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为 在 中 国 拥 有 最 佳 品 质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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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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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黃 帝 內 經 即 學 即 用 別 做 反 自 然 的 事 053 成 年 人 應 該 斷 奶 055 吃 肉 吃 素 因 人 而 異 057 要 分 清 飢 和 餓 058 生 活 現 代 化 與 本 能 退 化 061 調 神 就 是 調 節 奏 063 想 冬 泳, 先 問 問 自 己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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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成 为 在 中 国 拥 有 最 佳 品 质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2 3 4 6 SMBC 迈 上 新 台 阶 ~ 创 造 价 值 挑 战 变 革 ~ Next Stage 7 8 9 12 19 20 1 11 55 56 84 Creating Value, Challenge, Change 目 录 1

2009 4 27 6 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ChinaLimited 70 100 11 8 6 2009 4 27 2015 3 31 2 公 司 简 介 2014 2 2014 2 2012 2011 2011 2010 2010 2009 2008 2007 2007 2004 1997 1996 1996 1995 1992 1992 1985 1984 1983 1983 1982

2014 12 31 S&P * A+ cnaaa A-1 cna-1+ 2013 2014 368.54 417.40 48.86 884.83 989.60 104.77 610.88 662.02 51.14 778.05 877.11 99.06 2013 2014 1,611.62 2,112.96 501.34 (1,031.20) (1,492.12) (460.92) 588.94 626.19 37.25 450.02 502.30 52.28 106.78 112.49 5.71 2013 2014 17.01% 16.95% 10.5% 16.85% 16.32% 8.5% 2013 2014 39.39% 39.48% 75% 66.04% 67.46% 25% 16.85% 16.32% 7.5% 2014 7 1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3

贡 献 社 会 不 断 成 长 1 2 3 1 2 3 4 5 4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2014 6 2008 179200 56 2014 2013 4 2014 8 10 3 2011 8 2013 7 2014 8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5

SMBC 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 17709 1 1 2 439 15 1996 6 6 2015 3 31 2014 9 30 SMBC 2001 4 2002 12 SMFG 1876 7 1895 11 1973 10 1986 10 1990 4 1992 4 2001 4 SMBC 2002 12 SMFG 2009 10 Cordial SMBC 6 股 东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SMBC) 简 介

7 丰 富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持 在 华 事 业 发 展 商 品 和 服 务 CMS SMAR&TS

2015 3 31 9 6 15 100 11 : 86-21-3860-9000 : 86-21-3860-9999 8 12 11213 : 86-21-2219-8000 : 86-21-2219-8199 88 78 86-021-2067-0200 86-021-2067-0399 1 16 1601 : 86-10-5920-4500 : 86-10-5915-1080 189 2 12 : 86-22-2330-6677 : 86-22-2319-2111 20 E2B8 : 86-22-6622-6677 : 86-22-6628-1333 28 12 86-512-6606-6500 86-512-6606-8500 2 16 86-512-6288-5018 86-512-6288-5028 8 12 : 86-20-3819-1888 : 86-20-3810-2028 118 23 : 86-571-2889-1111 : 86-571-2889-6699 59 15 1501 : 86-24-3128-7000 : 86-24-3128-7005 333 8 : 86-512-5235-5553 : 86-512-5235-5552 1 2 23 : 86-755-2383-0980 : 86-755-2383-0707 22 1 34 02 : 86-23-8812-5300 : 86-23-8812-5301 399 2001-2005 86-512-3687-0588 86-512-6606-8500 147 9 : 86-411-8370-7873 : 86-411-8370-7761 8 分 支 机 构

2014 2014 5 2014 7 4 3 2014 6 52 2014 1 1 2014 7 8 2014 2014 3 29 2014 7 9 3 21 2014 1 1 2014 7 8 3 27 2014 7 29 3 19 6 47 6 49 2014 1 1 2014 12 2 5 52 2014 12 3 1 1 5 52 2014 4 11 4 35 2014 5 2014 2014 5 45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9

Iteya Yoshio, 2014 4 11 4 35 2014 1 1 2014 7 8 2014 7 9 2014 5 26 2014 1 1 2014 5 25 2014 5 26 2014 1 1 2014 6 10 2014 6 11 10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11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2014 12 31 * ( ) *

/,,,, 12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1 2 ( [2007]54 ) () FA0-FD9; S-VI FE1-FE4; VIIA FF; VIIB FG; VIII FH; IX 3 1 44a i 2 44a ii 3 44a iii 4 44a iv 5 11b 11c 6,, 4 11e 5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13

6 % 92,255,293,988 2,957,103,180 3.21% % 80,855,106,312 1,461,488,020 1.81%, 2014 12 31 7 2014 1.09%2013 :1.08%, 9712%(2013 :1598%) VaR / 3 1 2014 12 / 14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1 / 2014/12/31 VaR 15,533 87,025 BPV /bp 235 /bp 100 BPV /bp 42 /bp 55 BPV /bp 1,292 2 / 2014/12/31 VaR 4,615 18,403 5,465 3,805 76,718 BPV /bp 2 BPV /bp 0 Gamma /% 0 Vega /% 0 / / - -12,245-3,604-1,664 540-557,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15

2014 2014, 1 / 16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 / 2014 12 2014 12 31 2 7 8 30 31 90 91 1 1 571,148 569,726 1,320,733 1,959,772 2,576,669 1,892,624 996,481 1,469 9,888,623 56,514 56,514 0 0 0 0 0 0 0 0 2,661,466 1,038,007 1,254,515 1,548,624 1,189,481 995,900 84,188 8,772,182 0 0 0 5,814 96,851 172,446 275,111-2,090,318-468,281 66,219 405,333 1,290,337 724,277-2,090,318-2,558,599-2,492,381-2,087,047-796,710-72,433 1,632 9,794 37,544 97,941 440,736 2,001,887 2,589,535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17

/ / / / / / LOSS DATA BASE KRI 18 各 类 风 险 和 风 险 管 理 情 况

100% 2014 ( ) 2014 2014 年 度 重 要 事 项 19

20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报 告 21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资 产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6 12,245,573,302.96 12,203,247,052.47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7 11,505,083,929.26 15,347,055,817.41 拆 出 资 金 8 18,981,426,677.83 18,242,347,291.96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9 778,305,377.11 634,054,177.8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0 1,413,510,000.00 - 应 收 利 息 442,814,728.68 339,193,250.67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11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2 11,563,552,851.77 4,552,329,919.98 固 定 资 产 13 70,775,909.29 62,335,742.10 在 建 工 程 14 14,291,358.00 16,401,986.00 无 形 资 产 15 46,039,648.13 32,132,03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6 49,743,653.32 78,906,252.25 其 他 资 产 17 109,033,829.20 120,272,474.07 资 产 总 计 98,960,336,951.40 88,482,726,344.78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财 务 报 表 1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负 债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18 3,143,054,131.73 2,458,504,335.93 拆 入 资 金 19 16,103,916,125.09 13,098,769,415.37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9 714,911,810.72 595,976,644.76 吸 收 存 款 20 66,201,879,168.94 61,087,860,297.7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1 3,008,689.90 2,747,219.96 应 交 税 费 22 64,873,053.52 84,558,642.46 应 付 利 息 362,281,244.21 264,671,577.21 应 付 债 券 23 995,275,996.69 - 其 他 负 债 24 122,228,588.74 211,480,137.31 负 债 合 计 87,711,428,809.54 77,804,568,270.72 ------------------------- -------------------------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2 财 务 报 表 第 2 页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实 收 资 本 25 7,000,000,000.00 7,000,000,000.00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6 30,133,497.61 (38,318,659.60) 盈 余 公 积 27 287,469,568.14 237,239,777.08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28 1,187,740,326.65 1,077,012,926.51 未 分 配 利 润 2,743,564,749.46 2,402,224,030.0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1,248,908,141.86 10,678,158,074.06 ------------------------- -------------------------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98,960,336,951.40 88,482,726,344.78 此 财 务 报 表 已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 获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第 3 页 财 务 报 表 3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表 2014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一 营 业 收 入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利 息 净 收 入 30 1,186,639,456.65 1,122,859,434.70 利 息 收 入 2,648,848,882.79 2,366,150,123.24 利 息 支 出 (1,462,209,426.14) (1,243,290,688.5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1 163,332,508.22 115,133,509.05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189,693,086.75 149,316,849.54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26,360,578.53) (34,183,340.49) 投 资 收 益 32 322,114,332.49 162,689,802.7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3 25,471,756.19 49,218,789.19 汇 兑 收 益 415,397,507.84 161,714,038.00 二 营 业 支 出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25,358,386.88) (90,112,767.13)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34 (993,033,223.57) (934,202,165.6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5 (373,730,297.10) (6,882,159.56) 三 营 业 利 润 620,833,653.84 580,418,481.3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074,090.86 8,871,207.77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20,443.44) (349,579.52) 四 利 润 总 额 626,187,301.26 588,940,109.5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36 (123,889,390.67) (138,922,461.40)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4 财 务 报 表 第 4 页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表 ( 续 ) 2014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五 净 利 润 502,297,910.59 450,017,648.15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37 68,452,157.21 (39,183,267.84)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68,452,157.21 (39,183,267.84) -------------------------- --------------------------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70,750,067.80 410,834,380.31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第 5 页 财 务 报 表 5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4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减 少 额 - 4,981,855,143.22 拆 出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108,375,146.76 - 向 同 业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3,005,146,709.72 -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5,798,568,667.02 5,166,535,663.52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2,829,677,712.20 2,644,069,519.08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66,439,415.89 936,056,820.5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908,207,651.59 13,728,517,146.40 -------------------------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1,722,219,855.86) - 拆 出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2,774,645,590.45) 向 同 业 拆 入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 (1,631,642,372.66)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5,259,061,457.87) (5,781,824,899.31)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1,389,430,120.48) (1,267,511,826.97)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97,033,930.39) (548,877,704.4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65,378,460.93) (193,133,245.1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52,328,323.56) (313,908,860.0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685,452,149.09) (12,511,544,499.06)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8(a) 3,222,755,502.50 1,216,972,647.34 ------------------------- -------------------------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6 财 务 报 表 第 6 页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2014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01,293,185.93 208,016,384.52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9,214,934,376.00 7,990,000,0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416,227,561.93 8,198,016,384.52 ------------------------- ------------------------- 取 得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6,097,831,990.00) (5,532,542,177.1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56,944,675.95) (32,761,328.87)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6,154,776,665.95) (5,565,303,505.97) ------------------------- ------------------------- 投 资 活 动 ( 使 用 ) /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738,549,104.02) 2,632,712,878.55 ------------------------- -------------------------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第 7 页 财 务 报 表 7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2014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993,745,779.50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93,745,779.50 -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93,745,779.50 - ------------------------- -------------------------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738,853,138.87) (771,234,082.95)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 减 少 ) / 增 加 额 38(b) (3,260,900,960.89) 3,078,451,442.94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6,603,274,494.71 23,524,823,051.77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8(c) 23,342,373,533.82 26,603,274,494.71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8 财 务 报 表 第 8 页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4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附 注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7,000,000,000.00 (38,318,659.60) - 237,239,777.08 1,077,012,926.51 2,402,224,030.07 10,678,158,074.06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38,318,659.60 (38,318,659.60) - - - - 2014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7,000,000,000.00 - (38,318,659.60) 237,239,777.08 1,077,012,926.51 2,402,224,030.07 10,678,158,074.06 --------------------- ------------------- ------------------- -------------------- ---------------------- --------------------- ----------------------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1.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68,452,157.21 - - 502,297,910.59 570,750,067.80 2. 利 润 分 配 29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50,229,791.06 - (50,229,791.06) - -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 110,727,400.14 (110,727,400.14) - 上 述 1 和 2 小 计 - - 68,452,157.21 50,229,791.06 110,727,400.14 341,340,719.39 570,750,067.80 ---------------------- ------------------- ------------------- ------------------- ---------------------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7,000,000,000.00-30,133,497.61 287,469,568.14 1,187,740,326.65 2,743,564,749.46 11,248,908,141.86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第 9 页 财 务 报 表 9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 续 ) 2013 年 度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附 注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7,000,000,000.00 864,608.24-192,238,012.25 968,626,200.54 2,105,594,872.72 10,267,323,693.75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864,608.24) 864,608.24 - - - -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7,000,000,000.00-864,608.24 192,238,012.25 968,626,200.54 2,105,594,872.72 10,267,323,693.75 ---------------------- ------------------- ------------------- -------------------- ----------------------- ---------------------- ------------------------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1.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39,183,267.84) - - 450,017,648.15 410,834,380.31 2. 利 润 分 配 29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45,001,764.83 - (45,001,764.83) - -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 108,386,725.97 (108,386,725.97) - 上 述 1 和 2 小 计 - - (39,183,267.84) 45,001,764.83 108,386,725.97 296,629,157.35 410,834,380.31 ---------------------- ------------------- ------------------- ------------------- ---------------------- ---------------------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7,000,000,000.00 - (38,318,659.60) 237,239,777.08 1,077,012,926.51 2,402,224,030.07 10,678,158,074.06 刊 载 于 第 11 页 至 第 83 页 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第 10 页 10 财 务 报 表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1 基 本 情 况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井 住 友 ( 中 国 ) 或 本 行 ) 是 由 日 本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或 母 行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上 海 市 成 立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银 监 会 ) 于 2008 年 10 月 16 日 批 准,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其 原 北 京 分 行 苏 州 分 行 广 州 分 行 天 津 分 行 和 杭 州 分 行 改 制 为 由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单 独 出 资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三 井 住 友 ( 中 国 ) 的 相 应 的 下 属 分 行, 保 留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保 留 分 行 ) 从 事 外 汇 批 发 业 务, 并 将 其 原 上 海 分 行 北 京 分 行 苏 州 分 行 广 州 分 行 天 津 分 行 和 杭 州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原 在 华 分 行 ) 的 债 权 债 务 和 业 务 ( 保 留 在 保 留 分 行 的 除 外 ) 转 入 三 井 住 友 ( 中 国 ) 和 其 下 属 分 行 及 分 支 机 构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 完 成 工 商 注 销 登 记 经 银 监 会 批 准, 本 行 于 2009 年 4 月 2 日 领 取 了 00386074 号 金 融 许 可 证, 并 于 2009 年 4 月 7 日 领 取 了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310000400596312 ( 市 局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0 亿 元 2009 年 4 月 27 日 为 本 行 与 原 在 华 分 行 的 业 务 切 换 日 本 行 已 于 2009 年 4 月 27 日 正 式 对 外 营 业 2014 年 7 月 9 日, 由 于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变 更, 本 行 领 取 了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更 新 的 营 业 执 照 根 据 本 行 营 业 执 照 的 规 定, 本 行 经 营 期 限 为 不 约 定 期 限 本 行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各 项 外 汇 业 务 和 人 民 币 业 务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已 在 上 海 设 立 了 总 行 及 2 家 支 行, 在 北 京 苏 州 广 州 天 津 杭 州 沈 阳 深 圳 和 重 庆 设 立 了 8 家 分 行, 并 在 天 津 滨 海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常 熟 和 昆 山 设 立 了 4 家 支 行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1

