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12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4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17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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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修 改 稿 )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六 年 七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12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4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17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20 七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1 八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27 九 选 址 合 理 性 和 环 保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35 十 结 论 和 建 议... 38 附 件 :1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浙 江 绍 兴 袍 江 工 业 园 区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3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书 4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5 项 目 土 地 证 6 项 目 污 水 入 网 证 明 7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登 记 表 8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检 测 报 告 附 图 : 一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及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布 置 图 二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及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图 三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四 项 目 所 在 地 四 周 环 境 现 状 图 五 项 目 所 在 地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图 六 袍 江 新 区 规 划 图 附 表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联 系 人 *** 通 讯 地 址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联 系 电 话 ****** 邮 政 编 码 312000 建 设 地 点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立 项 审 批 绍 兴 袍 江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部 门 管 理 委 员 会 经 济 发 展 局 批 准 文 号 袍 委 经 发 项 备 [2014]93 号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行 业 类 别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及 代 码 (C38) 占 地 面 积 绿 化 面 积 6531 ( 平 方 米 ) ( 平 方 米 ) 653.1 总 投 资 其 中 : 环 保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4000 60.2 ( 万 元 ) 投 资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1.51%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2016 年 12 月 1.1 项 目 由 来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稳 步 发 展 及 电 力 建 设 的 快 速 发 展, 发 电 机 需 求 越 来 越 多, 市 场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为 此,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决 定 投 资 4000 万 元, 在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新 征 土 地 6531 平 方 米, 实 施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及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修 正 ) 的 规 定, 该 项 目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从 环 保 角 度 论 证 建 设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为 此,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我 公 司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分 类 管 理 目 录 的 类 别 划 分, 项 目 生 产 属 于 K 机 械 电 子 大 类 中 的 第 78 小 类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目 录 上 规 定 : 有 电 镀 或 喷 漆 工 艺 的 ; 电 池 制 造 ( 无 汞 干 电 池 除 外 ) 为 报 告 书, 其 他 ( 仅 组 装 的 除 外 ) 为 报 告 表, 项 目 无 电 镀 或 喷 漆 工 艺,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评 类 别 为 报 告 表 我 公 司 在 对 项 目 现 场 踏 勘 监 测 和 资 料 收 集 等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环 评 导 则 及 其 它 有 关 文 件, 在 征 求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后, 编 制 了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报 请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审 批, 为 项 目 实 施 和 管 理 提 供 参 考 依 据 1.2 编 制 依 据 1

1.2.1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修 订 版 ) 2015.1.1; ⑵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6.1; 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5 年 修 正 ) 2016.1.1; 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3.1; 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修 订 ) 2015.4.24; 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9.1; 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7.1; 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8.28( 修 正 ); 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1.3.1; 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11.29; ⑾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2004.3.1; ⑿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2005.12; ⒀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 2013.5.1; ⒁ 部 分 工 业 行 业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品 指 导 目 录 (2010 年 本 ) ( 工 产 业 [2010] 第 122); ⒂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26 号 ); ⒃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2 号 ) 1.2.2 地 方 有 关 法 规 ⑴ 浙 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3.9.1; ⑵ 浙 江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3 年 修 正 ) 2013.12.19; ⑶ 浙 江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2013 年 修 正 ) 2013.12.19; ⑷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修 正 ) 2014.3.13; ⑸ 浙 江 省 环 境 污 染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修 正 ) 2014.3.13; ⑹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审 核 办 法 ( 试 行 ) 2012.4; ⑺ 浙 江 省 第 一 批 不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的 目 录 ( 试 行 ) (2012.12.31); ⑻ 浙 江 省 第 二 批 不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的 目 录 ( 试 行 ) (2013.5.30); ⑼ 浙 江 省 第 三 批 不 纳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的 目 录 ( 试 行 ) (2015.4.20) 2

⑽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1.3.1; ⑾ 绍 兴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导 向 目 录 (2010 2011 年 ) 2010.3.15; ⑿ 绍 兴 市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重 点 领 域 导 向 目 录 (2013 2015 年 ) ( 绍 政 办 发 [2012]166 号 )2012.12.14 ⒀ 浙 江 省 水 土 保 持 条 例 2015.3.1 1.2.3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 HJ610-2016 及 HJ19-2011; ⑵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要 点 ( 修 订 版 )2005.4; 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15.6.1 1.2.4 区 域 相 关 资 料 ⑴ 浙 江 省 水 功 能 区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2015 年 修 编 ) 2015.6.29; ⑵ 绍 兴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2001.12; ⑶ 绍 兴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规 定 2003.8; ⑷ 绍 兴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2007.12; ⑸ 袍 江 新 区 总 体 规 划 以 及 关 于 调 整 工 业 区 产 业 园 区 布 局 结 构 的 意 见, 袍 委 [2005]55 号 ; ⑹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国 家 生 态 工 业 示 范 园 区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修 正 稿 ) ; ⑺ 绍 兴 市 区 建 筑 泥 浆 处 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12.7.3; ⑻ 绍 兴 市 区 建 筑 泥 浆 处 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2012.8.14 1.2.5 其 它 依 据 ⑴ 浙 江 绍 兴 袍 江 工 业 园 区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 袍 委 经 发 项 备 [2014]93 号 ) ⑴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与 我 公 司 签 订 的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 ⑵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其 他 基 础 资 料 1.3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1.3.1 项 目 名 称 地 点 及 建 设 性 质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3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总 投 资 :4000 万 元 1.3.2 项 目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项 目 总 投 资 4000 万 元, 建 设 地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新 征 土 地 6531 平 方 米, 新 建 厂 房 建 筑 3668.2 平 方 米, 购 置 切 割 机 折 弯 机 剪 板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实 施 生 产 项 目 投 产 后, 年 产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20 万 套 具 体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1-1 表 1-1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产 量 1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万 套 / 年 20 1.3.3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项 目 总 投 资 4000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500 万 元, 建 设 期 利 息 300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00 万 元,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达 年 销 售 收 入 4000 万 元, 利 税 达 350 万 元 1.3.4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1-2, 建 筑 物 功 能 布 局 情 况 见 表 1-3 表 1-2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1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6531 2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3250.9 3 总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3668.2 4 计 入 容 积 率 面 积 平 方 米 6918.71 5 建 筑 密 度 % 48.4 6 容 积 率 / 1.03 7 绿 地 率 % 10 表 1-3 建 筑 物 功 能 布 局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建 构 筑 物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总 建 筑 面 积 名 称 (m 2 ) (m 2 ) 计 算 容 积 率 面 积 (m 2 ) 层 数 1 车 间 一 3250.91 3668.20 6918.71 1 层 局 部 3 层 2 合 计 3250.91 3668.20 6918.71 3 备 注 地 下 水 池 面 积 50m 2 注 : 单 层 车 间 层 高 大 于 8 米, 计 算 容 积 率 面 积 按 二 层 计 算 项 目 共 建 一 幢 建 筑, 为 一 层 局 部 三 层, 其 中 一 层 为 生 产 车 间, 局 部 二 层 为 仓 库, 局 部 三 层 为 办 公 室 4

1.3.5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1-4 表 1-4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序 号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钢 材 ( 型 钢 板 材 ) 吨 / 年 5000 2 焊 条 吨 / 年 1.0 3 水 吨 / 年 525 4 电 万 度 / 年 20 1.3.6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表 1-5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切 割 机 台 1 2 剪 板 机 台 1 3 折 弯 机 台 2 4 电 焊 机 台 3 5 叉 车 台 2 6 行 车 台 2 1.3.7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项 目 需 员 工 35 人, 生 产 实 行 昼 间 单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8 小 时, 年 工 作 日 300 天,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无 住 宿 1.3.8 公 用 工 程 1 给 水 供 电 : 项 目 的 给 水 及 供 电 分 别 接 自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的 给 水 干 管 及 供 电 电 缆, 能 满 足 生 产 生 活 需 要 2 排 水 : 项 目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厂 区 道 路 和 屋 面 雨 水 经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汇 集 达 标 排 入 民 生 支 路 城 市 排 污 管 网, 最 终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1.4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本 项 目 建 设 地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地 目 前 为 建 设 用 地, 因 此, 无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5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2.1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2.1.1 地 理 位 置 和 区 域 位 置 绍 兴 市 位 于 浙 江 省 中 北 部 杭 州 湾 南 岸, 全 境 介 于 北 纬 29 13 36" 至 30 16 17" 东 经 119 53 02" 至 121 13 38" 之 间, 地 处 宁 绍 平 原 西 部, 长 江 三 角 洲 南 翼, 浙 江 省 中 北 部, 西 接 杭 州, 东 临 宁 波, 北 濒 杭 州 湾 东 西 长 130.03 公 里, 南 北 宽 116.86 公 里, 海 岸 线 长 40 公 里, 总 面 积 为 8256 平 方 公 里 项 目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地 东 面 为 规 划 支 路, 隔 路 为 民 生 药 业 集 团 绍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 南 面 为 绍 兴 全 顺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 西 面 为 浙 江 贤 升 虹 达 广 告 印 刷 有 限 公 司 ( 在 建 ); 北 面 为 民 生 药 业 集 团 绍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一 附 图 二 和 附 图 三 2.1.2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境 内 地 形 特 点 为 南 高 北 低, 由 西 南 向 东 北 倾 斜, 低 山 丘 陵 河 谷 水 网 平 原 等 地 貌 类 型 也 由 南 至 北 依 次 更 替 平 均 黄 海 高 程 为 4.9-5.1 米, 常 年 地 下 水 位 在 1.5 米 以 下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处 萧 绍 平 原, 属 典 型 的 平 原 水 网 地 区, 地 势 低 平, 是 滨 海 河 湖 综 合 作 用 而 成 的 冲 积 平 原, 它 既 有 一 般 冲 积 平 原 平 坦 而 低 缓 的 特 征, 又 有 人 为 长 期 围 垦 改 造 的 痕 迹, 河 网 分 布 较 杂 乱, 宽 处 成 湖, 窄 处 成 河, 厂 区 工 程 地 质 属 粘 土, 地 质 情 况 良 好,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6 度 2.1.3 气 候 特 征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处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气 候 温 和, 受 冬 夏 季 风 的 交 替 影 响, 四 季 分 明, 光 照 充 足 根 据 绍 兴 市 气 象 站 近 五 年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为 1486.3mm, 年 平 均 气 温 17.0, 全 年 风 向 风 频 在 各 方 向 分 布 较 为 均 匀, 风 频 最 高 为 NNW 和 ENE, 分 别 为 9.05% 和 8.98%, 各 风 向 平 均 风 速 在 1.11-2.44 米 / 秒 之 间, 区 域 受 季 风 影 响 较 为 明 显 2.1.4 水 文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平 原 水 网 地 带, 河 流 纵 横, 河 湖 相 连, 水 位 变 化 缓 慢, 附 近 水 域 在 新 三 江 闸 的 控 制 下, 平 常 为 封 闭 水 域, 水 流 自 西 南 流 向 东 北, 流 量 甚 少, 只 有 在 较 大 雨 汛 期 间, 三 江 闸 放 闸 时 才 有 一 定 流 速 6

