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都 医 科 大 学 二 一 三 年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1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2013 年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一 培 养 目 标 : 培 养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在 本 门 学 科 掌 握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在 科 学 和 专 门 技 术 上 做 出 创 造 性 成 果 的 高 级 医 学 专 门 人 才 2013 年 我 校 计 划 招 收 全 日 制 博 士 研 究 生 约 230 人 二 学 制 : 三 年 三 公 开 招 考 博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条 件 :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愿 意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 2. 已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的 在 职 人 员 ;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 须 在 入 学 前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 非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考 生 须 在 2012 年 11 月 1 日 前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 获 得 国 外 硕 士 学 位 的 考 生 在 提 交 报 名 材 料 时 必 须 提 供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提 供 的 学 位 认 证 证 书 复 印 件 ; 已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只 能 报 考 我 校 委 托 培 养 或 自 筹 经 费 博 士 生 3. 身 体 健 康, 报 考 非 定 向 或 定 向 类 别 的 考 生 年 龄 不 得 超 过 45 周 岁 (1968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 报 考 委 托 培 养 或 自 筹 经 费 类 别 的 考 生 年 龄 不 限 ; 4. 需 有 两 名 与 报 考 专 业 有 关 的 副 教 授 ( 或 相 当 职 称 )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专 家 的 推 荐 ; 5. 复 试 时 需 提 供 考 生 人 事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的 人 事 部 门 开 具 的 同 意 报 考 证 明 6. 报 考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 专 业 目 录 备 注 中 显 示 者 ) 博 士 研 究 生 考 生, 除 需 符 合 上 述 1-5 项 条 件 以 外, 还 需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已 获 得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 应 届 毕 业 生 须 由 培 养 单 位 提 供 培 养 类 型 证 明 ), 报 考 博 士 专 业 与 硕 士 学 位 培 养 专 业 相 同 或 相 近 ; (2) 具 有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学 术 型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已 获 得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第 一 阶 段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上 述 证 书 均 不 含 待 批 ) 报 考 博 士 专 业 与 医 师 执 业 范 围 相 同 或 相 近 四 以 同 等 学 力 报 考 博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 条 件 : 2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系 统 在 职 教 师 ( 医 师 ) 符 合 以 下 报 考 条 件 者, 可 以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报 考 博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愿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 2. 具 有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副 教 授 ( 或 相 当 职 称 ) 及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 3.1968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以 前 出 生,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教 育 部 的 体 检 要 求 ; 4. 医 学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且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 不 含 成 人 本 科 学 历 ); 5. 在 报 考 学 科 专 业 工 作 6 年 及 以 上 ( 截 止 到 入 学 日 期 ),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在 国 内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与 本 专 业 相 关 的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二 篇, 并 曾 获 得 省 部 级 ( 含 省 部 级 ) 以 上 科 研 成 果 奖, 且 为 主 要 完 成 人 ; 6. 有 两 名 相 关 报 考 学 科 教 授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专 家 ) 的 推 荐 ; 7. 