2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本 行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 以 下 简 称 财 政 部 )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2014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2) 会 计 年 度 本 行 的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列 报 货 币 本 行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本 行 选 定 记 账 本 位 币 的 依 据 是 主 要 业 务 收 支 的 计 价 和 结 算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3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1) 外 币 折 算 本 行 收 到 投 资 者 以 外 币 投 入 资 本 时 按 当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其 他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或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即 期 汇 率 是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人 民 币 外 汇 牌 价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公 布 的 外 汇 牌 价 或 根 据 公 布 的 外 汇 牌 价 套 算 的 汇 率 即 期 汇 率 的 近 似 汇 率 是 按 照 系 统 合 理 的 方 法 确 定 的 与 交 易 发 生 日 即 期 汇 率 近 似 的 当 期 平 均 汇 率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该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属 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其 他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12 页

(2) 金 融 工 具 本 行 的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利 息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拆 入 资 金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吸 收 存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债 券 及 实 收 资 本 等 (a)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本 行 成 为 相 关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条 款 的 一 方 时,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本 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取 得 资 产 或 承 担 负 债 的 目 的, 把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分 为 不 同 类 别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均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初 始 确 认 后,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后 续 计 量 如 下 :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本 行 持 有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或 回 购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及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此 类 初 始 确 认 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初 始 确 认 后,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第 1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3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本 行 将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且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初 始 确 认 后,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本 行 将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没 有 归 类 到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对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成 本 计 量 ; 其 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其 他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参 见 附 注 3(13)(a))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外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负 债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指 本 行 作 为 保 证 人 与 债 权 人 约 定, 当 债 务 人 不 履 行 债 务 时, 本 行 按 照 约 定 履 行 债 务 或 者 承 担 责 任 的 合 同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负 债 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与 按 照 或 有 事 项 原 则 ( 附 注 3(11)) 确 定 的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除 上 述 以 外 的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后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b)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的 列 报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没 有 相 互 抵 销 但 是,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 1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14 页

- 本 行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额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是 当 前 可 执 行 的 ; - 本 行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c)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或 将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 本 行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本 行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本 行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以 及 持 有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4) 买 入 返 售 和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本 行 按 返 售 协 议 先 买 入 再 按 固 定 价 格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融 出 的 资 金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本 行 按 回 购 协 议 先 卖 出 再 按 固 定 价 格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所 融 入 的 资 金 买 入 返 售 和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按 业 务 发 生 时 实 际 支 付 或 收 到 的 款 项 入 账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反 映 买 入 返 售 的 已 购 入 标 的 资 产 不 予 以 确 认, 在 表 外 记 录 ; 卖 出 回 购 的 标 的 资 产 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反 映 买 入 返 售 和 卖 出 回 购 业 务 的 买 卖 差 价 在 相 关 交 易 期 间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分 别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和 利 息 支 出 第 1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5

(5) 固 定 资 产 及 在 建 工 程 固 定 资 产 指 本 行 为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以 成 本 减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准 备 ( 附 注 3(8)(b))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在 建 工 程 以 成 本 减 减 值 准 备 ( 附 注 3(8)(b))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使 该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支 出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成 本 包 括 工 程 用 物 资 直 接 人 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款 费 用 和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相 应 的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不 计 提 折 旧 对 于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如 果 各 自 具 有 不 同 使 用 寿 命 或 者 以 不 同 方 式 为 本 行 提 供 经 济 利 益, 适 用 不 同 折 旧 率 或 折 旧 方 法 的, 本 行 分 别 将 各 组 成 部 分 确 认 为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的 后 续 支 出, 包 括 与 更 换 固 定 资 产 某 组 成 部 分 相 关 的 支 出, 在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同 时 将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 与 固 定 资 产 日 常 维 护 相 关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报 废 或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损 益 为 处 置 所 得 款 项 净 额 与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并 于 报 废 或 处 置 日 在 损 益 中 确 认 本 行 将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累 计 减 值 准 备 后 在 其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除 非 固 定 资 产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残 值 率 和 折 旧 率 分 别 为 : 使 用 寿 命 残 值 率 折 旧 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4 ~ 20 年 0 5 ~ 25% 运 输 设 备 6 年 0 16.7% 本 行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1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16 页

(6) 经 营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经 营 租 赁 租 入 资 产 的 租 金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费 用 (7)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减 累 计 摊 销 ( 仅 限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 及 减 值 准 备 ( 参 见 附 注 3(8)(b))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行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累 计 减 值 准 备 后 按 直 线 法 在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摊 销, 除 非 该 无 形 资 产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的 条 件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年 限 为 5 年 本 行 将 无 法 预 见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并 对 这 类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8)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除 附 注 3(15) 中 涉 及 的 资 产 减 值 外, 其 他 资 产 的 减 值 按 下 述 原 则 处 理 : (a)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本 行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i) 发 行 方 或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 (ii) 债 务 人 违 反 了 合 同 条 款,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 (iii)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 (iv) 因 发 行 方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该 金 融 资 产 无 法 在 活 跃 市 场 继 续 交 易 等 第 1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7

-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按 以 下 原 则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和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时, 当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的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行 将 该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该 现 值,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运 用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的 减 值 损 失 时,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是 根 据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以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 的 以 往 损 失 经 验, 并 根 据 反 映 当 前 经 济 状 况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进 行 调 整 确 定 的 在 贷 款 及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本 行 将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运 用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即 使 该 金 融 资 产 没 有 终 止 确 认, 本 行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从 所 有 者 权 益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允 价 值 已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应 当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不 得 转 回 1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18 页

(b) 其 他 资 产 的 减 值 本 行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内 部 及 外 部 信 息 以 确 定 下 列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包 括 : - 固 定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 无 形 资 产 本 行 对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此 外,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本 行 至 少 每 年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及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可 以 认 定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其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基 本 上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由 创 造 现 金 流 入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成 在 认 定 资 产 组 时, 主 要 考 虑 该 资 产 组 能 否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同 时 考 虑 管 理 层 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管 理 方 式, 以 及 对 资 产 使 用 或 者 处 置 的 决 策 方 式 等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资 产 组 组 合, 下 同 ) 的 公 允 价 值 ( 参 见 附 注 3(9))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税 前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会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与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减 值 损 失,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但 抵 减 后 的 各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得 低 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 如 可 确 定 的 ) 该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如 可 确 定 的 ) 和 零 三 者 之 中 最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会 转 回 第 1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9

(9) 公 允 价 值 的 计 量 除 特 别 声 明 外, 本 行 按 下 述 原 则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本 行 估 计 公 允 价 值 时, 考 虑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对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进 行 定 价 时 考 虑 的 特 征 ( 包 括 资 产 状 况 及 所 在 位 置 对 资 产 出 售 或 者 使 用 的 限 制 等 ), 并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使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市 场 法 收 益 法 和 成 本 法 (10) 职 工 薪 酬 (a) 短 期 薪 酬 本 行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按 规 定 的 基 准 和 比 例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b)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行 所 参 与 的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按 照 中 国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本 行 职 工 参 加 的 由 政 府 机 构 设 立 管 理 的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中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的 缴 费 金 额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基 准 和 比 例 计 算 本 行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缴 存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此 外, 本 行 根 据 国 家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的 相 关 政 策 为 员 工 建 立 企 业 年 金 退 休 计 划 本 行 按 职 工 工 资 的 一 定 比 例 向 企 业 年 金 退 休 计 划 供 款, 并 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20 页

(11) 预 计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如 果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是 本 行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且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行, 以 及 有 关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本 行 会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对 于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预 计 负 债 以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对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潜 在 义 务, 其 存 在 须 通 过 未 来 不 确 定 事 项 的 发 生 或 不 发 生 予 以 证 实 ; 或 过 去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不 是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行 或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则 本 行 会 将 该 潜 在 义 务 或 现 时 义 务 披 露 为 或 有 负 债 (12) 受 托 业 务 本 行 在 受 托 业 务 中 担 任 客 户 的 管 理 人 受 托 人 或 代 理 人 本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不 包 括 本 行 因 受 托 业 务 而 持 有 的 资 产 以 及 有 关 向 客 户 交 回 这 些 资 产 的 承 诺, 因 为 该 资 产 的 风 险 及 报 酬 由 客 户 承 担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是 指 本 行 与 客 户 签 订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由 客 户 向 本 行 提 供 资 金 ( 以 下 简 称 委 托 贷 款 基 金 ), 并 由 本 行 按 照 客 户 的 指 示 向 第 三 方 发 放 贷 款 ( 以 下 简 称 委 托 贷 款 ) 由 于 本 行 并 不 承 担 委 托 贷 款 及 相 关 委 托 贷 款 基 金 的 风 险 及 报 酬, 因 此 委 托 贷 款 及 基 金 按 其 本 金 记 录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表 外 项 目, 而 且 并 未 对 这 些 委 托 贷 款 计 提 任 何 减 值 准 备 (13) 收 入 确 认 收 入 是 本 行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加 且 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收 入 在 其 金 额 及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行 并 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不 同 类 型 收 入 的 其 他 确 认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a) 利 息 收 入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收 入 根 据 让 渡 资 金 使 用 权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利 息 收 入 包 括 折 价 或 溢 价 摊 销, 或 生 息 资 产 的 初 始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按 实 际 利 率 基 准 计 算 的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异 的 摊 销 第 21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1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利 息 收 入 或 利 息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将 金 融 工 具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行 会 在 考 虑 金 融 工 具 ( 如 提 前 还 款 权 类 似 期 权 等 ) 的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 但 不 会 考 虑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计 算 项 目 包 括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订 约 方 之 间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溢 价 或 折 价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的 利 息 收 入 ( 以 下 简 称 折 现 回 拨 ), 按 照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时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作 为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b)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14) 政 府 补 助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在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行 将 由 于 形 成 或 取 得 金 融 资 产 而 收 取 的 初 始 费 收 入 或 承 诺 费 收 入 进 行 递 延, 作 为 对 实 际 利 率 的 调 整 ; 如 果 本 行 在 贷 款 承 诺 期 满 时 还 没 有 发 放 贷 款, 有 关 收 费 将 确 认 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行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政 府 以 投 资 者 身 份 向 本 行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拨 入 的 投 资 补 助 等 专 项 拨 款 中,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处 理 的, 也 属 于 资 本 性 投 入 的 性 质, 不 属 于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并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行 将 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行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本 行 将 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行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则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22 页

(15) 所 得 税 除 因 企 业 合 并 和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 包 括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外, 本 行 将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期 所 得 税 是 按 本 年 度 应 税 所 得 额,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的 税 率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加 上 以 往 年 度 应 付 所 得 税 的 任 何 调 整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本 行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并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那 么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与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别 根 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定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指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包 括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当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之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有 关 时, 相 应 的 税 项 直 接 计 入 或 扣 取 所 有 者 权 益, 并 在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于 利 润 表 内 实 现 时, 在 利 润 表 内 确 认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根 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预 期 收 回 或 结 算 方 式, 依 据 已 颁 布 的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 纳 税 主 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 - 并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第 2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3

(16)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经 审 议 批 准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中 拟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确 认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负 债, 在 附 注 中 单 独 披 露 (17) 关 联 方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另 一 方 或 对 另 一 方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以 及 两 方 或 两 方 以 上 同 受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的, 构 成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可 为 个 人 或 企 业 仅 仅 同 受 国 家 控 制 而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方 关 系 的 企 业, 不 构 成 本 行 的 关 联 方 本 行 的 关 联 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a) 本 行 的 母 公 司 ; (b) 本 行 的 子 公 司 ; (c) 与 本 行 受 同 母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d) 对 本 行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投 资 方 ; (e) 与 本 行 同 受 一 方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 (f) 本 行 的 合 营 企 业, 包 括 合 营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 (g) 本 行 的 联 营 企 业, 包 括 联 营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 (h) 本 行 的 主 要 投 资 者 个 人 及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i) 本 行 的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j) 本 行 母 公 司 的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及 (k) 本 行 的 主 要 投 资 者 个 人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18) 分 部 报 告 本 行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本 行 内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发 生 费 用 ; - 本 行 管 理 层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 - 本 行 能 够 取 得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2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24 页

如 果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存 在 相 似 经 济 特 征 且 同 时 在 以 下 方 面 具 有 相 同 或 相 似 性 的, 可 以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 - 各 单 项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性 质 ; - 提 供 产 品 或 服 务 过 程 的 性 质 ; -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客 户 类 型 ; - 销 售 产 品 或 提 供 服 务 的 方 式 ; - 提 供 产 品 或 服 务 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影 响 本 行 在 编 制 分 部 报 告 时, 分 部 间 交 易 收 入 按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量 编 制 分 部 报 告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编 制 本 行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一 致 (19)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及 判 断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行 管 理 层 需 要 运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的 应 用 及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及 费 用 的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实 际 情 况 可 能 与 这 些 估 计 不 同 本 行 管 理 层 对 估 计 涉 及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因 素 的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除 附 注 45 载 有 关 于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涉 及 的 假 设 和 风 险 因 素 的 数 据 外, 其 他 主 要 估 计 金 额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如 下 : (a) 贷 款 和 垫 款 的 减 值 损 失 本 行 定 期 审 阅 贷 款 和 垫 款 组 合, 以 评 估 其 是 否 出 现 减 值 情 况, 并 在 出 现 减 值 情 况 时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的 具 体 金 额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显 示 个 别 贷 款 和 垫 款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出 现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显 示 贷 款 和 垫 款 组 合 中 债 务 人 及 发 行 人 的 还 款 状 况 出 现 负 面 变 动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或 国 家 或 地 区 经 济 状 况 发 生 变 化 引 起 组 合 内 资 产 违 约 等 事 项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为 该 贷 款 和 垫 款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净 减 少 额 当 运 用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贷 款 和 垫 款 的 减 值 损 失 时,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是 根 据 与 贷 款 和 垫 款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资 产 的 历 史 损 失 经 验 确 定, 并 根 据 反 映 当 前 经 济 状 况 的 可 观 察 数 据 进 行 调 整 管 理 层 定 期 审 阅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时 采 用 的 方 法 和 假 设, 以 减 小 预 计 损 失 与 实 际 损 失 之 间 的 差 额 第 2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5

