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濟世弘新世界大聖 暨 癸已年慶祝祖廟台灣第一行宮二十週年慶典 企劃書 機關指導單位 海峽交流基金 內政部宗司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管理處 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議 頭城鎮公所 頭城鎮代 宗指導單位 協 中華民國 宜蘭縣 總廟三清宮 中華玄上帝弘協 中國崇 新北市玄上帝弘協 中華三清 玄上帝研究 主 辦 單 位 祖廟台灣第一行宮外澳接宮管委 協 辦 單 位 大陸湖北省十堰市協 建法石真廟 聯 絡 地 址 宜蘭縣頭城鎮外澳里濱海路二段 1 巷 21 號 聯 絡 電 話 +886-3-9774061 傳 總 召 集 人 楊信三 行電話 +886-921-109290 0 真 +886-3-9771811
一 大聖 起源與簡述: 1 本宮溯自清光貳年(西元一八二二年) 有位唐先賢黃迎 奉請 北極玄上帝金尊東渡來台 由烏石港上陸至四圍保埤口 後遷到 外澳石空中路嶺上 茅蓋神堂供人膜拜 化蒼民墾土農耕 後澤 被農信仰日深 為祈求石空 風調雨順 保佑黎民平安 先賢數 人等誠心合建永固廟堂 因高水長 所稱為(接廟) 因神靈顯赫 香火鼎盛 庇境佑民 淵源流長 距今一九年餘歷史 石空金頂接廟(開基古廟) 開基石空金頂接廟真大帝金銅尊 2 後因台灣政治變遷 社經濟進步 上居民紛紛外遷另地謀生 時至 民國六十一年間 因遠路遙 交通阻隔 殊多不便 因人口外流 人 民日稀 廟宇亦因年代久遠 歷經風霜雨露 傾圯坍壞 亟待重建 時 林錫虎倡議遷建 獲信徒先賢眾多人等響應 集資購地 請工程師設施 工 擇民國六十二年農曆七月十日土鳩工 同年十一月初三日卯時入 廟安座 遷建現址 廟名改稱為(接宮) 其宮殿巍峨 屹立外澳 1
灣中 灣內蜿如 輝煌壯觀 宮前左跨生氣勃勃之龜島 右踏 蜿蜒如蛇之蘇澳鼻 恰似玄上帝 兩旁玄大將(龜靈 蛇神) 真乃 造地理 玄之地 吻合北極玄上帝 腳下修行玄 龜蛇把海口 真靈造之地 應驗蘭陽聖域 遷建至今已四十年載 殿新塑金玉虛師相 祖廟台灣第一行宮外澳接宮 3 民國七十九年間經(玄上帝)聖駕指示 向祖廟 紫霄宮禮 香朝拜 由本宮王信高主委率領信徒前來往祖廟進香 承蒙紫霄宮眾位 長熱烈歡迎 紫霄宫王長請示(北極玄上帝)特准設立本宫為台灣 第一行宮及台灣奉祀玄上帝同之總連絡處 同年十二月 本宫再組 團前往祖廟 迎回真玄大帝金身一尊 高四尺二寸 返回本宫鎮殿 民國八十年農曆二月十五卯時 外澳接宮殿 土平基至八十二 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宫向內政部申請祖廟十七名長蒞臨本宫舉行 殿安座大典 人潮鼎盛 盛況空前 之後本宫全銜更改為祖廟台灣 第一行宫外澳接宮 時之今日以二十年之香火盛況 2
特 諭 本 宮 特 別 慶 典 1 本 宮 溯 自 清 光 貳 年, 距 今 一 九 年 歷 史 : 慶 祝 190 歲 2 本 宮 自 民 國 六 十 二 年 遷 建 外 澳 已 四 十 年 載 : 慶 祝 遷 建 40 年 3 本 宮 民 國 八 十 二 年 更 名 為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外 澳 接 宮 達 二 十 年 : 慶 祝 第 一 行 宮 20 週 年 慶 3
二 祖廟台灣第一行宮的使命 1 本宫於去年 101 壬辰龍年御詔聖令 玄上帝聖詔參臨 (壬辰年 守護蘭陽聖域大聖) 聖宛如受到玄上帝腳下(龜蛇)的護衛 守護著蘭陽平原的子民 建立家園 蘭陽平原地理就像玄上帝腳 下的 造玄之地 蘊藏無限資源 洞地的世外桃源 古稱 (別有) 更有(龜蛇把海口 黃金萬萬斗)的神話傳說 正是蒙受玄 上帝的庇佑恩賜的地 時運行 曆四七一年 歲次癸己 蛇年 龍蛇出洞 萬象興隆 本宫有感於意慈悲浩大 玄上帝 濟世弘之鴻愿 不諱祖廟台灣第一行宫 醒世渡人之宗旨 4
