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浸 會 大 學 我 們 一 致 通 過 經 濟 主 修 學 生 葉 仲 謙 的 畢 業 論 文 : < 分 析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 作 為 結 業 要 求 的 一 部 份, 並 推 薦 上 述 學 生 接 受 中 國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學 士 ( 榮



Similar documents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i) (ii) 97/99/M

Microsoft Word - 00教学管理手册 mo.doc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标题

4 生 产 尚 未 制 定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但 已 有 企 业 标 准 的 农 药 审 核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农 药 管 理 条 例 (2001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326 号 ) 第 十 四 条 : 国 家 实 行 农 药 生 产 许 可 制 度 生 产

Microsoft Word pdf.doc

目 錄 壹 緒 論... 2 貳 明 時 代 背 景 一 明 代 禮 教 之 於 女 性? 母 德 婦 德... 2 二 明 代 婦 女 之 於 士 人? 經 濟 支 柱... 4 參 歸 有 光 一 仕 途... 7 二 家 庭... 7 肆 歸 有 光 文 學 裡 的 女 性 比 較 一 < 項

Microsoft Word - 长安大学.doc

<4D F736F F D20312EA1B6BDCCCAA6D7CAB8F1CCF5C0FDA1B72E646F63>

附件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改革规划

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疾病诊治实务(一)

名人养生.doc

<4D F736F F 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27 i

% % ,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 ,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

海淀区、房山区(四)

穨ecr1_c.PDF

穨2005_-c.PDF

北京理工大学.doc

尲㐵.⸮⸮⸮⸮⸮

东城区(下)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物质结构_二_.doc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i

水力发电(九)

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景观植物(一)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园林植物卷(三).doc

19q indd

厨房小知识_一_

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厨房小知识(五)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十八).doc

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华东师范大学.doc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乳业竞争_一_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doc

untitled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十六)

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胎儿健康成长.doc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bnbqw.PDF

nb.PDF

第三章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Microsoft Word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米食天地教案

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1)(6)(e) 2

军队建筑工程造价的灰色预测控制

幻灯片 1

12. 家 庭 年 平 均 收 支 儲 蓄 表 列 示 如 下 : 消 費 支 出 為 66 萬 元, 利 息 支 出 為 4 萬 元, 經 常 性 移 轉 支 出 為 16 萬 元, 所 得 收 入 總 計 為 109 萬 元, 則 可 支 配 所 得 為 多 少? (1) 43 萬 元 (2)

12天 本 會103年 模 範 郵 工 董 麗 珍 趙 美 珍 2人 參 加 梁 周昆法 歐陽陪興 林青豊 林秀蓮 曾文俊 甯鎮美 鄭麗娟 周肖梅 陳宏 103 年 11 月 23 日 板 橋 分 會 假 西 湖 渡 假 益 周 錦 燕 等12人 奉 准 升 遷 申 請 中 華 郵 政 村 舉 辦2

论 文 :?,,,,,,,,,, (, ),, ( ),,,,,,,, (, ) : (, ),,, :,, ;,,,,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关 于 银 邮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 )

ttian

Microsoft Word - Book 2 月下行.doc

国 家 文 件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校 车 服 务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校 车 服 务 方 案, 统 一 领 导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履 行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公 安 交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4D F736F F D20BBA6CBC9BDCCC8CBA1B A1B BAC5B8BDBCFE2E646F63>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由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具 有 内 在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不 能 精 确 计 量, 只 能 进 行 估 计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很 多 财 务 报 表 舞 弊 都 与 会 计 估 计 相 关 对 于 注 册

019-

<4D F736F F D BEC7A67E2DB5A7B8D52DBB79A4E5AFE0A44FB4FAC5E7BEE3A658A5FE2E646F6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1986 年 7 月 12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 国 发 19


CIC _Appendix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9 机 械 设 计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10 机 械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机 械 原

Transcription:

分 析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葉 仲 謙 學 號 : 11011548 畢 業 論 文 中 國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學 士 ( 榮 譽 ) 學 位 課 程 經 濟 主 修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二 零 一 四 年 四 月 1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我 們 一 致 通 過 經 濟 主 修 學 生 葉 仲 謙 的 畢 業 論 文 : < 分 析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 作 為 結 業 要 求 的 一 部 份, 並 推 薦 上 述 學 生 接 受 中 國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學 士 ( 榮 譽 ) 學 位 課 程 委 員 會 審 核 ( 簽 名 ) : 指 導 老 師 陳 慶 年 ( 簽 名 ) : 校 內 評 審 委 員 二 0 一 四 年 四 月 2

謝 辭 本 畢 業 論 文, 承 蒙 導 師 陳 慶 年 先 生 悉 心 指 導, 得 以 完 成, 謹 此 衷 心 感 謝 並 向 下 列 提 供 協 助 人 士 / 機 構 致 謝 一.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圖 書 館 二.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學 生 葉 仲 謙 日 期 3

摘 要 不 論 是 海 外 和 國 內, 有 不 少 學 者 對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感 興 趣, 志 在 探 討 其 增 長 的 因 素 隨 著 中 國 近 年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中 國 國 務 院 總 理 李 克 強 強 調 中 國 要 妥 善 解 決 經 濟 的 問 題, 不 能 只 盲 目 地 追 求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的 增 長, 而 是 要 逐 步 地 改 革 中 國 的 經 濟 結 構, 當 中 李 總 理 提 出 其 中 的 辦 法 便 是 加 快 城 鎮 化 步 伐 來 推 動 服 務 業 增 長, 令 服 務 業 逐 漸 成 為 中 國 經 濟 的 主 要 產 業 但 是, 李 克 強 提 出 加 快 城 鎮 化 發 展 已 不 是 新 鮮 事, 早 在 2002 年 中 國 政 府 已 啟 動 西 部 大 開 發, 中 部 崛 起 計 劃 企 圖 平 衡 中 國 地 區 上 城 鎮 化 步 伐 的 差 異 加 快 城 鎮 化 的 計 劃 已 實 行 十 多 年, 但 促 進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提 議 卻 是 近 年 才 備 受 關 注 李 克 強 總 理 的 提 議 反 映 中 國 發 展 服 務 業 的 決 心, 而 中 國 政 府 加 快 城 鎮 化 步 伐 是 發 展 服 務 業 首 要 一 步 為 探 討 中 國 政 府 的 想 法 是 否 可 行, 本 文 會 先 探 討 這 些 計 劃 能 否 平 衡 中 國 城 鎮 化 在 地 區 上 差 異 及 其 特 徵,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是 否 健 康 地 發 展, 然 後 綜 合 城 鎮 化 對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理 論 本 文 會 利 用 2005 年 至 2012 年 的 省 級 地 區 和 各 服 務 性 行 業 在 省 級 地 區 的 板 面 數 據 (Panel data), 先 進 行 計 量 經 濟 學 實 證 分 析 中 國 模 式 的 城 鎮 化 與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兩 者 的 關 係, 從 而 利 用 實 證 分 析 的 結 果 來 探 討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如 何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根 據 計 量 模 型 的 結 果, 中 國 城 鎮 人 口, 城 鎮 消 費, 城 鎮 投 資, 城 鎮 人 口 密 度 及 城 鎮 的 基 建 設 施 的 增 加 對 中 國 不 論 在 地 區 及 行 業 上 的 服 務 業 有 正 面 推 動 的 效 應, 而 失 業 率 的 增 加 卻 對 此 有 負 面 阻 礙 的 效 用 ; 而 更 重 要 的 結 果 是, 中 國 城 鎮 化 對 在 地 區 及 在 行 業 的 服 務 業 發 展 差 異 甚 大 本 文 認 為 中 國 如 以 此 4

城 鎮 化 模 式 來 推 動 服 務 業 增 長 發 展 只 會 為 中 國 帶 來 失 衡 的 經 濟 發 展 所 以, 中 國 必 須 重 新 審 視 城 鎮 化 發 展 的 政 策, 以 求 取 服 務 業 平 衡 而 健 康 的 發 展 5

目 錄 : 一, 引 言 -------------------------------------------------------------------- --------------------- 頁 7-8 二, 文 獻 綜 述 ------------------------------------------------------------------------------------ 頁 9-11 三, 服 務 業 定 義 ------------------------------------------------------------------------------- 頁 12-13 四, 中 國 城 鎮 化 特 徵 與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4.1 中 國 城 鎮 化 特 徵 --------------------------------------------------------------------- 頁 14-18 4.2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 頁 19-24 五,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實 證 分 析 說 明 -------------------------------- 頁 25-30 六,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討 論 6.1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歷 史 背 景 - 中 國 對 服 務 業 取 態 與 政 府 政 策 簡 介 ---- 頁 31-33 6.2 實 證 分 析 結 果 -------------------------------------------------------------------------- 頁 34-36 6.3 實 證 分 析 討 論 --------------------------------------------------------------------------- 頁 37-52 七, 總 結 -------------------------------------------------------------------------------------------- 頁 53 參 考 材 料 目 錄 -------------------------------------------------- 頁 54-55 6

一, 引 言 服 務 業, 又 稱 第 三 行 業, 是 一 個 已 發 展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一 個 重 要 標 誌 發 達 的 服 務 行 業 有 以 下 兩 種 的 重 要 象 徵 : 第 一, 該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經 濟 和 法 制 基 礎 穩 固 ; 第 二, 服 務 業 對 比 於 農 業 和 工 業 而 言, 更 需 要 人 才 和 知 識, 發 達 的 服 務 業 能 證 明 該 國 或 地 區 的 人 才 輩 出, 知 識 水 平 較 高 因 此, 幾 乎 所 有 的 發 展 中 國 家 或 地 區 都 以 發 展 服 務 業 為 其 發 展 經 濟, 晉 身 為 已 發 展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踏 腳 石 刺 激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有 不 少 因 素, 如 工 業 化 導 致 國 家 的 生 產 力 提 升, 人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增 加 對 文 化, 知 識 及 物 質 的 需 求, 城 市 化 或 城 鎮 化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市 場 發 展 推 動 服 務 業 1 等 在 以 上 的 原 因 中, 城 市 化 或 城 鎮 化 較 易 進 行 量 化 分 析, 根 據 世 界 銀 行 的 統 計 數 據 2, 城 鎮 人 口 占 全 國 人 口 的 比 例 與 該 國 服 務 業 占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的 比 例 有 顯 著 的 關 係 從 統 計 數 據 上 觀 察,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與 城 市 化 或 城 鎮 化 的 增 長 有 極 為 密 切 的 關 係 中 國 是 現 今 世 界 上 經 濟 最 發 達 的 發 展 中 國 家 之 一, 在 1978 年 改 革 開 放 後, 中 國 的 經 濟 發 展 表 現 令 不 少 國 家 驚 嘆 不 已 ; 但 同 時 令 人 費 解 的 是, 中 國 的 服 務 業 發 展 卻 一 反 其 他 國 家 的 經 驗, 追 不 上 經 濟 發 展 的 速 度, 位 列 金 磚 四 國 之 末 此 一 現 象 反 映 了 中 國 政 府 對 於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不 重 視, 將 國 家 資 源 集 中 發 展 工 業, 特 別 是 製 造 業 之 中 中 國 政 府 近 年 面 對 經 濟 增 長 放 緩, 為 免 墜 進 中 等 收 入 陷 阱 3, 所 以 便 漸 漸 推 行 經 濟 結 構 改 革,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4, 計 劃 以 服 務 業 帶 動 中 國 進 入 已 發 展 國 家 的 1 黃 維 兵 : < 現 代 服 務 經 濟 理 論 與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 ( 西 南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2003), 頁 66-70 2 參 考 世 界 銀 行 的 數 據 庫 : http://data.worldbank.org/ 3 此 一 經 濟 概 念 指 當 國 民 人 均 收 入 達 到 中 等 水 平 時, 因 國 家 的 經 濟 結 構, 產 業 科 技 水 平 等 經 濟 因 素 不 能 與 低 收 入 和 高 收 入 國 家 競 爭, 而 出 現 經 濟 增 長 停 濟 不 前 7

行 列 而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其 中 一 環 便 是 擴 大 中 國 的 內 需, 中 國 政 府 近 年 同 時 地 加 快 城 鎮 化 的 發 展, 企 圖 釋 放 更 多 人 口 進 入 城 市, 擴 大 內 需 當 然, 要 振 興 中 國 服 務 業 需 要 花 費 漫 長 時 間 及 大 量 資 源 配 合 但 中 國 政 府 清 楚 知 道 城 鎮 化 卻 是 發 展 服 務 業 的 重 要 第 一 步, 服 務 業 不 可 能 在 一 個 沒 有 完 善 設 施 及 發 達 現 代 化 城 市 的 國 家 健 康 地 發 展 所 以, 本 文 志 在 探 討 在 現 今 中 國 城 鎮 化 發 展 模 式 下, 能 否 為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奠 下 重 要 基 礎, 為 中 國 追 求 健 康 服 務 業 發 展 開 展 完 善 的 第 一 步 4 中 國 國 務 院 總 理 李 克 強 :< 把 服 務 業 打 造 成 經 濟 社 會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新 引 擎 > ( 在 第 二 屆 京 交 會 暨 全 球 服 務 論 壇 北 京 峰 會 上 的 演 講, 2013) 8