(b)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的 减 值 如 附 注 3(8)(b) 所 述, 本 行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评 估, 以 确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否 下 跌 至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如 果 情 况 显 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无 法 全 部 收 回, 有 关 资 产 便 会 视 为 已 减 值, 并 相 应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由 于 本 行 不 能 可 靠 获 得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公 开 市 价, 且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此, 本 行 将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作 为 可 收 回 金 额 在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需 要 对 该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生 产 产 品 的 产 量 售 价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以 及 计 算 现 值 时 使 用 的 折 现 率 等 作 出 重 大 判 断 本 行 在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时 会 采 用 所 有 能 够 获 得 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根 据 合 理 和 可 支 持 的 假 设 所 作 出 有 关 产 量 售 价 和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的 预 测 (c)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如 附 注 3(5) 和 3(7) 所 述, 本 行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行 定 期 审 阅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数 额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是 本 行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已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改 变 而 确 定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d) 所 得 税 确 定 所 得 税 涉 及 对 某 些 交 易 未 来 税 务 处 理 的 判 断 本 行 慎 重 评 估 各 项 交 易 的 税 务 影 响, 并 计 提 相 应 的 所 得 税 本 行 定 期 根 据 更 新 的 税 收 法 规 重 新 评 估 这 些 交 易 的 税 务 影 响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按 可 抵 扣 税 务 亏 损 及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只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时 确 认, 所 以 需 要 管 理 层 判 断 获 得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能 性 本 行 持 续 审 阅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判 断, 如 果 预 计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能 利 用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将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26 页

4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及 影 响 本 行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下 述 财 政 部 新 颁 布 /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2 号 (2014) ) (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9 号 (2014) ) (i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0 号 (2014) ) (iv)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3 号 (2014) ) (v)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9 号 ) (v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40 号 ) (v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41 号 ) 同 时, 本 行 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 开 始 执 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金 融 负 债 与 权 益 工 具 的 区 分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财 会 [2014]13 号 文 ) 以 及 在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中 开 始 执 行 财 政 部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准 则 37 号 (2014) ) 采 用 上 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后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已 在 附 注 3 中 列 示 本 行 采 用 上 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主 要 影 响 如 下 : (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该 准 则 要 求 将 采 用 该 准 则 前 作 为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法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在 采 用 该 准 则 之 后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的 相 关 政 策 核 算 ( 参 见 附 注 3(2)) 除 上 述 变 更 外, 该 准 则 还 对 权 益 法 核 算 等 进 行 了 修 订 该 准 则 的 修 订 对 本 行 财 务 报 表 无 重 大 影 响 (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本 行 根 据 准 则 9 号 (2014) 有 关 短 期 薪 酬 和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会 计 处 理 要 求, 对 现 有 的 职 工 薪 酬 进 行 了 重 新 梳 理, 变 更 了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采 用 该 准 则 未 对 本 行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对 2014 年 1 月 1 日 之 前 披 露 的 信 息 与 准 则 9 号 (2014) 要 求 不 一 致 的, 本 行 根 据 准 则 9 号 (2014) 的 要 求 未 作 调 整, 对 新 的 披 露 未 提 供 比 较 信 息 第 2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7

(i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根 据 准 则 30 号 (2014) 的 要 求, 本 行 修 改 了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列 报, 包 括 将 利 润 表 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分 别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在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项 目 与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项 目 进 行 列 报 等 本 行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列 报 进 行 了 相 应 调 整 (iv)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该 准 则 修 订 了 控 制 的 定 义 以 及 具 体 判 断 原 则 该 准 则 引 入 了 单 一 的 控 制 模 式, 通 过 投 资 方 是 否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是 否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来 判 断 某 个 被 投 资 方 是 否 应 被 合 并 ; 同 时 引 入 了 实 质 性 控 制 的 判 断 主 要 责 任 人 与 代 理 人 的 判 断, 修 订 了 对 潜 在 表 决 权 的 考 虑 等 由 于 采 用 该 准 则, 本 行 已 对 是 否 能 够 控 制 被 投 资 方 及 是 否 将 该 被 投 资 方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了 修 改 采 用 该 准 则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报 表 无 重 大 影 响 (v)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准 则 39 号 重 新 定 义 了 公 允 价 值, 制 定 了 统 一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框 架, 规 范 了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要 求 采 用 准 则 39 号 未 对 本 行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产 生 任 何 重 大 影 响 本 行 根 据 准 则 39 号 进 行 的 披 露, 请 参 见 附 注 45 对 2014 年 7 月 1 日 之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与 准 则 39 号 要 求 不 一 致 的, 本 行 根 据 准 则 39 号 的 要 求 未 作 追 溯 调 整, 对 新 的 披 露 要 求 未 提 供 比 较 信 息 (v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该 准 则 要 求 将 采 用 该 准 则 前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的 共 同 控 制 经 营 共 同 控 制 资 产 及 合 营 企 业, 在 采 用 该 准 则 后 根 据 合 营 安 排 的 结 构 法 律 形 式 以 及 合 同 条 款 等 因 素,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采 用 该 准 则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报 表 无 重 大 影 响 2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28 页

5 税 项 (vii)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该 准 则 规 范 并 修 改 了 企 业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安 排 联 营 企 业 以 及 未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所 享 有 的 权 益 的 相 关 披 露 要 求 采 用 该 准 则 对 本 行 财 务 报 表 无 重 大 影 响 (viii) 金 融 负 债 与 权 益 工 具 的 区 分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以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财 会 [2014]13 号 文 明 确 了 发 行 方 对 于 所 发 行 的 金 融 工 具 分 类 为 金 融 负 债 或 权 益 工 具 的 具 体 指 引 采 用 财 会 [2014]13 号 文 未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当 期 及 比 较 期 间 )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准 则 37 号 (2014) 对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规 定, 增 加 了 进 一 步 指 引, 并 修 订 了 金 融 工 具 的 披 露 要 求 该 抵 销 规 定 要 求 未 对 本 行 的 列 报 产 生 影 响 此 外, 本 行 已 根 据 该 准 则 修 改 了 对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披 露 要 求, 详 见 相 关 附 注 本 行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项 及 税 率 如 下 : (1) 本 行 适 用 的 与 提 供 服 务 相 关 的 税 费 主 要 有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和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税 种 计 缴 标 准 营 业 税 应 税 营 业 收 入 的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实 缴 营 业 税 的 7% 教 育 费 附 加 实 缴 营 业 税 的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实 缴 营 业 税 的 2% (2) 所 得 税 本 年 度, 本 行 适 用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2013 年 :25%) 第 2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9

6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库 存 现 金 186,695.70 2,415,186.02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a) 9,399,672,211.57 9,563,137,855.71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b) 2,845,714,395.69 2,637,694,010.74 合 计 12,245,573,302.96 12,203,247,052.47 (a) 法 定 存 款 准 备 金 为 本 行 按 管 理 条 例 及 有 关 规 定, 向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缴 存 的 存 款 准 备 金, 此 存 款 不 能 用 于 日 常 业 务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缴 存 比 率 为 : 2014 年 2013 年 人 民 币 存 款 缴 存 比 率 18% 18% 外 汇 存 款 缴 存 比 率 5% 5% (b)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超 额 存 款 准 备 金 主 要 是 用 于 资 金 清 算 7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2014 年 2013 年 存 放 银 行 - 境 内 10,948,601,671.30 14,425,427,546.57 - 境 外 527,152,461.90 886,399,537.84 小 计 11,475,754,133.20 15,311,827,084.41 -------------------------- -------------------------- 存 放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 境 内 29,329,796.06 35,228,733.00 -------------------------- -------------------------- 合 计 11,505,083,929.26 15,347,055,817.4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认 为 无 需 为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 无 ) 3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30 页

8 拆 出 资 金 2014 年 2013 年 拆 放 银 行 - 境 内 5,208,506,677.83 9,682,255,589.95 - 境 外 7,516,970,000.00 1,779,386,102.01 小 计 12,725,476,677.83 11,461,641,691.96 -------------------------- -------------------------- 拆 放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 境 内 6,255,950,000.00 6,780,705,600.00 -------------------------- -------------------------- 合 计 18,981,426,677.83 18,242,347,291.96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认 为 无 需 为 拆 出 资 金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 无 ) 9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2014 年 名 义 金 额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合 计 资 产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利 率 掉 期 合 约 2,588,234,626.44 6,866,980.12 (5,469,821.37) --------------------- --------------------- --------------------- 货 币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货 币 掉 期 合 约 97,837,248,848.62 489,506,545.39 (592,369,917.86) -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7,859,307,898.48 281,639,295.42 (116,779,515.31) 105,696,556,747.10 771,145,840.81 (709,149,433.17) --------------------- --------------------- --------------------- 商 品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商 品 掉 期 合 约 14,911,434.65 292,556.18 (292,556.18) --------------------- --------------------- --------------------- 合 计 108,299,702,808.19 778,305,377.11 (714,911,810.72) 第 31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1

2013 年 名 义 金 额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合 计 资 产 负 债 利 率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利 率 掉 期 合 约 1,583,887,313.18 4,869,729.60 (12,340,999.14) --------------------- --------------------- --------------------- 货 币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货 币 掉 期 合 约 97,723,697,983.14 447,747,992.39 (502,926,839.86) -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8,195,670,794.30 180,530,076.22 (79,802,426.10) 105,919,368,777.44 628,278,068.61 (582,729,265.96) --------------------- --------------------- --------------------- 商 品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商 品 掉 期 合 约 10,548,278.80 906,379.66 (906,379.66) --------------------- --------------------- --------------------- 合 计 107,513,804,369.42 634,054,177.87 (595,976,644.76)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的 名 义 金 额 仅 指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完 成 的 交 易 量, 并 不 代 表 风 险 金 额 3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32 页

1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a) 按 交 易 对 手 类 型 分 析 2014 年 2013 年 境 内 商 业 银 行 1,413,510,000.00 - (b) 按 担 保 物 类 别 分 析 2014 年 2013 年 政 府 债 券 793,510,000.00 - 政 策 性 银 行 债 券 620,000,000.00 - 合 计 1,413,510,000.00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计 人 民 币 1,413,510,000.00 元 (2013 年 : 无 ), 并 相 应 持 有 交 易 项 下 的 担 保 物, 这 些 交 易 是 按 一 般 拆 借 业 务 的 标 准 条 款 进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持 有 的 买 入 返 售 协 议 担 保 物 中 没 有 因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而 需 要 直 接 处 置 或 再 抵 押 的 担 保 物 第 3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3

11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a) 按 贷 款 性 质 分 析 2014 年 2013 年 企 业 贷 款 和 垫 款 - 贷 款 40,398,975,332.11 35,138,218,592.80 - 贴 现 1,844,670,306.62 1,844,683,170.44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42,243,645,638.73 36,982,901,763.24 减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497,336.98) (2,396,403.07) 组 合 计 提 数 (499,962,615.90) (126,055,010.17) 贷 款 和 垫 款 账 面 价 值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b) 按 行 业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2014 年 2013 年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制 造 业 26,844,154,373.37 64% 25,730,064,095.51 69%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5,570,344,254.41 13% 4,996,126,512.80 14% 租 赁 及 商 业 服 务 业 3,223,450,747.25 8% 2,567,798,096.64 7% 房 地 产 业 2,563,381,533.83 6% 1,041,351,708.12 3% 金 融 业 1,743,136,115.65 4% 1,512,299,387.07 4% 其 他 2,299,178,614.22 5% 1,135,261,963.10 3%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42,243,645,638.73 100% 36,982,901,763.24 100% 减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497,336.98) (2,396,403.07) 组 合 计 提 数 (499,962,615.90) (126,055,010.17) 贷 款 和 垫 款 账 面 价 值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3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34 页

(c)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2014 年 2013 年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上 海 市 11,810,691,306.05 28% 11,760,765,204.36 32% 江 苏 省 6,483,864,477.48 15% 6,604,988,205.27 17% 广 东 省 6,120,375,594.45 14% 5,151,854,838.87 14% 北 京 市 4,268,792,372.51 10% 2,344,527,345.58 6% 浙 江 省 2,379,552,172.78 6% 1,759,509,149.52 5% 天 津 市 1,985,487,098.15 5% 2,160,076,174.54 6% 辽 宁 省 1,973,181,368.52 5% 1,399,079,017.92 4% 山 东 省 1,722,617,491.40 4% 1,055,215,349.74 3% 其 他 地 区 5,499,083,757.39 13% 4,746,886,477.44 13%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42,243,645,638.73 100% 36,982,901,763.24 100% 减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497,336.98) (2,396,403.07) 组 合 计 提 数 (499,962,615.90) (126,055,010.17) 贷 款 和 垫 款 账 面 价 值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d) 按 担 保 方 式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2014 年 2013 年 信 用 贷 款 22,650,675,525.83 19,478,813,001.65 保 证 贷 款 18,417,200,437.67 17,131,451,432.24 质 押 贷 款 900,567,650.23 262,166,700.00 抵 押 贷 款 275,202,025.00 110,470,629.35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42,243,645,638.73 36,982,901,763.24 减 :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497,336.98) (2,396,403.07) 组 合 计 提 数 (499,962,615.90) (126,055,010.17) 贷 款 和 垫 款 账 面 价 值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第 3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5

(e) 已 逾 期 贷 款 的 逾 期 期 限 分 析 2014 年 逾 期 逾 期 1 年 以 上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3 年 以 内 3 年 以 上 合 计 信 用 贷 款 1,841,184.35 - - 1,841,184.35 保 证 贷 款 - - 532,722.43 532,722.43 抵 押 贷 款 11,927,774.41 - - 11,927,774.41 合 计 13,768,958.76-532,722.43 14,301,681.19 2013 年 逾 期 逾 期 1 年 以 上 逾 期 3 个 月 以 内 3 年 以 内 3 年 以 上 合 计 信 用 贷 款 172,791.69 - - 172,791.69 保 证 贷 款 - - 2,396,403.07 2,396,403.07 抵 押 贷 款 - - - - 合 计 172,791.69-2,396,403.07 2,569,194.76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所 有 或 部 分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一 天 以 上 的 贷 款 分 期 还 款 贷 款 如 仅 有 一 期 或 几 期 逾 期, 整 笔 贷 款 均 划 分 为 逾 期 贷 款 3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36 页

