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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

Transcription: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主 编 赵 惠 玲 副 主 编 柳 阳 辉 张 松 刘 振 民

编 审 委 员 会 名 单 主 任 靳 建 禄 副 主 任 吴 长 运 田 俊 芳 焦 元 庆 主 编 赵 惠 玲 副 主 编 柳 阳 辉 张 松 刘 振 民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划 排 序 ) 田 俊 芳 关 少 华 任 占 国 刘 振 民 吴 长 运 张 松 陆 水 东 柳 阳 辉 赵 惠 玲 蒋 琪 焦 元 庆 靳 建 禄 1

序 言 教 育 者 教 育 媒 体 和 受 教 育 者 是 构 成 教 育 活 动 的 三 个 要 素 在 以 往 的 幼 教 科 研 工 作 中, 我 们 在 教 师 素 质 幼 儿 心 理 教 材 教 法 环 境 创 设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上 已 取 得 了 较 显 著 的 成 绩, 而 在 幼 儿 教 师 的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方 面, 虽 然 也 有 一 定 的 研 究 成 果, 但 大 多 只 是 笼 统 地 要 求 转 变 教 育 观 念 或 只 是 对 琴 法 舞 蹈 绘 画 手 工 等 基 本 功 进 行 训 练 指 导, 对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中 常 用 的 各 种 组 织 活 动 的 技 能 则 缺 乏 必 要 的 研 究 由 赵 惠 玲 同 志 主 编 的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一 书 就 是 针 对 这 一 现 状, 借 鉴 微 格 教 学 的 先 进 技 术 编 著 而 成 的 它 的 出 版 将 为 我 国 的 幼 教 事 业 增 添 一 份 新 鲜 的 血 液, 它 代 表 着 当 前 一 种 先 进 的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形 式 微 格 教 学 已 开 始 进 入 到 幼 教 科 研 与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之 中 该 书 对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的 设 计 实 施 评 价 三 个 阶 段 中 各 种 实 用 的 教 育 技 能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论 述 和 分 析, 并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训 练 建 议, 相 信 会 对 提 高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和 幼 儿 园 保 教 质 量 起 到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对 于 各 级 各 类 幼 教 师 资 培 训 来 说, 它 是 一 本 不 可 多 得 的 培 训 用 书 通 读 完 这 本 书 之 后, 我 认 为 该 书 主 要 有 以 下 三 个 特 点 : ( 一 ) 开 创 性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一 书 是 迄 今 为 止 我 所 见 到 的 第 一 本 将 现 代 先 进 的 微 格 教 学 技 术 应 用 于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领 域 的 论 著 与 一 般 的 教 育 相 比 较, 幼 儿 教 育 有 它 自 身 的 诸 多 特 殊 性, 微 格 教 学 常 用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教 学 技 能 培 训, 将 它 的 基 本 原 理 移 植 于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之 中, 该 书 的 作 者 们 做 了 不 少 创 造 性 的 工 作 ( 二 ) 发 展 性 微 格 教 学 是 一 种 现 代 的 先 进 的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形 式, 是 改 善 传 统 师 范 教 育 的 一 种 重 要 工 具 然 而, 它 也 具 有 一 些 先 天 的 不 足, 微 观 技 能 的 分 解 割 裂 了 教 育 情 境 的 整 体 性 和 系 统 性 该 书 能 够 以 系 统 论 的 观 点 为 指 导, 从 幼 儿 园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出 发, 在 采 用 微 格 教 学 先 进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又 融 入 了 现 代 目 标 教 学 的 观 点, 详 细 阐 述 了 教 育 活 动 从 设 计 到 实 施 再 到 评 价 的 各 种 技 能, 形 成 了 一 个 完 整 的 系 统, 1

是 对 当 前 微 格 教 学 的 一 种 发 展 ( 三 ) 前 瞻 性 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是 目 前 乃 至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幼 儿 园 教 育 工 作 指 南 该 书 以 规 程 为 指 导, 同 时, 参 考 了 国 家 教 育 部 幼 儿 园 教 育 指 导 纲 要 ( 试 行 ) ( 讨 论 稿 ) 的 有 关 内 容, 吸 收 了 当 前 幼 教 研 究 的 最 新 成 果, 立 足 当 前, 面 向 未 来, 将 现 代 的 教 育 观 儿 童 观 融 入 到 各 章 节 的 具 体 内 容 之 中, 体 现 出 了 前 瞻 性 的 特 点 该 书 的 作 者 们 潜 心 研 究, 在 幼 教 改 革 的 道 路 上 进 行 了 积 极 的 探 索, 希 望 我 们 的 幼 教 工 作 者 继 续 努 力, 使 我 国 的 幼 儿 教 育 事 业 更 加 繁 荣 2000 年 7 月 2

前 言 要 办 好 教 育, 教 师 是 关 键, 要 培 养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离 不 开 高 素 质 的 教 师 然 而, 当 前 幼 教 战 线 上 教 师 的 素 质, 尤 其 是 幼 儿 教 师 组 织 教 育 活 动 的 基 本 技 能 还 较 欠 缺, 这 直 接 影 响 了 幼 儿 教 育 的 保 教 质 量 因 此, 切 实 加 强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和 培 养, 全 面 提 高 幼 儿 教 师 的 教 育 教 学 素 质, 是 当 前 各 级 各 类 幼 儿 师 范 院 校 和 幼 儿 师 资 培 训 机 构 面 临 的 一 项 紧 迫 任 务, 也 是 全 面 提 高 幼 教 质 量 的 重 要 保 证 以 往 对 幼 儿 教 师 和 幼 师 学 生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往 往 是 通 过 对 教 材 教 法 的 研 究 来 进 行 的 它 偏 重 于 理 论 知 识 的 学 习, 对 于 具 体 的 教 育 技 能 的 培 养 谈 的 较 少 本 书 力 图 引 进 微 格 教 学 的 理 论 和 技 术, 通 过 采 用 讲 课 观 摩 分 析 评 价 等 小 规 模 的 教 学 实 践, 来 培 养 幼 师 学 生 和 幼 儿 教 师 掌 握 基 本 的 教 育 技 能 它 是 以 系 统 论 的 观 点 为 指 导, 以 幼 儿 园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为 出 发 点, 紧 紧 围 绕 教 育 活 动 的 设 计 实 施 和 评 价 这 三 个 阶 段 中 各 种 具 体 实 用 的 教 育 技 能 编 写 而 成 本 书 力 求 做 到 : 现 代 教 育 理 论 的 渗 透 理 论 学 习 与 典 型 个 案 分 析 实 践 训 练 相 结 合 ; 训 练 过 程 的 系 统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相 结 合 本 书 不 仅 可 供 幼 师 学 生 使 用, 也 可 供 幼 儿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使 用 我 们 希 望 通 过 这 本 书 能 对 幼 师 学 生 和 幼 儿 教 师 初 步 掌 握 组 织 幼 儿 教 育 活 动 的 基 本 技 能,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有 所 帮 助 由 于 对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的 研 究 刚 刚 起 步, 本 书 的 编 写, 试 图 对 幼 儿 教 师 在 组 织 教 育 活 动 中 所 涉 及 到 的 有 关 教 育 技 能 的 内 涵 和 外 延 进 行 揭 示 ; 对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的 理 论 和 方 法 进 行 系 统 的 论 述 所 1

以, 本 书 的 缺 点 错 误 在 所 难 免 不 足 之 处, 敬 请 专 家 和 广 大 的 幼 教 工 作 者 批 评 指 正 同 时, 也 希 望 有 更 多 的 幼 教 专 家 和 师 生 共 同 来 关 心 这 一 研 究, 以 便 使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在 理 论 上 和 实 践 中 有 更 大 的 突 破 本 书 由 赵 惠 玲 任 主 编, 柳 阳 辉 张 松 刘 振 民 任 副 主 编 撰 写 各 章 的 成 员 有 : 第 一 章 赵 惠 玲 ; 第 二 章 赵 惠 玲 ; 第 三 章 任 占 国 ; 第 四 章 蒋 琪 ; 第 五 章 蒋 琪 陆 水 东 ; 第 六 章 赵 惠 玲 ; 第 七 章 柳 阳 辉 ; 第 八 章 关 少 华 刘 振 民 ; 第 九 章 刘 振 民 ; 第 十 章 柳 阳 辉 ; 第 十 一 章 刘 振 民 ; 第 十 二 章 陆 水 东 ; 第 十 三 章 张 松 全 书 由 赵 惠 玲 柳 阳 辉 刘 振 民 陆 水 东 任 占 国 修 改 统 稿 和 定 稿 本 书 在 编 写 过 程 中 参 考 了 许 多 专 家 学 者 的 著 作 和 研 究 成 果, 引 用 了 一 些 幼 儿 教 育 的 典 型 案 例, 对 于 丰 富 本 书 的 内 容, 提 高 本 书 的 学 术 理 论 水 平 和 实 践 指 导 作 用 有 很 大 的 启 发 和 帮 助 在 本 书 的 编 写 过 程 中, 河 南 省 教 委 基 础 教 育 处 靳 建 禄 处 长 田 俊 芳 副 处 长 亲 自 参 与 策 划 和 审 阅, 提 出 了 许 多 建 设 性 的 意 见, 为 本 书 的 出 版 付 出 了 辛 勤 的 劳 动 河 南 大 学 教 育 科 学 学 院 庞 霭 梅 教 授 洛 阳 市 第 一 师 范 学 校 高 级 讲 师 袁 朝 云 开 封 市 第 一 师 范 学 校 高 级 讲 师 杜 复 平 等 为 本 书 的 编 写 提 出 了 一 些 建 设 性 的 意 见,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衷 心 的 感 谢 编 者 2000 年 7 月 2

目 录 序 前 言 第 一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概 述 (1)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概 念 (1)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与 微 格 教 学 (4)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7) 第 二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与 培 养 (15)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与 培 养 的 意 义 和 原 则 (15)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的 实 施 (18) 教 育 技 能 的 培 训 目 标 及 评 价 结 果 的 计 算 (22) 第 三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技 能 (29)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29)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处 理 技 能 (36)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方 法 选 择 技 能 (41) 第 四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口 头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48) 口 头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概 述 (48) 口 头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类 型 (50) 口 头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56) 第 五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体 态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63) 体 态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概 述 (63) 体 态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类 型 (66) 1

第 三 节 体 态 语 言 表 达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70) 第 六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导 入 技 能 (78) 导 入 技 能 概 述 (78) 导 入 技 能 类 型 (80) 导 入 技 能 应 用 与 训 练 (88) 第 七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讲 解 技 能 (97) 讲 解 技 能 概 述 (97) 讲 解 技 能 类 型 (99) 讲 解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05) 第 八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提 问 技 能 (113) 提 问 技 能 概 述 (113) 提 问 技 能 类 型 (115) 提 问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25) 第 九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演 示 技 能 (131) 演 示 技 能 概 述 (131) 演 示 技 能 类 型 (133) 演 示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42) 第 十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强 化 技 能 (148) 强 化 技 能 概 述 (148) 强 化 技 能 类 型 (151) 强 化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56) 第 十 一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组 织 技 能 (163) 组 织 技 能 概 述 (163) 组 织 技 能 类 型 (165) 2

第 三 节 组 织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71) 第 十 二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结 束 技 能 (176) 结 束 技 能 概 述 (176) 结 束 技 能 类 型 (178) 结 束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85) 第 十 三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评 价 技 能 (192) 评 价 技 能 概 述 (192) 评 价 技 能 的 应 用 与 训 练 (194) 附 录 : 教 育 活 动 实 录 与 评 析 (205) 3

第 一 章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概 述 作 为 一 名 幼 儿 教 师, 不 但 应 该 具 有 广 博 的 知 识, 高 尚 的 品 德 修 养, 还 应 该 精 通 业 务, 具 有 精 湛 的 教 育 技 能 巴 班 斯 基 曾 经 说 过 : 只 有 在 掌 握 基 本 教 育 学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才 有 可 能 实 现 教 学 过 程 最 优 化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要 想 达 到 最 优 化 也 必 须 如 此 但 是, 在 当 前 幼 儿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工 作 中, 教 师 的 教 育 教 学 技 能 并 没 有 引 起 人 们 的 普 遍 重 视, 幼 师 学 生 和 幼 儿 教 师 的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失 调 现 象 普 遍 存 在 因 此, 重 视 并 加 强 对 幼 师 学 生 和 幼 儿 教 师 的 职 业 技 能 训 练, 提 高 他 们 的 从 教 素 质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第 一 节 教 育 技 能 概 念 一 技 能 ( 一 ) 什 么 是 技 能 技 能 是 通 过 练 习 获 得 的 顺 利 完 成 某 项 任 务 所 必 须 的 活 动 方 式 人 们 通 常 所 说 的 技 能 包 括 狭 义 技 能 和 技 巧 狭 义 技 能 是 指 初 步 形 成 的 非 自 动 化 方 式, 它 是 缓 慢 紧 张 呆 板 单 个 的, 意 识 控 制 程 度 强 技 巧 是 指 完 善 了 的 自 动 化 的 行 为 方 式, 它 是 快 速 轻 松 灵 活 的, 具 有 整 体 性, 意 识 控 制 程 度 弱 技 巧 是 技 能 达 到 熟 练 化 程 度 的 一 种 表 现, 是 经 过 反 复 练 习 达 到 自 动 化 了 的 活 动 方 式 技 能 和 技 巧 总 表 现 为 对 一 定 知 识 的 应 用 例 如, 写 字, 是 通 过 对 笔 划 笔 顺 和 笔 法 等 语 言 知 识 的 应 用, 所 形 成 的 书 写 的 技 能 和 技 巧, 它 是 为 了 顺 利 完 成 书 写 任 务 所 必 须 的 一 种 活 动 方 式 再 如, 计 算, 是 对 数 字 概 念 法 则 定 律 和 公 式 等 数 学 知 识 的 应 用, 从 而 转 化 为 具 体 的 运 算 或 论 证 的 技 能 和 技 巧, 它 是 为 了 顺 利 完 成 计 算 任 务 所 必 须 的 一 种 活 动 方 式 技 能 按 其 性 质 和 特 点, 可 分 为 动 作 技 能 和 心 智 技 能 两 种 动 作 技 能 是 指 为 了 顺 利 完 成 某 项 任 务, 由 一 系 列 实 际 动 作 组 织 起 来 的 完 1