项 目 附 近 水 域 功 能 主 要 以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灌 溉 水 上 运 输 及 附 近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为 主, 根 据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附 近 地 表 水 水 域 功 能 为 Ⅲ 类 2.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2.2.1 绍 兴 概 况 绍 兴 地 处 长 江 三 角 洲 南 翼 宁 绍 平 原 西 部 浙 江 省 中 北 部 杭 州 湾 以 南 之 间, 下 辖 越 城 区 绍 兴 县 诸 暨 市 上 虞 市 嵊 州 市 和 新 昌 县, 面 积 8256 平 方 公 里, 人 口 435.09 万 2013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作 出 关 于 同 意 浙 江 省 调 整 绍 兴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批 复, 浙 江 省 政 府 发 出 关 于 调 整 绍 兴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的 通 知, 决 定 对 绍 兴 市 部 分 行 政 区 划 实 施 调 整 具 体 调 整 为 : 撤 销 绍 兴 县, 设 立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 撤 销 县 级 上 虞 市, 设 立 绍 兴 市 上 虞 区 规 划 调 整 后, 绍 兴 市 区 面 积 由 362 平 方 公 里 扩 大 到 2942 平 方 公 里, 人 口 由 65.3 万 增 加 到 216.1 万 绍 兴 历 史 悠 久, 名 人 荟 萃, 素 有 水 乡 桥 乡 酒 乡 书 法 之 乡 名 士 之 乡 的 美 誉, 是 首 批 国 家 级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首 批 中 国 优 秀 旅 游 城 市 国 家 环 保 模 范 城 市 国 家 卫 生 城 市, 是 长 江 三 角 洲 南 翼 重 点 开 发 开 放 城 市 2015 年, 面 对 严 峻 复 杂 的 宏 观 环 境, 全 市 上 下 深 入 实 施 市 委 决 策 部 署, 主 动 适 应 新 常 态, 抓 紧 落 实 新 举 措, 积 极 谋 求 新 发 展, 各 项 工 作 扎 实 推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总 体 平 稳 初 步 预 计 : 全 市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4470 亿 元, 增 长 7%, 低 于 年 度 预 期 目 标 0.5 个 百 分 点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363 亿 元, 同 口 径 增 长 7.8%, 高 于 年 度 预 期 目 标 0.3 个 百 分 点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580 亿 元, 增 长 12%, 完 成 年 度 预 期 目 标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1600 亿 元, 增 长 7.9%, 未 能 完 成 年 度 11% 的 预 期 目 标 外 贸 出 口 总 额 270 亿 美 元, 下 降 9.2%, 未 能 完 成 年 度 增 长 7% 的 预 期 目 标 研 究 与 试 验 发 展 经 费 支 出 占 生 产 总 值 比 例 2.3% 左 右, 完 成 年 度 预 期 目 标 城 镇 常 住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46836 元, 农 村 常 住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25822 元, 分 别 增 长 8.5% 和 9.7%, 分 别 高 于 年 度 预 期 目 标 0.5 和 0.7 个 百 分 点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指 数 同 比 上 涨 1.5%, 控 制 在 3% 的 年 度 预 期 目 标 以 内 2.2.2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概 况 袍 江 新 区 成 立 于 2000 年 7 月, 下 辖 斗 门 马 山 孙 端 三 镇, 现 有 人 口 近 20 万, 是 绍 兴 市 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为 主 导 的 现 代 化 工 业 新 城 区 和 绍 兴 中 心 城 市 三 大 组 团 之 一, 7

也 是 目 前 浙 江 省 内 市 政 配 套 区 面 积 最 大 的 开 发 区 之 一 2010 年 4 月 25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袍 江 新 区 升 级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根 据 袍 江 新 区 总 体 规 划, 到 2020 年 规 划 建 成 区 面 积 66 平 方 公 里, 城 区 人 口 25 万 2016 年 1 月, 该 区 财 政 总 收 入 完 成 3.8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8.2%, 高 于 全 市 平 均 41.2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完 成 1.81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8.1%, 高 于 全 市 平 均 36.8 个 百 分 点, 两 项 收 入 增 幅 均 列 全 市 各 区 县 ( 市 ) 及 市 直 开 发 区 第 一 位 商 贸 发 展 态 势 良 好, 坚 持 以 建 设 繁 荣 宜 居 的 中 心 城 市 新 组 团 为 目 标, 着 力 推 进 商 贸 发 展 工 作, 区 内 商 贸 三 产 医 疗 卫 生 文 化 教 育 休 闲 娱 乐 等 配 套 功 能 不 断 完 善 中 国 汽 车 城 2014 年 年 完 成 汽 车 销 售 额 142.1 亿 元, 全 年 实 现 限 额 以 上 批 发 零 售 额 165.8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4.7% 2.3 袍 江 工 业 区 生 态 工 业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概 况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属 于 袍 江 新 区 生 态 工 业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I3-10602C01), 为 重 点 准 入 区, 袍 江 工 业 区 是 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为 重 点 的 先 进 制 造 业 基 地 和 现 代 化 生 态 型 综 合 工 业 新 城 区, 是 浙 江 省 级 开 发 区 该 区 主 要 包 括 袍 江 工 业 区 内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文 化 产 品 制 造 园 区 出 口 加 工 区 传 统 产 业 升 级 园 区 等 区 块, 区 域 面 积 约 为 39.456 平 方 公 里 主 要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与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 生 态 工 业 发 展 功 能,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为 一 般 至 轻 度 敏 感 ⑴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近 期 地 表 水 Ⅲ 类 水 质 达 标 率 60% 以 上,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达 功 能 区 要 求 ; 远 期 地 表 水 维 持 Ⅲ 类,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维 持 功 能 区 要 求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 创 建 成 国 家 级 生 态 工 业 示 范 园 区, 达 到 综 合 类 生 态 工 业 园 区 标 准 (HJ/T274 2006)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 近 期 能 耗 小 于 0.263 吨 标 煤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水 耗 小 于 11 吨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废 水 产 生 量 小 于 9 吨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工 业 重 复 用 水 率 大 于 65%,C OD 排 放 量 小 于 7.12 千 克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生 活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率 达 75%; 远 期 能 耗 小 于 0.168 吨 标 煤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水 耗 小 于 9 吨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废 水 产 生 量 小 于 8 吨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工 业 重 复 用 水 率 大 于 75%,COD 排 放 量 小 于 1 千 克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生 活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率 大 于 80% 8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 近 期 化 学 需 氧 量 5031.439 吨 / 年, 氨 氮 175.57 吨 / 年 ; 远 期 化 学 需 氧 量 4276.72 吨 / 年 氨 氮 控 制 在 158.00 吨 / 年 ⑵ 建 设 开 发 活 动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产 业 准 入 要 求 : 鼓 励 类 : 重 点 培 育 电 子 信 息 新 型 建 材 生 物 医 药 特 色 产 业, 大 力 提 升 纺 织 食 品 加 工 酿 酒 等 传 统 产 业, 加 速 建 设 现 代 商 贸 现 代 物 流 等 都 市 服 务 业 发 展 导 向 目 录 规 定 的 服 务 业 科 教 文 卫 基 础 设 施 建 筑 等 行 业 限 制 类 : 限 制 类 : 国 家 省 和 绍 兴 市 规 定 的 限 制 发 展 项 目, 技 术 落 后 耗 水 耗 能 多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供 过 于 求 技 术 档 次 低 的 项 目, 浙 江 省 工 业 污 染 项 目 ( 产 品 工 艺 ) 禁 止 和 限 制 发 展 目 录 ( 第 一 批 ) 和 绍 兴 市 产 业 发 展 导 向 目 录 规 定 的 限 制 发 展 项 目 禁 止 类 : 国 家 省 和 绍 兴 市 明 令 禁 止 的 禁 止 发 展 项 目,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浙 江 省 工 业 污 染 项 目 ( 产 品 工 艺 ) 禁 止 和 限 制 发 展 目 录 ( 第 一 批 ) 和 绍 兴 市 产 业 发 展 导 向 目 录 规 定 的 禁 止 发 展 项 目 环 保 准 入 要 求 : 具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工 业 用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大 于 70%, 万 元 GDP 能 耗 小 于 0.80 吨 标 准 煤, 工 业 废 水 排 放 强 度 小 于 50 吨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排 放 强 度 小 于 6.0 千 克 /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新 建 项 目 需 新 增 加 排 污 总 量 2006 至 2010 年 必 须 替 代 等 量 同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2011 至 2020 年 则 需 替 代 1.1 倍 同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其 中 化 工 医 药 制 革 印 染 造 纸 等 重 污 染 行 业 替 代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1 1.5 ⑶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以 创 建 国 家 生 态 示 范 工 业 园 区 为 契 机, 按 照 绍 兴 袍 江 工 业 区 国 家 级 生 态 工 业 示 范 园 区 建 设 规 划, 加 快 园 区 生 态 化 改 造, 大 力 发 展 生 态 工 业,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工 作,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加 快 产 品 和 产 业 的 升 级 换 代, 做 到 增 产 减 污 节 能 降 耗, 落 实 降 耗 减 污 方 案 和 实 施 工 作 计 划 ; 依 法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制 度 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从 严 控 制 高 能 耗 高 水 耗 高 污 染 的 排 放 企 业, 提 高 中 水 回 用 水 平, 建 立 40 家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企 业, 开 展 争 创 环 境 友 好 企 业 活 动, 十 五 期 间 创 建 30 家 生 态 示 范 企 业 ; 对 A B 类 重 点 污 染 源 进 行 重 点 监 控, 建 立 污 染 源 长 效 监 管 制 度 完 善 重 点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监 控 设 施, 确 保 污 染 物 全 面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 不 断 完 善 重 特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和 生 态 破 坏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预 案, 提 高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加 强 园 区 内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从 严 控 制 建 设 产 生 的 有 害 废 气 和 恶 臭 污 染 的 行 业, 9

