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國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發 展 約 可 追 溯 至 1994 年, 新 台 幣 利 率 交 換 及 遠 期 利 率 協 定 (FRA) 等 產 品, 由 外 商 銀 行 向 銀 行 局 取 得 營 業 執 照 後 開 始 逐 步 發 展, 現 今 利 率 交 換 已 成 為 金 融



Similar documents
最 簡 單 的 利 率 交 換 契 約 是 單 純 型 (plain vanilla) 的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舉 例 來 說, 假 設 在 2011 年 3 月 1 日 甲 方 與 乙 方 簽 定 名 目 本 金 1 億 萬 美 的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乙 方 同 意 未 來 的 三


责 任 编 辑 : 张 智 慧 摇 责 任 校 对 : 李 俊 英 责 任 印 制 : 程 摇 颖 王 雪 珂 摇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 数 据 摇 中 国 期 货 业 发 展 报 告 郾 2014 年 度 (Zhongguo Qihuoye Fazhan Baogao 郾 2014

1933 AIA Group Limited

SUBMISSION COVER SHEET

No

論文_榮翠文

Insurance Market

01-article.doc

林苍祥.doc

2016年中期報告

26 全球金融危機專輯 2-1 Tobin Q IMF (2008) Wilson (2008) ( 2-1) (New Century Financial Corporation) 2007 ( 2-2) ( ) 2007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5-【25】

广州市增城区口口口(部门)2016 年部门预算

96年第2次勘誤( 新增)

金融工程 - 第五章 股指期货、外汇远期、利率远期与利率期货

1


148 全球金融危機專輯 default swap, CDS) 43%31% 17% ( ) (originate-todistribute) 4 (shadow b a n k i n g ) ( g o v e r n m e n t sponsored enterpris

?¯å??•è¡„å–§??009+淡?²ï?_P.indd

% %25% %15% % %15% 41% % 7% % 10 4% 405 4% 386 AIA Co % 17%18.72 (Mark Tu

目 錄 頁 次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引 言 市 場 回 應 總 結 及 下 一 步 附 錄 附 錄 一 : 附 錄 二 : 最 後 方 案 回 應 人 士 名 單

2017期货4期 小 - 副本.pdf

(governance and regulation) capital alliance information market infrastructure systems and technologytrading servicesmarket data productsissuer and in

目 次 壹 前 言... 2 貳 支 付 系 統 概 述... 4 一 大 額 支 付 系 統... 4 二 零 售 支 付 系 統... 5 參 零 售 支 付 發 展 與 創 新... 7 一 傳 統 零 售 支 付 工 具... 7 二 電 子 商 務 帶 動 零 售 支 付 發 展... 9

目 錄 目 錄... i 圖 目 錄... ii 表 目 錄... iii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及 緣 起... 1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及 範 圍... 4 第 二 章 亞 洲 證 券 產 業 經 營 效 率 分 析... 7 第 一 節 亞 洲 證

主 要 内 容 沪 深 300 指 数 期 货 合 约 表 金 融 期 货 的 参 与 模 式 和 交 易 结 算 方 式 股 指 期 货 风 险 管 理 的 主 要 制 度 机 构 投 资 者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方 式 -2-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China Financ

Microsoft PowerPoint - CH2_Merchanics of Futures Markets.ppt

境外人民币期货的现状与趋势分析.doc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 OCC MR Darrin BenhartFinancial Reform and the Role of Regulators OCC Risk Perspectives Basel III (BIS) MR Jaime Caruan

untitled

职工发展和支持

<B0EAAAF E747066>

附 表 一 項 目 合 併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計 算 範 圍 103 年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 內 容 公 司 名 稱 資 產 金 額 合 併 比 例 未 納 入 計 算 之 原 因 自 自 有 資 本 扣 除 金 額 CTBC Bank (Philipp

第一章 緒論

( )

[MJKK]リパッケージ債に対するムーディーズの格付手法

国际证券市场信息化基础设施发展趋势及启示.doc

1. 引 言 1.1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高 峰 進 修 學 院 致 力 為 所 有 金 融 服 務 業 從 業 員 或 有 意 晉 身 該 行 業 的 人 士 提 供 優 質 專 業 培 訓 課 程, 以 助 香 港 維 持 其 領 先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1.2 香 港 証


Ground Rul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K Series

<4D F736F F D20BDD7A16DA5BCA5A1A4D1A16EAABAB871B27ABB50A448B1A12E646F63>

最新文物管理执法全书(十一).doc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第2号<半年度报告摘要>

(Microsoft Word - outline for Genesis 18\243\2721\243\25519\243\27238.doc)

光大期货投资者园地

1

Hyman P. Minsky hedge - financed firm speculative - financed firm Ponzi firm Glass - Steagall Act of 1933 Banking Act of 193


序 言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按 照 投 資 相 連 長 期 保 險 考 試 範 圍 編 纂 而 成, 該 考 試 試 題 將 按 本 研 習 資 料 手 冊 擬 定 內 文 每 章 結 尾 部 份 另 列 有 模 擬 試 題 供 參 考 在 香 港 保 險 業 監 理 處 的 應 允 下,

义重大 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 权融资的无负担性又是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方 深刻认识当前资本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并对当 式 这就造成了融资者千方百计争相上市进行 前资本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 股权融资再融资 而不关心投资者回报 中美 二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根本问题 行 政主导的融资市场

600019_2001_n.doc

公安

<4D F736F F D A67EABD720B14DC344325FA4A4B0EAA46AB3B0A7EBB8EAB867C0E7BBD9C3AAA4A7B0CFB0ECAE74B2A7ACE3A8732DB0F5A6E6A6A8AA47B3F8A769AED12E646F63>

文档 1

地 能 源 收 盘 涨 4.15 美 元, 至 美 元, 涨 幅 19% Chesapeake Energy 涨 3.36 美 元, 至 美 元, 涨 幅 23% 纽 约 证 交 所 成 交 量 为 13 亿 股, 纳 斯 达 克 市 场 成 交 量 为 7.73 亿 股 两

46 中 央 銀 行 季 刊 第 三 十 卷 第 二 期 民 國 97 年 6 月 壹 前 早 期, 我 國 銀 行 的 管 理 傾 向 分 業 或 產 品 區 隔 的 管 理 制 度, 致 銀 行 經 營 的 業 務 主 要 限 制 在 存 放 款 與 匯 兌 方 面 後 來, 銀 行 的 這 些

即每期提前偿还的本金为贷款本金余额的固定比率 偿付额 其中 再融资主要考虑的是抵押贷款利 固定提前偿付率基于历史数据及 MBS 发行时的经济 率的变化 重置考虑税收减免 季节因素 房产价 环境确定 简单实用 但假设固定的提前偿付率未 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该模型重点考虑再融资与重置 考虑各种因素的变动对

國立嘉義高中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6 次行政會議紀錄 日期時間 10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 時間 08:30~ 地點 旭陵樓 3 樓第 1 會議室 主席 黃校長義春 紀錄彙整 葉國宗 參加人員 如簽到表 壹 主席報告 1.今天上午 11:30 要出發至溪湖高中進行 104 學

重 要 資 料 權 證 為 涉 及 衍 生 工 具 的 上 市 結 構 性 產 品 除 非 閣 下 完 全 了 解 及 願 意 承 擔 權 證 所 涉 的 風 險, 否 則 切 勿 投 資 權 證 閣 下 投 資 權 證 前 應 閱 覽 甚 麼 文 件? 本 文 件 必 須 與 我 們 於 2016

得 公 司 控 管 與 儲 蓄 流 通, 其 透 過 股 市 規 模 流 動 性 與 國 際 資 本 市 場 整 合 等 指 標 之 衡 量, 認 為 資 本 市 場 與 長 期 經 濟 發 展 呈 正 相 關 4 另 外, 其 於 1998 年 更 進 一 步 認 為, 資 本 市 場 的 流 動

untitled

( ,538,000)

<4D F736F F D A67EB2C432A975A7EBB8EAA448B6B7AABE28B2C4A440B3A1A5F7B0F2AAF7B14DC4DDB8EAB E646F63>


股 票 指 数 期 货 外 汇 远 期 远 期 利 率 协 议 利 率 期 货 2

1 重 要 提 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基 金 托 管 人 南 京

<473A5CCDB6D7CAD1A75CCDB6D7CAD1A7BDCCB3CC5C CB5DA32D5C220D6A4C8AFB5C4B7A2D0D0D3EBBDBBD2D72E707074>

( cn/) (1) 2

ebookg 38-20

Microsoft Word 专业学位培养方案.doc

64 [ 46 ] (p297) 1924 :? [ 47 ] (p570) ; ; ; ; ; ; ; ; ; ; ; [ 11 ]; [ 35 ] [ 49 ] [ 32 ] ( ) [ 48 ] (p 425) [ 50 ] (p 670 6

第一章.FIT)

大 綱 最 有 利 標 目 的 及 類 型 最 有 利 標 之 辦 理 方 式 準 用 最 有 利 標 取 最 有 利 標 精 神 最 有 利 標 之 類 型 及 其 相 關 規 定 適 用 最 有 利 標 準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取 最 有 利 標 精 神 作 業 程 序 及 實 務 分 析

( 一 ) 基 金 經 理 公 司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永 豐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博 愛 路 17 號 9 樓 13 樓 及 14 樓 電 話 :(02) 台 中 分 公 司 地 址 : 台 中

untitled

2

发 行 概 况 一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二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78, 万 股 三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四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五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2010 年 2 月 9 日 六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untitled

2

CIP / ISBN Ⅰ. Ⅱ. 1 2 Ⅲ Ⅳ. D CIP ISBN /D http / /cbs. pku. edu.