善 而 合 理 的 活 动 方 式 它 表 现 为 身 体 肌 肉 骨 骼 的 运 动 和 与 之 相 应 的 神 经 系 统 的 活 动 例 如 在 学 习 活 动 体 育 运 动 和 生 产 劳 动 中 的 写 字 做 操 和 使 用 生 产 工 具 等 都 是 动 作 技 能 心 智 技 能 又 叫 心 智 活 动 方 式, 是 指 认 识 特 定 事 物 或 解 决 具 体 问 题 时, 把 各 种 必 要 的 心 理 活 动 ( 一 般 包 括 感 知 记 忆 想 象 和 思 维 等 环 节 ) 组 织 起 来, 按 一 定 合 理 的 完 善 的 方 式 而 进 行 的 认 识 活 动 方 式 它 表 现 为 人 借 助 内 部 言 语 在 头 脑 中 进 行 的 认 识 活 动 例 如 阅 读 作 文 和 计 算 等 心 智 技 能 往 往 离 不 开 动 作 技 能, 它 是 动 作 技 能 的 调 节 者 在 比 较 复 杂 的 活 动 中, 心 智 技 能 和 动 作 技 能 总 是 相 辅 相 承 有 机 结 合 在 一 起 的 ( 二 ) 技 能 与 习 惯 技 能 是 顺 利 完 成 某 项 任 务 的 一 种 活 动 方 式 习 惯 是 人 在 后 天 养 成 的 在 一 定 情 况 下 自 动 地 进 行 某 些 动 作 的 特 殊 倾 向 技 能 与 习 惯 都 有 自 动 化 的 特 点, 但 是 二 者 也 有 着 极 大 的 不 同 技 能 往 往 根 据 需 要 决 定 是 否 使 用, 有 明 确 的 目 的, 而 习 惯 是 不 自 觉 的 自 然 出 现 的, 没 有 明 确 的 目 的 ; 技 能 是 在 自 觉 的 有 意 识 的 练 习 中 形 成 的, 习 惯 有 的 是 经 过 有 意 识 的 重 复 或 练 习 巩 固 下 来 的, 有 的 是 无 意 识 的 简 单 重 复 形 成 的 例 如, 书 写 技 能, 它 是 在 自 觉 的 有 意 识 的 练 习 中 形 成 的 ; 但 书 写 时 有 的 人 也 有 咬 笔 头 的 不 良 习 惯, 这 却 是 在 无 意 识 的 简 单 重 复 中 形 成 的 所 以, 习 惯 有 好 坏 之 分, 技 能 则 无 好 坏 之 分 ( 三 ) 技 能 知 识 与 能 力 技 能 与 知 识 二 者 相 辅 相 承, 互 相 促 进 技 能 是 完 成 某 种 任 务 的 活 动 方 式, 知 识 是 人 类 在 长 期 实 践 中 对 各 种 经 验 的 总 结 和 概 括 技 能 是 在 练 习 中 形 成 的, 知 识 则 是 通 过 认 识 理 解 运 用 巩 固 等 有 程 序 的 系 列 活 动 而 获 得 的 技 能 总 表 现 为 对 知 识 的 运 用, 知 识 的 获 得 也 离 不 开 一 定 的 技 能, 知 识 的 运 用 又 是 由 技 能 的 使 用 来 完 成 的 同 时, 知 识 不 等 于 技 能 技 能 形 成 必 须 以 相 应 的 知 识 理 解 为 基 础, 但 理 解 了 知 识 不 等 于 形 成 了 技 能 例 如, 理 解 了 游 泳 理 论, 不 等 于 2

会 游 泳 因 此, 教 师 同 医 师 飞 行 员 一 样, 必 须 通 过 专 门 的 职 业 技 能 训 练, 使 知 识 与 技 能 协 调 发 展, 才 能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效 率 技 能 与 能 力 密 切 相 关 技 能 是 完 成 某 种 任 务 的 活 动 方 式, 能 力 是 完 成 任 务 的 个 性 心 理 特 征 ; 技 能 是 能 力 形 成 与 发 展 的 中 间 环 节, 技 能 的 形 成 对 能 力 发 展 有 极 大 的 促 进 作 用 ; 技 能 的 形 成 又 以 一 定 的 能 力 为 前 提, 体 现 出 能 力 发 展 水 平 和 个 别 差 异 二 教 育 技 能 ( 一 ) 教 育 技 能 的 概 念 教 育 技 能 是 指 在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中, 教 师 运 用 有 关 知 识 经 验 及 教 育 教 学 理 论, 促 使 幼 儿 积 极 活 动 的 一 系 列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方 式 它 是 一 种 专 门 的 职 业 技 能, 是 教 师 在 自 己 的 职 业 活 动 教 育 活 动 中 运 用 的, 是 为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任 务 服 务 的 活 动 方 式 教 育 技 能 是 每 一 个 教 师 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技 能 它 是 可 描 述 可 培 训 的 具 体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方 式, 可 以 通 过 训 练 掌 握, 在 实 际 练 习 中 得 到 巩 固 和 发 展 例 如, 导 入 是 教 师 在 一 个 新 的 活 动 开 始 时, 引 导 幼 儿 进 入 活 动 的 一 种 活 动 方 式 它 是 可 观 测 可 描 述 的, 同 时 通 过 培 训 又 是 可 掌 握 的 教 育 活 动 是 一 个 极 其 复 杂 的 过 程, 教 师 要 搞 好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提 高 活 动 质 量, 就 必 须 熟 练 地 掌 握 多 种 教 育 技 能 并 能 综 合 运 用 教 育 技 能 是 教 师 在 有 关 理 论 的 指 导 下, 反 复 实 践 才 能 获 得 的 它 是 直 接 影 响 活 动 质 量 和 效 果 的 主 要 因 素 教 师 一 旦 较 好 地 掌 握 了 教 育 技 能, 就 可 根 据 不 同 的 环 境 和 情 况 灵 活 地 加 以 运 用, 以 激 发 幼 儿 活 动 的 兴 趣 和 动 机, 引 导 幼 儿 掌 握 知 识 发 展 智 力 形 成 能 力, 为 他 们 顺 利 地 完 成 活 动 任 务, 达 到 活 动 目 标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教 育 技 能 的 学 习 和 运 用, 也 有 利 于 教 师 本 人 的 经 验 积 累 和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的 全 面 提 高 ( 二 ) 教 育 技 能 教 育 能 力 与 教 育 艺 术 教 育 技 能 与 教 育 能 力 是 两 个 既 互 相 区 别 又 密 切 联 系 的 概 念 教 育 技 能 是 一 种 自 动 化 的 教 育 行 为 方 式, 教 育 能 力 是 顺 利 完 成 教 育 任 3

务 的 心 理 特 征 ; 教 育 技 能 可 以 在 短 期 内 由 练 习 而 获 得, 教 育 能 力 的 提 高 则 是 在 掌 握 知 识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长 期 训 练 的 结 果 ; 教 育 技 能 渗 透 于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的 各 个 步 骤 和 阶 段, 一 般 都 具 有 外 显 的 特 点 ( 即 教 师 通 过 活 动 中 的 行 为 方 式 表 现 出 来, 并 作 用 于 幼 儿, 影 响 幼 儿 的 行 为 教 育 技 能 具 有 可 描 述 可 观 察 可 操 作 可 迁 移 的 特 性 ), 教 育 能 力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模 糊 性, 人 们 一 般 用 这 个 词 来 形 容 一 个 教 师 的 整 体 教 育 水 平 因 此 我 们 不 能 把 二 者 混 为 一 谈, 不 能 简 单 地 用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来 代 替 教 育 能 力 的 培 养, 或 用 教 育 能 力 的 培 养 代 替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教 育 技 能 与 教 育 能 力 又 有 密 切 的 联 系 教 育 技 能 的 掌 握 可 以 促 进 教 育 能 力 的 提 高 教 育 技 能 的 高 度 概 括 化 教 育 技 能 运 用 的 策 略 化, 可 以 转 化 为 教 育 能 力 同 时, 教 育 能 力 的 提 高 又 有 助 于 教 育 技 能 的 掌 握 和 运 用 教 育 能 力 高, 可 以 更 好 地 理 解 教 育 技 能 的 含 义 和 练 习 程 序, 从 而 提 高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的 质 量 和 效 率, 也 可 以 扩 大 教 育 技 能 的 运 用 范 围, 提 高 教 育 技 能 运 用 的 灵 活 性 另 外, 教 育 能 力 在 教 育 技 能 的 运 用 中 可 以 得 到 充 分 的 表 现 教 育 技 能 与 教 育 艺 术 也 是 两 个 不 同 的 概 念 教 育 既 是 一 门 科 学, 也 是 一 门 艺 术 而 教 育 技 能 正 是 教 育 属 于 科 学 的 那 部 分 内 容 当 然, 艺 术 与 技 能 密 不 可 分 从 事 任 何 艺 术 活 动 的 人 都 必 须 掌 握 相 应 的 技 能 才 能 胜 任 技 能 是 艺 术 的 基 础 和 前 提 ; 艺 术 是 技 能 的 光 大 和 升 华 一 个 没 有 掌 握 绘 画 技 能 的 人, 是 永 远 也 成 不 了 绘 画 艺 术 家 的 同 样, 一 个 教 师, 如 果 不 具 备 一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是 绝 不 可 能 使 自 己 的 教 育 具 有 艺 术 性 的 第 二 节 教 育 技 能 与 微 格 教 学 一 微 格 教 学 概 念 微 格 教 学 起 源 于 60 年 代 美 国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的 斯 坦 福 大 学, 是 通 过 小 规 模 的 教 学 实 践, 培 养 师 范 生 和 在 职 教 师 掌 握 教 学 技 能 的 一 种 方 法 创 始 人 是 美 国 斯 坦 福 大 学 的 阿 伦 (Dwght.W.Allen) 教 授 微 4

格 教 学 的 英 文 名 称 是 Wicroteaching, 原 意 为 微 型 化 教 学 又 被 称 为 微 观 教 学 微 型 教 学 小 型 教 学 微 化 教 学 录 像 反 馈 教 学 等 经 过 有 关 学 者 几 十 年 的 研 究 和 实 践, 大 家 普 遍 认 为 : 微 格 教 学 就 是 将 复 杂 的 教 学 过 程 分 解 成 许 多 容 易 掌 握 的 具 体 单 一 的 技 能, 并 对 每 个 技 能 提 出 训 练 目 标,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对 师 范 生 和 在 职 教 师 进 行 反 复 训 练, 以 形 成 教 学 技 能 的 培 训 模 式 事 实 上, 微 格 教 学 是 一 种 通 过 讲 课 观 摩 分 析 评 价 等 活 动, 用 录 像 机 磁 带 录 音 装 置 和 实 验 室 式 的 教 学 练 习, 使 师 范 生 及 在 职 教 师 的 各 种 教 学 行 为 的 训 练 变 得 可 被 观 察 分 析 和 评 价, 对 需 要 掌 握 的 知 识 技 能 进 行 选 择 性 的 模 拟 二 微 格 教 学 的 特 点 微 格 教 学 不 仅 能 有 效 地 应 用 于 师 范 院 校 对 师 范 生 进 行 实 习 前 的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而 且 对 于 在 职 教 师 的 岗 位 培 训 也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微 格 教 学 之 所 以 被 广 泛 应 用, 主 要 是 由 于 它 与 其 他 教 学 技 能 训 练 的 方 式 相 比, 有 如 下 特 点 ( 一 ) 目 标 明 确, 重 点 突 出 运 用 微 格 教 学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一 般 来 说, 每 次 只 训 练 一 种 技 能 或 属 于 该 技 能 的 一 种 方 式 例 如 一 次 训 练 只 训 练 导 入 技 能 中 的 故 事 导 入 或 悬 念 导 入 这 样, 训 练 起 来 目 标 明 确, 重 点 突 出, 训 练 者 就 可 以 把 精 力 集 中 放 在 重 点 上, 容 易 达 到 预 期 的 目 的 ( 二 ) 反 馈 及 时, 便 于 提 高 微 格 教 学 在 训 练 时 参 加 人 数 少 ( 一 般 只 有 7-10 人 ), 便 于 深 入 讨 论 评 价 ; 训 练 时 间 短, 课 堂 表 现 记 忆 清 晰, 有 利 于 当 场 改 进 教 学 ; 借 助 于 现 代 视 听 设 备 记 录 课 堂 互 动 细 节, 使 训 练 者 获 得 自 己 教 学 行 为 的 直 接 反 馈, 有 利 于 课 后 进 行 反 复 讨 论 自 我 分 析 和 再 次 修 订 实 践 这 一 系 列 的 反 馈 十 分 及 时, 对 于 形 成 良 好 的 技 能, 完 成 培 训 任 务 有 着 极 大 的 帮 助 ( 三 ) 环 境 独 特, 施 教 真 实, 有 利 创 新 5

