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中 地 调 函 2014 426 号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立 项 论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局 机 关 有 关 部 室 :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2015 年 项 目 已 经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为 做 好 2015 年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项 目 立 项 论 证 工 作,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基 本 原 则 ( 一 ) 项 目 子 项 目 方 案 编 制 与 论 证 必 须 坚 持 三 个 坚 定 不 移 : 必 须 坚 定 不 移 地 坚 持 中 央 公 益 性 地 质 工 作 定 位 坚 定 不 移 地 围 绕 国 家 重 大 需 求 和 国 土 资 源 中 心 工 作 开 展 规 划 部 署 坚 定 不 移 地 加 强 项 目 和 资 金 监 督 管 理 ( 二 ) 地 质 调 查 遵 循 地 质 工 作 规 律 和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按 照 计 划 - 工 程 - 项 目 - 子 项 目 的 层 次 体 系 部 署 安 排 在 计 划 下 设 立 若 干 工 程, 工 程 下 设 项 目, 项 目 下 设 子 项 目, 逐 级 分 解 目 标 任 务, 统 筹 推 进, 汇 总 集 成 重 大 成 果 ( 三 ) 聚 焦 需 求, 综 合 部 署 围 绕 国 家 重 大 需 求 和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中 心 工 作, 抓 住 需 求 目 标 成 果 三 大 环 节, 项 目
子 项 目 方 案 编 制 力 求 需 求 分 析 透 彻 目 标 任 务 明 确 成 果 设 计 科 学, 部 署 安 排 合 理 技 术 路 线 可 行 成 果 提 交 具 体 预 算 编 制 规 范 实 现 跨 部 门 跨 单 位 跨 专 业 跨 技 术 方 法 综 合 部 署 ( 四 ) 坚 持 地 质 调 查 与 科 技 深 度 融 合 以 地 质 科 技 进 步 为 引 领 和 支 撑, 梳 理 重 大 科 技 问 题, 推 进 地 质 调 查 与 科 学 研 究 有 机 融 合 ( 五 ) 坚 持 成 果 与 人 才 同 步 规 划 同 步 实 施 同 步 验 收 促 进 地 质 调 查 出 大 成 果, 培 养 大 人 才, 促 进 业 务 建 设 科 学 发 展 成 果 产 出 和 人 才 培 养 ( 六 ) 立 项 论 证 工 作 要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原 则 专 家 论 证 科 学 决 策, 进 一 步 简 化 项 目 管 理 程 序, 既 要 简 洁 高 效, 又 要 规 范 严 格 续 作 项 目 考 核 与 设 计 审 查 合 并 进 行, 立 项 论 证 工 作 严 格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全 程 参 与, 任 何 单 位 及 个 人 不 得 干 预 专 家 审 查 活 动 ( 七 ) 充 分 发 挥 项 目 法 人 单 位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作 用,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负 责 子 项 目 论 证 工 作, 项 目 负 责 人 原 则 上 为 子 项 目 论 证 专 家 组 组 长 ( 八 ) 专 家 组 成 员 三 分 之 二 应 从 地 调 局 专 家 库 随 机 抽 取, 专 家 要 严 格 把 关, 对 需 求 分 析 不 透 彻 目 标 任 务 不 明 确 预 期 成 果 不 具 体 坚 决 不 予 通 过 二 论 证 组 织 ( 一 )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论 证 1.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论 证 由 局 统 一 组 织
2. 以 计 划 为 单 元, 计 划 协 调 人 主 持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论 证 工 作, 并 负 责 提 出 论 证 方 案 3.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编 写 提 纲 见 附 件 1) 务 必 做 到 需 求 分 析 透 彻 项 目 的 总 目 标 预 期 成 果 明 确 具 体, 年 度 任 务 和 目 标 具 体, 技 术 路 线 部 署 合 理, 子 项 目 分 解 科 学 翔 实, 队 伍 力 量 布 局 合 理 ( 二 ) 新 开 子 项 目 可 行 性 论 证 1. 项 目 论 证 通 过 以 后, 以 项 目 为 单 元, 由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统 一 组 织 专 家 对 新 开 子 项 目 进 行 论 证, 并 对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进 行 考 核 2. 