标题

1. 血 液 對 身 體 細 胞 的 重 要 性 身 體 得 以 健 康 運 作, 最 主 要 靠 的 是 血 管 內 的 血 液 ; 它 帶 著 養 分 與 氧 給 細 胞, 並 帶 回 廢 雜 物 及 二 氧 化 碳 排 出 體 外, 若 此 血 管 阻 塞 導 致 運 作 不 順 時, 各 部

只服从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 完全不知 输出 1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动态的风险结构 不 功率 为何物 市场制度要实际生效 不一定 同环节需要关注不同的风险 站在融出方的立 有明确的市场监管者 但一定离不开交易者群 场上 在交易决策环节 融出方既要关注交易 体 这些交易者受到制度约束 在制度框架内 的直接风

Microsoft Word - ç¾”åł½è¯†çł‚ä¼ıâ•œå–�äºfl╚觗務å‘−咯示.doc

市場紀律與資產證券化組第二階段報告 doc

Microsoft Word - 報告.doc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23

<4D F736F F D20D0A1CBB5BCAFA1B6B9ABBCA6B5C4D4A2D1D4A1B7A3A8BCADD2BB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C1FAC3E4BBDAA448C3E4A677AF50BB50C452A5BDAC46A7BD>

我分了几类,之后发现社长所说的“大国脸谱,人民记忆”真是经典之语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_二十五_

Microsoft Word - 中國文學.doc


茶文化与人际关系

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 " "!! " " " "!! " "!!! " "! " "! " " " " " " "

6寸PDF生成工具

Transcription:

Regulars Regulars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實 務 與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及 借 鏡 簡 忠 陵 〡 凱 基 證 券 債 券 部 副 總 經 理 18 在 自 由 化 及 國 際 化 的 趨 勢 下, 金 融 市 場 波 動 增 大 且 迅 速, 使 投 資 人 避 險 需 求 強 勁, 加 上 法 規 持 續 放 寬, 及 財 務 工 程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運 用 大 行 其 市, 推 升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大 幅 成 長 在 包 含 利 率 匯 率 商 品 信 用 及 股 權 等 各 種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中, 目 前 全 世 界 交 易 量 最 大 的 即 為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Interest Rate Swap, IRS), 從 圖 一 全 球 店 頭 連 結 不 同 標 的 物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分 類 中, 可 以 看 到 近 年 來 利 率 相 關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佔 八 成 以 上, 而 圖 二 利 率 相 關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分 類 中,IRS 不 論 從 名 目 本 金 或 是 交 易 量 都 超 過 市 佔 率 五 成 以 上 圖 1 全 球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分 類 資 料 來 源 :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網 站 http://www.bis.gov 單 位 : 一 兆 美 元 圖 2 全 球 店 頭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產 品 別 資 料 來 源 :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網 站 http://www.bis.gov

我 國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發 展 約 可 追 溯 至 1994 年, 新 台 幣 利 率 交 換 及 遠 期 利 率 協 定 (FRA) 等 產 品, 由 外 商 銀 行 向 銀 行 局 取 得 營 業 執 照 後 開 始 逐 步 發 展, 現 今 利 率 交 換 已 成 為 金 融 機 構 及 企 業 用 以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的 重 要 工 具, 亦 成 為 發 展 其 他 衍 生 商 品 的 基 本 工 具 另 一 方 面, 債 券 的 產 品 創 新 隨 著 公 司 債 金 融 債 及 國 際 金 融 組 織 新 台 幣 債 券 的 大 量 發 行 而 益 形 多 元, 利 用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從 事 相 關 的 避 險 需 求 更 為 明 顯 台 灣 債 券 市 場 在 2000 年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推 出 電 腦 議 價 債 券 等 殖 成 交 系 統 後, 並 陸 續 推 出 衍 生 性 商 品 電 子 交 易 系 統, 公 債 市 場 流 動 性 大 幅 增 加, 俟 後 又 陸 續 推 出 借 券 RS 融 券 以 及 When Isuue 等 債 券 避 險 功 能, 奠 定 了 債 券 市 場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基 礎 而 在 債 券 市 場 規 模 大 幅 提 升 後, 面 對 市 場 國 際 化 及 自 由 化 的 挑 戰, 加 上 金 融 海 嘯 及 歐 債 危 機 的 衝 擊, 市 場 對 交 易 對 手 的 信 用 風 險 更 為 重 視 市 場 期 望 能 在 良 好 報 價 制 度 及 風 險 控 制 下, 建 立 IRS 電 子 交 易 平 台, 以 提 升 市 場 參 與 者 的 信 心, 並 降 低 作 業 成 本 及 交 割 風 險, 增 加 市 場 的 安 全 性 及 效 率 台 灣 利 率 市 場 衍 生 性 商 品 類 別 依 圖 三 2010 年 的 比 例 圖 可 看 到 IRS 成 交 量 近 五 成 本 文 先 就 IRS 商 品 交 易 實 務 作 簡 單 介 紹 : 一 利 率 交 換 之 定 義 與 種 類 利 率 交 換 係 指 一 介 於 兩 主 體 間 之 契 約 性 協 定, 交 易 兩 方 約 定 在 契 約 規 定 之 固 定 期 間 ( 契 約 期 間 ) 中,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依 契 約 中 約 定 之 名 目 本 金 及 計 息 基 礎 交 換 一 次 利 息 圖 3 2010 年 台 灣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產 品 類 別 資 料 來 源 :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所 得 ( 僅 結 算 利 息 淨 額 ), 而 期 初 期 末 均 不 交 換 本 金, 該 名 目 本 金 僅 作 為 計 算 利 息 收 付 之 基 礎 例 如, 甲 證 券 公 司 與 乙 銀 行 簽 訂 一 為 期 五 年 之 新 台 幣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名 目 本 金 10 億 台 幣, 甲 證 券 公 司 為 支 付 固 定 利 率 之 一 方, 而 乙 銀 行 則 為 支 付 浮 動 利 率 之 一 方 ; 固 定 利 率 成 交 於 1.40%, 而 浮 動 利 率 則 每 一 季, 依 據 湯 森 路 透 貨 幣 市 場 次 級 市 場 買 賣 中 價 Page 6165 之 90 天 期 CP 利 率 為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每 一 季 重 設 乙 次 指 標 利 率 故 本 例 中 (1) 名 目 本 金 為 新 台 幣 10 億 元 (2) 契 約 期 間 為 五 年 (3) 計 息 基 礎 為 固 定 利 率 與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之 交 換 (4) 浮 動 利 率 重 設 期 間 為 一 季 (5) 利 息 差 額 收 付 為 每 一 季 收 付 乙 次 利 息 差 額 的 計 算 方 式 為 : 因 交 換 契 約 之 內 容 係 依 交 易 雙 方 之 合 意 約 定, 故 只 要 經 交 易 雙 方 同 意, 交 易 條 件 可 有 眾 多 之 變 化, 以 符 合 交 易 雙 方 之 需 19