重 点 整 治 存 在 的 有 害 废 气 恶 臭 等 大 气 污 染 问 题 2010 年 前 重 点 对 医 药 化 工 企 业 进 行 整 治, 淘 汰 污 染 严 重 的 落 后 工 艺 和 产 品,2015 年 前 基 本 解 决 污 染 严 重 的 生 产 企 业 车 间 或 生 产 工 艺 的 搬 迁 和 改 造 完 善 园 区 内 热 力 管 网, 燃 煤 锅 炉 配 套 脱 硫 设 施 推 广 清 洁 能 源 ; 完 善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率 达 75% 以 上, 工 业 污 水 必 须 全 部 进 网, 巩 固 和 扩 大 噪 声 达 标 区 建 设, 加 强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 加 大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实 现 废 物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和 资 源 化 ;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的 管 理, 危 险 废 物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绍 兴 市 医 疗 和 工 业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中 心 ⑷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建 设 措 施 建 设 生 态 工 业 园 区 的 绿 地 系 统, 形 成 林 带 和 景 观 绿 色 廊 道 沿 中 心 区, 依 托 绍 三 线 329 国 道 建 设 30 米 绿 化 带, 依 托 杭 甬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100 米 绿 化 带, 沿 越 东 路 群 贤 路 等 道 路 两 侧 建 设 15-30 米 不 等 的 绿 化 带, 沿 工 业 区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建 设 卫 生 防 护 带 ; 建 设 主 要 河 道 的 景 观 绿 化 廊 道, 宽 30 米 以 下 河 道 两 侧 各 控 制 10 米 绿 带, 宽 30 米 以 上 河 道 两 侧 各 控 制 15 米 左 右 绿 带 进 行 区 域 内 河 道 的 综 合 整 治, 主 要 进 行 清 淤 清 草 清 障 和 拓 宽 护 岸 及 环 境 污 染 整 治, 达 到 河 网 水 系 生 态 修 复 要 求 项 目 为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项 目 污 染 物 经 适 当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为 该 区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该 区 产 业 及 环 保 准 入 条 件,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绍 兴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要 求 2.4 其 他 根 据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布 局 结 构 图 划 分,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为 生 态 型 科 技 型 产 业 园 区 项 目 周 边 村 民 饮 用 水 均 为 小 舜 江 自 来 水 项 目 所 在 地 1.0km 范 围 内 无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及 著 名 风 景 名 胜 区 2.5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绍 兴 水 处 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11 月, 是 按 照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组 建 的 股 份 制 污 水 处 理 企 业 ( 绍 兴 市 40%, 原 绍 兴 县 60%), 主 要 承 担 绍 兴 市 区 原 绍 兴 县 区 域 内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的 任 务, 现 有 总 资 产 近 17 亿 元, 占 地 面 积 约 2000 亩, 职 工 310 余 人 经 过 7 年 多 的 有 效 运 作, 已 发 展 成 为 目 前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综 合 性 污 水 处 理 厂 之 一, 为 水 环 境 的 保 护 为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和 谐 发 展 作 出 了 努 力 10

绍 兴 水 处 理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一 期 工 程 二 期 工 程 和 一 二 期 挖 潜 改 造 工 程 分 别 于 2001 年 6 月 2003 年 12 月 和 2006 年 4 月 完 工 并 全 面 发 挥 作 用, 达 到 日 处 理 污 水 70 万 吨 按 照 市 县 政 府 要 求, 公 司 在 总 结 污 水 处 理 一 二 期 工 程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于 2006 年 下 半 年 正 式 启 动 污 水 处 理 三 期 工 程, 具 体 工 程 包 括 :1 续 建 工 程 : 在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厂 区 预 留 地 扩 建 设 计 规 模 为 20 万 t/d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座, 即 把 现 有 的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从 70 万 t/d 扩 大 到 90 万 t/d 2 三 期 钱 塘 江 工 程 : 在 滨 海 袍 江 新 区 靠 近 钱 塘 江 地 块 新 建 设 计 规 模 为 20 万 t/d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座 3 永 久 性 污 水 排 放 口 工 程 : 现 有 厂 区 的 90 万 t/d ( 内 含 续 建 的 20 万 t/d) 污 水 处 理 尾 水 用 管 道 输 送 到 钱 塘 江 边, 和 钱 塘 江 工 程 的 20 万 t/d 污 水 尾 水 在 钱 塘 江 边 高 位 井 经 排 海 泵 加 压 后, 输 送 到 钱 塘 江 污 水 排 放 口 集 中 排 放 其 中, 位 于 厂 区 内 的 20 万 吨 / 日 三 期 续 建 工 程 于 2006 年 12 月 开 工, 于 2008 年 元 月 建 成 通 水 目 前 已 达 到 日 处 理 能 力 90 万 吨 / 日 的 规 模 2.6 周 围 主 要 工 业 污 染 源 调 查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边 主 要 工 业 污 染 源 见 表 2-1, 企 业 产 生 的 废 水 均 排 入 城 市 截 污 管 网, 送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表 2-1 项 目 周 围 主 要 工 业 污 染 源 情 况 汇 总 单 位 :t/a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主 要 污 染 物 废 水 进 管 情 况 1 民 生 药 业 集 团 绍 兴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噪 声 废 气 固 废 进 管 2 绍 兴 全 顺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噪 声 废 气 固 废 进 管 3 绍 兴 亿 龙 激 光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噪 声 废 气 固 废 进 管 4 浙 江 德 龙 包 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噪 声 废 气 固 废 进 管 11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3.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3.1.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为 了 解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浙 江 瑞 启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了 2016 年 3 月 23 日 -25 日 设 在 斗 门 镇 政 府 的 大 气 监 测 数 据, 对 项 目 地 附 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置 见 附 图 一,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1 表 3-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mg/m 3 )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时 间 SO 2 NO 2 PM 10 2:00~3:00 0.016 0.035 2016.3.23 8:00~9:00 0.021 0.037 14:00~15:00 0.033 0.041 0.078 20:00~21:00 0.023 0.042 2:00~3:00 0.017 0.031 斗 门 镇 政 府 2016.3.24 8:00~9:00 0.016 0.034 14:00~15:00 0.019 0.036 0.077 20:00~21:00 0.024 0.040 2:00~3:00 0.019 0.034 2016.3.25 8:00~9:00 0.024 0.035 14:00~15:00 0.027 0.042 0.090 20:00~21:00 0.031 0.039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中 SO 2 NO 2 的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PM 10 的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满 足 二 类 功 能 区 要 求 3.1.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为 反 映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引 用 浙 江 瑞 启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2015 年 5 月 13 日 ~14 日 荷 湖 二 桥 1# 断 面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见 附 图 一,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2 12

表 3-2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站 位 名 称 采 样 时 间 ph 溶 解 氧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2015 年 5 月 13 日 7.70 6.4 1.54 4.2 2.7 荷 湖 二 桥 1# 2015 年 5 月 14 日 7.74 6.6 1.44 4.4 2.8 水 质 类 别 Ⅰ Ⅱ Ⅴ Ⅲ Ⅰ 执 行 标 准 Ⅲ 综 合 类 别 Ⅴ 从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荷 湖 二 桥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为 Ⅴ 类 水, 不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水 功 能 要 求, 超 标 因 子 主 要 为 氨 氮, 分 析 原 因 为 上 游 来 水 水 质 较 差 沿 河 部 分 居 民 生 活 废 水 排 入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和 河 道 底 泥 中 污 染 物 释 放 等 因 素 造 成 的 3.1.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为 反 映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环 评 期 间, 浙 江 瑞 启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对 项 目 地 四 周 厂 界 进 行 了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见 附 图 二,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3, 表 3-3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 名 称 东 面 1# 南 面 2# 西 面 3# 北 面 4# 昼 间 58.7 56.3 62.8 59.2 标 准 值 昼 间 65 65 65 65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四 周 昼 间 噪 声 均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满 足 3 类 功 能 要 求 3.2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详 见 表 3-4 表 3-4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项 目 地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人 口 敏 感 性 保 护 级 别 1 荷 湖 村 N 368m 1953 人 一 般 N 128 / 一 般 2 荷 湖 W 100 / 一 般 环 境 空 气 二 级 声 环 境 2 类 水 环 境 Ⅲ 类 13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浙 江 省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河 道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相 关 水 质 指 标 见 表 4-1 表 4-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污 染 因 子 ph 值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BOD 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Ⅲ 类 标 准 6-9 5.0 20.0 4.0 6.0 1.0 ⑵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绍 兴 市 空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二 类 区, 故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4-2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4-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污 染 物 名 称 单 位 浓 度 限 值 年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1 小 时 平 均 SO 2 60 150 500 NO 2 40 80 200 PM 10 μg/m 3 70 150 / PM 2.5 35 75 / TSP 200 300 / ⑶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引 用 标 准 GB3095-2012 根 据 绍 兴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规 定,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 保 护 目 标 处 声 环 境 执 行 2 类 标 准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4-3 表 4-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适 应 范 围 2 60 db 50dB 保 护 目 标 处 3 65 db 55 db 项 目 地 ⑴ 废 水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经 适 当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城 市 排 污 管 网,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的 三 级 标 准 ;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其 他 单 位 的 一 级 标 准, 其 中 氨 氮 排 放 参 照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4-4 14