新 开 子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 编 写 提 纲 详 见 附 件 2) 重 点 包 括 立 项 依 据 与 工 作 部 署, 要 严 格 按 照 所 属 的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分 解 落 实 任 务, 充 分 论 述 立 项 依 据, 收 集 分 析 已 有 工 作 基 础 及 存 在 问 题, 工 作 部 署 详 细 阐 述 总 体 部 署 和 年 度 工 作 方 案, 细 化 工 作 方 法 及 技 术 要 求, 分 解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3. 论 证 通 过 后 纳 入 年 度 项 目 计 划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与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签 订 任 务 合 同 (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与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为 同 一 单 位 的, 签 订 内 部 任 务 合 同 ),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按 任 务 合 同 编 写 设 计,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组 织 设 计 审 查 4. 新 开 优 选 承 担 单 位 的 子 项 目 不 参 加 本 次 论 证, 按 照 局 有 关 要 求 公 开 优 选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 三 ) 续 作 子 项 目 考 核 1. 续 作 子 项 目 不 再 进 行 单 独 论 证,12 月 底 由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组 织 对 续 作 子 项 目 进 行 考 核, 交 流 成 果, 研 讨 下 一 步 工 作, 并
对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进 行 考 核 2.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总 结 进 展 与 成 果, 编 制 下 年 度 工 作 方 案 续 作 子 项 目 考 核 报 告 ( 编 写 提 纲 详 见 附 件 3) 编 制 必 须 达 到 设 计 书 编 写 要 求, 不 再 编 写 和 组 织 设 计 审 查, 由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与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签 订 任 务 合 同 (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与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为 同 一 单 位 的, 签 订 内 部 任 务 合 同 ),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按 任 务 合 同 实 施 三 论 证 方 式 ( 一 ) 论 证 采 取 会 审 形 式, 论 证 专 家 组 按 要 求 填 写 论 证 意 见 专 家 组 成 员 进 行 无 记 名 投 票, 项 目 新 开 子 项 目 必 须 三 分 之 二 专 家 同 意 立 项 才 能 纳 入 年 度 项 目 计 划 ( 二 ) 项 目 论 证 采 用 项 目 负 责 人 现 场 答 辩 方 式 具 体 由 八 大 计 划 协 调 人 组 织 ( 详 见 附 件 4), 相 关 部 室 参 加 ( 三 ) 新 开 子 项 目 论 证 和 续 作 子 项 目 考 核, 负 责 人 都 要 现 场 答 辩, 并 接 受 专 家 质 疑 ( 四 ) 各 单 位 ( 部 门 ) 要 高 度 重 视, 精 心 组 织, 严 格 按 照 地 调 局 项 目 管 理 有 关 要 求, 做 好 项 目 和 子 项 目 论 证 ( 考 核 ) 工 作, 本 通 知 新 规 定 的 按 本 通 知 要 求 执 行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应 制 定 子 项 目 论 证 ( 考 核 ) 工 作 方 案, 报 局 总 工 室, 经 局 研 究 同 意 后 开 展 论 证 ( 考 核 ) 工 作 ( 五 ) 各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对 本 单 位 组 织 的 论 证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局 成 立 综 合 督 导 组 对 论 证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四 论 证 专 家
( 一 ) 论 证 专 家 由 技 术 经 济 和 管 理 专 家 组 成, 三 分 之 二 从 地 调 局 专 家 库 中 抽 选, 由 计 划 协 调 人 确 定 相 关 规 定 严 格 按 照 地 调 局 项 目 管 理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 二 ) 项 目 论 证 专 家 应 邀 请 相 关 部 室 计 划 协 调 人 工 程 首 席 专 家 以 及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人 员 参 加 工 程 首 席 专 家 为 本 工 程 重 大 项 目 主 审 专 家 ( 三 ) 子 项 目 论 证 邀 请 相 关 部 室 计 划 协 调 人 工 程 首 席 专 家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与, 项 目 负 责 人 原 则 上 为 专 家 组 组 长 ( 四 ) 项 目 论 