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120.99 B97 L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LY/T 2730 2016 连 续 平 压 式 热 压 机 Continuous Hotpress ( 标 准 发 布 稿 ) 本 电 子 版 为 标 准 发 布 稿, 请 以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的 正 式 标 准 文 本 为 准 2016-07 - 27 发 布 2016-12 - 01 实 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 言 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请 注 意 本 标 准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本 标 准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标 准 由 全 国 人 造 板 机 械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66)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中 国 福 马 机 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人 造 板 机 器 厂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捷 成 企 业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盛 振 湘 李 绍 昆 俞 敏 朱 瑞 华 张 荣 其 陈 孙 期 本 标 准 首 次 发 布 I
连 续 平 压 式 热 压 机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连 续 平 压 式 热 压 机 的 主 参 数 要 求 检 验 规 则 及 标 志 包 装 运 输 贮 存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纤 维 板 和 刨 花 板 生 产 线 使 用 的 连 续 平 压 式 热 压 机 ( 以 下 简 称 连 续 压 机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19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 GB/T 1184 1996 形 状 和 位 置 公 差 未 注 公 差 值 GB/T 1800.1 2009 产 品 几 何 技 术 规 范 (GPS) 极 限 与 配 合 第 1 部 分 : 公 差 偏 差 和 配 合 的 基 础 GB/T 3766 液 压 系 统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 5226.1 机 械 电 气 安 全 机 械 电 气 设 备 第 1 部 分 :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T 5856 热 压 机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T 7932 气 动 系 统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T 13306 标 牌 GB/T 13384 机 电 产 品 包 装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T 18262 人 造 板 机 械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T 18514 人 造 板 机 械 安 全 通 则 GB/T 20801 压 力 管 道 规 范 工 业 管 道 JB/T 9953 木 工 机 床 噪 声 声 ( 压 ) 级 测 量 方 法 3 简 图 连 续 压 机 简 图 如 图 1 所 示 1
1 钢 带 从 动 辊 ; 2 钢 带 托 辊 ; 3 辊 毯 系 统 ( 辊 杆 连 接 销 传 动 链 链 轮 驱 动 轴 齿 盘 ); 4 加 压 油 缸 ; 5 热 压 板 ; 6 框 架 ; 7 底 梁 ; 8 钢 带 ; 9 钢 带 驱 动 辊 ; 10 气 动 系 统 ; 11 液 压 系 统 ; 12 润 滑 系 统 ; 13 电 气 系 统 ; 注 : 本 图 不 限 制 连 续 压 机 的 具 体 结 构 图 1 连 续 平 压 式 热 压 机 简 图 4 主 参 数 连 续 压 机 的 主 参 数 为 工 作 宽 度,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 表 1 主 参 数 工 作 宽 度 1220 1830 2440 2745 3050 3660 单 位 为 毫 米 2
