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 至 县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乐 府 发 2014 16 号 乐 至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县 级 部 门 保 留 取 消 和 调 整 的 行 政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通 知 各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县 级 各 部 门 (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行 政 服 务 效 能, 优 化 环 境, 根 据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做 好 市 ( 州 )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清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川 府 函 2013 241 号 )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取 消 调 整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的 决 定 ( 川 府 发 2013 24 号 )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1
办 公 厅 关 于 取 消 调 整 非 行 政 许 可 审 批 项 目 的 通 知 ( 川 办 发 2013 59 号 )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第 二 批 取 消 调 整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的 通 知 ( 川 办 发 2013 60 号 ) 资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市 级 部 门 保 留 取 消 下 放 和 调 整 的 行 政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通 知 ( 资 府 发 2013 31 号 ) 等 规 定, 县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组 织 县 政 府 法 制 办 县 中 心 及 县 级 有 关 部 门 对 我 县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及 时 进 行 了 清 理 调 整 经 县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决 定 保 留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95 项 ( 见 附 件 1) 保 留 公 共 服 务 项 目 93 项 ( 见 附 件 2) 取 消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21 项 ( 见 附 件 3) 调 整 为 暂 停 审 批 的 项 目 65 项 ( 见 附 件 4)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不 列 入 县 本 级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11 项 ( 见 附 件 5), 并 就 相 关 项 目 及 其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和 乡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基 本 服 务 事 项 23 项 ( 见 附 件 6) 予 以 公 布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对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事 项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不 列 入 县 本 级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相 关 部 门 要 再 造 流 程, 编 制 完 善 办 事 指 南 ; 凡 取 消 的 项 目, 应 做 好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凡 调 整 为 暂 停 审 批 的 项 目, 相 应 制 定 有 申 请 时 的 审 批 启 动 程 序 二 严 格 实 行 两 集 中 两 到 位, 清 理 后 保 留 的 所 有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服 务 项 目 暂 停 审 批 项 目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除 县 政 府 同 意 的 婚 姻 登 记 机 动 车 登 记 出 入 境 等 事 项 在 现 场 机 关 和 专 业 办 理 外, 其 他 项 目 一 律 纳 入 县 中 心 集 中 办 理 各 相 关 单 位 要 及 时 整 合 清 理, 于 2014 年 4 2
月 底 以 前 实 现 人 员 到 位 授 权 到 位 项 目 进 驻 到 位 三 县 级 部 门 必 须 立 即 将 本 部 门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公 共 服 务 项 目 和 暂 停 审 批 项 目 在 本 单 位 政 务 公 开 栏 按 规 定 全 部 公 开, 各 乡 镇 必 须 立 即 将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服 务 事 项 在 本 单 位 政 务 公 开 栏 按 规 定 全 部 公 开 四 县 监 察 局 县 政 府 法 制 办 县 政 府 督 查 室 县 政 府 效 能 办 要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县 中 心 要 加 强 业 务 指 导, 确 保 按 时 完 成 行 政 审 批 ( 公 共 服 务 ) 项 目 的 入 驻 公 开 和 办 事 指 南 办 事 流 程 的 编 制 工 作 附 件 :1. 乐 至 县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2. 乐 至 县 保 留 的 服 务 项 目 目 录 3. 乐 至 县 取 消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4. 乐 至 县 暂 停 审 批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5.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不 再 列 入 县 本 级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6. 乐 至 县 乡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基 本 服 务 事 项 乐 至 县 人 民 政 府 2014 年 5 月 12 日 3
