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2016 年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有 关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根 据 中 组 部 2016 年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精 神 和 要 求, 现 就 我 校 2016 年 千 人 计 划 有 关 项 目 人 选 申 报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总 体 要 求 1. 各 单 位 应 高 度 重 视 千 人 计 划 对 于 我 校 更 好 地 实 施 人 才 强 校 战 略, 加 快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建 设 进 程 具 有 重 大 推 动 作 用 各 单 位 应 抓 住 国 家 实 施 千 人 计 划 的 重 要 机 遇, 依 托 重 点 学 科 和 重 点 实 验 室 等 重 要 平 台,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积 极 搜 索 物 色 人 才, 切 实 把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工 作 抓 紧 抓 实 抓 好, 为 加 快 实 施 国 家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和 一 带 一 路 中 国 制 造 2025 等 重 大 战 略 提 供 人 才 支 持 2. 引 进 人 才 要 与 学 科 发 展 相 结 合 根 据 学 校 总 体 学 科 发 展 规 划, 重 点 引 进 与 学 校 学 科 发 展 相 契 合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二 项 目 类 型 及 申 报 条 件 ( 一 )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 含 人 文 社 科 项 目 ) 1.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在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国 际 知 名 企 业 或 金 融 机 构 担 任 正 教 授 或 相 当 职 务 ; 从 事 自 然 科 学 工 程 技 术 以 及 经 济 金 融 管 理 等 领 域 的 研 究 工 作, 具 有 世 界 一 流 的 研 究 水 平, 近 5 年 在 重 要 核 心 刊 物 上 发 表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或 获 得 国 际 重 要 科 技 奖 项 或 掌 握 重 要 实 验 技 能 科 学 工 1
程 建 设 关 键 技 术 2. 人 文 社 科 项 目 重 点 引 进 知 识 产 权 法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国 际 法 国 际 经 济 法 国 际 关 系 外 交 学 心 理 学 等 专 业 的 急 需 紧 缺 人 才 申 报 人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60 周 岁 ; 在 国 外 一 流 大 学 或 研 究 机 构 文 化 艺 术 单 位 具 有 教 授 级 ( 或 相 当 于 ) 职 务 ; 为 国 际 同 行 所 公 认, 具 有 较 广 泛 的 国 际 学 术 影 响 力 3.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未 全 职 在 国 内 工 作 ; 已 经 在 国 内 工 作 的, 回 国 时 间 应 在 一 年 以 内 ( 即 2015 年 6 月 1 日 之 后 回 国 ) 引 进 后 应 全 职 来 校 工 作 不 少 于 5 年 累 计 申 报 次 数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2 次 4. 申 报 人 与 各 二 级 单 位 达 成 初 步 意 向 后, 需 签 订 工 作 意 向 协 议 ( 二 )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1. 申 报 人 须 系 国 家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和 学 科 建 设 急 需 紧 缺 领 域 的 领 军 人 才 或 学 术 带 头 人, 并 符 合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第 1 条 有 关 要 求 2. 申 报 人 在 国 内 工 作 单 位 固 定, 有 明 确 的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能 做 出 实 质 性 贡 献 3. 