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 科 成 市 函 2013 5 号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关 于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推 荐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设 区 市 科 技 局,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办 法 和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实 施 细 则 规 定, 现 将 推 荐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推 荐 范 围 和 推 荐 重 点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推 荐 范 围 包 括 :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突 出 贡 献 奖 国 际 科 学 技 术 合 作 奖 候 选 人 ( 组 织 ); 申 报 省 自 然 科 学 奖 技 术 发 明 奖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的 应 用 基 础 研 究 成 果 和 工 业 农 业 社 会 发 展 领 域 中 的 自 主 创 新 成 果 2013 年 度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项 目 推 荐 总 的 要 求 是 : 突 出 重 点 强 化 导 向 注 重 质 量 提 升 影 响 推 荐 和 奖 励 要 突 出 以 下 六 个 方 面 的 重 点 : 一 是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的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如, 信 息 与 自 动 化 技 术 低 碳 经 济 与 节 能 技 术 新 型 材 料 与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制 造 技 术 及 产 品 等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二 是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领 域 的 科 技 成 果 如, 电 子 信 息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生 物 技 术 与 生 物 制 药 转 基 因 技 术 海 洋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技 术 等 三 是 国 家 和 省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的 科 技 成 果 四 是 科 技 领 军 人 才 和 引 导 高 层 次 人 才 牵 头 完 成 的 科 技 成 果 五 是 民 生 领 域 的 重 要 科 技 成 果 如, 食 品 药 品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有 重 要 意 义 的 新 成 果 六 是 农 业 种 质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及 产 业 化 领 域 的 科 技 成 果 优 先 支 持 关 键 技 术 重 大 装 备 重 点 农 作 物 新 品 种 等 具 有 科 学 发 现 技 术 创 新 集 成 应 用 多 方 面 成 果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经 两 年 时 间 应 用 证 明 了 具 有 明 确 应 用 前 景 和 市 场 空 间 的 科 技 成 果 突 出 创 新 水 平 应 用 情 况, 鼓 励 产 学 研 联 合 创 新, 加 大 对 企 业 创 新 成 果 和 优 秀 中 青 年 创 新 团 队 的 奖 励 力 度 二 推 荐 条 件 及 有 关 规 定 ( 一 ) 省 科 学 技 术 突 出 贡 献 奖 为 人 物 奖 和 终 身 成 就 奖, 只 推 荐 个 人, 要 严 格 掌 握 标 准 要 求, 确 保 候 选 人 符 合 奖 励 办 法 和 实 施 细 则 明 确 的 规 定 条 件 2008 年 度 以 前 获 得 省 长 特 别 奖 省 科 学 技 术 突 出 贡 献 奖 的 集 体 项 目 个 人 项 目 的 首 席 人 员 ( 第 一 获 奖 人 ), 视 同 奖 励 办 法 规 定 的 省 科 学 技 术 突 出 贡 献 奖 获 奖 人, 不 再 受 理 申 报 ( 二 ) 推 荐 省 自 然 科 学 奖 项 目, 应 提 供 体 现 申 报 项 目 主 要 科 学 发 现 点 的 8 篇 代 表 性 论 文 或 专 著, 并 提 供 代 表 性 论 文 专 著 复 印 - 2 -