(f)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变 动 情 况 2014 年 按 组 合 方 式 按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评 估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损 失 准 备 总 额 年 初 余 额 126,055,010.17 2,396,403.07 128,451,413.24 本 年 计 提 / ( 转 回 ) 373,907,605.73 (177,308.63) 373,730,297.10 折 现 回 拨 - (7,503.71) (7,503.71) 收 回 原 已 核 销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 1,682,417.62 1,682,417.62 汇 兑 差 异 - (396,671.37) (396,671.37) 年 末 余 额 499,962,615.90 3,497,336.98 503,459,952.88 2013 年 按 组 合 方 式 按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的 贷 款 评 估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损 失 准 备 总 额 年 初 余 额 114,215,090.13 3,794,163.55 118,009,253.68 本 年 计 提 / ( 转 回 ) 11,839,920.04 (4,957,760.48) 6,882,159.56 收 回 原 已 核 销 的 贷 款 和 垫 款 - 3,560,000.00 3,560,000.00 年 末 余 额 126,055,010.17 2,396,403.07 128,451,413.2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损 失 准 备 以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的 已 减 值 贷 款 和 垫 款 为 人 民 币 4,746,900.76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2,396,403.07 元 ), 均 无 担 保 物 涵 盖 (2013 年 : 无 ) 对 该 类 贷 款, 按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的 损 失 为 人 民 币 3,497,336.98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2,396,403.07 元 )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的 贷 款 拨 备 率 为 1.19% (2013 年 :0.35%), 拨 备 覆 盖 率 为 10,606.08% (2013 年 :539.37%) 贷 款 拨 备 率 是 指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占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拨 备 覆 盖 率 是 指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占 不 良 贷 款 的 比 例 根 据 银 监 会 印 发 的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印 发 <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指 引 > 的 通 知 ( 银 监 发 [2007] 5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良 贷 款 是 指 银 监 会 五 级 分 类 标 准 中 的 次 级 可 疑 和 损 失 类 贷 款 和 垫 款 第 3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7

1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014 年 2013 年 债 券 11,563,552,851.77 4,552,329,919.98 可 供 出 售 债 券 投 资 由 下 列 机 构 发 行,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列 示 : 2014 年 2013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5,115,983,100.00 3,022,602,580.05 政 策 性 银 行 3,339,032,250.00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2,685,314,590.00 1,336,278,939.93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423,222,911.77 193,448,400.00 合 计 11,563,552,851.77 4,552,329,919.98 债 券 投 资 包 括 本 行 持 有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为 本 行 通 过 直 接 持 有 投 资 而 在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本 行 对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没 有 控 制, 未 将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纳 入 本 行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这 些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性 质 和 目 的 主 要 是 管 理 投 资 者 的 资 产 并 赚 取 管 理 费, 其 融 资 方 式 是 向 投 资 者 发 行 投 资 产 品 除 上 述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外, 本 行 没 有 在 其 他 第 三 方 机 构 发 起 设 立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享 有 的 权 益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最 大 损 失 敞 口 为 其 在 报 告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认 为 无 需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 无 ) 3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38 页

13 固 定 资 产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合 计 成 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46,120,262.29 1,439,537.70 147,559,799.99 本 年 增 加 9,847,447.45-9,847,447.45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187,500.00-1,187,500.00 本 年 减 少 (6,730,327.33) - (6,730,327.3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50,424,882.41 1,439,537.70 151,864,420.11 本 年 增 加 16,533,513.41 2,122,046.59 18,655,560.00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7,164,440.00-7,164,440.00 本 年 减 少 (6,648,928.77) (805,157.48) (7,454,086.2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67,473,907.05 2,756,426.81 170,230,333.86 ------------------- ------------------- ------------------- 减 : 累 计 折 旧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78,083,366.56) (1,316,702.66) (79,400,069.22) 本 年 计 提 折 旧 (16,756,799.28) (92,125.97) (16,848,925.25) 折 旧 冲 销 6,720,316.46-6,720,316.4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88,119,849.38) (1,408,828.63) (89,528,678.01) 本 年 计 提 折 旧 (17,250,166.74) (82,382.19) (17,332,548.93) 折 旧 冲 销 6,601,644.89 805,157.48 7,406,802.37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98,768,371.23) (686,053.34) (99,454,424.57) -------------------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8,705,535.82 2,070,373.47 70,775,909.2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2,305,033.03 30,709.07 62,335,742.1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认 为 无 需 为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 无 ) 第 3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39

14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8,126,770.00 本 年 增 加 14,836,354.00 本 年 转 出 - 固 定 资 产 (1,187,500.00) - 无 形 资 产 (1,637,670.00) - 其 他 资 产 (3,735,968.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6,401,986.00 本 年 增 加 21,075,260.00 本 年 转 出 - 固 定 资 产 (7,164,440.00) - 无 形 资 产 (14,567,817.00) - 其 他 资 产 (1,453,631.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4,291,358.0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认 为 无 需 为 在 建 工 程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 无 ) 4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40 页

15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软 件 高 尔 夫 会 籍 合 计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87,793,095.34 3,942,148.64 91,735,243.98 本 年 增 加 7,001,258.99-7,001,258.99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637,670.00-1,637,67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96,432,024.33 3,942,148.64 100,374,172.97 本 年 增 加 12,859,415.95-12,859,415.95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4,567,817.00-14,567,817.00 本 年 减 少 (2,117,687.44) - (2,117,687.4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21,741,569.84 3,942,148.64 125,683,718.48 ------------------- ------------------- ------------------- 减 : 累 计 摊 销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56,232,779.98) (68,661.97) (56,301,441.95) 本 年 增 加 (11,858,306.65) (82,394.37) (11,940,701.02)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68,091,086.63) (151,056.34) (68,242,142.97) 本 年 增 加 (13,437,220.45) (82,394.37) (13,519,614.82) 本 年 减 少 2,117,687.44-2,117,687.4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79,410,619.64) (233,450.71) (79,644,070.35) ------------------- ------------------- ------------------- 账 面 价 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2,330,950.20 3,708,697.93 46,039,648.1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8,340,937.70 3,791,092.30 32,132,030.00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认 为 无 需 为 无 形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 无 ) 第 41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41

16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负 债 ) 2014 年 本 年 增 减 本 年 增 减 年 初 余 额 计 入 损 益 计 入 权 益 年 末 余 额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67,560,110.61 - - 67,560,110.61 非 应 计 利 息 7,172,228.83 - - 7,172,228.83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9,519,383.28) (6,329,008.32) - (15,848,391.6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2,772,886.54 - (22,817,385.73) (10,044,499.1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86,804.98 65,367.49-752,172.47 其 他 233,604.57 (81,572.37) - 152,032.20 合 计 78,906,252.25 (6,345,213.20) (22,817,385.73) 49,743,653.32 17 其 他 资 产 2014 年 2013 年 经 营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53,386,899.34 58,411,407.99 存 出 保 证 金 26,927,464.71 28,266,809.24 应 收 垫 付 款 项 14,515,976.27 15,764,884.46 其 他 14,203,488.88 17,829,372.38 合 计 109,033,829.20 120,272,474.07 4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42 页

18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014 年 2013 年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 境 内 - 275,496,285.51 - 境 外 794,502,427.73 216,541,118.09 小 计 794,502,427.73 492,037,403.60 -------------------------- --------------------------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 境 内 2,348,551,704.00 1,966,466,932.33 -------------------------- -------------------------- 合 计 3,143,054,131.73 2,458,504,335.93 19 拆 入 资 金 2014 年 2013 年 同 业 拆 入 资 金 - 境 内 2,043,746,000.00 408,492,300.00 - 境 外 14,060,170,125.09 12,690,277,115.37 合 计 16,103,916,125.09 13,098,769,415.37 第 4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43

20 吸 收 存 款 2014 年 2013 年 活 期 存 款 - 公 司 客 户 25,857,837,576.65 27,299,791,327.91 - 个 人 客 户 15,101,580.65 25,053,068.10 活 期 存 款 小 计 25,872,939,157.30 27,324,844,396.01 ------------------------- ------------------------- 定 期 存 款 ( 含 通 知 存 款 ) - 公 司 客 户 40,266,157,484.17 33,568,442,860.20 - 个 人 客 户 347,423.35 344,072.21 定 期 存 款 小 计 40,266,504,907.52 33,568,786,932.41 ------------------------- ------------------------- 其 他 存 款 - 存 入 保 证 金 40,019,654.08 184,642,573.30 - 应 解 汇 款 22,415,450.04 9,586,396.00 ------------------------- ------------------------- 合 计 66,201,879,168.94 61,087,860,297.72 4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44 页

2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附 注 2014 年 短 期 薪 酬 (a) 3,008,689.90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b) - 合 计 3,008,689.90 (a) 短 期 薪 酬 2014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本 年 发 生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12 月 31 日 余 额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2,747,219.96 476,312,327.13 (476,050,857.19) 3,008,689.90 社 会 保 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 16,817,230.66 (16,817,230.66) - 工 伤 保 险 费 - 914,269.03 (914,269.03) - 生 育 保 险 费 - 1,540,451.75 (1,540,451.75) - 住 房 公 积 金 - 14,434,666.42 (14,434,666.42) - 工 会 经 费 和 人 员 培 训 费 - 8,888,332.47 (8,888,332.47) - 住 房 补 贴 - 23,506,964.80 (23,506,964.80) -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 8,892,007.54 (8,892,007.54) - 合 计 2,747,219.96 551,306,249.80 (551,044,779.86) 3,008,689.90 (b)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014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本 年 发 生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12 月 31 日 余 额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32,921,002.92 (32,921,002.92) - 失 业 保 险 费 - 2,399,032.97 (2,399,032.97) -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 10,669,114.64 (10,669,114.64) - 合 计 - 45,989,150.53 (45,989,150.53) - 第 4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45

本 行 于 2013 年 度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发 生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余 额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2,497,932.38 441,925,091.98 (441,675,804.40) 2,747,219.96 职 工 福 利 费 及 其 他 - 107,201,900.09 (107,201,900.09) - 合 计 2,497,932.38 549,126,992.07 (548,877,704.49) 2,747,219.96 22 应 交 税 费 2014 年 2013 年 所 得 税 19,111,911.24 47,911,990.74 营 业 税 及 附 加 32,593,000.00 23,620,000.00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13,168,142.28 13,026,651.72 合 计 64,873,053.52 84,558,642.46 23 应 付 债 券 2014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年 末 余 额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 1,000,000,000.00-1,000,000,000.00 发 行 费 用 - (6,254,220.50) 1,530,217.19 (4,724,003.31) 合 计 - 993,745,779.50 1,530,217.19 995,275,996.69 本 行 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 发 行 了 一 笔 2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计 人 民 币 10 亿 元, 利 率 为 5.80%, 每 年 支 付 利 息, 共 支 付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254,220.50 元 4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46 页

24 其 他 负 债 2014 年 2013 年 待 清 算 款 项 109,101,782.07 194,028,925.35 递 延 收 益 8,590,580.95 6,016,023.43 应 付 业 务 管 理 费 2,744,800.19 9,171,638.83 其 他 1,791,425.53 2,263,549.70 合 计 122,228,588.74 211,480,137.31 25 实 收 资 本 本 行 于 12 月 31 日 的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结 构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 金 额 (%)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70 亿 人 民 币 100% 70 亿 人 民 币 100% 在 实 收 资 本 账 户 中, 外 币 换 算 为 人 民 币 时 采 用 的 汇 率 是 收 到 出 资 当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汇 率 上 述 实 收 资 本 已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证, 并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26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864,608.24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39,183,267.8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38,318,659.60)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68,452,157.2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30,133,497.61 第 4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47

27 盈 余 公 积 附 注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192,238,012.25 利 润 分 配 29(a) 45,001,764.8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37,239,777.08 利 润 分 配 29(a) 50,229,791.0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287,469,568.14 28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附 注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2013 年 1 月 1 日 余 额 968,626,200.54 利 润 分 配 29(b) 108,386,725.97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077,012,926.51 利 润 分 配 29(b) 110,727,400.1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1,187,740,326.65 根 据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关 于 印 发 < 金 融 企 业 准 备 金 计 提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金 [2012] 20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金 融 企 业 承 担 风 险 和 损 失 的 资 产 应 计 提 准 备 金, 具 体 包 括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类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存 放 同 业 拆 出 资 金 抵 债 资 产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等 一 般 准 备 余 额 原 则 上 不 得 低 于 风 险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的 1.5% 本 行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按 上 述 规 定 累 计 计 提 了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计 人 民 币 1,187,740,326.65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077,012,926.51 元 ) 4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48 页

29 利 润 分 配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a) 50,229,791.06 45,001,764.83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b) 110,727,400.14 108,386,725.97 合 计 160,957,191.20 153,388,490.80 (a)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本 行 按 有 关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按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计 人 民 币 50,229,791.06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45,001,764.83 元 ) (b)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 附 注 28), 本 行 于 本 年 度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计 人 民 币 110,727,400.14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08,386,725.97 元 ), 并 构 成 本 行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一 部 分 第 4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49

30 利 息 净 收 入 2014 年 2013 年 利 息 收 入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60,329,582.16 145,911,221.34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531,364,075.09 495,409,201.80 拆 出 资 金 540,660,417.22 541,549,914.59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25,888,350.17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 公 司 贷 款 和 垫 款 1,325,106,677.24 1,115,322,789.10 - 票 据 贴 现 64,999,375.84 67,881,956.42 其 他 500,405.07 75,039.99 利 息 收 入 小 计 2,648,848,882.79 2,366,150,123.24 ------------------------- ------------------------- 其 中 : 已 减 值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收 入 7,503.71 - 利 息 支 出 :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55,635,356.13) (57,810,553.61) 拆 入 资 金 (53,641,309.84) (77,182,719.4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1,255,619.17) - 吸 收 存 款 (1,311,759,009.80) (1,098,194,700.00) 应 付 债 券 (39,826,107.60) - 其 他 (92,023.60) (10,102,715.53) 利 息 支 出 小 计 (1,462,209,426.14) (1,243,290,688.54) ------------------------- ------------------------- 利 息 净 收 入 1,186,639,456.65 1,122,859,434.70 5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50 页

31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2014 年 2013 年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 结 算 与 清 算 手 续 费 61,802,294.16 61,121,046.09 贷 款 业 务 手 续 费 56,023,547.12 38,579,924.08 顾 问 咨 询 费 33,153,390.80 15,380,830.63 担 保 手 续 费 17,278,006.84 16,010,029.73 委 托 贷 款 及 旅 行 支 票 手 续 费 11,287,571.72 8,560,294.91 其 他 10,148,276.11 9,664,724.10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小 计 189,693,086.75 149,316,849.54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 银 行 间 交 易 费 (20,933,788.12) (28,987,767.38) 市 场 交 易 费 (4,006,028.74) (3,881,337.08) 其 他 (1,420,761.67) (1,314,236.03)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小 计 (26,360,578.53) (34,183,340.49)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163,332,508.22 115,133,509.05 32 投 资 收 益 2014 年 2013 年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资 产 产 生 的 利 息 312,080,037.55 172,254,101.11 - 出 售 资 产 损 益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净 损 益 21,033,647.61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10,999,352.67) (9,564,298.38) 合 计 322,114,332.49 162,689,802.73 第 51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51