证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对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时,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本 单 位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专 家 组 ( 不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计 划 协 调 人 工 程 首 席 专 家 除 外 ) 对 子 项 目 进 行 论 证 时,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本 单 位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专 家 组 ( 不 承 担 该 子 项 目 的 计 划 协 调 人 工 程 首 席 专 家 项 目 负 责 人 除 外 ) ( 五 ) 所 有 专 家 均 以 个 人 身 份 参 与 论 证 工 作 不 代 表 任 何 单 位 按 照 项 目 论 证 和 考 核 要 求, 客 观 公 正 地 评 价 项 目 与 会 专 家 应 对 论 证 讨 论 过 程 保 密, 与 会 专 家 的 手 机 由 工 作 人 员 统 一 保 管, 所 有 资 料 务 必 退 还 五 项 目 ( 子 项 目 ) 负 责 人 ( 一 )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要 求, 项 目 ( 子 项 目 ) 负 责 人 的 遴 选 工 作 ( 二 )2013 年 以 来, 因 项 目 管 理 及 经 费 使 用 等 问 题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及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的 不 得 作 为 项 目 ( 子 项 目 ) 负 责 人 ( 三 )2013 年 以 来, 年 度 预 算 执 行 率 未 达 到 30%( 含 30%)
以 上 的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不 得 承 担 新 开 子 项 目 ( 四 ) 对 未 及 时 汇 交 资 料 的 单 位 和 负 责 人 将 进 行 通 报, 限 期 整 改, 通 报 后 还 不 按 时 汇 交 资 料 的, 取 消 承 担 项 目 资 格 ( 五 )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原 则 上 不 担 任 负 责 人, 确 有 必 要 承 担, 由 局 党 组 研 究 确 定 ( 六 ) 每 人 只 能 负 责 1 个 项 目, 最 多 只 能 担 任 2 个 子 项 目 的 负 责 人 ( 七 ) 负 责 人 不 能 挂 名, 每 年 至 少 2/3 时 间 用 于 实 施 所 负 责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年 龄 不 得 超 过 60 岁, 特 殊 情 况 报 局 批 准 六 预 算 编 制 与 审 查 ( 一 )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与 审 查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要 在 简 述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人 员 及 设 备 的 总 投 入, 子 项 目 设 置, 年 度 工 作 安 排, 实 施 条 件 等 内 容 的 基 础 上, 依 据 项 目 总 预 算 和 子 项 目 年 度 预 算, 汇 总 编 制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项 目 预 算 表 ( 详 见 附 件 5) ( 二 ) 子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与 审 查 1. 按 照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现 行 的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与 审 查 要 求 委 托 业 务 费 等 管 理 规 定 编 制 预 算 预 算 标 准 采 用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预 算 标 准 (2010 年 试 用 ), 缺 项 部 分 可 参 考 其 他 行 业 标 准 ( 要 标 明 具 体 行 业 标 准 来 源 ) 市 场 价 格 ( 需 要 提 供 三 家 报 价 及 联 系 方 式 ) 或 者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自 行 测 算 ( 需 要 详 细 说 明 测 算 过 程 及 依 据 ) 2. 严 格 控 制 招 待 费 出 国 ( 境 ) 费 交 通 费 会 议 费 差
