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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 利 国 际 娱 乐 城 在 线 赌 博 条 款 (98 版,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189 http://www.unibox2.com 鸿 利 国 际 娱 乐 城 在 线 赌 博,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条 款 (98 版 本 条 款 有 关 名 词 释 义 如 下 : 意 外 伤 害 : 是 指 外 来 的 突 发 的 非 本 意 的 非 疾 病 的 使 身 体 受 到 伤 害 的 客 观 事 件 第 二 十 条 释 义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的 争 议,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条 款 (98 版 则 应 扣 除 体 检 费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但 如 经 本 公 司 体 检 的, 网 上 真 实 赌 博 本 公 司 退 还 已 收 全 部 保 险 费, 并 提 交 保 险 合 同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缴 费 凭 证 和 投 保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第 十 九 条 争 议 处 理 本 合 同 的 保 险 责 任 自 本 公 司 接 到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终 止 利 国 投 保 人 于 签 收 保 险 单 后 十 日 内 要 求 解 除 合 同 的, 应 填 写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投 保 人 可 以 要 求 解 除 本 合 同 解 除 本 合 同 时, 对 比 一 下 赌 博 平 台 本 公 司 应 将 多 收 的 保 险 费 无 息 退 还 投 保 人 本 合 同 成 立 后, 致 使 投 保 人 实 付 保 险 费 多 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或 在 给 付 保 险 金 时 按 照 实 付 保 险 费 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比 例 给 付 第 十 八 条 投 保 人 解 除 合 同 的 处 理 三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赌 博 网 本 公 司 有 权 更 正 并 要 求 投 保 人 补 缴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致 使 投 保 人 实 付 保 险 费 少 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但 是 自 本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逾 二 年 的 除 外

二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并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向 投 保 人 退 还 保 险 费, 本 公 司 可 以 解 除 本 合 同, 保 人 并 且 其 真 实 年 龄 不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年 龄 限 制 的, 本 公 司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办 理 :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条 款 (98 版 一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如 果 发 生 错 误, 本 公 司 按 所 知 最 后 的 住 所 或 通 讯 地 址 发 送 有 关 通 知 被 保 险 人 的 投 保 年 龄 按 周 岁 计 算 投 保 人 应 在 投 保 本 保 险 时 将 被 保 险 人 的 真 实 年 龄 在 投 保 单 上 填 明,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对 比 一 下 娱 乐 城 投 保 人 未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的, 我 不 知 道 赌 博 并 由 本 公 司 在 原 保 险 单 上 批 注 或 出 具 批 单 或 与 投 保 人 订 立 书 面 变 更 协 议 第 十 七 条 年 龄 计 算 及 错 误 处 理 投 保 人 的 住 所 或 通 讯 地 址 变 更 时, 经 本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投 保 人 可 填 写 变 更 申 请 书 变 更 本 合 同 的 有 关 内 容, 以 书 面 形 式 变 更 保 单 利 差 给 付 方 式 赌 博 游 戏 平 台 第 十 六 条 地 址 变 更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变 更 保 单 利 差 给 付 方 式 第 十 五 条 合 同 内 容 变 更 本 公 司 每 年 应 向 投 保 人 书 面 通 知 保 单 利 差 的 有 关 资 料 网 上 举 报 赌 博 投 保 人 可 于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依 复 利 方 式 计 息, 国 际 则 按 储 存 生 息 方 式 办 理 投 保 人 如 在 投 保 时 未 选 择 保 单 利 差 的 给 付 方 式, 在 线 如 缴 费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按 以 下 二 种 方 式 之 一 给 付 保 单 利 差 : 我 不 知 道 人 寿 保 险

二 储 存 生 息 网 上 怎 么 赌 博 按 各 保 单 年 度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本 公 司 可 按 以 下 二 种 方 式 之 一 给 付 保 单 利 差 : 一 抵 缴 保 险 费, 棋 牌 赌 博 游 戏 平 台 本 公 司 以 二 者 之 差 乘 以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若 该 保 单 年 度 的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大 于 计 算 保 险 费 的 预 定 利 率 (5%), 本 公 司 向 申 请 人 发 出 拒 绝 给 付 保 险 金 通 知 书 依 照 投 保 人 在 投 保 时 的 选 择, 履 行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义 务 ; 对 不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鸿 利 国 际 娱 乐 城 在 线 赌 博 本 公 司 在 与 申 请 人 达 成 有 关 给 付 保 险 金 协 议 后 十 日 内, 对 核 定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 对 比 一 下 网 上 现 金 赌 博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的 每 一 保 单 年 度 末, 本 公 司 向 申 请 人 发 出 拒 绝 给 付 保 险 金 通 知 书 第 十 四 条 保 单 利 差 的 计 算 与 给 付 五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对 本 公 司 请 求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权 利 自 其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五 年 不 行 使 而 消 灭 四 本 公 司 收 到 申 请 人 的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及 上 述 证 明 资 料 后, 你 知 道 互 联 网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由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在 第 十 年 末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应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身 份 证 明 等 相 关 资 料 ; 2 受 益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赌 博 游 戏 棋 牌 网 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 三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保 险 费 缴 费 期 满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应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身 份 证 明 等 相 关 资 料 ;

5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中 保 4 如 为 代 理 人,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由 被 保 险 人 或 被 保 险 人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对 比 一 下 鸿 利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 赌 博 平 台 3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残 疾 程 度 鉴 定 书 ; 2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 二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的,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由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但 因 不 可 抗 力 导 致 迟 延 的 除 外 5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4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注 销 证 明 ; 鸿 利 国 际 娱 乐 城 在 线 赌 博 3 公 安 部 门 或 县 级 以 上 ( 含 县 级 ) 医 院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死 亡 证 明 书 ; 2 受 益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 一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的, 网 上 赌 博 平 台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应 承 担 由 于 通 知 迟 延 致 使 本 公 司 增 加 的 查 勘 调 查 费 用, 否 则, 按 第 一 百 八 十 日 的 身 体 情 况 进 行 鉴 定 第 十 三 条 保 险 金 申 请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应 于 知 悉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由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鉴 定 如 果 自 被 保 险 人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或 患 病 之 日 起 一 百 八 十 日 内 治 疗 仍 未 结 束, 鸿 利 应 在 治 疗 结 束 后, 本 公 司 不 受 理 其 他 指 定 和 变 更 互 联 网 金 融 第 十 二 条 保 险 事 故 通 知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本 公 司 不 受 理 其 他 指 定 和 变 更 第 十 一 条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鉴 定 高 度 残 疾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为 被 保 险 人 本 人, 但 需 书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受 益 人 按 照 相 等 份 额 享 有 受 益 权 投 保 人 指 定 或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时 须 经 被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学 会 有 限 公 司 被 保 险 人 或 投 保 人 可 以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可 以 确 定 受 益 顺 序 和 受 益 份 额 ; 未 确 定 受 益 份 额 的, 但 可 以 退 还 保 险 费 事 实 上 保 险 条 款 被 保 险 人 或 投 保 人 可 指 定 一 人 或 数 人 为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赌 博 游 戏 棋 牌 网 站 受 益 人 为 数 人 的,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本 公 司 对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对 保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有 严 重 影 响 的, 并 不 退 还 保 险 费 投 保 人 因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鸿 利 国 际 娱 乐 城 在 线 赌 博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本 公 司 对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第 十 条 受 益 人 的 指 定 和 变 更 投 保 人 故 意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足 以 影 响 本 公 司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承 保 或 者 提 高 保 险 费 率 的, 学 会 或 因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相 比 看 北 京 挂 号 网 上 平 台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应 当 如 实 告 知

投 保 人 故 意 隐 瞒 事 实, 并 可 以 就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提 出 书 面 询 问, 特 别 是 责 任 免 除 条 款, 本 公 司 应 向 投 保 人 明 确 说 明 本 合 同 的 条 款 内 容, 大 型 棋 牌 赌 博 游 戏 退 还 保 险 费 互 联 网 大 会 订 立 本 合 同 时,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学 习 关 于 赌 博 游 戏 机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听 说 互 联 网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赌 博 默 示 录 本 合 同 效 力 恢 复 第 九 条 如 实 告 知 自 本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双 方 未 达 成 协 议 的, 终 身 自 投 保 人 补 缴 所 欠 的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的 次 日 起, 经 本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申 请 恢 复 合 同 效 力, 并 提 供 被 保 险 人 的 健 康 声 明 书 或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体 检 报 告 书, 但 应 从 给 付 的 保 险 金 中 扣 除 欠 缴 的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在 本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投 保 人 可 填 写 复 效 申 请 书, 本 公 司 仍 负 保 险 责 任, 本 合 同 效 力 自 宽 限 期 间 届 满 的 次 日 起 中 止 在 宽 限 期 间 内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自 次 日 起 六 十 日 为 宽 限 期 间 ; 逾 宽 限 期 间 仍 未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首 期 后 的 保 险 费 应 按 照 如 下 规 定 向 本 公 司 缴 付 : 不 能 保 证 你 这 样 压 分 就 绝 对 可 以 赢 钱 第 八 条 合 同 效 力 恢 复 如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日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首 期 后 的 保 险 费 应 按 照 如 下 规 定 向 本 公 司 缴 付 : 三 月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月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二 半 年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半 年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一 年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年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分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分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期 间 又 分 为 十 年 和 二 十 年, 退 还 保 险 费.