件 ; 主 要 完 成 人 均 应 是 所 提 供 代 表 性 论 文 或 专 著 的 署 名 作 者 ; 论 文 ( 专 著 ) 公 开 发 表 时 间 必 须 在 二 年 以 上 ( 2011 年 1 月 31 日 前 发 表 ), 但 最 长 不 超 过 10 年 ( 三 ) 推 荐 省 技 术 发 明 奖 项 目, 其 核 心 技 术 必 须 具 有 已 经 获 得 授 权 的 发 明 专 利 ; 项 目 整 体 技 术 应 用 必 须 在 二 年 以 上 (2011 年 1 月 31 日 以 前 应 用 ); 主 要 完 成 人 应 当 是 该 项 技 术 发 明 的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创 造 性 技 术 内 容 的 独 立 完 成 人, 是 该 成 果 取 得 的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的 署 名 权 利 人 ( 四 ) 推 荐 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项 目, 要 求 与 项 目 相 关 的 国 家 和 省 级 科 技 计 划 课 题 或 项 目 已 经 结 题 验 收 或 鉴 定, 并 在 附 件 中 提 供 验 收 或 鉴 定 结 论 及 专 家 委 员 会 人 员 名 单 复 印 件, 项 目 整 体 技 术 已 应 用 二 年 以 上 时 间 (2011 年 1 月 31 日 以 前 应 用 ) ( 五 ) 申 报 项 目 中 涉 及 有 关 技 术 标 准 技 术 规 程 的, 必 须 提 供 相 应 附 件 ( 六 ) 在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和 促 进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等 方 面 仅 从 事 组 织 管 理 和 辅 助 服 务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作 为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的 主 要 完 成 人 ; 国 家 公 务 员 及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一 般 不 得 作 为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的 候 选 人 ( 七 ) 同 一 技 术 内 容 不 得 在 两 个 以 上 推 荐 单 位 重 复 推 荐 ; 同 一 项 目 不 得 在 同 年 度 同 时 申 报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奖 国 家 级 社 会 力 量 设 奖 和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 参 评 项 目 的 前 三 名 完 成 人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工 作 量 应 占 本 人 同 期 工 作 量 的 50% 以 上, 第 一 完 成 人 同 一 年 度 不 能 同 - 3 -
时 申 报 二 个 以 上 ( 含 二 个 ) 请 奖 项 目 ; 主 要 工 作 在 国 外 完 成 的 项 目 不 得 申 报 参 评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在 国 外 工 作 期 间 发 表 的 论 文 取 得 的 专 利 等 不 得 作 为 参 评 项 目 的 支 撑 材 料 ; 已 在 外 省 ( 市 区 ) 申 报 或 已 获 外 省 ( 市 区 ) 科 技 奖 励 的 项 目, 不 得 再 推 荐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 往 年 退 出 评 审 的 项 目 再 次 申 报 参 评, 应 该 符 合 实 施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如 有 违 犯, 查 实 后 取 消 该 项 目 的 年 度 参 评 资 格 ( 八 ) 技 术 发 明 奖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推 荐 书 中 的 推 广 应 用 情 况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要 据 实 认 真 填 写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指 本 项 目 所 列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实 现 的 总 的 实 际 直 接 收 益 ;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指 项 目 应 用 推 广 后 在 本 项 目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之 外 产 生 的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应 用 单 位 出 据 的 应 用 证 明 应 同 时 加 盖 财 务 章 和 法 人 公 章 ( 九 ) 严 格 掌 握 社 会 公 益 类 项 目 推 荐 数 量, 各 推 荐 单 位 推 荐 的 社 会 公 益 类 项 目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总 推 荐 指 标 的 20% ( 十 ) 根 据 奖 励 管 理 的 有 关 要 求, 不 受 理 经 有 关 部 门 确 定 为 国 家 秘 密 技 术 的 项 目 及 列 入 保 密 范 围 的 涉 密 技 术 项 目 申 报 和 参 加 本 级 科 学 技 术 奖 的 评 审 ( 十 一 ) 推 荐 项 目 申 报 材 料 报 送 完 毕 后, 不 再 进 行 有 关 申 报 材 料 的 补 正 处 理 ( 十 二 ) 各 推 荐 部 门 项 目 完 成 单 位 要 认 真 学 习 和 宣 传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办 法 及 实 施 细 则, 并 严 格 把 关, 对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重 复 使 用 材 料 搭 车 报 奖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权 益 等 重 - 4 -