在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过 程 中, 训 练 者 不 必 为 影 响 正 常 的 教 育 活 动 而 担 心, 因 为 即 使 施 教 失 败, 也 不 会 造 成 不 良 的 影 响 ; 训 练 时 间 短, 训 练 内 容 少, 参 加 人 员 不 多, 可 以 降 低 训 练 者 的 紧 张 感 与 焦 虑 感 同 时, 由 于 训 练 者 在 训 练 之 前 必 须 制 定 明 确 的 教 学 目 标, 准 备 好 详 尽 的 教 案, 了 解 幼 儿 已 有 的 知 识 经 验 和 个 性 特 点, 应 用 某 一 教 育 技 能 进 行 训 练, 所 以, 其 施 教 训 练 是 真 实 可 信 的 这 种 独 特 的 宽 松 环 境, 这 种 极 其 逼 真 的 施 教, 对 于 充 分 发 挥 训 练 者 的 想 象 力 和 创 造 力, 是 极 为 有 利 的 ( 四 ) 评 价 技 术 科 学 合 理 传 统 训 练 中 的 评 价 主 要 是 凭 经 验 和 印 象, 带 有 很 大 的 主 观 性 微 格 教 学 中 的 评 价 因 参 评 者 的 范 围 广 评 价 内 容 具 体 评 价 方 法 合 理 可 操 作 性 强, 使 评 价 结 果 包 含 的 个 人 主 观 因 素 减 少, 所 以, 评 价 科 学 合 理 ( 五 )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训 练 效 果 好 进 行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必 须 以 一 定 的 理 论 为 指 导 为 依 据 现 代 教 育 学 教 育 测 量 学 为 微 格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提 供 了 理 论 基 础 微 格 教 学 中 的 示 范 角 色 扮 演 反 馈 和 评 价 等 一 系 列 活 动, 使 现 代 教 育 理 论 得 到 了 具 体 体 现 受 训 者 在 练 习 每 一 个 教 育 技 能 之 前, 都 要 学 习 有 关 的 教 育 理 论 ; 在 训 练 的 每 一 个 步 骤 中, 都 有 教 育 专 家 或 专 职 教 师 亲 自 指 导, 这 就 使 技 能 训 练 和 理 论 有 机 地 结 合 在 一 起 所 以, 学 员 要 掌 握 教 育 学 教 育 测 量 学 的 有 关 理 论, 更 要 掌 握 各 个 技 能 的 有 关 理 论 只 有 把 理 论 学 习 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才 能 解 决 长 期 以 来 理 论 实 践 两 张 皮 的 弊 端 三 微 格 教 学 与 教 育 技 能 教 育 技 能 是 教 师 在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中 为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任 务 所 需 要 的 一 系 列 活 动 方 式 它 是 一 种 专 门 的 职 业 技 能, 是 教 师 最 重 要 的 角 色 技 能, 是 将 教 师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教 育 理 论 转 化 为 教 育 实 践 的 中 介, 是 通 过 实 践 训 练 掌 握 的 培 养 学 生 掌 握 教 育 技 能 的 途 径 很 多, 如 观 看 活 动 录 像 观 看 示 范 活 动 指 导 备 课 说 课 角 色 扮 演 相 互 观 6

摩 和 临 床 指 导 等 微 格 教 学 也 是 培 养 师 范 生 和 在 职 教 师 掌 握 教 育 教 学 技 能 的 一 种 途 径 与 其 它 途 径 相 比, 不 管 是 在 训 练 内 容 训 练 时 间 环 境 布 置 上, 还 是 在 训 练 的 评 价 上, 它 都 是 科 学 合 理 有 效 的 它 是 进 行 单 项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的 最 佳 方 法 但 是, 我 们 不 能 把 微 格 教 学 的 作 用 任 意 扩 大 化, 它 也 存 在 着 一 些 先 天 的 不 足,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第 一, 教 育 技 能 是 一 种 高 度 复 杂 的 活 动 方 式, 带 有 一 定 的 整 体 性 系 统 性 和 个 人 特 点 用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教 育 技 能, 就 要 分 解 各 个 技 能, 这 样 势 必 分 割 了 活 动 过 程 的 整 体 性 和 系 统 性 同 时, 个 体 在 复 杂 的 活 动 过 程 中 需 要 综 合 运 用 各 种 技 能, 这 本 身 就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技 能, 而 这 种 特 殊 的 技 能 仅 依 靠 微 格 教 学 是 无 法 掌 握 的 第 二, 为 了 减 少 人 为 评 价 的 压 力 和 主 观 偏 见, 在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中 采 用 录 像 作 为 反 馈 手 段 但 是, 运 用 录 像 设 备, 一 方 面 费 用 昂 贵, 在 基 础 教 育 普 遍 落 后 的 中 国, 难 以 得 到 普 遍 推 广 ; 另 一 方 面, 也 会 造 成 另 一 种 压 力 和 不 安, 使 培 训 缺 乏 应 有 的 灵 活 性, 某 些 情 况 下 会 降 低 辅 导 教 师 的 辅 导 作 用 第 三, 微 格 教 学 只 是 实 际 教 育 活 动 的 补 充 和 辅 助 手 段, 它 不 能 代 替 真 实 直 接 实 际 的 教 育 活 动 微 格 教 学 目 标 的 完 成 并 不 是 教 师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的 终 结, 而 是 技 能 训 练 的 开 端 教 育 技 能 只 有 在 现 实 的 实 践 活 动 中 不 断 地 练 习, 才 会 使 之 逐 步 完 善 起 来 由 于 微 格 教 学 有 以 上 先 天 不 足, 在 具 体 的 实 践 之 中, 我 们 不 能 把 它 的 作 用 任 意 扩 大 化, 应 该 保 持 清 醒 的 头 脑, 使 微 格 教 学 在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中 发 挥 最 佳 功 能 第 三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训 练 一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的 意 义 ( 一 ) 便 于 幼 儿 教 师 明 确 技 能 训 练 的 目 标,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培 养 7

过 去 对 幼 师 生 或 在 职 幼 儿 教 师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的 培 训 常 常 是 笼 统 的 模 棱 两 可 的, 一 般 是 在 对 某 些 教 学 原 则 和 教 学 方 法 概 括 地 讲 解 后, 便 让 其 着 手 设 计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他 们 只 是 对 活 动 内 容 进 行 处 理, 既 不 了 解 在 整 个 活 动 中 教 师 应 掌 握 哪 些 教 育 技 能, 更 不 知 道 如 何 去 灵 活 运 用 这 些 教 育 技 能 以 便 使 教 育 活 动 达 到 最 佳 效 果, 训 练 成 效 不 明 显 将 教 师 在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中 的 行 为 分 解 为 具 体 的 技 能, 明 确 提 出 每 个 教 育 技 能 各 自 的 内 涵 特 点 和 要 求, 并 对 幼 师 生 或 在 职 幼 儿 教 师 进 行 系 统 严 格 的 培 训, 这 样 他 们 在 分 析 观 察 教 育 活 动 时, 就 不 至 于 混 淆 不 同 的 技 能 ; 在 进 行 逐 个 技 能 的 学 习 和 训 练 时, 对 于 每 个 技 能 所 要 达 到 的 目 标 及 要 求 就 会 了 解 得 非 常 具 体, 能 够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训 练 例 如, 幼 师 学 生 在 实 习 前, 一 般 不 知 道 进 入 活 动 时 如 何 开 场, 如 果 进 行 了 导 入 技 能 的 训 练, 实 习 时 就 会 应 对 自 如 对 于 在 职 幼 儿 教 师 来 说, 因 为 工 作 经 验 能 力 上 的 差 异, 而 对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中 出 现 的 新 情 况 和 新 问 题 缺 乏 应 有 的 分 析, 在 教 育 教 学 上 就 可 能 会 出 现 这 样 或 那 样 的 不 足, 所 以, 也 需 要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不 同 的 培 训 目 标, 对 症 下 药, 定 期 地 进 行 单 项 或 综 合 的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例 如, 在 小 蝌 蚪 找 妈 妈 的 语 言 教 育 活 动 中, 幼 儿 对 小 蝌 蚪 变 成 小 青 蛙 的 整 个 过 程 缺 乏 一 定 的 感 性 认 识, 理 解 起 来 有 一 定 的 难 度 一 位 教 师 参 加 了 电 教 媒 体 演 示 技 能 的 培 训, 在 掌 握 了 该 技 能 之 后, 她 动 脑 筋 制 作 了 一 组 幻 灯 片, 在 活 动 中 进 行 了 演 示, 幼 儿 通 过 观 察 获 得 了 清 晰 的 表 象, 很 快 理 解 了 小 蝌 蚪 转 变 成 小 青 蛙 的 整 个 发 展 变 化 的 过 程 ( 二 ) 便 于 提 供 鲜 明 生 动 的 示 范, 丰 富 感 性 经 验 在 幼 儿 园, 教 师 们 经 常 相 互 观 摩 彼 此 组 织 的 教 育 活 动, 或 有 组 织 地 对 录 像 进 行 观 摩 这 样 做, 虽 然 对 提 高 教 师 的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帮 助, 但 效 果 不 显 著 原 因 是 : 形 象 信 息 流 动 快, 稍 纵 即 逝, 不 易 捕 捉 咀 嚼, 只 能 有 个 大 概 印 象 ; 信 息 量 大, 范 围 广, 观 察 困 难, 不 辨 良 莠, 有 囫 囵 吞 枣 之 感, 难 以 消 化 对 幼 师 学 生 来 说, 在 观 摩 一 节 课 之 后, 也 很 难 分 清 示 范 教 师 在 何 时 使 用 了 何 种 技 能 8

而 在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时, 一 方 面 要 对 教 育 技 能 进 行 分 类 分 解 研 究, 并 作 出 示 范, 辅 以 讲 解 和 说 明 这 种 示 范 提 供 的 信 息 准 确 清 晰, 它 不 是 简 单 的 理 论 说 教, 能 使 训 练 者 得 到 鲜 明 生 动 的 感 性 认 识, 同 时, 由 于 示 范 的 内 容 少, 时 间 短, 所 用 技 能 单 一, 能 使 人 集 中 注 意 力, 加 深 对 该 技 能 的 理 解, 便 于 训 练 者 学 习 和 模 仿 此 外, 通 过 录 像 为 训 练 者 提 供 不 同 风 格 不 同 特 点 的 示 范, 便 于 对 示 范 进 行 精 细 分 析, 可 以 使 训 练 者 从 各 方 面 吸 取 经 验, 借 以 形 成 自 己 的 特 色 另 一 方 面,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时 还 要 用 现 代 化 的 视 听 设 备, 将 训 练 者 的 活 动 录 制 下 来, 这 样, 训 练 者 可 以 反 复 观 看, 反 复 比 较, 做 深 入 细 致 的 讨 论 和 研 究, 进 一 步 完 善 自 己 的 教 育 技 能 ( 三 ) 便 于 反 馈 评 价, 进 行 定 性 定 量 研 究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是 极 其 复 杂 的, 是 由 若 干 阶 段 组 成 的, 所 以, 要 对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做 出 精 确 的 评 价 是 比 较 困 难 的 传 统 的 评 价, 往 往 流 于 空 泛 如 某 某 老 师, 语 言 生 动 形 象, 由 浅 入 深, 活 动 主 题 突 出 等 等 这 种 评 价 没 有 实 际 意 义 因 为 评 价 者 和 被 评 价 者 不 能 从 这 些 评 价 中 获 得 真 实 和 具 体 的 改 进 意 见 而 且, 这 种 评 价 还 常 常 包 含 了 许 多 主 观 性 和 局 限 性, 在 各 评 价 者 之 间 也 存 在 着 较 大 的 差 异, 不 利 于 活 动 质 量 的 提 高 对 教 育 技 能 进 行 分 类, 每 次 只 训 练 一 两 项 技 能, 训 练 内 容 少, 活 动 时 间 短, 便 于 观 察 和 分 析 同 时, 由 于 教 育 活 动 的 各 个 技 能 都 有 具 体 要 求 和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就 可 以 对 每 项 技 能 从 不 同 方 面 不 同 角 度 进 行, 即 使 有 不 同 看 法, 还 可 以 重 放 录 像 进 行 分 析 和 讨 论 再 通 过 对 所 有 数 据 进 行 科 学 的 统 计 处 理, 其 结 果 就 具 有 较 强 的 科 学 性 和 准 确 性, 便 于 进 行 定 性 和 定 量 的 深 层 次 研 究 指 导 教 师 可 以 根 据 定 性 和 定 量 分 析 的 结 果, 明 确 指 出 训 练 者 哪 些 方 面 是 成 功 的, 哪 些 方 面 是 需 要 改 进 的 训 练 者 可 以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通 过 分 析 研 讨 再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训 练 二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的 原 则 9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的 原 则 是 指 教 育 技 能 在 分 类 时 应 遵 循 的 基 本 要 求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是 复 杂 的, 幼 儿 教 师 在 整 个 活 动 中 的 行 为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并 表 现 出 一 定 的 灵 活 性 哪 些 行 为 可 定 为 教 育 技 能 进 行 培 养 训 练, 这 需 要 通 过 大 量 的 观 察 调 查 研 究 和 科 学 分 析 才 能 确 定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的 分 类, 必 须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 一 ) 目 标 性 原 则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是 一 种 计 划 性 强 目 标 明 确 的 活 动 为 了 达 到 预 定 的 目 标, 教 育 活 动 中 所 安 排 的 每 一 项 活 动, 教 师 的 每 一 种 教 育 行 为 都 要 有 具 体 的 目 标 定 向 教 育 技 能 是 教 师 的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方 式, 它 的 应 用 是 为 实 现 活 动 目 标 服 务 的 因 此 在 确 定 教 育 技 能 时, 教 师 必 须 明 确 以 下 几 个 问 题 : 自 己 的 某 种 行 为 为 幼 儿 提 供 哪 些 信 息? 准 备 让 幼 儿 从 中 获 得 什 么? 这 种 行 为 能 否 促 进 幼 儿 积 极 活 动 以 及 能 否 教 会 他 们 活 动 的 方 法? 这 种 行 为 是 否 是 影 响 活 动 质 量 的 重 要 因 素? 对 提 高 活 动 质 量 具 有 什 么 作 用? 如 果 对 这 几 个 问 题 的 回 答 是 肯 定 的 明 确 的, 这 些 技 能 的 运 用 在 教 育 活 动 中 就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它 的 应 用 就 会 在 实 现 活 动 目 标 方 面 发 挥 作 用 ( 二 ) 普 遍 性 原 则 普 遍 性 原 则 要 求 所 确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必 须 能 适 用 于 大 多 数 活 动 同 时, 此 技 能 也 是 应 该 被 广 大 幼 儿 教 师 所 认 可, 并 符 合 对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的 一 般 认 识 例 如, 本 教 材 把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技 能 作 为 教 育 技 能 的 一 种 类 型 就 具 有 一 定 的 普 遍 意 义 因 为 幼 儿 园 每 一 种 教 育 活 动 都 是 有 目 的 有 计 划 的 活 动 在 活 动 的 准 备 阶 段, 教 师 必 须 对 活 动 进 行 必 要 的 设 计, 这 样 就 离 不 开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技 能, 即 离 不 开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组 织 处 理 教 育 方 法 的 选 择 这 一 点 也 得 到 了 大 多 数 幼 儿 教 师 的 认 可 ( 三 ) 决 定 性 原 则 决 定 性 原 则 要 求 所 确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应 该 是 影 响 活 动 成 效 的 重 要 因 素 这 些 技 能 应 该 充 分 体 现 教 师 主 导 地 位 的 发 挥, 保 证 教 育 活 动 质 量, 促 使 活 动 目 标 的 实 现 也 就 是 说, 所 确 定 的 技 能 应 对 当 前 和 今 后 的 活 动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例 如, 本 教 材 中 提 到 的 导 入 技 能, 它 10

