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20B2C4A447A6B8BFD4B8DFA965ADFB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 年)的通知

( 总 第 1124 期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2016 年 7 月 18 日 出 版 目 省 政 府 令 浙 江 省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管 理 办 法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46 号 ) (3)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幻灯片 1

06-5_ _横組-唐.indd

藝術與人文領域統整課程活動設計

Microsoft Word - 1-1《國文》試題評析.doc

Microsoft Word - 封面.doc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目 录 引 言... 1 一 邮 票 发 行 总 体 情 况... 2 ( 一 ) 邮 票 发 行 情 况... 2 ( 二 ) 纪 特 邮 票 销 售 网 点... 5 ( 三 ) 纪 特 邮 票 选 题... 8 ( 四 ) 集 邮 文 化 活 动... 9 二 邮 票 发 行 业 务 经 营

浙 江 : 完 善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服 务 促 诚 信 建 设 摘 要 作 为 全 国 最 早 开 展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的 省 份, 浙 江 2002 年 成 立 信 用 浙 江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办 公 室, 先 后 出 台 了 十 一 五 十 二 五 两 部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½Âù¤ë¥Z

11

中醫夏季藥膳介紹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Modern Ideas of Government Reform ...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35 )

nbqw.PDF

nbqw.PDF

<4D F736F F D20B6C0AE78B0EDAABAC0B8A740B8D65FA7EBA7BAA54EA4E5BEC7ACE3A873C24FA55AA15E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F5.docx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Microsoft Word - 朗诵诵材.doc

06-07周年報告template.PDF

<4D F736F F D20C8CBB8A3D2BDD2A9BCAFCDC5B9C9B7DDB9ABCBBECFEA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A3A8CEE4BABAB5B1B4FABFC6BCBCB2FAD2B5BCA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 )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 ) % &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狥 名 已 矣 心 斋 王 &

合 情 合 理 即 是 好 法 # # # # 鸣 珂 劳 远 望 展 纸 托 情 深 世 乱 关 河 隔 旅 怀 岁 月 侵 家 珍 次 第 数 好 句 短 长 吟 清 越 东 山 志 流 风 自 可 钦! 理 要 层 层 觅 情 须 一 往 深 常 存 春 夏 意 不 让 雪 霜 侵 越 石 霄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 25

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

!!! #! #!

数 据 库!!

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 # # # # # #!# # 铏 描 写 的 这 个 故 事 当 然 是 出 于 想 象 # 和 傅 会 # 而 作 为 便 于 讨 论 相 关 问 题 我 们 有 必 要 先! %!! #!!!!!!!!!!!! #!! #! # # 鷟 的 游 仙 窟! 记 叙 其 与 崔 十 娘 五 嫂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

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书 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況 ( 範 圍 圖 比 例 尺 不 得 低 於 五 千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规 划 局 与 黑 龙 江 汇 丰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处 罚 纠 纷 上 诉 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1999) 行 终 字 第 20 号 上 诉 人 ( 原 审 被 告 ) 黑 龙 江 省

饶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察 大 队 邢 台 县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察 大 队 武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察 大 队 山 西 省 临 汾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察 支 队 大 同 市 矿 区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察 大 队 介 休 市 人 民 法 院 司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化學生物系

<4D F736F F D20C540A468BAC2BFEFB3F8A657B6B7AABE2E646F63>

(\244j\257d\276\307\274\351_ C.indd_70%.pdf)

企業內部講師授課觀念與技巧

總論.PDF

附 件

5 1 文 书 原 件 优 先 的 原 则 和 例 外 兼 评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若 干 规 定 第 69 条 / 纪 格 非 论 点 与 思 考 5 3 优 先 受 偿 权 是 什 么 权? 浅 谈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受 偿 权 的 性 质 及 价

早 期 療 育 教 保 人 員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醫 護 職 能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早 期 療 育 幼 兒 教 育 幼 兒 保 育 社 會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工 作 心 理 輔 導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或

人 員 分 配 完 畢 後, 分 配 訓 練 之 需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分 發 機 關, 指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本 法 第 三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定 期 依 序, 指 分 發 機 關 或 申 請 舉 辦 考 試 機 關 於 下 次 該 項

<4D F736F F D20AAFEA5F333B4E5AA61B1D0BEC7BFC4A44AA655BBE2B0ECA544C3445FB5A3B8D6B3D0A740B1D0BEC72E646F63>

105年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

BSAP_ConsultChi05_1.indd

C 佟 某 委 托 中 介 为 其 征 婚 D 海 盈 房 地 产 公 司 委 托 律 师 事 务 所 代 其 办 理 登 记 事 项 8 根 据 民 法 通 则, 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经 理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的 ( ) A 委 托 代 理 人 B 法 定 代 理 人 C 指 定 代

Microsoft Word - prac_exp13.doc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现 状 困 境 及 建 议 一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现 状 分 析 ( 一 )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 重 要 举 措 1. 高 度 重 视 社 区 的 社 会 管 理, 积 极 探 索 总 结 经 验 自 2000 年

1-8章.indd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事 業 單 位 改 組 或 轉 讓, 舊 勞 工 不 願 意 續 任 者, 可 否 請 求 資 遣 費? 工 或 與 勞 工 協 商 同 意 後 簽 訂 新 約, 以 穩 固 勞 雇 關 係 至 於 改 組 或 轉 讓 過 程 中, 被 商 定 留 用 之 勞 工, 如 因 其 勞 動 條 件 有

Microsoft Word - 江湖行帮趣话

关于印发《实验室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report.doc

2 2. ( 4 ) =? 在 電 子 計 算 器 之 最 適 當 操 作 過 程 為 ( 3 ) 乘 除 算 名 數 題 目 應 求 小 數 幾 位 以 下 四 捨 五 入 11 位 23 位 32 位 40 位 2 4. ( 3

德 华 安 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保 险 业 务 系 列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2014 版 ) 目 录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总 则 人 力 编 制 及 岗 位 职 责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考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葵 ) 和 杭 州 金 锋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杭 州 金 锋 )( 以 下 合 称 交 易 对 方 ) 购 买 其 持 有 的 卓 诚 兆 业 100%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海大学字[2004]3号


第 1期 楼彩霞 价值链视角下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101 竞争优势 二 商业模式理论与价值链理论的关系 什么是商业模式 国外学者 Dub n 2002 等 认 为 商 业 模 式 是 企 业 为 了 进 行 价 值 创 造 价 值 营销和价值提供所形成的企业结构及其合作伙伴网络

<4D F736F F D2033ADABB7CBB941A7F8A641A5CDAD70B565AFF3AED72E646F63>

(1) 报 告 期 内 天 翼 视 讯 的 终 端 销 售 业 务 的 具 体 金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3 月 终 端 销 售 业 务 43, , , 近 年 来, 视 频 行 业 终 端

团 学 要 闻 我 校 召 开 共 青 团 五 届 九 次 全 委 ( 扩 大 ) 会 议 3 月 17 日, 我 校 共 青 团 五 届 九 次 全 委 ( 扩 大 ) 会 议 在 行 政 办 公 楼 五 楼 会 议 室 举 行, 校 团 委 委 员 各 院 ( 系 ) 团 委 书 记 校 学 生

Transcription:

真 理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 擴 大 )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地 間 :104 年 8 月 10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11 時 00 分 點 : 台 北 校 區 牛 津 會 議 廳 台 南 校 區 電 媒 組 會 議 室 主 席 : 林 文 昌 校 長 出 席 人 員 : 全 校 一 二 級 教 學 及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共 63 人 ( 詳 見 簽 到 表 ) 請 假 人 員 :15 人 壹 主 席 宣 布 開 會 貳 開 會 禱 告 : 王 榮 昌 牧 師 叁 主 席 致 詞 一 這 幾 天 蘇 迪 勒 颱 風 登 陸 重 創 台 灣, 強 勁 的 風 雨 為 各 地 帶 來 不 少 災 情, 校 園 也 不 例 外, 不 過 人 平 安 最 重 要 感 謝 總 務 處 校 安 中 心 秘 書 室 等 單 位 在 第 一 時 間, 冒 著 危 險 前 來 校 園 關 心 視 查 並 彙 整 災 損 情 形 ; 在 星 期 六 也 協 同 事 務 組 陳 組 長 進 行 初 步 的 樹 木 清 移 與 恢 復, 以 減 少 損 失 二 今 天 上 班 啟 動 全 校 同 仁 投 入 清 掃 工 作, 先 集 中 垃 圾 與 掉 落 的 樹 枝, 以 暢 通 校 園 的 交 通, 並 可 以 儘 快 的 恢 復 原 貌 ; 今 天 可 以 感 受 到 同 仁 的 凝 聚 力, 也 謝 謝 總 務 處 同 仁 自 颱 風 日 至 今, 不 辭 辛 勞 的 為 校 園 環 境 努 力 三 各 位 主 管 請 清 查 所 屬 的 空 間 環 境 設 備 物 品 是 否 遭 受 損 害, 並 提 報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及 營 繕 組 處 理, 讓 本 校 可 以 儘 快 恢 復 整 齊 清 潔 和 安 全 的 校 園 環 境 四 由 於 蘇 迪 勒 颱 風 重 創 本 校 校 園, 我 們 也 應 該 檢 討 防 災 準 備 是 否 完 備, 並 請 總 務 處 環 安 衛 組 針 對 校 園 的 災 害 先 行 評 估 檢 討, 提 出 防 災 措 施 以 防 患 未 來 可 能 要 面 對 的 自 然 天 災 肆 宣 讀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暨 執 行 情 形 ( 如 附 件 一,P.1~P.2) 伍 工 作 報 告 一 教 務 處 ( 如 附 件 二,P.3~P.7) 二 學 務 處 ( 如 附 件 三,P.8~P.11) 三 總 務 處 ( 如 附 件 四,P.12~P.15) 四 研 發 處 ( 如 附 件 五,P.16~P.17) 五 台 南 校 區 行 政 處 ( 如 附 件 六,P.18~P.19) I

103 學 年 度 第 8 次 行 政 會 議 議 決 執 行 情 形 表 開 會 日 期 :104 年 6 月 5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00 分 提 案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真 理 大 學 優 秀 學 生 留 校 升 學 獎 學 金 設 置 辦 法 ( 草 案 ) 訂 定 案 真 理 大 學 教 學 績 優 教 師 獎 勵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學 術 研 究 獎 勵 辦 法 修 正 案 觀 光 休 閒 與 運 動 學 院 之 環 境 教 育 暨 生 態 保 育 研 究 推 廣 中 心 申 請 自 學 院 中 裁 撤 案 真 理 大 學 運 動 場 館 使 用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台 南 校 區 棒 球 場 使 用 維 護 與 安 全 管 理 辦 法 ( 草 案 ) 訂 定 案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請 假 暨 休 假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行 政 人 員 技 工 工 友 加 班 暨 補 休 假 規 則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教 職 員 工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成 績 考 核 委 員 會 設 置 執 行 單 位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教 務 處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教 務 處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通 過 修 正 後 通 過 1. 提 送 104.6.25 董 事 會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2. 已 公 告 1. 組 織 規 程 提 送 104.6.15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2. 組 織 規 程 提 送 104.6.25 董 事 會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3. 組 織 規 程 104.7.31 提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已 公 告 附 件 一 研 發 處 研 發 處 人 事 室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行 政 處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修 正 後 通 過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照 案 通 過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1-

提 案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十 一 十 二 十 三 要 點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職 員 任 用 及 升 遷 辦 法 修 正 案 真 理 大 學 約 聘 人 員 轉 任 編 制 內 職 員 遴 選 作 業 要 點 ( 草 案 ) 訂 定 案 真 理 大 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修 正 案 執 行 單 位 修 正 後 通 過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修 正 後 通 過 已 公 告 人 事 室 照 案 通 過, 提 送 董 事 會 議 審 議 1. 提 送 104.6.25 董 事 會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2. 已 公 告 秘 書 室 註 : 會 議 紀 錄 已 於 104 年 6 月 17 日 經 校 長 簽 核 後,EMAIL 給 各 位 委 員 並 公 告 於 秘 書 室 網 頁 http://secretariat.epage.au.edu.tw/files/90-1010-8.php -2-