申 报 人 已 与 我 校 签 订 至 少 连 续 5 年 每 年 在 学 校 工 作 不 少 于 2 个 月 的 正 式 工 作 合 同, 并 明 确 合 同 期 内 工 作 成 果 知 识 产 权 的 归 属 累 计 申 报 次 数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2 次 ( 三 ) 青 年 项 目 1. 申 报 人 属 自 然 科 学 或 工 程 技 术 领 域, 年 龄 不 超 过 40 周 岁 ; 应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并 有 3 年 及 以 上 海 外 科 研 工 作 经 历 ( 不 包 括 在 国 内 单 位 保 留 人 事 关 系 保 留 职 位 且 领 取 薪 酬 的 海 外 工 作 经 历 ); 在 海 外 知 名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或 知 名 企 业 研 发 机 构 有 正 式 教 学 或 科 研 职 位 ; 是 所 从 事 科 研 领 域 同 龄 人 中 的 拔 尖 人 才, 有 成 为 该 领 域 学 术 或 技 术 带 头 人 的 发 展 潜 力 2
2.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未 全 职 在 国 内 工 作 ; 已 经 在 国 内 工 作 的, 回 国 时 间 应 在 一 年 内 ( 即 2015 年 6 月 1 日 之 后 回 国 ) 引 进 后 应 全 职 来 校 工 作 不 少 于 5 年 3. 申 报 人 与 各 二 级 单 位 达 成 初 步 意 向 后, 需 签 订 工 作 意 向 协 议 ( 四 ) 顶 尖 人 才 与 创 新 团 队 项 目 1. 申 报 人 应 是 自 然 科 学 或 工 程 技 术 领 域 的 国 际 顶 尖 专 家, 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诺 贝 尔 奖 图 灵 奖 菲 尔 兹 奖 等 国 际 大 奖 获 得 者 ; 美 国 英 国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亚 等 发 达 国 家 科 学 院 院 士 或 工 程 院 院 士 ; 在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科 研 机 构 任 职 的 国 际 著 名 学 者 ; 国 家 急 需 紧 缺 的 其 他 顶 尖 人 才 引 进 后 应 全 职 来 校 工 作 不 少 于 5 年 2. 申 报 人 与 各 二 级 单 位 达 成 初 步 意 向 后, 需 签 订 工 作 意 向 协 议 ( 五 ) 文 化 艺 术 人 才 项 目 1. 从 事 文 化 艺 术 研 究 工 作 的 申 报 人, 一 般 应 在 海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不 超 过 55 周 岁 ; 从 事 舞 台 艺 术 和 创 意 设 计 的 申 报 人, 可 适 当 放 宽 学 历 和 年 龄 要 求 申 报 时 一 般 应 未 全 职 在 国 内 工 作 ; 已 经 在 国 内 工 作 的, 回 国 时 间 应 在 一 年 内 ( 即 2015 年 6 月 1 日 之 后 回 国 ) 申 报 长 期 项 目 的, 引 进 后 应 全 职 来 校 工 作 不 少 于 5 年 ; 申 报 短 期 项 目 的, 要 求 在 学 校 连 续 工 作 至 少 5 年, 每 年 不 少 于 2 个 月 申 报 人 累 计 申 报 次 数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2 次 2. 申 报 人 还 应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在 国 际 著 名 艺 术 团 体 担 任 艺 术 总 监 首 席 指 挥 乐 队 首 席 或 声 部 首 席 歌 剧 舞 剧 主 演 舞 蹈 指 导 高 级 舞 美 设 计 师 高 级 舞 台 技 师 等 重 要 职 务, 或 在 国 际 知 名 艺 术 院 校 担 任 教 授 职 务 3 年 以 上, 其 业 务 水 平 受 到 业 内 专 家 的 肯 定 (2) 在 国 际 知 名 文 化 机 构 企 业 担 任 高 级 经 营 管 理 职 务, 近 5 年 3
