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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学 习 年 限 学 习 年 限 为 3 年, 最 长 年 限 为 4 年 五 课 程 设 置 A 类 公 共 必 修 课 (7 学 分 )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英 语 B 类 学 位 课 (6 学 分 ) B01 建 筑 理 论 研 究 B02 城 市 形 态 与 设 计 方 法 论 B03 计 算 机 辅 助 技 术 C 类 专 业 课 (9 学 分 ) C01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1) C02 中 国 建 构 文 化 ( 木 构 ) 研 究 -1 C03 建 筑 设 计 实 践 与 历 史 建 筑 调 研 C04 都 市 社 会 学 C05 研 究 方 法 与 写 作 规 范 C06 建 筑 前 沿 理 论 4 学 分 3 学 分 选 修 课 ( 包 括 D1- 专 业 选 修 课 程,D2-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 D 类 D1 类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D1-01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1) D1-02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理 论 D1-03 材 料 与 建 造 D1-04 景 观 都 市 主 义 理 论 与 方 法 D1-11 算 法 设 计 D1-12 GIS 基 础 与 应 用 D1-13 现 代 建 筑 技 术 -1 D1-14 建 筑 体 系 整 合 -1 D1-15 建 筑 环 境 学 D1-21 建 筑 史 方 法 D1-22 建 筑 史 专 题 D1-23 电 影 建 筑 学 D1-24 社 会 理 论 与 空 间 实 践 D1-31 设 计 工 作 坊 一

备 注 : D1-32 设 计 工 作 坊 二 D1-33 设 计 工 作 坊 三 D2 类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本 专 业 学 分 构 成 为 : 学 位 课 (A+B+C)=2 ; 选 修 课 (D1+D2) (7+3) 学 分 ; 总 分 3 1. 根 据 中 宣 部 教 育 部 的 相 关 通 知,A 类 中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是 指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原 著 选 读 3 门, 我 校 要 求 硕 士 生 须 在 其 中 任 选 1 门 2.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入 学 者 为 36 学 分, 需 补 修 本 科 建 筑 学 专 业 建 筑 设 计 系 列 设 计 课 程 1 门 和 理 论 课 程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原 理 建 筑 技 术 ( 一 ) 居 住 区 建 筑 设 计 原 理 中 1 门 具 体 课 程 由 导 师 指 定 3.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本 科 为 建 筑 学 四 年 制 的 硕 士 生 须 完 成 D 类 设 计 工 作 坊 课 程 2 门, 合 计 具 体 课 程 须 参 考 第 二 学 期 选 课 单 课 程 说 明 六 培 养 方 式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年 应 完 成 所 有 学 位 课 程 和 大 部 分 选 修 课 程 的 学 习 ( 一 ) 理 论 课 : 课 堂 讲 授 和 课 堂 研 讨 相 结 合 ; ( 二 ) 设 计 课 : 专 题 设 计 研 究 与 高 等 技 能 训 练 相 结 合 ; ( 三 ) 实 践 课 : 参 加 由 导 师 认 定 的 实 际 工 程 项 目 至 少 一 项 ; ( 四 ) 鼓 励 研 究 生 参 加 形 式 多 样 的 学 术 活 动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期 结 束 前 进 行 师 生 双 向 互 选, 确 定 导 师,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导 师 负 责 全 部 培 养 工 作 第 三 学 期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着 手 准 备 学 位 论 文 的 选 题 和 研 究 报 告, 学 期 末 经 指 导 小 组 评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学 位 论 文 的 实 施 阶 段, 最 后 一 年 完 成 论 文 七 考 核 方 式 ( 一 ) 理 论 课 以 笔 试 考 试 研 究 报 告 或 论 文 为 主 ( 二 ) 设 计 课 实 践 课 以 作 品 或 报 告 考 评 为 主 ( 三 ) 其 它 课 程 以 读 书 报 告, 实 习 报 告 的 形 式 进 行 考 核 ( 四 ) 中 期 考 核 : 为 了 保 证 研 究 生 的 质 量, 在 入 学 后 的 第 三 学 期 末 进 行 中 期 考 核 由 学 科 组 组 织 相 关 及 其 3 位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的 专 家 组 成,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小 组 对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课 程 与 技 能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实 习 技 能 综 合 素 质, 论 文 进 展 情 况 以 及 掌 握 国 内 外 最 新 研 究 动 态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考 核 小 组 本 着 公 正 负 责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对 研 究 生 做 出 评 价, 评 定 成 绩, 根 据 成 绩 分 别 向 进 入 硕 士 论 文 阶 段 和 终 止

