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波 保 税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甬 保 税 政 2016 34 号 宁 波 保 税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宁 波 保 税 区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 现 将 宁 波 保 税 区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宁 波 保 税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16 年 6 月 1 日 1
宁 波 保 税 区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市 委 市 政 府 决 策 部 署, 根 据 宁 波 市 开 展 打 击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专 项 行 动 工 作 方 案 ( 甬 处 非 发 2015 1 号 ) 宁 波 市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和 市 委 市 政 府 关 于 开 展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动 员 部 署 暨 G20 峰 会 金 融 维 稳 安 保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加 快 建 立 金 融 风 险 监 测 预 警 体 系, 构 筑 防 范 和 处 置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的 安 全 网, 积 极 整 治 金 融 领 域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建 立 监 管 长 效 机 制, 通 过 全 面 排 查 和 分 类 整 治, 牢 牢 守 住 不 发 生 区 域 性 系 统 性 金 融 风 险 和 不 发 生 大 规 模 群 体 性 事 件 两 个 底 线, 努 力 维 护 我 区 良 好 金 融 生 态, 为 重 大 国 际 峰 会 的 顺 利 召 开 提 供 保 障,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工 作 目 标 和 原 则 ( 一 ) 工 作 目 标 落 实 宁 波 市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要 求, 规 范 各 类 互 联 网 金 融 业 态, 优 化 市 场 竞 争 环 境, 扭 转 互 联 网 金 融 某 些 业 态 偏 离 正 确 创 新 方 向 的 局 面, 遏 制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案 件 多 发 势 头, 提 高 投 资 者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建 立 和 完 善 适 应 互 联 网 金 融 发 展 特 点 的 监 管 长 效 机 制, 实 现 规 范 与 发 展 并 举 创 新 与 防 范 风 险 并 重, 促 进 互 联 网 金 融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切 实 发 挥 互 联 网 金 融 支 持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的 积 极 作 用 2
( 二 ) 工 作 原 则 打 击 非 法, 保 护 合 法 准 确 把 握 和 处 理 好 合 法 与 非 法 规 范 与 发 展 整 治 与 保 护 的 关 系, 明 确 各 项 业 务 合 法 与 非 法 合 规 与 违 规 的 边 界, 守 好 法 律 和 风 险 底 线 对 合 法 合 规 行 为 予 以 保 护 支 持, 对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予 以 坚 决 打 击 积 极 稳 妥, 有 序 化 解 准 确 领 会 和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市 委 市 政 府 相 关 文 件 和 会 议 精 神, 紧 密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工 作 稳 扎 稳 打, 讲 究 方 法 步 骤, 针 对 不 同 风 险 领 域, 明 确 重 点 问 题, 分 类 处 理 精 准 施 策 根 据 违 法 违 规 情 节 轻 重 和 社 会 危 害 程 度 区 别 对 待, 做 好 风 险 评 估, 依 法 有 序 稳 妥 处 置 风 险, 防 范 处 置 风 险 的 风 险 同 时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开 展 整 治, 不 搞 例 外 明 确 分 工, 强 化 协 作 按 