表 4-4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污 染 因 子 ph CODcr SS NH 3 -N 一 级 标 准 6~9 100 70 5 1 三 级 标 准 6~9 500 400 35 2 注 :1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NH 3 -N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 2 污 水 进 管 中 NH 3 -N 浓 度 限 值 参 照 浙 江 省 工 业 企 业 废 水 氮 磷 污 染 物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DB33/887-2013) ⑵ 废 气 1 焊 接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 车 间 内 执 行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2.1-2007) 中 的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见 表 4-5 表 4-6 表 4-5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排 气 筒 高 最 高 允 许 排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度 (m) 放 速 率 (kg/h) (mg/m 3 ) 颗 粒 物 120 15 3.5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注 : 最 低 排 放 高 度 为 15 米 表 4-6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污 染 物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mg/m 3 ) 电 焊 烟 尘 ( 总 尘 ) 4 ⑶ 噪 声 1 厂 界 噪 声 项 目 四 周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区 标 准, 即 昼 间 65dB, 夜 间 55dB 2 生 产 车 间 及 作 业 场 所 噪 声 限 制 值 执 行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物 理 因 素 (GBZ2.2-2007) 中 工 人 每 天 连 续 接 触 8 小 时 的 生 产 车 间 其 噪 声 限 制 值 为 85dB ⑷ 固 废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依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GB5085.1~ 5085.7-2007) 和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来 鉴 别 一 般 工 业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根 据 固 废 的 类 别, 一 般 固 废 在 厂 区 内 暂 存 处 置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15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 危 险 废 物 在 厂 区 内 暂 存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参 照 执 行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及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建 城 [2000]120 号 ) 和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技 术 指 南 ( 建 城 [2010]61 号 ) 以 及 国 家 省 市 关 于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的 法 律 法 规 ⑴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污 染 物 排 放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是 执 行 环 保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制 的 基 本 原 则 之 一 本 环 评 结 合 环 保 管 理 要 求, 对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因 子 中, 纳 入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污 水 量 CODcr NH 3 -N ⑵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1 建 设 单 位 申 请 废 水 进 管 容 量 为 2.0t/d 2 环 评 建 议 以 废 水 量 2.0t/d(447.0t/a) CODcr 量 0.134t/a NH 3 -N 量 0.016t/a 作 为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进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3 环 评 建 议 以 废 水 量 2.0t/d(447.0t/a) CODcr 量 0.045t/a NH 3 -N 量 0.002t/a 作 为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环 境 的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4 环 评 建 议 以 焊 接 烟 尘 量 2.4kg/a 作 为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入 环 境 的 量 根 据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审 核 办 法 ( 试 行 ) 中 第 八 条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项 目 不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且 排 放 的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仅 源 自 厂 区 内 独 立 生 活 区 域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所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的, 其 新 增 的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氨 氮 两 项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可 不 进 行 区 域 替 代 削 减 项 目 仅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因 此,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无 需 进 行 区 域 替 代 削 减 大 气 污 染 物 焊 接 烟 尘 量 2.4kg/a 为 新 增 量, 具 体 排 污 容 量 由 建 设 单 位 报 请 绍 兴 市 环 保 局 核 准, 核 准 后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16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5.1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5.1.1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噪 声 噪 声 外 购 板 材 下 料 剪 板 边 角 料 噪 声 焊 接 烟 尘 噪 声 折 弯 焊 接 组 装 检 验 成 品 噪 声 噪 声 废 焊 条 外 购 型 钢 下 料 切 割 金 属 屑 图 5-1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5.1.2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项 目 外 购 的 钢 板 和 型 钢 等 原 料 按 生 产 产 品 要 求 分 别 经 剪 板 机 切 割 机 下 料 后, 再 经 折 弯 机 完 成 折 弯 加 工, 然 后 进 行 焊 接 组 装 后,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即 为 成 品 整 个 项 目 不 设 前 处 理 ( 酸 洗 磷 化 发 黑 ) 喷 漆 喷 塑 等 表 面 处 理 工 序,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为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废 包 装 材 料 少 量 焊 接 废 气 及 废 焊 条 渣 以 及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5.2 项 目 污 染 因 素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工 艺 分 析,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及 固 废, 具 体 如 下 : 5.2.1 废 水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中 不 设 前 处 理 ( 酸 洗 磷 化 发 黑 ) 喷 漆 喷 塑 等 表 面 处 理 工 序, 生 产 过 程 中 无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 因 此,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员 工 的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需 员 工 35 人, 单 班 制 工 作, 年 工 作 日 300 天,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无 住 宿 楼,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每 人 每 天 50L 计, 废 水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5% 计, 则 产 生 的 生 活 废 水 1.49t/d(446.3t/a), 项 目 废 水 最 大 产 生 量 为 2.0t/d(447t/a),CODcr 浓 度 300mg/L, 氨 氮 浓 度 35mg/L, 则 CODcr 产 生 量 为 0.134t/a, 氨 氮 产 生 量 为 0.016t/a 5.2.2 废 气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中 不 设 前 处 理 ( 酸 洗 磷 化 发 黑 ) 喷 漆 喷 塑 等 表 面 处 理 工 序, 因 此 无 相 关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无 油 烟 废 气 产 生,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焊 接 17

废 气 项 目 在 焊 接 过 程 中 有 焊 接 废 气 产 生, 废 气 中 包 括 烟 尘 二 氧 化 锰 氟 化 物 二 氧 化 氮 等, 其 中 主 要 为 烟 尘 焊 接 烟 尘 是 一 种 十 分 复 杂 的 物 质, 烟 尘 中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成 分 主 要 为 CO CO 2 O 3 NOx CH 4 等, 其 中 以 CO 所 占 比 例 最 大 由 于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产 生 量 不 大, 且 气 体 成 分 复 杂 焊 接 烟 尘 主 要 来 自 焊 条 的 药 皮, 少 量 来 自 焊 芯 及 被 焊 工 件,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调 查, 焊 接 烟 尘 的 产 生 量 与 焊 条 种 类 和 用 量 有 关, 焊 接 烟 尘 按 每 千 克 焊 条 产 生 10.0g 烟 尘 来 计 算, 项 目 焊 条 使 用 量 为 1.0t/a, 则 产 生 焊 接 烟 尘 的 量 为 10.0kg/a 项 目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经 移 动 式 焊 接 烟 尘 净 化 机 ( 收 集 率 80% 净 化 率 达 95%) 处 理 后 排 放, 则 焊 接 烟 尘 排 放 量 为 2.4kg/a 5.2.3 噪 声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各 类 加 工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根 据 对 同 类 型 企 业 类 比, 其 噪 声 强 度 见 表 5-1 表 5-1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序 号 噪 声 源 噪 声 源 强 (db) 1 切 割 机 83.0~88.0 2 剪 板 机 75.0~85.0 3 折 弯 机 70.0~73.0 4 电 焊 机 73.0~76.0 5.2.4 固 废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有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废 包 装 材 料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及 废 焊 条 渣 和 员 工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1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项 目 在 金 加 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原 料 量 的 1%, 即 50t/a, 分 类 收 集 后 贮 存 在 室 内 由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2 废 包 装 材 料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0t/a, 分 类 收 集 后 贮 存 在 室 内 由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3 废 焊 条 渣 18

项 目 焊 接 过 程 中, 废 焊 条 渣 产 生 量 约 为 0.03t/a, 收 集 后 送 垃 圾 填 埋 场 填 埋 处 置 4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项 目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为 0.008t/a, 袋 装 收 集 后 送 垃 圾 填 埋 场 填 埋 处 置 5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共 需 员 工 35 人,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按 人 均 0.5kg/d 计 算, 则 产 生 量 为 17.5kg/d(5.25t/a), 袋 装 收 集 后 放 到 指 定 地 点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置 综 上,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量 及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5-2 表 5-2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单 位 :t/a 序 号 名 称 产 生 工 序 形 态 属 性 代 码 产 生 量 处 置 去 向 金 属 角 料 金 1 属 屑 金 加 工 固 体 一 般 固 废 - 50 2 废 包 装 材 料 包 装 固 体 一 般 固 废 - 2.0 分 类 收 集 后 由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3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焊 接 固 体 一 般 固 废 0.008 4 废 焊 条 渣 焊 接 固 体 一 般 固 废 0.03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统 一 处 置 5 生 活 垃 圾 员 工 固 体 一 般 固 废 - 5.25 19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内 容 类 型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产 生 量 ( 单 位 )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 单 位 ) 水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废 水 量 2.0t/d 447.0t/a 2.0t/d 447.0t/a COD cr 300mg/L 0.134t/a 100mg/L 0.045t/a 氨 氮 35mg/L 0.016t/a 5mg/L 0.002t/a 大 气 污 染 物 焊 接 焊 接 烟 尘 10kg/a 2.4kg/a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50t/a 0t/a 固 体 废 物 生 产 废 包 装 材 料 2.0t/a 0t/a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0.008t/a 0t/a 废 焊 条 渣 0.03t/a 0t/a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5.25t/a 0t/a 噪 声 项 目 各 类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在 70.0~88.0dB 之 间,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统 计 详 见 表 5-1 其 它 /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据 现 场 踏 勘, 本 项 目 在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周 围 主 要 为 企 业 空 地 道 路 等, 无 大 面 积 自 然 植 被 群 落 及 珍 稀 动 植 物 资 源, 且 该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经 处 理 后 均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20