研 究 生 学 习 二 个 方 向 分 流 八 学 位 论 文 ( 一 ) 选 择 有 理 论 意 义 和 应 用 价 值 的 课 题 ; ( 二 ) 严 格 开 题 报 告 制 度, 开 题 报 告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严 格 把 关 后, 由 3 位 以 上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同 行 专 家 组 成 的 小 组 审 议, 签 署 指 导 意 见 后 方 可 开 题 ; ( 三 ) 加 强 论 文 写 作 指 导 和 监 督 ; ( 四 ) 进 行 论 文 写 作 的 规 范 性 教 育 九 答 辩 和 学 位 授 予 : 学 位 论 文 完 成 后,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应 在 答 辩 前 至 少 请 2 位 专 家 评 阅 论 文, 至 少 1 人 为 校 外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评 阅 通 过 后, 方 可 组 织 答 辩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3 人 组 成, 论 文 答 辩 会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主 持,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者,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一 年 内 修 改 完 成,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在 规 定 刊 物 上 至 少 正 式 发 表 一 篇 文 章 并 参 加 一 项 实 际 工 程 的 设 计 项 目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并 完 成 上 述 论 文 指 标 者, 学 校 方 可 授 予 学 位 申 请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还 应 符 合 关 于 授 予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的 补 充 规 定 ( 修 订 稿 ) 中 规 定 的 条 件 十 质 量 监 测 对 在 校 期 间 建 立 研 究 生 个 人 教 学 与 研 究 档 案, 实 行 中 期 考 核, 全 面 试 行 学 位 授 予 量 化 指 标, 并 对 毕 业 后 的 研 究 生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调 查 以 便 今 后 对 培 养 计 划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建 筑 学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城 市 建 筑 方 向 研 究 生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适 应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需 要,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的,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的 建 筑 理 论 研 究 建 筑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专 门 人 才 和 高 等 师 资 具 体 要 求 : ( 一 ) 努 力 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和 毛 泽 东 思 想, 拥 护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作 风 正 派, 愿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事 业 积 极 工 作 ; ( 二 ) 对 本 学 科 在 掌 握 坚 实 的 设 计 基 础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努 力 拓 宽 文 理 知 识 范 围, 有 必 要 的 实 践 技 能, 熟 悉 工 程 方 面 的 科 学 技 术 并 对 建 筑 设 计 及 理 论 的 发 展 有 敏 锐 的 洞 察 力 ; ( 三 )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熟 练 地 进 行 专 业 书 刊 的 阅 读, 并 能 撰 写 论 文 摘 要 ; ( 四 ) 具 有 实 事 求 是, 严 谨 的 科 学 作 风 二 研 究 方 向 ( 一 ) 城 市 形 态 与 建 筑 ( 二 ) 城 市 设 计 与 理 论 ( 三 ) 数 字 建 筑 与 城 市 空 间 ( 四 ) 城 市 形 态 与 城 市 微 气 候 ( 五 ) 人 居 环 境 研 究 ( 六 ) 城 市 空 间 叙 事 ( 七 ) 城 市 建 筑 理 论 与 批 评 ( 八 ) 可 持 续 城 市 景 观 三 招 生 对 象 与 方 法 ( 一 ) 已 获 得 建 筑 学 学 士 学 位 ( 或 工 学 学 士 ) 的 建 筑 学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二 ) 已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的 城 乡 规 划 风 景 园 林 工 业 民 用 建 筑 工 业 设 计 环 境 艺 术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三 ) 已 获 得 工 学 学 士 学 位 的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软 件 科 学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具 有 以 上 学 士 学 位 文 凭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在 职 人 员 或 具 有 同 等 学 力 的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统 一 考 试 具 体 招 生 要 求 以 我 校 当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说 明 为 准 入 学 考 试 分 二 步, 初 试 与 复 试 其 中 初 试 部 分 参 见 本 专 业 招 生 目 录 中 的 考 试 科 目 及 参 考 书 目, 满 足 我 校 复 试 要 求 后 可 可 参 加 复 试, 复 试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当 年 度 的 复 试 通 知

