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 海 广 泰 空 港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为 了 加 强 和 规 范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提 高 企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和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促 进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 财 会 2008 7 号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对 公 司 目 前 的 内 部 控 制 及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全 面 检 查, 并 出 具 了 威 海 广 泰 空 港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一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和 原 则 ( 一 )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1 确 保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有 效 执 行 2 建 立 和 完 善 符 合 现 代 管 理 要 求 的 治 理 结 构, 形 成 科 学 合 理 的 决 策 机 制 执 行 机 制 和 监 督 机 制,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的 实 现 3 以 制 度 化 的 形 式 明 确 公 司 工 作 流 程 和 各 个 部 门 岗 位 的 工 作 职 责, 使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走 上 市 场 化 规 范 化 科 学 化 的 轨 道, 不 断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4 建 立 行 之 有 效 的 风 险 控 制 系 统, 强 化 风 险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活 动 的 正 常 运 行 5 建 立 良 好 的 企 业 内 部 经 济 环 境, 强 调 和 保 证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及 管 理 信 息 真 实 可 靠, 防 止 并 及 时 发 现 和 纠 正 各 钟 错 误 舞 弊 行 为, 保 护 公 司 资 产 安 全 性 与 完 整 性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固 有 局 限 性, 故 仅 能 对 达 到 上 述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而 且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可 能 随 公 司 内 外 部 环 境 及 经 营 情 况 的 改 变 而 改 变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设 有 检 查 监 督 机 制, 内 控 缺 陷 一 经 识 别, 本 公 司 将 立 即 采 取 整 改 措 施 ( 二 ) 内 部 控 制 的 原 则 1 合 法 性 原 则 公 司 拟 定 并 实 施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应 当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有 关 政 府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管 要 求 2 全 面 性 原 则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在 层 次 上 应 当 涵 盖 企 业 决 策 层 管 理 层 和 全
体 员 工, 在 对 象 上 应 覆 盖 企 业 各 项 业 务 和 管 理 活 动, 在 流 程 上 应 当 渗 透 到 决 策 执 行 监 督 反 馈 等 各 个 环 节, 避 免 内 部 控 制 出 现 空 白 和 漏 洞 3 重 要 性 原 则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应 当 在 兼 顾 全 面 的 基 础 上 突 出 重 点, 针 对 重 要 业 务 与 事 项 高 风 险 领 域 与 环 节 采 取 更 为 严 格 的 控 制 措 施, 确 保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4 有 效 性 原 则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应 当 能 够 为 内 部 控 制 目 标 的 实 现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5 制 衡 性 原 则 内 部 控 制 应 在 治 理 结 构 机 构 设 置 及 权 责 分 配 业 务 流 程 等 方 面 形 成 相 互 制 约 相 互 监 督 的 机 制, 同 时 兼 顾 运 营 效 率 6 适 应 性 原 则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应 当 随 着 公 司 外 部 环 境 经 营 业 务 管 理 要 求 等 方 面 的 变 化 而 不 断 改 进 和 完 善 7 成 本 效 益 原 则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应 当 在 保 证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权 衡 成 本 与 效 益 的 关 系, 争 取 以 合 理 的 成 本 实 现 更 为 有 效 的 控 制 二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为 适 应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的 需 要, 保 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正 常 进 行,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发 展 目 标 经 营 方 式 等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了 完 整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随 公 司 的 发 展 不 断 进 行 完 善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规 定 了 各 自 的 监 督 考 核 内 容, 业 务 过 程 各 环 节 都 明 确 了 相 关 责 任 人, 各 部 门 和 各 岗 位 都 有 明 确 的 职 责 范 围 和 奖 惩 规 定, 已 形 成 完 整 的 竞 争 机 制 激 励 机 制 监 督 机 制 和 约 束 机 制 ( 一 )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1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治 理 结 构 和 议 事 规 则, 在 决 策 执 行 监 督 等 方 面 划 分 了 明 确 的 职 责 权 限, 形 成 了 科 学 有 效 的 职 责 分 工 和 制 衡 机 制, 在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也 建 立 了 清 晰 的 组 织 架 构 和 职 责 分 工 公 