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英 國 西 倫 敦 大 學 / 英 國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1 考 試 大 綱 2 1.1 術 科 考 試 課 程 項 目 2 1.2 考 試 大 綱 有 效 期 2 1.3 基 本 理 念 2 1.4 目 標 3 1.5 目 的 3 1.6 考 試 及 報 名 詳 情 3-4 1.7 考 試 時 間 4 1.8 考 生 組 別 4 1.9 特 殊 需 要 的 考 生 5 1.10 培 訓 主 要 技 巧 的 機 會 5 1.11 心 靈 道 德 倫 理 社 交 文 化 和 相 關 課 題 5-6 1.12 考 試 進 程 6-7 1.13 考 試 階 程 7 1.14 英 國 大 學 招 生 部 UCAS 入 學 評 分 8 2 考 試 內 容 8 2.1 考 試 大 綱 概 覽 8-9 2.2 科 目 內 容 和 考 試 部 份 簡 介 9-10 2.3 考 試 各 部 份 的 評 份 比 例 11 2.4 級 別 介 紹 12 3 評 審 13 3.1 評 審 標 準 13 3.2 評 審 範 圍 13 3.3 評 分 比 例 14 3.4 考 試 評 分 14-16 4 評 級 與 成 績 16 4.1 成 績 的 頒 發 16 4.2 重 考 16 4.3 頒 發 合 格 良 好 及 優 異 成 績 16-17
英 國 西 倫 敦 大 學 英 國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英 國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 簡 稱 LCM) 創 辦 於 1887 年, 是 英 國 歷 史 悠 久 的 音 樂 學 府 之 一, 現 時 是 英 國 西 倫 敦 大 學 的 音 樂 學 院 LCM 自 創 辦 以 來, 已 開 設 校 外 考 試 目 前, 有 關 考 試 在 英 國 愛 爾 蘭 及 海 外 的 考 試 中 心 已 廣 泛 進 行, 是 眾 多 校 外 級 別 試 中, 唯 一 可 獲 大 學 頒 發 證 書 的 考 試 LCM 各 級 別 和 文 憑 級 考 試 的 課 程, 皆 獲 得 英 國 審 評 局 QCA 認 可, 標 誌 着 英 國 政 府 對 課 程 質 素 的 認 證, 並 確 認 它 的 標 準 與 其 他 同 類 型 等 同 此 外,LCM 考 試 的 分 數 會 被 納 入 NQF 國 家 資 格 的 框 架, 即 學 員 若 透 過 UCAS 制 度, 申 請 就 讀 英 國 的 大 學, 在 LCM 六 至 八 級 考 試 取 得 合 格 或 以 上 成 績, 將 有 助 提 高 大 學 的 入 學 分 數 LCM 的 考 試 無 論 在 資 格 的 頒 發, 或 是 制 度 和 執 行 上 都 別 具 特 色 雖 屬 一 個 高 度 專 業 和 新 一 代 的 考 試, 我 們 保 留 了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一 貫 傳 統 的 精 神 及 性 質 : 隨 和 友 善 和 易 於 溝 通 我 們 的 規 模 令 溝 通 更 為 便 利, 任 何 諮 詢 均 可 獲 得 快 捷 及 有 效 的 處 理, 而 許 多 LCM 考 試 的 代 表 以 及 老 師, 我 們 都 很 熟 識 更 值 得 自 豪 的 是, 我 們 的 考 官, 皆 抱 持 友 善 及 平 易 近 人 的 態 度 作 為 專 業 人 士, 他 們 評 審 時 會 按 照 全 面 和 客 觀 的 標 準 評 分, 但 亦 會 讓 學 員 在 輕 鬆 的 狀 態 下, 得 以 充 分 發 揮 我 們 的 課 程 和 考 試 形 式 涵 蓋 十 分 廣 泛 樂 器 考 試 包 括 有 鋼 琴 各 類 管 弦 樂 器 聲 樂 樂 理 ( 古 典 及 流 行 ) 音 樂 劇 結 他 電 子 鍵 盤 樂 器 電 子 管 風 琴 鼓 樂 器 敲 擊 樂 流 行 曲 歌 唱 愛 爾 蘭 和 蘇 格 蘭 傳 統 音 樂 作 曲 Key Stage 3 證 書 室 內 樂, 以 及 幼 兒 音 樂 教 育 聲 樂 電 結 他 和 低 音 結 他 我 們 的 證 書 是 國 際 認 可, 包 括 作 曲 指 揮 論 文 和 樂 理 文 憑 以 及 各 類 樂 器 的 演 奏 和 教 學 文 憑 共 分 四 級 我 們 亦 提 供 初 級 考 試 ( 基 本 / 初 階 ) 級 别 考 試 包 含 語 言 表 達 元 素, 鼓 勵 學 生 對 考 試 演 奏 樂 曲, 作 出 技 術 和 評 論 性 分 析 考 試 課 程 包 羅 廣 泛 的 曲 目, 亦 可 有 自 選 曲 目 的 選 擇 此 外, 我 們 還 有 最 受 歡 迎 的 自 由 組 合 選 擇, 學 員 可 演 奏 三 首 作 品, 另 加 一 首 自 選 作 品, 但 不 可 嘗 試 再 加 其 他 考 試 部 份 級 別 制 和 文 憑 考 試 課 程 大 綱, 可 在 LCM 考 試 辦 事 處 和 當 地 代 理 機 構 免 費 索 取 查 詢 電 話 : (852)28860589 香 港 (853)28838592 澳 門 (020)84808562 國 內 1
