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手册》(2009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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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安 交 通 大 学 2009 教 师 手 册 序 言 很 乐 意 为 人 事 处 等 部 门 合 作 编 写 的 教 师 手 册 作 序 长 期 以 来, 学 校 人 事 教 务 科 技 等 职 能 部 门, 在 大 学 管 理 工 作 中, 努 力 进 取, 深 化 改 革, 勇 于 实 践, 积 极 探 索 符 合 时 代 发 展 要 求 的 先 进 管 理 理 念, 自 觉 贯 彻 国 家 有 关 教 育 法 规 政 策, 直 接 参 与 学 校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落 实, 热 诚 服 务 于 教 师, 保 证 学 校 人 才 培 养 和 科 学 研 究 等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为 建 立 学 校 现 代 管 理 制 度 做 出 了 贡 献 同 时, 他 们 也 在 如 何 更 好 的 服 务 师 生 规 范 管 理 方 面 有 着 深 刻 的 感 悟, 我 完 全 赞 同 他 们 集 学 校 的 基 本 校 情 和 管 理 规 则 于 一 书 奉 献 给 广 大 教 师 我 们 知 道, 大 学 非 大 楼 之 谓 也, 乃 大 师 之 谓 也 教 师, 是 学 校 的 主 体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大 学 实 施 教 育 实 现 使 命 的 核 心 力 量, 更 是 推 动 高 等 教 育 事 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培 养 高 素 质 人 才 的 关 键 关 爱 教 师 尊 重 教 师 服 务 教 师, 建 设 一 支 高 水 平 的 教 师 队 伍, 是 学 校 推 进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的 必 然 要 求, 是 学 校 尊 重 人 才 尊 重 知 识, 创 办 高 质 量 教 育 的 具 体 体 现 因 此, 关 注 教 师 的 心 声, 减 轻 教 师 的 负 担, 维 护 教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教 师 的 职 业 发 展 与 生 活 幸 福, 是 学 校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职 责 所 在, 也 应 该 是 他 们 编 辑 印 制 这 本 手 册 的 基 本 出 发 点 这 本 手 册, 包 含 了 学 校 近 年 来 教 师 聘 用 晋 升 合 同 培 训 考 核 薪 酬 奖 惩 流 动 休 假 退 休 以 及 教 师 的 教 学 科 研 研 究 生 指 导 对 外 联 系 参 与 学 校 管 理, 享 有 的 医 疗 服 务 图 书 借 阅 财 务 报 销 住 房 子 女 就 学 等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内 容 涉 及 教 师 工 作 学 习 生 活 的 方 方 面 面 作 为 重 点 大 学 的 一 名 教 师, 清 楚 地 了 解 国 家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战 略 导 向, 清 楚 地 了 解 和 理 解 学 校 的 发 展 目 标 以 及 管 理 理 念 和 规 章 制 度, 才 能 依 据 本 人 特 长, 准 确 定 位, 聚 焦 方 向, 做 有 意 义 的 事 做 大 事, 才 能 高 质 量 地 履 行 自 己 的 岗 位 职 责, 把 自 己 不 懈 的 努 力 转 化 为 有 效 的 价 值 翻 阅 本 书, 感 到 全 书 内 涵 丰 富, 条 理 分 明, 具 有 很 强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用 性 老 师 们 不 妨 在 闲 暇 之 余 或 疑 惑 之 时 随 手 翻 翻, 欣 然 接 纳 管 理 工 作 者 呈 现 给 大 家 的 这 片 真 诚, 相 信 一 定 会 有 所 收 获 徐 宗 本 二 九 年 十 月 1

目 录 第 一 章 西 安 交 大 校 情 总 揽...10 1.1 学 校 概 况...10 1.2 校 训 内 涵...12 1.3 校 歌 校 徽...13 1.3.1 校 歌 来 历...13 1.3.2 校 徽 溯 源...14 1.4 学 校 机 构...15 1.4.1 党 群 机 构...15 1.4.2 行 政 机 构...15 1.4.3 直 属 单 位...15 1.4.4 附 属 单 位...15 1.4.5 挂 靠 单 位...15 1.4.6 社 会 服 务 单 位...16 1.4.7 书 院...16 1.4.8 学 院 系...16 第 二 章 教 师 聘 用...18 2.1 应 届 毕 业 生 聘 用...18 2.1.1 招 聘 条 件...18 2.1.2 招 聘 程 序...18 2.1.3 基 本 待 遇 与 管 理...18 2.2 高 级 职 务 教 师 外 聘...19 2.2.1 申 报 基 本 条 件...19 2.2.2 提 交 应 聘 材 料...19 2.2.3 聘 任 程 序...19 2.2.4 相 关 待 遇 与 管 理...19 2.3 高 层 次 人 才 聘 用...20 2.3.1 引 进 对 象...20 2.3.2 基 本 条 件...20 2.3.3 相 关 待 遇 与 管 理...20 2.4 拔 尖 人 才 推 荐 与 遴 选...21 2.4.1 长 江 学 者...21 2.4.2 卓 越 人 才...22 2.4.3 腾 飞 人 才...23 2.4.4 外 籍 教 师...24 2.4.5 海 外 优 秀 学 者 讲 座 教 授...24 2.5. 兼 职 教 师...24 2.6. 客 座 教 授...25 2.7. 名 誉 教 授...25 2

第 三 章 教 师 聘 后 管 理...27 3.1 教 师 报 到...27 3.2 教 师 岗 位...27 3.2.1 岗 位 分 级...27 3.2.2 岗 位 分 类...27 3.2.3 岗 位 聘 用 条 件...27 3.2.4 岗 位 职 责...28 3.3 教 师 合 同...28 3.3.1 岗 位 聘 用 合 同...28 3.3.2 人 事 代 理 合 同...28 3.3.3 其 他 合 同...29 3.4 教 师 资 格 认 定...29 3.4.1 认 定 条 件...29 3.4.2 认 定 材 料...29 3.5 教 师 培 养...30 3.5.1 岗 前 培 训...30 3.5.2 外 语 培 训...30 3.5.3 学 位 提 升...30 3.5.4 博 士 后 研 修...30 3.5.5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项 目...31 3.5.6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全 额 资 助 培 养 项 目...31 3.5.7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31 3.5.8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32 3.5.9 校 内 科 研 基 金...32 3.5.10 其 他 培 训 培 养 项 目...32 3.6 教 师 职 务 聘 任...32 3.6.1 基 本 条 件 及 业 务 条 件...32 3.6.2 聘 任 程 序...33 3.6.3 外 语 免 试 条 件...33 3.6.4 外 语 考 试...34 3.6.5 证 书 办 理...34 3.7 教 师 考 核...35 3.7.1 试 用 期 考 核...35 3.7.2 年 度 考 核...35 3.7.3 聘 期 考 核...36 3.7.4 专 项 考 核...36 3.8 教 师 奖 励...36 3.8.1 奖 教 金 评 选...36 3.8.2 优 秀 评 选...36 3.9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与 纪 律 处 分...38 3.9.1 职 业 道 德 行 为 规 范...38 3.9.2 学 术 道 德 规 范...39 3.9.3 行 政 纪 律 处 分...39 3.9.4 教 学 事 故 的 界 定 与 处 理...40 3

3.10 教 师 流 动...41 3.10.1 校 内 流 动...41 3.10.2 调 出...41 3.10.3 辞 职...41 3.10.4 辞 退...42 3.11 教 师 出 国 ( 境 )...42 3.11.1 相 关 规 定...42 3.11.1.1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的 选 派...42 3.11.1.2 单 位 公 派 出 国 ( 境 ) 人 员 的 选 派...42 3.11.1.3 出 国 ( 境 ) 探 亲...43 3.11.1.4 出 国 ( 境 ) 旅 游...43 3.11.1.5 出 国 ( 境 ) 人 员 的 管 理...43 3.11.1.6 出 国 ( 境 ) 留 学 协 议 书 签 订 与 履 行...44 3.11.1.7 出 国 ( 境 ) 人 员 回 校 报 到 与 述 职...44 3.11.1.8 出 国 ( 境 ) 人 员 国 内 工 资 待 遇...44 3.11.1.9 出 国 ( 境 ) 逾 期 人 员 管 理...45 3.11.2 因 公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45 3.11.3 短 期 出 国 ( 境 ) 手 续...45 3.11.4 副 高 职 称 以 上 教 工 因 私 出 国 ( 境 ) 办 理 流 程...46 3.11.5 赴 台 手 续 办 理 流 程...46 3.11.6 因 公 护 照 管 理 规 定...47 3.12 作 息 时 间 与 休 假...47 3.12.1 作 息 时 间...47 3.12.2 假 期...47 3.12.3 请 假 制 度...47 第 四 章 教 学 工 作...49 4.1 教 学 规 范...49 4.1.1 课 堂 规 范...49 4.1.2 开 课 资 格...49 4.1.3 课 程 教 学...49 4.1.4 精 品 课 程...50 4.1.5 教 学 教 材...50 4.2 实 践 性 环 节...51 4.2.1 实 验 指 导...51 4.2.2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52 4.2.3 实 习 考 核...54 4.3 课 外 指 导 作 业...55 4.3.1 课 外 指 导...55 4.3.2 作 业...55 4.4 课 程 考 核...56 4.4.1 考 核 范 围...56 4.4.2 命 题...56 4.4.3 试 题 送 审 印 刷 领 取...56 4.4.4 考 试...57 4

4.4.5 试 卷 评 阅 与 成 绩 评 定...57 4.4.6 成 绩 登 记 更 改 保 密 及 试 卷 保 存...58 4.4.7 考 场 规 则...58 4.4.8 监 考 教 师 守 则...59 4.4.9 课 程 的 缓 考 缺 考 旷 考 补 考 及 重 修...59 4.5 教 学 考 核 评 估 与 奖 励...60 4.5.1 教 学 质 量 评 价...60 4.5.2 校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申 报 程 序...61 4.5.3 校 级 优 秀 教 材 评 选...61 4.5.4 省 级 和 国 家 级 教 学 奖 评 定...62 4.5.5 教 学 名 师 的 申 报 评 定...62 4.5.6 教 学 团 队 的 申 报 评 定...62 4.6 教 师 参 与 学 生 管 理...63 4.6.1 学 业 导 师...63 4.6.2 辅 导 员...64 4.6.3 班 主 任...64 4.6.4 心 理 咨 询...64 第 五 章 研 究 生 教 育...66 5.1 研 究 生 招 生...66 5.1.1 博 士 生 招 生...66 5.1.2 硕 士 生 招 生...66 5.2 研 究 生 培 养...67 5.2.1 课 程 开 设...67 5.2.2 研 究 生 课 程 考 核...69 5.3 研 究 生 学 籍...71 5.3.1 入 学 与 注 册...71 5.3.2 休 学 与 复 学...72 5.3.3 转 专 业...72 5.3.4 退 学...72 5.3.5 毕 业 结 业 与 肄 业...72 5.4 研 究 生 创 新 基 金...73 5.4.1 创 新 基 金 资 助 方 式...73 5.4.2 创 新 基 金 组 成...73 5.4.3 创 新 基 金 资 助 年 限...73 5.4.4 创 新 基 金 申 请 条 件...73 5.4.5 创 新 基 金 名 额...74 5.4.6 奖 助 金 的 等 级...74 5.4.7 奖 助 金 的 动 态 调 整...74 5.4.8 基 础 与 人 文 社 科 研 究 生 创 新 专 项 基 金...74 5.5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在 学 管 理 与 培 养...74 5.5.1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在 学 管 理...74 5.5.2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75 5.5.3 任 课 教 师 与 指 导 教 师 聘 任...76 5.5.4 教 学 点 管 理...76 5

5.5.5 培 养 质 量 监 控...76 5.6. 研 究 生 学 位...76 5.6.1 申 请 学 位 的 程 序...76 5.6.2 学 位 论 文 规 范...77 5.6.3 学 位 论 文 评 审...78 5.6.4 学 位 论 文 答 辩...80 5.6.5 学 位 审 核...81 5.7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资 格...81 5.7.1 硕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申 请...81 5.7.2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申 请...81 第 六 章 科 学 研 究 工 作...84 6.1 国 家 级 项 目...84 6.1.1 国 家 重 大 科 技 专 项...84 6.1.2 国 家 重 点 基 础 研 究 发 展 计 划 (973 计 划 )...84 6.1.3 国 家 高 技 术 研 究 发 展 计 划 (863 计 划 )...85 6.1.4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85 6.1.5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86 6.1.6 国 家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发 展 项 目...88 6.2 省 部 级 项 目...89 6.2.1 长 江 学 者 与 创 新 团 队 发 展 计 划 创 新 团 队...89 6.2.2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支 持 计 划...89 6.2.3 高 等 学 校 学 科 创 新 引 智 计 划...90 6.2.4 科 技 创 新 工 程 重 大 项 目 培 育 资 金 项 目...90 6.2.5 教 育 部 博 士 学 科 点 专 项 科 研 基 金...90 6.2.6 教 育 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项 目...91 6.2.7 教 育 部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科 研 启 动 基 金...91 6.2.8 全 国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作 者 专 项 资 金...92 6.2.9 霍 英 东 教 育 基 金...92 6.2.10 省 市 科 技 计 划 项 目...93 6.3.1 专 项 计 划...93 6.3.2 科 技 部 政 府 间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项 目...96 6.3.3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国 际 合 作 项 目...100 6.3.4 陕 西 省 国 际 合 作 项 目...100 6.4 横 向 科 研 项 目...100 6.4.1 横 向 科 技 合 作...100 6.4.2 横 向 科 研 经 费 管 理...100 6.5 人 文 社 科 项 目...102 6.5.1 各 类 项 目 申 报...102 6.5.1.1 国 家 社 科 基 金...102 6.5.1.2 教 育 部 项 目...102 6.5.1.3 陕 西 省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项 目...105 6.5.1.4 陕 西 省 软 科 学 研 究 计 划 项 目...105 6.5.1.5 西 安 市 社 科 规 划 课 题...106 6.5.1.6 西 安 市 软 科 学 研 究 计 划 项 目...106 6

