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财 经 大 学 2015 年 高 层 次 人 才 招 聘 公 告 一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简 介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是 一 所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江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共 建, 以 经 济 管 理 类 学 科 为 主, 法 工 文 理 艺 术 等 学 科 协 调 发 展 的 高 等 财 经 学 府 办 学 以 来, 学 校 秉 承 信 敏 廉 毅 的 校 训 和 敬 业 乐 群 臻 于 至 善 的 大 学 精 神, 形 成 了 培 养 具 有 信 敏 廉 毅 素 质 的 创 新 创 业 型 人 才 的 办 学 特 色 学 校 坚 持 质 量 立 校 特 色 兴 校 人 才 强 校 法 德 治 校, 形 成 了 在 红 土 地 上 培 育 创 业 型 人 才 的 办 学 模 式, 走 出 了 在 欠 发 达 地 区 办 人 民 满 意 高 校 的 路 子, 努 力 朝 着 特 色 鲜 明 的 高 水 平 财 经 大 学 的 发 展 目 标 迈 进 学 校 现 有 专 任 教 师 1599 人, 其 中 有 教 授 270 人 副 教 授 509 人 ; 博 士 553 人 ; 博 士 生 导 师 91 人 ; 国 家 级 教 学 名 师 奖 2 人,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24 人, 全 国 模 范 教 师 2 人, 全 国 优 秀 教 师 10 人,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3 人, 全 国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人 选 2 人, 全 国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委 员 3 人, 井 冈 学 者 3 人, 江 西 省 赣 鄱 英 才 555 工 程 人 选 29 人, 江 西 省 高 校 中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73 人, 江 西 省 高 校 骨 干 教 师 44 人, 江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21 人 学 校 设 有 16 个 教 学 学 院,4 个 管 理 型 学 院, 以 及 1 个 独 立 学 院 拥 有 2 个 江 西 省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7 个 江 西 省 高 校 人 文 社 科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2 个 江 西 省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 地,1 个 江 西 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2 个 江 西 省 重 点 实 验 室,1 个 江 西 省 高 校 重 点 实 验 室,1 个 江 西 省 软 科 学 研 究 基 地,6 个 独 立 设 置 的 校 直 属 专 职 研 究 机 构,5 个 与 学 院 合 署 的 研 究 机 构 学 校 拥 有 1 个 院 士 工 作 站,5 个 博 士 后 流 动 站,5 个 一 级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28 个 二 级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16 个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82 个 二 级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15 个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61 个 本 科 专 业 学 校 面 向 全 国 30 个 省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招 生, 其 中 在 28 个 省 份 一 本 招 生, 近 年 来 在 江 西 省 招 生 投 档 线 和 录 取 平 均 分 均 为 全 省 高 校 第 一 现 有 各 类 在 籍 学 生 4 万 余 人,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3 万 余 人 全 日 制 本 科 生 有 26000 余 人, 各 类 研 究 生 近 5000 人 学 校 办 学 以 来, 已 为 国 家 培 养 各 类 人 才 10 余 万 人, 多 数 学 生 现 已 成 为 所 在 单 位 的 业 务 骨 干 和 中 坚 力 量
二 招 聘 计 划 与 引 进 待 遇 ( 一 ) 百 名 人 才 招 聘 计 划 百 名 人 才 是 指 我 校 为 加 强 学 科 建 设 和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培 养 造 就 一 批 在 国 内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带 动 学 科 团 ( 梯 ) 队 建 设, 引 领 一 批 学 科 尽 快 达 到 国 内 或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结 合 学 科 特 点 和 人 才 发 展 规 律, 而 设 置 的 百 名 人 才 岗 位 分 为 特 聘 教 授 首 席 教 授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四 个 层 次 具 体 引 进 要 求 及 待 遇 详 见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主 页 人 才 招 聘 版 块 (http://rsc.jxufe.cn/rsc/news_view.asp?newsid=1457) 序 号 单 位 引 进 人 数 引 进 人 才 学 