四 学 习 年 限 学 习 年 限 为 3 年, 前 2 年 修 满 学 分, 后 1 年 完 成 论 文 最 长 年 限 为 4 年 五 课 程 设 置 A 类 公 共 必 修 课 (7 学 分 )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英 语 B 类 学 位 课 (6 学 分 ) B01 建 筑 理 论 研 究 B02 城 市 形 态 与 设 计 方 法 论 B03 计 算 机 辅 助 技 术 C 类 专 业 课 (9 学 分 ) C01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2) C02 城 市 形 态 学 C03 建 筑 设 计 实 践 C04 都 市 社 会 学 C05 研 究 方 法 与 写 作 规 范 C06 建 筑 前 沿 理 论 4 学 分 选 修 课 ( 包 括 D1- 专 业 选 修 课 程,D2-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 D 类 D1 类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D1-01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1) D1-02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理 论 D1-03 材 料 与 建 造 D1-04 景 观 都 市 主 义 理 论 与 方 法 D1-11 算 法 设 计 D1-12 GIS 基 础 与 应 用 D1-13 现 代 建 筑 技 术 -1 D1-14 建 筑 体 系 整 合 -1 D1-15 建 筑 环 境 学 D1-21 建 筑 史 方 法 D1-22 建 筑 史 专 题 D1-23 电 影 建 筑 学 D1-24 社 会 理 论 与 空 间 实 践 D1-31 设 计 工 作 坊 一

备 注 : D1-32 设 计 工 作 坊 二 D1-33 设 计 工 作 坊 三 D2 类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本 专 业 学 分 构 成 为 : 学 位 课 (A+B+C)=2 ; 选 修 课 (D1+D2) (7+3) 学 分 ; 总 分 3 1. 根 据 中 宣 部 教 育 部 的 相 关 通 知,A 类 中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是 指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原 著 选 读 3 门, 我 校 要 求 硕 士 生 须 在 其 中 任 选 1 门 2.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入 学 者 为 36 学 分, 需 补 修 本 科 建 筑 学 专 业 建 筑 设 计 系 列 设 计 课 程 1 门 和 理 论 课 程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原 理 建 筑 技 术 ( 一 ) 居 住 区 建 筑 设 计 原 理 中 1 门 具 体 课 程 由 导 师 指 定 3.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本 科 为 建 筑 学 四 年 制 的 硕 士 生 须 完 成 D 类 设 计 工 作 坊 课 程 2 门, 合 计 具 体 课 程 须 参 考 第 二 学 期 选 课 单 课 程 说 明 六 培 养 方 式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年 应 完 成 所 有 学 位 课 程 和 大 部 分 选 修 课 程 的 学 习 ( 一 ) 理 论 课 : 课 堂 讲 授 和 课 堂 研 讨 相 结 合 ; ( 二 ) 设 计 课 : 专 题 设 计 研 究 与 高 等 技 能 训 练 相 结 合 ; ( 三 ) 实 践 课 : 参 加 由 导 师 认 定 的 实 际 工 程 项 目 至 少 一 项 ; ( 四 ) 鼓 励 研 究 生 参 加 形 式 多 样 的 学 术 活 动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期 结 束 前 进 行 师 生 双 向 互 选, 确 定 导 师,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导 师 负 责 全 部 培 养 工 作 第 三 学 期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着 手 准 备 学 位 论 文 的 选 题 和 研 究 报 告, 学 期 末 经 指 导 小 组 评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学 位 论 文 的 实 施 阶 段, 最 后 一 年 完 成 论 文 七 考 核 方 式 ( 一 ) 理 论 课 以 笔 试 考 试 研 究 报 告 或 论 文 为 主 ( 二 ) 设 计 课 实 践 课 以 作 品 或 报 告 考 评 为 主 ( 三 ) 其 它 课 程 以 读 书 报 告, 实 习 报 告 的 形 式 进 行 考 核 ( 四 ) 中 期 考 核 : 为 了 保 证 研 究 生 的 质 量, 在 入 学 后 的 第 三 学 期 末 进 行 中 期 考 核 由 学 科 组 组 织 相 关 及 其 3 位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的 专 家 组 成,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小 组 对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课 程 与 技 能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实 习 技 能 综 合 素 质, 论 文 进 展 情 况 以 及 掌 握 国 内 外 最 新 研 究 动 态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考 核 小 组 本 着 公 正 负 责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对 研 究 生 做 出 评 价, 评 定 成 绩, 根 据 成 绩 分 别 向 进 入 硕 士 论 文 阶 段 和 终 止