司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分 别 作 为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执 行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按 照 相 互 独 立 相 互 制 衡 权 责 明 确 的 原 则 行 使 职 权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审 批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方 案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等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 董 事 会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负 责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行 使 职 权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监 督 ; 经 理 层 负 责 主 持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组 织 领 导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的 日 常 运 行 ; 其 中,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公 司 财 务 及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协 调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及 其 他 相 关 事 宜 2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公 司 根 据 经 营 管 理 的 需 要, 吸 取 先 进 企 业 管 理 经 验, 结 合 自 身 特 点, 在 内 部 形 成 了 六 大 管 理 体 系, 分 别 是 : 以 ISO9001 为 纲 领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以 绩 效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以 生 产 效 率 为 核 心 的 计 划 调 度 体 系 以 成 本 核 算 为 核 心 的 经 济 管 理 体 系 以 职 工 健 康 为 核 心 的 安 全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以 经 济 安 全 为 核 心 的 管 理 监 控 体 系 ; 初 步 建 立 了 营 销 中 心 技 术 中 心 生 产 中 心 管 理 中 心 结 算 中 心 等 五 大 系 统, 并 根 据 职 责 划 分 设 立 了 市 场 部 国 际 业 务 部 规 划 发 展 部 售 后 服 务 部 生 产 管 理 部 采 购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信 息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审 计 部 财 务 部 办 公 室 企 管 部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等 职 能 部 门,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部 门 岗 位 职 责 各 职 能 部 门 分 工 明 确 各 负 其 责, 相 互 协 作 相 互 监 督 相 互 制 约 公 司 各 个 职 能 部 门 和 下 属 子 公 司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制 订 的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形 成 了 与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相 适 应 的 有 效 的 经 营 运 作 模 式, 组 织 机 构 分 工 明 确 职 能 健 全 清 晰 3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公 司 设 立 审 计 部 为 专 门 的 内 审 机 构,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并 制 定 了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审 计 部 配 有 3 名 专 职 审 计 人 员, 对 公 司 各 内 部 机 构 子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实 施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审 计 部 和 内 审 人 员 独 立 行 使 职 权, 不 受 其 他 部 门 或 个 人 的 干 涉 每 月 审 计 部 按 照 工 作 计 划 开 展 审 计 工 作, 内 容 涉 及 子 公 司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项 目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完 成 情 况 等 方 面, 并 对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重 大 资 产 处 置 事 项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业 绩 快 报 财 务 报 告 等 进 行 审 计, 规 避 公 司 内 控 财 务 和 法 律 风 险 审 计 部 开 展 审 计 工 作 以 来, 能 及 时 发 现 管 理 疏 漏,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促 进 了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和 治 理 效 率 的 提 高 4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公 司 在 人 力 资 源 的 招 聘 配 置 薪 酬 福 利 培 训 绩 效 管 理 晋 升 职 业 规
划 等 各 方 面 均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备 的 管 理 体 系, 并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给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通 过 企 业 文 化 的 落 实 和 有 效 的 激 励 措 施, 激 发 了 员 工 的 工 作 热 情, 确 保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和 员 工 个 人 发 展 的 实 现, 为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5 企 业 文 化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通 过 多 年 的 文 化 积 淀, 公 司 构 建 了 一 套 涵 盖 企 业 愿 景 企 业 使 命 企 业 精 神 企 业 宗 旨 司 训 ( 行 为 准 则 ) 以 及 经 营 管 理 理 念 等 内 容 的 完 整 企 业 文 化 体 系, 并 于 本 年 度 重 新 修 改 充 实 完 善 了 广 泰 企 业 文 化 手 册 予 以 发 行 公 司 积 极 开 展 各 种 形 式 的 企 业 文 化 学 习 宣 贯 活 动, 通 过 配 套 政 策 制 度 的 落 实 和 丰 富 多 彩 的 文 化 体 育 娱 乐 活 动, 把 企 业 文 化 理 