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 行 结 售 汇 统 计 指 标 一 交 易 主 体 的 分 类 1 银 行 自 身 : 指 银 行 为 满 足 自 身 需 要 而 进 行 的 结 售 汇 交 易 2 银 行 代 客 : 指 银 行 为 客 户 办 理 的 结 售 汇 交 易 (1) 金 融 机 构 : 包 括 银 行 类 金 融 机 构 和 非 银 行 类 金 融 机 构 (2) 中 资 机 构 : 包 括 中 资 企 事 业 单 位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部 队 等 (3) 外 资 机 构 : 包 括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外 国 政 府 驻 华 机 构 驻 我 国 的 外 国 商 社 金 融 新 闻 类 非 政 府 机 构 等 居 民 机 构, 以 及 非 居 民 机 构 ( 未 在 境 内 注 册 的 境 外 机 构 ) (4) 居 民 个 人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中 国 公 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的 未 取 得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持 中 国 护 照 的 中 国 公 民,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外 国 公 民 和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港 澳 台 同 胞 及 无 国 籍 人 (5) 非 居 民 个 人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的 外 国 公 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未 取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外 国 公 民, 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照 但 已 取 得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的 中 国 公 民 注 意 事 项 (1) 金 融 机 构 已 单 独 分 类, 中 资 企 业 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中 不 再 包 括 金 融 机 构 外 国 驻 华 金 融 机 构 比 如 办 事 处 代 表 处 等, 应 作 为 外 资 机 构 ; 境 外 金 融 机 构 ( 比 如 周 边 国 家 银 行 ) 是 非 居 民 机 构, 应 作 为 外 资 机 构 (2) 中 资 企 业 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按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区 分 (3) 实 践 中, 对 于 个 人 客 户, 若 持 居 民 身 份 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护 照 等 国 内 有 效 证 件, 可 以 视 为 居 民 个 人 ; 若 持 境 外 护 照 等 证 件, 可 以 视 为 非 居 民 个 人 (4) 银 行 为 未 取 得 结 售 汇 资 格 的 银 行 办 理 结 售 汇 业 务, 作 为 金 融 机 构 居 民 和 非 居 民 的 统 计 原 则 : (1) 居 民 个 人 和 居 民 机 构 办 理 结 汇 按 外 汇 资 金 来 源 ; 居 民 个 人 和 居 民 机 构 办 理 售 汇 按 外 汇 资 金 用 途 非 居 民 个 人 和 非 居 民 机 构 办 理 结 汇 按 人 民 币 资 金 用 途 ; 非 居 民 个 人 和 非 居 民 机 构 办 理 售 汇 按 人 民 币 资 金 来 源 简 而 言 之, 居 民 看 外 汇 方, 非 居 民 看 人 民 币 方 (2) 非 居 民 机 构 很 少,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不 属 于 非 居 民 机 构 确 定 交 易 主 体 和 交 易 性 质 的 一 些 经 验 : (1) 注 意 把 握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对 于 同 一 笔 交 易, 不 管 结 售 汇 主 体 是 谁, 交 易 性 质 都 应 该 一 样 ; 二 是 当 一 笔 交 易 的 性 质 不 好 确 定 时, 可 以 转 换 另 一 个 角 度 考 虑, 假 想 如 果 交 易 对 手 来 做 这 笔 结 汇 或 售 汇 业 务, 其 交 易 性 质 是 什 么 ; 三 是 一 般 情 况 下, 先 确 定 交 易 性 质, 然 后 确 定 交 易 主 体 (2) 两 个 实 际 例 子 : 一 是 个 人 将 股 份 转 让 外 方 取 得 资 金 结 汇 ; 二 是 个 人 在 境 内 向 非 居 民 提 供 劳 务 获 得 的 报 酬 结 汇 案 例 : 个 人 将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外 方 (1) 某 居 民 个 人 单 独 持 有 一 家 企 业, 现 将 该 企 业 股 份 全 部 转 让 给 外 国 投 资 者, 并 将 收 到 的 外 汇 结 汇,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该 居 民 个 人 将 企 业 转 给 外 国 投 资 者, 相 当 于 外 国 投 资 者 投 资 于 我 国 境 内 企 业 同 时, 居 民 个 人 结 汇 按 其 外 汇 资 金 来 源 予 以 统 计, 应 统 计 在 投 资 资 本 金 项 下 由 于 被 转 让 企 业 即 为 被 投 资 企 业, 在 个 人 结 汇 时 该
企 业 可 能 尚 未 办 理 完 毕 有 关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但 由 于 该 企 业 已 完 全 为 外 方 所 有, 预 计 将 变 更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因 此 该 笔 交 易 计 入 221 投 资 资 本 金 -04 外 资 机 构 (2) 某 居 民 个 人 单 独 持 有 一 家 企 业, 现 将 该 企 业 股 份 的 5% 转 让 给 外 国 投 资 者, 并 将 收 到 的 外 汇 结 汇,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由 于 外 方 持 有 股 份 比 例 未 超 过 10%, 该 笔 结 汇 应 统 计 在 其 他 投 资 项 下 同 时, 由 于 外 方 占 股 比 例 较 低, 该 企 业 仍 被 工 商 部 门 认 定 为 中 资 企 业 因 此 该 笔 交 易 计 入 240 其 他 投 资 -03 中 资 机 构 案 例 : 个 人 在 境 内 向 境 外 人 士 提 供 劳 务 某 居 民 个 人 在 境 内 为 一 个 境 外 人 士 整 理 住 所, 收 到 非 居 民 个 人 支 付 的 外 汇 并 结 汇,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交 易 性 质? 