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96 年 度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 契 約 編 號 :96A004)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研 究 委 託 單 位 :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檢 查 局 研 究 單 位 :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研 究 人 員 : 許 林 舜 江 東 儒 吳 筱 雯 鄭 怡 婷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十 四 日
研 究 大 綱 在 電 腦 化 環 境 下,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已 成 為 金 融 檢 查 之 必 然 趨 勢 在 金 融 機 構 日 趨 龐 大 的 交 易 下, 運 用 稽 核 工 具 所 具 備 的 處 理 儲 存 統 計 及 分 析 等 功 能, 協 助 檢 查 人 員 處 理 與 分 析 受 查 機 構 業 務 資 料 及 相 關 電 腦 報 表, 能 讓 檢 查 人 員 以 更 有 效 率 及 效 果 的 方 法 進 行 檢 查 工 作 本 研 究 計 畫 主 要 目 的 係 在 針 對 現 行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研 究 利 用 電 腦 稽 核 工 具 比 對 及 分 析 受 查 機 構 業 務 資 料, 藉 以 評 估 電 腦 稽 核 工 具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提 升 檢 查 效 能 的 可 行 性 本 研 究 採 用 個 案 方 法, 以 實 地 執 行 金 融 檢 查 的 方 式, 評 估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在 金 融 檢 查 上 實 施 的 可 行 性 與 應 注 意 事 項, 並 對 適 法 性 問 題 提 出 討 論 及 建 議 本 研 究 結 果 認 為,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有 助 於 提 高 金 融 檢 查 的 效 率 與 效 果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機 制 時, 除 需 對 於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評 估 外, 亦 需 制 訂 適 當 的 執 行 程 序, 才 能 使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機 制 更 趨 完 善 本 研 究 擬 定 相 關 程 序 書, 並 透 過 個 案 研 究 分 析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可 行 性, 以 期 提 供 委 託 單 位 於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機 制 時 作 為 參 考 關 鍵 字 :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及 工 具 金 融 檢 查
Abstract In computerization circumstances, the use of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n financial examination has been an inevitable trend. When the volume of transactions i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huge, it s useful to apply the capabilities of processing, storage, statistics, and analysis provided with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to assist the financial examiners in examining the transaction data and related reports produced by computer systems and in conducting the business operation analysis in case or as a whole in a faster and more accurate manner. The main purpose of the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current financial examination practice. It investigates the application of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n conducting the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of the financial and operational information of the examinee institutions so as to evaluate whether it can aid in financial examination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 examination. The research adopts a case study method to evaluate the feasibility and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of using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n the examination. It also addresses the considerations on the legality. The research result reveals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s helpful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 examination. In addition to evaluating the use of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t s necessary to develop the appropriate procedures for using CAATTs. Accordingly, the mechanism of using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n the examination could become more sound. The research is intended to draw up the procedural documents and analyze the feasibility of making use of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n the examination by case study. It is expect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lientage in establishing the mechanism of using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in the financial examination. Key Words: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and Tools (CAATTs), Financial Examination
目 錄 研 究 大 綱 ABSTRACT 表 目 錄... i 圖 目 錄... ii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1 第 三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定 義...4 第 四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5 第 五 節 研 究 架 構...7 第 二 章 各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概 況...9 第 一 節 各 國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與 概 況...9 第 二 節 各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概 況...18 第 三 章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與 技 術...39 第 一 節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效 益...42 第 二 節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協 助 查 核 之 成 功 案 例...44 第 三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運 用 範 疇...46 第 四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限 制...47 第 五 節 常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分 析 比 較...48 第 六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選 擇...51 第 七 