2. 本 宫 管 理 委 員 特 於 102 癸 巳 蛇 年 舉 辦 全 國 性 大 型 聖, 邀 請 長 及 玄 上 帝 宮 廟 並 與 玄 上 帝 有 關 的 協 共 同 參 與 此 聖, 同 時 為 兩 岸 人 民 祈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兩 岸 和 平 今 逢 龍 蛇 出 洞 盛 年 ( 北 極 真 大 帝 ) 在 癸 己 年 正 月 二 十 六 日 於 太 和 頂, 降 下 神 諭 : 邀 請 長 及 各 地 玄 大 德, 賢 達 共 同 參 與 定 名 為 ( 玄 濟 世 弘 新 世 界 大 聖 ) 暨 ( 癸 巳 年 慶 祝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宫 二 十 周 年 慶 典 ) 並 廣 邀 善 緣 大 德,( 接 聖 恩 濟 世 弘, 聖 命 齊 共 參 聖 ) 5
三 大 聖 的 規 劃 與 說 明 : 本 宮 有 感 於 玄 上 帝 濟 世 弘 之 鴻 愿, 更 感 於 世 界 潮 流 巨 變, 宗 的 責 不 只 於 信 仰 化 更 要 醒 世 渡 人, 本 宮 聖 御 職, 接 奉 旨 為 (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 之 責, 理 更 要 有 世 界 觀 之 思 維, 符 合 社 潮 流 植 入 民 心, 所 以 本 次 大 聖 的 規 劃, 本 宮 大 瞻 跳 脫 過 去 一 般 宮 廟 舉 辦 法 的 繁 籬, 希 望 帶 新 世 界 新 思 維 及 宮 廟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今 獲 得 紫 霄 宮 管 委 全 力 支 持 及 共 同 主 辦, 並 恭 迎 祖 廟 大 興 六 百 年 神 尊 來 台 參 加 弘 聖 為 兩 岸 宗 文 化 交 流 奠 定 全 新 的 方 向 同 時 邀 請 全 國 各 縣 市 玄 上 帝 友 宮 ( 三 十 六 宮 廟 ) 共 同 護 持 參 與 祈 護 國 大 聖 盛 大 堪 稱 台 灣 之 最 1. 大 聖 規 劃 三 大 方 向 : ( 一 ) 古 禮 拜 節 之 發 揚 :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之 古 禮 呈 現 ( 二 ) 科 儀 祈 必 創 新 : 莊 嚴 科 儀, 祈 方 法 創 新 ( 三 ) 慶 祝 要 精 彩 : 內 容 應 合 社 潮 流, 節 目 精 彩 人 2. 大 聖 規 劃 分 類 :( 作 業 細 項 籌 備 議 決 ) 如 附 : ( 一 ) 大 聖 場 規 劃 : 如 配 置 圖 A. 濟 世 弘 區 : 以 宗 弘 理 念 為 宗 旨, 配 置 舞 台 提 供 開 ( 閉 ) 幕 古 禮 音 社 團 節 目 於 集 結 處 所 使 用 範 圍, 現 代 化 佈 置 方 式, 如 高 倍 音 響 現 代 佈 幕 視 訊 影 幕 等 符 合 舞 台 作 用 水 準, 弘 揚 玄 上 帝 濟 世 弘 之 鴻 愿 B. 祈 護 國 區 : 以 科 儀 供 神 方 式 擺 設 為 理 念, 配 置 三 十 六 尊 位 供 奉, 來 至 祖 廟 及 全 國 各 地 來 的 神 尊 奉 位 朝 拜, 化 科 儀, 兩 岸 祈 護 國 佑 民 聖 C. 