6.5.2 各 类 成 果 奖 申 报...106 6.5.2.1 教 育 部 高 等 学 校 科 学 研 究 优 秀 成 果 奖 (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106 6.5.2.2 陕 西 省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优 秀 成 果 奖...107 6.5.2.3 陕 西 高 校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成 果 奖...107 6.5.2.4 西 安 市 社 会 科 学 优 秀 成 果 奖...108 6.6 军 工 科 研 项 目...108 6.6.1 军 工 科 研 管 理...108 6.6.2 军 工 保 密...109 6.7 科 技 成 果 奖 励...110 6.7.1 科 技 成 果 奖 励 的 申 报 与 奖 励...110 6.7.1.1 国 家 科 技 奖 励...110 6.7.1.2 教 育 部 高 等 学 校 科 学 研 究 优 秀 成 果 奖 ( 科 学 技 术 )...111 6.7.1.3 陕 西 省 科 学 技 术 奖...111 6.7.1.4 西 安 市 科 学 技 术 奖...112 6.7.1.5 陕 西 高 等 学 校 科 学 技 术 奖...113 6.7.1.6 社 会 力 量 科 学 技 术 奖...113 6.7.2 科 技 成 果 鉴 定...113 6.7.3 知 识 产 权 管 理...114 6.7.3.1 知 识 产 权 范 围...114 6.7.3.2 知 识 产 权 权 属...114 6.7.3.3 专 利 申 请...115 6.7.3.4 知 识 产 权 管 理...115 6.7.3.5 专 利 申 请 和 授 权 的 奖 励 办 法...116 6.8 到 款 办 理 流 程...116 第 七 章 教 师 薪 酬 与 福 利...118 7.1 教 师 工 资 津 补 贴...118 7.1.1 工 资...118 7.1.2 津 补 贴...118 7.1.3 调 资...119 7.2 教 师 校 内 津 贴...119 7.2.1 基 础 岗 位 津 贴...119 7.2.2 骨 干 岗 位 津 贴...119 7.2.3 特 殊 津 贴...120 7.3 客 座 教 授 访 问 学 者 及 流 动 编 制 教 师 待 遇...120 7.4 教 师 退 休...120 7.4.1 正 常 退 休 制 度...120 7.4.2 提 前 退 休 退 职 规 定...121 7.4.3 退 休 教 师 的 生 活 待 遇...121 7.4.4 退 休 和 提 前 离 岗 手 续 的 办 理...122 7.5 困 难 补 助...122 7.6 抚 恤 与 丧 葬...122 第 八 章 教 师 参 与 学 校 管 理...123 8.1 教 代 会 与 工 会...123 7

8.2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委 员 会...123 8.3 学 术 委 员 会...123 8.4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124 8.4.1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组 成...124 8.4.2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职 责...124 8.5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125 8.6 人 事 与 机 构 委 员 会...126 8.6.1 人 事 与 机 构 委 员 会 组 成...126 8.6.2 人 事 与 机 构 委 员 会 职 责...126 8.7 教 师 建 议 意 见 反 映 与 申 诉...126 第 九 章 校 内 公 共 服 务 与 支 持...127 9.1 图 书 期 刊 与 档 案...127 9.1.1 图 书 馆 概 况...127 9.1.2 图 书 馆 各 类 服 务 简 介...127 9.1.3 主 要 期 刊 介 绍...128 9.1.4 档 案 馆 简 介...132 9.2 财 务 服 务...132 9.2.1 内 部 转 账 流 程...132 9.2.2 借 款 流 程...134 9.2.3 日 常 报 销 流 程...135 9.2.4 探 亲 旅 费 报 销 流 程...135 9.2.5 外 汇 业 务 流 程...136 9.2.6 科 研 课 题 到 款 办 理 流 程...136 9.3 印 章 使 用...137 9.4 医 疗 服 务...137 9.4.1 校 医 院 业 务 简 介...137 9.4.2 医 疗 证 办 理 住 院...137 9.4.3 医 疗 费 报 销...138 9.4.4 医 疗 保 健...140 9.4.5 计 划 生 育...140 9.4.6 医 疗 互 助 基 金...141 9.5 校 园 网 通 信 服 务...141 9.5.1 校 园 网 入 网...141 9.5.2 办 公 自 动 化...142 9.5.3 校 园 一 卡 通...142 9.5.4 通 信 服 务...144 9.6 其 他...145 第 十 章 后 勤 保 障 服 务...146 10.1 住 房 管 理 与 保 障...146 10.1.1 住 宅 分 配...146 10.1.2 住 房 公 积 金...147 10.1.3 住 房 产 权 与 退 房...149 10.2 子 女 入 托 入 学...149 8

10.3 证 件 办 理...150 10.3.1 工 作 证 办 理...150 10.3.2 居 民 身 份 证 办 理...150 10.3.3 户 口 办 理...151 10.4 物 业 后 勤 服 务...151 10.4.1 水 电 供 暖...151 10.4.2 天 然 气 安 装 维 修 交 费...152 10.4.3 会 议 服 务...152 10.4.4 文 化 礼 品...152 10.4.5 印 务 服 务...152 10.4.6 用 车 服 务...153 10.4.7 餐 饮 服 务...153 10.4.8 安 全 保 卫...153 10.5 教 室 借 用...153 附 录...154 1. 国 家 重 点 学 科...154 2.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和 工 程 研 究 中 心...154 3. 校 内 专 职 科 研 机 构...155 4. 国 家 级 教 学 ( 人 才 培 养 ) 基 地...156 5. 国 家 级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156 6. 授 予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学 科 目 录...156 7. 博 士 后 科 研 流 动 站...158 9

第 一 章 西 安 交 大 校 情 总 揽 1.1 学 校 概 况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是 国 家 教 育 部 直 属 重 点 大 学, 其 前 身 是 1896 年 创 建 于 上 海 的 南 洋 公 学,1921 年 改 称 交 通 大 学,1956 年 国 务 院 决 定 交 通 大 学 内 迁 西 安,1959 年 定 名 为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并 被 列 为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是 首 批 进 入 国 家 211 工 程 建 设 的 七 所 大 学 之 一,1999 年 被 国 家 确 定 为 以 建 设 世 界 知 名 高 水 平 大 学 为 目 标 的 学 校 2000 年 4 月, 国 务 院 决 定, 将 原 属 卫 生 部 已 有 60 余 年 办 学 历 史 的 西 安 医 科 大 学 原 属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已 有 40 余 年 办 学 历 史 的 陕 西 财 经 学 院 并 入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是 一 所 具 有 理 工 特 色, 涵 盖 理 工 医 经 管 文 法 哲 教 育 等 9 个 学 科 门 类 的 综 合 性 研 究 型 大 学 学 校 设 有 19 个 学 院 ( 部 ) 和 3 个 临 床 教 学 医 院 校 本 部 现 有 教 职 工 5583 人, 专 任 教 师 2332 人, 其 中 教 授 副 教 授 1300 多 人 学 校 有 中 国 科 学 院 院 士 7 名,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12 名,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和 讲 座 教 授 32 名,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基 金 获 得 者 20 名, 国 家 有 突 出 贡 献 专 家 及 中 青 年 专 家 15 名, 国 家 教 学 名 师 奖 获 得 者 5 名,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入 选 者 124 名, 对 国 家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并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的 专 家 553 名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现 有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30642 人, 其 中 博 士 硕 士 研 究 生 12728 人 全 校 有 74 个 本 科 专 业,199 个 学 科 ( 专 业 ) 有 权 授 予 硕 士 学 位,114 个 学 科 ( 专 业 ) 有 权 授 予 博 士 学 位 学 校 有 8 个 国 家 一 级 重 点 学 科,37 个 国 家 二 级 重 点 学 科 拥 有 工 程 硕 士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和 MBA MPA 等 9 个 专 业 学 位 点,19 个 博 士 后 流 动 站,4 个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4 个 国 家 专 业 或 专 项 实 验 室,2 个 国 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8 个 教 育 部 重 点 实 验 室,2 个 教 育 部 工 程 研 究 中 心,2 个 卫 生 部 重 点 实 验 室,17 个 省 级 重 点 科 研 基 地 和 3 个 省 级 文 科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学 校 还 设 有 西 部 地 区 唯 一 的 国 家 高 性 能 计 算 中 心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建 校 110 余 年 来, 经 过 几 代 人 的 辛 勤 耕 耘, 形 成 了 兴 学 强 国 艰 苦 创 业 崇 德 尚 实 严 谨 治 学 的 优 良 传 统 和 爱 国 爱 校 饮 水 思 源 的 品 格, 坚 持 起 点 高 基 础 厚 要 求 严 重 实 践 的 办 学 特 色, 不 断 开 拓 创 新, 精 勤 育 人 近 年 来, 学 校 积 极 探 索, 大 胆 创 新, 实 现 了 办 学 模 式 的 全 方 位 改 革, 加 强 复 合 型 人 才 培 养 学 校 积 极 推 进 基 于 通 识 教 育 科 研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培 养 的 2+4+X 研 究 型 大 学 人 才 培 养 新 模 式, 实 现 从 知 识 传 授 型 向 探 索 研 究 型 教 育 的 转 变 2007 年, 学 校 创 办 钱 学 森 实 验 班, 因 材 施 教, 培 养 拔 尖 人 才 ; 创 办 宗 濂 实 验 班, 探 索 符 合 医 学 教 育 规 律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学 校 实 行 书 院 制 教 育, 把 中 国 的 传 统 教 育 精 神 和 现 代 的 大 学 之 道 融 入 其 中, 营 造 育 人 新 环 境 迁 校 50 余 年 来,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为 国 家 输 送 了 大 批 的 各 类 专 门 人 才, 毕 业 生 在 社 会 各 界 享 有 良 好 的 声 誉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科 技 工 作 以 面 向 国 家 重 大 需 求 瞄 准 国 际 前 沿 突 出 自 主 创 新 加 速 成 果 转 化 为 发 展 战 略, 努 力 实 现 了 项 目 人 才 和 平 台 良 性 互 动, 在 基 地 建 设 科 研 成 果 和 产 学 研 合 作 等 方 面 取 得 重 要 进 展,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科 技 竞 争 力 显 著 提 升 十 五 以 来,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成 果 卓 著, 主 持 国 家 重 点 基 础 研 究 发 展 计 划 (973 计 划 ) 项 目 6 项, 国 家 安 全 重 大 基 础 研 究 ( 军 工 973 计 划 ) 项 目 1 项, 项 目 数 和 经 费 在 全 国 高 校 位 10

居 前 列 ; 主 持 国 家 863 计 划 项 目 155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857 项,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项 目 37 项 ; 共 获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奖 21 项, 其 中 2005 年 获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奖 7 项, 为 全 国 高 校 第 二 位 近 年 来, 学 校 的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明 显 提 升,2006 年 发 表 的 SSCI 论 文 位 居 全 国 高 校 第 五 在 产 学 研 合 作 方 面, 注 重 解 决 行 业 关 键 性 技 术 问 题, 在 创 新 合 作 模 式 方 面 进 行 有 益 的 探 索, 相 继 成 立 陕 西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西 安 交 大 - 东 汽 研 究 院 等 合 作 机 构, 发 挥 科 技 对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支 撑 作 用 学 校 校 园 文 化 生 活 丰 富 多 彩, 全 校 有 各 类 学 生 社 团 组 织 一 百 余 个 2001 年 9 月, 第 七 届 挑 战 杯 全 国 大 学 生 课 外 学 术 科 技 作 品 竞 赛 在 我 校 成 功 举 行 2002 年 5 月, 在 英 国 伦 敦 举 行 的 国 际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中, 我 校 代 表 荣 获 非 英 语 国 家 选 手 一 等 奖 ;2004 年 参 加 飞 豹 杯 全 国 首 届 空 中 机 器 人 大 赛, 荣 获 固 定 翼 组 冠 军 ;2005 年 参 加 全 国 首 届 学 生 艺 术 展 活 动, 获 得 金 奖 ; 在 全 国 第 三 届 爱 迪 生 杯 技 术 创 新 竞 赛 中 获 得 一 等 奖 2 名, 连 续 三 年 总 成 绩 第 一 ;2006 年 在 全 国 第 五 届 挑 战 杯 创 业 计 划 大 赛 中 夺 得 金 奖 ; 2006 年 和 2007 年 学 生 机 器 人 队 连 续 两 年 获 得 CCTV 杯 全 国 大 学 生 机 器 人 电 视 大 赛 冠 军, 2007 年 又 在 河 内 举 办 的 国 际 大 赛 中 夺 冠, 这 是 中 国 首 次 在 此 项 赛 事 中 获 得 冠 军 2007 年 在 第 十 届 挑 战 杯 飞 利 浦 全 国 大 学 生 课 外 学 术 科 技 作 品 竞 赛 中 获 特 等 奖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国 际 交 往 广 泛, 与 美 日 英 法 德 意 新 韩 等 25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125 所 高 等 学 校 和 研 究 机 构 建 立 了 校 际 协 作 关 系 2005 年 以 来, 邀 请 了 12 位 诺 贝 尔 奖 和 菲 尔 茨 奖 获 得 者 及 600 余 位 国 外 教 授 来 访 讲 学, 合 作 研 究 学 术 交 流 的 世 界 各 国 学 者 企 业 高 层 政 府 要 员 达 6500 余 人 ; 先 后 派 出 赴 国 外 访 问 进 修 研 究 及 攻 读 学 位 的 教 师 和 学 生 860 余 人, 参 加 国 际 会 议 800 余 人 ; 聘 请 了 包 括 英 国 皇 家 工 程 院 院 士 Tomas Bell 教 授 在 内 的 近 百 名 外 籍 教 师 长 期 在 校 任 教 ; 与 国 外 18 所 著 名 大 学 ( 集 团 ) 合 作 开 展 本 科 生 和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项 目 ; 与 英 国 利 物 浦 大 学 合 作, 在 苏 州 建 立 西 交 利 物 浦 大 学, 这 是 我 国 目 前 唯 一 一 所 以 理 工 科 为 办 学 特 色 的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机 构 ; 与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等 多 个 高 校 开 展 EMBA MBA 合 作 办 学 项 目 ; 与 美 国 内 布 拉 斯 加 - 林 肯 大 学 合 作 举 办 孔 子 学 院 ; 先 后 承 办 50 多 次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及 多 个 重 大 外 事 活 动, 如 第 四 届 中 日 大 学 校 长 论 坛 第 四 届 中 国 - 耶 鲁 大 学 领 导 暑 期 高 级 研 讨 班 等, 使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在 国 际 上 的 声 誉 不 断 提 高 近 年 来, 随 着 学 校 国 际 交 流 的 日 趋 活 跃, 学 校 留 学 生 教 育 规 模 不 断 扩 大,2007 年, 有 来 自 50 个 国 家 的 970 名 留 学 生 在 校 学 习, 其 中 学 历 生 比 例 达 到 71% 学 校 医 学 留 学 生 教 育 ( 英 语 授 课 ) 在 国 内 外 享 有 良 好 声 誉, 大 部 分 留 学 生 毕 业 后 免 试 或 通 过 考 试 获 取 了 本 国 的 医 师 执 照, 部 分 留 学 生 获 英 美 及 澳 大 利 亚 等 第 三 国 的 医 师 执 照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占 地 2464 亩, 校 舍 面 积 157 万 平 方 米 校 园 中 心 区 的 钱 学 森 图 书 馆 总 建 筑 面 积 近 4 万 平 方 米, 阅 览 座 位 3518 席 ; 图 书 馆 藏 书 400 万 余 册, 期 刊 近 万 种, 全 文 电 子 期 刊 24835 种 图 书 馆 自 动 化 集 成 系 统 与 校 园 网 CERNET 和 Internet 连 接, 校 内 外 用 户 均 可 通 过 远 程 终 端 或 互 联 网 访 问 学 校 有 具 备 国 际 先 进 大 学 水 平 的 校 园 计 算 机 网, 校 园 网 覆 盖 了 东 西 校 区 所 有 教 学 科 研 办 公 楼 及 绝 大 部 分 学 生 宿 舍 学 校 建 有 条 件 良 好 的 现 代 化 学 生 公 寓 及 学 生 综 合 餐 厅, 有 总 面 积 达 1 万 多 平 方 米 的 思 源 学 生 活 动 中 心, 有 设 施 先 进 的 体 育 运 动 场, 有 学 科 门 类 齐 全 设 备 精 良 拥 有 2539 张 床 位 的 教 学 医 院 江 泽 民 学 长 于 1989 年 9 月 1993 年 6 月 和 2002 年 3 月 先 后 三 次 拨 冗 专 程 回 母 校 看 望 师 生, 并 称 赞 母 校 校 园 苍 松 翠 柏, 环 境 优 美, 是 学 习 的 好 地 方, 应 该 出 科 学, 出 智 慧, 出 新 的 科 学 家 近 年 来,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不 断 适 应 国 际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新 形 势, 逐 步 搭 建 起 适 应 国 际 潮 流 的 高 等 人 才 培 养 基 本 构 架, 建 立 起 现 代 化 的 科 学 决 策 体 系 执 行 体 系 和 监 督 体 系, 使 学 校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国 际 接 轨, 奠 定 了 建 设 世 界 知 名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坚 实 基 础 11

