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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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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附件二: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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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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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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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12 工 程 分 析 小 结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概 况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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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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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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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先 期 编 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大 纲, 编 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经 技 术 评 估 后 现 呈 报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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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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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经 营 的 涂 料 中 醇 酸 烘 漆 醇 酸 清 漆 聚 酯 树 脂 漆 包 线 漆 聚 酯 树 脂 绝 缘 漆 沥 青 底 漆 沥 青 磁 漆 沥 青 清 烘 漆 酚 醛 清 漆 酚 醛 烘 漆 环 氧 清 漆 环 氧 烘 漆 以 及 水 性 涂 料 等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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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⒈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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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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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项 目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编 制 日 期 : 二 O 一 六 年 八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铁 路 应 填 写 起 止 地 点 3.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区 学 校 医 院 保 护 文 物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性 质 规 模 和 距 厂 界 距 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分 析 结 论,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他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可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项 目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法 人 代 表 秦 成 勇 联 系 人 刘 建 军 通 讯 地 址 济 南 市 纬 六 路 51 号 联 系 电 话 15589927887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250021 建 设 地 点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经 七 路 与 纬 六 路 交 叉 口 批 准 文 号 建 设 性 质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2510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门 诊 部 医 疗 活 动 Q853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2991.5 总 投 资 ( 万 元 ) 2000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100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5%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2016.05.01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一. 项 目 由 来 由 于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原 口 腔 科 工 作 量 日 益 增 多, 工 作 条 件 非 常 有 限 为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医 院 医 疗 卫 生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水 平, 改 善 当 地 居 民 就 医 条 件,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口 腔 科 全 部 搬 迁 至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经 七 路 与 纬 六 路 交 叉 口, 用 地 原 为 山 东 省 临 床 研 究 院, 将 其 装 修 改 建 为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以 更 好 的 为 广 大 患 者 服 务 本 项 目 门 诊 楼 共 四 层, 其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为 屋 面 结 构 给 排 水 电 气 空 调 通 风 以 及 室 内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现 已 装 修 完 毕, 部 分 设 备 未 安 装 建 筑 面 积 2991.5 平 方 米, 工 程 预 算 1200 万 元 二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参 考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以 及 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公 布 的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项 目 所 在 行 业 不 属 于 鼓 励 类 行 业, 同 样 不 属 于 淘 汰 类 及 限 制 类 行 业, 属 于 允 许 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1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济 南 市 最 新 规 划 的 商 埠 片 区, 根 据 济 南 市 商 埠 片 区 控 制 性 规 划 方 案 用 地 性 质 为 教 育 科 研 用 地, 原 用 地 为 山 东 省 临 床 研 究 院,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本 项 目 属 于 教 育 科 研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未 发 生 变 改 因 此 该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济 南 市 城 市 规 划 图 详 见 附 图 4 三 环 保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1) 鲁 环 函 2012 263 号 的 符 合 性 表 1 鲁 环 函 2012 263 号 的 符 合 性 1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和 环 评 审 批 程 序 规 定 结 论 (1) 认 真 落 实 关 于 加 强 和 规 范 新 开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7 64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符 合 2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必 备 条 件 (1) 项 目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产 业 政 策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及 环 境 保 护 部 和 省 环 保 厅 的 有 关 要 求 符 合 (2)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和 环 境 符 合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3)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必 须 完 成 减 排 任 务,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取 得 主 要 污 染 物 符 合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或 无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证 明 文 件 (4) 扩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原 有 项 目 已 落 实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污 符 合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按 期 完 成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5)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符 合 3 项 目 建 设 与 规 划 环 评 相 协 调 的 要 求 (1)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与 规 划 环 评 联 动 机 制 符 合 (2) 各 类 园 区 必 须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并 将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结 论 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作 为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的 重 要 依 据 对 已 建 成 但 未 完 成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的 各 类 园 区, 其 产 业 结 构 不 明 确 功 能 区 划 不 清 晰 环 保 设 施 不 完 善 的, 不 予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3) 行 业 或 园 区 规 划 变 更 应 及 时 履 行 规 划 环 评 手 续 符 合 (4) 化 工 石 化 纺 织 印 染 铅 锌 冶 炼 铅 蓄 电 池 制 造 皮 革 鞣 制 电 镀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集 中 处 理 等 重 点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工 业 园 区 (5) 已 经 建 成 的 上 述 重 点 行 业 项 目 未 进 入 园 区 的, 应 尽 快 迁 入 相 应 环 保 设 施 完 善 的 工 业 园 区, 否 则 对 其 改 扩 建 项 目 不 予 审 批 符 合 不 属 于 4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的 要 求 (1) 所 有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均 应 在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中 设 置 环 境 符 合 风 险 评 价 的 专 题 章 节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符 合 2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出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3) 凡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或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经 审 查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环 保 部 门 不 得 审 批 该 建 设 项 目 (4) 所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储 存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必 须 在 依 法 规 划 的 专 门 区 域 内, 方 可 进 行 相 关 环 评 工 作 符 合 符 合 5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限 制 性 要 求 (1) 对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禁 止 建 设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坚 决 杜 绝 已 被 淘 汰 的 项 目 以 所 谓 技 术 改 造 拉 动 内 需 为 名 义 上 项 目 (2) 对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 高 能 耗 高 物 耗 高 水 耗 项 目, 其 环 评 文 件 必 须 在 产 业 规 划 环 评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环 评 审 查 工 作, 污 染 物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审 批 (3) 对 于 环 境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没 有 完 成 减 排 任 务 的 企 业 的 建 设 项 目 没 有 总 量 指 标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4) 对 于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内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扩 建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改 建 迁 建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增 加 排 污 量 其 他 涉 及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从 严 把 握 不 属 于 不 属 于 不 属 于 不 属 于 6 区 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要 求 (1) 区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不 属 于 (2) 流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不 属 于 (3) 企 业 从 严 审 批 不 属 于 7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的 有 关 要 求 南 水 北 调 核 心 保 护 区 外 延 15 公 里 之 内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15 公 里 之 外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通 过 治 用 保 实 现 区 域 污 水 资 源 化 并 做 到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有 所 削 减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对 水 源 地 可 造 成 严 重 安 全 隐 患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沿 线 区 域 内 不 得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污 染 严 重 的 项 目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其 行 政 辖 区 内 的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厅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目 标 的, 对 增 加 废 水 排 放 及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新 上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不 属 于 不 属 于 不 属 于 不 属 于 本 项 目 总 体 上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 263 号 ) 文 规 定 四 项 目 组 成 ( 一 )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3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位 于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经 七 路 与 纬 六 路 交 叉 口, 投 资 2000 万 元, 占 地 面 积 2510m 2, 建 筑 面 积 2991.5m 2, 包 括 门 诊 楼 及 部 分 保 障 设 施 等, 从 事 口 腔 科 ( 牙 体 牙 髓 病 专 业 牙 周 病 专 业 口 腔 修 复 专 业 预 防 口 腔 专 业 等 ) 服 务, 不 设 住 院 服 务, 平 均 接 待 就 诊 人 数 约 200 人 次 / 天 项 目 组 成 一 览 表 见 下 表 表 2 省 立 医 院 现 有 建 设 内 容 组 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筑 内 容 备 注 一 主 体 工 程 将 原 山 东 省 临 床 研 究 院 改 建 为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总 建 筑 面 积 2991.5m 3 门 诊 楼 二 公 用 工 程 1 供 水 工 程 由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接 入 2 排 水 工 程 生 活 办 公 废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通 过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3 供 暖 系 统 由 济 南 市 热 力 公 司 提 供 4 供 电 系 统 由 室 外 市 政 高 压 电 源 引 入 一 路 10kV 高 压 电 源 5 消 防 系 统 消 防 给 水 和 消 防 设 施 设 备 消 防 给 水 为 供 水 系 统 的 一 部 分, 供 水 由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接 入 三 环 保 工 程 1 废 水 生 活 办 公 废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通 过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固 废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并 送 垃 圾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医 疗 废 弃 物 委 托 山 东 腾 跃 化 学 危 险 废 物 研 究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清 运 并 妥 善 处 置 3 噪 声 医 院 高 噪 声 设 备 较 少, 采 取 结 构 隔 声 吸 声 等 措 施 后, 这 些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不 会 噪 声 明 显 的 污 染 五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运 行 期 间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 类 标 准 表 3 项 目 主 要 组 装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型 号 1 牙 科 复 合 治 疗 椅 台 50 Adoe 2 小 牙 片 机 台 2 3 消 毒 锅 台 5 新 华 4