二, 文 獻 綜 述 在 近 年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及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成 為 了 中 國 經 濟 的 重 要 研 究 課 題, 所 以 有 不 少 的 學 者 及 政 策 研 究 員 也 致 力 於 探 討 這 兩 大 議 題 當 中 不 乏 研 究 探 討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與 中 國 的 服 務 業 發 展 之 關 係, 從 而 提 議 中 國 如 何 可 以 適 當 地 發 展 它 們 相 關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致 可 分 為 城 鎮 化 是 能 顯 著 地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及 總 結 城 鎮 化 不 能 顯 著 地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對 於 總 結 出 城 鎮 化 是 能 顯 著 地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致 提 出 以 下 的 觀 點 : 1, 在 城 鎮 化 的 過 程 中, 城 市 及 城 市 人 口 的 增 加 令 到 了 居 民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大 增, 從 而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因 為 在 城 市 生 活, 城 市 人 不 可 能 過 著 自 給 自 足 的 生 活, 所 以 必 定 要 依 靠 服 務 業 將 商 品 流 通 ( 賀 有 利, 2007) 城 鎮 化 能 將 更 多 人 口 的 需 求 由 一 些 衣 食 住 行 及 商 品 流 通 的 服 務 性 行 業, 而 且 因 居 民 的 收 入 增 加, 需 求 漸 漸 地 擴 大 至 能 滿 足 精 神 及 思 想 的 金 融, 教 育, 資 訊 科 技 等 的 行 業, 令 到 了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空 間 大 增 ( 賀 有 利, 2007) ( 江 小 涓, 裴 長 洪, 2004) 2, 城 鎮 化 能 推 動 經 濟 產 業 的 轉 型,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更 加 逄 勃 由 於 城 鎮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大 增, 因 此 經 濟 的 產 業 漸 漸 由 第 一 產 業 和 第 二 產 業 轉 移 至 第 三 產 業 ( 賀 有 利, 2007) 這 轉 型 吸 引 更 多 的 勞 動 人 口 進 入 服 務 業 的 勞 動 市 場 (Cheng, 2012) 另 外, 在 城 鎮 化 的 過 程 中, 更 多 的 投 資 者 會 被 吸 引 至 城 市 作 投 資 服 務 業, 令 發 展 服 務 業 的 資 金 增 加, 更 多 的 資 本 投 資 在 服 務 業 之 中 ( 江 小 涓, 裴 長 洪, 2004) 3, 城 鎮 化 能 擴 大 社 會 福 利 的 需 求, 有 助 於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中 國 實 行 城 市 及 農 村 的 戶 籍 制 度, 城 市 及 農 村 戶 籍 的 最 明 顯 分 別 是 在 於 國 家 提 供 的 福 利, 擁 有 城 市 戶 籍 的 9

居 民 擁 有 更 多 的 福 利 所 以, 中 國 推 行 城 鎮 化, 能 增 加 對 城 市 社 會 福 利 的 需 求, 而 更 多 居 民 得 到 了 社 會 福 利 的 保 障 後,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也 會 提 高, 從 而 推 動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 晁 鋼 令, 2004) 對 於 總 結 出 城 鎮 化 不 能 顯 著 地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致 提 出 以 下 的 觀 點 : 1,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模 式 卻 是 集 中 發 展 中 小 型 的 城 鎮 化, 這 些 城 鎮 人 口 的 規 模 不 大, 未 能 高 度 集 中 的 人 口 大 幅 度 增 加 中 國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發 展 的 大 多 是 中 小 型 城 鎮, 人 口 的 集 中 程 度 不 足 及 人 口 不 多, 以 致 以 服 務 業 來 流 通 商 品 的 需 求 也 不 大, 特 別 是 一 些 現 代 及 技 術 含 量 較 高 的 服 務 業 ( 任 旺 兵, 2006) 2,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是 發 展 中 小 型 城 鎮 為 主, 但 是 這 些 中 小 型 城 鎮 對 服 務 業 的 概 念 模 糊, 它 們 在 運 行 服 務 性 行 業 時, 普 遍 是 對 服 務 業 的 理 解 不 足, 所 以 出 現 管 理 企 業 行 政 混 亂, 人 才 不 足 等 情 況 這 些 因 素 以 致 投 資 者 對 這 些 中 小 型 城 鎮 的 投 資 缺 乏 興 趣 難 以 令 服 務 業 在 這 些 中 小 型 城 鎮 發 展 起 來 ( 喬 忠, 瞿 振 元, 金 逸 民, 2005) 3, 中 國 的 居 民 戶 籍 城 鎮 化 卻 遠 落 後 於 城 鎮 化 的 速 度, 中 國 常 住 城 鎮 的 人 口 在 近 年 有 明 顯 的 增 加 ; 可 是, 有 不 少 常 住 在 城 鎮 的 人 口 根 本 沒 有 城 市 戶 籍, 他 們 不 能 享 受 城 市 戶 籍 的 社 會 福 利 的 保 障 因 此, 這 些 沒 有 城 市 戶 籍 的 常 住 城 鎮 人 口 的 收 入 沒 有 大 幅 度 增 加 ( 黃 維 兵, 2003) 而 由 於 戶 籍 的 分 隔 之 下, 有 不 少 的 服 務 業 產 品 未 能 在 城 鎮 中 流 行 起 來, 有 不 少 擁 有 城 市 戶 籍 的 居 民 也 不 太 認 識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 歐 新 黔, 2004) 所 以, 在 這 些 原 因 限 制 下, 不 能 大 幅 度 增 加 中 國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綜 合 以 上 的 學 術 研 究, 可 發 現 學 者 們 對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是 否 能 顯 著 地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沒 有 一 個 大 眾 公 認 的 結 論 但 是, 這 些 學 術 研 究 綜 合 來 說 出 現 了 以 下 的 局 限 性, 包 括 它 們 忽 略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特 徵 便 總 結 答 案, 令 研 究 流 於 理 論 ; 而 且, 這 些 學 10

術 研 究 在 探 討 中 國 城 鎮 化 與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關 係 上, 分 析 不 夠 全 面, 忽 略 其 他 因 素 所 以, 本 文 會 更 詳 細 討 論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特 徵 及 與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關 係, 以 求 得 出 更 準 確 及 更 全 面 的 答 案 11

三, 服 務 業 定 義 在 論 述 中 國 城 鎮 化 如 何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之 前, 本 文 必 先 對 服 務 業 的 定 義 進 行 闡 釋, 釐 清 服 務 業 的 概 念, 以 便 進 行 分 析 自 人 類 社 會 出 現 後, 服 務 業 已 經 在 人 類 經 濟 活 動 中 佔 一 席 位 可 是, 在 20 世 紀 之 前, 學 術 界 還 未 對 服 務 業 進 行 深 入 的 研 究, 而 只 有 對 服 務 性 質 的 研 究 所 以, 在 尋 找 對 服 務 業 的 適 當 定 義 前, 本 文 需 要 了 解 前 人 對 服 務 的 理 解 在 工 業 革 命 期 間 和 之 後, 社 會 的 生 產 力 大 大 提 升, 更 多 的 商 品 流 入 市 場, 人 們 的 生 活 水 平 提 升, 所 以 社 會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大 增 以 流 通 貨 物 及 滿 足 人 們 在 精 神 上 的 需 要 所 以, 有 不 少 學 者 在 此 時 著 手 研 究 服 務 的 性 質, 提 出 不 同 的 定 義 18 世 紀 英 國 經 濟 學 家 亞 當. 史 密 夫 (Adam smith 1723-1790) 認 為 服 務 的 性 質 是 不 能 生 產 任 何 價 值, 只 是 非 生 產 性 的 經 濟 活 動 而 已 5 因 此, 亞 當. 史 密 夫 不 注 重 於 對 服 務 業 的 研 究, 以 致 主 流 經 濟 學 界 在 19 世 紀 對 服 務 業 的 研 究 也 乏 善 足 陳 可 是, 當 時 一 些 學 者 反 對 亞 當. 史 密 夫 的 看 法, 例 如, 德 國 經 濟 學 家 馬 克 思 (Karl Marx, 1818-1882) 認 為 服 務 是 勞 動 力 進 步 的 產 物, 勞 動 力 創 造 的 產 物 必 有 價 值, 所 以 服 務 是 一 種 有 交 換 和 使 用 價 值 的 商 品, 只 是 它 是 無 形 而 已 6 而 法 國 經 濟 學 家 薩 伊 (Jean baptiste say 1767-1832) 也 認 為 無 形 服 務 和 有 形 商 品 的 性 質 一 樣, 能 滿 足 人 們 需 要 及 需 要 成 本 生 產, 服 務 能 增 加 社 會 的 福 利, 而 不 是 非 生 產 性 經 濟 活 動 7 直 至 20 世 紀 30 年 代, 隨 著 社 會 的 生 產 力 大 幅 度 地 進 步, 服 務 業 在 經 濟 活 動 上 的 重 要 性 越 來 越 高 在 此 時, 不 少 學 者 認 同 馬 克 思 及 薩 伊 的 看 法, 認 為 服 務 能 為 經 濟 帶 5 亞 當. 史 密 夫 :< An inequit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wealth and nations 國 富 論 ( 精 讀 本 )> ( 商 務 印 書 局, 2012), 頁 88-92 6 綜 合 Das Kapital 的 觀 點 (Karl Marx, published in 1867) 7 綜 合 政 治 經 濟 學 概 論 的 觀 點 ( 薩 伊, 1830 年 ) 12

來 價 值, 促 進 經 濟 及 社 會 發 展, 所 以 著 手 更 深 入 地 研 究 服 務 的 性 質 8, 以 研 究 服 務 業 1935 年, 英 國 經 濟 學 家 埃 倫. 費 希 爾 (Allen Fisher) 最 先 提 出 服 務 業 的 定 義, 他 以 第 三 產 業 來 形 容 服 務 業 以 分 辨 農 業 ( 第 一 產 業 ) 及 工 業 ( 第 二 產 業 ) 在 他 的 定 義 中, 旅 遊, 娛 樂, 文 化, 藝 術, 教 育, 科 學 及 政 府 活 動 中, 能 滿 足 人 們 在 生 活 便 利, 精 神 上 需 要 的 行 業 稱 為 服 務 業 9 而 另 一 位 經 濟 學 家 克 拉 克 (Colin Clack) 在 1957 年 發 展 費 希 爾 的 定 義, 將 服 務 業 以 行 業 來 分 類, 以 運 輸, 金 融, 通 訊, 倉 儲, 批 發, 零 售, 房 地 產, 政 府 公 共 服 務 為 服 務 行 業 10 費 希 爾 及 克 拉 克 對 服 務 業 的 定 義 普 遍 為 現 今 學 術 界 所 接 受 本 文 在 服 務 業 的 定 義 上, 會 基 本 採 用 費 希 爾 及 克 拉 克 對 服 務 業 的 定 義 但 為 了 方 便 討 論 及 現 今 社 會 的 情 況 與 上 世 紀 相 異, 所 以 本 文 將 費 希 爾 及 克 拉 克 對 服 務 業 的 定 義 概 括 為 生 產 及 提 供 各 種 服 務 的 經 濟 部 門 和 企 業 的 集 合, 服 務 則 是 無 形 的 商 品 或 活 動 能 在 市 場 上 交 易 而 由 於 現 今 經 濟 活 動 複 雜, 有 不 少 服 務 行 業 在 近 二 十 年 冒 起 所 以, 本 文 將 會 以 滿 足 人 類 精 神 狀 態, 需 要 較 先 進 管 理 技 術, 知 識 才 可 運 作 的 行 業 本 需 要 11 分 類 為 現 代 服 務 業 ; 而 自 人 類 進 行 經 濟 活 動 便 出 現 滿 足 人 們 生 活 最 基 12 的 行 業 會 分 類 為 傳 統 服 務 業 8 1977 年, 經 濟 學 家 希 爾 發 表 論 文, 定 義 服 務 為 一 種 活 動 或 商 品 能 提 升 和 改 善 經 濟 單 位 或 個 人 的 物 質, 精 神 及 價 值 狀 況 此 定 義 為 現 今 學 術 界 所 接 納 而 學 術 界 亦 有 將 無 形 的 商 品 或 活 動, 能 在 市 場 上 進 行 交 易 定 義 為 服 務 9 晁 鋼 令 :< 服 務 產 業 與 現 代 服 務 業 > (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2004 年 ), 頁 1 10 晁 鋼 令 :< 服 務 產 業 與 現 代 服 務 業 > (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2004 年 ), 頁 2 11 除 了 傳 統 服 務 業, 如 資 訊 科 技, 金 融, 知 識 型, 房 地 產 等, 所 有 滿 足 人 類 精 神 狀 態 的 服 務 性 行 業 12 基 本 需 要 會 因 社 會 進 步 而 改 變, 但 大 致 上 為 衣 食 住 行, 配 合 農, 工 業 的 生 產 及 銷 售 而 出 現, 如 飲 食, 零 售, 運 輸, 通 訊, 社 會 服 務 等 行 業 13