照 宁 波 市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分 工 和 要 求, 采 取 实 际, 工 作 稳 扎 稳 打, 讲 究 方 法 步 骤, 针 对 不 同 风 险 领 域, 明 确 重 点 问 题, 分 类 处 理 精 准 施 策 根 据 违 法 违 规 情 节 轻 重 和 社 会 危 害 程 度 区 别 对 待, 做 好 风 险 评 估, 依 法 有 序 稳 妥 处 置 风 险, 防 范 处 置 风 险 的 风 险 同 时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开 展 整 治, 不 搞 例 外 远 近 结 合, 边 整 边 改 立 足 当 前, 切 实 防 范 化 解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存 在 的 风 险, 对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形 成 有 效 震 慑 着 眼 长 远, 以 专 项 整 治 为 契 机, 及 时 总 结 提 炼 经 验, 形 成 制 度 规 则, 建 立 健 全 互 联 网 金 融 监 管 长 效 机 制 二 重 点 整 治 问 题 和 工 作 要 求 3
( 一 )P2P 网 络 借 贷 和 股 权 众 筹 业 务 1.P2P 网 络 借 贷 平 台 应 守 住 法 律 底 线 和 政 策 红 线, 落 实 信 息 中 介 性 质, 不 得 设 立 资 金 池, 不 得 发 放 贷 款, 不 得 非 法 集 资, 不 得 自 融 自 保 代 替 客 户 承 诺 保 本 保 息 期 限 错 配 期 限 拆 分 虚 假 宣 传 虚 构 标 的, 不 得 通 过 虚 构 夸 大 融 资 项 目 收 益 前 景 等 方 法 误 导 出 借 人, 除 信 用 信 息 采 集 及 核 实 贷 后 跟 踪 抵 质 押 管 理 等 业 务 除 外, 不 得 从 事 线 下 营 销 2. 股 权 众 筹 平 台 不 得 发 布 虚 假 标 的, 不 得 自 筹, 不 得 明 股 实 债 或 变 相 乱 集 资, 应 强 化 对 融 资 者 股 权 众 筹 平 台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和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不 得 进 行 虚 假 陈 述 和 误 导 性 宣 传 3.P2P 网 络 借 贷 平 台 和 股 权 众 筹 平 台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从 事 资 产 管 理 债 权 或 股 权 转 让 高 风 险 证 券 市 场 配 资 等 金 融 业 务 P2P 网 络 借 贷 平 台 和 股 权 众 筹 平 台 客 户 资 金 与 自 有 资 金 应 分 账 管 理, 遵 循 专 业 化 运 营 原 则, 严 格 落 实 客 户 资 金 第 三 方 存 管 要 求, 选 择 符 合 条 件 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作 为 资 金 存 管 机 构, 保 护 客 户 资 金 安 全, 不 得 挪 用 或 占 用 客 户 资 金 4.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房 地 产 中 介 机 构 和 互 联 网 金 融 从 业 机 构 等 未 取 得 相 关 金 融 资 质, 不 得 利 用 P2P 网 络 借 贷 平 台 和 股 权 众 筹 平 台 从 事 房 地 产 金 融 业 务 ; 取 得 相 关 金 融 资 质 的, 不 得 违 规 开 展 房 地 产 金 融 相 关 业 务 从 事 房 地 产 金 融 业 务 的 企 业 应 遵 守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和 房 地 产 金 融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互 联 网 众 筹 买 房 等 行 为, 严 格 各 类 机 构 开 展 首 付 贷 性 质 的 业 务 4
( 二 ) 通 过 互 联 网 开 展 资 产 管 理 及 跨 界 从 事 金 融 业 务 1. 互 联 网 企 业 未 取 得 相 关 金 融 业 务 资 质 不 得 依 托 互 联 网 开 展 相 应 业 务, 开 展 业 务 的 实 质 应 符 合 取 得 的 业 务 资 质 互 联 网 企 业 和 传 统 金 融 企 业 平 等 竞 争, 行 为 规 则 和 监 管 要 求 保 持 一 致 采 取 穿 透 式 监 管 方 式, 根 据 业 务 实 质 认 定 业 务 属 性 2. 未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不 得 将 私 募 发 行 的 多 类 金 融 产 品 通 过 打 包 拆 分 等 形 式 向 公 众 销 售 采 取 穿 透 式 监 管 方 式, 根 据 业 务 本 质 属 性 执 行 相 应 的 监 管 规 定 销 售 金 融 产 品 应 严 格 执 行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制 度 标 准, 披 露 信 息 和 提 示 风 险, 不 得 将 产 品 销 售 给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不 相 匹 配 的 客 户 3. 