研 究 生 学 习 二 个 方 向 分 流 八 学 位 论 文 ( 一 ) 选 择 有 理 论 意 义 和 应 用 价 值 的 课 题 ; ( 二 ) 严 格 开 题 报 告 制 度, 开 题 报 告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严 格 把 关 后, 由 3 位 以 上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同 行 专 家 组 成 的 小 组 审 议, 签 署 指 导 意 见 后 方 可 开 题 ; ( 三 ) 加 强 论 文 写 作 指 导 和 监 督 ; ( 四 ) 进 行 论 文 写 作 的 规 范 性 教 育 九 答 辩 和 学 位 授 予 : 学 位 论 文 完 成 后,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应 在 答 辩 前 至 少 请 2 位 专 家 评 阅 论 文, 至 少 1 人 为 校 外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评 阅 通 过 后, 方 可 组 织 答 辩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3 人 组 成, 论 文 答 辩 会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主 持,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者,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一 年 内 修 改 完 成,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在 规 定 刊 物 上 至 少 正 式 发 表 一 篇 文 章 并 参 加 一 项 实 际 工 程 的 设 计 项 目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并 完 成 上 述 论 文 指 标 者, 学 校 方 可 授 予 学 位 申 请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还 应 符 合 关 于 授 予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的 补 充 规 定 ( 修 订 稿 ) 中 规 定 的 条 件 十 质 量 监 测 对 在 校 期 间 建 立 研 究 生 个 人 教 学 与 研 究 档 案, 实 行 中 期 考 核, 全 面 试 行 学 位 授 予 量 化 指 标, 并 对 毕 业 后 的 研 究 生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调 查 以 便 今 后 对 培 养 计 划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建 筑 学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数 字 建 筑 方 向 研 究 生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适 应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需 要,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的, 具 创 新 精 神 在 数 字 建 筑 技 术 与 理 论 方 面 具 有 专 长 的 前 沿 建 筑 设 计 与 研 究 的 专 门 人 才 具 体 要 求 : ( 一 ) 努 力 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和 毛 泽 东 思 想, 拥 护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作 风 正 派, 愿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事 业 积 极 工 作 ; ( 二 ) 对 本 学 科 在 掌 握 坚 实 的 设 计 基 础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努 力 拓 宽 文 理 知 识 范 围, 增 强 实 践 技 能, 着 重 掌 握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 技 术 数 字 建 筑 设 计 方 法 及 相 关 理 论 ( 三 )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熟 练 地 进 行 专 业 书 刊 的 阅 读, 并 能 撰 写 论 文 摘 要 ; ( 四 ) 具 有 实 事 求 是, 严 谨 的 科 学 作 风 二 研 究 方 向 ( 一 ) 参 数 化 设 计 与 数 字 建 造 (Parametric Design & Digital Fabrication) ( 二 ) 基 于 智 能 算 法 的 生 成 设 计 (Algorithm-based Generative Design) ( 三 ) 基 于 数 字 技 术 的 绿 色 建 筑 与 生 态 城 市 设 计 (Performance-based Architectural Design & Urban Design) ( 四 ) GIS 技 术 与 空 间 分 析 (GIS & Spatial Analysis) ( 五 ) BIM 应 用 (Application of BIM) ( 六 ) 传 感 与 动 态 建 筑 (Interactive