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发 布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业 务 操 作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证 券 公 司 : 为 全 面 落 实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各 项 要 求, 指 导 和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行 为,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与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结 算 ) 联 合 制 订 了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业 务 操 作 指 南, 现 予 以 发 布, 请 证 券 公 司 认 真 做 好 实 施 工 作 中 国 结 算 自 2009 年 7 月 15 起, 向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客 户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查 询 数 据, 同 时 通 过 公 司 网 站 提 供 投 资 者 本 人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查 询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业 务 操 作 指 南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二 九 年 七 月 二 日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九 年 七 月 二 日 1
附 件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业 务 操 作 指 南 为 全 面 做 好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工 作, 指 导 证 券 公 司 办 理 相 关 业 务, 根 据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实 施 办 法 ) 等 有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指 南 一 客 户 开 通 申 请 处 理 1. 证 券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营 业 场 所 现 场 或 网 上 接 受 客 户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申 请 2. 证 券 公 司 在 接 受 客 户 申 请 的 同 时, 可 以 通 过 现 场 询 问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收 集 客 户 信 息, 包 括 客 户 身 份 财 产 与 收 入 状 况 证 券 投 资 经 验 风 险 偏 好 投 资 目 标 等 收 集 信 息 表 格 及 具 体 内 容 由 证 券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客 户 管 理 工 作 需 要 制 订 3. 证 券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所 收 集 的 客 户 信 息, 结 合 自 身 条 件 及 设 定 标 准, 对 客 户 风 险 认 知 与 承 受 能 力 进 行 测 评, 并 将 测 评 结 果 告 知 客 户, 作 为 客 户 判 断 自 身 是 否 适 合 参 与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参 考 4. 证 券 公 司 在 对 客 户 进 行 风 险 测 评 后, 认 为 其 不 适 合 参 与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应 当 加 强 市 场 风 险 提 示, 劝 导 其 审 慎 考 虑 是 否 申 请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2
5.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要 求 客 户 真 实 完 整 地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对 明 显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或 提 供 信 息 不 完 整 的 客 户, 应 当 提 醒 其 予 以 纠 正 对 不 配 合 适 当 性 管 理 的 客 户, 经 劝 导 无 效 后, 证 券 公 司 可 以 拒 绝 为 其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6. 证 券 公 司 可 以 直 接 为 机 构 客 户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7. 