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黴菌毒素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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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 談 如 何 面 對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問 題 陳 淵 國 前 言 隨 著 生 質 能 源 產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玉 米 黃 豆 粉 的 供 應 量 短 缺 和 價 位 持 續 上 漲 的 壓 力 越 來 越 大, 來 自 生 產 燃 料 用 酒 精 的 副 產 品 - 玉 米 乾 酒 粕 (corn distillers dried grain with soluble) 就 成 為 畜 產 飼 料 業 的 熱 門 原 料 和 所 有 的 飼 料 原 料 ( 包 括 玉 米 和 黃 豆 粉 ) 一 樣,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問 題 也 受 到 高 度 的 關 注, 因 為 玉 米 乾 酒 粕 來 自 玉 米, 如 果 原 料 玉 米 受 到 黴 菌 毒 素 的 污 染, 黴 菌 毒 素 的 濃 度 會 濃 縮 三 倍 而 累 積 在 玉 米 乾 酒 粕 中 對 大 部 份 人 而 言 這 個 原 料 是 陌 生 的, 對 於 由 生 產 端 到 末 端 使 用 者 中 間 每 一 個 環 節 都 需 要 嚴 格 的 監 控 和 檢 視, 才 能 讓 玉 米 乾 酒 粕 成 為 主 要 的 大 宗 飼 料 原 料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的 疑 慮 讓 許 多 業 者 裹 足 不 前, 無 法 把 握 玉 米 乾 酒 粕 相 對 低 價 的 機 會 來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業 界 不 斷 有 傳 言 玉 米 乾 酒 粕 含 有 足 以 影 響 禽 畜 生 產 黴 菌 毒 素, 但 是 卻 沒 有 直 接 的 證 據 證 明 這 些 受 影 響 禽 畜 生 產 案 例 確 實 是 由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所 造 成 的 從 開 始 推 廣 玉 米 乾 酒 粕 至 今, 美 國 穀 物 協 會 和 相 關 的 產 業 團 體 商 業 公 司 都 投 入 相 當 多 的 資 源 來 進 行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的 追 蹤 和 監 控, 整 合 這 些 長 時 間 累 積 的 數 據 可 以 幫 助 產 業 界 對 整 體 狀 況 有 進 一 步 的 瞭 解, 並 且 採 取 必 要 且 有 效 的 預 防 與 介 入 措 施 本 文 不 是 要 探 討 個 別 黴 菌 毒 素 毒 性 等 學 術 性 的 問 題, 因 為 有 許 多 國 內 外 專 門 研 究 黴 菌 和 黴 菌 毒 素 的 專 家 學 者 可 以 為 這 樣 的 主 題 提 供 更 深 入 的 見 解 和 更 精 闢 的 學 術 論 述 本 文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要 站 在 畜 牧 業 者 和 現 場 技 術 人 員 的 觀 點 來 探 討 面 對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問 題 的 基 本 態 度 和 適 當 的 決 策 流 程, 並 且 尋 求 可 能 預 防 和 改 善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的 管 理 措 施 這 些 處 理 黴 菌 毒 素 相 關 問 題 的 邏 輯 和 作 業 程 序 不 僅 可 以 應 用 於 玉 米 乾 酒 粕, 對 於 面 對 其 它 飼 料 原 料 的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問 題 也 是 適 用 的 黴 菌 毒 素 的 特 性 對 很 多 飼 料 和 畜 牧 業 者 來 說, 黴 菌 毒 素 是 獨 特 且 十 分 棘 手 的 問 題 面 對 黴 菌 毒 素 的 挑 戰, 許 多 業 者 都 有 杯 弓 蛇 影 風 聲 鶴 戾 的 感 覺, 但 是 想 起 黴 菌 毒 素 所 可 能 帶 來 的 威 脅 和 慘 痛 教 訓, 相 信 大 部 份 的 同 業 和 技 術 人 員 都 有 過 寢 食 難 安 如 芒 在 背 的 經 驗 黴 菌 毒 素 的 一 些 主 觀 和 客 觀 特 性 是 為 我 們 的 產 業 環 境 帶 來 挫 折 感 的 主 要 原 因 黴 菌 毒 素 有 許 多 特 性 迥 異 於 我 們 對 疾 病 或 問 題 來 源 的 傳 統 觀 念 ; 相 較 於 其 它 動 物 所 面 對 的 疾 病 病 源, 黴 菌 毒 素 的 研 究 顯 然 起 步 較 晚, 第 一 個 黴 菌 毒 素 臨 床 案 例 一 直 到 1960 年 才 在 英 國 被 確 認 ; 從 此 大 量 的 資 源 投 入 學 術 研 究, 業 界 也 傾 全 力 為 飼 養 體 系 構 築 針 對 黴 菌 毒 素 的 防 火 牆 即 使 在 科 學 昌 明 的 現 在, 我 們 對 黴 菌 毒 素 仍 然 有 很 多 不 瞭 解 之 處 ; 而 這 些 不 解 之 處 也 常 常 讓 黴 菌 毒 素 成 為 許 多 畜 牧 管 理 缺 失 的 代 罪 羔 羊, 把 許 多 找 不 出 原 因 或 不 容 易 追 查 原 因 的 問 題 歸 咎 於 黴 菌 毒 素 是 暫 時 解 決 爭 議 最 好 的 方 法 ; 久 而 久 之, 黴 菌 毒 素 也 成 為 許 多 技 術 人 員 的 1