Design) ( 七 ) 计 算 机 辅 助 建 筑 设 计 技 术 (Computer Aided Architectural Design Technology) ( 八 ) 数 字 建 筑 理 论 与 建 筑 设 计 方 法 论 (Digital Architectural Theory & Design Methodology) 三 招 生 对 象 与 方 法 ( 一 ) 已 获 得 建 筑 学 学 士 学 位 ( 或 工 学 学 士 ) 的 建 筑 学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二 ) 已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的 城 市 规 划 风 景 园 林 工 业 民 用 建 筑 环 境 艺 术 艺 术 设 计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三 ) 已 获 得 工 学 学 士 学 位 的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软 件 科 学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具 有 以 上 学 士 学 位 文 凭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在 职 人 员 或 具 有 同 等 学 力 的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统 一 考 试 具 体 招 生 要 求 以 我 校 当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说 明 为 准 入 学 考 试 分 二 步, 初 试 与 复 试 其 中 初 试 部 分 参 见 本 专 业 招 生 目 录 中 的 考 试 科 目 及 参 考 书 目, 满 足 我 校 复 试 要 求 后 可 可 参 加 复 试, 复 试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当 年 度 的 复 试 通 知 其 中 本 科 为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软 件 科 学 等 相 关 专 业 毕

业 生 的 考 生, 复 试 科 目 为 计 算 机 辅 助 建 筑 设 计,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符 合 我 校 授 予 学 位 条 件 后 授 予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四 学 习 年 限 学 习 年 限 为 3 年, 前 2 年 修 满 学 分, 后 1 年 完 成 论 文 最 长 年 限 为 4 年 五 课 程 设 置 A 类 公 共 必 修 课 (7 学 分 )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英 语 B 类 学 位 课 (6 学 分 ) B01 建 筑 理 论 研 究 B02 城 市 形 态 与 设 计 方 法 论 B03 计 算 机 辅 助 技 术 C 类 专 业 课 (9 学 分 ) C01 算 法 设 计 C02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2) C03 建 筑 设 计 实 践 与 数 字 建 筑 教 学 实 践 C04 GIS 基 础 与 应 用 C05 研 究 方 法 与 写 作 规 范 4 学 分 3 学 分 D 类 选 修 课 ( 包 括 D1- 专 业 选 修 课 程,D2-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 D1 类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D1-01 建 筑 前 沿 理 论 D1-02 材 料 与 建 造 D1-03 电 影 建 筑 学 D1-11 BIM D1-12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1 D1-13 建 筑 体 系 整 合 -1 D1-14 VDS 在 绿 色 建 筑 设 计 中 的 应 用 D1-15 建 筑 环 境 学 D1-21 城 市 形 态 学 D1-22 景 观 都 市 主 义 理 论 与 方 法 D1-31 设 计 工 作 坊 一 D1-32 设 计 工 作 坊 二 D1-33 设 计 工 作 坊 三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备 注 : D2 类 本 专 业 学 分 构 成 为 : 学 位 课 (A+B+C)=2 ; 选 修 课 (D1+D2) (7+3) 学 分 ; 总 分 3 1. 根 据 中 宣 部 教 育 部 的 相 关 通 知,A 类 中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是 指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原 著 选 读 3 门, 我 校 要 求 硕 士 生 须 在 其 中 任 选 1 门 2.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入 学 者 为 36 学 分, 需 补 修 本 科 建 筑 学 专 业 建 筑 设 计 系 列 设 计 课 程 1 门 和 理 论 课 程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原 理 建 筑 技 术 ( 一 ) 居 住 区 建 筑 设 计 原 理 中 1 门 具 体 课 程 由 导 师 指 定 3.