证 券 公 司 所 属 营 业 部 可 以 受 理 在 本 公 司 异 地 营 业 部 开 户 的 客 户 的 开 通 申 请 和 进 行 风 险 揭 示 书 的 签 署 二 交 易 经 验 的 具 体 标 准 与 查 询 数 据 服 务 实 施 办 法 第 五 条 有 关 交 易 经 验 的 具 体 标 准 以 及 中 国 结 算 提 供 的 数 据 服 务 具 体 如 下 : 1. 交 易 经 验 的 具 体 标 准 (1) 实 施 办 法 第 五 条 所 称 股 票 是 指 : a. 包 括 所 有 A 股 和 B 股, 但 不 包 括 基 金 债 券 权 证 等 交 易 品 种 ; b. 包 括 主 板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但 不 包 括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非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2) 实 施 办 法 第 五 条 所 称 交 易 是 指 : a. 股 票 的 买 入 或 卖 出 ; b. 不 包 括 可 转 债 转 股 权 证 行 权 ETF 申 赎, 但 包 括 其 转 换 后 所 得 股 票 卖 出 ; c. IPO 与 增 发 中 的 新 股 认 购, 但 不 包 括 新 股 申 购 ; 3
d. 不 包 括 非 交 易 过 户, 但 包 括 其 所 得 股 票 卖 出 2. 中 国 结 算 向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的 数 据 范 围 及 统 计 口 径 存 量 客 户 数 据 范 围 为 客 户 本 人 名 下 沪 深 市 场 A 股 证 券 账 户 从 1991 年 7 月 8 日 B 股 证 券 账 户 从 1992 年 2 月 21 日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发 生 的 首 笔 股 票 交 易 的 日 期 新 增 客 户 数 据 范 围 为 客 户 本 人 名 下 沪 深 市 场 A 股 证 券 账 户 从 1991 年 7 月 8 日 B 股 证 券 账 户 从 1992 年 2 月 21 日 至 查 询 日 前 一 交 易 日 发 生 的 首 笔 股 票 交 易 的 日 期 数 据 统 计 口 径 以 证 券 账 户 为 单 位 进 行 统 计, 即 一 个 证 券 账 户 对 应 一 个 首 次 股 票 交 易 日 期 中 国 结 算 对 存 量 客 户 数 据 进 行 一 次 性 集 中 批 量 发 送 时, 证 券 账 户 无 首 次 股 票 交 易 日 期 的, 不 发 送 相 关 信 息 同 一 客 户 的 不 同 证 券 账 户 的 交 易 信 息 不 作 合 并 统 计 处 理 3. 数 据 发 送 中 国 结 算 对 存 量 客 户 数 据 进 行 一 次 性 集 中 批 量 发 送 : (1)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通 过 D-COM 系 统 向 各 证 券 公 司 法 人 集 中 批 量 发 送 深 圳 市 场 存 量 客 户 A 股 B 股 证 券 账 户 首 次 股 票 交 易 日 期 数 据, 本 次 发 送 数 据 的 账 户 范 围 包 括 证 券 公 司 已 经 申 报 了 账 户 使 用 信 息 的 A 股 账 户 及 有 托 管 余 额 的 B 股 账 户, 各 证 券 公 司 自 行 加 载 后 使 用 (2)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把 上 海 市 场 存 量 客 户 A 股 B 股 证 券 账 户 的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数 据 放 至 A 股 PROP 公 告 板 -> 工 具 箱 栏 目 4
中, 各 证 券 公 司 自 行 下 载 后 使 用 4. 数 据 查 询 与 交 易 经 验 认 定 对 存 量 客 户 数 据 的 查 询, 各 证 券 公 司 加 载 或 下 载 中 国 结 算 发 送 的 存 量 客 户 数 据 后, 可 自 行 对 存 量 客 户 的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数 据 进 行 查 询, 并 可 根 据 查 询 结 果 对 客 户 的 交 易 经 验 进 行 认 定 新 增 客 户 数 据 的 查 询, 证 券 公 司 可 通 过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实 时 开 户 系 统 查 询 新 增 客 户 账 户 在 深 圳 市 场 的 首 次 股 票 交 易 日 期, 实 时 开 户 系 统 以 电 子 数 据 形 式 实 时 反 馈 查 询 结 果 服 务 时 间 段 为 工 作 日 的 8:30-17:00 证 券 公 司 可 通 过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PROP 综 合 业 务 终 端 - 账 户 资 料 管 理 系 统 查 询 新 增 客 户 账 户 在 上 海 市 场 的 首 次 股 票 交 易 日 期, 系 统 将 以 电 子 数 据 形 式 实 时 反 馈 查 询 结 果 服 务 时 间 段 为 8:30-17:00 5. 客 户 查 询 证 券 公 司 的 客 户 也 可 以 通 过 中 国 结 算 的 网 站 对 本 人 证 券 账 户 的 首 次 股 票 交 易 日 期 进 行 参 考 性 查 询, 查 询 方 式 见 中 国 结 算 网 站 的 查 询 指 南, 中 国 结 算 的 网 址 为 :http://www.chinaclear.cn/ 证 券 公 司 可 将 中 国 结 算 公 司 查 询 网 站 链 接 到 本 公 司 网 站 以 方 便 客 户 查 询 6. 数 据 接 口 数 据 接 口 见 附 件 5