科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及 电 子 邮 箱 1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1-2 管 理 学 林 老 师 0791-83816813; linlan75@163.com 2 财 税 与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1-2 财 政 学 公 共 管 理 纪 老 师 0791-83816613; 372245661@qq.com 3 会 计 学 院 1-2 会 计 学 肖 老 师 4 国 际 经 贸 学 院 1-2 国 际 贸 易 学 电 子 商 务 夏 老 师 5 经 济 学 院 1-2 经 济 学 周 老 师 6 金 融 学 院 1-2 金 融 学 喻 老 师 7 统 计 学 院 1-2 统 计 学 刘 老 师 8 法 学 院 1-2 法 学 欧 阳 老 师 0791-83823181; 272941875@qq.com 0791-83816581; 592477400@qq.com 0791-83816029; 40968769@qq.com 0791-83816792; jxcdjrxy@jxufe.edu.cn 0791-83816428; liufang204459@163.com 0791-83841966; 337601066@qq.com
( 二 ) 百 名 人 才 引 进 待 遇 岗 位 年 薪 ( 万 元 ) 住 房 补 贴 ( 万 元 ) 安 家 费 ( 万 元 ) 科 研 经 费 ( 万 元 ) 特 聘 教 授 80-120 50 10 30-300 首 席 教 授 50 50 10 5/ 年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40 50 10 5/ 年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 三 ) 博 士 招 聘 计 划 备 注 安 排 配 偶 工 作 ; 免 费 提 供 过 渡 房 安 排 配 偶 工 作 ; 免 费 提 供 过 渡 房 安 排 配 偶 工 作 ; 免 费 提 供 过 渡 房 20 40 10 10 安 排 配 偶 工 作 序 号 单 位 类 别 引 进 人 数 专 业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及 电 子 邮 箱 1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3 企 业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林 老 师 0791-83816813 linlan75@163.com 2 财 税 与 公 共 海 归 博 士 2 管 理 学 院 国 内 博 士 1 财 政 学 公 共 管 理 或 行 政 管 理 专 业 纪 老 师 0791-83816613 372245661@qq.com 3 会 计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2 国 内 博 士 3 会 计 学 审 计 学 财 务 管 理 学 专 业 肖 老 师 0791-83823181 272941875@qq.com 4 国 际 经 贸 海 归 博 士 2 学 院 国 内 博 士 2 管 理 学 世 界 经 济 电 子 商 务 专 业 夏 老 师 0791-83816581 592477400@qq.com 5 经 济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2 国 内 博 士 1 经 济 学 经 济 史 应 用 经 济 学 专 业 周 老 师 0791-83816029 40968769@qq.com 6 金 融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2 国 内 博 士 3 管 理 学 金 融 学 ( 含 保 险 学 ) 理 学 专 业 喻 老 师 0791-83816792 jxcdjrxy@jxufe.edu.cn 7 统 计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2 国 内 博 士 2 数 量 经 济 学 经 济 统 计 专 业 刘 老 师 0791-83816428 liufang204459@163.com 8 信 息 管 理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3 国 内 博 士 4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专 业 彭 老 师 0791-83983891 51157478@qq.com
序 号 单 位 类 别 引 进 人 数 专 业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及 电 子 邮 箱 9 旅 游 与 城 市 管 理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1 国 内 博 士 2 管 理 理 论 与 企 业 管 理 工 程 管 理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刘 老 师 0791-83842424 34259323@qq.com 10 软 件 与 通 信 工 程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4 电 子 通 信 物 联 网 计 算 机 相 关 专 业 李 老 师 0791-83845702 342014562@qq.com 11 外 国 语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1 国 内 博 士 1 外 国 语 言 学 及 应 用 语 言 学 专 业 金 老 师 0791-83843798 13979110920@163.com 12 人 文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1 国 内 博 士 2 新 闻 学 广 告 学 中 国 现 当 代 文 学 社 会 学 文 化 产 业 管 理 专 业 曹 老 师 0791-83983526 195427159@qq.com 13 法 学 院 海 归 博 士 1 国 内 博 士 2 14 艺 术 学 院 国 内 博 士 2 15 体 育 学 院 国 内 博 士 1 16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经 