3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014 年 2013 年 利 率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利 率 掉 期 合 约 9,024,149.54 10,192,283.22 货 币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64,132,129.99 49,610,918.42 - 货 币 掉 期 合 约 (47,684,523.34) (10,476,471.91) - 货 币 期 权 合 约 - (107,940.54) 合 计 25,471,756.19 49,218,789.19 34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2014 年 2013 年 短 期 薪 酬 551,306,249.80 508,662,745.63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45,989,150.53 40,464,246.44 597,295,400.33 549,126,992.07 电 讯 电 脑 149,493,958.39 155,213,859.82 房 租 水 电 129,974,182.85 119,388,964.46 折 旧 及 摊 销 41,684,743.40 38,720,487.87 书 报 文 具 费 12,158,717.21 11,376,895.12 监 管 费 4,912,292.18 7,481,392.89 其 他 57,513,929.21 52,893,573.45 合 计 993,033,223.57 934,202,165.68 3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14 年 2013 年 贷 款 和 垫 款 减 值 损 失 373,730,297.10 6,882,159.56 5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52 页

36 所 得 税 费 用 (a) 本 年 所 得 税 费 用 组 成 2014 年 2013 年 本 年 所 得 税 115,768,899.11 123,177,173.56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变 动 6,345,213.20 13,266,316.01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税 调 整 1,775,278.36 2,478,971.83 合 计 123,889,390.67 138,922,461.40 (b)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税 前 利 润 626,187,301.26 588,940,109.55 按 法 定 税 率 25% 计 算 的 预 期 所 得 税 156,546,825.32 147,235,027.39 增 加 / ( 减 少 ) 以 下 项 目 的 税 务 影 响 : - 不 可 抵 税 支 出 - 71,618.73 - 不 需 纳 税 收 入 (34,432,713.01) (10,863,156.55) -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税 调 整 1,775,278.36 2,478,971.83 本 年 所 得 税 费 用 123,889,390.67 138,922,461.40 3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014 年 2013 年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67,859,526.80 (52,244,357.12) 减 : 所 得 税 (22,817,385.73) 13,061,089.28 加 :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23,410,016.14 - 合 计 68,452,157.21 (39,183,267.84) 第 5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53

38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2014 年 2013 年 (a)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502,297,910.59 450,017,648.15 加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73,730,297.10 6,882,159.56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7,332,548.93 16,848,925.25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3,519,614.82 11,940,701.02 其 他 资 产 摊 销 10,832,579.65 9,930,861.6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47,283.88 18,533.15 投 资 收 益 (333,113,685.16) (172,254,101.11)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5,471,756.19) (49,218,789.19) 发 行 债 券 的 利 息 支 出 39,826,107.60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减 少 6,345,213.20 13,266,316.01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折 现 回 拨 利 息 收 入 (7,503.71) - 未 实 现 的 汇 兑 损 失 738,612,190.41 770,700,718.4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增 加 (6,875,407,293.82) (3,451,241,943.91)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8,754,211,995.20 3,610,081,618.3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222,755,502.50 1,216,972,647.34 (b)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2014 年 2013 年 现 金 的 年 末 余 额 186,695.70 2,415,186.02 减 : 现 金 的 年 初 余 额 (2,415,186.02) (1,030,910.12)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末 余 额 23,342,186,838.12 26,600,859,308.69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初 余 额 (26,600,859,308.69) (23,523,792,141.6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 减 少 ) / 增 加 额 (3,260,900,960.89) 3,078,451,442.94 5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54 页

(c) 本 行 持 有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现 金 186,695.70 2,415,186.02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2,845,714,395.69 2,637,694,010.74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9,119,398,429.26 14,847,055,817.41 拆 出 资 金 9,963,564,013.17 9,116,109,480.54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413,510,000.00 - 合 计 23,342,373,533.82 26,603,274,494.71 39 资 本 管 理 本 行 管 理 层 根 据 银 监 会 规 定 的 方 法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以 及 监 管 资 本 的 运 用 作 定 期 的 监 控, 本 行 于 每 半 年 及 每 季 度 向 银 监 会 提 交 所 需 信 息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行 按 照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计 算 资 本 充 足 率 银 监 会 要 求 商 业 银 行 满 足 相 关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对 于 系 统 重 要 性 银 行, 银 监 会 要 求 其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8.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9.50%,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11.50% 对 于 非 系 统 重 要 性 银 行, 银 监 会 要 求 其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7.50%,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8.50%,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10.50% 表 内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采 用 不 同 的 风 险 权 重 进 行 计 算, 风 险 权 重 根 据 每 一 项 资 产 交 易 对 手 的 信 用 市 场 及 其 他 相 关 的 风 险 确 定, 并 考 虑 合 格 抵 押 和 担 保 的 影 响 表 外 敞 口 也 采 用 了 相 同 的 方 法 计 算, 同 时 针 对 其 或 有 损 失 的 特 性 进 行 了 调 整 场 外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的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为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与 信 用 估 值 调 整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之 和 市 场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根 据 标 准 法 计 量 操 作 风 险 加 权 资 产 根 据 基 本 指 标 法 计 量 本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及 相 关 数 据 是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法 定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进 行 计 算 本 期 间 内, 本 行 遵 守 了 监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资 本 要 求 第 5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55

本 行 按 照 银 监 会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及 资 本 充 足 率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16.32% 16.85%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16.32% 16.85% 资 本 充 足 率 16.95% 17.01% 40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a) 有 关 本 行 母 公 司 的 信 息 如 下 : 对 本 行 的 对 本 行 的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表 决 权 比 例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日 本 银 行 及 1,770,996 100% 100% 金 融 服 务 百 万 日 元 本 行 的 最 终 控 股 方 为 三 井 住 友 金 融 集 团 (b) 本 行 与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交 易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是 指 有 权 力 并 负 责 计 划 指 挥 和 控 制 本 行 活 动 的 人 员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与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均 构 成 本 行 关 联 方 与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交 易 2014 年 2013 年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支 付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58,874,500.25 9.86% 52,769,141.44 9.61% 5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56 页

(c) 本 行 与 除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以 外 的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交 易 (i)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重 大 交 易 金 额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利 息 收 入 17,493,546.21 0.66% 20,842,452.56 0.88% 利 息 支 出 (75,336,961.59) 5.15% (63,079,347.31) 5.07%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6,607,571.46 3.48% 7,745,299.15 5.1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2,332,378.11) 8.85% (2,217,842.12) 6.49% 投 资 损 失 (10,797,497.67) (3.35%) (7,951,216.51) (4.8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47,647,026.36) (187.06%) (47,792,721.10) (97.10%)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126,905,921.90) 12.78% (132,295,327.07) 14.16% 本 行 与 关 联 方 进 行 的 交 易 均 按 一 般 正 常 商 业 条 款 或 按 相 关 协 议 进 行 (ii) 本 行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交 易 于 12 月 31 日 的 主 要 余 额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511,225,670.70 4.44% 852,559,033.30 5.56%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794,477,690.26) 25.28% (901,945,842.63) 36.69% 拆 出 资 金 6,905,070,000.00 36.38% 1,473,263,250.00 8.08% 第 5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57

2014 年 2013 年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拆 入 资 金 (14,060,170,125.09) 87.31% (12,690,277,115.37) 96.88%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180,000,000.00 0.43% 200,000,000.00 0.54% 吸 收 存 款 (1,284,191,577.69) 1.94% (482,879,240.94) 0.79%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72,050,789.09 9.26% 23,318,568.08 3.68%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194,747,528.18) 27.24% (98,368,280.81) 16.51% 应 收 利 息 3,052,393.63 0.69% 3,367,055.71 0.99% 应 付 利 息 (10,523,871.69) 2.90% (8,283,764.53) 3.13% 其 他 资 产 13,276,746.57 12.18% 13,354,759.18 11.10% 其 他 负 债 (48,295.99) 0.04% (17,544.74) 0.01% (iii)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表 外 之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合 约 于 12 月 31 日 的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利 率 掉 期 合 约 1,286,661,135.04 49.71% 793,891,936.75 50.12% 货 币 掉 期 合 约 9,130,225,803.76 9.33% 3,738,238,889.04 3.83%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5,507,100.00 0.07% 1,219,380.00 0.01% 商 品 掉 期 合 约 7,309,332.84 49.02% 4,819,808.37 45.69% 5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58 页

(iv)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承 担 及 或 有 事 项 于 12 月 31 日 的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贷 款 承 诺 - 0.00% - 0.00% 担 保 46,852,232.50 1.68% 3,000,000.00 0.07% (v) 40(c)(i),(ii),(iii) 和 (iv) 涉 及 交 易 的 关 联 方 与 本 行 的 关 系 名 称 与 本 行 关 系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及 各 地 分 行 投 资 方 及 其 附 属 各 地 分 行 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 Europe Ltd. 同 集 团 附 属 银 行 SMBC Capital Markets, Inc.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SMBC Nikko Capital Markets Limited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SMBC 信 用 保 证 株 式 会 社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三 井 住 友 融 资 租 赁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上 海 三 井 住 友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日 综 ( 上 海 )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日 综 ( 上 海 )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The Japan Research Institute, Limited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泉 樱 信 息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日 兴 柯 迪 投 资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沈 阳 金 融 商 贸 开 发 区 普 罗 米 斯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深 圳 市 鹏 民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重 庆 普 罗 米 斯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天 津 普 罗 米 斯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普 罗 米 斯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深 圳 市 普 罗 米 斯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同 集 团 附 属 机 构 第 5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59

(vi) 关 联 方 具 体 信 息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与 内 部 人 和 股 东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2004 年 第 3 号 ) ( 以 下 简 称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的 规 定, 本 行 对 符 合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关 联 方 具 体 信 息 进 行 披 露 本 年 度, 与 本 行 发 生 符 合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的 关 联 方 具 体 信 息 如 下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名 称 : 三 井 住 友 融 资 租 赁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经 济 性 质 或 类 型 :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 经 批 准 的 国 内 外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及 其 附 带 技 术 软 件 的 不 同 形 式 的 本 外 币 融 资 性 租 赁 业 务 和 租 赁 业 务 ; 根 据 承 租 人 的 选 择, 从 国 内 外 购 买 租 赁 业 务 所 需 的 货 物 及 附 带 技 术 ; 租 赁 物 品 残 值 变 卖 及 处 理 业 务 ; 以 及 租 赁 交 易 咨 询 和 担 保 业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仓 冈 朝 通 注 册 地 : 中 国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注 册 资 本 及 其 变 化 : 美 元 15,000 万 本 年 度, 本 行 与 上 述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符 合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关 联 方 交 易 为 授 信 业 务 具 体 信 息 如 下 : 2014 年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变 动 年 末 余 额 同 类 业 务 同 类 业 务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元 占 比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200,000,000.00 0.54% (20,000,000.00) 180,000,000.00 0.43% 贷 款 承 诺 - 0.00% - - 0.00% 除 此 以 外, 本 年 度 本 行 未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其 他 符 合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关 联 方 交 易 6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60 页

41 分 部 报 告 本 行 根 据 行 内 评 价 体 系 报 告 路 线 业 务 类 型 等 确 定 了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及 资 金 业 务 两 个 报 告 分 部 本 行 管 理 层 将 会 定 期 审 阅 不 同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业 绩 各 报 告 分 部 主 要 业 务 如 下 :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分 部 向 公 司 类 客 户 和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多 种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存 款 及 贷 款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信 用 证 服 务 与 担 保 国 内 外 结 算 代 客 结 售 汇 及 外 汇 买 卖 现 金 管 理 及 咨 询 服 务 等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分 部 主 要 包 括 同 业 往 来 自 营 结 售 汇 与 外 汇 买 卖 及 债 券 买 卖 等 业 务 未 分 配 项 目 主 要 为 不 能 直 接 归 属 某 分 部 或 未 能 合 理 摊 分 的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以 及 支 出 (1) 报 告 分 部 的 利 润 或 亏 损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信 息 为 了 评 价 各 个 分 部 的 业 绩 及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本 行 管 理 层 会 定 期 审 阅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费 用 及 经 营 成 果, 这 些 信 息 的 编 制 基 础 如 下 : 分 部 资 产 包 括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各 项 金 融 资 产 有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等 分 部 负 债 包 括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各 项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各 项 存 款 拆 入 资 金 各 项 应 付 款 等 分 部 经 营 成 果 是 指 各 个 分 部 产 生 的 收 入 ( 包 括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及 分 部 间 的 交 易 收 入 ), 扣 除 各 个 分 部 发 生 的 费 用 归 属 于 各 分 部 的 资 产 发 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及 减 值 损 失 直 接 归 属 于 某 一 分 部 的 银 行 存 款 及 银 行 借 款 所 产 生 的 利 息 支 出 后 的 净 额 分 部 之 间 收 入 的 转 移 定 价 按 照 与 其 他 对 外 交 易 相 似 的 条 款 计 算 下 述 披 露 的 本 行 各 个 报 告 分 部 的 信 息 包 括 本 行 管 理 层 定 期 审 阅 的 信 息 : 第 61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61

业 务 分 部 2014 年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未 分 配 项 目 合 计 一 营 业 收 入 二 营 业 支 出 利 息 净 收 入 987,617,437.42 199,022,019.23-1,186,639,456.65 其 中 : 对 外 利 息 净 收 入 78,755,424.74 1,107,884,031.91-1,186,639,456.65 分 部 间 利 息 净 收 入 908,862,012.68 (908,862,012.68)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180,341,450.82 (17,008,942.60) - 163,332,508.22 投 资 收 益 - 322,114,332.49-322,114,332.4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25,471,756.19-25,471,756.19 汇 兑 收 益 354,130,411.62 61,267,096.22-415,397,507.8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21,509,934.86) (3,848,452.02) - (125,358,386.88)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919,612,711.51) (73,420,512.06) - (993,033,223.5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73,730,297.10) - - (373,730,297.10) 三 营 业 利 润 107,236,356.39 513,597,297.45-620,833,653.8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 - 6,074,090.86 6,074,090.86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 (720,443.44) (720,443.44) 四 利 润 总 额 107,236,356.39 513,597,297.45 5,353,647.42 626,187,301.2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1,216,410.53) (101,613,776.10) (1,059,204.04) (123,889,390.67) 五 净 利 润 86,019,945.86 411,983,521.35 4,294,443.38 502,297,910.59 其 他 重 要 项 目 -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41,111,046.62) (573,696.78) - (41,684,743.40) - 资 本 性 支 出 56,160,960.51 783,715.44-56,944,675.95 - 报 告 分 部 资 产 总 额 42,493,923,405.45 56,466,413,545.95-98,960,336,951.40 - 报 告 分 部 负 债 总 额 (66,694,692,564.08) (21,016,181,607.17) (554,638.29) (87,711,428,809.54) 6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62 页