教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二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一 104 學 年 度 台 北 台 南 新 生 新 生 活 適 應 日 將 分 別 於 104.8.22( 六 ) 及 104.9.12( 六 ) 在 兩 校 區 舉 行, 活 動 結 束 後 一 星 期 內, 請 各 學 系 務 必 提 供 (1) 簽 到 表 ( 原 稿 ) (2) 會 議 記 錄 ( 經 系 主 任 簽 名 紙 本 及 電 子 檔 ) 及 (3) 座 談 會 照 片 至 少 10 張 ( 原 始 電 子 檔 ) 等 予 教 與 學 發 展 中 心 彙 整 陳 閱 二 104.9.14~18 係 為 本 學 期 課 程 加 ( 退 ) 選, 煩 請 各 學 系 主 管 及 教 師 積 極 並 加 強 輔 導 同 學 選 課, 應 避 免 不 當 超 修 或 不 合 理 低 修 情 勢 發 生 三 七 月 底 本 中 心 已 租 用 彩 色 印 刷 設 備, 歡 迎 各 單 位 充 分 使 用 之 四 暑 假 期 間 本 中 心 舉 辦 兩 梯 次 ( 七 八 月 各 一 梯 ) 多 益 學 習 營 註 冊 組 一 7 月 16 日 : 寄 發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期 成 績 通 知 單 二 7 月 21 日 -22 日 : 提 供 加 選 低 年 級 課 程 應 屆 畢 業 生 學 位 證 書 發 證 服 務 三 7 月 23 日 -7 月 24 日 : 暑 期 班 下 期 註 冊 繳 費 ( 預 訂 8 月 3 日 公 布 課 表, 8 月 10 日 -9 月 6 日 上 課 ) 四 7 月 24 日 : 寄 發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業 退 學 通 知 ( 學 業 成 績 全 學 期 全 部 零 分 者 15 人 ) 五 7 月 28 日 : 寄 發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新 生 註 冊 通 知 ( 預 定 8 月 11 日 註 冊 )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一 校 園 國 際 化 1. 持 續 蒐 集 各 單 位 英 文 網 頁 內 容, 因 應 105 學 年 教 育 部 校 園 國 際 化 評 鑑 2. 因 應 50 週 年 校 慶, 中 心 協 助 各 單 位 舉 辦 國 際 性 活 動 如 人 文 學 院 於 4 月 與 10 月 舉 辦 菲 律 賓 姐 妹 校 之 研 討 會 與 其 他 活 動 等 3. 香 港 日 本 中 學 生 蒞 校 參 訪 如 ; 仁 愛 堂 陳 黃 淑 芳 紀 念 中 學 (104/04/13) 李 福 慶 中 學 校 參 訪 交 流 團 (104/06/23) 中 華 基 督 教 會 基 協 中 學 潮 州 會 館 中 學 棉 紡 會 中 學 (104/07/06) 日 本 台 灣 留 學 支 援 中 心 (104/07/28) 4. 辦 理 國 際 志 工 獎 學 金 審 查 ; 紀 宗 衡 老 師 之 2015 俠 義 千 里 - 大 陸 偏 鄉 少 數 民 族 志 願 服 務 計 畫 獲 得 計 畫 補 助 5. 辦 理 日 本 英 國 遊 學 團 (7 月 底 ~8 月 底 ) 6. 配 合 學 務 處 MERSE 防 疫 計 畫, 已 執 行 防 疫 準 備 二 姐 妹 校 交 換 學 生 -3-

1.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赴 上 海 體 院 4 人 澳 門 城 市 大 學 3 位 交 換 學 生 審 查 作 業 2.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赴 日 本 交 換 學 生 17 人 : 申 請 入 學 及 簽 證 相 關 作 業 3. 本 校 姐 妹 校 交 換 國 家 有 美 國 澳 洲 大 陸 日 本 : 請 各 系 所 主 管 協 助 推 廣 三 境 外 生 招 生 1.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秋 季 班 招 生 事 宜, 本 梯 次 短 期 研 修 陸 生 有 來 自 11 所 大 陸 高 校 學 生, 共 計 104 人 2. 辦 理 103 學 年 第 2 學 期 陸 生 短 期 研 修 生 離 校 手 續 宿 舍 清 潔 檢 查 3. 辦 理 及 審 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真 理 大 學 境 外 學 生 獎 學 金 及 僑 生 獎 學 金 事 宜 4.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外 籍 學 生 申 請 入 學 資 料 5. 舉 辦 境 外 生 103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境 外 生 之 愛 在 真 理 送 舊 活 動 6. 聯 絡 海 外 僑 生 放 榜 錄 取 學 生 : 中 心 已 建 置 104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輔 導 說 明 會 社 群 平 台, 積 極 聯 繫 錄 取 境 外 生 ; 本 中 心 於 7~8 月 至 香 港 澳 門 參 加 新 生 輔 導 說 明 會 7. 辦 理 境 外 生 聯 誼 會 社 團 會 長 改 選 事 宜, 以 及 籌 備 104 學 年 度 新 生 入 學 作 業 8. 辦 理 2015 馬 來 西 亞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展 行 前 作 業, 包 括 教 育 展 報 名 及 劃 位 文 宣 品 預 備 與 製 作 等 等 9. 辦 理 境 外 生 居 留 證 延 期 與 暑 假 出 入 境 事 宜, 以 及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一 次 僑 生 動 態 異 動 通 報 10. 編 制 104 學 年 度 新 僑 生 入 學 輔 導 手 冊 11.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境 外 學 生 約 談 聚 餐 活 動 12. 建 立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資 訊 平 台, 包 括 新 浪 博 客 微 博 等 社 群 網 站, 使 得 資 訊 公 開 更 立 即 便 利 13. 彙 整 及 建 立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資 料 庫, 並 辦 理 學 生 入 台 證 等 相 關 入 台 手 續, 寄 發 送 邀 請 函 與 專 業 行 程 表 至 大 陸 高 校 四 姊 妹 校 參 訪 1. 辦 理 2015 年 5 月 24 日 ~29 日 前 往 首 都 體 育 學 院 北 京 體 育 大 學 燕 京 理 工 學 院 進 行 交 流 與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協 議 簽 訂 事 宜, 並 前 往 北 京 交 通 大 學 及 上 海 體 育 學 院 關 懷 本 校 交 換 學 生 之 學 習 適 應 情 形 2. 陸 高 校 首 都 體 育 學 院 廣 東 外 語 外 貿 大 學 南 國 商 學 長 春 科 技 學 院 滁 州 學 院 長 官 蒞 臨 本 校 參 訪, 新 聞 稿 已 公 告 於 本 校 網 站 最 新 消 息 及 中 心 網 站 -4-

五 宣 導 事 項 1. 中 心 之 業 務 內 容 為 境 外 生 ( 短 期 陸 生 港 澳 生 外 籍 生 ) 招 生 姊 妹 校 交 換 生 校 園 國 際 化 等 中 心 承 辦 人 員 劉 仲 霖 負 責 大 陸 招 生 與 學 生 輔 導 (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共 同 輔 導 境 外 生 住 宿 事 宜 ): 承 辦 人 員 蕭 若 梅 負 責 交 換 生 業 務 外 籍 生 招 生 國 際 化 評 鑑 校 園 國 際 化 : 承 辦 人 員 薛 漢 偉 負 責 港 澳 招 生 與 輔 導 2. 因 應 105 學 年 度 校 園 國 際 化 評 鑑, 各 院 系 舉 辦 國 際 化 活 動, 請 與 中 心 聯 繫, 以 提 供 國 際 化 資 料 建 檔 3. 為 了 加 強 大 陸 地 區 短 期 研 修 生 招 生, 中 心 邀 請 各 單 位 主 管 與 蒞 臨 本 校 之 大 陸 高 校 長 官 進 行 座 談 中 心 於 座 談 前 會 寄 發 相 關 郵 件 通 知, 敬 邀 主 管 或 教 師 踴 躍 參 加 ; 並 核 發 感 謝 狀 4. 敬 請 各 單 位 持 續 完 成 單 位 英 文 網 站 5. 各 級 單 位 與 國 際 學 術 單 位 簽 訂 合 作 協 議 注 意 事 項 : (1)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分 為 校 級 ( 校 對 校 / 研 究 機 構 ) 及 非 校 級 ( 院 對 院 / 研 究 機 構 系 所 中 心 對 系 所 中 心 / 研 究 機 構 ) 合 作, 合 作 協 議 擬 訂 之 後, 應 檢 附 協 議 書 草 案, 填 寫 簽 核 表 會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若 與 學 籍 相 關 需 檢 附 中 文 版 協 議 書 並 加 會 教 務 處, 經 校 長 核 可 後, 始 進 行 簽 約 (2) 如 擬 簽 約 之 機 構 為 大 陸 地 區 學 術 機 構, 需 於 完 成 校 內 程 序 後, 依 教 育 部 各 級 學 校 與 大 陸 地 區 學 校 締 結 聯 盟 或 為 書 面 約 定 之 合 作 行 為 審 查 要 點 報 部 核 准, 同 意 後 始 得 進 行 簽 約 簽 約 完 成 後, 約 文 影 本 需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報 教 育 部 核 准 及 備 查 之 公 文 皆 需 會 辦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承 辦 單 位 應 於 簽 約 後, 檢 送 協 議 書 影 本 於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存 查 簽 約 之 後, 再 由 各 相 關 單 位 執 行 各 相 關 事 項 6. 各 系 所 若 欲 與 國 外 大 學 簽 訂 姐 妹 系 或 院 : 可 與 中 心 索 取 學 術 合 作 協 議 書 樣 本, 依 據 系 所 需 求 自 行 修 改 各 系 所 與 國 外 大 學 建 立 姐 妹 系 或 院 : 請 與 中 心 聯 繫, 協 助 國 際 化 資 料 建 檔 7. 中 心 已 完 成 英 文 版 簡 體 中 文 版 學 校 簡 介, 有 需 要 之 單 位 可 與 中 心 索 取 8. 因 應 教 師 評 鑑, 若 需 中 心 提 出 相 關 參 與 證 明, 請 與 中 心 聯 繫 9. 接 待 國 際 姊 妹 校 級 之 校 長 副 校 長 級 長 官 蒞 臨 本 校 參 訪 可 上 簽 呈 免 收 校 內 住 宿 費, 其 餘 學 校 代 表 請 依 照 辦 法 收 取 校 內 住 宿 費 : 或 由 各 單 位 預 算 支 應 10. 各 系 所 院 級 舉 辦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可 與 中 心 聯 繫 尋 求 人 力 與 物 資 資 源 協 助, 唯 經 費 補 助 需 以 各 系 所 院 經 費 補 助 為 優 先 11. 港 澳 畢 業 生 與 外 籍 畢 業 生 申 請 在 台 工 作 事 宜 請 洽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12. 各 系 所 若 有 學 生 進 行 交 換 生 業 務, 請 各 單 位 主 管 務 必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抵 免 學 分 事 宜, 相 關 事 項 可 聯 繫 中 心 或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13. 外 籍 學 生 在 台 灣 工 作 ( 校 內 或 校 外 ) 必 須 先 申 請 並 取 得 工 作 許 可 證 相 -5-