是 幼 儿 教 师 在 进 入 新 活 动 时 为 了 引 起 幼 儿 注 意 激 发 幼 儿 活 动 兴 趣 使 幼 儿 产 生 活 动 动 机 明 确 活 动 目 标 建 立 活 动 间 联 系 的 一 种 教 育 技 能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是 复 杂 多 样 的, 而 幼 儿 的 注 意 又 是 极 其 不 稳 定 的, 更 难 以 去 主 动 转 移 自 己 的 注 意 这 就 需 要 通 过 教 师 精 心 设 计 的 活 动 的 导 入 来 引 起 幼 儿 的 注 意, 激 发 幼 儿 活 动 的 兴 趣, 使 幼 儿 及 早 进 入 活 动 状 态, 为 活 动 的 进 行 创 造 一 个 良 好 的 开 端 长 期 的 教 育 活 动 实 践 也 证 明, 能 否 灵 活 恰 当 的 运 用 导 入 技 能 是 影 响 教 育 活 动 质 量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四 ) 可 感 知 性 原 则 可 感 知 性 原 则 要 求 所 确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应 该 是 可 以 表 现 出 来 可 以 观 察 到 的 只 有 这 样, 才 便 于 为 培 训 者 提 供 鲜 明 具 体 的 示 范, 指 导 教 师 才 便 于 对 培 训 者 的 实 践 过 程 进 行 指 导 例 如, 在 本 教 材 中, 不 管 是 教 育 活 动 的 设 计 技 能 实 施 技 能, 还 是 教 育 活 动 的 评 价 技 能, 都 是 可 以 通 过 活 动 表 现 出 来 可 以 被 人 感 知 到 的 教 育 活 动 的 设 计 技 能 可 以 通 过 活 动 目 标 的 确 定 活 动 内 容 的 处 理 和 活 动 方 法 的 选 择 来 表 现 ; 教 育 活 动 的 实 施 技 能 可 以 通 过 活 动 的 导 入 活 动 内 容 的 讲 解 提 问 和 强 化 直 观 教 具 的 演 示 教 育 活 动 的 组 织 和 结 束 来 表 现 ; 教 育 活 动 的 评 价 技 能 则 可 以 通 过 对 整 个 活 动 的 评 价 来 表 现 这 些 技 能 都 可 以 被 人 感 知 到 ( 五 )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是 指 所 确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应 该 有 明 确 的 实 践 目 的 和 要 求, 有 具 体 的 操 作 过 程, 便 于 训 练 者 理 解 和 掌 握, 便 于 指 导 教 师 和 训 练 者 之 间 研 究 者 之 间 进 行 交 流 所 以, 所 确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必 须 有 明 确 的 内 涵 和 外 延, 必 须 揭 示 该 技 能 的 本 质 和 使 用 范 围, 同 时, 还 要 求 每 项 技 能 都 必 须 是 具 体 的 教 育 活 动 方 式, 每 项 技 能 在 确 定 大 的 技 能 类 别 的 时 候, 也 应 该 明 确 每 项 技 能 所 包 括 的 不 同 的 方 式 只 有 这 样, 所 确 定 的 技 能 才 可 能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操 作 性 ( 六 ) 可 测 量 性 原 则 可 测 量 性 原 则 是 指 所 确 定 的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都 应 该 有 明 确 具 体 的 应 用 原 则 和 评 价 标 准, 训 练 者 可 以 根 据 应 用 原 则 和 评 价 标 准 来 对 自 11

己 的 各 项 活 动 进 行 对 照, 以 便 发 现 成 功 与 不 足, 明 确 努 力 的 方 向, 不 断 完 善 和 提 高 自 己 的 教 育 技 能 例 如, 本 教 材 中 所 提 到 的 导 入 技 能, 在 运 用 导 入 技 能 时 应 遵 循 以 下 应 用 原 则 : 目 的 性 原 则 关 联 性 原 则 启 发 性 原 则 趣 味 性 原 则 简 明 性 原 则 和 多 样 性 原 则 这 也 是 运 用 导 入 技 能 时 应 遵 循 的 基 本 要 求 同 时, 它 也 有 着 自 己 科 学 而 合 理 的 评 价 标 准, 它 是 通 过 导 入 技 能 的 评 价 单 来 体 现 的 如 表 所 示 : 导 入 技 能 评 价 单 日 期 划 训 练 教 师 请 您 在 训 练 者 活 动 之 后 对 以 下 各 项 进 行 评 价, 并 在 恰 当 等 级 下 评 价 内 容 等 级 好 中 差 权 重 导 入 的 目 的 明 确 0.15 导 入 能 引 起 幼 儿 的 兴 趣 和 积 极 性 0.20 导 入 能 自 然 引 入 活 动, 衔 接 恰 当 0.15 导 入 内 容 与 活 动 主 题 联 系 密 切 0.15 导 入 感 情 充 沛, 语 言 清 晰 0.15 导 入 时 间 掌 握 得 当, 紧 凑 0.10 导 入 能 面 向 全 体 幼 儿 0.10 您 还 有 什 么 意 见? 评 价 员 以 上 评 价 单 中 评 价 内 容 的 每 项 指 标 都 有 一 定 的 等 级 分 数 和 权 重, 通 过 统 计 计 算 得 出 的 结 果 比 较 客 观 准 确, 是 一 种 量 化 了 的 评 价 12

三 教 育 技 能 的 种 类 教 育 技 能 是 一 个 多 层 次 多 要 素 的 复 杂 的 结 构 体 系 教 育 技 能 的 分 类 是 根 据 一 定 的 标 准 将 教 师 在 整 个 活 动 中 所 运 用 的 教 育 技 能 分 解 为 一 系 列 可 描 述 可 操 作 的 活 动 方 式 由 于 所 依 据 的 标 准 不 同, 教 育 技 能 的 分 类 也 不 同 在 此, 我 们 按 照 系 统 论 的 观 点, 以 幼 儿 园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为 出 发 点, 把 教 育 技 能 分 为 三 大 类 : 教 育 活 动 的 设 计 技 能 教 育 活 动 的 实 施 技 能 教 育 活 动 的 评 价 技 能 ( 一 )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的 技 能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是 一 个 有 目 的 有 组 织 有 计 划 的 活 动, 在 活 动 之 前, 幼 儿 教 师 必 须 对 活 动 有 一 个 全 面 的 设 计 和 安 排 也 就 是 说, 教 师 在 活 动 之 前, 必 须 运 用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的 技 能 把 广 泛 的 教 育 要 求 分 解 为 一 个 个 具 体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围 绕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组 织 相 应 的 内 容, 选 择 合 适 的 方 法 来 全 方 位 地 设 计 构 思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技 能 主 要 包 括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处 理 技 能 和 教 育 方 法 选 择 技 能 这 三 个 技 能 ( 二 )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实 施 的 技 能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是 一 个 极 其 复 杂 的 过 程, 在 活 动 的 具 体 实 施 过 程 中 也 存 在 着 各 种 各 样 的 复 杂 问 题 为 了 使 活 动 能 顺 利 地 进 行 下 去, 需 要 教 师 掌 握 一 些 具 体 的 操 作 技 能, 并 学 会 综 合 运 用 在 此, 我 们 根 据 教 师 在 整 个 活 动 过 程 中 的 行 为 方 式, 把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的 实 施 技 能 分 为 口 头 语 言 技 能 体 态 语 言 技 能 导 入 技 能 讲 解 技 能 提 问 技 能 演 示 技 能 强 化 技 能 组 织 技 能 和 结 束 技 能 等 九 个 技 能 ( 三 )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评 价 的 技 能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有 着 明 确 的 目 的, 对 幼 儿 进 行 的 各 种 各 样 的 教 育 活 动, 其 目 的 都 是 为 了 促 使 幼 儿 在 知 识 技 能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方 面 得 到 相 应 的 提 高 为 了 全 面 客 观 地 了 解 教 育 活 动 的 质 量 和 幼 儿 实 际 发 展 水 平, 为 了 使 教 师 改 善 教 育 活 动 有 据 可 依, 也 为 了 更 好 地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在 教 育 活 动 的 结 束 阶 段, 要 求 教 师 必 须 运 用 13

评 价 技 能 对 其 活 动 进 行 评 定 教 育 活 动 评 价 技 能 是 指 教 师 依 据 一 定 的 标 准, 对 教 育 活 动 是 否 达 到 预 期 的 目 标 所 做 出 的 客 观 评 定 的 一 种 活 动 方 式 它 是 教 师 能 否 恰 当 地 调 控 教 育 活 动 的 有 效 保 证 总 之, 由 于 教 育 活 动 是 一 项 非 常 复 杂 的 活 动, 人 们 对 它 的 认 识 至 今 还 处 在 探 索 之 中 所 以, 在 教 育 技 能 的 分 类 上, 存 在 有 不 同 的 认 识 是 完 全 正 常 的 同 时,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彼 此 交 叉 或 在 某 一 点 上 有 相 似 之 处 也 是 完 全 正 常 的 只 要 我 们 所 确 定 的 教 育 技 能, 能 够 保 证 训 练 的 正 常 进 行, 能 够 促 进 对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的 研 究, 教 育 技 能 分 类 的 差 异 性 多 样 性 应 该 是 允 许 的 14

第 二 章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与 培 养 教 育 技 能 是 一 种 专 门 的 职 业 技 能, 是 每 一 位 教 师 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技 能 一 名 教 师 无 论 其 理 论 水 平 自 身 素 质 如 何, 要 想 成 为 优 秀 的 教 师, 就 必 须 注 重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与 培 养 第 一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与 培 养 的 意 义 和 原 则 一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与 培 养 的 意 义 ( 一 ) 发 展 了 幼 儿 师 范 的 培 训 形 式 长 期 以 来, 幼 儿 师 范 学 校 对 学 生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主 要 是 通 过 对 各 科 教 材 教 法 的 学 习 来 实 现 的, 侧 重 于 理 论 知 识 的 学 习 这 种 培 训 形 式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目 标 笼 统, 缺 乏 明 确 的 训 练 要 求 和 具 体 的 训 练 方 法 ; 训 练 分 量 小, 只 有 少 数 几 次 的 课 堂 模 拟 ; 在 评 价 时 也 往 往 从 个 人 经 验 出 发, 主 观 成 分 较 大, 因 而 不 能 使 幼 师 学 生 很 好 地 掌 握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用 微 格 教 学 的 形 式 来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能 够 弥 补 当 前 幼 师 生 技 能 培 训 方 面 的 不 足 训 练 者 在 完 成 各 个 训 练 目 标 的 过 程 中, 是 从 具 体 的 内 容 细 节 和 实 际 的 操 作 步 骤 开 始 的 这 样, 训 练 者 所 接 受 的 就 不 再 是 一 些 空 泛 的 纸 上 谈 兵 式 的 有 关 方 法 的 简 单 说 教 所 以, 通 过 微 格 教 学 来 培 养 训 练 幼 师 学 生 的 教 育 技 能, 丰 富 了 幼 师 的 培 训 内 容, 深 化 了 幼 师 的 培 训 力 度, 极 大 地 提 高 了 幼 师 学 生 组 织 教 育 活 动 的 技 能 水 平 ( 二 ) 有 利 于 新 教 师 上 岗 前 的 培 训 从 我 国 目 前 幼 儿 教 师 队 伍 的 现 状 来 看,90% 以 上 学 历 达 标 的 新 教 师 需 要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这 些 新 教 师, 掌 握 着 较 系 统 的 教 育 理 论 知 识, 具 有 一 定 的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但 是, 他 们 在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时 却 往 往 手 足 无 措, 明 显 表 现 出 教 育 技 能 的 欠 缺, 因 而 不 能 迅 速 适 应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工 作 实 验 表 明, 如 果 采 用 微 格 教 学 的 方 15