七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1.1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施 工 及 运 输 时 产 生 的 粉 尘 和 各 种 机 械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⑴ 施 工 扬 尘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间, 对 空 气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作 业 主 要 有 平 整 土 地 打 桩 开 挖 土 方 道 路 铺 浇 材 料 运 输 露 天 堆 放 装 卸 和 搅 拌 等 过 程, 其 产 生 的 扬 尘 将 引 起 空 气 中 TSP 骤 增, 如 遇 干 旱 无 雨 季 节, 在 风 速 较 大 时 扬 尘 则 更 为 严 重, 对 周 围 地 区 的 空 气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据 有 关 调 查 显 示, 施 工 工 地 的 扬 尘 60% 主 要 由 运 输 车 辆 的 行 驶 产 生, 并 与 道 路 路 面 及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有 关, 一 般 情 况 下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在 自 然 风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扬 尘 所 影 响 的 范 围 在 100m 以 内, 如 果 对 车 辆 行 驶 的 路 面 实 施 洒 水 抑 尘 每 天 4-5 次, 可 使 扬 尘 减 少 70% 左 右, 有 效 地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使 TSP 污 染 距 离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另 外, 为 控 制 车 辆 装 载 货 物 行 驶 对 施 工 场 地 外 的 影 响, 可 在 车 辆 开 离 施 工 场 地 时 在 车 身 相 应 部 位 洒 水 清 除 污 泥 与 灰 尘, 以 减 少 粉 尘 对 外 界 的 影 响 表 7-1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离 (m) 5 20 50 100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不 洒 水 10.14 2.89 1.15 0.86 (mg/nm 3 ) 洒 水 2.01 1.40 0.67 0.60 施 工 扬 尘 的 另 一 种 情 况 是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和 搅 拌 作 业, 这 类 扬 尘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受 作 业 时 风 速 影 响, 因 此, 禁 止 在 大 风 天 进 行 此 类 作 业 及 减 少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是 抑 制 这 类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此 外, 在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装 卸 使 用 等 过 程 中 做 好 文 明 施 工 文 明 管 理, 尽 量 避 免 或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防 止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中 粉 尘 污 染 总 之, 为 减 少 扬 尘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项 目 地 四 周 砌 筑 围 墙, 同 时 应 制 订 弃 土 处 理 计 划, 及 时 运 走 弃 土, 在 转 运 过 程 中 不 要 超 载, 装 土 车 沿 途 不 洒 落, 在 大 风 干 燥 天 气 必 须 实 施 洒 水 进 行 抑 尘, 洒 水 次 数 和 洒 水 量 视 具 体 情 况 而 定, 同 时 尽 量 减 少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建 筑 物 外 设 置 细 目 滞 尘 网 ; 施 工 场 地 进 出 口 设 下 沉 式 冲 洗 水 21

池,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扬 尘 对 空 气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⑵ 汽 车 尾 气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产 生 的 主 要 决 定 因 素 为 燃 料 油 种 类 机 械 性 能 作 业 方 式 和 风 力 等, 其 中 机 械 性 能 作 业 方 式 因 素 的 影 响 最 大 运 输 车 辆 和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在 怠 速 减 速 和 加 速 时 产 生 的 污 染 最 为 严 重 经 调 查, 在 一 般 气 象 条 件 平 均 风 速 2.56m/s 时, 建 筑 工 地 的 NO X CO 和 烃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为 其 上 风 向 的 5.4~6 倍, 其 NO X CO 和 烃 类 物 质 的 影 响 范 围 在 其 下 风 向 可 达 100m, 影 响 范 围 内 NO X CO 和 烃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均 值 分 别 为 0.216 mg/nm 3 10.03 mg/nm 3 和 1.05 mg/nm 3 NO X CO 是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值 的 2.2 倍 和 2.5 倍, 烃 类 物 质 不 超 标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中 推 荐 值 2.0 mg/nm 3 ) 项 目 施 工 期 汽 车 产 生 的 NO X CO 和 烃 类 物 质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即 可 消 除 7.1.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噪 声 具 有 阶 段 性 临 时 性 和 不 固 定 性,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使 用 不 同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因 而 产 生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噪 声, 根 据 同 类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调 查,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声 级 见 表 7-2 施 工 阶 段 土 石 方 表 7-2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机 械 声 级 单 位 :db 噪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测 量 声 级 声 级 距 离 ( 米 ) 挖 掘 机 114 79 15 压 路 机 104 73 10 铲 土 机 110 75 15 自 卸 卡 车 95 70 15 打 桩 钻 孔 式 灌 注 桩 机 112 81 15 结 构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112 80 12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114 79 15 装 修 升 降 机 95 72 15 在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作 业 时, 各 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会 产 生 叠 加,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值 约 3-8dB,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dB, 在 这 类 施 工 机 械 中, 噪 声 最 高 的 为 灌 注 打 桩 机 达 81dB 露 天 单 台 建 筑 机 械 施 工 时 可 视 为 点 声 源, 距 离 加 倍 时, 噪 声 降 低 6dB, 同 时 考 虑 空 气 吸 收 附 加 衰 减, 各 类 设 备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情 况 见 表 7-3 22

表 7-3 各 种 建 筑 机 械 的 干 扰 半 径 * 单 位 : 米 阶 段 噪 声 源 Y55 Y60 Y65 Y70 Y75 装 载 机 350 215 130 70 40 土 石 方 挖 掘 机 190 120 75 40 22 打 桩 钻 孔 式 灌 注 桩 机 200 125 80 39 23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200 110 65 37 21 结 构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190 120 75 42 25 木 工 圆 锯 170 125 85 56 30 装 修 升 降 机 80 44 25 14 10 注 : 干 扰 半 径 表 示 声 级 衰 减 为 相 应 声 级 时 所 需 的 距 离 对 照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可 知, 昼 间 在 施 工 点 距 场 界 70 米 以 上 时, 夜 间 需 350 米, 影 响 较 大 夜 间 禁 止 施 工 另 外, 各 种 施 工 车 辆 的 运 行 也 将 引 起 道 路 沿 线 噪 声 超 标 项 目 地 与 最 近 保 护 目 标 北 面 的 荷 湖 村 相 距 368 米,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对 保 护 目 标 基 本 无 影 响, 虽 然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的 完 成 而 随 之 减 轻, 但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已 在 所 难 免, 因 此 建 议 1 打 桩 采 用 灌 注 桩 机 ;2 四 周 砌 筑 围 墙 ;3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夜 间 禁 止 施 工, 特 殊 情 况 需 夜 间 施 工 的, 应 报 绍 兴 市 环 保 局 批 准, 到 有 关 部 门 办 理 夜 间 施 工 许 可 证 后 方 可 施 工, 并 告 知 周 围 民 众 和 单 位 7.1.3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是 本 工 程 建 设 期 的 主 要 水 污 染 源, 直 接 排 放 会 造 成 附 近 河 道 水 体 污 染, 因 此 应 设 置 临 时 厕 所 化 粪 池 和 食 堂 污 水 隔 油 池 等, 食 堂 污 水 经 隔 油 后 进 入 化 粪 池, 对 施 工 期 的 化 粪 池 污 水 应 定 期 用 环 卫 吸 粪 车 清 运,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从 而 减 轻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时, 需 用 水 泵 外 排 淤 积 水, 而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大 量 堆 土 弃 土 等, 也 会 由 于 降 雨 的 冲 刷 形 成 泥 浆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应 尽 可 能 减 少 泥 浆 废 水 的 产 生 量, 产 生 的 泥 浆 废 水 经 临 时 排 水 沟 引 流 至 泥 浆 池, 用 槽 罐 车 清 运 至 绍 兴 市 建 设 工 程 副 产 品 循 环 利 用 中 心 利 用 和 处 置, 不 得 排 入 附 近 河 道 同 时, 做 好 建 筑 材 料 和 建 筑 废 料 的 管 理, 防 止 它 们 成 为 地 表 水 的 二 次 污 染 源 ; 建 议 在 施 工 工 地 周 围 设 置 排 水 明 沟 和 临 时 沉 淀 池, 径 流 水 经 临 时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用 于 场 区 和 道 路 洒 水 抑 尘 或 排 放 23

7.1.4 施 工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建 筑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应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填 埋 或 回 收 利 用, 防 止 长 期 堆 放 后 干 燥 而 产 生 扬 尘 生 活 垃 圾 袋 装 收 集 放 到 指 定 地 点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防 止 腐 烂 变 质 孳 生 蚊 蝇 产 生 恶 臭 传 染 疾 病,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人 员 健 康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经 上 述 处 理 后, 项 目 建 设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1.5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简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该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其 直 接 影 响 是 占 用 土 地, 破 坏 了 原 有 耕 作 的 生 态 系 统, 干 扰 生 物 栖 息,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扬 尘 及 废 物 的 污 染, 对 原 有 的 自 然 景 观 有 直 接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对 开 挖 的 土 方 和 物 资 堆 放 应 进 行 适 当 围 护 和 覆 盖, 对 施 工 开 挖 处 及 时 回 填 和 绿 化,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采 取 相 应 防 治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施 工 期 较 短, 施 工 结 束 后, 影 响 即 随 之 消 除 7.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2.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和 清 污 分 流, 厂 区 道 路 和 屋 面 雨 水 经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汇 集 达 标 排 入 民 生 支 路 城 市 排 污 管 网, 最 终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周 围 水 环 境 质 量 能 维 持 现 状 7.2.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经 移 动 式 焊 接 烟 尘 净 化 机 ( 收 集 率 80% 净 化 率 达 95%) 处 理 后 排 放, 由 于 烟 尘 排 放 量 很 少 (2.4kg/a),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很 小,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能 维 持 现 有 等 级,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7.2.3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⑴ 对 场 界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切 割 机 剪 板 机 等 加 工 设 备 噪 声, 其 单 台 设 备 的 生 产 噪 声 源 强 24

约 为 88.0dB 以 下, 生 产 车 间 平 均 噪 声 级 为 80dB 从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三 看,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布 置 在 生 产 车 间 一 层 内, 同 时 在 生 产 设 备 底 座 安 装 减 振 垫, 车 间 采 用 隔 声 门 窗, 可 有 效 降 低 车 间 噪 声 强 度 ; 焊 接 烟 气 收 集 风 机 进 出 口 安 装 匹 配 的 消 声 器 ; 经 上 述 隔 声 处 理 后 可 降 噪 30dB 以 上 生 产 车 间 中 心 与 最 近 的 北 面 厂 界 距 离 为 30m, 经 距 离 衰 减 后, 预 计 外 排 噪 声 在 51dB 以 下, 外 排 噪 声 能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周 围 声 环 境 能 维 持 现 有 等 级,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项 目 夜 间 不 生 产, 夜 间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无 影 响 ⑵ 对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最 近 的 保 护 目 标 北 面 荷 湖 村 距 离 项 目 地 边 界 368m, 距 离 衰 减 可 达 59.3dB, 故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设 备 噪 声 对 保 护 目 标 荷 湖 村 的 影 响 值 仅 为 29.2dB, 保 护 目 标 处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 故 项 目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基 本 无 影 响 项 目 夜 间 不 生 产, 夜 间 对 保 护 目 标 无 影 响 7.2.4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简 析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废 包 装 材 料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及 废 焊 条 渣 和 员 工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和 废 包 装 材 料 分 类 收 集 后 贮 存 在 室 内, 及 时 出 售 给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 废 焊 条 渣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和 生 活 垃 圾 分 别 经 袋 装 收 集 放 到 指 定 地 方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后 统 一 处 置 因 此, 项 目 固 废 经 上 述 方 法 合 理 处 置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具 体 固 废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评 价 表 见 表 7-4 表 7-4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评 价 表 单 位 t/a 产 生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形 态 属 性 废 物 代 码 产 生 量 工 序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委 托 利 用 处 置 单 位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1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金 加 工 固 体 一 般 - 50.0 2 废 包 装 材 料 包 装 固 体 一 般 - 2.0 综 合 利 用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符 合 3 废 焊 条 渣 焊 接 固 体 一 般 - 0.03 焊 接 烟 尘 4 焊 接 固 体 一 般 - 0.008 收 尘 卫 生 填 埋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置 符 合 5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固 体 一 般 - 5.25 25

