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資 料 表 MONOCHLOROSILANE 第 一 部 分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GHS 產 品 標 識 MONOCHLOROSILANE 物 品 編 號 產 品 類 型 液 化 氣 體 製 造 商 REC Silicon Inc. 119140 Rick Jones Way Silver Bow, Montana 59750 United State of America 406-496-9877 電 子 郵 件 RECSiliconMSDS@recgroup.com 3322 Road N Northeast Moses Lake, Washington 98837 United State of America 509-766-9299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須 隨 時 可 連 絡 ) CHEMTREC, U.S. 1-800-424-9300 International +1-703-527-3887 對 化 學 品 的 推 薦 用 途 第 二 部 分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物 質 或 混 合 物 的 分 類 易 燃 氣 體 - 第 1 級 加 壓 氣 體 - 液 化 氣 體 禁 水 性 物 質 - 第 1 級 急 毒 性 物 質 吸 入 - 第 3 級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 第 1B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 第 1 級 特 定 標 的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物 質 - 單 一 暴 露 吸 入 - 第 2 級 GHS 標 示 要 素 警 示 語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極 度 易 燃 氣 體 內 含 加 壓 氣 體 ; 遇 熱 可 能 爆 炸 遇 水 放 出 可 能 自 燃 的 易 燃 氣 體 吸 入 有 毒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經 由 吸 入, 可 能 會 導 致 器 官 傷 害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預 防 反 應 著 用 防 護 手 套 >8 小 時 ( 突 破 時 間 ) 皮 革 穿 戴 眼 睛 防 護 具 / 面 部 防 護 具 建 議 全 罩 式 面 具 穿 防 護 衣 遠 離 熱 源 火 花 明 火 和 炙 熱 的 表 面 - 禁 止 吸 煙 因 會 發 生 劇 烈 反 應 和 可 能 閃 燃, 須 避 免 任 何 與 水 接 觸 的 可 能 不 要 吸 入 氣 體 若 不 慎 吸 入 將 患 者 轉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保 持 呼 吸 舒 適 的 體 位 休 息 立 即 呼 救 解 毒 中 心 或 送 醫 若 不 慎 吞 食 立 即 呼 救 解 毒 中 心 或 送 醫 但 不 要 催 吐 如 皮 膚 ( 或 頭 髮 ) 沾 染 立 即 脫 掉 所 有 被 污 染 的 衣 物 用 水 沖 洗 / 淋 洗 皮 膚 立 即 呼 救 解 毒 中 心 或 送 醫 如 進 入 眼 睛 立 即 呼 救 解 毒 中 心 或 送 醫 儲 存 避 免 日 曬 處 理 不 適 用 標 誌 其 它 不 需 要 分 類 的 危 險 物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似 的 灼 傷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2/9 第 三 部 分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物 質 / 準 備 物 質 化 學 名 稱 chlorosilane 其 他 名 稱 MCS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其 他 辨 識 工 具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13465-78-6 No.) 