附 件 1 乐 至 县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1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 零 售 ) 20 2 安 监 局 2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审 查 3 城 市 户 外 广 告 设 置 许 可 20 2 城 管 局 发 改 局 4 占 用 挖 掘 城 市 道 路 许 可 20 2 5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核 准 20 3 6 城 市 移 植 砍 伐 树 木 临 时 占 用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用 地 许 可 20 3 7 企 业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许 可 10 2 8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 新 建 扩 建 )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20 3 9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许 可 20 3 10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设 计 审 核 与 竣 工 验 收 20 7 11 养 犬 许 可 20 1 特 种 行 业 许 可 : 12 (1) 公 章 刻 字 业 许 可 20 1 公 安 局 (2) 旅 馆 业 许 可 ( 含 消 (3) 典 当 业 许 可 防 大 13 爆 破 作 业 单 位 许 可 20 7 队 ) 购 买 载 运 危 险 物 品 审 批 : (1) 烟 花 爆 竹 道 路 运 输 许 可 (2)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购 买 14 运 输 许 可 20 1 (3)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购 用 备 案 证 明 和 运 输 许 可 (4) 剧 毒 化 学 品 运 输 许 可 15 建 设 规 划 许 可 : (1)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许 可 (2)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住 建 局 (3)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16 乡 村 建 设 规 划 许 可 20 7 17 临 时 建 设 许 可 20 3 18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15 5 房 管 局 19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20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 大 气 水 ) 2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登 记 表 15 报 告 表 30 登 记 表 3 报 告 表 5 环 保 局 报 告 书 60 报 告 书 10 2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30 5 挖 掘 城 市 道 路 由 住 建 局 许 可 4 23 影 响 公 路 通 行 和 安 全 建 设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活 动 审 批 : (1) 公 路 两 侧 的 建 筑 控 制 区 埋 设 管 线 电 缆 等 设 施 审 批 (2) 在 大 中 型 桥 梁 和 渡 口 公 路 隧 道 公 路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因 抢 险 防 汛 需 要 修 筑 堤 坝 压 缩 或 者 拓 宽 河 床 (3) 跨 越 穿 越 公 路 修 建 桥 梁 渡 槽, 公 路 上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埋 设 管 线 电 缆 等 设 施 审 批 24 占 用 挖 掘 公 路 或 者 使 公 路 改 线 许 可 在 公 路 上 用 地 范 围 内 设 置 25 非 公 路 标 志 ( 含 广 告 标 示 标 牌 ) 许 可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 (1)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26 (2)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3) 道 路 运 输 站 场 经 营 许 可 (4) 机 动 车 维 修 经 营 许 可 交 通 运 输 局 林 业 局 承 诺 时 限 20 5 服 务 地 点 20 6 27 客 运 线 路 许 可 20 3 28 出 租 车 经 营 许 可 : (1)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资 格 认 定 (2) 驾 驶 员 客 运 资 格 认 定 (3) 车 辆 运 营 许 可 29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 (1)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审 批 (2)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许 可 (3)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30 水 上 水 下 施 工 作 业 许 可 : (1) 港 口 区 域 内 采 挖 爆 破 等 活 动 审 批 (2) 航 道 内 采 砂 采 石 爆 破 审 批 (3) 在 通 航 水 域 或 者 岸 线 作 业 活 动 许 可 ( 参 加 人 员 在 300 人 以 下 ) 20 3 31 在 省 道 县 道 公 路 上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道 口 审 批 32 种 子 生 产 许 可 20 3 33 种 子 经 营 许 可 20 3 34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核 发 15 1 35 林 木 采 伐 许 可 20 1 36 木 材 运 输 许 可 20 1 37 木 竹 材 经 营 加 工 许 可 20 3 38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审 核 20 5( 上 报 ) 39 临 时 占 用 林 地 审 批 农 作 物 种 子 生 产 由 农 业 局 许 可 农 作 物 种 子 经 营 由 农 业 局 许 可, 畜 牧 草 种 经 营 由 畜 牧 食 品 局 许 可 5