旅 费 以 及 咨 询 劳 务 费 等 支 出 其 中, 未 纳 入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2015 年 外 事 计 划 的 工 作 与 目 标 任 务 无 关 的 国 际 年 例 会 和 国 际 会 议 以 及 其 他 出 访 支 出, 不 得 编 制 出 国 ( 境 ) 费 预 算 原 则 上 不 得 编 制 外 事 接 待 及 举 办 国 际 会 议 支 出 预 算 3. 按 照 人 社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地 质 勘 探 职 工 野 外 工 作 津 贴 的 最 新 标 准, 乙 类 子 项 目 有 野 外 工 作 任 务 的, 应 严 格 按 照 计 划 出 野 外 的 地 区 时 间 及 人 员, 在 人 员 费 中 统 筹 编 制 野 外 工 作 津 贴 并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 甲 类 子 项 目 采 用 的 工 作 手 段 预 算 标 准 中 已 含 野 外 工 作 津 贴 内 容 4. 委 托 业 务 设 立 必 须 经 过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集 体 决 定, 要 有 书 面 记 录, 并 在 单 位 内 部 公 示 单 项 委 托 业 务 费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及 以 上 的, 应 按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招 投 标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承 担 单 位 委 托 业 务 费 一 般 不 得 超 过 30%, 确 因 工 作 需 要 超 过 的, 技 术 专 家 必 须 提 出 明 确 意 见, 否 则 将 按 照 规 定 比 例 审 查 调 减 预 算 国 土 资 源 部 所 属 单 位 之 间 一 般 不 得 相 互 委 托 业 务, 确 需 委 托 的, 预 算 专 家 必 须 给 出 明 确 的 分 列 预 算 意 见, 经 组 织 论 证 单 位 确 认 后 汇 总 报 地 调 局, 经 局 研 究 同 意 后 将 项 目 预 算 分 解, 分 别 上 报 财 政 并 下 达 预 算 5. 预 算 审 查 要 在 充 分 了 解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和 技 术 专 家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坚 持 听 取 项 目 组 现 场 汇 报, 与 技 术 专 家 共 同 完 成 相 关 审 查 工 作, 不 得 封 闭 审 查 预 算
6. 承 担 单 位 推 荐 使 用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预 算 编 制 软 件 (2014 版 ) 编 制 预 算 软 件 在 地 调 局 网 站 信 息 服 务 栏 中 的 资 料 下 载 专 栏 下 载 七 时 间 地 点 ( 一 ) 项 目 论 证 :2014 年 10 月 底 以 前 完 成, 具 体 时 间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 二 ) 新 开 子 项 目 论 证 :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于 2014 年 11 月 15 日 前 组 织 完 成 ( 三 ) 续 作 子 项 目 考 核 :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前 组 织 完 成 八 其 他 ( 一 ) 立 项 论 证 工 作 必 须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党 的 十 八 大 以 来 系 列 改 革 和 廉 政 建 设 要 求 和 勤 俭 办 事 业 的 方 针, 严 格 按 照 部 局 的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 二 ) 项 目 论 证 前, 召 开 专 门 会 议, 由 计 划 协 调 人 向 论 证 专 家 工 程 首 席 专 家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详 细 说 明 该 计 划 总 体 思 路 目 标 任 务 预 期 成 果 等, 进 一 步 明 确 论 证 考 量 的 标 准 等 有 关 要 求 子 项 目 论 证 前, 召 开 专 门 会 议,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向 论 证 专 家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详 细 说 明 该 项 目 总 体 思 路 目 标 任 务 预 期 成 果 等, 进 一 步 明 确 论 证 考 量 的 标 准 等 有 关 要 求 ( 三 ) 按 照 地 质 调 查 项 目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考 核 评 价 办 法 ( 中 地 调 发 2012 136 号 ) 要 求, 根 据 项 目 设 置 层 次 逐 级 分
解 落 实 绩 效 目 标, 编 制 项 目 及 子 项 目 地 质 调 查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目 标 申 报 表 ; 续 作 项 目 及 子 项 目 要 根 据 上 年 度 绩 效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编 制 绩 效 自 评 报 告 经 专 家 组 审 查, 绩 效 目 标 评 定 为 良 好 级 以 下 的 项 目 及 子 项 目 不 予 立 项 ( 四 ) 预 算 审 查 工 作 相 对 技 术 审 查 应 延 迟 一 天 结 束, 保 证 预 算 专 家 根 据 技 术 专 家 核 定 的 子 项 目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委 托 业 务 出 国 业 务 主 要 人 员 安 排 以 及 仪 器 设 备 投 入 情 况 等 进 行 预 算 审 核, 提 出 具 体 调 整 意 见 和 预 算 核 定 数 ( 五 ) 需 要 论 证 的 项 目 ( 子 项 目 ) 建 议 和 专 家 手 册 等 相 关 材 料 将 通 过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地 质 调 查 工 作 部 署 系 