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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 裘 書 院 2014 2015 通 識 科 中 二 級 資 料 冊 現 代 中 國 ( 學 生 版 ) 學 生 姓 名 : ( ) 班 別 : 1

甲 課 程 架 構 P.3 課 題 一 : 家 庭 的 傳 承 及 變 遷 甲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結 構 特 點 功 能 與 價 值 P.4 P. 9 乙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變 遷 P.10 P.15 丙 現 代 家 庭 面 對 的 挑 戰 及 衝 擊 P.16 P.19 課 題 二 : 現 代 社 會 的 宗 教 與 習 俗 甲 香 港 的 傳 統 宗 教 P.20 P. 25 乙 傳 統 宗 教 在 現 代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P.26 丙 中 國 的 傳 統 習 俗 P.27 P. 33 丁 傳 統 習 俗 在 現 代 社 會 面 對 的 挑 戰 P. 34 P. 35 戊 傳 統 習 俗 的 保 留 P.36 P. 38 2

甲 課 程 架 構 ***************************************************** 範 疇 教 材 課 題 教 學 安 排 甲 思 考 法 ------------------ ------------------ 乙 個 人 成 長 與 人 際 關 係 ------------------ ------------------ 丙 今 日 香 港 ------------------ ------------------ 丁 現 代 中 國 校 本 課 題 一 : 家 庭 的 傳 承 及 變 遷 課 題 二 : 現 代 社 會 的 宗 教 與 習 俗 下 學 期 戊 全 球 化 書 商 課 題 一 : 認 識 我 們 的 世 界 通 識 課 題 二 : 全 球 化 概 論 課 題 三 : 經 濟 全 球 化 課 題 四 : 文 化 全 球 化 課 題 五 : 政 治 全 球 化 課 題 六 : 反 全 球 化 己 公 共 衛 生 ------------------ ------------------ 上 學 期 庚 能 源 與 環 境 ------------------ ------------------ 辛 專 題 研 習 校 本 全 球 化 對 香 港 青 少 年 成 長 的 影 響 ( 完 成 腦 圖 及 問 卷 技 巧 ) 上 學 期 全 球 化 對 香 港 青 少 年 成 長 的 影 響 延 續 ( 歷 境 學 習 ) 下 學 期 3

課 題 一 : 家 庭 的 傳 承 及 變 遷 甲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結 構 特 點 功 能 與 價 值 探 究 活 動 1 你 清 楚 你 的 親 戚 關 係 嗎? 1) 你 知 道 你 有 多 少 個 親 戚 嗎? 2) 與 同 學 比 較 你 們 親 戚 的 數 目, 有 甚 麼 分 別? 為 甚 麼 會 有 分 別 呢? 4

(A)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結 構 家 庭 是 傳 統 家 庭 社 會 的 基 本 單 位, 傳 統 社 會 崇 尚 數 代 同 堂 的 理 想 家 庭 模 式, 所 以 擴 大 家 庭 得 以 發 展, 而 宗 族 是 由 眾 多 擴 大 家 庭 組 成 的 宗 族 強 調 成 員 之 間 的 父 系 血 緣 關 係 (B)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特 點 i) 以 宗 族 為 本 位 中 國 傳 統 社 會 是 一 個 以 宗 族 為 本 位 的 社 會 傳 統 的 宗 族 是 由 多 個 家 庭 群 居 組 成 的 團 體 由 於 人 口 繁 衍, 大 的 宗 族 可 分 為 多 個 不 同 的 小 家 族 不 同 的 家 庭, 但 都 同 時 崇 尚 數 代 同 堂 以 香 港 為 例, 昔 日 新 界 有 五 大 宗 族 鄧 侯 彭 廖 文, 散 居 於 上 水 粉 嶺 元 朗 一 帶 的 圍 村 知 多 D 甚 麼 是 圍 村? 明 朝 以 來, 新 界 沿 海 一 帶 盜 賊 橫 行, 居 民 為 求 自 保, 便 於 房 屋 周 圍 加 建 矮 石 牆, 用 以 抗 盜 這 些 村 落 多 以 圍 字 命 名, 如 錦 田 吉 慶 圍 位 於 上 水 的 上 水 圍 等, 這 類 築 有 高 牆 圍 繞 的 村 莊 統 稱 圍 村 ii) 父 權 至 上 宗 族 屬 於 父 系 制 度, 即 只 包 括 父 系 家 族 內 部 的 各 個 成 員, 並 不 包 括 母 系 家 族 的 成 員 女 子 出 嫁 後 便 不 再 是 宗 族 內 的 成 員, 自 動 成 為 另 一 宗 族 的 成 員 因 此, 宗 族 特 別 重 視 男 丁, 並 強 調 父 子 相 承 的 關 係, 形 成 重 男 輕 女 的 現 象 家 庭 亦 以 父 親 為 中 心, 他 在 家 擁 有 絕 對 的 權 威 地 位, 強 調 男 性 主 導, 女 性 從 屬 的 關 係 iii) 重 視 祭 祖 宗 族 內 祭 祀 共 同 的 祖 先, 祖 先 的 靈 位 多 會 放 置 於 祠 堂 之 內 ; 逢 年 過 節, 後 人 都 不 忘 祭 拜 祖 先, 當 中 表 達 了 後 代 對 祖 先 的 尊 敬, 以 及 對 他 們 所 作 出 貢 獻 的 頌 讚, 有 慎 終 追 遠 提 倡 孝 道 的 意 思, 同 時 也 可 團 結 各 宗 族 成 員, 達 到 凝 聚 宗 族 的 作 用 5

iv)重視宗族名聲 宗族很重視其名聲 家庭成員的個別言行 與整個家庭的榮辱攸關 因此 家庭普遍 重視道德教育 強調嚴守禮法 以建立和 維持良好的家風 避免家庭成員會有不當 的行為出現 宗族同時重視族人的教育 因為若族人能通過科舉入仕 得到一官半 功名石夾碑 職 便可來提高宗族在地方上的聲望 族 中子弟如能考取功名 就會得到整個宗族的推崇 其名字及生平會刻在功名石夾碑上 竪立在祠堂前 以作紀念 並讓後人景仰 得以光宗耀祖 v)保存族產 族產是宗族共有的財產 族產可來自族人損獻 遺產歸公 或以宗族名義佔有的田地 甚至由宗族壟斷的商業活動 從用途上看 族產可支持宗族組織的運作 包括祭祀 修 葺祠堂 和救濟族內的孤寡貧疾等 vi)重視孝悌及尊卑長幼的觀念 敬愛父母 尊重長幼 孝親敬祖 慎終追遠等都是孝悌的主要精神 當中又以孝為主 所謂 百行以孝為先 顯示孝道的重要性 長幼有序 尊卑有別 是重視輩分的古代社 會的特點 晚輩對長輩在行為上不但要恭敬 言語上也不能有所冒犯或隨意批評 否則會 被視為尊卑不分 不懂禮法 家庭正是維持這種階級觀念及秩序的重要場所 6

小 練 習 1 1) 為 甚 麼 圖 一 的 女 性 這 麼 不 受 重 視? 圖 一 2) 在 圖 二 的 傳 統 宗 族 中, 爺 爺 會 把 家 產 留 給 子 孫, 圖 中 哪 人 會 得 到 遺 產? 為 甚 麼? 圖 二 (C)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功 能 與 價 值 i) 維 持 地 方 秩 序 傳 統 宗 族 會 制 訂 家 訓 族 規 鄉 約 等 : 界 定 上 下 尊 卑 長 幼 的 身 分 和 權 貴, 規 範 族 人 的 行 為, 解 決 族 人 的 纷 爭, 懲 罰 犯 事 族 人, 維 持 地 方 秩 序 只 有 當 族 中 父 老 不 能 平 息 時, 才 會 交 官 府 處 理, 藉 此 維 持 地 方 風 俗 的 純 樸 和 秩 序 ii) 主 持 公 益 事 業 宗 族 有 族 產, 可 支 持 宗 族 組 織 的 運 作, 並 照 顧 有 需 要 的 族 人 當 族 人 面 臨 經 濟 困 難 時, 可 以 给 予 賑 濟, 提 供 生 活 上 的 保 障 由 宗 族 對 貧 困 族 人 施 以 援 手 可 緩 和 族 內 各 家 庭 貧 富 懸 殊 的 矛 盾, 令 族 人 明 白 到 血 緣 的 重 要, 藉 以 増 強 內 部 團 結 7