避 風 港, 當 用 盡 所 有 處 理 黴 菌 毒 素 的 方 法 而 問 題 仍 然 存 在 時, 就 會 讓 所 有 相 關 的 人 員 陷 入 不 問 蒼 生, 問 鬼 神 的 迷 惑 當 中 黴 菌 毒 素 是 由 大 自 然 界 種 類 繁 多 的 黴 菌 所 產 生 的, 許 多 黴 菌 都 可 能 產 生 一 種 以 上 的 黴 菌 毒 素, 但 是 黴 菌 的 存 在 並 不 代 表 一 定 會 有 黴 菌 毒 素 產 生 ; 反 之, 有 些 檢 體 雖 然 分 離 不 到 活 的 黴 菌 卻 有 黴 菌 毒 素 存 在 黴 菌 雖 然 是 結 構 和 生 存 繁 殖 需 求 都 很 單 純 的 生 物, 但 是 黴 菌 毒 素 的 存 在 卻 是 散 發 性 的, 發 生 的 頻 率 偏 高 卻 又 無 規 律 性 可 循 ; 某 種 黴 菌 毒 素 的 濃 度 也 不 一 定 是 一 般 生 物 界 的 對 稱 性 常 態 分 佈, 而 是 呈 現 正 偏 態 分 佈 (positively skewed distribution) 有 充 分 的 科 學 證 據 證 實 當 多 種 黴 菌 毒 素 同 時 存 在 的 情 況 下, 某 些 毒 素 對 動 物 的 負 面 影 響 有 協 同 作 用 (synergistic effect), 也 就 是 說 多 種 黴 菌 毒 素 共 存 所 造 成 的 傷 害 比 個 別 毒 素 作 用 的 總 合 還 嚴 重 ; 至 於 不 同 的 黴 菌 毒 素 之 間 存 在 拮 抗 作 用 (antagonistic effect) 的 可 能 性 是 否 存 在 是 科 學 界 完 全 未 知 的 領 域 另 外 一 個 顧 慮 是 有 些 黴 菌 毒 素 會 和 植 物 微 生 物 或 產 生 黴 菌 毒 素 的 黴 菌 形 成 化 學 結 構 的 結 合, 造 成 一 般 檢 驗 方 法 無 法 有 效 的 檢 出 這 些 黴 菌 毒 素 的 存 在, 但 是 這 些 毒 素 在 動 物 體 內 消 化 的 過 程 確 很 輕 易 的 釋 出, 對 動 物 造 成 嚴 重 的 傷 害 每 一 種 黴 菌 毒 素 對 不 同 的 動 物 的 毒 性 並 不 完 全 相 同, 例 如 伏 馬 鐮 孢 毒 素 (fumonisins) 對 家 禽 的 影 響 顯 然 比 對 猪 隻 的 影 響 小 反 芻 動 物 因 為 有 瘤 胃 微 生 物 作 為 抵 抗 黴 菌 毒 素 入 侵 的 第 一 道 防 線, 所 以 整 體 而 言, 反 芻 動 物 能 夠 比 其 它 禽 畜 承 受 比 較 高 量 的 黴 菌 毒 素 ; 但 是 也 有 研 究 證 實 瘤 胃 微 生 物 代 謝 玉 米 赤 黴 醇 (zearalenone) 所 產 生 的 α 或 β-zearalenol 具 有 更 強 的 毒 性 所 有 的 動 物 都 會 用 自 己 的 防 禦 系 統 ( 如 : 免 疫 系 統 ) 來 對 抗 黴 菌 毒 素 的 侵 害, 對 抗 的 過 程 中 動 物 的 防 禦 系 統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傷 害 可 能 在 所 難 免, 如 果 黴 菌 毒 素 的 量 不 多, 動 物 只 是 犧 牲 部 份 的 防 禦 能 力, 但 對 於 生 產 和 繁 殖 性 狀 或 免 疫 能 力 未 必 有 所 影 響 ; 如 果 黴 菌 毒 素 的 量 超 過 動 物 所 能 夠 處 理 的 範 圍, 整 個 防 禦 體 系 崩 潰 就 會 出 現 嚴 重 的 臨 床 症 狀 除 非 臨 床 症 狀 非 常 明 顯, 要 明 確 診 斷 黴 菌 毒 素 對 動 物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並 不 是 很 容 易 的 事 因 此 長 期 低 濃 度 的 黴 菌 毒 素 侵 擾 到 底 會 為 動 物 造 成 什 麼 影 響 就 是 一 個 非 常 值 得 深 思 的 問 題! 評 斷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存 在 的 標 準? 從 畜 牧 生 產 的 角 度 來 看, 嚴 格 控 管 黴 菌 毒 素 進 入 生 產 體 系 有 兩 個 層 次 的 意 義, 飼 養 者 當 然 希 望 儘 量 降 低 黴 菌 毒 素 對 動 物 健 康 和 生 產 績 效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影 響, 但 是 更 重 要 的 是 要 排 除 黴 菌 毒 素 在 所 有 畜 產 品 殘 留 的 可 能 性 ; 因 為 畜 產 品 的 最 終 消 費 者 ( 人 類 ) 的 健 康 才 是 我 們 最 在 意 的 就 食 物 鏈 的 結 構 而 言, 人 類 似 乎 利 用 畜 產 動 物 作 為 過 濾 黴 菌 毒 素 進 入 人 類 食 物 擋 箭 牌 ; 反 之, 畜 產 動 物 也 可 能 是 濃 縮 和 累 積 大 量 黴 菌 毒 素 而 傷 害 人 類 的 途 徑 因 此 評 斷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存 在 的 首 要 標 準 就 是 我 們 所 生 產 的 畜 產 品 是 否 有 黴 菌 毒 素 的 殘 留 問 題? 黴 菌 毒 素 的 攝 入 量 動 物 對 各 種 黴 菌 毒 素 的 吸 收 率 和 代 謝 路 徑 都 是 影 響 畜 產 品 是 否 會 有 黴 菌 毒 素 殘 留 的 因 素 黴 菌 毒 素 對 動 物 所 造 成 的 傷 害 主 要 是 透 過 下 列 幾 種 機 制 : 2

1. 減 少 動 物 的 採 食 量, 甚 至 於 完 全 拒 食 2. 改 變 飼 料 草 料 的 營 養 成 份, 進 而 影 響 營 養 分 的 吸 收 和 代 謝 3. 干 擾 動 物 內 分 泌 (endocrine) 和 外 分 泌 (exocrine) 系 統 的 正 常 運 作 4. 抑 制 免 疫 系 統 的 功 能 因 此, 動 物 的 生 產 性 狀 繁 殖 性 狀 和 疾 病 抵 抗 力 的 表 現 應 該 是 評 斷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是 否 存 在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的 標 準 大 部 份 研 究 人 員 都 同 意, 單 純 以 黴 菌 毒 素 感 染 的 臨 床 症 狀 作 為 判 斷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存 在 的 標 準 是 不 合 理, 因 為 動 物 長 期 接 觸 低 量 黴 菌 毒 素 所 產 生 的 慢 性 效 應 可 能 導 致 其 它 疾 病 的 感 染, 而 非 典 型 的 黴 菌 毒 素 感 染 症 狀 所 以 畜 牧 管 理 人 員 的 最 佳 策 略 是 為 所 經 營 的 動 物 生 產 事 業 建 立 生 產 性 狀 繁 殖 性 狀 和 疾 病 抵 抗 力 的 合 理 標 準, 並 且 長 期 紀 錄 分 析 和 監 控 這 些 性 狀 的 表 現 是 否 在 合 理 的 範 圍 內, 如 果 經 營 的 績 效 偏 離 正 常 值, 則 黴 菌 毒 素 是 絕 對 必 需 去 詳 細 追 究 的 可 能 原 因 之 一, 但 也 不 必 然 是 唯 一 的 可 能 性 以 聯 合 國 糧 農 組 織 (FAO) 和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的 專 家 小 組 為 師 聯 合 國 糧 農 組 織 (FAO) 和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為 了 防 堵 黴 菌 毒 素 經 由 食 物 鏈 進 入 食 品 中, 透 過 許 多 持 續 不 斷 的 科 學 