念 扎 根 到 基 层 之 中, 在 公 司 内 形 成 了 积 极 向 上 的 价 值 观 和 勇 担 责 任 诚 实 守 信 爱 岗 敬 业 开 拓 创 新 团 队 合 作 的 良 好 精 神 风 貌 ( 二 ) 风 险 评 估 与 管 理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风 险 评 估 体 系 和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在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及 战 略 委 员 会 指 导 下, 公 司 各 部 门 根 据 战 略 目 标 及 发 展 思 路, 结 合 行 业 特 点, 全 面 系 统 地 收 集 相 关 信 息, 识 别 内 部 风 险 和 外 部 风 险 在 制 定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时, 分 析 面 临 的 形 势 与 困 难, 识 别 与 分 析 可 能 影 响 企 业 发 展 的 风 险 因 素, 并 要 求 在 经 营 计 划 执 行 中 进 行 阶 段 性 分 析 与 评 估 ; 通 过 风 险 防 范 风 险 转 移 及 风 险 排 除 等 方 法, 将 风 险 控 制 在 可 承 受 的 范 围 内 对 重 大 投 资 进 行 决 策 时, 要 求 在 项 目 论 证 时, 分 析 可 能 的 风 险, 并 提 出 防 范 应 对 措 施 ; 对 业 务 中 已 知 的 风 险 点, 定 期 进 行 评 估 提 示 及 完 善 同 时, 公 司 制 定 了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建 立 了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敏 感 信 息 排 查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备 案 制 度, 确 保 各 类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得 到 及 时 发 现 并 妥 善 处 置, 从 而 有 效 防 范 各 种 可 能 风 险 或 将 损 失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 三 ) 信 息 与 沟 通 公 司 建 立 了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信 息 系 统, 包 括 交 易 的 生 成 记 录 处 理, 数 据 输 入 与 输 出, 文 件 储 存 与 保 管, 对 外 信 息 的 披 露 等 ; 公 司 信 息 处 理 部 门 与 使 用 部 门 权 责 得 到 较 好 地 划 分, 程 序 及 资 料 的 存 取 数 据 处 理 系 统 开 发 及 程 序 修 改 得 到 较 好 地 控 制, 档 案 设 备 信 息 的 安 全 得 到 较 好 地 控 制 公 司 建 立 了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敏 感 信 息 排 查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备 案 制 度, 明 确 了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和 传 递 程 序 传 递 范 围, 做 好 对 信 息 的 合 理 筛 选 核 对 分 析 整 合, 确 保 信 息 及 时 有 效 公 司 利 用 内 部 局 域 网 OA 办 公 系 统 等 现 代 化 信 息 平 台, 使 得 各 管 理 层 级 各 部 门 各 业 务 单 位 以 及 员 工 与 管 理 层 之 间 信 息 传 递 更 迅 速 顺 畅, 沟 通 更 便 捷 有 效 此 外, 公 司 要 求 对 口 部 门 加 强 与 行 业 协 会 中 介 机 构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以 及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的 沟 通 和 反 馈, 以 及 通 过 市 场 调 查 网 络 传 媒 等 渠 道, 及 时 获 取 外 部 信 息 ( 四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健 全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整 系 统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在 执 行 当 中 得 到 了 有 效 落 实 整 套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贯 穿 于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的 各 层 面 和 各 环 节,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技 术 开 发 生 产 采 购 销 售 信 息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存 货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具 有 较 强 的 指 导 性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目 标 控 制 组 织 控 制 过 程 控 制 措 施 控 制 和 检 查 控 制 等 方 法, 达 到 事 前 预 防 事 中 执 行 事 后 监 督 的 管 理 体 系, 及 时 纠 偏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内 控 制 度 包 括 :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实 施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敏 感 信 息 排 查 管 理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备 案 制 度 等 多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五 ) 管 理 控 制 方 法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以 下 方 法 来 实 现 整 个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有 效 控 制 和 监 督 1 建 设 管 理 标 准 化 体 系,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公 司 实 施 了 以 工 作 流 程 化 操 作 标 准 化 文 件 格 式 化 为 核 心 的 全 面 流 程 梳 理, 理 顺 了 各 个 管 理 体 系 各 项 业 务 的 工 作 流 程, 制 定 各 个 节 点 的 操 作 规 程 和 工 作 标 准, 规 范 输 入 输 出 文 件 格 式, 建 立 以 流 程 为 主 线 的 管 理 模 式, 并 持 续 优 化 完 善, 不 断 提 升 管 理 效 率 通 过 培