Regulars 20 求 最 常 見 之 變 化 為 隨 著 名 目 本 金 或 是 交 換 利 率 計 息 基 礎 的 變 化, 而 衍 生 出 許 多 其 他 類 型 之 利 率 交 換 以 下 為 市 場 上 常 見 之 利 率 交 換 類 型 : (1) 標 準 型 (Plain Vanilla Swap) 標 準 型 態 的 利 率 交 換 可 定 義 為 依 固 定 之 名 目 本 金, 約 定 一 收 付 固 定 利 率 交 換 浮 動 利 率 之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2) 基 差 利 率 交 換 (Basis Swap) 基 差 利 率 交 換 係 指 利 率 交 換 雙 方 均 為 浮 動 利 率 對 另 一 浮 動 利 率 之 交 換, 交 易 雙 方 採 用 不 同 之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作 為 計 息 之 基 準, 例 如 一 方 採 用 90 天 商 業 本 票 (CP) 次 級 市 場 利 率 作 為 支 付 利 息 之 計 算 指 標, 另 一 方 採 用 3 個 月 LIBOR 作 為 支 付 利 息 之 計 算 指 標, 如 下 圖 所 示 : 圖 4 基 差 利 率 交 換 (3) 名 目 本 金 變 動 型 : 利 率 交 換 之 名 目 本 金 不 固 定, 而 且 在 交 換 期 間 依 據 約 定 之 金 額 變 動 作 為 利 率 計 息 的 變 動 基 礎, 依 名 目 本 金 之 變 化 方 式 可 分 為 三 種 類 型 : A. 本 金 遞 減 型 利 率 交 換 (Amortizing Swap): 名 目 本 金 隨 時 間 由 大 至 小 變 動 B. 本 金 遞 增 型 利 率 交 換 (Accreting Swap): 名 目 本 金 隨 時 間 由 小 至 大 變 動 C. 本 金 不 規 則 型 利 率 交 換 (Rollercoaster Swap): 名 目 本 金 呈 起 伏 之 不 規 則 變 動 (4) 遠 期 交 換 型 (Forward Swap): 交 易 雙 方 所 評 定 的 固 定 利 率 並 非 市 場 公 平 利 率, 差 額 由 期 初 金 額 (Up-front Payment) 貼 補 (5) 階 梯 式 利 率 交 換 : 利 率 交 換 之 固 定 利 率 端 由 約 定 雙 方 同 意 採 取 遞 增 或 遞 減 之 設 計, 由 最 基 本 之 一 個 固 定 利 率 可 變 化 成 隨 付 息 次 數 增 加 而 約 定 階 梯 式 上 升 之 利 率 交 換 (Step Up Swap), 或 隨 付 息 次 數 增 加 而 約 定 階 梯 式 下 降 之 利 率 交 換 (Step Down Swap) ( 6 ) 零 息 利 率 交 換 ( Z e r o C o u p o n Swap): 如 果 在 一 般 的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中, 固 定 利 率 端 以 單 筆 付 款 取 代 一 連 串 之 固 定 利 率 付 款, 而 浮 動 利 率 端 則 維 持 傳 統 形 式, 此 種 交 換 稱 為 零 息 利 率 交 換 ; 固 定 利 率 端 之 單 筆 付 款 時 點 視 雙 方 之 約 定 而 定, 可 落 於 契 約 期 間 之 任 何 一 天, 如 約 定 於 契 約 到 期 日 才 一 次 支 付, 則 浮 動 利 率 端 之 支 付 者 將 承 擔 另 一 方 較 多 之 信 用 風 險, 如 約 定 於 契 約 生 效 日 即 先 一 次 支 付, 則 固 定 利 率 端 之 支 付 者 將 承 擔 另 一 方 較 多 之 信 用 風 險 二 利 率 交 換 之 運 作 流 程 現 行 IRS 交 易 是 主 要 是 在 場 外 進 行 議 價 交 易 (Over the counter), 並 未 透 過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目 前 交 易 通 行 的 方 法 仍 是 透 過 broker 或 是 interbank 進 行 議 價 交 易, 另 有 少 部 分 是 透 過 bloomberg 或 是 湯 森 路 透 報 價, 進 行 電 子 交 易 (1) 前 置 作 業 A 授 信 評 估 作 業 金 融 機 構 對 交 易 對 手 或 是 投 資 人 進 行

額 度 審 查, 確 認 雙 方 的 信 用 風 險 額 度, 並 給 予 適 當 的 交 易 額 度 由 於 利 率 交 換 係 針 對 未 來 一 連 串 不 同 利 率 型 態 之 現 金 流 量 進 行 交 換, 雖 然 大 部 分 的 利 率 交 換 在 約 定 交 易 條 件 時, 兩 串 估 計 之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為 相 等, 但 是 倘 若 日 後 因 利 率 變 化 而 造 成 估 計 現 金 流 量 之 現 值 不 對 等, 其 間 之 差 額 即 為 該 利 率 交 換 之 損 益, 一 旦 因 為 交 易 對 手 之 一 方 違 約, 將 造 成 另 一 方 無 法 實 現 該 損 益 故 交 易 雙 方 於 初 次 承 作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前, 應 先 確 認 交 易 對 手 是 否 已 取 得 主 管 機 關 核 可 經 營 新 台 幣 利 率 交 換 業 務 外, 亦 須 先 行 評 估 交 易 對 手 之 信 用 狀 況, 並 授 與 信 用 風 險 額 度 B ISDA 簽 約 作 業 核 定 交 易 對 手 之 信 用 風 險 額 度 後, 由 雙 方 有 權 簽 章 人 於 ISDA (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 契 約 附 約 及 相 關 文 件 上 簽 署 於 日 後 進 行 交 易 前, 交 易 雙 方 均 應 事 先 確 認 交 易 對 手 之 信 用 風 險 額 度 是 否 足 夠, 方 可 進 行 交 易 (2) 成 交 日 作 業 交 易 雙 方 就 利 率 交 換 之 基 本 交 易 條 件, 包 括 名 目 本 金 固 定 / 浮 動 利 率 之 收 付 方 向 固 定 利 率 水 準 /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起 息 日 及 到 期 日 計 息 週 期 等 條 件 議 定 後, 即 視 為 成 交 成 交 後, 依 交 易 條 件 製 作 交 易 確 認 書, 交 由 雙 方 有 權 簽 章 人 完 成 簽 署 予 以 保 存 (3) 利 率 重 設 日 作 業 交 易 雙 方 確 認 浮 動 利 率 重 設 結 果, 由 約 定 擔 任 計 算 代 理 人 之 一 方 依 據 交 易 條 件 製 作 利 率 重 設 確 認 書, 經 有 權 簽 章 人 簽 署 後, 送 予 交 易 對 手 保 存 (4) 交 割 日 作 業 交 易 雙 方 相 互 確 認 交 割 程 序 與 收 付 淨 額 後, 於 當 日 完 成 交 割 程 序 (5) 到 期 日 作 業 到 期 日 係 該 筆 利 率 交 換 之 最 後 一 次 交 割 日, 一 切 程 序 均 與 交 割 日 相 同 以 前 面 五 年 期 利 率 交 換 為 例, 在 成 交 日 與 交 易 對 手 敲 定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在 第 一 個 起 息 日 之 前 二 營 業 日 設 定 該 期 浮 動 利 率, 爾 後 依 該 浮 動 利 率 及 固 定 利 率 之 差 額 計 算 第 一 期 應 交 割 金 額, 並 於 第 一 期 交 割 日 將 結 算 金 額 作 一 交 付, 依 此 方 式 每 三 個 月 重 設 利 率 並 依 前 述 程 序 循 環 至 到 期 日 為 止, 交 易 之 流 程 如 下 圖 所 示 : 圖 5 IRS 現 金 流 量 時 程 三 利 率 交 換 之 應 用 (1)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交 易 雙 方 利 用 其 信 用 差 異 ( C r e d i t Differential), 以 其 個 別 之 比 較 利 益 進 行 套 利, 以 降 低 雙 方 資 金 成 本 (2) 規 避 利 率 波 動 風 險 不 論 持 有 固 定 利 率 或 是 浮 動 利 率 資 產, 還 是 債 務, 面 對 既 存 之 債 務 或 曝 險, 21