物 品 編 號 危 害 成 分 (%) 100 化 學 品 中 文 名 稱 ( 繁 體 ) chlorosilane 100 13465-78-6 Product name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 就 目 前 供 應 商 所 知 與 所 用 的 濃 度, 沒 有 任 何 對 健 康 或 環 境 的 附 加 成 分, 而 需 要 在 此 節 報 告 的 濃 度 Concentration CAS number chlorosilane 100 13465-78-6 職 業 暴 露 容 許 濃 度 ( 如 果 有 的 話 ) 列 於 第 八 節 第 四 部 分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吸 入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救 護 呼 叫 毒 物 中 心 或 醫 師 將 患 者 轉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保 持 呼 吸 舒 適 的 體 位 休 息 如 果 懷 疑 仍 有 氣 體 出 現, 救 難 人 員 應 戴 上 適 當 的 面 具 或 自 給 式 呼 吸 裝 置 如 沒 有 呼 吸, 呼 吸 不 規 則 或 呼 吸 停 止, 請 由 訓 練 有 素 人 員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或 提 供 氧 氣 對 提 供 口 對 口 人 工 呼 吸 的 人 員 會 有 危 險 如 果 昏 迷, 放 置 恢 復 姿 勢 並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照 顧 維 持 呼 吸 道 暢 通 鬆 開 緊 身 衣 物, 例 如 領 口 領 帶 皮 帶 或 腰 帶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救 護 呼 叫 毒 物 中 心 或 醫 師 將 患 者 轉 移 到 新 鮮 空 氣 處, 保 持 呼 吸 舒 適 的 體 位 休 息 化 學 灼 傷 必 須 立 即 找 醫 生 醫 治 液 體 攝 取 將 導 致 類 似 的 灼 傷 如 果 發 生, 就 醫 治 療 切 勿 給 失 去 意 識 者 任 何 口 服 物 如 果 昏 迷, 放 置 恢 復 姿 勢 並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照 顧 維 持 呼 吸 道 暢 通 鬆 開 緊 身 衣 物, 例 如 領 口 領 帶 皮 帶 或 腰 帶 由 於 此 產 品 當 釋 放 時 會 迅 速 變 成 氣 體, 請 參 考 吸 入 那 一 節 皮 膚 接 觸 眼 睛 接 觸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救 護 呼 叫 毒 物 中 心 或 醫 師 以 大 量 的 水 沖 洗 遭 污 染 的 皮 膚 浸 入 冷 水 中 或 用 潮 濕 的 繃 帶 進 行 包 紮 脫 去 被 污 染 之 衣 物 及 鞋 子 為 避 免 靜 電 和 氣 體 燃 燒 風 險, 在 移 動 汙 染 衣 物 之 前, 用 水 徹 底 地 浸 泡 它 繼 續 清 洗 至 少 10 分 鐘 如 果 與 液 體 接 觸, 慢 慢 地 用 溫 水 暖 化 凍 結 的 組 織 並 就 醫 治 療 不 得 搓 揉 患 處 化 學 灼 傷 必 須 立 即 找 醫 生 醫 治 在 重 複 使 用 前 洗 淨 衣 物 在 重 複 使 用 前 應 徹 底 清 潔 鞋 子 立 即 尋 求 醫 療 救 護 呼 叫 毒 物 中 心 或 醫 師 立 即 以 大 量 的 水 沖 洗 眼 睛, 並 經 常 打 開 上 下 眼 瞼 確 認 並 取 下 隱 形 眼 鏡 繼 續 清 洗 至 少 10 分 鐘 化 學 灼 傷 必 須 立 即 找 醫 生 醫 治 最 重 要 的 症 狀 / 作 用, 急 性 的 和 慢 性 的 潛 在 急 性 健 康 影 響 吸 入 吸 入 有 毒 如 果 吸 入, 一 次 暴 露 就 可 能 會 損 傷 器 官 會 產 生 對 呼 吸 系 統 極 具 刺 激 或 腐 蝕 性 的 氣 體 蒸 氣 或 粉 塵 可 能 導 致 口 腔 喉 嚨 胃 部 灼 傷 液 體 攝 取 將 導 致 類 似 的 灼 傷 皮 膚 接 觸 可 致 嚴 重 灼 傷 皮 膚 與 快 速 揮 發 的 液 體 接 觸 將 導 致 組 織 結 凍 或 結 霜 眼 睛 接 觸 過 度 暴 露 / 徵 兆 / 症 狀 吸 入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似 的 灼 傷 無 特 定 資 料 負 面 的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所 列 胃 痛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3/9 第 四 部 分 急 救 措 施 皮 膚 負 面 的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所 列 疼 痛 或 刺 激 發 紅 可 能 引 致 皮 膚 起 泡 眼 睛 負 面 的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所 列 疼 痛 起 淚 水 發 紅 如 有 需 要, 標 明 需 要 即 刻 的 醫 療 治 療 和 特 別 的 處 理 特 殊 處 理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根 據 症 狀 治 療 如 果 已 或 吸 入 大 量 毒 物, 立 即 接 洽 毒 物 處 理 專 家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當 會 有 任 何 人 身 危 險 或 尚 未 接 受 適 當 訓 練 時, 不 可 採 取 行 動 如 果 懷 疑 仍 有 氣 體 出 現, 救 難 人 員 應 戴 上 適 當 的 面 具 或 自 給 式 呼 吸 裝 置 對 提 供 口 對 口 人 工 呼 吸 的 人 員 會 有 危 險 在 去 除 它 之 前 用 水 徹 底 沖 洗 受 污 染 的 衣 物 或 穿 戴 手 套 請 參 閱 毒 物 資 訊 ( 第 十 一 節 ) 第 五 部 分 滅 火 措 施 滅 火 劑 適 用 的 使 用 能 適 當 消 滅 四 週 火 災 的 滅 火 劑 不 適 用 勿 使 用 水 或 泡 沫 由 化 學 品 來 的 特 定 危 險 內 含 高 壓 氣 體 極 度 易 燃 氣 體 遇 水 放 出 可 能 自 燃 的 易 燃 氣 體 在 燃 燒 或 加 熱 情 況, 會 發 生 壓 力 增 加 與 容 器 爆 裂, 隨 後 有 爆 炸 的 危 險 蒸 氣 / 氣 體 比 空 氣 重 會 延 著 地 面 擴 散 氣 體 會 沉 積 在 低 或 密 閉 區 域, 或 流 至 極 遠 距 離 外 的 火 源 並 閃 回, 導 致 著 火 並 爆 炸 洩 漏 物 流 入 下 水 道 會 產 生 著 火 或 爆 炸 危 險 危 險 熱 量 組 成 ( 分 解 ) 產 品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措 施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第 六 部 分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防 護 措 施 防 護 器 材 和 緊 急 程 序 分 解 後 的 成 份 可 能 包 含 下 列 物 質 鹵 化 合 成 物 金 屬 氧 化 物 氯 化 氫 氫 矽 ( 氧 化 物 ) 如 有 火 災, 撤 離 所 有 人 員 離 開 災 區 及 鄰 近 處, 以 迅 速 隔 離 現 場 當 會 有 任 何 人 身 危 險 或 尚 未 接 受 適 當 訓 練 時, 不 可 採 取 行 動 立 即 跟 供 應 商 聯 絡 以 獲 得 專 家 建 議 若 無 危 險, 請 將 容 器 移 出 火 場 噴 水 霧 讓 接 觸 火 源 的 容 器 冷 卻 如 果 沾 到 火 源, 請 馬 上 關 閉 節 流 閥 ( 若 能 立 即 安 全 做 到 ) 如 不 可 能, 撤 離 火 域 讓 火 燃 燒 在 安 全 區 域 或 最 大 可 能 距 離 處 滅 火 除 去 一 切 火 源, 若 這 樣 做 沒 有 危 險 消 防 隊 員 應 穿 戴 適 當 防 護 設 備 與 正 壓 全 面 式 自 給 式 呼 吸 裝 置 (SCBA) 如 遇 涉 及 大 量 物 質 的 事 故 發 生, 應 當 穿 戴 隔 熱 內 衣 厚 的 織 物 手 套 或 者 皮 革 手 套 意 外 的 釋 放 具 嚴 重 火 災 或 爆 炸 危 險 當 會 有 任 何 人 身 危 險 或 尚 未 接 受 適 當 訓 練 時, 不 可 採 取 行 動 撤 離 周 圍 區 域 勿 讓 不 必 要 或 未 採 取 保 護 措 施 的 人 員 進 入 勿 碰 觸 或 走 過 洩 漏 物 質 隔 離 所 有 引 火 源 在 危 