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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管 理 运 行 机 制 一 实 验 室 的 组 织 管 理 1 实 验 室 实 行 主 任 负 责 制, 学 术 委 员 会 评 审 制 实 验 室 主 任 和 学 术 委 员 会 主 任 的 人 选 和 任 期 由 主 管 部 门 推 荐, 上 级 批 准 聘 任 决 定 2 实 验 室 主 任 全 权 负 责 实 验 室 的 业 务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尽 力 为 来 实 验 室 工 作 的 各 方 面 优 秀 人 才 创 造 良 好 的 科 研 条 件 和 环 境, 争 取 多 出 高 水 平 的 科 研 成 果 3 实 验 室 学 术 委 员 会 是 实 验 室 的 学 术 评 审 机 构, 主 要 职 能 是 研 究 决 定 实 验 室 的 科 研 方 向, 审 定 研 究 课 题, 监 督 经 费 使 用, 评 估 运 行 状 况 和 科 研 成 果, 组 织 年 度 会 议 学 术 委 员 会 由 7-11 名 高 水 平 的 同 行 科 学 家 组 成, 本 单 位 人 数 不 超 过 三 分 之 一 4 实 验 室 设 定 室 务 委 员 会, 由 实 验 室 主 任 副 主 任 及 研 究 方 向 带 头 人 等 组 成, 在 实 验 室 主 任 领 导 下 负 责 实 验 室 的 业 务 和 行 政 工 作, 并 下 设 办 公 室, 每 个 方 向 研 究 团 队 中 聘 任 秘 书 1 名, 负 责 处 理 日 常 事 务 5 实 验 室 研 究 课 题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下 的 课 题 负 责 人 制, 课 题 负 责 人 以 重 点 实 验 室 个 人 名 义 独 立 申 请 课 题, 课 题 的 研 究 工 作 的 进 展 状 况 由 课 题 负 责 人 独 立 负 责 6 实 行 目 标 管 理, 量 化 考 核 1) 定 量 考 核 指 标 包 括 : 研 究 论 文 科 研 奖 研 究 经 费 学 术 专 著 学 术 会 议 报 告 和 人 才 培 养 2) 定 量 考 核 数 据 统 计 范 围 为 前 一 年 的 十 二 月 一 日 到 本 年 度 的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3) 对 于 连 续 两 年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课 题 组 劝 其 退 出 重 点 实 验 室 4) 定 量 考 核 由 实 验 室 主 任 和 学 术 委 员 会 负 责 组 织 7 研 究 生 工 作 重 点 实 验 室 承 担 相 关 学 科 的 硕 士 生 博 士 生 的 培 养 任 务 研 究 生 的 日 常 管 理 教 学 学 位 等 工 作 由 重 点 实 验 室 依 托 学 院 和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重 点 实 验 室 应 按 学 校 和 学 院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做 好 室 内 研 究 生 的 相 关 工 作 在 条 件 允 许 情 况 下, 实 验 室 在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面 数 量 逐 年 增 加, 质 量 逐 年 提 高 二 实 验 室 研 究 项 目 管 理 427

1 实 验 室 的 研 究 项 目 根 据 其 资 金 与 性 质 不 同 分 为 开 放 基 金 项 目 联 合 项 目 和 委 托 服 务 项 目 ( 测 试 咨 询 规 划 等 ) 2 开 放 基 金 项 目 是 根 据 开 放 基 金 课 题 申 请 指 南 提 出 申 请, 经 学 术 委 员 会 评 审 批 准 的 研 究 项 目 由 开 放 基 金 申 请 者 负 责, 成 立 课 题 组 使 用 本 实 验 室 的 有 关 仪 器 设 备 软 件, 所 有 研 究 成 果 归 实 验 室 成 果 发 表 的 第 一 单 位 或 通 讯 单 位 须 署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3 联 合 项 目 经 费 来 自 本 实 验 室 与 资 助 单 位, 由 双 方 商 定 组 织 联 合 项 目 组, 项 目 负 责 人 一 般 由 本 实 验 室 科 研 人 员 担 任 研 究 成 果 由 实 验 室 与 资 助 单 位 分 享, 成 果 的 发 表 由 研 究 工 作 者 和 双 方 单 位 事 先 明 确 约 定 4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大 型 仪 器 和 分 析 测 试 的 优 势, 实 验 室 也 积 极 承 担 各 类 委 托 服 务 项 目, 按 学 校 相 关 规 定 收 费, 并 由 实 验 室 出 具 研 究 报 告 5 凡 由 实 验 室 开 放 基 金 资 助 的 项 目, 每 年 必 须 提 交 研 究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根 据 项 目 工 作 性 质 和 进 展 情 况, 提 交 学 术 论 文 研 究 报 告 或 阶 段 小 结 6 实 验 室 主 任 必 须 经 常 检 查 课 题 执 行 情 况, 发 现 不 能 完 成 原 计 划 或 原 计 划 方 案 有 问 题 时, 有 权 暂 时 中 止 调 整 直 至 取 消 基 金 资 助 7 项 目 结 束 或 中 止 时, 必 须 向 实 验 室 提 交 如 下 资 料 归 档 : 1) 研 究 工 作 总 结 或 中 止 报 告 2) 学 术 论 文 或 研 究 报 告 3) 课 题 研 究 过 程 中 的 原 始 记 录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及 