研 究 計 劃, 整 合 全 世 界 不 同 專 長 的 科 學 家 為 飼 料 和 糧 食 的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提 供 專 業 的 建 言 聯 合 國 糧 農 組 織 的 專 家 小 組 每 十 年 會 將 該 段 期 間 的 研 究 新 發 現 整 合 到 原 有 的 資 訊 中, 同 時 舉 辦 例 行 的 國 際 技 術 研 討 會 並 出 版 專 家 建 言 的 刊 物 ; 目 前 可 以 參 考 的 出 版 文 獻 是 在 1999 年 的 研 討 會 (Third Joint FAO/WHO/UNEP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ycotoxins) 後 所 出 版 的, 如 果 按 照 以 往 的 慣 例,2009 年 將 會 有 更 新 的 資 訊 可 供 參 考 此 外 聯 合 國 糧 農 組 織 也 在 2001 出 版 以 危 害 分 析 重 要 管 制 點 系 統 來 預 防 控 制 黴 菌 毒 素 的 操 作 手 冊 (Manual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HACCP system in mycotoxin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不 論 面 對 任 何 一 種 飼 料 原 料 或 食 品, 這 些 權 威 專 家 所 提 供 的 邏 輯 和 處 理 程 序 都 是 最 值 得 參 考 和 遵 循 的 當 然 在 面 對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問 題 時, 也 遵 循 這 些 專 家 建 言 的 指 導 原 則 這 兩 份 出 版 品 的 電 子 檔 都 可 以 在 網 路 搜 尋 下 載 面 對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問 題 一 危 害 分 析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可 能 來 自 受 污 染 的 原 料 玉 米 或 是 在 運 輸 貯 存 過 程 孳 生 黴 菌 所 造 成 的 ; 從 美 國 以 貨 櫃 裝 運, 經 歷 海 上 長 途 的 運 輸, 抵 達 台 灣 後 又 必 須 在 高 溫 多 溼 的 環 境 中 貯 存, 就 像 許 多 在 熱 帶 環 境 使 用 的 飼 料 原 料 一 樣, 玉 米 乾 酒 粕 被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的 可 能 性 是 存 在 的 從 危 害 分 析 的 角 度 來 看 我 們 需 要 瞭 解 幾 個 問 題 : 1. 到 底 有 多 少 比 例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會 含 有 黴 菌 毒 素? 2. 被 污 染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所 含 的 黴 菌 毒 素 種 類 和 含 量? 3. 如 果 被 污 染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以 最 高 的 比 例 混 合 在 不 同 動 物 的 日 糧 中, 最 終 3

日 糧 的 黴 菌 毒 素 是 否 會 超 過 各 種 動 物 日 糧 的 安 全 範 圍? 會 造 成 何 種 程 度 的 負 面 影 響 或 損 失? 為 了 確 實 了 解 由 美 國 進 口 到 台 灣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是 否 含 有 黴 菌 毒 素? 在 推 廣 的 初 期 (2003 年 ) 即 先 行 進 行 進 口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採 樣 篩 檢 ( 表 一 ), 初 步 的 篩 檢 結 果 並 未 發 現 最 令 人 擔 憂 的 黃 麴 毒 素, 但 是 有 微 量 的 嘔 吐 毒 素 和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存 在, 但 是 都 不 足 以 影 響 動 物 的 健 康 和 表 現 表 一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篩 檢 結 果 黴 菌 毒 素 種 類 可 檢 出 下 限 檢 驗 方 法 檢 出 量 黃 麴 毒 素 B1 1.0 ppb HPLC 1.0 ppb 黃 麴 毒 素 B2 1.0 ppb HPLC ND 黃 麴 毒 素 G1 1.0 ppb HPLC ND 黃 麴 毒 素 G2 1.0 ppb HPLC ND 嘔 吐 毒 素 0.1 ppm TLC 0.2 ppm 15 Acetyl- 嘔 吐 毒 素 0.1 ppm TLC ND 3 Acetyl- 嘔 吐 毒 素 0.1 ppm TLC ND 玉 米 赤 黴 醇 100 ppb HPLC ND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1 0.2 ppm HPLC 0.5 ppm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2 0.2 ppm HPLC ND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3 0.2 ppm HPLC ND 1 ND 代 表 未 檢 出 1 業 界 朋 友 最 關 心 的 問 題 是 到 底 禽 畜 能 夠 耐 受 多 少 黴 菌 毒 素? 這 是 所 有 學 術 界 和 現 場 技 術 人 員 最 不 願 意 碰 觸 的 問 題, 因 為 每 個 人 的 看 法 見 仁 見 智, 而 且 我 們 對 許 多 種 黴 菌 毒 素 和 它 們 之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並 未 完 全 瞭 解 但 是 相 關 權 責 單 位 ( 例 如 : 聯 合 國 糧 農 組 織 和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 仍 然 根 據 目 前 已 知 的 健 全 科 學 證 據 做 出 最 好 的 飼 料 和 飼 料 原 料 黴 菌 毒 素 的 容 許 上 限 建 議 以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所 作 的 建 議 為 例, 該 機 構 訂 定 的 標 準 並 非 各 種 黴 菌 毒 素 的 耐 受 標 準 (tolerance levels, 某 種 毒 素 的 含 量 如 果 超 過 此 一 建 議 量 即 違 反 相 關 法 令, 該 批 原 料 將 被 禁 止 使 用 ), 而 是 