7.3 退 役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退 役 以 后, 由 于 生 产 不 再 进 行, 因 此 将 不 再 产 生 废 水 废 气 废 渣 和 设 备 噪 声 等 环 境 污 染 物, 遗 留 的 主 要 是 厂 房 和 废 弃 设 备 厂 房 可 进 一 步 作 其 他 用 途 或 拆 除 重 建, 废 弃 的 建 筑 废 渣 可 作 填 埋 材 料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 废 弃 的 设 备 不 含 放 射 性 易 腐 蚀 或 剧 毒 物 质, 因 此 设 备 清 洗 后 可 进 行 拆 除 ; 设 备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金 属, 对 设 备 材 料 作 拆 除 分 检 处 理 后 可 回 收 利 用 ; 剩 余 的 原 辅 材 料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遗 留 的 废 水 和 固 废 按 营 运 期 要 求 处 置 完 毕,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退 役 后 对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26

八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类 型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内 容 ( 编 号 ) 名 称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经 移 动 式 集 气 罩 收 集 大 气 焊 接 工 和 烟 尘 净 化 器 ( 收 集 率 80% 净 化 率 污 染 焊 接 烟 尘 序 达 95%) 处 理 后 排 放 车 间 内 加 强 通 物 风 换 气, 保 证 车 间 空 气 质 量 项 目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和 清 污 分 流, 废 水 量 厂 区 道 路 和 屋 面 雨 水 经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 项 目 产 生 水 污 COD cr 生 活 的 粪 便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生 染 物 活 污 水 一 起 汇 集 排 入 民 生 支 路 城 市 排 氨 氮 污 管 网, 最 终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分 类 收 集 后 贮 存 在 室 内 出 售 给 物 资 废 包 装 材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生 产 车 固 体 料 间 废 物 废 焊 条 渣 焊 接 烟 尘 分 类 袋 装 收 集 后 放 到 指 定 地 点 由 环 收 尘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置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⑴ 选 用 先 进 的 安 全 的 低 噪 声 设 备 ; ⑵ 合 理 布 局, 把 生 产 设 备 集 中 在 生 产 车 间 的 中 间 ;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 如 剪 板 机 切 割 机 ) 安 装 时 底 部 设 置 减 振 垫 ; 所 有 风 机 进 出 口 安 装 匹 配 的 消 声 器 噪 声 ⑶ 生 产 车 间 采 用 隔 声 窗, 进 出 口 设 置 隔 声 门 ⑷ 日 常 加 强 对 各 类 设 备 的 维 修 保 养, 防 止 异 常 运 转 产 生 的 噪 声 ⑸ 加 强 厂 区 的 绿 化 工 作, 在 厂 界 周 围 种 植 常 绿 乔 木 和 灌 木, 起 美 化 环 境 净 化 空 气 的 作 用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的 三 级 标 准 综 合 利 用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无 害 化 处 置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27

8.1 清 洁 生 产 清 洁 生 产 是 指 使 用 更 清 洁 的 原 料 采 用 更 清 洁 的 生 产 过 程 生 产 更 清 洁 的 产 品 或 提 供 更 清 洁 的 服 务 清 洁 生 产 是 对 污 染 的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控 制, 包 括 工 艺 设 备 的 改 进, 原 辅 材 料 的 更 新 换 代, 降 低 物 耗 能 耗 废 物 回 收 和 综 合 利 用 等 等,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可 以 达 到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的 目 的, 是 保 护 环 境 实 现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必 由 之 路, 为 使 建 设 项 目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统 一, 使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尽 量 减 少 到 最 小, 可 通 过 采 取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进 行 源 头 削 减, 变 末 端 治 理 为 全 过 程 减 污, 最 终 使 三 废 发 生 量 排 放 量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所 以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是 一 个 企 业 现 代 化 程 度 生 存 竞 争 的 衡 量 指 标 和 有 效 手 段, 也 是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最 根 本 途 径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环 评 要 求 企 业 拟 采 取 以 下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 8.1.1 建 立 和 完 善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减 少 物 料 消 耗 实 践 证 明, 通 过 加 强 企 业 管 理 可 以 大 幅 降 低 原 料 及 燃 料 的 耗 用 量 据 估 计, 通 过 实 施 成 本 控 制 法 落 实 成 本 控 制 责 任 制, 可 以 降 低 成 本 15% 左 右, 根 据 项 目 的 实 际, 建 议 企 业 内 部 实 施 如 下 管 理 : ⑴ 建 立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岗 位 责 任 制, 加 强 生 产 中 的 现 场 管 理 ⑵ 优 化 设 计, 对 单 位 产 品 实 行 用 料 考 核, 并 与 职 工 的 经 济 效 益 挂 钩, 以 减 少 物 料 消 耗,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削 减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⑶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保 修, 使 其 处 在 最 佳 运 行 状 态 建 立 设 备 管 理 网 络 体 系, 形 成 保 证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和 正 常 维 修 保 养 的 一 系 列 工 作 程 序, 确 保 设 备 完 好 8.1.2 采 用 先 进 工 艺 和 设 备 ⑴ 项 目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采 用 先 进 工 艺 和 设 备, 选 用 新 型 低 消 耗 低 噪 音 的 高 效 设 备, 从 而 减 少 原 材 料 的 损 失, 节 约 成 本, 提 高 质 量 ⑵ 焊 接 设 备 选 用 带 有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的 电 焊 机, 可 减 少 焊 接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8.1.3 加 强 物 料 回 收 和 三 废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产 生 的 金 属 屑 金 属 角 料 和 废 包 装 材 料 分 类 收 集 后 贮 存 在 室 内, 及 时 出 售 给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 废 焊 条 渣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分 别 经 袋 装 收 集 放 到 指 定 地 方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后 统 一 处 置 28

8.1.4 持 续 清 洁 生 产 随 着 生 产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也 将 随 之 而 持 续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是 一 个 相 对 的 概 念, 无 论 企 业 处 于 何 种 生 产 发 展 水 平 都 需 要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因 此 需 要 对 职 工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培 训, 使 职 工 能 在 生 产 实 践 中 运 用 它, 持 续 推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工 作 它 的 实 质 是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高 质 量 的 服 务, 同 时,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减 少 排 放 预 防 环 境 污 染 不 断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总 之,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可 以 提 高 企 业 的 整 体 素 质, 提 高 职 工 的 经 济 观 念 环 境 意 识, 也 可 以 提 高 企 业 的 整 体 经 济 效 益, 改 善 职 工 的 劳 动 环 境, 最 终 可 以 提 高 服 务 竞 争 力 8.1.5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推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能 使 企 业 行 之 有 效 地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能 够 核 对 企 业 单 元 操 作 中 原 料 产 品 水 耗 能 耗 等 因 素, 从 而 确 定 污 染 物 的 来 源 数 量 和 类 型, 进 而 制 定 污 染 削 减 目 标, 提 出 相 应 的 技 术 措 施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还 能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最 终 提 高 企 业 的 服 务 质 量 和 经 济 效 益 8.1.6 企 业 内 部 积 极 开 展 ISO1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ISO1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是 对 产 品 从 开 发 设 计 加 工 流 通 使 用 报 废 处 理 到 再 生 利 用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实 施 评 定 制 度, 然 后 对 其 中 每 个 环 节 进 行 资 源 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通 过 不 断 审 核 和 评 价 使 体 系 有 效 运 作 同 时, 企 业 在 争 取 认 证 和 保 持 认 证 的 过 程 中 可 以 达 到 提 高 企 业 内 部 环 保 意 识, 实 施 绿 色 经 营, 改 善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增 强 防 治 污 染 能 力, 保 证 产 品 绿 色 品 质 的 目 的, 最 终 使 企 业 国 际 竞 争 力 大 为 增 强. 信 誉 度 提 高, 从 而 获 得 冲 破 国 际 贸 易 中 绿 色 贸 易 壁 垒 的 通 行 证 8.2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8.2.1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施 工 现 场 四 周 设 置 围 栏 或 围 墙, 建 筑 物 脚 手 架 外 设 细 目 滞 尘 网, 施 工 场 地 进 出 口 设 置 下 沉 式 冲 洗 水 池, 缩 小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的 扩 散 范 围, 风 速 较 大 时,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⑵ 装 运 土 方 车 辆 采 用 密 封 式 运 输, 可 避 免 途 中 撒 落, 对 施 工 现 场 抛 洒 的 砂 石 水 泥 等 物 料 应 及 时 清 扫, 砂 石 堆 场 施 工 道 路 应 定 时 洒 水 抑 尘 29