部 门 序 号 农 业 局 商 务 和 粮 食 局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水 务 局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40 农 机 驾 驶 操 作 人 员 驾 驶 操 作 证 核 发 5 1 41 农 业 机 械 维 修 技 术 合 格 证 核 发 20 3 42 植 物 检 疫 许 可 5 2 43 粮 食 收 购 许 可 20 3 44 科 研 和 教 学 所 需 毒 性 药 品 购 用 审 批 20 3 45 医 疗 用 毒 性 药 品 购 用 审 批 20 3 46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47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20 3 乡 镇 药 监 所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设 点 城 乡 集 48 市 贸 易 市 场 销 售 非 处 方 药 审 批 49 取 水 许 可 30 5 50 城 市 排 水 许 可 51 水 产 苗 种 生 产 许 可 52 水 域 滩 涂 养 殖 使 用 许 可 53 水 生 动 物 及 其 产 品 检 疫 许 可 20 1 现 场 54 开 垦 荒 坡 地 坡 地 造 林 许 可 55 船 舶 检 验 许 可 20 5 现 场 登 记 表 15 登 记 表 3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56 报 告 表 30 报 告 表 5 书 审 批 报 告 书 60 报 告 书 10 57 58 水 工 程 建 设 审 批 : (1) 水 利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及 核 算 审 批 (2)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审 批 (3)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表 ) 预 审 (4) 水 工 程 建 设 规 划 同 意 书 审 批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 (1)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审 查 (2) 占 用 防 洪 规 划 保 留 区 内 的 土 地 和 水 工 程 审 查 (3) 蓄 滞 洪 区 避 洪 设 施 建 设 审 批 (4)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目 位 置 和 界 限 审 查 (5) 非 防 洪 建 设 项 目 洪 水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审 批 (6)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有 关 活 动 批 准 6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59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批 和 设 施 验 收 民 政 局 60 区 域 内 养 老 机 构 设 立 许 可 20 7 61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许 可 30 5 卫 生 局 62 医 疗 机 构 许 可 30 10 63 放 射 诊 疗 许 可 计 生 局 64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设 立 许 可 20 7 65 音 像 制 品 零 售 许 可 30 3 66 设 立 娱 乐 场 所 许 可 15 5 营 业 性 演 出 许 可 67 (1) 设 立 文 艺 表 演 团 体 许 可 证 文 体 广 (2) 举 办 营 业 性 演 出 审 批 20 1 新 局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68 审 批 69 内 部 资 料 性 出 版 物 准 印 许 可 ( 图 书 ) 15 1 70 出 版 物 零 售 许 可 20 3 71 印 刷 企 业 审 批 60 5( 上 报 ) 72 经 营 高 危 险 性 体 育 项 目 许 可 30 10 畜 牧 食 品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工 商 局 73 兽 药 经 营 许 可 30 3 74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核 发 30 5 75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30 5 76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20 7 77 农 村 居 民 宅 基 地 审 批 20 5 乡 镇 便 民 中 心 78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建 设 用 地 许 可 20 7 79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划 拨 租 赁 审 批 20 7 80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许 可 81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改 变 用 途 审 批 20 7 82 建 设 项 目 临 时 用 地 审 批 83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10 1 内 资 公 司 ( 含 有 限 责 任 股 84 份 有 限 改 制 企 业 ) 及 分 公 15 3 司 登 记 85 内 资 企 业 法 人 ( 非 公 司 ) 及 营 业 单 位 登 记 15 3 86 合 伙 企 业 及 分 支 机 构 登 记 15 3 87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及 其 分 支 机 构 登 记 15 3 88 个 体 工 商 户 登 记 15 1 各 工 商 所 89 企 业 集 团 登 记 15 3 90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登 记 15 3 91 户 外 广 告 登 记 7 1 7