4 振 荡 器 台 2 5 封 口 机 台 1 6 注 油 机 台 1 7 根 管 马 达 台 1 8 热 牙 暖 机 台 1 9 净 化 水 系 统 台 1 10 拔 牙 钳 个 1 11 CBCT( 锥 形 束 CT) 台 1 12 水 激 光 台 1 13 曲 面 断 层 机 台 1 14 CAD-CAM 快 速 成 形 系 统 台 1 六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表 4 原 辅 材 料 耗 用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 年 数 量 用 途 1 印 模 材 料 桶 100 取 模 型 2 玻 璃 离 子 树 脂 盒 100 补 牙 3 纱 布 包 600 止 血 4 棉 棒 包 600 检 查 止 血 5 石 膏 粉 袋 100 灌 模 型 6 双 氧 水 瓶 300 冲 洗 7 氧 化 锌 盒 100 暂 封 8 一 次 性 卡 瓦 布 盒 300 消 毒 9 75% 酒 精 瓶 50 消 毒 10 手 套 盒 100 11 消 毒 棉 球 包 600 12 临 时 冠 材 料 盒 100 修 复 13 碘 伏 瓶 200 消 毒 5

14 托 槽 付 200 矫 牙 七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项 目 医 护 人 员 87 人, 全 年 工 作 日 365 天, 每 天 工 作 8 小 时 八 各 层 平 面 布 置 表 5 各 层 平 面 布 置 建 筑 名 称 单 元 建 筑 面 积 使 用 功 能 门 诊 楼 ( 合 计 2991.5m 2 ) 一 层 1033.8m 2 门 诊 大 厅 普 通 诊 室 专 家 诊 室 等 二 层 769.7m 2 等 候 大 厅 普 通 诊 室 专 家 诊 室 等 三 层 652.9m 2 等 候 大 厅 重 点 实 验 室 高 级 别 诊 室 专 家 诊 室 等 四 层 535.1m 2 多 功 能 厅 手 术 室 诊 室 交 流 中 心 等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共 四 层, 充 分 考 虑 病 人 医 护 人 员 污 物 洁 物 的 分 区 要 求, 总 图 布 置 合 理 九 公 用 工 程 1 给 水 项 目 用 水 主 要 包 括 就 诊 病 人 职 工 生 活 用 水 本 项 目 用 水 由 区 域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项 目 定 额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6 用 水 量 计 算 表 序 号 消 耗 类 型 单 位 数 量 用 水 量 指 标 单 位 用 水 量 指 标 年 用 水 量 (m 3 ) 1 就 诊 病 人 人 200 L/ 人 天 5 365 2 职 工 用 水 人 87 L/ 人 天 50 1587.75 总 用 水 量 1952.75m 3 /a 2 排 水 本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分 为 生 活 办 公 废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内 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596-2006) 司 机 标 准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集 中 处 理 3 供 热 本 项 目 供 暖 由 济 南 市 热 力 公 司 提 供, 可 以 达 到 项 目 运 营 需 求 6