招 生 組 關 事 宜, 請 洽 中 心 一 104 學 年 度 運 動 成 績 優 良 甄 試 錄 取 名 單 已 於 6 月 5 日 公 告, 各 運 動 項 目 共 計 錄 取 4 人, 其 中 2 人 ( 桌 球 ) 完 成 報 到, 為 本 校 近 年 首 次 二 104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甄 選 入 學 已 於 7 月 2 日 公 告 甄 選 結 果,7 月 9 日 分 發 放 榜,7 月 13 日 完 成 報 到 ; 本 次 各 學 系 共 計 獲 分 發 86 人, 其 中 73 人 完 成 報 到, 整 體 狀 況 與 去 年 略 同 三 承 上 述 兩 點,104 學 年 度 大 學 日 間 部 各 管 道 招 生 名 額 回 流 已 於 7 月 16 日 辦 理 完 畢, 共 計 回 流 411 名, 回 流 後 考 試 分 發 名 額 台 北 校 區 1024 名 台 南 校 區 189 名, 較 去 年 略 增 四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甄 試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錄 取 生 已 計 於 6 月 30 日 辦 理 報 到, 本 次 共 計 86 人 完 成 報 到, 報 到 率 81.1%, 較 去 年 明 57.1% 顯 提 升 五 104 學 年 度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 外 加 名 額 ) 已 於 6 月 22 日 公 告 甄 審 結 果,7 月 1 日 分 發 放 榜,7 月 8 日 完 成 報 到 ; 本 次 各 學 系 共 計 獲 分 發 10 人, 其 中 5 人 完 成 到, 整 體 狀 況 與 去 年 略 同 六 104 學 年 度 外 國 學 生 錄 取 名 單 已 於 6 月 27 日 公 告 榜 單, 本 次 招 生 計 錄 取 碩 士 班 學 生 3 名 學 士 班 學 生 7 名, 整 體 狀 況 與 去 年 略 同 七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已 於 7 月 4 日 辦 理 筆 試 暨 音 樂 術 科 考 試,7 月 10 日 放 榜, 本 次 各 學 系 共 計 正 取 265 人, 備 取 122 人, 預 定 將 於 8 月 11 日 辦 理 報 到 及 註 冊 八 本 校 參 加 7 月 18~19 日 2015 大 學 校 院 博 覽 會 及 7 月 31 日 私 立 金 甌 女 中 文 史 哲 學 群 升 學 講 座 順 利 圓 滿, 再 次 感 謝 各 學 系 及 師 長 參 與 九 招 生 中 心 於 7 月 21~23 日 與 私 立 大 同 高 中 合 辦 真 愛 品 格 營 7 月 28~29 日 與 私 立 滬 江 高 中 合 辦 微 電 影 夏 令 營, 兩 場 營 隊 活 動 皆 圓 滿 閉 幕, 再 次 感 謝 總 務 處 3H 學 苑 及 各 單 位 熱 情 支 援 語 言 中 心 一 依 據 真 理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實 施 辦 法, 103 學 年 度 舉 辦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大 會 考, 應 考 人 數 :2058 人, 通 過 人 數 :440 人 未 通 過 英 檢 學 生 需 於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英 語 檢 定 2 學 分,10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開 設 英 語 檢 定 課 程 共 7 班, 上 課 時 間 為 星 期 一 至 五 第 1 2 節 二 實 施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 與 ETS( 多 益 中 心 ) 合 辦 校 園 多 益 證 照 考 試 103 學 年 度 考 試 人 數 :243 人,500 分 以 上 人 數 :102 人 三 103 學 年 度 舉 辦 英 文 競 賽 學 習 活 動 : 全 校 性 英 語 聽 力 比 賽 全 校 性 英 語 拼 字 比 賽 全 校 性 英 語 演 講 比 賽 全 校 性 英 文 閱 讀 比 賽 共 四 項, 報 名 人 數 共 189 人 -6-

教 務 組 註 冊 相 關 業 務 一 7 月 10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學 期 成 績 完 成 登 錄 及 校 正 二 7 月 11 日 寄 出 成 績 單 及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舊 生 註 冊 通 知 三 7 月 22 日 完 成 應 屆 畢 業 生 加 選 低 年 級 課 程 系 核 簽 課 務 相 關 業 務 一 7 月 6 日 ~8 月 2 日 103 學 年 度 暑 期 班 ( 上 ) 期 課 程 上 課 時 間 二 7 月 24 日 開 放 教 師 查 詢 103( 下 ) 教 學 評 量 三 8 月 10 日 ~9 月 6 日 103 學 年 度 暑 期 班 ( 下 ) 期 課 程 上 課 時 間 招 生 相 關 業 務 一 7/4 舉 辦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日 間 部 暨 進 修 學 士 班 轉 學 生 招 生 考 試 ( 台 南 考 區 ) 試 務 工 作 順 利 完 成 二 7/18-7/19 於 新 光 三 越 台 南 中 山 店 13F 文 化 會 館 ( 台 南 市 中 山 路 162 號 ) 所 舉 辦 的 2015 大 學 校 院 博 覽 會 感 謝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陳 春 志 主 任 吳 雪 鶯 老 師 黃 千 容 老 師 田 啟 文 老 師 邱 致 中 老 師 柴 興 生 老 師 黃 俊 彥 老 師 陳 志 忠 組 長 教 務 同 仁 郭 慧 盈 小 姐 及 休 憩 系 二 位 同 學 的 參 與 招 生 活 動 三 104 年 度 上 學 期 陸 生 短 期 研 修 生 有 浙 江 杭 州 萬 象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29 位 與 珠 海 城 市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2 位, 共 31 位 同 學, 分 別 於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學 系 與 航 空 運 輸 管 理 學 系 進 行 研 習 四 台 南 校 區 新 生 服 務 中 心 ( 真 理 堂 L203) 於 8/15( 週 六 ) 8/16( 週 日 ) 8/22( 週 六 ) 8/23( 週 日 ) 開 放 參 觀 及 諮 詢, 並 同 步 開 放 宿 舍 參 觀 -7-

附 件 三 學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性 平 會 一 本 校 為 鼓 勵 本 校 教 師 參 與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領 域 之 教 學, 新 開 設 性 別 平 等 相 關 課 程 者, 得 申 請 課 程 規 劃 獎 勵 金 伍 仟 元, 歡 迎 老 師 踴 躍 開 設 性 別 平 等 相 關 課 程 二 104 學 年 度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績 優 人 員 甄 選 於 9 月 29 日 起 至 10 月 30 日 止 受 理 申 請, 歡 迎 本 校 教 師 踴 躍 提 出 申 請, 詳 情 請 至 性 平 會 網 站 查 詢 生 輔 組 一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申 請 及 換 單 作 業 二 弱 勢 (70 萬 以 下 ) 助 學 金 申 請 通 過 者 之 愛 校 服 務 50 小 時, 依 教 育 部 來 文 自 104 學 年 度 起 刪 除 ( 不 需 ) 施 做 三 教 育 部 學 產 急 難 慰 問 金 申 請 案 件 陸 續 辦 理 中 四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之 學 生 請 於 學 雜 費 繳 費 單 上 之 繳 費 期 限 前 至 台 灣 銀 行 辦 理 並 將 應 繳 文 件 繳 交 生 活 輔 導 組 以 完 成 註 冊 手 續 五 7/3-10 辦 理 103-2 學 年 度 期 末 遷 出 手 續 及 期 末 打 掃 六 7/6-7/30 宿 舍 外 租 ( 共 6 團 ) 七 7/13-7/31 女 生 宿 舍 更 換 門 鎖 及 寢 室 鑰 匙 與 清 理 查 修 寢 室 內 部 設 備 ( 木 工 與 水 電 ) 八 8/3-8/26 人 道 樓, 更 換 門 鎖 及 寢 室 鑰 匙 與 清 理 查 修 寢 室 內 部 設 備 ( 木 工 與 水 電 ); 三 棟 宿 舍 刷 油 漆 九 8/5-8/9 及 8/17-8/23 宿 舍 外 租 ( 單 車 DIY 營 港 澳 少 年 體 驗 營 ) 十 8/12-8/27 新 生 住 宿 申 請 公 告 佈 中 籤 床 位 及 新 生 退 宿 免 違 約 金 ( 新 生 中 籤 名 單 公 告 七 天 內 ) 十 一 8/14 宿 舍 消 毒 ( 人 道 謙 遜 幽 默 ) 十 二 8/22 新 生 家 長 日, 開 放 幽 默 樓 3F 供 新 生 及 家 長 參 觀 課 外 組 一 製 做 104 學 年 度 社 團 總 覽 社 團 加 了 沒 手 冊 二 利 用 暑 假 期 間, 清 理 海 報 牆, 各 單 位 公 告 海 報 應 使 用 釘 槍, 請 勿 以 膠 帶 黏 貼 海 報 三 整 修 阿 里 山 帳 篷, 將 無 法 使 用 之 帳 棚 拆 解 後 再 組 合, 增 加 5 組 帳 棚 使 用 -8-

衛 保 組 一 7 月 31 日 辦 理 新 北 市 愛 明 發 展 中 心 急 救 教 育 - 夏 天 熱 傷 害 之 介 紹 與 處 理 二 8 月 22 日 承 辦 新 生 家 長 日 醫 護 站 支 援 工 作 軍 訓 室 一 校 安 事 件 (0301~0731) 項 目 偷 竊 事 件 件 數 5 車 禍 事 件 10 (1 死 亡 ) 運 動 受 傷 關 懷 協 助 糾 紛 調 處 4 27 8 校 園 安 全 6 (1 自 殺 ) 網 路 噪 音 八 仙 詐 騙 事 件 塵 爆 2 1 2 合 計 65 ( 一 ) 偷 竊 事 件 :5 件 外 籍 遊 客 校 內 手 機 遭 竊 報 警 1 室 內 排 球 場 皮 夾 失 竊 1 校 外 賃 居 生 偷 竊 運 動 鞋 遭 移 送 法 辦 1 圖 書 館 失 竊 財 物 1 三 H 寢 室 失 竊 相 機 1 ( 二 ) 車 禍 事 件 :10 件 機 車 禍 死 亡 1 機 車 擦 撞 4 機 車 自 摔 2 汽 車 擦 撞 2 機 車 撞 傷 行 人 1 ( 三 ) 運 動 受 傷 :4 件 社 團 活 動 傷 及 鼻 部 1 打 籃 球 左 小 臂 骨 折 1 腳 踝 扭 傷 1 打 棒 球 互 撞 昏 倒 1 ( 四 ) 關 懷 協 助 :27 件 關 懷 送 醫 14 情 緒 疏 導 3 校 外 遭 窺 視 1 協 尋 失 聯 學 生 3 外 校 生 校 內 昏 睡 1 小 學 生 投 幣 不 順 報 警 1 協 尋 遺 失 物 3 協 助 役 男 出 境 1 ( 五 ) 糾 紛 調 處 :8 件 教 師 與 校 園 運 動 人 士 衝 突 調 處 1 網 路 PO 文 糾 紛 調 處 2 校 外 人 士 追 求 女 同 學 遭 拒 協 處 1 房 租 糾 紛 協 處 1 打 工 糾 紛 1 借 錢 糾 紛 1 網 路 謾 罵 報 警 1 ( 六 ) 校 園 安 全 :6 件 休 學 生 跳 樓 自 殺 身 亡 1 勸 阻 大 型 獒 犬 入 校 1 校 園 狗 群 處 理 1 報 警 驅 離 行 為 怪 異 人 士 1 捕 捉 暨 驅 離 蛇 類 2 ( 七 ) 網 路 詐 騙 :2 件 購 物 遭 詐 騙 1 電 話 詐 騙 1 ( 八 ) 噪 音 事 件 :1 件 畢 業 舞 會 噪 音 遭 新 北 市 政 府 警 告 超 標 ( 九 ) 八 仙 塵 爆 :2 件 塵 爆 重 傷 2 二 協 調 事 項 : ( 一 )104 年 度 國 家 防 災 日 地 震 避 難 演 練 預 定 9 月 21 日 9 時 21 分 舉 行, 是 日 演 習 時 段 請 上 課 班 級 配 合 演 練 ( 二 ) 無 菸 校 園 環 境 需 要 全 校 師 生 共 同 維 護 -9-