2013 年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未 分 配 项 目 合 计 一 营 业 收 入 二 营 业 支 出 利 息 净 收 入 829,883,542.27 292,975,892.43-1,122,859,434.70 其 中 : 对 外 利 息 净 收 入 74,982,370.00 1,047,877,064.70-1,122,859,434.70 分 部 间 利 息 净 收 入 754,901,172.27 (754,901,172.27)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133,249,733.25 (18,116,224.20) - 115,133,509.05 投 资 收 益 - 162,689,802.73-162,689,802.7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49,218,789.19-49,218,789.19 汇 兑 收 益 84,405,567.82 77,308,470.18-161,714,038.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85,450,764.58) (4,662,002.55) - (90,112,767.13)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850,751,149.01) (83,451,016.67) - (934,202,165.6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6,882,159.56) - - (6,882,159.56) 三 营 业 利 润 104,454,770.19 475,963,711.11-580,418,481.3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 - 8,871,207.77 8,871,207.77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 (349,579.52) (349,579.52) 四 利 润 总 额 104,454,770.19 475,963,711.11 8,521,628.25 588,940,109.5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4,639,370.85) (112,272,961.55) (2,010,129.00) (138,922,461.40) 五 净 利 润 79,815,399.34 363,690,749.56 6,511,499.25 450,017,648.15 其 他 重 要 项 目 -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38,147,795.59) (572,692.28) - (38,720,487.87) - 资 本 性 支 出 32,276,775.05 484,553.82-32,761,328.87 - 报 告 分 部 资 产 总 额 37,313,833,570.85 51,168,892,773.93-88,482,726,344.78 - 报 告 分 部 负 债 总 额 (61,568,527,570.70) (16,234,817,184.55) (1,223,515.47) (77,804,568,270.72) 第 6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63

(2) 地 区 信 息 本 行 按 境 内 境 外 列 示 的 有 关 取 得 的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投 资 损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汇 兑 损 益 以 及 营 业 外 收 入 ) 以 及 非 流 动 资 产 ( 不 包 括 金 融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下 同 ) 的 信 息 如 下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是 根 据 交 易 对 手 的 注 册 地 进 行 划 分 非 流 动 资 产 是 按 照 资 产 实 物 所 在 地 进 行 划 分 对 外 交 易 收 入 总 额 : 2014 年 2013 年 境 内 3,644,368,427.53 2,928,488,545.19 境 外 (36,768,770.61) (30,527,734.72) 合 计 3,607,599,656.92 2,897,960,810.47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所 有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均 位 于 中 国 境 内 (3) 主 要 客 户 42 委 托 贷 款 业 务 于 2014 年 度 及 2013 年 度, 本 行 来 自 各 单 一 客 户 的 收 入 均 低 于 本 行 总 收 入 的 10% 本 行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委 托 贷 款 及 委 托 贷 款 基 金 列 示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委 托 贷 款 14,241,738,913.26 13,004,938,081.34 委 托 贷 款 基 金 14,241,738,913.26 13,004,938,081.34 6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64 页

43 承 担 及 或 有 事 项 (a) 信 贷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本 行 在 任 何 时 间 都 存 在 贷 款 承 诺 本 行 亦 提 供 财 务 担 保 及 信 用 证 服 务, 以 保 证 客 户 向 第 三 方 履 行 合 约 下 表 所 反 映 贷 款 承 诺 的 金 额 是 指 贷 款 金 额 全 部 支 用 时 的 金 额 下 表 所 反 映 保 函 及 信 用 证 的 金 额 是 指 假 如 交 易 另 一 方 未 能 完 全 履 行 合 约 时 可 能 出 现 的 最 大 损 失 额 2014 年 2013 年 贷 款 承 诺 - 原 到 期 日 在 1 年 以 内 764,033,419.83 660,494,293.82 - 原 到 期 日 在 1 年 或 以 上 1,987,080,389.12 1,817,029,783.20 备 用 信 用 证 1,546,850,058.09 1,655,767,921.07 担 保 1,247,153,699.88 1,259,440,705.02 承 兑 汇 票 1,177,483,522.06 833,352,833.74 开 出 信 用 证 235,545,919.91 194,638,007.61 信 用 证 承 兑 94,658,674.86 74,119,170.05 合 计 7,052,805,683.75 6,494,842,714.51 上 述 信 贷 业 务 为 本 行 可 能 承 担 的 信 用 风 险 本 行 定 期 评 估 其 或 有 损 失 并 在 必 要 时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由 于 上 述 信 贷 业 务 可 能 在 未 运 用 前 已 经 到 期, 上 述 合 同 金 额 并 不 代 表 未 来 的 预 期 现 金 流 出 (b) 信 贷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2014 年 2013 年 或 有 负 债 及 承 担 的 信 贷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4,541,154,645.64 4,045,955,492.50 信 贷 风 险 加 权 金 额 是 依 据 银 监 会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规 定, 根 据 交 易 对 手 的 信 用 状 况 及 到 期 期 限 等 因 素 确 定 或 有 负 债 和 承 担 采 用 的 风 险 权 重 由 0% 至 150% 不 等 第 6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65

(c) 经 营 租 赁 承 担 根 据 不 可 撤 销 的 有 关 房 屋 及 固 定 资 产 等 经 营 租 赁 协 议, 本 行 于 12 月 31 日 以 后 应 支 付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13,072,911.72 79,242,369.84 1 年 以 上 2 年 以 内 ( 含 2 年 ) 79,576,511.98 38,110,172.06 2 年 以 上 3 年 以 内 ( 含 3 年 ) 51,619,488.06 28,008,746.21 3 年 以 上 71,589,816.00 9,111,423.02 合 计 315,858,727.76 154,472,711.13 (d) 资 本 承 担 于 12 月 31 日, 本 行 的 资 本 承 担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已 订 约 26,962,802.00 5,171,974.00 44 金 融 工 具 的 风 险 分 析 本 行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面 临 各 种 金 融 工 具 的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 信 用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和 汇 率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a)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借 款 人 无 力 按 时 全 额 支 付 所 欠 债 务 时 给 贷 款 人 带 来 的 潜 在 损 失 的 风 险 当 贷 款 集 中 发 放 于 某 些 借 款 人, 或 当 借 款 人 集 中 在 某 单 一 行 业 或 地 区 中, 信 用 风 险 则 较 大 本 行 表 内 资 产 的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于 贷 款 贷 款 大 部 分 发 放 于 电 子 行 业 轻 工 行 业 化 工 行 业 等 制 造 业 6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66 页

本 行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此 信 贷 管 理 制 度 涵 盖 信 贷 审 批 信 贷 日 常 监 控 对 非 正 常 信 贷 的 管 理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以 及 贷 款 核 销 和 重 组 制 度 等 方 面 本 行 的 信 贷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新 客 户 的 开 发 新 产 品 的 营 销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组 织 审 批 及 客 户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经 向 银 监 会 报 备, 本 行 采 用 用 于 评 价 信 贷 质 量 的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评 级 制 度 (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 此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将 C&I 企 业 (Commercial & Industrial Companies) 贷 款 的 信 贷 质 量 分 为 41 个 等 级 (FA0-FH) ; 将 其 他 贷 款 的 信 贷 质 量 分 为 17 个 等 级 (S-IX) 有 关 分 类 列 示 如 下 :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FA0-FD9; S-VI FE1-FE4 和 FF; VIIA-VIIB FG; VIII FH; IX 定 义 正 常 的 贷 款 需 要 关 注 的 及 预 防 性 管 理 的 贷 款 借 款 人 可 能 陷 入 破 产 的 贷 款 借 款 人 实 质 上 已 经 破 产 或 已 经 破 产 的 贷 款 本 行 信 贷 资 产 的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与 银 监 会 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印 发 贷 款 风 险 分 类 指 引 的 通 知 ( 银 监 发 [2007] 54 号 ) 中 五 级 分 类 标 准 (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 的 对 应 关 系 列 示 如 下 :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等 级 FA0-FD9; S-VI 注 1 正 常 FE1-FE4; VIIA 注 2 关 注 FF; VIIB 次 级 FG; VIII 可 疑 FH; IX 损 失 注 1: 本 行 对 于 内 部 财 务 模 型 评 级 为 G6 或 G7A G7B 以 及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评 级 为 FD1-FD9 级 或 VI 级 的 贷 款, 会 按 照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的 要 求, 关 注 第 一 还 款 人 自 身 财 务 状 况, 并 充 分 考 虑 抵 押 担 保 等 保 全 条 件 后, 对 第 一 还 款 人 自 身 财 务 状 况 不 理 想 的 贷 款 可 作 出 适 当 调 整, 将 其 归 入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中 的 关 注 类 或 次 级 类 贷 款 第 6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67

注 2: 本 行 对 于 内 部 财 务 模 型 评 级 为 G6 或 G7A G7B 以 及 内 部 信 贷 等 级 评 级 为 FE1-FE4 级 或 VIIA 级 的 贷 款, 会 按 照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的 要 求, 若 借 款 人 的 还 款 能 力 出 现 明 显 问 题, 完 全 依 靠 其 正 常 营 业 收 入 无 法 足 额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即 使 充 分 考 虑 抵 押 担 保 等 保 全 条 件 后, 也 可 能 会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时, 本 行 会 按 照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的 要 求 将 其 归 入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中 的 次 级 类 贷 款 (i)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在 不 考 虑 抵 押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对 应 资 产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是 指 金 融 资 产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2,245,386,607.26 12,200,831,866.45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11,505,083,929.26 15,347,055,817.41 拆 出 资 金 18,981,426,677.83 18,242,347,291.96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778,305,377.11 634,054,177.87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413,510,000.00 - 应 收 利 息 442,814,728.68 339,193,250.67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563,552,851.77 4,552,329,919.98 其 他 资 产 55,646,929.86 61,861,066.08 小 计 98,725,912,787.62 88,232,123,740.42 -------------------------- -------------------------- 信 贷 承 诺 及 或 有 负 债 43(a) 7,052,805,683.75 6,494,842,714.51 -------------------------- --------------------------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105,778,718,471.37 94,726,966,454.93 6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68 页

(ii)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信 贷 质 量 分 布 附 注 2014 年 2013 年 已 减 值 贷 款 已 减 值 贷 款 总 额 4,746,900.76 23,815,223.95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其 中 : 单 项 计 提 数 (3,497,336.98) (2,396,403.07) 组 合 计 提 数 (2) - (608,294.51) 账 面 价 值 小 计 1,249,563.78 20,810,526.37 ------------------------- -------------------------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贷 款 (1) - 少 于 90 日 13,768,958.76 172,791.69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2) (390,470.33) (501.10) 账 面 价 值 小 计 13,378,488.43 172,290.59 ------------------------- -------------------------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贷 款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贷 款 总 额 42,225,129,779.21 36,958,913,747.60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2) (499,572,145.57) (125,446,214.56) 账 面 价 值 小 计 41,725,557,633.64 36,833,467,533.04 ------------------------- -------------------------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41,740,185,685.85 36,854,450,350.00 (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已 逾 期 但 未 减 值 贷 款 和 垫 款 为 人 民 币 13,768,958.76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72,791.69 元 ), 抵 押 物 涵 盖 该 类 贷 款 部 分 以 及 未 涵 盖 部 分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11,927,774.41 元 (2013 年 : 无 ) 和 人 民 币 1,841,184.35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72,791.69 元 ) 该 类 贷 款 所 对 应 抵 押 物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0,006,000.00 元 (2013 年 : 无 ) 抵 押 物 的 公 允 价 值 是 本 行 根 据 目 前 可 得 的 最 新 外 部 评 估 价 值, 抵 押 物 处 置 经 验 和 市 场 状 况 确 定 的 (2) 此 余 额 为 按 组 合 方 式 评 估 计 提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第 6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69

(iii) 应 收 同 业 款 项 交 易 对 手 评 级 分 布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收 同 业 款 项 评 级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质 量 根 据 外 部 评 级 机 构 - 标 准 普 尔 的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 A 至 AAA 级 21,757,229,886.81 26,372,020,930.85 - B 至 BBB 级 3,741,483,485.94 304,845,000.00 - 无 评 级 6,401,307,234.34 6,912,537,178.52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31,900,020,607.09 33,589,403,109.37 应 收 同 业 款 项 包 括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及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iv) 债 券 投 资 评 级 分 布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债 券 投 资 评 级 交 易 对 手 信 用 质 量 根 据 外 部 评 级 机 构 - 标 准 普 尔 的 分 析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A- 至 A+ 11,140,329,940.00 4,358,881,519.98 无 评 级 423,222,911.77 193,448,400.00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1,563,552,851.77 4,552,329,919.98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行 持 有 的 债 券 投 资 皆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b)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因 市 场 价 格 ( 利 率 汇 率 商 品 价 格 和 债 券 价 格 等 的 市 场 价 格 以 及 其 波 动 率 等 ) 发 生 的 不 利 变 动 而 使 本 行 表 内 和 表 外 业 务 发 生 损 失 的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存 在 于 本 行 的 交 易 账 户 和 银 行 账 户 中 7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70 页

