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1: 各 種 檢 驗 容 器 及 採 集 說 明 1. 採 血 做 多 項 檢 查 時, 採 檢 試 管 使 用 順 序 ( 檢 體 間 不 可 相 互 傾 倒 ): 血 液 培 養 瓶 血 液 凝 固 ( 藍 頭 ) 快 速 血 清 生 化 ( 黃 頭 ) 血 漿 生 化 ( 綠 頭 ) CBC( 紫 頭 ) 血 糖 ( 灰 頭 ) 2. 特 殊 採 檢 : 依 檢 驗 項 目 需 用 的 容 器 / 前 處 理 方 式, 標 示 於 檢 驗 單 左 下 角 的 採 檢 需 知 3. 感 染 性 檢 體, 需 在 檢 體 / 檢 驗 單 上 貼 感 染 性 標 籤 4. 一 張 檢 驗 單 / 一 個 檢 體 : 核 對 受 檢 者 資 料 無 誤 後, 置 放 於 檢 驗 窗 口 檢 體 接 收 處 的 鐵 架 / 檢 體 盒 中 檢 驗 容 器 檢 體 類 別 內 容 成 分 使 用 時 機 / 注 意 事 項 採 檢 方 式 / 注 意 事 項 綠 頭 : 成 人 嗜 氧 血 液 培 養 瓶 橘 頭 : 成 人 厭 氧 血 液 培 養 瓶 黃 頭 : 小 兒 血 液 培 養 瓶 活 性 碳 成 人 檢 體 量 :5ml/ TSB 培 養 基 瓶 小 兒 檢 體 量 :1-4ml ( 未 達 建 議 採 血 量 之 血 瓶 亦 可 進 行 檢 測, 但 抽 血 量 愈 多, 獲 得 陽 性 培 養 率 機 會 愈 高 ( 成 人 血 液 培 養 : 每 瓶 抽 血 量 不 可 超 過 10 ml; 兒 童 血 液 培 養 每 瓶 抽 血 量 不 可 超 過 4 ml)) 檢 體 量 :1.8mL ( 透 明 線 處 ) 3.2%Sodium citrate (1) 最 好 是 病 人 未 經 抗 生 素 治 療 前 1. 以 70-75% 酒 精 棉 片 擦 (2) 於 病 人 發 熱 期 收 集,24 小 時 內 送 檢 2~3 次, 且 每 次 間 隔 大 拭 皮 膚 於 30~60 分 鐘 2.2%Iodintincture 擦 拭 (3) 急 性 敗 血 症 :10 分 鐘 內, 由 不 同 的 部 位 抽 取 2-3 套 的 檢 體 3. 乾 燥 後 再 以 75% 酒 精 棉 (4) 急 性 心 內 膜 炎 : 由 三 個 不 同 的 部 位 抽 取 3 套 檢 體, 每 套 間 隔 片 擦 拭 約 2 小 時 4. 乾 燥 後 抽 血 (5) 亞 急 性 心 內 膜 炎 : 由 三 個 不 同 的 部 位 抽 取 3 套 檢 體, 每 套 間 5.2 瓶 血 瓶 之 瓶 口 以 隔 約 15 分 鐘 當 培 養 24 小 時 後 若 為 陰 性, 應 再 送 3 套 70-75% 酒 精 棉 片 消 毒 (6) 不 明 原 因 的 發 燒 : 由 三 個 不 同 的 部 位 抽 取 3 套 檢 體, 每 套 間 6. 血 液 先 注 入 厭 養 瓶 ( 橘 隔 約 1 小 時 當 培 養 24 小 時 後 若 為 陰 性, 應 再 送 2-3 套 頭 ) 再 注 入 嗜 養 血 瓶 (7) 懷 疑 為 導 管 引 起 之 敗 血 症 可 由 導 管 採 血, 否 則 儘 量 避 免 自 導 ( 綠 頭 ) 管 採 血 適 用 於 PT/ APTT/Fib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勻 3 次 檢 體 量 : 需 至 少 3 ml 以 上 含 SSTR Gel 及 凝 固 活 化 劑 適 用 於 一 般 生 化 血 清 學 藥 物 偵 測 勻 6 次 檢 體 量 : 需 至 少 3 ml 以 上 含 Lithium Heparin 抗 凝 劑 1. 適 用 於 急 診 生 化 檢 體 2. 不 可 使 用 含 Lithium Heparin 抗 凝 劑 採 檢 管 的 檢 驗 項 目 : Mycoplasma pneumonia Ab C3 C4 RA ASO IgG IgM IgM 腫 瘤 指 標 等
