各 管 理 级 次 责 任 单 位 业 务 环 节 之 间, 以 及 企 业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债 权 人 客 户 供 应 商 中 介 机 构 和 监 管 部 门 等 有 关 方 面 之 间 进 行 及 时 沟 通 和 反 馈, 信 息 沟 通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能 及 时 报 告 并 加 以 解 决 重 要 信 息 能 及 时 传 递 给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3 信 息 系 统 运 行 安 全 公 司 已 建 立 对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与 维 护 访 问 与 变 更 数 据 输 入 与 输 出 文 件 储 存 与 保 管 网 络 安 全 等 方 面 的 控 制 制 度, 保 证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4 反 舞 弊 机 制 透 明 公 司 已 建 立 反 舞 弊 机 制, 明 确 反 舞 弊 工 作 的 重 点 领 域 关 键 环 节 和 有 关 机 构 在 反 舞 弊 工 作 中 的 职 责 权 限, 规 范 舞 弊 案 件 的 举 报 调 查 处 理 报 告 和 补 救 程 序 建 立 了 举 报 投 诉 制 度 和 举 报 人 保 护 制 度, 设 置 举 报 专 线, 明 确 举 报 投 诉 处 理 程 序 办 理 时 限 和 办 结 要 求, 确 保 举 报 投 诉 成 为 企 业 有 效 掌 握 信 息 的 重 要 途 径 举 报 投 诉 制 度 和 举 报 人 保 护 制 度 已 及 时 传 达 至 全 体 员 工 ( 五 ) 内 部 监 督 公 司 已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制 度, 明 确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其 他 内 部 机 构 在 内 部 监 督 中 的 职 责 权 限, 规 范 了 内 部 监 督 的 程 序 方 法 要 求 以 及 日 常 监 督 和 专 项 监 督 的 范 围 频 率 公 司 制 定 了 内 部 审 计 管 理 制 度 审 计 实 施 细 则,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对 公 司 及 公 司 所 属 子 公 司 的 经 第 11 页
营 活 动 财 务 收 支 经 济 效 益 等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并 对 其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和 评 价 对 监 督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能 及 时 分 析 缺 陷 的 性 质 和 产 生 的 原 因, 提 出 整 改 方 案,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形 式 及 时 向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或 者 管 理 层 报 告 四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1) 评 价 程 序 : 成 立 评 价 小 组, 制 定 评 价 方 案 ; 现 场 检 查 ; 评 价 小 组 研 究 认 定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 按 照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报 审 计 委 员 会 或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2) 评 价 方 法 : 组 成 评 价 小 组 综 合 运 用 个 别 访 谈 调 查 问 卷 专 题 讨 论 穿 行 测 试 统 计 抽 样 比 较 分 析 等 多 种 方 法, 广 泛 收 集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有 效 运 行 的 证 据, 研 究 认 定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缺 陷 和 运 行 缺 陷 董 事 会 经 对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底 稿 审 核 与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事 务 所 沟 通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最 终 形 成 了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五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及 其 认 定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指 引 中 缺 陷 认 定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规 模 行 业 特 征 风 险 水 平 等 因 素 考 量, 从 财 务 影 响 控 制 环 境 舞 弊 负 面 声 誉 经 营 违 规 诉 讼 处 理 等 方 面 研 究 确 定 了 适 合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根 据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及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的 测 试 结 果, 我 们 发 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个 别 内 部 控 制 流 程 存 在 少 量 一 般 控 制 缺 陷 一 般 缺 陷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在 制 度 修 订 完 善 的 及 时 性 方 面,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强, 部 分 制 度 缺 乏 相 应 的 操 作 性 强 的 流 程 ; 2 个 别 新 产 品 对 应 的 原 材 料, 使 用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标 准, 缺 乏 公 司 自 身 的 采 购 检 验 标 准 ; 3 个 别 业 务 内 控 规 范 执 行 不 完 全 到 位, 存 在 习 惯 性 执 行 现 象 ; 六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整 改 情 况 针 对 本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的 一 般 性 控 制 缺 陷, 公 司 已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整 改 措 施 : 一 是 责 成 相 关 部 门 查 漏 补 缺, 完 善 制 度 补 充 相 关 操 作 ; 二 是 强 化 内 控 意 识, 提 高 内 控 工 作 执 行 力 度 2013 年 公 司 内 审 机 构 也 将 对 相 关 领 域 整 改 效 果 的 跟 进 检 查 纳 入 其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实 现 内 控 工 作 的 持 续 评 价 适 时 修 正 七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结 论 公 司 已 经 根 据 基 本 规 范 评 价 指 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公 司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与 运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业 务 与 事 项 均 已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能 够 预 防 和 及 时 发 现 纠 正 公 司 运 营 过 程 可 能 出 现 的 重 要 错 误 和 舞 弊, 保 护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保 证 会 计 第 12 页
记 录 和 会 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及 时 性, 截 止 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达 到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对 评 价 结 论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的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大 变 化 我 们 注 意 到, 内 部 控 制 应 当 与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业 务 范 围 竞 争 状 况 和 风 险 水 平 等 相 适 应, 公 司 将 根 据 经 营 环 境 的 变 化, 监 督 部 门 的 要 求, 新 政 策 的 规 定 及 公 司 发 展 的 实 际 需 求, 适 时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加 以 调 整 2013 年, 公 司 对 实 现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业 务 环 节 和 重 点 工 作 作 为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要 关 注 点, 继 续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规 范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执 行, 强 化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检 查, 促 进 公 司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浙 江 阳 光 照 明 电 器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 第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