统 下 发 各 组 织 论 证 单 位 请 各 组 织 论 证 单 位 通 过 部 署 系 统 生 成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模 板 ( 技 术 和 预 算 ) 需 填 报 预 算 信 息 的 单 位 ( 详 见 附 件 6), 组 织 论 证 单 位 必 须 在 系 统 中 将 单 位 的 预 算 信 息 填 报 完 整 后 才 能 生 成 模 板, 否 则 将 无 法 论 证 论 证 结 束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务 必 将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电 子 文 档 通 过 系 统 上 报 论 证 结 束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务 必 将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的 纸 质 文 档 ( 一 份 ) 论 证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含 预 算 部 分 ) 报 送 局 总 结 报 告 中 要 特 别 说 明 论 证 中 工 作 量 及 预 算 调 整 情 况 子 项 目 委 托 业 务 费 预 算 分 解 造 成 的 子 项 目 拆 分 情 况 ( 要 明 确 拆 分 出 的 新 子 项 目 的 承 担 单 位 和 负 责 人 ) 项 目 绩 效 评 价 情 况 对 专 家 意 见 确 认 情 况 未 通 过 情 况 及 建 议 所 有 论 证 资 料 由 组 织 论 证 单 位 以 技 术 文 档 形 式 归 档 保 存 ( 六 ) 各 组 织 论 证 单 位 根 据 论 证 专 家 意 见,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项 目 ( 子 项 目 ) 信 息, 特 别 是 主 要 工 作 量 目 标 任 务 坐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实 施 地 区 委 托 业 务 及 经 费 等 信 息 ( 七 ) 项 目 论 证 经 费 从 计 划 协 调 人 所 在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 其 中, 重 要 经 济 区 和 城 市 群 可 持 续 发 展 基 础 调 查 计 划 和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和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支 撑 计 划 从 中 国 地 质 环 境 监 测 院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国 土 资 源 开 发 与 保 护 基 础 地 质 支 撑 计 划 从 地 调 局 发 展 中 心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 子 项 目 论 证 的 经 费 在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没 有 组 织 实 施 费 的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从 所 属 计 划 协 调 人 所 在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 其 中, 重 要 经 济 区 和 城 市 群 可 持 续 发 展 基 础 调 查 计 划 和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和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支 撑 计 划 从 中 国 地 质 环 境 监 测 院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国 土 资 源 开 发 与 保 护 基 础 地 质 支 撑 计 划 从 地 调 局 发 展 中 心 组 织 实 施 费 中 列 支 ) 附 件 :1.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编 写 提 纲 2. 新 开 子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编 写 提 纲 3. 续 作 子 项 目 考 核 报 告 编 写 提 纲 4. 项 目 论 证 分 组 情 况 5.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项 目 预 算 表 6.2015 年 新 增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7.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项 目 负 责 人 考 核 表 8.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考 核 表 9. 地 质 调 查 预 期 成 果 表
附 件 1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编 写 提 纲 ( 参 考 ) 第 一 章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2. 项 目 所 属 工 程 情 况 3. 项 目 起 止 时 间 第 二 章 需 求 分 析 第 三 章 工 作 现 状 第 四 章 目 标 任 务 第 五 章 工 作 部 署 ( 包 括 总 体 部 署 方 案 年 度 部 署 方 案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子 项 目 分 解 情 况 及 详 细 工 作 方 案 等 ) 第 六 章 经 费 预 算 ( 预 算 编 制 说 明 预 算 表 ) 第 七 章 预 期 成 果 ( 预 期 成 果 年 度 成 果 和 最 终 成 果 预 期 成 果 必 须 明 确 具 体 可 考 核 包 括 业 务 人 才 科 研 等 方 面 成 果, 详 见 附 件 9) 第 八 章 绩 效 评 价 (2015 年 度 绩 效 目 标 申 报 表 ) 第 九 章 组 织 保 障 附 图 附 : 项 目 负 责 人 情 况 简 介 ( 考 核 指 标 详 见 附 件 7)