学 校 的 校 训 是 : 精 勤 求 学 敦 笃 励 志 果 毅 力 行 忠 恕 任 事 学 校 的 使 命 是 : 致 力 于 培 养 崇 尚 科 学 求 实 创 新 勤 奋 踏 实 富 有 社 会 责 任 感 和 高 尚 品 质 的 杰 出 人 才, 保 存 创 造 和 传 播 知 识, 为 中 国 乃 至 世 界 科 技 进 步 社 会 发 展 和 人 类 文 明 做 出 重 要 贡 献 学 校 的 愿 景 是 : 在 人 才 培 养 科 学 研 究 和 社 会 服 务 方 面 保 持 领 先, 创 造 卓 越 成 就, 到 本 世 纪 中 叶, 把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建 设 成 为 大 师 名 流 荟 萃 莘 莘 学 子 神 往 栋 梁 之 材 辈 出 的 世 界 一 流 研 究 型 大 学 1.2 校 训 内 涵 校 训 是 学 校 规 定 的 符 合 本 校 办 学 宗 旨 对 师 生 有 指 导 意 义 的 关 键 词 语 从 我 校 档 案 馆 珍 藏 的 现 有 校 史 文 献 可 知, 学 校 自 1896 年 创 办 以 来, 校 训 的 词 语 曾 有 过 多 次 更 动, 从 1909 年 的 勤, 俭, 敬, 信 ; 到 1933 年 的 精 勤, 敦 笃, 果 毅, 忠 恕 ; 再 到 1937 年 的 精 勤 求 学, 敦 笃 励 志, 果 毅 力 行, 忠 恕 任 事 这 些 校 训 存 在 着 某 些 差 别, 但 在 思 想 内 容 上 具 有 一 定 的 继 承 性 连 贯 性, 体 现 了 中 国 传 统 文 化 的 精 华 2005 年 4 月 4 日,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决 定 启 用 1937 年 交 通 大 学 一 览 公 布 的 校 训, 即 : 精 勤 求 学 敦 笃 励 志 果 毅 力 行 忠 恕 任 事 精 勤 求 学 精 勤 : 指 专 心 勤 勉 后 汉 书 冯 勤 传 : 以 图 议 军 粮, 在 事 精 勤, 遂 见 亲 识 南 朝 宋 刘 义 庆 世 说 新 语 解 : 郗 愔 (yin) 信 道, 甚 精 勤 求 学 : 求 探 索, 寻 找 ; 学 学 问 学 业 求 学 意 为 探 求 学 问 朱 熹 中 庸 章 句 集 注 于 博 学 之, 审 问 之, 慎 思 之, 明 辨 之, 笃 行 之 下 注 中 引 述 程 子 曰 : 五 者 废 其 一, 非 学 也 校 训 旨 在 培 养 学 生 如 何 做 学 问, 养 成 勤 奋 学 习 的 品 行, 完 善 知 识 结 构, 敏 而 好 学, 不 耻 下 问 ; 慎 于 思 考, 明 辨 是 非 ; 学 无 止 境, 终 生 不 辍 ;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学 以 致 用 敦 笃 励 志 敦 笃 : 指 敦 厚 笃 实 左 传 成 公 十 三 年 : 勤 礼 莫 如 致 敬, 尽 力 莫 如 敦 笃 敦 厚 : 诚 朴 宽 厚 礼 记 经 解 : 其 为 人 也, 温 柔 敦 厚, 诗 教 也 笃 实 : 纯 厚 朴 实, 忠 诚 老 实, 踏 实 实 在 易 大 畜 : 大 畜 刚 健, 笃 实 辉 光, 日 新 其 德 韩 愈 独 孤 府 君 墓 志 铭 : 宪 公 躬 孝 践 行 笃 实, 而 辩 于 文 励 志 : 指 集 中 心 思 致 力 于 某 种 事 业 班 固 白 虎 通 谏 诤 : 励 志 忘 生, 为 君 不 避 丧 生 旧 唐 书 李 渤 传 : 渤 耻 其 家 污, 坚 苦 不 仕, 励 志 于 文 学, 隐 于 嵩 山, 以 读 书 业 文 为 事 校 训 旨 在 培 养 学 生 具 有 敦 厚 诚 信 的 品 德, 吃 苦 耐 劳 创 新 实 干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成 就 大 事 的 志 向 果 毅 力 行 果 毅 : 指 果 敢 坚 毅 书 泰 誓 下 : 尔 众 士, 其 尚 迪 果 毅, 以 登 乃 辟 孔 颖 达 疏 : 果 为 果 敢, 毅 为 强 决 皆 言 其 心 不 犹 豫 也 力 行 : 一 是 指 竭 力 而 行 孔 传 : 行 无 法 度, 竭 日 不 足, 故 曰 力 行 二 是 指 努 力 实 践 礼 记 庸 : 好 学 近 乎 知, 力 行 近 乎 仁, 知 耻 近 乎 勇 论 语 : 言 必 信, 行 必 果 信 诚 实, 言 之 有 实 ; 果 必 行 儒 家 认 为 笃 志 力 行 专 心 一 意 地 去 实 践 是 与 好 学 知 耻 诚 实 守 信 相 连 的 校 训 旨 在 培 养 学 生 果 断 坚 毅 言 行 一 致 的 品 德, 包 括 敢 于 改 革 创 新, 敢 于 拼 搏, 敢 做 敢 为, 战 胜 困 难, 不 怕 曲 折, 锲 而 不 舍, 扎 扎 实 实, 兢 兢 业 业 的 事 业 心 忠 恕 任 事 忠 恕 : 是 儒 家 伦 理 道 德 的 基 本 范 畴 忠 尽 心 为 人, 尽 力 为 人 谋 ; 恕 推 己 及 人, 如 人 之 心 论 语 里 仁 记 载 曾 子 评 价 孔 子 时 说 : 夫 子 之 道, 忠 恕 而 已 矣 朱 熹 集 注 : 尽 己 之 谓 忠, 推 己 之 谓 恕 程 子 曰 : 以 己 及 物, 仁 也 ; 推 己 及 物, 恕 也, 违 道 不 远 是 也 忠 恕 是 以 待 自 己 的 态 度 对 12

待 人, 是 仁 的 具 体 运 用, 作 为 贯 通 孔 子 学 说 的 核 心 内 容, 忠 恕 成 为 儒 家 处 理 人 际 关 系 的 基 本 原 则 之 一 任 事 : 有 多 种 解 释, 与 校 训 贴 切 的 解 释 有 二 : 一 是 称 职, 胜 任 所 担 当 的 职 责 ; 二 是 顶 事 顶 用 北 魏 贾 思 勰 齐 民 要 术 : 造 酒 法 : 用 黍 米 曲 一 斗, 杀 米 一 石 秫 米 令 酒 薄, 不 任 事 石 声 汉 注 : 任 事, 顶 事 校 训 旨 在 培 养 学 生 具 有 坦 荡 胸 怀, 尽 心 为 人 仁 者 爱 人 的 品 德, 具 有 自 信 心 责 任 心 竞 争 力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树 立 为 民 族 得 中 兴 的 人 生 观 价 值 观, 以 为 世 界 之 光 ( 为 世 界 添 光 彩 ) 的 业 绩 来 证 明 自 己 能 够 胜 任 各 种 挑 战 性 的 工 作 若 从 时 间 的 角 度 来 进 行 分 析, 可 以 看 出,1933 年 校 训 精 勤, 敦 笃, 果 毅, 忠 恕 立 足 于 教 导 如 何 做 人 1937 年 校 训 在 继 承 1933 年 校 训 如 何 做 人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求 学, 励 志, 力 行, 任 事, 增 添 了 如 何 做 事 的 内 容 用 稍 后 公 布 的 校 歌 来 注 释 校 训, 就 是 要 求 作 为 一 名 交 大 人, 做 人 永 远 要 谦 虚 勤 勉, 忠 诚 老 实, 果 敢 坚 毅, 宽 厚 爱 人, 心 理 健 康, 掌 握 与 人 相 处 的 艺 术 ; 做 事 要 永 远 求 学 不 止, 追 求 真 理 之 花 性 灵 泉 源, 炼 就 创 新 精 神 和 创 新 能 力, 通 过 不 断 积 累 实 学 来 培 国 本 ; 要 以 民 族 得 中 兴 为 世 界 之 光 的 远 大 目 标 来 励 志, 既 有 世 界 眼 光 国 际 意 识, 又 能 辨 别 是 非, 保 护 和 弘 扬 优 秀 的 民 族 文 化, 保 持 民 族 的 自 尊 心 和 自 信 心 ; 要 以 青 年 之 模 楷 鼓 舞 群 伦 ( 群 伦 : 同 类 ) 英 俊 济 跄, 经 营 四 方 的 理 念, 在 科 学 艺 术 实 业 等 领 域, 以 实 干 苦 干 巧 干 的 优 异 业 绩 来 身 体 力 行 与 任 事 1.3 校 歌 校 徽 1.3.1 校 歌 来 历 校 歌 是 学 校 文 化 精 髓 的 集 中 体 现, 是 学 校 优 良 传 统 与 办 学 特 色 的 象 征 我 校 自 1896 年 创 办 以 来, 受 形 势 变 化 与 隶 属 关 系 的 影 响, 创 作 和 吟 唱 过 多 首 校 歌 如 1897 年 有 南 洋 公 学 师 范 院 院 歌 警 醒 歌,1909 年 有 邮 传 部 高 等 实 业 学 堂 校 歌,1915 年 有 南 洋 大 学 堂 校 歌,1926 年 有 交 通 部 南 洋 大 学 校 歌,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又 创 作 了 新 的 国 立 交 通 大 学 校 歌 等 2005 年 4 月 4 日, 在 全 球 隆 重 纪 念 反 法 西 斯 战 争 与 抗 日 战 争 胜 利 60 周 年, 我 校 110 周 年 校 庆 的 前 夕, 学 校 决 定 启 用 上 个 世 纪 40 年 代 创 作 于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的 国 立 交 通 大 学 校 歌 ( 以 下 简 称 校 歌 ), 歌 词 与 曲 谱 都 保 留 了 原 貌 校 歌 有 着 鲜 明 的 时 代 烙 印 1937 年, 爆 发 了 震 惊 中 外 的 卢 沟 桥 事 变, 日 军 发 动 全 面 侵 华 战 争 8 月 13 日, 日 军 大 举 进 犯 上 海,11 月 日 军 占 领 上 海, 徐 家 汇 校 舍 为 日 寇 强 占, 我 校 被 迫 迁 入 法 租 界, 借 震 旦 大 学 与 中 华 学 艺 社 部 分 房 屋 继 续 办 学, 交 大 人 与 日 本 侵 略 者 继 续 展 开 着 各 种 形 式 的 顽 强 斗 争 国 难 当 头, 匹 夫 有 责, 民 族 危 亡 的 历 史 氛 围, 无 疑 构 成 了 我 校 校 歌 产 生 的 时 代 大 背 景 1942 年, 教 育 部 令 渝 校 为 国 立 交 通 大 学 本 部, 任 命 吴 保 丰 ( 嘉 谷 ) 为 代 理 校 长 1943 年 4 月 校 庆 前 夕, 吴 保 丰 校 长 为 激 励 交 大 人 的 爱 国 热 忱, 在 " 四 十 七 周 年 校 庆 纪 念 刊 " 上 发 表 校 歌, 重 申 了 交 大 的 办 学 理 念 特 性 精 神 与 传 统 查 阅 校 史 文 献 可 知, 这 首 校 歌 出 处 有 二 : 一 是 刊 登 于 1943 年 4 月 出 版 的 " 四 十 七 周 年 校 庆 纪 念 刊 " 交 大 概 况 之 中, 由 交 通 大 学 ( 重 庆 本 部 ) 编 印 ; 二 是 刊 登 于 1944 年 1 月 出 版 的 交 大 友 声 ( 第 一 期 ) 之 中, 由 国 立 交 通 大 学 与 交 通 大 学 同 学 会 联 合 编 印 这 两 个 刊 物 都 将 校 歌 特 意 放 在 首 页 位 置, 均 署 名 萧 友 梅 作 曲, 词 作 者 则 缺 失 13