iii) 傳 宗 接 代 為 確 保 宗 族 後 繼 有 人, 宗 族 都 會 積 極 提 倡 生 育, 在 傳 統 中 國 農 業 社 會, 兒 子 往 往 被 視 為 家 庭 的 重 要 資 產, 因 為 兒 子 本 身 一 方 面 增 加 了 家 庭 的 生 產 力, 另 一 方 面 得 以 延 續 父 系 繼 嗣 的 傳 統 在 宗 族, 男 丁 的 出 生 不 僅 是 一 個 家 庭 的 事, 而 是 整 個 宗 族 的 事 情 添 丁 對 中 國 農 業 社 會 有 重 大 意 義 iv) 地 位 繼 承 在 宗 族 之 內, 家 庭 成 員 有 同 居 共 產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不 過 家 產 的 擁 有 和 分 配, 不 純 然 是 家 庭 的 事 情, 只 有 得 到 宗 族 承 認 的 家 庭 成 員, 才 能 擁 有 家 庭 財 產 的 繼 承 權 通 過 宗 族 成 員 的 共 同 參 與 和 管 理, 家 產 繼 承 的 制 度 得 以 確 立 v) 舉 辦 宗 教 活 動 宗 族 負 責 舉 辦 和 主 持 祭 祀 打 醮 等 宗 敎 活 動, 以 慶 祝 豐 收, 感 謝 上 天 祖 宗 的 眷 顧, 發 揮 安 定 人 心 的 作 用, 令 族 人 得 到 精 神 上 的 滿 足 及 安 慰 vi) 主 持 教 育 事 業 宗 族 以 族 產 辦 學, 設 置 私 塾 義 學, 為 族 中 子 弟 提 供 免 費 教 育 宗 族 重 視 教 育, 目 的 在 於 宣 揚 傳 統 倫 理 道 德, 使 族 人 明 白 長 幼 有 序 的 道 理 另 一 方 面, 可 以 令 族 人 幼 有 所 學, 掌 握 日 常 的 生 活 知 識 及 書 寫 能 力 及 支 持 族 人 考 取 功 名, 增 強 宗 族 的 實 力 提 高 宗 族 的 名 聲 8

vii) 社 教 化 家 庭 提 供 了 社 教 化 的 最 基 本 環 境, 把 主 導 社 會 的 儒 家 人 倫 思 想 道 德 價 值 觀 及 禮 儀 灌 輸 給 下 一 代, 一 方 面 以 維 持 家 庭 及 社 會 的 倫 理 秩 序, 一 方 面 為 子 女 進 入 社 會 及 工 作 作 出 準 備 vii) 保 護 功 能 給 長 幼 成 員 提 供 照 顧, 避 免 他 們 遭 受 遺 棄 及 知 多 D 甚 麼 是 社 教 化? 社 教 化 一 是 一 種 不 自 覺 的 模 仿 過 程 人 們 藉 着 吸 收 別 人 的 行 為 模 式, 學 習 社 會 上 的 規 範 信 仰 態 度 和 價 值, 使 個 人 融 入 社 會 人 們 透 過 家 庭 學 校 同 儕 及 大 眾 傳 媒 等 媒 介 接 受 社 教 化 傷 害 由 於 社 會 強 調 孝 悌 觀 念 重 人 倫, 家 庭 作 為 社 會 最 基 本 的 組 織 便 往 往 成 為 實 踐 這 些 理 想 思 想 的 地 方 小 練 習 2 試 判 斷 以 下 句 子, 正 確 的 在 橫 線 上 填 上, 錯 的 在 橫 線 上 填 上 X 1) 宗 族 是 包 括 母 系 成 員 2) 宗 族 是 社 會 上 最 有 權 力 的 團 體 3) 宗 族 會 幫 忙 解 決 紛 爭 4) 宗 族 會 定 期 舉 行 有 規 模 的 祭 祖 活 動 5) 我 們 可 以 自 行 決 定 自 己 屬 於 哪 一 個 宗 族 9

乙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變 遷 (A) 中 國 傳 統 家 庭 的 轉 變 i) 家 庭 模 式 的 轉 變 傳 統 宗 族 推 崇 大 家 庭, 講 求 多 子 多 福, 視 數 代 同 堂 為 模 範 傳 統 的 多 子 多 福 觀 念 轉 趨 淡 薄, 傳 統 婚 姻 的 生 育 功 能 不 受 重 視 年 青 一 代 對 孩 子 的 撫 育, 除 品 德 教 養 的 考 慮 外, 還 憂 慮 經 濟 照 顧 方 面 的 問 題, 認 為 養 育 後 代 的 經 濟 負 擔 及 責 任 過 大, 令 年 輕 一 代 大 多 減 少 生 育 孩 子 的 數 目, 或 是 採 取 優 生 策 略 ii) 婚 姻 觀 念 的 轉 變 由 於 人 們 越 來 越 注 重 西 方 社 會 流 行 的 個 人 價 值 生 活 享 樂 的 價 值 觀 和 生 活 方 式, 香 港 近 年 的 結 婚 率 有 下 降 的 趨 勢, 越 來 越 多 人 選 擇 單 身 生 活, 部 分 人 追 求 私 人 空 間 或 嚮 往 二 人 世 界, 重 視 個 人 理 想, 如 個 人 的 事 業 發 展 等, 離 婚 率 也 不 斷 上 升, 破 碎 家 庭 的 問 題 日 益 嚴 重 iii) 家 庭 中 男 女 地 位 的 轉 變 傳 統 家 庭 以 夫 / 父 權 為 核 心, 由 身 為 一 家 之 主 的 丈 夫 或 父 親 決 定 家 中 的 重 要 事 務, 妻 子 須 順 從 丈 夫, 子 女 需 聽 從 父 親 在 角 色 分 工 方 面, 傳 统 家 庭 強 調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丈 夫 出 外 工 作 賺 錢 養 家, 妻 子 留 在 家 中 打 理 家 務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B) 影 響 傳 統 家 庭 的 原 因 i) 社 會 轉 變 遲 婚 現 象 普 遍 : 現 代 社 會 個 人 主 義 強 烈, 婚 姻 觀 念 薄 弱, 一 般 人 對 婚 姻 關 係 及 家 庭 的 責 任 感 較 弱, 婚 姻 不 再 是 為 傳 宗 接 代, 而 是 個 人 的 選 擇, 使 社 會 上 遲 婚 的 現 象 10

非 常 普 遍, 這 意 味 着 生 育 年 齡 因 而 不 斷 推 後, 結 果 令 生 育 率 下 降, 家 庭 人 口 減 少 人 口 遷 移 : 內 地 不 少 住 在 鄕 村 的 人 離 開 原 有 大 家 庭, 由 鄉 村 移 到 城 巿 工 作 及 生 活, 促 使 小 型 家 庭 及 隔 代 家 庭 的 出 現 在 香 港, 因 北 上 工 作 的 港 人 日 多, 造 就 了 不 少 異 地 情 緣, 部 分 結 成 夫 婦, 跨 境 婚 姻 漸 普 遍, 但 礙 於 政 策 關 係, 部 分 夫 婦 暫 時 分 隔 中 港 兩 地, 他 們 多 把 子 女 交 由 夫 婦 其 中 一 方 的 父 母 照 顧, 促 使 了 隔 代 家 庭 的 形 成 工 業 社 會 的 影 響 : 古 代 中 國 農 業 為 主, 重 視 勞 動 力, 鼓 勵 家 庭 多 育 子 女, 增 加 勞 動 力, 但 社 會 變 遷, 進 入 工 業 社 會, 多 育 子 女 以 提 昇 勞 動 力 的 意 義 逐 漸 失 去, 加 上 工 業 社 會 重 視 個 人 成 就, 不 強 調 親 屬 的 庇 蔭 或 提 攜, 因 而 削 弱 了 傳 統 家 庭 模 式 的 依 靠 女 性 地 位 提 高 : 隨 着 社 會 進 步, 女 性 的 教 育 程 度 日 高, 意 味 着 女 性 比 以 前 更 易 找 到 工 作, 有 些 甚 至 表 現 出 色, 女 性 首 長 級 公 務 員 數 字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反 映 了 女 性 在 工 作 上 也 能 獨 當 一 面, 不 少 女 性 擁 有 經 濟 獨 立 及 自 主 能 力, 男 女 地 位 日 趨 平 等, 所 謂 男 尊 女 卑,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的 傳 統 思 想 也 顯 得 不 合 時 宜, 加 促 了 雙 職 家 庭 的 出 現 ii) 政 策 影 響 生 育 政 策 : 內 地 為 了 有 效 地 控 制 人 口 增 長, 在 上 世 紀 七 十 年 代 開 始 推 行 獨 生 子 女 政 策 : 以 行 政 命 令 方 式, 促 使 家 庭 人 口 減 少 香 港 於 七 十 年 代, 也 大 力 提 倡 兩 個 夠 晒 數 的 家 庭 生 育 計 劃, 促 使 家 庭 朝 向 小 型 核 心 家 庭 發 展 房 屋 政 策 : 香 港 約 有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人 口 住 在 公 共 房 屋, 而 香 港 房 屋 政 策 對 家 庭 結 構 的 發 展 起 了 一 定 作 用 因 香 港 地 少 人 多, 政 府 以 有 限 的 空 間 提 供 住 屋 需 要, 因 此 很 多 家 庭 的 居 住 環 境 擠 迫, 隨 着 下 一 代 長 大 及 成 家 立 室, 因 居 住 空 間 不 足 而 要 遷 出, 兩 代 共 居 的 可 能 性 大 大 減 低, 也 減 少 了 兩 代 及 兩 個 家 庭 之 間 的 接 觸 另 外, 近 年 政 府 致 力 於 舊 區 重 建, 原 有 的 家 庭 組 合 兩 代 共 居 人 數 較 多 的 一 類, 很 可 能 因 為 不 能 在 同 區 找 到 面 積 相 約 的 單 位 而 最 終 被 迫 分 開 居 住, 使 家 庭 結 構 趨 向 核 心 型 發 展 11