檢 驗 容 器 檢 體 類 別 內 容 成 分 使 用 時 機 / 注 意 事 項 採 檢 方 式 / 注 意 事 項 檢 體 量 : 需 至 少 1 ml 以 上, 備 血 檢 體 需 3 ml 含 K2EDTA 抗 凝 劑 1. 適 用 於 血 液 學 檢 驗 2. 適 用 於 生 化 醣 化 血 色 素 Ammonia BNP D-dimer 3. 適 用 於 血 庫 檢 驗 1. 抽 血 後 - 上 下 輕 緩 混 合 均 2.Ammonia- 抽 完 後 需 冰 浴 儘 速 送 檢 含 K2EDTA 檢 體 量 :10 ml /4 ml 抗 凝 劑 適 用 於 CD4/CD8 感 染 性 檢 體 ( 紫 蓋 頭 真 空 採 血 試 管 分 別 有 2 種 size) NaF/Potassiu 檢 體 量 : 至 少 1 ml m oxalate 以 上, 不 可 超 過 刻 度 檢 體 量 : 至 少 1ml 以 上 含 Heparin 抗 凝 劑 適 用 於 生 化 血 糖 乳 酸 檢 驗 適 用 於 Blood gas 1. 抽 血 後 - 上 下 輕 緩 混 合 均 2. 乳 酸 檢 驗 - 抽 完 後 需 冰 浴 儘 速 送 檢 抽 完 後 輕 緩 混 合 均 勻, 需 冰 浴 儘 速 送 檢 含 Sodium 檢 體 量 : 成 人 -10ml Heparin 抗 凝 baby -3ml 劑 檢 體 量 :5 ml 適 用 於 染 色 體 鑑 定 適 用 於 4 指 標 母 血 唐 氏 症 檢 體 量 :7 ml 含 Heparin 抗 凝 劑 適 用 於 Zn,Cd,Hg,As,Pb 等 項 重 金 屬 檢 驗
檢 體 類 別 : 尿 液 1. 適 用 於 Urine routine/ Microalbumin /Strep. pneumonia (1) 門 診 抽 血 櫃 檯 左 側 領 取 尿 杯 及 S-Y tube( 核 對 身 份 資 料 後, 貼 上 受 檢 者 條 碼 ), 貼 上 條 碼 或 寫 上 姓 名, 至 洗 手 間 留 尿, 先 將 前 段 約 1/3 尿 液 排 掉, 留 取 中 段 尿 液 至 尿 杯 中 再 將 尿 液 倒 入 S-Y tube 中 10mL, 丟 棄 尿 杯 並 蓋 好 S-Y tube 蓋 子 (2) 病 房 住 院 病 患 留 取 中 段 尿 液 倒 入 S-Y tube 中 10mL, 儲 存 護 理 站 冰 箱 由 傳 送 人 員 送 到 檢 驗 科 檢 驗 容 器 檢 體 類 別 使 用 時 機 / 採 檢 注 意 事 項 檢 體 類 別 : 尿 液 1. 適 用 於 收 集 24 小 時 尿 液 a. 抽 血 櫃 檯 人 員 給 予 1000mL 塑 膠 桶 2 個 / 貼 上 受 檢 者 條 碼 告 知 收 集 方 法 b. 收 集 前 的 第 一 次 尿 液 排 掉 不 保 留, 其 後 的 24 小 時 尿 液 都 要 收 集,2-8 o C 冷 藏 冰 箱 保 存 ( 如 有 漏 收, 請 重 新 收 集, 以 免 誤 算, 低 估 腎 功 能 ) c. 收 集 尿 液 的 時 候, 不 用 刻 意 多 喝 水 或 少 喝 水, 飲 食 照 平 常 即 可 d. 外 送 項 目 需 加 10ml 鹽 酸 時 - 請 告 知 受 檢 者 小 心 採 檢 適 用 於 新 生 兒 血 片 篩 檢 採 檢 :( 複 檢 ) 1. 核 對 資 料 是 否 填 寫 完 全 : 姓 名 與 病 歷 號 碼 是 否 與 濾 紙 上 登 記 相 同 2. 選 擇 穿 刺 針 針 尖 長 不 超 過 2.4mm, 寬 以 1.5-2.3mm 為 宜 3. 