植 朝 斗 區 : 以 植 祭 幽 祖 德 晉 昇 為 主 祭, 配 設 朝 斗 拜 禮 區 為 眾 生 祖 德 圓 滿 晉 昇 及 歸 納 之 家 儀 式, 妙 化 金 籙 五 永 日 大 聖 D. 復 古 收 圓 區 : 以 化 時 地 利, 妙 化 人 盤 設 局 擺 陣 為 證 配 置 擺 設 梅 花 宣 揚 統 歷 史, 科 儀 聖 辦 理 復 古 收 圓 北 水 南 火 即 濟 科 儀 E. 其 他 服 務 區 : 以 不 同 工 作 服 務 性 質 為 設 置 方 式 配 置 不 同 帳 篷 與 標 示, 於 達 服 務 的 完 整 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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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大 聖 科 儀 規 劃 : A. 恭 迎 駕 開 香 大 典 弘 大 : 由 祖 廟 長 擔 任 開 香 大 典 及 開 幕 儀 式 等 古 禮 科 儀 B. 玄 濟 世 弘 新 世 界 大 聖 : 由 祖 廟 師 擔 任 弘 科 儀 儀 式 C. 植 朝 斗 金 籙 五 永 日 大 聖 : 由 祖 廟 師 擔 任 朝 斗 金 籙 拜 斗 法 儀 式 長 科 儀 安 排 五 永 日 D. 兩 岸 祈 護 國 佑 民 植 聖 : 由 祖 廟 師 及 台 灣 高 功 法 師 擔 任 祈 護 國 科 儀 聖 儀 式 E. 復 古 收 圓 北 水 南 火 即 濟 聖 : 由 台 灣 法 師 擔 任 復 古 收 圓 聖 科 儀 高 功 及 海 上 遶 境 祈 兩 岸 和 平 世 界 大 同 等 科 儀 法 師 ( 三 ) 大 聖 規 劃 : 如 程 序 A. : 由 師 及 台 灣 師 父 參 與 (9 月 17~18 日 弘 舞 台 ) B. 音 : 由 兩 岸 音 團 體 共 同 出 (9 月 17~18 日 弘 舞 台 ) C. 宮 廟 文 化 : 聘 請 宜 蘭 縣 各 宮 廟 廟 團 體 參 與 (9 月 17~18 日 弘 舞 台 ) D. 社 團 節 目 : 由 社 區 大 學 或 南 陽 義 學 各 社 團 不 同 文 化 性 質 節 目 (9 月 19~25 日 弘 舞 台 ) E. 健 行 祈 : 由 健 行 協 主 辦 金 頂 太 和 健 行 祈, 聘 請 長 在 太 和 頂 真 大 帝 殿 前 為 每 位 參 加 者 掛 祈 帶 加 持 (9 月 21 日 弘 舞 台 集 合 ) F. 飛 行 傘 衝 浪 祈 : 由 飛 行 傘 協 衝 浪 協 設 計 一 套 讓 民 眾 參 與 的 祈 (9 月 24 日 外 澳 沙 灘 舞 台 ) G. 文 化 論 壇 : 由 兩 岸 宗 界 長 賢 達 學 者 及 相 關 政 府 官 員 及 宮 廟 前 賢 等 參 與 ( 兩 岸 宗 重 要 學 交 流, 由 國 家 級 的 宗 單 位 或 兩 岸 民 間 交 流 體 負 規 劃 ) (9 月 26 日 弘 舞 台 或 飯 店 議 廳 ) H. 聖 攝 影 比 賽 : 由 攝 影 學 彩 劃 學 寫 生 協 共 同 主 辦, 聖 過 程 的 紀 錄, 比 賽 從 聖 開 始 到 結 束 等 各 項 分 類 比 賽 項 目 定 出 得 獎 名 次, 獎 金 讓 有 興 趣 的 民 眾 來 參 與 (9 月 26 日 弘 舞 台 收 件 評 比 ) 8