其 目 录 清 单 三 实 验 室 经 费 管 理 1 实 验 室 经 费 来 源 实 验 室 的 经 费 来 源 由 以 下 几 部 分 构 成 : 1) 天 津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天 津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拨 款 ; 2) 学 校 下 拨 的 科 研 事 业 费 和 实 验 室 运 行 费 ; 3) 实 验 室 向 国 家 各 部 门 申 请 的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 4) 实 验 室 的 研 究 人 员 由 其 他 渠 道 申 请 的 专 项 研 究 经 费 ; 5) 非 资 助 课 题 采 用 本 实 验 室 的 实 验 研 究 条 件 收 取 的 有 关 费 用 ; 6) 国 际 合 作 研 究 中 对 方 提 供 的 研 究 经 费 ; 428

7) 国 内 外 团 体 或 个 人 的 资 助 2 经 费 支 出 管 理 1) 实 验 室 内 实 行 内 部 经 费 独 立 核 算, 课 题 经 费 采 取 组 长 负 责 制 2) 支 出 项 目 经 费 比 例 : 学 术 活 动 和 资 料 费 占 总 经 费 的 10% 左 右, 专 家 评 审 行 政 办 公 差 旅 费 5%, 机 动 费 5% 3) 实 验 室 运 行 性 开 支 包 括 : 为 满 足 实 验 室 研 究 开 放 需 要 而 增 添 的 原 版 或 影 印 资 料 费 用 ; 实 验 室 年 度 报 告 论 文 抽 印 或 专 辑 ; 学 术 委 员 会 会 议 费 及 学 术 活 动 费 ; 课 题 申 请 成 果 评 价 等 专 家 评 审 费 ; 实 验 室 其 它 行 政 办 公 差 旅 费 用 ; 实 验 室 日 常 耗 品 等 费 用 4) 在 经 费 来 源 中 3) 4) 6) 项 经 费 严 格 按 照 提 供 方 相 关 经 费 使 用 规 定 执 行 3 财 务 制 度 1) 实 验 室 设 立 日 常 项 目 资 金 收 支 明 细 账 目 和 基 金 项 目 明 细 帐, 由 实 验 室 办 公 室 主 任 负 责 对 实 验 室 的 经 费 收 支 进 行 管 理, 每 月 向 实 验 室 主 任 提 交 财 务 报 告 2) 实 验 室 设 立 财 产 设 备 明 细 账, 对 实 验 室 的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买 变 更 运 行 状 况 和 报 废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3) 实 行 财 务 公 开 制 度, 每 个 季 度 向 实 验 室 所 有 成 员 公 示 财 务 报 告 4 开 放 基 金 项 目 的 开 支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资 助 课 题 直 接 有 关 的 科 研 费 用, 包 括 材 料 费 专 用 小 型 仪 器 及 设 备 购 置 费 仪 器 设 备 租 用 及 维 修 费 加 工 费 测 试 费 和 协 作 费 ; 2) 学 术 活 动 费, 包 括 国 内 学 术 会 议 科 学 考 察 调 研 评 审 及 鉴 定 费 用 ; 3) 科 研 人 员 的 科 研 津 贴, 加 班 费, 差 旅 费 ; 4) 客 座 人 员 的 住 宿 费 住 勤 费 和 交 通 费 等 ; 5) 开 放 基 金 按 项 目 分 别 进 行 核 算, 结 余 可 跨 年 度 使 用, 项 目 结 束 或 中 止 时, 所 余 款 项 如 数 上 交 实 验 室 四 实 验 室 工 作 设 想 1 重 点 实 验 室 应 在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科 技 部 国 家 教 委 各 部 委 的 基 金 各 省 基 金 学 校 基 金 企 事 业 横 向 及 产 业 的 研 究 发 展 基 金 和 开 发 经 费 方 面 争 取 经 费, 所 有 经 费 中 基 础 应 用 基 础 和 高 技 术 研 究 的 经 费 不 少 于 三 分 之 二 为 保 证 重 点 实 验 室 研 究 经 费 达 到 可 竞 争 的 目 标, 重 点 实 验 室 每 年 适 当 调 整 人 员 结 构 429

2 重 点 实 验 室 鼓 励 开 放, 流 动 研 究 人 员 就 积 极 申 请 相 关 重 点 实 验 室 和 开 放 实 验 室 的 开 放 经 费, 或 其 他 协 作 经 费, 鼓 励 与 其 他 实 验 室 进 行 合 作 研 究 重 点 实 验 室 同 时 设 立 开 放 基 金, 鼓 励 外 校 所 研 究 人 员 前 来 进 行 研 究 和 合 作 3 重 点 实 验 室 将 注 重 论 文 的 质 量 和 数 量 重 点 实 验 室 年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数 不 少 40 篇 重 点 实 验 室 鼓 励 研 究 人 员 向 高 水 平 学 术 期 刊 投 稿, 并 对 主 要 作 者 给 予 奖 励 重 点 实 验 室 要 求 每 年 平 均 SCI 或 EI 收 录 数 不 得 少 于 发 表 论 文 总 数 的 1/3 重 点 实 验 室 要 求 每 个 研 究 团 队 在 年 底 前 自 觉 上 报 研 究 成 果 4 重 点 实 验 室 鼓 励 参 加 国 家 重 大 和 重 点 项 目 除 重 点 实 验 室 整 体 承 担 重 大 重 点 项 目 外, 各 研 究 团 队 和 研 究 人 员 应 积 极 争 取 和 参 与 十 二 五 和 十 三 五 期 间 国 家 及 天 津 市 重 大 项 目 和 重 点 项 目 的 子 课 题 5 重 点 实 验 室 鼓 励 访 问 学 者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来 室 工 作 鼓 励 其 他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博 