本 行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ALM 委 员 会 )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情 况 制 定 管 理 政 策, 由 各 相 关 部 门 具 体 实 施 ALM 委 员 会 由 行 长 副 行 长 经 营 计 划 部 部 长 业 务 计 划 部 部 长 综 合 风 险 管 理 部 部 长 以 及 资 金 交 易 部 部 长 组 成, 原 则 上 按 月 度 召 开 例 会, 在 应 急 情 况 下 按 需 要 随 时 召 开 会 议 在 会 议 上, 本 行 管 理 层 通 过 对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资 产 负 债 质 量 和 构 成 的 讨 论 以 及 对 当 前 金 融 业 务 市 场 的 分 析, 调 整 资 金 来 源 去 向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各 项 比 重 的 具 体 政 策 资 金 部 门 会 按 照 此 政 策 以 及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的 各 项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等 要 求 进 行 资 金 头 寸 的 调 度 与 资 金 交 易 本 行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来 自 银 行 业 务 的 资 产 负 债 期 限 结 构 错 配 的 风 险 和 资 金 业 务 持 有 作 交 易 用 途 的 头 寸 的 风 险 本 行 的 外 汇 业 务 贷 款 利 率 主 要 随 国 内 市 场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 大 额 存 款 利 率 随 国 际 市 场 基 准 利 率 或 国 内 市 场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小 额 存 款 利 率 则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本 行 人 民 币 业 务 贷 款 及 存 款 利 率 按 照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所 规 定 的 利 率 在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浮 动 本 行 每 日 监 控 市 场 风 险 是 否 超 过 限 额, 并 根 据 所 有 生 息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到 期 日 计 算 利 率 风 险 敞 口 并 实 施 压 力 测 试 同 时, 本 行 密 切 关 注 本 外 币 利 率 走 势, 紧 跟 市 场 利 率 变 化, 适 时 随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本 外 币 存 贷 款 利 率, 努 力 防 范 利 率 风 险 本 行 的 汇 率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于 表 内 的 外 汇 资 产 负 债 以 及 表 外 的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本 行 控 制 汇 率 风 险 的 主 要 原 则 是 尽 可 能 地 做 到 资 产 负 债 在 各 货 币 上 的 匹 配, 并 把 汇 率 风 险 控 制 在 本 行 设 定 的 限 额 之 内 本 行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指 导 原 则 相 关 的 法 规 要 求 及 管 理 层 对 当 前 环 境 的 评 价, 设 定 风 险 承 受 限 额, 并 且 通 过 合 理 安 排 外 币 资 金 的 来 源 和 运 用 尽 量 缩 小 资 产 负 债 在 货 币 上 可 能 的 错 配 汇 率 风 险 敞 口 按 业 务 品 种 及 外 汇 币 种 进 行 管 理 为 了 有 效 的 监 控 市 场 风 险, 本 行 将 金 融 工 具 分 类 为 交 易 账 户 和 银 行 账 户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本 行 对 市 场 风 险 主 要 通 过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政 策 进 行 管 理 本 行 制 订 了 相 关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及 度 量 政 策, 对 所 有 市 场 风 险 敞 口 设 定 相 关 限 额 该 政 策 列 示 了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的 构 架 及 审 批 机 制 市 场 风 险 限 额 主 要 包 括 风 险 价 值 监 测 线 损 失 限 额 以 及 头 寸 限 额 本 行 使 用 风 险 价 值 (VaR) 分 析 来 评 估 相 关 的 市 场 风 险 风 险 价 值 是 一 种 以 估 算 在 特 定 时 间 范 围 和 既 定 的 置 信 区 间 内, 由 于 市 场 利 率 及 汇 率 变 动 而 引 起 的 潜 在 持 仓 亏 损 的 方 法 本 行 综 合 风 险 管 理 部 会 根 据 市 场 利 率 和 汇 率 的 历 史 变 动, 分 别 计 算 银 行 账 户 和 交 易 账 户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风 险 价 值 ( 置 信 区 间 为 99%, 观 察 期 为 1 个 交 易 日 ) 第 71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71

本 行 采 用 历 史 模 拟 法, 利 用 过 去 四 年 的 历 史 市 场 数 据, 且 基 于 当 前 风 险 头 寸 推 算 出 日 后 可 能 出 现 的 情 境, 由 本 行 综 合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每 天 计 算 及 监 控 虽 然 风 险 价 值 分 析 是 衡 量 市 场 风 险 的 重 要 工 具, 但 有 关 模 型 的 假 设 存 在 一 定 限 制 条 件, 例 如 : - 在 绝 大 多 情 况 下, 可 在 1 个 交 易 日 的 观 察 期 内 进 行 仓 盘 套 期 或 出 售 的 假 设 合 理, 但 在 市 场 长 时 期 严 重 流 动 性 不 足 的 情 况 下,1 个 交 易 日 的 观 察 期 假 设 可 能 不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 - 99% 的 置 信 水 平 并 不 反 映 在 这 个 水 平 以 外 可 能 引 起 的 亏 损 甚 至 在 所 用 的 模 型 内, 有 1% 机 会 可 能 亏 损 超 过 风 险 价 值 ; - 风 险 价 值 分 析 按 当 日 收 市 基 准 计 算, 并 不 反 映 交 易 当 天 持 仓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 - 历 史 数 据 用 作 确 定 将 来 结 果 的 可 能 范 围 的 基 准, 不 一 定 适 用 于 所 有 可 能 情 况, 特 别 是 例 外 事 项 ; 及 - 风 险 价 值 分 析 计 量 取 决 于 本 行 的 持 仓 情 况 以 及 市 价 波 动 性 如 果 市 价 波 动 性 下 降, 未 改 变 的 仓 盘 的 风 险 价 值 将 会 减 少, 反 之 亦 然 考 虑 到 上 述 局 限, 本 行 还 采 用 其 他 限 额 管 理, 以 弥 补 VaR 限 额 的 不 足 之 处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 相 关 期 间, 本 行 风 险 价 值 分 析 如 下 :( 人 民 币 千 元 ) 2014 年 于 12 月 31 日 本 年 度 平 均 值 本 年 度 最 大 值 本 年 度 最 小 值 银 行 账 户 15,533 14,771 19,253 6,366 交 易 账 户 4,615 4,660 6,429 2,621 2013 年 于 12 月 31 日 本 年 度 平 均 值 本 年 度 最 大 值 本 年 度 最 小 值 银 行 账 户 12,675 6,514 13,255 3,448 交 易 账 户 4,482 4,704 6,837 3,292 7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72 页

第 73 页 本 行 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如 下 : 2014 年 美 元 日 元 其 他 货 币 合 计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1,420,965,979.69 808,291,594.49 87,330.70 16,228,398.08 12,245,573,302.96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0,002,536,037.70 740,943,714.60 647,364,587.66 114,239,589.30 11,505,083,929.26 拆 出 资 金 9,046,000,000.00 4,602,939,677.83 5,214,156,500.00 118,330,500.00 18,981,426,677.83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652,317,861.62 114,904,933.85 2,693,756.15 8,388,825.49 778,305,377.11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413,510,000.00 - - - 1,413,510,000.00 应 收 利 息 395,342,314.55 44,471,333.43 2,819,445.55 181,635.15 442,814,728.68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20,779,304,163.10 19,825,627,944.38 1,016,691,367.25 118,562,211.12 41,740,185,685.8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563,552,851.77 - - - 11,563,552,851.77 固 定 资 产 70,775,909.29 - - - 70,775,909.29 在 建 工 程 14,291,358.00 - - - 14,291,358.00 无 形 资 产 46,039,648.13 - - - 46,039,648.1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9,743,653.32 - - - 49,743,653.32 其 他 资 产 92,170,285.50 15,810,973.13 167,587.82 884,982.75 109,033,829.20 资 产 合 计 65,546,550,062.67 26,152,990,171.71 6,883,980,575.13 376,816,141.89 98,960,336,951.40 -------------- -------------- -------------- -------------- --------------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3,143,039,552.18) (9,752.58) (4,826.97) - (3,143,054,131.73) 拆 入 资 金 - (15,645,476,529.62) (394,992,439.45) (63,447,156.02) (16,103,916,125.09)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38,414,034.78) (415,986,634.09) (250,034,783.10) (10,476,358.75) (714,911,810.72) 吸 收 存 款 (50,722,972,819.96) (12,340,331,414.14) (2,854,960,574.25) (283,614,360.59) (66,201,879,168.9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008,689.90) - - - (3,008,689.90) 应 交 税 费 (51,822,614.77) (12,003,584.03) (160,764.88) (886,089.84) (64,873,053.52) 应 付 利 息 (353,143,082.08) (8,302,106.71) (824,262.59) (11,792.83) (362,281,244.21) 应 付 债 券 (995,275,996.69) - - - (995,275,996.69) 其 他 负 债 (26,991,720.24) (88,625,239.27) (5,285,272.35) (1,326,356.88) (122,228,588.74) 负 债 合 计 (55,334,668,510.60) (28,510,735,260.44) (3,506,262,923.59) (359,762,114.91) (87,711,428,809.54) -------------- -------------- -------------- -------------- -------------- 净 头 寸 10,211,881,552.07 (2,357,745,088.73) 3,377,717,651.54 17,054,026.98 11,248,908,141.86 信 贷 承 诺 及 或 有 负 债 4,292,865,458.10 2,172,213,842.60 552,812,765.03 34,913,618.02 7,052,805,683.75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名 义 金 额 43,541,986,386.07 58,715,867,671.99 2,081,819,121.13 3,960,029,629.00 108,299,702,808.19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73

本 行 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如 下 : 2013 年 美 元 日 元 其 他 货 币 合 计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折 合 人 民 币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1,417,025,847.65 776,923,744.47 877,021.55 8,420,438.80 12,203,247,052.47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0,676,487,277.35 3,891,867,789.76 592,635,170.32 186,065,579.98 15,347,055,817.41 拆 出 资 金 11,885,000,000.00 6,237,595,841.96 115,542,000.00 4,209,450.00 18,242,347,291.96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503,925,731.77 124,054,671.83 5,959,032.93 114,741.34 634,054,177.87 应 收 利 息 283,804,486.94 53,432,403.00 1,918,682.14 37,678.59 339,193,250.67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18,403,756,691.82 17,476,692,617.09 934,043,430.25 39,957,610.84 36,854,450,350.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552,329,919.98 - - - 4,552,329,919.98 固 定 资 产 62,335,742.10 - - - 62,335,742.10 在 建 工 程 16,401,986.00 - - - 16,401,986.00 无 形 资 产 32,132,030.00 - - - 32,132,03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8,906,252.25 - - - 78,906,252.25 其 他 资 产 97,640,719.84 20,974,680.18 774,831.58 882,242.47 120,272,474.07 资 产 合 计 58,009,746,685.70 28,581,541,748.29 1,651,750,168.77 239,687,742.02 88,482,726,344.78 -------------- -------------- -------------- -------------- --------------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182,992,909.60) (268,649,730.94) (1,033,002.62) (5,828,692.77) (2,458,504,335.93) 拆 入 资 金 - (12,850,357,929.01) (239,992,586.36) (8,418,900.00) (13,098,769,415.37)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86,643,696.62) (388,320,696.20) (120,934,750.28) (77,501.66) (595,976,644.76) 吸 收 存 款 (46,958,094,360.64) (10,229,038,714.98) (3,694,858,182.96) (205,869,039.14) (61,087,860,297.7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747,219.96) - - - (2,747,219.96) 应 交 税 费 (71,596,596.46) (11,908,093.03) (171,710.49) (882,242.48) (84,558,642.46) 应 付 利 息 (258,562,625.56) (5,673,726.30) (434,344.22) (881.13) (264,671,577.21) 其 他 负 债 (87,729,354.46) (109,731,802.50) (9,048,759.72) (4,970,220.63) (211,480,137.31) 负 债 合 计 (49,648,366,763.30) (23,863,680,692.96) (4,066,473,336.65) (226,047,477.81) (77,804,568,270.72) -------------- -------------- -------------- -------------- -------------- 净 头 寸 8,361,379,922.40 4,717,861,055.33 (2,414,723,167.88) 13,640,264.21 10,678,158,074.06 信 贷 承 诺 及 或 有 负 债 3,824,791,516.89 2,324,381,480.40 297,747,625.84 47,922,091.38 6,494,842,714.51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名 义 金 额 48,875,452,568.92 54,737,484,573.60 3,883,313,821.26 17,553,405.64 107,513,804,369.42 74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74 页

(c)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本 行 在 履 行 以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方 式 结 算 的 义 务 时 发 生 资 金 短 缺 的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管 理, 是 为 了 确 保 本 行 维 持 充 足 的 现 金, 以 配 合 所 有 财 务 承 担, 并 用 以 掌 握 业 务 扩 展 的 机 会, 当 中 包 括 确 保 本 行 能 够 在 即 时 或 合 约 期 满 时, 满 足 客 户 的 提 款 要 求, 本 行 在 借 款 期 满 时, 备 有 足 够 之 资 金 以 作 还 款 之 用 本 行 之 流 动 资 金, 既 符 合 法 定 的 流 动 资 金 比 例, 亦 可 配 合 掌 握 贷 款 和 投 资 的 机 会 财 务 会 计 部 负 责 每 天 计 算 流 动 性 比 率, 确 保 本 行 的 流 动 性 符 合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任 何 超 越 流 动 性 限 额 的 情 况 需 上 报 总 行 法 务 合 规 部 以 及 总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由 总 行 法 务 合 规 部 核 实 后 报 告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本 行 通 过 保 持 适 当 的 现 金 和 持 有 短 期 资 金, 维 持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以 管 理 流 动 性 风 险, 及 确 保 能 在 经 审 慎 厘 定 的 限 额 内, 符 合 短 期 融 资 要 求 第 7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75

下 表 为 本 行 的 资 产 与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未 经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的 剩 余 到 期 日 分 析 : 附 注 2014 年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1 个 月 1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资 产 负 债 表 逾 期 / 无 期 限 实 时 偿 还 以 内 至 3 个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账 面 价 值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9,399,672,211.57 2,845,901,091.39 - - - - - 12,245,573,302.96 12,245,573,302.96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 拆 出 资 金 - 1,699,398,429.26 13,126,704,813.87 6,658,257,049.05 6,573,299,555.78 2,690,814,441.62 191,503,930.58 30,939,978,220.16 30,486,510,607.09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1) - 778,305,377.11 - - - - - 778,305,377.11 778,305,377.11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493,898,741.16 925,796,410.96 - - - 1,419,695,152.12 1,413,510,000.00 应 收 利 息 - 5,344,583.45 110,869,534.76 125,589,712.53 201,010,897.94 - - 442,814,728.68 442,814,728.68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2) 14,301,681.19 215,503,247.55 6,065,979,262.85 11,734,584,979.33 14,504,225,621.60 10,423,068,805.28 606,558,210.84 43,564,221,808.64 41,740,185,685.8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150,766,971.67 414,135,345.21 5,530,861,079.40 5,981,760,763.01-12,077,524,159.29 11,563,552,851.77 固 定 资 产 70,775,909.29 - - - - - - 70,775,909.29 70,775,909.29 在 建 工 程 14,291,358.00 - - - - - - 14,291,358.00 14,291,358.00 无 形 资 产 46,039,648.13 - - - - - - 46,039,648.13 46,039,648.1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9,743,653.32 - - - - - - 49,743,653.32 49,743,653.32 其 他 资 产 94,082,888.08 13,030,236.27 416,674.75 371,421.03 915,952.97 216,656.10-109,033,829.20 109,033,829.20 资 产 合 计 9,688,907,349.58 5,557,482,965.03 19,948,635,999.06 19,858,734,918.11 26,810,313,107.69 19,095,860,666.01 798,062,141.42 101,757,997,146.90 98,960,336,951.40 -------------- -------------- -------------- -------------- -------------- -------------- -------------- -------------- -------------- 第 76 页 76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附 注 2014 年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1 个 月 1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资 产 负 债 表 逾 期 / 无 期 限 实 时 偿 还 以 内 至 3 个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账 面 价 值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 拆 入 资 金 - (989,054,131.73) (4,809,580,258.77) (3,600,518,365.12) (4,445,492,208.16) (5,235,433,092.73) (217,885,096.95) (19,297,963,153.46) (19,246,970,256.82)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1) - (714,911,810.72) - - - - - (714,911,810.72) (714,911,810.72) 吸 收 存 款 - (25,895,354,607.34) (18,673,666,848.58) (11,701,850,236.75) (7,511,290,299.38) (2,932,824,169.87) (1,076,755.23) (66,716,062,917.15) (66,201,879,168.9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3,008,689.90) - - - - (3,008,689.90) (3,008,689.90) 应 交 税 费 - (13,168,142.29) (51,704,911.23) - - - - (64,873,053.52) (64,873,053.52) 应 付 利 息 - (3,591,777.25) (83,667,657.27) (130,171,493.22) (112,615,601.09) (32,234,664.65) (50.73) (362,281,244.21) (362,281,244.21) 应 付 债 券 - - - - (19,704,109.59) (1,058,000,000.00) - (1,077,704,109.59) (995,275,996.69) 其 他 负 债 (103,355,407.24) (8,025,037.95) (986,081.54) (920,851.38) (7,482,399.82) (1,340,546.76) (118,264.05) (122,228,588.74) (122,228,588.74) 负 债 合 计 (103,355,407.24) (27,624,105,507.28) (23,622,614,447.29) (15,433,460,946.47) (12,096,584,618.04) (9,259,832,474.01) (219,080,166.96) (88,359,033,567.29) (87,711,428,809.54) -------------- -------------- -------------- -------------- -------------- -------------- -------------- -------------- ------------- 净 头 寸 9,585,551,942.34 (22,066,622,542.25) (3,673,978,448.23) 4,425,273,971.64 14,713,728,489.65 9,836,028,192.00 578,981,974.46 13,398,963,579.61 11,248,908,141.86 (1) 本 行 将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在 实 时 偿 还 中 列 示 以 反 映 相 关 交 易 活 动 的 短 期 性 (2)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中 的 逾 期 类 别 中 的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所 有 或 部 分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一 天 以 上 的 贷 款 上 述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以 未 扣 除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的 余 额 列 示 第 77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77

