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申 报 2016 年 度 广 东 省 基 础 与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专 项 资 金 (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项 目 的 通 知 来 源 :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基 础 研 究 与 科 研 条 件 处 发 布 日 期 : 2015-08-12 粤 科 函 基 字 (2015)1150 号 按 照 广 东 省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规 定,2016 年 度 广 东 省 基 础 与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专 项 资 金 (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省 基 金 ) 申 报 时 间 将 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上 午 9:00 开 始,9 月 11 日 17:00 结 束 为 使 申 报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现 将 有 关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 一 网 上 申 报 注 意 事 项 ( 一 )2016 年 省 基 金 项 目 通 过 广 东 省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平 台 和 广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 网 址 http://pro.gdstc.gov.cn/) 网 上 申 报, 申 请 人 与 依 托 单 位 需 按 照 省 基 金 项 目 网 上 申 报 操 作 指 引 和 省 基 金 项 目 申 报 书 经 费 申 请 表 ( 经 费 预 算 ) 科 目 填 写 指 引 ( 附 件 1 与 附 件 2) 进 行 申 报 ( 二 ) 申 报 截 止 日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对 网 上 申 报 书 进 行 集 中 一 次 性 网 上 形 式 审 查 ( 其 中 研 究 团 队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培 育 杰 出 青 年 和 重 点 项 目 实 行 全 面 审 查, 对 自 由 申 请 博 士 科 研 启 动 和 粤 东 西 北 创 新 人 才 联 合 培 养 项 目 等 实 行 抽 样 审 查 ), 申 报 书 网 上 形 式 审 查 合 格 的 状 态 为 请 交 纸 质 材 料 至 窗 口 受 理 网 上 形 式 审 查 不 通 过 的 申 报 书 状 态 为
形 式 审 查 不 通 过, 将 说 明 原 因 并 予 退 回, 不 予 重 新 修 改 提 交 ( 形 式 审 查 常 见 主 要 问 题 参 考 附 件 3) ( 三 ) 申 请 人 下 载 打 印 网 上 状 态 为 请 交 纸 质 材 料 至 窗 口 受 理 的 申 报 书, 报 送 项 目 申 报 书 书 面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A4 纸 ) 及 其 他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书 面 材 料 定 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 17:00 前 由 各 依 托 单 位 科 研 管 理 部 门 统 一 报 送 至 省 科 技 厅 业 务 受 理 窗 口 ( 节 假 日 除 外 ), 并 附 上 加 盖 本 单 位 公 章 的 申 报 项 目 清 单 ( 包 括 申 请 人 姓 名 职 称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 不 按 时 报 送 视 为 放 弃 申 请 ( 四 ) 省 科 技 厅 业 务 受 理 窗 口 将 对 纸 质 申 报 材 料 审 查, 审 查 合 格 的 项 目 网 上 状 态 为 科 技 厅 已 受 理 纸 质 材 料, 方 可 进 入 评 审 纸 质 材 料 与 申 报 情 况 及 要 求 不 符 的, 视 为 形 式 审 查 不 合 格 ( 五 ) 申 请 人 申 请 和 主 持 在 研 省 级 财 政 支 持 项 目 的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3 项 在 符 合 上 述 情 况 下, 对 申 报 和 承 担 省 基 金 要 求 : 作 为 申 请 人 当 年 只 能 申 请 1 项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申 请 人 申 请 和 在 研 省 基 金 项 目 的 数 量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3 项, 并 且 : 自 由 申 请 项 目 博 士 科 研 启 动 项 目 与 粤 东 西 北 创 新 人 才 联 合 培 养 项 目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2 项, 重 点 项 目 杰 出 青 年 项 目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培 育 项 目 和 研 究 团 队 项 目 合 计 不 得 超 过 1 项 ; 研 究 团 队 的 每 位 核 心 成 员 均 视 作 申 请 人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 六 ) 在 站 博 士 后 申 请 项 目 必 须 由 依 托 单 位 书 面 承 诺 ( 注 : 需 在 网 上 附 件 上 传 并 附 在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保 证 在 站 博 士 后 人 员 获 得 项 目 资 助 后, 延 长 其 在 站 期 限 至 项 目 完 成 并 负 责 解 决 其 延 长 期 间 的 生 活 费 用 ; 或 者 出 站 留 在 依 托 单 位 继 续 从 事 相 关 研 究