節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應 考 量 之 控 制...53 第 八 節 小 結...56 第 四 章 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金 融 檢 查 個 案 研 究...57 第 一 節 個 案 研 究 執 行 程 序...57 第 二 節 個 案 研 究 結 果...62 第 三 節 個 案 研 究 結 果 分 析...167 第 五 章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適 法 性 探 討 與 建 議...170 第 一 節 銀 行 法 相 關 規 範...171 第 二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相 關 規 範...174 第 三 節 財 務 隱 私 權 與 個 人 資 料 保 護...176 第 四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適 法 性 探 討...183 第 i 頁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193 第 一 節 結 論... 193 第 二 節 綜 合 建 議... 193 附 錄 : 附 錄 一 電 腦 輔 助 審 計 技 術 資 料 取 得 可 行 性 評 估 表 ( 空 白 範 本 )...199 附 錄 二 查 核 聯 絡 書 ( 空 白 範 本 )...200 附 錄 三 訪 談 紀 錄 表 ( 空 白 範 本 )...206 附 錄 四 ACL 巨 集...208 附 錄 五 常 用 函 數 說 明...231 附 錄 六 ACL 巨 集 測 試 報 告...234 附 錄 七 電 腦 輔 助 審 計 技 術 資 料 查 核 工 作 控 制 表 ( 空 白 範 本 )...265 附 錄 八 處 理 紀 錄 檔...269 附 錄 九 電 腦 輔 助 審 計 技 術 資 料 移 除 確 認 表 ( 空 白 範 本 )...322 附 錄 十 期 中 期 末 審 查 會 議 紀 錄...323 附 錄 十 一 報 告 修 改 對 照 表....328 第 ii 頁
表 目 錄 表 一 SEER 模 型 說 明...22 表 二 CAEL 系 統 評 估 說 明...24 表 三 CAEL 模 型 與 SCOR 模 型 比 較 表...26 表 四 我 國 與 美 國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比 較...30 表 五 ACL EXCEL 及 ACCESS 比 較 表...50 表 六 查 核 範 圍 與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查 核 目 標 對 照 表...63 表 七 常 見 之 評 估 授 信 資 產 分 類 所 需 資 料...73 表 八 應 取 得 之 檔 案 及 欄 位 說 明...80 表 九 定 義 產 出 之 查 核 結 果 檔...93 表 十 匯 入 資 料 欄 位 說 明...101 表 十 一 ACL 全 域 變 數 對 應 表...157 表 十 二 ACL 產 出 欄 位...159 第 i 頁
圖 目 錄 圖 一 計 畫 研 究 步 驟 與 內 容...6 圖 二 美 國 聯 邦 機 構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圖...11 圖 三 英 國 財 政 部 英 格 蘭 銀 行 與 金 融 總 署 關 係 圖...14 圖 四 日 本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圖...17 圖 五 金 融 監 理 方 式...18 圖 六 審 計 機 關 應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之 查 核 成 果...46 圖 七 ACL 查 核 步 驟 流 程 圖...86~90 第 ii 頁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資 訊 科 技 的 蓬 勃 發 展, 促 使 各 金 融 機 構 紛 紛 發 展 各 項 應 用 系 統 及 自 動 化 設 備, 使 得 金 融 機 構 的 交 易 資 料 儲 存 方 式, 以 及 內 部 控 制 結 構 審 計 軌 跡 等, 皆 不 同 於 過 往 面 臨 整 體 查 核 環 境 的 改 變, 以 及 因 應 現 行 金 融 機 構 的 龐 大 交 易 量 及 複 雜 作 業 環 境, 檢 查 人 員 應 適 時 修 正 傳 統 審 計 方 法 與 程 序, 同 時 善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長 處, 協 助 檢 查 人 員 快 速 又 正 確 的 處 理 資 料, 並 且 在 審 計 效 率 與 審 計 品 質 提 升 的 同 時, 達 成 有 效 評 估 受 查 對 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營 運 績 效 及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的 目 的 在 電 腦 化 環 境 下,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已 成 為 金 融 檢 查 之 必 然 趨 勢 政 府 機 關 欲 應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在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上, 有 必 要 就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深 入 研 究, 並 探 討 其 適 法 性 實 施 之 具 體 步 驟 與 應 注 意 事 項, 以 奠 定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基 石, 進 一 步 拓 展 金 融 檢 查 領 域 的 廣 度 與 深 度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方 法 與 架 構, 並 對 於 現 行 法 令 的 規 範 與 要 求 進 行 瞭 解, 進 而 提 出 將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導 入 金 融 檢 查 之 具 體 建 議, 以 作 為 未 來 政 府 機 關 發 展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基 礎 依 據 前 述 之 研 究 動 機, 擬 定 本 計 畫 之 目 標 包 括 : 一 分 析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之 情 形 二 評 估 我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可 行 性 及 妥 適 性 三 探 討 我 國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第 1 頁
茲 就 上 述 目 標 說 明 如 下 : 一 分 析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情 形 在 資 訊 科 技 環 境 下, 金 融 機 構 的 作 業 流 程 與 資 料 處 理, 已 經 大 量 採 用 電 子 化 方 式 進 行 使 用 電 腦 化 資 訊 系 統, 造 成 金 融 機 構 在 執 行 作 業 與 交 易 時, 可 能 衍 生 出 下 列 風 險, 包 括 : 程 式 或 程 序 錯 誤 導 致 資 料 處 理 錯 誤, 業 務 種 類 多 交 易 量 大 且 程 式 複 雜 難 以 偵 測 錯 誤, 資 料 檔 案 集 中 導 致 竊 取 破 壞 竄 改 容 易 等 面 臨 這 樣 的 環 境 變 遷, 以 及 其 所 衍 生 出 的 風 險, 傳 統 以 人 工 進 行 查 核 的 方 式 已 不 足 以 因 應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所 需, 因 此 檢 查 人 員 在 金 融 檢 查 方 式 上 勢 必 有 所 改 變 依 據 國 際 最 高 審 計 機 構 組 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upreme Audit Institutes, 簡 稱 INTOSAI) 發 佈 的 專 案 研 究, 以 及 各 國 政 府 審 計 機 關 所 執 行 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案 例 中, 常 歸 結 出 因 為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使 用, 使 檢 查 人 員 得 以 突 破 傳 統 人 工 查 核 的 限 制, 運 用 稽 核 工 具 所 具 備 的 處 理 儲 存 排 序 與 執 行 各 種 測 試 及 統 計 分 析 等 功 能, 增 進 檢 查 人 員 在 規 劃 執 行 等 查 核 階 段 的 效 率 與 效 果, 進 一 步 促 進 稽 核 品 質 與 效 能 的 提 升 爰 此, 本 研 究 將 參 酌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政 府 機 關 或 外 部 檢 查 人 員 之 經 驗, 瞭 解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於 其 金 融 檢 查 上 之 應 用, 以 發 展 對 於 建 置 我 國 金 融 檢 查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參 考 架 構 二 評 估 我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可 行 性 及 妥 適 性 以 現 時 資 訊 產 業 及 軟 體 工 程 的 發 達 程 度 而 言, 可 供 檢 查 人 員 選 擇 的 軟 體 工 具 極 為 多 樣 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選 擇 研 究 方 面, 審 計 部 曾 委 託 學 者 辦 理 審 計 部 電 腦 審 計 作 業 規 劃 研 究 1, 透 過 深 入 訪 談 審 計 部 門 日 常 業 務 與 作 業 方 式, 瞭 解 各 審 計 業 務 部 門 對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需 求, 並 評 估 市 面 上 多 種 審 計 工 具, 包 括 :ACL 1 參 考 資 料 : 吳 琮 璠, 審 計 部 電 腦 審 計 作 業 規 劃 研 究, 審 計 部, 民 國 84 年 6 月 第 2 頁