四, 中 國 城 鎮 化 特 徵 與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本 文 會 在 這 一 節 討 論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特 徵, 然 後 討 論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以 方 便 之 後 的 討 論 4.1 中 國 城 鎮 化 特 徵 在 現 今 學 術 研 究 中,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是 重 要 的 課 題 城 市 化 的 定 義 為 社 會 及 經 濟 由 傳 統 農 業 社 會 向 現 代 化 城 市 13 社 會 發 展 的 自 然 發 展 過 程 14 城 市 化 的 表 現 為 人 口 向 城 市 集 中, 城 市 數 量 增 加, 城 市 規 模 擴 大 及 城 市 現 代 化 水 平 提 高, 以 致 國 家 的 經 濟 結 構 由 農 村 農 業 轉 向 城 市 工 業 及 服 務 業 主 導 15 中 國 城 鎮 化 在 最 近 十 多 年 發 展 急 速, 從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的 數 據,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為 如 下 : 60.0% 50.0% 40.0% 30.0% 20.0% 城 鎮 化 率 10.0% 0.0% 1982 1985 1988 1991 1994 1997 2000 2003 2006 2009 2012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13 城 市 的 定 義 為 以 工 業 和 服 務 業 作 主 導, 人 口 集 中, 基 礎 建 設 生 產 力 居 民 人 均 收 入 皆 較 農 村 地 區 高 的 區 域 14 自 然 發 展 大 概 是 指 因 為 社 會, 經 濟 的 發 展, 而 導 向 人 們 從 農 村 流 向 城 市 居 住 及 工 作 政 府 在 城 市 化 的 角 色 為 輔 助, 而 非 城 市 化 的 主 導 力 量 15 賀 有 利 :< 三 產 化, 強 國 富 民 的 必 由 之 路 > ( 人 民 出 版 社,2007), 頁 301-302 14

從 以 上 的 圖 表, 在 短 短 三 十 年 間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率 由 1982 年 的 21.1% 上 升 至 2012 年 的 52.6%, 城 鎮 發 展 的 速 度 驚 人 可 是, 中 國 由 農 村 轉 型 至 城 市 的 過 程 一 般 被 稱 為 城 鎮 化, 因 中 國 城 鎮 化 與 一 般 城 市 化 的 經 驗 有 所 出 入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特 徵 如 下 : 第 一, 中 國 城 鎮 化 與 居 民 戶 籍 城 市 化 的 速 度 不 同, 中 國 的 常 住 城 鎮 人 口 並 不 等 於 中 國 城 市 戶 籍 人 口 中 國 自 1949 年 立 國 以 來, 便 嚴 格 實 行 戶 籍 制 度, 將 全 國 居 民 分 為 城 市 戶 籍 及 農 村 戶 籍 在 近 二 十 年, 中 國 加 快 城 鎮 化 的 速 度, 城 鎮 的 常 住 人 口 增 加, 但 是 中 國 在 戶 籍 制 度 上 卻 沒 有 實 行 太 大 的 城 鎮 化 根 據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及 清 華 大 學 中 國 經 濟 數 據 中 心 16 的 數 據, 中 國 在 2012 年 的 城 鎮 化 為 52.57%, 但 戶 籍 城 鎮 化 率 卻 只 有 27.7% 可 見, 有 接 近 約 三 成 城 鎮 的 常 住 人 口 沒 有 城 市 戶 籍, 為 城 鎮 福 利 保 護 網 之 外 這 現 象 與 西 方 的 城 市 化 的 情 況 不 同 第 二, 中 國 城 鎮 化 為 一 種 二 元 城 鎮 化 的 策 略, 並 非 單 純 農 村 轉 型 城 市 的 過 程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一 般 被 稱 為 二 元 城 鎮 化, 因 為 中 國 除 了 發 展 大 型 的 城 市 之 外, 還 著 手 於 發 展 一 些 屬 農 村 地 區 的 中 小 型 城 鎮 中 國 出 現 這 有 趣 的 現 象 是 因 為 戶 籍 制 度 的 限 制 及 中 國 政 府 為 免 農 村 的 人 口 過 快 流 失, 影 響 農 業 和 避 免 過 快 城 市 化 帶 來 的 問 題 17 中 國 政 府 以 二 元 城 鎮 化, 漸 漸 把 農 村 城 鎮 的 基 礎 設 施, 公 共 設 施 及 住 宅 轉 型 為 城 市, 以 實 現 完 全 的 城 鎮 化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的 數 據 上 觀 察 : 18 中 國 的 二 元 城 鎮 化 的 策 略 可 從 中 16 中 國 戶 籍 城 鎮 化 率 僅 27.6% 70% 農 民 工 不 願 回 鄉 就 業, 中 國 新 聞 網, 2012 17 如 工 資 大 跌, 人 口 過 度 密 集 造 成 環 境 污 染 等 問 題 18 胡 順 延 :< 中 國 城 鎮 化 發 展 戰 略 > ( 中 共 中 央 黨 出 版 社, 2002), 頁 158-161 15

1600 14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縣 數 ( 個 ) 市 轄 區 數 ( 個 )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從 以 上 的 圖 表, 不 難 發 現 市 轄 區 ( 城 市 ) 及 縣 ( 農 村 及 城 鎮 ) 從 2003 年 至 2012 年 的 數 量 變 化 不 大 由 此 可 見,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策 略 為 二 元 城 鎮 化 不 同 於 西 方 的 城 市 化 經 驗, 農 村 的 數 量 急 速 下 降, 而 城 市 的 數 量 急 速 上 升 第 三, 中 國 在 不 同 地 區 的 城 鎮 化 程 度 差 異 甚 大, 在 一 些 地 區 的 城 鎮 化 不 是 自 然 的 發 展 過 程, 而 是 政 府 主 導 的 結 果 中 國 在 地 區 上 的 城 鎮 化 速 度 差 異 甚 大, 如 將 中 國 分 為 東 部 地 區, 西 部 地 區 及 中 部 地 區 為 200 萬 人 口 以 上 的 地 級 或 以 上 城 市 的 數 量 重 差 異 : 19, 以 它 們 在 2003-2012 年 間 市 轄 區 年 末 總 人 口 20 上 觀 察, 不 難 發 現 中 國 在 地 區 上 嚴 年 份 東 部 地 區 中 部 地 區 西 部 地 區 2012 27 個 10 個 8 個 2011 27 個 10 個 8 個 2010 26 個 10 個 8 個 19 分 類 根 據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的 地 區 劃 分 20 數 據 參 考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數 據 庫 : http://data.stats.gov.cn/index 16

2009 24 個 10 個 8 個 2008 23 個 10 個 8 個 2007 23 個 8 個 8 個 2006 22 個 8 個 7 個 2005 20 個 11 個 7 個 2004 22 個 8 個 5 個 2003 22 個 6 個 4 個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從 以 上 表 格 中, 可 發 現 東 部 地 區 的 總 人 口 為 200 萬 人 口 以 上 的 地 級 或 以 上 城 市 的 數 量 從 2003-2012 年 間 占 全 國 總 數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 而 在 2007 年 之 後, 中 部 和 西 部 地 區 的 數 量 停 滯 不 前, 但 東 部 地 區 的 數 量 卻 穩 步 上 升 數 據 反 映 了 中 國 城 鎮 化 不 斷 向 東 部 地 區 擴 展, 東 部 地 區 的 城 鎮 化 能 吸 引 更 多 的 人 口 聚 集, 而 在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進 展 較 為 落 後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地 區 性 差 異 是 中 國 地 方 政 府 規 劃 所 造 成 的 不 少 地 方 政 府 十 分 熱 衷 地 將 農 地 徵 用 轉 為 城 市 用 地, 地 方 政 府 通 過 賣 地 的 方 式 來 支 持 收 入 同 時, 地 方 官 員 為 了 自 己 的 政 績, 鼓 勵 企 業 對 自 己 所 轄 的 地 區 投 資, 以 城 鎮 化 來 實 現 政 績 工 程, 可 稱 為 規 劃 式 城 鎮 化 21 東 部 地 區 受 惠 於 中 國 改 革 開 放 先 發 展 東 部 沿 海 地 區 的 策 略 下, 吸 引 不 少 農 民 轉 到 城 市 工 作 及 居 住, 而 且, 為 了 推 動 東 部 經 濟 交 流, 中 國 東 部 在 城 鎮 化 的 模 式 是 以 數 個 城 市 群 組 成 網 絡, 此 模 式 是 由 數 個 城 鎮 化 率 超 過 70% 的 大 城 市 為 中 心 連 繫 成 的 城 鎮 網 絡, 當 中 包 括 京 津 為 中 心 的 京 津 冀, 以 上 海 為 中 心 的 長 三 角 及 以 廣 州 深 圳 為 中 心 的 珠 三 角 中 國 東 部 的 城 鎮 21 周 其 仁 : < 收 入 是 一 連 串 事 件 > ( 花 千 樹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2003), 頁 86-89 17

化 為 經 濟, 社 會 引 致, 政 府 輔 助 下 的 結 果 而 領 先 其 他 地 區 可 是,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卻 是 在 規 劃 式 城 鎮 化 的 影 響 下, 城 市 建 設 用 地 面 積 雖 不 斷 擴 大 ( 從 2004 年 至 2012 年 西 部 地 區 由 5915 平 方 公 里 至 9286 平 方 公 里 ; 中 部 地 區 由 8422 平 方 公 里 至 12258 平 方 公 里 ), 但 中 部 及 西 部 的 經 濟 發 展 根 本 不 能 吸 引 大 量 人 口 從 農 村 轉 到 城 區 居 住, 以 致 一 些 被 稱 為 鬼 城 的 無 人 城 區 出 現, 著 名 的 有 位 於 中 西 部 的 內 蒙 古 鄂 爾 多 斯 市 和 二 連 浩 特 市 及 位 於 中 部 的 河 南 鄭 州 新 區 皆 著 名 的 鬼 城 這 些 鬼 城 在 東 部 地 區 較 難 找 到 鬼 城 的 表 面 建 築 物, 交 通 網 絡, 基 礎 建 設 現 代 化, 但 沒 有 人 居 住, 稱 不 上 城 鎮 綜 合 而 言, 中 國 的 城 鎮 化 特 徵 主 要 體 現 在 規 劃 式 城 鎮 化 的 城 鎮 化 推 動 模 式, 區 域 差 異, 二 元 城 鎮 化 策 略 及 人 口 流 向 城 市 的 模 式 基 於 以 上 的 條 件 局 限, 中 國 城 鎮 化 與 一 般 在 理 論 上 的 城 市 化 不 同 18

4.2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在 定 義 服 務 業 的 性 質 及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特 徵 後, 本 文 將 會 介 紹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綜 觀 學 者 對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如 何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理 論, 雖 然 在 細 節 上 有 所 不 同, 但 這 些 理 論 都 是 根 據 相 同 的 假 設 及 方 向 - 需 求, 供 應 及 產 業 的 方 向 而 發 展 出 來 的, 在 本 質 上 是 大 致 雷 同 本 文 會 在 這 一 節 中 綜 述 這 些 理 論, 並 配 以 經 濟 模 型 及 函 數 作 輔 助, 以 便 分 析 i, 基 本 假 設 綜 合 城 市 化 ( 城 鎮 化 )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他 們 皆 先 對 服 務 業 與 收 入 和 其 他 產 業 的 關 係 定 下 假 設 這 些 理 論 皆 假 設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為 正 常 物 品 (Normal good), 即 是 當 人 們 的 收 入 增 加, 對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亦 會 因 此 而 增 加 此 一 概 念 可 以 以 需 求 收 入 彈 性 ( Income elasticity of demand ) 22 來 表 達, 其 公 式 為 : ε d = Q I I Q 說 明 : ε d :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的 需 求 收 入 彈 性 Q: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的 需 求 數 量 I: 收 入 Q: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需 求 數 量 變 化 量 I: 收 入 的 變 化 量 22 阿 爾 弗 雷 德 馬 歇 爾 (Alfred Marshall) : < 經 濟 學 原 理, 上 卷 > ( 商 務 印 書 局,2005) 頁 121-135 19

