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绍 兴 市 上 虞 区 曹 娥 街 道 高 新 路 18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第 一 期 辅 导 备 案 文 件 辅 导 机 构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第 一 期 辅 导 备 案 文 件 目 录 一 二 三 四 五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合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的 评 价 意 见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监 管 局 :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浙 江 证 监 局 拟 上 市 公 司 辅 导 工 作 监 管 指 引 等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通 证 券 ) 制 定 并 向 贵 局 备 案 的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空 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辅 导 计 划 及 实 施 方 案 ( 浙 江 国 祥 空 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更 名 为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的 安 排, 海 通 证 券 结 合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国 祥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其 进 行 辅 导, 辅 导 工 作 取 得 了 预 期 的 效 果 现 将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辅 导 时 间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证 监 局 已 于 2016 年 6 月 8 日 对 浙 江 国 祥 进 行 了 辅 导 备 案 登 记, 浙 江 国 祥 的 第 一 阶 段 辅 导 工 作 时 间 为 2016 年 6 月 9 日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 二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的 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在 本 辅 导 期 内, 海 通 证 券 的 辅 导 小 组 由 崔 浩 杨 涛 陈 赛 德 李 雳 四 人 组 成 小 组 成 员 无 变 动 崔 浩 任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组 长, 具 体 负 责 浙 江 国 祥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辅 导 人 员 均 具 有 证 券 执 业 资 格, 具 备 法 律 会 计 等 必 备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有 较 强 的 敬 业 精 神, 且 均 未 同 时 担 任 四 家 以 上 拟 上 市 公 司 的 辅 导 工 作,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要 求, 具 备 辅 导 资 格 1
三 接 受 辅 导 的 人 员 接 受 辅 导 的 人 员 为 浙 江 国 祥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具 体 名 单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公 司 职 务 ( 或 持 股 情 况 ) 1 陈 根 伟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徐 士 方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3 徐 斌 公 司 董 事, 持 股 10.25% 4 段 龙 义 公 司 董 事, 持 股 10.83% 5 章 立 标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持 股 2.56% 6 马 吉 尧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7 陈 舒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8 徐 伟 民 独 立 董 事 9 杜 烈 康 独 立 董 事 10 俞 云 峰 独 立 董 事 11 陆 玲 娟 公 司 监 事 12 韩 伟 达 公 司 监 事 13 徐 选 国 公 司 监 事 其 中 新 增 一 名 董 事 陈 舒, 新 增 三 名 独 立 董 事 徐 伟 民 杜 烈 康 俞 云 峰, 均 由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确 定, 新 增 独 立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徐 伟 民 先 生, 男,1955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上 海 同 济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供 热 与 通 风 专 业,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 曾 任 浙 江 省 建 筑 设 计 院 高 级 工 程 师 ;2006 年 至 今 任 国 家 核 电 技 术 公 司 专 家 杜 烈 康 先 生, 男,1973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中 国 注 册 税 务 师 1998 年 毕 业 于 浙 江 大 学, 获 得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1998 年 至 2007 年 任 职 于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历 任 审 计 员 项 目 经 理 部 门 经 理 党 委 委 员 ;2007 年 11 月 至 今, 任 浙 江 核 新 同 花 顺 网 络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2
俞 云 峰 先 生, 男,1975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获 经 济 学 学 士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曾 任 浙 江 行 政 学 院 助 教 讲 师,2010 年 至 今 担 任 浙 江 行 政 学 院 经 济 学 教 研 部 副 教 授 四 辅 导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本 次 辅 导 期 间,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辅 导 人 员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通 过 召 开 中 介 机 构 协 调 会 组 织 辅 导 对 象 自 学 讨 论 等 多 种 方 式 展 开 辅 导 工 作 辅 导 对 象 对 辅 导 计 划 的 实 施 给 予 了 积 极 配 合, 本 辅 导 期 内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 一 ) 主 要 辅 导 内 容 如 下 :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本 次 辅 导 的 内 容 包 括 : 1 对 浙 江 国 祥 进 行 尽 职 调 查, 全 面 形 成 辅 导 方 案 并 开 始 实 施 辅 导 ; 2 做 好 证 监 局 的 辅 导 备 案 工 作 ; 3 安 排 浙 江 国 祥 的 董 事 (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持 有 5% 以 上 ( 含 5%) 股 份 的 股 东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进 行 全 面 的 法 规 知 识 学 习 或 培 训, 确 信 其 理 解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则, 理 解 作 为 公 众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信 息 披 露 和 履 行 承 诺 等 方 面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4 