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第 1 頁 /6 頁 物 品 名 稱 : 甲 苯 -2,4- 二 異 氰 酸 酯 (Toluene-2,4-diisocynate)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用 於 有 機 合 成 生 產 泡 沫 塑 料 塗 料 和 用 作 化 學 試 劑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二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品 危 害 分 類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 吸 入 )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2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2 級 呼 吸 道 過 敏 物 質 第 1 級 皮 膚 過 敏 物 質 第 1 級 致 癌 物 質 第 2 級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慢 毒 性 ) 第 3 級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單 一 暴 露 第 3 級 標 示 內 容 : 象 徵 符 號 : 骷 髏 與 兩 根 交 叉 骨 健 康 危 害 警 示 語 :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 吸 入 致 命 造 成 皮 膚 刺 激 造 成 眼 睛 刺 激 吸 入 可 能 導 致 過 敏 或 哮 喘 病 症 狀 或 呼 吸 困 難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過 敏 懷 疑 致 癌 對 水 生 生 物 有 害 並 具 有 長 期 持 續 影 響 可 能 造 成 呼 吸 道 刺 激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 勿 吸 入 氣 體 / 煙 氣 / 蒸 氣 / 霧 氣 如 遇 意 外 或 覺 得 不 適, 立 即 洽 詢 醫 療 避 免 釋 放 至 環 境 中 穿 戴 適 當 的 防 護 衣 物 手 套 其 他 危 害 :- 三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純 物 質 : 中 英 文 名 稱 : 甲 苯 -2,4- 二 異 氰 酸 酯 (Toluene-2,4-diisocynate) 同 義 名 稱 :2,4-Diisocyanto-1-methylbenzene Isocyanic acid,4-methyl-m-phenylene ester 4-Methyl- phenylene isocyanate 2,4-Diisocyanatotoluene 2,4-TDI 2,4-Toluene diisocyanate 2,4-Tolylene diisocyanate m- Tolylene diisocyanate Tolylene 2,4-diisocyanate 2,4-Toluenediisocyanate TDI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584-84-9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100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若 發 生 危 害 效 應 時, 應 將 患 者 移 到 空 氣 新 鮮 處 2. 若 無 呼 吸, 立 即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3. 若 呼 吸 困 難,
第 2 頁 /6 頁 由 受 過 訓 練 且 合 格 的 人 供 給 氧 氣 4. 立 即 送 醫 皮 膚 接 觸 :1. 將 受 污 染 的 衣 物 和 靴 子 移 除, 用 水 和 肥 皂 清 洗 患 處 15 分 鐘 以 上 2. 立 即 就 醫 3. 受 污 染 衣 物 和 靴 子 於 再 次 使 用 前 須 徹 底 清 洗 和 乾 燥 4. 銷 毀 受 污 染 的 鞋 子 眼 睛 接 觸 :1. 立 即 以 大 量 清 水 沖 洗 15 分 鐘 以 上 2. 立 即 就 醫 食 入 :1. 立 刻 與 地 方 毒 物 中 心 或 醫 師 聯 絡 2. 若 患 者 已 失 去 意 識, 不 可 催 吐 或 餵 食 任 何 流 體 3. 給 予 大 量 水 或 牛 奶, 允 許 嘔 吐 發 生 4. 若 患 者 嘔 吐, 保 持 其 頭 部 低 於 臀 部 以 減 低 吸 入 危 險 5. 若 患 者 已 失 去 意 識, 將 頭 部 轉 至 側 邊 6.