小 練 習 3 1. I986 年 至 2006 年 間, 本 港 單 身 母 親 的 數 量 有 甚 麼 變 化? 2. I986 年 至 2006 年 間, 單 身 父 親 的 數 量 與 單 身 母 親 比 較, 有 甚 麼 不 同? 為 甚 麼? 3. 為 甚 麼 單 身 母 親 及 父 親 的 總 數 日 益 增 加? 這 對 社 會 有 甚 麼 影 響? 12

(D) 家 庭 結 構 的 多 樣 化 i) 核 心 家 庭 是 指 由 父 母 和 未 婚 子 女 所 組 成 的 家 庭, 有 別 於 傳 統 的 大 家 庭 模 式, 由 於 核 心 家 庭 是 由 兩 種 最 基 本 的 家 庭 關 係 組 成 : 夫 婦 及 親 子, 所 以 核 心 家 庭 又 稱 為 夫 婦 家 庭 或 血 緣 家 庭 在 香 港 及 中 國 內 地, 核 心 家 庭 佔 了 主 導 地 位 核 心 家 庭 ii) 單 親 家 庭 由 子 女 與 父 或 母 組 成 的 家 庭, 香 港 離 婚 率 持 續 上 升 1981 年 為 0.47%, 到 了 2006 年 已 大 幅 飄 升 至 2.8%, 單 親 家 庭 有 7 萬 多 個, 每 11 個 有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家 庭 中 便 有 1 個 單 親 家 庭, 而 當 中 以 單 親 媽 媽 佔 多 數, 她 們 當 中 有 不 少 來 自 低 收 入 階 層 iii) 雙 職 家 庭 隨 着 女 性 參 與 勞 動 市 場 的 人 口 比 例 越 來 越 高, 夫 婦 二 人 均 在 職 的 雙 職 家 庭 已 成 為 主 流 在 國 內, 婦 女 婚 後 仍 留 在 勞 動 力 市 場 的 情 況 也 相 當 普 遍 1995 和 2002 年 在 全 國 12 個 省 份 進 行 的 調 查 資 料 顯 示, 已 婚 女 性 的 勞 動 力 市 場 參 與 率 超 過 7 成, 比 率 較 香 港 的 更 高 以 上 情 況 反 映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的 傳 統 性 別 分 工 模 式 已 改 變 iv) 丁 克 家 庭 Double Income and No Kid (DINK) 是 指 雙 收 入 無 子 女 的 家 庭 在 國 內, 這 類 家 庭 夫 婦 主 要 是 上 世 紀 八 十 年 代 前 後 出 生 的 獨 生 子 女, 或 者 是 在 單 親 家 庭 長 大 的, 而 且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因 嚮 往 二 人 世 界 的 自 由 生 活 不 願 負 擔 養 育 孩 子 的 責 任, 或 是 只 想 把 精 力 集 中 在 事 業 上 據 香 港 統 計 處 的 資 料 顯 示, 今 日 香 港, 每 一 千 名 婦 女 僅 生 育 927 名 子 女, 相 比 於 三 十 多 年 前 平 均 每 名 女 性 生 育 3.5 個, 出 生 率 的 下 降 速 度 相 當 快, 成 為 全 球 出 生 率 最 低 的 地 方 之 一 13

v) 隔 代 家 庭 是 指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中 的 一 方 與 兒 孫 共 居 的 家 庭 模 式 促 成 的 社 會 因 素 有 兒 童 父 母 離 世 再 婚 離 婚 外 出 工 作 遺 棄 或 被 監 禁 等, 結 果 由 祖 父 母 擔 起 撫 養 孩 子 的 責 任 在 中 國, 主 要 原 因 是 孩 子 的 父 母 外 出 打 工, 所 以 孩 子 與 祖 父 母 一 起 居 住 全 國 現 有 約 2000 萬 兒 童 由 隔 代 親 人 照 顧 國 內 的 改 革 開 放 促 進 了 各 類 型 的 人 口 流 動, 令 隔 代 家 庭 數 目 上 升 vi) 空 巢 家 庭 現 代 社 會 以 核 心 型 小 家 庭 為 主, 這 些 家 庭 的 子 女 長 大 結 婚 後 大 多 離 開 父 母, 另 立 居 所 這 種 不 與 子 女 共 住, 只 剩 下 老 人 獨 自 生 活 的 家 庭 稱 為 空 巢 家 庭 在 一 些 發 達 的 西 方 國 家, 老 人 與 子 女 同 住 的 比 率 不 多 於 30%, 十 分 普 遍 在 中 國,1993 年 空 巢 家 庭 只 佔 16.7%, 但 到 了 2003 年 卻 上 升 到 25.8% vii) 同 居 家 庭 是 指 沒 有 正 式 舉 行 婚 禮 或 取 得 法 定 婚 姻 關 係 的 未 婚 或 不 婚 建 立 的 另 類 家 庭 即 是 説, 結 婚 並 不 是 組 織 家 庭 的 唯 方 式 在 香 港, 很 多 女 性 不 認 同 女 人 一 定 要 結 婚 這 觀 點, 因 為 有 自 立 能 力, 而 且 經 濟 獨 立 同 居 成 社 會 的 大 潮 流, 反 映 了 大 家 對 人 與 人 的 關 係 缺 乏 信 心 14

小 練 習 4 年 份 每 戶 平 均 人 數 1971 4.5 1981 3.9 1991 3.4 2004 3.1 香 港 家 庭 成 員 人 數 1) 上 表 顯 示 近 年 香 港 家 庭 每 戶 的 平 均 人 數 有 甚 麼 轉 變? 2) 上 題 的 轉 變 反 映 了 家 庭 結 構 發 生 怎 樣 的 改 變? 於 1971 年, 每 家 平 均 有 4.5 人, 顯 示 了 大 部 分 家 庭 只 有 父 母 和 個 子 女, 當 中 或 有 少 部 分 家 庭 是 代 同 堂 的 但 當 數 目 於 2004 年 下 降 3.1 人 時, 不 僅 子 女 的 數 目 了, 也 表 明 了 數 代 同 堂 的 大 家 庭 已 日 漸 少 見, 代 之 而 起 的 是 只 有 父 母 兩 代 的 3) 承 上 題, 你 認 為 與 傳 統 的 宗 族 比 較, 新 的 家 庭 模 式 有 甚 麼 缺 點? 4) 你 認 為 香 港 家 庭 模 式 的 轉 變 是 好 事 還 是 壞 事? 15

丙 現 代 家 庭 面 對 的 挑 戰 及 衝 擊 (A) 家 庭 問 題 i) 家 庭 成 員 的 失 範 與 暴 力 問 題 失 範 是 指 對 個 人 行 為 慾 望 的 調 節 缺 少 規 範 而 產 生 及 陷 於 混 亂 的 狀 態, 主 要 特 徵 包 括 無 序 的 狀 態 自 殺 自 殘 濫 藥 犯 罪 等 家 庭 本 是 小 孩 子 的 首 要 社 教 化 場 所, 是 青 少 年 成 長 的 重 要 支 柱, 但 社 會 上 種 種 急 速 變 遷, 令 家 庭 逐 漸 失 去 了 對 家 庭 成 員 的 道 德 規 範 約 束 行 為 的 能 力 引 致 家 庭 成 員 失 範 的 原 因 有 以 下 幾 點 工 作 時 間 長 : 以 香 港 為 例, 家 長 因 工 作 關 係, 往 往 需 要 長 時 間 工 作, 或 因 跨 境 就 業 而 造 成 家 庭 分 隔, 因 而 疏 忽 了 對 孩 子 的 管 教 溝 通 及 照 顧 問 題, 令 子 女 對 家 庭 缺 乏 歸 屬 感, 因 此 衍 生 不 少 青 少 年 問 題, 如 自 殺 濫 藥 等 成 員 缺 乏 溝 通 : 在 老 夫 少 妻 的 家 庭 裏, 年 紀 大 的 父 親 與 子 女 有 代 溝, 而 母 親 外 出 工 作 以 維 持 生 計, 結 果 造 成 子 女 在 缺 乏 家 庭 温 暖 下 經 常 流 連, 甚 至 聯 群 結 黨 生 事 另 外, 據 香 港 社 會 福 利 署 的 資 料 顯 示, 家 庭 暴 力 及 虐 待 的 情 況 日 多, 現 在 每 日 平 均 有 超 過 一 宗 虐 兒 及 三 宗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數 字 有 上 升 的 趨 勢 離 婚 數 字 上 升 : 這 導 致 單 親 家 庭 數 目 日 增, 如 前 所 述, 這 種 不 完 整 的 家 庭 對 於 兒 童 的 身 心 成 長 帶 來 負 面 影 響, 加 上 政 府 及 社 會 對 這 支 援 不 足, 結 果 進 一 步 加 劇 了 青 少 年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缺 乏 支 援 : 以 內 地 為 例, 改 革 開 放 後, 家 庭 成 員 失 範 的 情 況 日 趨 普 遍, 例 如 自 殺 方 面,15 至 34 歲 是 有 自 殺 傾 向 最 高 的 年 齡 組 別, 他 們 輕 生 的 主 因 多 與 婚 姻 及 家 庭 問 題 有 關 以 青 少 年 為 例, 他 們 面 對 學 業 及 家 庭 等 壓 力, 但 學 校 和 家 庭 都 缺 乏 適 時 的 支 援 及 教 育, 他 們 在 面 對 個 人 危 機 時 便 缺 乏 應 對 能 力, 使 他 們 會 選 擇 自 殺 來 解 决 事 情 16