( 四 ) 大 聖 遶 境 規 劃 : 遶 境 分 類 ( 陸 上 遶 境 海 上 遶 境 ) A. 陸 上 遶 境 祈 : 由 宜 蘭 縣 及 自 由 車 委 員 共 同 主 辦, 計 劃 從 縣 內 挑 選 108 位 自 由 車 選 手 護 持 神 尊 車 隊 遶 行 宜 蘭 縣 內 玄 上 帝 宮 廟, 以 高 功 儀 式 科 儀 共 同 祈, 蘭 陽 聖 域 人 民 德 (9 月 25 日 弘 舞 台 集 結 ) B. 海 上 遶 境 祈 : 由 頭 城 區 漁 蘇 澳 區 漁 外 澳 接 宮 中 國 崇 共 同 主 辦, 主 要 目 的 在 顯 化 蘭 陽 平 原 地 景 是 玄 上 帝 腳 下 的 玄 之 地 龜 蛇 把 海 口 的 地 貌 影 射 玄 上 帝 化 龜 蛇 和 平 共 處 的 精 神 祈 兩 岸 和 平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為 海 上 遶 境 之 顯 化 理 念, 同 時 證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為 何 在 外 澳 接 宮 冥 冥 之 中 的 意 (9 月 25 日 烏 石 港 蘇 澳 港 ) ( 五 ) 大 聖 晚 宴 規 劃 : A. 海 峽 兩 岸 長 賢 達 歡 迎 宴 : 由 宜 蘭 縣 政 府 內 政 部 宗 司 共 同 主 辦, 接 宮 承 辦, 宴 中 欣 賞 音, 由 兩 岸 音 團 體 出 (9 月 19 日 PM18:00~21:00 飯 店 宴 廳 ) B. 中 秋 節 兩 岸 同 歡 晚 : 由 頭 城 鎮 公 所 主 辦, 企 業 團 體 協 辦, 接 宮 承 辦 聘 影 視 藝 人 登 台 歌 舞, 猜 謎 語 送 黃 金 把 中 秋 節 聖 中 帶 最 高 潮 讓 民 眾 感 受 到 玄 上 帝 顯 化 (9 月 19 日 PM19:00~22:00 外 澳 海 邊 ) C. 圓 滿 宴 同 歡 歸 德 晚 : 由 外 澳 接 宮 主 辦, 各 社 區 企 業 社 團 協 辦 大 聖 圓 滿 宴, 發 社 區 企 業 團 體 贈 餐 認 桌 108~208 或 360 桌, 同 時 進 行 節 目 並 頒 發 感 謝 狀 讓 大 聖 的 圓 滿 歸 于 恩 (9 月 25 日 PM18:00 外 澳 接 宮 ) ( 六 ) 大 聖 其 他 作 業 規 劃 : A. 歡 迎 長 賢 達 報 到 : 由 接 宮 及 相 關 政 府 官 員 參 與 迎 接, 報 到 歡 迎 儀 式 跳 加 官, 祥 獅 獻 瑞 (9 月 26 日 PM13:00~17:00 外 澳 接 宮 弘 舞 台 ) B. 蘭 陽 聖 域 快 之 旅 : 由 接 宮 及 悟 元 身 心 靈 研 究 協 共 同 主 辦, 輕 鬆 心 情 看 蘭 陽 之 旅, 享 受 蘭 陽 聖 域 身 心 靈 快 的 自 然 生 態 (9 月 26 日 AM09:00~17:00 外 澳 接 宮 ) C. 歡 送 長 賢 達 回 程 聖 安 : 由 接 宮 及 宜 蘭 與 及 長 官 歡 送 長 賢 達 聖 安 回 程 儀 式 ( 按 飛 機 班 機 時 刻 安 排 歡 送 ) D. 停 車 交 通 安 排 作 業 : 向 相 關 單 位 借 用 烏 石 港 空 地 作 為 停 車 空 間 統 一 管 理, 並 由 主 辦 單 位 租 用 中 型 巴 士 作 接 駁 妥 善 規 劃 停 車 交 通 問 題 (9 月 17~25 日 每 日 AM8:00~18:00 外 澳 接 宮 烏 石 港 停 車 埸 ) 9