5 要 求 5.1 一 般 要 求 5.1.1 连 续 压 机 的 设 计 制 造 和 验 收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外, 还 应 符 合 GB/T 18262 的 规 定 5.1.2 连 续 压 机 的 安 全 要 求 应 符 合 GB/T 18514 的 规 定 5.1.3 连 续 压 机 的 电 气 系 统 应 符 合 GB 5226.1 的 规 定 5.1.4 连 续 压 机 的 气 动 系 统 应 符 合 GB/T 7932 的 规 定 5.1.5 连 续 压 机 的 液 压 系 统 应 符 合 GB/T 3766 的 规 定 5.1.6 连 续 压 机 的 供 热 管 道 应 符 合 GB/T 20801 的 规 定 5.1.7 连 续 压 机 应 设 置 排 气 罩 及 吸 尘 接 口 5.1.8 连 续 压 机 的 外 购 配 套 件 应 符 合 相 应 产 品 标 准, 附 有 合 格 证 明, 并 须 与 设 备 同 时 进 行 试 验, 保 证 性 能 使 用 要 求 5.1.9 连 续 压 机 应 有 防 止 油 缸 的 渗 油 滴 入 热 压 板 表 面 的 措 施 5.2 主 要 零 部 件 技 术 要 求 5.2.1 框 架 5.2.1.1 框 架 板 两 侧 受 力 方 向 宜 与 钢 板 的 轧 制 方 向 基 本 一 致 5.2.1.2 框 架 板 应 校 平, 平 面 度 允 差 1 000..1; 最 大 允 差 3 mm 5.2.1.3 框 架 板 内 框 下 平 面 与 框 架 在 底 梁 上 的 安 装 基 面 的 尺 寸 公 差 应 符 合 GB/T 1800.1 2009 标 准 公 差 等 级 IT7 的 规 定 5.2.1.4 框 架 内 框 下 平 面 的 平 面 度 允 差 为 0.05 mm 5.2.2 热 压 板 5.2.2.1 热 压 板 工 作 面 ( 带 保 护 板 的 为 保 护 板 工 作 面 ) 表 面 硬 度,80% 的 测 点 硬 度 不 低 于 380HB, 最 低 测 点 硬 度 不 低 于 360HB 纵 横 向 均 布 共 二 十 五 点 ( 五 行 五 列, 不 包 括 距 板 边 100 mm 范 围 ), 每 点 附 近 检 测 三 次 取 平 均 值 为 该 点 检 测 值 可 以 将 最 后 一 道 精 加 工 前 的 检 测 结 果 作 为 检 测 值 5.2.2.2 热 压 板 工 作 面 表 面 粗 糙 度 Ra 1.6 μm 5.2.2.3 单 块 热 压 板 平 面 度 公 差 应 符 合 GB/T 1184 1996 表 B1 中 8 级 的 规 定 5.2.2.4 热 压 板 厚 度 允 差 ±0.1 mm 5.2.2.5 相 邻 热 压 板 工 作 面 接 缝 不 应 与 钢 带 运 行 方 向 垂 直 5.2.2.6 相 邻 热 压 板 工 作 面 接 缝 处 的 间 隙 不 大 于 0.2 mm 5.2.2.7 相 邻 热 压 板 工 作 面 接 缝 处 的 高 差 不 大 于 0.05 mm, 且 只 应 沿 运 行 方 向 前 高 后 低 5.2.2.8 两 端 对 钻 加 工 的 加 热 通 道 孔, 两 端 孔 轴 线 偏 移 量 不 应 大 于 2 mm 采 用 直 径 比 通 道 孔 直 径 小 2 mm 长 度 大 于 通 道 长 度 的 圆 柱 检 验 棒 通 过 为 合 格 5.2.2.9 加 热 通 道 孔 轴 线 对 于 工 作 面 的 尺 寸 允 差 不 应 大 于 2 mm 5.2.2.10 热 压 板 应 进 行 耐 压 试 验, 试 验 压 力 为 最 大 工 作 压 力 的 1.5 倍, 保 压 5 min 不 得 渗 漏 5.2.2.11 热 压 板 表 面 的 温 度 均 匀 度 误 差 不 应 大 于 3 按 照 GB/T 5856 检 测 5.2.3 钢 带 驱 动 辊 从 动 辊 5.2.3.1 驱 动 辊 直 径 与 钢 带 厚 度 的 比 值 不 应 小 于 750..1 5.2.3.2 驱 动 辊 从 动 辊 外 圆 工 作 面 直 径 一 致 性 允 差 0.05 mm, 采 用 精 密 派 尺 在 辊 筒 母 线 直 线 工 作 段 任 意 截 面 检 测, 圆 周 最 大 最 小 读 数 差 值 允 差 0.15 mm( 折 合 直 径 读 数 差 应 不 大 于 0.05 mm) 3