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本 科 为 建 筑 学 四 年 制 的 硕 士 生 须 完 成 D 类 设 计 工 作 坊 课 程 2 门, 合 计 具 体 课 程 须 参 考 第 二 学 期 选 课 单 课 程 说 明 六 培 养 方 式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年 应 完 成 所 有 学 位 课 程 和 大 部 分 选 修 课 程 的 学 习 ( 一 ) 理 论 课 : 课 堂 讲 授 和 课 堂 研 讨 相 结 合 ; ( 二 ) 设 计 课 : 专 题 设 计 研 究 与 高 等 技 能 训 练 相 结 合 ; ( 三 ) 实 践 课 : 参 加 由 导 师 认 定 的 实 际 工 程 项 目 至 少 一 项 ; ( 四 ) 鼓 励 研 究 生 参 加 形 式 多 样 的 学 术 活 动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期 结 束 前 进 行 师 生 双 向 互 选, 确 定 导 师,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导 师 负 责 全 部 培 养 工 作 第 三 学 期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着 手 准 备 学 位 论 文 的 选 题 和 研 究 报 告, 学 期 末 经 指 导 小 组 评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学 位 论 文 的 实 施 阶 段, 最 后 一 年 完 成 论 文 七 考 核 方 式 ( 一 ) 理 论 课 以 笔 试 考 试 研 究 报 告 或 论 文 为 主 ( 二 ) 设 计 课 实 践 课 以 作 品 或 报 告 考 评 为 主 ( 三 ) 其 它 课 程 以 读 书 报 告, 实 习 报 告 的 形 式 进 行 考 核 ( 四 ) 中 期 考 核 : 为 了 保 证 研 究 生 的 质 量, 在 入 学 后 的 第 三 学 期 末 进 行 中 期 考 核 由 学 科 组 组 织 相 关 及 其 3 位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的 专 家 组 成,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小 组 对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课 程 与 技 能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实 习 技 能 综 合 素 质, 论 文 进 展 情 况 以 及 掌 握 国 内 外 最 新 研 究 动 态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考 核 小 组 本 着 公 正 负 责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对 研 究 生 做 出 评 价, 评 定 成 绩, 根 据 成 绩 分 别 向 进 入 硕 士 论 文 阶 段 和 终 止 研 究 生 学 习 二 个 方 向 分 流 八 学 位 论 文

( 一 ) 选 择 有 理 论 意 义 和 应 用 价 值 的 课 题 ; ( 二 ) 严 格 开 题 报 告 制 度, 开 题 报 告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严 格 把 关 后, 由 3 位 以 上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同 行 专 家 组 成 的 小 组 审 议, 签 署 指 导 意 见 后 方 可 开 题 ; ( 三 ) 加 强 论 文 写 作 指 导 和 监 督 ; ( 四 ) 进 行 论 文 写 作 的 规 范 性 教 育 九 答 辩 和 学 位 授 予 : 学 位 论 文 完 成 后,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应 在 答 辩 前 至 少 请 2 位 专 家 评 阅 论 文, 至 少 1 人 为 校 外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评 阅 通 过 后, 方 可 组 织 答 辩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3 人 组 成, 论 文 答 辩 会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主 持,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者,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一 年 内 修 改 完 成,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在 规 定 刊 物 上 至 少 正 式 发 表 一 篇 文 章 并 参 加 一 项 实 际 工 程 的 设 计 项 目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并 完 成 上 述 论 文 指 标 者, 学 校 方 可 授 予 学 位 申 请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还 应 符 合 关 于 授 予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的 补 充 规 定 ( 修 订 稿 ) 中 规 定 的 条 件 十 质 量 监 测 对 在 校 期 间 建 立 研 究 生 个 人 教 学 与 研 究 档 案, 实 行 中 期 考 核, 全 面 试 行 学 位 授 予 量 化 指 标, 并 对 毕 业 后 的 研 究 生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调 查 以 便 今 后 对 培 养 计 划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建 筑 学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建 筑 技 术 科 学 专 业 方 向 研 究 生 一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适 应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需 要,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的,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的 建 筑 技 术 理 论 研 究 建 筑 环 境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专 门 人 才 和 高 等 师 资 具 体 要 求 : ( 一 ) 努 力 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和 毛 泽 