该 非 居 民 个 人 将 外 汇 资 金 携 入 境 内 时, 在 国 际 收 支 中 会 申 报 在 旅 游 项 下 因 此 居 民 个 人 得 到 的 外 汇 资 金 是 非 居 民 旅 游 项 下 的 外 汇 资 金, 结 汇 应 统 计 在 旅 游 项 下 注 意 在 确 定 交 易 性 质 时, 可 考 虑 以 下 几 点 经 验 : 一 是 对 于 同 一 笔 交 易, 不 管 结 售 汇 主 体 是 谁, 交 易 性 质 都 应 该 一 样 ; 二 是 当 一 笔 交 易 的 性 质 不 好 确 定 时, 可 以 转 换 另 一 个 角 度 考 虑, 假 想 如 果 交 易 对 手 来 做 这 笔 结 汇 或 售 汇 业 务, 其 交 易 性 质 是 什 么 ; 三 是 一 般 情 况 下, 先 确 定 交 易 性 质, 然 后 确 定 交 易 主 体 代 理 结 售 汇 交 易 主 体 的 归 类 (1) 代 理 结 售 汇 要 按 照 实 际 交 易 主 体 归 类, 而 不 能 谁 来 办 理 结 售 汇 就 统 计 在 谁 项 下 这 将 有 利 于 结 售 汇 统 计 数 据 的 使 用 人 员 正 确 理 解 和 分 析 数 据 (2) 实 际 例 子 : 一 是 对 外 输 出 劳 务 企 业 统 一 将 外 出 劳 工 的 劳 务 费 结 汇 ; 二 是 银 行 扣 收 客 户 外 币 储 蓄 利 息 税 结 汇 ; 三 是 境 内 企 业 购 汇 支 付 外 籍 员 工 薪 金 (3) 影 响 : 可 能 会 与 个 人 结 售 汇 系 统 等 的 统 计 口 径 有 所 差 异 案 例 : 对 外 输 出 劳 务 企 业 将 劳 务 费 统 一 结 汇 某 对 外 输 出 劳 务 企 业 向 境 外 某 宾 馆 提 供 了 三 个 月 的 临 时 性 劳 工, 现 将 境 外 汇 入 的 外 出 劳 工 劳 务 费 统 一 结 汇,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交 易 主 体? 我 国 居 民 跨 境 提 供 临 时 性 劳 务, 获 得 的 外 汇 收 入 属 于 职 工 报 酬 在 统 计 交 易 主 体 时, 由 于 该 劳 务 企 业 是 代 理 外 出 劳 工 将 劳 务 费 结 汇, 应 按 照 劳 工 个 人 的 身 份 来 确 定 交 易 主 体, 计 入 05 居 民 个 人
案 例 : 银 行 扣 缴 客 户 外 币 储 蓄 存 款 利 息 税 结 汇 银 行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按 月 扣 收 了 居 民 个 人 外 汇 储 蓄 存 款 的 利 息 税, 并 将 扣 收 的 利 息 税 结 汇 向 税 务 部 门 清 缴,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交 易 主 体? 银 行 属 于 代 客 户 缴 纳 外 币 储 蓄 存 款 的 利 息 税, 资 金 的 所 有 权 属 于 客 户, 应 按 照 客 户 的 身 份 来 确 定 交 易 主 体, 在 本 案 例 中 计 入 05 居 民 个 人 如 果 客 户 为 境 内 企 业, 则 应 计 入 03 中 资 机 构 或 04 外 资 机 构 案 例 : 外 籍 员 工 薪 金 某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聘 请 了 5 名 外 籍 专 家, 该 公 司 购 汇 支 付 外 籍 人 员 薪 金,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该 笔 购 汇 业 务 系 公 司 代 外 籍 专 家 购 汇, 交 易 主 体 应 确 认 为 非 居 民 个 人, 应 按 人 民 币 资 金 来 源 统 计 由 于 外 籍 专 家 跨 境 提 供 劳 务, 该 笔 人 民 币 资 金 来 源 属 于 非 居 民 境 内 获 得 的 合 法 人 民 币 收 入, 计 入 横 栏 331 职 工 报 酬 和 赡 家 款, 纵 栏 06 非 居 民 个 人 境 外 来 华 投 资 交 易 主 体 的 归 类 (1) 交 易 主 体 按 照 被 投 资 企 业 的 性 质 来 确 定 对 于 来 投 资 的, 按 照 被 投 资 企 业 的 性 质 来 定, 对 于 来 不 及 变 更 工 商 登 记 的 企 业, 可 以 按 照 将 要 变 更 的 身 份 来 确 定 ; 对 于 撤 资 的, 按 照 被 撤 资 企 业 的 性 质 来 定 (2) 实 际 例 子 : 一 是 境 内 银 行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 持 股 比 例 超 过 10%); 二 是 外 方 股 东 将 在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股 份 转 给 境 内 中 资 企 业 案 例 : 引 入 战 略 投 资 某 境 内 银 行 引 入 境 外 战 略 投 资 者, 双 方 商 定 外 方 投 资 者 股 份 比 例 为 12%, 经 外 汇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后, 银 行 将 战 略 投 资 款 结 汇, 应 如 何 统 计? 分 析 和 结 论 : 由 于 境 外 投 资 者 取 得 了 10% 以 上 的 股 份, 属 于 直 接 投 资, 该 笔 结 汇 应 统 计 在 横 栏 221 投 资 资 本 金, 纵 栏 01 银 行 自 身 案 例 : 外 方 将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中 方 某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原 由 外 方 全 部 控 股, 外 方 股 东 现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全 部 转 让 给 某 境 内 中 资 企 业, 并 将 获 得 的 人 民 币 购 汇, 银 行 应 如 何 统 计? 由 于 外 方 的 投 资 原 先 属 于 直 接 投 资, 该 笔 交 易 相 当 于 外 方 撤 资 同 时, 被 撤 资 企 业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虽 然 撤 出 后 其 身 份 可 能 将 变 更 为 中 资 企 业, 但 仍 按 照 其 被 撤 资 前 的 身 份 确 定 交 易 主 体, 以 便 与 结 汇 时 的 交
易 主 体 相 对 应 因 此 该 笔 交 易 计 入 422 直 接 投 资 撤 资 -04 外 资 机 构 二 交 易 性 质 的 分 类 100,300 经 常 项 目 : 包 括 货 物 服 务 收 益 经 常 转 移 等 交 易 项 目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经 常 项 目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既 包 括 直 接 结 汇 部 分, 也 包 括 经 常 项 目 外 汇 账 户 和 个 人 外 币 存 款 账 户 的 转 出 外 汇 结 汇 110+120+130=100 310+320+330=300 200,400 资 本 和 金 融 项 目 : 包 括 资 本 账 户 直 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其 他 投 资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金 融 机 构 资 金 本 外 币 转 换 等 交 易 项 目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210+220+230+240+250+260+270=200 410+420+430+440+450+460+470=400 经 常 项 目 的 分 类 与 实 例 ( 一 ) 货 物 贸 易 110,310 货 物 贸 易 : 包 括 一 般 货 物 用 于 加 工 的 货 物 用 于 修 理 的 货 物 运 输 工 具 在 机 场 港 口 购 买 的 货 物 ( 比 如 机 场 售 油 ) 和 非 货 币 黄 金 交 易 项 目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一 般 货 物 包 括 一 般 贸 易 补 偿 贸 易 寄 售 代 销 贸 易 边 境 贸 易 易 货 贸 易 水 电 煤 气 天 然 气 交 易 活 动 设 备 ( 如 运 输 工 具 石 油 井 架 工 作 台 等 ) 等 交 易 (1) 运 输 工 具 在 跨 境 港 口 购 买 的 货 物 和 更 换 零 部 件 的 修 理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比 如, 境 内 港 口 向 境 外 来 港 船 舶 提 供 补 给 物 品 ( 包 括 燃 料 水 等 ), 取 得 收 入 后 结 汇 (2)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项 下 的 赔 