在 這 些 理 論 中, 它 們 皆 假 設 ε d 為 正 數, 即 是 當 收 入 (I) 及 收 入 的 變 化 ( I) 為 正 數 時,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需 求 的 數 量 (Q) 及 數 量 變 化 ( Q) 也 會 是 正 數 23 理 論 也 假 設 了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和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產 品 為 連 帶 供 應 (Joint supply) 及 互 補 品 (Complement) 理 論 認 為 生 產 者 要 把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產 品 要 推 出 市 場, 便 需 要 服 務 業 的 活 動 的 帶 動 下 才 能 到 市 場 出 售 假 設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產 品 因 需 求 增 加 而 導 致 價 格 上 升, 便 可 以 供 應 交 叉 彈 性 (Cross-price elasticity of supply) 24 來 表 達, 其 公 式 為 : ε c = Q b P a P a Q b 說 明 : ε c :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的 供 應 交 叉 彈 性 P a :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產 品 的 價 格 Q b :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的 數 量 P a :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產 品 的 價 格 的 價 格 變 化 量 Q b :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的 數 量 變 化 量 在 這 些 理 論 中, 它 們 皆 假 設 ε c 為 正 數, 即 是 當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產 品 價 格 (P a ) 及 價 格 變 化 量 ( P a ) 為 正 數 時, 服 務 業 的 產 品 及 活 動 需 求 的 數 量 (Q) 及 數 量 變 化 ( Q) 也 會 是 正 數 理 論 便 是 依 據 以 上 的 假 設 來 建 立 的, 以 下 便 是 理 論 的 闡 述 23 賀 有 利 :< 三 產 化, 強 國 富 民 的 必 由 之 路 > ( 人 民 出 版 社,2007), 頁 67-75 24 參 考 智 庫 百 科 網 站 : http://wiki.mbalib.com/zhtw/%e4%be%9b%e7%bb%99%e4%ba%a4%e5%8f%89%e4%bb%b7%e6%a0%bc%e5%bc%b9 %E6%80%A7 20

ii, 城 市 化 的 建 設 過 程, 規 劃 及 城 市 生 活 需 要 更 多 的 服 務 業 這 理 論 認 為 城 市 化 有 助 於 增 加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需 求, 而 令 服 務 業 ( 互 補 品 ) 的 供 應 增 加 來 流 通 商 品 在 建 設 城 市 ( 城 鎮 ) 的 過 程 中, 需 要 建 設 大 量 的 基 建, 如 興 建 公 路 商 用 和 住 用 建 築 物 等, 而 推 動 了 對 工 業 的 需 求 由 於 工 業 的 需 求 增 加, 所 以 便 需 求 更 多 的 服 務 業 來 基 建 的 材 料, 人 手 等 匯 集 一 起 25 因 此 建 設 基 建 有 溢 出 效 應 26 (Spillover effect), 令 到 了 服 務 業 有 被 發 展 的 機 會 而 且, 中 國 地 理 學 家 陸 大 道 認 為, 城 市 必 需 要 與 其 他 區 域 連 繫, 為 城 市 供 應 必 需 品, 如 農 產 品, 家 居 用 品 等 製 成 品, 才 能 維 持 因 此, 陸 大 道 提 出 點 軸 理 論, 點 27 為 城 市 及 人 口 的 眾 集 區, 而 軸 則 為 連 繫 人 口 眾 集 區 的 運 輸, 交 通 等 網 絡 此 理 論 認 為 不 同 的 點 的 生 產 資 源 不 同, 但 又 不 能 獨 立 生 存, 所 以 必 需 要 以 軸 連 繫 不 同 的 點, 將 不 同 的 資 源 流 通, 形 成 城 市 群, 城 市 才 能 維 持 所 以, 在 此 規 劃 中, 物 流, 零 售 等 流 通 商 品 資 源 的 服 務 性 行 業 有 了 發 展 的 機 會, 所 以 城 市 化 有 助 推 動 服 務 業 增 長 iii, 城 市 化 能 為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提 供 增 長 的 條 件 理 論 認 為 農 村 與 城 市 居 民 對 傳 統 或 現 代 服 務 業 income hypothesis) 3031 作 分 析 : 28 的 生 活 模 式 大 相 逕 庭, 而 此 兩 種 不 同 的 生 活 方 式 令 城 市 的 29 的 依 賴 更 強 烈, 本 文 會 以 絕 對 收 入 假 說 模 型 (Absolute 25 黃 維 兵 : < 現 代 服 務 經 濟 理 論 與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 ( 西 南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2003), 頁 70 26 此 一 概 念 指 出 行 為 會 有 外 部 性 (Externality), 會 對 其 他 行 為 和 事 物 造 成 正 面 或 負 面 影 響 27 賀 有 利 :< 三 產 化, 強 國 富 民 的 必 由 之 路 > ( 人 民 出 版 社,2007), 頁 139-146 28 城 市 的 定 義 可 參 考 本 文 註 腳 13 29 此 定 義 可 參 考 本 文 第 11 頁 30 凱 恩 斯 (John Maynard Keynes) : < 就 業, 利 息 和 貨 幣 通 論 ( 精 讀 本 )> ( 商 務 印 書 局, 2012), 頁 25-40 21

C s = α s + β s Y t 說 明 : C s : 對 服 務 業 的 活 動 的 消 費 α s : 自 發 消 費 (Autonmacs consumption), 這 消 費 不 取 決 於 收 入, 而 取 決 於 基 本 需 要, α s > 0 β s :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MPC) 32, 0 β s 1 Y t : 即 期 收 入, Y t > 0 β s Y t : 引 致 消 費 (induced consumption), 這 消 費 取 決 於 收 入, 收 入 增 加, 引 致 消 費 也 會 增 加 如 在 上 節 地 理 學 家 陸 大 道 所 論 及, 在 城 市 生 活 對 比 農 村 更 需 要 服 務 業 的 連 繫 及 流 通 必 需 品, 才 能 維 持 基 本 的 生 活 所 以, 在 社 會 及 經 濟 環 境 的 轉 變 之 下, 城 市 居 民 的 對 服 務 業 的 自 發 消 費 (α s ) 農 村 居 民 的 為 高, 令 整 體 服 務 業, 特 別 是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增 加 而 且, 在 定 義 上, 城 市 的 生 產 力 比 農 村 的 為 高, 居 民 的 即 期 收 入 (Y t ) 也 因 而 較 高 再 者, 服 務 業 的 活 動 作 為 正 常 物 品, 收 入 增 加 對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β s ) 會 因 而 增 加 因 此, 整 體 服 務 業, 特 別 是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隨 引 致 消 費 (β s Y t ) 增 加 而 增 長 所 以, 在 自 發 消 費 及 引 致 消 費 的 增 加 下, 服 務 業 的 消 費 (C s ) 便 會 上 升, 從 而 推 動 服 務 業 發 展 iv, 城 市 化 能 為 服 務 業 的 生 產 提 供 增 長 的 條 件 在 工 業 革 命 之 後, 隨 著 機 械 的 使 用 大 幅 增 加 生 產 力 大 大 提 升, 經 濟 的 中 心 不 再 是 難 以 設 立 大 型 工 廠 的 農 村, 而 是 以 工 服 務 業 為 主 導 的 城 市, 所 以 工 業 化 促 進 了 城 市 化 的 發 展 在 工 業 化 的 基 礎 及 城 市 居 民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增 加, 理 論 認 為 城 市 31 參 考 智 庫 百 科 網 站 : http://wiki.mbalib.com/zhtw/%e7%bb%9d%e5%af%b9%e6%94%b6%e5%85%a5%e5%81%87%e8%af%b4 32 β s = ΔC ΔY, ΔC 為 邊 際 服 務 業 的 消 費, ΔY 為 邊 際 收 入 22

化 能 為 服 務 業 的 生 產 提 供 增 長 的 條 件, 本 文 會 以 柯 布 - 道 格 拉 斯 生 產 函 數 模 型 (Cobb-Douglas production function) 作 分 析, 函 數 包 括 勞 動 力 投 入 取 決 如 下, 公 式 為 : 33 及 資 本 34, 而 兩 者 的 L s = f(w s, MP l, C s ) K s = f(me k, r, C s ) 說 明 : L s :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勞 動 力 L s 0 K s :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資 本 K s 0 W s : 服 務 業 勞 動 者 的 工 資 W s 0 MP l : 勞 動 力 的 邊 際 產 量 MP l 0 ME k : 資 本 邊 際 效 率 ME k 0 r : 利 率 r 0 C s : 對 服 務 業 的 活 動 的 消 費 柯 布 - 道 格 拉 斯 生 產 函 數 模 型 的 公 式 : Y s = A s L s α K s 1 α 說 明 : Y s : 服 務 業 的 產 出 A s : 全 要 素 生 產 率, 除 勞 動 力 及 投 入 資 本 L s α :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勞 動 力 L s 0 K s 1 α :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資 本 K s 0 α : 生 產 力 彈 性, 取 決 於 相 關 投 入 技 術 35 36 外, 影 響 服 務 業 生 產 的 因 素 33 根 據 經 濟 學 家 劉 易 斯 (Sir William Arthur Lewis, 1915-1991) 提 出 的 二 元 經 濟 的 勞 動 力 理 論 34 根 據 凱 恩 斯 (John Maynard Keynes) : < 就 業, 利 息 和 貨 幣 通 論 ( 精 讀 本 )> ( 商 務 印 書 局, 2012), 頁 56-64, 88-94 35 勞 動 力 及 投 入 資 本 為 企 業 家 聘 請 的 顧 員 及 用 作 直 接 生 產 的 物 品 36 這 些 因 素 一 般 包 括 知 識 教 育 技 術 培 訓 組 織 管 理 等 生 產 技 術 與 科 技 因 素 23

在 初 期 城 市 化 的 過 程 中, 服 務 業 能 吸 引 在 農 村 中 工 資 (W s ) 及 勞 動 力 的 邊 際 產 量 (MP l ) 低 下 的 勞 動 力 尋 求 較 高 的 工 資, 令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勞 動 力 (L s α ) 增 加 同 時, 在 初 期 城 市 化 中, 服 務 業 企 業 家 享 受 低 工 資 成 本, 市 場 的 利 率 (r) 因 為 借 貸 需 求 不 高 而 處 於 較 低 水 平 及 在 初 期 城 市 化 中 的 服 務 業 處 於 萌 芽 階 段, 資 本 邊 際 效 率 (ME k ) 處 於 較 高 水 平, 而 且 城 市 化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高 (C s ), 故 企 業 家 十 分 願 意 投 資 服 務 業, 令 投 入 服 務 業 的 資 本 (K 1 α s ) 上 升 所 以, 服 務 業 短 期 ( Short run) 生 產 中, 全 要 素 生 產 率 (A s ) 保 持 不 變, 勞 動 力 及 資 本 規 模 快 速 擴 大, 令 生 產 上 升 在 服 務 業 發 展 了 一 段 時 間 後, 服 務 業 企 業 在 組 織 管 理, 產 業 技 術 及 對 員 工 的 技 術 培 37 訓 日 漸 成 熟, 令 服 務 業 在 長 期 ( Long run ) 上 全 要 素 生 產 率 (A s ) 上 升, 服 務 業 的 產 出 因 而 增 加 在 以 上 因 素 的 推 動 之 下, 服 務 業 產 出 (Y s ) 上 升 綜 合 以 上 理 論 觀 點, 城 市 化 能 為 消 費 者 及 投 資 者 提 高 收 入 及 創 造 良 好 的 投 資 環 境, 令 他 們 不 再 局 限 於 消 費 及 投 資 農 業 及 工 業 產 品, 他 們 在 消 費 及 投 資 服 務 業 的 機 會 成 本 38 大 大 降 低 37 任 旺 兵 主 編, 劉 中 顯 副 主 編 : <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現 狀, 問 題, 思 路 > ( 中 國 計 劃 出 版 社, 2006), 頁 61-62 38 消 費 及 投 資 服 務 業 的 機 會 成 本 為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消 費 及 投 資 消 費 者 的 收 入 增 加, 令 他 們 在 消 費 服 務 業, 滿 足 精 神 需 要 的 代 價 降 低, 不 用 擔 心 農 業 及 工 業 的 基 本 生 活 消 費 ; 而 在 投 資 上, 城 市 化 可 擴 大 服 務 業 的 規 模 經 濟 及 縮 小 農 工 業 規 模, 而 令 投 資 者 的 代 價 降 低 24

五,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實 證 分 析 說 明 在 簡 介 中 國 城 鎮 化 特 徵 與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後, 本 文 會 在 本 節 以 計 量 經 濟 的 最 小 二 乘 法 (Ordinary least square) 模 型 來 實 證 分 析 中 國 城 鎮 化 模 式 如 何 推 動 中 國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為 了 排 除 通 漲 的 影 響, 以 下 模 型 中 所 有 有 關 金 錢 的 變 數 都 以 居 民 物 價 指 數 作 調 整, 計 算 為 以 2004 年 的 物 價 指 數 為 基 準 (2004 年 =100), 然 後 將 今 年 的 物 價 指 數 除 以 上 年 的 物 價 指 數, 得 出 比 例, 再 把 變 數 每 年 的 數 據 除 以 指 數 為 了 得 出 可 變 數 的 彈 性 (elasticity), 所 有 可 變 數 會 被 進 行 對 數 (ln) 本 文 共 設 有 三 個 模 型, 分 別 實 證 中 國 城 鎮 化 對 整 體 服 務 業, 不 同 的 服 務 性 行 業, 服 務 業 在 地 區 上 的 差 異 及 傳 統 和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比 較 以 下 便 是 三 個 模 型 的 實 證 目 標, 非 獨 立 可 變 數 (Dependent variable), 引 用 數 據 收 集 及 模 型 型 式 的 說 明 : 模 型 一 模 型 二 模 型 三 實 證 目 標 : 實 證 中 國 城 鎮 化 對 實 證 中 國 城 鎮 化 實 證 中 國 城 鎮 化 整 體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對 中 國 不 同 服 務 對 中 國 服 務 業 在 效 應 性 行 業 增 長 的 效 地 區 上 的 差 異 及 應 傳 統 和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比 較 非 獨 立 可 變 數 各 省 級 地 區 第 三 產 各 服 務 性 行 業 在 各 服 務 性 行 業 在 (Dependent variable) 業 增 加 值 ( 億 元 ) 省 級 地 區 增 加 值 省 級 地 區 增 加 值 (lnproserv), ( 億 元 ) (lnseserv) ( 億 元 ) (lnseserv) 引 用 數 據 收 集 數 據 為 不 同 省 份 的 數 據 為 不 同 服 務 數 據 為 不 同 服 務 服 務 業 增 加 值, 數 性 行 業 在 各 省 級 性 行 業 在 各 省 級 25