来 策 划 组 织 推 广 过 国 际 性 文 化 项 目 或 具 有 较 大 国 际 影 响 的 文 化 活 动 (3) 在 国 际 著 名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文 化 机 构 担 任 高 级 研 究 职 务, 从 事 文 物 保 护 图 书 馆 学 舞 台 艺 术 等 专 业 的 研 究 应 用, 取 得 了 较 大 成 就, 在 领 域 内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4) 在 国 际 大 型 文 化 企 业 担 任 高 级 文 化 创 意 设 计 职 务, 或 业 内 知 名 创 意 设 计 大 师, 其 作 品 顺 应 时 代 要 求, 创 意 独 特, 影 响 广 泛, 产 生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3. 申 报 人 与 各 二 级 单 位 达 成 初 步 意 向 后, 需 签 订 工 作 意 向 协 议 以 上 五 类 项 目 计 算 年 龄 和 工 作 年 限 的 截 止 时 间 为 2016 年 6 月 1 日 对 有 突 出 成 绩 和 国 家 特 需 的 人 选, 可 突 破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年 限 等 资 格 条 件 限 制 破 格 引 进 破 格 引 进 的, 需 附 破 格 申 报 材 料 三 申 报 时 间 校 内 申 报 截 止 时 间 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 四 申 报 程 序 ( 一 ) 申 报 人 填 写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表 ( 详 见 附 件 1-5) 以 及 电 子 签 名 使 用 委 托 书 ( 详 见 附 件 6)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请 用 A3 纸 双 面 打 印, 中 缝 装 订 ( 提 醒 : 申 报 人 在 填 写 申 报 书 时, 涉 及 学 术 成 果 的 地 方, 建 议 把 最 重 要 最 新 的 成 果 往 前 放 )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表, 请 用 A4 纸 双 面 打 印 电 子 签 名 使 用 委 托 书 ( 如 使 用 电 子 签 名 ), 请 用 A4 纸 打 印 青 年 项 目 申 报 书 请 务 必 安 装 最 新 版 的 申 报 软 件 后 通 过 该 软 件 4
填 写 (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见 附 件 3), 填 写 完 成 后 点 击 申 报 书 首 页 左 上 角 的 内 容 校 核 按 钮, 校 核 通 过 后 方 可 保 存 提 交 ( 特 别 提 醒 : 用 人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栏 目, 请 各 二 级 单 位 协 助 申 报 人 填 写 ) 青 年 项 目 申 报 书 填 写 过 程 中 可 参 考 样 本 ( 详 见 附 件 10) 申 报 人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前 请 认 真 阅 读 有 关 填 写 说 明 ( 详 见 附 件 1-5) ( 二 ) 申 报 人 准 备 附 件 材 料 附 件 材 料 纸 质 文 档 请 用 A4 纸 双 面 打 印, 暂 不 装 订, 但 是 需 要 按 以 下 顺 序 整 理, 同 时 制 作 总 目 录 和 分 目 录 分 目 录 需 用 彩 页 纸 打 印 做 隔 页 附 件 材 料 一 般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封 面 及 目 录 可 参 考 样 本 附 件 11): 第 一 部 分 : 身 份 证 明 材 料 1.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2. 身 份 证 护 照 等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3. 与 学 校 签 订 的 工 作 合 同 或 意 向 性 工 作 协 议 复 印 件 ( 详 见 附 件 7-9); 4. 在 海 外 任 职 的 证 明 材 料 第 二 部 分 : 专 家 推 荐 信 1. 3 封 国 外 同 行 专 家 的 推 荐 信 ( 仅 青 年 项 目 申 报 人 提 供, 其 他 项 目 申 报 人 不 需 要 提 供 ) 第 三 部 分 : 成 果 证 明 材 料 1. 论 文 检 索 报 告 ( 论 文 检 索 报 告 和 他 引 情 况 ; 所 有 论 文 他 引 情 况 5
检 索 报 告 ), 须 国 家 认 定 权 威 检 索 机 构 盖 章 ; 2. 主 要 成 果 ( 代 表 性 论 著 专 利 证 书 产 品 证 书 ) 复 印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 3. 主 持 ( 参 与 ) 过 的 主 要 项 目 证 明 材 料 ; 4. 奖 励 证 书 复 印 件 ; 5. 相 关 影 像 资 料 ( 仅 文 化 艺 术 人 才 项 目 申 报 人 提 供, 其 他 项 目 申 报 人 不 需 要 提 供 ); 6. 