下 表 为 本 行 的 资 产 与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未 经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的 剩 余 到 期 日 分 析 : 附 注 2013 年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1 个 月 1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资 产 负 债 表 逾 期 / 无 期 限 实 时 偿 还 以 内 至 3 个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账 面 价 值 资 产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9,563,137,855.71 2,640,109,196.76 - - - - - 12,203,247,052.47 12,203,247,052.47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 拆 出 资 金 - 1,441,822,817.39 19,875,926,410.09 4,273,482,644.57 4,743,704,615.99 3,624,347,928.74 97,793,812.82 34,057,078,229.60 33,589,403,109.37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1) - 634,054,177.87 - - - - - 634,054,177.87 634,054,177.87 应 收 利 息 - 5,685,541.99 111,609,338.70 116,295,225.69 102,185,184.17 3,417,960.12-339,193,250.67 339,193,250.67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2) 2,569,194.76 149,674,504.89 5,691,119,437.32 11,805,122,215.12 13,519,992,832.71 6,310,560,628.00 474,861,617.41 37,953,900,430.21 36,854,450,350.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2,330,049.32 1,593,085,438.36 3,303,305,189.04-4,898,720,676.72 4,552,329,919.98 固 定 资 产 62,335,742.10 - - - - - - 62,335,742.10 62,335,742.10 在 建 工 程 16,401,986.00 - - - - - - 16,401,986.00 16,401,986.00 无 形 资 产 32,132,030.00 - - - - - - 32,132,030.00 32,132,030.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78,906,252.25 - - - - - - 78,906,252.25 78,906,252.25 其 他 资 产 105,320,386.45 12,955,747.85 238,622.33 713,362.35 990,913.24 53,441.85-120,272,474.07 120,272,474.07 资 产 合 计 9,860,803,447.27 4,884,301,986.75 25,678,893,808.44 16,197,943,497.05 19,959,958,984.47 13,241,685,147.75 572,655,430.23 90,396,242,301.96 88,482,726,344.78 -------------- -------------- -------------- -------------- -------------- -------------- -------------- -------------- -------------- 第 78 页 78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附 注 2013 年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1 个 月 1 个 月 3 个 月 1 年 未 折 现 合 同 资 产 负 债 表 逾 期 / 无 期 限 实 时 偿 还 以 内 至 3 个 月 至 1 年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账 面 价 值 负 债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 拆 入 资 金 - (367,178,433.13) (4,328,465,385.73) (5,082,227,760.92) (2,355,673,949.79) (3,346,715,212.71) (116,707,086.42) (15,596,967,828.70) (15,557,273,751.30)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1) - (595,976,644.76) - - - - - (595,976,644.76) (595,976,644.76) 吸 收 存 款 - (27,334,430,791.86) (17,276,417,243.69) (7,057,608,549.01) (5,587,886,320.02) (4,491,430,870.81) - (61,747,773,775.39) (61,087,860,297.7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2,747,219.96) - - - - (2,747,219.96) (2,747,219.96) 应 交 税 费 - (13,026,651.72) (71,531,990.74) - - - - (84,558,642.46) (84,558,642.46) 应 付 利 息 - (3,853,253.49) (56,413,201.39) (64,984,591.89) (80,228,918.49) (59,191,611.95) - (264,671,577.21) (264,671,577.21) 其 他 负 债 (142,352,370.43) (54,097,248.59) (7,533,248.37) (912,125.13) (3,743,599.46) (2,841,545.33) - (211,480,137.31) (211,480,137.31) 负 债 合 计 (142,352,370.43) (28,368,563,023.55) (21,743,108,289.88) (12,205,733,026.95) (8,027,532,787.76) (7,900,179,240.80) (116,707,086.42) (78,504,175,825.79) (77,804,568,270.72) -------------- -------------- -------------- -------------- -------------- -------------- -------------- -------------- ------------- 净 头 寸 9,718,451,076.84 (23,484,261,036.80) 3,935,785,518.56 3,992,210,470.10 11,932,426,196.71 5,341,505,906.95 455,948,343.81 11,892,066,476.17 10,678,158,074.06 (1) 本 行 将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在 实 时 偿 还 中 列 示 以 反 映 相 关 交 易 活 动 的 短 期 性 (2)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中 的 逾 期 类 别 中 的 逾 期 贷 款 是 指 所 有 或 部 分 本 金 或 利 息 已 逾 期 一 天 以 上 的 贷 款 上 述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以 未 扣 除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的 余 额 列 示 第 79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79

45 公 允 价 值 本 行 资 产 和 负 债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到 期 日 结 构 匹 配 情 况 中, 实 时 偿 还 及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资 产 和 负 债 匹 配 存 在 负 缺 口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行 吸 收 的 客 户 存 款 大 部 分 为 活 期 存 款 及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定 期 存 款, 这 使 得 本 行 实 时 偿 还 及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负 债 方 金 额 大 于 资 产 方 随 着 本 行 客 户 存 款 业 务 的 发 展, 此 类 存 款 日 均 余 额 将 趋 于 稳 定, 能 为 本 行 的 流 动 性 提 供 一 定 的 支 持 此 外, 本 行 建 立 了 各 币 种 流 动 性 补 充 体 制, 且 能 够 通 过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及 其 各 地 分 行 和 信 用 良 好 的 银 行 拆 借 资 金 以 满 足 各 期 限 的 资 金 缺 口 (1)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a)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层 次 本 行 已 就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内 控 制 度 本 行 采 用 与 母 行 一 致 的 估 值 模 型 对 于 重 要 的 估 值 模 型, 母 行 风 险 管 理 相 关 部 门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审 阅, 并 对 模 型 参 数 以 及 数 据 录 入 进 行 必 要 修 正, 以 确 保 估 值 模 型 的 准 确 性 上 述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独 立 于 其 他 业 务 部 门 本 行 金 融 工 具 的 估 值 由 独 立 于 前 台 的 综 合 风 险 管 理 部 进 行 此 外, 财 务 会 计 部 负 责 审 核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及 程 序 是 否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下 表 列 示 了 本 行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于 本 报 告 期 末 的 公 允 价 值 信 息 及 其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层 次 于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行 未 持 有 非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结 果 所 属 层 次 取 决 于 对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整 体 而 言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的 最 低 层 次 的 输 入 值 三 个 层 次 输 入 值 的 定 义 如 下 :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第 二 层 次 输 入 值 : 除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外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直 接 或 间 接 可 观 察 的 输 入 值 ; 第 三 层 次 输 入 值 : 相 关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8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80 页

2014 年 第 一 层 次 第 二 层 次 第 三 层 次 合 计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778,305,377.11-778,305,377.1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563,552,851.77 - - 11,563,552,851.77 合 计 11,563,552,851.77 778,305,377.11-12,341,858,228.88 =============== ================ ================ ===============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714,911,810.72) - (714,911,810.72) 合 计 - (714,911,810.72) - (714,911,810.72) =============== ================ ================ =============== 2013 年 第 一 层 次 第 二 层 次 第 三 层 次 合 计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634,054,177.87-634,054,177.8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552,329,919.98 - - 4,552,329,919.98 合 计 4,552,329,919.98 634,054,177.87-5,186,384,097.85 =============== ================ ================ ===============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595,976,644.76) - (595,976,644.76) 合 计 - (595,976,644.76) - (595,976,644.76) =============== ================ ================ =============== 2014 年, 本 行 上 述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第 一 层 次 与 第 二 层 次 之 间 没 有 发 生 转 换 本 行 是 在 发 生 转 换 当 年 的 报 告 期 末 确 认 各 层 次 之 间 的 转 换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估 值 模 型 本 行 持 有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均 为 债 券, 采 用 第 三 方 ( 如 估 价 服 务 机 构 或 经 纪 人 ) 报 价 计 算 其 公 允 价 值 其 中, 财 政 部 政 策 性 银 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发 行 的 债 券 采 用 估 价 服 务 机 构 报 价, 由 于 该 类 债 券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本 行 将 其 分 类 为 第 一 层 次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81 第 81 页

(b) 第 二 层 次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负 债 估 值 模 型 本 行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全 部 为 场 外 交 易 的 产 品, 采 用 估 值 模 型 包 括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模 型 以 及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分 类 为 第 二 层 次 估 值 模 型 的 参 数 包 括 能 够 从 市 场 直 接 获 得 的 利 率 汇 率 商 品 价 格 和 债 券 价 格 等 的 市 场 价 格 以 及 其 波 动 率 等 其 他 市 场 参 数 对 于 比 较 复 杂 的 金 融 工 具, 本 行 在 已 经 被 广 泛 接 受 的 估 值 模 型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适 当 修 正 一 些 较 为 复 杂 的 衍 生 产 品 的 估 值 模 型 采 用 了 无 法 从 市 场 直 接 获 得 的 参 数, 例 如 历 史 相 关 系 数, 但 是 考 虑 到 这 些 参 数 对 估 值 模 型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本 行 仍 将 其 分 类 为 第 二 层 次 此 外, 在 计 算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与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时, 衍 生 产 品 估 值 模 型 还 分 别 考 虑 了 交 易 对 手 以 及 本 行 的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由 衍 生 产 品 头 寸 的 损 失 率 乘 以 违 约 概 率 计 算 而 得 本 行 在 确 定 衍 生 产 品 头 寸 的 过 程 中 考 虑 了 合 同 的 抵 消 影 响 以 及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违 约 概 率 可 通 过 市 场 直 接 获 得 2014 年, 本 行 持 续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所 使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未 发 生 变 更 (2)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 非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账 面 价 值 ) 本 行 其 他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拆 出 资 金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除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外, 大 部 分 金 融 资 产 均 于 一 年 之 内 到 期 或 已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其 账 面 价 值 接 近 公 允 价 值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以 摊 余 成 本 扣 除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列 账 由 于 大 部 分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的 利 率 随 市 场 利 率 实 时 调 整 以 及 减 值 贷 款 已 扣 除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以 反 映 其 可 回 收 金 额, 因 此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接 近 本 行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价 的 金 融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拆 入 资 金 吸 收 存 款 及 应 付 债 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这 些 金 融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接 近 公 允 价 值 82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82 页

46 上 年 比 较 数 字 以 上 各 种 假 设 及 方 法 为 本 行 资 产 及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计 算 提 供 了 统 一 的 基 础 然 而, 由 于 其 他 机 构 可 能 会 使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及 假 设, 因 此, 各 金 融 机 构 所 披 露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一 定 具 有 可 比 性 如 附 注 4 所 述, 本 行 对 部 分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了 变 更, 并 按 规 定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列 报 进 行 了 相 应 的 调 整 第 83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83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 一 ) 财 务 概 要 资 产 负 债 表 :( 单 位 : 人 民 币 亿 元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 减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417.40 368.54 48.86 拆 出 资 金 189.81 182.42 7.39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115.05 153.47 (38.42) 现 金 及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122.46 122.03 0.4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5.64 45.52 70.12 资 产 总 计 989.60 884.83 104.77 吸 收 存 款 662.02 610.88 51.14 拆 入 资 金 161.04 130.99 30.05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31.43 24.59 6.84 负 债 总 计 877.11 778.05 99.06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12.49 106.78 5.71 利 润 表 :( 单 位 :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增 减 营 业 收 入 2,112.96 1,611.62 501.34 营 业 支 出 (1,492.12) (1,031.20) (460.92) 利 润 总 额 626.19 588.94 37.25 净 利 润 502.30 450.02 52.28 资 本 充 足 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充 足 率 16.95% 17.01% 杠 杆 率 情 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杠 杆 率 10.70%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11.18 亿 元 调 整 后 的 表 内 外 资 产 余 额 1039.03 亿 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资 产 总 额 达 到 989.60 亿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104.77 亿 元 负 债 总 额 达 到 877.11 亿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了 99.06 亿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达 到 了 112.49 亿 元, 当 年 实 现 综 合 收 益 5.71 亿 元 本 年 度 我 行 共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11,296 万 元, 营 业 支 出 为 149,212 万 元, 税 前 利 润 总 额 为 84

62,619 万 元, 税 后 净 利 润 为 50,230 万 元 ( 二 ) 基 本 情 况 我 行 是 由 日 本 三 井 住 友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上 海 市 成 立 的 外 商 独 资 银 行 根 据 我 行 营 业 执 照 的 规 定, 我 行 经 营 期 限 为 不 约 定 期 限 我 行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各 项 外 汇 业 务 和 人 民 币 业 务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我 行 已 在 上 海 设 立 了 总 行 及 2 家 支 行, 并 在 北 京 苏 州 广 州 天 津 杭 州 沈 阳 深 圳 和 重 庆 设 立 了 8 家 分 行, 在 天 津 和 苏 州 分 别 设 立 了 1 家 和 3 家 支 行 ( 三 ) 利 润 实 现 及 分 配 情 况 本 年 度 我 行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502,297,910.59 元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我 行 按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计 人 民 币 50,229,791.06 元 另 外,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金 融 企 业 准 备 金 计 提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金 [2012]20 号 ), 我 行 于 本 年 度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计 人 民 币 110,727,400.14 元 ( 四 )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本 年 度 我 行 新 设 上 海 自 贸 试 验 区 支 行 及 昆 山 支 行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