济 法 学 法 律 经 济 学 专 业 环 境 设 计 数 码 设 计 美 术 学 专 业 体 育 教 育 或 体 育 经 济 管 理 专 业 欧 阳 老 师 曲 老 师 顾 老 师 国 内 博 士 1 政 治 学 专 业 潘 老 师 0791-83841966 337601066@qq.com 0791-83840865 372187110@qq.com 0791-83843636 448017141@qq.com 0791-83816923 850947143@qq.com 17 江 西 经 济 发 展 与 改 革 研 究 院 国 内 博 士 1 产 业 经 济 学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专 业 白 老 师 0791-83816902 jjys902@163.com 18 产 业 经 济 研 究 院 海 归 博 士 2 国 内 博 士 2 经 济 学 应 用 经 济 学 专 业 周 老 师 0791-83816310 455104172@qq.com 19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海 归 博 士 1 国 内 博 士 2 经 济 学 统 计 学 理 学 周 老 师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0791-83816310 414110218@qq.com 20 鄱 阳 湖 生 态 经 济 研 究 院 海 归 博 士 1 资 源 与 环 境 经 济 学 生 态 经 济 学 专 业 罗 老 师 0791-83810553 luojue@jxufe.edu.cn 21 金 融 管 理 国 际 研 究 院 海 归 博 士 6 1 管 理 学 金 融 学 应 用 经 济 学 专 业 刘 老 师 0791-83802306 lf951029@126.com
( 四 ) 博 士 引 进 待 遇 1. 在 国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根 据 专 业 及 引 进 方 式, 待 遇 为 :4 年 协 议 期 内 薪 酬 标 准 按 每 年 20-35 万 元 享 受 年 薪 ; 享 受 10 万 元 安 家 费 和 10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费 ; 学 校 提 供 4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生 活 补 贴 5 万 元 2. 在 国 内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人 事 关 系 需 转 入 我 校, 待 遇 为 : 学 校 提 供 住 房 补 贴 12-25 万 元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1-5 万 元 ; 提 供 1-6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金 三 报 名 程 序 ( 一 ) 招 聘 报 名 时 间 : 即 日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二 ) 报 名 须 提 供 的 材 料 ( 均 要 求 为 电 子 材 料 ): 1. 个 人 简 历 ( 包 括 自 高 中 开 始 至 今 的 学 习 经 历 工 作 经 历 教 学 科 研 经 历 和 获 奖 情 况 证 件 照 和 生 活 照 各 一 张 ); 2. 近 五 年 内 代 表 性 论 文 著 作 科 研 经 历 获 奖 及 被 SCI EI SSCI 等 收 录 和 引 用 证 明 文 件 扫 描 件 ; 3. 应 届 毕 业 生 提 供 学 校 核 发 的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其 他 应 聘 人 员 提 供 最 高 学 历 学 位 职 称 等 证 书 复 印 件 ( 验 看 原 件 )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须 提 供 经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的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及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证 明 ( 三 ) 符 合 我 校 招 聘 要 求 的 引 进 人 才, 由 学 校 考 核 体 检 心 理 测 评 考 察,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办 理 调 入 手 续, 并 按 引 进 协 议 规 定 享 受
引 进 待 遇 四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电 话 :0791-83816614 电 子 邮 箱 :jxcdrczp@163.com 联 系 人 : 熊 老 师 胡 老 师 通 信 地 址 : 江 西 省 南 昌 市 昌 北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双 港 东 大 街 169 号 邮 编 :330013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5 月 1 日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人 才 引 进 工 作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大 人 才 建 设 工 作 力 度, 提 高 师 资 队 伍 整 体 水 平, 有 针 对 性 引 进 学 校 亟 待 发 展 学 科 的 高 端 人 才, 进 一 步 规 范 高 端 人 才 引 进 和 服 务 工 作, 根 据 学 校 十 二 五 师 资 发 展 规 划, 结 合 学 校 出 台 的 百 名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按 照 按 需 引 进 突 出 重 点 重 在 使 用 统 筹 协 调 的 原 则, 重 点 引 进 高 端 人 才 和 高 水 平 创 新 团 队 第 二 条 根 据 学 校 教 学 科 研 的 实 际 情 况, 引 进 的 人 才 划 分 为 特 聘 教 授 首 席 教 授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海 