士 生 硕 士 生 来 室 进 行 合 作 课 题 研 究 或 攻 关 实 验 室 发 布 的 短 期 项 目 在 学 校 统 一 安 排 下, 适 当 增 加 博 士 研 究 生 数 量 为 保 证 博 士 生 数 量 和 质 量, 重 点 实 验 室 适 当 筹 措 资 金 以 增 加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研 究 津 贴, 并 设 立 奖 励 制 度 对 优 秀 学 生 进 行 奖 励 6 重 点 实 验 室 鼓 励 与 本 校 及 校 外 其 它 重 点 实 验 室 协 作 和 联 合, 并 实 现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鼓 励 本 实 验 室 研 究 人 员 申 请 本 校 及 校 外 其 它 实 验 室 开 放 课 题, 同 时 也 鼓 励 其 他 实 验 室 研 究 人 员 申 请 本 实 验 室 开 放 课 题 430

附 2: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1. 进 实 验 室 时 必 须 熟 悉 防 火 相 关 知 识 消 防 器 材 的 放 置 地 点 和 使 用 方 法 如 遇 火 灾 或 其 它 事 故, 应 及 时 切 断 电 源, 冷 静 处 理 2. 实 验 前 需 制 订 切 实 可 行 的 实 验 方 案, 并 做 好 各 种 准 备 工 作 使 用 仪 器 设 备 时 需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使 用 规 程 进 行, 对 不 遵 守 者, 管 理 人 员 有 权 拒 绝 其 继 续 使 用 3. 实 验 室 保 持 肃 静, 集 中 精 神 操 作, 仔 细 观 察 各 种 现 象, 做 好 记 录, 开 机 后 须 有 人 值 守 4. 保 持 实 验 室 卫 生, 座 椅 要 保 持 整 齐 清 洁, 严 禁 在 实 验 室 吃 东 西 和 抽 烟, 不 得 大 声 喧 哗, 不 得 带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实 验 室 5. 各 种 随 机 资 料 一 律 不 准 带 出 实 验 室, 如 有 特 殊 需 要 须 经 管 理 人 员 同 意, 办 理 借 出 手 续, 按 时 归 还 6. 为 满 足 各 课 题 组 的 需 要, 使 用 大 型 仪 器 时 应 提 前 申 请, 以 便 统 一 安 排 7. 爱 护 国 家 财 物, 节 约 水 电 和 各 种 耗 材 的 使 用 离 室 之 前 要 打 扫 干 净, 并 检 查 门 窗 水 电 气 正 常 后 方 可 关 门 8.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培 训 和 检 查 工 作 431

附 3: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一 总 则 仪 器 设 备 管 理 与 使 用 暂 行 办 法 1 本 实 验 室 所 拥 有 的 仪 器 设 备 均 为 实 验 室 研 究 团 队 开 放, 用 于 科 研 和 人 才 培 养 2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实 验 室 在 保 证 完 成 规 定 任 务 的 前 提 下, 也 可 承 接 各 类 测 试 服 务, 并 按 规 定 标 准 收 费 3 实 验 室 的 仪 器 设 备 实 行 专 人 负 责 制, 建 立 完 整 的 档 案 ( 包 括 验 收 报 告, 技 术 资 料, 使 用 记 录, 维 修 记 录, 实 验 数 据 ), 每 台 仪 器 均 需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使 用 规 程 4 仪 器 设 备 负 责 人 和 操 作 人 应 熟 悉 仪 器 设 备 的 功 能, 并 开 发 仪 器 设 备 的 新 功 能, 研 究 新 的 实 验 技 术 和 方 法, 提 高 使 用 效 益 5 办 公 室 监 督 仪 器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的 实 施, 根 据 课 题 任 务 的 轻 重 缓 急, 有 权 统 一 安 排 实 验 室 的 仪 器 设 备 使 用 二 仪 器 设 备 负 责 人 职 责 1 解 决 技 术 难 题, 维 护 仪 器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 2 组 织 使 用 者 做 好 技 术 消 化 工 作 ; 3 组 织 安 排 仪 器 设 备 的 科 研 使 用 任 务 ; 4 培 训 和 指 导 上 机 人 员, 扩 大 使 用 队 伍 ; 5 开 发 仪 器 和 设 备 新 功 能, 研 究 新 的 实 验 技 术 和 方 法, 提 高 使 用 效 率 ; 6 在 未 配 备 专 职 操 作 人 员 情 况 下, 承 担 分 析 测 试 任 务 ; 7 模 范 带 头 并 负 责 检 查 执 行 情 况 三 仪 器 设 备 的 维 护 1 每 年 下 半 年 各 仪 器 设 备 的 负 责 人 制 订 下 一 年 度 仪 器 设 备 的 消 耗 及 易 损 件 的 订 购 计 划 并 上 报, 由 重 点 实 验 室 领 导 成 员 讨 论 决 定 各 仪 器 设 备 的 负 责 人 具 体 联 系 报 价 及 有 关 情 况, 实 验 室 统 一 组 织 定 货 432