点 问 题 严 格 审 查 在 省 科 技 厅 组 织 的 形 式 审 查 和 评 审 过 程 中 发 现 有 关 问 题 的, 将 严 格 按 照 奖 励 办 法 和 实 施 细 则 的 处 罚 规 定 执 行 三 推 荐 办 法 和 有 关 要 求 ( 一 ) 推 荐 办 法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突 出 贡 献 奖 国 际 科 学 技 术 合 作 奖 采 用 协 商 推 荐 方 式, 将 另 行 下 达 补 充 通 知 在 后 期 进 行 申 报 和 评 审 省 自 然 科 学 奖 技 术 发 明 奖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申 报 实 行 限 额 推 荐 方 式, 推 荐 指 标 由 省 科 技 厅 在 申 报 系 统 上 统 一 发 放 各 市 科 技 局 负 责 本 地 所 属 和 中 央 驻 本 地 单 位 申 报 项 目 的 推 荐 工 作, 各 扩 权 县 科 技 局 不 再 单 独 下 达 指 标, 由 各 设 区 市 科 技 局 统 一 组 织 推 荐 ; 省 直 部 门 或 单 位 负 责 本 部 门 及 所 属 单 位 申 报 项 目 的 推 荐 工 作 ( 二 ) 推 荐 程 序 1 各 推 荐 单 位 登 录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推 荐 管 理 系 统 网 站 ( 以 下 简 称 申 报 网 站, 网 址 :(http://cg.hebstd.gov.cn/xmsb), 下 载 相 关 文 件 和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推 荐 工 作 手 册 ( 以 下 简 称 推 荐 工 作 手 册 ) 2 各 推 荐 单 位 进 入 申 报 网 站, 在 用 户 类 型 栏 目 选 择 推 荐 单 位, 使 用 推 荐 单 位 号 和 登 录 口 令 ( 另 行 发 放 ) 点 击 生 成 推 荐 指 标, 为 申 报 单 位 生 成 推 荐 号 和 校 验 码, 每 一 对 推 荐 号 和 校 验 码 对 应 一 个 推 荐 项 目 ( 人 ), 并 将 申 报 网 站 网 址 推 荐 号 和 校 验 码 告 知 申 报 单 位 - 5 -
3 各 申 报 单 位 进 入 申 报 网 站, 在 用 户 类 型 栏 目 选 择 完 成 单 位 / 完 成 人, 利 用 推 荐 单 位 提 供 的 推 荐 号 和 校 验 码 登 录 申 报 网 站, 按 照 推 荐 工 作 手 册 中 各 奖 种 的 填 写 要 求 进 行 填 报, 利 用 上 传 功 能 将 网 络 申 报 材 料 通 过 网 络 提 交, 并 将 书 面 申 报 材 料 报 送 有 关 推 荐 单 位 4 各 推 荐 单 位 对 申 报 单 位 提 交 的 申 报 材 料, 必 须 按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先 期 形 式 审 查, 并 在 书 面 推 荐 书 需 加 盖 推 荐 单 位 公 章 各 推 荐 单 位 要 严 格 按 照 推 荐 工 作 手 册 的 具 体 要 求, 认 真 做 好 项 目 遴 选 和 推 荐 材 料 的 审 核 把 关 工 作, 并 按 操 作 要 求 进 行 推 荐 四 推 荐 材 料 报 送 和 公 告 公 示 要 求 ( 一 ) 推 荐 材 料 1 申 报 材 料 包 括 电 子 版 推 荐 书 和 书 面 推 荐 书 两 部 分 应 确 保 电 子 版 推 荐 书 和 书 面 推 荐 书 内 容 完 全 一 致 如 不 一 致, 将 不 受 理 项 目 申 报 2 各 推 荐 单 位 负 责 将 书 面 推 荐 书 2 套 ( 含 全 红 章 1 套, 复 印 件 1 套 ) 推 荐 项 目 汇 总 表 一 式 2 份 (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 报 送 省 科 技 厅 成 果 市 场 处 3 推 荐 突 出 贡 献 奖 国 际 合 作 奖 申 报 材 料 时, 只 分 别 提 供 25 份 和 15 份 书 面 材 料 ( 其 中 全 红 章 一 套 ) 4 推 荐 书 的 书 面 材 料 ( 主 件 及 附 件 ), 一 律 用 线 绳 装 订, 不 另 加 封 面 - 6 -
5 完 成 人 本 人 因 特 殊 原 因 未 签 名 的, 应 提 交 书 面 说 明, 并 加 盖 工 作 单 位 和 推 荐 单 位 公 章 6 全 红 章 材 料 要 求 编 写 页 码, 在 附 件 前 需 增 加 附 件 目 录, 推 荐 材 料 和 附 件 页 码 连 续 编 写 7 报 奖 材 料 一 律 不 退, 请 各 单 位 自 行 做 好 申 报 材 料 存 档 工 作 ( 二 ) 推 荐 公 示 1 推 荐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项 目, 实 行 推 荐 单 位 公 告 和 申 报 单 位 内 部 公 示 制 度 各 推 荐 单 位 要 对 下 达 本 单 位 的 推 荐 指 标 和 拟 推 荐 的 全 部 项 目 向 社 会 进 行 公 告 公 示, 公 告 公 示 内 