據 收 集 年 期 為 地 區 的 增 加 值, 數 地 區 的 增 加 值, 數 2005-2012 年 據 收 集 年 期 為 據 收 集 年 期 為 2005-2012 年 2005-2012 年 模 型 型 式 板 面 數 據 (Panel 板 面 數 據 (Panel 板 面 數 據 (Panel data) data) data) 至 於 獨 立 可 變 數 (Independent variable) 方 面, 以 下 的 獨 立 可 變 數 (Independent variable) 會 被 加 入 進 三 個 模 型, 以 下 便 是 對 獨 立 可 變 數 的 說 明 : (1) 城 鎮 居 民 與 農 村 居 民 的 消 費 比 例 (lnconsume) (%) 39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是 計 算 城 鎮 居 民 與 農 村 居 民 現 金 消 費 的 比 例, 其 算 式 是 以 城 鎮 居 民 現 金 消 費 除 以 農 村 居 民 現 金 消 費 在 理 論 上, 城 鎮 居 民 的 生 活 及 消 費 比 農 村 居 民 更 需 要 服 務 業, 所 以, 在 同 一 收 入 之 下, 城 鎮 居 民 的 消 費 比 例 越 高, 對 服 務 業 的 推 動 也 會 較 高,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正 比 關 係 (2) 城 鎮 佔 全 社 會 固 定 資 產 的 比 例 (lninvest) (%) 說 明 : 城 鎮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指 城 鎮 各 種 登 記 註 冊 類 型 的 企 業 事 業 行 政 單 位 及 個 體 戶 進 行 的 計 畫 總 投 資 500 萬 元 及 500 萬 元 以 上 的 建 設 專 案 投 資 而 全 社 會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是 全 社 會 建 造 和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的 工 作 量 以 及 與 此 有 關 的 費 用 的 總 稱 其 算 式 為 城 鎮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除 以 全 社 會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在 理 論 上, 城 鎮 的 資 產 投 40, 39 城 鎮 與 農 村 居 民 消 費 是 由 食 品, 衣 著, 居 住, 交 通 和 通 訊 消 費, 家 庭 設 備 及 服 務, 醫 療 保 健, 教 育, 文 化 娛 樂 和 其 他 商 品 和 服 務 所 組 成 40 以 上 是 根 據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的 解 釋 26

資 佔 全 社 會 的 資 產 投 資 越 高, 城 鎮 提 供 服 務 業 在 生 產 上 會 享 受 規 模 經 濟, 令 企 業 的 生 產 成 本 下 降, 有 助 服 務 業 增 長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正 比 關 係 (3) 城 鎮 化 率 (lnurban) (%)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是 量 度 城 鎮 居 民 的 人 口 佔 總 人 口 的 比 例, 算 式 為 城 鎮 居 民 的 人 口 除 以 總 人 口 由 於 城 鎮 對 服 務 業 需 求 大 於 農 村, 能 吸 引 更 多 企 業 及 投 資 者 到 城 鎮 投 資 服 務 業, 所 以 城 鎮 人 口 的 增 長 可 推 動 服 務 業 的 供 應 和 需 求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正 比 關 係 (4) 城 鎮 登 記 失 業 率 (lnunemploy) (%)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是 量 度 城 鎮 勞 動 力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影 響, 算 式 為 城 鎮 登 記 失 業 人 口 除 以 城 鎮 人 口 在 理 論 上, 勞 動 力 是 服 務 業 生 產 的 一 個 重 要 因 素, 勞 動 力 的 增 加 能 增 加 服 務 業 的 產 量, 推 動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增 長, 相 反 失 業 率 越 高, 對 服 務 業 的 產 量 便 會 有 負 作 用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反 比 關 係 (5) 城 市 燃 氣 普 及 率 (lngas) (%)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是 量 度 城 區 內 使 用 燃 氣 的 人 口 與 總 人 口 的 比 率, 算 式 為 使 用 燃 氣 的 人 口 除 以 總 人 口 此 變 數 是 評 估 城 市 的 發 達 程 度 和 基 建 的 完 善 程 度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影 響 在 理 論 上, 基 建 的 完 善 及 發 達 程 度 越 高 對 人 口 在 城 鎮 居 住 和 企 業 投 資 的 吸 引 力 越 大, 從 而 增 加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和 供 應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正 比 關 係 (6) 城 鎮 電 力 消 費 量 (lnelect) ( 億 千 瓦 小 時 ) 27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是 量 度 城 鎮 居 民 和 企 業 的 用 電 量 電 力 消 費 和 供 應 仍 是 居 民 在 維 持 基 本 生 活 的 最 重 要 因 素 電 力 消 費 和 供 應 越 高 能 證 明 該 地 的 發 達 程 度 和 產 出 較 高, 對 服 務 業 的 推 動 力 也 會 較 大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正 比 關 係 (7) 城 市 人 口 密 度 (lnpden) ( 人 / 平 方 公 里 )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是 量 度 城 鎮 居 民 人 口 和 城 區 面 積 的 比 例, 算 式 為 城 鎮 居 民 人 口 除 以 城 區 面 積 在 理 論 上, 人 口 的 密 度 較 高 的 城 鎮, 其 城 鎮 的 連 繫 網 絡 需 要 較 緊 密, 有 助 於 商 品 和 服 務 的 流 通, 令 運 輸 等 成 本 減 少 而 且, 居 民 對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便 較 集 中, 企 業 能 將 資 源 集 中 在 一 區 域 便 可 服 務 居 民, 方 便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能 吸 引 更 多 企 業 在 該 城 鎮 投 資 服 務 業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與 服 務 業 增 長 應 成 正 比 關 係 至 於 模 型 三, 由 於 它 是 被 設 定 為 實 證 中 國 城 鎮 化 對 中 國 服 務 業 在 地 區 上 的 差 異 及 傳 統 和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比 較, 因 此 虛 擬 可 變 數 (Dummy variable) 會 被 加 入 進 這 一 模 型 : (1)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East)(Dummy variable)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為 虛 擬 變 數 (Dummy variable), 這 是 驗 證 京 津 冀, 長 三 角 及 珠 三 角 與 其 他 地 區 在 城 鎮 化 對 服 務 業 的 差 異 由 於 以 上 三 個 經 濟 區 所 組 成 的 城 鎮 網 絡 為 東 部 的 城 鎮 化 的 主 要 特 徵, 而 東 部 城 鎮 化 與 其 他 地 區 的 最 明 顯 差 異 也 在 於 此 一 城 鎮 網 絡, 所 以 模 型 以 此 三 個 地 區 與 其 他 地 區 比 較, 以 便 突 顯 東 部 城 鎮 化 與 其 他 地 區 城 鎮 化 差 異 模 型 會 以 北 京, 上 海, 天 津, 廣 東, 河 北, 江 蘇, 浙 江 的 數 據 設 定 為 1, 以 外 的 地 區 的 數 據 設 定 為 0 由 於 這 是 中 國 城 鎮 化 及 經 濟 發 展 程 度 最 高 的 地 區, 這 一 變 數 應 呈 正 數 (2) 現 代 服 務 業 (Mod) (Dummy variable) 28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為 虛 擬 變 數 (Dummy variable), 這 是 驗 證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與 金 融 業 房 地 產 業 之 間 的 差 異 金 融 業 房 地 產 業 的 數 據 設 定 為 1,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批 發 和 零 售 業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的 數 據 設 定 為 0 由 於 現 代 服 務 業 在 中 國 的 起 步 較 遲, 這 一 變 數 呈 負 數 (3)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Emod) (Dummy variable) 說 明 : 此 一 變 數 為 虛 擬 變 數 (Dummy variable), 這 是 驗 證 以 上 兩 個 虛 擬 變 數 的 交 互 作 用 效 應 (Interaction effect) 因 為 以 上 兩 個 可 變 數 雖 然 分 別 可 反 映 中 國 不 同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及 現 代 與 傳 統 服 務 業 之 間 的 差 異, 但 是 它 們 卻 不 能 反 映 現 代 或 傳 統 服 務 業 在 不 同 地 區 的 差 異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是 驗 證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與 其 他 地 區 的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差 異 金 融 業 房 地 產 業 在 京 津 冀, 長 三 角 及 珠 三 角 地 區 的 數 據 設 定 為 1, 其 餘 的 數 據 設 定 為 0 由 於 以 上 三 大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較 發 達 及 較 先 起 步, 所 以 這 一 變 數 呈 正 數 綜 合 以 上 的 可 變 數, 以 下 便 是 三 個 模 型 的 公 式 : 模 型 一 公 式 : lnproserv it = β 1 + β 2 lnconsume it + β 3 lninvest it + β 4 lnurban it + β 5 lnunemploy it + β 6 lngas it + β 7 lnelect it + β 8 lnpden it + ε it i = 中 國 的 省 級 地 區, t = 2005,2006,,2012 29

模 型 二 公 式 : lnseserv it = β 1 + β 2 lnconsume it + β 3 lninvest it + β 4 lnurban it + β 5 lnunemploy it + β 6 lngas it + β 7 lnelect it + β 8 lnpden it + ε it i = 中 國 省 級 地 區 的 各 服 務 性 行 業, t = 2005,2006,,2012 模 型 三 公 式 : lnseserv it = β 1 + β 2 lnconsume it + β 3 lninvest it + β 4 lnurban it + β 5 lnunemploy it + β 6 lngas it + β 7 lnelect it + β 8 lnpden it + δ 1 East it + δ 2 Mod it + δ 3 Emod it + ε it i = 中 國 省 級 地 區 的 各 服 務 性 行 業, t = 2005,2006,,2012, Emod it = (East it = Mod it = 1) 30

六,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討 論 6.1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歷 史 背 景 - 中 國 對 服 務 業 取 態 與 政 府 政 策 簡 介 在 討 論 實 驗 的 結 果 前, 中 國 傳 統 對 服 務 業 及 城 鎮 化 的 取 態 也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為 此 本 文 會 簡 介 有 關 方 面 的 歷 史 及 政 策 在 歷 史 上, 中 國 是 以 農 立 國 的 社 會, 認 為 農 業 才 是 國 家 的 本 業, 國 家 一 切 的 財 富 是 源 自 於 農 業, 所 以 中 國 歷 朝 的 經 濟 政 策 皆 是 以 農 業 為 中 心, 例 如 從 西 周 時 期 的 井 田 至 明 朝 時 期 的 兩 稅 法, 都 是 促 進 農 業 發 展 的 政 策 對 於 服 務 業, 中 國 歷 朝 將 它 們 定 義 末 業, 經 營 者 為 商 賈 41 可 是, 中 國 不 但 認 為 他 們 對 中 國 經 濟 民 生 的 貢 獻 不 大, 不 能 為 社 會 創 造 財 富, 更 認 為 他 們 只 懂 囤 積 居 奇, 暴 斂 財 富, 是 社 會 的 負 累 因 此, 中 國 歷 代 大 力 壓 抑 商 賈, 包 括 戰 國 韓 非 子 批 評 商 賈 為 五 蠹, 蠶 食 國 家 資 源 ; 歷 代 將 商 賈 列 為 四 民 之 末, 實 行 崇 本 抑 末 政 策 為 了 推 行 崇 本 抑 末, 所 以 中 國 對 城 鎮 化 的 取 態 也 與 服 務 業 般 一 樣 冷 淡 著 名 歷 史 學 家 錢 穆 指 出 推 行 崇 本 抑 末 其 中 一 個 辦 法 便 是 中 國 歷 代 將 經 濟 重 心 放 在 農 村 而 忽 略 城 市 建 設, 將 大 量 人 口 留 在 農 村 裏 所 以, 在 緩 慢 城 鎮 化 的 條 件 下, 中 國 服 務 業 可 發 展 的 空 間 有 限 然 而, 社 會 進 步 卻 是 自 然 發 展 的 過 程 儘 管 歷 朝 以 崇 本 抑 末 對 服 務 業 的 供 應 抑 壓, 但 只 要 社 會 仍 有 進 步, 對 服 務 業 需 求 便 不 會 原 地 踏 步, 也 並 非 完 全 沒 有 因 素 推 動 服 務 業 增 長 為 解 釋 這 個 現 象, 本 文 利 用 需 求 層 次 模 型 42 解 釋 : S r = S A + I + S 41 商 為 行 商, 指 游 走 各 地 進 行 賣 買 和 運 輸 貨 物 的 商 人, 類 似 現 代 的 運 輸 及 批 發 業 ; 賈 為 坐 商, 指 在 固 定 地 方 進 行 交 易 的 商 人, 類 似 現 代 的 零 售 業 42 賀 有 利 :< 三 產 化, 強 國 富 民 的 必 由 之 路 > ( 人 民 出 版 社,2007), 頁 115-121 31