2 仪 器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应 及 时 组 织 力 量 检 修, 并 上 报 实 验 室, 对 于 单 纯 依 靠 实 验 室 力 量 无 法 解 决 的 故 障, 负 责 人 应 积 极 向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维 修 3 应 努 力 提 高 各 仪 器 设 备 的 使 用 效 率, 仪 器 的 使 用 与 维 护 互 相 挂 钩, 从 使 用 收 费 中 提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资 金 用 于 日 常 维 修 和 添 置 零 配 件 四 仪 器 设 备 收 费 标 准 依 据 学 校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收 费 标 准 执 行 本 室 资 助 课 题 按 收 费 标 准 的 20% 收 费 五 仪 器 设 备 日 常 管 理 与 费 用 收 支 规 定 为 了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使 用, 充 分 发 挥 大 型 测 试 仪 器 的 功 能, 为 开 放 课 题 和 校 内 教 学 科 研 服 务, 特 制 定 以 下 规 定 : 1 各 仪 器 负 责 人 应 认 真 逐 日 填 写 使 用 记 录 2 按 月 填 写 仪 器 使 用 收 费 统 计 表 交 办 公 室 3 仪 器 机 时 统 计 范 围 包 括 :1) 对 外 测 试 服 务 机 时,2) 校 内 教 学 科 研 服 务 机 时,3) 本 室 开 放 课 题 用 机 时,4) 仪 器 负 责 人 自 用 机 时,5) 仪 器 维 护 用 机 时,6) 故 障 机 时 4 收 费 范 围 : 上 述 第 1) 2) 3) 项 为 收 费 用 机 时 为 鼓 励 仪 器 负 责 人 开 发 仪 器 功 能, 第 4) 项 可 不 收 费 5 各 收 费 办 法 : 本 室 开 放 课 题 根 据 仪 器 负 责 人 提 供 的 机 时 数, 由 办 公 室 办 理 内 部 转 账 收 费, 校 内 服 务 按 实 际 机 时 和 收 费 标 准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并 开 具 收 据 6 采 用 仪 器 收 取 费 用 和 仪 器 运 行 维 护 互 相 挂 钩 的 办 法 1) 仪 器 所 收 费 用 的 20% 用 于 仪 器 日 常 运 行 所 需 的 低 值 消 耗 品 特 殊 实 验 用 的 贵 重 消 耗 品, 原 则 上 由 委 托 人 负 责, 由 相 应 的 课 题 经 费 开 支, 仪 器 负 责 人 自 用 机 时 用 消 耗 品 原 则 上 自 行 解 决 2) 仪 器 费 用 的 30% 用 于 添 置 零 配 件 更 换 件 和 改 善 实 验 室 工 作 环 境 的 必 需 品 由 仪 器 负 责 人 提 出 申 请, 由 室 务 委 员 会 讨 论 决 定 3) 其 余 50% 留 作 实 验 室 仪 器 基 金, 用 于 仪 器 的 维 修 部 分 更 新 7 特 殊 实 验 采 用 的 消 耗 件 或 装 置 的 费 用, 由 委 托 人 负 责, 实 验 室 不 负 责 开 支 433

附 4: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开 放 基 金 暂 行 办 法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设 在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包 括 四 个 方 面 : 机 械 设 计 理 论 及 制 造 装 备 在 线 监 测 与 控 制 人 体 机 能 训 练 装 备 食 品 工 程 装 备 实 验 室 设 立 开 放 基 金, 对 在 本 室 中 进 行 的 科 研 项 目 提 供 资 助, 同 时 也 欢 迎 自 带 项 目 与 资 金, 利 用 实 验 室 的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单 独 或 合 作 研 究 工 作 本 实 验 室 每 两 年 公 布 一 次 项 目 指 南, 接 收 期 限 为 一 到 两 年 的 申 请 国 内 外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产 业 部 门 和 其 他 单 位 的 科 技 工 作 者 均 可 向 我 室 提 出 项 目 申 请 一 申 请 程 序 : 1 申 请 者 首 先 与 本 实 验 室 取 得 联 系, 索 取 项 目 申 请 书, 根 据 指 南 要 求 认 真 填 写 申 请 书 一 式 四 份, 经 所 在 单 位 签 署 意 见 后 于 每 年 4 月 15 日 前 寄 交 本 实 验 室 ( 以 邮 戳 为 准 ) 2 申 请 书 由 本 实 验 室 学 术 委 员 会 评 审 批 准, 评 审 意 见 将 及 时 通 知 申 请 者, 对 获 准 项 目 发 给 课 题 计 划 任 务 书 3 申 请 者 应 根 据 评 审 意 见 填 报 课 题 计 划 任 务 书, 由 实 验 室 主 任 复 核 后 方 正 式 列 为 本 室 科 研 课 题 4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课 题 的 研 究 年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两 年, 重 大 课 题 可 分 阶 段 申 请 二 开 放 基 金 使 用 和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1 凡 经 审 批 通 过 的 课 题 基 金 只 能 用 于 在 本 实 验 室 进 行 开 放 课 题 研 究 每 个 课 题 的 资 助 强 度 为 10000 元 / 年 2 课 题 基 金 开 支 范 围 : 1) 与 资 助 开 放 课 题 直 接 有 关 的 科 研 费 用 ( 材 料 购 置 费 测 试 费 小 型 仪 器 租 用 费 等 ); 2 ) 学 术 活 动 费 ( 论 文 出 版 费 参 加 国 内 学 术 会 议 使 用 ); 3) 外 地 客 座 人 员 往 来 的 旅 差 费 住 宿 费 和 生 活 补 助 费 ; 4) 使 用 开 放 实 验 室 内 部 公 共 设 施 应 交 纳 的 维 护 费 水 电 管 理 费 等 3 课 题 基 金 管 理 的 暂 行 办 法 : 434