4 供 电 由 室 外 市 政 高 压 电 源 引 入 一 路 10kV 高 压 电 源, 经 变 压 器 变 压 后 引 入 配 电 房, 再 经 配 电 房 分 配 后 引 至 建 筑 5 消 防 本 项 目 消 防 系 统 在 整 个 建 筑 中 不 同 功 能 部 位, 根 据 需 要 设 置 感 烟 探 测 器 感 温 探 测 器 手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钮 消 火 栓 报 警 按 钮 声 光 报 警 等 报 警 装 置 设 置 消 防 值 班 室 ( 消 防 控 制 室 消 防 安 防 室 ), 室 内 的 报 警 控 制 设 备 由 火 灾 报 警 控 制 器 联 动 控 制 台 火 灾 图 文 显 示 器 打 印 机 广 播 设 备 消 防 直 通 对 讲 电 话 设 备 及 电 源 设 备 等 组 成 报 警 主 机 要 求 能 提 供 通 讯 协 议 给 消 防 部 门 ( 三 ) 环 保 工 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作 为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门 诊 部 使 用, 项 目 营 运 期 诊 疗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医 疗 废 水, 因 此, 先 采 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对 废 水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待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的 处 理 能 力 为 5m³/d, 设 计 进 水 水 质 为 CODcr400mg/L, BOD5200mg/L,SS200mg/L,NH3-H40mg/L, 总 大 肠 菌 群 7500MPN/L, 经 本 设 备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可 达 到 CODcr 120mg/L, BOD5 30mg/L, SS 50mg/L, NH3-H 25mg/L, 总 大 肠 菌 群 500MPN/L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所 产 污 泥 经 污 泥 浓 缩 池 浓 缩 后, 由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统 一 管 理, 委 托 具 备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清 运 污 水 处 理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及 平 面 布 置 图 如 下 所 示 7

十 环 保 投 资 一 览 表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一 览 表 见 下 表 表 7 环 保 投 资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投 资 ( 万 元 ) 1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80 2 医 疗 垃 圾 废 弃 物 处 理 20 3 总 计 100 本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2991.5 平 方 米, 总 投 资 20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5% 8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本 项 目 为 改 建 项 目, 原 为 山 东 临 床 研 究 院, 建 设 单 位 同 为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原 项 目 共 有 劳 动 定 员 50 人, 产 生 污 染 主 要 包 括 废 水 及 固 废, 此 外, 项 目 南 侧 为 经 七 路, 交 通 较 为 繁 忙, 交 通 噪 声 会 对 项 目 场 址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一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1. 废 水 原 项 目 所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及 办 公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0.8m³/d(240m³/a)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济 南 市 水 质 净 化 二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小 清 河,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固 废 原 项 目 所 产 生 固 废 主 要 为 生 活 及 办 公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10kg/d(3t/a) 固 废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清 运,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二 原 有 环 境 问 题 1. 噪 声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经 七 路 北 侧, 经 七 路 交 通 比 较 繁 忙, 交 通 噪 声 白 天 及 夜 间 分 别 约 为 70dB 和 65dB, 可 能 会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影 响 9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1.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经 七 路 与 纬 六 路 交 叉 口, 具 体 位 置 见 附 图 1 2. 地 形 地 貌 槐 荫 区 地 处 鲁 中 山 区 与 鲁 北 平 原 的 过 渡 地 带, 有 堆 积 平 原 和 剥 蚀 丘 陵 两 个 地 貌 类 型 在 泰 山 隆 起 边 缘, 地 势 西 南 高, 东 北 低 的 倾 斜 地 势 区 内 土 质 主 要 为 棕 壤 土 褐 土 和 沙 风 土 3. 水 文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小 清 河 流 域 小 清 河, 位 于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郊 区 北 部, 黄 河 南 侧 是 山 东 省 泄 洪 排 涝 通 航 灌 溉 排 污 等 综 合 性 大 型 人 工 河 道 主 干 源 于 济 南 市 西 郊, 流 经 惠 民 淄 博 等 地 市, 全 长 237 公 里, 总 流 域 面 积 10572 平 方 公 里 小 清 河 源 于 济 南 西 郊 睦 里 闸, 纳 玉 符 河 下 游 分 流 之 水, 东 西 向 流 至 济 南 北 园, 又 汇 市 内 诸 泉, 流 经 历 城 章 丘, 邹 平 等 地, 由 羊 角 沟 入 海 小 清 河 上 游 睦 里 闸 至 王 炉 段 河 道 窄 浅, 河 槽 宽 20~30 米, 河 槽 深 2~4 米, 一 般 水 深 不 足 1 米, 河 底 比 降 约 两 千 分 之 一 ; 王 炉 至 章 丘 边 界, 两 岸 堤 防 残 缺 不 全, 堤 距 一 般 60~80 米, 河 槽 宽 30~50 米, 河 槽 深 3~4 米, 水 深 1~1.5 米, 河 底 比 降 约 三 千 分 之 一 ; 章 丘 市 境 河 段 已 展 宽 河 槽 并 切 滩 退 堤, 堤 距 330 米, 河 槽 宽 70 米 左 右, 河 底 宽 10~13 米, 河 槽 深 5~7 米, 水 深 1.5 米, 河 底 比 降 约 三 千 分 之 一 ; 章 丘 市 境 河 段 已 展 宽 河 槽 并 切 滩 退 堤, 堤 距 330 米, 河 槽 宽 70 米 左 右, 河 底 宽 10~13 米, 河 槽 深 5~7 米, 水 深 1.5 米 以 上, 河 底 比 降 一 万 两 千 分 之 一 小 清 河 近 年 来 受 济 南 市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污 染, 水 质 较 差, 但 是 随 着 济 南 市 不 断 加 大 环 保 力 度, 以 及 对 小 清 河 的 治 理 的 不 断 深 入, 小 清 河 水 质 呈 逐 年 改 善 趋 势 4. 气 候 特 征 槐 荫 区 地 处 中 纬 度 地 带, 属 暖 温 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区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SSW( 西 南 南 ) 冬 季 主 导 风 向 ENE( 东 北 东 )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SSW( 西 南 南 ) 最 大 风 速 33.3m/s 1