附 件 2 新 开 子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编 写 提 纲 ( 参 考 ) 第 一 章 概 况 1. 子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2. 子 项 目 所 属 项 目 情 况 3. 子 项 目 起 止 时 间 第 二 章 立 项 依 据 第 三 章 已 有 工 作 基 础 第 四 章 目 标 任 务 第 五 章 工 作 部 署 1. 总 体 部 署 2. 年 度 工 作 方 案 3. 工 作 方 法 及 技 术 要 求 4.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第 六 章 经 费 预 算 第 七 章 预 期 成 果 ( 预 期 成 果 年 度 成 果 和 最 终 成 果 预 期 成 果 必 须 明 确 具 体 可 考 核 包 括 业 务 人 才 科 研 科 普 等 方 面 成 果, 详 见 附 件 9) 第 八 章 绩 效 评 价 (2015 年 度 绩 效 目 标 申 报 表 ) 第 九 章 组 织 保 障 第 十 章 设 备 使 用 与 购 置 计 划 第 十 一 章 单 位 资 质 情 况 附 图 附 :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情 况 简 介 ( 考 核 指 标 详 见 附 件 8) 注 : 如 有 外 协 课 题, 须 详 细 阐 述 必 要 性, 编 写 工 作 方 案, 并 独 立 成 章
附 件 3 续 作 子 项 目 考 核 报 告 编 写 提 纲 ( 参 考 ) 第 一 章 概 况 1. 子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2. 子 项 目 所 属 项 目 情 况 3. 子 项 目 起 止 时 间 第 二 章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1. 实 物 工 作 量 完 成 情 况 2.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3. 取 得 主 要 进 展 与 成 果 4. 绩 效 分 析 (2014 年 度 绩 效 自 评 报 告 ) 5. 质 量 评 述 6. 存 在 问 题 第 三 章 年 度 工 作 方 案 ( 包 括 续 作 的 必 要 性 年 度 工 作 安 排 技 术 方 法 及 技 术 要 求 主 要 实 物 工 作 量 预 期 成 果 ( 详 见 附 件 9) 等 ) 第 四 章 经 费 预 算 第 五 章 绩 效 评 价 (2015 年 度 绩 效 目 标 申 报 表 ) 第 六 章 组 织 保 障 第 七 章 设 备 使 用 与 购 置 计 划 附 图 附 :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情 况 简 介 ( 考 核 指 标 详 见 附 件 8) 注 : 如 有 外 协 课 题, 须 详 细 阐 述 必 要 性, 编 写 工 作 方 案, 并 独 立 成 章
附 件 4 计 划 名 称 项 目 数 量 计 划 协 调 人 备 注 1 陆 域 能 源 矿 产 地 质 调 查 计 划 30 叶 建 良 2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调 查 计 划 51 陈 仁 义 3 重 要 经 济 区 和 城 市 群 可 持 续 发 展 基 础 调 查 计 划 9 郝 爱 兵 4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和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支 撑 计 划 22 文 冬 光 5 国 土 资 源 开 发 与 保 护 基 础 地 质 支 撑 计 划 21 伍 光 英 6 一 带 一 路 基 础 地 质 调 查 与 信 息 服 务 计 划 7 王 瑞 江 7 地 质 调 查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13 吴 珍 汉 8 地 质 数 据 更 新 与 应 用 服 务 计 划 15 严 光 生 注 : 各 组 由 计 划 协 调 人 具 体 负 责 组 织, 相 关 部 室 参 加
附 件 5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项 目 预 算 表 项 目 名 称 : 实 施 单 位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工 作 时 间 预 算 ( 万 元 ) 起 始 终 止 总 计 ** 年 度 ** 年 度 承 担 单 位 备 注 甲 乙 丙 丁 1 2 3 4 5 6 总 计 一 甲 类 项 目 子 项 目 1 填 表 说 明 子 项 目 2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按 照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其 子 项 目 设 置 填 制 本 表 二 乙 类 项 目 子 项 目 1 子 项 目 2