式 对 新 教 师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有 利 于 他 们 较 快 地 适 应 幼 儿 园 工 作, 缩 短 适 应 过 程, 尽 早 成 为 合 格 的 幼 儿 教 师 ( 三 )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在 职 幼 儿 教 师 的 素 质 社 会 在 进 步, 知 识 在 更 新, 终 身 教 育 已 成 为 社 会 发 展 对 教 师 提 出 的 必 然 要 求 所 有 在 职 幼 儿 教 师 都 面 临 着 更 新 知 识 和 改 进 教 育 教 学 方 式 方 法 的 问 题, 都 有 接 受 继 续 教 育 的 义 务 对 在 职 幼 儿 教 师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与 培 养, 可 以 帮 助 幼 儿 教 师 丰 富 完 善 自 己 的 教 育 技 能,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他 们 组 织 教 育 活 动 的 水 平, 并 随 时 使 用 这 种 方 式 探 索 改 进 教 育 活 动, 形 成 自 己 独 特 的 教 育 风 格, 使 自 身 的 教 育 素 质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完 善 和 提 高 二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与 培 养 的 原 则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是 一 个 复 杂 的 技 能 训 练 过 程 在 培 训 过 程 中, 我 们 必 须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以 保 证 训 练 质 量, 提 高 训 练 效 果 ( 一 ) 愉 快 性 原 则 心 理 学 家 认 为 : 愉 快 是 盼 望 的 目 标 达 到 和 需 要 得 到 满 足 后, 随 之 而 来 的 紧 张 解 除 时 的 一 种 情 绪 体 验 在 愉 快 的 情 绪 支 配 下, 人 们 会 更 加 努 力 地 朝 着 预 定 方 向 前 进 所 以,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就 必 须 遵 循 愉 快 性 原 则 的 要 求, 为 训 练 者 创 造 愉 快 的 学 习 条 件 和 环 境, 使 其 更 加 积 极 地 进 行 技 能 训 练 贯 彻 该 原 则 应 注 意 : 1 解 除 训 练 者 的 心 理 负 担 训 练 前 要 使 训 练 者 明 确 训 练 的 目 的 方 法 和 手 段, 创 设 良 好 的 训 练 环 境, 调 动 其 训 练 的 积 极 性, 使 其 克 服 紧 张 的 心 理 障 碍 2 训 练 时 应 以 表 扬 鼓 励 为 主, 客 观 地 进 行 积 极 的 评 价 在 训 练 过 程 中, 指 导 教 师 既 要 指 出 不 足, 更 要 肯 定 优 点 既 使 是 失 败 的 训 练 也 有 可 贵 之 处, 应 给 予 肯 定, 使 训 练 者 树 立 自 信 心 如 果 一 味 地 指 责, 容 易 挫 伤 训 练 者 的 积 极 性 另 外, 当 训 练 出 现 问 题 时, 指 导 教 师 要 及 时 帮 助 分 析 原 因, 寻 找 解 决 的 办 法, 帮 助 其 战 胜 困 难, 使 其 继 续 努 力, 直 至 成 功 16

3 恰 当 的 运 用 纠 错 艺 术 当 训 练 者 出 现 失 误 时, 教 师 不 应 嘲 笑 或 明 言, 而 应 巧 妙 的 运 用 纠 错 艺 术, 婉 转 地 提 出 自 己 的 期 望, 这 样 会 取 得 较 好 的 效 果 ( 二 ) 实 践 性 原 则 我 们 知 道, 任 何 技 能 都 是 在 自 觉 的 有 意 识 的 练 习 中 形 成 的, 都 是 通 过 多 次 反 复 实 践 获 得 的 所 以,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应 该 特 别 强 调 训 练 的 实 践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贯 彻 实 践 性 原 则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训 练 某 个 技 能 时, 必 须 经 过 多 次 实 践 反 馈 当 某 个 技 能 的 训 练 目 标 确 定 之 后, 在 实 际 练 习 中, 往 往 有 一 个 熟 悉 掌 握 的 过 程 只 有 经 过 多 次 的 反 复, 训 练 者 才 能 由 生 疏 到 熟 练, 最 终 掌 握 技 能 所 以, 训 练 者 不 能 有 急 躁 心 理 2 在 实 践 中, 教 师 要 认 真 指 导 训 练 者 要 积 极 练 习, 坚 持 不 懈, 直 至 成 功 训 练 者 在 技 能 练 习 过 程 中 出 现 问 题 是 很 正 常 的 指 导 教 师 不 能 使 其 感 到 为 难 不 知 所 措 出 现 退 缩, 应 鼓 励 他 们 支 持 他 们, 使 他 们 尽 快 纠 正 错 误, 直 至 成 功 3 必 须 使 小 课 堂 训 练 与 大 课 堂 实 战 相 结 合 小 课 堂 指 的 是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课 堂, 大 课 堂 指 的 是 正 常 组 织 活 动 的 实 际 场 所 微 格 教 学 的 最 终 目 的 是 训 练 幼 儿 教 师 掌 握 教 育 技 能, 学 会 组 织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教 师 是 否 掌 握 了 教 育 技 能, 不 是 看 在 训 练 时 得 了 多 少 分, 而 是 看 能 否 在 活 动 中 取 得 好 的 效 果 同 时, 通 过 大 课 堂 的 检 验, 还 可 以 发 现 教 师 的 缺 点 和 不 足, 重 新 利 用 小 课 堂 进 行 训 练 通 过 这 样 的 反 复 训 练, 教 师 的 教 育 技 能 才 能 得 到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才 能 得 到 完 善 ( 三 ) 小 步 子 原 则 教 育 活 动 过 程 的 复 杂 性 决 定 了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的 复 杂 性 每 一 项 技 能 的 形 成 都 涉 及 到 多 方 面 因 素, 训 练 时 如 果 涉 及 面 太 广, 就 会 分 散 训 练 者 的 注 意 力, 使 其 顾 此 失 彼 因 此,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必 须 采 取 小 步 子 原 则, 分 步 进 行 相 应 训 练 贯 彻 小 步 子 原 则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7

1 要 循 序 渐 进 地 进 行 训 练 训 练 时, 要 掌 握 技 能 形 成 的 顺 序, 由 易 到 难, 从 简 单 到 复 杂, 循 序 渐 进 地 进 行 2 采 取 整 分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训 练 进 行 某 种 技 能 训 练 时, 首 先 要 使 学 生 从 整 体 上 把 握 该 技 能 的 有 关 理 论, 然 后, 再 分 步 确 定 内 容 进 行 练 习, 待 把 局 部 练 好 后, 再 来 进 行 综 合 训 练 ( 四 )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原 则 微 格 教 学 是 培 养 幼 师 学 生 和 幼 儿 教 师 掌 握 教 育 技 能 的 一 种 形 式, 它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理 论 体 系 在 进 行 训 练 时, 必 须 重 视 理 论 与 实 践 的 结 合, 遵 循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原 则 也 就 是 说, 既 要 重 视 理 论 学 习, 又 要 重 视 实 践 锻 炼 贯 彻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原 则 必 须 注 意 以 下 两 个 方 面 : 1 理 论 学 习 要 服 务 于 实 践 锻 炼 理 论 学 习 是 实 践 锻 炼 的 基 础, 进 行 理 论 学 习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指 导 实 践 锻 炼, 以 便 更 好 地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2 理 论 学 习 与 实 践 锻 炼 二 者 不 可 偏 废 如 果 只 重 视 理 论 学 习, 就 偏 离 了 微 格 教 学 的 宗 旨 ; 如 果 只 注 重 实 践 锻 炼, 将 会 导 致 事 半 功 倍 的 结 果 因 此,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理 论 学 习 与 实 践 锻 炼 二 者 都 不 能 忽 视 第 二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的 实 施 一 训 练 程 序 ( 一 ) 组 织 理 论 学 习 微 格 教 学 是 指 导 训 练 者 掌 握 教 育 技 能 的 一 种 科 学 规 范 的 方 法 它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理 论 体 系, 如 教 育 技 能 的 定 义 分 类 构 成 要 素 评 价 标 准 等 等 训 练 者 对 某 项 教 育 技 能 理 论 的 学 习 和 掌 握 情 况 直 接 影 响 着 培 训 的 效 果 例 如, 幼 儿 教 师 只 有 明 确 导 入 技 能 的 含 义 作 用, 掌 握 导 入 技 能 的 类 型 特 点 及 构 成, 有 了 一 定 的 理 论 做 基 础, 才 能 提 高 训 练 的 质 量, 收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所 以, 在 训 练 18

前 要 认 真 学 习 教 育 技 能 的 有 关 理 论, 结 合 训 练 目 标, 制 定 训 练 计 划, 这 是 熟 练 掌 握 教 育 技 能 的 前 提 条 件 ( 二 ) 观 摩 示 范 为 了 使 训 练 者 准 确 领 会 有 关 教 育 技 能, 在 训 练 中 必 须 为 训 练 者 提 供 相 应 的 示 范 通 常 的 做 法 是 通 过 教 育 活 动 录 像 片 段 或 教 育 情 境 模 拟 对 所 要 培 训 的 技 能 进 行 示 范 录 像 片 断 是 示 范 的 好 形 式, 它 便 于 训 练 者 感 知 理 解 和 分 析, 也 便 于 指 导 教 师 现 场 指 导 和 讲 解 教 育 情 境 模 拟 可 以 使 训 练 者 产 生 身 临 其 境 之 感, 获 得 更 为 直 接 的 感 知 无 论 是 采 用 哪 种 方 式, 都 应 该 使 其 成 为 训 练 者 的 样 板 和 楷 模, 都 必 须 要 求 训 练 者 认 真 做 好 纪 录, 以 便 课 后 讨 论 和 教 师 讲 评 ( 三 ) 选 择 技 能 形 式, 编 写 教 案 按 照 教 育 技 能 的 分 类, 确 定 需 要 培 训 的 某 一 技 能 并 不 是 每 一 项 技 能 的 每 一 种 形 式 都 需 要 进 行 逐 一 培 训, 要 选 择 那 些 重 要 的 训 练 者 不 能 熟 练 运 用 的 技 能 形 式 进 行 培 训 当 培 训 技 能 形 式 确 定 之 后, 训 练 者 就 要 选 择 合 适 的 活 动 内 容, 根 据 所 设 定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进 行 活 动 设 计, 并 编 写 出 详 细 的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教 案 ( 四 ) 训 练 者 进 行 练 习 训 练 者 进 行 练 习 是 通 过 微 格 教 学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的 实 践 环 节, 也 是 整 个 训 练 过 程 的 中 心 环 节 首 先 要 将 训 练 者 分 组, 以 便 于 轮 流 扮 演 师 幼 角 色 然 后 训 练 者 轮 流 充 当 教 师 组 织 活 动, 其 他 同 学 充 当 幼 儿 角 色 训 练 的 活 动 内 容 要 少 而 精, 每 人 次 所 用 时 间 一 般 为 五 分 钟 左 右, 集 中 训 练 一 种 技 能 形 式 教 师 扮 演 者 要 把 设 计 的 活 动 片 段 用 自 己 的 行 为 表 现 出 来, 幼 儿 扮 演 者 要 尽 量 表 现 幼 儿 行 为, 以 保 证 训 练 的 仿 真 性, 使 教 师 角 色 扮 演 者 能 更 好 地 进 入 状 态 需 要 强 调 的 是, 整 个 训 练 过 程 要 用 录 音 机 或 摄 像 机 进 行 纪 录, 也 可 用 详 细 的 文 字 进 行 记 录, 以 便 课 后 讨 论 分 析 ( 五 ) 反 馈 评 价 反 馈 是 以 观 看 录 像 听 录 音 的 方 式 进 行 的, 能 够 让 训 练 者 真 实 地 了 解 自 己 在 活 动 中 的 表 现 小 组 的 每 一 个 训 练 者 都 要 边 观 看 边 记 录 边 评 价, 重 要 情 节 不 清 楚 或 有 争 议 之 处 也 可 以 重 放 重 19

看 此 种 方 式 比 单 靠 对 活 动 过 程 的 回 忆 要 真 实 可 靠 评 价 的 重 点 主 要 包 括 两 个 方 面, 一 是 技 能 训 练 是 否 达 到 了 规 定 的 要 求 和 标 准 ; 二 是 活 动 内 容 能 否 使 幼 儿 理 解 明 白 同 时, 将 自 评 他 评 和 互 评 相 结 合, 找 出 长 处 和 不 足, 为 进 一 步 改 进 提 供 依 据 此 外, 反 馈 评 价 要 及 时, 最 好 在 活 动 后 立 即 进 行 ( 六 ) 修 订 教 案, 重 新 训 练 教 师 角 色 扮 演 者 在 自 评 他 评 和 互 评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训 练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对 自 己 的 训 练 教 案 进 行 修 订 和 完 善 然 后 再 进 行 新 一 轮 的 训 练 评 价 和 修 订 通 过 这 样 反 复 训 练, 一 方 面 可 以 使 训 练 者 对 教 育 技 能 有 深 刻 的 体 验, 另 一 方 面 也 为 改 进 和 完 善 教 育 技 能 提 供 了 一 个 检 验 的 机 会 反 复 训 练 也 是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方 法 的 要 求, 没 有 反 复 训 练, 就 不 能 算 是 真 正 的 微 格 教 学 二 训 练 教 案 的 编 写 编 写 训 练 教 案 是 教 师 把 教 育 技 能 的 理 论 知 识 运 用 于 实 践 的 一 个 动 态 过 程 它 反 映 了 训 练 者 对 理 论 知 识 的 理 解 程 度 和 使 用 水 平 同 时, 训 练 教 案 又 是 角 色 扮 演 的 依 据, 是 完 成 训 练 任 务 的 保 证 训 练 教 案 的 编 写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内 容 : ( 一 ) 活 动 目 标 运 用 此 技 能 究 竟 要 让 幼 儿 获 得 什 么 达 到 何 种 程 度, 应 以 目 标 的 形 式 呈 现, 这 是 在 技 能 训 练 之 前 必 须 明 确 的 而 且, 目 标 的 表 述 要 全 面 适 度 明 确 具 体, 便 于 检 测 教 师 在 制 定 活 动 目 标 时 最 大 的 困 难 是 : 不 能 对 活 动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活 动 目 标 不 明 确, 不 能 制 定 全 面 具 体 而 适 度 的 活 动 目 标 ( 二 ) 训 练 者 行 为 训 练 者 的 行 为 是 指 训 练 者 在 活 动 过 程 中 的 讲 授 提 问 演 示 实 验 体 态 等 行 为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时 间 短, 训 练 者 必 须 把 自 己 在 活 动 过 程 中 的 每 一 行 为 都 写 清 楚, 这 样 便 于 训 练 者 在 训 练 时 集 中 精 力 进 行 有 效 训 练 ( 三 ) 预 想 的 幼 儿 行 为 20