為 黃 麴 毒 素 訂 定 了 行 動 標 準 (action levels) 為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訂 定 了 輔 導 標 準 (guidance levels) 和 為 嘔 吐 毒 素 訂 定 了 建 議 標 準 (advisory levels) ; 針 對 玉 米 赤 黴 醇 和 T-2 毒 素 並 未 訂 定 具 體 標 準 表 二 列 出 可 供 參 考 的 各 黴 菌 毒 素 在 禽 畜 飼 料 或 飼 料 原 料 的 最 高 行 動 輔 導 或 建 議 濃 度 上 限 ( 資 料 來 源 :http://www.fda.gov/cvm/fdaaustintx823.htm;osweiler G.D. (1996) Toxicology. The National Veterinary Medical Series, William & Wilkins, Media, PA:409ff) 各 種 黴 菌 毒 素 在 不 同 禽 畜 日 糧 的 可 能 危 害 濃 度 可 參 考 下 列 網 站 4

(http://www.oardc.ohio-state.edu/ohiofieldcropdisease/mycotoxins/mycopagedetrime ntal.htm) 表 二 黴 菌 毒 素 在 玉 米 玉 米 副 產 品 和 禽 畜 飼 料 的 最 高 行 動 輔 導 或 建 議 濃 度 (ppb) 上 限 黃 麴 毒 素 1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1B2G1G2 B1B2B3 赤 黴 醇 幼 畜 幼 禽 20 10,000 5,000(2,000) 2 嘔 吐 毒 素 3 玉 米 種 猪 100 20,000 5,000(1,000) - 女 猪 - 母 猪 - 年 輕 公 猪 - 成 年 公 猪 <1,000 <3,000 <20,000 <25,000 成 猪 (45kg 以 上 ) 200 20,000 5,000(1,000) 肉 用 成 禽 100 100,000 10,000(5,000) 種 禽 蛋 雞 20 30,000 5,000(2,000) 乳 用 動 物 20 30,000 5,000(2,000) - 女 牛 <10,000 肉 用 種 牛 100 30,000 10,000(5,000) 肉 用 牛 300 60,000 10,000(5,000) 1 FDA 行 動 標 準 (action levels), 2 FDA 輔 導 標 準 (guidance levels), 原 料 使 用 量 不 得 超 過 總 日 糧 的 50% 3 FDA 建 議 標 準 (advisory levels), 括 弧 中 的 數 值 為 日 糧 的 建 議 濃 度 4 Osweiler G.D. (1996) Toxicology. The National Veterinary Medical Series, William & Wilkins, Media, PA:409ff 日 糧 的 建 議 濃 度 4 上 述 的 標 準 雖 然 讓 我 們 瞭 解 到 動 物 在 面 對 黴 菌 毒 素 時 不 是 真 的 那 麼 脆 弱, 但 是 仍 然 需 要 考 慮 1) 動 物 長 期 攝 入 黴 菌 毒 素 的 效 應 2) 多 種 黴 菌 毒 素 並 存 所 造 成 的 協 同 效 應 和 3) 許 多 未 知 未 列 入 或 不 易 檢 出 的 黴 菌 毒 素 ; 因 此, 在 田 間 的 實 務 操 作 需 要 使 用 更 嚴 謹 的 標 準, 通 常 以 黴 菌 毒 素 毒 研 究 結 果 的 未 發 現 負 面 效 應 濃 度 (No-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 NOAEL) 除 以 某 個 安 全 係 數 值 (5 10 或 100) 以 確 保 動 物 的 安 全 以 猪 隻 的 日 糧 為 例, 常 用 的 建 議 標 準 是 黃 麴 毒 素 (< 20ppb)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 1,000ppb) 嘔 吐 毒 素 (< 1,000ppb) 玉 米 赤 黴 醇 (< 500ppb) 將 最 終 日 糧 的 黴 菌 毒 素 濃 度 控 制 在 這 個 標 準 之 下, 禽 畜 的 生 產 應 該 是 十 分 安 全 的, 因 為 這 個 標 準 已 經 遠 低 於 可 能 造 成 危 害 的 濃 度 二 重 要 管 制 點 的 監 控 5

為 了 確 實 了 解 由 美 國 進 口 到 台 灣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到 底 在 那 一 個 環 節 可 能 被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多 個 產 業 團 體 與 非 營 利 機 構 共 同 贊 助 一 項 由 公 正 化 驗 單 位 所 進 行 的 黴 菌 毒 素 監 控 計 畫, 希 望 能 藉 此 監 控 計 畫 為 台 灣 的 業 者 提 供 最 詳 實 的 化 驗 結 果, 作 為 使 用 與 採 購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判 斷 依 據 監 控 計 畫 共 分 為 兩 期, 第 一 期 由 2006 年 的 10 月 至 12 月, 第 二 期 由 2007 年 的 5 月 至 7 月 在 此 將 分 析 監 控 結 果 與 業 界 賢 達 共 同 分 享 監 控 計 畫 設 計 與 執 行 如 下 : 1. 採 樣 : 在 第 一 期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分 別 由 A)7 家 美 國 的 酒 精 生 產 工 廠 B) 美 國 出 口 港 口 的 貨 櫃 (11 個 樣 品 ) C) 台 灣 進 口 港 口 的 貨 櫃 (11 個 樣 品 ), 逢 機 採 集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樣 品 第 二 期 計 劃 則 在 美 國 出 口 港 口 和 台 灣 進 口 港 口 追 蹤 採 樣 12 個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運 輸 貨 櫃 2. 採 樣 與 化 驗 機 構 : 所 有 採 集 的 樣 品 全 部 送 至 美 國 愛 荷 華 大 學 (Iowa State University) 獸 醫 學 院 的 獸 醫 診 斷 試 驗 室 (Veterinary Diagnostic Lab) 進 行 黴 菌 毒 素 的 化 驗 分 析 ; 分 析 計 畫 執 行 由 Paula Imerman 博 士 主 持 3. 