⑶ 不 宜 在 施 工 现 场 配 制 水 泥 砂 浆, 以 免 粉 尘 飞 扬, 污 水 横 流, 应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以 减 少 施 工 场 所 的 粉 尘 污 染 ⑷ 运 输 车 辆 和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在 怠 速 减 速 和 加 速 时 产 生 的 污 染 最 为 严 重, 故 施 工 现 场 运 输 车 和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应 控 制 车 速, 使 之 小 于 40km/h, 以 减 少 行 驶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⑸ 排 烟 大 的 施 工 机 械 应 安 装 消 烟 装 置, 以 减 轻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⑹ 油 漆 和 涂 料 喷 刷 作 业 时, 挥 发 性 有 机 溶 剂 可 能 被 织 物 面 板 和 顶 棚 饰 面 等 吸 附, 因 此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次 序, 作 业 后 应 对 建 筑 物 进 行 自 然 性 通 风 油 漆 涂 料 采 用 新 型 无 污 染 环 保 产 品 8.2.2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针 对 施 工 期 污 水 产 生 过 程 不 连 续 废 水 种 类 较 单 一 等 特 点, 应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有 效 控 制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⑵ 施 工 现 场 应 因 地 制 宜, 对 含 油 量 大 的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水 或 悬 浮 物 含 量 高 的 其 它 施 工 废 水 需 经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现 场 设 临 时 沉 淀 池, 将 施 工 废 水 排 入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再 将 上 层 澄 清 液 用 于 道 路 和 场 区 洒 水 抑 尘 或 排 放 ⑶ 水 泥 黄 砂 石 灰 类 的 建 筑 材 料 需 集 中 堆 放, 并 采 取 防 雨 淋 措 施, 及 时 清 扫 施 工 运 输 过 程 中 抛 洒 的 上 述 建 筑 材 料, 以 免 这 些 物 质 随 雨 水 冲 刷 污 染 附 近 河 道 开 挖 方 临 时 堆 放 四 周 应 进 行 围 筑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尽 可 能 减 少 泥 浆 废 水 的 产 生 量, 产 生 的 泥 浆 废 水 经 临 时 排 水 沟 引 流 至 泥 浆 池, 用 槽 罐 车 清 运 至 绍 兴 市 建 设 工 程 副 产 品 循 环 利 用 中 心 利 用 和 处 置, 不 得 排 入 附 近 河 道 ⑷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应 设 临 时 厕 所 化 粪 池 和 食 堂 污 水 隔 油 池 等, 食 堂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进 入 临 时 化 粪 池, 对 施 工 期 的 粪 便 污 水 应 定 期 用 环 卫 吸 粪 车 清 运,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从 而 减 轻 对 地 表 水 的 污 染 8.2.3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施 工 单 位 应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适 当 设 置 屏 障, 场 界 四 周 砌 筑 围 墙, 以 减 轻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控 制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不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30

⑵ 加 强 对 运 输 车 辆 的 管 理, 尽 量 压 缩 工 区 机 动 车 辆 数 量 和 行 车 密 度, 控 制 车 辆 鸣 笛 ⑶ 施 工 中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维 护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所 增 大 的 机 械 噪 声 的 现 象 发 生 ⑷ 对 产 生 噪 声 大 的 设 备 如 搅 拌 机 电 锯 加 工 场 建 议 在 外 加 盖 简 易 棚, 同 时 对 不 同 时 段 施 工, 应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对 施 工 场 界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严 格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⑸ 精 心 安 排,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时 间 禁 止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确 因 工 艺 需 要 夜 间 施 工 的,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请 绍 兴 市 环 保 局 批 准, 到 有 关 部 门 办 理 夜 间 施 工 许 可 证, 并 告 示 周 围 单 位 和 民 众 8.2.4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必 须 按 绍 兴 市 城 市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不 能 随 意 抛 弃 转 移 和 扩 散, 建 筑 垃 圾 应 在 指 定 的 堆 放 点 存 放, 并 及 时 送 城 市 垃 圾 填 埋 场 或 作 铺 路 基 等 处 置 对 于 弃 土 应 及 时 清 运 到 规 定 地 方 开 挖 土 方 堆 放 时 四 周 应 用 填 土 草 包 围 筑 ⑵ 施 工 人 员 居 住 区 的 生 活 垃 圾 要 实 行 袋 装 化, 每 天 由 清 洁 员 清 理, 集 中 送 至 指 定 堆 放 点, 并 及 时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置 8.3.5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和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⑴ 植 被 保 护 和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1 施 工 尽 量 避 免 对 原 有 植 被 进 行 开 挖, 不 可 避 免 时, 采 取 分 层 开 挖 分 层 堆 放 分 层 回 填 的 方 式, 尽 量 把 原 有 表 土 回 填 到 开 挖 区 表 层, 以 利 于 恢 复 植 被 的 生 长 2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开 挖 处 进 行 平 整 恢 复 地 貌, 并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复 植 的 绿 色 植 物 应 优 选 选 择 当 地 的 物 种, 避 免 引 进 外 来 物 种, 以 免 影 响 当 地 物 种 的 种 群 结 构, 并 加 强 养 护 提 高 成 活 率 3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选 择 合 理 地 点 填 埋 或 堆 放, 施 工 完 毕 后 要 及 时 运 走 4 加 强 对 承 包 商 的 环 保 教 育, 设 置 施 工 控 制 区,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在 施 工 范 围 外 私 自 占 地 堆 放 施 工 机 械 或 建 筑 材 料 ;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在 施 工 区 域 以 外 的 绿 地 活 动, 特 别 是 采 挖 破 坏 植 被 减 少 对 作 业 区 周 围 耕 地 植 被 的 破 坏, 尽 量 减 少 对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31

5 施 工 开 始 前,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先 与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协 调 有 关 施 工 场 地 交 通 水 电 等 问 题 ⑵ 水 土 保 护 措 施 要 注 重 优 化 施 工 组 织 和 制 定 严 格 的 施 工 制 度, 如 遇 暴 雨 季 节,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应 尽 量 控 制 施 工 安 排 在 非 雨 汛 期 为 了 减 少 施 工 期 弃 土 的 水 土 流 失, 临 时 堆 土 场 需 作 好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采 用 填 土 草 袋 临 时 防 护, 堆 放 边 坡 控 制 在 1:2.0 左 右, 最 高 堆 高 3.2m 建 设 单 位 已 编 制 了 本 工 程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本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要 求 落 实 相 关 措 施,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8.3.6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在 地 下 挖 掘 施 工 中 要 注 意 文 物 保 护, 一 旦 发 现 有 价 值 的 文 物 如 古 钱 币 陶 瓷 青 铜 器 等 应 停 止 挖 掘 保 护 好 现 场, 及 时 报 告 文 物 管 理 部 门, 决 不 能 使 文 物 流 失 8.3 营 运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8.3.1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废 水, 针 对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的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如 下 : ⑴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厂 区 道 路 和 屋 面 雨 水 经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⑵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汇 集 达 标 排 入 民 生 支 路 城 市 排 污 管 网, 最 终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8.2.2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焊 接 烟 尘 项 目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经 移 动 式 集 气 罩 收 集 和 烟 尘 净 化 器 ( 收 集 率 80% 净 化 率 达 95%) 处 理 后 排 放 ⑵ 加 强 生 产 车 间 的 通 风 换 气, 保 证 车 间 内 空 气 质 量 8.2.3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⑴ 选 用 先 进 的 安 全 的 低 噪 声 设 备 ; ⑵ 合 理 布 局, 把 生 产 设 备 集 中 在 生 产 车 间 的 中 间 ;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 如 剪 板 机 切 割 32

机 ) 安 装 时 底 部 设 置 减 振 垫 ; 所 有 风 机 进 出 口 安 装 匹 配 的 消 声 器 ⑶ 生 产 车 间 采 用 隔 声 窗, 进 出 口 设 置 隔 声 门 ⑷ 日 常 加 强 对 各 类 设 备 的 维 修 保 养, 防 止 异 常 运 转 产 生 的 噪 声 ⑸ 加 强 厂 区 的 绿 化 工 作, 在 厂 界 周 围 种 植 常 绿 乔 木 和 灌 木, 起 美 化 环 境 净 化 空 气 的 作 用 8.2.4 营 运 期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产 生 的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和 废 包 装 材 料 分 类 收 集 后 贮 存 在 室 内, 及 时 出 售 给 物 资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 废 焊 条 渣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和 生 活 垃 圾 分 别 经 袋 装 收 集 放 到 指 定 地 方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后 统 一 处 置 8.3 环 保 投 资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见 表 8-1 表 8-1 环 保 投 资 汇 总 表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和 费 用 名 称 费 用 ( 万 元 ) 备 注 一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5.0 1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2.0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泥 浆 水 池 2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2.0 临 时 卫 生 设 施 收 集 3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理 1.0 弃 方 生 活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4 粉 尘 扬 尘 防 治 2.0 洒 水 抑 尘 堆 土 遮 盖 等 5 噪 声 防 治 3.0 围 墙 移 动 式 隔 声 屏 障 维 修 等 6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5.0 弃 渣 防 护 复 绿 临 时 防 护 等 二 环 境 监 测 措 施 ( 施 工 期 ) 2.0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入 工 程 运 行 费 用 1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监 测 0.5 施 工 区 2 水 质 监 测 0.5 3 噪 声 监 测 0.5 4 大 气 质 量 监 测 0.5 三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43.2 1 废 水 15.0 厂 区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8.0 化 粪 池 集 水 池 污 水 管 道 等 2 废 气 2.0 设 置 移 动 式 集 气 罩 和 焊 接 烟 尘 净 化 器 0.2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3 噪 声 12.0 设 备 底 部 减 振 垫 车 间 隔 声 门 窗 焊 接 烟 尘 风 机 进 出 口 安 装 匹 配 的 消 声 器 4 固 废 1.0 运 输 费 建 造 各 种 有 遮 雨 棚 的 固 废 堆 放 池 5 绿 化 5.0 加 强 场 区 的 绿 化, 种 植 常 绿 树 木 四 环 保 总 投 资 60.2 33