萧 友 梅 (1884~1940), 字 思 鹤, 广 东 中 山 ( 原 香 山 ) 县 人, 为 我 国 著 名 的 音 乐 教 育 家 作 曲 家 后 有 零 星 文 献 资 料 分 析, 校 歌 的 歌 词 作 者 很 可 能 出 自 国 文 系 主 任 陈 柱 之 手 陈 柱, 字 柱 尊, 广 西 北 流 人, 是 著 名 的 国 学 家 校 歌 歌 词 如 下 : 美 哉 吾 校, 真 理 之 花, 青 年 之 楷 模, 邦 国 之 荣 华, 校 旗 飘 扬, 与 日 俱 长, 为 世 界 之 光, 为 世 界 之 光 美 哉 吾 校, 鼓 舞 群 伦, 启 发 我 睿 智, 激 励 我 热 忱, 英 俊 济 跄, 经 营 四 方, 为 世 界 之 光, 为 世 界 之 光 美 哉 吾 校, 性 灵 泉 源, 科 学 之 奥 府, 艺 术 之 林 园, 实 业 扩 张, 进 步 无 疆, 为 世 界 之 光, 为 世 界 之 光 美 哉 吾 校, 灿 烂 文 明, 实 学 培 国 本, 民 族 得 中 兴, 宇 土 茫 茫, 山 高 水 长, 为 世 界 之 光, 为 世 界 之 光 校 歌 的 主 题 思 想 可 概 括 为 三 点 :(1) 交 大 以 培 养 追 求 真 理 振 兴 国 家 的 优 秀 青 年 为 教 育 目 标, 要 求 交 大 学 子 能 担 负 起 鼓 舞 同 类, 启 发 民 族 睿 智 的 责 任, 激 励 热 忱, 英 俊 济 跄, 经 营 四 方, 为 推 动 世 界 文 明 而 大 放 异 彩 ;(2) 交 大 以 振 兴 中 国 的 科 学 艺 术 实 业 为 办 学 方 向, 旨 在 成 为 民 族 性 灵 的 泉 源 原 始 创 新 的 基 地, 依 靠 " 实 学 " 或 厚 重 的 专 业 知 识 来 夯 实 国 家 的 基 础, 复 兴 中 华 民 族, 为 建 设 世 界 一 流 大 学 而 大 放 异 彩 ;(3) 一 代 代 交 大 学 子, 承 前 启 后, 继 往 开 来, 以 母 校 为 美 为 荣, 校 旗 飘 扬, 山 高 水 长, 进 步 无 疆 无 疑, 以 上 思 想 与 我 国 当 代 实 施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思 想 是 一 致 的 校 歌 是 时 代 精 神 的 缩 影, 记 住 历 史 是 为 了 启 迪 未 来 今 天 我 们 唱 起 校 歌,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和 深 远 的 历 史 意 义 让 我 们 永 存 忧 患 意 识, 自 强 不 息, 励 精 图 治, 为 中 华 民 族 的 伟 大 复 兴, 为 世 界 之 光, 奋 勇 前 进!( 校 歌 词 谱 见 附 录 后 ) 1.3.2 校 徽 溯 源 校 徽 是 一 个 大 学 的 标 志 和 象 征,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代 表 了 学 校 的 精 神 与 追 求 据 档 案 文 献 记 载, 上 世 纪 20 年 代 初 30 年 校 庆 时, 学 校 决 定 改 良 原 来 的 校 徽, 以 弘 扬 学 校 的 性 质 与 精 神, 在 全 校 范 围 内 发 出 通 告 公 开 征 集 校 徽 图 样 时 应 征 者 如 云, 非 常 踊 跃 到 1926 年 1 月 23 日 学 校 发 出 通 告, 确 定 校 徽, 决 定 采 纳 在 校 的 广 东 才 子 徐 震 池 和 刚 刚 毕 业 离 校 的 杨 恒 (1925 届 机 械 系 ) 两 人 的 设 计 稿 合 二 为 一, 并 请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副 教 授 兼 监 理 工 程 师 杨 培 捧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副 教 授 杜 光 祖 加 以 修 正 1926 年 2 月 24 日 学 校 收 到 隶 属 上 级 当 时 的 交 通 部 总 长 龙 心 湛 签 署 的 交 通 部 指 令 第 四 三 九 号 文, 文 件 中 写 到 校 徽 图 样 均 悉, 应 准 自 此 交 通 大 学 历 史 上 第 一 次 校 徽 被 确 定 下 来, 并 得 到 官 方 认 可 1926 级 学 生 徐 震 池 亲 自 撰 写 的 南 洋 新 校 徽 之 意 义 一 文 详 细 介 绍 了 新 校 徽 的 确 定 过 程 和 含 义 文 中 说, 校 徽 为 圆 形, 中 间 有 一 铁 砧, 向 左 斜 靠 着 一 把 铁 锤, 右 边 有 五 节 链 条 相 垂, 上 面 摆 放 着 中 西 书 籍 数 本, 表 示 工 程 教 育 以 及 工 读 并 重, 学 重 中 西 之 意 铁 砧 底 座 上 刻 有 创 校 年 代 1896 年, 后 面 的 背 景 为 一 盾 形, 有 勉 励 交 大 人 当 忠 于 一 己, 勇 于 前 进, 庶 几 能 纵 横 天 下 之 意 环 盾 牌 是 一 圈 齿 轮 (Gear) 形, 略 似 电 机 中 转 核 (Armature) 的 横 截 面, 则 表 示 工 程 与 交 通 之 意, 也 可 喻 其 为 交 通 事 业 外 圈 还 刻 有 学 校 的 中 英 文 校 名, 表 示 了 期 望 学 校 声 名 远 扬 的 美 好 愿 望 1933 年, 交 通 大 学 刻 有 该 枚 校 徽 的 饮 水 思 源 纪 念 碑 落 成, 校 徽 随 之 渐 渐 深 入 人 心, 影 响 日 远 世 事 沧 桑, 虽 然 交 通 大 学 在 以 后 的 岁 月 里 历 经 变 迁, 校 名 变 更, 但 从 二 十 年 代 后 期 直 至 今 天, 可 以 看 出 校 徽 仅 做 了 少 许 修 改, 基 本 上 沿 用 最 初 的 样 式 存 续 下 来, 得 到 广 大 校 友 的 公 认, 成 为 海 内 外 交 大 人 的 精 神 寄 托 如 今, 这 一 校 徽 已 成 为 交 通 大 学 丰 富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物 质 载 体 2000 年 5 到 6 月, 我 校 向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商 标 局 申 请 注 册 登 记 的 校 名 和 校 徽 陆 续 正 式 注 册 生 14

效 每 天, 当 我 们 打 开 西 安 交 大 的 网 址 主 页 时, 在 左 上 角 最 醒 目 的 位 置 就 可 以 看 到 这 枚 独 具 匠 心 简 洁 大 方, 闪 烁 着 智 慧 光 芒 反 映 着 理 想 追 求 的 校 徽 她 激 励 着 一 代 又 一 代 交 大 师 生 勇 往 直 前, 用 自 己 的 实 际 行 动 为 校 徽 添 光 加 彩 让 校 徽 熠 熠 生 辉! 1.4 学 校 机 构 1.4.1 党 群 机 构 党 委 办 公 室 纪 检 委 组 织 部 / 党 校 宣 传 部 统 战 部 学 生 工 作 部 人 民 武 装 部 工 会 团 委 1.4.2 行 政 机 构 校 长 办 公 室 研 究 生 院 教 务 处 科 研 院 人 事 处 / 高 层 办 学 生 处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财 务 处 审 计 处 实 验 室 与 资 产 管 理 处 重 点 办 基 建 处 校 园 事 务 与 物 业 服 务 处 保 卫 处 / 公 安 处 离 退 休 工 作 处 监 察 处 校 园 发 展 与 规 划 部 住 房 与 周 边 校 产 管 理 处 招 生 办 公 室 学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校 友 关 系 发 展 部 信 息 与 网 络 中 心 医 学 中 心 社 会 教 育 管 理 处 曲 江 校 区 建 设 办 公 室 曲 江 校 区 管 理 办 公 室 1.4.3 直 属 单 位 图 书 馆 档 案 馆 期 刊 中 心 校 医 院 工 程 坊 1.4.4 附 属 单 位 医 学 院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医 学 院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医 学 院 口 腔 医 院 交 大 附 中 交 大 二 附 中 交 大 附 小 交 大 二 附 小 医 学 院 附 设 卫 生 学 校 建 筑 与 城 乡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1.4.5 挂 靠 单 位 交 大 驻 京 办 事 处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校 结 算 中 心 技 术 成 果 转 移 中 心 保 密 工 作 办 公 室 校 卫 队 15

考 核 与 绩 效 评 估 办 校 园 物 业 服 务 中 心 1.4.6 社 会 服 务 单 位 西 安 交 大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交 大 南 洋 大 酒 店 西 安 交 大 幼 儿 园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城 市 学 院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科 技 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 / 音 像 出 版 社 西 交 利 物 浦 大 学 西 安 交 大 技 术 成 果 转 移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4.7 书 院 彭 康 书 院 文 治 书 院 宗 濂 书 院 启 德 书 院 仲 英 书 院 励 志 书 院 崇 实 书 院 南 洋 书 院 1.4.8 学 院 系 学 院 系 学 院 系 理 学 院 科 学 计 算 与 应 用 软 件 系 应 用 数 学 系 信 息 科 学 系 统 计 金 融 系 应 用 物 理 系 光 信 息 科 学 与 技 术 系 材 料 物 理 系 应 用 化 学 系 材 料 化 学 系 能 源 与 动 力 工 程 学 院 电 机 电 器 及 其 控 制 工 程 系 工 业 自 动 化 系 电 力 工 程 系 高 压 电 与 绝 缘 技 术 系 电 机 电 器 及 其 控 制 工 程 系 工 业 自 动 化 系 电 力 工 程 系 高 压 电 与 绝 缘 技 术 系 工 业 设 计 系 电 机 电 器 及 其 控 制 工 程 系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机 械 工 程 及 自 动 化 系 机 械 电 子 工 程 系 电 气 工 程 学 院 工 业 自 动 化 系 电 力 工 程 系 仪 器 科 学 与 技 术 系 高 压 电 与 绝 缘 技 术 系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系 电 子 与 信 息 工 程 学 院 电 子 科 学 与 技 术 系 信 息 与 通 信 工 程 系 自 动 化 科 学 与 技 术 系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 材 料 学 系 材 料 加 工 工 程 系 材 料 物 理 与 化 学 系 微 电 子 学 系 16

学 院 系 学 院 系 护 理 学 系 银 行 信 息 管 理 系 法 医 学 系 电 子 商 务 系 公 共 卫 生 学 系 经 济 与 金 融 学 院 国 际 经 济 与 贸 易 系 经 济 学 系 金 融 系 财 政 系 医 学 院 病 理 学 系 遗 传 学 与 分 子 生 物 学 系 药 理 学 系 免 疫 学 与 病 原 生 物 学 系 统 计 系 生 理 学 与 病 理 生 理 学 系 产 业 与 贸 易 经 济 系 药 学 系 人 体 解 剖 与 组 织 胚 胎 学 系 航 天 航 空 学 院 航 天 航 空 系 工 程 力 学 系 生 命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院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系 生 物 科 学 与 工 程 系 法 学 院 法 学 系 英 语 系 日 语 系 外 国 语 俄 语 系 学 院 德 语 系 法 语 系 信 息 管 理 与 电 子 商 务 系 技 术 经 济 与 管 理 系 会 计 与 财 务 系 管 理 工 业 工 程 系 学 院 管 理 科 学 系 组 织 管 理 系 市 场 营 销 系 软 件 学 院 人 居 环 境 与 建 筑 工 程 学 院 人 文 学 院 软 件 工 程 系 建 筑 学 系 土 木 工 程 系 建 筑 环 境 与 设 备 工 程 系 环 境 科 学 与 技 术 系 哲 学 与 心 理 学 系 社 会 学 系 中 文 系 政 治 学 系 艺 术 系 公 共 政 策 与 管 理 学 院 行 政 管 理 系 劳 动 与 社 会 保 障 系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学 院 体 育 部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17