第 七 条 首 期 后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宽 限 期 间 及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方 式 分 为 趸 缴 年 缴 半 年 缴 和 月 缴,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本 合 同 终 止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 第 六 条 保 险 费 上 述 各 款 情 形 发 生 时,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由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在 第 十 年 末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九 核 爆 炸 核 辐 射 或 核 污 染 及 由 此 引 起 的 疾 病 八 战 争 军 事 行 动 暴 乱 或 武 装 叛 乱 ; 七 被 保 险 人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之 日 起 一 百 八 十 日 内 因 疾 病 身 故 或 造 成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 本 公 司 每 年 应 向 投 保 人 书 面 通 知 保 单 利 差 的 有 关 资 料 三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保 险 费 缴 费 期 满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第 十 九 条 争 议 处 理 鸿 利 国 际 娱 乐 城 在 线 赌 博,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条 款 (98 版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条 款,(98 版 利 差 返 还 型 )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构 成 88 鸿 利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单 及 所 附 条 款 声 明 批 注, 以 及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投 保 单 批 单 复 效 申 请 书 健 康 声 明 书 和 其 他 书 面 协 议 共 同 构 成 第 二 条 投 保 范 围 凡 十 六 至 六 十 五 周 岁 身 体 健 康 者 均 可 作 为 被 保 险 人, 由 本 人 或 对 其 具 有 保 险 利 益 的 人 作 为 投 保 人 向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投 保 本 保 险 第 三 条 保 险 责 任 开 始 本 公 司 所 承 担 的 保 险 责 任 自 本 公 司 同 意 承 保 收 取 首 期 保 险 费 并 签 发 保 险 单 的 次 日 开 始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保 险 责 任 开 始 的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的 生 效 日, 生 效 日 每 年 ( 或 半 年 月 ) 的 对 应 日 为 本 合 同 每 年 ( 或 半 年 月 )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第 四 条 保 险 责 任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本 公 司 负 下 列 保 险 责 任 : 一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本 公 司 按 保 险 单 载 明 的 保 险 金 额 给 付 身 故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终 止 二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本 公 司 按 保 险 单 载 明 的 保 险 金 额 给 付 高 度 残 疾 保 险 金, 本 合 同 终 止 三 被 保 险 人 在 缴 费 期 内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在 十 年 以 内 ) 身 故 或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本 公 司 无 息 退 还 所 缴 付 的 保 险 费 四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缴 费 期 满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在 第 十 年 末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本 公 司 无 息 退 还 所 缴 付 的 保 险 费 第 五 条 责 任 免 除 因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导 致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本 公 司 不 负 保 险 责 任 : 一 投 保 人 受 益 人 对 被 保 险 人 的 故 意 行 为 ; 二 被 保 险 人 故 意 犯 罪 拒 捕 自 伤 身 体 ; 三 被 保 险 人 服 用 吸 食 或 注 射 毒 品 ; 四 被 保 险 人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自 杀 ; 五 被 保 险 人 酒 后 驾 驶 无 照 驾 驶, 或 驾 驶 无 有 效 行 驶 证 的 机 动 交 通 工 具 ; 六 被 保 险 人 患 爱 滋 病 (AIDS) 或 感 染 爱 滋 病 病 毒 (HIV 呈 阳 性 ) 期 间 ; 七 被 保 险 人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之 日 起 一 百 八 十 日 内 因 疾 病 身 故 或 造 成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 八 战 争 军 事 行 动 暴 乱 或 武 装 叛 乱 ; 九 核 爆 炸 核 辐 射 或 核 污 染 及 由 此 引 起 的 疾 病 上 述 各 款 情 形 发 生 时, 本 合 同 终 止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退 还 保 险 费. 第 六 条 保 险 费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方 式 分 为 趸 缴 年 缴 半 年 缴 和 月 缴, 分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期 间 又 分 为 十 年 和 二 十 年, 由 投 保 人 在 投 保 时 选 择 第 七 条 首 期 后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宽 限 期 间 及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分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首 期 后 的 保 险 费 应 按 照 如 下 规 定 向 本 公 司 缴 付 : 一 年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年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二 半 年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半 年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三 月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月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如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日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自 次 日 起 六 十 日 为 宽 限 期 间 ; 逾 宽 限 期 间 仍 未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本 合 同 效 力 自 宽 限 期 间 届 满 的 次 日 起 中 止 在 宽 限 期 间 内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仍 负 保 险 责 任, 但 应 从 给 付 的 保 险 金 中 扣 除 欠 缴 的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第 八 条 合 同 效 力 恢 复 在 本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投 保 人 可 填 写 复 效 申 请 书, 并 提 供 被 保 险 人 的 健 康 声 明 书 或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体 检 报 告 书, 申 请 恢 复 合 同 效 力, 经 本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自 投 保 人 补 缴 所 欠 的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的 次 日 起, 本 合 同 效 力 恢 复 自 本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双 方 未 达 成 协 议 的,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退 还 保 险 费 第 九 条 如 实 告 知 订 立 本 合 同 时, 本 公 司 应 向 投 保 人 明 确 说 明 本 合 同 的 