諮 輔 組 輔 導 主 題 : 人 生 卡 麥 拉 輔 導 工 作 一 級 預 防 二 級 預 防 三 級 預 防 內 容 1. 製 作 導 師 轉 介 手 冊 2.104 學 年 度 招 收 兼 職 諮 商 實 習 生 帶 領 及 訓 練 3.8/22 新 生 新 生 活 適 應 日 4.08/20( 四 )08:30-16:00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人 培 訓 計 畫 ( 一 ) 自 殺 防 治 之 校 內 單 位 間 的 合 作 及 學 校 與 醫 療 系 統 的 合 作 此 活 動 與 馬 偕 自 殺 防 治 中 心 合 作, 敬 請 長 官 撥 空 出 席 5.08/27( 四 )09:00-12:00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人 培 訓 計 畫 ( 二 ) 自 傷 / 自 殺 高 危 險 群 ~ 邊 緣 性 人 格 疾 患 輔 導 6.08/27( 四 )13:00-16:00 團 體 督 導 邊 緣 性 人 格 疾 患 (BPD) 案 例 討 論 7.08/28( 五 )10:00-15:00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進 修 工 作 坊 香 氣 導 引 之 身 心 應 用 紓 壓 工 作 坊 1.8/3 資 源 教 室 個 案 研 討 會 議 2. 危 機 個 案 暑 期 個 別 諮 商 繼 續 執 行 1. 危 機 暨 高 風 險 個 案 追 蹤 與 管 理 2. 八 仙 樂 園 粉 塵 爆 燃 案 兩 位 學 生 持 續 關 懷 訪 視, 提 供 心 理 支 持, 以 及 協 助 相 關 心 理 評 估 與 衛 教 參 與 相 關 會 議 與 研 習 活 動, 以 了 解 後 續 處 理 事 宜 3. 車 禍 身 亡 學 生 之 班 級 導 師 與 學 生 追 蹤 與 輔 導 4. 自 殺 身 亡 學 生 事 後 追 蹤 與 檢 討 服 務 學 習 組 一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大 一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計 有 42 個 班 級 開 設 ( 除 法 律 系 兩 班 為 大 三, 其 餘 皆 為 大 一 ), 其 中 有 16 門 課 程 包 含 校 外 社 區 服 務, 另 有 15 門 課 程 結 合 系 所 專 業 進 行 服 務 本 學 期 訂 於 09 月 11 日 中 午 12:30 辦 理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說 明 會, 敬 請 台 北 校 區 擔 任 大 一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之 教 師 踴 躍 參 加 二 專 業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已 改 成 補 助 課 程 內 運 用 服 務 學 習 教 學 法 的 教 學 活 動, 授 課 教 師 於 活 動 實 施 前 兩 周 提 出 申 請 即 可, 各 學 系 的 任 何 專 業 課 程, 只 要 包 含 服 務 學 習 教 學 活 動, 皆 可 稱 作 具 服 務 學 習 內 涵 之 專 業 課 程, 活 動 之 次 數 與 時 數 不 再 設 限 制 為 鼓 勵 參 與, 除 補 助 課 程 所 需 之 交 通 保 險 -10-

餐 費 等 六 大 項 費 用 外, 學 期 結 束 後 服 務 學 習 組 將 彙 整 審 查, 依 審 查 結 果 簽 請 校 長 加 發 鐘 點 費, 以 18 小 時 為 上 限, 歡 迎 全 校 教 師 踴 躍 提 出 申 請 就 業 輔 導 組 一 教 育 部 問 卷 追 蹤 : 1. 針 對 大 專 校 院 畢 業 生 流 向 追 蹤 問 卷 調 查 計 畫, 教 育 部 訂 於 104 年 8 月 17 日 起 辦 理 畢 業 滿 1 3 年 問 卷 調 查 作 業 2. 預 計 於 104/08/11( 二 ) 上 午 10:00 於 學 務 處 會 議 室 辦 理 問 卷 追 蹤 系 統 說 明 會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時 間 協 助 單 位 102 學 年 第 畢 業 滿 1 年 8/17-10/30 就 輔 組 各 系 所 100 學 年 度 畢 業 滿 3 年 8/17-11/16 就 輔 組 各 系 所 二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 1. 本 組 協 助 申 請 系 所 申 請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北 基 宜 花 金 馬 分 署 104 年 結 合 大 專 校 院 就 業 服 務 補 助 計 畫 於 7/31 完 成 計 畫 共 計 7 案 結 案 核 銷 作 業 2. 本 組 協 助 各 系 所 學 生 申 請 104 年 大 專 就 業 轉 銜 計 畫, 舉 辦 專 家 一 對 一 就 業 諮 詢 2 場 辦 理 時 間 學 生 班 級 104/07/23 英 美 系 104/07/23 人 資 系 三 新 北 市 政 府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 協 助 公 告 與 宣 傳 第 104 年 薪 北 頭 路 薪 鮮 報 新 北 市 勞 工 勁 報 四 臺 北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 協 助 宣 導 與 公 告 就 業 快 訊 於 學 校 首 頁 校 外 公 告 五 其 他 協 助 宣 導 應 屆 畢 業 生 於 本 校 網 頁 學 務 處 就 業 輔 導 組 網 頁 填 報 103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問 卷 調 查, 經 填 報 完 成 後 始 得 領 取 畢 業 證 書 -11-

總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四 營 繕 組 一 104 年 6 月 4 日 污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說 明 會 二 104 年 6 月 9 日 新 民 街 鐵 門 進 場 施 工 三 104 年 6 月 9 日 行 政 大 樓 ( 靠 運 動 場 ) 外 牆 磁 磚 脫 落 修 護 施 工 四 104 年 6 月 9 日 幽 默 樓 10F 跳 電 處 理 五 104 年 6 月 9 日 財 經 大 樓 1~5F 使 照 變 更 說 明 會 六 104 年 6 月 10 日 體 育 館 燈 具 改 善 測 試 及 規 格 審 查 會 七 104 年 6 月 10 日 永 大 及 三 菱 電 梯 年 度 保 養 費 開 標 會 議 八 104 年 6 月 15 日 大 禮 拜 堂 正 面 屋 頂 漏 水 修 繕 工 程 施 工 九 104 年 6 月 16 日 機 車 停 車 場 新 民 街 入 口 右 側 與 人 行 步 道 道 路 不 平 整 會 勘 十 104 年 6 月 17 日 污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3) 暨 體 育 館 4F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規 格 審 查 會 十 一 104 年 6 月 20 日 辦 理 高 壓 電 力 檢 測 作 業 十 二 104 年 6 月 22 日 真 理 街 警 衛 室 前 道 路 交 通 改 善 案 會 勘 十 三 104 年 6 月 24 日 管 理 大 樓 遮 雨 棚 施 作 工 程 規 格 審 查 會 十 四 104 年 7 月 6 日 上 午 大 禮 拜 堂 外 圍 欄 杆 驗 收 十 五 104 年 7 月 8 日 新 北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財 經 大 樓 增 建 工 程 使 照 協 商 會 議 十 六 104 年 7 月 9 日 上 午 污 水 下 道 工 程 (3) 採 購 案 開 標 ( 流 標 ) 十 七 104 年 7 月 9 日 下 午 教 室 天 花 板 改 善 工 程 規 格 審 查 會 十 八 104 年 7 月 10 日 電 腦 街 格 柵 整 修 工 程 及 中 餐 教 室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施 工 十 九 104 年 7 月 15 日 籃 排 球 場 燈 光 監 控 工 程 施 工 已 竣 工 二 十 104 年 7 月 18 日 真 理 街 大 門 無 障 礙 坡 道 施 工 已 竣 工 二 十 一 104 年 7 月 19 日 諮 商 組 隔 音 改 善 工 程 牆 面 隔 音 及 資 源 教 室 增 設 門 扇 工 程 竣 工 二 十 二 104 年 7 月 24 日 電 腦 街 格 柵 整 修 工 程 及 中 餐 教 室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驗 收 二 十 三 104 年 7 月 24 日 下 午 大 禮 拜 堂 正 面 屋 頂 漏 水 改 善 工 程 驗 收 二 十 四 104 年 7 月 27 日 參 加 淡 水 區 區 務 會 議 二 十 五 104 年 7 月 27 日 下 午 新 民 街 大 門 整 修 工 程 驗 收 二 十 六 104 年 7 月 29 日 校 園 污 水 下 道 工 程 (3) 採 購 案 第 四 次 開 標 二 十 七 104 年 7 月 29 日 中 餐 教 室 瓦 斯 管 路 更 新 工 程 施 工 -12-

採 購 組 一 104 學 年 度 預 算 已 核 定 且 申 購 系 統 已 開 放 使 用, 依 據 本 校 採 購 辦 法 5.6.1.2: 資 本 門 預 算 之 採 購 應 於 上 學 期 十 月 底 前 下 學 期 三 月 底 前 提 出 請 購 申 請 之 規 定, 敬 請 各 單 位 於 執 行 預 算 時 留 意 規 定 之 時 間, 提 早 規 劃 及 提 出 請 購 需 求 二 各 單 位 如 有 執 行 政 府 機 關 各 類 補 助 款 經 費, 如 獎 補 助 款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補 助 經 費 國 科 會 計 畫 或 其 他 專 案 計 畫 補 助 款 之 請 購 案, 請 依 各 計 劃 執 行 期 程 辦 理, 提 早 規 劃 及 提 出 請 購 需 求 三 各 單 位 如 有 執 行 採 購 金 額 在 新 台 幣 10 萬 以 上 者, 因 公 告 招 標 依 據 政 府 採 購 法 之 規 定, 有 其 法 定 之 招 標 期 限 及 採 購 程 序, 敬 請 各 單 位 提 早 規 劃 及 提 出 請 購 需 求, 以 利 於 合 法 程 序 下 完 成 採 購 作 業 四 103 學 年 度 採 購 案 標 餘 款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11,724,696 元 整 ( 不 含 小 額 採 購 10 萬 元 以 下 案 件 ) 全 部 案 件 預 算 金 額 合 計 為 新 台 幣 85,580,782 元 整, 全 部 案 件 決 標 金 額 合 計 為 新 台 幣 73,856,086 元 整 事 務 組 一 在 監 視 器 管 理 方 面, 新 增 管 理 大 樓 6 樓 至 10 樓 之 監 視 器 及 其 攝 影 鏡 頭, 分 別 安 裝 於 各 樓 層 樓 梯 及 電 梯, 並 於 104 年 7 月 30 日 驗 收 完 畢 且 使 用 中 各 單 位 同 仁 或 本 校 同 學 申 請 調 閱 時, 因 監 視 系 統 所 攝 錄 之 影 像 檔 案 保 存 有 一 定 期 限, 儘 早 提 出 申 請 調 閱, 方 能 確 保 資 料 之 完 整 性 二 環 境 消 毒 方 面, 預 計 於 104 年 8 月 14 日 下 午 2 點 委 託 專 業 廠 商 辦 理 全 校 室 外 環 境 消 毒 及 三 H 學 苑 宿 舍 內 部 環 境 消 毒, 消 除 病 媒 蚊, 以 利 確 保 環 境 衛 生 三 在 禽 流 感 防 治 方 面, 由 於 本 校 美 苑 野 鴿 數 量 不 少, 本 組 積 極 勸 導 遊 客 禁 止 餵 食 鴿 子, 同 時 也 請 本 校 同 仁 參 與 宣 導 或 勸 導, 以 利 預 防 禽 流 感 發 生 四 在 狂 犬 病 預 防 方 面, 針 對 流 浪 犬 或 貓 避 免 餵 食 或 接 觸, 以 維 護 師 生 安 全 環 境 衛 生 及 校 園 安 寧 五 有 關 資 源 回 收 部 分, 各 棟 大 樓 之 各 樓 層 均 有 置 放 垃 圾 桶 及 資 源 回 桶, 請 配 合 垃 圾 分 類, 以 利 資 源 回 收 再 利 用 此 外, 每 週 三 定 期 做 資 源 回 收 之 清 除 工 作, 請 各 單 位 同 仁 加 以 宣 導 且 積 極 做 好 資 源 回 收 工 作 六 在 勤 務 支 援 方 面, 各 單 位 若 有 需 要 宜 提 早 規 劃, 經 確 認 後 辦 理 七 三 H 學 苑 幽 默 樓 住 宿 管 理 方 面, 如 有 校 內 同 仁 或 研 討 會 貴 賓 欲 住 宿 者, 請 提 早 訂 房, 以 利 住 宿 -13-