附 件 6 需 填 报 预 算 信 息 的 单 位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备 注 1 广 东 煤 炭 地 质 局 2 西 北 大 学 3 浙 江 大 学 4 浙 江 省 土 地 勘 测 规 划 院 5 河 南 省 核 工 业 地 质 局 6 中 陕 核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7 陕 西 省 核 工 业 地 质 调 查 院 8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区 域 地 质 调 查 研 究 院 9 国 家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中 心 10 河 北 省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第 二 地 质 大 队 11 河 北 省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第 四 地 质 大 队 12 河 北 省 煤 田 地 质 局 第 四 地 质 队 13 核 工 业 北 京 化 工 冶 金 研 究 院 14 吉 林 省 区 域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所 15 辽 河 油 田 新 能 源 开 发 公 司 16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第 四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院 17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煤 田 地 质 局 109 勘 探 队 18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煤 田 地 质 局 231 勘 探 队 19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核 工 业 地 质 勘 查 院 20 青 海 煤 炭 地 质 一 〇 五 勘 探 队 21 山 东 省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第 五 地 质 大 队 22 山 东 省 煤 田 地 质 局 第 一 勘 探 队 23 陕 西 省 核 地 质 二 一 九 大 队 24 天 津 华 北 地 质 勘 查 局 核 工 业 二 四 七 大 队 2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第 八 地 质 大 队 26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第 二 地 质 大 队 27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工 业 地 质 勘 查 中 心 安 徽 总 队 28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工 业 地 质 勘 查 中 心 新 疆 总 队 29 中 国 科 学 院 广 州 地 球 化 学 研 究 所 30 中 国 煤 炭 地 质 总 局 第 四 水 文 地 质 队 31 中 国 煤 炭 地 质 总 局 第 一 勘 探 局 32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北 分 公 司 33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油 田 分 公 司 34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大 庆 油 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 中 国 冶 金 地 质 总 局 昆 明 地 质 勘 查 院 36 中 化 地 质 矿 山 总 局 黑 龙 江 地 质 勘 查 院 37 中 化 地 质 矿 山 总 局 化 工 地 质 调 查 总 院 38 中 化 地 质 矿 山 总 局 山 东 地 质 勘 查 院 39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工 业 地 质 勘 查 中 心 河 北 总 队 40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工 业 地 质 勘 查 中 心 四 川 总 队 41 中 国 建 筑 材 料 工 业 地 质 勘 查 中 心 甘 肃 总 队 42 江 西 省 核 工 业 地 质 局 二 六 五 大 队 43 四 川 省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攀 西 地 质 队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备 注 44 辽 宁 省 地 质 矿 产 研 究 院 45 河 北 省 地 矿 中 心 实 验 室 46 河 北 省 地 质 矿 产 勘 查 开 发 局 水 文 工 程 地 质 勘 查 院 47 昆 明 理 工 大 学 48 中 国 石 油 勘 探 开 发 研 究 院 49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油 勘 探 开 发 研 究 院 50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杭 州 石 油 地 质 研 究 所 -18-