款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对 外 赔 款 支 出 售 汇 (3) 经 海 关 报 关 的 大 宗 样 品 费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或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未 报 关 的 样 品 外 汇 收 入 如 果 进 入 待 结 汇 账 户, 也 计 入 本 项 目 (4) 因 进 出 口 押 汇 福 费 廷 等 与 进 出 口 贸 易 融 资 相 关 的 结 售 汇 交 易 计 入 本 项 目 ; 相 应 的 利 息 购 汇 计 入 332 投 资 收 益 (5) 网 购 邮 购 产 品, 网 上 出 售 产 品, 计 入 本 项 目 (6) 个 人 贸 易 结 算 账 户 结 算 进 出 口 货 款, 则 这 些 款 项 的 结 售 汇 计 入 货 物 贸 易 对 于 实 践 中 存 在 的 个 人 未 通 过 贸 易 结 算 账 户 结 算 的, 如 果 个 人 申 明 是 贸 易 款, 可 以 计 入 货 物 贸 易 (7) 对 运 输 工 具 的 维 修, 如 不 需 要 更 换 零 部 件, 仅 仅 提 供 维 修 劳 务, 则 收 入 款 的 结 汇 应 当 计 入 横 栏 121 运 输 如 需 要 更 换 零 部 件, 则 应 当 将 修 理 收 入 款 的 结 汇 计 入 横 栏 110 货 物 贸 易 (8) 境 外 某 公 司 参 加 在 我 国 境 内 组 织 的 一 次 大 型 展 览, 在 现 场 将 携 带 的 展 品 销 售 以 后 取 得 收 入 购 汇 后 汇 出, 计 入 310 货 物 贸 易 (9) 汇 率 变 动 或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引 起 的 补 偿 款 国 内 某 企 业 与 境 外 企 业 签 订 买 卖 合 同, 付 款 方 式 为 国 内 该 企 业 先 期 支 付 100% 的 预 付 货 款, 但 是 待 境 外 企 业 发 货 时, 由 于 汇 率 变 动 或 原 材 料 上 涨 给 国 外 这 家 企 业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国 内 该 公 司 因 此 给 予 一 定 补 偿 进 行 购 付 汇 款 该 补 偿 款 源 于 汇 率 变 动 给 境 外 卖 家 造 成 的 货 物 损 失, 属 于 货 款 的 一 部 分, 应 当 统 计 在 横 栏 310 货 物 贸 易 (10)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退 款 银 行 为 国 内 某 企 业 开 立 一 笔 信 用 证, 信 用 证 金 额 为 100 万 美 元, 客 户 当 时 购 汇 交 存 100% 的 保 证 金, 后 境 外 到 单 仅 需 对 外 支 付 99 万 美 元, 银 行 将 剩 余 保 证 金 结 汇 后 退 回 客 户 相 当 于 预 付 货 款 的 退 回 结 汇, 应 当 统 计 在 横 栏 110 货 物 贸 易 (11) 一 年 期 以 下 的 建 筑 安 装 和 承 包 工 程 境 内 某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在 安 哥 拉 中 标 了 一 个 一 年 期 的 建 筑 工 程, 因 境 外 工 程 需 要 提 供 建 筑 物 资 和 建 筑 设 备 的 出 口, 其 收 入 包 括 工 程 劳 务 收 入 以 及 国 内 建 筑 物 资 和
建 筑 设 备 的 出 口 收 入 工 程 劳 务 收 入 结 汇 计 入 126 其 他 服 务 ; 物 资 设 备 出 口 收 入 结 汇, 计 入 130 货 物 贸 易 对 工 程 统 一 核 算 无 法 区 分 工 程 出 口 设 备 款 的, 按 劳 务 工 程 收 入 结 汇 进 行 统 计, 计 入 126 其 他 服 务 注 意 1: 境 外 建 筑 安 装 劳 务 承 包 工 程 一 年 以 下 ( 包 括 一 年 ) 的, 购 汇 支 付 境 外 日 常 开 支 及 购 买 当 地 物 品 的 支 出 视 为 其 他 商 业 服 务, 计 入 326 其 他 服 务 注 意 2: 境 外 建 筑 安 装 劳 务 承 包 工 程 超 过 一 年 的, 视 同 为 直 接 投 资 ( 可 以 计 入 221/421 投 资 资 本 金 ) 注 意 3: 境 内 A 企 业 为 某 境 外 公 司 的 境 内 办 事 处 提 供 室 内 装 修 和 厂 房 内 部 装 修, 境 外 公 司 直 接 将 装 修 款 付 给 A 企 业,A 企 业 结 汇, 属 于 126 其 他 服 务 ( 二 ) 服 务 贸 易 120,320 服 务 贸 易 : 包 括 运 输 旅 游 通 讯 服 务 建 筑 安 装 及 劳 务 承 包 服 务 保 险 金 融 服 务 计 算 机 和 信 息 服 务 专 有 权 利 使 用 费 和 特 许 费 体 育 文 化 和 娱 乐 服 务 政 府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服 务 交 易 项 目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与 服 务 贸 易 融 资 相 关 的 结 售 汇 交 易, 以 及 货 物 贸 易 从 属 费 用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或 者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应 计 入 对 应 的 本 项 目 服 务 贸 易 融 资 的 例 子 : 企 业 用 工 程 承 包 收 款 单 据 抵 押, 银 行 买 断 提 供 融 资 贷 款 运 输 121,321 运 输 : 包 括 海 运 空 运 陆 运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运 输 ( 国 内 的 水 道 系 统 外 层 空 间 以 及 管 道 运 输 ) 及 其 辅 助 服 务 交 易 项 目 在 港 口 提 供 的 支 持 性 服 务 和 辅 助 服 务, 如 货 物 装 卸 保 管 仓 储 为 运 输 工 具 提 供 的 牵 引 导 航 服 务 以 及 运 输 工 具 的 检 修 服 务 ; 与 运 输 有 关 的 卸 箱 费 加 速 费 仓 储 费 集 装 箱 的 租 金 外 航 航 线 费 等 归 入 本 项 目 清 关 费 : 如 果 政 府 强 制 收 取 的, 相 当 于 税 收, 就 是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 如 果 属 于 提 供 的 服 务, 计 入 服 务 的 相 应 项 目 运 输 与 其 他 项 目 之 间 的 区 分 : (1) 为 运 输 工 具 旅 客 货 物 购 买 的 保 险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或 者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计 入 123,323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2) 运 输 工 具 在 跨 境 港 口 购 买 的 货 物 和 更 换 零 部 件 的 修 理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计 入 110 货 物 贸 易 (3) 境 内 企 业 在 境 外 铁 路 港 口 和 机 场 设 施 提 供 修 理, 相 当 于 劳 务 承 包 服 务, 归 入 126 其 他 服 务 ; 境 外 企 业 在 境 内 提 供 类 似 的 修 理 服 务, 适 用 同 样 的 原 则 (4) 未 备 机 组 人 员 的 运 输 工 具 的 租 金, 是 租 赁, 计 入 126/326 其 他 服 务 旅 游 122,322 旅 游 : 指 跨 境 从 事 商 务 探 亲 留 学 就 医 观 光 朝 觐 等 活 动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结 汇 包 括 旅 游 行 业 ( 包 括 旅 行 社 宾 馆 饭 店 等 ) 为 来 华 的 外 国 旅 行 社 团 及 个 人 提 供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 境 外 旅 游 者 在 华 旅 游 期 间 将 外 汇 ( 包 括 外 币 现 钞 旅 行 支 票 和 银 行 卡 等 ) 结 汇 用 于 购 买 货 物 或 接 受 服 务 ; 境 内 居 民 出 境 旅 游 节 余 外 汇 结 汇 售 汇 包 括 境 内 旅 游 者 和 旅 行 社 购 汇 用 于 在 境 外 旅 游 期 间 购 买 货 物 或 接 受 服 务 ; 境 外 旅 游 者 将 节 余 人 民 币 购 汇 (1) 居 民 所 有 的 境 内 建 筑 物 的 外 汇 租 金 收 入 结 汇 及 承 租 非 居 民 所 有 的 境 外 建 筑 物 的 租 金 支 出 购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2) 父 母 购 汇 支 付 儿 女 在 境 外 的 留 学 费 用, 计 旅 游