化 驗 分 析 : 分 析 項 目 包 括 : 黃 麴 毒 素 (Aflatoxins) 玉 米 赤 黴 醇 (F-2 toxin or Zearalenone) 嘔 吐 毒 素 (Vomitoxin, Deoxynivalenol, DON) T-2 毒 素 (T-2 toxin)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Fumonisins) 所 有 樣 品 精 粹 取 後, 先 以 薄 層 層 析 法 (Thin Layer Chromatography) 進 行 篩 檢, 發 現 含 有 足 以 定 量 黴 菌 毒 素 的 樣 品 再 用 高 效 能 液 相 層 析 儀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 或 氣 相 層 析 法 (Gas Chromatography, GC) 定 量 各 種 黴 菌 毒 素 的 含 量, 最 後 再 以 液 相 層 析 質 譜 儀 (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er, LC/MS) 或 氣 相 層 析 質 譜 儀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er, GC/MS) 來 確 認 分 析 所 得 的 個 別 黴 菌 毒 素 4. 第 一 期 分 析 結 果 詳 列 於 表 三 第 一 期 監 控 計 畫 並 未 發 現 美 國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含 有 黃 麴 毒 素 玉 米 赤 黴 醇 或 T-2 毒 素 少 數 樣 品 測 出 含 有 低 劑 量 的 嘔 吐 毒 素 或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但 並 未 達 到 影 響 禽 畜 生 產 的 濃 度 美 國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貨 櫃 運 輸 途 中 並 沒 有 造 成 黴 菌 毒 素 的 增 加 5. 第 二 期 監 控 計 畫 追 蹤 12 個 運 輸 貨 櫃 的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不 論 是 由 啟 運 港 口 採 樣 或 到 達 台 灣 港 口 採 樣 均 未 發 現 嚴 重 的 黃 麴 毒 素 (< 10 ppb) 玉 米 赤 黴 醇 (< 1 ppm) T-2 毒 素 (< 2 ppm) 或 嘔 吐 毒 素 (< 1 ppm); 但 是 所 有 樣 品 均 發 現 有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Fumonisins) 存 在 ( 表 四 ), 而 且 該 毒 素 在 貨 櫃 運 輸 的 過 程 有 顯 著 的 增 加 (P < 0.05) 表 三 台 灣 進 口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運 輸 過 程 黴 菌 毒 素 監 控 計 劃 分 析 結 果 ( 第 一 期 ) 黴 菌 毒 素 種 類 酒 精 工 廠 美 國 出 口 港 口 台 灣 進 口 港 口 最 低 值 最 高 值 最 低 值 最 高 值 最 低 值 最 高 值 黃 麴 毒 素 NDA NDA NDA (Aflatoxins) (<10ppb) (<10ppb (<10ppb 6

) ) 玉 米 赤 黴 醇 ( Zearalenone) NDA (<1ppm) NDA (<1ppm) NDA (<1ppm) 嘔 吐 毒 素 NDA 3.4ppm (Vomitoxin) (<1ppm) T-2 毒 素 NDA NDA NDA (T-2 toxin)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1.8ppm 2.9ppm 1.0ppm 2.4ppm NDA 2.0ppm (Fumonisins) NDA: no detectable amount 沒 有 明 顯 可 測 得 的 含 量 表 四 台 灣 進 口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運 輸 過 程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含 量 的 變 化 貨 櫃 編 號 美 國 啟 運 港 口 樣 品 (ppm) 台 灣 到 港 貨 櫃 樣 品 (ppm) 1 1.0 2.4 2 0.9 0.4 3 0.9 2.0 4 1.4 1.5 5 1.0 1.0 6 0.6 1.5 7 0.8 1.2 8 0.5 1.6 9 1.2 1.6 10 1.1 1.4 11 0.6 2.1 12 0.9 1.4 平 均 值 * 0.91 1.51 *Paired t-test P = 0.006 三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台 灣 的 保 存 性 試 驗 深 入 了 解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台 灣 高 溫 多 溼 環 境 下 的 保 存 性, 並 且 嚴 格 篩 檢 黴 菌 毒 素 存 在 與 否 是 必 要 的 品 管 程 序 為 監 控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台 灣 貯 存 的 安 定 性, 分 別 進 行 袋 裝 和 散 裝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保 存 性 試 驗 試 驗 一 7

玉 米 乾 酒 粕 自 美 國 用 40 呎 的 貨 櫃 運 送, 抵 達 台 灣 後 再 以 50 公 斤 有 塑 膠 襯 裡 的 袋 子 重 新 裝 袋, 儲 放 在 鐵 皮 屋 頂 飼 料 倉 庫 中 每 週 從 儲 存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中 隨 機 取 樣, 以 HPLC 或 TLC 分 析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Romer Labs, Union, MO) 試 驗 期 間 最 高 與 最 低 環 境 溫 度 為 32.4 和 17.1, 平 均 溫 度 為 25.4 ; 最 高 與 最 低 環 境 溼 度 分 別 99.5% 和 41.2%, 平 均 溼 度 為 79.9%; 試 驗 期 平 均 溫 溼 度 指 數 高 達 75.6; 黴 菌 毒 素 的 分 析 結 果 詳 見 表 五 在 所 有 檢 測 的 黴 菌 毒 素 方 面, 只 發 現 極 微 量 ( 低 於 可 檢 出 下 限 ) 的 玉 米 赤 黴 醇 (Zearalenone) 毒 素, 且 其 含 量 並 沒 有 因 為 10 週 的 貯 存 而 顯 著 增 加, 這 樣 微 量 的 黴 菌 毒 素 對 動 物 並 不 構 成 威 脅 表 五 經 10 週 貯 存 後, 袋 裝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變 