金 融 机 构 不 得 依 托 互 联 网 通 过 各 类 资 产 管 理 产 品 嵌 套 开 展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规 避 监 管 要 求 应 综 合 资 金 来 源 中 间 环 节 与 最 终 投 向 等 全 流 程 信 息, 采 取 穿 透 式 监 管 方 式, 透 过 表 面 判 定 业 务 本 质 属 性 监 管 职 责 和 应 遵 循 的 行 为 规 则 与 监 管 要 求 4. 同 一 集 团 内 取 得 多 项 金 融 业 务 资 质 的, 不 得 违 反 关 联 交 易 等 相 关 业 务 规 范 按 照 与 传 统 金 融 企 业 一 致 的 监 管 规 则, 要 求 集 团 建 立 防 火 墙 制 度, 遵 循 关 联 交 易 等 方 面 的 监 管 规 定, 切 实 防 范 风 险 交 叉 传 染 ( 三 ) 第 三 方 支 付 业 务 1. 非 银 行 支 付 机 构 不 得 挪 用 占 用 客 户 备 付 金, 客 户 备 付 金 账 户 应 开 立 在 人 民 银 行 或 符 合 要 求 的 商 业 银 行 人 民 银 行 或 商 业 银 行 不 向 非 银 行 机 构 备 付 金 账 户 计 付 利 息, 防 止 支 付 机 构 以 吃 5
利 差 为 主 要 盈 利 模 式, 理 顺 支 付 机 构 业 务 发 展 激 励 机 制, 引 导 非 银 行 支 付 机 构 回 归 提 供 小 额 快 捷 便 民 小 微 支 付 服 务 的 宗 旨 2. 非 银 行 支 付 机 构 不 得 连 接 多 家 银 行 系 统, 变 相 开 展 跨 行 清 算 业 务 非 银 行 支 付 机 构 开 展 跨 行 支 付 业 务 应 通 过 人 民 银 行 跨 行 清 算 系 统 或 者 具 有 合 法 资 质 的 清 算 机 构 进 行 3. 开 展 支 付 业 务 的 机 构 应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业 务 资 质, 不 得 无 证 经 营 支 付 业 务, 开 展 商 户 资 金 结 算 个 人 POS 机 收 付 款 发 行 多 用 途 预 付 卡 网 络 支 付 等 业 务 ( 四 )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广 告 等 行 为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广 告 等 宣 传 行 为 应 依 法 合 规 真 实 准 确, 不 得 对 金 融 产 品 和 业 务 进 行 不 当 宣 传 未 取 得 相 关 金 融 业 务 资 质 的 从 业 机 构, 不 得 对 金 融 业 务 或 公 司 形 象 进 行 宣 传 取 得 相 关 业 务 资 质 的, 宣 传 内 容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需 经 有 权 部 门 许 可 的, 应 当 与 许 可 的 内 容 相 符 合, 不 得 进 行 误 导 性 虚 假 违 法 宣 传 三 工 作 措 施 ( 一 ) 严 格 准 入 管 理 设 立 金 融 机 构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必 须 依 法 接 受 准 入 管 理 未 经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批 准 或 备 案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的, 由 区 金 融 主 管 部 门 ( 财 政 局 ) 会 同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予 以 认 定 和 查 处, 情 节 严 重 的, 予 以 取 缔 区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根 据 区 财 政 局 的 认 定 意 见, 依 法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交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查 处 非 金 融 机 构 不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的 企 业, 在 注 册 名 称 和 经 营 范 围 中 原 则 上 不 得 使 用 交 易 所 交 易 中 心 金 融 资 6