( 七 ) 项 目 的 合 作 研 究 单 位 一 般 不 超 过 3 个, 项 目 主 要 参 与 者 中 如 有 依 托 单 位 以 外 的 人 员 ( 包 括 研 究 生, 但 不 包 括 境 外 人 员 ), 其 所 在 单 位 即 被 视 为 合 作 研 究 单 位, 应 当 在 申 请 书 填 写 合 作 单 位 信 息 并 在 签 字 盖 章 页 上 加 盖 合 作 研 究 单 位 公 章 项 目 主 要 参 与 者 中 的 境 外 人 员 视 为 以 个 人 身 份 参 与 项 目 申 请 ( 需 在 网 上 以 附 件 上 传 该 境 外 人 员 知 情 同 意 函 并 附 在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 八 ) 所 有 项 目 类 别 的 签 章 页 都 需 要 签 章 完 整 后 上 传 到 网 上 附 件 中 ( 扫 描 件 要 求 彩 色 扫 描 ), 没 有 上 传, 印 章 签 名 不 全 或 扫 描 件 为 黑 白, 不 符 合 申 报 要 求 的 项 目, 将 视 为 形 式 审 查 不 合 格, 不 送 专 家 评 议 和 评 审 ( 九 ) 项 目 实 行 匿 名 双 盲 评 审, 项 目 申 报 材 料 填 写 格 式 和 标 准 须 按 有 关 填 写 说 明 和 指 引 执 行 ( 十 ) 依 托 单 位 不 认 真 履 行 申 报 审 核 责 任, 对 申 请 人 明 显 不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仍 推 荐 申 报, 经 审 查 核 实 的, 暂 停 该 单 位 下 一 年 度 申 报 资 格 二 申 报 要 求 2016 年 度 省 基 金 项 目 设 研 究 团 队 项 目 杰 出 青 年 项 目 重 点 项 目 自 由 申 请 项 目 博 士 科 研 启 动 项 目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培 育 项 目 和 粤 东 西 北 创 新 人 才 联 合 培 养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 一 ) 研 究 团 队 项 目 1. 研 究 团 队 是 团 结 协 作 勇 于 创 新 优 势 互 补 的 优 秀 科 学 家 群 体, 鼓 励 跨 部 门 和 地 区 多 学 科 的 合 作 研 究, 申 请 人 ( 协 调 人 ) 是 团 队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负 责 协 调 团 队 的 研 究 工 作
2. 申 报 要 求 : (1) 协 调 人 年 龄 不 得 超 过 55 周 岁 ( 即 1961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研 究 团 队 的 核 心 成 员 平 均 年 龄 应 小 于 45 周 岁 ( 院 士 可 不 纳 入 平 均 年 龄 的 计 算 范 畴 ) 在 读 研 究 生 或 在 站 博 士 后 不 能 作 为 研 究 团 队 的 核 心 成 员 (2) 协 调 人 具 有 主 持 国 家 或 省 基 金 项 目 的 经 历 ( 该 项 目 的 合 同 书 或 项 目 结 题 批 复 复 印 件 需 在 网 上 附 件 上 传 并 附 在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3) 协 调 人 应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4) 已 获 得 过 省 基 金 研 究 团 队 项 目 的 协 调 人 不 得 再 次 担 任 研 究 团 队 协 调 人 本 年 度 研 究 团 队 项 目 拟 资 助 15 项 左 右, 资 助 强 度 为 200 万 元 和 300 万 元 / 项, 其 中 管 理 类 为 200 万 元 / 项, 暂 不 资 助 数 理 学 科 研 究 期 限 5 年 ( 二 ) 重 点 项 目 1. 申 报 内 容 应 围 绕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重 要 需 求, 具 有 广 东 优 势 和 特 色 的 科 技 问 题 基 础 研 究 2. 申 报 要 求 : (1) 申 报 内 容 应 曾 获 国 家 或 省 基 金 项 目 资 助, 并 已 按 计 划 结 题 但 研 究 工 作 从 未 中 断, 可 望 取 得 新 进 展 或 突 破 的 项 目 ( 注 : 申 报 内 容 曾 获 国 家 或 省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的 合 同 书 或 结 题 批 复 复 印 件 需 在 网 上 附 件 上 传 并 附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2) 申 请 人 必 须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并 具 有 主 持 国 家 或 者 省 基 金 项 目 的 经 历 ( 注 : 申 请 人 曾 主 持 的 国 家 或 省 基 金 项 目 的 合 同 书 或 项 目 结 题 批 复 复 印 件 需 在 网 上 附 件 上 传 并 附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3) 申 请 人 年 龄 不 超 过 60 周 岁 在 岗 ( 即 1956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院 士 除 外 ) 本 年 度 重 点 项 目 拟 资 助 50 项 左 右, 资 助 强 度 为 30 万 元 / 项, 研 究 期 限 为 3 年 ( 三 ) 自 由 申 请 项 目 鼓 励 自 由 探 索, 特 别 是 鼓 励 青 年 科 学 家 开 展 创 新 研 究 申 请 人 应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或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年 龄 不 超 过 60 周 岁 在 岗 ( 即 1956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申 请 人 有 在 研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申 报 开 始 日 前 已 立 项 并 未 批 复 结 题 ) 不 得 申 报 本 年 度 自 由 申 请 项 目 拟 资 助 600 项 左 右, 资 助 强 度 为 10 万 元 / 项, 项 目 研 究 期 限 为 3 年 ( 四 ) 博 士 科 研 启 动 项 目 1. 资 助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青 年 科 研 人 员 开 展 基 础 研 究 2. 