出 納 組 一 外 籍 及 大 陸 人 士 之 演 講 版 稅 等 執 行 業 務 所 得, 每 次 給 付 不 超 過 5000 元 者 免 扣 繳, 超 過 者 代 扣 20% 所 得 稅 外 籍 及 大 陸 人 士 >183 天 者, 無 論 金 額 大 小 一 律 不 扣 繳 二 本 校 各 單 位 如 有 聘 請 海 外 人 士 提 供 勞 務 ( 薪 資 所 得 ), 如 諮 詢 翻 譯 問 卷 調 查 審 稿 講 習 課 程 研 習 會.. 等 所 支 付 之 報 酬 20,008 元 以 下 請 依 6%, 20,008 元 以 上 請 依 18% 代 扣 所 得 稅 三 各 單 位 幫 廠 商 申 請 貨 款, 如 有 新 廠 商 或 更 改 帳 號 請 至 出 納 組 網 頁 \ 相 關 表 單 \ 下 載 廠 商 貨 款 匯 款 資 料 表, 請 款 時 一 併 附 上 四 請 本 校 各 單 位 協 助, 有 接 受 外 界 補 助 捐 款 及 其 他 費 用, 請 預 先 告 知 本 組 匯 款 單 位 金 額 用 途, 以 便 出 納 組 作 業 五 各 單 位 幫 校 外 人 士 申 請 費 用 時, 請 先 領 款 人 欄 位 先 電 腦 建 置 確 實 核 對 領 款 人 基 本 資 料 ( 姓 名 請 正 楷 寫 ) 及 帳 號 ( 銀 行 別 及 分 行 ), 勿 使 用 別 人 帳 號 代 替 ( 銀 行 匯 款 時 會 核 對 姓 名 及 ID) 六 103 暑 修 班 上 期 於 104/6/17-18 兩 天 收 費 103 暑 修 班 下 期 於 104/7/23-24 兩 天 收 費 保 管 組 一 學 期 因 職 務 異 動 同 仁 職 務 交 接 請 記 得 辦 理 財 產 及 非 消 耗 品 移 轉, 敬 請 全 校 同 仁 確 實 辦 理 二 便 於 財 產 管 理, 請 各 單 位 財 產 保 管 人 務 必 確 實 黏 貼 財 產 標 籤, 如 有 脫 落 或 內 容 模 糊 不 清 者, 請 即 通 知 保 管 組 重 新 製 作 三 財 產 最 低 使 用 年 限, 為 至 少 應 使 用 之 年 數, 並 非 使 用 年 限 一 到, 即 可 報 廢 不 用 尤 其 不 可 報 廢 後 留 用, 以 免 混 亂 及 破 壞 管 理 制 度 報 廢 之 財 產, 在 未 奉 核 定 前, 應 妥 善 保 管, 不 得 遺 失 四 總 務 處 預 計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全 校 財 產 盤 點 作 業 事 宜, 煩 請 全 體 同 仁 務 必 配 合 辦 理, 時 程 如 后 : 初 盤 : 自 104 年 9 月 1 日 至 104 年 9 月 30 日 止, 全 校 各 財 產 保 管 人 自 行 至 財 產 管 理 系 統 確 認 負 責 保 管 之 財 產, 自 行 實 施 初 次 財 產 盤 點, 並 依 情 況 所 需 辦 理 財 產 移 動 或 報 減 作 業 複 盤 : 自 104 年 10 月 12 日 至 104 年 10 月 23 日 止, 保 管 組 總 務 組 依 初 盤 結 果 更 新 資 料 後, 即 進 行 複 盤 作 業 保 管 組 總 務 組 將 列 印 更 新 後 之 財 產 盤 點 表 一 式 二 份, 並 發 送 至 各 單 位 各 保 管 人 與 單 位 主 管 依 盤 點 表, 確 認 資 料 無 誤 後 於 盤 點 表 簽 名, 並 送 回 保 管 組 總 務 組 保 管 組 總 務 組 盤 點 人 員 及 組 長 簽 章 後, 一 份 交 由 財 產 保 管 人 留 存 一 份 保 管 組 總 務 組 存 查 -14-

抽 盤 : 自 104 年 11 月 1 日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止, 保 管 組 ( 總 務 組 ) 依 財 產 盤 點 表 至 各 單 位 隨 機 盤 點 財 產, 各 單 位 務 請 專 人 協 助 配 合 辦 理 配 合 複 抽 盤 作 業 : 自 104 年 10 月 1 日 至 11 月 30 日 止 暫 停 財 產 移 動 與 報 減 作 業 環 安 衛 組 一 104/04/22 日 辦 理 本 校 導 入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二 104/05/08 召 開 ISO1400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追 蹤 改 善 會 議 三 本 校 於 104 年 6 月 通 過 ISO14001:2004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四 104/05/14 辦 理 103 學 年 環 安 衛 小 組 業 務 承 辦 人 內 部 稽 核 教 育 訓 練 五 104/06/2-3 辦 理 本 校 導 入 TOSHMS 職 業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六 104/06/17 召 開 TOSHMS 台 灣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追 蹤 改 善 會 議 七 104/06/22- 公 告 - 校 園 懸 掛 宣 導 標 語 須 注 意 事 項 八 本 校 於 104 年 7 月 通 過 台 灣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TOSHMS) 驗 證 九 104/07/28 提 報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計 畫 十 104/07/31 謝 組 長 參 加 教 育 部 推 動 校 園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相 關 法 規 說 明 會 -15-

研 究 發 展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五 壹 校 務 發 展 組 一 105 年 第 二 週 期 通 識 教 育 暨 系 所 評 鑑 ( 一 ) 本 校 音 樂 應 用 學 系 碩 士 班 觀 光 事 業 學 系 碩 士 班, 因 為 新 設 系 所, 將 有 可 能 需 於 105 年 度 接 受 評 鑑, 若 涉 及 免 評, 或 評 鑑 項 目 內 容 等 資 訊, 將 依 評 鑑 中 心 所 訂 時 程 辦 理 ( 二 ) 本 組 於 104 年 8 月 5 日 參 與 105 年 度 第 二 週 期 通 識 教 育 暨 系 所 評 鑑 說 明 會 二 獎 補 助 款 經 費 支 用 修 正 計 畫 書 ( 一 ) 103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獎 勵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之 校 務 發 展 年 度 經 費 支 用 修 正 計 畫 書 相 關 內 容 已 於 104 年 7 月 31 日 提 送 報 部 ( 二 ) 計 畫 書 已 於 104 年 8 月 4 日 至 5 日 舉 辦 之 共 識 營, 發 放 與 各 主 管 提 供 參 考 三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校 院 協 助 高 中 優 質 精 進 計 畫 ( 一 ) 於 104 年 6 月 7 日 辦 理 4 場 活 動, 淡 水 古 蹟 文 化 踏 查 : 滬 尾 砲 台 雲 門 劇 場 資 訊 文 創 研 習 : 親 身 體 驗 文 字 探 勘 的 魅 力 これぞ ニッ ポン 流 -- 日 本 傳 統 文 化 之 旅 台 灣 文 化 饗 宴 李 天 祿 布 袋 戲 體 驗 之 武 松 打 虎 ( 二 ) 申 請 補 助 經 費 共 計 310,807 元, 已 於 104 年 7 月 31 日 全 數 核 銷 完 畢 四 104 學 年 度 招 生 相 關 業 務 ( 一 ) 協 助 計 算 各 學 制 班 別 學 生 報 到 率 流 失 率 等 資 訊, 提 供 名 額 規 畫 參 考 ( 二 ) 填 報 總 規 劃 說 明 生 師 比 狀 況 新 設 及 有 變 動 情 形 之 學 制 班 別 於 系 統 所 需 之 相 關 資 訊 貳 學 術 研 究 組 一 科 技 部 104 年 度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申 覆 案 自 即 日 起 接 受 申 請, 申 請 人 須 於 104 年 8 月 27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前 至 科 技 部 網 頁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作 業 二 科 技 部 公 開 徵 求 105 年 度 補 助 學 者 提 昇 國 際 影 響 力, 自 104 年 8 月 4 日 ( 星 期 二 ) 起, 申 請 人 須 於 104 年 9 月 3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前 完 成 線 上 申 請 作 業 三 98-104 年 度 計 畫 案 統 計 數 據 如 下 : -16-

98-104 年 度 科 技 部 計 畫 年 度 一 年 期 多 年 期 申 請 總 核 定 總 核 定 金 額 核 定 核 定 件 數 件 數 核 定 金 額 核 定 金 額 件 數 件 數 98 140 40 18,705,000 38 16,665,000 2 2,040,000 99 163 45 30,904,000 40 18,728,000 5 12,176,000 100 149 37 15,244,000 35 13,574,000 2 1,670,000 101 129 44 21,563,000 43 18,372,000 1 3,191,000 102 102 33 18,985,000 29 14,678,000 4 4,307,000 103 90 33 20,705,000 29 13,498,000 4 7,207,000 104 75 31 26,040,000 30 14,340,000 1 11,700,000 98-104 年 度 產 學 計 畫 年 度 件 數 金 額 98 13 8,101,000 99 34 9,369,652 100 31 13,233,798 101 19 9,233,464 102 16 10,355,732 103 15 14,131,807 104( 截 至 目 前 ) 4 4,541,200-17-

行 政 處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六 一 行 政 處 ( 一 ) 行 政 管 理 組 1 相 關 會 議 時 間 會 議 名 稱 開 會 地 點 6/18 台 南 校 區 教 學 行 政 主 管 工 作 協 調 會 行 政 處 2 台 南 校 區 教 學 行 政 主 管 協 會 會 議 紀 錄 內 容 架 設 於 臺 南 校 區 祕 書 組 首 頁 右 邊, 網 址 為 : http://secretariat.mtwww.mt.au.edu.tw/front/bin/home.phtm l 二 公 關 與 校 友 服 務 時 間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6/4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及 林 俊 傑 教 官 參 加 麻 豆 分 局 舉 辦 之 校 園 安 全 聯 繫 會 議 6/10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參 加 曾 文 農 工 及 善 化 高 中 畢 業 典 禮 郭 仕 堯 副 處 長 參 加 曾 文 家 商 畢 業 典 禮 6/11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拜 訪 台 灣 旅 遊 協 會 張 景 雲 理 事 長 6/15 校 長 與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拜 訪 義 美 及 阿 瘦 6/17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參 加 台 南 神 學 院 畢 業 典 禮 郭 仕 堯 副 處 長 參 加 大 山 國 小 畢 業 典 禮 6/18 蔡 維 民 副 校 長 參 加 南 光 高 中 及 培 文 國 小 畢 業 典 禮 7/7 高 雄 校 友 會 的 許 進 福 學 長 來 訪, 一 起 磋 商 共 同 營 運 高 雄 推 廣 部 的 計 劃 7/9 玉 山 交 響 樂 團 洽 談 8 月 30 日 合 辦 音 樂 會 事 宜 7/22 接 待 廣 東 省 陽 江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7/23 李 寶 桂 女 士 來 訪 洽 談 文 旦 產 銷 事 宜 參 加 高 雄 校 友 會 理 事 長 交 接 典 禮 8/2 與 高 雄 市 空 中 大 學 簽 訂 合 作 意 向 書, 合 作 開 設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學 系 碩 專 班 與 大 八 餐 飲 集 團 簽 訂 合 作 意 向 書, 銜 接 就 業 管 道 三 牧 育 活 動 組 時 間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6/3 6/10 教 職 員 工 生 禱 告 會 6/4 6/18 管 風 琴 午 間 音 樂 6/17 南 台 科 大 孫 教 授 來 訪 探 勘 研 討 會 場 地 6/18 教 職 員 工 生 團 契 詩 班 聚 會 師 生 大 禮 拜 7/2 蔡 維 民 牧 師 代 表 學 校 至 彰 化 中 會 報 告 -18-

四 育 成 中 心 業 務 時 間 相 關 活 動 事 項 6/29 確 認 柚 城 少 棒 隊 長 期 租 借 棒 球 場 事 宜 7/8 與 數 位 科 技 教 育 業 校 友 產 學 合 作, 活 化 高 雄 推 廣 中 心 7/23 召 開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台 南 校 區 創 新 轉 型 共 識 座 談 會 五 體 育 組 時 間 事 項 6/15 漚 汪 國 小 水 上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6/17 台 南 校 區 第 一 次 棒 球 場 夜 間 照 明 設 備 採 購 案 規 格 審 議 會 議 6/26 港 尾 國 小 七 股 國 小 水 上 安 全 宣 導 活 動 6/27 台 南 校 區 第 二 次 棒 球 場 夜 間 照 明 設 備 採 購 案 規 格 審 議 會 議 7/12 奇 美 排 球 社 租 借 場 地 7/20-7/24 泳 訓 班 10 點 -12 點 1 班 (16 人 ) 7/27-7/31 泳 訓 班 10 點 -12 點 1 班 (6 人 ) 8/3-8/28 泳 訓 班 持 續 招 生 中 六 進 修 推 廣 組 6/6( 六 ) 至 台 南 市 文 創 中 心 參 加 2015 年 氣 候 與 能 源 世 界 高 峰 會 議 6/8( 一 ) 永 華 行 政 中 心 開 會 - 社 區 營 造 會 議 / 副 市 長 曾 旭 正 主 持 6/9( 二 ) 至 屏 東 縣 東 港 溪 保 護 協 會 參 加 水 圳 守 護 行 動 6/13( 六 ) 至 七 股 海 邊 沙 洲 辦 理 淨 灘 活 動 6/15( 一 ) 辦 理 曾 文 溪 流 域 課 程 座 談 會 7/4( 六 )~7/5( 日 ) 辦 理 教 育 部 補 助 - 水 域 運 動 體 育 營 活 動 7/13( 一 ) 協 助 教 育 部 評 鑑 台 南 市 教 育 局 之 104 年 度 社 區 大 學 辦 理 業 務 7/14( 二 ) 接 受 教 育 部 評 鑑 曾 文 社 區 大 學 之 104 年 度 獎 補 助 業 務 8/1( 六 ) 辦 理 曾 文 溪 流 域 的 地 形 地 層 與 地 質 講 座 8/5( 六 ) 於 玉 井 國 小 辦 理 曾 文 溪 的 古 代 海 洋 生 物 化 石 深 入 探 討 活 動 8/15( 六 ) 上 午 辦 理 曾 文 溪 中 上 游 實 地 踏 查 活 動 8/15( 六 ) 下 午 辦 理 曾 文 水 庫 排 淤 與 曾 文 溪 流 域 永 續 發 展 講 座 8/22( 六 ) 上 午 辦 理 曾 文 溪 的 流 域 演 育 講 座 8/22( 六 ) 下 午 辦 理 曾 文 溪 排 淤 與 沿 海 沙 源 補 充 工 作 坊 講 座 -19-