(3) 公 司 将 员 工 送 往 境 外 培 训, 计 旅 游 (4) 境 内 A 大 学 与 德 国 B 大 学 进 行 联 合 办 学, 按 照 协 定,A 大 学 每 学 年 将 学 生 在 德 学 习 期 间 的 学 费 考 试 费 住 宿 费 等 购 汇 汇 往 德 国 B 大 学, 计 旅 游 (5) 境 内 某 航 空 公 司 飞 行 员 定 期 到 国 外 进 行 模 拟 机 飞 行 训 练, 需 向 外 方 交 纳 训 练 费 (6) 境 外 游 客 在 外 币 代 兑 点 办 理 结 汇, 交 易 主 体 计 非 居 民 个 人 (1) 国 内 某 企 业 委 托 境 外 某 咨 询 公 司 对 其 员 工 进 行 远 程 电 视 培 训, 购 汇 对 外 支 付 培 训 费 ; 国 内 某 居 民 接 受 某 大 学 函 授 教 育, 购 汇 向 国 外 大 学 支 付 学 费 ; 购 汇 用 于 支 付 国 外 大 学 的 报 名 费 均 属 于 文 化 娱 乐 体 育 服 务 ( 人 员 未 跨 境 ), 计 其 他 服 务 (2) 居 民 所 有 的 境 外 建 筑 物 的 租 金 收 入 结 汇 及 承 租 非 居 民 所 有 的 境 内 建 筑 物 的 租 金 支 出 购 汇 计 入 132, 332 投 资 收 益 (3) 因 公 出 国 购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如 对 公 单 位 购 汇 ( 含 个 人 零 用 费 ), 则 交 易 主 体 为 相 应 机 构 ; 个 人 办 理 因 私 购 汇, 则 交 易 主 体 为 居 民 个 人 (4) 银 行 卡 交 易 若 无 法 区 分 交 易 属 性, 可 计 入 本 项 目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123,323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 金 融 服 务 指 金 融 中 介 服 务 辅 助 服 务, 包 括 金 融 服 务 中 介 费 手 续 费 担 保 费 承 诺 费 咨 询 费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 保 险 服 务 包 括 人 寿 险 财 产 险 信 用 险 责 任 险 等 直 接 保 险 和 再 保 险 的 保 费 收 支 以 及 保 险 经 纪 代 理 公 估 机 构 提 供 的 服 务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1) 客 户 支 付 金 融 机 构 其 他 服 务 费 用 及 货 物 贸 易 从 属 费 用 中 的 保 险 费 计 入 本 项 目 (2) 金 融 机 构 的 外 汇 利 润 利 息 结 汇 和 售 汇 不 包 括 在 本 项 下, 而 计 入 经 常 项 目 中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项 下 的 132,332 投 资 收 益 (3)A 公 司 向 境 外 银 行 借 款, 由 境 外 B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经 外 汇 局 核 准,A 公 司 购 汇 向 境 外 支 付 担 保 费, 虽 然 提 供 担 保 服 务 的 不 是 金 融 机 构, 而 是 一 般 性 企 业, 应 当 统 计 在 横 栏 323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4) 保 险 公 司 分 保 费 结 售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专 有 权 利 使 用 费 和 特 许 费 124,324 专 有 权 利 使 用 费 和 特 许 费 : 包 括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版 权 商 标 制 作 方 法 经 营 权 和 经 销 权 等 许 可 使 用 费 原 版 手 稿 和 照 片 的 使 用 费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商 标 使 用 费 著 作 权 使 用 费 稿 费 收 入 专 有 技 术 许 可 使 用 费 执 照 费 品 牌 加 盟 费 等, 计 入 本 项 目 认 证 费 签 证 费 检 测 费 设 计 费 技 术 服 务 费 及 非 专 有 技 术 使 用 费 等 不 属 于 本 项 目 的 统 计 范 围, 而 应 归 入 125,325 咨 询 服 务 项 下 计 算 机 和 信 息 相 关 的 服 务, 应 计 入 126,326 其 他 服 务 项 下 咨 询 125,325 咨 询 服 务 : 包 括 与 法 律 会 计 ( 含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管 理 技 术 等 相 关 的 服 务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金 融 和 保 险 的 咨 询 服 务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不 包 括 在 本 项 下, 而 计 入 服 务 贸 易 项 下 的 123,323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法 律 咨 询 费 ; 诉 讼 费 仲 裁 费 ; 审 计 费 ; 技 术 设 计 咨 询 指 导 费 ; 建 筑 设 计 制 图 审 图 费 ;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服 务 费 ;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费 ; 管 理 咨 询 费 ; 认 证 费 ; 专 利 申 请 费 ; 海 上 救 生 安 全 检 验 服 务 ;
商 品 鉴 定 费 用 ; 样 本 分 析 费 ; 石 油 测 井 费 ; 上 市 咨 询 服 务 费 等 (1) 某 国 内 知 名 大 学 收 到 境 外 企 业 汇 入 的 研 发 经 费, 属 于 科 研 开 发 性 质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计 入 本 项 目 (2) 国 内 某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定 期 购 汇 向 境 外 聘 用 的 独 立 董 事 支 付 董 事 费, 属 于 管 理 咨 询, 不 是 雇 佣 关 系, 计 入 本 项 目 其 他 服 务 126,326 其 他 服 务 : 指 以 上 未 提 及 的 各 类 服 务 贸 易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包 括 通 讯 建 筑 安 装 及 劳 务 承 包 服 务 计 算 机 和 信 息 服 务 体 育 文 化 和 娱 乐 服 务 政 府 服 务 等 (1) 软 件 使 用 费 软 件 升 级 费 软 件 开 发 费, 属 于 与 计 算 机 有 关 的 服 务 支 出 (2) 支 付 专 有 网 络 使 用 或 国 外 IP 地 址 费, 属 于 通 信 服 务 (3) 网 络 信 息 年 费, 属 于 信 息 服 务 (4) 数 据 库 支 持 维 护 费, 属 于 与 计 算 机 有 关 的 