冬 季 平 均 风 速 夏 季 平 均 风 速 3.2m/s 2.8m/s 风 荷 载 400Pa(40kg/m 2 ) 年 平 均 气 温 13.5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42.5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18.1 年 平 均 大 气 压 0.10095Mpa 最 冷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54% 最 热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3% 全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67%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总 量 日 最 大 总 降 水 量 665.7mm 115.7mm 全 年 日 照 时 数 2062.4h 最 大 积 雪 厚 度 雪 荷 载 最 大 冻 土 深 度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190mm 200Pa(20kg/m2) 500mm 6 度 5. 地 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1836-2001), 本 地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对 应 基 本 烈 度 Ⅵ 度, 地 震 动 反 应 普 特 征 周 期 为 0.40s, 属 区 域 地 壳 稳 定 区 6. 动 植 物 资 源 本 项 目 区 野 生 动 物 的 种 类 不 多, 鸟 类 主 要 有 喜 鹊 麻 雀 等 项 目 区 内 无 濒 危 物 种 及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动 植 物 种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城 市 建 成 区, 自 然 植 被 较 少, 有 少 量 人 工 绿 化, 主 要 为 杨 树 柳 树 等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槐 荫 区 位 于 济 南 市 区 西 部, 面 积 151.48 平 方 公 里, 全 区 辖 12 个 街 道 办 事 处, 即 : 振 兴 街 西 市 场 五 里 沟 青 年 公 园 道 德 街 中 大 槐 树 营 市 街 南 辛 庄 段 店 北 路 匡 山 张 庄 路 美 里 湖 办 事 处 2 个 镇, 即 : 段 店 镇 吴 家 堡 镇, 下 设 4 个 居 民 委 员 会,94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2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 济 南 市 至 青 岛 市 ) 起 始 于 此, 京 福 高 速 公 路 ( 北 京 市 至 福 州 市 ) 纵 贯 西 部, 并 与 济 青 济 泰 ( 济 南 市 至 泰 安 市 ) 济 聊 ( 济 南 市 至 聊 城 市 ) 济 德 ( 济 南 市 至 德 州 市 ) 四 条 高 速 公 路 交 汇 于 区 内 槐 荫 立 交 桥, 使 槐 荫 区 成 为 连 接 全 国 陆 路 交 通 的 枢 纽 和 进 入 济 南 市 的 西 大 门 辖 区 内 有 铁 路 货 场 和 名 列 全 国 第 三 位 的 铁 路 编 组 站, 津 浦 铁 路 ( 天 津 市 至 上 海 市 ) 贯 穿 南 北, 京 沪 高 速 铁 路 ( 北 京 市 至 上 海 市 ) 的 济 南 客 站 坐 落 于 槐 荫 方 便 快 捷 的 高 速 公 路 直 通 济 南 国 际 机 场, 有 30 余 条 航 线 通 往 32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全 区 通 讯 已 实 现 程 控 化, 网 通 广 电 百 灵 三 家 网 络 服 务 商 的 互 联 网 络 密 布 全 区 ; 区 内 有 储 水 量 达 4600 万 立 方 米 的 优 美 的 玉 清 湖 水 库, 自 来 水 厂 日 供 水 量 达 20 万 立 方 米 以 上 ; 电 力 供 给 十 分 充 足 2013 年, 全 区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309 亿 元, 增 长 9.5%; 地 方 公 共 财 政 收 入 33 亿 元, 增 长 16.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30 亿 元, 增 长 18%;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286 亿 元, 增 长 10.1%;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32 亿 元, 增 长 7%; 外 贸 出 口 3.1 亿 美 元, 实 际 到 账 外 资 4000 万 美 元 ;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16525 元, 增 长 14.8%; 万 元 生 产 总 值 能 耗 降 低 4% 以 上, 经 济 运 行 稳 中 向 好 产 业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三 次 产 业 比 例 由 上 年 的 1.3 26.2 72.5 调 整 为 1.1 23.6 75.3 编 制 完 成 了 全 市 首 个 区 级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更 加 明 晰 引 进 了 省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天 津 银 行 永 诚 保 险 等 6 家 金 融 企 业, 全 区 金 融 机 构 达 104 家 山 东 路 桥 成 功 上 市, 世 纪 金 榜 天 业 机 械 进 入 上 市 程 序 新 增 5 家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二 机 床 完 成 了 福 特 美 国 工 厂 5 条 大 型 生 产 线 的 安 装 调 试, 开 启 了 济 南 制 造 进 军 国 际 市 场 新 征 程 现 代 农 业 加 快 发 展, 槐 荫 四 宝 产 业 化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16 家 市 级 龙 头 企 业 53 个 专 业 合 作 社 带 动 作 用 日 益 突 出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全 区 省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达 18 家, 拥 有 院 士 工 作 站 2 个, 省 市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研 究 中 心 12 个 全 区 驰 名 商 标 著 名 商 标 达 26 个 全 年 累 计 投 入 技 改 资 金 10 亿 元, 九 阳 同 力 达 等 创 新 型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不 断 提 升, 我 区 被 评 为 全 国 科 技 进 步 考 核 先 进 区 招 商 引 资 成 效 显 著 积 极 赴 北 京 香 港 和 新 加 坡 等 地 开 展 招 商 推 介, 老 商 埠 阳 光 城 城 轨 车 辆 造 修 基 地 等 一 批 大 项 目 达 成 合 作 意 向, 投 资 130 亿 元 的 融 汇 温 泉 项 目 签 约 落 地 龙 湖 世 贸 海 亮 等 知 名 企 业 纷 纷 来 我 区 投 资 兴 业, 全 年 新 招 商 项 目 230 个, 到 位 资 金 166 亿 元, 为 全 区 经 济 转 型 发 展 注 入 了 新 的 活 力 槐 荫 区 依 托 区 位 及 交 通 优 势, 大 力 发 展 商 贸 物 流 业, 已 形 成 济 南 西 部 商 业 中 心 西 市 场 商 贸 区 和 经 十 西 路 张 庄 路 二 环 西 路 三 条 市 场 带, 汽 车 园 区 物 流 园 区 稳 步 发 展, 一 批 大 型 高 档 次 市 场 相 继 建 成, 年 交 易 额 亿 元 以 上 规 模 市 场 达 14 家 作 为 济 南 的 老 工 业 3