部 门 序 号 质 监 局 92 项 目 名 称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资 格 认 定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20 4 93 计 量 检 定 员 资 格 认 可 20 4 烟 草 专 卖 局 94 烟 草 专 卖 零 售 许 可 20 4 盐 政 ( 稽 查 ) 管 95 食 盐 零 售 许 可 20 4 理 所 说 明 :1. 承 诺 时 限 为 本 级 办 理 时 限, 自 受 理 之 时 起 计 算 ; 2. 需 经 听 证 公 告 检 验 检 测 勘 验 检 疫 鉴 定 专 家 评 审 等 时 间 不 在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内 ; 3. 有 小 项 的 详 见 办 事 指 南 8
附 件 2 乐 至 县 保 留 的 服 务 项 目 目 录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残 联 1 残 疾 人 证 核 发 20 5 现 场 统 计 局 2 统 计 人 员 从 业 资 格 认 定 20 5 局 机 关 3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审 批 商 务 和 粮 食 局 4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经 营 备 案 登 记 5 3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5 酒 类 流 通 备 案 登 记 5 1 管 理 局 安 监 局 6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防 性 卫 生 审 查 : (1)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报 告 审 核 (2)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3)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发 改 局 7 政 府 出 资 的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 初 审 ) 15 5( 上 报 ) 8 权 限 内 价 格 审 批 30 5 9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审 批 30 5 10 收 费 许 可 证 申 领 和 年 检 15 5 11 中 国 公 民 收 养 登 记 60 15 民 政 局 12 中 国 公 民 婚 姻 登 记 20 1 县 婚 姻 登 记 处 13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60 5 14 社 会 团 体 登 记 60 5 15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备 案 20 1 经 信 局 16 电 工 进 网 作 业 许 可 初 审 20 5( 上 报 ) 17 承 装 ( 修 试 )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初 审 20 5( 上 报 ) 林 业 局 18 野 生 动 物 捕 捉 ( 猎 捕 ) 许 可 20 3( 上 报 )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捕 捉 ( 猎 捕 ) 由 水 务 局 许 可 9
部 门 地 税 局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19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初 审 20 3( 上 报 ) 20 林 权 登 记 20 15 乡 镇 便 民 中 心 21 耕 地 占 用 税 减 免 初 审 15 5( 上 报 ) 22 契 税 减 免 15 5 23 税 收 定 期 定 额 核 定 表 24 城 镇 退 役 士 兵 就 业 税 收 优 惠 审 批 30 5 25 税 收 减 免 审 批 30 5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由 水 务 局 初 审 26 个 人 所 得 税 减 免 27 确 定 民 族 成 份 的 初 审 30 5 局 机 关 民 宗 局 28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备 案 30 1 局 机 关 29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登 记 30 3 局 机 关 30 举 行 大 型 宗 教 活 动 审 批 30 7 局 机 关 31 水 运 建 设 工 程 ( 码 头 渡 改 人 行 桥 ) 设 计 审 批 铁 轮 车 履 带 车 和 其 它 可 能 32 损 害 公 路 路 面 的 机 具 在 公 15 1 现 场 路 上 行 驶 审 批 更 新 砍 伐 国 省 县 道 公 路 33 用 地 上 的 树 木 审 批 ( 十 九 株 15 2 交 通 运 以 下 ) 输 局 34 办 理 船 舶 营 业 运 输 证 证 20 1 现 场 书 35 办 理 << 水 路 运 输 许 可 证 >> 年 度 审 验 20 1 现 场 36 车 辆 技 术 等 级 评 定 20 1 现 场 37 超 限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公 路 许 可 20 2 水 务 局 38 渔 业 船 舶 登 记 20 1 现 场 39 船 舶 设 计 图 纸 审 批 20 3 40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运 载 工 具 畜 牧 食 20 1 现 场 消 毒 合 格 证 明 品 局 41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检 疫 20 1 现 场 42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30 1 43 医 师 执 业 注 册 30 1 卫 生 