進 修 推 廣 部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七 台 北 推 廣 組 工 作 報 告 台 北 推 廣 組 101 學 年 度 營 業 額 僅 為 3,794,235 元 ;102 學 年 度 業 績 進 步 到 4,969,194 元, 而 103 學 年 度 結 算 為 6,103,698 元, 成 長 達 23% 學 年 度 營 業 額 成 長 % 100 4,064,515 101 3,794,235-7% 102 4,969,194 +31 103 6,103,698 +23 感 謝 本 組 同 仁 本 校 同 學 以 及 運 動 管 理 學 系 國 際 實 習 生 等 的 共 同 努 力, 年 年 進 步, 締 造 出 本 組 近 年 來 的 最 佳 成 績, 足 證 事 在 人 為 展 望 104 學 年 度, 本 組 仍 將 推 出 嶄 新 的 策 略, 繼 續 創 新, 仍 會 借 用 別 人 的 資 源, 例 如 各 國 駐 台 使 館 代 表 處 等, 以 突 破 本 校 資 源 不 足 的 困 境 今 年 暑 假 本 組 的 國 際 多 元 夏 令 營 也 招 收 到 190 位 以 上 的 學 員, 較 之 去 年 暑 假, 仍 有 大 幅 成 長, 尤 其 是 新 產 品 全 英 語 淡 水 觀 光 夏 令 營, 招 收 到 70 位 全 台 的 高 中 學 生, 他 們 都 並 非 本 校 的 常 態 學 生 來 源, 而 是 其 他 分 數 較 高 的 桃 竹 苗 彰 化 屏 東 等 國 立 高 中 學 生 居 多, 可 見 此 一 產 品, 讓 本 校 的 形 象 有 向 上 提 升 的 效 果 而 吸 引 他 們 前 來 參 加 的 最 大 誘 因 則 為 學 習 英 語 與 國 外 實 習 生 互 動, 也 可 見 本 校 國 際 實 習 生 資 源 的 寶 貴, 由 於 他 們 的 帶 隊, 讓 學 員 得 以 與 他 們 互 動 往 後, 將 持 續 在 寒 暑 假 開 設 此 一 營 隊 本 組 另 一 新 產 品 港 澳 少 年 台 灣 生 活 體 驗 營 也 已 招 收 到 15 名 香 港 與 澳 門 學 生 於 08/17~~08/23 來 台 七 日, 每 位 收 費 12,000 元, 接 受 本 部 的 行 程 安 排, 考 察 台 灣 的 大 學 就 讀 環 境, 此 一 產 品 也 可 行, 證 明 開 發 新 產 品 之 必 要 性, 未 來 將 考 慮 加 開 麻 豆 團, 參 訪 南 部 各 大 學, 形 成 台 北 團 與 台 南 團 兩 項 產 品 此 外 本 部 烘 焙 班 也 頻 頻 開 班, 七 月 份 多 達 六 至 七 個 班 已 順 利 開 班 成 功 九 月 份 將 展 開 新 學 期 的 擴 大 招 生, 廣 向 社 區 民 眾 招 手 -20-

展 望 104 學 年 度, 本 組 新 的 策 略 重 點 如 下 : 一 持 續 增 聘 教 師 二 增 開 高 檔 糕 餅 製 作 班 三 接 洽 歐 洲 著 名 糕 餅 業 者, 引 進 歐 洲 技 糕 餅 烘 焙 班 的 持 續 成 長 策 略 師 來 校 開 班 教 學 四 更 靈 活 的 短 期 班 開 設 五 引 進 一 天 的 專 攻 進 修 班 一 寒 暑 假 的 持 續 舉 辦 全 英 語 觀 光 營 的 擴 大 舉 行 二 持 續 引 進 各 國 實 習 生 三 培 訓 本 校 同 學 的 英 語 能 力 一 主 動 找 台 灣 職 業 球 團 合 作 開 運 動 班 二 主 動 找 在 台 外 國 大 使 館 代 表 處 合 作 開 借 用 外 人 力 量 的 策 略 課, 如 土 耳 其 波 蘭 等 國 家 三 主 動 與 全 球 五 十 所 基 督 教 聯 盟 學 校 尋 求 合 作 機 會 一 持 續 參 與 僑 委 會 海 外 青 年 華 語 班 的 投 標 政 府 採 購 案 的 投 標 策 略 二 持 續 參 與 教 育 部 新 進 軍 訓 教 官 培 訓 案 的 投 標 三 其 他 政 府 標 案 的 收 尋 與 參 加 投 標 一 穩 定 的 國 際 化 教 練 群 二 持 續 招 募 國 際 實 習 生 三 與 台 灣 職 業 球 團 的 合 作 聖 多 明 哥 運 動 俱 樂 部 發 展 策 略 四 與 大 淡 水 各 國 民 學 校 的 合 作 五 成 立 聖 多 明 哥 足 球 隊 六 考 慮 正 式 成 立 假 日 聯 盟 一 善 用 本 校 觀 光 文 化 資 源, 開 設 相 關 營 隊 寒 暑 假 國 際 多 元 冬 夏 令 營 策 略 二 善 用 餐 飲 烘 焙 教 室 三 與 台 灣 職 業 球 團 合 作 開 營 隊 四 走 向 國 際, 與 外 國 團 體 合 作 一 持 續 不 間 斷 地 向 港 澳 行 銷 二 開 設 台 南 團, 利 用 麻 豆 校 區 閒 置 資 源 港 澳 學 生 來 台 體 驗 團 策 略 三 主 動 拜 訪 港 澳 高 中 各 校 四 持 續 經 營 港 澳 生 寒 暑 假 來 台 生 活 營 五 2015 十 月 參 加 香 港 教 育 展 -21-

本 組 在 甘 桂 貞 劉 若 梅 等 兩 位 新 進 同 仁 的 加 入 後, 將 會 對 本 部 的 戰 鬥 力 有 如 虎 添 翼 的 效 果, 對 上 述 策 略 的 執 行, 也 必 更 能 貫 徹, 敬 請 拭 目 以 待 此 外, 本 組 各 項 的 策 略 都 以 本 校 閒 置 資 產 的 利 用 為 主, 並 不 發 生 與 學 校 各 部 門 爭 用 資 產 的 情 形, 真 的 是 與 人 無 爭 事 實 是, 本 部 既 為 校 行 銷 營 利, 又 善 用 學 校 閒 置 資 產, 所 以 請 各 部 門 多 多 支 持 本 部 的 無 中 生 有, 共 體 時 艱, 為 校 開 源 進 修 教 育 組 工 作 報 告 一 7 月 21 日 ~22 日 提 供 加 選 低 年 級 課 程 應 屆 畢 業 學 生 領 取 學 位 證 書 服 務 二 8 月 3 日 配 合 公 告 暑 期 班 下 期 課 表, 特 別 開 設 假 日 班 以 利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生 修 讀 三 8 月 5 日 協 助 註 冊 組 安 排 各 學 系 擬 寄 交 之 新 生 註 冊 相 關 資 料 放 置 於 516 教 室 四 預 定 8 月 11 日 上 午 於 交 誼 廳 配 合 註 冊 組 辦 理 進 修 學 士 班 轉 學 新 生 報 到 註 冊 -22-

電 算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教 學 支 援 組 1. 教 學 設 備 維 護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實 際 完 成 情 形 104/06 9 棟 電 腦 教 室 鐵 門 鎖 故 障 ( 無 法 開 啟 ) 維 修 完 成 104/06 9 棟 電 腦 教 室 穩 壓 器 跳 機 ( 斷 電 ) 平 均 每 日 跳 機 一 次, 重 新 開 起 後 可 正 常 使 用 104/06 廠 商 檢 修 9 棟 穩 壓 器 順 利 完 成 ( 目 前 已 無 跳 機 情 況 ) 2. 完 成 校 園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行 動 方 案 自 評 表 3. 微 軟 授 權 進 入 採 購 程 序 網 路 系 統 組 1. 資 訊 安 全 與 軟 體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實 際 完 成 情 形 104/6 進 行 第 三 期 ISMS 交 附 文 件 驗 收 驗 收 完 成 104/6 更 新 資 訊 安 全 &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專 網 相 順 利 完 成 關 資 訊 104/6 完 成 校 園 App 驗 收 驗 收 完 成 104/7 完 成 校 園 Mail 2000 SSO 模 組 採 購 驗 收 完 成 2. 網 路 線 路 租 賃 進 入 採 購 程 序 3. 網 路 設 備 維 護 進 入 採 購 程 序 校 務 系 統 組 附 件 八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實 際 完 成 情 形 104/7 選 課 系 統 :103~3&4 暑 修 選 課 資 料 匯 入 104/7 課 程 管 理 系 統 : 暑 修 開 課 系 統 104/7 課 程 相 關 資 料 維 護 : 教 師 課 綱 輸 入 規 劃 104/7 新 系 統 訪 談 單 位 : 教 與 學 中 心 音 樂 系 已 完 成 104/7 104 學 年 轉 學 生 招 生 成 績 計 算 放 榜 作 業 及 製 作 榜 單 已 完 成 104/7 產 生 繳 費 資 料 w_p300201, 修 改 繳 費 單 產 生 時,insert 產 生 日 期, 會 計 室 可 依 產 生 日 期 批 次 下 載 繳 費 明 細 檔, 上 傳 至 中 信 學 費 Portal 平 台 已 完 成 -23-

電 媒 組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實 際 完 成 情 形 104/7 電 腦 教 室 暑 期 維 護 配 合 教 職 員 工 暑 期 休 假 檢 查 電 腦 教 室 設 備 關 閉 電 力 系 統 104/7 協 助 教 務 組 辦 理 教 師 升 等 說 明 R202 教 師 升 等 說 明 R202 視 視 訊 訊 順 利 完 成 104/7 定 期 備 份 資 料 庫 及 網 路 服 務 檢 查 網 路 及 電 腦 檢 查 無 誤 104/7 R201 電 腦 教 室 定 期 維 護 網 路 及 電 腦 檢 查 無 誤 104/7 R202 電 腦 教 室 定 期 維 護 網 路 及 電 腦 檢 查 無 誤 -24-