Regulars 22 可 以 利 用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重 組 其 債 務 組 合, 例 如 預 期 利 率 下 跌 時, 可 將 固 定 利 率 型 態 之 債 務, 換 成 浮 動 利 率, 若 預 期 利 率 上 漲 時, 則 反 向 操 作, 以 規 避 利 率 風 險 另 外 在 初 級 市 場 上 亦 常 見 搭 配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之 應 用, 以 鎖 定 籌 資 成 本 : A 發 行 浮 動 利 率 債 券 並 承 作 利 率 交 換 發 行 公 司 如 發 行 浮 動 利 率 債 券 或 承 作 NIF(Note Insurance Facility, 票 券 循 環 發 行 融 資 工 具 ) 時, 可 同 時 再 承 作 一 收 浮 動 利 率 付 固 定 利 率 之 利 率 交 換, 即 可 鎖 定 固 定 利 率 成 本, 而 達 到 避 險 目 的, 如 同 發 行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B 發 行 反 浮 動 利 率 債 券 並 承 作 利 率 交 換 發 行 公 司 如 發 行 反 浮 動 利 率 債 券 時, 同 時 再 承 作 一 付 浮 動 利 率 收 固 定 利 率 之 利 率 交 換, 即 可 鎖 定 固 定 利 率 成 本, 而 達 到 發 行 固 定 利 率 債 券 之 效 果 (3) 改 變 資 產 報 酬 型 態 鎖 定 投 資 收 益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之 應 用 並 不 侷 限 於 鎖 定 負 債 方 面 之 資 金 成 本, 同 樣 的, 在 資 產 方 面 亦 可 加 以 運 用 一 般 資 產 持 有 者 可 以 在 預 期 利 率 下 跌 時, 轉 換 資 產 為 固 定 利 率 型 態, 以 鎖 定 投 資 收 益, 如 預 期 利 率 上 漲 時, 亦 可 承 作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以 轉 換 其 資 產 為 浮 動 利 率 型 態, 增 加 未 來 之 收 益 (4) 投 機 套 利 操 作 增 加 收 益 IRS 除 了 對 未 來 利 率 走 勢 預 期 進 行 投 機 操 作 外, 也 具 有 套 利 功 能 當 利 率 商 品 利 率 波 動, 或 受 到 特 定 事 件 影 響 而 使 殖 利 率 偏 離 公 平 價 值 時, 可 利 用 IRS 尋 找 套 利 機 會, 在 公 債 公 司 債 或 金 融 債 等 債 券 市 場 進 行 套 利 利 率 交 換 市 場 商 品 並 不 像 股 票, 由 交 易 所 提 供 集 中 交 易 與 撮 合 的 機 制, 非 標 準 化 的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受 限 於 產 品 多 樣 性 與 流 動 性, 一 般 僅 能 夠 透 過 承 作 雙 方 議 價 成 交 (Voice broking), 標 準 化 的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也 受 限 於 流 動 性 與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大 部 分 也 在 店 頭 市 場 成 交 由 於 店 頭 商 品 的 不 透 明 與 管 理 困 難, 促 使 各 國 主 管 機 關 構 思 將 店 頭 商 品 轉 往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或 使 用 電 子 化 交 易 系 統 交 易, 同 時 針 對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成 立 CCP(Central counterparties) 來 集 中 結 算, 此 外 根 據 ISDA 的 調 查, 大 部 分 的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都 使 用 電 子 確 認 系 統 來 作 交 易 後 的 處 理, 大 幅 減 少 了 中 後 台 人 員 的 工 作 本 文 以 下 將 針 對 利 率 交 換 市 場 的 參 與 者 與 近 來 國 際 間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的 制 度 演 進 分 別 予 以 敘 述 一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與 店 頭 交 易 市 場 絕 大 部 分 的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都 在 店 頭 市 場 成 交,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承 作 人 的 需 求 多 變 ; 利 率 交 換 的 承 作 人 不 僅 包 含 平 常 大 眾 所 熟 知 的 金 融 機 構, 一 般 的 公 司 法 人 也 有 機 會 承 作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正 如 先 前 所 提 到 的, 金 融 機 構 與 非 金 融 機 構 都 可 利 用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從 事 利 率 避 險 操 作 或 資 產 負 債 表 管 理 的 工 作, 然 而 很 多 公 司, 尤 其 是 非 金 融 機 構, 為 了 對 原 持 有 的 利 率 商 品 部 位 避 險, 其 所 承 作 的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往 往 必 須 是 客 制 化 的, 其 中 包 含 合 約 中 所 規 定 的 連 結 利 率 年 期 與 交 換 頻 率 都 需 要 量 身 訂 做, 以 符 合 承 作 人 的 避 險 要 求, 因 此 目 前 大 部 分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都 是 透 過 店 頭 市 場 來 成 交 此 外,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也 是 利

率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不 適 合 在 一 般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發 展 的 原 因, 因 利 率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成 交 後, 後 續 仍 有 一 連 串 的 權 利 義 務 需 要 執 行, 但 一 般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的 匿 名 交 易 較 難 提 供 交 易 前 以 及 交 易 後 的 信 用 檢 查 機 制 二 交 易 商 ( D e a l e r ) 與 經 紀 商 (Interdealer-Broker) 的 功 能 在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的 流 程 中, 交 易 商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交 易 商 不 僅 是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的 主 要 交 易 者, 同 時 也 扮 演 了 利 率 交 換 市 場 中 造 市 者 (Market maker) 的 角 色, 造 市 者 隨 時 對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報 價, 而 在 傳 統 的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過 程 中, 交 易 商 可 以 透 過 電 話 對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報 價 並 進 而 成 交, 但 這 種 一 對 一 的 交 易 方 式 非 常 的 耗 時, 同 時 也 要 耗 費 心 力 在 各 交 易 商 之 間 尋 找 最 好 的 價 格, 正 因 此 種 交 易 方 式 的 不 效 率 與 耗 時, 使 經 紀 商 因 此 孕 育 而 生 經 紀 商 主 要 的 功 能 便 是 彙 總 各 家 交 易 商 最 好 的 價 格 對 市 場 傳 達 此 價 格 訊 息, 並 且 負 責 牽 成 價 格 配 對 成 功 的 交 易 商 作 交 易, 如 此 一 來 便 節 省 了 市 場 參 與 者 的 價 格 搜 尋 時 間 成 本, 而 世 界 上 主 要 的 經 紀 商 有 ICAP Tradition BGC 與 Tullett Prebon 等, 此 外 經 紀 商 除 了 牽 成 交 易 商 之 間 的 交 易, 也 會 對 利 率 交 換 市 場 傳 遞 目 前 的 報 價 訊 息, 這 些 訊 息 皆 可 以 在 一 般 的 服 務 提 供 者 處 查 詢 到, 例 如 Bloomberg 與 Reuters 三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的 崛 起 除 了 以 上 的 交 易 途 徑 以 外,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也 是 日 漸 重 要 的 交 易 方 法 之 一, 交 易 商 可 以 透 過 電 子 交 易 平 台 對 客 戶 報 價, 例 如 TradeWeb 與 Bloomberg 上 即 有 多 家 銀 行 對 其 客 戶 報 價, 客 戶 可 以 透 過 此 平 台 看 到 各 家 銀 行 的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的 合 約 規 格 與 價 格, 通 常 這 些 價 格 的 買 賣 價 差 都 非 常 近, 當 然 價 格 也 並 非 一 致 性 地 報 價 給 所 有 客 戶, 不 同 的 客 戶 可 以 承 作 的 利 率 交 換 年 期 與 利 率 都 有 可 能 不 同, 而 成 交 方 法 也 不 限 於 在 電 子 交 易 系 統 上 成 交, 可 以 透 過 電 話 敲 定 交 易 此 外, 經 紀 商 也 開 始 提 供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的 服 務, 由 交 易 商 作 為 造 市 者 透 過 此 平 台 報 價, 例 如 GFI 的 RATESMATCH 或 ICAP 的 i-swap 等 雖 然 標 準 化 的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可 透 過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Electronic broking), 交 易 量 也 逐 日 上 升, 然 而 目 前 仍 有 相 當 多 的 非 標 準 化 的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並 非 透 過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交 易 商 仍 舊 偏 好 於 店 頭 以 人 工 撮 合 的 方 式 交 易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Voice broking), 原 因 在 於 當 持 有 利 率 商 品 部 位 的 投 資 人 欲 使 用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避 險 時,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的 各 項 條 件 都 需 要 配 合 原 持 有 的 利 率 商 品 部 位, 例 如 年 期 到 期 日 連 結 利 率 與 交 換 頻 率, 然 而 於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的 標 準 化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並 無 法 滿 足 各 式 各 樣 投 資 人 的 需 求 此 外, 標 準 化 的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是 否 可 轉 至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交 易? 除 了 前 述 信 用 問 題 外, 交 易 金 額 的 大 小 是 另 一 問 題, 也 是 造 成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比 較 容 易 在 店 頭 市 場 交 易 的 原 因, 據 ISDA 與 SIFMA (The Securities Indu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估 計,5 到 10 年 期 的 美 國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每 筆 平 均 交 易 金 額 為 七 千 五 百 萬 美 元, 而 95% 以 上 的 五 年 期 美 國 公 債 期 貨 合 約, 其 交 易 金 額 小 於 五 百 23