局 44 乡 村 医 生 执 业 注 册 30 1 45 母 婴 保 健 专 项 技 术 服 务 人 30 3 档 案 局 46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局 人 社 局 10 员 资 格 认 定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和 重 大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项 目 档 案 的 验 收 20 5 局 机 关 47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登 记 30 5 局 机 关 医 疗 保 险 定 点 零 售 药 店 医 48 疗 机 构 资 格 审 定 49 职 业 技 能 等 级 资 格 证 核 发 50 企 业 职 工 工 伤 认 定 ( 申 请 表 60 1 局 机 关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发 放 ) 51 企 业 职 工 退 休 审 批 15 10 局 机 关 52 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发 放 5 1 乡 镇 便 民 中 心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办 证 换 质 监 局 53 证 年 度 信 息 确 认 ) 5 1 54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合 格 证 20 7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初 审 ( 其 55 中 : 建 筑 企 业 三 级 及 劳 务 资 质 批 准 ) 20 7( 上 报 ) 住 建 局 56 建 设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备 案 20 7 57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备 案 20 7 58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59 集 体 土 地 房 屋 所 有 权 登 记 60 7 60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61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资 质 初 审 20 5( 上 报 ) 62 城 管 局 66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初 审 20 5( 上 报 ) 63 燃 气 设 施 改 动 审 批 20 7 64 报 监 登 记 7 1 65 装 饰 装 修 许 可 证 办 理 20 1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企 业 资 质 认 定 ( 初 审 ) 20 3( 上 报 ) 房 管 局 67 初 始 登 记 30 国 有 土 地 范 围 内 房 屋 所 有 转 移 变 更 权 登 记 ( 含 抵 押 权 地 役 权 30 预 告 异 议 登 记 ) 异 议 1 其 余 10 初 始 登 记 10 转 移 变 更 5 异 议 1 其 余 4 68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资 质 认 定 20 3( 上 报 ) 申 请 购 买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核 69 准 30 20 局 机 关 70 廉 租 住 房 保 障 核 准 30 20 局 机 关 计 生 局 71 再 生 育 审 批 90 40 乡 镇 便 民 中 心 公 安 局 ( 含 消 防 大 队 ) 72 户 口 登 记 变 更 注 销 20 1 各 派 出 所 各 派 出 所 ( 临 时 居 民 身 份 证 办 理 ( 含 临 时 身 66( 临 时 : 30( 临 时 : 73 身 份 证 在 政 务 大 份 证 ) 3) 1) 厅 ) 74 居 民 身 份 变 更 更 正 20 10 各 派 出 所 75 公 民 因 私 出 国 初 审 15 5( 上 报 ) 出 入 境 11
部 门 农 业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序 号 76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公 民 赴 香 港 澳 门 地 区 定 居 初 审 ( 夫 妻 团 聚 类 ) 15 5( 上 报 ) 出 入 境 77 边 境 管 理 区 通 行 证 核 发 20 1 出 入 境 78 公 民 往 来 台 湾 地 区 初 审 15 3( 上 报 ) 出 入 境 公 民 因 私 短 期 赴 香 港 澳 门 79 地 区 初 审 15 3( 上 报 ) 出 入 境 公 共 聚 集 场 所 投 入 使 用 营 80 业 前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13 5 现 场 81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场 所 金 库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方 案 审 批 及 工 程 验 收 20 5 现 场 机 动 车 登 记 ( 含 变 更 转 移 82 抵 押 注 销 ) 5 2 交 警 大 队 83 非 机 动 车 登 记 5 1 交 警 大 队 84 农 业 机 械 登 记 ( 含 拖 拉 机 ) 20 2 购 机 补 贴 清 单 确 认 并 向 财 85 政 部 门 提 出 结 算 申 请 90 20 乡 镇 便 民 中 心 86 农 业 植 物 检 疫 登 记 20 2 联 合 收 割 机 跨 区 作 业 证 发 87 放 20 2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证 的 登 记 88 发 放 备 案 非 政 府 投 资 或 补 助 的 农 村 89 能 源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方 案 的 20 1 备 案 90 91 92 93 对 从 事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服 务 的 中 介 组 织 的 备 案 国 有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设 定 登 记 变 更 注 销 和 其 他 登 记 国 有 ( 出 让 ) 土 地 使 用 权 抵 押 设 定 登 记 采 矿 权 审 批 ( 含 划 定 矿 区 范 围 申 请 变 更 转 让 注 销 延 续 ) 20 1 20 4 40 10 说 明 :1. 承 诺 时 限 为 本 级 办 理 时 限, 自 受 理 之 时 起 计 算 ; 2. 需 经 听 证 公 告 检 验 检 测 勘 验 检 疫 鉴 定 专 家 评 审 等 时 间 不 在 承 诺 办 结 时 限 内 ; 3. 有 小 项 的 详 见 办 事 指 南 12