东 思 想, 拥 护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作 风 正 派, 愿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事 业 积 极 工 作 ; ( 二 ) 掌 握 绿 色 建 筑 和 新 能 源 建 筑 的 设 计 和 研 究 建 筑 模 拟 技 术 应 用 建 筑 环 境 和 建 筑 节 能 建 筑 材 料 相 关 技 术 和 智 能 建 筑 的 系 统 开 发 及 其 系 统 集 成 等 建 筑 技 术 科 学 知 识, 了 解 国 内 外 相 关 研 究 和 应 用 领 域 的 最 新 进 展 ; 具 有 从 事 本 专 业 实 际 工 作 和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 ( 三 )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熟 练 地 进 行 专 业 书 刊 的 阅 读, 并 能 撰 写 论 文 摘 要 ; ( 四 ) 具 有 实 事 求 是, 严 谨 的 科 学 作 风 二 研 究 方 向 ( 一 ) 建 筑 节 能 技 术 ( 二 ) 建 筑 物 理 环 境 控 制 ( 三 ) 绿 色 建 筑 设 计 ( 四 ) 室 内 环 境 质 量 研 究 ( 五 ) 建 筑 光 环 境 研 究 ( 六 ) 可 再 生 能 源 利 用 三 招 生 对 象 与 方 法 ( 一 ) 已 获 得 建 筑 学 学 士 学 位 ( 或 工 学 学 士 ) 的 建 筑 学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二 ) 已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的 建 筑 环 境 与 设 备 工 程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三 ) 已 获 得 工 学 学 士 学 位 的 工 程 热 物 理 热 能 环 境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 四 ) 及 相 关 专 业 的 应 届 往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具 有 以 上 四 类 学 士 学 位 文 凭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在 职 人 员 或 具 有 同 等 学 力 的 均 可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统 一 考 试 具 体 招 生 要 求 以 我 校 当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说 明 为 准 入 学 考 试 分 二 步, 初 试 与 复 试 其 中 初 试 部 分 参 见 本 专 业 招

生 目 录 中 的 考 试 科 目 及 参 考 书 目, 满 足 我 校 复 试 要 求 后 可 可 参 加 复 试, 复 试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当 年 度 的 复 试 通 知 复 试 科 目 为 建 筑 设 计 (6 小 时 快 图 题 ) 或 建 筑 物 理 考 生 选 择 建 筑 物 理 + 建 筑 设 计 (6 小 时 快 图 题 ) 复 试, 入 学 完 成 本 培 养 方 案, 学 院 关 于 授 予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的 补 充 规 定 且 符 合 我 校 授 予 学 位 条 件 后 后 可 授 予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考 生 选 择 建 筑 物 理 复 试 的, 在 完 成 培 养 方 案 且 符 合 我 校 授 予 学 位 条 件 后 可 授 予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四 学 习 年 限 学 习 年 限 为 3 年, 前 2 年 修 满 学 分, 后 1 年 完 成 论 文 最 长 年 限 为 4 年 五 课 程 设 置 A 类 公 共 必 修 课 (7 学 分 )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英 语 4 学 分 B 类 学 位 课 (6 学 分 ) B01 建 筑 理 论 研 究 B02 城 市 形 态 与 设 计 方 法 论 B03 计 算 机 辅 助 技 术 C 类 专 业 课 (9 学 分 ) C01 绿 色 建 筑 技 术 C02 传 热 学 与 计 算 流 体 力 学 基 础 C03 建 筑 体 系 整 合 C04 VDS 在 绿 色 建 筑 设 计 中 的 应 用 C05 研 究 方 法 与 写 作 规 范 D 类 选 修 课 ( 包 括 D1- 专 业 选 修 课 程,D2-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 D1 类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D1-01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理 论 D1-02 建 筑 前 沿 理 论 D1-03 电 影 建 筑 学 D1-11 建 筑 环 境 学 D1-12 材 料 与 建 造 D1-13 GIS 基 础 与 应 用 D1-14 算 法 设 计 D1-15 BIM