四 大 聖 參 與 單 位 及 編 制 規 劃 : 本 聖 規 劃 之 盛 大, 及 全 國 玄 上 帝 宮 廟 參 與, 堪 稱 歷 年 之 最 所 以 參 與 單 位 及 編 制 規 劃 必 須 架 構 完 整, 全 面 考 量 1. 參 與 單 位 列 序 如 下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機 關 指 導 單 位 宗 指 導 單 位 ( 二 ) 主 辦 單 位 :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外 澳 接 宮 管 理 委 員 ( 三 ) 協 辦 單 位 : 大 陸 湖 北 省 十 堰 市 協 ( 四 ) 協 辦 宮 廟 : 如 各 縣 市 參 與 玄 上 帝 宮 廟 ( 五 ) 協 辦 單 位 :1 大 陸 協 辦 2 協 辦 機 關 3 協 辦 友 宮 4 協 辦 團 體 5 協 辦 企 業 等 等 ( 六 ) 贊 助 單 位 : 如 有 贊 助 企 業 或 社 團 體 等 2. 聖 編 制 如 下 : ( 一 ) 聖 大 長 : 設 1 位, 如 總 統 行 政 院 長 縣 長 等 ( 二 ) 聖 長 : 多 位, 如 部 長 國 議 員 兩 岸 重 要 官 員 等 ( 三 ) 榮 譽 長 : 多 位, 兩 岸 重 要 人 員 德 高 望 重 者 等 ( 四 ) 副 長 : 多 位, 地 方 官 員 企 業 老 闆 各 地 區 宮 廟 主 委 等 ( 五 ) 聖 總 顧 問 : 設 1 位, 如 國 院 長 宗 界 高 位 賢 達 ( 六 ) 聖 顧 問 : 多 位, 地 方 議 員 企 業 老 闆 宗 界 賢 達 等 3. 執 行 編 制 如 下 : 召 集 ( 一 ) 總 召 集 人 :1 人, 主 辦 單 位 主 委 ( 二 ) 副 總 召 集 人 : 多 人, 主 承 辦 單 位 鄰 選 ( 三 ) 區 域 召 集 人 : 各 縣 市 參 與 宮 廟 執 行 ( 四 ) 總 執 行 長 :1 人, 掌 理 聖 執 行 所 有 事 務 ( 五 ) 副 總 執 行 : 數 人 分 配 各 項 執 行 任 務 ( 六 ) 祕 書 長 :1 人, 佐 理 總 執 行 長 事 務, 設 執 行 祕 書 數 人 ( 七 ) 總 策 劃 :1 人, 掌 理 聖 策 劃 安 排 規 劃 事 宜, 設 助 理 祕 書 數 人 ( 八 ) 總 編 輯 :1 人, 掌 理 聖 文 宣 DM 形 象 等 作 業 事 宜, 設 助 理 祕 書 數 人 10
聖務 (九) 聖務執行長 1 人 掌理聖科儀 法事務 1 典禮組 2 護法組 3 法務組 4 御待組 (九)聖務副執行長 多人 管理各組事務- (十)聖務總顧問 1 人 法科儀界賢達 (十一)聖務顧問 多人 法界前輩 聖事 (十二)聖事總幹事 1 人 掌理聖 執行作業事務 (十三)副總幹事 多人 管理各組執行事務 各組設組長多位 1 外務綠組 2 公關紅組 3 內務白組 4 財務黑組 機組 公關組 內務組 財務組 佈置組 接待組 行政組 計組 交通組 招待組 文宣組 總務組 支採組 攝影組 伙食組 義賣組 遶境 (十四)總指揮 1 人 掌理海上 陸上全程遶境事宜 (十五)副總指揮 多人 管理各項遶境事務安排及協調 (十六)執行長 掌理各項進行 (十七)副執行長 多人 管理各單項進行 1 交通組 2 安排組 3 典禮組 4 事務組 聖編制規劃參考 11
六 結 綸 與 感 言 : 本 宮 自, 奉 御 ( 玄 上 帝 ) 回 大 陸 祖 廟 朝 聖, 獲 准 設 立 為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及 台 灣 奉 祀 玄 上 帝 同 之 總 聯 絡 處 以 來, 本 宮 深 感 責 任 重 大, 奉 行 意 為 ( 玄 上 帝 ) 信 徒 弟 子 奉 獻 更 大 心 力,( 玄 上 帝 ) 濟 世 弘 之 鴻 愿, 聖 御 奉 行 本 宮 在 今 年 癸 己 年 元 月 二 十 六 日 接 下 神 諭 ( 接 聖 恩 濟 世 弘 聖 命 齊 共 參 聖 ), 即 積 極 籌 劃 ( 玄 濟 世 弘 新 世 界 大 聖 ) 暨 ( 慶 祝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二 