假 設 S r 是 服 務 業 的 消 費 比 例, A 是 農 業 消 費, I 是 工 業 消 費, S 是 服 務 業 消 費 此 模 型 將 對 以 上 行 業 的 需 求 分 為 兩 大 時 期 - 落 後 及 進 步 階 段 落 後 階 段 的 公 式 : S 1 S r 1 = A 1 + I 1 + S 1 進 步 階 段 的 公 式 : S r S 1 (1 + s) n 2 = A 1 (1 + a) n + I 1 (1 + i) n + S 1 (1 + s) n 假 設 a, i 及 s 分 別 為 農 業, 工 業 及 服 務 業 的 人 均 消 費 比 例, n 為 兩 個 時 期 的 間 隔, n > 0 在 進 步 階 段, 人 們 的 收 入 有 所 提 高, 令 他 們 更 需 要 滿 足 精 神 的 服 務, 所 以 s 在 此 時 期 的 增 長 比 a, i 的 較 大, 所 以 s > a, s > i 以 下 便 是 計 算 落 後 及 進 步 階 段 服 務 業 的 消 費 比 例 : s > a, s > i (1 + s) n > (1 + a) n, (1 + s) n > (1 + i) n A 1 (1 + s) n + I 1 (1 + s) n + S 1 (1 + s) n > A 1 (1 + a) n + I 1 (1 + i) n + S 1 (1 + s) n (A 1 + I 1 + S 1 )(1 + s) n > A 1 (1 + a) n + I 1 (1 + i) n + S 1 (1 + s) n 1 (A 1 + I 1 + S 1 )(1 + s) n < 1 A 1 (1 + a) n + I 1 (1 + i) n + S 1 (1 + s) n S 1 (1 + s) n (A 1 + I 1 + S 1 )(1 + s) n < S 1 (1 + s) n A 1 (1 + a) n + I 1 (1 + i) n + S 1 (1 + s) n S 1 A 1 + I 1 + S 1 < S 1 (1 + s) n A 1 (1 + a) n + I 1 (1 + i) n + S 1 (1 + s) n S 1 r < S 2 r 32

根 據 以 上 的 計 算, 隨 著 社 會 的 進 步, 服 務 業 的 消 費 比 例 也 因 此 上 升 這 證 明 崇 本 抑 末 並 沒 有 完 全 窒 息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社 會 進 步 仍 是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出 路 在 晚 清 時 期, 中 國 的 現 代 化 展 開, 中 國 開 始 放 棄 崇 本 抑 末, 而 學 習 西 方 工 業 化 經 驗 政 府 政 策 的 改 變 會 服 務 業 發 展 出 現 契 機, 至 少 在 政 策 上 不 會 歧 視 服 務 業 在 1949 年 新 中 國 成 立 後, 中 國 為 學 習 蘇 聯 式 經 濟 政 策, 集 中 資 源 發 展 重 工 業 及 軍 工 業, 實 行 農 業 哺 養 工 業 政 策, 有 秩 序 地 推 動 城 鎮 化 而 在 1978 年, 中 國 實 行 改 革 開 放, 經 濟 政 策 放 在 製 造 業, 吸 引 大 量 外 資 到 中 國 投 資 製 造 業 為 了 釋 放 更 多 勞 動 力, 中 國 讓 更 多 農 村 勞 動 力 進 入 城 鎮 工 作, 推 動 了 城 鎮 化 的 步 伐 雖 然 中 國 的 經 濟 發 展 政 策 不 是 重 點 放 在 服 務 業, 但 推 動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因 素 卻 有 所 增 加, 特 別 是 城 鎮 化 的 加 快 在 近 年, 中 國 開 始 反 思 追 求 盲 目 地 國 民 收 入 總 值 的 政 策, 開 始 實 行 經 濟 結 構 改 革, 希 望 增 加 服 務 業 對 中 國 經 濟 的 比 重, 其 中 的 辦 法 便 是 以 城 鎮 化 為 服 務 業 發 展 開 闢 道 路, 以 下 便 是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實 證 分 析 討 論 33

6.2 實 證 分 析 結 果 模 型 一 結 果 : Dependent Variable: LNPROSERV Sample: 2005-2012 Included observations: 8 Cross-sections included: 31 Total pool (balanced) 248 observations: Effect: Random effect Variable Coefficient Standard error T-stat Prob. C 1.536325 *** 0.546741 2.809966 0.0054 LNURBAN 0.815455 *** 0.204174 3.993927 0.0001 LNCONSUME 0.262369 ** 0.111965 2.343315 0.0199 LNINVEST 0.742151*** 0.163985 4.525723 0.0000 LNUNEMPLOY -0.273375*** 0.091665-2.982344 0.0032 LNGAS 0.267641*** 0.099661 2.685526 0.0077 LNELECT 0.932183*** 0.062008 15.03338 0.0000 LNPDEN 0.037823** 0.018317 2.064922 0.0400 R-squared 0.919974 Adjusted R-squared 0.917640 F-statistic 394.1448 Prob. (F-statistic) 0.000000 34

模 型 二 結 果 : Dependent Variable: LNSESERV Sample: 2005-2012 Included observations: 8 Cross-sections included: 155 Total pool (balanced) 1240 observations: Effect: Random effect Variable Coefficient Standard error T-stat Prob. C -0.943136 ** 0.426037-2.213739 0.0270 LNURBAN 0.280690 * 0.160230 1.751793 0.0801 LNCONSUME 0.326621 *** 0.084133 3.882207 0.0001 LNINVEST 1.351021*** 0.123574 10.93292 0.0000 LNUNEMPLOY -0.435038*** 0.069434-6.265464 0.0000 LNGAS 0.662650*** 0.075029 8.831878 0.0000 LNELECT 0.773348*** 0.049154 15.73318 0.0000 LNPDEN 0.110108*** 0.013777 7.992233 0.0000 R-squared 0.745617 Adjusted R-squared 0.744172 F-statistic 515.8700 Prob. (F-statistic) 0.000000 35

模 型 三 結 果 : Dependent Variable: LNSESERV Sample: 2005-2012 Included observations: 8 Cross-sections included: 155 Total pool (balanced) 1240 observations: Effect: Random effect Variable Coefficient Standard error T-stat Prob. C 0.096214 0.451748 0.212981 0.8314 LNURBAN 0.811027 *** 0.162074 5.004040 0.0000 LNCONSUME 0.301061 *** 0.084073 3.580949 0.0004 LNINVEST 1.156889*** 0.124400 9.299729 0.0000 LNUNEMPLOY -0.489370*** 0.069218-7.070033 0.0000 LNGAS 0.639176*** 0.074940 8.529160 0.0000 LNELECT 0.685137*** 0.048371 14.16414 0.0000 LNPDEN 0.104715*** 0.013769 7.605306 0.0000 EAST 0.569437*** 0.158833 3.585126 0.0004 MOD -1.885600*** 0.157631-11.96212 0.0000 EMOD 1.699628*** 0.280989 6.048739 0.0000 R-squared 0.773373 Adjusted R-squared 0.771529 F-statistic 419.4003 Prob. (F-statistic) 0.000000 36

6.3 實 證 分 析 討 論 以 上 三 個 模 型 反 映 的 結 果 大 致 相 乎, 城 鎮 人 口, 城 鎮 消 費, 城 鎮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城 鎮 人 口 密 度 及 城 鎮 的 基 建 設 施 的 增 加 對 中 國 不 論 在 地 區 及 行 業 上 的 服 務 業 有 正 面 推 動 的 效 應, 而 失 業 率 的 增 加 卻 對 此 有 負 面 阻 礙 的 效 用 而 在 模 型 三 中, 模 擬 可 變 數 East, mod 和 Emod 的 系 數 (Coefficient) 分 別 為 0.57, -1.89 和 1.7, 反 映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增 加 值 比 其 他 地 區 的 為 高, 而 整 體 現 代 服 務 業 得 增 加 值 比 整 體 傳 統 的 為 高 而 重 要 的 結 果 在 於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比 其 他 地 區 的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增 加 值 高 出 為 0.57+(-1.89)+1.7= 0.38, 這 反 映 東 部 重 要 地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比 其 他 的 傳 統 服 務 業 為 領 先, 東 部 重 要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有 很 大 的 優 勢, 以 下 的 段 落 會 討 論 以 上 的 實 證 結 果 : (i), 中 國 東 部, 西 部 及 中 部 城 鎮 規 劃 和 基 建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溢 出 效 應 本 文 先 列 出 一 些 數 據 來 顯 示 中 國 東 部, 西 部 及 中 部 在 服 務 業 增 加 值 ( 億 元 ) 的 差 距 :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 西 部 中 部 東 部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37

從 以 上 的 圖 表, 可 得 出 東 部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增 加 值 遠 超 其 他 兩 個 地 區 在 實 證 模 型 結 果 方 面, 模 型 一 至 三 的 城 市 燃 氣 普 及 率 (lngas) 和 城 鎮 電 力 消 費 量 (lnelect) 為 正 數, 反 映 城 市 基 建, 規 劃 及 發 達 程 度 對 服 務 業 有 正 面 作 用 但 是, 在 模 型 三 中 的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變 數 (East) 為 正 數,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的 服 務 業 增 加 值 比 其 他 地 區 為 高 這 地 區 上 的 差 異 主 要 是 由 地 區 上 的 規 劃 及 建 設 差 異 43 造 成 的 以 下 便 是 有 關 討 論 : 東 部 的 城 鎮 化 模 式 正 好 示 範 了 理 論 的 城 鎮 化 溢 出 效 應 ; 東 部 地 區 城 鎮 化 其 中 一 個 特 徵 是 以 數 個 城 市 群 組 成 網 絡, 此 一 網 絡 便 是 點 軸 模 式 的 示 範 點 軸 模 式 為 東 部 地 區 的 帶 來 優 良 的 規 劃 和 基 建, 京 津 冀, 長 三 角, 珠 三 角 的 經 濟 優 勢 在 規 劃 下 分 別 為 高 新 科 技 的 重 工 業 和 化 工 業, 關 於 電 子 設 備 的 輕 重 工 業 及 港 澳 服 務 業 的 發 達 和 加 工 設 備 的 輕 工 業 44, 這 三 大 經 濟 圈 能 發 揮 各 自 的 比 較 優 勢, 專 注 於 優 勢 行 業 當 然, 在 各 地 區 的 經 濟 活 動 上, 他 們 互 相 需 求 各 自 生 產 的 商 品 及 以 交 流 提 升 技 術, 例 如 長 三 角 的 電 子 工 業 必 需 京 津 冀 的 化 工 設 備 及 珠 三 角 的 加 工 設 備, 所 以 便 需 要 服 務 業 來 購 買, 運 輸 及 裝 備 這 些 設 備, 例 如 在 交 通 及 物 流 服 務 業 上 的 京 滬 鐵 路 京 廣 鐵 路, 而 長 三 角 的 上 海 也 研 究 加 強 與 位 於 珠 三 45 角, 服 務 業 有 很 大 優 勢 的 香 港 合 作 東 部 地 區 與 農 業 發 達 的 中 部 地 區 也 有 緊 密 連 繫, 以 維 持 東 部 地 區 的 糧 食 穩 定 例 如, 在 東 部 的 浙 江 省 糧 食 自 給 率 僅 33% 左 右, 其 餘 的 糧 食 需 由 中 部 的 江 西, 安 徽 供 應 46 對 於 中 部 至 東 部 地 區 的 農 業 交 易, 便 必 須 依 靠 服 務 業 所 以, 東 部, 特 別 是 重 要 經 濟 區 的 城 鎮 規 劃 和 基 建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有 較 大 的 溢 出 效 應 43 參 考 本 文 19-24 頁 44 陳 耀 :< 京 津 冀 經 濟 圈 與 長 三 角 珠 三 角 比 較 分 析 > (2005 年, 人 民 網 網 上 新 聞 ) 45 < CEPA 讓 長 三 角 與 珠 三 角 一 拼?> (2003 年, 華 夏 經 緯 網 ) 46 < 中 國 糧 荒 15 省 依 賴 進 口 專 家 : 社 會 逼 近 動 亂 紅 線 > (2013 年, 大 紀 元 ) 38