服 务 支 出 (5) 行 业 报 告 订 阅 费, 属 于 书 刊 信 息 方 面 的 服 务 (6) 图 片 拍 摄 费, 属 于 信 息 服 务 (7) 快 递 服 务 费, 属 于 邮 递 通 信 服 务 (8) 演 讲 费 演 出 费, 向 制 作 公 司 支 付 属 于 文 化 娱 乐 方 面 的 服 务 ; 向 个 人 支 付 也 为 文 化 娱 乐 方 面 的 服 务 ( 没 有 雇 佣 关 系 ) (9) 货 物 贸 易 从 属 费 用 中 的 佣 金 销 售 回 扣 销 售 奖 励 费, 属 于 佣 金 回 扣 性 质 的 服 务 (10) 参 展 费, 属 于 宣 传 展 览 性 质 的 商 业 服 务 (11) 市 场 调 研 费, 属 于 市 场 调 研 商 业 服 务 (12) 赞 助 体 育 比 赛 费 广 告 牌 租 金, 属 于 广 告 宣 传 性 质 的 商 业 服 务 (13) 注 册 费 国 际 团 体 协 会 会 员 费, 属 于 会 费 性 质 的 商 业 服 务 (14) 打 捞 费, 属 于 劳 务 性 质 的 服 务 (15) 猎 头 费 (16) 商 标 制 作 费 印 刷 费 (17) 境 外 媒 体 机 构 结 汇 用 于 支 付 奥 运 会 的 赛 事 转 播 权 费 用, 属 于 文 化 娱 乐 体 育 服 务 (18) 国 内 机 构 承 办 网 球 大 师 杯 国 际 田 径 黄 金 大 奖 赛 F1 比 赛 等 体 育 赛 事 以 及 演 唱 会 展 览 会 等 文 体 娱 乐 活 动 而 向 境 外 相 关 机 构 收 取 的 承 办 费 用 结 汇, 属 于 文 化 娱 乐 体 育 服 务 (19) 境 内 居 民 要 参 加 某 国 际 资 格 认 证 考 试, 需 交 纳 报 名 费, 属 于 文 化 娱 乐 体 育 服 务 (20) 国 内 某 居 民 在 网 络 游 戏 中 得 到 很 多 游 戏 装 备 和 积 分, 并 将 这 些 装 备 出 售 给 境 外 非 居 民 获 得 的 收 入 结 汇, 属 于 文 化 娱 乐 体 育 服 务 (1) 驻 外 驻 华 代 表 处 办 公 经 费 结 售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2) 境 内 外 币 卡 误 抛 交 易 产 生 的 购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3) 承 包 工 程 如 不 能 按 服 务 贸 易 和 货 物 贸 易 区 分 的 计 入 本 项 目 并 列 项 : 银 行 卡 12X,32X 银 行 卡 : 与 银 行 卡 相 关 的 结 售 汇 交 易 应 细 分 到 上 述 各 服 务 项 目 中, 同 时 计 入 本 项 下 结 汇 指 境 内 金 融 机 构 从 事 收 单 业 务 时 从 国 际 卡 组 织 收 取 外 汇 的 结 汇 境 内 金 融 机 构 发 行 的 银 行 卡 在 境 内 使 用 后 需 要 由 发 卡 金 融 机 构 进 行 的 结 汇 境 内 金 融 机 构 发 行 的 银 行 卡 提 取 外 币 现 钞 后 的 结 汇 售 汇 指 境 内 金 融 机 构 发 行 的 银 行 卡 在 境 外 使 用 或 在 境 内 因 误 抛 使 用 后 持 卡 人 购 汇 还 款 境 外 卡 持 卡 人 从 境 内 金 融 机 构 提 取 的 人 民 币 未 使 用 完 余 额 兑 回 外 币
境 内 居 民 使 用 银 行 卡 支 付 在 境 外 消 费 的 货 物 或 服 务, 回 国 后 购 汇 偿 还, 应 计 入 322 旅 游 同 时 统 计 在 横 栏 32X 银 行 卡 ( 三 )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130,330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 包 括 职 工 报 酬 投 资 收 益 以 及 经 常 转 移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职 工 报 酬 和 赡 家 款 131,331 职 工 报 酬 和 赡 家 款 : 职 工 报 酬 指 在 境 外 工 作 的 我 国 居 民 个 人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在 我 国 境 内 工 作 的 非 居 民 个 人 的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赡 家 款 指 我 国 居 民 个 人 接 受 境 外 亲 属 提 供 的 用 以 赡 养 亲 属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向 境 外 亲 属 提 供 的 用 以 赡 养 亲 属 的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汇 支 付 外 籍 员 工 (1) 薪 金, 计 入 本 项 目, 纵 非 栏 居 计 民 入 个 06 人 支 付 外 籍 员 工 养 (2) 老 保 险 企 金 业, 计 入 本 项 目, 纵 栏 非 居 计 入 民 06 个 人 (3) 国 内 某 公 司 出 口 货 物 到 美 国, 但 是 进 口 商 验 货 后 发 现 货 物 中 存 在 次 品, 要 求 甲 公 司 将 次 品 挑 选 出 来 为 减 少 人 员 货 物 来 回 的 成 本, 于 是 甲 公 司 在 美 国 当 地 雇 佣 工 人 来 挑 选 货 物, 事 后 再 办 理 该 笔 劳 务 费 的 购 汇 属 于 居 民 雇 佣 非 居 民, 计 入 职 工 报 酬 ( 在 当 地 雇 佣, 不 受 年 限 限 制 只 有 居 民 跨 境 提 供 劳 务 报 酬, 才 考 虑 一 年 以 上 或 一 年 以 下 ) 注 意 事 项 ( 容 易 混 淆 为 职 工 报 酬 的 交 易 属 性 ): (1) 某 境 内 居 民 在 互 联 网 上 发 布 了 自 己 对 于 经 济 形 势 的 预 测 和 分 析, 英 国 某 新 闻 集 团 认 为 其 中 部 分 的 理 论 极 具 创 新 价 值, 希 望 购 买 版 权, 该 居 民 获 得 版 权 转 让 费 10 万 美 元 并 在 此 后 与 该 新 闻 集 团 签 订 了 翻 译 合 同, 以 此 获 得 翻 译 编 辑 费 6000 美 元 翻 译 费 结 汇 计 入 其 他 服 务 ( 不 存 在 劳 动 雇 佣 关 系 ) (2) 境 内 居 民 王 某 为 外 籍 人 士 管 理 境 内 物 业, 该 外 籍 人 士 每 外 年 从 境 外 汇 给 王 某 1000 美 元 作 为 工 资 报 酬 ( 委 托 关 系, 不 是 雇 佣 关 系 ), 计 入 其 他 服 务 (3) 花 旗 中 国 一 直 为 花 旗 集 团 垫 付 派 驻 浦 发 信 用 卡 中 心 高 管 的 工 资 所 得 税 水 电 费 房 屋 租 金, 花 旗 集 团 将 钱 汇 进 来, 花 旗 中 国 代 为 结 汇, 交 易 性 质 是 什 么?( 这 些 人 已 经 是 居 民 了, 属 于 受 境 外 雇 佣, 职 工 报 酬 ) (4) 境 外 A 公 司 与 境 内 B 公 司 合 作 研 发 一 科 研 项 目, 派 遣 一 批 境 外 员 工 进 驻 B 公 司,A 公 司 定 期 向 B 公 司 汇 款 用 于 支 付 外 派 境 内 员 工 的 补 贴 和 奖 金, 外 籍 员 工 将 这 些 款 项 结 汇 用 于 境 内 日 常 生 活 开 支 ( 这 些 人 如 果 是 短 期, 视 为 非 居 民, 属 于 旅 游 ) 投 资 收 益 132,332 投 资 收 益 : 指 直 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及 其 他 投 资 项 下 的 利 润 利 息 和 股 息 等 收 益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1) 客 户 外 汇 存 贷 款 利 息 收 入 结 汇 和 支 出 售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 客 户 支 付 金 融 机 构 其 他 服 务 费 用 应 计 入 323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2) 因 进 出 口 押 汇 福 费 廷 等 与 进 出 口 贸 易 融 资 相 关 的 利 息 