十 週 年 慶 典 ) 等 事 宜, 安 排 長 及 大 陸 界 高 層 賢 達 於 大 聖 期 間 來 台, 兩 岸 宗 文 化 交 流 並 邀 請 台 灣 玄 上 帝 宮 廟 齊, 同 參 聖 懇 請 兩 岸 賢 德 鼎 力 協 助 圓 滿 聖 諭, 交 覆 命 本 次 真 大 帝 於 太 和 頂 聖 諭 鸞 文 中 一 段 聖 御 指 示 濟 世 弘 接 命 祖 廟 金 頂 石 空 接 世 界 之 窗 蘭 陽 傳 廟 源 起 居 奉 玄 弘 揚 世 界 崇 行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廟 傳 外 澳 接 宮 灣 內 宛 如 此 文 聖 諭 石 空 接 廟 之 責 使 命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濟 世 弘 之 重 責 大 任 12
0 慶 祝 祖 廟 台 灣 第 一 行 宮 二 十 週 年 慶 典 排 序 項 目 國 曆 9 月 16 日 農 曆 8 月 12 日 ( 星 期 一 ) 國 曆 9 月 17 日 農 曆 8 月 13 日 ( 星 期 二 ) 國 曆 9 月 18 日 農 曆 8 月 14 日 ( 星 期 三 ) 國 曆 9 月 19 日 農 曆 8 月 15 日 ( 星 期 四 ) 國 曆 9 月 20 日 農 曆 8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國 曆 9 月 21 日 農 曆 8 月 17 日 ( 星 期 六 ) 國 曆 9 月 22 日 農 曆 8 月 18 日 ( 星 期 日 ) 國 曆 9 月 23 日 農 曆 8 月 19 日 ( 星 期 一 ) 國 曆 9 月 24 日 農 曆 8 月 20 日 ( 星 期 二 ) 國 曆 9 月 25 日 農 曆 8 月 21 日 ( 星 期 三 ) 國 曆 9 月 26 日 農 曆 8 月 22 日 ( 星 期 四 ) 國 曆 9 月 27 日 農 曆 8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白 態 大 聖 開 啟 序 幕 恭 迎 駕 開 香 大 典 神 從 而 降 儀 式 遶 境 祈 祖 廟 神 尊 玄 濟 世 弘 自 行 車 遶 境 祈 宜 蘭 縣 玄 上 帝 宮 廟 衝 浪 祈 祈 太 和 健 行 登 石 空 金 頂 開 基 祖 廟 祈 自 行 車 逍 遙 遊 祈 飛 行 傘 論 壇 海 峽 兩 岸 文 化 交 流 海 上 遶 境 儀 式 龜 靈 蛇 神 元 北 水 南 火 即 濟 輕 鬆 心 情 看 蘭 陽 蘭 陽 聖 域 快 之 旅 陸 長 官 賢 達 回 程 聖 安 歡 送 長 大 時 間 9;00~11:00 9;00~11:00 8:00~12:00 8:00~17:00 9:00~16:00 8:00~14:00 8:00~12:00 9:00~16:00 9:00~16:00 9:00~13:00 8:00~20:00 8:00~9:00 地 點 接 宮 濟 世 弘 區 頭 城 街 區 宜 蘭 玄 上 帝 廟 外 澳 衝 浪 海 灘 石 空, 太 和 步 接 宮 - 台 2 省 飛 行 基 地 佛 光 大 學 議 廳 烏 石 港 南 方 澳 宜 蘭 觀 光 景 區 接 宮 白 場 大 聖 報 到 歡 迎 儀 式 兩 岸 音 台 灣 宮 廟 文 化 踩 高 蹺 大 里 國 小 太 鼓 暨 踩 高 蹺 大 里 國 小 太 鼓 暨 社 區 大 學 國 團 宜 蘭 青 少 年 國 團 頭 城 國 中 小 北 管 奏 頭 城 各 社 區 社 團 寶 華 圓 滿 萬 靈 普 施 結 稿 評 比 攝 影 比 賽 慶 典 圓 滿 結 束 時 間 14:00~17:00 