三 风 险 揭 示 书 签 署 与 交 易 开 通 1.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要 求 所 有 申 请 开 通 创 业 板 交 易 的 自 然 人 客 户 本 人 或 持 公 证 委 托 书 的 代 理 人 到 营 业 部 现 场 签 署 风 险 揭 示 书 及 特 别 申 明 营 业 部 应 当 安 排 工 作 人 员 客 户 经 理 等 作 为 经 办 人, 见 证 客 户 签 署 过 程, 并 对 客 户 抄 录 申 明 内 容 进 行 必 要 的 核 对 2. 对 于 交 易 经 验 不 足 两 年 的 客 户, 营 业 部 应 当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讲 解 风 险 揭 示 书 内 容, 提 醒 客 户 审 慎 考 虑 是 否 申 请 开 通 创 业 板 交 易 客 户 仍 坚 持 直 接 参 与 创 业 板 交 易 的, 营 业 部 应 严 格 要 求 其 在 营 业 部 现 场 签 署 风 险 揭 示 书 和 特 别 声 明, 同 时 营 业 部 负 责 人 应 当 对 相 关 工 作 进 行 确 认 并 在 风 险 揭 示 书 上 签 字 或 签 章 3. 对 年 龄 超 过 70 周 岁 身 体 残 疾 等 特 殊 情 况 的 客 户, 证 券 公 司 可 视 需 要 安 排 工 作 人 员 上 门 与 其 签 署 风 险 揭 示 书, 但 应 当 在 风 险 揭 示 书 上 载 明 原 因 及 具 体 签 署 地 点 4. 对 于 跨 证 券 公 司 转 托 管, 在 甲 公 司 提 出 申 请 但 未 开 通 交 易 期 间 发 生 的 转 托 管, 投 资 者 到 乙 公 司 需 要 重 新 提 出 申 请 办 理 开 通 已 经 开 通 创 业 板 交 易 的 转 托 管, 投 资 者 可 向 乙 公 司 出 具 在 甲 公 司 签 署 的 风 险 揭 示 书 复 本, 乙 公 司 在 复 核 签 署 时 间 等 内 容 后, 可 以 为 其 开 通 创 业 板 交 易 5. 因 继 承 离 婚 分 割 等 情 形 被 动 成 为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者, 在 发 生 涉 及 权 益 处 理, 包 括 配 股, 增 发 可 转 债 公 司 债 优 先 配 售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表 决 收 购 预 受 要 约 现 金 选 择 权 等 事 项 时, 6
证 券 公 司 在 审 核 投 资 者 所 提 交 的 申 请 及 必 备 材 料 后, 可 在 上 述 事 项 的 截 止 日 当 天, 提 前 为 该 申 请 人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6. 证 券 公 司 应 以 电 子 或 书 面 的 方 式, 妥 善 保 存 客 户 信 息 及 评 测 结 果 交 易 经 验 核 查 结 果 及 已 签 署 的 风 险 揭 示 书 等 资 料, 保 存 期 限 不 少 于 两 年 四 投 资 者 教 育 与 风 险 提 示 1.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拟 定 创 业 板 投 资 者 教 育 工 作 方 案, 就 投 资 者 教 育 工 作 的 形 式 时 间 和 内 容 做 出 安 排, 并 根 据 客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和 特 点,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客 户 举 办 投 资 者 教 育 讲 座 及 培 训,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加 强 对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非 现 场 交 易 投 资 者 新 入 市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创 业 板 风 险 教 育 和 提 示 工 作 可 以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信 函 等 方 式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创 业 板 知 识 服 务, 设 立 咨 询 电 话 及 时 答 复 客 户 有 关 创 业 板 业 务 的 咨 询 2. 证 券 公 司 应 在 公 司 网 站 或 营 业 场 所 投 资 者 园 地 等 处 增 设 创 业 板 专 栏, 并 及 时 更 新 专 栏 内 容 对 本 所 发 布 的 创 业 板 规 则 及 其 相 关 材 料, 及 时 张 贴 在 专 栏 内 3.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按 照 本 所 要 求 积 极 参 加 本 所 组 织 的 各 项 创 业 板 培 训, 并 对 公 司 创 业 板 相 关 营 销 管 理 业 务 及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特 别 是 对 营 业 部 证 券 从 业 人 员 的 培 训, 确 保 相 关 员 工 及 时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相 关 知 识 规 则 和 制 度 4.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指 定 一 名 会 员 业 务 联 络 人 负 责 与 本 所 就 创 业 7