化 分 析 項 目 可 檢 出 下 限 檢 驗 方 法 1 第 1 週 1 第 10 週 黃 麴 毒 素 B1 1.0 ppb HPLC ND ND 黃 麴 毒 素 B2 1.0 ppb HPLC ND ND 黃 麴 毒 素 G1 1.0 ppb HPLC ND ND 黃 麴 毒 素 G2 1.0 ppb HPLC ND ND T-2 毒 素 0.1 ppm TLC ND ND 嘔 吐 毒 素 0.1 ppm TLC ND ND 15 Acetyl- 嘔 吐 毒 素 0.1 ppm TLC ND ND 3 Acetyl- 嘔 吐 毒 素 0.1 ppm TLC ND ND 玉 米 赤 黴 醇 100 ppb HPLC 56* 64*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1 0.2 ppm HPLC ND ND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2 0.2 ppm HPLC ND ND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B3 0.2 ppm HPLC ** ** 1 ND 代 表 未 檢 出 * 可 檢 出 下 限 為 100 ppb, 但 有 足 以 估 算 毒 素 量 的 波 峰 出 現, 以 出 現 波 峰 估 算 之 ** 使 用 Immunoaffinity column, 未 能 檢 出 fumonisin B3 試 驗 二 玉 米 乾 酒 粕 自 美 國 以 貨 櫃 運 抵 台 灣 後, 貯 存 在 中 部 某 飼 料 廠 之 散 裝 原 料 貯 存 桶 中, 自 2004 年 三 月 中 旬 起, 每 一 週 由 貯 存 桶 隨 機 採 樣, 以 HPLC 或 TLC 分 析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Romer Labs, Union, MO), 試 驗 期 共 13 週 貨 櫃 抵 達 飼 料 廠 時 所 採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樣 品 水 份 含 量 只 有 9.05%, 經 過 13 週 的 貯 存, 水 份 含 量 逐 漸 增 加 到 12.26%( 表 六 ), 可 見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高 溫 多 溼 的 環 境 下 的 散 裝 桶 貯 存 會 吸 收 環 境 中 的 水 份 ; 但 是, 粗 蛋 白 質 含 量 在 貯 存 期 間 並 沒 有 顯 著 的 改 變 本 試 驗 所 用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未 發 現 黃 麴 毒 素 (aflatoxin), 但 是 含 有 約 100ppb 的 玉 米 赤 黴 醇 毒 素, 並 沒 有 達 到 對 動 物 構 成 威 脅 的 程 度 ; 這 些 黴 菌 毒 素 在 13 週 的 貯 存 過 程 並 沒 有 增 加 這 個 結 果 意 謂 著 含 可 溶 物 乾 燥 玉 米 酒 粕 在 台 灣 飼 料 廠 散 裝 桶 中 貯 存 沒 有 孳 生 黴 菌 和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的 問 題 8

表 六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台 灣 飼 料 廠 散 裝 貯 存 桶 存 放 13 週 期 間 水 份 粗 蛋 白 質 和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的 變 化 採 樣 日 期 水 份, % 粗 蛋 白 質, % 黃 麴 毒 素, ppb 玉 米 赤 黴 醇, ppb 16-Mar-04 9.05 27.60 0.00 98 17-Mar-04 10.17 27.61 0.00 101 24-Mar-04 10.65 27.59 0.00 104 31-Mar-04 10.70 27.63 0.00 96 7-Apr-04 10.71 27.62 0.00 105 14-Apr-04 10.76 27.73 0.00 106 21-Apr-04 10.93 27.71 0.00 102 28-Apr-04 11.02 27.62 0.00 100 5-May-04 11.28 27.54 0.00 104 12-May-04 11.16 27.61 0.00 101 19-May-04 11.70 27.63 0.00 103 27-May-04 11.88 27.61 0.00 104 3-Jun-04 12.13 27.50 0.00 106 10-Jun-04 12.26 27.53 0.00 105 上 述 的 試 驗 結 果 證 實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水 份 含 量 很 低, 即 使 在 高 溫 多 溼 的 環 境 下 貯 存 10-13 週, 不 論 散 裝 或 袋 裝, 只 要 保 存 方 式 正 確, 都 能 保 持 品 質 的 安 定, 也 不 會 有 黴 菌 和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的 問 題 只 要 在 進 貨 時 定 期 篩 檢 黴 菌 毒 素, 台 灣 的 禽 畜 飼 糧 可 以 安 心 的 使 用 美 國 進 口 玉 米 乾 酒 粕 四 採 樣 和 分 析 採 樣 和 分 析 雖 然 耗 費 時 間 和 金 錢, 卻 是 面 對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的 基 礎 步 驟 黴 菌 毒 素 的 通 常 不 是 均 勻 分 佈 的, 而 且 其 存 在 濃 度 偏 低 (ppm 或 ppb), 這 些 特 性 增 加 採 樣 的 困 難, 而 且 採 樣 造 成 的 誤 差 可 能 大 於 實 驗 室 分 析 所 造 成 的 誤 差 ; 因 此, 採 集 一 個 可 以 反 映 該 批 原 料 實 際 狀 況 的 樣 品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採 樣 動 作 最 好 在 原 料 裝 卸 時, 在 原 料 流 動 的 某 一 定 點 依 一 定 的 時 間 間 隔 採 取 小 量 樣 品 ( 圖 一 A ), 再 將 所 採 的 所 有 小 樣 品 均 勻 混 合, 每 一 卡 車 的 原 料 應 採 約 2 公 斤 如 果 在 貨 櫃 或 穀 倉 中 進 行 採 樣, 應 該 用 採 樣 器 在 貯 存 倉 內 的 不 同 位 置 進 行 多 次 採 樣 ( 圖 一 B ), 再 將 所 採 的 所 有 小 樣 品 均 勻 混 合 送 驗 9