购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3) 投 资 分 成 若 属 于 投 资 收 齐 后 的 继 续 分 成 计 入 本 项 目, 若 属 于 先 期 收 回 的 投 资 计 入 222 直 接 投 资 撤 资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133,3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 指 在 无 同 等 经 济 价 值 回 报 的 情 况 下, 我 国 与 其 他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之 间 提 供 或 者 接 受 的 金 融 资 源, 包 括 税 款 捐 赠 遗 产 赔 偿 等 所 有 非 资 本 转 移 的 转 移 项 目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1) 慈 善 机 构 收 到 境 外 汇 入 款 项, 结 汇 用 于 捐 赠 给 灾 民, 计 入 本 项 目 (2) 境 内 居 民 继 承 境 外 亲 戚 遗 产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3) 有 奖 猜 竞 奖 金 奖 票 中 奖 国 际 赛 事 奖 金, 属 于 偶 然 性 收 入, 计 入 本 项 目 (4) 进 出 口 货 物 质 货 有 暇 疵 索 赔, 计 入 本 项 目 (5) 港 口 滞 期 费 和 速 遣 费, 计 入 本 项 目 (6) 跨 境 劳 务 输 出 人 员 工 伤 赔 偿 款, 计 入 本 项 目 保 险 (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除 外 ) 赔 款 收 入 结 汇 和 对 外 赔 款 支 出 售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项 下 的 赔 款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对 外 赔 款 支 出 售 汇 计 入 110,310 货 物 贸 易 ( 四 ) 计 入 经 常 项 目 的 境 内 交 易 (1) 境 内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向 境 内 出 口 企 业 支 付 外 币 赔 款, 企 业 结 汇 计 入 110 货 物 贸 易 (2) 外 资 金 融 机 构 因 经 营 外 汇 业 务 而 发 生 的 日 常 费 用 结 汇 计 入 126 其 他 服 务 (3) 银 行 外 汇 利 润 结 汇 计 入 132 投 资 收 益 (4) 外 汇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结 汇 计 入 132 投 资 收 益 (5) 远 期 或 掉 期 交 易 违 约 产 生 的 损 益 结 售 汇 计 入 132/332 投 资 收 益 (6) 银 行 外 币 营 业 税 结 汇 计 入 1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7) 银 行 按 规 定 代 扣 客 户 外 币 储 蓄 利 息 税 结 汇, 计 入 1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8) 公 安 机 关 对 黄 牛 或 涉 案 单 位 的 罚 没 款 结 汇, 计 入 1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 五 ) 特 殊 说 明 居 民 个 人 的 现 钞 和 存 款 结 汇 : (1) 不 能 简 单 归 类 于 126 其 他 服 务 或 1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而 应 根 据 居 民 个 人 所 述 外 汇 资 金 来 源 进 行 统 计 (2) 会 涉 及 122 旅 游 131 职 工 报 酬 和 赡 家 款 1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等 项 目 经 常 账 户 结 汇 统 计 : 就 大 原 则 比 如, 国 内 某 进 出 口 公 司 在 银 行 开 立 的 外 汇 账 户 销 户, 由 于 该 账 户 长 时 间 没 有 资 金 进 出, 银 行 将 账 户 余 额 结 汇 时 无 法 判 断 资 金 性 质, 如 果 资 金 大 部 分 是 货 物 贸 易 收 入, 统 计 在 110 货 物 贸 易 国 内 A 企 业 与 B 企 业 之 间 有 债 务 纠 纷, 后 法 院 判 决 A 企 业 赔 偿 B 企 业, 但 A 企 业 迟 迟 不 肯 依 法 院 判 决 执 行, 后 法 院 强 行 冻 结 了 A 企 业 外 汇 存 款 并 结 汇, 按 照 A 企 业 外 汇 存 款 的 来 源 进 行 统 计 资 本 和 金 融 项 目 的 分 类 与 实 例 ( 一 ) 资 本 账 户 210,410 资 本 账 户 : 包 括 资 本 转 移 和 非 生 产 非 金 融 资 产 的 收 买 和 放 弃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资 本 转 移 指 涉 及 固 定 资 产 所 有 权 变 更 的 单 方 转 移 或 债 务 豁 免, 包 括 移 民 转 移 非 生 产 非 金 融 资 产 指 本 身 无 法 被 生 产 出 来, 但 可 用 于 生 产 货 物 或 服 务 的 有 形 资 产 ( 如 土 地 和 地 下 资 产 等 ) 以 及 无 形 资 产 (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版 权 商 标 制 作 方 法 经 营 权 和 经 销 权 等 ) (1) 商 标 所 有 权 版 权 经 营 权 及 制 作 方 法 的 转 让, 属 于 无 形 资 产 转 让, 计 入 本 项 目 对 于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使 用 费 用, 其 结 售 汇 计 入 专 利 使 用 和 特 许 费 项 目 ; 对 于 专 利 和 特 许 权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则 计 入 资 本 账 户 项 目 下 (2) 碳 当 货 的 转 让 或 碳 交 易, 计 入 本 项 目 (3) 境 内 个 人 移 民 境 外, 将 合 法 财 产 转 移 到 境 外, 计 入 本 项 目 (4) 国 内 某 公 司 建 设 了 大 型 风 能 发 电 站, 并 将 此 项 目 上 报 联 合 国, 从 而 获 得 了 联 合 国 的 赞 助 费 用, 用 于 维 持 风 能 发 电 站 项 目 的 日 常 运 转 这 属 于 投 资 捐 赠, 类 似 于 逸 夫 图 书 馆, 计 入 资 本 转 移 (1) 资 本 账 户 不 是 指 我 国 因 资 本 与 金 融 项 目 管 理 需 要 而 设 立 的 特 定 资 本 账 户, 如 资 本 金 账 户 外 债 专 户 ; 而 是 泛 指 资 本 转 移 和 非 生 产 非 金 融 资 产 的 收 买 和 放 弃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2) 除 使 领 馆 进 行 的 土 地 和 地 下 资 产 交 易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记 入 本 项 目 外, 非 居 民 进 行 的 土 地 和 地 下 资 产 交 易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记 入 直 接 投 资 项 下 ( 二 ) 直 接 投 资 220,420 直 接 投 资 : 指 境 外 投 资 者 对 境 内 机 构 或 者 境 内 投 资 者 对 境 外 企 业 进 行 的 旨 在 获 得 对 企 业 的 有 效 经 营 管 理 权 及 长 期 收 益 的 投 资 项 下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直 接 投 资 包 括 投 资 资 本 金 直 接 投 资 前 期 费 用 直 接 投 资 者 与 直 接 投 资 企 业 之 间 的 贷 款 