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吸 入 可 能 致 命 呼 吸 道 灼 傷 皮 膚 灼 傷 眼 睛 灼 傷 黏 膜 灼 傷 過 敏 反 應 疑 似 致 癌 物 ( 動 物 )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吸 入 時, 供 給 氧 氣 食 入 時, 洗 胃 和 給 予 活 性 碳 糖 漿 五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1. 泡 沫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水 霧 2. 大 火 時, 建 議 使 用 泡 沫 或 水 霧 噴 灑 進 行 滅 火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若 發 生 火 災, 則 屬 於 輕 微 火 災 危 害 2. 中 度 爆 炸 危 害 3. 蒸 氣 / 空 氣 混 合 物 溫 度 高 於 閃 火 點 具 爆 炸 性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2. 使 用 無 人 操 作 之 水 霧 控 制 架 或 自 動 搖 擺 消 防 水 瞄 冷 卻 暴 露 火 場 的 貯 槽 或 容 器 直 到 火 熄 滅 3. 大 火,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區 域 滅 火 4. 遠 離 貯 槽 兩 端 5. 築 堤 圍 堵 後 廢 棄 處 置 6. 噴 水 霧, 勿 用 高 壓 水 柱 驅 散 洩 漏 物 滅 火 前 先 阻 止 溢 漏 7. 以 水 霧 冷 卻 暴 露 火 場 的 貯 槽 或 容 器 直 到 火 熄 滅 8.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區 域 滅 火 9. 避 免 吸 入 該 物 質 和 燃 燒 副 產 物 10. 停 留 在 上 風 處, 遠 離 低 窪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 配 戴 空 氣 呼 吸 器 及 防 護 手 套 消 防 衣 六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1. 隔 離 危 害 區 域, 並 禁 止 非 相 關 人 員 進 入 2. 進 入 局 限 空 間 前 先 通 風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避 免 熱 火 焰 火 星 和 其 他 引 火 源 2. 移 除 引 火 源 清 理 方 法 :1. 不 要 碰 觸 外 洩 物 2. 在 安 全 許 可 下, 設 法 止 漏 3. 使 用 水 霧 來 降 低 蒸 氣 4. 少 量 洩 漏 : 用 砂 或 其 他 不 燃 物 質 吸 附, 並 將 該 吸 附 之 物 質 放 置 於 適 當 之 容 器 內 作 廢 棄 處 置 5. 小 量 固 體 洩 漏, 將 容 器 搬 到 安 全 地 區 遠 離 洩 漏 區 6. 大 量 洩 漏 : 築 堤 圍 堵 後 廢 棄 處 置 七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處 置 :1. 避 免 人 員 接 觸, 包 括 吸 入 2. 有 暴 露 危 害 時 應 穿 戴 防 護 衣 3. 在 通 風 良 好 處 處 置 4. 避 免 物 質 蓄 積 在 窪 地 及 污 水 坑 5. 不 要 進 入 侷 限 空 間 6. 作 業 時 禁 止 吸 煙 7. 避 免 接 觸 不 相 容 物 8. 容 器 不 使 用 時 需 緊 閉 9. 避 免 容 器 物 理 性 損 壞 10. 使 用 後 務 必 用 肥 皂 及 水 洗 手 11. 工 作 服 分 開 清 洗 12. 工 作 地 區 維 持 良 好 的 衛 生 習 慣 13. 遵 守 製 造 商 之 儲 存 和 操 作 建 議 14. 定 期 偵 測 空 氣 品 質, 確 保 維 持 工 作 環 境 之 安 全 15. 於 通 風 良 好 之 區 域 或 排 氣 櫃 倾 倒 液 體 16. 避 免 接 觸 水 氣 17. 不 可 將 水 倒 入 此 物 質 中 18. 勿 將 未 使 用 之 物 質 倒 回 容 器 中
第 3 頁 /6 頁 儲 存 :1. 檢 查 容 器 是 否 有 清 楚 的 標 示 2. 避 免 受 水 鹼 和 清 潔 劑 污 染 此 物 質 與 水 反 應 會 產 生 氣 體, 導 致 容 器 壓 力 升 高 甚 至 破 裂 若 可 能 受 污 染, 勿 再 將 容 器 密 封 小 心 開 啟 所 有 容 器 避 免 與 強 鹼 強 氧 化 劑 和 含 有 活 性 氫 的 化 合 物 ( 如 水 氨 胺 醇 酸 等 ) 反 應, 反 應 可 能 激 烈, 視 活 性 氫 化 合 物 和 存 在 的 催 化 劑 而 定 3. 儲 存 於 原 容 器 中 4. 保 持 容 器 緊 閉 5. 儲 存 在 陰 涼 及 通 風 良 好 的 區 域 6. 遠 離 不 相 容 性 物 質 7. 避 免 容 器 物 理 性 損 壞 和 定 期 測 漏 8. 