产 管 理 理 财 基 金 基 金 管 理 投 资 管 理 财 富 管 理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网 贷 网 络 借 贷 P2P 股 权 众 筹 互 联 网 保 险 支 付 等 字 样 凡 在 名 称 和 经 营 范 围 中 选 择 使 用 上 述 字 样 的 企 业, 由 区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和 财 政 局 会 同 项 目 引 进 部 门, 发 挥 注 册 登 记 会 商 机 制 作 用, 充 分 掌 握 企 业 股 东 背 景 信 用 状 况 经 营 团 队 运 营 方 案 风 控 措 施 等, 做 好 风 险 评 估 区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将 注 册 信 息 ( 包 括 存 量 企 业 ) 及 时 告 知 区 财 政 局, 并 建 立 重 点 关 注 企 业 名 单, 加 强 协 调 沟 通, 有 效 防 范 企 业 擅 自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的 风 险 ( 二 ) 强 化 资 金 监 测 加 强 对 互 联 网 金 融 从 业 机 构 资 金 账 户 及 跨 行 清 算 的 集 中 管 理, 对 机 构 的 资 金 账 户 股 东 身 份 资 金 来 源 和 资 金 运 用 等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监 测, 并 将 有 关 情 况 和 重 点 可 疑 交 易 及 时 提 交 区 整 治 行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严 重 的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交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查 处 逐 步 引 导 相 关 企 业 在 区 内 银 行 开 立 资 金 存 管 账 户, 由 存 管 银 行 加 强 对 相 关 资 金 账 户 的 监 督, 按 月 向 区 财 政 局 报 送 相 关 企 业 资 金 进 出 情 况, 切 实 保 障 资 金 来 源 和 流 向 的 合 规 性 ( 三 ) 加 强 内 控 管 理 由 区 财 政 局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会 同 项 目 引 进 部 门 对 机 构 自 身 与 互 联 网 平 台 合 作 开 展 的 业 务 进 行 清 理 排 查, 严 格 内 控 管 理 要 求,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不 得 与 未 取 得 相 应 金 融 业 务 资 质 的 互 联 网 企 业 开 展 合 作, 不 得 通 过 互 联 网 开 展 跨 界 金 融 活 动 进 行 监 管 套 利 7
( 四 ) 用 好 技 术 手 段 充 分 利 用 好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加 强 对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机 构 及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的 监 测 预 警, 研 究 建 立 金 融 业 务 监 测 预 警 信 息 系 统, 同 时 积 极 对 接 互 联 网 金 融 监 管 技 术 平 台 通 过 基 层 网 格 化 管 理 平 台 化 运 行 信 息 化 支 撑, 积 极 整 合 各 地 各 部 门 信 息 资 源, 及 时 推 动 实 现 工 商 市 场 主 体 公 示 信 息 人 民 银 行 征 信 信 息 公 安 打 击 违 法 犯 罪 信 息 法 院 立 案 判 决 执 行 信 息 等 相 关 信 息 的 依 法 互 通 共 享, 实 现 监 测 预 警 的 目 标 四 工 作 要 求 及 职 责 分 工 ( 一 ) 加 强 统 筹 协 调 成 立 由 管 委 会 分 管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区 金 融 主 管 部 门 ( 财 政 局 ) 主 要 领 导 担 任 副 组 长,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参 加 的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总 体 推 进 整 治 工 作, 做 好 工 作 总 结, 提 出 长 效 机 制 建 议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区 财 政 局, 负 责 总 体 协 调 信 息 汇 总 数 据 统 计 工 作 督 查 和 情 况 通 报 等 工 作, 负 责 联 系 一 行 三 局 掌 握 专 项 排 查 情 况 ( 二 ) 加 强 分 工 协 作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负 责 企 业 登 记 准 入, 以 及 联 系 相 关 部 门 对 第 三 方 支 付 和 通 过 互 联 网 开 展 资 产 管 理 及 跨 界 从 事 金 融 业 务 P2P 网 络 借 贷 平 台 股 权 众 筹 互 联 网 保 险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广 告 等 进 行 专 项 整 治 管 委 办 负 责 新 闻 宣 传 舆 论 导 控 和 新 闻 媒 体 涉 及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宣 传 的 管 理 等 贸 易 合 作 局 市 场 物 流 局 和 工 业 科 技 局 等 招 商 部 门 按 照 谁 引 进,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做 好 对 新 引 进 项 目 的 初 审, 以 及 已 注 册 项 目 的 跟 踪 联 系, 并 配 合 监 管 部 门 做 好 相 关 信 息 报 送 工 作 社 会 8