归 博 士 国 内 优 秀 博 士 等 层 次, 明 确 其 任 职 条 件 及 待 遇 第 三 条 学 校 引 进 的 人 才 需 具 备 以 下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 ( 一 ) 热 爱 中 国, 恪 守 高 校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学 风 正 派, 具 有 团 队 协 作 精 神 ( 二 ) 一 般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能 在 教 学 科 研 一 线 工 作 ( 三 ) 熟 练 掌 握 一 门 外 语, 具 有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的 能 力 ( 四 ) 研 究 方 向 符 合 我 校 学 科 建 设 的 需 要 ( 五 ) 身 心 健 康, 能 满 足 教 学 科 研 等 工 作 任 务 要 求 第 四 条 特 聘 教 授 任 职 条 件 及 待 遇 ( 一 ) 特 聘 教 授 需 符 合 以 下 任 职 条 件 : 1. 中 国 科 学 院 院 士 或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或 就 职 于 海 内 外 著 名 大 学 的 教 授 著 名 研 究 机 构 的 资 深 研 究 员, 或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创 新 研 究 群 体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973 项 目 的 首 席 科 学 家, 或 国 家 863 计 划 支 撑 计 划 或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等 国 家 重 大 项 目 的 总 体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创 新 人 才 项 目 人 选, 或 国 家 特 支 计 划 杰 出 人 才 领 军 人 才, 或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或 国 家 级 教 学 名 师, 或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获 得 者, 或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国 家 级 人 选, 或 国 家 级 重 点 学 科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级 科 研 平 台 负 责 人, 或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负 责 人, 或 教 育 部 创 新 团 队 负 责 人, 或 人 文 社 科 领 域 国 内 外 公 认 的 拔 尖 人 才, 或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创
新 研 究 群 体 负 责 人 或 重 大 重 点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项 目 或 科 技 支 撑 ( 攻 关 ) 计 划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教 育 部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重 大 攻 关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获 得 者 2. 具 有 组 织 策 划 重 大 科 研 计 划 项 目 的 经 验, 并 取 得 标 志 性 研 究 成 果, 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重 大 战 略 问 题 研 究 上 具 备 突 出 的 统 筹 规 划 能 力 3. 对 学 科 建 设 和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有 创 新 性 构 想, 能 够 引 领 相 关 学 科 群 保 持 或 赶 超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4. 身 体 健 康, 年 龄 一 般 在 60 周 岁 以 下 5. 聘 期 内 每 年 在 学 校 工 作 9 个 月 以 上, 特 殊 情 况 下 不 少 于 6 个 月 ( 二 ) 特 聘 教 授 待 遇 : 1. 协 商 确 定 薪 酬 待 遇 及 支 付 方 式, 薪 酬 标 准 每 年 80-120 万 元 ( 税 前, 含 工 资 津 贴 购 房 补 贴 保 险 安 家 费 等 ) 2. 学 校 根 据 学 科 性 质 提 供 30-300 万 元 的 科 研 资 助 经 费 ; 设 岗 单 位 提 供 必 要 的 实 验 与 办 公 用 房 3. 以 杰 出 人 才 为 核 心, 组 建 学 术 团 队, 并 配 备 专 职 工 作 秘 书 4.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生 活 补 贴 6 万 元 5. 学 校 免 费 提 供 过 渡 性 住 房 一 套 人 事 编 制 调 入 的, 学 校 除 提 供 10 万 元 安 家 费 外, 另 提 供 5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第 五 条 首 席 教 授 任 职 条 件 及 待 遇 ( 一 ) 首 席 教 授 任 职 条 件 需 符 合 下 列 第 1 款, 并 满 足 第 2 3 4 中 任 意 两 款 1.56 周 岁 ( 含 ) 以 下,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具 有 国 内 外 公 认 的 学 术 水 平 和 学 术 影 响 力, 是 所 在 专 业 领 域 的 一 流 学 者 和 学 科 建 设 领 军 人 才, 具 有 组 织 和 协 调 所 在 学 院 学 科 建 设 和 科 技 创 新 的 能 力