險 區 域 嚴 禁 明 火, 抽 煙 或 火 花 避 免 吸 入 氣 體 提 供 充 足 的 通 風 設 備 當 通 風 設 備 不 足 時, 請 戴 上 適 當 的 呼 吸 防 護 具 穿 戴 適 宜 的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容 裝 和 清 除 的 方 法 和 器 具 小 量 洩 漏 大 量 洩 漏 對 處 理 意 外 氣 體 釋 放 以 避 免 環 境 污 染 的 緊 急 程 序, 確 保 存 在 避 免 散 佈 溢 出 物 與 溢 流 並 避 免 接 觸 土 壤, 水 道, 排 水 管 與 水 溝 如 果 產 品 引 起 環 境 污 染 ( 陰 溝, 水 道, 泥 土 或 空 氣 ), 須 通 知 有 關 當 局 立 即 聯 絡 緊 急 救 難 人 員 在 無 危 險 之 情 況 下 止 漏 使 用 無 火 花 工 具 和 防 爆 設 備 立 即 聯 絡 緊 急 救 難 人 員 在 無 危 險 之 情 況 下 止 漏 使 用 無 火 花 工 具 和 防 爆 設 備 注 意 請 參 閱 第 一 節 的 緊 急 接 觸 須 知 及 第 十 三 節 的 廢 棄 物 處 理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4/9 第 七 部 分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安 全 操 作 注 意 事 項 安 全 儲 存 的 情 況, 包 括 任 何 不 相 容 性 第 八 部 分 暴 露 控 制 / 個 體 防 護 控 制 參 數 職 業 暴 露 容 許 濃 度 無 個 人 防 護 措 施 呼 吸 防 護 手 部 防 護 眼 睛 防 護 皮 膚 保 護 穿 戴 適 當 的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參 閱 第 8 節 ) 嚴 禁 在 處 理 貯 存 此 物 質 的 區 域 中 飲 食 與 抽 煙 工 作 人 員 應 在 洗 完 手 與 臉 後 方 可 飲 食 與 抽 煙 在 進 入 餐 飲 區 域 之 前, 脫 掉 被 污 染 的 衣 物 和 防 護 設 備 內 含 高 壓 氣 體 勿 沾 到 眼 睛 皮 膚 或 衣 物 避 免 吸 入 氣 體 僅 在 充 足 的 通 風 設 備 中 使 用 當 通 風 設 備 不 足 時, 請 戴 上 適 當 的 呼 吸 防 護 具 勿 進 入 貯 存 區 域 或 密 閉 空 間, 除 非 有 適 當 通 風 設 備 儲 存, 使 用 時 遠 離 熱 火 花 明 火 或 所 有 其 他 火 源 使 用 防 爆 電 器 ( 通 風 照 明 與 物 質 處 理 ) 設 備 只 能 使 用 不 產 生 火 花 的 工 具 因 會 發 生 劇 烈 反 應 和 可 能 閃 燃, 須 避 免 任 何 與 水 接 觸 的 可 能 容 器 含 有 產 品 殘 餘 物, 可 能 有 危 險 性 勿 打 洞 或 火 化 容 器 按 照 當 地 法 規 要 求 來 儲 存 儲 存 在 個 別 並 經 核 可 之 處 儲 存 在 陰 涼 乾 燥 及 通 風 良 好 處, 避 免 陽 光 直 射, 遠 離 不 相 容 物 ( 見 第 10 節 ) 加 鎖 存 放 除 去 所 有 火 源 遠 離 水 或 者 潮 濕 的 空 氣 使 用 容 器 前, 保 持 容 器 關 緊 與 密 封 適 當 的 工 程 控 制 僅 在 充 足 的 通 風 設 備 中 使 用 必 須 以 工 程 控 制 來 管 控 有 關 此 產 品 的 主 要 及 次 要 危 險 使 用 處 理 圍 欄 局 部 排 氣 設 備 或 其 他 工 程 控 制 方 法, 將 空 氣 中 之 污 染 物 濃 度 維 持 在 建 議 或 法 定 限 制 之 下 工 程 控 制 也 須 要 維 持 氣 體, 蒸 汽 或 粉 塵 濃 度 使 其 低 於 任 一 爆 炸 下 限 使 用 防 爆 排 氣 設 備 衛 生 措 施 第 九 部 分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若 危 險 評 估 認 為 有 必 要 則 需 使 用 一 通 過 標 準, 適 合 的 空 氣 濾 清 或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需 根 據 已 知 或 預 期 的 暴 露 程 度 產 品 危 險 性 以 及 選 定 之 呼 吸 防 護 具 的 安 全 工 作 限 制, 來 選 擇 呼 吸 防 護 具 當 處 理 化 學 產 品 時, 若 危 險 評 估 認 為 有 必 