圖 一 採 樣 方 法 ( 摘 取 自 Osweiler G.D. (1996) Toxicology. The National Veterinary Medical Series, William & Wilkins, Media, PA:409ff ) 在 選 擇 定 量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的 分 析 方 法 方 面 必 需 十 分 小 心, 目 前 被 認 可 用 來 測 定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的 方 法 只 有 高 效 能 液 相 層 析 法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hplc) 和 薄 膜 層 析 法 (thin layer chromatography,tlc) 用 其 它 的 分 析 方 法, 例 如 : 酵 素 免 疫 分 析 法 (ELISA) 來 檢 驗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時 經 常 造 成 偽 陽 性 (false positive) 的 結 果 ; 這 個 現 象 在 使 用 ELISA 分 析 其 它 穀 物 或 穀 物 副 產 品 的 黴 菌 毒 素 時 並 沒 有 發 現 ; 至 於 為 什 麼 只 有 在 檢 驗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時 才 有 這 個 問 題, 目 前 仍 然 不 是 很 清 楚, 有 人 認 為 可 能 是 玉 米 乾 酒 粕 所 含 的 鹽 類 干 擾 了 ELISA 的 檢 驗 程 序 ; 也 有 生 產 ELISA 的 廠 商 宣 稱 已 克 服 這 個 問 題, 深 切 的 希 望 技 術 上 的 突 破 可 以 讓 ELISA 應 用 在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篩 檢 總 之, 在 新 的 方 法 完 成 測 試 認 可 程 序 之 前, 最 保 險 的 選 擇 還 是 使 用 HPLC 和 TLC 來 檢 驗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根 據 美 國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的 指 導 手 冊, 玉 米 乾 酒 粕 所 需 化 驗 的 黴 菌 毒 素 依 照 優 先 順 序 分 別 為 1) 黃 麴 毒 素 和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2) 玉 米 赤 黴 醇 3) 嘔 吐 毒 素 4) 赭 麴 毒 素 針 對 猪 飼 料 所 需 化 驗 的 黴 菌 毒 素 依 照 優 先 順 序 分 別 為 1) 玉 米 赤 黴 醇 和 嘔 吐 毒 素 2) 赭 麴 毒 素 3) 黃 麴 毒 素 和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針 對 牛 和 家 禽 飼 料 所 需 化 驗 的 黴 菌 毒 素 依 照 優 先 順 序 分 別 為 1) 黃 麴 毒 素 2) 玉 米 赤 黴 醇 3) 赭 麴 毒 素 4) 嘔 吐 毒 素 和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五 黴 菌 毒 素 的 預 防 (prevention) 與 介 入 (intervention) 措 施 面 對 飼 料 原 料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最 好 的 策 略 就 是 把 黴 菌 毒 素 擋 在 禽 畜 的 體 外 因 為 玉 米 乾 酒 粕 來 自 美 國, 我 們 所 能 採 取 的 預 防 介 入 措 施 只 能 從 篩 檢 酒 精 工 廠 的 產 品 品 質 開 始 逐 步 檢 討 裝 載 運 輸 卸 貨, 在 台 灣 的 倉 儲 飼 料 製 造 過 程 運 輸 及 餵 飼 系 統 的 管 制 與 執 行, 這 些 程 序 都 是 執 行 良 好 畜 牧 管 理 的 一 環 1. 酒 精 工 廠 的 可 能 介 入 措 施 在 酒 精 工 廠 嚴 格 篩 檢 玉 米 原 料 的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是 最 有 效 的 介 入 措 施 前 10

述 的 監 控 資 料 認 為 黴 菌 毒 素 的 含 量 在 貨 櫃 運 輸 過 程 有 增 加 的 現 象 ( 表 四 ), 所 以 有 些 措 施 必 需 由 酒 精 工 廠 著 手 進 行 改 善 如 果 酒 精 工 廠 的 貯 存 空 間 相 當 有 限, 有 時 候 會 把 未 完 全 冷 卻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直 接 裝 入 貨 櫃 或 運 輸 車 輛 中 ; 在 玉 米 乾 酒 粕 製 程 中, 可 溶 物 被 濃 縮 到 約 50% 乾 物 質, 然 後 在 乾 燥 之 前 再 噴 入 酒 粕 中 ; 雖 然 一 般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水 份 含 量 平 均 都 低 於 11%, 應 該 很 適 合 運 輸 和 貯 存 ; 但 是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組 成 物 質 之 間 的 水 份 含 量 差 異 是 實 際 存 在 的, 因 為 可 溶 物 的 部 份 保 水 性 比 較 好, 所 以 乾 燥 過 程 中 當 酒 粕 固 形 物 部 份 的 水 份 含 量 已 經 低 於 10-11% 時, 可 溶 物 部 份 的 水 份 含 量 可 能 仍 在 15-18% 之 間 ; 離 開 乾 燥 機 之 後, 這 兩 部 份 的 水 份 含 量 必 需 相 互 平 衡 ; 如 果 直 接 放 入 密 閉 空 間, 可 能 在 水 份 還 沒 完 全 平 衡 之 前 就 已 經 嚴 重 架 橋 現 象, 也 造 成 水 份 的 局 部 累 積, 大 大 的 提 高 了 黴 菌 滋 生 的 機 會 ; 因 此 避 免 將 未 完 全 冷 卻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直 接 裝 入 貨 櫃 是 必 要 的 管 控 措 施 此 外, 在 玉 米 乾 酒 粕 裝 櫃 時 添 加 抑 制 黴 菌 的 添 加 劑 ( 例 如 : 丙 酸 ) 也 是 可 以 考 慮 的 介 入 措 施 2.