穿 刺 部 位 : 選 擇 腳 跟 兩 側 部 位, 採 取 微 量 血 液 ( 約 0.2~0.3 c.c.) 絕 對 避 免 穿 刺 腳 跟 曲 部, 以 免 引 起 骨 髓 炎 4. 穿 刺 前 以 70% 酒 精 棉 片 消 毒 ( 勿 用 碘 酒 ) 穿 刺 部 位 a. 以 中 指 扣 壓 腳 背, 食 指 夾 住 腳 掌, 拇 指 扣 住 欲 穿 刺 位 置 的 下 方 腳 踝 處 穿 刺 針 以 垂 直 方 向 刺 入, 以 乾 棉 球 拭 除 第 一 滴 血 b. 使 用 含 Hparin 的 毛 細 管 吸 取 血 液 ( 由 紅 色 標 記 處 開 始 ) c. 毛 細 管 以 垂 直 方 向 讓 血 自 然 滲 透 到 濾 紙 片, 至 少 須 點 滿 四 個 血 點 d. 給 予 適 度 的 施 壓 並 間 歇 鬆 放 以 保 持 血 液 的 流 出 e. 血 量 不 足 時, 須 再 做 一 次 穿 刺, 不 可 過 度 擠 壓 造 成 血 比 容 不 均, 影 響 檢 驗 的 正 確 性, 亦 可 能 導 致 新 生 兒 感 染 或 產 生 骨 髓 炎 (Osteomyelitis), 造 成 嚴 重 的 後 遺 症 f. 觀 察 血 液 是 否 滲 透 到 背 面, 若 血 點 有 不 飽 和 的 現 象 應 由 正 面 補 足, 不 可 兩 面 重 複 點 血, 會 造 成 血 液 濃 度 不 均, 影 響 實 驗 的 正 確 性 ( 採 血 不 良 造 成 凝 血, 切 勿 將 血 塊 塗 在 血 片 上 ) 5. 血 片 的 陰 乾 與 保 存 a. 將 血 片 水 平 置 於 抽 血 櫃 檯 後 方 的 公 佈 欄 - 標 示 篩 檢 血 片 盒, 室 溫 下 陰 乾, 呈 深 褐 色 後 ( 約 2-4 小 時 ), 封 入 透 明 袋 中 b. 血 點 未 完 全 乾 燥 前 勿 封 入 袋 中, 血 片 未 寄 出 前, 請 保 存 在 血 液 鏡 檢 組 2-8 試 劑 冰 箱 側 門 - 標 示 新 生 兒 初 ( 複 ) 篩 檢 血 片 盒 6. 血 片 的 寄 送 : 由 社 區 保 健 的 公 衛 護 士 每 星 期 二 & 四 至 檢 驗 科, 寄 送 台 大 新 生 兒 篩 檢 中 心
檢 體 類 別 : 糞 便 1. 適 用 於 碳 -13 尿 素 呼 氣 檢 查 幽 門 螺 旋 桿 菌 感 染 a. 由 抽 血 醫 檢 師 給 予 集 氣 袋 2 個, 分 別 勾 選 Pre 及 Post, 貼 上 受 檢 者 條 碼 b. 泡 製 100c.c 黃 氏 碳 13 幽 門 桿 菌 測 試 劑 c. 請 受 檢 者 深 呼 吸 數 次 放 輕 鬆 後, 閉 氣 3 秒 鐘, 拉 出 Pre 的 集 氣 袋 口 塞 子, 嘴 包 住 袋 口, 緩 慢 一 次 吹 氣 充 滿 氣 袋, 蓋 上 集 氣 袋 口 塞 子 d. 受 檢 者 喝 完 已 完 全 溶 解 黃 氏 碳 13 幽 門 桿 菌 測 試 劑, 休 息 20 分 鐘 整 ( 勿 走 動, 禁 食 / 水 ) e. 取 Post 集 氣 袋, 重 複 3 步 驟, 將 集 氣 袋 交 予 檢 驗 科 1. 適 用 於 糞 便 常 規 檢 查 寄 生 蟲 阿 米 巴 糞 便 潛 血 C. difficile toxin A test a. 受 檢 者 在 診 間 / 病 房 領 取 張 氏 濃 縮 集 卵 瓶, 核 對 身 份 資 料, 貼 上 受 檢 者 名 條 b. 打 開 容 器 瓶 蓋, 採 便 棒 挖 取 糞 便, 放 入 瓶 內 後 旋 緊 瓶 蓋 ( 腹 瀉 時 可 先 以 紙 杯 接 取 部 份 糞 便, 若 為 液 狀 便, 利 用 塑 膠 吸 管 ) 吸 入 大 約 1-2ml c. 