大 量 儲 存 應 以 氮 氣 覆 蓋 並 配 備 有 吸 收 力 的 呼 吸 閥 ( 避 免 蒸 氣 散 發 ) 9. 不 可 儲 存 在 低 地 窪 地 地 下 室 或 是 蒸 氣 無 法 逸 散 之 區 域 八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提 供 局 部 排 氣 或 製 程 密 閉 的 通 風 系 統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容 許 濃 度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生 物 指 標 BEIs TWA STEL CEILING - - 0.005 ppm -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1. 若 是 有 經 常 性 的 使 用 或 會 暴 露 在 高 濃 度 下, 需 要 呼 吸 防 護 2. 呼 吸 防 護 依 最 小 至 最 大 的 暴 露 濃 度 而 有 所 不 同 3. 在 使 用 前, 須 確 認 警 告 注 意 事 項 4. 在 任 何 可 以 偵 測 到 的 濃 度 : 正 壓 式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或 其 他 正 壓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 正 壓 式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或 其 他 正 壓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5. 逃 生 : 全 面 型 含 有 機 蒸 氣 濾 罐 之 空 氣 清 淨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6. 未 知 濃 度 或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健 康 的 濃 度 狀 況 下 :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逃 生 型 之 正 壓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或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1. 化 學 防 護 手 套 眼 睛 防 護 :1. 防 濺 安 全 護 目 鏡 2. 面 罩 3. 提 供 緊 急 眼 睛 清 洗 裝 置 或 是 快 速 淋 浴 裝 置 等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化 學 防 護 衣 衛 生 措 施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九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多 種 顏 色 的 液 體 氣 味 : 多 種 味 道 嗅 覺 閾 值 :0.049-2.14ppm 熔 點 :20-22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251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閃 火 點 :127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閉 杯 自 燃 溫 度 :>149 爆 炸 界 限 :0.9%@118 ~ 9.5%@150 蒸 氣 壓 :0.01mmHg@20 蒸 氣 密 度 :6.0( 空 氣 =1) 密 度 :1.22( 水 =1)@25 溶 解 度 : 遇 水 起 反 應, 溶 於 醇 丙 酮 醚 類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揮 發 速 率 :<1.0( 乙 酸 丁 酯 =1)
十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第 4 頁 /6 頁 安 定 性 : 與 水 接 觸 可 能 起 反 應 並 放 熱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1. 酸 氨 苯 胺 金 屬 多 醇 類 聚 脲 酯 表 面 活 性 劑 : 不 相 容 2. 氯 化 醯 鹼 ( 強 ) : 可 能 激 烈 和 放 熱 聚 合 反 應 3. 醇 胺 氫 : 激 烈 反 應 4. 鋁 銅 銅 合 金 鋅 鋅 合 金 : 可 能 腐 蝕 5. 氧 化 劑 ( 強 ): 火 災 爆 炸 危 害 6. 塑 膠 橡 膠 襯 裡 : 可 能 侵 蝕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1. 避 免 熱 火 焰 火 星 和 其 他 引 火 源 2. 危 險 氣 體 可 能 累 積 在 侷 限 空 間 3. 與 可 燃 物 接 觸 可 能 會 引 燃 或 是 爆 炸 4. 