婚 姻 觀 改 變 : 婚 外 情 的 現 象 日 益 普 遍, 反 映 了 很 多 成 年 人 輕 視 家 庭 的 建 立 及 維 繫, 為 下 一 代 樹 立 了 壞 榜 樣, 也 影 響 了 孩 子 對 父 母 角 色 的 期 望 或 加 以 仿 傚, 而 因 父 母 雙 方 關 係 疏 離 或 緊 張 而 衍 生 的 不 良 家 庭 環 境 使 兒 童 缺 乏 安 全 感 認 同 感, 甚 至 因 父 母 的 關 係 感 到 困 惑 與 憂 慮, 結 果 造 成 現 代 社 會 家 庭 倫 理 的 破 產 及 崩 潰 ii) 工 作 與 照 顧 家 庭 的 衝 突 在 香 港, 婚 後 仍 繼 續 工 作 發 展 個 人 事 業 的 婦 女 為 數 不 少, 使 家 庭 的 家 務 通 常 由 傭 工 代 理 或 待 妻 子 下 班 回 家 後 處 理, 這 種 情 況 常 見 於 還 沒 有 子 女 的 核 心 家 庭 不 過, 家 中 如 有 幼 童 需 要 長 時 間 照 顧, 本 是 全 職 的 妻 子 往 往 要 放 棄 工 作, 回 歸 家 庭 擔 任 育 兒 的 角 色, 待 孩 子 長 大 後, 她 們 當 中 有 部 分 會 再 次 投 入 勞 動 巿 場, 這 反 映 了 不 少 女 性 往 往 要 在 工 作 與 家 庭 照 顧 之 間 作 出 取 捨 或 平 衡, 以 符 合 社 會 對 女 性 作 為 家 庭 照 顧 者 的 期 望 iii) 家 庭 觀 念 的 改 變 為 數 不 少 的 香 港 新 一 代, 認 為 婚 姻 家 庭 的 建 立, 以 及 生 育 這 三 個 互 相 緊 扣 的 環 節 已 經 不 是 人 生 的 必 經 階 段, 直 接 影 響 整 體 家 庭 的 發 展 養 育 下 一 代 已 經 不 再 被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的 觀 念, 導 致 這 種 轉 變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以 下 方 面 : 個 人 主 義 盛 行 : 受 到 西 方 社 會 流 行 的 個 人 價 值 及 生 活 方 式 影 響, 不 少 人 越 來 越 重 視 追 求 私 人 空 間 個 人 理 想 或 發 展 個 人 事 業 等, 以 致 忽 略 了 家 庭 具 有 養 育 下 一 代 的 功 能 經 濟 因 素 : 對 於 生 兒 育 女, 年 輕 一 代 除 了 考 慮 品 德 教 育 的 問 題 外 濟 問 題, 不 少 人 認 為 養 育 兒 女 的 經 濟 負 擔 過 大 除 了 養 育 觀 念 改 變 外, 養 育 方 法 也 出 現 變 化, 因 父 母 都 要 工 作, 會 把 家 務 交 由 傭 工 處 理 ; 把 照 顧 孩 子 的 工 作 交 由 傭 工 託 兒 所 或 學 校 執 行 ; 把 教 育 的 責 任 交 給 學 校 社 或 其 他 教 育 機 構 ; 交 由 專 家 解 决 家 庭 糾 紛 等 等 17

小 練 習 5 細 閱 以 下 資 料, 回 答 問 題 青 少 年 失 蹤 有 上 升 趨 勢 今 年 首 八 個 月 全 港 失 蹤 人 口 達 5,000, 未 成 年 青 少 年 佔 約 2,000, 其 中 西 九 龍 區 平 均 每 三 日 便 有 4 名 未 成 年 男 女 離 家 出 走 警 方 西 九 龍 總 區 今 年 首 八 個 月 接 獲 16 歲 以 下 失 蹤 人 數 共 311 人,18 歲 以 下 共 328 人, 以 女 性 佔 多, 並 呈 上 升 趨 勢 該 總 區 失 蹤 人 口 調 查 組 高 級 督 察 黎 惠 賢 指 出, 青 少 年 在 失 蹤 期 間, 多 涉 及 偷 竊 毆 打 傷 人 刑 毀 或 發 生 非 法 性 行 為 等 罪 行 據 統 計, 離 家 出 走 的 個 案 中, 約 七 成 半 屬 貪 玩 ; 兩 成 則 與 家 人 關 係 欠 佳, 感 到 缺 乏 關 懷 或 曾 與 父 母 吵 架 有 關 (2008 年 10 月 2 日 剪 報 ) 丈 夫 包 二 奶 釀 成 家 庭 慘 劇 一 名 婦 人 因 丈 夫 有 婚 外 情 而 輕 生, 並 險 釀 成 兒 子 陪 死 的 慘 劇 婦 人 疑 因 萬 念 俱 灰, 昨 日 凌 晨 在 住 所 先 用 枕 頭 企 圖 殺 3 歲 兒 子, 然 後 以 皮 帶 在 睡 房 的 窗 台 上 吊 自 殺 直 至 當 夜 班 的 丈 夫 昨 晨 下 班 返 家, 始 發 現 妻 子 已 氣 絕 身 亡, 而 兒 子 則 在 床 上 昏 迷 男 童 送 院 搶 救 後 仍 性 命 垂 危 警 方 事 後 撿 獲 女 死 者 的 遺 書, 內 容 指 出 因 感 情 問 題 而 輕 生 案 件 已 列 作 自 殺 及 懷 疑 企 圖 謀 殺 處 理 (2008 年 7 月 7 日 剪 報 ) 1. 根 據 第 一 段 資 料, 本 港 青 少 年 失 蹤 的 情 況 呈 現 甚 麼 趨 勢? 你 認 為 青 少 年 失 蹤 與 家 庭 問 題 有 關 嗎? 試 説 出 你 的 意 見 2. 有 説 現 代 人 不 重 視 婚 姻, 你 認 為 這 種 轉 變 是 造 成 第 二 段 資 料 的 悲 劇 的 原 因 嗎? 這 種 轉 變 會 對 家 庭 帶 來 甚 麼 影 響? 18

(B) 傳 統 家 庭 倫 理 的 承 傳 面 對 傳 統 家 庭 的 觀 念 不 斷 受 到 衝 擊, 各 界 可 以 如 何 應 對 呢? i) 政 府 方 面 中 國 肉 地 的 情 況 : 中 國 內 地 甚 至 立 法 規 定 子 女 供 養 父 母, 例 如 1980 年 頒 布 的 婚 姻 法, 規 定 子 女 對 父 母 有 贍 養 撫 助 的 義 務, 通 過 立 法 提 倡 孝 道 及 家 庭 養 老 的 責 任 香 港 的 情 況 :1) 在 税 務 上 推 行 恩 減 政 策 : 如 在 薪 俸 税 方 面, 引 入 多 項 税 項 優 惠, 特 別 向 供 養 子 女 父 母 祖 父 母 外 祖 父 母 的 納 税 人 提 供 免 税 額, 這 項 措 施 有 利 鞏 固 傳 統 家 庭 價 值 觀 念 2) 在 公 共 房 屋 的 編 配 政 策 方 面, 鼓 勵 年 輕 人 家 庭 與 上 一 代 同 住, 方 便 照 顧 父 母 或 親 屬 3) 在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方 面, 推 出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向 有 需 要 的 家 庭 提 供 支 援, 另 外, 又 在 各 區 設 立 綜 合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為 地 區 提 供 預 防 家 庭 問 題 服 務 及 舉 辦 適 合 家 庭 參 與 的 活 動, 強 化 家 庭 的 功 能 及 成 員 之 間 的 關 係 4) 政 府 分 階 段 實 施 5 天 工 作 周, 使 父 母 子 女 有 更 多 的 時 間 相 處, 以 維 繫 改 善 或 加 強 家 庭 成 員 的 關 係 及 生 活 質 素 ii) 民 間 機 構 的 角 色 其 實, 除 了 政 府 之 外, 一 些 民 間 機 構 也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例 如 成 立 於 1953 年 的 香 港 明 愛, 在 家 庭 服 務 方 面 的 貢 獻 集 中 在 改 善 家 庭 成 員 之 間 的 關 係, 以 及 處 理 問 題 的 技 巧 ; 提 供 諮 詢 及 輔 導 服 務 以 及 改 善 家 庭 的 生 活 條 件, 以 鞏 固 和 強 化 家 庭 的 功 能 及 其 完 整 性 19