和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221+222+223<=220 421+422+423<=420 有 些 直 接 投 资 项 目 不 符 合 各 个 子 项 的 定 义, 可 以 直 接 归 入 直 接 投 资 大 项 比 如, 关 联 公 司 母 子 公 司 资 金 往 来, 在 国 际 收 支 中 视 为 直 接 投 资, 但 其 结 售 汇 仅 计 入 220 420 直 接 投 资 项 下, 而 不 计 入 子 项 221 421 投 资 资 本 金 直 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其 他 投 资 的 区 分 (1) 股 权 投 资 比 例 在 10%( 含 ) 以 上 的 结 售 汇, 不 管 投 资 方 式 如 何, 均 计 入 直 接 投 资 (2)10% 以 下 的, 如 果 是 通 过 证 券 市 场 发 行 ( 或 购 买 ) 股 本 证 券 的 结 售 汇 计 入 232 证 券 筹 资 或 431 证 券 投 资, 否 则 计 入 240 440 其 它 投 资 (3) 股 权 投 资 比 例 在 10%( 含 ) 以 上 的 结 售 汇 是 特 指 单 一 股 东 独 自 获 得 的 股 权 投 资 比 例 在 10%( 含 ) 以 上, 如 果 是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股 东 共 同 获 取 的 股 权 投 资 比 例 在 10%( 含 ) 以 上, 则 不 计 入 该 统 计 项 另 外, 当 同 一 投 资 人 追 加 投 资 致 使 其 股 权 投 资 比 例 在 10%( 含 ) 以 上 的, 其 追 加 投 资 部 分 计 入 直 接 投 资 投 资 资 本 金 221,421 投 资 资 本 金 : 指 在 直 接 投 资 企 业 的 所 有 股 份 ( 包 括 股 票 和 非 股 票 股 份 ) 其 他 认 缴 资 本 和 直 接 投 资 前 期 费 用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结 汇 方 向 : 我 国 企 业 接 受 境 外 投 资, 包 括 个 人 股 东 或 企 业 股 东 将 所 持 股 份 转 让 给 外 方 结 汇 的 交 易 主 体 均 按 照 该 境 内 被 投 资 企 业 的 身 份 确 定 售 汇 方 向 : 我 国 企 业 投 资 于 境 外 企 业 售 汇 的 交 易 主 体 按 照 该 境 内 企 业 的 身 份 确 定 居 民 购 汇 在 境 外 购 买 房 地 产 计 入 421 投 资 资 本 金, 居 民 将 境 外 房 地 产 出 售 所 得 资 金 结 汇 计 入 222 直 接 投 资 撤 资 直 接 投 资 撤 资 222,422 直 接 投 资 撤 资 : 直 接 投 资 企 业 因 终 止 清 算 而 撤 回 的 投 资 资 本 金 ( 含 前 期 费 用 )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撤 资 不 一 定 必 须 是 清 算, 可 以 包 括 股 份 转 让 ; 可 以 是 全 部 撤 回, 也 可 以 是 部 分 撤 回 交 易 主 体 按 照 被 撤 资 企 业 的 身 份 确 定 房 地 产
223,423 房 地 产 : 指 非 居 民 在 我 国 境 内 交 易 住 宅 用 房 和 办 公 用 房 等 商 品 房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房 地 产 公 司 或 居 民 代 非 居 民 结 汇 的, 原 则 上 结 汇 主 体 应 统 计 为 非 居 民 (1) 某 非 居 民 个 人 在 国 内 继 承 了 一 处 房 产, 后 变 卖 要 求 购 汇 出 去 房 产 虽 然 是 非 居 民 继 承 所 得, 但 购 汇 行 为 是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已 经 转 移 到 该 非 居 民 之 后 才 发 生 的, 计 入 423 房 地 产 (2) 非 居 民 个 人 在 我 国 境 内 的 房 子 被 拆 迁 获 得 赔 偿, 相 当 于 出 售 房 产, 计 入 423 房 地 产 ( 三 ) 证 券 投 资 230,430 证 券 投 资 : 指 在 金 融 市 场 的 股 本 证 券 和 债 务 证 券 交 易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证 券 投 资 包 括 股 票 债 券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和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对 境 外 证 券 投 资 431 对 境 外 证 券 投 资 : 指 境 内 机 构 和 个 人 购 买 股 本 证 券 和 债 务 证 券 ( 含 B 股 ) 不 足 证 券 发 行 人 股 权 10% 的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实 际 例 子 (1) 个 人 或 机 构 购 买 银 行 代 客 境 外 理 财 产 品, 计 入 本 项 目, 交 易 主 体 按 照 产 品 发 售 对 象 的 身 份 确 定 (2) 个 人 购 买 外 汇 用 于 外 汇 实 盘 买 卖, 计 入 本 项 目 (3) 认 购 QDII, 计 入 本 项 目, 交 易 主 体 按 照 认 购 者 的 身 份 确 定 (4) 境 内 居 民 个 人 持 有 境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或 认 股 期 权 计 划, 购 汇 用 于 执 行 这 些 计 划, 计 入 本 项 目 (5) 信 托 公 司 受 托 境 外 理 财 业 务, 计 入 本 项 目 对 境 外 证 券 投 资 撤 回 231 对 境 外 证 券 投 资 撤 回 : 指 境 内 机 构 和 个 人 跨 境 证 券 投 资 ( 含 B 股 ) 终 止 而 撤 回 的 投 资 资 金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1)QDII 存 续 期 结 束 后 将 所 有 认 购 资 金 汇 回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2) 企 业 或 个 人 出 售 境 外 股 权 获 得 资 金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3) 国 内 某 大 型 国 有 航 空 公 司 为 了 规 避 油 价 波 动 的 风 险, 购 买 了 挂 钩 国 际 油 价 套 期 保 值 产 品, 产 品 到 期 后 发 生 盈 利, 需 要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证 券 筹 资 232 证 券 筹 资 : 指 境 内 投 资 者 通 过 发 行 债 务 证 券 筹 集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以 及 通 过 发 行 股 本 证 券 筹 集 不 足 股 权 10%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境 外 投 资 者 投 资 我 国 金 融 市 场 的 股 本 证 券 和 债 务 证 券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QFII)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交 易 主 体 为 外 资 机 构 境 内 企 业 在 境 外 IPO 的 资 金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 该 企 业 中 方 股 东 通 过 境 外 证 券 市 场 向 外 国 投 资 者 出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汇 回 结 汇 也 属 于 本 项 目 证 券 投 资 撤 出 432 证 券 投 资 撤 出 : 境 外 投 资 者 投 资 我 国 金 融 市 场 的 股 本 证 券 和 债 务 证 券 终 止 而 撤 回 的 投 资 本 金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1)QFII 存 续 期 间 结 束, 资 金 购 汇 汇 出, 计 入 本 项 目