但 是, 在 中 及 西 部, 它 們 的 城 鎮 規 劃 和 基 建 卻 發 揮 不 了 東 部 的 效 果 雖 然 中 國 政 府 落 實 了 西 部 大 開 發 及 中 部 崛 起 計 劃, 並 對 西 部 落 實 了 四 項 重 點 工 程 47, 可 視 為 對 西 部 及 中 部 促 進 城 鎮 化 的 項 目 雖 然 西 部 及 中 部 分 別 擁 有 成 渝 經 濟 區, 關 中 城 市 群 及 中 原 城 市 群, 長 株 譚 城 市 群, 武 漢 城 市 圈, 但 這 些 城 市 群 與 東 部 的 城 市 群 在 經 濟, 基 建 及 商 業 配 套 上 比 不 上 在 西 部, 兩 大 經 濟 區 的 合 作 遜 於 東 部, 其 餘 地 區 的 發 展 更 為 落 後 在 中 部, 經 濟 區 的 重 點 項 目 為 農 業, 煤 炭, 原 材 料 加 工 等 技 術 含 量 不 太 高 的 行 業, 如 出 產 煤 炭 的 江 西 萍 鄉, 出 產 鋼 鐵 的 安 徽 馬 鞍 山 等 48, 因 此 中, 西 部, 特 別 西 部 甚 少 像 東 部 擁 有 和 利 用 優 良 的 規 劃 和 基 建, 促 進 服 務 業 來 互 相 交 流 提 升 技 術 而 且, 中 及 西 部 的 城 鎮 化 有 失 控 的 情 況,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一 些 地 方 政 府 為 了 增 加 賣 地 收 入 及 政 績 工 程, 所 以 大 興 土 木, 造 成 不 少 如 鄂 爾 多 斯 市, 鄭 州 新 區, 無 人 居 住 的 鬼 城 鬼 城 雖 然 有 交 通, 水 利 等 基 建, 但 對 不 但 對 服 務 業 沒 有 正 面 影 響, 反 而 地 方 政 府 因 借 貸 大 興 樓 房, 而 令 私 人 企 業 借 貸 困 難, 對 服 務 業 反 而 有 害, 所 以 出 現 在 表 面 上 基 建 雖 有 利, 但 在 中, 西 部 的 城 鎮 化 基 建 發 展 對 整 體 服 務 業 卻 是 失 去 平 衡 的 現 象 (ii), 中 國 東 部, 西 部 及 中 部 城 鎮 化 中 人 口 規 劃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溢 出 效 應 模 型 一 至 三 中 城 鎮 化 率 (lnurban) 和 城 市 人 口 密 度 (lnpden) 皆 與 預 期 相 同, 實 證 了 城 鎮 人 口 數 量 及 密 度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帶 來 正 面 作 用 同 樣 地, 東 部, 特 別 是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在 這 方 面 較 其 他 地 區 領 先, 而 中 及 西 部 卻 是 落 後 於 東 部 自 1978 年 改 革 開 放 47 西 電 東 送, 南 水 北 調, 西 氣 東 送 及 青 藏 鐵 路 48 宋 俊 嶺, 黃 序 主 編 :< 中 國 城 鎮 化 知 識 15 講 > ( 中 國 城 市 出 版 社, 2001 年 ), 頁 163 39

以 後, 京 津 冀, 長 三 角, 珠 三 角 及 其 他 東 部 地 區 的 經 濟 發 展 迅 速 而 又 多 元 化, 吸 引 人 們 到 城 市 居 住, 城 市 人 口 較 密 集, 以 下 便 是 東 部 城 市 人 口 :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東 部 城 市 人 口 ( 萬 人 )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從 上 圖 可 見, 東 部 的 城 市 人 口 從 2005 年 的 約 2.7 億 增 至 2012 年 的 3.5 億, 但 東 部 面 積 僅 是 中 國 的 13% 在 如 此 密 集 及 快 速 人 口 增 長 中, 在 城 市 生 活 必 定 依 靠 大 規 模 的 零 售, 交 通, 批 發, 房 地 產 等 的 服 務 業 而 這 些 行 業 的 運 作 也 需 要 金 融 及 商 業 服 務 的 支 持, 所 以 東 部 地 區, 京 津 冀, 長 三 角, 珠 三 角 特 別 是 的 城 鎮 化 有 助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雖 然 中 國 政 府 在 中, 西 部 有 不 同 的 城 鎮 化 項 目 人 口 增 長, 以 下 便 是 中 及 西 部 城 市 人 口 : 49, 但 卻 不 能 為 它 們 帶 來 大 量 的 城 鎮 49 參 考 本 文 38 頁 40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西 部 地 區 的 城 市 人 口 ( 萬 人 )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中 部 城 市 人 口 ( 萬 人 ) 0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從 上 圖 可 見, 中 部 的 城 市 在 2005 年 -2012 年 間 不 超 過 2.1 億 人 居 住 在 中 部 佔 中 國 27% 面 積, 而 在 西 部 則 更 低, 只 有 由 2005 年 至 2012 年 的 西 部 城 市 不 超 過 1.7 億 人 居 住 在 西 部 佔 70% 的 中 國 面 積 人 口 密 度 低 的 原 因 是 中, 西 部 主 要 是 發 展 中 小 型 城 鎮, 如 位 於 雲 南, 內 蒙 古, 新 疆 等 以 小 數 民 族 為 主 和 安 徽, 江 西 等 以 單 一 產 業 為 主 的 中 小 型 城 鎮 城 鎮 在 人 口, 城 市 配 套, 經 濟 發 展 等 方 面 落 後, 根 本 不 能 吸 引 需 求 不 同 行 業 工 作 等 人 口 前 來 居 住, 更 難 以 人 口 規 劃 來 促 進 服 務 業 可 見, 儘 管 東 部 的 服 務 業 發 展 較 快, 但 由 於 中 部 及 西 部 的 建 設 及 規 劃 對 服 務 業 的 溢 出 效 應 不 高, 甚 至 有 失 去 平 衡 的 現 象, 對 整 體 中 國 的 服 務 業 健 康 增 長 造 成 阻 礙 41

(iii) 需 求 對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的 討 論 模 型 一 至 三 中 有 關 收 入 及 消 費 可 變 數 結 果 - 城 鎮 居 民 與 農 村 居 民 的 消 費 比 例 (lnconsume) 呈 一 致, 皆 為 正 數, 反 映 不 論 城 鎮 居 民 的 現 金 消 費 對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有 正 面 影 響 此 外, 模 型 三 的 可 變 數 現 代 服 務 業 (mod) 及 東 部 重 要 地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Emod) 分 別 是 -1.89 和 1.7, 東 部 重 要 地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共 高 於 其 他 地 區 的 傳 統 服 務 業 0.38, 反 映 中 國 傳 統 服 務 業 在 城 鎮 化 的 影 響 下 較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為 高, 而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卻 遠 不 及 東 部 地 區, 本 文 列 出 一 些 數 據 來 顯 示 東 部,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一 些 服 務 行 業 發 展 : 東 部 :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金 融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房 地 产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42

中 部 : 12000 10000 8000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6000 4000 2000 0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金 融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房 地 产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西 部 :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金 融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房 地 产 业 增 加 值 ( 亿 元 )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43

50 從 以 上 三 圖 中, 可 發 現 中 及 西 部 不 論 在 傳 統 服 務 業 及 現 代 服 務 業 皆 不 及 東 部 地 區 ; 當 然, 東 部 發 達 地 區 是 東 部 地 區 經 濟 最 有 優 勢 的 地 區,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理 所 當 然 地 也 不 及 這 個 區 域 而 且, 不 論 三 大 地 區 的 綜 合 傳 統 服 務 業, 特 別 是 批 發 零 售 業 的 增 長 幅 度 也 是 較 高 本 文 利 用 絕 對 收 入 假 說 模 型 來 分 析 導 致 這 一 現 象 的 需 求 因 素 : 公 式 : C s = α s + β s Y t 先 對 自 發 消 費 (α s ) 方 面 分 析, 自 發 消 費 是 由 社 會 及 經 濟 環 境 的 因 素 所 影 響, 而 且 此 一 消 費 對 傳 統 服 務 業 有 較 大 及 直 接 的 影 響 如 地 理 學 家 陸 大 道 所 提 出, 在 城 鎮 維 持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求 的 服 務 業 比 在 農 村 的 為 高, 所 以 城 鎮 化 提 升 自 發 消 費, 這 對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提 供 了 一 定 的 條 件 從 自 發 消 費 方 面 來 解 釋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服 務 業 的 落 後, 原 因 是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城 鎮 化 特 徵 為 二 元 城 鎮 化 51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中 有 不 少 中 小 型, 甚 至 仍 屬 農 村 地 區 的 城 鎮, 這 些 城 鎮 居 民 對 維 持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求 的 服 務 業 遠 不 及 其 他 地 區, 特 別 是 東 部 重 要 的 經 濟 區, 以 下 是 東 部,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城 鎮 居 民 在 衣 食 住 行 的 綜 合 平 均 消 費 ( 元 ) 圖 表 : 50 傳 統 服 務 業 為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交 通 運 輸 倉 儲 和 郵 政 業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而 現 代 服 務 業 為 金 融 業 及 房 地 產 業 51 參 考 本 文 頁 19-24 44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東 部 中 部 西 部 20000 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從 以 上 圖 表 可 見,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城 鎮 居 民 在 衣 食 住 行 的 消 費 遠 落 後 於 東 部 地 區, 所 以 自 發 消 費 不 足 導 致 中 部 及 西 部 地 區 服 務 業 發 展 落 後 於 東 部 至 於 引 致 消 費 (β s Y t ), 此 一 消 費 對 現 代 服 務 業 有 較 大 及 直 接 的 影 響 現 代 服 務 業 在 增 長 上 落 後 於 傳 統 服 務 業 是 因 收 入 及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的 因 素 所 決 定, 本 文 會 先 計 算 最 高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為 了 方 便 計 算 先 將 消 費 函 數 平 方 : C s 2 = (α s + β s Y t ) 2 C s 2 = α s 2 + 2α s β s Y t + β s 2 Y t 2 設 α s < 0, 計 算 最 高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 (α s 2 2α s β s Y t + β s 2 Y t 2 ) Y t = 0 2α s β s + 2β s 2 Y t = 0 α s β s β s 2 Y t = 0 45

α s β s Y t = 0 β s = α s Y t 根 據 以 上 算 式, 在 2012 年 最 高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為 約 44%, 但 是 在 2012 年 的 城 鎮 居 民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僅 為 18%, 與 最 高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相 差 甚 遠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不 高 是 因 中 國 城 鎮 化 中 居 民 戶 籍 城 市 化 的 速 度 不 高 及 二 元 城 鎮 化 之 特 徵 所 影 響 這 兩 大 因 素 令 不 少 城 鎮 常 住 居 民 的 金 錢 收 入 低 下, 缺 乏 社 會 保 障 等 非 金 錢 收 入, 所 以 不 願 意 大 幅 增 加 消 費, 把 金 錢 收 入 儲 蓄 以 應 付 生 活 上 的 不 時 之 需, 以 下 便 是 從 2003 年 至 2012 年 中 國 城 鎮 居 民 的 人 均 收 入 及 儲 蓄 率 : 30,000.00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城 鎮 居 民 的 人 均 收 入 ( 元 ) 5,000.00 0.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0.45 0.4 0.35 0.3 0.25 0.2 0.15 0.1 0.05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中 國 城 鎮 居 民 儲 蓄 率 (%) 46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可 見, 從 2003 年 至 2012 年 城 鎮 居 民 的 儲 蓄 率 雖 然 上 升 速 度 不 及 人 均 收 入, 邊 際 消 費 傾 向 有 增 長, 但 儲 蓄 率 的 上 升 反 映 城 鎮 居 民 傾 向 把 收 入 儲 蓄 的 現 象 城 鎮 化 不 能 大 力 提 高 收 入 及 導 致 較 高 的 儲 蓄 率 令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低 於 傳 統 服 務 業 以 上 居 民 戶 籍 城 市 化 的 速 度 不 高 及 二 元 城 鎮 化 之 特 徵 在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情 況 嚴 重, 二 元 城 鎮 化 在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情 況 已 在 上 文 論 及, 不 作 重 覆 討 論 ; 而 根 據 < 中 國 西 部 經 濟 發 展 報 告 2013>, 中 國 中 及 西 部 城 鎮 及 戶 籍 城 鎮 化 率 皆 落 後 於 東 部 地 區, 特 別 是 西 部 城 鎮 及 戶 籍 城 鎮 化 率 皆 落 後 全 國 平 均 水 平, 所 以 在 引 致 消 費 方 面,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服 務 業 較 東 部 地 區, 特 別 是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為 落 後 加 上,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因 受 以 上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所 影 響, 整 體 的 服 務 業 也 因 此 而 落 後 於 其 他 地 區 可 見, 儘 管 城 鎮 居 民 的 收 入, 對 衣 食 住 行 的 消 費 及 其 與 現 金 消 費 的 比 例 的 增 長 皆 對 服 務 業 有 正 面 影 響, 但 基 於 居 民 戶 籍 城 市 化 的 速 度 不 高 及 二 元 城 鎮 化 之 特 徵, 令 中 國 服 務 業 在 行 業 及 地 區 上 發 展 不 平 衡, 對 整 體 中 國 的 服 務 業 健 康 增 長 造 成 阻 礙 (iv) 生 產 對 中 國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城 鎮 化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的 討 論 模 型 一 至 三 的 城 鎮 佔 全 社 會 固 定 資 產 的 比 例 (lninvest) 和 城 鎮 登 記 失 業 率 (lnunemploy) 可 變 數 一 致, 分 別 為 正 數 及 負 數, 驗 證 投 資 及 勞 動 人 口 的 增 長 對 服 務 業 的 增 長 有 正 面 的 影 響 在 此 節, 本 文 利 用 柯 布 - 道 格 拉 斯 生 產 函 數 模 型 來 分 析 此 傳 統 與 現 代 服 務 業 和 地 區 差 異 的 生 產 因 素 : 勞 動 力 及 資 本 決 定 因 素 : 47