1) 课 题 经 费 限 于 在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校 内 进 行 财 务 结 算 经 费 的 使 用 权 由 各 申 请 课 题 的 负 责 人 掌 握, 校 外 单 位 可 委 托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内 相 应 的 专 人 代 为 管 理 使 用, 经 办 公 室 统 一 审 批 后 办 理 财 务 结 算 手 续 2) 有 关 课 题 基 金 中 材 料 费 加 工 费 器 材 配 件 购 置 费 等 开 支, 可 以 自 行 安 排 使 用, 但 课 题 研 究 结 束 后, 剩 余 的 经 费 原 材 料 器 材 配 件 等 一 律 留 在 本 实 验 室 内, 不 得 带 走 或 它 用 3) 有 关 大 型 仪 器 测 试 费 小 型 仪 器 租 用 费 及 一 些 其 它 费 用 的 开 支, 均 是 指 使 用 实 验 室 内 部 ( 含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有 关 实 验 室 ) 开 放 仪 器 设 备 而 言, 对 于 使 用 本 实 验 室 以 外 的 仪 器 费 用, 本 课 题 基 金 不 负 责 支 付 4) 有 关 客 座 人 员 的 学 术 费 用 及 旅 差 费 等 开 支, 参 照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财 务 处 规 定 的 报 销 范 围, 由 各 课 题 组 在 基 金 范 围 内 自 行 掌 握 使 用 学 术 活 动 费 旅 差 费 住 宿 费 和 生 活 补 贴 费 各 项 总 和 最 多 不 超 过 资 助 总 额 的 20% 5) 为 了 保 证 开 放 实 验 室 正 常 运 行, 课 题 基 金 中 15% 以 上 必 须 用 于 使 用 本 实 验 室 内 开 放 仪 器 设 备 的 测 试 费, 或 用 于 扩 大 实 验 室 仪 器 设 备 的 使 用 功 能 范 围, 开 发 新 的 研 究 配 套 装 置 的 费 用 上 6) 资 助 款 项 分 年 度 拨 给, 结 余 可 跨 年 度 使 用 7) 中 断 和 取 消 : 经 检 查 如 发 现 研 究 课 题 因 故 中 断 或 无 法 继 续 进 行 时, 经 重 点 实 验 室 主 任 批 准 后, 可 以 中 断 该 课 题 基 金 的 使 用 或 取 消 原 批 准 的 经 费 4 开 放 基 金 课 题 的 一 切 研 究 成 果 属 实 验 室 所 有, 成 果 申 报 和 论 文 发 表 时 的 单 位 署 名 必 须 是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作 者 隶 属 单 位 可 在 附 标 中 注 明 5 开 放 基 金 课 题 负 责 人 必 须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以 便 完 成 原 定 的 科 研 内 容, 达 到 预 期 的 研 究 目 标 课 题 负 责 人 应 按 实 验 室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做 好 阶 段 性 研 究 工 作 情 况 填 报 课 题 总 结 科 技 档 案 管 理 成 果 汇 总 和 财 务 结 算 工 作 435

附 5: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学 术 成 果 奖 励 和 资 助 暂 行 办 法 为 鼓 励 教 师 和 研 究 生 发 表 高 水 平 学 术 论 文 和 参 加 高 水 平 学 术 会 议 申 报 专 利 和 科 技 奖 励, 提 高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推 动 重 点 实 验 室 高 水 平 科 技 成 果 的 产 出, 特 制 定 本 奖 励 和 资 助 办 法 一 学 术 成 果 须 标 注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英 文 为 : Tianjin Key Laboratory of Integrated Design and On-line Monitoring for Light Industry & Food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Tianjin 300222, PR China 二 被 SCI 或 EI 收 录 的 论 文, 标 注 符 合 上 述 示 例 并 提 供 论 文 复 印 件 和 收 录 号 的, 将 得 到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奖 励, 具 体 办 法 如 下 : 1 以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为 第 一 单 位 发 表 被 SCI 收 录 的 论 文 : 将 所 发 期 刊 的 影 响 作 为 最 重 要 的 参 考 权 重, 按 中 国 科 学 院 SCI 分 区 ( 最 新 版 ) 实 行 分 级 奖 励, 具 体 奖 励 标 准 为 : 一 区 刊 物 : 奖 励 1 万 元 / 篇 二 区 刊 物 : 奖 励 6000 元 / 篇 三 区 刊 物 : 奖 励 4000 元 / 篇 四 区 刊 物 : 奖 励 2000 元 / 篇 在 中 国 科 学 院 SCI 分 区 ( 最 新 版 ) 中 未 见 但 SCI 收 录 的 期 刊 论 文, 奖 励 1500 元 / 篇 2 以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为 第 二 单 位 发 表 被 SCI 收 录 的 期 刊 论 文 奖 励 1000 元 / 篇 3 以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为 第 一 单 位 发 