要 則 需 隨 時 穿 戴 符 合 標 準, 抗 化 學 品, 不 滲 透 的 手 套 如 果 有 可 能 接 觸 到 液 體, 應 戴 防 寒 絕 緣 手 套 >8 小 時 ( 突 破 時 間 ) 皮 革 若 危 險 評 估 認 為 須 要 避 免 暴 露 於 液 體 潑 濺, 氣 霧, 氣 體 或 粉 塵 時, 請 使 用 一 個 符 合 標 準 的 安 全 眼 鏡 建 議 全 罩 式 面 具 在 處 理 此 產 品 前, 個 人 身 體 的 防 護 設 備 應 根 據 工 作 性 質 與 涉 及 之 危 險 程 度 來 選 擇 並 應 經 過 專 家 的 批 准 處 理 化 學 產 品 後, 在 飲 食, 抽 煙 與 使 用 廁 所 前 及 收 工 後 須 徹 底 沖 洗 雙 手, 前 臂 與 臉 應 用 適 當 的 技 術 移 除 可 能 已 遭 污 染 的 衣 物 重 複 使 用 前 請 先 清 洗 受 污 染 之 衣 物 確 保 眼 睛 沖 淋 器 與 安 全 淋 浴 間 座 落 在 靠 近 工 作 站 的 地 方 外 觀 物 質 狀 態 顏 色 氣 體 [ 液 化 氣 體 ] 無 色 氣 味 鹽 酸 嗅 覺 閾 值 ph 熔 點 -118 C (-180.4 F) 沸 點 -30.417 C (-22.8 F) 閃 火 點 閉 杯 -90 C (-130 F) [Tagliabue ] 燃 燒 時 間 不 適 用 燃 燒 速 率 不 適 用 分 解 溫 度 揮 發 速 率 82 ( 乙 酸 丁 酯 = 1)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和 以 下 材 料 或 在 下 列 條 件 下 會 易 燃 熱 爆 炸 下 限 和 爆 炸 上 限 較 低 4.6 到 4.8% 上 94 到 98% 蒸 氣 壓 蒸 氣 密 度 相 對 密 度 16.7 kpa (125.3 mm Hg) [50 C] 2.3 [ 空 氣 = 1]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5/9 第 九 部 分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溶 解 度 遇 水 劇 烈 反 應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自 燃 溫 度 SADT 粘 度 氣 溶 膠 產 品 氣 溶 膠 種 類 不 適 用 燃 燒 熱 著 火 距 離 不 適 用 封 閉 空 間 著 火 - 時 間 當 量 不 適 用 封 閉 空 間 著 火 - 爆 燃 密 度 不 適 用 火 焰 高 度 不 適 用 火 焰 持 續 時 間 不 適 用 第 十 部 分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化 學 穩 定 性 本 產 品 很 穩 定 危 害 反 應 的 可 能 性 在 某 些 儲 存 或 使 用 的 情 況 下, 危 害 反 應 或 不 穩 定 可 能 會 發 生 情 況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接 觸 水 反 應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自 燃 性 易 燃 氣 體 的 釋 放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不 相 容 物 危 害 分 解 物 避 開 一 切 可 能 引 起 燃 燒 的 來 源 ( 火 花 或 火 焰 ) 勿 輾 壓 切 割 焊 接 包 銅 穿 洞 壓 碎 或 將 容 器 暴 露 於 熱 或 火 源 中 勿 使 氣 體 在 低 窪 或 狹 礙 地 區 積 存 具 反 應 活 性 或 與 下 列 材 料 不 相 容 氧 化 性 物 質 氨 水, 水, 空 氣, 醇 類, 胺 類 遇 水 放 出 可 能 自 燃 的 易 燃 氣 體 第 十 一 部 分 毒 性 資 料 有 關 暴 露 的 可 能 路 徑 資 訊 吸 入 在 正 常 狀 況 下 貯 存 和 使 用, 有 害 的 聚 合 不 會 發 生 吸 入 有 毒 如 果 吸 入, 一 次 暴 露 就 可 能 會 損 傷 器 官 會 產 生 對 呼 吸 系 統 極 具 刺 激 或 腐 蝕 性 的 氣 體 蒸 氣 或 粉 塵 可 能 導 致 口 腔 喉 嚨 胃 部 灼 傷 液 體 攝 取 將 導 致 類 似 的 灼 傷 皮 膚 接 觸 可 致 嚴 重 灼 傷 皮 膚 與 快 速 揮 發 的 液 體 接 觸 將 導 致 組 織 結 凍 或 結 霜 眼 睛 接 