D1-21 景 观 都 市 主 义 理 论 与 方 法 D1-22 城 市 形 态 学 D1-31 设 计 工 作 坊 一 D1-32 设 计 工 作 坊 二 D1-33 设 计 工 作 坊 三 D2 类 跨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本 专 业 学 分 构 成 为 : 学 位 课 (A+B+C)=2 ; 选 修 课 (D1+D2) (7+3) 学 分 ; 总 分 3 备 注 : 1. 根 据 中 宣 部 教 育 部 的 相 关 通 知,A 类 中 自 然 辩 证 法 等 选 修 课 程 是 指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社 会 科 学 方 法 论 或 马 克 思 主 义 原 著 选 读 3 门, 我 校 要 求 硕 士 生 须 在 其 中 任 选 1 门 2.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入 学 且 计 划 申 请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为 36 学 分, 需 补 修 本 科 建 筑 学 专 业 建 筑 设 计 系 列 设 计 课 程 1 门 和 理 论 课 程 建 筑 设 计 基 础 原 理 建 筑 技 术 ( 一 ) 居 住 区 建 筑 设 计 原 理 中 1 门 具 体 课 程 由 导 师 指 定 3. 非 建 筑 学 专 业 本 科 及 同 等 学 力 本 科 为 建 筑 学 四 年 制 的 硕 士 生 且 计 划 申 请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完 成 D 类 设 计 工 作 坊 课 程 2 门, 合 计 具 体 课 程 须 参 考 第 二 学 期 选 课 单 课 程 说 明 六 培 养 方 式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年 应 完 成 所 有 学 位 课 程 和 大 部 分 选 修 课 程 的 学 习 ( 一 ) 理 论 课 : 课 堂 讲 授 和 课 堂 研 讨 相 结 合 ; ( 二 ) 设 计 课 : 专 题 设 计 研 究 与 高 等 技 能 训 练 相 结 合 ; ( 三 ) 鼓 励 研 究 生 参 加 形 式 多 样 的 学 术 活 动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学 期 结 束 前 进 行 师 生 双 向 互 选, 确 定 导 师,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导 师 负 责 全 部 培 养 工 作 第 三 学 期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着 手 准 备 学 位 论 文 的 选 题 和 研 究 报 告, 学 期 末 经 指 导 小 组 评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学 位 论 文 的 实 施 阶 段, 最 后 一 年 完 成 论 文

七 考 核 方 式 ( 一 ) 理 论 课 以 笔 试 考 试 研 究 报 告 或 论 文 为 主 ( 二 ) 设 计 课 实 践 课 以 作 品 或 报 告 考 评 为 主 ( 三 ) 其 它 课 程 以 读 书 报 告, 实 习 报 告 的 形 式 进 行 考 核 ( 四 ) 中 期 考 核 : 为 了 保 证 研 究 生 的 质 量, 在 入 学 后 的 第 三 学 期 末 进 行 中 期 考 核 由 学 科 组 组 织 相 关 及 其 3 位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的 专 家 组 成, 研 究 生 中 期 考 核 小 组 对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课 程 与 技 能 分 析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实 习 技 能 综 合 素 质, 论 文 进 展 情 况 以 及 掌 握 国 内 外 最 新 研 究 动 态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考 核 小 组 本 着 公 正 负 责 实 事 求 是 的 态 度 对 研 究 生 做 出 评 价, 评 定 成 绩, 根 据 成 绩 分 别 向 进 入 硕 士 论 文 阶 段 和 终 止 研 究 生 学 习 二 个 方 向 分 流 八 学 位 论 文 ( 一 ) 选 择 有 理 论 意 义 和 应 用 价 值 的 课 题 ; ( 二 ) 严 格 开 题 报 告 制 度, 开 题 报 告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严 格 把 关 后, 由 3 位 以 上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同 行 专 家 组 成 的 小 组 审 议, 签 署 指 导 意 见 后 方 可 开 题 ; ( 三 ) 加 强 论 文 写 作 指 导 和 监 督 ; ( 四 ) 进 行 论 文 写 作 的 规 范 性 教 育 九 答 辩 和 学 位 授 予 : 学 位 论 文 完 成 后,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应 在 答 辩 前 至 少 请 2 位 专 家 评 阅 论 文, 至 少 1 人 为 校 外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写 出 评 阅 意 见 评 阅 通 过 后, 方 可 组 织 答 辩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委 员 会 由 3 人 组 成, 论 文 答 辩 会 由 答 辩 委 员 会 主 席 主 持, 论 文 答 辩 不 合 格 者, 经 答 辩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一 年 内 修 改 完 成, 重 新 答 辩 一 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在 规 定 刊 物 上 至 少 正 式 发 表 一 篇 文 章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并 完 成 上 述 论 文 指 标 者, 学 校 方 可 授 予 学 位 申 请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还 应 符 合 关 于 授 予 建 筑 学 硕 士 学 位 的 补 充 规 定 ( 修 订 稿 ) 中 规 定 的 条 件 十 质 量 监 测 对 在 校 期 间 建 立 研 究 生 个 人 教 学 与 研 究 档 案, 实 行 中 期 考 核, 全 面 试 行 学 位 授 予 量 化 指 标, 并 对 毕 业 后 的 研 究 生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调 查 以 便 今 后 对 培 养 计 划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建 筑 与 城 市 规 划 学 院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