秘 書 室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九 一 本 校 各 單 位 訂 定 修 正 各 項 法 規, 請 依 據 真 理 大 學 法 規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 參 考 網 址 :http://secretariat.epage.au.edu.tw/files/90-1010-9.php) 二 本 校 法 規 公 布 之 作 業 程 序 : 1. 法 規 之 訂 定 修 正 廢 止 案 經 行 政 會 議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2. 通 過 之 法 規 隨 其 會 議 紀 錄, 陳 請 校 長 簽 核 後 公 布, 秘 書 室 將 會 議 紀 錄 公 告 於 秘 書 室 網 頁 3. 業 務 承 辦 單 位 將 通 過 後 之 法 規 公 告 於 各 單 位 網 頁 4. 但 需 經 教 育 部 或 其 他 機 關 核 備 者, 俟 核 備 後, 由 秘 書 室 再 行 公 布 三 法 規 之 施 行, 依 中 央 法 規 標 準 法 第 三 章 法 規 之 施 行 辦 理 : 文 書 組 第 十 三 條 法 規 明 定 自 公 布 或 發 布 日 施 行 者, 自 公 布 或 發 布 之 日 起 算 至 第 三 日 起 發 生 效 力 第 十 四 條 法 規 特 定 有 施 行 日 期, 或 以 命 令 特 定 施 行 日 期 者, 自 該 特 定 日 起 發 生 效 力 一 公 文 自 動 化 管 理 系 統 上 線 至 8 月 20 日 已 屆 滿 一 年, 感 謝 全 校 同 仁 的 配 合, 使 得 此 系 統 推 動 順 利, 進 而 提 升 行 政 效 率 二 為 使 同 仁 在 系 統 上 的 操 作 更 順 暢 及 靈 活 運 用, 分 別 針 對 主 管 及 承 辦 人 特 舉 辦 2 場 公 文 自 動 化 管 理 系 統 進 階 班 教 育 訓 練, 請 各 主 管 鼓 勵 同 仁 踴 躍 參 加 1. 第 一 場 次 : 時 間 :104 年 8 月 19 日 上 午 9:30 分 ~11:30 分 地 點 :921 電 腦 教 室 內 容 : 主 管 業 務 教 育 訓 練 2. 第 二 場 次 : 時 間 :104 年 8 月 19 日 下 午 1:30~3:30 分 地 點 :921 電 腦 教 室 內 容 : 承 辦 人 業 務 進 階 教 育 訓 練 校 友 與 公 關 組 報 告 一 103 學 年 度 捐 款 金 額 共 計 $3,061,639 元, 捐 款 人 用 途 及 金 額 明 細 已 公 布 於 本 校 網 頁 二 104.08.02 吳 培 協 組 長 至 高 雄 參 加 第 11 屆 高 雄 市 校 友 會 會 員 大 會 三 104.08.09 第 15 屆 新 北 市 校 友 會 會 員 大 會 在 本 校 310 教 室 舉 行, 會 後 於 教 士 會 館 餐 敘 -25-

四 104.08.15 淡 專 79 年 五 專 電 資 科 校 友 返 校 開 同 學 會, 並 邀 請 導 師 陳 天 賜 院 長 於 玻 璃 屋 辦 桌 餐 敘 五 與 遠 東 航 空 集 團 樺 舍 商 旅 飯 店 簽 約 六 與 中 華 航 空 洽 談 產 學 合 作, 預 計 於 104.08.17 簽 約 稽 核 組 報 告 一 八 月 份 稽 核 計 畫 受 稽 單 位 秘 書 室 文 書 組 圖 書 館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二 內 部 控 制 稽 核 項 目 文 書 處 理 作 業 印 鑑 管 理 作 業 圖 書 館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圖 書 館 贈 書 ( 含 非 書 資 料 ) 之 處 理 學 生 機 車 停 車 位 作 業 台 北 校 區 停 車 管 理 作 業 1. 本 校 行 政 單 位 自 99 年 12 月 建 置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進 行 稽 核 業 務,103 年 8 月 本 校 接 受 教 育 部 專 案 訪 視 2. 本 學 期 計 畫 將 教 學 單 位 納 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屆 時 請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提 供 資 料 及 意 見 第 一 階 段 : 由 稽 核 組 收 集 教 學 單 位 相 關 法 規 及 資 料, 編 製 各 項 業 務 作 業 流 程 第 二 階 段 : 由 校 長 選 聘 工 作 小 組 審 議 相 關 作 業 流 程 第 三 階 段 : 依 據 風 險 評 估, 擇 風 險 值 高 者, 納 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進 行 稽 核 -26-

人 事 室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十 1. 依 真 理 大 學 教 師 評 鑑 辦 法,103 學 年 度 教 師 評 鑑 作 業, 各 學 院 ( 中 心 ) 應 於 8 月 底 前 完 成 審 議, 並 將 評 鑑 結 果 及 評 鑑 會 議 紀 錄, 連 同 經 審 查 合 於 免 評 鑑 或 延 後 評 鑑 者 資 料, 送 教 務 處 彙 整 由 校 教 師 評 鑑 委 員 會 審 議, 並 將 審 議 結 果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教 務 處 通 知 各 學 院 ( 中 心 ) 評 鑑 結 果, 並 副 知 人 事 室 2. 103 學 年 度 本 校 已 通 過 教 育 部 教 師 資 格 審 查 計 有 教 授 4 人 副 教 授 10 人 助 理 教 授 2 人, 共 16 人 ( 以 部 通 過 日 期 為 計 算 基 準 ) 3. 請 各 單 位 一 二 級 主 管 每 個 月 月 底 以 前, 記 得 於 差 勤 系 統 為 同 仁 線 上 簽 核, 俾 利 於 本 室 考 勤 作 業 順 利 完 成 -27-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業 務 報 告 附 件 十 一 1. 本 校 協 辦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及 大 專 院 校 體 育 總 會 單 車 成 年 禮 全 民 運 動 騎 跡 千 里 環 島 活 動, 將 於 8 月 4 日 在 輔 大 舉 辦 工 作 團 隊 說 明 會,5 日 於 泰 山 體 育 園 區 舉 行 啟 程 典 禮, 本 校 由 體 育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鄭 主 任 及 校 友 公 關 組 吳 組 長 出 席 啟 程 典 禮, 活 動 期 間 為 8 月 5 日 -8 月 15 日,15 日 於 台 北 國 軍 英 雄 館 舉 行 授 證 典 禮 2. 各 項 運 動 代 表 隊 陸 續 展 開 集 訓 事 宜 3. 暑 假 期 間 檢 修 各 項 運 動 設 施 與 器 材 4. 暑 假 期 間, 氣 候 炎 熱, 加 強 水 域 活 動 安 全 宣 導 5. 慶 祝 創 校 50 週 年 校 慶 活 動, 籌 劃 運 動 會 競 賽 事 宜 6. 大 專 體 育 總 會 於 九 月 安 排 大 陸 陝 西 省 教 育 廳 及 大 學 體 育 部 主 管 至 本 校 參 訪 -28-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十 二 一 本 中 心 將 於 9/14( 一 ) 開 學 第 一 週 辦 理 選 課 說 明 會, 將 再 次 提 醒 說 明 本 (104) 學 年 度 起 通 識 必 修 課 程 調 整 之 重 大 訊 息, 以 避 免 學 生 選 課 疑 慮 或 錯 誤 發 生 二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通 識 選 修 課 程 之 開 課 申 請 自 10/1( 四 ) 起 至 10/15( 四 ) 止 受 理, 本 中 心 於 一 週 前 除 網 頁 公 告 外, 並 將 以 mail 公 告 方 式 通 知 全 校 教 師 及 各 系 助 協 助 轉 知 三 配 合 本 校 50 週 年 校 慶 運 動 會, 本 中 心 將 於 104 年 11 月 7 日 ( 六 ) 舉 辦 第 七 屆 Cosplay 校 慶 觀 摩 會 活 動, 藉 此 可 望 再 提 高 本 校 之 能 見 度 -29-

圖 書 館 工 作 報 告 附 件 十 三 1. 為 協 助 大 學 部 一 年 級 及 碩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瞭 解 圖 書 館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與 資 源, 本 館 將 於 104 年 09 月 21 日 至 10 月 30 日 舉 辦 圖 書 館 新 生 導 覽 活 動, 採 教 師 帶 班 預 約 制, 藉 由 現 場 導 覽 及 有 獎 徵 答 的 方 式, 引 導 新 生 認 識 圖 書 館, 歡 迎 踴 躍 報 名 參 與 2. Book Book 驚 情 活 動 於 104 年 06 月 12 日 順 利 圓 滿 結 束, 活 動 廣 受 師 生 好 評, 活 動 成 果 如 下 所 示, 感 謝 師 生 熱 情 參 與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時 間 活 動 成 果 Book Book 驚 情 - Book 刮 Book 可 集 點 換 刮 刮 卡 摸 彩 券 活 動 Book Book 驚 情 - 讀 Book E 時 電 子 資 料 庫 推 廣 Book Book 驚 情 - 閱 讀 戳 戳 樂 Book Book 驚 情 - 美 味 烘 焙 書 展 104.05.04~104.06.12 共 150 人 領 卡, 合 計 153 人 次 獲 得 獎 項 104.05.01~104.05.15 共 計 211 人 次 參 加 104.05.06~104.06.05 共 60 人 次 參 加 104.04.27~104.05.31 共 借 出 169 冊 -30-

真 理 大 學 圖 書 館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規 則 民 國 99 年 09 月 13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10 月 14 日 公 告 實 施 民 國 102 年 06 月 05 日 圖 書 資 源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08 月 26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 圖 書 資 源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3 年 06 月 20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圖 書 資 源 委 員 會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年 08 月 10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條 真 理 大 學 圖 書 館 ( 以 下 簡 稱 本 館 ) 為 提 供 讀 者 館 藏 資 源 之 使 用, 以 發 揮 協 助 學 習 配 合 教 學 與 支 援 研 究 之 目 的, 依 教 育 部 頒 大 學 圖 書 館 設 立 及 營 運 基 準, 訂 定 真 理 大 學 圖 書 館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規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規 則 )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本 規 則 所 稱 館 藏 資 源 係 指 本 館 負 責 保 管 之 圖 書 期 刊 ; 讀 者 為 現 職 或 離 校 之 教 職 員 生 及 校 外 人 士 本 館 之 珍 藏 圖 書 紙 本 期 刊 參 考 書 博 碩 士 畢 業 論 文 及 學 士 專 題 論 文 等, 僅 限 於 館 內 閱 覽 使 用, 概 不 借 出, 得 在 館 內 自 行 複 印, 惟 務 必 遵 守 著 作 權 法 之 規 定, 影 列 印 管 理 辦 法 另 訂 之 竊 取 館 藏 資 源 者, 本 校 學 生 依 真 理 大 學 學 生 獎 懲 規 則 處 理 ; 教 職 員 工, 依 行 政 程 序 處 理 ; 其 他 讀 者, 報 警 處 理 第 五 條 圖 書 借 閱 一 借 閱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持 有 借 書 證 件 者 方 得 借 出 本 館 圖 書 ( 二 ) 借 書 證 件 不 得 轉 借 他 人 使 用 ; 違 者, 停 止 借 用 人 及 借 與 人 雙 方 之 外 借 權 利 兩 個 月 且 須 歸 還 所 借 圖 書 ( 三 ) 本 館 開 放 時 間, 讀 者 憑 相 關 證 件 可 自 由 進 入 取 閱 所 需 書 籍, 圖 書 外 借 手 續 最 遲 須 於 閉 館 前 十 五 分 鐘 親 自 向 服 務 櫃 檯 辦 理 ( 四 ) 借 出 之 圖 書, 如 遇 本 館 有 清 查 整 理 改 編 裝 訂 盤 點 或 其 他 必 要 之 須 歸 還 原 因 時, 得 通 知 借 閱 人 限 期 歸 還, 不 得 有 異 議 ( 五 ) 行 動 不 便 者, 可 委 由 他 人 代 借 圖 書, 但 需 提 出 借 閱 人 證 件 及 委 託 書 辦 理 二 借 書 證 件 類 別 與 使 用 期 限 ( 一 ) 持 有 本 校 服 務 證 或 學 生 證 者, 以 該 證 為 借 書 證 件, 持 有 期 間 皆 得 使 用 之 ; 證 件 遺 失 者, 除 向 原 發 證 單 位 申 請 補 發 外, 亦 須 至 圖 書 館 報 失, 以 防 他 人 冒 用 ( 二 ) 持 館 際 合 作 證 件 者,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 三 )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計 畫 助 理 約 聘 僱 人 員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校 友 及 退 休 人 員 悉 依 以 下 流 程 申 辦 真 理 大 學 借 書 證, 其 餘 校 外 人 士 不 得 申 辦, 僅 提 供 館 內 閱 覽 1. 申 辦 方 式 : (1) 本 人 攜 帶 身 分 證 件, 並 填 寫 申 請 表 辦 理 -31- 圖 W-001

