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002584 证 券 简 称 : 西 陇 化 工 公 告 编 号 :2014-050 西 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并 对 公 告 中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承 担 责 任 西 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决 定 于 2014 年 9 月 5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5:00 召 开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会 议 ), 审 议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五 次 会 议 提 交 的 相 关 议 案, 现 将 会 议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召 开 会 议 的 基 本 情 况 1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2 会 议 主 持 人 : 公 司 董 事 长 黄 伟 鹏 3 会 议 时 间 : (1) 现 场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为 :2014 年 9 月 5 日 下 午 15:00 (2)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4 年 9 月 4 日 -2014 年 9 月 5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4 年 9 月 5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4 年 9 月 4 日 下 午 15:00 至 2014 年 9 月 5 日 下 午 15:00 期 间 的 任 意 时 间 4 会 议 地 点 : 广 州 市 萝 岗 区 科 学 城 新 瑞 路 6 号 公 司 五 楼 会 议 室 5 会 议 的 召 开 方 式 : 本 次 会 议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与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召 开 (1) 现 场 投 票 : 股 东 本 人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或 者 通 过 授 权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 (2) 网 络 投 票 : 本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向 公 司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在 上 述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内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 公 司 股 东 只 能 选 择 现 场 投 票 网 络 投 票 或 者 符 合 规 定 的 其 他 投 票 系 统 中 的 一 种 表 决 方 式 如 同 一 股 东 账 户 通 过 以 上 两 种 方 式 重 复 表 决 的, 以 第 一 次 投 票 结 果 为 准 6 股 权 登 记 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
7 股 东 参 会 登 记 时 间 : 2014 年 9 月 1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30-16:30;2014 年 9 月 2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30-16:30 详 见 会 议 登 记 方 式 8 出 席 与 列 席 人 员 : (1) 截 止 2014 年 8 月 29 日 下 午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股 东 均 可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因 故 不 能 亲 自 到 会, 可 书 面 委 托 代 理 人 ( 该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公 司 股 东 ) 出 席 会 议 ( 授 权 委 托 书 格 式 见 附 件 ) (2)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公 司 聘 请 的 见 证 律 师 二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1 审 议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16,000 万 元 或 者 等 值 外 币 及 财 资 额 度 49 万 美 元 并 为 本 次 授 信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本 议 案 经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西 陇 化 工 : 对 子 公 司 向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授 信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2014-046 三 会 议 登 记 方 式 1 法 人 股 东 登 记 : 法 人 股 东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席 的, 须 持 有 股 东 账 户 卡 加 盖 法 人 股 东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和 身 份 证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的, 还 须 持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自 签 署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2 自 然 人 股 东 登 记 : 自 然 人 股 东 出 席 的, 须 持 有 股 东 账 户 卡 持 股 凭 证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的, 还 须 持 有 自 然 人 股 东 亲 自 签 署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和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3 登 记 时 间 :2014 年 9 月 1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30-16:30; 2014 年 9 月 2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13:30-16:30. 异 地 股 东 可 用 信 函 或 传 真 方 式 于 上 述 时 间 登 记 ( 以 2014 年 9 月 2 日 16:30 前 到 达 本 公 司 为 准 ), 不 接 受 电 话 登 记, 不 接 受 现 场 登 记 4 登 记 地 点 : 广 州 市 萝 岗 区 科 学 城 新 瑞 路 6 号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5 注 意 事 项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请 携 带 相 关 证 件 的 原 件 到 场 四 会 议 联 系 方 式 电 话 :0754-82481503 020-62612188 传 真 :020-62612188-356,020-83277188
联 系 地 点 :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萝 岗 区 科 学 城 新 瑞 路 6 号 五 楼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邮 编 : 510663 联 系 人 : 邬 军 晖 莫 娇 五 其 他 事 项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的 交 通 食 宿 等 费 用 自 理 六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 加 投 票, 网 络 投 票 的 相 关 事 宜 具 体 说 明 如 下 : ( 一 )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程 序 1 投 票 代 码 :362584 2 投 票 简 称 : 西 陇 投 票 3 投 票 时 间 :2014 年 9 月 5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4 在 投 票 当 日, 西 陇 投 票 昨 日 收 盘 价 显 示 的 数 字 为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议 案 总 数 5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操 作 程 序 : (1) 进 行 投 票 时 买 卖 方 向 应 选 择 买 入 (2) 在 委 托 价 格 项 下 填 报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序 号, 1.00 元 代 表 议 案 一 每 一 议 案 应 以 相 应 的 价 格 分 别 申 报, 具 体 如 下 表 : 议 案 序 号 议 案 内 容 对 应 委 托 价 格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16,000 万 元 或 者 等 值 外 币 及 财 资 额 度 49 万 美 元 并 为 本 次 授 信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1.00 (3) 在 委 托 数 量 项 下 填 报 表 决 意 见 1 股 代 表 同 意,2 股 代 表 反 对,3 股 代 表 弃 权 表 决 意 见 对 应 委 托 数 量 一 览 表 表 决 意 见 类 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委 托 数 量 1 股 2 股 3 股