5.2.3.3 安 装 摩 擦 片 后 驱 动 辊 外 圆 工 作 面 直 径 一 致 性 允 差 0.1 mm, 采 用 精 密 派 尺 在 辊 筒 母 线 直 线 工 作 段 任 意 截 面 ( 避 开 摩 擦 片 接 缝 ) 检 测, 圆 周 最 大 最 小 读 数 差 值 允 差 0.3 mm( 折 合 直 径 读 数 差 不 应 大 于 0.1 mm) 5.2.3.4 紧 固 摩 擦 片 的 紧 固 件 应 采 取 防 松 措 施 5.2.4 钢 带 托 辊 5.2.4.1 无 动 力 钢 带 托 辊 静 平 衡 精 度 8000 g mm 5.2.4.2 钢 带 托 辊 的 全 跳 动 0.1 mm 5.2.4.3 钢 带 托 辊 表 面 粗 糙 度 Ra 0.8 μm 5.2.5 钢 带 5.2.5.1 钢 带 对 接 焊 缝 不 应 与 钢 带 运 行 方 向 垂 直 焊 接 后, 以 焊 缝 两 端 点 为 中 心, 两 侧 2 m 内 用 平 尺 检 测 边 缘 直 线 度 应 小 于 0.15 mm 5.2.5.2 钢 带 在 拉 伸 应 力 为 10 MPa~50 MPa 时, 检 测 边 缘 直 线 度, 任 意 10 m 允 差 2 mm, 在 30 m 内 允 差 5 mm 5.2.5.3 钢 带 屈 服 强 度 不 应 低 于 1 400 MPa 5.2.5.4 钢 带 厚 度 允 差 ±0.2 mm 5.2.5.5 钢 带 表 面 粗 糙 度 Ra 1.0 μm 5.2.5.6 钢 带 表 面 硬 度 不 应 低 于 45HRC 5.2.6 辊 杆 5.2.6.1 工 作 表 面 热 处 理 硬 度 为 50HRC~55HRC, 硬 度 均 匀 性 为 3HRC 5.2.6.2 外 径 尺 寸 允 差 0.01 mm, 圆 度 0.006 mm 5.2.6.3 轴 线 直 线 度 1 000..0.1, 全 长 不 大 于 0.2 mm 在 平 台 上 将 辊 杆 自 然 平 放, 用 平 尺 在 水 平 方 向 自 然 靠 紧 在 辊 杆, 用 塞 尺 测 量 辊 杆 与 平 尺 间 隙, 最 大 测 量 值 即 为 检 测 值 5.2.6.4 辊 杆 工 作 表 面 粗 糙 度 Ra 0.8 μm 5.2.7 加 压 油 缸 5.2.7.1 按 下 列 试 验 压 力 进 行 保 压 试 验, 保 压 5 min, 压 力 降 应 小 于 5% a) 工 作 压 力 16 MPa, 试 验 压 力 为 工 作 压 力 的 1.5 倍 ; b) 16 MPa< 工 作 压 力 25 MPa, 试 验 压 力 为 工 作 压 力 的 1.25 倍 ; c) 25 MPa< 工 作 压 力 31.5 MPa, 试 验 压 力 为 工 作 压 力 的 1.15 倍 5.2.7.2 柱 塞 缸 的 柱 塞 表 面 粗 糙 度 Ra 0.4 μm 5.2.7.3 活 塞 缸 的 活 塞 杆 表 面 粗 糙 度 Ra 0.4 μm, 缸 体 工 作 表 面 粗 糙 度 Ra 0.8 μm 5.2.8 液 压 系 统 5.2.8.1 液 压 管 道 高 于 油 缸 和 液 压 阀 的 接 口 时, 在 管 道 的 最 高 处 应 设 置 排 气 阀 5.2.8.2 系 统 的 清 洁 度 应 符 合 液 压 元 件 的 清 洁 度 要 求 5.2.9 润 滑 系 统 钢 带 辊 毯 及 辊 毯 驱 动 链 条 应 采 用 自 动 集 中 润 滑 方 式, 集 中 润 滑 方 式 应 具 有 定 时 定 量 润 滑 和 相 应 的 故 障 报 警 功 能 4
5.2.10 连 续 压 机 安 全 检 测 装 置 及 功 能 5.2.10.1 钢 带 运 行 检 测 装 置 钢 带 运 行 检 测 应 具 有 以 下 检 测 装 置 : 进 出 口 跑 偏 位 置 实 时 检 测 ; 进 出 口 跑 偏 极 限 位 置 检 测 ; 驱 动 辊 从 动 辊 表 面 凸 起 及 粘 黏 物 检 测 ; 托 辊 旋 转 检 测 ; 主 驱 动 张 紧 调 偏 位 移 实 时 检 测 ; 主 驱 动 张 紧 调 偏 极 限 位 置 检 测 5.2.10.2 辊 毯 系 统 安 全 检 测 装 置 辊 毯 系 统 安 全 检 测 应 具 备 以 下 检 测 装 置 : 断 链 检 测 折 辊 和 缺 辊 检 测 辊 杆 偏 移 极 限 检 测 跳 链 检 测 5.2.10.3 连 续 压 机 应 具 有 的 基 本 安 全 功 能 当 钢 带 跑 偏 超 过 极 限 时 : 辊 毯 系 统 运 行 出 现 断 链 折 辊 缺 辊 辊 杆 的 偏 移 超 过 极 限 时 ; 集 中 润 滑 油 箱 油 位 低 于 最 低 液 位 时 ; 润 滑 系 统 出 现 阻 断 时, 连 续 压 机 应 自 动 停 机 连 续 压 机 应 具 有 故 障 检 测 及 报 警 功 能 连 续 压 机 应 具 有 紧 急 停 机 功 能 钢 带 辊 毯 的 传 动 链 连 接 销 应 配 置 有 效 的 清 扫 ( 洁 ) 装 置 5.3 精 度 5.3.1 本 标 准 中 所 列 检 验 项 目 顺 序, 并 不 表 示 实 际 检 验 次 序 5.3.2 不 具 备 本 标 准 检 验 条 件 时 允 许 采 用 其 他 的 检 验 方 法, 但 检 验 精 度 不 应 低 