課 題 二 : 現 代 社 會 的 宗 教 與 習 俗 甲 香 港 的 傳 統 宗 教 探 究 活 動 1 訪 尋 傳 統 宗 教? 1. 試 指 出 下 列 建 築 物 是 佛 教 的 寺 廟, 還 是 道 教 的 宮 觀 道 堂 在 適 當 的 方 格 內, 以 表 示 答 案, 然 後 在 橫 線 上 寫 上 該 建 築 物 位 於 香 港 哪 區 位 於 香 港 志 蓮 淨 苑 佛 教 / 道 教 位 於 香 港 圓 玄 學 院 佛 教 / 道 教 位 於 香 港 萬 佛 寺 佛 教 / 道 教 位 於 香 港 青 松 觀 佛 教 / 道 教 位 於 香 港 蓬 瀛 仙 館 佛 教 / 道 教 位 於 香 港 竹 林 禪 院 佛 教 / 道 教 20

2. 人 們 在 寺 廟 或 道 堂 會 進 行 甚 麼 活 動? 3. 哪 些 地 鐵 九 廣 鐵 路 的 站 名 與 中 國 傳 統 信 仰 有 關? 4. 哪 些 街 道 的 名 稱 與 中 國 傳 統 信 仰 有 關? 5. 中 國 人 一 些 傳 統 觀 念 是 與 佛 教 或 道 教 有 關 的, 你 能 舉 出 一 些 例 子 嗎? (A) 在 香 港 流 行 的 中 國 傳 統 的 宗 敎 i) 佛 教 和 道 教 中 國 傳 統 的 宗 敎 最 主 要 是 道 教 和 佛 教 道 教 以 成 仙 為 最 高 理 想, 特 別 講 求 延 年 益 壽 長 生 不 死, 追 求 肉 體 不 滅 靈 魂 不 朽 佛 教 則 視 人 生 為 一 個 充 滿 苦 難 的 過 程, 敎 人 覺 悟 無 常 所 帶 來 的 煩 惱 與 迷 惘, 透 過 自 身 的 修 行 來 解 脱 痛 苦 今 天, 佛 教 和 道 敎 在 香 港 仍 普 遍 流 行, 社 會 上 各 階 層 都 有 不 少 信 徒, 宫 觀 寺 廟 林 立, 佛 道 團 體 並 經 常 舉 辦 各 類 宗 教 活 動 ii) 羅 馬 天 主 教 香 港 現 有 天 主 教 徒 約 24 萬 人, 全 港 共 有 52 個 堂 區, 包 括 41 間 天 主 教 堂 34 間 小 教 堂 和 27 個 用 作 宗 教 活 動 的 禮 堂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與 教 宗 和 世 界 各 地 的 天 主 教 團 體 保 持 密 切 21

聯 繫 香 港 教 區 與 世 界 各 地 其 他 天 主 教 區 一 樣, 均 採 用 同 樣 的 聖 經 教 義 禮 拜 儀 式 和 架 構 組 織 iii) 基 督 新 教 基 督 新 教 在 香 港 的 崛 起 可 追 溯 至 1841 年, 現 有 會 堂 1350 多 間, 大 小 宗 派 逾 50 個 主 要 宗 派 有 浸 信 會 信 義 宗 基 督 復 臨 安 息 日 會 聖 公 會 宣 道 會 中 華 基 督 教 會 循 道 衛 理 聯 合 教 會 五 旬 節 宗 教 會 和 救 世 軍 等 基 督 新 教 每 星 期 出 版 兩 份 主 要 報 章 : 基 督 教 週 報 和 時 代 論 壇 iv) 回 教 香 港 約 有 回 教 徒 七 萬 人, 其 中 大 部 分 為 華 人, 其 餘 主 要 來 自 巴 基 斯 坦 印 度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中 東 和 非 洲 多 個 國 家 香 港 現 有 四 間 清 真 寺, 每 日 均 舉 行 祈 禱 聚 會 香 港 的 回 教 社 團 提 供 各 種 慈 善 服 務, 包 括 向 有 需 要 的 人 士 提 供 經 濟 援 助 醫 療 護 理 和 助 學 等 v) 印 度 教 香 港 約 有 15,000 印 度 教 徒 的 參 與 宗 教 社 交 活 動, 以 跑 馬 地 的 印 度 廟 為 舉 行 場 地 該 印 度 教 廟 宇 由 香 港 印 度 教 協 會 管 理, 信 徒 可 在 該 處 冥 想 靈 修 練 習 瑜 伽 參 加 社 群 活 動 和 重 要 節 日 慶 典, 如 亮 光 節 和 鎮 邪 節 等 印 度 教 徒 亦 會 在 該 處 舉 行 典 禮 印 度 教 徒 的 訂 婚 和 結 婚 典 禮, 都 在 廟 內 按 該 教 的 風 俗 禮 儀 舉 行 每 逢 星 期 日 上 午 及 星 期 一 晚 上, 印 度 廟 內 都 有 聚 會, 包 括 宗 教 音 樂 演 奏 和 講 道 星 期 日 聚 會 後, 教 徒 可 免 費 享 用 飯 餐 vi) 錫 克 教 於 20 世 紀 之 前, 隨 着 英 國 僱 用 的 印 度 旁 遮 普 士 兵 傳 入 香 港, 並 在 1901 年 於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建 立 錫 克 廟 時 至 今 日, 香 港 錫 克 教 徒 約 有 8000 名 香 港 錫 克 廟 的 特 色, 是 任 何 信 仰 的 海 外 旅 客, 皆 可 在 該 廟 免 費 用 膳 及 作 短 期 居 留 廟 內 並 設 有 錫 克 教 圖 書 館 和 印 度 裔 幼 兒 學 校, 以 便 適 應 香 港 的 英 文 學 校 vii) 猶 太 教 香 港 的 猶 太 人 社 區 建 立 於 1840 年 代, 教 徒 來 自 世 界 各 地, 在 三 個 主 要 的 猶 太 教 會 堂 聚 會 猶 太 教 社 區 中 心 設 於 樓 宇 內, 為 三 大 教 派 共 600 個 家 庭 會 員 及 其 他 非 會 員 的 猶 太 人 提 供 猶 太 餐 宴 會 文 化 和 康 樂 設 施 22

傳 統 宗 教 的 意 義 及 發 揮 的 社 會 作 用 1) 宗 敎 使 人 相 信 在 現 實 世 界 之 外 還 存 在 着 超 自 然 超 人 間 的 力 量 和 境 界, 主 宰 着 自 然 和 社 會 2) 宗 教 給 予 人 們 心 靈 上 的 滿 足 和 安 慰, 讓 人 們 有 精 神 上 的 依 靠, 促 進 信 眾 的 心 靈 健 康, 以 及 通 過 宗 敎 的 力 量 和 方 法 追 求 理 想 的 境 界 3) 宗 教 在 社 會 中 發 揮 社 教 化 的 功 能, 因 為 傳 統 宗 教 倡 導 傳 統 的 倫 理 道 德 觀 念 如 行 善 積 德 和 慈 悲 為 懷, 有 助 維 持 社 會 和 諧 安 定 小 練 習 1 1. 你 知 道 哪 些 行 業 與 下 表 內 神 祇 有 關? 神 祇 行 業 天 后 洪 聖 魯 班 關 帝 2. 為 甚 麼 人 們 紀 念 神 誕? 23

(C) 香 港 傳 統 的 民 間 信 仰 中 國 社 會 普 遍 還 有 一 些 傳 統 的 民 間 信 仰 在 香 港, 比 較 多 人 參 拜 的 神 祇 有 天 后 車 公 及 關 公 等 這 些 民 間 信 仰 與 道 教 很 有 淵 源, 天 后 北 帝 譚 公 等 都 是 道 教 的 神 祇 在 中 國 社 會, 一 所 廟 宇 通 常 不 只 供 奉 一 個 神, 很 多 時 候 也 會 安 放 其 他 神 祇 以 供 參 拜, 如 赤 柱 天 后 廟 除 供 奉 天 后 外, 還 放 置 了 十 八 個 不 同 的 神 像 供 人 們 祭 祀, 這 反 映 了 中 國 社 會 的 多 神 信 仰 及 對 不 同 宗 教 信 仰 的 包 容 性 i) 天 后 天 后 又 稱 媽 祖, 原 是 福 建 人 士, 名 叫 林 默 娘 據 稱 她 天 生 異 稟, 十 三 歲 時 遇 一 方 士 盡 授 所 學, 能 知 未 來, 起 病 扶 衰 ; 據 稱 她 經 常 乘 一 張 葦 蓆 往 來 海 上, 拯 救 一 些 遇 溺 的 人, 人 們 便 尊 奉 她 為 保 護 海 上 安 全 的 神 靈, 建 廟 紀 念 她 由 於 香 天 后 港 昔 日 是 漁 港, 漁 民 皆 希 望 得 其 眷 顧 ; 因 此, 全 港 有 超 過 一 百 多 間 天 后 廟, 是 香 港 最 多 的 廟 宇 ii) 北 帝 相 傳 是 三 千 年 前 商 朝 的 一 名 王 子 他 幼 時 修 道, 元 始 天 尊 得 知 此 事 後, 邀 請 他 列 入 仙 班 商 朝 末 年, 魔 王 橫 行 天 下, 荼 毒 生 靈 元 始 天 尊 即 下 令 玉 帝 派 遣 北 帝 統 領 十 二 天 軍 下 凡 討 伐 魔 王 魔 王 亦 派 遣 大 龜 大 蟒 助 陣, 但 終 不 敵 北 帝 北 帝 成 功 打 敗 魔 王, 獲 封 為 玄 上 帝 ; 北 帝 像 腳 下 的 蛇 與 龜, 是 邪 不 能 勝 正 的 象 徵 iii) 玉 皇 大 帝 玉 皇 大 帝 簡 稱 玉 帝 玉 皇 大 帝 乃 昊 天 界 上 光 嚴 凈 樂 國 王 與 寶 月 光 皇 后 所 生 之 子 他 幼 而 敏 慧, 長 而 慈 仁, 將 國 中 庫 藏 財 寶, 盡 散 施 窮 乏 困 苦 鰥 寡 孤 獨 無 所 依 靠 饑 餓 殘 疾 的 一 切 眾 生 在 道 教 而 言, 玉 皇 大 帝 是 世 界 上 至 高 無 上 的 神 靈 iv) 武 帝 ( 關 帝 ) 武 帝 ( 關 帝 ) 名 關 羽, 字 雲 長, 是 三 國 時 代 河 東 解 良 人 他 為 人 義 勇, 好 讀 春 秋 他 與 劉 備 及 張 飛 相 遇 後 結 義 桃 園, 矢 志 復 興 漢 室 傳 說 關 羽 戰 敗 在 麥 城 遭 歿 殺 後, 魂 魄 飄 至 荊 洲 玉 泉 山, 常 常 顯 靈 護 民, 善 信 因 而 立 廟 奉 祀 關 帝 廟 亦 稱 協 天 宮 或 關 帝 廟 24