其 他 需 要 提 交 的 材 料 附 件 材 料 同 时 制 作 电 子 文 档 请 将 所 有 附 件 材 料 合 并 为 1 个 电 子 文 档 (pdf 格 式 ), 整 理 顺 序 及 内 容 与 纸 质 文 档 完 全 一 致 ( 含 总 目 录 和 分 目 录 ), 电 子 文 档 的 命 名 方 式 为 姓 名 - 附 件 ( 三 ) 申 报 人 将 相 关 材 料 报 送 所 在 二 级 单 位 申 报 人 需 通 过 各 二 级 单 位 进 行 申 报, 学 校 不 接 受 个 人 申 报 申 报 人 将 纸 质 和 电 子 文 档 材 料 提 交 给 所 在 二 级 单 位, 提 交 材 料 主 要 有 :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表 电 子 签 名 使 用 委 托 书 ( 如 使 用 电 子 签 名 ) 和 附 件 材 料 ( 四 ) 各 二 级 单 位 负 责 收 齐 申 报 人 相 关 材 料, 并 审 核 材 料 各 二 级 单 位 收 齐 材 料, 审 核 无 误 后, 按 照 类 别 填 写 2016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 详 见 附 件 1-5, 青 年 项 目 不 用 填 写, 其 他 四 类 需 要 填 写 ), 并 加 盖 各 单 位 公 章 6
各 相 关 单 位 要 严 格 审 核 把 关, 确 保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要 填 写 关 于 XXX 申 报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查 报 告 ( 详 见 附 件 12), 请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各 单 位 公 章 各 单 位 在 上 报 创 新 人 才 人 选 时, 请 根 据 我 校 重 点 学 科 和 重 点 实 验 室 等 情 况, 并 结 合 申 报 人 选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引 进 平 台 建 议 五 申 报 材 料 ( 对 各 二 级 单 位 要 求 ) ( 一 ) 纸 质 文 档 报 送 材 料 1.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书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表, 电 子 签 名 使 用 委 托 书 ( 如 使 用 电 子 签 名 ), 各 1 份 2. 附 件 材 料, 各 1 份 3. 2016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1 份 4. 关 于 XXX 申 报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查 报 告, 各 1 份 ( 二 ) 电 子 文 档 报 送 材 料 每 位 申 报 人 的 材 料 单 独 存 放 一 个 文 件 夹, 名 称 为 姓 名 - 项 目 类 别 文 件 夹 内 容 应 包 括 : (1) 姓 名 - 申 报 书 ; (2) 姓 名 - 海 外 高 层 次 人 才 简 要 情 况 表 ; (3) 姓 名 - 附 件 另, 2016 年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人 选 情 况 汇 总 表, 各 二 级 单 位 按 项 目 类 别 汇 总, 每 一 类 汇 总 后 发 送 一 份 电 子 文 档 7
( 三 ) 其 他 有 关 要 求 1. 申 报 材 料 应 客 观 如 实 完 整, 不 得 空 项 漏 项, 不 得 弄 虚 作 假 持 一 致 2. 所 有 报 送 材 料 请 同 时 报 送 纸 质 和 电 子 文 档, 两 种 文 档 内 容 应 保 工 作 中 有 任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联 系 我 们 联 系 人 : 陈 红 霞 ( 行 政 楼 414 室 ) 联 系 电 话 :67883720 电 子 邮 箱 :hongxia@cug.edu.cn;16520721@qq.com 人 事 处 2016 年 5 月 30 日 附 件 1-12: 1. 创 新 人 才 长 期 项 目 2. 创 新 人 才 短 期 项 目 3. 青 年 项 目 4. 顶 尖 人 才 与 创 新 团 队 项 目 5. 文 化 艺 术 类 人 才 项 目 6. 电 子 签 名 使 用 委 托 书 7. 千 人 计 划 工 作 意 向 协 议 ( 长 期 项 目 中 英 文 版 ) 8. 千 人 计 划 工 作 合 同 ( 短 期 项 目 中 英 文 版 ) 9. 千 人 计 划 工 作 意 向 协 议 ( 青 年 项 目 中 英 文 版 ) 10. 千 人 计 划 青 年 项 目 申 请 书 参 考 样 本 11. 千 人 计 划 附 件 之 封 面 及 目 录 参 考 样 本 12. 关 于 XXX 申 报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申 报 材 料 的 审 查 报 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