1 考 試 大 綱 1.1 術 科 考 試 課 程 項 目 鋼 琴 管 風 琴 長 笛 單 簧 管 雙 簧 管 巴 松 笛 直 笛 古 典 薩 克 斯 管 法 國 號 小 號 短 號 粗 管 短 號 長 號 上 低 音 號 上 低 音 大 號 大 號 小 提 琴 中 提 琴 大 提 琴 低 音 提 琴 豎 琴 古 典 結 他 鼓 樂 器 定 音 敲 擊 樂 器 弦 鼓 定 音 鼓 敲 擊 樂 器 古 典 聲 樂 電 子 琴 電 子 風 琴 流 行 聲 樂 劇 場 音 樂 木 結 他 電 結 他 低 音 結 他 愛 爾 蘭 傳 統 音 樂 蘇 格 蘭 傳 統 音 樂 小 組 合 奏 搖 滾 / 流 行 樂 隊 樂 理 流 行 音 樂 理 論 作 曲 爵 士 樂 鋼 琴 爵 士 樂 長 笛 爵 士 樂 單 簧 管 爵 士 樂 薩 克 斯 管 爵 士 樂 小 號 爵 士 樂 長 號 1.2 考 試 大 綱 有 效 期 此 課 程 大 綱 有 效 期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一 切 內 容 以 英 國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英 文 版 網 頁 www.uwl.ac.uk 為 準 ) 1.3 基 本 理 念 級 别 制 和 文 憑 資 格 的 重 點, 具 備 下 列 各 項 特 色, 透 過 音 樂 朗 誦 戲 劇 和 語 言 溝 通 對 教 育 作 出 特 殊 貢 獻 創 意 思 維 ; 融 匯 知 識 與 實 用 技 巧 ; 鼓 勵 對 術 科 的 考 試 樂 曲, 作 技 術 性 和 評 論 性 思 考 ; 對 技 能 樂 曲 及 資 格, 有 獨 特 及 廣 泛 要 求 ; 提 供 評 審 的 科 目, 不 局 限 於 傳 統 級 别 考 試 的 範 圍 ; 注 重 演 釋 時 技 巧 的 掌 握 表 現 及 理 解, 符 合 新 一 代 表 演 藝 術 的 要 求 無 論 是 評 審 標 準 制 度 或 架 構 上, 級 別 制 和 文 憑 資 格 與 其 他 頒 授 音 樂 和 朗 誦 / 戲 劇 資 格 的 考 試 類 同 特 別 的 是, 此 課 程 提 供 了 學 習 途 徑, 輔 助 校 內 藝 術 教 育, 及 其 他 FE 及 HE 課 程 的 發 展, 具 終 身 學 習 意 義 亦 基 於 此, 此 課 程 2
可 用 作 加 強 正 規 教 育 及 個 人 學 習, 亦 能 協 助 導 師 以 創 意 及 明 確 的 技 術 概 念 及 技 巧, 指 導 學 員 學 習 1.4 目 標 級 别 制 和 文 憑 考 試 課 程 的 編 訂 是 為 了 提 供 : 循 序 漸 進 和 統 一 的 評 估 制 度, 讓 學 員 能 夠 規 劃 並 獲 得 優 質 藝 術 教 育 ; 從 藝 術 的 表 演 和 理 論 中 學 習 組 織 計 劃 問 題 解 決 和 語 言 表 達 的 能 力 ; 提 高 個 人 管 理 能 力 及 學 習 的 動 機, 以 達 致 終 身 學 習 ; 從 參 與 和 觀 賞 兩 者 的 角 度, 培 養 對 表 演 藝 的 持 久 愛 好 興 趣 和 認 識 ; 一 個 能 幫 助 學 員 自 我 増 值, 提 供 事 業 前 途 教 育 機 會 和 決 策 能 力 的 考 試 制 度 1.5 目 的 級 别 制 和 文 憑 考 試 課 程 的 編 訂 是 為 了 提 供 : 演 奏 技 巧 和 知 識 的 均 衡 發 展 ; 一 個 高 水 平 及 符 合 技 術 要 求 的 評 審 制 度 及 學 習 機 會 ; 讓 學 員 有 機 會 作 全 面 及 系 統 的 學 習 ; 學 員 透 過 基 礎 的 學 習 和 練 習, 掌 握 相 關 的 實 用 技 巧 和 理 論 1.6 考 試 及 報 名 詳 情 術 科 考 試 常 年 開 辦 在 英 國 愛 爾 蘭 及 世 界 各 地, 術 科 考 試 每 年 舉 辦 三 次 : 春 季 ( 三 月 / 四 月 ) 夏 季 ( 六 月 / 七 月 ) 和 冬 季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 每 年 考 試 的 考 期 會 於 上 年 冬 季 公 佈 申 請 人 須 按 報 名 指 示, 填 妥 報 名 表, 連 同 報 名 費, 於 截 止 日 期 前 遞 交 至 所 屬 考 試 代 表 機 構 考 3