考 生 单 位 人 事 关 系 管 理 部 门 同 意 报 考 同 等 学 力 攻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 考 生 除 参 加 公 开 招 考 博 士 生 的 考 试 外, 须 在 复 试 阶 段 加 试 ( 笔 试 ) 两 门 本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主 干 课 程, 每 门 考 试 时 间 为 3 小 时 同 等 学 力 攻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 学 制 为 3 年, 培 养 要 求 与 公 开 招 考 博 士 生 相 同 五 报 名 程 序 与 要 求 1. 网 上 报 名 与 提 交 材 料 (1) 第 一 阶 段 : 网 上 报 名, 网 址 :http://yjs.ccmu.edu.cn, 时 间 :2012 年 11 月 01 日 -11 月 30 日 凡 志 愿 报 考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考 生 均 需 于 2012 年 11 月 01 日 至 30 日 登 陆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yjs.ccmu.edu.cn)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2) 第 二 阶 段 : 缴 费 汇 款 截 止 时 间 :2012 年 11 月 01 日 -11 月 30 日 ( 以 邮 戳 为 准 ) 网 报 成 功 者 获 得 报 名 号 可 通 过 邮 政 汇 款 交 纳 报 名 费, 报 名 考 务 费 280 元 ( 含 卫 生 部 国 家 医 学 考 试 中 心 英 语 考 试 统 考 费 80 元 ), 报 名 交 费 后, 不 办 理 退 款 手 续 ( 汇 款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右 安 门 外 西 头 条 10 号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 收 款 人 : 负 责 人 ; 邮 编 :100069 请 注 意 在 汇 款 单 备 注 中 一 定 写 明 网 报 成 功 后 获 得 的 报 3
名 号 ) (3) 第 三 阶 段 : 邮 寄 报 名 材 料 : 截 止 时 间 :2012 年 12 月 10 日 ( 以 邮 戳 为 准 ) 我 校 研 招 办 在 收 到 考 生 交 纳 的 报 名 费 后, 即 开 通 考 生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的 下 载 功 能, 考 生 可 按 操 作 说 明 下 载 打 印 报 名 材 料 考 生 应 于 规 定 时 间 内 将 下 列 材 料 (A-C) 送 达 或 邮 寄 至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办 公 室 : A. 博 士 研 究 生 网 上 报 名 登 记 表 ( 打 印 网 页 并 签 字 ) B. 博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登 记 表 ( 网 上 下 载 ) C.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和 毕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 应 届 生 不 需 提 交, 非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考 生 仅 需 提 供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应 届 生 需 提 交 学 生 证 复 印 件 ( 将 有 照 片 学 号 和 注 册 信 息 页 复 印 在 一 页 A4 纸 上 ) 材 料 寄 出 3 周 后 可 登 陆 我 校 研 招 办 网 页 查 询 材 料 是 否 到 达 2. 上 传 照 片 : 考 生 需 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 之 前 按 照 报 名 网 页 中 的 操 作 要 求, 上 传 个 人 电 子 格 式 证 件 照 片, 要 求 为 : 宽 240 像 素, 高 320 像 素, 小 于 100K,JPG 格 式 图 片, 浅 蓝 或 白 色 背 景, 免 冠 半 身 近 照 该 电 子 格 式 照 片 将 作 为 录 取 考 生 就 读 期 间 电 子 学 籍 中 使 用 的 照 片, 请 考 生 按 要 求 上 传 照 片 3. 打 印 准 考 证 : 凡 上 述 材 料 和 照 片 提 交 齐 全 者, 学 校 研 招 办 即 可 开 通 网 上 打 印 准 考 证 功 能 开 通 网 上 打 印 准 考 证 功 能 的 时 间 约 为 初 试 日 期 之 前 两 周, 具 体 时 间 请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页 发 布 的 相 关 通 知 4. 准 备 复 试 材 料 : 如 考 生 通 过 初 试, 在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时 需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D-I), 否 则 无 法 参 加 复 试, 考 生 可 提 前 准 备 D.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和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 应 届 生 不 需 要, 非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考 生 只 需 提 供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 应 届 生 学 生 证 原 件 ; E.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成 绩 单 (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若 为 复 印 件 需 加 盖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红 章 ) F.2 份 专 家 推 荐 信 ( 网 上 下 载 ) G. 思 想 政 治 情 况 表 ( 网 上 下 载, 需 由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填 写 报 考 意 见 并 加 盖 红 章 ) H. 报 考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的 应 届 生 须 提 供 由 培 养 单 位 开 具 的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类 型 证 明 ; I.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学 术 型 毕 业 生, 报 考 临 床 医 学 或 口 腔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需 提 4