板 投 资 者 教 育 工 作 进 行 联 系, 并 负 责 将 证 券 公 司 创 业 板 投 资 者 教 育 工 作 方 案 于 2009 年 8 月 1 日 前 报 送 深 交 所 备 案 上 述 报 送 内 容 应 包 括 会 员 业 务 联 络 人 的 姓 名 及 联 系 方 式 5. 证 券 公 司 自 2009 年 8 月 1 日 起 一 年 内 每 季 度 首 月 的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上 季 度 创 业 板 投 资 者 教 育 工 作 总 结 报 深 交 所, 工 作 总 结 包 括 开 展 创 业 板 投 资 者 教 育 工 作 情 况 成 果 及 经 验 遇 到 的 新 情 况 及 新 问 题 等 其 中, 首 次 总 结 报 告 报 送 时 间 为 2009 年 10 月 15 日 前 6. 前 述 报 送 材 料 请 通 过 深 交 所 会 员 业 务 专 区 公 文 上 传 通 道 上 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咨 询 电 话 :0755-2591 8760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咨 询 电 话 : 深 圳 分 公 司 :400-883-3008 上 海 分 公 司 :400-883-8058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二 OO 九 年 七 月 二 日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二 OO 九 年 七 月 二 日 8
附 件 : 数 据 接 口 一 深 圳 市 场 ( 一 ) 首 次 集 中 批 量 发 送 数 据 接 口 有 效 数 据 包 括 二 个 字 段 : 证 券 账 户 号 码 与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数 据 接 口 如 下 :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库 SZSCJY.dbf 序 号 字 段 名 字 段 描 述 类 型 长 度 备 注 1 ZJJS 资 金 结 算 主 席 位 C 6 D-COM 通 信 用 2 ZQZH 证 券 账 户 C 10 3 JYRQ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D ( 二 ) 实 时 开 户 查 询 数 据 接 口 证 券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现 有 的 账 户 使 用 信 息 实 时 查 询 接 口 ( SJSKW.dbf, 业 务 代 号 为 1C ) 申 报 查 询 指 令 返 回 数 据 (SJSKB.dbf, 业 务 代 号 为 1C ) 的 KBTXDZ 字 段 9-16 位 填 写 账 户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例 如 20070101 表 示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为 2007 年 1 月 1 日 对 于 机 构 账 户, 或 没 有 交 易 的 自 然 人 账 户, 其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信 息 为 空 格, 需 要 注 意 处 理 对 于 已 注 销 的 账 户 或 没 有 申 报 使 用 信 息 的 账 户, 返 回 数 据 中 将 提 示 相 应 的 错 误 信 息, 并 同 时 提 供 其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信 息 9
二 上 海 市 场 ( 一 ) 首 次 集 中 批 量 发 送 数 据 接 口 文 件 名 :shscjyrq.dbf 文 件 格 式 : N O 字 段 名 类 型 长 度 说 明 1 ZQZH Character 10 A B 股 证 券 账 号 2 JYRQ Character 8 首 笔 交 易 日 期 合 计 18 ( 二 ) 实 时 开 户 查 询 数 据 接 口 交 易 类 型 为 账 户 资 料 管 理 - 首 笔 交 易 日 期 查 询 ServiceDomain = SSCCRC ServiceName = ZHZLGLXT ServiceType = 40 请 求 数 据 格 式 : N O 字 段 名 类 型 长 度 说 明 1 ZQZH Character 10 A B 股 证 券 账 号 合 计 10 应 答 数 据 格 式 : N O 字 段 名 类 型 长 度 说 明 10
1 ZQZH Character 10 A B 股 证 券 账 号 2 JYRQ Character 8 首 笔 交 易 日 期 如 果 没 有 交 易, 合 计 18 显 示 为 空 11
主 题 词 : 创 业 板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业 务 指 南 报 告 抄 送 : 本 所 总 经 理 室, 各 相 关 部 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办 公 室 2009 年 7 月 1 日 印 发 打 字 : 姚 梦 娟 校 对 : 张 文 共 印 6 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