表 被 EI 收 录 的 期 刊 论 文, 奖 励 1500 元 / 篇 ; 以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为 第 二 单 位 发 表 被 EI 收 录 的 期 刊 论 文, 奖 励 第 一 作 者 500 元 / 篇 三 会 议 资 助 436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教 师 或 研 究 生 携 带 本 人 为 第 一 作 者 的 论 文 并 标 注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参 加 所 属 领 域 高 水 平 学 术 会 议 ( 需 室 务 委 员 会 认 定 ), 每 次 会 议 按 如 下 标 准 进 行 资 助 : 参 加 境 外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3000 元 ; 参 加 境 内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1000 元 ; 参 加 全 国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500 元 四 发 明 专 利 资 助 获 批 的 中 国 发 明 专 利 将 资 助 申 报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相 关 费 用 申 报 国 际 发 明 专 利, 由 室 委 会 讨 论 确 定 资 助 金 额 五 科 技 奖 励 参 照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奖 励 办 法 执 行 六 奖 励 经 费 从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运 行 费 中 拨 出 437

附 6: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培 养 计 划 支 持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青 年 教 师 的 培 养, 凝 聚 培 育 和 造 就 一 批 优 秀 青 年 学 术 创 新 人 才, 提 高 教 师 科 研 队 伍 的 发 展 后 劲 和 竞 争 实 力, 推 动 高 水 平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有 计 划 地 培 育 学 术 创 新 团 队 后 备 军,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申 报 条 件 1.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总 体 条 件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研 究 基 础 和 较 高 的 学 术 水 平, 成 员 之 间 具 有 相 对 集 中 的 研 究 方 向 和 共 同 研 究 的 科 技 问 题, 成 员 之 间 已 有 合 作 的 研 究 成 果, 团 队 成 员 数 量 在 3-7 人 范 围 内, 年 龄 在 40 岁 以 下 的 成 员 应 占 半 数 以 上 2.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负 责 人 的 条 件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负 责 人 应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和 副 高 级 职 称, 年 龄 在 35 岁 以 内, 具 有 较 高 的 学 术 造 诣 和 严 谨 的 科 学 作 风 ; 具 有 较 好 的 组 织 协 调 能 力 合 作 精 神 和 较 强 的 凝 聚 力 近 五 年 取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须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1) 当 前 正 主 持 或 者 主 持 并 完 成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1 项 ; 2) 已 发 表 3 篇 学 术 刊 物 论 文 被 SCI/EI 收 录, 或 者 已 经 发 表 2 篇 JCR 一 区 二 区 论 文 二 资 助 范 围 申 报 与 评 审 1. 资 助 期 限 为 3 年, 每 个 团 队 的 合 计 资 助 额 度 为 10-30 万 元, 由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建 设 项 目 经 费 中 列 支 2.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实 行 限 额 申 报, 每 个 研 究 方 向 最 多 可 申 报 1 个 团 队,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最 后 确 定 给 予 资 助 的 团 队 3.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负 责 人 须 填 写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申 报 书, 报 送 本 实 验 室 办 公 室 三 考 核 与 管 理 1.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实 行 目 标 考 核 制 在 建 设 周 期 内, 须 以 40 岁 以 下 成 员 为 主 要 成 员 完 成 下 列 成 果 中 的 三 项 1) 获 得 省 部 级 以 上 科 研 奖 励 1 项 ; 438