2. 现 就 职 于 海 内 外 著 名 大 学 的 教 授 著 名 研 究 机 构 的 资 深 研 究 员, 或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创 新 研 究 群 体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973 项 目 的 首 席 科 学 家, 或 国 家 863 计 划 支 撑 计 划 或 重 大 科 技 专 项 等 国 家 重 大 项 目 的 总 体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创 新 人 才 项 目 人 选, 或 国 家 特 支 计 划 杰 出 人 才 领 军 人 才, 或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或 国 家 级 教 学 名 师, 或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获 得 者, 或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国 家 级 人 选, 或 国 家 级 重 点 学 科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级 科 研 平 台 负 责 人, 或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负 责 人, 或 教 育 部 创 新 团 队 负 责 人, 或 人 文 社 科 领 域 国 内 外 公 认 的 拔 尖 人 才, 或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创 新 研 究 群 体 负 责 人 或 重 大 重 点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项 目 或 科 技 支 撑 ( 攻 关 ) 计 划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教 育 部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重 大 攻 关 项 目 负 责 人 3. 在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以 及 国 家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等 国 家 级 平 台 的 申 报 建 设 和 评 估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新 型 智 库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的 申 报 建 设 和 评 估 中 起 到 主 持 或 方 向 带 头 人 作 用 4. 科 学 研 究 成 绩 突 出, 代 表 本 学 科 领 先 水 平 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至 少 1 项 ( 引 进 人 才 可 不 受 署 名 单 位 限 制 被 同 行 公 认 为 重 大 或 标 志 性 成 果 可 不 受 时 间 限 制 ): (1) 近 5 年 在 国 际 著 名 权 威 A 级 刊 物 发 表 了 1 篇 以 上 ( 含 ) 学 术 论 文 的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 以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国 际 学 术 期 刊 目 录 为 准 ) (2) 近 5 年 被 SCI SSCI A&HCI 收 录 学 术 论 文 单 篇 引 用 次 数 ( 限 他 引 ) 达 100 次 的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3) 近 5 年 在 国 内 权 威 A 级 期 刊 ( 以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国 内 权 威 学 术 期 刊 目 录 为 准 ) 发 表 3 篇 以 上 学 术 论 文 ( 其 中 至 少 有 1 篇 发 表 在 A+ 权 威 期 刊 的 第 一 作 者 ) (4)SCI SSCI A&HCI 收 录 的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论 文,H 指 数 15 以 上 者
(5) 获 高 等 教 育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二 等 奖 及 以 上 的 第 一 获 奖 人 (6) 获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成 果 一 等 奖 及 以 上, 或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及 以 上 的 第 一 获 奖 人 (7) 直 接 指 导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获 得 全 国 百 篇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导 师 ( 二 ) 首 席 教 授 待 遇 : 1. 协 商 确 定 薪 酬 待 遇 及 支 付 方 式, 薪 酬 标 准 每 年 50 万 元 ( 税 前, 含 工 资 津 贴 购 房 补 贴 保 险 安 家 费 等 ) 2. 学 校 每 年 提 供 5 万 元 的 科 研 资 助 经 费, 提 供 必 要 的 实 验 与 办 公 用 房 3. 以 首 席 教 授 为 核 心, 组 建 学 术 团 队, 并 配 备 学 术 助 手 4.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生 活 补 贴 5 万 元 5. 学 校 免 费 提 供 过 渡 性 住 房 一 套 人 事 编 制 调 入 的, 学 校 除 提 供 10 万 元 安 家 费 外, 另 提 供 5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第 六 条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任 职 条 件 及 待 遇 ( 一 )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任 职 条 件 需 符 合 第 五 条 ( 一 ) 中 的 第 1 款, 并 满 足 第 2 3 4 中 任 意 一 款 ( 二 )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待 遇 : 1. 