觸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似 的 灼 傷 與 物 理, 化 學 和 毒 理 學 特 性 有 關 的 症 狀 吸 入 無 特 定 資 料 負 面 的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所 列 胃 痛 皮 膚 接 觸 負 面 的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所 列 疼 痛 或 刺 激 發 紅 可 能 引 致 皮 膚 起 泡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6/9 第 十 一 部 分 毒 性 資 料 眼 睛 接 觸 負 面 的 症 狀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所 列 疼 痛 起 淚 水 發 紅 延 遲 的 與 直 接 的 影 響 還 有 從 短 和 長 期 暴 露 而 來 的 慢 性 影 響 急 毒 性 刺 激 / 腐 蝕 致 敏 感 性 潛 在 慢 性 健 康 影 響 一 般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吸 入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皮 膚 接 觸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眼 睛 接 觸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致 癌 性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突 變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致 畸 胎 性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孩 童 發 育 影 響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生 育 能 力 影 響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慢 毒 性 致 癌 性 突 變 致 畸 胎 性 生 殖 毒 性 特 定 目 標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 單 次 暴 露 ) 名 稱 chlorosilane 第 2 級 吸 入 未 決 定 特 定 目 標 器 官 系 統 毒 性 ( 重 複 暴 露 ) 呼 吸 道 危 險 毒 性 的 數 值 基 準 急 毒 性 估 計 分 類 暴 露 途 徑 目 標 器 官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7/9 第 十 二 部 分 生 態 資 料 生 態 毒 性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水 生 和 陸 地 的 毒 力 維 持 性 / 退 化 生 物 蓄 積 性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土 壤 / 水 分 割 係 數 (K OC)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無 已 知 重 大 影 響 或 嚴 重 危 險 第 十 三 部 分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應 儘 可 能 地 避 免 或 減 少 廢 物 的 產 生 大 量 廢 棄 物 產 品 不 可 通 過 污 水 下 水 道 進 行 處 置, 而 應 當 經 由 適 宜 的 汙 水 處 理 廠 進 行 處 理 經 由 核 准 的 廢 棄 物 處 理 承 包 商 來 處 置 剩 餘 物 和 非 可 回 收 的 產 品 處 置 此 產 品, 溶 劑 與 任 何 副 產 品 都 應 隨 時 遵 從 環 境 保 護 與 廢 物 處 置 的 法 規 要 求 並 遵 從 地 方 區 域 當 局 的 要 求 空 的 高 壓 容 器 應 歸 還 供 應 商 廢 棄 物 包 裝 容 器 應 該 回 收 再 利 用 只 在 回 收 再 利 用 不 合 適 時, 才 考 慮 以 焚 化 或 掩 埋 處 理 採 用 安 全 的 方 法 處 理 本 品 及 其 容 器 空 罐 或 襯 裡 可 能 