协 助 浙 江 国 祥 规 划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通 过 与 发 行 人 主 要 管 理 层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及 组 织 中 介 协 调 会 等 形 式, 就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充 分 沟 通,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以 确 保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和 经 济 效 益 ; 5 协 助 并 督 促 浙 江 国 祥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初 步 建 立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要 求 的 公 司 治 理 基 础, 促 进 浙 江 国 祥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持 有 5% 以 上 ( 含 5%) 股 份 的 股 东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增 强 法 制 观 念 和 诚 信 意 识 ; 6 协 助 并 督 促 规 范 浙 江 国 祥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辅 导 工 作 小 组 督 促 公 司 加 强 公 司 治 理, 完 善 内 控 制 度 及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规 3
则 与 规 定, 防 范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发 生 ( 二 ) 辅 导 方 式 1 组 织 学 习 和 培 训 由 辅 导 机 构 联 合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编 制 教 材, 组 织 学 习 和 培 训, 使 辅 导 对 象 尽 快 熟 悉 理 解 掌 握 公 司 证 券 知 识 以 及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则, 理 解 作 为 公 众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信 息 披 露 和 履 行 承 诺 等 方 面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2 访 谈 辅 导 人 员 通 过 对 高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进 行 访 谈 的 形 式 了 解 企 业 的 运 营 状 况, 并 强 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范 运 作 的 意 识 3 中 介 机 构 协 调 会 由 辅 导 人 员 召 集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就 企 业 辅 导 整 改 方 案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等 问 题 进 行 专 题 研 讨, 并 督 促 企 业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及 解 决 存 在 的 问 题 辅 导 人 员 召 开 募 投 项 目 专 题 讨 论 会, 向 公 司 详 细 介 绍 了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组 织 公 司 对 募 投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进 行 讨 论 分 析 及 修 订 4 实 务 指 导 指 导 公 司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要 求 做 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准 备 工 作 五 下 一 阶 段 的 辅 导 工 作 重 点 下 阶 段 辅 导 工 作 主 要 围 绕 着 以 专 题 讲 座 会 议 座 谈 组 织 辅 导 对 象 自 学 讨 论 等 多 种 方 式 的 学 习 交 流 和 总 结 辅 导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 ( 一 ) 组 织 辅 导 对 象 学 习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内 控 制 度, 协 助 公 司 建 立 规 范 的 内 部 决 策 和 控 制 制 度 完 善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体 系 ; ( 二 ) 协 助 公 司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分 析 论 证 及 立 项 备 案 等 工 作 ; 4
( 三 ) 进 一 步 执 行 财 务 核 查 工 作, 履 行 主 要 客 户 供 应 商 的 走 访 程 序 ; ( 四 ) 相 关 申 报 材 料 的 制 作 ( 五 ) 召 开 辅 导 总 结 会 并 总 结 辅 导 工 作, 提 出 仍 须 改 进 的 事 项 填 写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辅 导 总 结 报 告 并 准 备 辅 导 验 收 申 请 材 料 及 完 善 辅 导 工 作 底 稿, 以 存 档 备 查 ( 以 下 无 正 文 ) 5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报 告 之 盖 章 页 ) 辅 导 小 组 成 员 签 名 : 崔 浩 杨 涛 陈 赛 德 李 雳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6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监 管 局 :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或 浙 江 国 祥 ) 自 2016 年 6 月 在 贵 局 进 行 辅 导 备 案 登 记 以 来,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通 证 券 )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辅 导 机 构,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贵 局 的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辅 导 协 议 辅 导 计 划 及 实 施 方 案, 结 合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浙 江 国 祥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等 辅 导 对 象 进 行 了 辅 导, 迄 今 辅 导 工 作 取 得 阶 段 性 成 果 在 前 期 辅 导 过 程 中, 海 通 证 券 作 为 辅 导 机 构 能 够 严 格 遵 守 辅 导 协 议,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政 策 的 要 求, 本 着 勤 勉 尽 责 诚 实 守 信 的 原 则 开 展 各 项 辅 导 工 作 辅 导 小 组 成 员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根 据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出 有 针 对 性 的 辅 导 计 划, 组 织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对 公 司 进 行 辅 导, 并 协 助 公 司 对 各 项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及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了 充 实 和 完 善 海 通 证 券 较 高 的 完 成 了 辅 导 工 作, 达 到 了 预 期 的 辅 导 目 标,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辅 导 效 果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合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的 评 价 意 见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监 管 局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国 