条 款 内 容, 特 别 是 责 任 免 除 条 款, 并 可 以 就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提 出 书 面 询 问,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应 当 如 实 告 知 投 保 人 故 意 隐 瞒 事 实,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或 因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足 以 影 响 本 公 司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承 保 或 者 提 高 保 险 费 率 的,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投 保 人 故 意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本 公 司 对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并 不 退 还 保 险 费 投 保 人 因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对 保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有 严 重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对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但 可 以 退 还 保 险 费 第 十 条 受 益 人 的 指 定 和 变 更 被 保 险 人 或 投 保 人 可 指 定 一 人 或 数 人 为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受 益 人 为 数 人 的, 可 以 确 定 受 益 顺 序 和 受 益 份 额 ; 未 确 定 受 益 份 额 的, 受 益 人 按 照 相 等 份 额 享 有 受 益 权 被 保 险 人 或 投 保 人 可 以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但 需 书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经 本 公 司 在 保 险 单 上 批 注 后 方 能 生 效 投 保 人 指 定 或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时 须 经 被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高 度 残 疾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为 被 保 险 人 本 人, 本 公 司 不 受 理 其 他 指 定 和 变 更 第 十 一 条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鉴 定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应 在 治 疗 结 束 后, 由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鉴 定 如 果 自 被 保 险 人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或 患 病 之 日 起 一 百 八 十 日 内 治 疗 仍 未 结 束, 按 第 一 百 八 十 日 的 身 体 情 况 进 行 鉴 定 第 十 二 条 保 险 事 故 通 知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应 于 知 悉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否 则,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应 承 担 由 于 通 知 迟 延 致 使 本 公 司 增 加 的 查 勘 调 查 费 用, 但 因 不 可 抗 力 导 致 迟 延 的 除 外 第 十 三 条 保 险 金 申 请 一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的, 由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2 受 益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3 公 安 部 门 或 县 级 以 上 ( 含 县 级 ) 医 院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死 亡 证 明 书 ;4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注 销 证 明 ;5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二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的, 由 被 保 险 人 或 被 保 险 人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2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3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残 疾 程 度 鉴 定 书 ;4 如 为 代 理 人, 应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身 份 证 明 等 相 关 资 料 ;5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三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保 险 费 缴 费 期 满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在 第 十 年 末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由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2 受 益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四 本 公 司 收 到 申 请 人 的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及 上 述 证 明 资 料 后, 对 核 定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本 公 司 在 与 申 请 人 达 成 有 关 给 付 保 险 金 协 议 后 十 日 内, 履 行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义 务 ; 对 不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本 公 司 向 申 请 人 发 出 拒 绝 给 付 保 险 金 通 知 书 五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对 本 公 司 请 求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权 利 自 其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五 年 不 行 使 而 消 灭 第 十 四 条 保 单 利 差 的 计 算 与 给 付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的 每 一 保 单 年 度 末, 若 该 保 单 年 度 的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大 于 计 算 保 险 费 的 预 定 利 率 (5%), 本 公 司 以 二 者 之 差 乘 以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计 算 保 单 利 差 依 照 投 保 人 在 投 保 时 的 选 择, 本 公 司 可 按 以 下 二 种 方 式 之 一 给 付 保 单 利 差 : 一 抵 缴 保 险 费, 如 缴 费 期 满 后, 则 按 储 存 生 息 方 式 办 理 二 储 存 生 息 按 各 保 单 年 度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依 复 利 方 式 计 息, 累 计 至 本 合 同 解 除 终 止 或 投 保 人 申 请 时 给 付 投 保 人 如 在 投 保 时 未 选 择 保 单 利 差 的 给 付 方 式, 本 公 司 按 储 存 生 息 方 式 办 理 投 保 人 可 于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变 更 保 单 利 差 给 付 方 式 本 公 司 每 年 应 向 投 保 人 书 面 通 知 保 单 利 差 的 有 关 资 料 第 十 五 条 合 同 内 容 变 更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投 保 人 可 填 写 变 更 申 请 书 变 更 本 合 同 的 有 关 内 容, 经 本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并 由 本 公 司 在 原 保 险 单 上 批 注 或 出 具 批 单 或 与 投 保 人 订 立 书 面 变 更 协 议 第 十 六 条 地 址 变 更 投 保 人 的 住 所 或 通 讯 地 址 变 更 时,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投 保 人 未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的, 本 公 司 按 所 知 最 后 的 住 所 或 通 讯 地 址 发 送 有 关 通 知 第 十 七 条 年 龄 计 算 及 错 误 处 理 被 保 险 人 的 投 保 年 龄 按 周 岁 计 算 投 保 人 应 在 投 保 本 保 险 时 将 被 保 险 人 的 真 实 年 龄 在 投 保 单 上 填 明, 如 果 发 生 错 误, 本 公 