协 商 确 定 薪 酬 待 遇 及 支 付 方 式, 薪 酬 标 准 每 年 40 万 元 ( 税 前, 含 工 资 津 贴 购 房 补 贴 保 险 安 家 费 等 ) 2. 学 校 每 年 提 供 5 万 元 的 科 研 资 助 经 费, 提 供 必 要 的 实 验 与 办 公 用 房 3. 组 建 学 术 团 队, 并 配 备 学 术 助 手 4.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生 活 补 贴 5 万 元 5. 学 校 免 费 提 供 过 渡 性 住 房 一 套 人 事 编 制 调 入 的, 学 校 除 提 供 10 万 元 安 家 费 外, 另 提 供 5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第 七 条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任 职 条 件 及 待 遇 引 进 的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人 事 编 制 需 调 入, 且 需 符 合 下 列 第 ( 一 ) ( 二 ) 项, 并 满 足 下 列 第 ( 三 ) ( 四 ) 中 任 意 一 款 ( 一 )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后 在 大 学 或 研 究 机 构 从 事 学 术 研 究 工 作 1 年 以 上 在 岗 且 全 职 在 本 校 工 作, 年 龄 40 周 岁 以 下 ( 学 校 首 次 选 拔 放 宽 至 45 周 岁 以 下 ) ( 二 ) 近 三 年 来, 无 教 学 事 故 且 需 符 合 以 下 教 学 条 件 中 的 任 意 一 项 1. 获 得 国 家 级 教 学 竞 赛 三 等 奖 以 上 或 省 级 教 学 竞 赛 二 等 奖 以 上 奖 励 ( 如 多 媒 体 课 件 比 赛 微 课 比 赛 高 校 青 年 教 师 教 学 竞 赛 创 业 课 程 比 赛 等 ); 2. 获 得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二 等 奖 及 以 上 且 排 名 前 6 位, 或 获 得 省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二 等 奖 以 上 且 排 名 前 3 位 ; 3. 获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 且 排 名 前 6 位, 或 获 省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 且 排 名 前 3 位 ; 4. 任 国 家 级 精 品 视 频 公 开 课 主 讲 人 ; 5. 任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编 写 人 且 排 名 前 3 位, 或 任 省 级 优 秀 教 材 奖 编 写 人 且 承 担 1/4 以 上 编 写 任 务 ( 三 ) 已 主 持 完 成 国 家 社 科 规 划 基 金 项 目 或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等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1 项 以 上 ( 含 ) ( 四 ) 近 3 年 来 ( 特 别 优 秀 的 成 果 可 适 当 放 宽 至 5 年 ) 已 经 发 表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学 术 论 文 理 工 类 应 为 本 学 科 国 际 一 般 权 威 B 级 学 术 期 刊 论 文, 或 本 学 科 JCR1 区 论 文 1 篇, 或 本 学 科 JCR2 区 论 文 2 篇 及 以 上 ; 社 科 类 应 有 本 学 科 国 际 一 般 权 威 B 级 学 术 期 刊 论 文 (SSCI 国 际 期 刊 ) 论 文, 或 本 学 科 国 内 著 名 权 威 期 刊 (A 级 ) 论 文, 或 2 篇 本 学 科 国 内 一 般 权 威 期 刊 (B 级 ) 论 文 等 ( 论 文 均 要 求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JCR 分 区 指 学 科 小 类 分 区 ) ( 二 )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待 遇 : 1. 协 商 确 定 薪 酬 待 遇 及 支 付 方 式, 薪 酬 标 准 每 年 20 万 元 ( 税
前, 含 工 资 津 贴 购 房 补 贴 保 险 等 ) 2.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10 万 元 的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设 岗 单 位 提 供 必 要 的 实 验 与 办 公 用 房 3.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提 供 一 次 性 生 活 补 贴 5 万 元 4. 学 校 提 供 10 万 元 安 家 费, 提 供 4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第 八 条 在 国 外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根 据 其 专 业 及 引 进 方 式, 分 别 享 受 以 下 待 遇 : ( 一 ) 所 学 专 业 为 我 校 紧 缺 专 业 ( 见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紧 缺 专 业 与 非 紧 缺 专 业 目 录 ) 且 人 事 编 制 调 入 的 人 员,4 年 协 议 期 内 薪 酬 标 准 按 每 年 30-35 万 元 享 受 年 薪 ; 享 受 10 万 元 安 家 费 和 10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费 ; 学 校 提 供 4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生 活 补 贴 5 万 元 ( 二 ) 所 学 专 业 为 我 校 非 紧 缺 专 业 ( 见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紧 缺 