附 件 3 乐 至 县 取 消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发 改 局 1 必 须 招 标 项 目 的 招 标 事 项 川 办 发 2013 60 号 取 消 第 1 项, 在 投 资 项 目 许 可 中 核 准 一 并 对 招 标 事 项 进 行 核 准 公 安 局 2 国 发 2010 21 号 取 消 第 16 项, 取 消 邮 政 局 ( 所 )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设 计 审 核 及 工 程 验 收, 属 于 2011 年 县 邮 政 局 ( 所 ) 安 全 防 范 设 政 府 公 布 的 县 级 公 共 服 务 项 目 金 融 机 构 营 业 场 所 邮 施 设 计 审 核 及 工 程 验 收 政 局 ( 所 ) 和 金 库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方 案 审 批 及 工 程 验 收 的 一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人 社 局 3 举 办 人 才 交 流 会 审 批 国 发 2013 19 号 取 消 第 23 项 商 粮 局 4 酒 类 经 营 许 可 川 办 发 2013 60 号 取 消 第 6 项, 经 信 局 5 煤 碳 经 营 许 可 川 办 发 2013 60 号 取 消 第 3 项, 6 公 园 体 育 场 馆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卫 生 许 可 卫 生 局 7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开 展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许 可 建 设 项 目 放 射 防 护 设 施 设 8 计 卫 生 审 查 建 设 项 目 放 射 防 护 设 施 竣 工 卫 生 验 收 水 务 局 9 水 利 工 程 开 工 审 批 对 集 体 所 有 个 人 所 有 以 及 其 他 不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的 档 案 局 10 对 国 家 和 社 会 具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档 案 向 各 级 国 家 档 案 馆 以 外 的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赠 送 川 府 发 2013 24 号 取 消 第 17 项, 取 消 公 园 体 育 场 馆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卫 生 许 可, 属 于 2011 年 县 政 府 公 布 保 留 的 县 级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许 可 的 一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川 府 发 2013 24 号 取 消 第 13 项, 取 消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开 展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许 可, 属 于 2011 年 县 政 府 公 布 的 搁 置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服 务 执 业 许 可 的 一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川 府 发 2013 63 号 取 消 第 3 项, 取 消 放 射 诊 疗 建 设 项 目 预 防 性 卫 生 审 查, 属 于 2011 年 县 政 府 公 布 保 留 的 服 务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防 性 卫 生 审 查 的 一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川 府 发 2013 24 号 取 消 第 24 项, 取 消 水 利 工 程 开 工 审 批, 属 于 2011 年 县 政 府 公 布 保 留 的 县 级 审 批 项 目 水 工 程 建 设 审 批 的 一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川 府 发 2013 24 号 取 消 第 22 项, 取 消 对 集 体 所 有 个 人 所 有 以 及 其 他 不 属 于 国 家 所 有 的 对 国 家 和 社 会 具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档 案 向 各 级 国 家 档 案 馆 以 外 的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赠 送, 属 于 2011 年 县 政 府 公 布 的 搁 置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出 卖 转 让 赠 送 特 定 档 案 的 一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13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国 税 局 11 对 纳 税 人 申 报 方 式 的 核 准 国 发 2013 19 号 取 消 第 46 项, 取 消 对 纳 税 人 申 报 方 式 的 核 准 12 印 制 有 本 单 位 名 称 发 票 的 审 批 川 府 发 2013 24 号 取 消 第 7 项 13 印 花 税 票 代 售 许 可 川 办 发 2013 60 号 取 消 第 11 项 国 发 2012 52 号 取 消 第 67 项, 取 消 公 路 货 运 业 代 地 税 局 公 路 货 运 业 自 开 票 纳 税 人 开 票 纳 税 人 认 定 ; 公 路 货 运 业 自 开 票 纳 税 人 认 定 部 14 和 代 开 票 纳 税 人 认 定 分, 因 营 改 增 调 整 到 国 税, 纳 入 增 值 税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审 批 内 企 业 在 缴 纳 所 得 税 税 前 扣 国 发 2012 52 号 取 消 第 70 项, 取 消 企 业 在 缴 纳 所 15 税 务 部 除 财 产 损 失 审 批 得 税 税 前 扣 除 财 产 损 失 审 批 门 对 停 业 和 复 业 办 理 税 务 登 国 发 2012 52 