事 务 综 治 中 心 负 责 联 系 公 检 法 部 门, 协 调 非 法 金 融 案 件 的 立 案 侦 办 查 处 和 打 击 等, 做 好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的 信 访 预 警 现 场 处 置, 落 实 维 稳 措 施 等, 同 时 要 充 分 发 挥 网 格 员 作 用, 进 行 区 域 内 相 关 企 业 进 行 动 态 监 控 人 事 局 经 发 局 建 管 局 国 税 局 地 税 分 局 等 部 门 配 合 做 好 日 常 监 管 工 作 五 工 作 步 骤 ( 一 ) 工 作 部 署 阶 段 ( 至 2016 年 5 月 下 旬 ) 管 委 会 设 立 互 联 网 金 融 风 险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领 导 小 组 ( 以 下 称 领 导 小 组 ),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组 织 召 开 动 员 部 署 会 议, 明 确 成 员 单 位 和 职 责 分 工, 启 动 整 治 工 作 ( 二 ) 培 训 排 查 阶 段 ( 至 2016 年 7 月 上 旬 )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参 加 市 级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的 业 务 培 训, 再 由 参 加 培 训 的 人 员 对 区 内 职 能 部 门 具 体 排 查 整 治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业 务 培 训 本 次 排 查 工 作 采 取 多 方 数 据 汇 总 逐 一 对 比 网 上 核 验 现 场 实 地 认 证 等 方 式 进 行 一 是 财 政 局 会 同 金 融 监 管 部 门 利 用 日 常 监 管 信 息 行 业 信 息 库 大 数 据 检 索 接 受 举 报 等 方 式, 汇 总 形 成 监 管 范 围 内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机 构 的 基 本 数 据 信 息 二 是 市 场 监 管 分 局 根 据 注 册 登 记 排 查 范 围 关 键 词 搜 索 广 告 监 测 等 方 式 搜 寻 排 查 对 象 信 息 三 是 宣 传 维 稳 等 部 门 梳 理 在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有 关 非 法 金 融 线 索 ( 三 ) 清 理 整 顿 阶 段 ( 至 2016 年 11 月 底 ) 9
各 相 关 部 门 对 牵 头 领 域 的 从 事 金 融 活 动 机 构 和 业 务 进 行 集 中 整 治 对 清 理 整 顿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向 违 规 机 构 出 具 整 改 意 见, 并 监 督 落 实 整 改 要 求 对 违 法 违 规 情 节 较 轻 的, 要 求 限 期 整 改 ; 拒 不 整 改 或 违 法 违 规 情 节 较 重 的, 依 法 依 规 坚 决 予 以 处 置 ;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专 项 整 治 不 改 变 不 替 代 非 法 集 资 和 非 法 交 易 场 所 的 现 行 处 置 制 度 安 排 ( 四 ) 督 查 评 估 阶 段 ( 至 2016 年 11 月 底 ) 区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自 查, 并 接 受 市 领 导 小 组 的 督 查 和 评 估 对 于 好 的 经 验 做 法 及 时 推 广, 对 于 整 治 工 作 落 实 不 力, 整 治 一 批 又 出 一 批 的, 应 查 找 问 题 及 时 纠 偏, 并 建 立 问 责 机 制 ( 五 ) 验 收 和 总 结 阶 段 ( 至 2016 年 12 月 底 ) 区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形 成 整 治 报 告, 报 送 市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接 受 市 领 导 小 组 对 我 区 清 理 整 顿 情 况 进 行 验 收 ( 六 ) 建 立 长 期 动 态 排 查 机 制 (2016 年 8 月 起 ) 要 将 排 查 工 作 作 为 一 