(2)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 兼 任 教 師 繳 交 聘 書 計 畫 助 理 及 約 聘 僱 人 員 繳 交 契 約 書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繳 交 學 員 證 校 友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退 休 人 員 繳 交 離 職 證 明 ) 與 一 吋 照 片 一 張 (3) 現 職 兼 任 教 師 計 畫 助 理 約 聘 僱 人 員 及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須 填 具 保 證 書 ; 其 餘 人 員 須 繳 交 圖 書 保 證 金 貳 仟 元, 退 證 時 填 具 申 請 表, 保 證 金 無 息 退 還 2. 證 件 有 效 時 間 為 一 年, 期 滿 可 續 辦 3. 證 件 遺 失 毀 損 申 請 補 發 需 繳 交 手 續 費 壹 佰 元 三 借 閱 冊 數 期 限 與 辦 理 事 項 ( 一 ) 讀 者 可 借 閱 圖 書 總 冊 數 與 每 冊 借 閱 期 限 如 下 : 1. 現 職 教 職 員 工 及 研 究 生 每 人 限 三 十 冊, 每 冊 期 限 八 週 2. 大 學 部 學 生 兼 任 教 師 約 聘 僱 人 員 每 人 限 二 十 冊, 每 冊 期 限 四 週 3. 計 畫 助 理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本 校 校 友 及 退 休 人 員 每 人 限 五 冊, 每 冊 期 限 四 週 ( 二 ) 借 書 期 限 自 辦 理 借 書 之 次 日 起 至 應 還 書 之 日 止, 借 期 以 日 為 計 算 單 位, 包 含 例 假 日 在 內 ( 三 ) 借 書 期 限 以 本 館 館 藏 系 統 所 記 載 之 日 期 為 準, 若 應 還 日 為 臨 時 公 佈 之 國 定 假 日 或 本 館 閉 館 日, 全 日 停 止 借 還 書 服 務 時, 以 次 一 開 館 日 為 應 還 日 ( 四 ) 寒 暑 假 借 閱 期 限 另 行 公 告 ( 五 ) 本 館 提 供 預 約 圖 書 到 館 還 書 提 醒 及 逾 期 等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服 務, 除 寄 至 學 校 配 置 之 個 人 專 屬 信 箱 外, 讀 者 亦 可 自 行 於 本 館 網 頁 提 供 個 人 電 子 信 箱 惟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以 致 電 子 信 箱 無 法 收 信 或 信 件 漏 失, 致 損 及 預 約 權 益, 或 須 依 本 規 則 第 九 條 辦 理 時, 不 得 異 議 ( 六 ) 館 際 合 作 互 借 冊 數,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第 六 條 圖 書 歸 還 一 讀 者 所 借 閱 之 圖 書 在 即 將 到 期 五 天 前, 本 館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二 還 書 可 親 自 或 委 託 他 人 代 還, 若 歸 還 圖 書 資 料 有 污 損 毀 壞, 依 本 規 則 第 十 條 各 款 規 定, 由 借 閱 人 負 責 賠 償 三 圖 書 歸 還 後, 經 本 館 處 理 歸 架 後, 始 得 再 行 外 借 四 讀 者 借 閱 之 圖 書 得 由 本 館 設 置 之 還 書 口 ( 箱 ) 歸 還, 還 書 口 ( 箱 ) 的 使 用 要 點 另 訂 之 五 辦 理 離 校 離 職 手 續 之 讀 者, 應 先 還 清 所 借 之 圖 書 六 借 閱 圖 書 未 歸 還 以 致 逾 期 者, 依 本 規 則 第 九 條 規 定 辦 理 七 館 際 合 作 讀 者,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第 七 條 圖 書 續 借 一 續 借 注 意 事 項 : ( 一 ) 讀 者 所 借 圖 書 資 料 借 期 屆 滿 時, 如 無 他 人 預 約, 得 於 借 期 屆 滿 時 辦 理 續 借 ( 二 ) 借 期 屆 滿 前 辦 理 續 借 者, 剩 餘 之 借 期 完 全 消 失, 即 重 新 計 算 借 期 以 續 借 當 日 為 起 算 日, 期 限 同 第 五 條 第 三 款 規 定 ( 三 ) 所 借 之 圖 書 資 料 逾 期 者, 不 得 辦 理 續 借 ( 四 ) 每 冊 圖 書 資 料 最 多 可 續 借 二 次 圖 W-001-32-

二 續 借 辦 理 方 式 : ( 一 ) 持 本 館 核 可 之 借 書 證 件 親 洽 圖 書 館 服 務 櫃 檯 辦 理 ( 二 ) 逕 本 館 網 頁 辦 理 線 上 續 借, 續 借 成 功 會 顯 示 新 的 到 期 日 三 館 際 合 作 讀 者,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第 八 條 圖 書 預 約 一 欲 借 用 之 圖 書 已 被 他 人 借 出 時, 可 辦 理 預 約 二 預 約 圖 書 資 料 到 館 後, 本 館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讀 者 須 於 七 日 內 至 服 務 櫃 檯 辦 理 借 閱 手 續, 逾 時 未 辦 理, 即 依 圖 書 資 訊 系 統 順 序 通 知 下 一 位 預 約 者, 若 無 其 他 預 約 者, 圖 書 歸 架 三 預 約 辦 理 方 式 : ( 一 ) 讀 者 記 下 圖 書 資 料 之 書 名 和 條 碼 號, 親 洽 圖 書 館 服 務 櫃 檯 辦 理 ( 二 ) 逕 本 館 網 頁 辦 理 線 上 預 約 四 每 位 讀 者 最 多 可 預 約 十 冊, 借 用 時 若 已 有 其 他 讀 者 預 約, 不 得 辦 理 續 借 五 館 際 合 作 讀 者,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第 九 條 逾 期 處 理 一 讀 者 借 閱 圖 書 資 料 逾 期, 本 館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二 借 閱 之 圖 書 逾 期, 本 館 除 發 出 圖 書 逾 期 通 知 外, 得 將 借 閱 人 部 份 姓 名 學 號, 公 告 於 本 館 網 頁 上 三 借 閱 之 圖 書 逾 期, 每 冊 每 逾 一 日 罰 款 新 台 幣 五 元 借 閱 圖 書 如 有 附 件 者, 就 附 件 逾 期, 每 件 每 逾 一 日 罰 款 新 台 幣 二 元 逾 期 之 罰 款, 每 冊 ( 件 ) 以 新 台 幣 六 百 元 為 上 限 四 圖 書 資 料 逾 期 或 懲 罰 性 賠 償 金 未 繳 清 前, 停 止 借 閱 相 關 權 利 五 館 際 合 作 讀 者,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第 十 條 讀 者 借 閱 之 圖 書 遺 失 或 損 毀 皆 須 賠 償, 賠 償 處 理 分 述 如 下 : 一 遺 失 賠 償 ( 一 ) 遺 失 一 般 圖 書, 須 購 買 與 原 書 內 容 完 全 相 同 之 圖 書 或 更 新 版 賠 償 ( 二 ) 無 法 購 得 原 版 圖 書, 得 按 原 價 三 倍 賠 償 ( 三 ) 遺 失 成 套 圖 書 或 叢 書 之 一 冊 ( 件 ) 或 數 冊 ( 件 ), 應 就 遺 失 部 分 償 還, 若 無 法 購 得 其 遺 失 部 分, 賠 償 時 以 整 套 圖 書 之 價 格 計 算 ( 四 ) 遺 失 之 圖 書, 其 原 價 無 法 查 明 時, 以 頁 數 計 價, 臺 灣 地 區 出 版 之 書 籍 每 頁 以 新 台 幣 三 元 計, 大 陸 地 區 出 版 之 書 籍 每 頁 以 新 台 幣 六 元 計, 其 他 國 家 出 版 之 書 籍 每 頁 以 新 台 幣 十 元 計 頁 數 不 足 一 百 頁 者 以 一 百 頁 計, 頁 數 不 明 者 以 三 百 頁 計 ( 五 ) 所 購 圖 書 得 於 報 失 日 起 三 十 日 內 到 館 歸 還 ( 六 ) 賠 償 責 任 未 履 行 前, 暫 停 其 外 借 權 利 二 毀 損 賠 償 ( 一 ) 圖 書 凡 有 折 角 圈 點 污 損 之 情 事, 但 不 影 響 該 書 借 閱 者, 視 情 形 予 以 勸 告 或 警 告 ( 二 ) 圖 書 凡 有 折 角 圈 點 污 損 之 情 事, 使 該 書 無 法 繼 續 借 閱 者, 應 由 讀 者 購 買 新 的 圖 書 資 料 賠 償, 並 停 止 其 借 書 權 一 個 月 ( 三 ) 凡 有 損 毀 圖 書 或 期 刊 合 訂 本, 致 有 殘 缺 之 情 事 者, 比 照 遺 失 賠 償 條 款 處 理 三 館 際 合 作 讀 者, 依 館 際 合 作 協 定 辦 理 圖 W-001-33-

第 十 一 條 本 館 所 收 之 罰 款 或 賠 款, 概 繳 交 本 校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處 理 第 十 二 條 本 規 則 經 圖 書 資 源 委 員 會 會 議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報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佈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圖 W-001-34-

真 理 大 學 圖 書 館 館 藏 資 源 使 用 規 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條 圖 書 借 閱 第 五 條 圖 書 借 閱 二 借 書 證 件 類 別 與 使 用 期 限 二 借 書 證 件 類 別 與 使 用 期 限 ( 三 )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計 畫 助 理 約 聘 僱 ( 三 ) 本 校 兼 任 教 師 計 畫 助 理 約 聘 僱 人 員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校 友 及 退 人 員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校 友 及 退 休 人 員 悉 依 以 下 流 程 申 辦 真 理 大 休 人 員 悉 依 以 下 流 程 申 辦 真 理 大 學 借 書 證, 其 餘 校 外 人 士 不 得 申 學 借 書 證, 其 餘 校 外 人 士 不 得 申 辦, 僅 提 供 館 內 閱 覽 辦, 僅 提 供 館 內 閱 覽 1. 申 辦 方 式 : 1. 申 辦 方 式 : (2)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 兼 任 教 (2) 繳 交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 兼 任 教 師 繳 交 聘 書 計 畫 助 理 及 約 聘 僱 師 繳 交 聘 書 計 畫 助 理 約 聘 僱 人 人 員 繳 交 契 約 書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繳 交 契 約 書 進 修 推 廣 部 學 員 繳 員 繳 交 學 員 證 校 友 繳 交 畢 業 證 交 學 員 證 校 友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退 書 退 休 人 員 繳 交 離 職 證 明 ) 與 休 人 員 繳 交 離 職 證 明 ) 與 一 吋 照 片 一 吋 照 片 一 張 一 張 修 改 文 字 第 五 條 圖 書 借 閱 第 五 條 圖 書 借 閱 三 借 閱 冊 數 期 限 與 辦 理 事 項 三 借 閱 冊 數 期 限 與 辦 理 事 項 ( 五 ) 本 館 提 供 預 約 圖 書 到 館 還 書 提 醒 ( 五 ) 本 館 通 知 讀 者 之 電 子 郵 件 概 寄 至 學 及 逾 期 等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服 務, 除 寄 校 配 置 之 個 人 專 屬 電 子 信 箱 不 使 至 學 校 配 置 之 個 人 專 屬 信 箱 外, 讀 用 該 信 箱 的 讀 者 須 填 具 申 請 表 辦 理 者 亦 可 自 行 於 本 館 網 頁 提 供 個 人 電 變 更, 惟 更 換 之 電 子 信 箱 不 接 受 本 子 信 箱 惟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以 致 電 館 所 寄 發 之 信 件, 以 致 無 法 得 到 預 子 信 箱 無 法 收 信 或 信 件 漏 失, 致 損 約 圖 書 到 館 或 預 警 逾 期 通 知, 損 及 預 約 權 益, 或 須 依 本 規 則 第 九 條 及 預 約 權 益 或 需 依 逾 期 處 理 條 款 辦 辦 理 時, 不 得 異 議 理, 不 得 異 議 因 變 更 自 動 化 系 統, 修 改 作 業 方 式 第 七 條 圖 書 續 借 二 續 借 辦 理 方 式 : ( 二 ) 逕 本 館 網 頁 辦 理 線 上 續 借, 續 借 成 功 會 顯 示 新 的 到 期 日 第 七 條 圖 書 續 借 二 續 借 辦 理 方 式 : ( 二 ) 逕 本 館 網 頁 點 選 館 藏 及 個 人 借 閱 資 料 查 詢 辦 理 線 上 續 借, 續 借 成 功 會 顯 示 新 的 到 期 日 刪 除 文 字 圖 W-0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