v) 洪 聖 洪 聖 據 稱 本 名 洪 熙, 是 唐 代 官 員, 倡 讀 天 文 地 理, 立 氣 象 台 以 觀 天 候, 後 因 辛 勞 早 逝, 皇 帝 追 封 他 為 廣 利 洪 聖 大 王 相 傳 洪 聖 死 後 英 靈 不 滅, 屢 次 拯 救 居 民 於 災 難 後 朝 中 士 人 紛 紛 建 廟 奉 祀 為 南 海 神, 以 表 彰 他 的 功 德 vi) 車 公 據 稱 車 公 是 宋 朝 名 將, 籍 貫 江 西 南 昌, 因 平 定 江 南 之 亂 有 功 而 功 拜 元 帥 死 後 獲 封 為 神 人 們 敬 其 忠 勇, 信 奉 甚 恭 vii) 譚 公 譚 公 原 名 譚 峭, 元 朝 廣 東 惠 州 人 根 據 記 載, 他 於 十 二 歲 便 得 道, 有 呼 風 喚 雨 及 替 人 治 病 的 特 殊 功 能, 故 被 奉 為 神 由 於 他 有 預 測 天 氣 變 化 的 能 力, 因 而 深 受 漁 民 信 奉 譚 峭 由 於 年 幼 得 道, 煉 成 長 生 不 老 之 術, 因 此 善 信 建 廟 供 奉 他 時, 仍 將 他 的 樣 貌 雕 塑 成 小 孩 模 樣 viii) 觀 音 觀 音 是 佛 教 中 的 一 位 菩 薩, 叫 觀 世 音 菩 薩, 以 慈 悲 為 懷 普 渡 眾 生 見 稱 觀 音 初 時 以 男 性 裝 扮 出 現, 至 武 則 天 時 卻 變 成 女 性 造 型 由 於 傳 說 觀 音 坐 在 蓮 花 上 修 道, 因 此 有 部 分 觀 音 廟 亦 稱 為 蓮 花 宮 25

乙 傳 統 宗 教 在 現 代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A) 文 化 方 面 香 港 的 佛 教 和 道 教 團 體 經 常 舉 辦 各 類 型 的 文 化 活 動, 加 深 了 人 們 對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 認 識 (B) 教 育 方 面 道 教 和 佛 教 都 積 極 辦 學, 為 香 港 的 教 育 事 業 作 出 了 重 大 的 貢 獻 現 在 香 港 佛 敎 聯 合 會 和 香 港 道 教 聯 會 均 有 開 辦 中 學 小 學 和 幼 稚 園 (C) 社 會 公 益 方 面 香 港 的 佛 敎 和 道 教 團 體 都 設 有 診 所 醫 院 為 市 民 楚 供 專 業 醫 療 服 務 這 些 團 體 還 開 辦 老 人 院 託 兒 所, 提 供 老 人 及 幼 兒 服 務 (D) 經 濟 / 旅 遊 方 面 香 港 許 多 佛 教 寺 廟 道 敎 宮 觀 都 是 著 名 的 旅 遊 勝 地, 如 寶 蓮 寺 黃 大 仙 祠 等, 每 年 都 吸 引 不 少 海 外 遊 客 前 來 遊 覽, 爲 本 地 帶 來 很 大 的 經 濟 效 益 小 練 習 2 下 列 各 項 目 與 哪 些 宗 教 或 民 間 信 仰 有 關? 試 把 A-I 的 序 號 填 在 合 適 的 欄 位 內 ( 有 些 項 與 多 過 一 個 宗 教 信 仰 有 關 ) 佛 教 道 教 民 間 信 仰 A 參 拜 天 后 車 公 關 公 等 神 祇 B 為 人 提 供 心 靈 上 的 安 慰 和 滿 足 C 視 人 生 為 一 個 充 滿 苦 難 的 過 程, 教 人 覺 悟 無 常 所 帶 來 的 煩 惱 和 迷 惘 D 講 求 長 生 不 死 肉 身 不 滅, 以 成 仙 為 最 高 理 想 E 積 極 辦 學, 推 動 教 育 事 業 F 影 響 很 多 香 港 人 置 業 裝 修 等 的 選 擇 G 進 行 放 生 的 儀 式, 把 別 人 捕 捉 的 動 物 買 來 放 歸 自 然 H 很 多 在 香 港 發 展 的 跨 國 企 業 作 重 大 投 資 決 定 時 都 會 參 考 的 意 見 I 善 信 都 熱 衷 到 黃 大 仙 祠 求 籤, 黃 大 仙 以 有 求 必 應 的 靈 籤 而 聞 名 26

丙 中 國 的 傳 統 習 俗 探 究 活 動 2 傳 統 習 俗 大 搜 查 端 午 節 龍 舟 競 渡 中 秋 吃 月 餅 中 式 婚 禮 萬 聖 節 1) 你 參 與 過 以 上 的 活 動 嗎? 2) 你 認 為 上 述 哪 些 屬 於 我 國 傳 統 習 俗, 哪 些 不 是 呢? 為 甚 麼? 你 又 能 説 出 這 些 傳 統 習 俗 的 起 源 及 背 後 的 意 義 嗎? 27

探 究 活 動 3 何 謂 傳 統 習 俗? 1) 先 寫 下 你 認 為 在 現 代 社 會 中 仍 可 找 到 的 傳 統 習 俗 2) 和 同 學 所 寫 的 對 比 一 下 你 同 意 同 學 所 寫 的 都 可 算 是 傳 統 習 俗 嗎? 如 不 同 意 的 話, 請 説 出 原 因 3 整 理 全 班 同 學 所 寫 下 的 傳 統 習 俗, 然 後 把 它 們 分 類 ( 提 示 : 可 按 節 慶 婚 姻 或 喪 葬 等 方 面 來 分 類 範 疇 內 容 28

(A) 傳 統 習 俗 的 定 義 所 謂 傳 統 習 俗, 即 傳 統 的 習 慣 和 風 俗, 包 括 傳 統 的 節 日 風 俗 節 令 活 動, 這 些 約 定 俗 成 的 儀 式 和 生 活 習 慣 (B) 傳 統 習 俗 的 特 徵 i) 普 遍 性 習 俗 既 是 一 種 生 活 方 式, 也 是 對 人 的 一 種 規 範 形 態 從 這 個 意 義 看, 習 俗 必 須 獲 得 社 會 普 遍 認 同 與 服 從 偏 離 社 會 認 同 範 圍 的 人 行 為 習 慣, 都 不 屬 於 習 俗 我 們 必 須 注 意, 習 俗 的 普 遍 性 有 不 同 的 規 模, 可 上 至 一 國 一 民 族, 下 至 地 區 族 群 舉 例 來 說, 春 節, 即 農 曆 元 旦 ( 正 月 初 一 ), 是 中 華 民 族 的 傳 統 節 日, 流 行 全 國 各 地 漢 蒙 古 壯 滿 侗 白 黎 畲 等 族 都 有 這 個 節 日, 但 不 同 民 族 又 各 有 不 同 的 歡 度 春 節 的 方 法 民 族 漢 族 度 春 節 的 方 式 守 歲 貼 春 聯 掛 年 畫 放 爆 竹 白 族 年 初 一 吃 泡 米 糖 水, 各 家 各 戶 到 野 外 汲 河 水, 稱 為 汲 河 水 黎 族 年 初 一 閉 門 守 家, 不 外 遊 ; 年 初 五, 各 家 把 豬 毛 糭 葉 等 雜 物 放 在 竹 簍 裡, 用 竹 條 紮 神 架, 棄 置 在 路 口, 到 正 月 十 五 日 燒 掉 29