(4) 投 票 举 例 A. 如 股 东 对 议 案 一 投 赞 成 票, 则 申 报 顺 序 如 下 投 票 代 码 买 卖 方 向 委 托 价 格 委 托 数 量 362584 买 入 1.00 1 股 B. 如 某 股 东 对 议 案 一 投 弃 权 票, 则 申 报 如 下 : 投 票 代 码 买 卖 方 向 委 托 价 格 委 托 数 量 362584 买 入 1.00 3 股 (5) 对 同 一 议 案 的 投 票 只 能 申 报 一 次, 不 能 撤 单 ; (6)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的 投 票 申 报 无 效,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作 自 动 撤 单 处 理, 视 为 未 参 与 投 票 ( 二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的 投 票 程 序 1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开 始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4 年 9 月 4 日 (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一 日 ) 下 午 15:00, 结 束 时 间 为 2014 年 9 月 5 日 (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当 日 ) 下 午 15:00 2 股 东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需 按 照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实 施 细 则 的 规 定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取 得 深 交 所 数 字 证 书 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1) 股 东 获 取 身 份 认 证 的 具 体 流 程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实 施 细 则 的 规 定, 股 东 可 以 采 用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的 方 式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1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的 流 程 : 登 陆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 密 码 服 务 专 区 ; 填 写 姓 名 证 券 帐 户 号 身 份 证 等 资 料, 设 置 6-8 位 的 服 务 密 码 ; 如 申 请 成 功, 系 统 会 返 回 一 个 4 位 数 字 的 激 活 校 验 码 2 激 活 服 务 密 码 : 股 东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比 照 买 入 股 票 的 方 式, 凭 借 激 活 校 验 码 激 活 服 务 密 码 (2) 服 务 密 码 相 关 事 项 该 服 务 密 码 需 要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激 活 成 功 后 半 日 后 方 可 使 用 服 务 密 码 长 期 有 效, 在 参 加 其 他 网 络 投 票 时 不 必 重 新 激 活 密 码 激 活 后 如 遗 失 可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挂 失, 挂 失 后 可 重 新 申 请, 挂 失 方 法 与 激 活 方 法 类 似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1)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列 表 选 择 西 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投 票 ; (2) 进 入 后 点 击 投 票 登 录, 选 择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陆, 输 入 您 的 证 券 账 户 号 和 服 务 密 码 ; 已 申 领 数 字 证 书 的 投 资 者 可 选 择 CA 证 书 登 录 ; (3) 进 入 后 点 击 投 票 表 决, 根 据 网 页 提 示 进 行 相 应 操 作 ; (4) 确 认 并 发 送 投 票 结 果 ( 三 ) 投 票 结 果 查 询 如 需 查 询 投 票 结 果, 请 于 投 票 当 日 下 午 6:00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 击 投 票 查 询 功 能, 可 以 查 看 个 人 网 络 投 票 结 果, 或 在 投 票 委 托 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查 询 ( 四 ) 网 络 投 票 注 意 事 项 1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按 股 东 账 户 统 计 投 票 结 果, 如 同 一 股 东 账 户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两 种 方 式 重 复 投 票,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结 果 为 准 2 股 东 大 会 有 多 项 议 案, 某 一 股 东 仅 对 其 中 一 项 或 者 几 项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的, 在 计 票 时, 视 为 该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纳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总 数 的 计 算 ; 对 于 该 股 东 未 发 表 意 见 的 其 他 议 案, 视 为 弃 权 3 股 东 对 总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视 为 对 本 次 其 他 所 有 议 案 表 达 相 同 意 见 股 东 对 同 一 议 案 出 现 总 议 案 与 分 议 案 重 复 投 票 时,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为 准 如 股 东 先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再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则 以 已 投 票 表 决 的 分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如 果 先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再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则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七 其 他 提 示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方 式 : 网 络 投 票 期 间, 如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遇 突 发 重 大 事 件 的 影 响, 则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进 程 按 当 日 通 知 进 行 特 此 公 告 西 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18 日
附 件 : 西 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西 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人 ( 委 托 人 ) 现 持 有 西 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西 陇 化 工 ) 股 份 股 兹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代 表 本 人 ( 本 单 位 ) 出 席 西 陇 化 工 2014 年 9 月 5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交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所 有 议 案 行 使 表 决 权, 并 代 为 签 署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需 要 签 署 的 相 关 文 件 委 托 人 对 受 托 人 的 表 决 指 示 如 下 : 序 号 审 议 事 项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议 案 一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16,000 万 元 或 者 等 值 外 币 及 财 资 额 度 49 万 美 元 并 为 本 次 授 信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特 别 说 明 事 项 : 1 委 托 人 对 受 托 人 的 指 示, 以 在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下 面 的 方 框 中 打 为 准, 对 同 一 审 议 事 项 不 得 有 两 项 或 多 项 指 示 如 果 委 托 人 对 某 一 审 议 事 项 的 表 决 意 见 未 作 具 体 指 示 或 者 对 同 一 审 议 事 项 有 两 项 或 多 项 指 示 的, 受 托 人 有 权 按 自 己 的 意 思 决 定 对 该 事 项 进 行 投 票 表 决 2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的 有 效 期 : 自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签 署 之 日 至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委 托 人 签 名 ( 法 人 股 东 须 加 盖 法 人 公 章 ): 委 托 人 ( 法 人 代 表 )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人 证 券 账 户 卡 号 : 委 托 人 持 股 数 额 : 受 托 人 签 名 :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日 期 :2014 年 月 日 注 :1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的 剪 报 复 印 件 或 按 以 上 格 式 自 制 均 有 效 2 持 股 数 系 以 股 东 的 名 义 登 记 并 拟 授 权 股 东 的 代 理 人 代 理 之 股 份 数, 若 未 填 上 数 目, 则 被 视 为 代 表 全 部 以 股 东 的 名 义 登 记 的 单 位 或 自 然 人 股 份
3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如 为 法 人 股 东 的, 必 须 由 法 人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书 面 授 权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4 如 股 东 大 会 有 临 时 提 案, 被 委 托 人 有 权 按 自 己 的 意 愿 对 股 东 大 会 临 时 提 案 以 投 票 方 式 (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 进 行 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