幼 儿 在 活 动 中 的 行 为 一 般 有 观 察 回 忆 回 答 操 作 阅 读 和 认 真 听 讲 等 在 准 备 训 练 教 案 时, 预 想 幼 儿 的 行 为, 可 以 使 训 练 者 有 备 无 患, 尤 其 是 对 于 新 教 师 更 应 该 重 视 此 环 节 因 为 新 教 师 在 组 织 活 动 时, 往 往 只 顾 自 己 的 行 动, 而 忽 视 对 幼 儿 活 动 的 组 织 和 幼 儿 的 反 应, 使 所 组 织 的 教 育 活 动 失 控, 偏 离 活 动 目 标 ( 四 ) 教 育 技 能 要 素 准 备 训 练 教 案 时, 训 练 者 必 须 明 确 自 己 组 织 的 活 动 所 运 用 的 是 何 种 技 能, 具 有 哪 些 要 素, 这 是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的 关 键 对 于 所 训 练 的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者 必 须 知 道 其 技 能 类 型 和 构 成, 并 明 确 地 体 现 在 训 练 教 案 中 ( 五 ) 活 动 媒 体 在 训 练 教 案 中 训 练 者 要 按 顺 序 注 明 活 动 中 所 需 要 的 玩 具 教 具 和 现 代 化 传 播 媒 体, 以 便 准 备 应 用 ( 六 ) 时 间 分 配 在 训 练 教 案 中 要 注 明 活 动 中 预 计 的 训 练 者 行 为 和 幼 儿 行 为 持 续 的 时 间 微 格 教 学 训 练 的 每 一 步 都 要 以 分 秒 计 时, 要 严 格 控 制 活 动 过 程 的 各 个 环 节, 保 证 训 练 的 正 常 进 行 21

三 教 案 格 式 活 动 类 型 : 活 动 名 称 : 活 动 设 计 : 活 动 目 标 : 时 间 训 练 者 行 为 教 育 技 能 要 素 预 想 的 幼 儿 行 为 活 动 媒 体 第 三 节 教 育 技 能 的 培 训 目 标 及 评 价 结 果 的 计 算 一 培 训 目 标 不 管 进 行 何 种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与 培 养, 其 目 标 都 是 一 致 的 概 括 地 说,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 一 ) 理 解 并 掌 握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的 理 论 我 们 已 经 知 道,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之 前, 必 须 掌 握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的 理 论, 用 理 论 来 指 导 实 践 只 有 真 正 理 解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的 作 用, 才 会 在 思 想 上 重 视 教 育 技 能 的 培 养 与 训 练 ; 只 有 真 正 掌 握 了 各 个 教 育 技 能 的 不 同 类 型 及 其 应 用 范 围, 才 能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灵 活 地 选 择 不 同 的 教 育 技 能 ; 只 有 正 确 地 理 解 了 各 个 教 育 技 能 的 构 成 要 素, 训 练 时 才 能 有 的 放 矢 ; 只 有 掌 握 了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的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时 才 能 做 到 客 观 公 正 所 以, 理 解 并 掌 握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的 理 论, 是 我 们 进 行 培 训 的 首 要 目 标 ( 二 ) 能 结 合 活 动 内 容 选 择 教 育 技 能, 并 能 熟 练 写 出 训 练 教 案 22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使 幼 儿 教 师 和 幼 师 学 生 掌 握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并 能 在 组 织 活 动 时 灵 活 运 用 所 以, 能 结 合 活 动 内 容 选 择 合 适 的 教 育 技 能, 并 能 熟 练 地 写 出 训 练 教 案, 也 成 为 教 育 技 能 训 练 所 要 达 到 的 目 标 之 一 ( 三 ) 能 对 示 范 内 容 和 训 练 者 的 实 际 训 练 情 况 进 行 恰 当 的 评 价 评 价 反 馈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改 进 和 完 善 训 练 者 的 教 育 技 能 有 了 评 价, 训 练 者 才 能 了 解 自 己 的 训 练 情 况 ; 有 了 反 馈, 训 练 者 才 能 有 效 地 改 进 训 练 用 微 格 教 学 培 训 教 育 技 能, 其 特 点 之 一 就 是 评 价 技 术 科 学 合 理 所 以, 进 行 训 练 时, 掌 握 科 学 合 理 的 评 价 技 术, 并 能 针 对 训 练 情 况 进 行 客 观 公 正 的 评 价, 也 是 培 训 的 目 标 之 一 ( 四 ) 能 灵 活 地 把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综 合 运 用 到 教 育 活 动 之 中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的 培 养 与 训 练, 一 方 面 是 为 了 使 幼 儿 教 师 和 幼 师 学 生 掌 握 各 种 教 育 技 能, 因 为 这 些 技 能 是 幼 儿 教 师 和 幼 师 学 生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的 基 础 ; 另 一 方 面, 也 是 更 重 要 的, 是 为 了 使 他 们 在 掌 握 各 个 单 项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能 把 这 些 技 能 综 合 地 运 用 到 教 育 活 动 的 组 织 之 中, 因 为 任 何 教 育 活 动 任 务 的 顺 利 完 成, 并 不 是 一 些 单 项 教 育 技 能 的 简 单 叠 加 例 如, 有 些 教 育 技 能 本 身 就 具 有 综 合 的 特 点, 必 须 借 助 其 他 的 教 育 技 能 才 能 加 以 运 用 ( 导 入 技 能 就 常 常 要 借 助 于 讲 解 提 问 或 演 示 技 能 等 才 能 完 成 ) 所 以, 能 综 合 运 用 教 育 技 能 组 织 活 动, 是 教 育 技 能 培 训 的 最 终 目 的 二 评 价 结 果 的 计 算 幼 儿 角 色 评 价 员 与 指 导 教 师 针 对 训 练 者 的 实 践 训 练, 结 合 训 练 评 价 单 进 行 评 价,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用 定 量 评 价 的 办 法 对 训 练 者 的 技 能 水 平 进 行 评 价 反 馈, 以 帮 助 训 练 者 进 一 步 提 高 教 育 技 能 但 各 个 评 价 员 的 评 价 单 并 不 能 使 训 练 者 明 确 了 解 自 己 的 实 际 水 平, 为 了 使 训 练 者 明 确 了 解 自 己 的 水 平, 必 须 对 评 价 结 果 进 行 科 学 的 统 计 处 理 评 价 结 果 计 算 的 方 法 如 下 : ( 一 ) 统 计 各 个 评 价 员 的 评 价 单, 并 制 成 表 格 23

定 量 评 价 要 求 评 价 者 用 技 能 评 价 单 做 好 评 价 纪 录, 然 后 将 同 一 被 评 对 象 评 价 单 上 的 有 关 数 据 填 写 在 统 计 评 价 表 中, 再 用 矩 阵 法 计 算 统 计, 最 后 得 出 评 价 结 果 如 有 微 格 教 学 技 能 评 价 软 件, 则 只 需 将 每 份 评 价 单 记 录 的 各 项 等 级 按 指 定 顺 序 输 入 计 算 机, 便 可 得 到 评 价 量 表 分 数 和 各 项 评 价 内 容 分 数 的 直 方 图, 指 导 教 师 根 据 量 化 评 价 结 果 即 可 做 出 判 断 结 论 下 面 以 结 束 技 能 评 价 单 ( 见 表 2-1) 为 例 说 明 如 何 用 矩 阵 统 计 的 方 法 计 算 评 价 结 果 ( 表 2-1) 结 束 技 能 评 价 单 日 期 训 练 教 师 请 您 在 训 练 者 培 训 之 后 对 以 下 各 项 进 行 评 价, 并 在 恰 当 等 级 下 划 评 价 内 容 等 级 好 中 差 权 重 1 结 束 的 目 标 明 确 0.20 2 结 束 方 式 与 内 容 相 适 应 0.20 3 激 发 幼 儿 兴 趣 0.15 4 使 幼 儿 感 到 有 收 获 0.15 5 语 言 精 炼 清 晰 准 确 0.10 6 结 束 时 间 恰 当 0.10 7 幼 儿 情 绪 愉 快 饱 满 0.10 您 还 有 什 么 意 见? 评 价 员 事 先 制 定 一 个 与 评 价 单 中 各 项 目 等 级 对 应 的 一 张 统 计 表 ( 见 表 2-3) 项 目 是 指 评 价 单 中 的 评 价 内 容 条 款 ; 权 重 是 评 价 单 中 各 项 评 价 内 容 的 权 重 数 ( 这 两 项 内 容 是 根 据 教 育 技 能 的 原 则 和 要 求, 由 专 家 学 者 用 经 验 调 查 筛 选 法 确 定 的 ); 等 级 是 评 价 单 中 的 等 级, 一 般 它 们 的 标 准 分 别 是 95 75 55 至 于 比 率, 参 评 者 对 同 一 被 评 对 象 的 某 一 项 评 价 内 容, 有 的 认 为 好, 有 的 认 为 一 般 或 者 差, 认 定 某 24

一 等 级 的 参 评 者 数 与 所 有 参 评 者 数 的 比 值, 就 是 比 率 如 10 人 参 与 评 价, 对 第 一 项 评 价 内 容 结 束 的 目 的 明 确, 好 中 差 分 别 有 0 票 4 票 6 票, 比 率 分 别 是 0/10 4/10 6/10, 形 成 一 个 数 列 0,0.4,0.6, 在 统 计 表 的 第 一 项 好 中 差 等 级 下 分 别 填 入 0 0.4 0.6 用 同 样 的 办 法, 将 各 项 目 各 等 级 一 一 填 入 统 计 表 中 表 2-2 中 的 数 据 是 对 某 训 练 者 结 束 技 能 的 评 价 统 计 ( 表 2-2) 结 束 技 能 统 计 表 比 率 项 目 等 级 权 重 好 中 差 1 0.20 0/10=0 4/10=0.4 6/10=0.6 2 0.20 4/10=0.4 5/10=0.5 1/10=0.1 3 0.15 3/10=0.3 5/10=0.5 2/10=0.2 4 0.15 1/10=0.1 6/10=0.6 3/10=0.3 5 0.10 2/10=0.2 7/10=0.7 1/10=0.1 6 0.10 6/10=0.6 3/10=0.3 1/10=0.1 7 0.10 5/10=0.5 3/10=0.3 1/10=0.1 ( 二 ) 进 行 信 息 资 料 地 统 计 处 理 统 计 表 格 制 成 之 后, 就 要 对 统 计 的 信 息 资 料 进 行 统 计 处 理 统 计 处 理 采 用 的 是 数 学 中 的 矩 阵 方 法 现 以 表 2-2 的 数 据 为 例 来 计 算 统 计 结 果 依 据 表 2-2 可 以 得 出 两 个 矩 阵 : 项 目 矩 阵 A 和 等 级 矩 阵 R 项 目 矩 阵 A 是 由 各 项 目 权 重 决 定 的, 即 : A=(0.2 0.2 0.15 0.15 0.1 0.1 0.1) 等 级 矩 阵 R 是 由 等 级 比 率 决 定 的, 即 : 25

0 0.4 0.6 0.4 0.5 0.1 0.3 0.5 0,2 R= 0.1 0.6 0.3 0.2 0.7 0.1 0.6 0.3 0.1 0.5 0.3 0.2 对 结 束 技 能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矩 阵 B 是 以 上 两 个 矩 阵 之 积, 即 B=AR 0 0.4 0.6 0.4 0.5 0.1 0.3 0.5 0.2 B=(0.2 0.2 0.15 0.15 0.1 0.1 0.1) 0.1 0.6 0.3 0. 2 0. 7 0. 1 0. 6 0. 3 0. 1 0. 5 0. 3 0. 2 矩 阵 B 是 由 矩 阵 A 中 的 每 一 行 与 矩 阵 R 中 的 每 一 列 对 应 元 素 的 积 组 成 的, 即 : B=(0.2 0+0.2 0.4+0.15 0.3+0.15 0.1+0.1 0.2+0.1 0.6+0.1 0.5, 0.2 0.4+0.2 0.5+0.15 0.5+0.15 0.6+0.1 0.7+0.1 0.3+0.1 0.3, 0.2 0.6+0.2 0.1+0.15 0.2+0.15 0.3+0.1 0.1+0.1 0.1+0.1 0.2) =(0.27 0.475 0.255) B 矩 阵 表 示, 参 加 评 价 的 人 对 这 位 训 练 者 的 结 束 技 能 的 全 面 评 价 27% 的 人 认 为 好,47.5% 的 人 认 为 一 般,25.5% 的 人 认 为 差 假 如 好 =95, 一 般 =75, 差 =55, 则 又 得 出 一 矩 阵 C 26

95 C= 75 55 用 矩 阵 B =BC 表 示 最 终 评 价 结 果 95 B =(0.27 0.475 0.255) 75 55 =(0.27 95+0.475 75+0.255 55) = 75.3 被 评 价 者 的 结 束 技 能 的 得 分 为 75.3 分 如 果 规 定 90 分 以 上 为 优,89-80 分 为 良,79-70 分 为 中,69-60 分 为 及 格,60 分 以 下 为 不 及 格, 上 例 中 这 位 训 练 者 的 结 束 技 能 的 评 价 为 中 以 上 运 算 要 用 到 矩 阵 计 算, 运 算 过 程 较 为 复 杂, 如 果 条 件 不 具 备, 也 可 用 下 列 方 法 加 以 简 化 以 前 面 介 绍 的 结 束 技 能 评 价 单 为 例, 假 如 某 评 价 人 给 出 的 各 项 评 价 等 级 为 : 中 好 中 中 好 差 中 该 评 价 人 对 训 练 者 的 评 分 可 用 以 下 方 法 计 算 : 1 用 各 所 得 等 级 对 应 的 分 数 乘 以 各 项 的 权 重, 统 计 各 项 得 分 之 和 75 0.2+95 0.2+75 0.15+75 0.15+95 0.1+55 0.1+75 0.1 =79 2 计 算 训 练 者 的 量 化 成 绩 : 逐 一 统 计 出 每 张 评 价 单 的 得 分, 计 算 出 平 均 分 即 可 这 种 方 法 也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反 映 出 训 练 者 的 技 能 掌 握 情 况 思 考 与 练 习 1 为 什 么 要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与 培 养?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有 哪 些? 27