ii) 制 約 性 作 為 一 種 約 定 俗 成 的 行 為 規 範, 傳 統 習 俗 也 具 有 制 約 性 的 本 質 這 種 制 約 性 有 消 極 及 積 極 兩 種 作 用 : 前 者 是 限 制 或 禁 止 進 行 某 種 行 為 ; 後 者 是 要 求 提 倡 進 行 某 種 行 為 中 國 人 有 翻 閲 通 勝 ( 又 名 通 書 曆 書, 指 根 據 曆 法 排 列 年 月 日, 以 備 査 考 的 書 ) 的 習 俗, 坊 間 出 售 的 通 勝 除 列 出 日 序 星 期 干 支 等 數 據 外, 更 會 寫 明 當 天 宜 或 忌 的 事 項 宜 指 適 合 做 的 事, 如 宜 動 土 宜 訂 婚 宜 修 造 等 ; 忌 指 避 免 做 的 事, 如 忌 栽 種 忌 置 業 知 多 D 甚 麼 是 干 支? 干 支 即 天 干 地 支, 是 傳 統 的 紀 年 方 法 具 體 方 法 是 將 十 天 干 配 十 二 地 支, 如 甲 子 乙 丑 丙 寅 共 六 十 組, 稱 六 十 甲 子 干 指 十 天 干 :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支 指 十 二 地 支 :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iii) 承 傳 性 習 俗 具 有 承 傳 的 本 質, 長 期 流 傳, 因 此 人 們 往 往 於 習 俗 之 前 加 上 傳 統 二 字 像 中 秋 賞 月 端 午 吃 糭 子 春 節 貼 春 聯, 這 些 節 慶 活 動 由 來 已 久, 世 代 相 承, 成 為 中 華 民 族 獨 有 的 文 化 標 誌 iv) 形 式 化 傳 統 習 俗 有 獨 立 的 系 統, 以 個 人 家 庭, 以 及 群 體 所 認 同 的 形 式 進 行 舉 行 的 形 式, 包 括 一 些 特 定 的 個 別 活 動, 如 元 宵 節 猜 燈 謎 某 些 習 俗 更 會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程 序, 包 括 開 始 和 結 束 的 各 項 內 容, 甚 至 有 具 體 的 時 間 和 空 間 這 種 特 定 的 程 序 可 稱 作 儀 式 就 以 傳 統 婚 禮 為 例, 即 以 六 禮 為 遵 循 的 標 準 儀 式, 要 求 順 序 進 行, 人 物 地 點 均 有 明 確 的 規 定, 不 能 隨 意 改 動 30

小 練 習 3 試 試 上 網 找 資 料 完 成 下 表 六 禮 由 男 家 家 長 請 媒 人 向 物 色 好 的 女 家 提 親 男 家 在 時, 需 將 大 約 達 三 十 種 有 象 徵 吉 祥 意 義 的 禮 物 送 給 女 家 問 名 即 在 女 方 家 長 接 納 提 親 後, 女 家 將 女 兒 的 帶 返 男 家, 以 使 男 女 門 當 戶 對 和 後 卜 吉 凶 當 接 收 庚 帖 後, 便 會 將 庚 帖 置 於 神 前 或 祖 先 案 上 請 示 吉 凶, 以 肯 定 雙 方 年 庚 八 ( 過 文 定 ) 納 徵 字 沒 有 相 沖 相 剋 即 男 家 把 聘 書 和 禮 書 送 到 女 家, 女 家 需 回 禮 ( 過 大 禮 ) 請 期 即 擇 定 合 婚 的 良 辰 吉 日, 並 徵 求 女 家 的 同 意 親 迎 在 結 婚 吉 日, 穿 着 禮 服 的 新 郎 會 偕 同 媒 人 親 友 親 自 往 女 家 迎 娶 新 娘 在 男 家 完 成 拜 的 儀 式 後, 便 送 入 洞 房 v) 典 故 性 許 多 傳 統 習 俗 都 與 神 話 故 事 民 間 傳 説 歷 史 人 物 有 關 這 些 典 故 豐 富 了 習 俗 的 內 涵, 使 之 更 具 吸 引 性 更 重 要 的 是, 通 過 上 一 代 對 下 一 代 的 解 説, 傳 統 習 俗 得 以 世 代 相 承 傳 統 習 俗 中, 節 日 時 令 的 典 故 十 分 龐 雜, 在 不 同 時 代 和 地 方 都 有 所 不 同 例 如, 人 們 在 農 曆 新 年 張 貼 的 神 像 門 畫, 本 是 神 荼 鬱 壘 兩 位 神 祇, 但 是 唐 代 以 後 又 出 現 秦 叔 寶 尉 遲 恭 兩 位 武 將 的 版 本 隨 着 時 間 流 逝, 各 種 典 故 自 然 地 糅 合 在 一 起, 這 不 但 無 礙 習 俗 的 流 傳, 反 令 其 內 涵 變 得 更 加 豐 富 31

(C) 傳 統 習 俗 的 作 用 i) 娛 樂 消 閒 傳 統 習 俗 有 所 謂 演 神 戲, 這 是 一 種 娛 神 的 戲, 流 行 於 全 國 各 地, 或 稱 酬 神 戲 社 戲 神 功 戲 等, 一 般 在 廟 宇 祠 堂 或 其 他 公 共 場 所 表 演 演 神 戲 象 徵 吉 祥, 不 但 可 作 酬 神, 並 可 供 人 欣 賞, 帶 有 明 顯 的 娛 樂 消 閒 功 能 事 實 上, 不 少 傳 統 節 日 都 有 特 定 的 娛 樂 性 觀 賞 性, 以 致 競 爭 性 的 活 動, 如 元 宵 的 燈 會 春 節 的 舞 龍 和 舞 獅 端 午 節 的 龍 舟 競 渡 等 知 多 D 甚 麼 是 神 功 戲? 神 功 戲 在 傳 統 節 日 中, 百 姓 為 了 酬 謝 神 恩 會 舉 行 一 連 串 慶 祝 活 動, 如 舞 龍 舞 獅 放 鞭 炮, 更 會 籌 集 資 金 聘 請 戲 班 演 出 戲 曲 作 為 主 要 慶 祝 活 動, 這 就 叫 神 功 戲 ii) 凝 聚 社 群 身 份 認 同 春 節 的 團 年 飯 的 意 義 便 在 於 鞏 固 家 庭 成 員 的 關 係 至 於 宗 族 中 的 祭 祖 活 動, 不 但 有 慎 終 追 遠 的 意 義, 而 且 提 醒 並 突 出 了 人 們 在 宗 族 中 的 位 置, 從 而 增 強 對 宗 族 的 歸 屬 感 醮 是 一 種 通 過 祭 祀 消 災 求 福 酬 謝 神 恩 普 渡 幽 魂 的 儀 式 醮 同 時 可 用 作 確 認 和 鞏 固 同 一 宗 族 血 源 之 間 的 成 員 關 係 因 此, 村 落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都 會 打 醮, 但 以 內 地 移 民 聚 居 為 主 的 新 市 鎮 卻 不 流 行 打 醮 從 國 家 的 角 度 而 言, 各 地 華 人 遵 守 同 一 的 傳 統 習 俗, 也 能 促 成 彼 此 間 的 融 合, 有 助 中 華 民 族 的 團 結 iii) 社 教 化 宗 族 家 庭 和 學 校 等 會 擔 當 社 教 化 媒 介 的 角 色, 通 過 傳 統 習 俗, 教 導 下 一 代 認 識 社 會 的 規 範 與 價 值 觀 舉 個 例 子 來 説, 宗 族 家 庭 會 在 清 明 重 陽 等 節 日 進 行 祭 祖 活 動, 藉 以 教 導 年 青 一 輩 不 要 忘 本, 該 尊 敬 先 人 每 逢 春 節, 學 校 的 老 師 都 會 向 學 生 講 述 團 年 飯 的 意 義 晚 輩 向 長 輩 拜 年 的 習 俗, 傳 遞 重 視 家 庭 長 幼 有 序 價 值 觀, 讓 他 們 掌 握 社 會 上 的 規 範 行 為 我 們 便 會 潛 移 默 化, 進 而 不 自 覺 地 把 各 種 規 範 和 價 值 觀, 視 之 為 理 所 當 然 32

iv) 促 進 商 業 消 費 文 化 產 業 遇 上 春 節 等 傳 統 節 日, 一 般 人 都 不 介 意 較 平 日 奢 侈 點, 甚 至 盡 情 消 費 事 實 上, 不 少 傳 統 節 令 都 有 特 定 的 相 關 產 品 尤 其 是 食 品, 更 會 在 短 時 間 內 大 量 促 銷, 如 中 秋 節 的 月 餅 端 午 節 的 糭 子, 還 有 春 節 的 年 糕 瓜 子 及 其 他 賀 年 食 品 為 傾 銷 商 品, 商 人 也 會 利 用 節 日 的 機 會, 舉 行 促 銷 活 動 傳 統 節 慶 也 成 為 了 吸 引 海 外 旅 客 的 重 點 項 目, 如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在 2006 年 舉 辦 為 期 18 天 的 傳 統 節 慶 巡 禮, 以 佛 誕 長 洲 太 平 清 醮 天 后 誕 和 譚 公 誕 四 個 傳 統 節 日 為 主 題, 舉 辦 廟 會 觀 光 圑, 以 及 其 他 一 連 串 活 動, 吸 引 海 外 遊 客 來 港 觀 光 小 練 習 4 試 判 斷 以 下 各 句 描 述 的 對 錯 : 描 述 是 對 的, 在 橫 線 上 方 加 ; 是 錯 的, 在 横 線 上 方 加 X 1. 傳 統 習 俗 有 助 建 構 巿 民 的 個 人 記 憶, 達 至 身 份 認 同 的 效 果 2. 傳 統 習 俗 包 含 深 遠 的 歷 史 文 化, 又 或 代 表 了 獨 特 的 本 土 文 化 3. 所 有 習 俗 都 起 源 於 傳 説 故 事, 令 這 些 習 俗 帶 有 濃 厚 的 迷 信 色 彩 4. 傳 統 習 俗 有 助 於 社 區 關 係 的 協 調 凝 聚 與 鞏 固, 大 坑 舞 火 龍 的 習 俗 便 是 其 中 的 例 子 5. 傳 統 習 俗 有 助 保 存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發 揚 文 化 凝 聚 力, 加 強 居 民 的 身 份 認 同 33