Regulars 24 萬 美 元 由 於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的 交 易 金 額 較 大, 為 滿 足 市 場 參 與 者 的 需 求, 並 且 使 價 格 機 能 充 分 顯 現, 必 須 有 造 市 者 穿 梭 其 間, 以 降 低 報 價 風 險 與 提 高 報 價 意 願, 因 此 若 標 準 化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轉 至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交 易, 不 僅 需 要 涵 蓋 各 年 期 的 合 約 以 符 合 投 資 人 或 交 易 員 的 需 求, 還 必 須 在 各 年 期 的 合 約 都 擁 有 相 當 數 目 的 造 市 者, 才 能 創 造 足 夠 多 的 交 易 量 四 利 率 商 品 的 盤 後 揭 露 資 訊 與 電 子 化 確 認 系 統 的 崛 起 在 店 頭 市 場 中,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交 易 後 的 訊 息 揭 露 是 相 對 缺 乏 的, 對 於 市 場 參 與 者 來 說, 除 了 經 紀 商 對 外 呈 報 的 買 賣 盤 價 格 外, 其 他 交 易 訊 息 是 非 常 不 透 明 的, 原 因 在 於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的 店 頭 市 場 並 沒 有 一 個 系 統 性 彙 總 交 易 明 細 的 機 制, 交 易 員 也 沒 有 動 機 將 其 成 交 資 訊 對 外 透 露, 因 此 大 抵 上 能 確 知 的 只 有 盤 面 上 的 報 價, 其 餘 不 論 是 成 交 價 格 成 交 量, 甚 至 是 交 易 人 等 細 節 都 是 保 密 的 此 外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的 交 易 完 成 後, 兩 方 參 與 者 必 須 互 相 確 認 交 易 合 約, 日 後 也 需 要 根 據 當 初 所 簽 訂 的 交 換 頻 率 與 交 換 利 率 來 作 利 息 的 交 換, 這 些 都 需 要 中 後 台 隨 時 去 維 護 與 管 理, 目 前 有 公 司 推 出 電 子 化 的 系 統, 來 協 助 利 率 交 換 商 品 的 參 與 者 來 互 相 確 認 交 易 合 約, 處 理 接 下 來 利 息 交 換 的 工 作, 其 中 MarkitSERV 就 是 主 要 的 服 務 提 供 者, 除 了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以 外, 利 率 交 換 選 擇 權 與 利 率 選 擇 權 等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也 都 可 以 使 用 此 系 統 根 據 2010 年 ISDA 所 作 的 統 計, 有 87% 的 標 準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是 以 電 子 化 維 護 系 統 來 作 處 理 的, 較 2009 年 上 升 了 40%, 這 大 幅 減 少 了 中 後 台 的 作 業 成 本 五 CCP(Central counterparties) 集 中 結 算 制 度 CCP 便 是 希 望 透 過 集 中 結 算 來 降 低 市 場 參 與 者 之 間 的 風 險 ; 在 傳 統 的 利 率 交 換 市 場 中, 每 筆 交 易 成 交 後, 除 了 一 般 認 知 的 價 格 風 險 外, 正 如 先 前 所 提 到 的, 交 易 對 手 的 結 算 風 險 與 信 用 風 險 也 必 須 承 擔, 然 而 CCP 就 是 希 望 擔 任 起 該 項 交 易 的 最 終 交 易 對 手, 並 由 CCP 保 證 合 約 之 執 行, 交 易 對 手 的 風 險 將 移 轉 至 CCP 來 承 擔, 同 時 CCP 還 有 淨 額 結 算 的 功 能 ; 而 CCP 主 要 是 透 過 限 制 會 員 的 參 加 標 準 保 證 金 的 收 取 CCP 本 身 的 資 本 額 等 方 法 來 控 管 其 面 臨 的 風 險, 如 此 一 來, 不 僅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將 可 透 過 此 制 度, 降 低 交 易 對 手 的 信 用 風 險, 從 而 增 加 市 場 交 易 量 與 流 動 性, 而 且 CCP 也 可 以 向 市 場 提 供 交 易 資 訊, 從 而 提 升 店 頭 市 場 商 品 的 資 訊 透 明 度, 勢 必 有 利 於 投 資 人 的 參 與, 同 時 主 管 機 關 對 於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監 督 與 管 理 將 更 週 延 與 全 面 2008 年 金 融 風 暴 以 來, 除 歐 美 國 家 外 ( 詳 第 四 節 ), 亞 洲 國 家 近 年 來 也 持 續 進 行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改 革,CCP 業 務 在 近 年 來 也 持 續 發 展 : 印 度 則 於 2001 年 由 印 度 央 行 建 立 CCIL(Clearing Corporation of India Ltd), 該 公 司 將 獨 立 執 行 在 店 頭 交 易 的 債 權 外 匯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之 集 中 結 算 業 務, 而 不 久 的 將 來 也 將 加 入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集 中 結 算 業 務 ; 新 加 坡 目 前 已 有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中 央 交 易 對 手 結 算 等 業 務, 且 近 日 將 推 行 外 匯 相 關 衍 生 性 商 品 結 算 服 務 ; 日 本 將 在 今 年 2011 年 七 月 開 始 進 行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集 中 清 算 業 務, 且 計

畫 明 年 將 納 入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 香 港 預 計 在 2012 年 底 成 立 IRS 及 NDF 之 集 中 結 算 機 構 一 金 融 海 嘯 對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影 響 與 暴 露 出 的 問 題 在 2008 年 發 生 全 球 金 融 海 嘯 之 後, 金 融 市 場 開 始 體 認 到 一 件 殘 酷 的 事 實 : 沒 有 一 家 金 融 機 構 是 大 到 不 會 倒 的, 包 含 貝 爾 斯 登 雷 曼 兄 弟 相 繼 倒 閉 以 及 美 林 花 旗 AIG 求 援 等 事 件, 在 在 證 明 全 球 知 名 大 型 金 融 機 構 的 信 用 風 險 並 無 法 完 全 以 其 所 取 得 之 信 用 評 等 來 衡 量 信 評 機 構 的 部 分 基 本 假 設 開 始 遭 受 質 疑, 因 此 眾 多 金 融 機 構 的 信 用 政 策 在 金 融 海 嘯 期 間 普 遍 趨 向 緊 縮, 即 使 在 景 氣 觸 底 後 緩 步 回 升 的 階 段, 相 對 緊 縮 的 信 用 政 策 仍 為 市 場 主 要 現 象 以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而 言, 到 期 年 限 動 輒 長 達 5~10 年 以 上, 風 險 曝 險 期 間 不 短, 且 在 外 流 通 餘 額 規 模 龐 大, 一 旦 有 一 家 主 要 市 場 參 與 者 發 生 倒 閉 或 財 務 危 機 時, 對 整 體 市 場 的 流 動 性 及 穩 定 性 都 將 產 生 巨 大 的 衝 擊, 如 果 經 由 不 同 交 易 對 手 間 的 連 鎖 傳 染 效 應 蔓 延 開 來, 往 往 會 演 變 成 金 融 市 場 的 系 統 性 風 險 以 前 文 提 到 的 雷 曼 兄 弟 倒 閉 事 件 來 看, 在 傳 出 流 動 性 不 足 的 問 題 之 前, 雷 曼 在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佔 有 率 名 列 前 矛, 且 雷 曼 的 信 用 評 等 頗 佳, 因 此 許 多 交 易 對 手 並 沒 有 與 其 簽 訂 信 用 擔 保 附 約 (CSA) 或 是 採 取 其 他 防 範 措 施 即 使 在 傳 出 雷 曼 流 動 性 出 現 問 題 時, 市 場 也 普 遍 認 為 美 國 政 府 不 會 放 手 讓 它 倒 閉, 因 此 在 雷 曼 宣 佈 破 產 的 消 息 傳 出 之 後, 金 融 市 場 開 始 大 地 震, 首 當 其 衝 的 當 然 是 手 上 持 有 雷 曼 債 權 的 債 權 人, 這 些 債 權 人 除 了 等 待 雷 曼 資 產 清 算 之 後 的 剩 餘 價 值 分 配 之 外, 部 分 在 事 前 用 信 用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避 險 者, 可 以 減 少 部 分 損 失 另 外 與 雷 曼 承 作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的 交 易 人, 同 樣 受 到 很 大 的 衝 擊, 因 為 雷 曼 已 經 無 法 履 行 契 約 所 約 定 之 義 務, 因 此 眾 多 交 易 商 急 忙 到 市 場 上 回 補 因 雷 曼 造 成 的 部 位 缺 口, 加 上 當 時 市 場 原 本 的 恐 慌 氣 氛, 導 致 各 國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出 現 異 常 劇 烈 之 波 動 金 融 海 嘯 期 間 接 連 發 生 的 倒 閉 或 被 援 助 接 管 議 題, 突 顯 出 幾 個 問 題 的 重 要 性, 首 先 是 信 評 機 構 的 可 信 度 此 次 破 產 的 機 構 或 是 需 要 靠 援 助 或 接 管 才 能 避 免 倒 閉 的 機 構, 有 許 多 是 長 期 擁 有 最 高 信 用 評 等 的 全 球 知 名 大 型 金 融 機 構 ; 另 外, 此 次 風 暴 的 核 心 是 源 自 於 與 房 貸 相 關 的 結 構 式 商 品, 其 中 許 多 結 構 式 商 品 在 發 行 時 也 是 取 得 高 信 用 評 等, 但 後 來 也 都 紛 紛 發 生 無 法 償 付, 讓 長 期 以 信 用 評 等 為 基 礎 構 建 的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面 臨 根 本 上 的 挑 戰 其 次 是 對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而 言, 交 易 商 紛 紛 開 始 檢 討 如 何 加 強 在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的 控 管 ; 另 外, 此 次 次 貸 風 險 之 所 以 演 變 成 全 球 性 的 金 融 危 機, 有 部 分 是 肇 因 於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透 明 度 不 足, 只 要 少 數 金 融 機 構 的 資 本 或 流 動 性 不 足, 經 由 傳 染 效 果 (Contagion Effect), 就 會 導 致 眾 多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也 陷 入 一 樣 的 流 動 性 危 機, 因 此 如 何 改 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透 明 度, 或 加 強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的 控 管, 以 避 免 此 類 系 統 性 風 險 重 演, 便 成 為 各 國 金 融 監 管 機 關 國 際 金 融 組 織 以 及 交 易 商 在 25