号 取 消 第 64 项, 取 消 对 停 业 和 复 业 16 记 的 核 准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核 准 国 发 2012 52 号 取 消 第 84 项, 取 消 设 立 专 门 从 事 设 立 专 门 从 事 名 片 印 刷 的 名 片 印 刷 的 企 业 审 批, 属 于 2011 年 县 政 府 公 布 保 留 17 企 业 审 批 的 县 级 审 批 项 目 印 刷 企 业 审 批 ( 名 片 ) 的 一 部 分, 文 体 广 其 他 部 分 保 留 新 局 18 开 办 武 术 学 校 审 批 国 发 2010 21 号 取 消 第 60 项 19 开 办 少 年 儿 童 体 育 学 校 审 批 国 发 2010 21 号 取 消 第 61 项 工 商 局 20 商 品 展 销 会 登 记 国 发 2010 21 号 取 消 第 44 项 民 宗 局 21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内 设 立 商 业 服 务 网 点 审 批 国 发 2010 21 号 取 消 14
附 件 4 部 门 乐 至 县 暂 停 审 批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财 政 局 1 会 计 代 理 记 账 机 构 执 业 资 格 认 定 20 10 局 机 关 2 特 殊 车 辆 在 城 市 道 路 ( 桥 梁 ) 上 行 驶 审 批 20 3 从 事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经 营 性 清 城 管 局 3 扫 收 集 运 输 处 理 服 务 审 批 4 改 变 绿 化 规 划 绿 化 用 地 性 质 审 批 档 案 局 5 出 卖 转 让 赠 送 特 定 档 案 许 可 20 1 局 机 关 6 大 型 群 众 文 化 体 育 活 动 安 全 许 可 7 5 公 安 局 7 集 会 游 行 示 威 许 可 7 5 ( 含 消 防 大 8 焰 火 晚 会 烟 花 爆 竹 燃 放 许 可 20 2 队 ) 在 城 市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重 要 工 9 作 设 施 附 近 实 施 爆 破 作 业 审 批 依 附 于 城 市 道 路 桥 梁 建 设 各 住 建 局 10 种 管 线 杆 线 等 设 施 审 批 20 7 收 集 贮 存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经 11 营 许 可 环 保 局 12 拆 除 闲 置 防 止 污 染 设 施 审 批 30 7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作 业 场 所 实 施 13 卫 生 除 害 处 理 的 专 用 场 所 审 批 14 防 止 船 舶 污 染 水 域 作 业 许 可 交 通 运 输 局 15 载 运 危 险 货 物 船 舶 许 可 水 运 交 通 特 种 运 输 安 全 许 可 16 ( 载 运 或 拖 带 超 重 超 长 超 高 超 宽 半 潜 物 体 审 批 ) 禁 航 区 航 道 ( 路 ) 交 通 管 制 17 区 锚 泊 地 和 安 全 作 业 区 划 定 许 可 30 1 现 场 18 船 舶 进 出 港 口 许 可 ( 船 舶 进 出 港 签 证 ) 20 1 现 场 19 船 舶 进 入 或 穿 越 禁 航 区 许 可 20 3 20 船 员 证 核 发 20 1 15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21 水 运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教 育 局 人 社 局 船 员 适 任 资 格 认 定 ( 非 机 动 船 22 员 考 试 发 证 )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 含 残 疾 人 教 育 23 机 构 ) 设 置 审 批 利 用 互 联 网 实 施 远 程 学 历 教 24 育 网 校 许 可 20 5 现 场 90 60 局 机 关 30 20 局 机 关 25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审 批 30 20 26 民 办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审 批 90 30 林 业 局 民 政 局 27 民 办 职 业 介 绍 机 构 资 格 认 定 30 15 森 林 防 火 区 野 外 生 产 用 火 许 28 可 森 林 公 园 的 建 立 撤 销 分 立 29 合 并 调 整 经 营 面 积 和 范 围 变 更 资 产 权 属 发 展 规 划 审 核 20 3 20 5( 上 报 ) 30 设 置 农 村 公 益 性 墓 地 审 批 31 申 办 社 会 福 利 机 构 审 批 新 建 或 迁 移 农 村 机 电 提 灌 站 农 业 局 32 审 批 (100 千 瓦 以 下 ) 33 鲜 茧 收 购 资 格 认 定 初 审 商 粮 局 34 拍 卖 企 业 初 审 20 5( 上 报 ) 35 洗 染 业 经 营 备 案 登 记 5 1 36 坝 堤 闸 兼 做 公 路 审 批 37 河 道 采 砂 许 可 江 河 故 道 水 域 旧 堤 原 有 38 水 利 工 程 设 施 填 堵 占 用 拆 毁 审 批 水 务 局 39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审 批 40 16 水 下 工 程 作 业 渔 业 资 源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查 及 补 救 措 施 审 批 41 内 陆 水 域 捕 捞 许 可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42 目 审 查 利 用 水 利 工 程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43 审 批 改 装 拆 除 或 者 迁 移 城 市 公 共 44 供 水 设 施 审 批 60 20