2) 获 得 国 家 级 科 研 项 目 1 项, 省 部 级 科 研 项 目 2 项 ; 3) 学 术 团 队 人 均 发 表 SCI/EI 收 录 论 文 2 篇 ; 4) 学 术 团 队 人 均 获 得 到 校 科 研 经 费 20 万 元 以 上 2.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专 项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40 岁 以 下 成 员 的 学 术 交 流 和 其 他 科 研 业 务 费 ( 包 括 论 文 版 面 费 信 息 采 集 费 项 目 调 研 费 等 ) 3. 青 年 学 术 团 队 的 负 责 人 因 故 不 能 继 续 履 行 职 责, 所 在 方 向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报 告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室 办 公 室, 由 室 务 会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做 出 处 理 意 见 439

附 7: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培 养 与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为 提 高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教 师 队 伍 创 新 能 力, 优 化 师 资 队 伍 结 构, 进 一 步 加 快 人 才 引 进 步 伐, 培 养 学 科 领 军 人 物, 吸 引 国 内 外 优 秀 人 才 来 我 校 从 事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进 一 步 加 强 本 实 验 室 创 新 人 才 的 培 养 和 创 新 团 队 的 建 设, 提 升 本 实 验 室 的 学 术 影 响 力 和 综 合 竞 争 力,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必 须 坚 持 科 学 规 划 全 面 考 察 科 学 评 价 确 保 质 量 的 原 则 应 优 先 保 证 专 业 和 研 究 方 向 与 本 重 点 实 验 室 一 致, 重 点 引 进 学 术 造 诣 深 厚 有 海 外 工 作 学 习 经 历 在 国 内 外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的 学 科 领 军 人 物 学 术 带 头 人 以 及 具 有 发 展 潜 力 的 青 年 学 术 骨 干 坚 持 规 划 管 理 和 注 重 实 效 相 结 合, 既 要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规 和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又 要 不 拘 一 格 吸 引 人 才 一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的 类 别 和 入 选 条 件 1.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的 对 象 为 当 年 执 行 的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人 才 引 进 暂 行 规 定 中 规 定 的 海 河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及 以 上 高 层 次 ( 含 各 类 兼 职 人 才 ) 人 才 和 海 河 学 者 培 育 计 划 入 选 者 2.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基 本 入 选 条 件 根 据 国 家 天 津 市 和 我 校 相 关 政 策 中 规 定 的 各 类 高 层 次 人 才 申 报 条 件 执 行 二 工 作 程 序 1. 制 定 计 划 每 年 11 月 份 各 研 究 方 向 根 据 重 点 实 验 室 建 设 目 标 和 发 展 规 划, 上 报 高 层 次 人 才 用 人 计 划, 实 验 室 组 织 初 审, 上 报 学 校 人 力 资 源 处, 报 校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通 过 后, 制 定 公 开 招 聘 方 案 2. 发 布 信 息 实 验 室 提 供 专 门 的 简 历 接 收 邮 箱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学 校 通 过 人 力 资 源 处 网 站 及 其 他 相 关 媒 体 和 渠 道, 向 海 内 外 公 开 发 布 人 才 招 聘 信 息 3. 资 格 审 查 1) 应 聘 人 员 向 人 力 资 源 处 和 实 验 室 提 供 应 聘 材 料 2) 相 关 研 究 方 向 负 责 人 组 织 专 家 对 应 聘 人 员 及 材 料 初 步 审 核, 并 提 出 审 核 聘 用 意 见 3) 实 验 室 组 织 专 家 组 对 拟 聘 人 选 进 行 面 试 答 辩 并 签 署 专 家 组 意 见, 确 定 高 层 次 人 才 引 进 拟 聘 用 岗 位 申 报 市 级 及 以 上 人 才 称 号 的 可 根 据 高 层 次 人 才 情 况 灵 活 掌 握 专 家 评 审 环 节 440