Regulars 26 金 融 風 暴 後 的 主 要 改 革 目 標 二 改 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在 金 融 海 嘯 過 後, 各 國 金 融 主 管 機 關 或 國 際 金 融 組 織 紛 紛 開 始 檢 討 如 何 改 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以 及 相 關 監 管 制 度 的 缺 失, 以 避 免 類 似 的 危 機 再 度 重 演 本 文 以 下 分 別 介 紹 G20 美 國 歐 盟 以 及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BIS) 的 相 關 金 融 改 革 舉 措 ( 一 )20 國 集 團 (G20) 2009 年 9 月 20 國 集 團 於 美 國 匹 茲 堡 集 會, 提 出 改 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原 則 如 下 : 只 要 情 況 適 合, 最 遲 在 2012 年 底, 所 有 標 準 化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都 應 該 在 交 易 所 或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並 由 CCP 集 中 結 算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通 報 交 易 資 訊 給 交 易 資 訊 匯 總 機 構 (Trade repository) 非 集 中 結 算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受 到 更 高 標 準 的 資 本 金 要 求 要 求 FSB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及 其 會 員 國 應 確 實 評 估 定 期 執 行 上 述 方 案 的 方 法, 以 及 這 些 方 案 是 否 足 以 改 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透 明 度 減 少 系 統 風 險 以 及 保 護 市 場 免 遭 濫 用 之 後 美 國, 歐 盟 與 其 它 國 家 也 多 循 此 原 則 來 檢 討 其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監 管 制 度 的 缺 失, 以 避 免 類 似 的 危 機 再 度 重 演 ( 二 ) 美 國 美 國 國 會 於 2010 年 5 月 21 日 通 過 恢 復 美 國 金 融 穩 定 法 案 (Restoring American Financial Stability Act of 2009), 賦 予 商 品 期 貨 交 易 委 員 會 (CFTC) 及 證 管 會 (SEC) 對 店 頭 衍 生 商 品 監 理 權, 要 求 極 大 比 例 之 衍 生 商 品 應 經 由 結 算 所 或 交 易 所 進 行 交 易, 同 年 年 7 月 15 日 通 過 最 終 版 本 金 融 監 管 改 革 法 案 新 法 案 被 認 為 是 大 蕭 條 " 以 來 最 嚴 厲 的 金 融 改 革 法 案, 其 主 要 內 容 摘 要 如 下 : 第 一, 成 立 金 融 穩 定 監 管 委 員 會, 負 責 監 測 和 處 理 威 脅 國 家 金 融 穩 定 的 系 統 性 風 險 該 委 員 會 共 有 10 名 成 員, 由 財 政 部 長 領 軍, 委 員 會 有 權 認 定 哪 些 金 融 機 構 可 能 對 市 場 產 生 系 統 性 衝 擊, 從 而 在 資 本 金 和 流 動 性 方 面 對 這 些 機 構 提 出 更 加 嚴 格 的 監 管 要 求 第 二, 在 美 國 聯 邦 儲 備 委 員 會 下 設 立 新 的 消 費 者 金 融 保 護 局, 對 提 供 信 用 卡 抵 押 貸 款 和 其 他 貸 款 等 消 費 者 金 融 產 品 及 服 務 的 金 融 機 構 實 施 監 管 第 三, 衍 生 性 商 品 集 中 交 易 與 清 算, 首 次 建 立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全 國 監 理 客 製 化 衍 生 性 商 品 仍 可 在 店 頭 市 場 交 易, 但 須 集 中 結 算, 以 利 主 管 機 關 掌 握 市 場 資 料 第 四, 限 制 銀 行 自 營 交 易 及 高 風 險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在 自 營 交 易 方 面, 禁 止 銀 行 暨 其 附 屬 機 構 從 事 與 客 戶 無 關 的 自 營 交 易 ; 限 制 每 家 銀 行 投 資 對 沖 基 金 與 私 募 股 權 基 金 不 得 超 過 該 行 普 通 股 (tangible common equity) 的 3%, 亦 不 得 超 過 該 基 金 的 3%; 分 拆 SWAP 產 品 線, 銀 行 除 保 留 外 匯 交 換 利 率 交 換 及 其 他 為 規 避 風 險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外, 必 須 將 其 他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分 拆 至 獨 立 的 附 屬 公 司 第 五, 設 立 新 的 破 產 清 算 機 制, 由 聯 邦 儲 蓄 保 險 公 司 負 責, 責 令 大 型 金 融 機 構 提 前 提 撥 自 己 的 風 險 準 備, 以 防 止 金 融 機 構 倒 閉 再 度 拖 累 納 稅 人 救 助 第 六, 美 聯 儲 被 賦 予 更 大 的 監 管 職 責, 但 其 自 身 也 將 受 到 更 嚴 格 的 監 督 美

國 國 會 下 屬 政 府 問 責 局 將 對 美 聯 儲 向 銀 行 發 放 的 緊 急 貸 款 低 息 貸 款 以 及 為 執 行 利 率 政 策 進 行 的 公 開 市 場 交 易 等 行 為 進 行 審 計 和 監 督 第 七, 美 聯 儲 將 對 企 業 高 管 薪 酬 進 行 監 督, 確 保 高 階 主 管 薪 酬 制 度 不 會 導 致 對 風 險 的 過 度 追 求 美 聯 儲 將 提 供 綱 領 性 指 導 而 非 制 定 具 體 規 則, 一 旦 發 現 薪 酬 制 度 導 致 企 業 過 度 追 求 高 風 險 業 務, 美 聯 儲 有 權 加 以 干 預 和 阻 止 雖 然 此 法 案 主 要 目 的 是 保 護 消 費 者 或 納 稅 人, 但 從 第 三 四 點 可 以 看 出 對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影 響, 其 中 第 三 點 使 得 前 文 所 提 及 的 集 中 結 算 制 度 (CCP) 獲 得 法 令 上 的 支 持, 讓 先 前 較 不 透 明 的 場 外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可 以 納 入 集 中 監 管 範 圍 2010 年 6 月 美 國 國 會 通 過 的 Dodd- Frank Act 依 前 述 匹 茲 堡 原 則, 規 定 所 有 標 準 化 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在 交 易 所 或 SEFs (Swap Execution Facilities) 交 易, 而 且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透 過 結 算 所 集 中 結 算, 相 關 執 行 細 節 尚 待 SEC 與 CFTC 訂 定 ( 三 ) 歐 盟 歐 盟 在 後 危 機 時 代 亦 新 設 歐 洲 系 統 風 險 委 員 會 (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ESRB), 作 為 監 控 歐 洲 地 區 金 融 體 系 系 統 風 險 的 單 位, 由 歐 洲 央 行 總 裁 擔 任 ESRB 的 主 席,ESRB 負 責 在 個 別 國 家 出 現 資 產 泡 沫 等 危 機 時 提 出 警 告, 並 提 出 建 議 措 施, 相 關 國 家 則 必 須 回 報 其 處 理 情 形, 包 括 可 以 拒 絕 ESRB 的 建 議, 但 須 說 明 理 由 歐 盟 各 國 設 置 歐 洲 央 行 統 籌 貨 幣 政 策 事 務, 但 金 融 監 理 事 務 則 由 各 國 的 監 理 機 關 自 行 負 責, 並 無 類 似 歐 洲 央 行 的 跨 國 組 織 歐 盟 有 兩 個 正 在 討 論 中 的 議 案 與 改 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有 關, 一 個 是 MiFID (the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規 定 所 有 標 準 化 的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在 交 易 所 或 OTFs (Organised Trading Facilities), 另 一 個 是 EMIR (the European Market Infrastructure Regulation) 規 定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透 過 結 算 所 集 中 結 算 兩 項 議 案 的 目 標 都 是 希 望 最 後 通 過 的 版 本 會 與 美 國 的 規 定 一 致, 以 避 免 業 者 的 監 管 套 利, 但 目 前 仍 有 些 許 差 異 存 在, 如 SEF 與 OTF, 前 者 將 voice broking 排 除, 但 後 者 卻 將 voice broking 包 括 在 內 ( 四 )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巴 賽 爾 銀 行 監 理 委 員 會 的 金 融 改 革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BIS) 巴 賽 爾 銀 行 監 理 委 員 會 ( 簡 稱 Basel) 執 全 球 金 融 監 理 國 際 組 織 的 牛 耳 地 位, 自 本 次 金 融 危 機 發 生 起 即 不 斷 檢 討 國 際 遵 循 的 Basel 資 本 計 提 規 定 及 流 動 性 管 理 的 相 關 規 範, 在 多 次 會 商 後 BIS 已 自 2010 年 7 月 起 陸 續 公 布 未 來 將 分 階 段 實 施 的 全 球 新 Basel III 改 革 建 議, 該 建 議 案 已 獲 2010 年 11 月 12 日 在 韓 國 首 爾 舉 行 的 G20 領 袖 高 峰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總 體 而 言, Basel III 具 備 :(1) 整 套 方 案 首 次 同 時 包 括 銀 行 資 本 與 流 動 性 全 球 標 準 規 範, 也 是 首 次 採 用 目 前 欠 缺 的 全 球 最 低 流 動 性 標 準 新 規 範 ;(2) 首 次 同 時 包 括 個 體 審 慎 監 理 及 總 體 審 慎 監 理 規 範, 其 中 總 體 審 慎 規 範 包 括 反 景 氣 循 環 資 本 緩 衝 及 槓 桿 比 率, 以 降 低 系 統 風 險 ;(3) 調 高 普 通 股 及 Tier 1 資 本 的 最 低 計 提 比 率 ;(4) 採 取 較 嚴 格 的 資 本 新 定 27