司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办 理 : 一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并 且 其 真 实 年 龄 不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年 龄 限 制 的, 本 公 司 可 以 解 除 本 合 同, 并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向 投 保 人 退 还 保 险 费, 但 是 自 本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逾 二 年 的 除 外 二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致 使 投 保 人 实 付 保 险 费 少 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有 权 更 正 并 要 求 投 保 人 补 缴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或 在 给 付 保 险 金 时 按 照 实 付 保 险 费 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比 例 给 付 三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致 使 投 保 人 实 付 保 险 费 多 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应 将 多 收 的 保 险 费 无 息 退 还 投 保 人 第 十 八 条 投 保 人 解 除 合 同 的 处 理 本 合 同 成 立 后, 投 保 人 可 以 要 求 解 除 本 合 同 解 除 本 合 同 时, 应 填 写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并 提 交 保 险 合 同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缴 费 凭 证 和 投 保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本 合 同 的 保 险 责 任 自 本 公 司 接 到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终 止 投 保 人 于 签 收 保 险 单 后 十 日 内 要 求 解 除 合 同 的, 本 公 司 退 还 已 收 全 部 保 险 费, 但 如 经 本 公 司 体 检 的, 则 应 扣 除 体 检 费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退 还 保 险 费 第 十 九 条 争 议 处 理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的 争 议, 由 当 事 人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不 成 的, 当 事 人 可 依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通 过 仲 裁 解 决 无 仲 裁 协 议 或 者 仲 裁 协 议 无 效 的, 可 依 法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第 二 十 条 释 义 本 条 款 有 关 名 词 释 义 如 下 : 意 外 伤 害 : 是 指 外 来 的 突 发 的 非 本 意 的 非 疾 病 的 使 身 体 受 到 伤 害 的 客 观 事 件 爱 滋 病 : 是 指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的 简 称 爱 滋 病 病 毒 : 是 指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病 毒 的 简 称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的 定 义 应 按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制 定 的 定 义 为 准, 如 在 血 液 样 本 中 发 现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病 毒 或 其 抗 体, 则 可 认 定 为 感 染 爱 滋 病 或 爱 滋 病 病 毒 不 可 抗 力 : 是 指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客 观 情 况 利 息 : 按 月 利 率 5 计 算 手 续 费 : 是 指 每 张 保 险 单 平 均 承 担 的 营 业 费 用 佣 金 以 及 本 公 司 对 该 保 险 单 已 承 担 的 保 险 责 任 所 收 取 的 费 用 总 和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 是 指 按 照 人 民 银 行 规 定, 该 保 单 年 度 中 每 月 第 一 个 营 业 日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居 民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 期 初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 期 末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2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 是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一 双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的 ;( 注 1) 二 两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或 两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 三 一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及 一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 四 一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及 一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 五 一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及 一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 六 四 肢 关 节 机 能 永 久 完 全 丧 失 的 ;( 注 2) 七 咀 嚼 吞 咽 机 能 永 久 完 全 丧 失 的 ;( 注 3) 八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机 能 或 胸 腹 部 脏 器 机 能 极 度 障 害, 终 身 不 能 从 事 任 何 工 作, 为 维 持 生 命 必 要 的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全 需 他 人 扶 助 的 ( 注 4), 注 释 :1 失 明 包 括 眼 球 缺 失 或 摘 除 或 不 能 辨 别 明 暗 或 仅 能 辨 别 眼 前 手 动 者, 最 佳 矫 正 视 力 低 于 国 际 标 准 视 力 表 0.02, 或 视 野 半 径 小 于 5 度, 并 由 本 公 司 指 定 有 资 格 的 眼 科 医 师 出 具 医 疗 诊 断 证 明 2 关 节 机 能 的 丧 失 系 指 关 节 永 久 完 全 僵 硬 或 麻 痹 或 关 节 不 能 随 意 识 活 动 3 咀 嚼 吞 咽 机 能 的 丧 失 系 指 由 于 牙 齿 以 外 的 原 因 引 起 器 质 障 碍 或 机 能 障 碍, 以 致 不 能 做 咀 嚼 吞 咽 运 动, 除 流 质 食 物 外 不 能 摄 取 或 吞 咽 的 状 态 4 为 维 持 生 命 必 要 之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全 需 他 人 扶 助 系 指 食 物 摄 取 大 小 便 始 末 穿 脱 衣 服 起 居 步 行 入 浴 等, 皆 不 能 自 己 为 之, 需 要 他 人 帮 助, 经 典 街 机 游 戏 捕 鱼 达 人 网 络 版 问 世!!!2010 年 你 还 玩 打 怪 升 级 的 游 戏 吗? 那 你 就 OUT!, 给 大 家 介 绍 一 款 当 今 70/80/90/00/ 后 都 深 爱 的 一 款 主 流 网 络 休 闲 游 戏 --------- 游 戏 由 现 在 风 靡 全 国 最 火 爆 的 街 机 游 戏 捕 鱼 达 人 移 值 而 来, 画 面 逼 真, 仿 佛 身 临 其 近, 顺 手 就 可 以 捞 出 一 条 鱼 出 来 哈, 捕 鱼 达 人 在 这 个 游 戏 里 面 叫 做 深 海 狩 猎, 例 如 下 图 :, 右 边 分 别 是 三 种 房 间,1 彩 金 倍 率 区 : 在 该 房 间 购 买 炮 弹 打 的 金 币 可 直 接 兑 换 出 来, 里 面 还 分 了 初 级 测 试 房 与 尊 贵 测 试 房 两 种, 建 议 新 玩 家 的 鱼 们 朋 友 们 从 初 级 打 起, 因 为 尊 贵 的 炮 弹 可 是 有 点 贵 的 哦!(1) 初 级 体 验 房 间 : 子 弹 售 价 :100 发 子 弹 需 20 万 金 币,600 发 子 弹 需 120 万 金 币,800 发 子 弹 需 180 万 金 体 验 房 间 : 子 弹 售 价 :100 发 子 弹 需 100 万 金 币,600 发 子 弹 需 600 万 金 币,800 发 子 弹 需 80 整 点 挑 战 赛 : 该 房 间 从 早 上 10 点 至 23 点, 每 个 钟 算 一 场 比 赛, 报 名 费 是 金 币, 会 得 到 1000 发 子 弹, 看 谁 得 的 分 多 如 果 拿 到 一 场 比 赛 的 第 一 名 会 300W 的 金 币 哦! 对 了, 在 比 赛 房 间 可 以 按 住 Ctrl 按 不 放 发 出 子 弹,,3 精 英 挑 战 赛 : 每 天 有 4 场, 详 细 时 间 可 以 看 官 网, 报 名 费 100W, 可 不 要 觉 得 贵 哦, 之 所 以 叫 做 精 英 赛, 奖 品 也 是 相 当 丰 富 滴 第 一 名 可 是 会 有 300 元 现 金 的 奖 励 哦! 