专 业 与 非 紧 缺 专 业 目 录 ) 且 人 事 编 制 调 入 的 人 员,4 年 协 议 期 内 薪 酬 标 准 按 每 年 20 万 元 享 受 年 薪 ; 享 受 10 万 元 安 家 费 和 10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费 ; 学 校 提 供 40 万 元 住 房 补 贴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及 子 女 就 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能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的, 学 校 一 次 性 提 供 生 活 补 贴 5 万 元 ( 三 ) 在 国 外 取 得 我 校 急 需 引 进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且 人 事 编 制 不 调 入 我 校 但 能 全 职 工 作 的,4 年 协 议 期 内 薪 酬 标 准 按 每 年 20-35 万 元 享 受 年 薪 ; 享 受 10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费 ; 学 校 免 费 提 供 生 活 用 房 供 其 使 用 第 九 条 在 国 内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其 人 事 关 系 需 转 入 我 校, 同 时 根 据 其 专 业 分 别 享 受 以 下 待 遇 : ( 一 ) 所 学 专 业 为 我 校 紧 缺 专 业, 学 校 提 供 住 房 补 贴 25 万 元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3-5 万 元 ; 提 供 4-6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金 ; 配 偶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且 其 所 学 专
业 与 我 校 专 业 相 关 的 可 以 人 事 代 理 方 式 协 助 妥 善 解 决 配 偶 工 作 ( 二 ) 所 学 专 业 为 我 校 非 紧 缺 专 业 的 人 员, 学 校 可 提 供 住 房 补 贴 12 万 元 ( 按 在 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分 10 年 逐 年 拨 付 ); 可 提 供 一 次 性 安 家 费 1-2 万 元 ; 可 提 供 1-2 万 元 科 研 启 动 金 第 十 条 柔 性 引 进 人 才 指 人 事 关 系 不 调 入 且 不 能 全 职 受 聘 来 校 工 作 的 人 才 学 校 严 格 控 制 柔 性 引 进 的 规 模, 原 则 上 以 柔 性 引 进 经 济 管 理 类 学 科 带 头 人 及 在 国 外 留 学 且 取 得 国 外 经 济 管 理 类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为 主 对 柔 性 引 进 的 人 员, 按 项 目 内 容 及 相 关 协 议 给 予 相 应 待 遇 第 十 一 条 引 进 程 序 ( 一 ) 应 聘 人 员 填 写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引 进 人 才 推 荐 表, 并 向 用 人 单 位 提 交 个 人 基 本 情 况 证 明 材 料 主 要 成 果 证 明 材 料 和 原 供 职 单 位 的 评 价 ( 包 括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重 要 学 术 论 文 及 收 录 情 况 代 表 性 科 研 项 目 和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情 况 等 ) 等 相 应 支 撑 材 料 ( 二 )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进 人 计 划 和 所 在 学 科 具 体 情 况, 对 应 聘 人 员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 含 外 调 ), 通 过 者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 三 ) 首 席 教 授 学 科 领 军 人 才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的 引 进 按 照 学 校 百 名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遴 选 程 序 进 行 评 审 特 聘 教 授 海 归 人 才 及 国 内 优 秀 人 才 由 用 人 单 位 学 术 委 员 会 以 专 题 报 告 面 试 答 辩 或 校 外 函 审 等 形 式 统 一 组 织 评 审, 评 审 通 过 后 报 学 校 审 批 ( 四 ) 经 学 校 审 批 同 意 的 引 进 人 才 ( 含 引 进 人 才 配 偶 ) 需 参 加 学 校 组 织 的 心 理 测 试 及 体 检 通 过 后, 由 人 事 处 用 人 单 位 应 聘 人 员 三 方 协 商 后 签 署 聘 用 协 议, 人 事 处 办 理 调 入 和 报 到 手 续 第 十 二 条 引 进 人 才 采 取 合 同 聘 任 制, 强 化 法 律 意 识 和 契 约 意 识, 实 施 目 标 管 理 协 议 中 明 确 双 方 的 责 权 利, 并 以 此 为 依 据 对 引 进 人 才 进 行 跟 踪 考 核 引 进 人 才 的 考 核 由 用 人 单 位 ( 学 院 及 研 究 单 位 ) 负 责 考 核 以 岗 位 职 责 为 基 础, 着 重 考 核 品 德 能 力 和 业 绩, 避 免 单 纯 以 论 文 专 利 项 目 和 经 费 数 量 为 评 价 人 才 的 倾 向 对 学 术 不 端 违 反 师 德 规 范 行 为 实 行 一 票 否 决, 予 以 解 聘,
人 事 关 系 已 经 转 入 的 人 员 需 同 时 调 离 第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2012 年 度 引 进 人 才 待 遇 暂 行 规 定 ( 江 财 人 事 字 2012 2 号 ) 同 时 废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