容 包 括 本 单 位 年 度 推 荐 指 标 和 拟 推 荐 项 目 名 称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全 部 完 成 人 及 排 序 申 报 奖 种 ; 全 部 申 报 项 目 要 由 推 荐 单 位 组 织 有 关 申 报 单 位 分 别 在 项 目 前 三 名 完 成 人 所 在 单 位 进 行 内 部 公 示, 公 示 内 容 包 括 项 目 名 称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全 部 完 成 人 及 排 序 申 报 奖 种 前 三 位 完 成 人 对 项 目 的 贡 献 和 工 作 量 关 键 技 术 与 创 新 点 论 文 专 著 专 利 等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公 告 和 公 示 可 同 步 进 行, 公 告 和 公 示 期 应 不 少 于 七 天 2 公 告 公 示 文 件 和 公 告 公 示 情 况 总 结 报 告, 作 为 必 须 提 交 的 重 要 材 料, 由 推 荐 单 位 随 同 申 报 材 料 一 同 上 报 省 科 技 厅 成 果 市 场 处 备 案 公 告 公 示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由 相 关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并 确 保 最 终 提 交 的 推 荐 项 目 和 申 报 材 料 真 实 可 靠 不 存 在 异 议 等 风 险 性 问 题 不 报 送 推 荐 公 告 公 示 材 料 的, 不 受 理 有 关 项 目 的 参 评 申 报 - 7 -
( 三 ) 推 荐 材 料 报 送 各 设 区 市 推 荐 函, 应 以 所 在 市 人 民 政 府 名 义 上 报 ; 如 由 科 学 技 术 部 门 行 文, 必 须 报 经 市 人 民 政 府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并 提 供 领 导 同 志 批 示 复 印 件 省 直 部 门 ( 单 位 ) 推 荐 函 应 为 正 式 公 文, 由 省 直 部 门 ( 单 位 ) 领 导 审 定 签 发, 并 提 供 领 导 同 志 批 示 复 印 件 其 他 单 位 推 荐 函 应 以 法 人 单 位 行 文, 并 由 本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同 时 加 盖 公 章 后 推 荐 报 送 五 关 于 退 出 评 审 撤 奖 及 有 关 规 定 为 了 减 少 奖 励 资 源 浪 费, 保 证 科 技 奖 励 项 目 申 报 推 荐 评 审 的 严 肃 性 和 权 威 性, 按 照 实 施 细 则 规 定, 省 自 然 科 学 奖 技 术 发 明 奖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参 评 项 目 及 其 完 成 人 完 成 单 位 在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公 示 或 公 告 后 要 求 退 出 评 审 或 放 弃 奖 励 的, 经 全 部 主 要 完 成 人 签 字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协 商 一 致 推 荐 单 位 或 者 推 荐 人 同 意, 由 推 荐 单 位 ( 推 荐 人 ) 以 书 面 方 式 向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提 出 其 中 放 弃 奖 励 的, 应 当 在 总 评 审 会 议 前 15 天 提 出 经 批 准 同 意 退 出 当 年 评 审 或 放 弃 当 年 奖 励 的, 如 果 再 次 以 该 项 目 主 体 或 相 关 技 术 内 容 推 荐 申 报 参 加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评 审, 须 按 以 下 规 定 执 行 : 行 业 评 审 结 果 公 告 前 提 出 退 出 评 审 的, 须 隔 一 年 以 上 时 间 ; 行 业 评 审 结 束 后 至 总 评 会 议 前 15 天 提 出 退 出 评 审 的, 应 当 间 隔 二 年 时 间 ; 总 评 审 会 议 前 15 天 内 或 总 评 结 果 公 告 后, 建 议 授 奖 的 个 人 项 目 完 成 单 位 及 其 项 目 退 出 评 审 的, 视 为 放 弃 奖 励, 该 项 目 或 个 人 以 后 不 再 受 理 申 报 - 8 -
六 推 荐 截 止 时 间 ( 一 ) 开 网 时 间 及 电 子 版 材 料 上 传 和 提 交 : 本 通 知 印 发 之 日 起, 申 报 网 站 开 通 各 市 科 技 局 网 络 推 荐 工 作 截 止 时 间 为 2013 年 4 月 28 日 24 时 ;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网 络 推 荐 截 止 时 间 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 24 时 逾 期 申 报 网 站 将 关 闭, 不 再 接 收 上 传 数 据 ( 二 ) 书 面 材 料 报 送 : 申 报 项 目 书 面 推 荐 书 和 推 荐 单 位 推 荐 函 及 相 关 材 料, 请 于 2013 年 4 月 30 日 以 前 报 送 省 科 技 厅 一 楼 行 政 服 务 大 厅 转 成 果 市 场 处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七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推 