基 地, 槐 荫 区 已 形 成 以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非 金 属 矿 物 业 农 副 食 品 加 工 业 通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为 主 的 支 柱 产 业, 多 种 产 品 在 国 内 外 享 有 盛 名 都 市 农 业 已 形 成 出 口 创 汇 生 态 观 光 和 精 种 特 养 三 大 特 色, 出 口 农 副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形 成 规 模, 成 为 济 南 市 重 要 的 农 产 品 出 口 创 汇 基 地 4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参 考 2014 年 济 南 市 环 境 质 量 简 报 ( 济 南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编 制 ) 1 大 气 环 境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中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 细 颗 粒 物 (PM2.5)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172 微 克 / 立 方 米 90 微 克 / 立 方 米 72 微 克 / 立 方 米 53 微 克 / 立 方 米, 分 别 超 过 年 度 二 级 标 准 1.46 倍 1.57 倍 0.20 倍 0.33 倍, 平 均 浓 度 比 上 年 分 别 下 降 9.9% 16.7% 22.6% 10.2%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农 科 所 监 测 点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细 颗 粒 物 (PM2.5) 分 别 为 190 微 克 / 立 方 米 64 微 克 / 立 方 米 66 微 克 / 立 方 米 93 微 克 / 立 方 米 2 水 环 境 ⑴ 地 表 水 : 济 南 小 清 河 ( 济 南 段 ) 共 设 4 个 监 测 断 面, 每 月 监 测 26 项 指 标 辛 丰 庄 断 面 增 测 全 盐 量 源 头 断 面 睦 里 庄 除 氨 氮 总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外, 其 他 指 标 均 达 到 国 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其 余 断 面 水 质 均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Ⅴ 类 标 准, 为 劣 Ⅴ 类 水 体 ⑵ 地 下 水 :2014 年 济 南 市 地 下 饮 用 水 源 地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地 四 大 泉 群 均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要 求 3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附 近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交 通 噪 声, 声 环 境 现 状 可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标 准 要 求 4 生 态 环 境 根 据 济 南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提 供 的 数 据, 济 南 市 土 地 总 面 积 为 797691 公 顷, 其 中 耕 地 486447 公 顷, 占 总 面 积 的 61.0%; 林 地 100095 公 顷, 占 12.5%; 草 地 58871 公 顷, 占 7.4%; 水 域 22693 公 顷, 占 2.8%; 城 乡 居 民 点 及 工 矿 用 地 127462 公 顷, 占 16.0%; 未 利 用 土 地 2121 公 顷, 占 0.3%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为 74.26,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属 于 良 好 级 别 1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确 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级 别 见 下 表 表 8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保 护 级 别 一 览 表 项 目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距 离 (m) 保 护 级 别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五 宿 舍 北 100 槐 荫 区 青 少 年 宫 西 北 120 环 境 空 气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一 小 西 南 110 胜 利 石 油 大 厦 东 南 75 临 街 商 铺 北 西 10-5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小 清 河 NW 4300 地 下 水 项 目 区 周 围 地 下 水 /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V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五 宿 舍 北 150 声 环 境 槐 荫 区 青 少 年 宫 西 北 120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一 小 西 南 110 胜 利 石 油 大 厦 东 南 75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1 类 标 准 临 街 商 铺 北 西 10-50 2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2.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V 类 标 准 ; 3.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 4.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水 : 生 活 办 公 污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先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CJ343-2010) 标 准 A 等 级 要 求 及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7/596-2006) 四 级 标 准 ; 济 南 水 质 净 化 二 厂 出 水 排 入 小 清 河,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COD45mg/L, NH3-N4.5mg/L) 2. 噪 声 : 营 运 期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1 类 标 准 ; 3.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满 足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中 的 相 关 标 准 ; 医 疗 废 物 排 放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37/596-2006)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方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总 量 控 制 指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活 办 公 污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先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废 水 经 市 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对 应 外 排 入 小 清 河 的 污 水 量 约 为 1168m 3 /a, 污 染 物 量 为 COD0.07t/a NH3-N0.007t/a, 无 需 再 另 行 申 请 总 量 指 标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因 此 不 产 生 大 气 污 染 物 ; 项 目 供 暖 由 济 南 市 热 力 公 司 提 供, 不 需 另 外 增 加 供 热 设 备 设 施 和 供 热 负 荷, 因 此 本 项 目 无 需 申 请 SO2 NOx 总 量 指 标 标 3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图 示 ): 主 要 提 供 口 腔 科 ( 牙 体 牙 髓 病 专 业 牙 周 病 专 业 口 腔 修 复 专 业 预 防 口 腔 专 业 )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拔 牙 补 牙 镶 牙 洗 牙 矫 牙 及 根 管 治 疗 等 服 务 1) 拔 牙 消 毒 麻 醉 分 离 牙 根 拔 除 止 血 废 水 固 废 废 水 固 废 固 废 废 水 固 废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首 先 采 用 消 毒 棉 花 球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完 成 后 采 用 麻 醉 剂 进 行 麻 醉, 采 用 牙 根 挺 分 离 牙 根 和 牙 膜, 分 离 后 拔 除 牙 根, 最 后 采 用 牙 科 止 血 钳 进 行 止 血 2) 补 牙 制 备 窝 洞 窝 洞 消 毒 补 牙 材 料 填 充 清 理 固 废 固 废 废 水 固 废 废 水 固 废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在 补 牙 前 需 要 对 龋 坏 牙 体 进 行 窝 洞 的 制 作, 窝 洞 制 备 后 用 消 毒 棉 花 球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消 毒 完 毕 后 就 可 以 进 行 补 牙 材 料 的 填 充 牙 科 临 床 上 使 用 的 补 牙 材 料 很 多,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补 牙 材 料 主 要 为 树 脂 材 料 补 牙 材 料 填 充 后, 牙 科 医 师 会 对 补 牙 表 面 进 行 抛 光 处 理, 以 防 补 牙 材 料 的 着 色, 同 时 会 对 补 牙 后 残 留 在 牙 齿 表 面 及 口 腔 中 的 残 渣 进 行 及 时 的 清 洁 3) 镶 牙 检 查 处 理 牙 根 镶 牙 复 查 固 废 废 水 固 废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首 先 检 查 就 诊 病 人 是 否 适 合 镶 牙, 若 适 合, 先 要 处 理 牙 根, 处 理 完 后, 就 可 以 将 外 加 工 的 印 模 材 料 镶 上, 然 后 定 期 复 查, 以 保 证 牙 齿 的 健 康 1