申 报 要 求 : (1) 申 请 人 40 周 岁 以 下 (1976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2) 申 请 人 获 博 士 学 位 不 超 过 3 年 ( 以 博 士 学 位 证 书 登 记 时 间 为 准,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毕 业 并 在 申 报 截 止 日 前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证 书 方 可 申 报, 博 士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需 在 网 上 附 件 上 传 并 附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3) 申 请 人 必 须 是 从 未 主 持 过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的 科 研 项 目 (4) 申 请 人 为 副 高 及 以 下 职 称 本 年 度 博 士 科 研 启 动 项 目 拟 资 助 500 项 左 右, 资 助 强 度 为 10 万 元 / 项 研 究 期 限 3 年 ( 五 ) 杰 出 青 年 项 目 资 助 未 满 35 周 岁 ( 即 1981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或 副 高 及 以 上 职 称 的 青 年 人 才, 申 请 人 具 有 从 事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的 经 历, 并 得 到 两 名 省 内 不 同 单 位 相 关 领 域 正 高 职 称 专 家 的 推 荐 ( 注 : 两 位 省 内 不 同 单 位 正 高 专 家 推 荐 函 ( 附 件 4) 博 士 学 位 证 职 称 证 书 复 印 件 需 在 网 上 附 件 上 传 并 附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不 能 申 报 杰 出 青 年 项 目 : 1.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国 家 优 秀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获 得 者 ; 2. 国 家 973 计 划 首 席 长 江 学 者 珠 江 学 者 与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获 得 者 ; 3.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类 项 目 负 责 人 ; 4. 广 东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研 究 团 队 项 目 协 调 人 ; 5. 广 东 省 珠 江 人 才 计 划 引 进 创 新 创 业 团 队 带 头 人 或 者 领 军 人 才 本 年 度 杰 出 青 年 项 目 拟 资 助 50 项 左 右, 资 助 强 度 为 100 万 元 / 项 研 究 期 限 4 年 ( 六 )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培 育 项 目 1. 围 绕 广 东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和 省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结 合 广 东 优 势 学 科 队 伍, 开 展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项 目 培 育
2. 申 报 要 求 : (1) 申 请 人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55 周 岁 (1961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具 有 较 高 学 术 水 平 和 良 好 信 誉 的 在 职 科 研 人 员 (2) 拥 有 高 水 平 的 学 术 带 头 人 和 研 究 团 队, 以 中 青 年 专 家 为 骨 干 力 量 ; (3) 项 目 具 有 明 确 的 科 学 目 标, 前 沿 的 科 学 问 题, 创 新 的 科 学 内 容, 可 行 的 研 究 方 案 ; (4) 有 较 好 的 研 究 基 础 和 基 地 平 台, 优 先 支 持 具 有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重 点 实 验 平 台 条 件 的 研 究 单 位 重 点 资 助 方 向 : 计 算 与 通 信 集 成 芯 片 移 动 互 联 关 键 技 术 与 器 件 云 计 算 与 大 数 据 管 理 技 术 新 型 印 刷 显 示 材 料 可 见 光 通 信 技 术 及 标 准 光 组 件 智 能 机 器 人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池 与 动 力 系 统 3D 打 印 干 细 胞 与 组 织 工 程 高 端 新 型 电 子 信 息 新 能 源 汽 车 LED 生 物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节 能 环 保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等 本 年 度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培 育 项 目 拟 资 助 为 20 项 左 右, 资 助 强 度 为 100 万 元 / 项, 研 究 期 限 4 年 四 时 间 安 排 网 上 申 报 时 间 :2015 年 8 月 11 日 - 9 月 11 日 17:00; 网 上 形 式 审 查 时 间 :2015 年 9 月 14 日 -9 月 25 日 ;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时 间 :2015 年 9 月 28 日 -10 月 9 日 17:00( 节 假 日 除 外 );
五 其 他 事 项 各 依 托 单 位 和 申 请 者 认 真 阅 读 广 东 省 基 础 与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专 项 资 金 ( 省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文 件, 认 真 填 写 申 报 表, 对 不 符 合 申 报 规 定, 或 申 请 书 填 写 内 容 不 全, 印 章 签 名 不 全, 未 按 要 求 填 写 报 送 等, 将 视 为 形 式 审 查 不 合 格, 不 送 专 家 评 议 和 评 审 核 实 发 现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的, 将 列 入 黑 名 单 管 理 申 报 相 关 书 面 材 料 报 送 地 址 : 广 州 市 连 新 路 171 号 科 技 信 息 大 楼 省 科 技 厅 业 务 受 理 窗 口 ( 邮 政 编 码 :510033) 联 系 电 话 : 省 科 技 厅 业 务 受 理 窗 口 020-83163930 020-83163931 020-83163932 省 基 金 办 020-83163332 020-87685475 020-83163880 网 络 技 术 维 护 020-83163338 020-83163469 附 件 :1. 省 基 金 项 目 网 上 申 报 操 作 指 引 ; 2. 省 基 金 项 目 申 报 书 经 费 申 请 表 科 目 填 写 指 引 ; 3. 省 基 金 项 目 网 上 形 式 审 查 常 见 问 题 ; 4. 杰 出 青 年 项 目 专 家 推 荐 函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2015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