训 检 查 考 核 等 措 施 严 格 各 项 流 程 的 落 实 执 行, 保 障 各 项 业 务 运 作 规 范 严 谨, 可 控 制 可 追 溯 可 评 估 ; 2 制 定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和 关 键 业 绩 指 标 编 制 年 度 总 预 算 公 司 每 年 年 底 结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及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信 息 行 业 市 场 信 息 等 制 定 下 一 年 度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目 标, 并 据 此 制 定 具 体 的 实 施 方 案 及 实 施 计 划, 同 时 编 制 年 度 总 预 算 ; 然 后 按 照 职 能 分 工 分 解 落 实 到 各 部 门, 制 定 各 部 门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年 度 预 算 年 度 关 键 业 绩 指 标 予 以 落 实 追 踪 考 核 ; 3 每 季 度 定 期 召 开 高 管 层 参 加 的 经 营 分 析 会, 对 当 前 国 内 国 外 经 济 环 境 市 场 形 势 公 司 当 前 的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进 行 通 报 分 析, 对 突 发 或 未 预 料 到 的 经 营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进 行 充 分 剖 析, 确 定 公 司 应 对 策 略, 适 时 调 整 经 营 计 划 ; 4 每 月 定 期 召 开 中 层 管 理 干 部 参 加 的 经 理 办 公 会, 就 当 月 市 场 订 单 获 取 生 产 组 织 产 品 交 付 物 资 采 购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开 发 资 金 运 营 绩 效 考 核 等 各 方 面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总 结 分 析, 结 合 市 场 情 况 部 署 下 个 月 工 作, 使 各 基 层 部 门 和 高 管 层 有 良 好 的 沟 通 ; 5 通 过 各 系 统 各 部 门 及 跨 系 统 跨 部 门 的 例 会 ( 如 生 产 调 度 例 会 质 量 分 析 会 技 术 评 审 会 市 场 分 析 会 等 ), 保 障 部 门 间 信 息 及 时 沟 通, 保 障 部 门 间 工 作 配 合 顺 畅, 及 时 处 理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确 保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的 落 实 ; 6 通 过 内 部 稽 核 审 计 绩 效 考 核 评 估 等 手 段 及 时 找 出 经 营 管 理 目 标 值 与 实 际 达 成 结 果 的 偏 离 情 形, 迅 速 分 析 差 异 原 因, 及 时 采 取 适 当 的 改 善 措 施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保 证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向 预 定 的 目 标 迈 进 三 内 部 控 制 活 动 情 况 ( 一 ) 日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实 施 的 控 制 活 动 1 授 权 审 批 控 制 : 对 于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的 常 规 性 交 易, 公 司 明 确 了 授 权 批 准 的 范 围 权 限 程 序 责 任 等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各 级 管 理 者 必 须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相 应 职 权, 经 办 人 员 也 必 须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办 理 业 务 公 司 相 关 制 度 明 确 了 人 事 行 政 研 发 生 产 采 购 供 应 销 售 各 个 环 节 的 授 权 财 务 收 支 方 面, 以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为 基 础, 制 定 了 财 务 收 支 审 批 权 限, 对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及 职 能 部 门 领 导 进 行 分 级 授 权 针 对 公 司 经 营 方 针 投 资 融 资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等 重 大 经 营 活 动,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决 定, 超 越 董 事 会 权 限 的,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2 不 相 容 职 务 相 互 分 离 控 制 : 建 立 了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通 过 权 力 职 责 的 划 分, 制 定 了 各 部 门 及 其 员 工 岗 位 责 任 制, 以 防 止 差 错 及 舞 弊 行 为 的 发 生 ; 按 照 合 理 设 置 分 工, 科 学 划 分 职 责 权 限, 贯 彻 不 相 容 职 务 相 分 离 及 每 个 人 工 作 能 自 动 检 查 另 一 个 人 或 更 多 人 工 作 的 原 则, 形 成 相 互 制 衡 机 制 不 相 容 的 职 务 主 要 包 括 : 授 权 批 准 业 务 经 办 会 计 记 录 财 产 保 管 监 督 检 查 等 3 会 计 控 制 : 公 司 设 置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机 构, 明 确 会 计 部 门 人 员 分 工 和 岗 位 职 责, 保 证 财 务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财 务 会 计 法 规, 并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了 具 体 的 会 计 制 度 和 财 务 制 度, 涵 盖 了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的 方 方 面 面, 从 资 金 管 理 到 资 产 管 理 财 务 报 告 票 据 档 案 管 理 内 部 稽 核 会 计 人 员 职 责 等 各 方 面 都 做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公 司 财 务 部 已 实 行 会 计 电 算 化, 统 一 使 用 用 友 财 务 软 件, 进 行 财 务 核 算, 按 照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编 制 会 计 凭 证, 登 记 会 计 帐 薄, 编 制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软 件 和 生 产 的 ERP 软 件 相 连 接, 计 算 机 系 统 有 充 分 的 保 护 措 施, 如 : 财 务 人 员 专 机 专 用, 并 以 各 自 的 密 码 划 分 岗 位 责 任, 保 证 了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的 有 效 执 行 及 会 计 记 录 的 准 确 性 可 靠 性 4 货 币 资 金 控 制 公 司 已 对 货 币 资 金 的 收 支 和 保 管 业 务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授 权 批 准 程 序,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分 离,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存 在 相 互 制 约 关 系 公 司 已 按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现 金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货 币 资 金 ( 试 行 ) 明 确 了 现 金 的 使 用 范 围 及 办 理 现 金 收 支 业 务 时 应 遵 守 的 规 定 已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颁 布 