遠 離 水 源 和 水 溝 5. 避 免 超 過 室 溫 下 使 用 或 儲 存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酸 可 燃 性 物 質 金 屬 胺 鹼 氧 化 性 物 質 危 害 分 解 物 : 氰 化 物 氮 氧 化 物 氮 十 一 毒 性 資 料 暴 露 途 徑 : 皮 膚 吸 入 食 入 眼 睛 症 狀 : 喉 嚨 痛 支 氣 管 炎 胸 部 緊 壓 支 氣 管 痙 攣 肺 炎 頭 痛 噁 心 嘔 吐 腹 痛 和 腹 瀉, 皮 膚 紅 疼 痛 腫 脹 起 水 泡 和 灼 傷, 眼 睛 紅 流 淚 結 膜 炎 眼 臉 腫 脹 視 覺 模 糊 和 灼 傷 急 毒 性 : 吸 入 :1. 低 濃 度 可 能 產 生 鼻 和 喉 嚨 刺 激 性 伴 隨 窒 息 感 鼻 充 血 和 增 加 分 泌 物 2. 暴 露 濃 度 為 0.5ppm 以 上, 可 能 發 生 支 氣 管 炎 胸 部 緊 壓 的 感 覺 和 嚴 重 支 氣 管 痙 攣 也 曾 報 導 肺 炎 頭 痛 噁 心 嘔 吐 和 腹 痛 肺 水 種 可 能 導 致 肺 部 損 傷 2. 呼 吸 道 刺 激 的 徵 兆 可 能 延 遲 4-8 小 時, 以 及 會 持 續 3-7 天 3. 神 經 學 的 影 響 包 括 麻 木 不 眠 症 間 歇 的 搖 擺 酩 酊 興 奮 運 動 失 調 失 去 意 識 以 及 記 性 差 的 後 遺 症 個 性 改 變 易 怒 和 沮 喪 等 曾 來 自 極 度 暴 露 的 報 導 4. 肝 臟 腎 臟 血 液 和 消 化 道 的 影 響 很 少 報 導 5. 先 前 暴 露 的 人 可 能 發 生 肺 部 過 敏 導 致 氣 喘 皮 膚 :1. 可 能 引 起 嚴 重 刺 激 性 伴 隨 紅 疼 痛 腫 脹 起 水 泡 和 灼 傷 2. 可 能 經 由 皮 膚 吸 收 引 起 如 急 性 吸 入 的 症 狀 眼 睛 :1. 蒸 氣 或 霧 滴 可 能 引 起 嚴 重 刺 激 性 伴 隨 紅 疼 痛 流 淚 結 膜 炎 眼 瞼 腫 脹 視 覺 模 糊 和 灼 傷 2. 暴 露 0.05-0.1ppm 的 濃 度 可 能 對 某 些 工 人 引 起 刺 激 性 ;0.05ppm 濃 度 可 能 對 所 有 工 人 引 起 刺 激 性 3. 曾 報 導 角 膜 炎 嚴 重 虹 膜 睫 狀 體 炎 二 級 青 光 眼 臉 痙 攣 和 畏 光 可 能 發 生 角 膜 不 透 明 伴 隨 傷 及 角 膜 上 皮 若 沒 有 處 理, 可 能 成 永 久 損 傷 4. 高 蒸 氣 濃 度 可 能 於 眼 液 中 形 成 固 體 顆 粒 導 致 機 械 性 的 刺 激 食 入 :1. 腐 蝕 作 用 可 能 引 起 嚴 重 刺 激 性 喉 嚨 痛 腹 痛 和 腹 瀉 LD 50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5800 mg/kg( 大 鼠, 吞 食 ) LC 50 (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10 ppm/4 H( 小 鼠, 吸 入 ) 500mg/24H( 兔 子, 皮 膚 ) 造 成 中 度 刺 激 100mg( 兔 子, 眼 睛 ) 造 成 嚴 重 刺 激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1. 長 期 或 反 覆 暴 露 可 能 引 起 呼 吸 困 難 疼 痛 的 乾 咳 胸 部 痛 帶 點 血 的 少 量 痰 發 燒 發 紺 睡 意 疲 勞 血 小 板 減 少 的 紫 斑 症 慢 性 肺 部 疾 病 和 免 疫 毒 素 學 的 反 應 可 能 發 生 呼 吸 過 敏 伴 隨 咳 嗽 氣 喘 胸 部 緊 或 充 血 以 及 呼 吸 短 促 2. 過 敏 的 人 可 能 有 嚴 重 甚 至 致 命 的 氣 喘 反 應 3. 長 期 暴 露 於 低 於 0.02-0.03ppm 的 濃 度 可 能 導 致 肺 功 能 減 少 4. 暴 露 的 工 人 顯 示 紅 血 球
第 5 頁 /6 頁 膽 素 酯 脢 活 性 減 少, 輕 微 增 加 血 清 膽 素 酯 脢 活 力 以 以 及 增 加 流 行 性 感 冒 發 生 率 5. 曾 報 導 嗅 覺 敏 感 度 改 變 6. 動 物 長 期 暴 露 導 致 慢 性 或 壞 死 的 鼻 炎 肺 炎 氣 管 炎 和 支 氣 管 炎 6. 視 暴 露 時 間 和 濃 度 而 定, 反 覆 或 長 期 接 觸 腐 蝕 性 物 質 可 能 導 致 皮 膚 炎 或 類 似 急 性 皮 膚 接 觸 的 影 響 反 覆 或 長 期 接 觸 可 能 引 起 過 敏 性 皮 膚 炎 7. 視 暴 露 時 間 和 濃 度 而 定, 反 覆 或 長 期 接 觸 腐 蝕 性 物 質 可 能 導 致 結 膜 炎 或 類 似 急 性 眼 睛 接 觸 的 影 響 8. 