試 時 間 則 由 考 試 代 表 負 責 制 訂 此 外,LCM 舉 辦 的 考 試 亦 會 以 非 公 開 形 式 在 學 校 學 院 和 培 訓 教 室 進 行, 但 須 有 至 少 長 達 五 小 時 的 考 試 時 間, 及 所 有 與 場 地 有 關 的 費 用 須 由 申 請 人 負 責 導 師 負 責 安 排 考 試 時 間, 若 時 間 上 有 任 何 調 整, 須 與 所 屬 的 考 試 代 表 機 構 安 排 八 級 考 試 的 學 生 必 須 通 過 五 級 樂 理 考 試 (LCM, ABRSM, Trinity Guildhall), 或 通 過 GCSE 級 別 A-C 的 音 樂 考 試 其 它 資 格 和 學 歷 會 由 首 席 考 試 官 酌 情 考 慮 1.7 考 試 時 間 預 備 級 Preparatory 十 分 鐘 10 mins 第 一 階 段 Step 1 十 分 鐘 10 mins 第 二 階 段 Step 2 十 分 鐘 10 mins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四 級 五 級 六 級 七 級 八 級 Grade 1 Grade 2 Grade 3 Grade 4 Grade 5 Grade 6 Grade 7 Grade 8 十 五 分 鐘 十 五 分 鐘 十 五 分 鐘 二 十 分 鐘 二 十 分 鐘 二 十 五 分 鐘 二 十 五 分 鐘 三 十 分 鐘 15 mins 15 mins 15 mins 20 mins 20 mins 25 mins 25 mins 30 mins 1.8 考 生 組 別 LCM 考 試 的 對 象 不 限 年 齡 考 試 不 但 沒 有 最 低 年 齡 限 制, 而 且 考 試 的 選 曲 適 合 各 個 年 齡 組 別 事 實 上, 任 何 年 齡 的 學 生 都 可 應 考 1-5 級, 但 十 二 歲 以 下 的 學 生 一 般 或 未 具 備 6-8 級 考 試 的 音 樂 能 力 音 樂 表 演 級 别 制 考 試 : 考 生 組 別 年 齡 級 別 4-7 1-3 6-13 1-5 11-18+ 4-8 持 續 教 育 1-8 4
1.9 特 殊 需 要 的 考 生 關 於 特 殊 需 要 考 生 的 評 分 考 試 和 應 考 要 求 的 資 料, 刊 登 在 平 等 機 會 合 理 評 估 和 特 殊 考 慮 的 文 件 內, 歡 迎 向 LCM 考 試 辦 公 室 免 費 索 取 有 關 副 本 1.10 培 訓 主 要 技 巧 的 機 會 課 程 內 容 的 編 訂 讓 學 員 有 機 會 改 善 主 要 溝 通 技 巧 自 我 學 習 表 演 及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此 課 程 不 要 求 上 列 技 能 為 考 試 的 規 範 部 份, 惟 鼓 勵 學 員 ( 尤 甚 是 4 級 或 以 上 者 ) 應 多 運 用 相 關 技 能 以 培 訓 自 己 成 為 表 演 者 主 要 技 巧 的 培 訓 內 容 ( 一 級 至 八 級 ): 主 要 技 巧 Key Skill 表 達 能 力 Communication 提 升 自 我 學 習 及 表 現 Improvement on Learning and Performance 解 決 問 題 Problem Solving 技 術 Technical Work 演 奏 Performance 語 言 表 達 ( 口 試 ) Viva Voice 視 譜 Sight Reading 視 唱 練 耳 Aural Tests 1.11 心 靈 道 德 倫 理 社 交 文 化 和 相 關 課 題 課 程 內 容 的 編 訂 讓 學 員 有 機 會 探 索 和 提 高 他 們 對 心 靈 道 德 倫 理 社 交 和 文 化 的 理 解 學 員 ( 尤 其 是 4 級 或 以 上 者 ) 在 培 訓 過 程, 應 多 留 意 此 課 程 不 要 求 上 列 技 能 為 考 試 的 規 範 部 份, 只 會 在 評 審 標 準 和 學 習 範 圍 內 加 以 注 意, 但 不 會 直 接 成 為 考 試 的 一 部 份 此 課 程 提 供 一 個 架 構 讓 學 員 有 機 會 : 探 索 音 樂 的 感 性 本 質 ; 探 索 音 樂 可 透 過 不 同 方 法, 表 達 或 反 映 文 化 和 傳 統 的 獨 特 性 ; 5
探 索 音 樂 或 源 於 信 仰, 或 反 映 作 曲 家 的 個 人 理 念, 又 或 創 作 以 表 達 對 宗 教 的 感 情 ; 認 識 音 樂 是 文 化 遺 產 和 文 明 的 重 要 結 構 成 份 ; 認 識 音 樂 可 用 以 表 達 或 探 索 道 德 課 題, 或 其 本 身 具 備 美 善 的 道 德 力 量 ; 表 達 個 人 對 這 些 課 題 的 感 受, 或 透 過 演 繹 技 術 及 理 論 分 析, 以 表 達 個 人 的 信 仰 和 理 念 ; 1.12 考 級 進 程 QCF 國 家 資 格 的 框 架 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 Framework (QCF) Levels 1 2 3 4 5 6 7 音 樂 演 奏 的 級 別 制 考 試 Graded Exam in Music Performance 123 4 5 678 DipLCM 演 奏 文 憑 DipLCM 教 學 文 憑 ALCM 演 奏 文 憑 ALCM 教 學 文 憑 LLCM 演 奏 文 憑 LLCM 教 學 文 憑 FLCM 演 奏 文 憑 FLCM 演 奏 作 曲 或 論 文 DipLCM 指 揮 文 憑 ALCM 指 揮 文 憑 LLCM 指 揮 文 憑 FLCM 指 揮 文 憑 ALCM 教 堂 音 樂 LLCM 教 堂 音 樂 FLCM 教 堂 音 樂 投 身 音 樂 和 藝 術 演 奏 和 教 學 的 機 會 作 曲 的 級 別 制 考 試 Graded Exam in Composition 2 4 6 8 音 樂 語 言 的 級 別 考 試 Graded Exam in Music Literacy 2 4 6 8 ALCM 論 文 ALCM 作 曲 LLCM 論 文 LLCM 作 曲 DipMusLCM AMusLCM LMusLCM FLCM 作 曲 或 論 文 6