4) 洗 牙 消 毒 超 声 洁 治 清 洗 漱 口 废 水 废 水 废 水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首 先 要 求 就 诊 病 人 用 消 毒 液 漱 口, 采 用 超 声 波 洁 牙 机 对 牙 齿 进 行 洁 治 超 声 波 洗 牙 后 会 在 牙 面 上 留 下 显 微 镜 下 可 见 的 细 小 划 痕, 导 致 牙 面 有 细 微 粗 糙, 容 易 聚 集 色 渍 和 牙 石, 通 过 抛 光 可 以 使 牙 齿 更 光 亮, 牙 面 更 光 滑, 从 而 减 缓 菌 斑 及 色 素 的 附 着 和 牙 石 的 生 成, 也 可 以 减 小 洗 牙 后 的 牙 齿 敏 感 最 后 清 洗 漱 口 5) 矫 牙 检 查 制 模 矫 治 器 复 诊 摘 矫 治 器 保 持 器 固 废 固 废 废 水 固 废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首 先 检 查 就 诊 病 人 牙 齿 及 骨 骼 发 展 方 向, 制 定 准 确 的 矫 正 方 法, 利 用 印 模 材 料 制 取 模 型 为 就 诊 病 人 戴 上 牙 齿 矫 治 器, 一 般 是 一 个 月 复 诊 一 次, 对 牙 齿 进 行 调 型 定 型 根 据 就 诊 病 人 的 情 况 来 控 制 摘 除 矫 治 器 的 时 间, 摘 完 矫 治 器 后 再 佩 戴 保 持 器 保 持 定 型 6) 根 管 治 疗 取 出 牙 神 经 清 洗 根 管 根 管 预 备 根 管 充 填 封 闭 冠 部 废 水 固 废 废 水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根 管 治 疗 是 牙 髓 病 和 根 尖 周 病 的 国 际 上 最 常 用 的 有 效 治 疗 方 法 根 管 治 疗 术 的 原 理 是 通 过 机 械 和 化 学 方 法 去 除 根 管 内 的 大 部 分 感 染 物, 并 通 过 充 填 根 管 封 闭 冠 部, 防 止 发 生 根 尖 周 病 变 或 促 进 已 经 发 生 的 根 尖 周 病 变 的 愈 合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 一 施 工 期 2

本 项 目 门 诊 楼 已 建 成, 设 备 正 在 安 装 中, 施 工 期 已 结 束, 故 不 存 在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二 营 运 期 1 废 水 运 营 期 门 诊 楼 内 医 疗 人 员 及 日 常 办 公 人 员 为 87 人, 日 常 办 公 用 水 量 按 50L/ 人.d 核 算, 则 生 活 办 公 用 水 量 约 为 4.35m 3 /d(1587.75m 3 /a); 此 外,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医 疗 及 设 备 冲 洗 需 要 用 水, 据 日 最 大 接 诊 人 数 200 人 估 算, 用 水 量 约 为 1m ³/d(365m3/a) 则 本 项 目 用 水 总 量 约 为 5.35m 3 /d (1952.75m 3 /a)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中 因 包 含 医 疗 废 水, 含 有 致 病 细 菌 微 生 物 等 污 染 物, 需 先 通 过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以 0.8 为 排 放 系 数 核 算,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的 总 排 放 量 为 4.28m³/d(1562.2m 3 /a)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消 毒 处 理 满 足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596-2006) 四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济 南 市 水 质 净 化 二 厂 处 理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其 出 水 水 质 满 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GB/T18920-2002), 并 同 时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COD45mg/L, NH3-N4.5mg/L) 和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重 点 保 护 区 标 准, 最 终 进 入 小 清 河 2 固 废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及 医 疗 废 弃 物 (1)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 根 据 类 比 其 他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产 生 量, 每 人 每 天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按 0.5kg 核 算, 本 项 目 区 域 日 常 工 作 人 数 为 87 人, 则 项 目 区 每 天 产 生 的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约 0.0435t, 年 产 生 量 约 15.88t 垃 圾 实 行 垃 圾 袋 装 化, 并 设 有 多 处 封 闭 移 动 式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箱,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并 送 垃 圾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2) 医 疗 废 弃 物 :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为 口 腔 专 科 医 院, 在 项 目 运 营 期 由 于 需 进 行 牙 齿 诊 断 正 畸 等 诊 疗 行 为, 期 间 会 产 生 一 系 列 医 疗 废 弃 物, 这 些 医 疗 废 弃 物 分 为 感 染 性 废 物 ( 牙 齿 等 ) 及 损 伤 性 废 物 ( 针 头 等 ), 据 日 最 大 接 诊 人 数 200 人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约 为 约 1.5t/a 和 0.5t/a 这 些 物 品 往 往 含 有 大 量 致 病 微 生 物, 医 疗 废 弃 物 属 于 危 险 3