Regulars 28 義, 以 增 強 銀 行 吸 收 損 失 的 能 量 ;(5) 實 施 新 制 的 緩 衝 期 長 達 8 年 綜 合 上 述, 由 於 政 策 鼓 勵 所 有 標 準 化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都 應 該 在 交 易 所 或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並 由 CCP 集 中 結 算, 因 此 衍 生 性 商 品 集 中 結 算 將 會 是 一 個 龐 大 的 商 機,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電 子 交 易 平 台 或 者 交 易 所 跨 足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也 將 是 另 外 一 個 龐 大 的 商 機 以 結 算 而 言, 不 僅 交 易 商 如 D e u t s c h e b a n k 推 出 d b C l e a r, 交 易 平 台 提 供 者 如 T r a d e W e b 結 合 InterContinentalExchange (ICE) 與 CME Cleraing 提 供 衍 生 性 商 品 結 算, 作 業 服 務 提 供 者 MarkitSERV 也 結 合 CME 及 SGX 來 結 算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 最 重 要 的 是 各 大 交 易 所 莫 不 磨 拳 擦 掌 紛 紛 介 入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交 易 或 結 算, 以 達 水 平 或 垂 直 整 合 之 效, 如 CME 及 ICE; 而 為 了 解 決 交 易 所 流 動 性 不 足 的 問 題,CME 與 5 家 流 動 性 提 供 者 合 力 推 出 的 Eris Exchange, 專 門 交 易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且 有 CME Clearing 的 支 持, 值 得 吾 人 拭 目 以 待 另 一 方 面 交 易 商 或 經 紀 商 如 Icap, GFI 與 Tullett Prebon 等 也 紛 紛 強 化 其 電 子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或 其 他 衍 生 性 商 品 的 能 力, 一 場 市 場 參 與 者 的 合 縱 連 橫 已 悄 然 展 開 三 加 強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的 控 管 承 前 文 所 提, 在 後 金 融 海 嘯 時 代, 除 了 國 際 組 織 及 各 國 政 府 所 作 的 各 種 監 管 措 施 之 外, 金 融 機 構 本 身 也 針 對 如 何 減 少 控 制 及 管 理 帳 上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的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作 出 全 面 性 的 檢 討 本 文 以 下 介 紹 幾 種 國 際 間 常 用 來 控 管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的 工 具 或 作 法 ( 一 ) 簽 訂 信 用 擔 保 附 約 ( C r e d i t Support Annex, CSA) 全 球 場 外 衍 生 交 易 大 多 使 用 的 是 I S D A 制 定 的 標 準 文 本, 包 括 主 協 定 (ISDA Master Agreement), 信 用 擔 保 附 約 (Credit Support Annex), 確 認 書 (Confirmation), 產 品 定 義 書 (Definitions) 等 等 ISDA 主 協 定 對 交 易 雙 方 之 權 利 義 務 信 貸 條 款 違 約 及 終 止 事 由 準 據 法 與 管 轄 法 院 等 重 要 基 本 條 款 進 行 界 定 但 是 當 交 易 雙 方 的 信 用 能 力 有 顯 著 差 異 時, 交 易 一 方 或 雙 方 都 可 能 會 要 求 對 方 就 主 協 定 下 的 交 易 提 供 擔 保 品, 這 時 雙 方 還 需 另 外 簽 署 信 用 擔 保 附 約 附 約 簽 訂 時 雙 方 需 約 定 合 意 之 門 檻 值 (Thresholds) 最 小 轉 帳 金 額 (Minimum Transfer Amounts) 適 格 資 產 (Eligible Securities and Currencies) 擔 保 品 價 值 折 讓 (Haircuts), 當 一 方 部 位 損 失 超 出 約 定 的 門 檻 值 等 條 件 時, 另 一 方 交 易 相 對 人 可 就 超 出 部 分 徵 提 適 格 資 產 以 作 為 擔 保 品, 如 此 可 以 有 效 限 制 交 易 對 手 的 違 約 風 險 在 門 檻 值 以 內 CSA 的 簽 訂 在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交 易 市 場 存 在 已 久, 但 在 金 融 海 嘯 之 前, 只 要 交 易 雙 方 的 信 用 評 等 差 距 沒 有 太 懸 殊, 彼 此 不 一 定 會 要 求 簽 訂 CSA 但 是 在 金 融 海 嘯 之 後, 緊 縮 信 用 政 策 的 第 一 步 可 能 是 直 接 縮 減 交 易 對 手 交 易 額 度, 但 是 這 樣 一 來 勢 必 影 響 交 易 量 或 與 業 務 拓 展 的 方 向 互 相 牴 觸 因 此, 退 而 求 其 次 的 作 法 便 是 以 簽 訂 CSA 來 控 管 交 易 對 手 的 違 約 風 險 ( 二 ) 對 沖 部 位 提 前 解 約

除 了 直 接 緊 縮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額 度 或 簽 訂 CSA 加 強 控 管 之 外, 降 低 帳 上 不 必 要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部 位 也 可 以 達 到 降 低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的 效 果 以 交 易 商 在 市 場 操 作 利 率 交 換 交 易 的 慣 例 而 言, 在 執 行 部 位 平 倉 時 往 往 是 以 承 作 新 的 反 向 契 約 來 達 到 風 險 對 沖 抵 銷 的 效 果, 但 這 樣 的 作 法 經 年 累 月 下 來 會 導 致 帳 上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持 續 累 積, 如 果 沒 有 執 行 提 前 解 約 的 動 作, 就 只 能 等 這 些 契 約 自 然 到 期, 才 有 可 能 讓 帳 上 餘 額 下 降 上 述 對 沖 部 位 大 量 累 積 在 帳 上 有 幾 個 主 要 缺 點, 首 先 是 指 標 利 率 重 設 風 險 (Fixing Risk), 因 為 只 要 原 部 位 與 反 向 新 作 部 位 來 平 倉 的 日 期 不 是 同 一 天, 往 後 每 一 季 的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重 設 日 期 也 勢 必 不 同, 因 此 即 使 整 體 利 率 波 動 風 險 看 似 已 經 完 全 相 互 抵 銷, 但 事 實 上 一 組 對 沖 交 易 在 不 同 利 率 指 標 重 設 日 之 間 仍 暴 露 在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的 波 動 風 險 當 中, 而 這 樣 的 部 位 如 果 累 積 多 了, 很 容 易 造 成 一 年 到 頭 都 要 去 注 意 這 種 重 設 風 險, 像 台 灣 在 2007 年 也 曾 經 歷 過 90 天 次 級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 台 幣 IRS 浮 動 利 率 指 標 ) 在 短 期 內 波 動 劇 烈 的 情 形, 這 段 期 間 如 果 是 持 有 上 述 對 沖 部 位 規 模 較 大 的 交 易 商, 應 該 多 少 有 受 影 響 ; 其 次 是 因 為 對 沖 部 位 的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一 定 相 同, 因 此 即 使 市 場 風 險 完 全 消 除 ( 比 如 在 同 一 天 內 作 了 一 組 同 年 期 一 收 一 付 的 交 易 ), 還 是 無 法 消 除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 另 外, 這 些 對 沖 部 位 仍 需 要 後 台 人 員 定 期 執 行 淨 利 息 交 割 等 動 作, 衍 生 不 必 要 的 營 運 管 理 成 本 ; 除 此 之 外, 這 些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所 暴 露 的 風 險 都 需 要 依 照 BIS 規 定 計 提 自 有 資 本, 因 市 場 風 險 已 互 相 抵 銷, 對 獲 利 不 會 有 貢 獻, 但 交 易 對 手 之 信 用 風 險 卻 會 持 續 佔 據 公 司 自 有 資 本 額 度, 這 樣 的 對 沖 部 位 累 積 多 了 無 形 中 也 是 在 消 耗 公 司 資 本 使 用 效 率 基 於 上 述 諸 多 缺 點, 顯 見 若 能 有 效 降 低 對 沖 部 位, 不 僅 能 完 全 清 除 殘 餘 的 利 率 波 動 風 險, 且 可 以 降 低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也 能 同 時 釋 放 自 有 資 本 計 提, 節 省 部 分 營 運 成 本 欲 降 低 衍 生 性 商 品 契 約 部 位 一 般 可 藉 由 提 前 解 約 (Early Termination) 方 式 但 是 個 別 找 交 易 對 手 洽 談 契 約 提 解, 最 大 的 障 礙 在 於 提 解 價 格 談 不 攏 像 IRS 此 類 之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評 價 方 式 可 能 各 家 有 些 許 差 異, 因 此 雙 方 各 自 計 算 的 提 解 價 格 本 質 上 就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差 異 ; 另 外, 因 為 交 易 員 彼 此 對 後 市 看 法 不 盡 相 同 或 是 內 部 規 定 的 要 求, 在 評 價 利 率 的 選 擇 上 往 往 互 有 堅 持, 因 此 除 非 有 一 方 比 較 急, 願 意 在 價 格 上 妥 協, 否 則 這 樣 的 提 解 方 式 對 降 低 額 度 方 面 效 率 並 不 高 因 應 上 述 的 提 解 需 求 及 所 遭 遇 之 難 題, 近 年 來 國 際 間 衍 生 出 一 種 集 體 提 解 服 務 (Multilateral unwind service), 可 大 幅 提 高 提 解 的 效 率, 以 下 介 紹 此 類 服 務 之 主 要 特 點 : (1) 提 解 效 率 較 高 : 提 解 服 務 機 構 欲 執 行 某 特 定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的 集 體 提 解 專 案 時, 會 事 先 邀 集 該 市 場 主 要 交 易 商 簽 訂 相 關 服 務 合 約 成 為 參 與 者, 然 後 參 與 者 在 約 定 期 間 會 將 彼 此 間 的 交 易 上 傳 至 該 服 務 機 構 提 供 的 平 台 進 行 提 解 配 對 這 樣 的 集 體 提 解 與 上 述 一 對 一 提 解 最 大 的 不 同 處 在 於 效 率 因 為 一 般 一 對 一 提 解 能 拿 出 來 提 解 的 契 約 數 目 較 少 且 剩 餘 年 期 分 佈 不 均, 很 難 一 次 大 量 提 解 ; 若 採 取 多 方 提 解 模 29