的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及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了 银 行 存 款 的 结 算 程 序 并 有 效 执 行 5 财 产 控 制 : 公 司 对 生 产 经 营 和 办 公 所 需 的 基 础 设 施 及 相 应 的 配 套 设 施 存 货 等 进 行 每 年 一 次 的 定 期 盘 点 和 期 间 抽 查, 严 格 限 制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员 对 财 产 的 直 接 接 触, 采 取 财 产 记 录 实 物 保 管 账 实 核 对 财 产 保 险 等 措 施 确 保 财 产 安 全 6 预 算 控 制 : 公 司 实 施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体 系, 明 确 了 各 责 任 部 门 在 预 算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权 限, 规 范 了 预 算 的 编 制 审 定 下 达 和 执 行 程 序 ; 对 所 有 费 用 实 行 预 算 控 制, 制 定 了 销 售 费 用 研 发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等 相 关 费 用 进 行 明 细 分 类, 明 确
了 开 支 标 准 以 及 每 项 费 用 的 具 体 归 口 控 制 部 门 同 时, 每 季 度 对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强 化 预 算 约 束, 建 立 有 效 的 全 面 预 算 体 系 7 科 研 成 果 和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 公 司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产 品 开 发 管 理 流 程, 包 括 产 品 立 项 研 发 评 审 试 制 改 进 等 各 个 方 面, 确 保 产 品 与 市 场 目 标 的 一 致 性 ; 同 时 运 用 PDM 系 统 管 理 科 研 成 果, 建 立 严 格 的 技 术 管 理 制 度 和 保 密 规 范, 并 通 过 内 外 网 的 物 理 隔 离 以 及 授 权 审 批 程 序, 防 止 图 纸 等 科 研 成 果 的 泄 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8 运 营 分 析 控 制 : 公 司 定 期 召 开 季 度 经 营 分 析 会 月 度 经 理 办 公 会 每 周 生 产 调 度 会 等 例 会, 均 由 公 司 高 管 层 和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参 加, 就 当 期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各 方 面 情 况 进 行 汇 总 分 析, 提 出 当 前 存 在 的 问 题, 研 究 解 决 办 法, 安 排 下 期 各 部 门 的 工 作 任 务, 确 保 对 公 司 整 体 情 况 的 全 面 了 解 和 掌 握, 使 各 基 层 部 门 和 高 管 层 有 了 很 好 的 沟 通, 使 公 司 能 健 康 快 速 的 运 转 9 绩 效 考 评 控 制 : 公 司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绩 效 和 薪 酬 管 理 体 系, 对 公 司 内 部 各 责 任 部 门 和 全 体 员 工 进 行 定 期 ( 月 度 年 度 ) 的 业 绩 考 核 和 行 为 考 核, 将 考 评 结 果 作 为 确 定 员 工 薪 酬 晋 升 辞 退 的 依 据 规 范 的 绩 效 和 薪 酬 管 理 有 效 激 发 了 员 工 的 工 作 热 情, 有 利 于 公 司 整 体 绩 效 的 提 升, 确 保 了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部 门 工 作 目 标 及 个 人 发 展 的 实 现 10 风 险 防 范 控 制 : 公 司 建 立 了 突 发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或 突 发 事 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明 确 应 急 救 援 的 组 织 体 系 相 关 职 责 以 及 突 发 事 件 的 报 告 处 置 程 序, 并 进 行 预 案 演 练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形 成 一 套 运 作 有 效 防 范 有 力 的 应 急 机 制, 确 保 突 发 事 件 得 到 及 时 妥 善 的 处 理 ( 二 ) 重 点 实 施 的 内 部 控 制 活 动 1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部 控 制 :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在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需 遵 循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批 权 限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认 定 审 查 和 决 策 程 序 回 避 表 决 等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的 所 有 关 联 交 易, 都 根 据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经 相 应 决 策 机 构 审 议 通 过, 需 要 独 立 董 事 事 前 认 可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公 司 第 一 时 间 通 过 董 事 会 秘 书 将 相 关 材 料 提 交 独 立 董 事 进 行 事 前 认 可 ;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均 系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中 正 常 的 业 务 行 为, 交 易 双 方 遵 循 了 公 平 公 允 的 原 则, 交 易 价 格 根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非 关 联 方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2011 年 度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威 海 昊 正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的 委 托 加 工 等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为 196.45 万 元, 占 公 司 当 年 委 托 加 工 修 理 费 总 额 的 12.93%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威 海 广 大 空 港 设 备 维 修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生 维 修 劳 务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为 337.96 万 元, 占 公 司 当 年 委 托 加 工 修 理 费 总 额 的 22.89% 2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的 内 部 控 制 : 公 司 在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制 度 中 明 确 规 定 