音 樂 表 演 級 的 階 程 : 演 奏 階 程 : 演 奏 文 憑 DipLCM (NQF4) ALCM (NQF5) LLCM (NQF6) FLCM (NQF7) 教 學 階 程 : 教 師 文 憑 DipLCM (NQF4) ALCM (NQF5) LLCM (NQF6) FLCM (NQF7) 指 揮 階 程 : 指 揮 文 憑 DipLCM (NQF4) ALCM (NQF5) LLCM (NQF6) FLCM (NQF) 音 樂 理 論 級 的 階 程 : 理 論 階 程 : 理 倫 文 憑 AMusLCM (NQF5), LMusLCM (NQF6), 作 曲 或 論 文 文 憑 FLCM (NQF7) 作 曲 階 程 : 作 曲 文 憑 ALCM (NQF5), LLCM (NQF6), 作 曲 或 論 文 文 憑 FLCM (NQF7) 戲 劇 和 傳 藝 級 的 階 程 : 表 演 階 程 : 表 演 文 憑 DipLCM (NQF4), ALCM (NQF5), LLCM (NQF6), FLCM (NQF7) 教 學 階 程 : 教 師 文 憑 ALCM (NQF5), LLCM (NQF6), FLCM (NQF7) 有 關 上 列 各 階 程 考 試 結 構 及 認 可, 以 英 國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英 文 版 網 頁 www.uwl.ac.uk 為 準 1.13 考 級 階 程 英 國 倫 敦 音 樂 學 院 1 至 8 級 : NQF 國 家 資 格 的 框 架 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初 級 FOUNDATION LEVEL 中 級 INTERMEDIATE LEVEL 高 級 ADVANCED LEVEL 一 般 音 樂 演 奏 和 音 樂 語 言 的 級 分 制 考 試 GRADES 1 2 3 4 5 6 7 8 7
1.14 英 國 大 學 招 生 部 UCAS 入 學 評 分 大 學 招 生 部 (UCAS) 進 行 入 學 評 分 時, 接 受 分 級 制 音 樂 考 試 的 成 績 持 有 LCM 6-8 級 音 樂 文 憑 資 格 的 學 生, 報 讀 英 國 高 等 教 育 課 程, 可 獲 入 學 分 數, 詳 情 如 下 UCAS 入 學 分 數 A Levels (Grades A-E) LCM Practical Examinations (Pass, Merit, Distinction) LCM Theory Examinations (Pass, Merit, Distinction) AS Level AS Level Grade 6 Grade 7 Grade 8 Grade 6 Grade 7 Grade 8 120 A 110 100 B 90 80 C 75 D 70 M 65 60 A D D 55 M P 50 B 45 D 40 C E M P 35 30 D D 25 P M 20 E D P 15 D M 10 M P 5 P 2 考 試 內 容 2.1 考 試 大 綱 概 覽 倫 敦 音 樂 考 試 的 課 程 大 綱 是 為 應 考 西 倫 敦 大 學 頒 授 的 級 別 制 考 試 而 編 訂 它 提 供 了 一 個 系 統 的 方 法, 讓 學 生 循 序 漸 進 掌 握 對 樂 器 的 知 識 及 技 術, 並 培 育 8
他 們 成 為 演 奏 家 和 音 樂 欣 賞 者 各 種 樂 器 一 至 八 級 的 指 定 曲 目 分 載 於 目 錄 內 課 程 大 綱 已 清 楚 列 明 考 試 要 求 和 評 分 標 準, 讓 學 員 在 術 科 考 試 中 作 為 依 據 考 試 由 專 責 校 外 級 別 試 考 官 主 持, 並 在 英 國 本 土 及 海 外 指 定 考 試 中 心 進 行 2.2 科 目 內 容 和 考 試 部 份 簡 介 本 內 容 應 同 時 參 閱 級 別 介 紹 ( 第 2.4 段 ) 及 成 績 介 紹 ( 第 4.3 段 ) 音 樂 老 師 適 用 資 料 及 其 他 課 程 指 引, 或 可 向 當 地 主 辦 機 構 查 詢 考 試 範 圍 第 一 部 分 : 技 術 表 現 學 員 須 顯 示 具 備 以 下 能 力 : 憑 記 憶 彈 奏 音 階 琶 音, 和 / 或 指 定 的 樂 曲 練 習 中, 要 達 到 