附 件 7 项 目 负 责 人 ( 第 一 负 责 人 )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单 位 所 属 工 程 名 称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项 目 负 责 人 考 核 表 职 称 职 务 年 龄 专 业 熟 悉 程 度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以 往 工 作 背 景 对 本 领 域 研 究 或 工 作 进 展 成 果 总 结 是 否 到 位 (5 分 ) 是 否 找 准 需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5 分 ) 是 否 开 展 过 相 关 研 究 (5 分 )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是 否 合 理 (10 分 )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选 择 是 否 可 行 (5 分 ) 是 否 建 立 定 期 交 流 与 共 享 机 制 或 平 台 (5 分 ) 承 担 项 目 及 完 成 情 况 (5 分 ) 已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5 分 ) 获 得 奖 励 及 获 得 先 进 称 号 情 况 (5 分 ) 专 家 评 分 对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掌 握 程 应 用 技 术 标 准 是 否 合 理 (5 分 ) 度 和 应 用 能 力 是 否 应 用 最 新 的 规 定 (5 分 ) 项 目 总 体 部 署 是 否 合 理 (10 分 ) 对 项 目 总 体 部 署 和 推 进 能 力 项 目 进 度 安 排 是 否 合 理 (5 分 ) 是 否 建 立 推 进 项 目 的 机 制 (5 分 ) 报 告 编 写 质 量 工 作 时 间 保 障 总 分 是 否 存 在 较 大 的 错 误 (5 分 ) 预 期 成 果 是 否 具 体 明 确 可 考 核 (10 分 ) 负 责 人 是 否 有 充 足 时 间 保 障 项 目 实 施 (5 分 ) 专 家 组 长 签 字 -19-
附 件 8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 第 一 负 责 人 ) 子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所 属 项 目 名 称 地 质 矿 产 调 查 评 价 专 项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考 核 表 职 称 职 务 年 龄 专 业 熟 悉 程 度 子 项 目 团 队 能 力 以 往 工 作 背 景 对 本 领 域 研 究 或 工 作 进 展 成 果 总 结 是 否 到 位 (10 分 ) 是 否 找 准 需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5 分 ) 是 否 开 展 过 相 关 研 究 (5 分 ) 项 目 组 成 员 配 置 是 否 合 理 (5 分 ) 项 目 组 任 务 分 工 是 否 明 确 且 可 行 (5 分 ) 项 目 组 是 否 稳 定 (5 分 ) 承 担 项 目 及 完 成 情 况 (5 分 ) 已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5 分 ) 获 得 奖 励 及 获 得 先 进 称 号 情 况 (5 分 ) 专 家 评 分 对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掌 应 用 技 术 标 准 是 否 合 理 (5 分 ) 握 程 度 和 应 用 能 力 是 否 应 用 最 新 的 规 定 (5 分 ) 对 子 项 目 总 体 部 署 和 推 进 能 力 报 告 编 写 质 量 工 作 时 间 保 障 总 体 得 分 子 项 目 任 务 分 解 与 总 体 部 署 是 否 合 理 (10 分 ) 子 项 目 进 度 安 排 是 否 合 理 (5 分 ) 是 否 建 立 定 期 交 流 与 共 享 机 制 (5 分 ) 是 否 存 在 较 大 的 错 误 (5 分 ) 预 期 成 果 是 否 具 体 明 确 可 考 核 (10 分 ) 子 项 目 负 责 人 是 否 有 充 足 时 间 保 障 项 目 实 施 (5 分 ) 专 家 组 长 签 字 -20-
附 件 9 地 质 调 查 预 期 成 果 表 成 果 类 别 地 质 调 查 成 果 名 称 能 源 资 源 : 远 景 区 有 利 目 标 区 靶 区 矿 产 地 资 源 量 及 相 关 图 件 等 基 础 地 质 : 系 列 基 础 调 查 图 件 新 发 现 新 认 识 等 水 工 环 : 水 文 地 质 环 境 地 质 地 质 灾 害 系 列 图 件 等 信 息 资 料 服 务 产 品 数 据 库 ( 含 原 始 数 据 成 果 资 料 等 ) 成 果 报 告 ( 年 度 / 阶 段 / 结 题 报 告 ) 标 准 规 范 工 作 指 南 等 地 质 调 查 理 论 创 新 科 技 创 新 新 技 术 新 方 法 新 工 艺 仪 器 研 制 软 件 开 发 专 利 申 请 等 国 家 级 / 省 部 级 / 局 级 人 才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带 头 人 业 务 骨 干 培 养 博 士 硕 士 等 情 况 创 新 团 队 建 设 国 家 级 / 省 部 级 / 局 级 等 重 点 实 验 室 ( 工 程 中 心 ) 平 台 建 设 局 业 务 中 心 部 级 / 局 级 野 外 观 测 基 地 / 科 普 基 地 国 家 合 作 平 台 建 设 专 著 出 版 物 对 策 建 议 国 内 外 期 刊 公 开 发 表 论 文 情 况 (SCI/EI/ 中 文 核 心 ) 科 普 成 果 ( 读 物 图 件 ) 内 部 参 考 为 国 家 重 大 项 目 重 大 工 程 重 大 政 策 等 提 供 支 撑, 为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提 供 决 策 咨 询 等 抄 送 : 八 大 计 划 协 调 人,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转 发 子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