IDEA FOCAUDIT APPLAUD 及 PARADOX, 依 據 該 研 究 報 告 的 評 估 結 果, 研 究 認 為 審 計 部 以 ACL 做 為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最 為 適 宜 2 另 外, 依 據 二 六 年 國 際 內 部 稽 核 協 會 的 調 查, 檢 查 人 員 最 常 使 用 的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為 :Excel ACL 及 Access, 而 針 對 資 料 擷 取 資 料 分 析 及 舞 弊 偵 測 三 項 功 能 進 行 滿 意 度 調 查,ACL 獲 得 的 滿 意 度 最 高, 其 次 為 Excel 本 研 究 將 就 現 行 通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從 資 料 正 確 性 安 全 性 及 效 率 性 等 層 面, 分 析 各 軟 體 主 要 功 能 及 特 色, 並 以 個 案 研 究 方 式, 針 對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金 融 檢 查 項 目 查 核 之 可 行 性 進 行 評 估, 以 供 日 後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機 制 的 參 考, 並 提 出 將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技 術 導 入 金 融 檢 查 之 具 體 建 議 三 探 討 我 國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2 金 融 檢 查 的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金 融 機 構 各 項 作 業 的 檢 查, 促 使 金 融 體 系 健 全 運 作, 防 止 弊 端 或 經 營 失 敗 之 情 事 發 生, 並 進 一 步 提 供 金 融 機 構 及 政 府 機 關 相 關 決 策 的 參 考 依 據 金 融 檢 查 的 過 程, 尤 其 是 在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執 行 上, 因 為 檢 查 方 式 由 現 行 人 工 查 核 轉 變 為 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執 行, 造 成 查 核 資 料 的 取 得 範 圍 與 型 態 有 所 改 變, 並 可 能 涉 及 銀 行 客 戶 財 務 隱 私 保 障 的 問 題 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範 疇 中, 檢 查 單 位 須 考 量 檢 查 的 執 行 與 資 料 的 取 得 是 否 依 據 法 律 之 授 權, 以 避 免 人 民 權 利 受 到 不 當 行 政 行 為 之 侵 害 我 國 在 電 腦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銀 行 法 金 融 業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安 全 維 護 計 畫 標 準 等 法 規 中, 皆 已 制 訂 銀 行 對 客 戶 資 料 的 保 密 義 務, 以 及 公 務 機 關 對 個 人 資 料 之 蒐 集 或 電 腦 處 理 等 相 關 規 範 本 研 究 認 為,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機 制 需 配 合 現 行 法 制 之 規 定, 爰 此, 本 計 畫 將 針 對 主 管 機 關 目 前 已 頒 訂 之 相 關 法 規 函 令 規 參 考 資 料 :http://www.acl.com/pdfs/iia_survey_summary.pdf 第 3 頁
範 進 行 瞭 解, 探 討 電 腦 稽 核 在 金 融 檢 查 之 適 法 性, 並 研 擬 法 令 規 範 方 面 之 建 議, 以 供 日 後 能 順 利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機 制, 並 促 使 我 國 金 融 檢 查 架 構 更 趨 完 善 第 三 節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定 義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依 其 使 用 目 的 可 區 分 為 三 大 類, 即 測 試 程 式 功 能 之 電 腦 稽 核 技 術 測 試 電 腦 檔 案 之 電 腦 稽 核 技 術 及 利 用 電 腦 3 為 工 具 以 輔 助 查 核 工 作 之 電 腦 稽 核 技 術 本 研 究 中 所 稱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係 指 在 利 用 電 腦 為 工 具 以 輔 助 查 核 的 層 級 中, 用 以 執 行 覆 核 處 理 結 果 之 技 術 的 工 具 所 謂 覆 核 處 理 結 果 之 技 術, 係 指 比 較 篩 選 分 析 計 算 等, 可 運 用 來 檢 查 受 查 者 資 料 處 理 結 果 的 方 法, 而 執 行 覆 核 處 理 結 果 之 技 術 的 工 具, 則 包 括 : 套 裝 軟 體 公 用 程 式 特 定 用 途 程 式 等, 常 見 的 ACL Excel Access SQL IDEA 等 軟 體, 即 屬 執 行 覆 核 處 理 結 果 之 技 術 的 工 具, 亦 為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本 研 究 目 的 之 一, 係 在 針 對 現 行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研 究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比 對 及 分 析 受 查 單 位 之 財 業 務 資 料, 藉 以 評 估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可 行 性, 故 本 研 究 之 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為 討 論 對 象 並 於 第 三 章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與 工 具 中, 說 明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與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差 異 3 參 考 資 料 : (1) 吳 琮 璠 (1991a), 電 腦 審 計 技 術 實 證 研 究 -- 使 用 與 不 使 用 的 差 異 探 討 ( 上 ), 會 計 研 究 月 刊, 第 73 期, 頁 22-26 (2) 吳 琮 璠 (1991b), 電 腦 審 計 技 術 實 證 研 究 -- 使 用 與 不 使 用 的 差 異 探 討 ( 下 ), 會 計 研 究 月 刊, 第 74 期, 頁 92-98 第 4 頁
第 四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流 程 本 研 究 首 先 將 蒐 集 先 進 國 家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現 況, 以 及 常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相 關 資 料, 透 過 文 獻 及 現 行 實 務 作 法 的 探 討, 以 及 個 案 研 究 結 果 的 分 析, 評 估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可 行 性 及 妥 適 性 本 研 究 採 個 案 研 究 之 原 因, 係 因 為 個 案 研 究 較 能 詳 盡 記 錄 研 究 過 程 中, 所 觀 察 到 的 現 象 及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使 最 終 結 果 的 呈 現 較 為 具 體 而 實 際 本 研 究 希 望 利 用 實 際 銀 行 資 料, 配 合 常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運 用, 以 及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檢 查 局 發 佈 之 銀 行 檢 查 手 冊 的 查 核 事 項, 驗 證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效 能, 並 提 供 委 託 研 究 單 位 發 展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導 入 金 融 檢 查 的 具 體 建 議 本 研 究 執 行 流 程 如 下 圖 所 示 : 第 5 頁
資 料 蒐 集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查 核 概 況 金 融 檢 查 項 目 及 相 關 規 範 通 用 電 腦 稽 核 軟 體 資 訊 相 關 法 令 與 審 計 規 定 相 關 文 獻 法 規 實 務 作 法 之 分 析 與 研 究 擬 定 實 地 作 業 檢 查 計 畫 個 案 實 地 作 業 檢 查 撰 寫 評 估 報 告 及 建 議 事 項 圖 一 計 畫 研 究 步 驟 與 內 容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 第 6 頁