14:00~16:00 14:00~16:00 14:00~16:00 14:00~16:00 13:00~15:00 14:00~18:00 14:00~16:00 14:00~16:00 14:00~16:00 14:00~16:00 14:00~16:00 地 點 外 澳 接 宮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外 澳 接 宮 晚 上 舞 台 賢 達 歡 迎 宴 海 峽 兩 岸 長 官 長 昇 煙 火 秀 同 慶 慶 祝 祈 夜, 施 放 燈 南 陽 義 學 老 人 中 秋 節 兩 岸 同 歡 晚 ( 五 線 普 團 ) 音 南 陽 義 學 老 人 及 音 玄 雙 嬌 歌 仔 戲 公 頭 城 各 社 區 社 團 宜 蘭 市 新 月 廣 場 及 音 南 陽 義 學 老 人 及 音 外 澳 國 小 管 團 及 音 贈 餐 晚 贈 感 謝 狀 圓 滿 宴 同 歡 歸 德 無 節 目 安 排 賦 歸 八 寶 時 間 18:00~21:00 19:00~20:30 19:00~22:00 19:00~22:00 19:00~21:00 19:00~22:00 19:00~21:00 19:00~21:00 19:00~21:00 18:00~21:00 地 點 礁 溪 知 名 飯 店 濟 世 弘 區 外 澳 接 宮 外 澳 接 宮 外 澳 接 宮 外 澳 接 宮 新 月 廣 場 接 宮 濟 世 弘 區 濟 世 弘 區 接 宮 日 期
本 宮 為 慶 祝 殿 落 成 安 座 二 十 週 年 擇 定 於 102 年 9 月 16 日 至 9 月 27 日 止 舉 辦 玄 濟 世 弘 新 世 界 大 聖 計 12, 擬 恭 請 貴 宮 廟 組 團 蒞 臨 參 加 盛 說 明 : 一 本 宮 慶 祝 殿 落 成 安 座 二 十 週 年 慶 典 事 宜 二 招 募 全 省 三 十 六 間 宮 廟 代 三 十 六 罡 向 玄 上 帝 呈 疏 祝 禱 文 植 護 持 友 宮 平 安 順 利 三 每 間 宮 廟 如 要 參 加 此 次 協 辦 慶 典 盛 須 繳 交 費 用 36000 元 參 加 辦 法 說 明 : 本 宮 提 供 專 設 位 宮 置 供 奉 該 宮 廟 神 尊 1-2 賢 尊 最 多 以 2 尊 為 限 各 宮 廟 可 派 1 平 -2 人 隨 神 尊 來 參 加 本 宮 盛 從 102 年 9 月 16 日 起 至 9 月 27 日 止 共 計 12 期 間 由 本 宮 免 費 提 供 住 宿 三 餐 食 參 加 本 宮 12 的 盛 ( 含 車 資 船 資 保 險 等 ) 本 宮 訂 於 9 月 25 日 晚 上 舉 辦 本 次 盛 圓 滿 宴 同 歡 歸 德 贈 餐 晚 每 桌 ( 每 間 宮 廟 以 一 桌 位 為 單 位 ) 在 與 中 本 宮 為 答 謝 各 宮 廟 協 助 這 次 盛 參 與 由 本 宮 主 任 委 員 特 致 贈 由 本 宮 及 湖 北 省 紫 霄 共 同 落 款 並 由 加 持 之 黑 色 令 旗 贈 與 該 宮 廟 留 存 註 1: 本 次 以 36 間 宮 廟 為 上 限 採 先 報 名 先 登 記 並 先 繳 交 一 萬 元 訂 金 額 滿 為 止 本 宮 劃 撥 帳 號 17545439 2: 如 欲 參 加 此 次 盛 請 儘 速 報 名 以 免 向 偶 詳 情 歡 迎 來 電 洽 詢 3: 報 名 電 話 :03-9774061 傳 真 :03-9771811 4: 隨 函 附 上 本 宮 此 次 盛 企 劃 書 一 本 請 參 閱 謝 謝 5: 如 有 要 加 桌 之 友 宮 每 桌 向 本 宮 繳 4000 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