大 鼠, 相 對 於 鼻 炎 增 加 的 劑 量, 曾 觀 察 到 具 有 鱗 狀 的 組 織 變 形 和 上 皮 增 生 特 徵 機 能 障 礙, 隨 著 白 血 球 滲 透 和 內 腔 分 泌 液 發 生 改 變 小 鼠 和 大 鼠 於 玉 米 油 中 加 入 30-240mg/kg 劑 量 進 行 灌 食 達 2 年, 會 增 加 血 管 瘤 血 管 肉 瘤 腺 腫 ( 瘤 ) 乳 頭 腺 腫 ( 瘤 ) 腺 腫 ( 瘤 ) 胰 島 細 胞 腺 腫 ( 瘤 ) 胰 腺 腺 胞 腫 ( 瘤 ) 肝 腫 瘤 皮 下 和 經 皮 的 纖 維 瘤 纖 維 性 瘤 和 纖 維 性 肉 瘤 乳 腺 纖 維 性 瘤 和 囊 腫 腺 腫 ( 瘤 ) 十 二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LC 50 ( 魚 類 ):164500 μg/l/96h(pimephales promelas) EC 50 (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508300μg/L/96H(Palaemonetes pugio)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1. 釋 放 至 土 壤 中,2,4- 甲 苯 二 異 氰 酸 鹽 預 期 不 會 自 亁 土 壤 表 面 揮 發 2. 釋 放 至 水 中 或 潮 濕 的 土 壤,2,4- 甲 苯 二 異 氰 酸 鹽 會 與 水 反 應 而 快 速 降 解, 預 期 不 會 溶 濾 或 被 固 體 吸 收 3. 釋 放 至 空 氣 中, 此 物 質 主 要 以 蒸 氣 相 存 在 於 大 氣 中, 蒸 氣 相 物 質 會 與 光 化 學 產 物 之 氫 氧 自 由 基 反 應, 其 半 衰 期 約 為 1.7 天 4. 2,4- 甲 苯 二 異 氰 酸 鹽 在 水 溶 液 中 快 速 水 解, 水 中 生 物 體 生 物 濃 縮 不 是 其 重 要 流 佈 機 制 與 雲 霧 和 雨 接 觸, 大 氣 中 的 降 解 也 可 能 發 生 半 衰 期 ( 空 氣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十 三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參 考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2. 儘 可 能 回 收 ( 可 能 存 在 特 殊 危 害, 需 特 別 注 意 ) 或 洽 詢 製 造 商 進 行 回 收 3. 在 合 格 場 所 焚 化 殘 留 物 4. 將 空 容 器 除 污, 注 意 所 有 安 全 措 施 標 示 直 到 容 器 被 清 潔 和 摧 毀 5. 將 容 器 戳 破 以 避 免 再 使 用, 或 在 合 格 掩 埋 場 廢 棄 十 四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2078
第 6 頁 /6 頁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甲 苯 -2,4- 二 異 氰 酸 酯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6.1 包 裝 類 別 :Ⅱ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否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十 五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2.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4.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5.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及 可 燃 性 高 壓 氣 體 設 置 標 準 暨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6.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十 六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者 單 位 1. RTECS 資 料 庫,TOMES CPS 光 碟,Vol.71,2007 2. ChemWatch 資 料 庫,2007-1 3. OHS MSDS 資 料 庫,2007 4. HSDB 資 料 庫,TOMES CPS 光 碟,Vol.71,2007 名 稱 :- 地 址 / 電 話 :- 製 表 人 職 稱 :- 姓 名 ( 簽 章 ):- 製 表 日 期 96.12.1 備 註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相 關 資 料, 而 符 號 / 代 表 此 欄 位 對 該 物 質 並 不 適 用 上 述 資 料 由 勞 委 會 委 託 製 作, 各 項 數 據 與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勞 工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