第 五 節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共 分 為 五 個 章 節, 各 章 節 研 究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第 一 章 緒 論 闡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並 說 明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流 程 與 研 究 架 構 第 二 章 各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概 況 本 章 首 先 簡 介 目 前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之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以 及 金 融 監 理 實 施 現 況 之 後 說 明 目 前 各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實 施 內 容 現 況 及 發 展 架 構, 俾 提 出 我 國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架 構 之 初 步 建 議 第 三 章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與 技 術 本 章 將 簡 介 常 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並 彙 整 目 前 國 內 外 學 者 的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說 明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使 用 效 益 使 用 時 機, 以 及 在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檢 查 時, 可 能 遭 遇 到 的 限 制 並 且 針 對 目 前 檢 查 人 員 常 用 的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分 析 其 主 要 功 能 與 特 色 第 四 章 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金 融 檢 查 個 案 研 究 本 章 說 明 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金 融 檢 查 個 案 研 究 的 執 行 方 式 與 執 行 程 序, 執 行 程 序 可 區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規 劃 階 段 查 核 工 作 執 行 階 段, 以 及 結 果 分 析 階 段 本 章 將 記 錄 個 案 研 究 中 各 階 段 執 行 狀 況, 並 探 討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可 行 性 及 妥 適 性 第 7 頁
第 五 章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適 法 性 探 討 與 建 議 本 章 首 先 列 舉 目 前 國 內 外 有 關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輔 助 稽 核 之 相 關 審 計 準 則, 以 及 主 管 機 關 頒 佈 的 法 規 函 令 ( 包 括 : 財 務 隱 私 權 法 電 腦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等 ) 本 章 針 對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適 法 性 議 題, 進 行 分 析 與 探 討, 並 且 提 出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相 關 建 議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歸 納 本 研 究 之 成 果 與 結 論, 彙 整 對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相 關 建 議, 俾 提 供 委 託 單 位 在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架 構 之 參 考 第 8 頁
第 二 章 各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概 況 一 美 國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與 概 況 4 第 一 節 各 國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與 概 況 美 國 是 由 聯 邦 組 成 的 國 家, 其 金 融 亦 採 聯 邦 與 州 府 分 權 之 制 4 度 其 分 工 原 則 大 致 如 下 : ( 一 )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ederal Reserve Board, FRB) 美 國 聯 邦 準 備 體 系 (Federal Reserve System, FRS) 5 下 設 有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ederal Reserve Board, FRB), 其 地 位 類 似 中 央 銀 行, 負 責 管 理 全 國 金 錢 供 需 各 銀 行 準 備 金 審 核 各 銀 行 的 穩 定 性 以 及 制 訂 金 融 危 機 處 理 政 策 國 家 貨 幣 政 策, 並 負 責 維 持 金 融 體 系 安 定 等 其 監 理 對 象 包 括 所 有 州 立 案 之 FRS 會 員 銀 行 銀 行 控 股 公 司 外 商 銀 行 及 艾 奇 法 案 公 司 ( 二 ) 通 貨 監 理 局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 OCC) OCC 於 一 八 六 三 年 依 國 家 銀 行 法 (National Bank Act) 設 立, 為 歷 史 最 悠 久 的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OCC 隸 屬 於 財 政 部, 其 下 設 有 顧 問 團 銀 行 監 理 政 策 部 門 銀 行 監 理 作 業 部 門 共 同 經 濟 事 務 部 門 行 政 部 門 立 法 及 公 共 事 務 部 門 以 及 法 務 部 門 OCC 的 監 理 對 象 為 聯 邦 立 案 銀 行, 以 及 外 國 銀 行 在 美 分 支 機 構 監 察 內 容 包 括 執 行 金 檢 分 行 設 立 之 核 准 制 訂 銀 參 考 資 料 : (1) 翁 如 妤, 金 融 自 由 化 下 金 融 監 理 體 制 的 變 革 - 兼 論 我 國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之 源 起 與 發 展 現 況, 中 央 大 學 產 業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民 國 94 年 (2) 美 國 通 貨 監 理 局 :http://www.occ.treas.gov/aboutocc.htm (3) 美 國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http://www.federalreserve.gov/pubs/frseries/frseri.htm 5 FRS 為 美 國 的 中 央 銀 行 體 制, 主 要 管 理 貨 幣 供 應, 決 定 成 員 銀 行 的 法 定 準 備 金 監 督 造 幣 廠 影 響 資 金 轉 移 促 進 支 票 的 清 算 和 託 收 以 及 審 查 成 員 銀 行 等, 其 下 設 有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ederal Reserve Board, FRB) 第 9 頁
行 營 運 作 業 方 面 之 強 化 措 施 聯 邦 註 冊 銀 行 之 合 併 案 審 理 破 產 宣 告 與 核 發 執 照 等 ( 三 )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FDIC) FDIC 負 有 清 理 失 敗 銀 行, 擔 任 清 算 人 的 責 任, 同 時 也 擔 任 部 分 金 融 監 理 的 監 督 機 關, 性 質 與 我 國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相 似 依 據 銀 行 法 的 規 定, 所 有 聯 邦 立 案 銀 行 必 須 加 入 FDIC, 而 州 立 的 銀 行 可 選 擇 自 由 加 入 FDIC 主 要 監 理 對 象 為 有 加 入 投 保 而 非 聯 邦 準 備 體 系 ( FederalReserveSystem, FRS) 會 員 的 銀 行 有 投 保 的 儲 蓄 銀 行 ( 四 ) 儲 蓄 監 理 機 構 (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 OTS) OTS 的 成 立 係 依 據 一 九 八 九 年 金 融 機 構 改 革 復 甦 及 執 行 法 案 (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 其 前 身 為 聯 邦 房 屋 貸 款 銀 行 委 員 會 (Federal Home Loan Bank Board) OTS 行 政 上 隸 屬 於 財 政 部, 在 美 國 設 有 四 個 區 辦 公 室, 總 部 設 於 華 盛 頓 特 區 其 主 要 的 監 理 對 象 為 聯 邦 立 案 及 州 立 案 之 儲 貸 機 構 儲 貸 協 會 控 股 公 司 ( 五 ) 信 用 合 作 社 管 理 局 ( NationalCreditUnion Administration, NCUA) 一 九 七 年 依 據 聯 邦 信 用 合 作 社 法 成 立 的 NCUA, 監 理 對 象 為 參 加 NCUA 保 險 的 聯 邦 及 州 立 案 信 用 聯 盟 第 10 頁