外 籍 人 士 寄 生 蟲 卵 濃 縮 法 檢 查 - 依 據 健 檢 中 心 體 檢 外 籍 人 士 體 檢 作 業 程 序 規 範 執 行 監 採 人 員 請 在 檢 驗 申 請 單 的 欄 位 上 簽 章, 並 標 示 採 檢 時 間, 以 示 負 責 檢 驗 科 體 收 件 人 員 應 確 實 核 對 檢 體 與 檢 驗 單 資 料 是 否 相 符, 並 在 檢 驗 申 請 單 收 檢 人 員 簽 章 3. 採 集 前 3 天 禁 食 - 肉 類 和 含 動 物 血 之 食 品 鐵 劑 /aspirin 及 含 鐵 劑 藥 物 會 造 成 偽 陽 性 - 大 量 維 他 命 C 或 其 他 抗 氧 化 物 可 能 會 造 成 偽 陰 性 反 應
檢 體 類 別 : Urine Sputum Tip Sperm 嬰 兒 嘔 吐 物 嬰 兒 Stool 檢 體 類 別 : 體 液 支 氣 管 刷 取 或 沖 洗 檢 體 檢 驗 容 器 檢 體 類 別 使 用 時 機 / 採 檢 注 意 事 項 1. 適 用 於 Urine culture Sputum culture Tip culture Sperm APT test a. Urine culture/microalbumin/strep. Pneumonia: (1) 以 晨 起 第 一 次 尿 液 最 佳, 因 其 滯 留 膀 胱 時 間 最 久 (2) 一 般 尿 液 檢 體 可 依 採 檢 方 式 不 同 分 成 中 段 尿 導 尿 恥 骨 穿 刺 尿 三 種 ; 若 為 幼 兒, 可 用 尿 袋, 但 以 收 集 一 次 尿 液 檢 體 為 限, 不 可 用 儲 尿 (3) 檢 體 的 採 檢 方 式 及 使 用 抗 生 素, 檢 驗 單 上 應 註 明 清 楚, 以 利 結 果 判 讀 (4) 如 尿 液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則 放 入 2~8 冰 箱 保 存, 但 以 4 小 時 為 限 b.sputum culture: (1) 痰 液 收 集 前 應 先 以 開 水 漱 口, 以 減 少 口 內 的 食 物 殘 渣 物 等 物 質 污 染 檢 體 或 抑 制 細 菌 的 生 長 咳 痰 時, 應 用 力 咳 出 肺 部 深 層 的 痰, 裝 入 無 菌 檢 體 盒 內 ( 而 不 是 咳 出 唾 液 或 喉 頭 分 泌 物 ) (2) 如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則 放 入 2~8 冰 箱 保 存, 但 不 超 過 6 小 時 為 限 c. Tip culture (1) 為 避 免 皮 膚 上 細 菌 污 染 及 抗 生 素 藥 膏 污 染, 先 用 碘 液 及 酒 精 清 理 插 導 管 周 圍 皮 膚, 酒 精 乾 後 以 無 菌 操 作 技 術 將 導 管 拔 出, 如 果 導 管 周 圍 有 明 顯 的 膿 流 出 來, 則 送 膿 作 培 養 (2)Tip(Tubing) 以 無 菌 剪 刀 剪 成 5cm 送 檢 (3) 請 用 無 菌 檢 體 盒 盛 裝 送 檢 的 Tip(Tubing) 必 須 2 小 時 內 接 種 以 避 免 微 生 物 乾 燥 (4)Urinary catheter tip(foley tip) 不 接 受 培 養 d.sperm (1) 必 須 禁 慾 3 天 後 再 取 檢 體, 因 結 紥 手 術 而 做 本 項 檢 驗 者 則 不 受 此 限 制 (2) 精 液 必 須 全 部 收 集 在 無 菌 檢 體 盒 中 (3) 精 液 採 集 後, 請 在 容 器 上 註 明 收 集 時 間 並 在 一 小 時 內 送 達 檢 驗 科 e. APT test 檢 體 : 嬰 兒 嘔 吐 物 嬰 兒 Stool 1. 適 用 於 體 液 支 氣 管 刷 取 或 沖 洗 檢 體 a. 