荐 省 技 术 发 明 奖 和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一 二 等 奖 的 项 目 ( 基 础 研 究 社 会 公 益 类 项 目 除 外 ), 须 同 时 提 交 由 省 科 技 厅 指 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名 单 见 附 件 1) 提 供 的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报 告 ( 不 与 推 荐 书 装 订 在 一 起, 单 册 装 订, 不 用 作 为 电 子 版 附 件 上 传 ) 推 荐 三 等 奖 项 目, 省 科 技 厅 将 随 机 抽 取 一 定 比 例 进 行 经 济 效 益 审 计 八 其 他 事 项 ( 一 ) 推 荐 单 位 号 和 登 录 口 令 由 省 科 技 厅 成 果 市 场 处 随 通 知 一 并 下 发 ( 二 ) 国 家 科 技 奖 励 工 作 正 在 改 革 完 善 过 程 中, 省 级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工 作 将 同 步 推 进 申 报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具 体 问 题 请 及 时 与 省 科 技 厅 成 果 与 市 场 处 联 系 - 9 -
联 系 电 话 :0311-85814701 0311-85804024 联 系 人 : 殷 绪 群 王 宇 技 术 支 持 : 袁 达 0311-85819748 18731138396 附 件 :1 河 北 省 科 技 厅 指 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单 2 2013 年 度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推 荐 工 作 手 册 ( 由 申 报 网 站 下 载 ) 河 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2013 年 3 月 12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 10 -
附 件 1 河 北 省 科 技 厅 指 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单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河 北 大 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天 津 祥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北 东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唐 山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河 北 省 衡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承 德 北 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邢 台 分 所 廊 坊 华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沧 州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张 家 口 金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衡 水 金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石 家 庄 市 新 华 路 199 号 华 海 环 球 广 场 五 层 付 雪 丽 0311-87877696 0311-87881842 13785175776 天 津 市 红 桥 区 政 府 行 政 张 云 茹 022-86516965 许 可 中 心 七 层 13820661091 0312-5915077-9 保 定 市 永 华 南 大 街 22 号 肖 静 转 8078 13930275161 唐 山 市 卫 国 路 碧 玉 华 府 C 座 502 室 秦 皇 岛 市 海 港 区 建 设 大 街 239-2 号 王 秀 芝 承 德 市 工 商 联 大 厦 15 楼 张 树 林 0315-5397730 0315-5397736 13582898961 边 素 英 0335-3201313 13933589770 0314-2071522 0314-2521550 13903142234 邢 台 市 团 结 西 大 街 126 张 永 各 0319-2227396 号 煤 研 所 东 2 楼 13703198171 廊 坊 市 新 华 路 193 号 刘 济 杰 0316-2185145 18631658686 沧 州 市 光 荣 路 卫 校 宿 舍 楼 302 号 张 家 口 市 桥 西 区 西 河 沿 22 号 邯 郸 市 联 纺 路 183 号 德 源 商 务 中 心 27 层 王 玲 玲 0317-2020519 13784769590 郭 利 荣 0313-2185668 13313133298 刘 艳 红 0310-7138262 13931051660 衡 水 市 和 平 西 路 538 号 张 世 文 0318-7959510 1380318926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