了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股 东 会 对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的 审 批 权 限, 董 事 长 决 定 单 项 不 超 过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 的 投 资 及 不 超 过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 的 资 产 处 置 ; 董 事 会 决 定 资 产 总 额 不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投 资 和 资 产 处 置 或 购 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5,000 万 元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威 海 广 泰 万 国 特 种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该 投 资 事 项 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临 时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报 告 期 内, 为 了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增 强 公 司 产 品 配 套 能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收 购 控 股 股 东 威 海 广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威 海 广 泰 永 磁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70%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威 海 广 泰 永 磁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该 事 项 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临 时 会 议 非 关 联 董 事 审 议 通 过, 相 关 事 项 已 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进 行 了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1-055) 报 告 期 内, 为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整 合 相 关 业 务, 减 少 今 后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收 购 控 股 股 东 威 海 广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李 文 轩 王 金 玉 朱 立 明 曾 旭 合 计 持 有 的 威 海 广 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4% 的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威 海 广 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该 事 项 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临 时 会 议 非 关 联 董 事 审 议 通 过 相 关 事 项 已 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进 行 了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1-072) 3 对 外 担 保 的 内 部 控 制 :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1)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2)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4)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5)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等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单 次 金 额 不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以 及 除 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之 外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除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中 卓 时 代 消 防 装 备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授 信 2,000 万 元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对 外 实 际 担 保 余 额 为 0 元, 逾 期 担 保 累 计 金 额 为 0 元 4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的 内 部 控 制 :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专 门 帐 户 存 储 并 使 用 所 有 的 募 集 资 金, 严 格 按 照 招 股 说 明 书 所 承 诺 的 投 资 项 目 陆 续 投 入 资 金 对 于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做 到 层 层 审 批 专 款 专 用, 严 格 按 计 划 开 支, 杜 绝 浪 费, 充 分 发 挥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管 理 均 严 格 按 照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不 存 在 违 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其 他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相 关 规 定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5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部 控 制 :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规 定 了 重 大 信 息 的 范 围 和 内 容, 以 及 重 大 信 息 的 传 递 审 核 披 露 流 程 ; 制 定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的 保 密 措 施, 明 确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的 范 围 和 保 密 责 任 ;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等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投 资 者 关 系 活 动 的 行 为 规 范 等, 并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2011 年 度 公 司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临 时 公 