財 政 部 (Treasury) 維 持 經 濟 金 融 繁 榮 與 安 全 制 訂 金 融 政 策 全 國 財 政 與 稅 制 法 規 之 頒 佈 實 施 強 化 金 融 機 構 公 司 治 理 美 國 通 貨 監 理 局 (OCC) 隸 屬 財 政 部, 但 財 務 獨 立 負 責 本 國 銀 行 金 融 法 規 之 制 訂 與 管 理 監 理 外 國 銀 行 在 美 分 支 機 構 及 聯 邦 註 冊 之 本 國 銀 行 預 算 無 須 經 國 會 審 查 ; 其 經 費 來 源 為 監 理 規 費 及 投 資 政 府 公 債 之 利 息 收 入 美 國 儲 蓄 監 理 機 構 (OTS) 監 理 聯 邦 立 案 及 州 立 案 之 要 保 儲 貸 機 構 儲 貸 協 會 控 股 公 司 定 期 向 國 會 報 告 美 國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RB) 監 理 所 有 州 立 案 會 員 銀 行 銀 行 控 股 公 司 聯 邦 立 案 與 州 立 案 會 員 銀 行 之 國 外 分 行 外 國 銀 行 在 美 之 州 立 案 分 行 及 辦 事 處 執 行 貨 幣 政 策 維 護 支 付 系 統 穩 定 運 作 維 護 金 融 體 系 安 定 防 範 金 融 市 場 發 生 系 統 性 風 險 美 國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DIC) 監 理 州 立 案 非 會 員 要 保 銀 行 要 保 之 州 立 案 非 會 員 銀 行 之 國 外 分 行 外 國 銀 行 在 美 之 州 立 案 分 行 及 辦 事 處 負 責 存 款 保 險 業 務 美 國 信 用 合 作 社 管 理 局 (NCUA) 監 理 聯 邦 立 案 信 用 合 作 社 州 立 案 要 保 信 用 合 作 社 財 政 部 : 負 責 制 定 金 融 政 策 及 全 國 財 政 與 稅 制 法 規 之 頒 布 實 施 FRB: 負 責 貨 幣 政 策 之 執 行 及 州 立 案 會 員 銀 行 銀 行 控 股 公 司 聯 邦 立 案 與 州 立 案 會 員 銀 行 國 外 分 行 之 金 融 監 理 OCC: 負 責 本 國 銀 行 金 融 法 規 之 制 定 與 管 理 准 駁 聯 邦 立 案 之 本 國 銀 行 及 金 融 監 理 FDIC: 負 責 州 立 案 非 會 員 要 保 銀 行 要 保 州 立 案 非 會 員 銀 行 國 外 分 行 外 國 銀 行 在 美 州 立 案 分 行 及 辦 事 處 之 金 融 監 理 與 存 款 保 險 業 務 OTS: 負 責 儲 貸 機 構 金 融 監 理 NCUA: 負 責 信 用 合 作 社 金 融 監 理 圖 二 美 國 聯 邦 機 構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圖 6 (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 6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日 本 韓 國 等 五 國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彙 整,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民 國 94 年 11 月 第 11 頁
7 二 英 國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與 概 況 英 國 自 一 九 九 五 年 爆 發 霸 菱 (Barings) 事 件 後, 即 進 行 一 連 串 的 金 融 改 革, 其 中 以 強 化 英 格 蘭 銀 行 ( 即 為 英 國 中 央 銀 行 ) 貨 幣 政 策 執 行 上 的 獨 立 性 及 設 立 單 一 綜 合 型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最 為 重 要 一 九 九 七 年 各 監 理 部 門 的 整 合 動 作 開 始 展 開, 首 先 由 證 券 及 投 資 委 員 會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Board,SIB) 統 一 掌 管 銀 行 證 券 保 險 業 作 為 開 端, 並 於 同 年 10 月 更 名 為 金 融 服 務 管 理 局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FSA), 之 後 陸 續 將 下 述 單 位 的 監 理 職 權 併 入 FSA: ( 一 ) 購 屋 協 會 管 理 委 員 會 (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 BSC) ( 二 ) 互 助 協 會 管 理 委 員 會 (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 FSC) ( 三 ) 投 資 顧 問 管 理 組 織 (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IMRO) ( 四 ) 個 人 投 資 局 (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 PIA) ( 五 ) 互 助 組 織 登 記 局 ( RegistryofFriendlySocieties,RFS) ( 六 ) 證 券 及 期 貨 管 理 局 (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 SFA) ( 七 ) 英 格 蘭 銀 行 之 監 理 及 監 事 處 (SupervisionandSurveillance Division of the Bank of England, S&S) ( 八 ) 貿 易 及 產 業 部 之 保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 InsuranceDirectorate of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ID) ( 九 ) 證 券 投 資 管 理 委 員 會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Board, SIB) 7 參 考 資 料 : (1) 英 國 金 融 總 署 :http://www.fsa.gov.uk/pubs/policy/launch.pdf (2) 英 國 英 格 蘭 銀 行 :http://www.bankofengland.co.uk/about/history/major_developments5.htm 第 12 頁
一 九 八 八 年 六 月 隨 著 英 格 蘭 銀 行 法 的 生 效, 關 於 金 融 體 系 的 管 理 權, 分 由 三 機 關 負 責 : 英 格 蘭 銀 行 專 司 貨 幣 政 策 的 制 訂 ;FSA 負 責 銀 行 監 理 及 預 防 市 場 濫 用 ; 財 政 部 負 責 整 體 監 理 架 構 的 規 劃 及 法 律 制 訂, 但 不 干 預 英 格 蘭 銀 行 及 FSA 的 日 常 作 業 英 格 蘭 銀 行 及 FSA 在 其 職 權 範 圍 內, 若 發 現 重 大 金 融 問 題, 應 彼 此 通 知, 並 立 即 將 該 問 題 及 其 後 續 發 展 報 請 財 政 部 金 融 服 務 暨 市 場 法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of 2000) 生 效 後,FSA 於 二 一 年 十 一 月 成 為 英 國 金 融 服 務 唯 一 的 監 理 機 關 此 外, 財 政 部 更 賦 予 FSA 額 外 的 任 務, 如 二 四 年 十 一 月 要 求 FSA 管 理 抵 押 業 務 以 及 二 五 年 一 月 要 求 FSA 管 理 一 般 保 險, 使 FSA 的 監 理 權 限 再 擴 大 FSA 設 有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成 員 由 財 政 部 長 指 派, 其 中 包 含 三 位 執 行 董 事 ( 其 中 一 位 為 董 事 會 主 席 ) 及 九 位 非 執 行 董 事 董 事 會 制 訂 FSA 政 策, 日 常 作 業 決 策 及 員 工 管 理 則 由 執 行 董 事 負 責 FSA 依 據 產 業 的 八 大 特 性, 設 有 : 資 產 管 理 (Asset Management) 銀 行 (Banking) 資 本 市 場 (Capital Markets) 保 險 (Insurance) 零 售 媒 介 (Retail Intermediaries) 消 費 者 (Consumers) 及 金 融 犯 罪 與 金 融 穩 定 (Financial Crime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八 大 部 門, 分 別 針 對 資 金 投 資 核 准 設 立 金 融 監 理 強 制 導 正 及 消 費 者 關 係 等 進 行 分 工 管 理, 監 理 範 圍 擴 及 銀 行 證 券 及 保 險 業 第 13 頁
財 政 部 (Treasury) 專 責 法 令 之 制 訂 及 整 體 金 融 監 理 體 系 之 建 立 金 融 體 系 面 臨 重 大 風 險 重 大 金 融 弊 案 消 費 者 或 投 資 人 權 益 受 損, 及 強 迫 作 證 權 等 工 作, 由 財 政 部 主 導 ( 但 對 英 格 蘭 銀 行 及 金 融 總 署 日 常 運 作 不 負 行 政 責 任 ) 英 國 金 融 總 署 (FSA) 金 融 機 構 營 業 執 照 核 准 與 吊 銷 金 融 機 構 業 務 經 營 審 慎 準 則 之 制 訂 對 各 類 金 融 機 構 之 監 督 檢 查 有 權 調 查 並 處 分 問 題 機 構 透 過 財 政 部 向 國 會 負 責 獨 立 行 使 金 融 監 理 權 限 金 融 法 案 由 財 政 部 向 國 會 提 出 發 佈 之 行 政 命 令 應 立 刻 副 知 財 政 部 英 國 英 格 蘭 銀 行 (The Bank of England) 專 責 貨 幣 政 策 ( 含 利 率 匯 率 等 ) 之 執 行 國 內 外 支 付 系 統 等 金 融 體 系 之 建 置 及 改 善 財 政 部 : 專 責 法 令 之 制 定 及 整 體 金 融 體 系 之 建 立 英 格 蘭 銀 行 : 專 責 貨 幣 政 策 之 執 行 及 支 付 系 統 之 監 控 金 融 總 署 (FSA): 專 責 英 國 金 融 服 務 業 之 金 融 監 理 檢 查 處 分 等 監 理 工 作 FSA 為 獨 立 監 理 機 構, 透 過 財 政 部 向 國 會 負 責 該 機 構 依 法 每 年 向 財 政 部 長 提 出 報 告, 再 由 財 政 部 長 向 國 會 報 告, 而 其 金 融 法 案 亦 由 財 政 部 向 國 會 提 出 其 經 費 源 自 受 查 機 構 繳 交 之 年 費 及 檢 查 費 圖 三 英 國 財 政 部 英 格 蘭 銀 行 與 金 融 總 署 關 係 圖 8 (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 8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日 本 韓 國 等 五 國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彙 整,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民 國 94 年 11 月 第 14 頁