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篩 檢 因 為 一 般 的 飼 料 廠 和 畜 牧 場 只 有 ELISA 的 快 速 檢 驗 套 組 作 篩 檢, 偏 偏 這 個 方 法 並 不 適 用 於 玉 米 乾 酒 粕 ; 因 此, 由 相 關 推 廣 單 位 結 合 學 術 機 構 進 行 客 觀 的 長 期 監 控, 再 將 數 據 整 合 提 供 業 界 參 考 是 必 要, 前 述 的 管 制 點 監 控 計 劃 就 是 落 實 這 個 理 念 的 具 體 行 動 未 來 累 積 足 夠 樣 品 分 析 數 值 之 後, 可 以 計 算 出 各 種 黴 菌 毒 素 可 能 超 出 安 全 範 圍 的 機 率, 讓 業 界 在 使 用 玉 米 乾 酒 粕 時 能 有 客 觀 的 風 險 評 估 業 界 的 商 業 機 構 也 投 入 大 量 資 源 來 協 助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追 蹤 監 控, 如 果 比 對 這 些 採 自 現 場 末 端 使 用 者 的 樣 品 分 析 數 據 發 現 有 高 於 前 述 監 控 樣 品 的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就 應 該 採 取 行 動 來 面 對 玉 米 乾 酒 粕 抵 台 之 後 所 產 生 的 黴 菌 毒 素 汙 染 問 題 3. 控 制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水 份 含 量 一 般 原 物 料 的 水 份 含 量 在 12-12.5% 時 可 以 維 持 最 佳 保 存 狀 態, 比 較 不 會 發 黴 大 部 份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水 份 含 量 都 偏 低, 但 是 在 台 灣 高 溫 多 濕 的 環 境 貯 存 也 會 或 多 或 少 吸 收 空 氣 中 的 水 份 ( 表 六 ), 因 此 要 小 心 管 控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水 份 含 量 有 些 設 備 完 善 的 大 型 貯 存 槽 有 通 氣 散 熱 設 備, 可 以 減 少 物 料 的 水 份 累 積 ; 但 是 小 型 的 貯 存 桶 就 不 容 易 控 制, 曝 曬 在 強 烈 陽 光 下 的 貯 存 桶 常 常 會 造 成 水 份 的 局 部 累 積, 引 起 嚴 重 的 發 黴 現 象 因 此, 為 貯 存 桶 加 蓋 防 晒 遮 蔽 物 是 必 要 的 措 施 4. 完 善 的 倉 儲 運 輸 管 理 i. 定 期 檢 查 維 修 貯 存 輸 送 和 運 輸 設 施, 避 免 發 生 破 損 的 情 形 發 生 ii. 定 期 淨 空 貯 存 設 備, 進 行 清 洗 與 消 毒 以 減 少 殘 留 黴 菌 的 污 染 iii. 輸 送 與 運 輸 設 備 也 需 定 期 的 清 洗 和 消 毒 iv. 嚴 謹 的 物 料 管 理, 縮 短 原 物 料 在 廠 ( 場 ) 的 停 留 時 間 11

5. 牧 場 的 餵 飼 系 統 管 理 牧 場 使 用 的 飼 料 車 自 動 給 飼 系 統 完 全 混 合 日 糧 混 合 車 都 需 要 依 照 既 定 時 程 進 行 清 洗 維 修 水 槽 和 飲 水 設 備 也 需 定 期 清 洗 6. 徹 底 執 行 良 好 的 畜 牧 管 理, 減 少 動 物 的 緊 迫 六 如 何 處 理 已 被 黴 菌 毒 素 污 染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玉 米 乾 酒 粕 和 其 它 的 飼 料 原 料 一 樣 經 常 會 含 有 微 量 的 黴 菌 毒 素, 偶 而 也 會 有 嚴 重 的 污 染 案 例 出 現 ; 面 對 黴 菌 毒 素 嚴 重 污 染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最 好 的 策 略 是 丟 棄 該 原 料 對 於 低 劑 量 污 染 的 玉 米 乾 酒 粕 可 以 利 用 下 列 公 式 推 算 其 在 日 糧 的 適 當 使 用 比 例 ( 假 設 日 糧 的 其 它 原 料 的 黴 菌 毒 素 低 於 最 低 可 檢 出 量 ), 以 確 保 最 終 混 合 的 日 糧 所 含 的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在 安 全 範 圍 內 : F = 100 (C - L)/(H - L) F: 該 受 污 染 原 料 可 用 於 總 日 糧 的 百 分 比 C: 總 日 糧 的 預 期 該 毒 素 安 全 濃 度 上 限 L: 日 糧 的 其 它 原 料 該 黴 菌 毒 素 最 低 可 檢 出 量 H: 受 污 染 原 料 該 黴 菌 毒 素 的 濃 度 實 例 研 討 : 以 上 述 台 灣 進 口 美 國 玉 米 乾 酒 粕 運 輸 過 程 黴 菌 毒 素 監 控 計 劃 第 二 期 分 析 結 果 ( 表 四 ) 的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為 例 :C=1.0,L=0.2,H=1.51( 平 均 值 ) 或 2.4( 最 高 值 ) 玉 米 乾 酒 粕 在 日 糧 的 最 高 使 用 比 例 為 : F = 100 (1.0-0.2)/(1.51-0.2) = 61.1% F = 100 (1.0-0.2)/(2.4-0.2) = 36.4% 一 般 禽 畜 日 糧 使 用 玉 米 乾 酒 粕 都 不 會 超 過 20%, 所 以 只 要 其 它 的 原 料 未 受 到 嚴 重 的 污 染, 這 樣 的 伏 馬 鎌 孢 毒 素 濃 度 應 該 不 會 影 響 禽 畜 的 生 產 效 率 添 加 黴 菌 毒 素 吸 附 劑 或 分 解 劑 也 是 解 決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問 題 常 用 的 策 略 使 用 這 些 添 加 劑 需 要 考 慮 1) 那 一 種 添 加 劑 對 所 需 處 理 的 黴 菌 毒 素 種 類 最 有 效,2) 正 確 的 添 加 量,3) 評 估 添 加 效 果 的 標 準,4) 成 本 效 益 結 論 黴 菌 毒 素 是 相 當 棘 手 的 問 題 在 原 物 料 高 漲 的 時 代, 為 了 要 利 用 玉 米 乾 酒 粕 來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畜 牧 飼 料 業 者 達 需 要 深 入 了 解 玉 米 乾 酒 粕 黴 菌 毒 素 含 量 的 實 際 情 形, 作 為 決 策 的 依 據 ; 玉 米 乾 酒 粕 的 黴 菌 毒 素 監 控 計 劃 必 需 有 長 期 的 規 劃 和 執 行, 以 提 供 業 界 更 完 整 的 資 訊 ; 良 好 的 畜 牧 和 物 料 管 理 是 減 少 黴 菌 毒 素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效 應 最 基 本 的 條 件 黴 菌 毒 素 雖 然 可 怕, 只 要 能 知 己 知 彼, 還 是 可 以 有 效 的 管 控 黴 菌 毒 素 的 傷 害, 讓 畜 牧 生 產 的 效 率 再 提 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