L s = f(w s, MP l, C s ) K s = f(me k, r, C s ) 公 式 : Y s = A s L s α K s 1 α 先 是 短 期 的 資 本 投 資 方 面, 中 國 在 城 鎮 化 的 發 展 上 不 太 注 重 於 服 務 業 發 展, 中 國 企 業 對 於 服 務 業 的 相 關 知 識 及 技 術 皆 是 較 低, 令 現 代 服 務 業 資 本 的 資 本 邊 際 效 率 不 52 高 ; 另 外, 中 國 企 業 借 貸 從 正 規 銀 行 借 貸 不 易, 在 民 間 信 貸 公 司 借 貸 利 率 甚 高, 而 且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不 如 其 他 行 業, 令 私 營 服 務 企 業 向 金 融 機 構 借 貸 的 困 難 增 加, 所 以 現 代 服 務 業 大 多 是 由 國 有 或 國 營 企 業 壟 斷, 行 業 發 展 受 到 局 限 再 者, 城 鎮 居 民 因 收 入 不 高, 對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較 小 在 相 關 投 術 不 變 之 下, 投 資 者 較 願 意 投 資 在 生 產 知 識 和 技 術 要 求 不 太 高 的 傳 統 服 務 業, 以 下 便 是 所 需 技 術 含 量 較 高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與 傳 統 服 務 業 在 城 鎮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 億 元 ) 的 比 較 : 50,000.00 40,000.00 30,000.00 20,000.00 10,000.00 現 代 服 務 業 傳 統 服 務 業 0.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52 < 銀 根 收 緊 引 發 民 間 借 貸 利 率 飆 升 中 小 企 業 融 資 難 >, ( 香 港 商 報, 2011 年 ) 48

從 上 圖 可 見,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投 資 遠 超 技 術 含 量 較 高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所 以 令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投 入 資 本 較 多 同 樣 地, 在 勞 動 力 的 投 入 上, 中 國 在 城 鎮 化 期 間 吸 引 大 量 農 村 勞 動 者 進 入 城 鎮 工 作, 但 他 們 大 多 是 低 技 術 勞 工, 主 要 是 在 製 造 業 和 傳 統 服 務 業 中 工 作, 邊 際 產 量 不 高, 在 需 要 較 多 技 術 及 知 識 背 景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邊 際 產 量 則 更 低, 即 使 現 代 服 務 業 能 提 供 較 高 的 工 資, 但 他 們 難 以 處 理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工 作,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企 業 也 因 培 訓 成 本 過 高 而 不 願 意 僱 用 他 們 以 下 是 現 代 與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城 鎮 就 業 人 員 數 佔 總 城 鎮 就 業 人 員 數 比 例 (%): 0.24 0.235 0.23 0.225 0.22 0.215 0.21 0.205 0.2 0.195 0.19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傳 統 服 務 業 現 代 服 務 業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以 上 圖 可 見,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城 鎮 就 業 人 數 較 現 代 服 務 業 為 穩 定 及 多, 反 映 中 國 城 鎮 化 對 推 動 傳 統 服 務 業 的 勞 動 力 較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力 在 長 期 方 面, 現 代 服 務 業 所 需 的 技 術 提 升, 管 理 組 織 等 的 需 求 較 高, 但 是 中 國 城 鎮 化, 特 別 是 中 小 型 城 鎮 在 不 足 以 提 供 以 上 條 件 予 現 代 服 務 業 在 城 鎮 裏, 特 別 是 中 小 型 城 鎮, 服 務 性 企 業 對 服 務 業 產 業 管 理, 人 才 培 訓 及 資 本 增 值 等 概 念 的 了 解 不 深, 49

只 視 經 營 為 單 純 的 生 產 及 銷 售 53, 缺 乏 具 系 統 性 的 產 業 管 理, 而 且 政 府 只 企 圖 以 增 加 城 鎮 化 率 來 帶 動 服 務 業, 但 卻 忽 視 其 他 有 利 服 務 業 的 必 要 條 件, 例 如 法 制, 市 場 結 構, 服 務 業 規 管 等 54 因 此,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全 要 素 生 產 率 較 低, 產 出 也 會 不 及 傳 統 服 務 業 以 上 短 期 和 長 期 的 生 產 分 析 也 可 解 釋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在 生 產 上 的 落 後, 如 前 文 論 及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城 鎮 化 落 後 於 東 部, 特 別 是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地 區, 在 短 期 生 產 上,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可 吸 收 從 農 村 進 入 城 鎮 的 勞 動 力 不 及 東 部 地 區, 從 以 下 2008-2012 年 東 中 西 部 的 城 鎮 就 業 人 口 ( 萬 人 ) 可 觀 察 此 情 況 :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東 部 西 部 中 部 2000 1000 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在 勞 動 人 口 較 少 的 情 況, 城 鎮 化 程 度 不 及 地 區 及 工 資 較 低 的 情 況 下,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能 吸 收 的 勞 動 人 口 亦 是 較 少 而 且,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因 經 濟 較 落 後, 所 以 金 融 機 構 對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興 趣 不 及 東 部 及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地 區 為 大, 因 此 借 貸 更 為 53 晁 鋼 令 主 編 :< 服 務 產 業 與 現 代 服 務 業 >, (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2004 年 ), 頁 38 54 喬 忠, 瞿 振 元, 金 逸 民 等 : < 中 國 小 城 鎮 現 代 服 務 業 發 展 研 究 >, ( 中 國 經 濟 出 版 社, 2005 年 ), 頁 5-8 50

困 難 和 利 率 較 高 55, 導 致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資 本 籌 集 不 高, 從 以 下 2012 年 服 務 業 固 定 資 產 總 值 ( 億 元 ) 可 觀 察 此 情 況 : 西 部, 50227.27 中 部, 51000.63 東 部, 105915.61 數 據 來 源 : 中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東 部 地 區 的 服 務 業 固 定 資 產 總 值 在 2012 年 佔 全 國 的 一 半 以 上, 從 而 驗 證 東 部 地 區 籌 集 服 務 業 資 本 較 其 他 地 區 為 多 至 於 長 期 生 產, 也 如 上 文 提 及,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二 元 城 鎮 化 的 情 況 相 對 嚴 重, 在 中 小 型 城 鎮 能 提 供 讓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必 要 條 件 也 不 及 其 他, 更 甚 者, 更 為 落 後 的 西 部 地 區 有 不 少 少 數 民 族 的 城 鎮, 民 族 問 題 及 衝 突 在 一 些 城 鎮 嚴 重 56, 中 國 政 府 更 傾 向 制 定 安 撫 少 數 民 族 的 政 策 多 於 其 他 政 策, 包 括 服 務 業 發 展 政 策 而 中 部 的 經 濟 發 展 政 策 也 在 於 農 業 及 重 工 業 所 以,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的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全 要 素 生 產 率 較 低 基 於 以 上 的 原 因, 中 及 西 部 地 區 不 論 在 傳 統 及 現 代 服 務 業 的 產 出 也 不 及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地 區 55 萬 晶 :< 狂 飆 的 借 貸 利 率 >, ( 中 國 證 劵 報, 2010 年 ) 56 鄭 永 年 : < 中 國 少 數 民 族 政 策 的 問 題 到 底 在 哪 裡?> (2009 年 ) 51

可 見, 基 於 以 上 的 因 素, 服 務 業 在 行 業 及 地 區 上 出 現 差 異, 此 一 失 衡 造 成 中 國 服 務 業 健 康 增 長 的 障 礙 52

七, 總 結 根 據 服 務 業 發 展 理 論, 城 鎮 化 ( 城 市 化 ) 能 為 服 務 業 的 需 求, 生 產 增 長 提 供 一 定 的 條 件, 在 城 鎮 化 建 設 及 規 劃 等 的 溢 出 效 應 推 動 下, 在 需 求 方 面 有 助 於 推 動 居 民 的 自 發 消 費 及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而 在 生 產 方 面, 在 短 期 則 有 助 於 增 加 對 服 務 業 的 勞 動 力 及 資 本 投 入, 在 長 期 方 面, 則 有 助 於 推 動 服 務 業 的 全 生 產 要 素 所 以 城 鎮 化 ( 城 市 化 ) 是 推 動 服 務 業 增 長 的 重 要 因 素 根 據 以 上 的 實 證 分 析,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確 對 服 務 業 增 長 有 一 定 的 作 用 但 是, 中 國 城 鎮 化 的 發 展 特 殊, 其 特 徵 包 括 規 劃 式 城 鎮 化 的 城 鎮 化 推 動 模 式, 區 域 差 異, 二 元 城 鎮 化 策 略 及 人 口 流 向 城 市 的 模 式, 這 些 特 徵 限 制 中 國 城 鎮 居 民 的 消 費 及 收 入 增 長, 造 成 嚴 重 的 地 區 差 異, 限 制 服 務 業 的 資 本, 勞 動 力 及 全 生 產 要 素 率, 例 如 法 制, 企 業 管 理 及 地 區 上 居 民 的 收 入 差 異, 所 以 城 鎮 化 對 推 動 不 同 地 區 和 服 務 行 業 的 增 長 的 效 果 差 異 甚 大, 這 一 差 異 可 以 體 現 在 東 部 重 要 經 濟 區 及 西 部 地 區, 以 及 傳 統 服 務 業 和 現 代 服 務 業 之 上, 可 視 為 對 中 國 服 務 業 健 康 發 展 的 一 大 障 礙 所 以, 中 國 政 府 必 須 審 視 中 國 城 鎮 化 和 服 務 業 發 展 的 步 伐, 平 衡 中 國 服 務 業 在 行 業 及 地 區 上 的 發 展 差 異, 提 高 居 民 的 消 費 能 力 和 收 入, 增 大 城 鎮 化 對 服 務 業 的 溢 出 效 應 和 平 衡 各 地 區 的 城 鎮 化 發 展, 促 進 對 服 務 業 的 資 本 和 勞 動 力 之 投 入, 在 長 期 則 要 完 善 法 制, 市 場 結 構, 服 務 業 規 管, 令 服 務 業 在 城 鎮 能 在 公 平 的 環 境 下 發 展 只 有 在 中 國 政 府 完 善 以 上 的 條 件, 中 國 服 務 業, 甚 至 中 國 經 濟 才 能 免 於 陷 入 失 衡 發 展 53

參 考 資 料 目 錄 : 書 籍 : 1.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現 狀, 問 題, 思 路 任 旺 兵 主 編, 劉 中 顯 副 主 編, 中 國 計 劃 出 版 社, 2006 2.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報 告 江 小 涓, 裴 長 洪 主 編, 何 德 旭, 高 培 勇 副 主 編,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 2004 3. 中 國 城 鎮 化 發 展 戰 略 胡 順 延 2002 年 4. 中 國 城 鎮 化 知 識 15 講 宋 俊 嶺, 黃 序 主 編 2001 年 01 月 第 1 版 5. 中 國 生 產 者 服 務 業 發 展 與 製 造 業 升 級 李 善 同, 高 傳 勝 等 著, 上 海 三 聯 書 店, 2008 6.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報 告 歐 新 黔 主 編 中 國 經 濟 出 版 社 2004 7. 中 國 小 城 鎮 現 代 服 務 業 發 展 研 究 喬 忠, 瞿 振 元, 金 逸 民 等 著 中 國 經 濟 出 版 社 2005 年 11 月 第 1 版 8. 服 務 產 業 與 現 代 服 務 業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晁 鋼 令 主 編 2004 年 09 月 第 1 版 9. A study of dynamic econometric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ization and service industries growth in china (Congjun Cheng, Hebei University, 2012) 10. 現 代 服 務 經 濟 理 論 與 中 國 服 務 業 發 展 黃 維 兵 著, 西 南 財 經 大 學 出 版 社, 2003 11. 三 產 化, 強 國 富 民 的 必 由 之 路 賀 有 利 著 人 民 出 版 社,2007 12. 國 富 論 精 讀 本 亞 當. 史 密 夫 (Adam smith) 著 商 務 印 書 局, 2012 13. 就 業, 利 息 及 貨 幣 通 論 精 讀 本 凱 恩 斯 (John Maynard Keynes) 著 商 務 印 書 局, 2012 54

14. 經 濟 學 原 理 阿 爾 弗 雷 德 馬 歇 爾 (Alfred Marshall) 著 商 務 印 書 局, 2005 15. 收 入 是 一 連 串 事 件 周 其 仁 著 花 千 樹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2003 網 上 讀 物 : 16. 中 國 糧 荒 15 省 依 賴 進 口 專 家 : 社 會 逼 近 動 亂 紅 線 (2013 年, 大 紀 元 ) 17. 積 壓 虛 火 泡 沫 : 三 四 線 樓 市 拐 點 將 至?( 新 華 網, 2014 年 ) 18. 銀 根 收 緊 引 發 民 間 借 貸 利 率 飆 升 中 小 企 業 融 資 難 ( 香 港 商 報, 2011 年 ) 19. 狂 飆 的 借 貸 利 率 ( 中 國 證 劵 報, 2010 年 ) 20. 中 國 少 數 民 族 政 策 的 問 題 到 底 在 哪 裡?(2009 年 ) 21. 李 克 強 : 把 服 務 業 打 造 成 經 濟 社 會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新 引 擎 2014 年 22. 城 鎮 化 發 展 將 出 現 新 特 徵 中 國 發 展 觀 察 報, 2014 年 23. 中 國 戶 籍 城 鎮 化 率 僅 27.6% 70% 農 民 工 不 願 回 鄉 就 業, 中 國 新 聞 網, 2012 24. 東 部 提 升 城 鎮 化, 西 部 推 進 工 業 化 管 清 友 張 媛 編 25. 京 津 冀 經 濟 圈 與 長 三 角 珠 三 角 比 較 分 析 (2005 年, 人 民 網 網 上 新 聞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