第 二 章 教 师 聘 用 2.1 应 届 毕 业 生 聘 用 2.1.1 招 聘 条 件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身 心 健 康, 热 爱 高 等 教 育 事 业, 具 有 崇 高 的 职 业 道 德, 一 般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2.1.2 招 聘 程 序 1. 计 划 审 批 学 院 在 考 虑 学 科 分 布 队 伍 梯 度 的 基 础 上, 依 据 本 单 位 队 伍 建 设 规 划 将 下 一 年 度 的 师 资 补 充 计 划 报 人 事 处, 内 容 应 包 括 : 师 资 补 充 类 型 人 数 ; 岗 位 职 责 ( 明 确 授 课 名 称 ) 招 聘 要 求 ( 学 位 专 业 学 校 类 型 等 ); 招 聘 理 由, 本 单 位 所 能 提 供 的 条 件 等 人 事 处 根 据 学 校 编 制 和 设 岗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2. 提 交 应 聘 材 料 应 聘 者 向 学 院 提 交 个 人 应 聘 材 料, 包 括 教 师 补 充 审 查 表 各 学 习 阶 段 的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3 名 教 授 推 荐 信 发 表 论 文 清 单 学 位 证 书 毕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三 甲 医 院 体 检 结 果 3. 学 院 考 核 学 院 考 核 包 括 试 讲 和 面 试, 学 院 组 织 的 考 核 专 家 组 一 般 由 相 关 专 业 正 高 3 名 和 副 高 2 名 ( 校 内 外 均 可 ) 专 家 组 成 4. 学 校 考 核 人 事 处 组 织 专 家 采 取 面 试 的 考 核 方 式 对 初 审 合 格 者 进 行 综 合 素 质 评 定, 专 家 组 一 般 由 7 名 教 授 组 成 同 时 对 应 聘 者 进 行 教 师 职 业 评 估 测 试 5. 录 取 公 示 录 取 结 果 在 人 事 处 网 站 上 公 示 一 周, 如 有 异 议, 可 向 人 事 处 招 聘 办 公 室 反 映 如 无 异 议, 经 人 事 处 处 务 会 议 通 过 后, 报 主 管 校 长 审 批 6. 申 请 复 议 学 院 对 录 取 结 果 如 有 不 同 意 见, 可 向 人 事 处 提 出 复 议 申 请 人 事 处 对 有 关 情 况 进 行 复 核, 并 将 处 理 意 见 通 知 相 关 学 院 2.1.3 基 本 待 遇 与 管 理 1 新 进 教 师 在 正 式 上 岗 前, 须 与 学 校 所 在 学 院 签 定 聘 任 合 同 书 2 对 于 人 事 关 系 转 入 我 校 的 新 进 博 士 讲 师, 学 校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1 万 元, 同 时 可 以 申 请 新 教 师 科 研 支 持 计 划 经 费, 自 然 科 学 类 10 万 元, 人 文 社 科 类 4 万 元 ; 统 招 统 分 的 新 进 博 士 后 讲 师, 学 校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1 万 元, 同 时 可 以 申 请 新 教 师 科 研 支 持 计 划 经 费, 自 然 科 学 类 15 万 元, 人 文 社 科 类 6 万 元 ; 对 校 内 博 士 后, 学 校 提 供 18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1 万 元, 同 时 可 以 申 请 新 教 师 科 研 支 持 计 划 经 费, 自 然 科 学 类 12 万 元, 人 文 社 科 类 6 万 元 3 新 聘 人 员 的 聘 后 管 理 由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与 学 院 负 责 其 他 管 理 依 据 合 同 进 行 2.2 高 级 职 务 教 师 外 聘 2.2.1 申 报 基 本 条 件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 具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修 养 和 职 业 素 养, 身 心 健 康 ; 具 有 实 事 求 是 的 科 学 态 度 和 工 作 作 风 ;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 应 聘 教 授 岗 位 者 年 龄 在 55 岁 以 下, 应 聘 副 教 授 岗 位 者 年 龄 在 45 岁 以 下 ; 具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造 诣, 掌 握 本 学 科 国 内 外 发 展 动 态, 具 有 较 强 的 教 学 科 研 能 力 强 ; 以 第 一 作 者 ( 或 通 讯 作 者 ) 在 国 际 著 名 学 术 期 刊 发 表 过 高 质 量 论 文 ; 应 聘 教 授 副 教 授 A 类 C 类 岗 位 者 应 具 有 相 关 学 科 本 科 生 或 研 究 生 1 门 课 程 的 主 讲 经 历 2.2.2 提 交 应 聘 材 料 应 聘 者 向 人 事 处 提 供 : 个 人 简 历 反 映 学 术 水 平 的 业 绩 资 料, 海 外 应 聘 者 还 需 要 提 供 二 份 国 外 专 家 推 荐 信 及 相 应 工 作 经 历 证 明 2.2.3 聘 任 程 序 聘 任 程 序 包 括 : 本 人 应 聘 与 资 格 审 查 业 绩 审 核 通 讯 评 议 同 事 评 议 学 院 评 议 学 校 评 议 及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工 作 委 员 会 聘 任 等 程 序 (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本 书 第 三 章 3.6 教 师 职 务 聘 任 ) 经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聘 务 聘 任 工 作 委 员 会 批 准 聘 用 的 教 授 副 教 授 一 般 应 在 12 个 月 内 到 校 报 到 2.2.4 相 关 待 遇 与 管 理 1 新 进 教 师 在 正 式 上 岗 前, 须 与 学 校 所 在 学 院 签 定 聘 任 合 同 书 2 对 于 人 事 关 系 转 入 我 校 的 新 进 教 授, 学 校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7~12 万 元, 同 时 可 以 申 请 新 教 师 科 研 支 持 计 划 经 费, 自 然 科 学 类 30 万 元, 人 文 社 科 类 12 万 元 ; 新 进 副 教 授, 学 校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5~6 万 元, 同 时 可 以 申 请 新 教 师 科 研 支 持 计 划 经 费, 自 然 科 学 类 15 万 元, 人 文 社 科 类 6 万 元 3 高 级 职 务 的 新 进 教 师 最 短 服 务 期 为 8 年 在 最 短 服 务 期 内 提 出 辞 职 或 被 学 校 辞 聘 者, 根 据 在 校 服 务 时 间 的 长 短, 按 比 例 退 还 安 家 费 和 剩 余 的 科 研 启 动 费 4 聘 任 人 员 的 聘 后 管 理 由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与 学 院 负 责 考 核 依 据 合 同 进 行 19

2.3 高 层 次 人 才 聘 用 2.3.1 引 进 对 象 能 引 领 国 家 科 学 与 技 术 发 展 的 学 术 大 师, 能 带 动 我 校 学 科 发 展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能 促 进 我 校 学 科 发 展 的 学 术 带 头 人, 学 校 事 业 发 展 急 需 的 各 类 骨 干 人 才 2.3.2 基 本 条 件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 具 有 良 好 的 道 德 修 养 和 职 业 素 养, 身 心 健 康 ; 有 开 辟 新 学 科 或 新 方 向 以 及 组 织 领 导 团 队 的 能 力, 能 带 动 或 促 进 我 校 相 关 学 科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能 促 使 教 学 科 研 较 快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或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具 有 承 担 国 家 重 大 或 重 点 科 学 研 究 与 教 学 研 究 项 目 或 主 持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国 家 工 程 中 心 国 家 教 学 基 地 等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的 能 力 ; 本 人 的 研 究 水 平 处 于 所 在 学 科 同 行 前 列 2.3.3 相 关 待 遇 与 管 理 1. 对 于 中 国 科 学 院 院 士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以 及 在 国 内 外 取 得 突 出 学 术 成 就 并 在 本 学 科 有 重 大 国 际 影 响 的 著 名 专 家 等 人 才, 学 校 按 其 实 际 需 要 提 供 学 科 建 设 配 套 经 费, 可 为 其 建 立 或 改 造 实 验 室, 配 备 专 职 秘 书 1 名, 并 支 持 其 自 主 组 建 学 术 团 队 生 活 待 遇 方 面, 人 事 关 系 转 入 者, 除 享 受 国 家 规 定 的 工 资 福 利 和 本 校 院 士 津 贴 外, 由 学 校 提 供 20 万 元 的 安 家 费, 并 享 受 个 人 工 作 启 动 费 30 100 万 元 个 人 薪 酬 也 可 实 行 年 薪 制 2. 对 于 长 江 学 者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基 金 获 得 者 国 家 级 创 新 团 队 负 责 人 百 人 计 划 入 选 者 中 国 青 年 科 学 家 奖 获 得 者 国 家 级 教 学 名 师 奖 获 得 者 973 首 席 科 学 家, 以 及 在 国 内 外 获 得 较 大 学 术 成 就 并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有 较 大 国 际 影 响 的 杰 出 人 才, 根 据 不 同 学 科 特 点, 为 研 究 型 学 科 带 头 人 提 供 学 科 建 设 配 套 经 费 50 200 万 元, 为 教 学 型 专 家 提 供 教 学 与 科 研 配 套 经 费 20 50 万 元 个 人 薪 酬 享 受 国 家 规 定 的 工 资 福 利 和 校 内 同 类 人 员 津 贴 ; 第 一 个 聘 期 内 ( 一 般 为 三 年 ) 也 可 实 行 年 薪 制 人 事 关 系 转 入 者, 由 学 校 提 供 10 12 万 元 的 安 家 费, 并 享 受 个 人 工 作 启 动 费 12 30 万 元 3. 对 于 符 合 我 校 各 类 人 才 计 划 的 特 聘 教 授 以 及 在 国 内 外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优 秀 人 才, 纳 入 学 校 已 有 的 人 才 计 划 者, 按 规 定 享 受 相 应 待 遇 ; 未 纳 入 人 才 计 划 者, 第 一 个 聘 期 内 ( 一 般 为 三 年 ) 可 实 行 年 薪 制 人 事 关 系 转 入 者, 由 学 校 提 供 7 12 万 元 的 安 家 费 和 12 30 万 元 的 工 作 启 动 费 4. 引 进 人 才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岗 位 ) 依 据 双 方 所 签 定 的 合 同 确 定, 经 学 校 职 务 评 聘 委 员 会 审 核 确 认 后 发 文 5. 引 进 人 才 的 住 房 可 在 学 校 家 属 区 内 以 不 低 于 校 内 同 类 人 员 面 积 的 原 则 解 决 学 校 新 建 住 房 中 将 适 量 留 出 引 进 人 才 专 用 房 自 愿 在 校 外 购 房 的 引 进 人 才, 按 照 本 校 教 职 工 住 房 分 配 货 币 化 的 有 关 政 策 和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新 进 教 职 工 住 房 专 项 补 贴 实 施 办 法 执 行 6. 引 进 人 才 的 办 公 实 验 等 其 它 工 作 条 件 由 学 院 提 供, 配 偶 就 职 问 题 由 学 校 协 助 解 决, 子 女 就 学 与 校 内 职 工 同 等 对 待 引 进 人 才 的 聘 后 管 理 与 服 务 由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与 学 院 负 责 考 核 依 据 合 同 进 行 20

2.4 拔 尖 人 才 推 荐 与 遴 选 2.4.1 长 江 学 者 为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吸 引 遴 选 和 造 就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领 先 水 平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形 成 一 批 优 秀 创 新 团 队, 大 力 实 施 人 才 强 校 战 略, 教 育 部 决 定 实 施 长 江 学 者 和 创 新 团 队 发 展 计 划, 支 持 高 等 学 校 聘 任 长 江 学 者 1. 长 江 学 者 岗 位 设 置 (1) 长 江 学 者 包 括 特 聘 教 授 和 讲 座 教 授, 聘 任 范 围 包 括 自 然 科 学 和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2) 长 江 学 者 实 行 岗 位 聘 任 制 坚 持 按 需 设 岗 公 开 招 聘 专 家 评 审 择 优 聘 任 合 同 管 理, 实 现 设 岗 选 人 和 做 事 的 有 机 统 一 长 江 学 者 聘 期 为 三 年, 聘 期 内 享 受 长 江 学 者 奖 金 (3)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岗 位 设 置 必 须 与 国 家 科 学 研 究 规 划 相 结 合, 与 985 工 程 科 技 创 新 平 台 和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创 新 基 地 建 设 相 结 合, 与 高 等 学 校 重 点 学 科 和 新 兴 交 叉 学 科 建 设 相 结 合 特 聘 教 授 岗 位 应 明 确 重 点 突 破 的 研 究 方 向 或 研 究 任 务 讲 座 教 授 原 则 上 在 设 置 特 聘 教 授 岗 位 的 学 科 领 域 聘 任 2. 特 聘 教 授 的 职 责 (1) 讲 授 本 学 科 核 心 课 程, 指 导 博 士 生 硕 士 生 ; (2) 正 确 把 握 本 学 科 的 发 展 方 向, 提 出 具 有 战 略 性 前 瞻 性 创 造 性 的 研 究 构 想, 带 领 本 学 科 在 其 前 沿 领 域 赶 超 或 保 持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3) 面 向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需 求 和 国 际 科 学 与 技 术 前 沿, 积 极 争 取 并 主 持 国 家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开 展 原 创 性 重 大 理 论 与 实 践 问 题 研 究 和 关 键 领 域 攻 关, 力 争 取 得 重 大 标 志 性 成 果 ; (4) 领 导 本 学 科 学 术 梯 队 建 设, 根 据 学 科 特 点 和 学 科 发 展 需 要, 组 建 并 带 领 一 支 创 新 团 队 进 行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3. 讲 座 教 授 的 职 责 (1) 开 设 本 学 科 前 沿 领 域 的 课 程 或 讲 座, 指 导 或 协 助 指 导 博 士 生 硕 士 生 ; (2) 对 本 学 科 的 发 展 方 向 和 研 究 重 点 提 供 重 要 咨 询 建 议, 促 进 本 学 科 跟 踪 国 际 学 术 前 沿 ; (3) 面 向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需 求 和 国 际 科 学 与 技 术 前 沿, 积 极 组 建 或 参 与 组 建 一 支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创 新 团 队 4. 长 江 学 者 招 聘 条 件 (1) 特 聘 教 授 招 聘 条 件 :1) 热 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学 道 德 高 尚, 学 风 严 谨, 为 人 正 派 ;2) 一 般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在 教 学 科 研 第 一 线 工 作, 自 然 科 学 类 原 则 上 45 周 岁 以 下,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原 则 上 50 周 岁 以 下, 特 别 突 出 和 紧 缺 的 人 才, 可 适 当 放 宽 年 龄 要 求 ;3) 国 外 应 聘 者 一 般 应 担 任 高 水 平 大 学 助 理 教 授 及 以 上 职 位 或 其 他 相 应 职 位, 国 内 应 聘 者 应 担 任 教 授 或 相 应 职 位 ;4) 胜 任 核 心 课 程 讲 授 任 务 ;5) 学 术 造 诣 高 深, 在 科 学 研 究 方 面 取 得 国 内 外 同 行 公 认 的 重 要 成 就 ;6) 具 有 发 展 潜 力, 对 本 学 科 建 设 具 有 创 新 性 构 想 和 战 略 性 思 维, 具 有 带 领 本 学 科 在 其 前 沿 领 域 赶 超 或 保 持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能 力 ; 7) 具 有 较 强 的 团 结 协 作 拼 搏 奉 献 精 神 和 相 应 的 组 织 管 理 领 导 能 力, 善 于 培 养 青 年 人 才, 注 重 学 术 梯 队 建 设, 能 带 领 一 支 创 新 团 队 协 同 攻 关 8) 保 证 聘 期 内 每 年 在 受 聘 高 校 工 作 9 个 月 以 上 21