丁 傳 統 習 俗 在 現 代 社 會 面 對 的 挑 戰 隨 着 社 會 的 變 遷, 經 濟 的 發 展, 倫 理 規 範 的 演 變, 不 少 傳 統 習 俗 都 出 現 了 轉 變 有 的 傳 統 習 俗 因 應 時 代 的 改 變 而 調 適, 傳 承 不 止, 有 的 則 不 斷 削 弱, 漸 次 淡 化 以 至 消 亡 傳 統 習 俗 與 現 代 文 明 的 矛 盾 表 現 在 以 下 幾 方 面 (A) 群 體 VS 個 人 傳 統 習 俗 都 特 别 強 調 家 庭 的 價 值, 維 護 宣 揚 長 幼 有 序 的 倫 理 關 係 可 是, 隨 着 工 業 急 促 發 展, 工 業 社 會 的 行 為 規 範 漸 成 社 會 的 主 流 模 式, 個 人 取 代 家 庭 成 為 主 要 的 生 產 單 位 再 加 上 個 人 主 義 的 興 起, 人 們 越 來 越 重 視 個 人 的 價 值 與 利 益, 並 以 個 人 為 生 存 和 生 活 中 心, 重 視 個 人 之 平 等 自 由 在 這 種 情 况 下, 不 少 着 重 倫 理 規 範 的 傳 統 習 俗 更 開 始 出 現 動 搖, 漸 漸 失 去 對 人 們 的 約 制 性 (B) 迷 信 VS 科 學 隨 着 科 技 發 展, 現 代 人 更 加 講 求 科 學 精 神, 難 免 對 某 些 習 俗 存 有 懷 疑 甚 至 持 否 定 的 態 度 除 風 水 外, 還 有 不 少 傳 統 習 俗 常 常 受 到 質 疑, 如 求 籤, 是 一 種 民 間 盛 行 的 傳 統 占 卜 方 式, 善 信 到 廟 宇 求 籤, 以 籤 文 預 卜 吉 凶 可 是, 籤 文 多 屬 古 人 古 事, 可 作 多 重 解 釋, 很 容 易 曲 解 附 會, 往 往 無 從 驗 證 34

(C) 男 尊 女 卑 VS 兩 性 平 等 在 慶 祝 中 秋 端 午 重 陽 等 節 日 的 家 宴 上, 傳 統 上 有 男 女 不 同 席 的 規 定, 女 子 不 得 與 男 子 同 席 並 坐 然 而, 隨 着 男 女 平 權 思 想 的 抬 頭, 女 性 的 教 育 水 平 和 經 濟 能 力 不 斷 提 高, 男 女 地 位 漸 趨 平 等 在 現 代 社 會, 上 述 慶 祝 節 日 的 家 宴 上, 很 少 人 會 再 遵 守 男 女 不 同 席 的 習 俗, 這 正 好 標 示 女 性 不 再 是 男 性 的 附 庸 現 在 也 有 女 性 參 與 搶 包 山 活 動 (D) 環 保 思 想 傳 統 習 俗 形 成 於 舊 社 會, 這 些 傳 統 習 俗 可 能 與 環 保 思 想 衝 突 例 如 許 願 樹 在 2005 年 因 不 勝 寶 牒 的 負 荷 後, 社 會 為 了 保 存 大 樹, 拋 寶 牒 的 習 俗 一 度 被 禁 到 2009 年 春, 設 置 環 保 的 膠 製 許 願 樹, 並 出 售 以 棉 包 及 願 望 卡 製 成 寶 牒 35

戊 傳 統 習 俗 的 保 留 傳 統 中 國 習 俗 很 多 都 保 存 至 今, 成 為 香 港 人 文 化 一 部 分, 但 亦 有 一 些 習 俗 和 節 日 已 被 淘 汰 一 個 習 俗 能 否 繼 續 保 留 和 發 展 下 去, 可 以 從 以 下 幾 點 作 出 考 慮 : (A) 道 德 價 值 風 俗 是 否 藴 含 道 德 價 值, 有 利 於 德 育 的 敎 化? 舉 個 例 子 來 説, 中 國 人 特 別 重 視 孝 道, 因 此 每 逢 清 明 節 和 重 陽 節, 人 們 都 會 上 山 掃 墓, 拜 祭 先 人, 以 示 不 忘 祖 宗 的 恩 情 (B) 宗 教 / 文 化 因 素 風 俗 是 否 藴 含 宗 敎 或 傳 統 文 化 因 素, 值 得 繼 續 保 存 下 去? 例 如 人 們 在 大 年 初 一 往 黃 大 仙 祠 上 香 大 年 初 三 到 沙 田 車 公 廟 上 香, 因 為 他 們 相 信 這 樣 能 為 來 年 帶 來 平 安 幸 福 (C) 社 區 / 團 體 的 訴 求 風 俗 的 保 存 往 往 得 力 於 社 區 或 民 間 團 體 的 提 倡 相 傳 天 后 在 海 上 救 難 行 善, 因 此 漁 民 特 別 重 視 天 后, 香 港 不 少 漁 民 團 體 都 會 在 農 曆 三 月 廿 三 日 舉 辦 天 后 誕 (D) 身 份 認 同 通 過 做 着 同 樣 的 事 談 着 同 樣 的 話 題, 會 令 人 覺 得 自 己 歸 屬 於 同 一 社 團, 達 到 身 份 認 同 的 目 的 今 天, 在 新 界 一 些 圍 村, 村 民 在 祭 祖 儀 式 後 會 舉 行 太 公 分 豬 肉 的 活 動, 由 德 高 望 重 的 長 輩 將 豬 肉 分 给 年 滿 十 一 歲 的 男 丁 和 去 年 出 生 的 男 嬰, 確 認 了 男 丁 在 社 群 中 的 身 份 和 地 位 36

探 究 活 動 4 長 洲 搶 包 山 細 閱 以 下 資 料, 回 答 問 題 太 平 清 醮 ( 包 山 節 ) 源 於 清 代 中 葉, 傳 説 當 年 長 洲 島 上 發 生 疫 症, 居 民 向 北 帝 禱 吿, 獲 指 示 奉 神 靈 遊 街, 而 經 打 醮 後 瘟 疫 果 然 消 退, 自 此 成 為 長 洲 居 民 的 傳 統, 搶 包 山 更 成 為 長 洲 居 民 一 年 一 度 的 習 俗 包 長 洲 搶 包 山 子 便 是 打 醮 的 祭 品, 取 得 越 多 包 子, 福 氣 便 越 高 除 搶 包 山 外, 太 平 清 醮 還 有 許 多 儀 式, 包 括 放 生 齋 戒 戲 棚 粤 劇 拜 官 由 小 童 穿 着 白 色 長 衫, 陪 伴 哺 嘸 先 生 身 後, 為 其 扇 涼 上 香 ) 飄 色 ( 由 小 童 裝 扮 故 事 或 現 實 的 人 物 在 隊 伍 中 巡 遊 ) 走 菩 薩 巡 遊 隊 伍 捧 着 神 像 奔 向 北 帝 廟 神 棚 ) 飄 色 作 為 長 洲 人, 可 以 再 辦 搶 包 山, 當 然 值 得 高 興, 今 年 可 能 會 有 人 爬 上 去, 要 求 自 然 特 別 高, 包 山 架 會 以 全 新 的 竹 製 造, 不 會 翻 用 舊 竹, 更 加 牢 固 能 重 溫 廿 年 前 的 搶 包 山 的 舊 夢, 真 是 太 好 了! 長 洲 居 民 37

1. 你 認 為 今 天 的 搶 包 山 活 動 對 長 洲 居 民 來 説 有 甚 麼 意 義? 試 從 以 下 兩 方 面 分 析 : 文 化 遺 產 居 民 的 身 份 認 同 2. 以 搶 包 山 為 例, 你 認 為 你 認 為 傳 統 習 俗 對 現 代 社 會 有 甚 麼 重 要 性?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