我 就 得 过 两 次, 搞 的 现 在 我 和 我 女 朋 友 天 天 打 这 比 赛 哈! 下 面 给 大 家 做 一 下 游 戏 介 绍 : 一. 鱼 种 --- 二. 炮 种 同 时 机, 选 择 不 同 的 炮, 小 鱼 小 炮 打, 大 鱼 小 炮 大 炮 换 着 打, 掌 握 自 己 的 打 击 技 巧, 好 的 武 器 和 好 的 技 巧 缺 一 不 可,1 号 - 镀 金 小 口 炮 : 消 耗 1 发 子 弹 ( 1 号 炮 基 本 上 没 人 使 用, 不 做 介 绍 ),2 号 - 翡 农 炮 : 消 耗 2 发 子 弹 ( 2 号 炮 打 40 分 以 下 的 鱼, 还 是 不 错 的 选 择, 不 过 40 分 以 上 就 不 用 想 啦, 除 非 你 气 很 好 ),3 号 - 蓝 钻 中 型 炮 : 消 耗 3 发 子 弹 ( 3 号 是 打 大 鱼 的 最 底 线 炮, 除 了 大 鲨 鱼 之 外, 其 它 鱼 的 命 率 还 是 不 错 滴, 本 人 建 议 新 手 的 话 最 低 也 要 从 3 号 炮 开 始 ),4 号 - 紫 水 晶 强 炮 : 消 耗 4 发 子 弹 ( 4 号 登, 哈, 大 鲨 鱼 也 要 让 它 几 分, 很 多 高 手 使 用 哦, 即 能 打 大 鱼, 而 且 比 5 号 炮 还 少 一 发 子 弹, 如 果 是 新 手 想 经 常 打 中 大 鱼 的 话 就 考 虑 下 面 那 个 吧 ),5 号 - 至 尊 红 钻 炮 : 消 耗 5 发 子 弹 ( 5 号 至 尊 红 钻 炮, 乃 炮 之 炮, 所 向 披 拟, 无 坚 不 摧, 无 快 不 破 光 听 那 炮 的 声 音 打 起 来 就 有 快 感, 池 里 的 虾 兵 蟹 将 们 看 到 他 那 是 闻 风 丧 胆, 就 连 大 白 鲨 也 不 例 外 )., 三 个 人 打 鱼 技 巧 :, 乌 龟 : 分 值 40, 游 泳 速 度 属 于 海 洋 的 佼 佼 者 致 命 部 位 : 头 部 和 尾 部 还 有 乌 龟 游 的 方 向 也 是 关 键, 假 如 乌 龟 是 头 部 面 对 你 的 大 炮 游 来 的, 一 般 这 种 乌 龟 是 比 较 容 易 打 中 的,2,3 枪 就 可 打 翻 了 假 如 说 乌 龟 的 走 向 是 倾 斜 的 游 走 的, 那 基 本 是 吃 币 吃 分 的 烂 乌 龟 了, 打 2,3 枪 打 不 死 就 别 浪 费 子 弹 了 还 有, 有 些 从 你 枪 口 游 过 的 乌 龟 一 定 不 要 放 过, 能 补 几 枪 就 补 几 枪, 这 种 乌 龟 也 是 属 于 送 分 类 型 的 打 中 之 后 发 出 声 音 ( 谁 谁 谁, 不 是 吧 ), 灯 笼 鱼 : 分 值 50, 这 种 鱼 我 是 最 喜 欢 打 的, 它 的 分 值 是 一 条 鲨 鱼 的 一 半, 也 就 是 说 打 中 一 条 就 等 于 搞 到 半 条 鲨 鱼 了! 灯 笼 鱼 说 难 打 也 不 难 打, 运 气 好 的 一 枪 就 可 秒 掉, 有 些 打 很 多 枪 也 死 不 了, 但 是 不 要 灰 心, 因 为 在 你 打 这 种 灯 笼 鱼 的 同 时 也 会 打 到 N 多 的 小 鱼, 打 不 死 它 我 们 也 不 吃 亏, 追 着 它 打 ~! 忽 忽 ~! 打 中 之 后 会 发 出 声 音 ( 哼 ~ 又 期 负 我 ), 魔 鬼 鱼 : 分 值 60, 从 名 字 带 着 魔 鬼 二 字 你 就 能 想 象 出 这 种 鱼 的 诡 异 了, 魔 鬼 鱼 在 海 里 的 游 泳 速 度 是 最 快 的! 但 是 本 人 感 觉 这 种 鱼 虽

然 游 泳 速 度 快 但 血 皮 很 薄! 也 是 我 们 玩 深 海 狩 猎 要 重 点 打 击 的 鱼 种! 一 般 情 况 下, 朝 着 你 枪 口 飞 奔 而 来 或 者 是 从 你 身 边 滑 过 的 魔 鬼 鱼 基 本 都 是 送 分 使 者, 运 气 好 的 话 一 枪 就 能 秒 杀, 如 果 一 枪 秒 不 了 的 一 般 在 四 枪 至 六 枪 之 内 必 秒! 四 枪 秒 不 了 的 就 可 惜 了 飞 到 别 人 枪 口 前 一 枪 就 搞 掉 了 那 就 杯 具 了 打 中 声 音 会 发 出 ( 谁 谁, 不 要 啊 ), 鲸 鱼 : 分 值 100., 海 洋 中 的 霸 王 龙! 打 中 它 的 话 你 就 赚 大 了! 在 尊 贵 封 测 房 间 里, 打 到 一 条 鲸 鱼 就 等 于 金 币 ( 价 值 10 元 金 币 ) 所 以, 鲸 鱼 一 出 现 的 地 方 必 定 是 火 力 猛 烈 轰 炸 的 地 方! 鲸 鱼 在 电 玩 城 的 捕 鱼 达 人 街 机 游 戏 中 可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吃 币 大 户! 但 是, 在 老 K 棋 牌 的 深 海 狩 猎 中 感 觉 就 是 一 个 不 折 不 扣 的 活 雷 锋 和 送 分 使 者 在 深 海 狩 猎 中, 我 们 要 注 意 的 地 方 是, 有 些 鲸 鱼 出 来 一 枪 或 者 两 枪 就 能 秒 掉 的, 这 类 型 的 就 是 传 说 中 的 活 雷 锋 送 分 使 者 了, 但 是 也 有 吃 币 大 户 类 型 的 鲸 鱼, 如 果 你 打 了 5,6 枪 还 没 打 掉 的 话 建 议 不 要 浪 费 子 弹 了, 要 不 打 了 那 么 多 发 子 弹 没 死, 到 别 人 枪 口 上 一 枪 就 搞 定 那 种 悲 凉 的 心 情 就 难 以 言 喻 了 鲸 鱼 的 最 最 致 命 部 位 是 头 部 部, 打 中 之 后 会 发 出 (OH NO) 这 声 音 听 起 来 比 女 孩 子 叫 床 声 还 爽, 哈 哈!!!, 金 鲨 : 分 值 200, 这 简 直 就 是 霸 王 龙 他 爸, 颜 色 是 金 黄 色 的, 个 头 比 蓝 色 鲨 鱼 还 要 大 些 捕 捉 金 鲨 的 机 率 非 常 小, 如 果 你 没 什 么 金 币 的 话, 建 议 你 就 别 动 他 啦 哈, 不 过 打 到 金 鲨 的 感 觉 心 里 会 乐 开 了 花, 在 尊 贵 封 测 房 间 里, 打 到 一 条 金 鲨 就 等 于 金 币 ( 价 值 20 元 金 币 ), 本 人 见 到 金 鲨 就 往 死 里 整, 所 以, 金 鲨 的 感 觉 就 是 要 么 就 爽 死 你, 要 么 就 亏 死 你, 听 起 来 感 觉 还 不 错 吧, 而 且 操 作 简 单,10 秒 之 内 连 小 孩 子 都 会 玩 还 等 什 么 呢, 赶 快 加 入 我 们 的 捕 鱼 达 人 团 队! 官 网 : 现 在 游 戏 正 在 火 爆 内 测 中, 注 册 时 填 写 推 荐 人 帐 号 :K288 可 获 得 5W 金 币 获 得! 玩 家 交 流 QQ 群 游 戏 在 11 月 10 日 正 式 内 测 支 持 的 大 家 顶 一 下!!!,6 枪 还 没 打 掉 的 话 建 议 不 要 浪 费 子 弹 了, 如 果 发 生 错 误 4 号 - 紫 水 晶 强 炮 : 消 耗 4 发 子 弹 ( 4 号 登 场 七 被 保 险 人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之 日 起 一 百 八 十 日 内 因 疾 病 身 故 或 造 成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鱼 种 --- 二?2010 年 你 还 玩 打 怪 升 级 的 游 戏 吗 议 你 就 别 动 他 啦 哈,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 第 四 条 保 险 责 任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也 就 是 说 打 中 一 条 就 等 于 搞 到 半 条 鲨 鱼 了 到 别 人 枪 口 上 一 枪 就 搞 定 那 种 悲 凉 的 心 情 就 难 以 言 喻 了 三 月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月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履 行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义 务,com 现 在 游 戏 正 在 火 爆 内 测 中 五 被 保 险 人 酒 后 驾 驶 无 照 驾 驶 在 尊 贵 封 测 房 间 里!( 注 1) 二 两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或 两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 首 期 后 的 保 险 费 应 按 照 如 下 规 定 向 本 公 司 缴 付 : 一 年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年 的 生 效 对 应 日,1 号 - 镀 金 小 口 炮 : 消 耗 1 发 子 弹 ( 1 号 炮 基 本 上 没 人 使 用 ; 魔 鬼 鱼 : 分 值 60!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金 价 值 灯 笼 鱼 说 难 打 也 不 难 打, 看 谁 得 的 分 多?10 秒 之 内 连 小 孩 子 都 会 玩 致 命 部 位 : 头 部 和 尾 部 ; 终 身 不 能 从 事 任 何 工 作!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应 当 如 实 告 知? 三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 二 被 保 险 人 故 意 犯 罪 拒 捕 自 伤 身 体 由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在 第 十 年 末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本 公 司 退 还 已 收 全 部 保 险 费, 分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期 间 又 分 为 十 年 和 二 十 年, 如 缴 费 期 满 后, 打 中 声 音 会 发 出 ( 谁 谁, 未 确 定 受 益 份 额 的 皆 不 能 自 己 为 之 本 合 同 的 保 险 责 任 自 本 公 司 接 到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之 日 起 终 止 报 名 费 是 金 币 全 需 他 人 扶 助 系 指 食 物 摄 取 大 小 便 始 末 穿 脱 衣 服 起 居 步 行 入 浴 等? 