于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5.3.3 几 何 精 度 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 表 2 几 何 精 度 单 位 为 毫 米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示 意 图 检 验 方 法 检 验 工 具 允 差 以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G1 连 续 压 机 底 梁 中 心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偏 差 为 基 准, 分 别 检 测 连 续 压 机 两 侧 底 梁 各 自 的 中 心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最 大 与 最 小 读 数 的 差 值 的 1/2 为 检 测 值 卷 尺 钢 丝 2 在 两 侧 底 梁 各 自 中 心 线 上, 按 照 框 架 安 装 位 置 布 点, 用 水 准 仪 检 测 各 点 高 度, 最 大 与 最 小 高 度 的 差 值 为 检 测 值 G2 连 续 压 机 底 梁 水 平 度 水 准 仪 1 000..0.15 全 长 0.8 5
表 2 ( 续 ) 单 位 为 毫 米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示 意 图 检 验 方 法 检 验 工 具 允 差 G3 框 架 中 心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偏 差 以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为 基 准, 用 卷 尺 检 测 每 组 框 架 中 心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最 大 与 最 小 读 数 的 差 值 为 检 测 值 钢 卷 尺 钢 丝 1 G4 框 架 组 内 框 下 平 面 水 平 度 内 框 下 平 面 为 同 一 水 平 面 的 框 架, 在 内 框 下 平 面 ( 不 包 括 边 缘 30 mm 范 围 ) 按 照 左 中 右 取 三 个 点, 用 水 准 仪 读 取 各 点 的 相 对 高 度 值, 所 有 测 量 值 中 最 大 值 与 最 小 值 的 差 值 即 为 检 测 值 水 准 仪 1 000..0.05 全 长 0.2 G5 钢 带 驱 动 辊 机 架 导 轨 沿 连 续 压 机 纵 向 水 平 度 将 框 式 水 平 仪 放 置 在 驱 动 辊 机 架 导 轨 的 下 平 面 上, 框 式 水 平 仪 显 示 值 即 为 检 测 值 框 式 水 平 仪 1 000..0.1 G6 G7 钢 带 驱 动 辊 从 动 辊 轴 线 的 水 平 度 钢 带 从 动 辊 轴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垂 直 度 将 测 量 仪 放 置 在 适 当 的 位 置 点 并 调 整 水 平, 将 标 尺 分 别 置 于 辊 筒 上 母 线 两 侧 距 边 100 mm 处 的 a b 两 点 读 取 高 度 值, 两 读 数 的 差 值 为 该 处 被 测 辊 筒 轴 线 的 水 平 度 驱 动 辊 在 张 紧 移 动 全 程 分 前 中 后 三 个 位 置 分 别 检 测, 测 量 的 最 大 值 为 测 量 值 将 测 量 仪 放 置 在 被 测 辊 筒 附 近, 以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或 与 之 平 行 的 辅 助 线 为 基 准 调 整 测 量 仪, 将 标 尺 分 别 放 置 于 被 测 辊 筒 的 水 平 母 线 距 两 端 各 100 mm 处 的 a b 两 点, 检 测 a b 两 点 连 线 相 对 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垂 直 度 标 尺 读 数 差 值 为 测 量 值 水 准 仪 或 激 光 测 量 系 统 0.5 经 纬 仪 或 激 光 测 量 系 统 0.3 6