供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原 件 第 一 阶 段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原 件 ( 上 述 证 书 均 不 含 待 批 ) 5. 报 考 同 等 学 力 攻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 的 考 生 邮 寄 报 名 材 料 的 要 求 如 下 : 报 考 同 等 学 力 攻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 全 日 制 ) 的 考 生 在 完 成 以 上 第 一 二 阶 段 报 名 后, 除 需 邮 寄 以 上 A B G 三 项 报 名 材 料 外, 还 需 同 时 邮 寄 以 下 材 料 :(1)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两 篇 原 件 及 复 印 件,(2) 省 部 级 ( 含 ) 以 上 科 研 成 果 奖 原 件 及 复 印 件,(3) 技 术 职 称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4) 本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5) 两 份 相 关 报 考 学 科 教 授 ( 或 相 当 职 称 ) 的 推 荐 信 以 上 (1)-(4) 项 中 的 原 件 查 验 后 即 退 还 考 生 必 须 保 证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及 提 交 材 料 真 实 完 备, 凡 发 现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及 提 交 材 料 作 假 者, 或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者, 将 取 消 其 报 名 复 试 或 录 取 资 格 六 考 试 1 考 试 时 间 : 初 试 时 间 约 在 2013 年 3 月 第 二 个 周 末 ( 实 际 时 间 根 据 卫 生 部 国 家 医 学 考 试 中 心 的 英 语 统 考 日 期 来 确 定 ) 复 试 安 排 在 初 试 成 绩 公 布 后, 一 般 为 4 月 中 旬, 达 到 我 校 复 试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参 加 所 报 考 学 院 ( 所 ) 组 织 的 复 试, 具 体 时 间 由 各 学 院 ( 所 ) 届 时 通 知 2 考 试 方 法 : 考 试 分 初 试 复 试 两 个 阶 段 初 试 : 采 用 笔 试 的 形 式 科 目 为 : 外 国 语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课 复 试 : 采 用 笔 试 与 口 试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由 各 学 院 ( 所 ) 根 据 不 同 专 业 进 行 外 国 语 综 合 能 力 专 业 知 识 实 验 技 能 或 临 床 技 能 的 考 核 3 考 试 地 点 : 初 试 在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校 内 进 行, 复 试 在 报 考 学 院 ( 所 ) 进 行 4 试 题 类 型 : 外 国 语 : 满 分 100 分, 由 国 家 医 学 考 试 中 心 统 一 命 题 题 型 包 括 : 听 力 理 解 词 汇 完 型 填 空 阅 读 理 解 写 作 专 业 基 础 课 : 满 分 100 分, 由 我 校 题 库 出 题, 考 生 按 照 指 定 的 参 考 书 目 复 习 (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2013 年 博 士 研 究 生 参 考 书 目 ) 题 型 包 括 : 选 择 题 名 词 解 释 简 答 题 论 述 题 ( 实 际 题 型 种 类 可 能 等 于 或 少 于 此 4 种 ) 5
专 业 课 : 满 分 100 分, 由 招 生 专 业 对 应 的 专 科 学 系 统 一 命 题, 考 生 按 照 指 定 的 参 考 书 目 复 习 (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2013 年 博 士 研 究 生 参 考 书 目 ) 题 型 包 括 : 选 择 题 名 词 解 释 简 答 题 论 述 题 ( 实 际 题 型 种 类 可 能 等 于 或 少 于 此 4 种 ) 七 体 检 与 录 取 根 据 初 试 复 试 结 果, 择 优 录 取 体 检 在 复 试 时 进 行, 按 照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联 印 发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2003 3 号 ) 执 行 考 生 需 准 备 一 张 与 上 传 照 片 同 一 底 版 的 一 寸 彩 色 照 片, 在 体 检 时 使 用 2013 年 6 月 下 旬 寄 发 录 取 通 知 书,2013 年 8 月 底 入 学 八 说 明 1. 考 生 的 报 名 费 体 检 费 和 考 试 期 间 食 宿 费 用 均 由 本 人 自 理 2. 录 取 学 生 的 住 宿 由 所 在 学 院 ( 所 ) 按 各 自 规 定 进 行 安 排 3. 申 请 学 位 的 相 关 要 求 请 登 陆 我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网 址 为 http://yjs.ccmu.edu.cn/dweb/xuewei/) 查 看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学 位 管 理 规 定 首 医 大 校 字 2010 150 号 与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关 于 研 究 生 发 表 论 文 的 规 定 首 医 大 校 字 2009 181 号 4. 我 校 研 究 生 奖 励 助 学 金 及 助 学 贷 款 等 信 息 请 登 陆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学 生 办 公 室 ( 网 址 为 http://yjs.ccmu.edu.cn/xsindex.asp) 查 看 奖 助 贷 补 栏 目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5.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右 安 门 外 西 头 条 10 号 首 都 医 科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 邮 政 编 码 :100069 联 系 电 话 :010-83911050, 电 子 信 箱 :yanzhao@ccmu.edu.cn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