支 氣 管 刷 取 或 沖 洗 檢 體 : 由 醫 師 或 呼 吸 治 療 師 在 無 菌 狀 況 下 操 作 取 得 檢 體 ( 應 避 免 手 套 上 的 滑 石 粉 污 染 檢 體 ) b. 腦 脊 髓 液 (CSF) 不 必 加 抗 凝 劑 外, 其 餘 體 液 皆 需 加 抗 凝 劑 避 免 檢 體 凝 固 ( 抗 凝 劑 : 體 液 約 =1:9) c. 腦 脊 髓 液 / 體 液 檢 體 標 示 1 2 3 管 - 第 一 支 - 生 化 學 ; 第 二 支 - 細 菌 培 養 ; 第 三 支 - 常 規 細 胞 3. 檢 驗 單 和 檢 體 應 於 室 溫 一 小 時 內 送 至 檢 驗 窗 口 檢 體 接 收 處 的 檢 體 盒 中 ( 不 可 放 冰 箱 )
檢 體 類 別 :Stool 膿 1. 適 用 於 一 般 細 菌 培 養 ( 一 支 藍 頭 採 檢 棒 只 能 作 一 項 細 菌 培 養 ), 例 如 : 要 做 Gram stain 和 一 般 培 養 就 需 送 兩 支 藍 頭 採 檢 棒 (pus) 或 傷 口 (wound) 呼 吸 道 檢 a. 糞 便 培 養 (Stool culture) 檢 體 的 收 集 體 耳 部 眼 部 生 殖 (1) 一 般 糞 便 以 藍 頭 採 檢 棒 取 得 檢 體 後 置 入 運 送 培 養 基 內, 立 即 送 至 細 菌 室 道 培 養 檢 體 (2) 糞 便 檢 體 在 檢 體 採 檢 時, 最 好 選 有 膿 血 絲 黏 液 或 有 組 織 碎 片 部 份 (3) 直 腸 拭 子 檢 體 需 先 用 肥 皂 水 70% 酒 精 將 肛 門 周 圍 洗 淨, 再 以 藍 頭 採 檢 棒 插 入 肛 門 約 5 mm 處, 輕 輕 旋 轉 以 便 使 之 與 直 腸 黏 膜 表 層 接 觸, 取 出 置 入 運 送 培 養 基 內 送 檢 (4) 若 懷 疑 病 人 有 厭 氧 感 染 時, 在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厭 氧 培 養, 並 儘 速 送 至 細 菌 室 以 厭 氧 方 式 處 理 (5) 若 懷 疑 病 人 感 染 Vibrio cholera 時, 應 通 知 細 菌 室, 並 速 將 米 湯 狀 之 糞 便 以 無 菌 檢 體 盒 裝 好, 在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懷 疑 Vibrio cholera, 並 儘 速 送 至 細 菌 室 培 養 (6)Shigella 對 ph 值 極 為 敏 感, 所 以 檢 體 無 法 在 2 小 時 內 送 檢 時, 須 放 在 2~8 冰 箱 保 存, 但 不 超 過 6 小 時 為 限 b. 膿 (pus) 或 傷 口 (wound) 培 養 檢 體 的 收 集 (1) 採 檢 前 先 用 70% 酒 精 或 2% 碘 酊 消 毒 周 圍 皮 膚 若 傷 口 很 髒, 可 用 無 菌 不 含 任 何 抗 生 素 的 Normal Saline 沖 洗 傷 口 再 取 檢 體 (2) 若 是 皮 膚 或 黏 膜 下 之 膿 瘍, 最 好 以 針 筒 抽 取 檢 體, 若 無 法 抽 取 則 可 酌 以 無 菌 刀 片 切 開, 並 以 無 菌 棉 棒 壓 擠, 抽 取 其 膿 血 打 入 無 菌 檢 體 盒 藍 頭 無 菌 試 管 或 直 接 針 頭 送 檢, 若 無 法 抽 取 才 以 藍 頭 採 檢 棒 送 檢 ; 以 藍 頭 採 檢 棒 送 檢, 一 項 檢 驗 項 目 應 送 檢 一 支 藍 頭 採 檢 棒 ( 如 : 要 做 Gram stain 和 一 般 培 養 就 需 送 兩 支 藍 頭 採 檢 棒 ) (3) 如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應 置 於 室 溫 保 存, 但 不 超 過 6 小 時 為 限 c. 