表 2 ( 续 ) 单 位 为 毫 米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示 意 图 检 验 方 法 检 验 工 具 允 差 G8 钢 带 托 辊 轴 线 的 水 平 度 将 框 式 水 平 仪 置 于 被 测 托 辊 的 上 母 线 上, 读 取 框 式 水 平 仪 的 数 值 即 为 检 测 值 框 式 水 平 仪 或 水 准 仪 1000:0.1 G9 钢 带 托 辊 轴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垂 直 度 将 测 量 仪 放 置 在 被 测 辊 筒 附 近, 以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或 与 之 平 行 的 辅 助 线 为 基 准 调 整 测 量 仪, 将 标 尺 分 别 放 置 于 被 测 辊 筒 的 水 平 母 线 距 两 端 各 100 mm 处 的 a b 两 点, 检 测 a b 两 点 连 线 相 对 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垂 直 度 标 尺 读 数 差 值 为 测 量 值 经 纬 仪 或 激 光 测 量 系 统 0.5 10 辊 毯 驱 动 轴 从 动 轴 轴 线 水 平 度 将 框 式 水 平 仪 置 于 被 测 链 轮 轴 的 上 母 线 上, 框 式 水 平 仪 的 显 示 值 即 为 检 测 值 框 式 水 平 仪 1000:0.2 G11 连 续 压 机 入 口 处 辊 毯 引 入 轴 轴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垂 直 度 将 测 量 仪 放 置 在 被 测 辊 筒 附 近, 以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或 与 之 平 行 的 辅 助 线 为 基 准 调 整 测 量 仪, 将 标 尺 分 别 放 置 于 被 测 辊 筒 的 水 平 母 线 距 两 端 各 100 mm 处 的 a b 两 点, 检 测 a b 两 点 连 线 相 对 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垂 直 度 标 尺 读 数 差 值 为 测 量 值 经 纬 仪 或 激 光 测 量 系 统 0.3 G12 热 压 板 中 心 线 与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的 偏 差 以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为 基 准, 在 连 续 压 机 进 出 口 两 端 吊 铅 垂 线 B, 检 测 热 压 板 进 出 口 两 端, 找 出 热 压 板 宽 度 的 对 应 点 O, 从 该 点 测 量 热 压 板 两 侧 的 尺 寸 a b 之 差, 该 差 值 的 1/2 为 检 测 值 铅 垂 卷 尺 1 注 :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为 连 续 压 机 的 纵 向 安 装 基 准 中 心 线, 由 预 先 设 置 在 安 装 现 场 连 续 压 机 中 心 线 永 久 标 志 点 确 定 7
5.3.4 工 作 精 度 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 表 3 工 作 精 度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示 意 图 检 验 方 法 检 验 工 具 允 差 P1 毛 板 厚 度 均 匀 性 5.4 空 运 转 试 验 每 间 隔 30 秒 取 样 一 次, 沿 毛 板 横 向 截 取 三 块 样 板 不 包 括 距 板 边 两 侧 50 mm 范 围, 按 图 示 均 布 布 置 n 个 测 点,3n 个 测 量 数 据 中,95% 的 数 据 相 对 于 算 术 平 均 值 应 符 合 允 差 要 求 木 工 厚 度 百 分 尺 单 位 为 毫 米 毛 板 厚 度 为 T 当 连 续 压 机 工 作 宽 度 L 2 440 时 T 8 ±0.15 8<T 16 ±0.20 16<T 40 ±0.25 当 连 续 压 机 工 作 宽 度 L>2 440 时 T 8 ±0.20 8<T 16 ±0.25 16<T 40 ±0.30 空 运 转 试 验 可 以 在 用 户 现 场 进 行 时 间 不 应 少 于 8 h, 空 运 转 试 验 在 不 加 压 热 压 板 提 升 到 最 高 位 置 钢 带 合 理 张 紧 的 状 态 下 进 行,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所 有 紧 固 件 及 联 接 件 应 联 接 牢 固, 无 松 动 ; 链 轮 和 链 条 啮 合 良 好 ; b) 所 有 传 动 机 构 的 启 动 运 行 调 速 制 动 应 平 稳, 旋 转 方 向 正 确 无 异 常 响 声 ; c) 气 路 系 统 的 执 行 元 件 应 动 作 正 确 无 冲 击, 联 接 管 路 无 泄 漏 ; d) 润 滑 系 统 润 滑 可 靠, 方 便 调 节 ; e) 电 气 控 制 系 统 抗 干 扰 措 施 有 效 可 靠 ; f) 各 接 近 开 关 光 电 开 关 气 路 和 液 压 电 磁 阀 及 电 路 断 电 保 护 装 置 应 动 作 可 靠 准 确 ; g) 位 移 传 感 器 读 数 应 准 确, 并 