祥 ) 签 订 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辅 导 协 议, 并 于 2016 年 6 月 在 贵 局 进 行 辅 导 备 案 登 记 以 来, 已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贵 局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浙 江 国 祥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等 辅 导 对 象 进 行 了 辅 导, 迄 今 为 止 辅 导 工 作 取 得 阶 段 性 成 果 在 前 期 的 辅 导 工 作 过 程 中, 浙 江 国 祥 对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高 度 重 视, 积 极 参 与 配 合 辅 导 机 构 的 工 作, 为 辅 导 工 作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工 作 场 所, 与 辅 导 机 构 保 持 密 切 沟 通, 提 供 了 较 为 全 面 的 尽 职 调 查 资 料 辅 导 对 象 及 其 他 接 受 辅 导 人 员 均 能 积 极 配 合 辅 导 计 划 的 开 展, 认 真 听 取 辅 导 机 构 提 出 的 规 范 运 作 建 议, 对 我 公 司 提 出 的 整 改 意 见 认 真 研 究 并 落 实 有 关 整 改 措 施, 能 够 取 得 预 期 的 辅 导 效 果 ( 以 下 无 正 文 ) 1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合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的 评 价 意 见 之 盖 章 页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天 健 函 [2016] 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证 监 局 :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按 照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通 证 券 ) 制 定 并 已 向 贵 局 备 案 的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空 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辅 导 计 划 及 实 施 方 案 ( 浙 江 国 祥 空 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更 名 为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的 安 排, 我 们 配 合 海 通 证 券 对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国 祥 ) 进 行 了 上 市 辅 导 根 据 浙 江 国 祥 的 实 际 情 况, 海 通 证 券 对 其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内 容 涵 盖 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学 习 公 司 治 理 内 部 控 制 财 务 会 计 等 方 面 在 海 通 证 券 及 其 他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努 力 下,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较 为 顺 利, 浙 江 国 祥 的 运 作 逐 步 规 范 我 们 就 海 通 证 券 为 浙 江 国 祥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进 行 的 辅 导 工 作 评 价 如 下 : 1 通 过 辅 导 工 作, 浙 江 国 祥 的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持 有 浙 江 国 祥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掌 握 了 发 行 上 市 规 范 运 作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则, 知 悉 了 信 息 披 露 和 履 行 承 诺 等 方 面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树 立 了 进 入 证 券 市 场 的 诚 信 意 识 自 律 意 识 和 法 律 意 识 2 通 过 辅 导 工 作, 浙 江 国 祥 已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完 善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并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健 全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3 通 过 辅 导 工 作, 浙 江 国 祥 梳 理 了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关 系, 规 范 了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4 针 对 辅 导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海 通 证 券 能 及 时 召 开 中 介 机 构 协 调 会, 并 于 浙 江 国 祥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一 起 探 讨, 共 同 协 商 并 妥 善 解 决 相 关 问 题 综 上, 本 所 认 为, 海 通 证 券 及 浙 江 国 祥 已 按 相 关 规 定 逐 项 完 成 了 辅 导 计 划 中 的 辅 导 内 容, 针 对 浙 江 国 祥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了 整 改 方 案 并 予 以 妥 善 解 决, 辅 导 工 作 实 施 顺 利, 基 本 达 到 了 预 期 的 辅 导 目 的 和 效 果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的 评 价 意 见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证 监 局 :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就 浙 江 国 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国 祥 或 公 司 ) 上 市 辅 导 事 宜 在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通 证 券 ) 的 统 一 协 调 下, 根 据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其 开 展 了 法 律 方 面 的 辅 导 工 作 在 海 通 证 券 及 其 他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努 力 下, 浙 江 国 祥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开 展 顺 利, 本 所 律 师 及 其 他 中 介 机 构 对 浙 江 国 祥 之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持 有 5% 以 上 ( 含 5%) 股 份 的 股 东 (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进 行 全 面 的 法 规 知 识 学 习 培 训, 接 受 辅 导 的 人 员 基 本 掌 握 了 发 行 上 市 规 范 运 作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则, 知 悉 了 信 息 披 露 和 履 行 承 诺 等 方 面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初 步 确 定 了 股 东 观 念 责 任 观 念 程 序 观 念 及 规 范 运 作 观 念 浙 江 国 祥 已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较 为 规 范 的 三 会 制 度, 完 善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本 所 认 为, 海 通 证 券 及 浙 江 国 祥 已 按 相 关 法 规 完 成 了 预 期 的 辅 导 计 划, 辅 导 工 作 实 施 顺 利, 基 本 达 到 了 预 期 的 辅 导 目 标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