2 如 何 进 行 教 育 技 能 的 训 练 与 培 养? 3 下 面 是 经 过 整 理 的 某 训 练 者 的 导 入 技 能 评 价 单 的 统 计 结 果, 请 您 根 据 此 统 计 表, 计 算 该 训 练 者 导 入 技 能 的 水 平 表 2-4 比 率 导 入 技 能 统 计 表 项 目 好 等 级 中 差 权 重 1 0.15 2/10=0.2 4/10=0.4 4/10=0.4 2 0.20 4/10=0.4 4/10=0.4 2/10=0.2 3 0.15 3/10=0.3 5/10=0.5 2/10=0.2 4 0.15 6/10=0.6 1/10=0.1 3/10=0.3 5 0.15 2/10=0.2 3/10=0.3 5/10=0.5 6 0.10 4/10=0.4 3/10=0.3 3/10=0.3 7 0.10 3/10=0.3 6/10=0.6 1/10=0.1 28

第 三 章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技 能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是 一 种 有 目 的 有 计 划 的 活 动 在 活 动 之 前, 教 师 必 须 对 教 育 活 动 进 行 必 要 的 设 计, 在 头 脑 中 或 书 面 上 做 出 一 个 计 划 也 就 是 说, 在 活 动 之 前, 一 定 要 把 宽 泛 的 教 育 要 求 分 解 为 具 体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然 后 根 据 这 一 目 标, 组 织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选 择 合 适 的 教 育 方 法, 从 而 形 成 详 细 的 教 育 计 划, 为 教 育 活 动 的 开 展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第 一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一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概 述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是 幼 儿 在 教 育 活 动 中 所 要 达 到 的 预 期 效 果 和 标 准, 是 教 育 活 动 要 求 在 每 一 活 动 中 的 具 体 化, 是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的 出 发 点 和 归 宿 教 师 有 了 明 确 具 体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就 能 使 自 己 的 活 动 更 加 自 觉 主 动, 也 能 按 照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顺 利 解 决 如 何 引 导 幼 儿 如 何 处 理 教 育 内 容 如 何 选 择 教 法 如 何 对 幼 儿 进 行 评 价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使 教 育 过 程 的 各 种 因 素 都 和 目 标 建 立 联 系, 发 挥 整 体 功 能,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因 此,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实 施 目 标 定 向 控 制, 就 成 了 开 展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的 首 要 环 节 所 谓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指 的 是 教 师 根 据 幼 儿 园 保 教 目 标 和 幼 儿 的 发 展 水 平, 恰 当 地 进 行 目 标 分 类, 合 理 地 设 计 活 动 目 标 以 及 准 确 地 表 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一 种 心 智 活 动 方 式 进 行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的 意 义 在 于, 它 明 确 规 定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及 其 掌 握 标 准, 使 教 育 的 各 个 环 节 都 能 围 绕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进 行 二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的 应 用 原 则 29

一 个 好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应 该 具 有 的 特 征 是 : 全 面 适 度 明 确 具 体 便 于 检 测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是 一 项 非 常 花 费 时 间 而 且 需 要 大 量 技 巧 的 工 作 在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的 过 程 中, 要 遵 循 以 下 几 项 原 则 : ( 一 ) 全 面 性 原 则 全 面 性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在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着 眼 于 全 体 幼 儿 体 智 德 美 诸 方 面 素 质 的 全 面 提 高, 制 定 出 各 领 域 的 教 育 目 标, 以 保 证 教 育 方 针 和 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的 全 面 贯 彻 在 贯 彻 全 面 性 原 则 时, 要 注 意 以 下 两 点 : 1 要 着 眼 于 幼 儿 的 全 面 发 展 教 师 在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从 促 使 全 体 幼 儿 体 智 德 美 全 面 发 展 这 一 大 局 出 发, 全 面 体 现 幼 儿 园 工 作 规 程 的 要 求, 按 知 识 技 能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这 四 个 领 域 制 定 出 具 体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并 注 意 把 四 个 领 域 组 成 一 个 有 机 的 整 体, 真 正 体 现 出 在 授 知 中 培 能 育 情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全 面 完 成 教 育 任 务 在 设 计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长 期 以 来 比 较 普 遍 地 存 在 着 重 知 识 目 标 而 轻 能 力 情 意 技 能 目 标 的 倾 向, 这 种 片 面 性 的 做 法 我 们 要 坚 决 反 对 2 全 面 性 不 等 于 各 方 面 教 育 目 标 的 简 单 罗 列 由 于 各 种 教 育 活 动 的 性 质 不 同, 每 次 教 育 活 动 的 具 体 任 务 不 同, 因 此, 在 设 计 一 次 教 育 活 动 的 目 标 时 应 有 所 侧 重 在 设 计 主 要 目 标 的 同 时, 坚 持 各 方 面 目 标 的 有 机 结 合, 坚 持 各 育 之 间 的 相 互 渗 透 ( 二 ) 整 体 性 原 则 整 体 性 原 则 是 指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教 师 必 须 从 整 体 上 着 眼, 将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划 分 成 若 干 个 单 项 教 育 目 标, 并 使 单 项 教 育 目 标 之 间 相 互 配 合, 相 互 衔 接, 形 成 一 个 目 标 体 系, 产 生 整 体 效 应 贯 彻 整 体 性 原 则, 应 注 意 以 下 两 点 : 1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必 须 要 注 意 整 体 性 任 何 特 定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都 不 是 孤 立 的, 它 应 该 成 为 一 系 列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群 中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要 与 同 一 活 动 或 同 一 学 科 领 域 中 前 后 所 提 出 的 教 育 目 标 相 衔 接, 与 其 他 活 动 或 其 他 领 域 正 在 进 行 的 教 育 活 动 所 提 出 的 教 育 目 标 之 30

间 相 联 系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从 整 体 效 应 出 发, 注 意 纵 向 横 向 之 间 的 关 系, 确 定 好 该 项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在 整 个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体 系 中 的 坐 标, 这 样 可 以 避 免 产 生 教 育 活 动 中 的 盲 点 和 简 单 无 谓 的 重 复, 从 而 有 利 于 发 挥 目 标 的 功 能, 提 高 教 育 工 作 的 效 率 和 质 量 2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必 须 要 注 意 系 列 性 一 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实 现 有 赖 于 一 系 列 单 项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达 成 在 设 计 某 次 教 育 活 动 的 目 标 时, 教 师 要 考 虑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该 次 教 育 活 动 的 目 标 有 哪 些, 每 个 目 标 应 达 到 什 么 样 的 水 平 层 次, 它 们 之 间 是 什 么 关 系, 主 要 目 标 是 什 么, 重 点 难 点 是 什 么, 各 个 目 标 在 教 育 过 程 中 的 顺 序 如 何 教 师 通 过 对 这 些 问 题 的 考 虑, 从 而 确 定 需 要 幼 儿 形 成 的 知 识 技 能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的 构 成 成 分 及 其 层 次 关 系, 这 样 有 利 于 突 出 教 育 重 点 ( 三 ) 具 体 化 原 则 具 体 化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在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对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进 行 分 类, 并 将 各 个 单 项 教 育 目 标 的 水 平 层 次 按 规 定 加 以 明 确 界 定 这 是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最 实 质 性 的 工 作, 也 是 最 困 难 的 工 作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分 类 产 生 于 二 十 世 纪 五 六 十 年 代 四 十 多 年 来 国 内 外 有 许 多 教 育 目 标 分 类 的 尝 试, 绝 大 多 数 分 类 理 论 都 按 认 知 情 感 动 作 技 能 三 个 领 域 来 划 分 其 中 影 响 较 大 的 也 是 较 早 的, 当 属 布 卢 姆 等 人 的 教 育 目 标 分 类 学 为 便 于 教 师 使 用 和 交 流, 我 国 学 术 界 通 过 对 布 卢 姆 的 目 标 分 类 的 修 正, 将 各 领 域 教 育 目 标 的 层 次 作 了 统 一 规 定 ( 表 2~1) 我 们 认 为,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要 向 幼 儿 进 行 体 智 德 美 全 面 发 展 教 育, 发 展 幼 儿 的 智 力 和 体 力, 培 养 幼 儿 的 学 习 兴 趣 良 好 的 行 为 习 惯 和 健 康 个 性 它 包 括 健 康 社 会 科 学 语 言 艺 术 等 多 种 教 育 活 动 所 以,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应 该 按 照 知 识 技 能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等 四 个 领 域 来 划 分 具 体 到 每 一 个 领 域 的 目 标 水 平 如 何 确 定, 应 该 结 合 教 育 活 动 的 特 点 和 幼 儿 的 心 理 发 展 水 平 来 进 行 31

表 2~1 教 育 目 标 分 类 体 系 目 标 领 域 学 习 水 平 定 义 认 知 领 域 1 了 解 知 道 是 什 么,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规 定 哪 些 是 要 求 再 认 再 现 的 材 料 2 理 解 在 了 解 的 基 础 上, 懂 得 为 什 么, 能 领 会 概 念 和 原 理 的 基 本 涵 义 3 应 用 用 基 本 原 理 来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4 创 造 重 新 组 织 各 部 分 以 形 成 一 个 新 的 整 体 情 感 领 域 1 接 受 愿 意 注 意 特 定 的 刺 激, 而 不 是 回 避 和 拒 绝 的 态 度 2 反 应 能 积 极 参 与 活 动, 有 深 入 学 习 的 意 思 3 热 爱 初 步 知 道 了 所 学 的 东 西 的 价 值, 形 成 了 较 稳 定 的 态 度 和 兴 趣 动 作 技 能 领 域 1 模 仿 按 照 指 示 和 在 指 导 下 从 事 简 单 的 技 能 2 操 作 能 独 立 地 完 成 一 项 技 能 3 熟 练 能 准 确 地 自 动 化 地 完 成 一 项 技 能 ( 四 ) 操 作 化 原 则 操 作 化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在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尽 可 能 地 用 一 些 可 观 察 可 测 量 的 行 为 动 词 来 表 述 教 育 目 标, 将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表 述 为 可 观 测 的 行 为, 以 便 于 检 测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是 为 了 明 确 教 育 活 动 的 方 向, 为 了 便 于 客 观 地 评 价 幼 儿 活 动 的 结 果 只 有 具 体 的 外 显 的 行 为 目 标, 才 可 以 达 到 这 样 的 目 的 要 设 计 具 体 的 外 显 的 可 操 作 的 行 为 目 标, 就 需 要 了 解 它 的 一 般 模 式 一 个 规 范 的 行 为 目 标 应 该 包 含 以 下 四 个 因 素 : (1) 主 体 ( 说 明 谁 来 完 成 这 一 行 为 ) 在 表 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一 定 要 明 确 教 育 对 象 是 谁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陈 述 的 应 是 幼 儿 的 活 动 结 果, 而 不 是 陈 述 教 师 应 该 做 什 么 把 目 标 表 述 成 教 给 幼 儿 或 32

教 师 将 说 明 都 是 不 妥 的 规 范 的 行 为 目 标 开 头 应 是 幼 儿 应 该 或 幼 儿 能 够, 在 书 面 上 往 往 被 省 略 例 如 : 能 够 从 几 种 不 同 的 颜 色 中 找 出 与 之 相 应 的 颜 色 就 省 略 了 主 体 幼 儿 (2) 行 为 ( 说 明 幼 儿 将 能 做 什 么 ) 行 为 的 表 述 由 行 为 动 词 和 动 作 对 象 两 部 分 构 成 首 先 要 选 择 最 合 适 的 行 为 动 词 来 描 述 幼 儿 所 形 成 的 可 观 察 可 测 量 的 动 作 或 活 动, 如 列 出 认 出 辨 别 比 较 对 比 指 明 绘 制 解 决 背 诵 等 然 后 在 它 们 后 面 加 上 动 作 的 对 象, 就 构 成 了 关 于 行 为 的 表 述 由 于 目 标 中 的 行 为 必 须 具 有 可 观 测 的 特 点, 所 以 描 述 行 为 较 重 要 也 较 困 难 的 是 行 为 动 词 的 选 用 例 如 : 能 够 熟 练 地 背 诵 绕 口 令 四 和 十 其 中 背 诵 就 是 其 行 为 动 词, 绕 口 令 四 和 十 就 是 其 动 作 对 象 (3) 条 件 ( 表 示 幼 儿 在 完 成 规 定 行 为 时 所 处 的 情 景 ) 条 件 的 表 述 与 一 些 诸 如 时 间 信 息 情 景 范 围 辅 助 手 段 等 的 限 制 有 关 例 如, 让 幼 儿 辨 认 自 己 周 围 同 伴 的 活 动, 不 同 年 龄 段 的 幼 儿 就 应 该 提 出 不 同 的 条 件 :3 岁 组, 从 几 个 小 朋 友 中 找 出 自 己 班 的 同 伴 ;4 岁 组, 从 很 多 照 片 中 辨 认 出 自 己 班 的 同 伴 ;5 岁 组, 从 讲 话 声 音 中 辨 认 出 自 己 班 的 同 伴 (4) 标 准 ( 行 为 完 成 质 量 的 水 平 ) 对 行 为 标 准 作 出 具 体 描 述, 可 使 行 为 目 标 更 具 有 可 检 测 性 标 准 一 般 从 行 为 的 准 确 性 和 正 确 率 等 方 面 来 确 定 例 如 至 少 说 出 三 种 小 熊 爱 吃 的 食 物 百 分 之 九 十 都 对, 在 此 的 三 种 百 分 之 九 十 就 是 其 行 为 完 成 质 量 的 水 平 即 标 准 在 以 上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表 述 的 四 个 因 素 中, 行 为 的 表 述 是 基 本 部 分, 不 能 省 略 相 对 而 言, 条 件 和 标 准 是 两 个 可 选 择 的 部 分, 在 一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省 略 在 贯 彻 操 作 化 原 则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两 点 : 1 用 具 体 的 行 为 动 词 表 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方 法, 比 较 适 合 知 识 和 技 能 领 域, 而 在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领 域 中 表 述 具 有 可 观 察 性 和 可 测 量 性 的 行 为 目 标 则 比 较 困 难 通 常, 我 们 只 能 通 过 幼 儿 的 言 行 表 现 ( 这 是 可 以 观 察 到 的 ) 来 间 接 推 断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目 标 是 否 达 成 例 如 : 33