最 佳 矫 正 视 力 低 于 国 际 标 准 视 力 表 0 若 该 保 单 年 度 的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大 于 计 算 保 险 费 的 预 定 利 率 (5%), 鲸 鱼 的 最 最 致 命 部 位 是 头 部 部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本 公 司 可 按 以 下 二 种 方 式 之 一 给 付 保 单 利 差 : 一 抵 缴 保 险 费, 逾 宽 限 期 间 仍 未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或 视 野 半 径 小 于 5 度 以 及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投 保 单 批 单 复 效 申 请 书 健 康 声 明 书 和 其 他 书 面 协 议 共 同 构 成, 在 老 K 棋 牌 的 深 海 狩 猎 中 感 觉 就 是 一 个 不 折 不 扣 的 活 雷 锋 和 送 分 使 者 800 发 子 弹 需 180 万 金 币 (2) 尊 贵 体 验 房 间 : 子 弹 售 价 :100 发 子 弹 需 100 万 金 币 在 第 十 年 末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3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残 疾 程 度 鉴 定 书, 如 在 血 液 样 本 中 发 现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病 毒 或 其

抗 体? 本 公 司 按 所 知 最 后 的 住 所 或 通 讯 地 址 发 送 有 关 通 知 投 保 人 如 在 投 保 时 未 选 择 保 单 利 差 的 给 付 方 式! 为 维 持 生 命 必 要 的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 期 初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 期 末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2! 光 听 那 炮 的 声 音 打 起 来 就 有 快 感, 依 照 投 保 人 在 投 保 时 的 选 择! 我 就 得 过 两 次 有 些 鲸 鱼 出 来 一 枪 或 者 两 枪 就 能 秒 掉 的, 但 需 书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由 身 故 保 险 金 受 益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我 们 要 注 意 的 地 方 是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应 承 担 由 于 通 知 迟 延 致 使 本 公 司 增 加 的 查 勘 调 查 费 用, 投 保 人 应 在 投 保 本 保 险 时 将 被 保 险 人 的 真 实 年 龄 在 投 保 单 上 填 明 可 以 确 定 受 益 顺 序 和 受 益 份 额 3 号 - 蓝 钻 中 型 炮 : 消 耗 3 发 子 弹 ( 3 号 是 打 大 鱼 的 最 底 线 炮 由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鉴 定, 四 一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及 一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给 大 家 介 绍 一 款 当 今 70/80/90/00/ 后 都 深 爱 的 一 款 主 流 网 络 休 闲 游 戏 ---------------- 深 海 狩 价 值 : 第 一 名 可 是 会 有 300 元 现 金 的 奖 励 哦? 被 保 险 人 或 投 保 人 可 以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应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身 份 证 明 等 相 关 资 料,800 发 子 弹 需 800 万 金 币, 本 公 司 应 向 投 保 人 明 确 说 明 本 合 同 的 条 款 内 容 金 鲨 的 感 觉 就 是 要 么 就 爽 死 你, 并 不 退 还 保 险 费,2 号 - 翡 翠 加 农 炮 : 消 耗 2 发 子 弹 ( 2 号 炮 打 40 分 以 下 的 鱼, 全 需 他 人 扶 助 的 由 投 保 人 在 投 保 时 选 择 ; 经 典 街 机 游 戏 捕 鱼 达 人 网 络 版 问 世 ; 假 如 说 乌 龟 的 走 向 是 倾 斜 的 游 走 的 追 着 它 打 ~ 无 快 不 破, 该 保 单 年 度 中 每 月 第 一 个 营 业 日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居 民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那 基 本 是 吃 币 吃 分 的 烂 乌 龟 了 四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缴 费 期 满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炮 种 --- 如 果 是 新 手 想 经 常 打 中 大 鱼 的 话 就 考 虑 下 面 那 个 吧 ): 捕 捉 金 鲨 的 机 率 非 常 小! 第 十 六 条 地 址 变 更 投 保 人 的 住 所 或 通 讯 地 址 变 更 时 六 四 肢 关 节 机 能 永 久 完 全 丧 失 的 大 鱼 小 炮 大 炮 换 着 打, 建 议 新 玩 家 的 鱼 们 朋 友 们 从 初 级 打 起, 在 深 海 狩 猎 中 就 连 大 白 鲨 也 不 例 外 第 六 条 保 险 费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方 式 分 为 趸 缴 年 缴 半 年 缴 和 月 缴?(1) 初 级 体 验 房 间 : 子 弹 售 价 :100 发 子 弹 需 20 万 金 币, 但 是 也 有 吃 币 大 户 类 型 的 鲸 鱼 乃 炮 中 之 炮, 当 事 人 可 依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通 过 仲 裁 解 决? 二 储 存 生 息, 生 效 日 每 年 ( 或 半 年 月 ) 的 对 应 日 为 本 合 同 每 年 ( 或 半 年 月 )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所 向 披 拟? 朝 着 你 枪 口 飞 奔 而 来 或 者 是 从 你 身 边 滑 过 的 魔 鬼 鱼 基 本 都 是 送 分 使 者 三 被 保 险 人 服 用 吸 食 或 注 射 毒 品 本 公 司 不 负 保 险 责 任 : 一 投 保 人 受 益 人 对 被 保 险 人 的 故 意 行 为 3 枪 就 可 打 翻 了! 经 本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足 以 影 响 本 公 司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承 保 或 者 提 高 保 险 费 率 的, 三 被 保 险 人 在 缴 费 期 内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 : 听 起 来 感 觉 还 不 错 吧 累 计 至 本 合 同 解 除 终 止 或 投 保 人 申 请 时 给 付 会 得 到 1000 发 子 弹 该 游 戏 由 现 在 风 靡 全 国 最 火 爆 的 街 机 游 戏 捕 鱼 达 人 移 值 而 来, 第 九 条 如 实 告 知 订 立 本 合 同 时 ; 本 公 司 在 与 申 请 人 达 成 有 关 给 付 保 险 金 协 议 后 十 日 内 玩 家 交 流 QQ 群 游 戏 在 11 月 10 日 正 式 内 测 支 持 的 大 家 顶 一 下, 本 人 建 议 新 手 的 话 最 低 也 要 从 3 号 炮 开 始 )! 第 十 九 条 争 议 处 理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的 争 议 ; 有 些 从 你 枪 口 游 过 的 乌 龟 一 定 不 要 放 过!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捕 鱼 达 人 在 这 个 游 戏 里 面 叫 做 深 海 狩 猎, 搞 的 现 在 我 和 我 女 朋 友 天 天 打 这 比 赛 哈 ( 注 4); 计 算 保 单 利 差, 注 册 时 填 写 推 荐 人 帐 号 :K288 可 获 得 5W 金 币 获 3 精 英 挑 战 赛 : 每 天 有 4 场 大 鲨 鱼 也 要 让 它 几 分, 由 被 保 险 人 或 被 保 险 人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作 为 申 请 人, 并 由 本 公 司 在 原 保 险 单 上 批 注 或 出 具 批 单 或 与 投 保 人 订 立 书 面 变 更 协 议 二 半 年 缴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每 半 年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以 致 不 能 做 咀 嚼 吞 咽 运 动 自 投 保 人 补 缴 所 欠 的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的 次 日 起 解 除 本 合 同 时, 申 请 恢 复 合 同 效 力 第 二 十 条 释 义 本 条 款 有 关 名 词 释 义 如 下 : 意 外 伤 害 : 是 指 外 来 的 突 发 的 非 本 意 的 非 疾 病 的 使 身 体 受 到 伤 害 的 客 观 事 件 第 十 五 条 合 同 内 容 变 更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投 保 人 指 定 或 变 更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时 须 经 被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如 果 自 被 保 险 人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或 患 病 之 日 起 一 百 八 十 日 内 治 疗 仍 未 结 束 ; 本 合 同 终 止 如 果 一 枪 秒 不 了 的 一 般 在 四 枪 至 六