三 日 本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與 概 況 財 務 省 為 主 要 的 法 定 監 理 機 關, 其 監 理 對 象 為 普 通 銀 行 ( 包 含 都 市 銀 行 地 方 銀 行 外 匯 專 業 銀 行 及 外 國 銀 行 在 日 分 行 等 ) 長 期 信 用 銀 行 信 託 銀 行 公 營 金 融 機 構 相 互 銀 行 保 險 公 司 證 券 公 司 等 另 外, 財 務 省 所 屬 的 地 區 分 支 單 位 財 務 局, 則 負 責 信 用 金 庫 勞 動 金 庫 規 模 較 小 的 相 互 銀 行 及 信 用 組 合 的 監 理 工 作 此 外, 日 本 的 公 營 金 融 機 構 大 致 均 由 財 務 省 負 責 監 督 管 理, 惟 亦 有 與 其 他 單 位 共 同 監 理 者, 如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公 庫 由 財 務 大 臣 及 通 產 大 臣 共 同 監 理, 環 境 衛 生 公 庫 由 財 務 大 臣 及 衛 生 大 臣 共 同 監 理 一 九 八 年 代 以 後 日 本 爆 發 金 融 危 機, 長 期 存 在 於 金 融 體 制 的 結 構 性 問 題 逐 漸 浮 現, 迫 使 日 本 金 融 體 系 走 向 變 革 一 九 九 七 年 六 月 日 本 通 過 金 融 監 督 廳 設 置 法 案, 由 金 融 監 督 廳 承 接 大 藏 省 的 金 融 檢 查 部 銀 行 局 及 證 券 局 的 金 融 監 督 部 門,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正 式 獨 立 為 金 融 監 督 廳 (Financial Supervisory Agency), 為 直 屬 於 總 理 府 下 的 金 融 監 理 單 位 而 財 務 省 仍 繼 續 負 責 金 融 制 度 的 規 劃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為 促 進 金 融 改 造 設 有 金 融 再 生 委 員 會, 日 本 金 融 監 督 廳 即 為 金 融 再 生 委 員 會 的 執 行 機 構 一 九 九 九 年 通 過 解 除 控 股 公 司 設 立 禁 止 後 之 金 融 相 關 整 備 法, 允 許 金 融 業 者 跨 業 整 合 二 年 七 月 金 融 監 督 廳 承 接 原 屬 財 務 省 金 融 企 劃 局 的 金 融 制 度 規 劃 及 法 案 起 草 工 作 而 財 務 省 僅 處 理 國 家 財 務 的 行 政 事 務 金 融 危 機 的 管 理 與 規 劃 二 一 年 一 月 金 融 監 督 廳 更 名 為 金 融 廳, 改 隸 內 閣 府 下, 管 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銀 行 證 券 保 險 農 林 漁 會 及 非 銀 行 的 金 融 機 構, 確 立 金 融 廳 獨 立 行 使 監 理 權 限 的 地 位 第 15 頁
現 行 的 日 本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為 金 融 廳, 其 主 要 內 部 組 織 包 括 總 務 企 劃 局 檢 查 局 監 督 局 及 事 務 局 各 局 相 關 執 掌 如 下 : ( 一 ) 總 務 企 劃 局 : 總 務 企 劃 局 掌 管 金 融 廳 內 部 的 行 政 管 理 及 制 度 規 劃, 舉 凡 制 度 規 劃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訂 定 會 計 師 管 理 執 行 預 算 編 列 等, 皆 為 總 務 企 劃 局 的 職 權 ( 二 ) 檢 查 局 : 主 要 任 務 為 檢 查 金 融 機 構, 包 含 檢 查 方 針 的 擬 訂 與 執 行 ( 三 ) 監 督 局 : 針 對 檢 查 局 的 檢 查 報 告, 監 督 銀 行 保 險 證 券 事 業 及 處 分 違 法 金 融 機 構 旗 下 設 有 總 務 課 ( 負 責 監 督 政 策 的 擬 定 ) 銀 行 第 一 科 銀 行 第 二 科 保 險 課 及 證 券 課 ( 負 責 監 督 證 券 公 司 及 投 資 信 託 委 託 業 者 ) ( 四 ) 證 券 交 易 監 視 委 員 會 之 事 務 局 : 處 理 證 券 交 易 的 檢 查 審 查 及 責 任 追 訴 等 工 作 ( 五 ) 公 認 會 計 師 監 查 審 查 會 之 事 務 局 : 負 責 會 計 師 考 試 及 會 計 師 專 業 品 質 的 管 理 等 由 各 局 的 職 掌 可 得 知, 日 本 金 融 廳 的 職 掌 乃 跨 領 域 為 監 督 及 檢 查, 依 據 不 同 的 功 能 設 定 內 部 機 關, 而 非 單 純 以 銀 行 證 券 或 保 險 來 分 配 內 部 組 織 的 職 掌, 此 與 我 國 由 金 管 會 銀 行 局 證 券 期 貨 局 及 保 險 局, 分 別 監 理 銀 行 證 券 及 保 險 的 方 式 不 同 第 16 頁
內 閣 府 中 央 銀 行 (Bank of Japan) 貨 幣 政 策 之 執 行 擔 任 最 後 融 通 者 角 色 金 融 聽 (FSA) 負 責 經 常 性 金 融 機 構 之 檢 查 負 責 金 融 制 度 之 企 劃 與 擬 定 擁 有 法 律 提 案 權 督 促 銀 行 業 開 發 新 金 融 商 品 研 擬 因 應 擠 兌 處 置 措 施 制 訂 證 券 市 場 交 易 規 則 制 訂 商 業 會 計 準 則 資 金 來 源 由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並 受 國 會 監 督 財 務 省 負 責 制 訂 處 理 金 融 危 機 之 制 度 與 政 策 負 責 研 擬 處 理 倒 閉 金 融 機 構 之 制 度 與 政 策 負 責 維 持 金 融 體 系 安 定 擁 有 法 律 提 案 權 證 券 交 易 監 理 委 員 會 檢 查 證 券 公 司 交 易 公 正 性 調 查 違 反 證 交 法 案 件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of Japan) 專 責 存 款 保 險 業 務 金 融 廳 : 負 責 金 融 法 令 與 金 融 政 策 之 制 定 准 駁 金 融 機 構 之 設 立 負 責 所 有 金 融 機 構 之 日 常 監 理 與 檢 查 制 定 證 券 市 場 交 易 規 則 及 商 業 會 計 準 則 該 機 構 具 有 法 律 提 案 權, 其 資 金 來 源 由 政 府 編 列 預 算 並 受 國 會 監 督 財 務 省 : 負 責 制 定 處 理 金 融 危 機 暨 倒 閉 金 融 機 構 之 制 度 與 政 策 維 持 金 融 體 系 安 定 日 本 央 行 : 負 責 貨 幣 政 策 之 執 行 並 擔 任 最 後 融 通 者 角 色 圖 四 日 本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圖 9 (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 9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日 本 韓 國 等 五 國 金 融 監 理 分 工 彙 整,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民 國 94 年 11 月 第 17 頁
第 二 節 各 國 以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概 況 10 金 融 監 理 廣 義 的 概 念 可 包 含 三 個 不 同 層 面 : 第 一 個 層 面 為 金 融 機 構 本 身 的 自 律 系 統, 包 括 : 內 部 控 制 體 系 稽 核 系 統 以 及 風 險 控 管 ; 第 二 個 層 面 為 外 部 金 融 監 理, 主 要 係 指 政 府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對 金 融 機 構 的 監 督 管 理 與 檢 查, 以 及 外 部 稽 核 單 位 的 查 核 簽 證 審 核 及 評 估 ; 第 三 個 層 面 則 係 來 自 金 融 市 場 的 制 裁 力 量, 包 括 存 款 人 投 資 者 貸 款 人 之 制 裁 力 量, 以 及 同 業 公 會 的 自 律 力 量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對 金 融 機 構 進 行 監 督 管 理, 其 方 式 可 區 分 四 大 部 分 11 : 法 規 (Statute) 監 督 (Supervision) 檢 查 (Examination) 與 處 分 (Enforcement) 金 融 主 管 機 關 法 規 監 督 檢 查 處 分 修 訂 法 令 經 常 監 控 查 核 評 估 矯 正 問 題 建 立 制 度 預 警 管 理 發 現 問 題 防 患 未 然 金 融 機 構 ( 內 部 控 制 與 內 部 稽 核 ) 圖 五 金 融 監 理 方 式 12 ( 資 料 來 源 : 郭 展 榕 ) 10 11 12 參 考 資 料 : 殷 乃 平 (1997), 金 融 監 理 制 度 的 檢 討 與 建 議, 台 北 銀 行 月 刊, 第 2-28 頁 參 考 資 料 : 李 逸 川 (2002), 淺 析 金 融 檢 查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法 令 月 刊, 第 五 十 卷, 第 八 期, 第 35 頁 參 考 資 料 : 郭 展 榕 (2004),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對 改 善 監 理 機 制 意 見 之 探 討 - 以 台 灣 信 用 合 作 社 為 例, 大 葉 大 學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第 18 頁