情 感 态 度 目 标 是 否 达 到 一 般 可 以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来 判 断 : 幼 儿 表 示 喜 欢 这 类 活 动 ; 在 各 种 活 动 中, 幼 儿 能 选 择 参 加 这 类 活 动 ; 幼 儿 能 热 情 地 参 加 这 类 活 动 ; 幼 儿 很 有 兴 趣 地 与 他 人 讨 论 这 类 活 动 ; 幼 儿 鼓 励 他 人 参 加 这 类 活 动 这 些 具 体 的 行 为 目 标, 虽 然 只 是 对 活 动 结 果 的 一 种 间 接 判 断, 但 无 疑 也 增 强 了 情 感 态 度 目 标 的 操 作 性 因 此, 在 表 述 能 力 和 情 感 态 度 领 域 的 教 育 目 标 时, 应 尽 可 能 地 具 体 化, 使 它 具 有 可 检 测 性 2 用 行 为 动 词 来 表 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能 避 免 用 传 统 方 法 来 表 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含 糊 性 但 它 的 局 限 性 是 : 不 能 充 分 注 意 幼 儿 内 在 的 心 理 过 程, 教 师 在 教 育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此 只 注 意 幼 儿 外 在 的 行 为 变 化, 忽 视 内 在 的 能 力 和 情 感 的 变 化 因 此, 我 们 需 要 运 用 内 外 结 合 的 方 法 来 表 述 教 育 目 标 ( 五 ) 适 度 性 原 则 适 度 性 原 则 是 指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从 幼 儿 的 实 际 出 发, 考 虑 到 幼 儿 的 接 受 能 力, 根 据 幼 儿 的 实 际 发 展 水 平 来 确 定 出 适 度 的 目 标, 并 适 应 个 别 差 异 的 需 要, 使 目 标 具 有 一 定 的 弹 性 贯 彻 适 度 性 原 则, 应 注 意 以 下 三 点 : 1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应 具 有 超 前 性 和 可 接 受 性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不 仅 要 依 据 规 程, 更 重 要 的 是 要 根 据 幼 儿 的 实 际 发 展 水 平 来 确 定 教 育 必 须 要 走 在 发 展 的 前 面, 与 此 相 适 应,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应 该 具 有 超 前 性 同 时 还 应 考 虑 到 幼 儿 的 可 接 受 性 教 师 在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对 幼 儿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准 备 以 及 心 理 发 展 水 平 进 行 必 要 的 诊 断, 找 出 幼 儿 的 最 近 发 展 区, 使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要 求 适 度, 既 不 是 幼 儿 不 用 学 习 就 能 达 到 的, 也 不 是 幼 儿 怎 么 努 力 也 达 不 到 的, 就 像 摘 果 子 一 样, 只 有 跳 一 跳 才 可 以 摘 得 到 2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弹 性 一 个 年 龄 班 的 几 十 名 幼 儿, 学 习 基 础 智 力 发 展 水 平 意 向 ( 兴 趣 动 机 情 感 意 志 ) 发 展 水 平 和 个 性 特 长 之 间 存 在 着 各 种 差 异, 因 此 教 师 设 计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必 须 着 眼 全 体 幼 儿 的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的 弹 性, 应 分 别 适 应 于 高 中 低 三 类 不 同 水 平 的 幼 儿, 让 幼 儿 有 一 定 的 目 标 选 择 余 地 34

3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应 避 免 过 度 的 超 越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超 前 性, 但 超 前 不 是 超 越 适 度 性 原 则 还 要 求 教 师 在 设 计 幼 儿 园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要 避 免 目 标 的 超 越, 即 将 许 多 属 于 小 学 教 育 的 目 标 提 到 了 幼 儿 园 中, 如 学 科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学 习, 不 应 大 量 列 入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目 标 之 中 三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的 训 练 建 议 和 训 练 评 价 ( 一 ) 训 练 建 议 1 训 练 时 必 须 首 先 理 解 掌 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的 应 用 原 则 及 注 意 事 项 在 理 论 的 指 导 之 下, 才 有 可 能 设 计 出 比 较 科 学 的 活 动 目 标 2 教 育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的 训 练 应 先 从 目 标 的 具 体 化 操 作 化 开 始, 然 后 训 练 目 标 的 全 面 性 整 体 性, 再 训 练 目 标 的 适 度 性, 最 后 进 行 综 合 训 练 按 照 先 易 后 难 先 部 分 后 整 体 的 顺 序 循 序 渐 进 3 在 设 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教 师 最 容 易 出 现 的 错 误 有 : (1) 活 动 目 标 不 明 确, 常 有 要 求 过 高 的 现 象 ; (2) 注 重 识 记 目 标, 忽 视 高 层 次 的 认 知 目 标, 对 于 情 意 目 标 技 能 目 标 和 能 力 目 标 缺 乏 应 有 的 重 视 ; (3) 目 标 不 集 中, 贪 多, 导 致 教 师 力 量 分 散 针 对 这 三 个 方 面 的 问 题, 教 师 要 认 真 钻 研 规 程, 明 确 各 年 龄 班 和 各 种 活 动 的 基 本 教 育 要 求, 在 准 字 上 下 工 夫, 力 求 做 到 方 向 明 确, 目 标 准 确, 努 力 克 服 教 育 的 盲 目 性 和 随 意 性 4. 在 表 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时, 教 师 经 常 出 现 的 错 误 主 要 有 : (1) 行 为 的 主 体 是 教 师, 而 不 是 学 生 (2) 以 教 育 目 的 代 替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3) 表 述 的 是 教 育 内 容 ( 要 学 习 什 么 ), 而 不 是 教 育 目 标 ( 幼 儿 学 会 什 么 ) (4) 表 述 含 糊 其 辞, 难 以 评 价 针 对 以 上 问 题, 教 师 要 认 真 学 习 和 研 究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原 则 中 的 操 作 化 原 则, 熟 练 掌 握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表 述 技 能 35

( 二 ) 训 练 评 价 根 据 教 育 目 标 设 计 原 则 的 要 求, 我 们 设 置 了 以 下 教 育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评 价 表 为 了 便 于 操 作, 我 们 在 目 标 的 表 述 上 适 当 加 重 了 分 量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设 计 技 能 评 价 单 日 期 训 练 教 师 请 您 在 训 练 者 培 训 之 后 对 以 下 各 项 进 行 评 价, 并 在 恰 当 等 级 下 划 等 级 评 价 内 容 权 重 好 中 差 1 有 认 知 情 感 技 能 等 目 标 领 域, 各 目 标 设 0.10 领 域 之 间 能 协 调 统 一 计 2 目 标 适 应 幼 儿 的 学 习 基 础 和 年 龄 特 征 0.20 标 3 针 对 个 别 差 异, 有 低 中 高 不 同 的 目 标 0.10 准 4 目 标 集 中, 重 点 难 点 突 出 0.15 5 目 标 的 行 为 主 体 是 幼 儿 0.10 表 6 目 标 的 行 为 动 词 具 有 可 检 测 性 0.12 述 7 目 标 描 述 的 是 学 习 结 果 而 不 是 学 习 过 程 0.15 标 8 目 标 的 行 为 条 件 和 评 价 标 准 表 述 明 确 0.15 准 9 语 言 流 畅, 陈 述 清 楚 0.03 您 还 有 什 么 意 见? 评 价 员 第 二 节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处 理 技 能 一 幼 儿 教 师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处 理 技 能 概 述 幼 儿 园 的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是 指 幼 儿 教 师 给 幼 儿 传 授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灌 输 的 思 想 和 观 点 培 养 的 行 为 和 习 惯 等 的 总 和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是 幼 儿 教 师 向 幼 儿 传 递 的 主 要 信 息, 是 幼 儿 认 知 的 主 要 原 料, 也 是 促 进 幼 儿 发 展 的 中 介 和 教 育 过 程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基 本 因 素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具 体 体 现 在 各 种 教 材 之 中, 在 教 育 过 程 中, 无 论 36

是 运 用 手 头 已 有 的 教 材, 还 是 自 己 编 制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教 师 对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进 行 处 理 都 是 教 育 活 动 设 计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环 节 所 谓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处 理 技 能, 指 的 是 教 师 根 据 教 育 活 动 的 性 质 和 目 标, 对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进 行 恰 当 选 择 和 合 理 组 织 的 一 种 心 智 活 动 方 式 二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处 理 技 能 的 应 用 原 则 ( 一 )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选 择 原 则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是 为 实 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服 务 的 教 师 所 选 择 的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应 符 合 幼 儿 的 特 点, 能 引 起 幼 儿 的 兴 趣 好 奇, 激 发 幼 儿 积 极 主 动 地 进 行 活 动 ; 应 符 合 幼 儿 的 需 要, 既 能 使 幼 儿 适 应 周 围 的 生 活, 又 为 入 学 奠 定 基 础, 使 幼 儿 在 体 智 德 美 和 创 造 力 主 动 性 自 主 性 独 立 能 力 诸 方 面 能 得 到 全 面 发 展, 从 而 使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得 以 有 效 达 成 教 师 在 选 择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时, 应 遵 循 以 下 几 项 原 则 : 1 目 标 性 原 则 目 标 性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在 选 择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时, 要 根 据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要 求 对 各 种 教 育 材 料 进 行 搜 集 和 取 舍, 以 保 证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全 面 有 效 地 得 以 实 现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是 教 育 活 动 的 出 发 点 和 归 宿,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选 择 一 定 要 符 合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的 需 要 目 标 的 规 定 决 定 着 某 种 材 料 的 取 舍 ; 目 标 的 主 次 决 定 着 各 类 材 料 的 多 寡 ; 目 标 的 全 面 决 定 着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丰 富 和 系 统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就 像 作 文 的 主 题, 如 果 偏 离 了 目 标, 教 育 材 料 再 丰 富, 教 育 手 段 再 高 明, 也 只 能 像 跑 题 的 作 文 一 样, 下 笔 千 言, 离 题 万 里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选 择 一 定 要 与 所 要 达 到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挂 钩 因 为 有 时 同 一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可 以 用 来 达 到 多 种 不 同 的 目 标, 只 有 明 确 了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所 要 达 到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才 能 选 择 恰 当 的 教 育 活 动 侧 重 点 和 方 式 教 师 不 仅 要 把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化 为 自 身 的 一 部 分, 而 且 要 对 每 一 部 分 内 容 的 教 育 活 动 目 标 做 到 心 中 有 数 37

2 科 学 性 和 教 育 性 原 则 科 学 性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所 选 择 的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必 须 是 科 学 的 正 确 无 误 的, 能 够 反 映 客 观 规 律 性 的 现 代 文 化 科 学 知 识 教 育 性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在 处 理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时, 要 注 重 教 材 内 在 的 思 想 教 育 因 素, 对 幼 儿 进 行 良 好 的 道 德 品 质 教 育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的 科 学 性 与 教 育 性 是 紧 密 结 合 的 科 学 性 是 教 育 性 的 基 础, 教 育 性 是 科 学 知 识 的 内 在 属 性 在 教 师 所 选 择 的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中, 基 本 概 念 和 基 本 原 理 必 须 是 科 学 的, 所 引 用 的 事 实 必 须 准 确 严 谨, 具 有 教 育 意 义, 以 便 使 幼 儿 能 够 正 确 地 感 知 客 观 事 物 和 现 象, 掌 握 正 确 的 概 念, 形 成 正 确 的 认 识 和 良 好 的 道 德 品 质, 而 不 可 为 了 追 求 通 俗 性 而 影 响 科 学 性 因 为 幼 儿 年 龄 小, 知 识 经 验 贫 乏, 辨 别 是 非 的 能 力 差, 因 此, 在 选 择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时, 贯 彻 科 学 性 教 育 性 原 则 尤 为 重 要 3 针 对 性 原 则 针 对 性 原 则 是 指 教 师 要 针 对 幼 儿 原 有 的 知 识 经 验 水 平 和 年 龄 特 点, 灵 活 综 合 地 选 择 各 方 面 的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使 幼 儿 获 得 相 对 完 整 的 经 验 教 师 所 选 择 的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必 须 是 在 幼 儿 原 有 水 平 之 上, 与 原 有 经 验 接 轨, 这 样 才 能 促 使 幼 儿 产 生 联 想 和 进 行 经 验 的 迁 移, 才 能 使 教 育 活 动 的 效 果 更 好 与 幼 儿 原 有 经 验 脱 轨 的 东 西 幼 儿 不 理 解 的 东 西, 教 师 勉 强 塞 给 他 们, 不 仅 是 浪 费 时 间, 而 且 还 会 降 低 幼 儿 的 兴 趣 选 择 教 育 活 动 内 容 要 根 据 幼 儿 的 年 龄 特 点, 使 他 们 从 不 同 层 次 去 学 习 三 岁 左 右 幼 儿 的 思 维 是 在 直 接 感 知 和 具 体 行 动 中 进 行 的, 以 后 逐 渐 向 具 体 形 象 思 维 过 渡, 并 成 为 幼 儿 期 思 维 的 主 要 形 式, 因 此, 他 们 更 多 地 依 赖 于 生 动 的 鲜 明 的 形 象 去 认 识 和 理 解 事 物 六 岁 左 右 的 幼 儿 抽 象 逻 辑 思 维 开 始 发 展, 他 们 能 运 用 词 和 已 获 得 的 知 识 经 验 进 行 分 析 综 合, 形 成 对 外 界 事 物 比 较 抽 象 的 概 念 比 如, 选 择 向 幼 儿 介 绍 夏 天 的 内 容, 如 果 是 大 中 小 班 共 同 选 用 的, 教 师 一 定 要 使 三 个 班 拉 开 档 次, 小 班 是 热 乎 乎 的 夏 天, 中 班 是 夏 天, 真 热,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