废 物 中 的 HW01 医 疗 废 物, 其 编 号 为 851-001-01 如 不 妥 善 处 置, 随 意 排 放,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破 坏 因 此,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将 对 医 疗 废 弃 物 进 行 专 门 收 集, 并 委 托 山 东 腾 跃 化 学 危 险 废 物 研 究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清 运 并 妥 善 处 置, 能 够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37/596-2006)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方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总 产 生 量 约 为 17.88t/a 3 噪 声 项 目 运 行 时 医 疗 设 备 空 调 机 组 及 水 泵 等 设 备 会 产 生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的 噪 声 强 度 见 下 表 表 9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源 强 序 号 噪 声 源 噪 声 值 (db) 1 医 疗 设 备 50~75 2 空 调 机 组 70~85 3 水 泵 70~85 医 院 高 噪 声 设 备 较 少, 采 取 结 构 隔 声 吸 声 等 措 施 后, 这 些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不 会 噪 声 明 显 的 污 染 运 行 期 间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1 类 标 准 4 辐 射 该 医 院 设 有 CT 室, 拍 摄 口 腔 影 像, 属 于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使 用 时 会 产 生 一 定 电 磁 辐 射, 电 磁 辐 射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应 按 有 关 部 门 要 求 另 行 环 保 手 续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放 射 室 墙 体 采 用 了 橡 胶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加 厚 墙 体, 防 辐 射 铅 门 等, 辐 设 设 备 均 存 放 于 单 独 的 操 作 间 内, 且 设 备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要 求 选 定, 医 务 人 员 操 作 过 程 穿 戴 防 护 服 4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类 型 内 容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产 生 量 ( 单 位 )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 单 位 ) 废 水 量 :1270.2m 3 /a 废 水 量 :1270.2m 3 /a 门 诊 楼 生 活 办 公 废 水 COD:350mg/l;0.44t/a COD:45mg/l;0.057t/a NH 3-N:30mg/l;0.038t/a NH 3-N:4.5mg/l;0.0057t/a 水 污 染 物 废 水 量 :292m 3 /a 废 水 量 :292m 3 /a 门 诊 楼 医 疗 废 水 COD:350mg/l;0.1t/a COD:45mg/l;0.013/a NH 3-N:30mg/l;0.009t/a NH 3-N:4.5mg/l;0.0013t/a 固 体 废 物 门 诊 楼 生 活 垃 圾 15.88t 门 诊 楼 医 疗 废 弃 物 2t 0 项 目 本 身 无 噪 声 源, 项 目 运 行 时 医 疗 设 备 空 调 机 组 及 水 泵 等 设 备 会 产 生 少 量 噪 声, 噪 声 每 台 设 备 产 生 量 均 在 50dB 以 下, 且 分 散 在 各 个 诊 室,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运 行 期 间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 类 标 准 其 他 无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本 项 目 为 改 建 项 目, 只 做 室 内 装 修, 不 改 变 地 表 的 原 有 生 态 1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为 生 活 污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污 水 产 生 总 量 为 1562.2m 3 /a, 其 中 包 含 一 定 量 医 疗 废 水, 因 此 需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使 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596-2006) 四 级 标 准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济 南 市 水 质 净 化 二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COD45mg/L,NH3-N4.5mg/L) 后, 排 入 小 清 河 主 要 污 染 物 量 为 COD0.07t/a NH3-N0.007t/a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且 经 处 理 废 水 全 部 达 标 后 才 能 排 放, 因 此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及 医 疗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15.88t/a 和 2t/a 其 中, 一 般 生 活 垃 圾 实 行 垃 圾 袋 装 化, 并 设 有 多 处 封 闭 移 动 式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箱, 垃 圾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并 送 垃 圾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医 疗 废 弃 物 分 为 感 染 性 废 物 和 损 伤 性 废 物, 需 先 进 行 专 门 收 集 并 集 中 放 置 在 专 门 的 存 储 点, 然 后 委 托 具 备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山 东 腾 跃 化 学 危 险 废 物 研 究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清 运 并 妥 善 处 置 本 项 目 固 废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能 够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37/596-2006)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方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区 域 环 境 无 影 响 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时 医 疗 设 备 空 调 机 组 及 水 泵 等 设 备 会 产 生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为 50~85 db 医 院 高 噪 声 设 备 较 少, 采 取 结 构 隔 声 吸 声 等 措 施 后, 这 些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不 会 噪 声 明 显 的 污 染 运 行 期 间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1 类 标 准,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辐 射 该 医 院 设 有 CT 室, 拍 摄 口 腔 影 像, 属 于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使 用 时 会 产 生 一 定 电 磁 辐 射, 电 磁 辐 射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应 按 有 关 部 门 要 求 另 行 环 保 手 续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放 射 室 墙 体 采 用 了 橡 胶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加 厚 墙 体, 防 辐 射 铅 门 等, 辐 设 设 备 均 存 放 于 单 独 1

的 操 作 间 内, 且 设 备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要 求 选 定, 医 务 人 员 操 作 过 程 穿 戴 防 护 服 5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风 险 物 质, 不 存 在 风 险 源, 因 此, 本 项 目 只 要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制 度, 加 强 安 全 管 理, 其 生 产 是 安 全 可 靠 的,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被 周 围 环 境 接 受 6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析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当 前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重 点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 86 号 )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13 172 号 ) 和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2014 10 号 ) 的 要 求, 要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化 解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中 可 能 引 发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问 题, 对 本 项 目 的 规 范 性 相 融 性 可 控 性 等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内 容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从 环 境 角 度,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产 生 医 疗 污 水 较 少 医 疗 污 水 水 质 简 单,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后 进 入 市 政 管 网, 不 直 接 外 排 外 环 境, 不 会 对 周 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从 社 会 角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涉 及 居 民 拆 迁, 不 涉 及 征 用 农 用 地 等 问 题 综 上, 项 目 发 生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水 平 较 低, 有 较 强 的 可 控 性 7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济 南 市 最 新 规 划 的 商 埠 片 区, 根 据 济 南 市 商 埠 片 区 控 制 性 规 划 方 案 用 地 性 质 为 教 育 科 研 用 地, 原 用 地 为 山 东 省 临 床 研 究 院,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本 项 目 属 于 教 育 科 研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未 发 生 变 改 因 此 该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济 南 市 城 市 规 划 图 详 见 附 图 4 8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国 家 确 定 十 二 五 期 间 将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COD( 化 学 需 氧 量 ) 氨 氮 和 主 要 气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等 4 项 污 染 物 纳 入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设 置 餐 厅, 也 不 会 无 其 他 废 气 排 放 环 节, 因 此 不 会 产 生 大 气 污 染 物 因 而 本 项 目 无 需 申 请 SO2 NOx 总 量 指 标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排 放 废 水 量 约 为 1562.2m³/a, 其 中 包 含 一 定 量 医 疗 废 水, 经 内 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消 毒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596-2006) 四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2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济 南 市 水 质 净 化 二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COD 45 mg/l,nh3-n4.5 mg/l) 后, 排 入 小 清 河 主 要 污 染 物 量 为 COD0.07t/a NH3-N0.007t/a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无 需 再 另 行 申 请 总 量 指 标 3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类 型 内 容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水 污 染 物 工 作 人 员 日 常 生 活 办 公 及 诊 疗 活 动 生 活 办 公 污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使 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深 度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小 清 河,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无 影 响 生 活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妥 善 暂 存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诊 疗 活 动 医 疗 废 弃 物 集 中 收 集 放 置, 委 托 具 备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清 运 并 妥 善 处 置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能 够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噪 声 项 目 运 行 时 医 疗 设 备 空 调 机 组 及 水 泵 等 设 备 会 产 生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为 50~85 db 医 院 高 噪 声 设 备 较 少, 采 取 结 构 隔 声 吸 声 等 措 施 后, 这 些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不 会 噪 声 明 显 的 污 染 运 行 期 间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 类 标 准,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其 他 无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本 项 目 为 改 建 项 目, 已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不 会 改 变 原 生 态 状 况, 不 会 对 生 态 造 成 影 响 1