咽 喉 (Throat) 培 養 檢 體 的 收 集 (1) 用 藍 頭 採 檢 棒 於 咽 喉 處 有 病 灶 特 徵 ( 發 紅 化 膿 ) 處 多 按 幾 下, 或 旋 轉 數 次 取 出 檢 體 為 防 止 口 腔 正 常 菌 叢 污 染 檢 體, 先 用 壓 舌 板 壓 住 舌 頭, 再 取 出 檢 體, 取 好 放 回 原 運 送 培 養 基, 送 至 細 菌 室 (2) 如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則 放 入 2~8 冰 箱 保 存, 但 不 超 過 6 小 時 為 限 d. 耳 部 檢 體 培 養 (Ear discharge) 的 收 集 (1) 耳 部 之 檢 體 由 耳 鼻 喉 專 科 醫 師 用 藍 頭 採 檢 棒 採 取, 置 入 運 送 培 養 基 內 並 送 至 細 菌 室 (2) 外 耳 炎 之 患 者, 則 需 以 清 潔 劑 清 洗 外 耳 後 再 採 取, 以 免 耳 部 正 常 菌 叢 污 染 e. 眼 部 檢 體 培 養 (Eye Discharge) 的 收 集 (1) 用 藍 頭 採 檢 棒 或 針 筒 採 取 眼 部 病 灶 處 應 避 免 正 常 菌 叢 污 染, 採 檢 後 盡 速 送 檢 (2) 若 檢 體 量 較 少 或 採 檢 不 易 時, 可 至 細 菌 室 取 Chocolate plate 1 片 含 5% 綿 羊 血 的 血 液 培 養 基 1 片, 直 接 將 檢 體 塗 抹 在 培 養 基 上 並 標 示 清 楚, 儘 快 送 至 細 菌 室 (3) 如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應 置 於 室 溫 保 存, 但 不 超 過 2 小 時 為 限 f. 生 殖 道 培 養 檢 體 的 收 集 (1) 採 檢 時 應 避 免 污 染, 並 註 明 採 檢 部 位 以 利 區 別 (2) 若 要 做 淋 病 培 養 : 成 年 婦 女 以 藍 頭 採 檢 棒 拭 子 由 陰 道 口 或 子 宮 頸 採 檢, 未 婚 年 幼 女 童, 懷 疑 有 淋 病 性 陰 道 炎, 由 陰 道 外 圍 部 取 得 ; 男 性 則 由 尿 道 採 取 檢 體 培 養, 或 由 醫 師 由 前 列 腺 或 精 囊 採 取 撿 體 (3) 前 列 腺 液 檢 體 置 入 無 菌 檢 體 盒, 盡 速 送 檢 (4) 生 殖 道 培 養 檢 體 必 須 儘 速 送 檢, 絕 不 可 置 冰 箱 保 存 如 檢 體 無 法 立 刻 送 檢, 應 置 於 室 溫 保 存, 但 不 超 過 2 小 時 為 限
檢 體 類 別 : 子 宮 頸 分 泌 物 1. 適 用 於 Chlamydia Ag 檢 查 : 由 醫 師 在 無 菌 狀 況 下 操 作 取 得 檢 體 ( 應 避 免 手 套 上 的 滑 石 粉 污 染 檢 體 ) 3. 此 方 法 僅 適 用 於 女 性 子 宮 頸 拭 棒 和 男 性 尿 液 檢 體 對 於 其 他 部 位 的 檢 體 檢 測 準 確 度 尚 未 明 確 檢 體 類 別 : 咽 喉 1. 適 用 於 RSV 檢 查 : 由 醫 師 在 無 菌 狀 況 下 操 作 取 得 檢 體 ( 應 避 免 手 套 上 的 滑 石 粉 污 染 檢 體 ) 檢 體 類 別 : 咽 喉 1. 適 用 於 Strep.groupA 檢 查 : 由 醫 師 在 無 菌 狀 況 下 操 作 取 得 檢 體 ( 應 避 免 手 套 上 的 滑 石 粉 污 染 檢 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