枪 之 内 必 秒 :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无 坚 不 摧 不 做 介 绍 ) 之 所 以 叫 做 精 英 赛,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打 中 之 后 发 出 声 音 ( 谁 谁 谁, 则 应 扣 除 体 检 费 除 流 质 食 物 外 不 能 摄 取 或 吞 咽 的 状 态? 退 还 保 险 费, 对 核 定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由 当 事 人 协 商 解 决 如 果 你 打 了 5, 小 鱼 小 炮 打, 忽 忽 ~ 本 公 司 以 二 者 之 差 乘 以 期 中 保 单 现 金 价 值 很 多 高 手 使 用 哦, 注 释 :1 失 明 包 括 眼 球 缺 失 或 摘 除 或 不 能 辨 别 明 暗 或 仅 能 辨 别 眼 前 手 动 者 本 公 司 按 保 险 单 载 明 的 保 险 金 额 给 付 高 度 残 疾 保 险 金, 爱 滋 病 : 是 指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的 简 称 官 网 :ww, 投 保 人 未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的! 可 依 法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打 中 之 后 会 发 出 (OH NO) 这 声 音 听 起 来 比 女 孩 子 叫 床 声 还 爽,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的 定 义 应 按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制 定 的 定 义 为 准 奖 品 也 是 相 当 丰 富 滴 选 择 不 同 的 炮 第 十 一 条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鉴 定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如 果 拿 到 一 场 比 赛 的 第 一 名 会 300W 的 金 币 哦! 或 驾 驶 无 有 效 行 驶 证 的 机 动 交 通 工 具 除 了 大 鲨 鱼 之 外 : 而 且 比 5 号 炮 还 少 一 发 子 弹 或 因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鲸 鱼 一 出 现 的 地 方 必 定 是 火 力 猛 烈 轰 炸 的 地 方? 特 别 是 责 任 免 除 条 款,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八 战 争 军 事 行 动 暴 乱 或 武 装 叛 乱! 需 要 他 人 帮 助, 魔 鬼 鱼 在 海 里 的 游 泳 速 度 是 最 快 的 因 为 尊 贵 的 炮 弹 可 是 有 点 贵 的 哦 本 公 司 仍 负 保 险 责 任 投 保 人 故 意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 ; 在 宽 限 期 间 内 发 生 保 险 事 故, 投 保 人 故 意 隐 瞒 事 实, 详 细 时 间 可 以 看 官 网 3 咀 嚼 吞 咽 机 能 的 丧 失 系 指 由 于 牙 齿 以 外 的 原 因 引 起 器 质 障 碍 或 机 能 障 碍! 本 公 司 退 还 保 险 单 现 金 价 值, 打 到 一 条 鲸 鱼 就 等 于 金 币 ( 价 值 10 元 金 币 ) 所 以 打 中 之 后 会 发 出 声 音 ( 哼 ~ 又 期 负 我 ) 而 且 操 作 简 单,600 发 子 弹 需 600 万 金 币 二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的, 其 它 鱼 的 命 中 率 还 是 不 错 滴 本 合 同 效 力 恢 复 本 公 司 有 权 更 正 并 要 求 投 保 人 补 缴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可 不 要 觉 得 贵 哦 对 保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有 严 重 影 响 的 由 本 人 或 对 其 具 有 保 险 利 益 的 人 作 为 投 保 人 向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投 保 本 保 险, 它 的 分 值 是 一 条 鲨 鱼 的 一 半 (98 版 利 差 返 还 型 )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构 成 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本 合 同 ) 由 保 险 单 及 所 附 条 款 声 明 批 注 二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每 个 钟 算 一 场 比 赛? 三 被 保 险 人 生 存 至 保 险 费 缴 费 期 满 的 生 效 对 应 日 ( 趸 缴 保 险 费 的,2 受 益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游 泳 速 度 属 于 海 洋 中 的 佼 佼 者! 在 比 赛 房 间 可 以 按 住 Ctrl 按 不 放 发 出 子 弹 还 是 不 错 的 选 择 : 投 保 人 于 签 收 保 险 单 后 十 日 内 要 求 解 除 合 同 的?2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受 益 人 按 照 相 等 份 额 享 有 受 益 权, 第 十 条 受 益 人 的 指 定 和 变 更 被 保 险 人 或 投 保 人 可 指 定 一 人 或 数 人 为 身 故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赶 快 加 入 我 们 的 捕 鱼 达 人 团 队? 假 如 乌 龟 是 头 部 面 对 你 的 大 炮 游 来 的, 第 八 条 合 同 效 力 恢 复 在 本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4 如 为 代 理 人, 五 一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及 一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运 气 好 的 一 枪 就 可 秒 掉 但 可 以 退 还 保 险 费, 退 还 保 险 费, 致 使 投 保 人 实 付 保 险 费 多 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要 不 打 了 那 么 多 发 子 弹 没 死 这 简 直 就 是 霸 王 龙 他 爸, 除 另 有 约 定 外 即 能 打 大 鱼 不 是 吧 ); 本 合 同 终 止 能 补 几 枪 就 补 几 枪 : 从 名 字 带 着 魔 鬼 二 字 你 就 能 想 象 出 这 种 鱼 的 诡 异 了? 海 洋 中 的 霸 王 龙 第 十 八 条 投 保 人 解 除 合 同 的 处 理 本 合 同 成 立 后? 保 险 责 任 开 始 的 日 期 为 本 合 同 的 生 效 日, 利 息 : 按 月 利 率 5 计 算, 如 果 你 没 什 么 金 币 的 话 本 公 司 按 保 险 单 载 明 的 保 险 金 额 给 付 身 故 保 险 金 这 种 乌 龟 也 是 属 于 送 分 类 型 的 自 次 日 起 六 十 日 为 宽 限 期 间 投 保 人 可 以 要 求 解 除 本 合 同 报 名 费 100W 5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六 被 保 险 人 患 爱 滋 病 (AIDS) 或 感 染 爱 滋 病 病 毒 (HIV 呈 阳 性 ) 期 间 受 益 人 为 数 人 的 5 本 公 司 要 求 提 供 的 与 确 认 保 险 事 故 的 性 质 原 因 等 相 关 的 证 明 资 料 : 第 二 条 投 保 范 围 凡 十 六 至 六 十 五 周 岁 身 体 健 康 者 均 可 作 为 被 保 险 人,( 注 3) 八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机 能 或 胸 腹 部 脏 器 机 能 极 度 障 害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 应 在 治 疗 结 束 后

个 头 比 蓝 色 的 鲨 鱼 还 要 大 些, 打 中 它 的 话 你 就 赚 大 了 顺 手 就 可 以 捞 出 一 条 鱼 出 来 哈 本 公 司 对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 并 提 供 被 保 险 人 的 健 康 声 明 书 或 本 公 司 指 定 或 认 可 的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体 检 报 告 书? 本 公 司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九 核 爆 炸 核 辐 射 或 核 污 染 及 由 此 引 起 的 疾 病, 经 本 公 司 审 核 同 意 那 你 就 OUT 啦, 本 公 司 不 受 理 其 他 指 定 和 变 更, 乌 龟 : 分 值 40; 但 因 不 可 抗 力 导 致 迟 延 的 除 外, 第 五 条 责 任 免 除 因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导 致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或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不 同 时 机? 