结 论 与 建 议 一. 结 论 1. 项 目 概 况 由 于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原 口 腔 科 工 作 量 日 益 增 多, 工 作 条 件 非 常 有 限 为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医 院 医 疗 卫 生 基 础 设 施 提 升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水 平, 改 善 当 地 居 民 就 医 条 件,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口 腔 科 搬 迁 至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经 七 路 与 纬 六 路 交 叉 口, 用 地 原 为 山 东 省 临 床 研 究 院, 将 其 装 修 改 建 为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以 更 好 的 为 广 大 患 者 服 务 本 项 目 门 诊 楼 共 四 层, 其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为 屋 面 结 构 给 排 水 电 气 空 调 通 风 以 及 室 内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本 项 目 投 资 2000 万 元, 占 地 面 积 2510m 2, 建 筑 面 积 2991.5m 2, 包 括 门 诊 楼 及 部 分 保 障 设 施 等, 从 事 口 腔 科 ( 牙 体 牙 髓 病 专 业 牙 周 病 专 业 口 腔 修 复 专 业 预 防 口 腔 专 业 等 ) 服 务, 不 设 住 院 服 务, 平 均 接 待 就 诊 人 数 约 200 人 次 / 天, 项 目 医 护 人 员 87 人, 全 年 工 作 日 365 天, 每 天 工 作 8 小 时 2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参 考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以 及 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公 布 的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项 目 所 在 行 业 不 属 于 鼓 励 类 行 业, 同 样 不 属 于 淘 汰 类 及 限 制 类 行 业, 属 于 允 许 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3. 环 境 质 量 概 况 根 据 2014 年 济 南 市 环 境 质 量 简 报 ( 济 南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编 制 ), 济 南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高 于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GB3095-2012) 年 度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良 好 ;2014 年 小 清 河 大 码 头 断 面 水 质 为 劣 V 类 水 体, 黄 河 泺 口 断 面 水 质 为 Ⅲ 类 水 质 济 南 市 地 下 水 水 质 保 持 良 好 状 态,2014 年 各 项 指 标 均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Ⅲ 类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因 素 下,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标 准 要 求 4.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4.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为 生 活 污 水 及 医 疗 废 水, 污 水 产 生 总 量 为 1562.2m 3 /a, 其 中 包 含 一 定 量 医 疗 废 水, 因 此 需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使 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596-2006) 四 级 标 准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济 南 市 水 质 净 1

化 二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COD45mg/L,NH3-N4.5mg/L) 后, 排 入 小 清 河 主 要 污 染 物 量 为 COD0.07t/a NH3-N0.007t/a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且 经 处 理 废 水 全 部 达 标 后 才 能 排 放, 因 此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2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及 医 疗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15.88t/a 和 2t/a 其 中, 一 般 生 活 垃 圾 实 行 垃 圾 袋 装 化, 并 设 有 多 处 封 闭 移 动 式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箱, 垃 圾 经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并 送 垃 圾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医 疗 废 弃 物 分 为 感 染 性 废 物 和 损 伤 性 废 物, 需 先 进 行 专 门 收 集 并 集 中 放 置 在 专 门 的 存 储 点, 然 后 委 托 具 备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山 东 腾 跃 化 学 危 险 废 物 研 究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定 期 清 运 并 妥 善 处 置 本 项 目 固 废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能 够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37/596-2006)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方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区 域 环 境 无 影 响 4.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时 医 疗 设 备 空 调 机 组 及 水 泵 等 设 备 会 产 生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为 50~85 db 医 院 高 噪 声 设 备 较 少, 采 取 结 构 隔 声 吸 声 等 措 施 后, 这 些 噪 声 对 外 环 境 不 会 噪 声 明 显 的 污 染 运 行 期 间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 类 标 准,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4 辐 射 分 析 该 医 院 设 有 CT 室, 拍 摄 口 腔 影 像, 属 于 Ⅲ 类 射 线 装 置, 使 用 时 会 产 生 一 定 电 磁 辐 射, 电 磁 辐 射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应 按 有 关 部 门 要 求 另 行 环 保 手 续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放 射 室 墙 体 采 用 了 橡 胶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加 厚 墙 体, 防 辐 射 铅 门 等, 辐 设 设 备 均 存 放 于 单 独 的 操 作 间 内, 且 设 备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要 求 选 定, 医 务 人 员 操 作 过 程 穿 戴 防 护 服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在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后, 在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实 施 后, 环 保 问 题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的 解 决 和 控 制 ; 在 落 实 好 设 计 和 环 评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措 施 及 建 议 下, 其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较 小,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来 看, 该 工 程 是 可 行 的 二. 措 施 与 建 议 2

(1)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已 制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规 定 (2) 保 证 医 疗 废 物 及 时 收 集 和 清 运, 严 格 按 照 医 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7/596-2006) 中 关 于 医 疗 废 物 的 相 关 规 定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存 放 处 理 (3) 生 活 垃 圾 桶 应 及 时 清 理 消 毒 灭 菌, 防 治 蚊 蝇 滋 生 (4)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宣 传 教 育,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环 保 意 识 3

预 审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下 一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4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5

注 释 一. 本 报 告 表 应 附 以 下 附 件 附 图 :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图 1 立 项 批 准 文 件 其 他 与 环 境 有 关 的 行 政 管 理 文 件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 应 反 映 行 政 区 划 水 系 标 明 纳 污 口 位 置 和 地 形 地 貌 等 ) 附 图 2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二. 如 果 本 报 告 表 不 能 说 明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及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应 进 行 专 项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和 当 地 环 境 特 征, 应 选 下 列 1-2 项 进 行 专 项 评 价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2. 水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 包 括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 3. 生 态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4. 声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5. 土 壤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6.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以 上 专 项 评 价 未 包 括 的 可 另 列 专 项, 专 项 评 价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翻 印 6

委 托 书 根 据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委 托 山 东 环 保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对 山 东 省 立 口 腔 医 院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在 评 价 过 程 中, 我 方 积 极 提 供 与 环 评 有 关 得 一 切 资 料, 主 动 与 环 评 工 作 人 员 配 合, 并 按 时 支 付 环 评 咨 询 费 用 请 贵 方 接 委 托 书 后 尽 快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按 时 完 成 环 评 任 务 委 托 单 位 ( 盖 章 ): 单 位 代 表 ( 签 字 ): 委 托 时 间 :2016 年 2 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