(2) 中 资 机 构 回 购 境 外 上 市 企 业 股 份, 计 入 本 项 目 ( 四 ) 其 他 投 资 240,440 其 他 投 资 : 除 直 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以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项 下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241+242<=240 441+442<=440 (1) 占 总 股 本 10% 以 下, 而 且 未 通 过 境 外 证 券 市 场 获 得 的 投 资 (2) 境 内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银 行 不 良 贷 款 资 产 打 包 出 售 给 境 外 机 构, 获 得 资 金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类 似 的 跨 境 处 置 不 良 资 产 行 为, 计 入 本 项 目 (3) 非 居 民 将 其 外 汇 在 规 定 额 度 内 结 成 人 民 币, 存 放 在 境 内 银 行, 计 入 本 项 目 (4) 非 居 民 将 结 汇 的 人 民 币 购 买 了 银 行 的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计 入 本 项 目 (5) 向 境 外 公 司 支 付 的 借 用 设 备 保 证 金 境 外 项 目 猜 标 保 证 金 向 国 外 大 学 支 付 保 证 金 支 付 跨 境 房 产 租 赁 押 金 贸 易 合 同 违 约 押 金 货 物 订 金 等, 相 当 于 货 币 存 款, 将 来 可 以 收 回, 计 入 本 项 目 如 果 是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计 入 货 物 贸 易 项 下 (6) 境 外 担 保 项 下 的 履 约 资 金 结 售 汇 : 某 境 内 企 业 向 境 内 银 行 借 人 民 币 贷 款, 由 境 外 担 保 人 提 供 担 保, 到 期 无 力 偿 还, 境 外 担 保 人 汇 入 资 金, 并 根 据 外 汇 管 理 规 定 结 汇, 计 入 本 项 目 (7) 黄 金 汇 率 敞 口 平 盘 交 易 跨 境 贷 款 241,441 跨 境 贷 款 : 指 借 款 人 将 获 得 的 跨 境 贷 款 结 汇 或 者 为 偿 还 跨 境 贷 款 本 金 的 购 汇 跨 境 贷 款 包 括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和 国 际 商 业 贷 款 国 际 商 业 贷 款 包 括 境 内 机 构 向 境 外 银 行 和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向 境 外 企 业 其 他 机 构 和 自 然 人 借 款 和 国 际 融 资 租 赁 等 归 还 跨 境 贷 款 本 金 统 计 在 441 跨 境 贷 款 ; 支 付 利 息 统 计 在 332 投 资 收 益 外 债 转 贷 款 242,442 外 债 转 贷 款 : 指 借 款 人 将 获 得 的 外 债 转 贷 款 结 汇 或 者 为 偿 还 外 债 转 贷 款 本 金 的 购 汇 外 债 转 贷 款 指 境 内 机 构 以 外 币 承 担 的, 由 财 政 部 或 者 外 汇 指 定 银 行 转 贷 的 具 有 契 约 性 偿 还 义 务 的 下 列 外 汇 资 金 :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转 贷 款 外 国 政 府 转 贷 款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转 贷 款 ( 五 ) 计 入 资 本 和 金 融 项 目 的 境 内 交 易 250,450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 指 借 款 人 将 获 得 的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结 汇 或 者 为 偿 还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本 金 的 购 汇 注 意 : 与 进 出 口 贸 易 融 资 相 关 的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结 售 汇 计 入 110 310 货 物 贸 易 目 前 除 出 口 押 汇 外 的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一 般 不 允 许 结 汇 ; 但 部 分 银 行 存 在 经 特 批 可 以 结 汇 的 情 况 260,460 金 融 机 构 资 金 本 外 币 转 换 : 金 融 机 构 因 业 务 需 要 而 办 理 自 身 资 本 与 金 融 项 目 的 外 汇 收 入 结 汇 和 外 汇 支 出 售 汇 (1)261,461 资 本 金 ( 营 运 资 金 ): 指 金 融 机 构 为 增 加 或 减 少 外 汇 资 本 金 ( 营 运 资 金 ) 而 进 行 的 本 外 币 转 换 该 项 目 主 要 用 以 反 映 境 内 注 入 外 汇 资 本 金 而 产 生 的 结 售 汇,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境 外 上 市 的 结 售 汇 应 区 分 情 况 统 计 在 220/420 230/430 240/440 项 下 (2)262,462 代 债 务 人 结 售 汇 : 金 融 机 构 因 债 权 项 下 收 回 资 产 与 债 权 币 种 不 匹 配 而 进 行 的 本 外 币 转 换 比 如, 银 行 发 放 外 汇 贷 款, 债 务 人 违 约, 通 过 法 律 程 序 追 索 到 房 产, 处 置 后 得 到 人 民 币 资 金, 经 外 汇 局 批 准 购 汇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购 买 银 行 的 不 良 资 产, 其 中 既 有 外 币 资 产 也 有 人 民 币 资 产, 后 期 收 回 外 币 资 产 的 结 汇, 计 入 该 项 目 270,470 其 他 : 由 于 跨 境 交 易 的 项 目 在 210/410-240/440 中 可 以 反 映, 该 项 目 实 际 发 生 的 情 况 应 较 少 实 际 例 子 : 境 内 某 居 民 个 人 5 万 美 元 限 额 内 购 汇 存 款 或 将 这 部 分 存 款 结 汇
银 行 结 售 汇 统 计 月 报 表 -- 结 汇 ( 即 期 ) 单 位 : 万 美 元 代 码 项 目 银 行 自 身 金 融 机 构 中 资 机 构 银 行 代 客 外 资 机 构 居 民 个 人 非 居 民 个 人 01 02 03 04 05 06 100 ( 一 ) 经 常 项 目 110 1. 货 物 贸 易 120 2. 服 务 贸 易 121 运 输 122 旅 游 123 金 融 和 保 险 服 务 124 专 有 权 利 使 用 费 和 特 许 125 费 咨 询 服 务 126 其 他 服 务 12X 其 中 : 银 行 卡 130 3. 收 益 和 经 常 转 移 131 职 工 报 酬 和 赡 家 费 132 投 资 收 益 133 其 他 经 常 转 移 200 ( 二 ) 资 本 与 金 融 项 目 210 1. 资 本 账 户 220 2. 直 接 投 资 221 其 中 : 投 资 资 本 金 222 直 接 投 资 撤 资 223 房 地 产 230 3. 证 券 投 资 231 对 境 外 证 券 投 资 撤 回 232 证 券 筹 资 240 4. 其 他 投 资 241 其 中 : 跨 境 贷 款 242 外 债 转 贷 款 250 5. 国 内 外 汇 贷 款 260 6. 金 融 机 构 资 金 本 外 币 转 换 261 其 中 : 资 本 金 ( 营 运 资 金 ) 262 代 债 务 人 结 汇 270 7.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