音 高 及 節 奏 的 基 本 要 求, 並 憑 記 憶 ( 除 非 指 明 不 須 要 ) 作 出 準 確 及 流 暢 的 演 奏 對 指 定 樂 器 的 技 術 掌 握 ( 包 括 指 法 氣 量 控 制 聲 調 控 制 音 量 變 化 發 音 和 音 準 ), 以 及 將 練 習 賦 以 音 樂 性 具 體 能 力 憑 記 憶 以 指 定 速 度 或 相 若 速 度, 準 確 及 流 暢 地 彈 奏 一 組 規 定 的 技 巧 練 習, 並 達 到 有 關 樂 器 的 級 別 水 平 潛 在 能 力 在 有 關 樂 器 上 表 現 出 熟 練 的 技 術 指 法 發 音 音 準 氣 量 控 制 並 對 音 調 和 自 然 和 弦 有 基 本 知 識 第 二 部 份 : 演 奏 學 員 須 顯 示 具 備 以 下 能 力 : 能 準 確 及 富 音 樂 感 地 演 奏 指 定 樂 曲 主 要 表 現 在 樂 器 技 術 層 面 的 掌 握, 包 括 指 法 氣 量 控 制 聲 調 控 制 發 音 音 準 音 色 變 化, 並 需 要 講 求 平 衡 準 確 多 變 速 度 及 力 量 在 進 級 過 程, 可 見 到 個 人 音 樂 素 養 的 提 升 9
熟 習 符 合 有 關 級 別 的 音 樂 符 號 在 進 級 過 程, 能 不 斷 提 升 與 聽 眾 溝 通 的 能 力 具 體 能 力 學 員 可 從 指 定 曲 目 中 選 擇 三 首, 演 奏 須 準 確 並 富 音 樂 感 潛 在 能 力 能 演 奏 三 首 較 主 要 的 樂 曲, 顯 示 掌 握 有 關 級 別 的 技 術, 講 求 準 確 音 樂 感 表 達 力, 並 具 備 相 關 的 音 樂 知 識 第 三 部 份 : 語 言 表 達 ( 口 試 ) 學 員 須 顯 示 具 備 以 下 能 力 : 能 以 語 言 回 答 考 試 官 的 提 問, 或 ( 在 較 高 級 別 ) 與 考 試 官 就 樂 章 作 全 面 的 討 論 主 要 的 測 試 範 圍 (1) 清 晰 理 解 樂 章 內 所 有 的 樂 譜 符 號, 和 (2) 對 樂 曲 有 適 當 的 領 會 和 思 考 在 四 至 八 級, 對 所 演 繹 樂 曲 的 歷 史 和 音 樂 背 景 有 所 認 識 和 理 解 能 運 用 適 當 的 音 樂 術 語, 淸 楚 及 肯 定 回 答 問 題 具 體 能 力 以 語 言 回 答 問 題, 或 ( 在 較 高 級 別 ) 與 考 試 官 就 演 奏 的 樂 曲, 作 出 符 合 該 級 別 水 平 的 討 論 潛 在 能 力 能 在 彈 奏 技 術 上 和 ( 在 較 高 級 別 ) 透 過 音 樂 分 析, 演 繹 第 二 部 份 的 音 樂, 學 員 並 能 以 適 當 的 音 樂 辭 彙 對 樂 章 作 出 清 晰 回 應 第 四 部 份 : 視 譜 學 員 須 顯 示 具 備 以 下 能 力 : 在 短 時 間 的 準 備 後, 可 準 確 和 流 暢 地 演 繹 未 經 預 習 的 樂 曲 選 段 主 要 測 試 範 圍 是 正 確 演 繹 傳 統 音 樂 符 號, 表 現 出 對 音 調 分 句 法 力 度 結 構 和 其 他 音 樂 元 素 的 理 解 10
作 出 敏 銳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演 繹, 顯 示 出 音 樂 判 斷 力 的 提 升 能 有 效 利 用 時 間, 準 備 一 個 具 說 服 力 的 音 樂 演 奏 具 體 能 力 在 短 時 間 的 準 備 後, 可 準 確 和 流 暢 地 演 繹 未 經 預 習 的 樂 曲 選 段 潛 在 能 力 能 正 確 演 繹 傳 統 音 樂 符 號, 表 現 出 對 音 調 分 句 法 力 度 結 構 和 其 他 音 樂 元 素 的 理 解 能 有 效 利 用 時 間, 準 備 一 個 具 說 服 力 的 音 樂 演 奏, 表 現 出 對 樂 曲 已 有 充 分 認 識 第 五 部 份 : 視 唱 練 耳 學 員 須 顯 示 具 備 以 下 能 力 : 能 準 確 以 音 樂 動 作 或 語 言, 回 應 考 官 根 據 出 版 的 考 題 範 圍 而 設 定 的 試 題 主 要 測 試 考 生 對 音 高 節 奏 和 聲 曲 式 及 音 樂 風 格 的 認 識 和 理 解 以 適 當 的 音 樂 術 語 及 表 達 方 式 ( 歌 唱 鼓 掌 等 ) 回 應 考 官 的 提 問 具 體 能 力 能 準 確 以 音 樂 動 作 或 語 言, 回 應 考 官 根 據 出 版 的 考 題 範 圍 而 設 定 的 試 題, 主 要 有 關 對 高 音 節 奏 和 聲 曲 式 及 音 樂 風 格 等 各 項 音 樂 元 素 的 理 解 潛 在 能 力 能 以 語 言 識 別 上 列 各 項 音 樂 元 素 及 其 範 疇 ; 以 適 當 的 音 樂 術 語 及 表 達 方 式 ( 歌 唱 鼓 掌 等 ) 回 應 考 官 提 問 和 技 巧 與 考 官 討 論 ( 唱 歌 拍 手 等 ) 2.3 考 試 各 部 份 的 評 分 比 例 技 巧 演 奏 語 言 表 達 視 譜 視 唱 練 耳 Technical Work Performance Viva Voce Sight Reading Aural Tests 15% 60% 7% 10% 8% 11