(2) 讲 座 教 授 招 聘 条 件 :1) 热 心 为 中 国 服 务, 科 学 道 德 高 尚, 学 风 严 谨 ;2) 在 国 外 教 学 科 研 第 一 线 工 作, 一 般 应 担 任 高 水 平 大 学 副 教 授 及 以 上 职 位 或 其 他 相 应 职 位 3) 学 术 造 诣 高 深, 在 国 际 上 本 学 科 领 域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取 得 国 际 公 认 的 重 大 成 就 ;4) 保 证 每 年 能 在 国 内 受 聘 高 校 一 般 工 作 3 个 月 以 上, 因 特 殊 原 因, 最 少 不 得 低 于 2 个 月 5. 长 江 学 者 聘 任 程 序 (1) 根 据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以 及 各 学 院 教 学 科 研 和 学 科 发 展 的 需 求, 每 年 的 4~6 月 份 面 向 海 内 外 公 开 招 聘 长 江 学 者 (2) 各 学 院 针 对 候 选 人 成 立 由 知 名 专 家 组 成 的 同 行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每 年 7 月 ~8 月 上 旬 期 间 对 候 选 人 按 照 规 定 条 件 进 行 评 审 同 行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一 般 由 7 位 以 上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学 术 造 诣 高 深 的 知 名 专 家 组 成, 其 中 本 校 以 外 的 专 家 不 少 于 一 半 属 于 自 然 科 学 类 的, 聘 请 的 评 审 专 家 中 院 士 不 少 于 一 半 有 条 件 的 高 等 学 校 应 聘 请 海 外 著 名 同 行 专 家 参 与 评 审 (3) 根 据 各 学 院 推 荐 意 见 或 同 行 专 家 的 评 审 意 见 和 教 育 部 下 达 的 申 报 限 额, 每 年 7 月 底 前 学 校 召 开 评 审 会 议, 确 定 推 荐 人 选 (4) 每 年 8 月 底 前, 向 教 育 部 报 送 长 江 学 者 推 荐 人 选 及 其 有 关 申 报 材 料 (5) 教 育 部 首 先 邀 请 海 内 外 同 行 专 家, 对 候 选 人 材 料 进 行 通 信 评 审, 然 后 委 托 教 育 部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和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咨 询 委 员 会 分 别 对 自 然 科 学 类 候 选 人 人 文 社 科 类 候 选 人 进 行 评 审, 并 提 交 长 江 学 者 聘 任 顾 问 组 进 行 审 核 (6) 教 育 部 对 评 审 通 过 的 拟 聘 人 选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一 般 为 两 周 公 示 期 结 束 后 无 异 议 的, 高 校 可 与 之 签 订 特 聘 教 授 讲 座 教 授 聘 任 合 同 及 工 作 任 务 书, 并 报 教 育 部 备 案 6. 长 江 学 者 支 持 方 式 (1) 特 聘 教 授 教 育 部 每 年 提 供 人 民 币 10 万 元 奖 金, 学 校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同 时 提 供 工 资 保 险 福 利 待 遇 和 校 内 岗 位 津 贴 每 年 人 民 币 5~8 万 元 讲 座 教 授 教 育 部 奖 金 每 月 人 民 币 1.5 万 元, 学 校 提 供 校 内 津 贴 每 月 人 民 币 0.5 万 元, 按 实 际 工 作 月 支 付 (2) 学 校 为 特 聘 教 授 讲 座 教 授 配 套 必 要 的 科 研 经 费 其 中, 自 然 科 学 特 聘 教 授 科 研 配 套 经 费 不 低 于 200 万 元,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特 聘 教 授 科 研 配 套 经 费 不 低 于 50 万 元 (3) 为 长 江 学 者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和 生 活 条 件 为 长 江 学 者 开 展 科 学 研 究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建 设 国 际 交 流 等 各 项 工 作 提 供 支 持 和 便 利 条 件 ; 支 持 长 江 学 者 组 建 团 队, 并 根 据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自 主 确 定 团 队 成 员 津 贴 的 发 放 2.4.2 卓 越 人 才 为 推 动 实 施 人 才 强 校 战 略, 加 快 我 校 建 设 世 界 知 名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步 伐, 学 校 于 2009 年 决 定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实 施 卓 越 计 划, 全 面 提 升 学 校 发 展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两 个 内 容 : 1. 卓 越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聘 请 国 内 外 著 名 学 者 到 我 校 全 职 工 作, 担 任 我 校 重 点 学 科 或 新 兴 交 叉 学 科 带 头 人 聘 用 条 件 : 需 担 任 过 国 外 高 水 平 大 学 ( 或 知 名 研 究 机 构 ) 的 教 授 ( 或 相 当 于 教 授 ) 职 务, 或 者 在 本 领 域 已 经 做 出 公 认 的 杰 出 成 就, 具 备 把 握 学 科 发 展 方 向 凝 聚 学 科 团 队 组 织 重 大 科 技 项 目 的 能 力 相 关 待 遇 :(1) 科 研 启 动 费 50~200 万 元, 配 套 学 科 或 平 台 建 设 经 费 根 据 具 体 建 设 需 求 确 定 (2) 薪 酬 实 行 年 薪 制 (3) 人 事 关 系 转 入 者, 学 校 提 供 10 12 万 元 的 安 家 费, 协 助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安 排 子 女 入 学 2. 卓 越 团 队 合 作 计 划 以 柔 性 引 进 方 式 聘 请 国 际 知 名 学 者 及 其 研 究 团 队, 到 我 校 22

与 校 内 创 新 团 队 共 建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研 究 实 体 聘 期 3-5 年 聘 用 条 件 : 团 队 带 头 人 需 是 本 学 科 领 域 国 际 知 名 学 者 ( 如 : 诺 贝 尔 奖 菲 尔 兹 奖 获 得 者 或 同 等 水 平 国 际 著 名 奖 获 得 者, 院 士,IEEE Fellow 或 等 同 荣 誉 身 份 获 得 者 ); 柔 性 引 进 团 队 应 与 校 内 申 报 团 队 研 究 方 向 吻 合, 且 已 建 立 有 实 质 性 合 作 关 系 ; 柔 性 引 进 的 团 队 其 带 头 人 每 年 来 校 时 间 累 计 不 少 于 1 个 月, 其 所 有 成 员 每 年 来 校 时 间 累 计 不 少 于 3 个 月 相 关 待 遇 : 根 据 不 同 学 科 的 特 点, 每 个 项 目 资 助 额 度 为 100-500 万 项 目 资 助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1) 海 外 人 员 往 返 旅 费 和 来 校 期 间 的 工 作 酬 金 : 其 中 海 外 人 员 往 返 旅 费 实 报 实 销 ; 人 员 酬 金 不 超 过 1 万 美 元 / 月, 按 实 际 工 作 日 支 付 ;(2) 国 际 交 流 费 : 用 于 团 队 成 员 进 行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活 动 所 需 费 用 2.4.3 腾 飞 人 才 与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计 划 相 衔 接, 从 2000 年 开 始, 学 校 投 入 专 项 资 金, 实 施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腾 飞 人 才 计 划, 以 促 进 青 年 学 术 带 头 人 的 成 长 每 年 遴 选 或 引 进 10 15 名 左 右 优 秀 拔 尖 人 才, 通 过 3-5 年 的 培 养, 使 其 中 一 部 分 人 能 够 进 入 国 际 教 育 科 技 发 展 的 学 术 前 沿, 成 为 学 术 或 学 科 带 头 人 1. 聘 任 基 本 条 件 (1)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1)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造 诣, 在 科 学 研 究 方 面 已 取 得 国 内 外 同 行 公 认 的 一 流 成 果, 学 术 水 平 居 国 内 外 本 学 科 同 龄 人 的 前 列 ;2)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入 选 者 中 已 接 近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水 平 者 (2) 从 事 科 研 教 学 第 一 线 工 作, 对 本 学 科 的 发 展 和 学 术 研 究 工 作 有 创 新 性 构 想, 具 有 带 领 本 学 科 赶 超 或 保 持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潜 质 (3) 具 有 团 结 协 作 精 神 及 从 事 相 应 的 组 织 管 理 和 领 导 学 术 队 伍 的 工 作 素 质 (4) 能 够 保 证 全 身 心 投 入 到 本 岗 位 的 工 作 中 2. 遴 选 程 序 申 报 材 料 (1) 申 报 岗 位 的 学 科 应 面 向 校 内 外 招 聘, 并 物 色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选 ; 院 学 术 委 员 会 对 学 科 报 送 的 人 选 进 行 评 议 和 初 选, 并 提 出 具 体 推 荐 意 见 ; 学 院 将 被 初 选 者 的 所 有 材 料 报 校 人 事 处 (2) 人 事 处 组 织 校 外 同 行 专 家 对 学 院 初 选 者 进 行 通 讯 评 议 ;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对 通 讯 评 议 平 均 分 为 2 分 以 上 的 候 选 人 进 行 答 辩 评 议, 通 过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确 定 最 终 候 选 人 推 荐 名 单 (3) 校 聘 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设 岗 学 科 总 体 情 况 对 特 聘 教 授 人 选 进 行 最 终 审 定, 经 校 长 签 署 后 正 式 发 文 聘 任 3. 待 遇 政 策 (1) 除 享 受 国 家 规 定 的 工 资 住 房 保 险 福 利 待 遇 外, 我 校 提 供 腾 飞 人 才 计 划 特 聘 教 授 岗 位 津 贴 8 万 元 / 年 或 享 受 年 薪 制 ; (2) 以 项 目 形 式 提 供 科 研 配 套 费, 工 科 类 学 科 50 万 元, 其 它 学 科 30 万 元 ; (3) 人 事 关 系 调 入 我 校 者, 学 校 提 供 住 房 及 10 12 万 元 安 家 费, 并 享 受 个 人 工 作 启 动 费 12-30 万 元, 协 助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安 排 子 女 入 学 23

2.4.4 外 籍 教 师 学 校 设 立 专 项 基 金, 实 施 百 名 外 籍 教 师 计 划, 聘 用 100 名 左 右 的 外 籍 教 师 来 我 校 从 事 语 言 技 能 和 专 业 课 教 学, 指 导 或 参 与 专 业 课 程 建 设 及 其 它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通 过 组 织 授 课 科 学 研 究 和 开 展 课 外 活 动 1. 聘 用 条 件 (1) 从 事 外 语 教 学 的 外 籍 教 师, 必 须 来 自 与 讲 授 课 程 相 对 应 的 语 言 国 家, 具 有 硕 士 或 以 上 学 位, 有 高 校 教 学 经 历 或 教 育 学 学 历 (2) 从 事 专 业 教 学 的 外 籍 教 师, 必 须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者 有 国 外 高 等 学 校 副 教 授 以 上 任 职 经 历 ( 退 休 人 员 亦 可 ), 学 术 研 究 水 平 能 够 胜 任 其 岗 位 (3) 学 生 综 合 事 务 岗 位 的 外 籍 教 师, 必 须 来 自 英 语 语 言 国 家, 具 有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有 良 好 的 沟 通 能 力 从 事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与 素 质 教 育 的 外 籍 教 师, 必 须 具 有 学 生 事 务 管 理 的 丰 富 经 验 2. 相 关 待 遇 (1) 聘 期 内, 学 校 负 担 外 籍 教 师 来 校 的 一 次 往 返 旅 费 ( 经 济 舱 ) (2) 依 据 岗 位 职 责 和 应 聘 者 资 历 分 别 给 予 酬 薪 人 民 币 3000-10000 元 / 月 ( 税 前 ) (3) 学 校 提 供 校 内 公 寓 住 房 ( 房 租 自 负 ) 2.4.5 海 外 优 秀 学 者 讲 座 教 授 学 校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实 施 海 外 优 秀 学 者 讲 座 教 授 计 划, 聘 用 一 批 杰 出 的 海 外 留 学 人 员 或 其 他 著 名 教 授 携 其 团 队, 利 用 学 术 假 期 来 校 兼 职 工 作, 为 学 生 重 点 是 研 究 生 主 持 开 设 学 科 前 沿 课 程 或 系 列 学 术 讲 座, 并 与 本 校 教 师 联 合 开 展 高 水 平 学 术 研 究 1. 聘 用 条 件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聘 期 结 束 的 海 外 学 者 学 校 计 划 推 荐 申 报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的 学 者 及 团 队 ; 或 具 有 国 外 高 等 学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高 级 职 务 任 职 经 历 的 知 名 学 者 ( 退 休 人 员 亦 可 ) 2. 有 关 待 遇 (1) 学 校 负 担 来 校 的 往 返 国 际 旅 费 ( 经 济 舱 ) (2) 为 每 个 岗 位 提 供 2 万 元 / 月 的 工 作 酬 金, 或 500 元 / 学 时 的 讲 课 酬 金 (3) 学 校 提 供 校 内 公 寓 住 房 ( 房 租 自 负 ) 2.5. 兼 职 教 师 兼 职 教 师 工 作 由 人 事 处 负 责 聘 用 与 管 理 1. 经 常 性 兼 职 教 师 学 院 向 人 事 处 提 出 聘 请 经 常 性 兼 职 教 师 的 申 请, 由 校 内 联 系 人 填 写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访 问 学 者 / 经 常 性 兼 职 教 师 聘 任 审 批 表, 并 附 其 学 术 水 平 和 工 作 能 力 的 相 关 材 料, 报 人 事 处 审 批, 经 人 事 处 处 务 会 讨 论 通 过 后, 报 主 管 副 校 长 审 批 受 聘 经 常 性 兼 职 教 师 须 签 订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教 师 聘 用 合 同, 并 接 受 聘 用 学 院 及 学 校 的 考 核 经 常 性 兼 职 教 师 来 我 校 从 事 合 作 研 究, 可 从 相 应 的 科 研 经 费 中 支 付 合 作 研 究 费 用, 具 体 数 额 根 据 兼 职 教 授 的 工 作 量 来 定 2. 实 质 性 双 聘 教 师 24