含 有 產 品 殘 餘 物 勿 打 洞 或 火 化 容 器 第 十 四 部 分 運 送 資 料 法 規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適 當 運 輸 名 稱 類 別 PG* 標 籤 其 他 資 訊 UN 等 級 UN3309 LIQUEFIED GAS, TOXIC, FLAMMABLE, CORROSIVE, N.O.S. (chlorosilane) 2.3 (2.1, 8) - - ADR/RID 分 類 UN3309 LIQUEFIED GAS, TOXIC, FLAMMABLE, CORROSIVE, N.O.S. (chlorosilane) 2 (2, 8) - 危 險 鑑 定 號 碼 263 限 量 0 特 殊 暫 時 條 款 274 隧 道 編 碼 (B/D)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8/9 第 十 四 部 分 運 送 資 料 IATA 分 類 UN3309 Liquefied gas, toxic, flammable, corrosive, n.o.s. (chlorosilane) 2.3 (2.1, 8) - Passenger and Cargo AircraftQuantity limitation Packaging instructions Cargo Aircraft Only Quantity limitation Packaging instructions Limited Quantities - Passenger Aircraft Quantity limitation Packaging instructions IMDG 分 類 UN3309 LIQUEFIED GAS, TOXIC, FLAMMABLE, CORROSIVE, N.O.S. (chlorosilane) 2.3 (2.1, 8) - Emergency schedules (EmS) _F-D_, S-U PG* 包 裝 類 別 第 十 五 部 分 法 規 資 料 第 十 六 部 分 其 他 資 料 記 錄 列 印 日 期 先 前 公 佈 日 期 版 本 沒 有 已 知 之 特 定 國 家 及 / 或 地 區 之 法 令 可 能 列 管 本 產 品 ( 包 含 其 成 分 ) 參 考 文 獻 製 表 人 由 Elmira Aliyeva 在 05/24/2011 批 准 05/24/2011. 無 先 前 驗 證. 1 縮 寫 關 鍵 字 ADN/ADNR= 歐 洲 有 關 內 陸 水 道 國 際 運 送 危 險 物 品 規 定 ADR = 歐 盟 有 關 公 路 國 際 運 送 危 險 物 品 之 協 議 書 ATE= 急 毒 性 估 算 值 BCF=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GHS = 全 球 化 學 品 危 害 分 類 及 標 示 調 和 系 統 IATA = 國 際 空 運 協 會 IBC = 中 型 散 裝 容 器 IMDG = 國 際 海 運 危 險 品 準 則 LogPow =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之 對 數 MARPOL 73/78 = 國 際 避 免 船 運 污 染 公 約,1978 年 版 為 修 正 1973 年 之 原 版 規 定 ("Marpol" = 海 洋 污 染 ) RID = 有 關 鐵 路 國 際 運 送 危 險 物 品 法 案 UN = 聯 合 國 顯 示 從 先 前 公 佈 之 版 本 更 新 的 資 訊 讀 者 注 意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
MONOCHLOROSILANE 頁 數 9/9 第 十 六 部 分 其 他 資 料 根 據 我 們 所 知, 此 處 所 包 含 的 資 訊 是 正 確 的 但 以 上 註 名 之 供 應 商 或 其 子 公 司 對 此 處 所 包 含 之 產 品 資 訊 之 正 確 性 與 完 整 性 不 負 任 何 責 任 決 定 任 何 物 質 之 適 用 性 係 使 用 者 之 責 任 所 有 物 質 可 能 均 含 未 知 之 危 險, 使 用 時 務 必 小 心 謹 慎 儘 管 此 處 指 出 一 些 特 定 之 危 險, 我 們 無 法 保 證 現 存 的 危 險 僅 限 所 指 之 部 分 版 本 1 公 佈 日 期 / 修 訂 日 期 05/2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