项 长 期 任 务 予 以 安 排 落 实, 按 培 训 排 查 阶 段 的 工 作 要 求, 持 续 关 注 机 构 变 动 情 况 ( 包 括 机 构 数 量 增 减 情 况 以 及 原 有 机 构 内 部 变 化 等 情 况 ), 于 每 月 5 号 前 通 过 纸 质 版 电 子 版 同 步 报 送 上 月 区 内 被 排 查 的 机 构 情 况, 为 长 期 动 态 摸 清 风 险 底 数 提 供 基 本 信 息 六 建 立 长 效 机 制 各 部 门 要 以 整 治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为 导 向, 按 照 边 整 边 改 标 本 兼 治 的 思 路, 抓 紧 推 动 预 警 监 控 报 告 处 置 以 及 常 态 化 10
正 面 宣 传 引 导 等 长 效 机 制 的 建 设, 贯 穿 整 治 工 作 始 终 ( 一 ) 强 化 联 动 机 制 加 强 各 部 门 在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中 的 沟 通 合 作, 区 整 治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定 期 召 集 各 成 员 单 位 召 开 工 作 会 议, 通 报 工 作 情 况 协 调 处 置 疑 难 问 题, 推 进 落 实 排 查 整 治 责 任, 实 现 部 门 联 动 同 时 定 期 对 各 部 门 进 行 工 作 督 查, 对 于 工 作 落 实 不 力 的, 约 谈 相 关 负 责 人 加 强 与 市 金 融 办 对 接, 与 其 他 县 ( 市 ) 区 建 立 信 息 互 通 机 制, 实 时 掌 握 区 内 企 业 在 区 外 运 营 情 况 ( 二 ) 完 善 监 管 规 则 建 立 网 格 排 查 风 险 评 估 分 类 处 置 以 及 宣 传 教 育 的 长 效 工 作 机 制, 各 部 门 要 建 立 和 完 善 各 项 监 管 机 制, 制 定 各 项 监 管 细 则 和 政 策 要 求, 切 实 提 升 金 融 风 险 源 头 防 范 管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强 化 功 能 监 管 和 综 合 监 管, 抓 紧 明 确 跨 界 交 叉 型 金 融 业 务 的 穿 透 式 监 管 规 则 ( 三 ) 强 化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各 职 能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口 监 管 机 构 和 业 务 的 风 险 排 查 和 行 政 执 法, 做 到 早 发 现 早 预 防 早 处 置 对 一 般 工 商 企 业, 要 综 合 运 用 信 用 分 类 监 管 定 向 抽 查 检 查 信 息 公 示 风 险 警 示 约 谈 市 场 准 入 限 制 等 手 段, 强 化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探 索 建 立 多 部 门 联 动 综 合 执 法 机 制, 提 升 执 法 效 果 对 从 事 非 法 金 融 业 务 主 体 ( 包 括 法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代 理 人 中 间 人 等 ) 建 立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和 信 用 记 录, 并 纳 入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交 换 平 台 ( 四 ) 加 强 宣 传 教 育 和 舆 论 引 导 各 部 门 应 加 强 政 策 解 读 和 舆 论 引 导, 用 典 型 案 例 教 育 群 众, 提 高 投 资 者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通 过 集 中 宣 传 区 位 宣 传 覆 盖 宣 传 和 特 色 宣 传 相 结 合, 提 高 宣 传 11
有 效 性 ( 五 ) 进 一 步 发 挥 案 件 会 商 机 制 作 用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共 同 参 与, 通 过 开 展 信 息 沟 通 交 流, 定 期 研 究 分 析 我 区 非 法 金 融 活 动 的 方 式 特 点 演 变 规 律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在 防 范 和 处 置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困 难 问 题, 进 一 步 加 强 预 防 预 警 动 态 监 管 能 力 对 跨 区 域 案 件 的 处 置, 按 照 市 里 统 一 部 署, 加 强 协 作, 形 成 处 置 和 维 稳 工 作 合 力 宁 波 保 税 区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2016 年 6 月 1 日 印 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