其 中, 金 融 檢 查 係 指 依 法 有 檢 查 權 之 機 關 或 其 所 委 託 之 專 門 職 業 技 13 術 人 員, 對 金 融 機 構 實 行 業 務 查 核 其 目 的 包 括 下 列 : 一 健 全 金 融 機 構 的 業 務 經 營 及 內 控 風 險 管 理, 並 且 透 過 瞭 解 金 融 機 構 各 項 業 務 的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其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良 窳, 同 時 也 加 強 金 融 機 構 董 ( 理 )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對 風 險 的 認 知,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改 善 建 議 或 監 理 措 施, 以 導 正 金 融 機 構 的 業 務 經 營 方 式 與 績 效 二 確 保 金 融 機 構 遵 行 相 關 金 融 政 策 及 法 規, 並 檢 討 其 應 改 革 事 項, 以 作 為 修 訂 相 關 法 規 的 參 考 依 據 三 保 護 金 融 機 構 客 戶 及 投 資 人 的 權 益, 維 繫 社 會 大 眾 對 金 融 體 系 及 個 別 金 融 機 構 的 信 心 藉 著 金 融 檢 查 的 執 行, 可 覆 核 評 估 各 金 融 機 構 資 本 適 足 性 資 產 品 質 管 理 績 效 流 動 性 及 營 利 狀 況, 確 保 公 平 交 易, 避 免 金 融 機 構 問 題 惡 化, 並 且 進 一 步 預 防 金 融 危 機 的 發 生 金 融 檢 查 之 方 式, 分 為 實 地 檢 查 與 非 實 地 檢 查 ( 又 稱 場 外 檢 查 ) 實 地 檢 查 係 指 派 員 至 金 融 機 構 對 其 進 行 財 務 與 業 務 狀 況 的 實 地 盤 點 及 驗 證 場 外 檢 查 則 主 要 為 表 報 稽 核, 透 過 金 融 機 構 定 期 申 報 之 財 務 報 表 或 其 他 相 關 報 告, 由 檢 查 單 位 進 行 持 續 性 之 分 析, 俾 掌 握 各 金 融 機 構 的 營 運 情 形, 以 訂 定 實 地 檢 查 的 優 先 順 序, 並 擬 定 必 要 的 監 理 措 施 本 研 究 針 對 各 國 金 融 檢 查 機 關, 在 實 地 檢 查 及 場 外 檢 查 中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查 核 之 概 況, 進 行 相 關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整 理, 茲 將 結 果 彙 整 如 下 : 一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金 融 監 理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亦 即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或 稱 早 期 預 警 系 統 (Early Warning System), 其 意 義 在 於 依 據 金 融 法 規 或 金 融 業 經 營 管 理 原 則, 選 定 若 干 變 數, 並 建 立 函 數 (Function) 指 標 ( Indicator) 或 基 準 值 (Critical Value), 對 於 能 數 據 化 之 部 份, 利 用 電 腦 處 理 資 料 並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與 審 查, 如 發 現 有 未 符 合 規 定 或 逾 越 警 戒 範 13 參 考 資 料 : 黃 達 業 (1999), 金 融 監 理 再 造 工 程 之 芻 議, 台 研 金 融 與 投 資, 第 2-26 頁 第 19 頁
圍 之 情 形 即 顯 示 出 警 報 (Alarm) 或 信 號 (Signal) 14 換 言 之, 就 是 設 計 一 套 數 量 模 型, 經 過 變 數 選 取 投 入 以 及 運 算, 依 據 產 出 的 結 果 預 測 金 融 機 構 健 全 與 否, 並 由 監 理 機 關 據 以 判 斷 是 否 採 行 金 融 監 理 或 例 外 管 理 措 施 銀 行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的 功 能, 根 據 Sinkey 15 的 看 法, 包 括 下 列 幾 項 : ( 一 ) 可 提 供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決 定 實 地 檢 查 之 優 先 順 位 範 圍 頻 率, 以 期 有 效 率 地 支 配 金 融 檢 查 資 源 ( 二 ) 存 款 保 險 如 依 風 險 程 度 之 不 同 計 算 保 險 費 時,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可 以 作 為 風 險 評 估 之 等 級, 作 為 存 款 保 險 費 率 訂 定 之 基 準 ( 三 ) 透 過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之 評 等 結 果, 可 評 估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檢 查 人 員 之 檢 查 績 效, 同 時 亦 可 作 為 檢 查 人 員 的 訓 練 教 材 ( 四 ) 運 用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之 功 能, 可 趁 早 發 現 問 題 銀 行, 並 促 使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加 強 對 此 類 金 融 機 構 的 監 督 及 管 理, 以 期 防 患 於 未 然 ( 五 ) 可 定 期 蒐 集 銀 行 申 報 的 財 務 報 表 資 料, 並 加 以 整 理 統 計 與 分 析, 以 增 加 資 產 負 債 以 及 損 益 等 資 料 的 實 用 性 14 15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的 觀 念, 最 早 形 成 於 一 九 三 年 代 Horace Secrist 的 研 究, 其 認 為 政 府 主 管 機 關 若 能 充 分 利 用 銀 行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與 損 益 表 等 資 料, 應 可 正 確 研 判 銀 行 經 營 之 健 全 與 否 ; 德 國 則 是 最 早 由 主 管 機 關 實 行 此 觀 念 的 國 家, 在 一 九 六 二 年 頒 佈 金 融 機 構 資 本 與 流 動 性 原 則, 要 求 全 體 銀 行 遵 照 辦 理, 首 創 由 主 管 機 關 帶 動 實 施 之 先 例, 也 因 而 使 西 德 能 於 一 九 六 七 年 四 月 起 將 存 放 款 利 率 之 管 制 解 除, 至 一 九 七 三 年 十 月 順 利 完 成 金 融 自 由 化, 成 為 參 考 資 料 : (1)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2006), 先 進 國 家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表 報 稽 核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95 年 度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2) 林 芬 蘭 (2003), 美 國 監 理 機 關 報 表 稽 核, 中 央 銀 行 出 國 報 告 書 參 考 資 料 :Sinkey, J.F. "A Multivariat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roblem Banks," Journal of finance, Vol.7, No.3(1975),pp.21-36. 第 20 頁
16 金 融 先 進 國 家 中 最 早 實 施 金 融 自 由 化 者 至 於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一 詞, 是 Joseph F. Sinkey 於 一 九 七 二 年 為 美 國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 進 行 研 究 問 題 銀 行 與 無 問 題 銀 行 之 財 務 特 性 差 異 時, 開 始 採 用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之 名 稱, 並 參 考 問 題 銀 行 17 之 特 性 而 建 立 了 預 警 制 度, 隨 後 並 引 領 了 各 有 關 主 管 機 關 銀 行 界 及 學 者 專 家 的 競 相 研 究 除 美 國 外, 其 他 金 融 先 進 國 家 亦 均 先 後 實 施 類 似 制 度, 並 各 具 特 色, 茲 將 各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概 況 分 述 如 下 : ( 一 ) 美 國 金 融 監 理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美 國 監 理 機 關, 依 本 章 第 一 節 所 述, 包 括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RB)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DIC), 以 及 通 貨 監 理 局 (OCC) 三 大 機 構 美 國 監 理 機 關 通 常 依 據 銀 行 定 期 上 網 統 一 申 報 的 相 關 資 料 ( 稱 為 Call Report ), 編 製 銀 行 統 一 營 運 績 效 報 告 (UBPR) 及 銀 行 控 股 公 司 營 運 績 效 報 告 (BHCPR), 而 18 各 監 理 機 關 則 依 此 資 料 庫, 研 發 其 適 用 之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在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的 發 展 上, 特 別 以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最 早 發 韌 且 發 展 最 為 有 成 以 下 就 僅 以 聯 邦 準 備 銀 行 與 聯 邦 19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的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詳 加 討 論 : 1.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RB)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從 一 九 九 三 年 起, 美 國 聯 邦 準 備 銀 行 為 了 改 進 原 本 預 警 制 度 在 比 率 變 數 及 權 數 篩 選 上 過 於 主 觀 的 缺 點, 開 始 使 用 16 17 18 19 參 考 資 料 : 周 百 隆 (2001), 農 會 信 用 部 經 營 危 機 之 研 究 - 危 機 預 警 模 型 與 馬 可 夫 吸 收 鏈 鎖 之 應 用, 臺 灣 大 學 農 業 經 濟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參 考 資 料 : 賴 世 芳 (2005), 基 層 農 會 信 用 部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使 用 倒 傳 遞 類 神 經 網 路, 中 華 大 學 科 技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參 考 資 料 : 林 芬 蘭 (2003), 美 國 監 理 機 關 報 表 稽 核, 中 央 銀 行 出 國 報 告 書 參 考 資 料 : 林 維 義 (2004),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存 保 資 訊 季 刊, 第 17 卷 第 5 期 第 21 頁