2.4 級 別 介 紹 學 員 須 達 到 該 級 別 的 標 準 考 試 的 成 績 按 學 員 的 表 現 來 評 級 各 項 音 樂 技 能 分 別 有 不 同 要 求 各 級 考 試 須 掌 握 的 技 術 和 對 考 生 的 要 求 如 下 : Grades 1-2 一 至 二 級 一 至 二 級 的 選 材 注 重 基 本 知 識 此 兩 級 只 考 核 學 員 最 基 本 最 常 用 的 拍 子 記 號 及 調 號 採 用 的 旋 律 和 節 奏 十 分 簡 單 強 弱 力 度 發 音 分 句 法 和 裝 飾 音 只 會 在 樂 章 中 偶 爾 出 現, 而 且 只 限 選 用 最 簡 易 的 例 子 評 分 第 二 部 份 樂 章 演 奏 大 約 1-2 分 鐘 技 術 表 現 在 評 分 所 佔 比 例 較 音 樂 感 為 重, 亦 只 要 求 有 限 的 音 樂 表 達 能 力 Grades 3-4 三 至 四 級 三 至 四 級 的 選 材 對 學 員 要 求 較 高 此 兩 級 考 核 的 調 號 和 拍 子 記 號 有 所 增 加 旋 律 和 節 奏 的 運 用 較 複 雜 強 弱 力 度 發 音 分 句 法 和 裝 飾 音 會 在 樂 章 中 經 常 出 現, 並 會 採 用 不 同 的 例 子 評 分 第 一 部 份 的 音 階 和 琶 音 將 會 增 加, 難 度 亦 會 提 高 評 分 第 二 部 份 樂 章 演 奏 大 約 2-3 分 鐘 音 樂 感 在 評 分 所 佔 比 例 較 技 術 表 現 為 重, 而 音 樂 表 達 能 力 的 要 求 亦 較 高 Grade 5 五 級 五 級 的 選 材 對 學 員 要 求 明 顯 較 之 前 的 級 別 試 為 高 第 五 級, 學 員 會 開 始 接 觸 到 専 業 演 奏 的 樂 章 調 號 和 拍 子 記 號, 除 了 最 特 別 和 最 不 常 見 的 例 子, 將 全 部 採 用 旋 律 和 節 奏 則 達 中 度 複 雜 的 程 度 強 弱 力 度 發 音 分 句 法 和 裝 飾 音 變 化 更 大, 並 要 求 在 演 繹 上 較 細 緻 評 分 第 一 部 份 的 音 階 和 琶 音 將 會 增 加, 並 包 括 更 多 難 度 高 的 例 子 評 分 第 二 部 份 樂 章 演 奏 時 間 大 約 2-3 分 鐘 音 樂 感 是 評 分 的 重 要 考 慮, 而 音 樂 表 達 能 力 的 要 求 亦 較 高 Grade 6-7 六 至 七 級 六 至 七 級 的 選 材 可 能 較 專 業 演 奏 的 要 求 稍 低 任 何 調 號 和 拍 子 記 號, 將 全 部 採 用 旋 律 和 節 奏 的 演 繹 要 求 會 更 細 緻 評 分 第 一 部 份 的 音 階 和 琶 音 將 會 增 加, 並 包 括 更 多 難 度 高 的 例 子 評 分 第 二 部 份 樂 章 演 奏 時 間 大 約 2-3 分 鐘 音 樂 感 是 評 分 的 重 要 考 慮, 而 音 樂 表 達 能 力 的 要 求 亦 要 更 高 Grade 8 八 級 八 級 的 選 材 可 能 在 技 術 上 已 被 視 為 専 業 級 樂 章 的 領 域 任 何 調 號 和 拍 子 記 號, 將 全 部 採 用 此 外, 樂 章 可 能 包 括 變 奏 曲 及 音 調 的 變 化 而 旋 律 和 節 奏 的 複 雜 度 亦 會 明 顯 增 加 在 強 弱 力 度 發 音 分 句 法 和 裝 飾 音 均 有 嚴 格 要 求 評 分 第 一 部 份 的 音 階 和 琶 音 將 會 增 加, 並 包 括 更 多 類 型, 及 要 求 能 在 樂 器 上 以 不 同 技 巧 演 奏 評 分 第 二 部 份 樂 章 演 奏 時 間 大 約 5 分 鐘 或 以 上 音 樂 感 是 評 分 的 重 要 考 慮, 音 樂 感 和 演 奏 技 巧 在 評 分 上 同 樣 重 要 學 員 愈 發 展 出 個 人 的 音 樂 表 達 能 力 12
3 評 審 3.1 評 審 標 準 將 根 據 學 員 考 試 時 的 表 現 作 出 評 審 : 範 疇 一 : 技 巧 水 平 視 乎 有 效 控 制 樂 器 和 聲 音 的 程 度, 並 根 據 學 員 的 表 現 作 出 評 分 範 疇 三 : 音 樂 知 識 融 匯 樂 理 音 樂 符 號 和 樂 章 的 知 識 範 疇 二 : 音 樂 感 演 奏 顯 示 出 敏 銳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判 斷 範 疇 四 : 表 達 能 力 演 奏 者 以 樂 器 或 聲 音 與 聽 眾 溝 通 的 能 力 3.2 評 級 範 圍 技 巧 技 巧 水 平 Technical Accomplishment 音 樂 感 Musicality 音 樂 知 識 Musical Knowledge Technical Work 演 奏 表 達 能 力 Communication Performance 語 言 表 達 Viva Voce 視 譜 (Grades4-8) Sight Reading 練 耳 Aural Tests (Grades7-8) 13