告 共 计 86 份, 信 息 披 露 真 实 准 确 及 时 完 整, 没 有 出 现 重 大 信 息 的 提 前 泄 露, 有 效 保 障 了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得 到 监 管 部 门 以 及 投 资 者 的 认 可 6 对 控 股 参 股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控 制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数 量 及 业 务 规 模 也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对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重 要 环 节 公 司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要 求, 制 定 了 子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并 严 格 实 施, 不 断 加 强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控 制, 主 要 通 过 两 个 层 面 来 实 现 : 一 是 治 理 结 构 层 面, 要 求 各 子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三 会 制 度, 明 确 职 责 权 限,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使 得 公 司 委 派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能 够 切 实 发 挥 作 用 ; 二 是 业 务 管 理 层 面, 依 据 公 司 经 营 策 略 和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要 求 各 子 公 司 建 立 起 相 应 的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对 子 公 司 相 关 业 务 和 管 理 进 行 指 导 服 务 和 监 督 审 计 部 定 期 取 得 并 审 阅 各 子 公 司 的 月 度 季 度 半 年 度 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对 会 计 政 策 资 金 监 管 收 支 情 况 进 行 系 统 管 理 同 时 严 格 执 行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敏 感 信 息 排 查 管 理 制 度, 及 时 取 得 各 子 公 司 重 大 业 务 事 项 重 大 财 务 事 项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对 公 司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交 易 价 格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信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子 公 司 没 有 违 反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和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的 情 形 发 生 四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意 见 公 司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符 合 我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监 管 部 门 有 关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且 符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能 够 有 效 防 范 和 控 制 公 司 内 部 的 经 营 风 险, 保 证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的 有 序 开 展 在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各 个 关 键 过 程 各 个 关 键 环 节, 各 项 制 度 均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在 对 外 投 资 购 买 和 出 售 资 产 对 外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子 公 司 管 理 等 重 点 控 制 事 项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能 够 适 应 当 前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对 公 司 运 营 管 理 和 风 险 管 理 具 有 控 制 与 防 范 作 用 五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的 进 一 步 措 施 随 着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逐 步 深 化 完 善 和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需 要, 以 及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的 改 变,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可 能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着 手 不 断 深 化 内 部 控 制 : 1 加 强 培 训 及 监 督 工 作 组 织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内 控 相 关 法 规 制 度 的 学 习, 提 高 内 控 规 范 意 识, 加 强 内 控 制 度 的 执 行 力 度 进 一 步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内 控 执 行 的 监 督 作 用,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2 进 一 步 修 订 和 完 善 公 司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地 对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保 障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健 全 完 善 和 有 效 实 施 3 进 一 步 强 化 内 部 审 计 力 度, 加 强 制 度 的 执 行 和 检 查 工 作, 杜 绝 因 管 理 不 到 位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损 失 4 加 强 信 息 沟 通 体 系 的 建 设, 完 善 信 息 沟 通 制 度, 确 保 信 息 的 全 面 收 集 和 及 时 沟 通, 促 进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运 行 5 继 续 深 入 开 展 公 司 治 理 自 查 工 作 根 据 公 司 的 发 展 阶 段 及 面 临 的 经 营 环 境 变 化, 不 断 改 进 充 实 完 善 内 控 制 度 体 系, 保 障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威 海 广 泰 空 港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