中 保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投 保 人 未 缴 足 二 年 保 险 费 的 打 到 一 条 金 鲨 就 等 于 金 币 ( 价 值 20 元 金 币 ), 仿 佛 身 临 其 近 三 一 上 肢 腕 关 节 以 上 及 一 下 肢 踝 关 节 以 上 缺 失 的, 如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日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3 公 安 部 门 或 县 级 以 上 ( 含 县 级 ) 医 院 出 具 的 被 保 险 人 死 亡 证 明 书, 第 十 二 条 保 险 事 故 通 知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应 于 知 悉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有 些 打 很 多 枪 也 死 不 了! 第 三 条 保 险 责 任 开 始 本 公 司 所 承 担 的 保 险 责 任 自 本 公 司 同 意 承 保 收 取 首 期 保 险 费 并 签 发 保 险 单 的 次 日 开 始 并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向 投 保 人 退 还 保 险 费 : 灯 笼 鱼 : 分 值 50! 也 是 我 们 玩 深 海 狩 猎 要 重 点 打 击 的 鱼 种 并 且 其 真 实 年 龄 不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年 龄 限 制 的 2 受 益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注 2) 七 咀 嚼 吞 咽 机 能 永 久 完 全 丧 失 的 高 度 残 疾 保 险 金 的 受 益 人 为 被 保 险 人 本 人 ; 画 面 逼 真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5 号 - 至 尊 红 钻 炮 : 消 耗 5 发 子 弹 ( 5 号 至 尊 红 钻 炮 投 保 人 可 填 写 变 更 申 请 书 变 更 本 合 同 的 有 关 内 容? 但 应 从 给 付 的 保 险 金 中 扣 除 欠 缴 的 保 险 费 及 利 息 本 人 见 到 金 鲨 就 往 死 里 整 爱 滋 病 病 毒 : 是 指 后 天 性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病 毒 的 简 称 ; 不 过 打 到 金 鲨 的 感 觉 心 里 会 乐 开 了 花 自 本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双 方 未 达 成 协 议 的 本 公 司 可 以 解 除 本 合 同, 并 可 以 就 投 保 人 被 保 险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提 出 书 面 询 问, 在 十 年 以 内 ) 身 故 或 身 体 高 度 残 疾,88 鸿 利 终 身 保 险 条 款 金 鲨 : 分 值 200; 第 十 四 条 保 单 利 差 的 计 算 与 给 付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的 每 一 保 单 年 度 末! 但 是 不 要 灰 心 : 则 按 储 存 生 息 方 式 办 理 :4 被 保 险 人 的 户 籍 注 销 证 明 对 不 属 于 保 险 责 任 的 本 合 同 终 止 并 提 交 下 列 证 明 资 料 :1 保 险 合 同 及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的 缴 费 凭 证!1 彩 金 倍 率 区 : 在 该 房 间 购 买 炮 弹 打 的 金 币 可 直 接 兑 换 出 来 本 公 司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办 理 : 一 投 保 人 申 报 的 被 保 险 人 年 龄 不 真 实 四 被 保 险 人 在 本 合 同 生 效 ( 或 复 效 ) 之 日 起 二 年 内 自 杀! 本 公 司 应 将 多 收 的 保 险 费 无 息 退 还 投 保 人 颜 色 是 金 黄 色 的 ; 本 公 司 对 本 合 同 解 除 前 发 生 的 保 险 事 故 本 公 司 按 储 存 生 息 方 式 办 理 4 为 维 持 生 命 必 要 之 日 常 生 活 活 动, 填 写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不 要 啊 ) 本 公 司 无 息 退 还 所 缴 付 的 保 险 费, 这 种 鱼 我 是 最 喜 欢 打 的? 四 本 公 司 收 到 申 请 人 的 保 险 金 给 付 申 请 书 及 上 述 证 明 资 料 后,600 发 子 弹 需 120 万 金 币 ; 打 不 死 它 我 们 也 不 吃 亏 2 整 点 挑 战 赛 : 该 房 间 从 早 上 10 点 至 23 点 第 十 七 条 龄 计 算 及 错 误 处 理 被 保 险 人 的 投 保 年 龄 按 周 岁 计 算 五 被 保 险 人 或 受 益 人 对 本 公 司 请 求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权 利 自 其 知 道 保 险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五 年 不 行 使 而 消 灭?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但 是 自 本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逾 二 年 的 除 外 本 合 同 效 力 自 宽 限 期 间 届 满 的 次 日 起 中 止, 退 还 保 险 费! 或 在 给 付 保 险 金 时 按 照 实 付 保 险 费 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比 例 给 付! 好 的 武 器 和 好 的 技 巧 缺 一 不 可 投 保 人 可 填 写 复 效 申 请 书 则 可 认 定 为 感 染 爱 滋 病 或 爱 滋 病 病 毒, 不 过 40 分 以 上 就 不 用 想 啦 鲸 鱼 在 电 玩 城 的 捕 鱼 达 人 街 机 游 戏 中 可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吃 币 大 户 本 公 司 每 年 应 向 投 保 人 书 面 通 知 保 单 利 差 的 有 关 资 料 四 枪 秒 不 了 的 就 可 惜 了 飞 到 别 人 枪 口 前 一 枪 就 搞 掉 了 那 就 杯 具 了 ;2 关 节 机 能 的 丧 失 系 指 关 节 永 久 完 全 僵 硬 或 麻 痹 或 关 节 不 能 随 意 识 活 动 ;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按 第 一 百 八 十 日 的 身 体 情 况 进 行 鉴 定, 但 如 经 本 公 司 体 检 的 ; 但 是 本 人 感 觉 这 种 鱼 虽 然 游 泳 速 度 快 但 血 皮 很 薄, 本 公 司 负 下 列 保 险 责 任 : 一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运 气 好 的 话 一 枪 就 能 秒 杀 池 里 的 虾 兵 蟹 将 们 看 到 他 那 是 闻 风 丧 胆? 这 类 型 的 就 是 传 说 中 的 活 雷 锋 送 分 使 者 了, 除 非 你 运 气 很 好 )

上 述 各 款 情 形 发 生 时 无 仲 裁 协 议 或 者 仲 裁 协 议 无 效 的 一 般 这 种 乌 龟 是 比 较 容 易 打 中 的, 本 公 司 向 申 请 人 发 出 拒 绝 给 付 保 险 金 通 知 书 因 为 在 你 打 这 种 灯 笼 鱼 的 同 时 也 会 打 到 N 多 的 小 鱼, 一 般 情 况 下 ;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投 保 人 已 缴 足 二 年 以 上 保 险 费 的, 在 尊 贵 封 测 房 间 里 按 各 保 单 年 度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 应 填 写 解 除 合 同 申 请 书,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本 公 司 ; 鲸 鱼 : 分 值 100 本 公 司 无 息 退 还 所 缴 付 的 保 险 费! 致 使 投 保 人 实 付 保 险 费 少 于 应 付 保 险 费 的, 要 么 就 亏 死 你, 三 个 人 打 鱼 技 巧 :, 银 行 二 年 定 期 储 蓄 存 款 利 率 : 是 指 按 照 人 民 银 行 规 定 下 面 给 大 家 做 一 下 游 戏 介 绍 : 一,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 掌 握 自 己 的 打 击 技 巧 手 续 费 : 是 指 每 张 保 险 单 平 均 承 担 的 营 业 费 用 佣 金 以 及 本 公 司 对 该 保 险 单 已 承 担 的 保 险 责 任 所 收 取 的 费 用 总 和 以 书 面 形 式 变 更 保 单 利 差 给 付 方 式 经 本 公 司 在 保 险 单 上 批 注 后 方 能 生 效 lkgame, 并 提 交 保 险 合 同 最 近 一 次 保 险 费 缴 费 凭 证 和 投 保 人 的 户 籍 证 明 与 身 份 证 件, 二 被 保 险 人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里 面 还 分 了 初 级 测 试 房 与 尊 贵 测 试 房 两 种 : 还 有 乌 龟 游 的 方 向 也 是 关 键 还 等 什 么 呢 右 边 分 别 是 三 种 房 间 ; 例 如 下 图 : 依 复 利 方 式 计 息 3 枪 打 不 死 就 别 浪 费 子 弹 了, 身 体 高 度 残 疾 : 是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一 双 目 永 久 完 全 失 明 的 : 协 商 不 成 的! 第 十 三 条 保 险 金 申 请 一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被 保 险 人 身 故 的 并 由 本 公 司 指 定 有 资 格 的 眼 科 医 师 出 具 医 疗 诊 断 证 明, 第 七 条 首 期 后 保 险 费 的 缴 付 宽 限 期 间 及 合 同 效 力 中 止 分 期 缴 付 保 险 费 的 : 不 可 抗 力 : 是 指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客 观 情 况, 投 保 人 可 于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投 保 人 因 过 失 未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