3.3 評 分 比 例 一 至 三 級 Grades 1-3 四 至 五 級 Grade 4-5 六 至 八 級 Grade 6-8 技 巧 水 平 Technical Accomplishment % 音 樂 感 Musicality % 音 樂 知 識 Musical Knowledge % 表 達 能 力 Communication % 54 11 28 7 48 15 28 9 39 23 28 10 3.4 考 試 評 分 第 一 部 份 : 技 巧 考 官 會 考 慮 在 音 階 和 琶 音 的 表 現, 和 / 或 曲 目 裡 詳 列 的 其 他 音 樂 表 演 要 求, 按 下 表 評 分 : 評 分 標 準 分 數 百 分 比 技 巧 水 平 : 準 確 性 流 暢 度 發 音 變 化 音 準 氣 量 控 制 指 法 音 色 的 穩 定 性 和 質 素 靈 敏 度 適 當 的 速 度 強 弱 的 變 化 ( 樂 器 75% 如 適 用 ), 敏 捷 回 應 考 官 的 指 示 音 樂 感 : 音 型 分 句 法 10% 音 樂 知 識 : 指 定 音 階 / 和 弦 的 音 高 結 構 15% 第 二 部 份 : 演 奏 考 官 就 學 員 演 奏 每 首 樂 曲 的 表 現, 分 別 給 予 評 分 每 首 樂 曲 所 得 分 數 合 計 為 演 奏 部 份 的 總 分 考 試 官 評 分 時 會 根 據 下 表 為 標 準 : 分 數 百 分 比 評 分 標 準 演 奏 水 平 : 能 純 熟 操 作 樂 器, 符 合 樂 章 要 求, 表 現 出 準 確 性 流 暢 度 發 音 音 準 氣 量 控 制 指 法 音 色 變 化 及 / 或 穩 定 性 靈 敏 度 速 度 強 弱 力 度 一 至 三 級 Grades 1-3 四 至 五 級 Grades 4-5 六 至 八 級 Grades 6-8 65% 55% 40% 14
音 樂 感 : 演 奏 樂 章 時 能 作 出 敏 銳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選 擇, 表 現 出 個 人 的 演 繹 技 巧, 令 所 演 繹 的 音 樂 流 露 細 緻 和 引 發 共 鳴, 展 現 音 樂 個 性 ; 並 能 適 應 指 定 樂 曲, 不 同 風 格 的 演 繹 要 求 音 樂 知 識 : 理 解 樂 章 中 出 現 的 所 有 樂 譜 符 號 ; 理 解 樂 曲 的 風 格 內 容 和 演 繹 方 式 表 達 能 力 : 根 據 評 分 標 準 1, 2 和 3 列 出 的 要 點, 顯 示 對 如 何 感 染 聽 眾 有 清 晰 概 念, 並 能 演 繹 出 樂 曲 中 的 音 樂 內 容 15% 20% 30% 10% 12.5% 15% 10% 12.5% 15% 第 三 部 份 : 語 言 表 達 ( 口 試 ) 考 試 官 就 學 員 回 答 問 題 和 參 與 討 論 的 表 現, 按 下 表 的 標 準 評 分 : 評 分 標 準 分 數 百 分 比 音 樂 感 : 在 四 至 八 級, 學 員 能 透 過 對 音 樂 符 號 和 演 奏 風 格 的 理 解 作 出 敏 銳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演 繹 音 樂 知 識 : 在 每 個 級 別, 學 員 須 充 分 理 解 第 二 部 份 樂 譜 上 所 有 的 音 樂 符 號 並 懂 得 應 用 在 演 奏 中, 同 時 能 表 達 個 人 對 樂 章 的 領 會 在 四 至 八 級, 學 員 對 樂 章 的 歴 史 和 音 樂 的 背 景 有 更 廣 闊 的 認 識 包 括 對 作 曲 家 音 樂 時 期 及 風 格 的 知 識 ; 並 能 表 達 個 人 對 彈 奏 及 學 習 樂 章 的 意 見 在 七 至 八 級, 學 員 須 應 對 所 演 奏 樂 章 有 更 深 入 的 認 識 在 每 個 級 別, 學 員 須 表 現 出 足 夠 的 自 信 心, 並 能 明 確 以 適 當 音 樂 詞 彙, 作 出 回 應 X 10% 20% 100% 90% 80% 第 四 部 分 : 視 譜 考 試 官 就 學 員 視 譜 的 表 現, 按 下 表 標 準 評 分 : 評 分 標 準 技 巧 水 平 : 能 準 確 演 奏 指 定 樂 段, 並 達 到 樂 器 各 項 技 術 要 求 ( 參 考 第 1&2 部 份 ) 一 至 三 級 Grades 1-3 分 數 比 重 四 至 五 級 Grades 4-5 六 至 八 級 Grades 6-8 37.5% 35% 32.5% 15