各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向 人 事 处 提 出 聘 任 实 质 性 双 聘 教 师 的 申 请, 填 写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实 质 性 双 聘 教 师 申 请 表, 并 附 拟 聘 人 选 简 历 及 能 够 证 明 本 人 能 力 和 水 平 的 相 关 材 料 证 书 等 复 印 件, 报 人 事 处 审 核 学 院 要 明 确 实 质 性 双 聘 教 师 的 工 作 任 务 聘 任 期 限 工 作 时 间 及 工 作 方 式 经 人 事 处 初 审, 符 合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的, 人 事 处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评 审, 并 经 处 务 会 讨 论 通 过 后, 报 主 管 校 长 审 批, 同 意 后, 方 可 正 式 聘 任 上 岗 实 质 性 双 聘 教 师 聘 期 一 般 为 3 年, 由 学 校 与 本 人 及 本 人 所 在 单 位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实 质 性 双 聘 教 师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方 式 以 及 薪 酬 待 遇 来 校 工 作 3. 兼 职 教 授 兼 职 教 授 分 为 校 聘 兼 职 教 授 和 院 聘 兼 职 教 授, 校 聘 兼 职 教 授 中 的 中 国 科 学 院 工 程 院 院 士 或 在 国 内 外 有 广 泛 知 名 度 的 专 家, 以 及 为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的 发 展 做 出 杰 出 贡 献 的 校 外 人 士 学 者, 可 聘 为 终 身 兼 职 教 授, 其 他 兼 职 教 授 为 院 聘 兼 职 教 授, 实 行 聘 期 制, 每 任 聘 期 一 般 为 3 至 5 年, 期 满 后 视 工 作 需 要 再 续 聘 学 院 向 人 事 处 提 出 聘 请 兼 职 教 授 的 申 请, 填 写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聘 请 兼 职 教 师 登 记 表, 由 学 院 学 术 委 员 会 学 院 负 责 人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人 事 处 审 核, 人 事 处 审 核 通 过 报 主 管 校 长 审 批, 审 批 通 过 后 颁 发 证 书 和 校 徽 2.6. 客 座 教 授 授 予 国 外 有 关 人 士 为 我 校 客 座 教 授 由 国 际 处 负 责 聘 用 与 管 理 1. 授 予 对 象 授 予 对 象 必 须 具 备 相 应 的 职 称, 学 术 造 诣 较 深, 在 本 国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对 我 态 度 友 好, 真 心 愿 意 帮 助 我 国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并 已 为 我 校 开 展 实 质 性 的 合 作 或 交 流 活 动 做 出 贡 献 者 2. 审 批 程 序 (1) 由 院 所 向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国 际 交 流 办 公 室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内 容 包 括 : 1) 聘 请 外 籍 学 者 为 我 校 客 座 教 授 审 批 表, 审 批 表 可 到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国 际 交 流 办 公 室 领 取 或 在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首 页 资 料 下 载 中 下 载 2) 授 予 客 座 教 授 的 目 的, 拟 授 予 者 为 学 校 所 做 的 工 作 情 况 介 绍 3) 拟 授 予 者 的 其 它 有 关 业 绩 资 料 (2)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预 审 并 呈 主 管 校 长 审 批 (3) 主 管 校 长 审 批 同 意 后,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国 际 交 流 办 公 室 制 作 聘 书, 并 与 有 关 学 院 共 同 安 排 发 证 时 间 及 授 聘 仪 式 3. 有 关 规 定 (1) 已 由 我 国 某 一 院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授 予 客 座 教 授 的 国 外 有 关 人 士, 本 校 如 有 需 要 仍 可 授 予, 但 须 慎 重 讨 论 后 决 定 (2) 在 未 经 学 校 批 准 之 前, 任 何 人 不 得 向 拟 授 人 许 愿 承 诺 (3) 客 座 教 授 聘 书 由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统 一 印 制 授 予 对 象 及 授 予 工 作 的 全 部 文 字 材 料 由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统 一 收 集 整 理 归 档 2.7. 名 誉 教 授 授 予 国 外 有 关 人 士 为 我 校 名 誉 教 授 由 国 际 处 负 责 聘 用 与 管 理 1. 授 予 对 象 与 条 件 (1) 授 予 名 誉 教 授 的 主 要 对 象 是 国 外 知 名 学 者, 正 处 在 学 术 研 究 高 峰 期 的 科 学 家 教 育 家 并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1) 学 术 造 诣 较 深, 在 国 际 学 术 界 享 有 一 定 声 誉, 曾 在 某 一 学 术 领 域 取 得 重 大 成 就 2) 以 自 己 的 学 术 活 动 或 科 学 成 就, 在 促 进 我 国 与 他 国 之 间 25

的 学 术 交 流 友 好 合 作 及 发 展 我 国 经 济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等 事 业 方 面 作 出 过 较 大 贡 献 (2) 国 外 其 他 人 士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对 发 展 我 国 与 他 国 之 间 的 友 好 关 系 促 进 友 好 往 来 与 合 作, 对 繁 荣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我 国 教 育 科 学 文 化 事 业 等 作 出 过 较 大 贡 献 的 教 育 家 和 社 会 活 动 家, 经 批 准 亦 可 授 予 名 誉 教 授 (3) 拟 授 人 员 除 应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外, 还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1) 与 我 校 有 一 定 的 学 术 交 往, 并 具 有 较 密 切 的 联 系, 对 促 进 我 校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或 我 校 与 他 国 有 关 单 位 之 间 的 学 术 交 流 科 学 研 究 人 才 培 养 等 作 出 过 较 大 贡 献 2) 其 学 术 专 长 ( 或 职 业 类 别 ) 与 我 校 的 学 科 门 类 相 关 2. 报 批 手 续 与 授 予 工 作 (1) 拟 授 人 员 须 经 我 校 相 同 学 科 专 家 推 荐, 学 院 领 导 同 意, 由 本 校 对 口 院 系 提 出 专 门 报 告, 提 交 校 领 导 及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审 议 (2)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对 拟 授 人 员 采 取 会 议 讨 论 和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获 全 体 委 员 会 中 三 分 之 二 ( 含 三 分 之 二 ) 以 上 人 员 同 意, 特 殊 情 况 亦 可 由 校 长 决 定 (3) 学 校 批 准 后, 由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拟 文 报 教 育 部 人 事 司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司 备 案 在 报 送 拟 授 人 员 名 单 时, 应 同 时 提 供 下 列 申 报 材 料 : 关 于 拟 授 名 誉 教 授 的 申 请 聘 请 外 籍 学 者 为 名 誉 教 授 审 批 表 拟 授 人 员 的 简 历 及 其 公 开 出 版 的 论 著 目 录 等 (4) 由 学 校 在 适 当 时 候 举 行 授 予 仪 式, 由 校 长 向 被 授 人 颁 发 名 誉 教 授 证 书 授 予 仪 式 的 有 关 工 作 由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组 织 实 施 3. 其 它 有 关 规 定 (1) 已 由 我 国 某 一 院 校 或 科 研 机 构 授 予 名 誉 教 授 的 国 外 有 关 人 士, 本 校 如 有 需 要 仍 可 授 予, 但 须 慎 重 讨 论 后 决 定 (2) 在 未 经 学 校 批 准 之 前, 任 何 人 不 得 向 拟 授 人 许 愿 承 诺 (3) 名 誉 教 授 证 书 由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统 一 印 刷 授 予 对 象 及 授 予 工 作 的 全 部 文 字 材 料 由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统 一 收 集 整 理 归 档 26

第 三 章 教 师 聘 后 管 理 3.1 教 师 报 到 在 人 事 处 综 合 办 领 取 新 教 师 报 到 专 用 袋 ( 干 部 履 历 表 个 人 基 本 情 况 登 记 表 合 同 书 等 ) 准 备 并 提 交 报 到 材 料 在 人 事 处 综 合 办 开 具 新 教 工 报 到 介 绍 信 在 人 事 处 综 合 办 办 理 工 作 证 在 人 事 处 综 合 办 领 取 向 住 房 中 心 开 具 的 住 房 通 知 单 落 集 体 户 口 者 提 交 相 关 材 料 住 房 : 新 教 工 持 公 有 住 房 租 住 申 请 表 住 房 补 贴 申 请 表 及 住 房 通 知 单 到 住 房 中 心 办 理 入 住 和 住 房 补 贴 手 续 校 园 卡 : 新 教 工 到 校 园 卡 管 理 中 心 领 取 新 教 工 卡 ( 临 时 使 用, 可 校 内 就 餐 借 书 消 费 等 ) 同 时 照 像 由 校 园 卡 中 心 负 责 制 作 正 式 卡, 制 作 完 成 后 校 园 卡 中 心 将 在 OA 中 发 布 通 知, 新 教 工 持 新 教 工 卡 到 校 园 卡 中 心 换 领 正 式 卡 公 费 医 疗 : 报 到 7 个 工 作 日 后, 新 教 工 通 过 电 话 查 询 自 己 的 工 资 号 (82668368) 首 次 就 诊 时, 持 公 费 医 疗 本 办 理 公 费 医 疗 通 知 单 以 及 本 人 工 资 号, 在 校 医 院 收 费 窗 口 录 入 个 人 信 息 户 口 : 保 卫 处 负 责 办 理 集 体 户 口 手 续, 新 教 工 可 在 报 到 1 个 月 后 电 话 确 认 ( 保 卫 处 户 籍 室 :82665906) 落 家 庭 户 口 者, 持 相 关 材 料 自 行 到 户 口 所 在 辖 区 派 出 所 办 理 回 国 人 员 未 办 理 派 遣 落 户 手 续 者, 请 尽 快 到 国 家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办 理 3.2 教 师 岗 位 3.2.1 岗 位 分 级 教 师 岗 位 分 为 十 三 个 等 级, 其 中 高 级 岗 位 七 个 等 级 ( 正 高 一 至 四 级, 副 高 五 至 七 级 ), 中 级 岗 位 三 个 等 级 ( 八 至 十 级 ), 初 级 岗 位 三 个 等 级 ( 十 一 至 十 三 级, 其 中 十 三 级 为 员 级 ) 3.2.2 岗 位 分 类 教 师 岗 位 分 为 教 学 科 研 型 岗 位 (A 类 岗 位 ) 科 研 为 主 型 岗 位 (B 类 岗 位 ) 教 学 为 主 型 岗 位 (C 类 岗 位 ) 等 三 类 A 类 岗 位 是 指 同 时 承 担 教 学 科 研 和 服 务 任 务 的 岗 位,B 类 岗 位 是 指 主 要 承 担 科 研 和 服 务 任 务 的 岗 位,C 类 岗 位 是 指 主 要 承 担 教 学 和 服 务 任 务 的 岗 位 根 据 我 校 的 管 理 权 限, 教 师 A 类 岗 位 最 高 设 置 到 二 级 B 类 岗 位 最 高 设 置 到 三 级 C 类 岗 位 和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最 高 设 置 到 四 级 3.2.3 岗 位 聘 用 条 件 应 聘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须 具 备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条 件 27

具 有 副 高 职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应 聘 四 级 及 以 上 岗 位, 具 有 中 级 职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应 聘 七 级 及 以 上 岗 位, 具 有 初 级 职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应 聘 十 级 及 以 上 岗 位, 须 先 按 学 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的 程 序 聘 任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引 进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按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暂 行 办 法 ( 西 交 人 [2006]74 号 ) 规 定 的 程 序 确 定 岗 位 新 进 校 的 教 师, 报 到 后 直 接 聘 用 在 本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起 始 级 岗 位, 即 教 授 聘 在 四 级 岗 位, 副 教 授 聘 在 七 级 岗 位, 博 士 讲 师 聘 在 十 级 岗 位 3.2.4 岗 位 职 责 教 师 的 岗 位 职 责 是 教 师 在 应 聘 岗 位 上 必 须 承 担 的 基 本 工 作 任 务, 是 单 位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考 核 及 聘 期 考 核 的 依 据 我 校 教 师 岗 位 以 教 学 科 研 学 科 建 设 服 务 相 结 合 的 结 构 工 作 任 务 为 职 责 各 院 对 不 同 职 务 不 同 级 别 的 教 师 都 有 明 确 的 岗 位 职 责 要 求 3.3 教 师 合 同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人 事 部 关 于 在 事 业 单 位 试 行 人 员 聘 用 制 度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2]35 号 ) 和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全 员 聘 用 制 度 实 施 暂 行 办 法 ( 西 交 人 2007 100 号 ) 有 关 规 定, 我 校 目 前 实 施 全 员 聘 用 与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用 人 单 位 与 被 聘 人 员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就 有 关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纪 律 薪 酬 待 遇 违 约 责 任 等, 通 过 合 同 形 式 予 以 约 定 并 共 同 遵 守 履 行 合 同 书 电 子 版 见 人 事 处 网 页 资 料 下 载 栏 3.3.1 岗 位 聘 用 合 同 签 订 岗 位 聘 用 合 同 书 时, 受 聘 人 员 应 在 仔 细 阅 读 岗 位 聘 用 合 同 书 中 的 有 关 条 款 后 认 真 填 写 签 订 岗 位 聘 用 合 同 时, 学 院 办 公 室 根 据 本 人 受 聘 的 岗 位 等 级, 比 如 教 授 四 级 A 类 讲 师 十 级 专 业 技 术 十 二 级 等 填 写 相 应 具 体 的 岗 位 职 责, 并 经 学 院 负 责 人 审 核 签 字 聘 用 在 四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人 员, 可 与 学 校 签 订 长 期 合 同 ; 其 他 教 师 聘 期 一 般 为 3 年 合 同 约 定 的 聘 期 期 限 届 满, 或 合 同 约 定 的 其 他 终 止 合 同 的 条 件 出 现, 该 合 同 终 止 教 师 聘 期 考 核 合 格, 聘 用 单 位 和 受 聘 人 员 双 方 同 意, 可 以 续 签 聘 用 合 同 合 同 书 一 式 叁 份, 学 校 人 事 处 本 人 和 聘 用 单 位 各 执 一 份 受 聘 者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的, 视 为 本 人 自 动 放 弃 聘 用 岗 位 3.3.2 人 事 代 理 合 同 人 事 代 理 是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的 一 项 重 要 举 措, 我 校 从 1999 年 开 始 对 部 分 人 员 实 行 人 事 代 理 制 度 人 事 代 理 人 员 在 平 等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并 经 过 省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鉴 证, 明 确 双 方 权 利 义 务 和 责 任, 确 立 受 法 律 保 护 的 劳 动 关 系 依 据 老 人 老 办 法 新 人 新 办 法 的 原 则, 我 校 人 事 代 理 人 员 范 围 以 及 相 关 管 理 工 作 按 学 校 人 事 代 理 工 作 有 关 现 行 规 定 执 行 28