4. 准 备 申 报 材 料 为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申 报 市 级 及 以 上 人 才 称 号 的, 由 实 验 室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协 助 高 层 次 人 才 按 照 国 家 天 津 市 和 学 校 的 相 关 要 求 整 理 制 作 申 报 材 料, 由 人 力 资 源 处 ( 引 进 人 才 办 公 室 ) 根 据 国 家 和 天 津 市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实 验 室 按 照 反 馈 意 见 修 改 申 报 材 料 5. 学 校 审 批 根 据 实 验 室 意 见 体 检 结 果 申 报 结 果 专 家 组 评 审 意 见 首 次 聘 任 工 作 任 务 和 工 作 目 标, 以 及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人 才 引 进 暂 行 规 定 和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聘 用 制 工 作 办 法, 提 出 聘 用 岗 位 人 才 待 遇 意 见 上 报 学 校 校 长 办 公 会 研 究 确 定 6. 学 校 与 拟 引 进 高 层 次 人 才 签 订 引 进 协 议 书 实 验 室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通 知 其 向 学 校 人 力 资 源 处 咨 询 有 关 工 作 转 接 调 动 等 手 续 的 办 理 办 法 及 需 准 备 的 入 职 材 料 应 聘 人 员 提 供 的 材 料 及 填 报 的 信 息 如 有 不 实, 一 经 发 现, 立 即 取 消 应 聘 资 格 三 申 报 市 级 及 以 上 高 层 次 人 才 称 号 的 相 关 经 费 由 学 校 或 重 点 实 验 室 承 担 四 聘 用 与 考 核 根 据 国 家 及 天 津 市 有 关 政 策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人 才 引 进 暂 行 办 法 以 及 与 高 层 次 人 才 签 订 的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人 才 引 进 协 议, 对 引 进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职 责 履 行 情 况 实 验 室 建 设 情 况 等 进 行 年 度 考 核 中 期 考 核 和 聘 期 届 满 考 核 五 培 养 与 支 持 1. 获 得 高 层 次 人 才 称 号 的, 根 据 天 津 科 技 大 学 人 才 引 进 暂 行 规 定 给 予 科 研 启 动 费 安 家 费 购 房 补 贴 薪 酬 待 遇 家 属 随 迁 配 偶 工 作 安 置 等 支 持 高 层 次 人 才 办 理 入 职 手 续 使 用 绿 色 通 道 指 南, 在 办 理 各 种 入 职 手 续 时, 具 有 优 先 权, 各 个 部 门 积 极 予 以 配 合, 以 协 助 其 尽 快 展 开 工 作 2. 重 点 实 验 室 广 开 渠 道, 建 立 多 元 化 的 投 入 机 制, 在 经 费 科 研 设 备 人 员 配 置 研 究 生 招 生 指 标 等 各 类 资 源 配 置 上,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倾 斜, 为 他 们 提 供 良 好 的 教 学 科 研 条 件, 确 保 其 尽 快 建 立 起 结 构 合 理 业 绩 突 出 的 创 新 团 队 3. 高 层 次 人 才 报 到 时, 实 验 室 组 织 专 门 见 面 会, 向 高 层 次 人 才 介 绍 实 验 室 研 究 方 向 发 展 现 状 和 规 划 师 资 力 量 科 研 状 况 经 费 管 理 等 基 本 情 况 和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4. 重 点 实 验 室 加 大 对 青 年 学 术 骨 干 的 培 养 与 支 持 力 度, 探 索 有 利 于 青 年 教 师 成 长 发 展 的 工 作 机 制 对 有 潜 力 的 有 些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通 过 在 实 验 室 使 用 科 研 经 费 管 理 出 国 访 问 高 端 培 训 参 加 学 术 会 议 等 方 面 予 以 支 持 和 倾 斜, 扩 大 其 学 术 影 响 力, 促 进 他 们 尽 快 提 升 国 际 化 交 流 与 创 新 能 力, 帮 助 他 们 尽 快 成 长 为 具 有 国 内 国 际 知 名 度 的 学 科 带 头 人 对 业 绩 特 别 突 出 的 具 有 发 展 潜 力 已 经 取 得 突 出 业 绩 的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重 点 实 验 室 积 极 组 织 并 推 荐 其 申 报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优 秀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 小 杰 青 ) 教 育 部 优 秀 新 世 纪 人 才 天 津 市 131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层 次 人 选 等 各 类 人 才 资 助 项 目 441

5. 各 研 究 方 向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高 层 次 人 才 校 内 外 各 种 协 调 工 作, 确 保 其 工 作 和 生 活 配 套 条 件 及 时 到 位 要 建 立 高 层 次 人 才 跟 踪 服 务 和 沟 通 反 馈 机 制, 定 期 了 解 人 才 的 发 展 需 求 成 长 状 况 和 学 术 研 究 进 展 情 况, 及 时 解 决 工 作 和 生 活 中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努 力 营 造 重 才 爱 才 惜 才 的 人 才 工 作 氛 围, 营 造 开 放 自 由 和 宽 容 的 学 术 环 境 和 保 护 机 制 本 办 法 解 释 权 归 天 津 市 轻 工 与 食 品 工 程 机 械 装 备 集 成 设 计 与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