Regulars 30 式, 因 不 同 參 與 者 所 提 出 來 的 交 易 契 約 眾 多, 而 且 原 本 提 解 交 易 的 配 對 關 係 由 一 對 一 擴 展 成 多 對 多, 在 互 相 截 長 補 短 之 後, 可 以 互 相 抵 銷 的 交 易 組 合 勢 必 變 多 因 此 對 整 體 市 場 而 言, 只 要 提 解 專 案 成 功, 集 體 提 解 的 效 率 一 定 比 一 對 一 方 式 來 得 有 效 率 (2) 可 事 先 控 制 提 解 後 的 部 位 風 險 輪 廓 : 提 解 服 務 機 構 會 要 求 專 案 參 與 者 在 上 傳 交 易 資 料 時 附 上 每 筆 交 易 的 市 值 以 及 風 險 參 數 ( 例 如 PVO1), 而 且 參 與 者 可 在 提 解 交 易 配 對 之 前, 設 定 市 值 或 風 險 參 數 增 減 的 上 下 限 參 與 者 雖 然 無 法 事 先 得 知 在 提 解 執 行 完 畢 之 後, 究 竟 有 哪 些 交 易 會 被 成 功 提 解? 有 哪 些 會 繼 續 留 在 帳 上? 但 是 藉 由 上 述 的 條 件 設 定, 參 與 者 可 以 很 明 確 的 限 定 提 解 執 行 結 果 對 部 位 風 險 產 生 的 影 響, 包 括 利 率 市 場 風 險 ( 針 對 PVO1 預 設 限 制 ) 以 及 個 別 交 易 對 手 風 險 ( 針 對 個 別 交 易 對 手 的 部 位 曝 險 額 預 設 限 制 ) (3) 提 解 價 格 較 一 對 一 優 惠 : 先 前 提 到 個 別 找 交 易 對 手 洽 談 契 約 提 解, 最 大 的 障 礙 在 於 提 解 價 格 談 不 攏, 而 以 筆 者 實 際 參 與 之 集 體 提 解 服 務 卻 可 以 大 大 降 低 這 一 方 面 之 障 礙 首 先, 服 務 機 構 保 證 實 際 每 筆 提 解 價 格 至 少 會 等 於 或 優 於 參 與 者 所 上 傳 的 每 筆 交 易 市 值, 當 然 服 務 機 構 事 先 會 建 議 參 與 者 上 傳 的 市 值 須 以 約 定 日 期 當 天 的 市 場 殖 利 率 曲 線 中 價 利 率 來 計 算, 且 建 議 參 與 者 所 提 出 來 的 交 易 最 好 是 收 付 方 向 都 有 的 中 性 部 位, 如 果 參 與 者 的 市 值 偏 離 中 價 太 多, 或 是 提 出 之 部 位 明 顯 偏 向 某 個 方 向, 結 果 應 該 是 可 成 功 提 解 的 筆 數 會 大 幅 減 少 照 此 邏 輯, 可 成 功 提 解 交 易 之 價 格 至 少 會 跟 市 場 中 價 一 樣 甚 至 更 好, 以 筆 者 經 驗, 如 果 是 主 動 找 交 易 對 手 談 提 解 的 話, 通 常 價 格 都 要 比 市 場 中 價 差 至 少 0.5bp 以 上 集 體 提 解 服 務 近 年 來 在 國 際 間 廣 受 好 評, 主 因 是 可 去 除 殘 餘 市 場 風 險 降 低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節 省 營 運 成 本 以 及 促 進 自 有 資 本 使 用 效 率 下 圖 是 2006 年 以 來 使 用 集 體 提 解 服 務 廠 商 TriOptima 而 解 約 的 IRS 名 目 本 金, 可 以 看 出 在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之 後, 使 用 此 服 務 提 解 的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名 目 本 金 幾 乎 是 呈 現 倍 數 成 長, 顯 示 國 際 間 對 提 解 服 務 的 需 求 方 仍 是 持 續 成 長 台 幣 市 場 也 在 2009 年 開 始 導 入 此 服 務, 兩 年 下 來 累 計 提 解 的 名 目 本 金 已 超 過 了 台 幣 9 兆, 不 過 以 筆 者 實 際 參 與 之 經 驗, 參 與 此 服 務 者 仍 以 外 商 銀 行 佔 大 多 數, 一 方 面 可 能 是 因 為 本 土 金 融 機 構 內 部 資 訊 系 統 或 內 規 仍 無 法 完 全 配 合, 另 方 面 也 可 能 是 因 為 交 易 對 手 信 用 風 險 的 曝 險 值 尚 未 造 成 需 提 解 部 位 的 壓 力, 因 此 參 與 動 機 較 低 不 過 可 以 想 見 在 資 本 市 場 持 續 與 國 際 接 軌 的 同 時, 本 土 金 融 機 構 勢 必 得 逐 漸 融 入 此 國 際 潮 流

圖 6 TriOptima 提 解 IRS 之 總 名 目 本 金 店 頭 市 場 商 品 向 來 為 人 所 詬 病 的 就 是 缺 乏 透 明 度 與 管 理 困 難 的 問 題,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之 後, 各 國 監 理 機 關 深 切 地 體 認 到 店 頭 交 易 市 場 這 方 面 的 缺 失, 因 此 G20 領 導 人 於 2009 年 4 月 的 倫 敦 高 峰 會 便 提 出 建 立 金 融 穩 定 理 事 會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 以 取 代 金 融 穩 定 論 壇, 並 承 諾 經 由 建 立 CCP 以 強 化 衍 生 商 品 市 場 標 準 及 韌 性 ; 同 年 9 月 G20 也 提 出 意 見 :(1) 只 要 情 況 適 合, 最 遲 在 2012 年 底, 所 有 標 準 化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都 應 該 在 交 易 所 或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交 易, 並 由 CCP 集 中 結 算 (2)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通 報 交 易 資 訊 給 交 易 資 訊 匯 總 機 構 (Trade repository) (3) 非 集 中 結 算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合 約 必 須 受 到 更 高 標 準 的 資 本 金 要 求 相 信 在 強 制 集 中 結 算 與 資 訊 揭 露 的 監 管 要 求 下,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勢 必 重 新 展 現 出 新 的 風 貌, 其 透 明 度 將 大 為 提 高, 系 統 風 險 也 將 獲 得 有 效 改 善 總 言 之,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雖 可 以 充 分 地 滿 足 投 資 人 需 求, 使 其 交 易 量 遠 遠 超 過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的 商 品, 惟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市 場 仍 有 改 進 的 空 間, 目 前 歐 美 等 已 開 發 國 家 已 開 始 整 合 各 大 金 融 機 構 與 相 關 業 者, 共 同 發 展 電 子 化 交 易 平 台 CCP 與 強 化 資 訊 揭 露 等 制 度, 以 增 加 資 訊 透 明 度 與 監 管 效 率, 相 信 未 來 這 股 潮 流 也 終 將 推 向 我 國, 建 議 各 業 者 及 監 理 單 位 宜 及 早 因 應 此 一 潮 流, 並 避 免 過 與 不 及 的 資 訊 透 明 度 與 監 管, 對 市 場 造 成 負 面 衝 擊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