本 项 目 的 40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为 60.2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比 例 的 1.51% 8.4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8.4.1 环 保 管 理 ⑴ 建 立 和 完 善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企 业 应 建 立 和 完 善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由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的 环 保 安 全 工 作, 配 置 兼 职 环 保 员 1 人, 负 责 公 司 的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和 维 护 及 保 养 工 作, 环 保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不 断 提 高 全 公 司 的 环 保 管 理 水 平 ⑵ 建 立 和 完 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制 订 企 业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和 岗 位 责 任 制, 规 范 工 作 程 序, 实 施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台 帐 记 录 制 及 污 染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并 制 定 和 实 行 工 效 挂 钩 的 经 济 责 任 制, 每 月 考 核, 真 正 使 管 理 工 作 落 实 到 实 处, 保 障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同 时 按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按 时 上 报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以 接 受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督, 并 做 好 记 录 台 帐 8.4.2 环 保 监 测 环 境 监 测 是 环 境 管 理 最 重 要 的 手 段 之 一, 通 过 环 境 监 测, 可 正 确 迅 速 完 整 地 为 建 设 项 目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必 要 依 据 本 项 目 的 监 测 计 划 应 包 括 两 方 面 : 即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和 营 运 期 的 常 规 监 测 计 划 ⑴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项 目 投 入 试 生 产 后, 企 业 应 及 时 和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联 系, 由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项 目 环 保 三 同 时 设 施 编 制 验 收 方 案 上 报 绍 兴 市 环 保 局 批 准 后 实 施, 试 生 产 3 个 月 内 必 须 进 行 三 同 时 验 收 ⑵ 营 运 期 的 常 规 监 测 对 企 业 的 污 染 源 和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1 废 水 监 测 对 废 水 排 放 口 的 水 质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为 ph CODcr NH 3 -N 等,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2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在 厂 界 四 周 布 置 噪 声 监 测 点 4 个, 监 测 项 目 为 Leq,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以 上 监 测 可 委 托 绍 兴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监 测, 监 测 费 用 在 年 度 生 产 经 费 中 予 以 落 实 34

九 选 址 合 理 性 和 环 保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9.1.1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⑴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根 据 绍 兴 市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袍 江 新 区 生 态 工 业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I3-10602C01), 为 重 点 准 入 区, 项 目 为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生 产, 属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其 污 染 较 轻, 项 目 符 合 该 区 的 产 业 准 入 和 环 保 准 入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符 合 该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要 求 ⑵ 排 放 污 染 物 符 合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汇 集 排 入 民 生 支 路 城 市 排 污 管 网, 最 终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气 经 烟 气 收 集 和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固 体 废 物 经 适 当 处 置 后, 符 合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 噪 声 经 采 取 环 评 提 出 的 措 施 后 外 排 噪 声 达 标 因 此, 项 目 排 放 的 所 有 污 染 物 符 合 达 标 排 放 原 则 ⑶ 排 放 污 染 物 符 合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污 染 物 排 放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是 执 行 环 保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制 的 基 本 原 则 之 一 本 环 评 结 合 环 保 管 理 要 求, 对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污 染 因 子 主 要 为 废 水 量 CODcr NH 3 -N 其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如 下 : 1 建 设 单 位 申 请 废 水 进 管 容 量 为 2.0t/d 2 环 评 建 议 以 废 水 量 2.0t/d(447.0t/a) CODcr 量 0.134t/a NH 3 -N 量 0.016t/a 作 为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进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3 环 评 建 议 以 废 水 量 2.0t/d(447.0t/a) CODcr 量 0.045t/a NH 3 -N 量 0.002t/a 作 为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环 境 的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4 环 评 建 议 以 焊 接 烟 尘 量 2.4kg/a 作 为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入 环 境 的 量 根 据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准 入 审 核 办 法 ( 试 行 ) 中 第 八 条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项 目 不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且 排 放 的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仅 源 自 厂 区 内 独 立 生 活 区 域 所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的, 其 新 增 的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氨 氮 两 项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可 不 进 行 区 域 替 代 削 减 项 目 仅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因 此,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无 需 进 行 区 域 替 代 削 减 大 气 污 染 物 焊 接 烟 尘 量 2.4kg/a 为 新 增 量, 具 体 排 污 容 量 由 建 设 单 位 报 请 绍 兴 市 环 保 局 核 准, 核 准 后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符 合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35

⑷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确 定 的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适 当 处 理 后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要 求, 排 入 截 污 管 网,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周 围 水 环 境 质 量 能 维 持 现 状 等 级 ; 项 目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经 适 当 处 理 后 能 达 标 排 放, 由 于 排 放 量 很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能 维 持 现 有 等 级,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 设 备 噪 声 经 治 理 后, 厂 界 噪 声 能 达 标, 声 环 境 能 符 合 功 能 要 求 ; 固 体 废 物 经 适 当 处 置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项 目 符 合 维 持 环 境 质 量 原 则 9.1.2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⑴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详 见 8.1, 因 此,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⑵ 项 目 属 新 建, 无 省 环 保 厅 行 业 环 境 准 入 条 件 的 符 合 性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现 有 项 目 环 保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化 工 石 化 类 及 其 他 存 在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建 设 项 目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符 合 性 等 相 关 内 容,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环 评 审 批 相 关 要 求 9.1.3 建 设 项 目 其 他 部 门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⑴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城 乡 规 划 的 要 求 项 目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用 地 已 取 得 规 划 部 门 和 国 土 部 门 认 可, 分 别 已 取 得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附 件 3) 和 土 地 使 用 证 ( 见 附 件 4), 且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符 合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同 时 项 目 地 块 位 于 袍 江 新 区 生 态 型 科 技 型 的 综 合 产 业 园 区 内,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袍 江 新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符 合 绍 兴 市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和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⑵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产 业 政 策 等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和 绍 兴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导 向 目 录 (2010-2011 年 ) 中 的 允 许 类 项 目, 不 属 于 浙 江 省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能 力 目 录 (2012 年 本 ) 绍 兴 市 强 制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目 录 (2011 年 本 ) 中 的 淘 汰 落 后 项 目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各 项 审 批 原 则 9.2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地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所 在 地 交 通 便 利, 给 排 水 电 力 通 36

讯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完 备, 项 目 用 地 已 取 得 规 划 部 门 和 国 土 部 门 认 可, 分 别 已 取 得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附 件 3) 和 土 地 使 用 证 ( 见 附 件 4), 且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地 属 于 生 态 功 能 规 划 中 的 重 点 准 入 区, 项 目 符 合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和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在 落 实 本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经 过 处 理 后 均 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周 围 水 环 境 质 量 能 维 持 现 有 等 级,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质 量 能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项 目 地 距 离 东 面 的 曹 娥 江 干 流 堤 岸 4.3km, 在 曹 娥 江 流 域 保 护 100m 范 围 外, 项 目 符 合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的 相 关 要 求 综 上, 本 项 目 选 址 较 合 理 9.3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从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看 ( 详 见 附 图 三 ), 项 目 出 入 口 位 于 东 面 南 侧 靠 近 规 划 支 路, 项 目 只 建 一 幢 一 层 厂 房 ( 其 中 南 面 局 部 为 三 层 ), 其 中 车 间 一 层 为 生 产 车 间, 二 层 为 仓 库, 三 层 为 办 公 室, 项 目 如 此 布 局, 功 能 分 区 清 晰, 工 艺 流 程 顺 畅, 因 此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较 合 理 37

十 结 论 和 建 议 10.1 结 论 10.1.1 选 址 项 目 地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所 在 地 交 通 便 利, 给 排 水 电 力 通 讯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完 备, 项 目 用 地 已 取 得 规 划 部 门 和 国 土 部 门 认 可, 分 别 已 取 得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附 件 3) 和 土 地 使 用 证 ( 见 附 件 4), 且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地 属 于 生 态 功 能 规 划 中 的 重 点 准 入 区, 项 目 符 合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和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在 落 实 本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经 过 处 理 后 均 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周 围 水 环 境 质 量 能 维 持 现 有 等 级,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质 量 能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项 目 地 距 离 东 面 的 曹 娥 江 干 流 堤 岸 4.3km, 在 曹 娥 江 流 域 保 护 100m 范 围 外, 项 目 符 合 浙 江 省 曹 娥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的 相 关 要 求 综 上, 本 项 目 选 址 较 合 理 10.1.2 工 程 内 容 和 规 模 项 目 总 投 资 4000 万 元, 建 设 地 位 于 绍 兴 袍 江 新 区 18-2-1-2 地 块, 项 目 新 征 土 地 6531 平 方 米, 新 建 厂 房 建 筑 3668.2 平 方 米, 购 置 切 割 机 折 弯 机 剪 板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实 施 生 产 项 目 投 产 后, 年 产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20 万 套 10.1.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中 SO 2 NO 2 的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PM 10 的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满 足 二 类 功 能 区 要 求 ⑵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从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荷 湖 二 桥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为 Ⅴ 类 水, 不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水 功 能 要 求, 超 标 因 子 主 要 为 氨 氮, 分 析 原 因 为 上 游 来 水 水 质 较 差 沿 河 部 分 居 民 生 活 废 水 排 入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和 河 道 底 泥 中 污 染 物 释 放 等 因 素 造 成 的 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8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四 周 昼 间 噪 声 均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满 足 3 类 功 能 要 求 10.1.4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10-1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内 容 类 型 排 放 源 ( 编 号 )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 单 位 )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 单 位 ) 水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废 水 量 2.0t/d 447.0t/a 2.0t/d 447.0t/a COD cr 300mg/L 0.134t/a 100mg/L 0.045t/a 氨 氮 35mg/L 0.016t/a 5mg/L 0.002t/a 大 气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焊 接 焊 接 烟 尘 10kg/a 2.4kg/a 金 属 角 料 金 属 屑 50.0t/a 0t/a 生 产 废 包 装 材 料 2.0t/a 0t/a 焊 接 烟 尘 收 尘 0.008t/a 0t/a 废 焊 条 渣 0.03t/a 0t/a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5.25t/a 0t/a 10.1.5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1.5.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采 取 相 应 防 治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施 工 期 较 短, 施 工 结 束 后, 影 响 即 随 之 消 除 10.1.5.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⑴ 水 环 境 项 目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和 清 污 分 流, 厂 区 道 路 和 屋 面 雨 水 经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汇 集 排 入 民 生 支 路 城 市 排 污 管 网, 最 终 经 绍 兴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周 围 水 环 境 质 量 能 维 持 现 状 ⑵ 环 境 空 气 项 目 产 生 的 焊 接 烟 尘 经 移 动 式 焊 接 烟 尘 净 化 机 ( 收 集 率 80% 净 化 率 达 95%) 处 理 后 排 放, 由 于 烟 尘 排 放 量 很 少 (2.4kg/a),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很 小,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能 维 持 现 有 等 级,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⑶ 声 环 境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