部 门 卫 生 局 文 体 广 新 局 畜 牧 食 品 局 序 号 民 宗 局 58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服 务 地 点 45 停 止 供 水 审 批 46 饮 用 水 供 水 单 位 卫 生 许 可 47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服 务 执 业 许 可 30 5 48 电 影 放 映 经 营 许 可 建 立 城 市 社 区 有 线 电 视 系 统 49 审 批 50 拍 摄 县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审 批 举 办 健 身 气 功 活 动 及 设 立 站 51 点 审 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进 行 原 址 保 护 52 及 进 行 修 缮 的 计 划 和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审 批 在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保 护 范 围 或 建 设 控 制 地 带 内 进 行 建 设 工 53 程 或 爆 破 钻 探 挖 掘 作 业 审 批 54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25 5 引 进 种 用 畜 禽 及 其 精 液 胚 55 胎 种 蛋 检 疫 审 批 畜 禽 人 工 授 精 员 从 业 资 质 认 56 定 20 5( 上 报 ) 生 鲜 乳 收 购 许 可 及 准 运 证 明 57 核 发 筹 备 设 立 其 他 固 定 宗 教 活 动 处 所 初 审 30 15( 上 报 ) 局 机 关 经 信 局 59 成 品 油 零 售 经 营 初 审 15 5( 上 报 ) 工 商 局 60 非 企 业 广 告 经 营 许 可 7 3 质 监 局 61 制 造 修 理 计 量 器 具 许 可 62 最 高 等 级 计 量 标 准 考 核 残 联 63 盲 人 按 摩 开 业 合 格 证 审 批 20 1 残 联 机 关 64 公 证 员 执 业 登 记 初 审 10 5( 上 报 ) 司 法 局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者 执 业 核 65 准 ( 初 审 ) 20 3( 上 报 ) 说 明 : 暂 停 审 批 项 目 是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设 立 但 长 时 间 没 有 群 众 申 请 的 项 目, 如 有 行 政 管 理 相 对 人 申 请, 即 刻 启 动 行 政 审 批 程 序 17
附 件 5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不 再 列 入 县 本 级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目 录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法 定 时 限 承 诺 时 限 1 增 值 税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审 批 20 5 2 申 请 使 用 经 营 地 发 票 20 5 3 纳 税 人 延 期 缴 纳 税 款 初 审 20 5( 上 报 ) 4 办 理 扣 缴 税 款 登 记 核 准 1 1 国 税 局 5 税 务 登 记 变 更 注 销 20 1 6 7 8 9 10 气 象 局 11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审 批 20 5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企 业 增 值 税 优 惠 资 格 认 定 及 退 税 审 20 5 批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认 定 审 批 20 5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20 5 升 放 无 人 驾 驶 自 由 气 球 系 留 气 球 活 动 审 批 20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使 用 非 气 象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的 气 象 20 5 资 料 的 审 查 服 务 地 点 属 地 税 局 管 理 的 纳 税 人 申 请, 由 地 税 局 审 批 属 地 税 局 管 理 的 纳 税 人 申 请, 由 地 税 局 审 批 属 地 税 局 管 理 的 纳 税 人 申 请, 由 地 税 局 审 批 属 地 税 局 管 理 的 纳 税 人 申 请, 由 地 税 局 审 批 18
附 件 6 乐 至 县 乡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基 本 服 务 事 项 部 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1 核 发 五 保 户 供 养 证 书 2 城 市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对 象 的 确 认 审 批 3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对 象 的 确 认 审 批 民 政 项 目 4 城 乡 医 疗 救 助 审 批 5 孤 儿 基 本 生 活 费 发 放 的 审 核 6 带 病 回 乡 退 伍 军 人 定 补 烈 士 遗 属 因 公 牺 牲 军 人 遗 属 病 故 军 人 遗 属 定 期 抚 恤 7 金 8 60 岁 以 上 农 村 籍 退 役 士 兵 老 年 生 活 补 助 认 定 9 办 理 生 育 服 务 证 10 办 理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光 荣 证 计 生 项 目 11 办 理 流 动 人 口 婚 育 证 明 12 再 生 育 初 审 上 报 13 农 村 计 划 生 育 家 庭 奖 励 扶 助 及 特 别 扶 助 制 度 对 象 的 申 报 初 审 14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奖 励 金 申 报 初 审 15 计 划 生 育 公 益 金 申 报 办 理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16 农 村 城 居 养 老 保 险 办 理 及 农 保 金 发 放 项 目 17 居 民 医 保 办 理 国 土 村 建 项 目 18 农 村 宅 基 地 申 报 及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证 代 办 19 农 房 产 权 登 记 及 房 产 证 代 办 农 业 服 务 项 目 20 农 机 具 补 贴 林 业 项 目 21 代 办 林 权 证 22 代 办 林 木 采 伐 许 可 证 新 农 合 项 目 23 新 农 合 申 办 19
抄 送 : 县 委 办 公 室,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室,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县 纪 委, 县 法 院, 县 检 察 院, 县 人 武 部 乐 至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4 年 5 月 12 日 印 发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