应 满 足 控 制 精 度 要 求 ; h) 上 钢 带 与 下 钢 带 运 行 速 度 应 同 步, 钢 带 运 行 速 度 与 设 定 速 度 允 差 1%; i) 带 驱 动 的 钢 带 调 偏 辊 线 速 度 与 钢 带 运 行 速 度 一 致, 速 度 一 致 性 允 差 0.5%; j) 辊 毯 运 行 速 度 应 为 钢 带 运 行 速 度 的 1/2; k) 钢 带 调 偏 装 置 可 靠, 在 连 续 压 机 入 口 处 钢 带 跑 偏 最 大 范 围 为 ±5 mm; l) 按 JB/T 9953 进 行 噪 声 声 ( 压 ) 级 的 测 量, 声 ( 压 ) 级 不 应 大 于 85 db(a) 5.5 负 荷 试 验 负 荷 试 验 应 在 用 户 现 场 进 行 负 荷 试 验 不 应 少 于 72 h 在 工 作 状 态 下,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板 坯 在 进 入 连 续 压 机 时 不 得 有 起 皱 反 喷 断 坯 等 不 正 常 现 象 ; b) 钢 带 张 紧 适 度, 运 行 可 靠 ; c) 热 压 板 加 热 膨 胀 时, 不 应 产 生 机 械 卡 阻 和 机 架 晃 动 等 异 常 现 象 ; d) 所 有 机 构 应 正 常 可 靠, 零 部 件 不 应 有 异 常 变 形 ; e) 各 电 机 应 运 行 平 稳, 无 异 常 噪 声 ; f) 所 有 测 控 装 置 均 信 号 正 确 动 作 可 靠 ; g) 热 压 板 温 度 显 示 准 确 ; 8
h) 轴 承 温 升 应 符 合 GB/T 18262 规 定 ; i) 各 电 机 的 负 载 功 率 测 定 值 不 应 超 过 额 定 功 率 ; j) 液 压 系 统 在 工 作 压 力 下 不 应 有 渗 漏 ; k) 液 压 系 统 在 各 加 压 区 的 压 力 调 整 应 满 足 工 艺 要 求 ; l) 连 续 压 机 的 各 导 热 油 二 次 循 环 系 统, 在 满 足 各 分 区 工 艺 需 要 的 供 热 量 时, 进 出 口 油 温 温 差 不 大 于 10 6 检 验 规 则 6.1 出 厂 检 验 6.1.1 每 台 连 续 压 机 出 厂 前 应 进 行 出 厂 检 验, 出 厂 检 验 可 以 在 用 户 进 行 6.1.2 出 厂 检 验 应 包 括 : a) 基 本 参 数 检 验 ; b) 本 标 准 5.3 精 度 检 验 ; c) 本 标 准 5.4 空 运 转 试 验 6.1.3 只 有 出 厂 检 验 项 目 全 部 符 合 要 求, 才 能 判 定 出 厂 检 验 合 格 6.2 型 式 检 验 6.2.1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应 进 行 型 式 检 验 : a) 新 产 品 试 制 或 定 型 产 品 转 厂 生 产 时 ; b) 产 品 结 构 材 料 和 工 艺 有 重 大 转 变,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性 能 时 ; c) 产 品 长 期 停 产 后, 恢 复 生 产 时 ; d) 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有 较 大 差 异 时 ; e)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提 出 型 式 检 验 要 求 时 6.2.2 型 式 检 验 宜 在 用 户 现 场 进 行, 且 应 包 括 下 列 项 目 : a) 出 厂 检 验 的 所 有 项 目 ; b) 负 荷 试 验 6.2.3 只 有 型 式 检 验 项 目 全 部 符 合 要 求, 才 能 判 定 型 式 检 验 合 格 7 标 志 包 装 运 输 贮 存 7.1 产 品 出 厂 前, 加 工 面 应 作 防 锈 处 理, 并 在 包 装 和 运 输 前 有 妥 善 的 保 护 措 施 7.2 标 牌 应 符 合 GB/T 13306 的 规 定 7.3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 应 符 合 GB/T 191 的 规 定 7.4 包 装 箱 和 包 装 栏 架 的 制 作 装 箱 要 求 包 装 标 记 运 输 要 求 均 应 符 合 GB/T 13384 的 规 定 7.5 连 续 平 压 热 压 机 的 各 种 部 件 不 应 露 天 堆 放 或 与 有 腐 蚀 性 的 化 学 药 品 堆 放 在 一 起, 堆 放 场 所 空 气 流 通, 环 境 干 燥 7.6 随 机 技 术 文 件 应 包 括 产 品 合 格 证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装 箱 单 等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