3.3.3 其 他 合 同 依 据 国 家 和 学 校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教 师 在 国 内 外 进 修 ( 做 博 士 后 ) 期 间, 学 校 通 过 与 其 签 订 相 应 的 合 同 书 进 行 管 理 3.4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制 度 是 国 家 法 定 的 教 师 职 业 许 可 制 度 教 师 资 格 是 国 家 规 定 的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人 员 应 当 具 备 的 特 殊 条 件 和 身 份, 是 国 家 对 专 门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人 员 的 基 本 要 求, 标 志 着 从 事 教 师 职 业 所 必 须 的 品 德 知 识 和 能 力 依 法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者, 方 能 被 聘 任 为 教 师 教 师 资 格 一 经 取 得, 非 依 法 律 规 定 不 得 丧 失 和 撤 销 3.4.1 认 定 条 件 1.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履 行 教 师 法 规 定 的 义 务,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2. 具 备 国 民 教 育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且 具 有 学 士 以 上 学 位 3. 教 育 学 教 育 心 理 学 教 师 政 策 法 规 职 业 道 德 等 教 育 基 础 课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中 成 绩 合 格, 取 得 岗 前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学 校 拟 聘 为 教 师 ( 师 范 教 育 类 本 科 毕 业 或 副 教 授 及 其 以 上 职 务 或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者, 教 育 学 教 育 心 理 学 课 可 以 免 考 ) 4. 普 通 话 水 平 达 到 国 家 语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等 级 标 准 二 级 乙 等 及 其 以 上 标 准 5. 具 有 承 担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所 必 需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包 括 教 学 设 计 教 学 组 织 语 言 表 达 媒 体 使 用 等, 参 加 省 上 统 一 组 织 的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并 成 绩 合 格 6. 具 有 良 好 的 身 体 素 质 和 心 理 素 质, 无 传 染 性 疾 病, 无 精 神 病 史 在 学 校 指 定 医 院 体 格 检 查 合 格 3.4.2 认 定 材 料 教 师 资 格 申 请 人, 应 在 受 理 申 请 期 限 内 登 录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http://www.jszg.edu.cn), 按 照 网 站 提 示 进 行 网 上 注 册 和 填 写 申 请 信 息 查 看 和 打 印 现 场 确 认 注 意 事 项, 打 印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下 载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意 见 在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到 指 定 地 点 提 交 以 下 资 料 : 1.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一 式 两 份 ; 2.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3.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人 员, 需 同 时 提 供 最 高 学 历 和 本 科 学 历 证 书 ); 4. 陕 西 省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人 员 体 检 表 ; 5.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等 级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6.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材 料 ; 7.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暨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8. 近 期 小 1 寸 免 冠 半 身 正 面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1 张 ( 与 贴 在 申 请 表 和 体 检 表 上 的 照 片 同 29

底 ); 以 上 要 求 提 供 的 申 请 材 料, 报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办 公 室 审 查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每 年 5 月 至 8 月 集 中 一 次 受 理, 未 申 请 人 员 可 在 下 一 年 申 请 申 请 补 办 证 书 需 要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办 公 室 另 行 安 排 具 体 要 求 以 当 年 所 发 通 知 为 准 3.5 教 师 培 养 教 师 培 养 坚 持 思 想 素 质 和 业 务 素 质 并 重, 按 需 培 养 学 以 致 用 注 重 实 效, 分 类 指 导 分 层 落 实 成 本 分 担 的 原 则 目 的 在 于 强 化 教 师 的 事 业 心 责 任 心 和 奉 献 精 神, 提 高 教 师 的 教 学 能 力 科 研 能 力 组 织 能 力 和 国 际 交 往 能 力, 促 使 教 师 及 时 更 新 知 识 结 构 为 教 学 和 科 研 工 作 奠 定 基 础 3.5.1 岗 前 培 训 1. 集 中 培 训 每 年 9 月 份 对 当 年 补 充 的 新 教 师 进 行 一 次 集 中 培 训, 主 要 是 聘 请 专 家 名 师 现 身 说 法, 对 新 教 师 进 行 传 统 历 史 办 学 理 念 工 作 经 验 等 基 本 素 质 方 面 的 培 训 2. 教 育 理 论 培 训 每 年 组 织 青 年 教 师 参 加 基 础 教 育 理 论 学 习, 学 习 高 等 教 育 学 教 育 心 理 学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法 规 等 课 程, 并 参 加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组 织 的 统 一 结 业 考 试 考 试 合 格 者, 由 省 教 育 厅 统 一 发 证, 并 作 为 教 师 资 格 认 证 的 依 据 之 一 不 合 格 者, 需 补 考 或 参 加 下 一 期 的 培 训 和 考 试 3.5.2 外 语 培 训 为 提 高 教 师 外 语 水 平, 增 强 教 师 国 际 交 流 能 力 和 双 语 教 学 能 力, 学 校 每 年 举 办 两 期 以 上 教 师 英 语 口 语 培 训 班 支 持 拟 申 报 国 家 公 派 出 国 留 学 项 目 的 教 师 参 加 教 育 部 指 定 的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英 语 培 训 或 者 参 加 全 国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3.5.3 学 位 提 升 学 校 支 持 尚 未 取 得 本 学 科 最 高 学 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招 生 考 试 报 名 条 件 的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可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申 请 在 职 攻 读 与 本 职 岗 位 专 业 相 一 致 的 学 位, 或 按 在 职 人 员 以 毕 业 研 究 生 同 等 学 力 申 报 学 位 凡 本 校 具 有 学 位 授 予 权 学 科, 申 请 人 应 以 在 职 本 校 攻 读 学 位 ; 本 校 没 有 学 位 授 予 权 学 科, 学 校 允 许 申 请 人 以 脱 产 形 式 ( 一 般 采 用 定 向 委 培 方 式 ) 到 国 内 外 著 名 高 校 或 研 究 机 构 攻 读 学 位 申 请 攻 读 学 位 的 有 关 程 序 培 养 费 减 免 待 遇 等, 依 据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在 职 攻 读 学 位 暂 行 办 法 ( 西 交 人 2008 79 号 ) 执 行 3.5.4 博 士 后 研 修 学 校 鼓 励 新 获 博 士 学 位 的 青 年 教 师, 到 国 内 外 著 名 高 校 研 究 机 构 或 企 业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 鼓 励 新 聘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青 年 教 师, 跨 学 科 进 入 校 内 相 关 专 业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研 修 30

申 请 博 士 后 的 基 本 条 件 为 : 年 龄 在 40 岁 以 下,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4 年 ( 校 内 博 士 后 为 2 年 ) 以 内 的 教 师 一 般 程 序 如 下 : 本 人 写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院 ( 部 ) 领 导 签 字 同 意 加 盖 公 章 后 报 人 事 处 ; 经 人 事 处 处 务 会 议 研 究 同 意, 并 经 主 管 校 长 签 字 后, 方 可 办 理 有 关 进 站 手 续 ; 进 站 前 需 和 人 事 处 所 在 单 位 三 方 共 同 签 署 有 关 建 站 培 养 协 议 书, 就 在 站 期 间 有 关 待 遇 违 约 等 事 项 予 以 约 定 ;2 年 后 按 时 出 站 并 到 人 事 处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博 士 后 期 间 一 般 待 遇 如 下 : 校 外 博 士 后 保 留 在 批 准 期 限 内 的 基 本 工 资 国 家 政 策 性 补 贴 住 房 公 积 金 公 费 医 疗 等 福 利 待 遇 ; 校 内 博 士 后 除 享 受 在 岗 职 工 待 遇 外, 可 增 加 2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费 3.5.5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项 目 为 促 进 高 等 学 校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在 学 科 发 展 前 沿 进 行 研 修 和 开 展 学 术 交 流, 根 据 高 等 学 校 高 层 次 创 造 性 人 才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教 育 部 于 2004 年 特 设 立 高 等 学 校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项 目, 并 于 2004 年 10 月 8 日 下 发 了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学 校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项 目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教 人 厅 [2004]8 号 ) 该 文 件 规 定 : 本 项 目 通 过 个 人 申 请 选 派 学 校 推 荐 接 受 学 校 审 核 教 育 部 宏 观 调 控 的 方 式, 每 年 选 派 1000 名 高 等 学 校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作 为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赴 国 内 重 点 高 等 学 校 重 点 学 科 领 域 进 行 研 修 具 体 内 容 和 有 关 事 项 以 当 年 通 知 为 准 3.5.6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全 额 资 助 培 养 项 目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留 学 基 金 委 ) 每 年 在 全 国 选 拔 各 类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12000 名, 其 中 国 家 公 派 高 级 研 究 学 者 项 目 访 问 学 者 ( 含 博 士 后 研 究 ) 项 目 专 项 出 国 留 学 项 目 以 及 与 有 关 国 家 互 换 奖 学 金 项 目 计 划 选 派 6000 人 左 右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全 额 资 助 项 目, 申 报 时 间 为 每 年 2 月 -3 月 份 申 请 人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apply.csc.edu.cn)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留 学 基 金 委 采 取 个 人 申 请 单 位 推 荐 专 家 评 审 择 优 录 取 的 方 式 选 拔 具 体 选 派 计 划 及 要 求 等, 请 登 陆 国 家 留 学 网 申 请 指 南 查 阅 当 年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资 助 出 国 留 学 人 员 选 拔 简 章 留 学 项 目 指 南 留 学 外 语 条 件 留 学 申 请 材 料 说 明 等 3.5.7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为 配 合 国 家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加 快 我 国 西 部 地 区 急 需 人 才 和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培 养, 支 持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和 教 育 科 研 事 业 的 发 展,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设 立 了 西 部 地 区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西 部 项 目 ) 本 项 目 由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与 陕 西 省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确 定 资 金 配 套 比 例 选 派 规 模 类 别 期 限 双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及 其 他 有 关 事 宜 该 项 目 为 限 项 申 报, 采 取 个 人 申 请 单 位 推 荐, 省 教 育 厅 组 织 专 家 初 审, 基 金 委 和 教 育 厅 共 同 组 织 专 家 联 合 评 审, 择 优 录 取 的 方 式 选 拔 申 报 时 间 为 每 年 2-3 月 份 具 体 申 报 条 件 和 要 求 等 请 登 录 国 家 留 学 网 查 阅 西 部 项 目 专 栏 31

3.5.8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为 了 提 高 青 年 教 师 的 学 术 水 平 和 教 学 科 研 能 力, 根 据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高 层 次 创 造 性 人 才 计 划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的 通 知 精 神, 我 校 与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管 理 委 员 会 合 作 开 展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出 国 研 修 项 目 该 项 目 经 费 由 留 学 基 金 委 和 我 校 按 照 1:1 比 例 共 同 承 担 在 项 目 第 二 个 执 行 期 (2008 2010 年 ) 我 校 每 年 结 合 985 211 基 地 平 台 建 设 及 人 才 队 伍 的 实 际 需 要 选 派 30 名 优 秀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以 访 问 学 者 ( 含 博 士 后 ) 身 份 派 往 教 育 科 技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知 名 教 育 及 研 究 机 构 进 修, 留 学 期 限 为 12 个 月 申 报 时 间 为 每 年 6 月 -7 月 份 申 报 条 件 要 求 和 遴 选 程 序 等, 请 关 注 学 校 人 事 处 网 页 重 要 通 知 3.5.9 校 内 科 研 基 金 校 内 科 研 基 金 择 优 资 助 学 术 思 想 新 颖 有 创 新 性, 符 合 国 家 目 标 和 国 防 需 求, 能 进 一 步 获 得 国 家 课 题 资 助 或 进 行 成 果 转 化 的 基 础 研 究 和 应 用 研 究 项 目 该 基 金 面 向 全 校, 用 以 资 助 从 事 自 然 科 学 和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的 基 础 研 究 与 应 用 研 究 项 目 主 要 资 助 新 留 校 教 师 和 在 职 科 研 人 员 ( 自 然 科 学 类 35 周 岁 以 下, 人 文 社 科 类 40 岁 以 下 ) 提 出 的 项 目 申 请 校 内 科 研 基 金 每 年 统 一 组 织 一 次 评 审 工 作, 由 科 研 院 负 责 3.5.10 其 他 培 训 培 养 项 目 主 要 有 中 美 富 布 莱 特 研 究 学 者 项 目 中 美 富 布 莱 特 外 语 助 教 子 项 目 法 中 科 学 及 应 用 基 金 会 博 士 后 项 目 高 校 英 语 教 师 赴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英 语 进 修 项 目 中 德 生 物 技 术 领 域 博 士 后 交 流 项 目 等 等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申 报 时 间 申 报 条 件 申 报 方 式 和 遴 选 程 序 等 要 求 请 关 注 人 事 处 网 页 重 要 通 知 栏 目, 也 可 以 登 录 国 家 留 学 网 查 看 申 请 指 南 3.6 教 师 职 务 聘 任 我 校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晋 升 工 作, 一 般 每 年 安 排 两 次, 分 别 在 6 月 份 和 12 月 份 进 行 3.6.1 基 本 条 件 及 业 务 条 件 基 本 条 件 主 要 包 括 师 德 条 件 学 位 条 件 年 龄 条 件 外 语 条 件 资 历 条 件 等, 业 务 条 件 是 按 照 教 授 A 岗 位 ( 教 学 科 研 型 ) 教 授 B 岗 位 ( 科 研 为 主 型 ) 教 授 C 岗 ( 教 学 为 主 型 ) 副 教 授 A 岗 位 ( 教 学 科 研 型 ) 副 教 授 B 岗 ( 科 研 为 主 型 ) 教 学 型 副 教 授 以 及 学 科 分 类, 分 别 从 教 学 科 研 研 究 成 果 等 方 面 提 出 相 关 业 务 要 求 详 细 内 容 见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教 师 职 务 聘 任 申 报 基 本 条 件 ( 西 交 人 [2009]1 号 )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教 学 型 副 教 授 岗 位 聘 任 办 法 ( 西 交 人 [2009]54 号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