音 樂 感 : 能 按 樂 章 選 段, 發 揮 敏 銳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演 繹 10% 12.5% 15% 音 樂 知 識 : 能 理 解 樂 章 選 段 的 音 樂 符 號 42.5% 40% 37.5% 表 達 能 力 : 能 向 考 試 官 表 達 樂 章 選 段 的 音 樂 內 容 10% 12.5% 15% 第 五 部 份 : 視 唱 練 耳 考 試 官 就 學 員 的 測 試 反 應, 按 下 表 標 準 評 分 : 評 分 標 準 音 樂 感 : 在 七 和 八 級, 學 員 須 明 白 能 以 不 同 方 法 演 繹 一 段 音 樂 音 樂 知 識 : 能 分 辨 不 同 的 音 樂 元 素 和 領 域, 例 如 音 高 節 奏 和 聲 曲 式 和 音 樂 風 格 分 數 比 重 一 至 三 級 四 至 五 級 六 至 八 級 Grades 1-3 Grades 4-5 Grades 6-8 X X 10% 100% 100% 90% 4. 評 級 與 成 績 4.1 成 績 的 頒 發 考 試 成 績 將 整 理 成 報 告 學 員 會 盡 快 收 到 考 試 結 果, 一 般 在 不 超 過 考 試 後 的 六 個 星 期, 收 到 成 績 代 表 機 構 不 會 透 過 電 話 發 送 成 績 成 功 學 員 的 證 書 ( 獲 合 格 或 更 高 成 績 者 ) 通 常 在 考 試 後 八 星 期 內 更 早 發 送, 所 需 時 間 是 為 了 確 保 成 績 得 到 嚴 謹 性 的 規 範, 並 通 過 英 國 西 倫 敦 大 學 的 審 核 簽 發 4.2 重 考 若 學 員 未 能 達 到 合 格 的 最 低 標 準 可 再 次 繳 付 相 同 考 試 費, 重 考 同 一 級 別 重 考 時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考 試 部 份 考 試 各 部 份 的 分 數 或 不 會 計 算 為 入 學 試 的 分 數 4.3 頒 發 合 格 良 好 及 優 異 成 績 評 級 按 學 員 考 試 表 現 而 定 將 視 乎 展 示 出 的 熟 習 程 度, 學 員 會 被 評 級 為 合 格 良 好 或 優 異 每 一 項 評 級 大 概 遵 照 下 列 成 績 要 求, 學 員 須 取 得 該 級 別 的 最 起 碼 分 數, 以 達 致 相 關 評 級 16
Distinction (85-100%) 優 異 (85-100%) 考 獲 優 異 評 級, 學 員 須 在 考 試 的 各 個 部 份 或 多 個 部 份, 有 高 度 準 確 流 暢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表 現 學 員 在 樂 器 或 聲 音 的 演 示 具 備 扎 實 技 巧, 並 且 表 現 出 卓 越 的 音 樂 感 ; 同 時 展 示 對 樂 曲 的 基 本 和 背 景 知 識 有 全 面 的 理 解 ; 學 員 透 過 演 奏, 尤 其 在 6-8 級, 展 現 個 人 風 格, 並 對 樂 曲 有 深 刻 了 解 良 好 (75-84%) 考 獲 良 好 評 級, 學 員 在 考 試 的 各 個 部 份 或 多 個 部 份, 有 準 確 流 暢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表 現 學 員 須 在 樂 器 或 聲 音 運 用 有 良 好 的 技 術 水 平, 並 表 現 出 明 顯 的 音 樂 感 ; 同 時 對 樂 曲 的 基 本 和 背 景 知 識 有 大 部 份 的 理 解 ; 學 員 透 過 演 奏, 尤 其 在 6-8 級, 開 始 展 現 個 人 風 格, 並 對 樂 曲 有 一 定 的 了 解 合 格 (65-74%) 考 獲 合 格 評 級, 學 員 在 考 試 的 各 個 部 份 或 多 個 部 份, 有 大 致 準 確 流 暢 和 具 音 樂 感 的 表 現 學 員 須 在 樂 器 或 聲 音 運 用, 能 達 致 可 接 受 水 平, 並 要 表 現 出 一 些 音 樂 感 ; 同 時 對 樂 曲 的 基 本 和 背 景 知 識 有 一 些 理 解 ; 學 員 透 過 演 奏, 顯 示 對 樂 曲 有 基 本 認 識, 亦 能 吸 引 到 聽 眾 合 格 以 下, ( 評 分 在 55-64% 之 間 ) 獲 不 合 格, 但 評 分 在 55-64% 的 學 員, 在 考 試 的 各 個 部 份 或 多 個 部 份, 表 現 不 夠 準 確 流 暢 度 不 足 和 欠 缺 音 樂 感 學 員 在 樂 器 或 聲 音 運 用, 不 能 達 致 可 接 受 水 平 對 所 彈 奏 樂 曲 的 基 本 和 背 景 知 識, 只 有 起 碼 的 理 解, 演 奏 亦 只 能 有 限 吸 引 到 聽 眾 合 格 以 下,( 評 分 在 0-54% 之 間 ) 獲 不 合 格, 評 分 在 0-54% 的 學 員, 在 考 試 的 各 個 部 份 或 多 個 部 份, 表 現 明 顯 不 準 確 流 暢 度 不 足 和 缺 乏 音 樂 感 學 員 在 樂 器 或 聲 音 運 用, 明 顯 在 級 別 水 平 之 下 對 所 彈 奏 樂 曲 的 基 本 和 背 景 知 識, 理 解 有 限 他 們 的 演 奏, 完 全 欠 缺 對 樂 曲 的 理 解, 其 演 奏 不 能 吸 引 到 聽 眾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