一 種 新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即 評 估 檢 查 評 等 系 統, 簡 稱 SEER 模 型 (System to Estimate Examination Rating,SEER), 亦 稱 金 融 機 構 監 控 系 統 (Financial Institution Monitoring System,FIMS), 簡 稱 FIMS 模 型 其 模 型 指 標 的 應 用 如 下 表 : 表 一 SEER 模 型 說 明 SEER 風 險 評 等 模 型 SEER 風 險 等 級 模 型 解 釋 變 數 與 風 險 評 等 關 係 解 釋 變 數 估 計 係 數 符 號 資 產 品 質 資 產 品 質 1. 逾 期 放 款 (30~89 天 ) 2. 逾 期 放 款 (90 天 以 上 ) 3. 已 不 計 息 催 收 放 款 4. 沒 入 不 動 產 放 款 + + + + 1. 工 商 放 款 2. 逾 期 放 款 (30~90 天 ) 3. 逾 期 放 款 (90 天 以 上 ) 4. 已 不 計 息 催 收 放 款 5. 其 他 沒 入 不 動 產 放 款 6. 資 產 大 小 + + + + + - 獲 利 能 力 5 淨 收 益 - 獲 利 能 力 7 平 均 資 產 報 酬 率 - 流 動 性 6 投 資 證 券 - 流 動 性 8. 證 券 帳 面 價 值 或 大 額 定 + 期 存 款 (10 萬 以 上 ) 資 本 7 淨 值 總 額 - 資 本 9 淨 值 ( 權 益 資 本 ) 總 額 - 第 22 頁
SEER 風 險 評 等 模 型 解 釋 變 數 與 風 險 評 等 關 係 其 他 8. 統 一 銀 行 監 督 篩 選 的 資 + 產 成 長 百 分 位 數 9. 統 一 銀 行 監 督 篩 選 的 綜 + 合 百 分 位 數 10 前 次 管 理 能 力 評 等 + 11 前 次 CAMELS 綜 合 評 等 + SEER 風 險 等 級 模 型 解 釋 變 數 估 計 係 數 符 號 ( 資 料 來 源 : 林 維 義 20 ) 聯 邦 準 備 銀 行 在 利 用 預 警 系 統 找 出 財 務 惡 化 的 銀 行 之 後, 將 進 一 步 從 事 表 報 稽 核 的 工 作, 以 找 出 問 題 的 癥 結, 再 依 此 提 出 改 正 措 施 並 加 以 追 蹤 考 核 2.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DIC)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從 一 九 八 年 代 起,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DIC) 陸 續 發 展 了 兩 套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分 別 是 卡 爾 模 型 (CAEL) 與 較 近 期 的 思 可 模 型 ( SCOR), 以 下 先 分 別 說 明 其 模 型 之 內 容 設 定, 並 以 列 表 方 式 對 上 述 兩 個 模 型 進 行 比 較 20 卡 爾 模 型 (CAEL) CAEL 是 用 來 輔 助 實 地 檢 查 的 一 套 綜 合 性 電 腦 化 場 外 監 控 工 具, 該 系 統 被 設 計 為 辨 識 金 融 機 構 從 上 次 檢 查 以 來, 其 財 務 狀 況 是 否 有 顯 著 變 化 該 模 型 主 要 功 能 為 標 示 自 上 次 檢 查 以 來 已 經 顯 著 惡 化 之 銀 行, 並 予 以 進 行 場 外 監 控 分 析 參 考 資 料 : 林 維 義 (2004),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存 保 資 訊 季 刊, 第 17 卷 第 5 期 第 23 頁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首 先 依 CAEL 的 四 個 屬 性 ( 資 本 適 足 性 資 產 品 質 獲 利 能 力 及 流 動 性 ) 分 類 以 求 出 每 個 因 子 的 主 要 比 率 (Primary Ratio) 與 調 整 比 率 (Adjust Ratio), 其 評 估 程 序 即 仰 賴 這 些 財 務 指 標, 以 及 每 一 銀 行 在 其 同 群 組 (PeerGroup) 中 之 排 序, 另 外 再 配 合 主 觀 設 定 的 權 數 而 得 出 其 綜 評 最 後, 本 系 統 尚 會 產 出 一 項 所 謂 CAELDIFF 之 差 分, 該 差 分 即 在 比 較 一 銀 行 之 CAEL 屬 性 評 級 與 其 上 次 檢 查 之 各 屬 性 評 級 間 的 差 異 當 一 銀 行 獲 得 較 大 之 正 差 分 時, 此 結 果 可 能 表 示 自 從 上 次 檢 查 以 後, 該 銀 行 的 經 營 狀 況 已 顯 著 惡 化 此 類 銀 行 事 後 每 季 皆 必 須 接 受 查 核, 而 且 監 理 機 關 亦 會 對 其 採 行 適 度 之 追 蹤 措 施 表 二 CAEL 系 統 評 估 說 明 CAEL 評 等 ( 固 定 ) CAMEL 評 等 狀 況 描 述 0.50~1.49 1.50~2.49 2.50~3.49 3.50~4.49 4.50~5.49 一 級 : 綜 合 評 分 在 1 至 1.4 分 之 間 二 級 : 綜 合 評 分 在 1.5 經 營 穩 健, 對 偶 發 事 件 均 可 應 付 自 如 至 2.4 分 之 間 能 適 應 三 級 : 綜 合 評 分 在 2.5 至 3.4 分 之 間 四 級 : 綜 合 評 分 在 3.5 至 4.4 分 之 間 監 督 五 級 : 綜 合 評 分 在 4.5 營 運 尚 稱 穩 健, 對 環 境 變 化 尚 經 營 上 有 弱 點, 應 變 能 力 欠 佳, 亦 有 惡 化 傾 向 至 5.5 分 之 間 改 善 措 施 已 顯 示 潛 在 倒 閉 危 機, 需 密 切 倒 閉 之 機 率 極 高, 需 立 即 採 取 21 ( 資 料 來 源 : 林 維 義 ) 21 參 考 資 料 : 林 維 義 (2004),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存 保 資 訊 季 刊, 第 17 卷 第 5 期 第 24 頁
思 可 模 型 (SCOR) SCOR 系 統 是 美 國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新 建 立 之 場 外 評 等 工 具, 以 代 替 原 有 的 CAEL 場 外 評 等 系 統, 其 目 的 在 於 更 有 效 監 控 銀 行 與 儲 蓄 機 構 之 風 險, 該 應 用 系 統 由 其 監 理 處 (Division of Supervision ) 及 研 究 統 計 處 (Division of Research and Statistics) 共 同 建 構 而 成, 其 功 能 近 似 於 CAEL 系 統, 並 利 用 Call Report 申 報 資 料 經 由 系 統 運 作, 來 辨 識 金 融 機 構 在 下 次 實 地 檢 查 時 將 遭 降 等 之 可 能 性, 其 最 主 要 特 點 如 下 : SCOR 系 統 所 評 估 之 機 構 種 類 多 於 CAEL 系 統, 例 如 : 儲 蓄 機 構 信 用 卡 銀 行 新 金 融 機 構, 以 及 擁 有 外 國 資 產 銀 行 之 金 融 機 構, 均 在 其 評 估 之 列 SCOR 系 統 是 一 種 測 試 金 融 機 構 財 務 資 料 對 檢 查 評 等 結 果 相 關 性 之 統 計 模 型, 而 CAEL 系 統 則 是 一 種 所 謂 的 專 家 系 統 (ExpertSystem) SCOR 系 統 在 辨 識 評 等 為 1 或 2 級 之 銀 行 可 能 降 等 之 執 行 效 能 較 CAEL 為 佳, 另 外 其 在 區 別 部 分 機 構 於 下 次 檢 查 不 會 降 等 之 執 行 效 能 亦 較 佳 SCOR 系 統 是 利 用 金 融 機 構 之 財 務 資 料 與 檢 查 資 料 間 之 相 關 性, 去 評 估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敏 感 性 與 管 理 之 所 有 屬 性 SCOR 系 統 是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DIC) 利 用 數 理 統 計 技 巧 中 之 logistic 模 型 去 預 測 金 融 機 構 之 綜 合 評 等, 此 統 計 模 型 類 似 美 國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RB) 之 統 計 評 估 檢 查 等 系 統, 而 根 據 一 九 八 六 年 到 一 九 九 六 年 之 資 料 實 證 比 較 結 果 顯 示,SCOR 系 統 預 測 綜 合 評 等 之 準 確 性 較 CAEL 系 統 為 高 SCOR 系 統 基 本 上 是 利 用 最 近 一 次 檢 查 評 等 結 果, 比 較 第 25 頁
分 析 其 與 檢 查 前 最 近 期 間 申 報 資 料 之 關 聯 性, 並 使 用 檢 查 後 最 近 一 年 同 期 申 報 之 資 料, 比 較 其 間 變 化 情 形, 再 據 以 推 估 下 次 檢 查 之 可 能 評 等 結 果 表 三 CAEL 模 型 與 SCOR 模 型 比 較 表 模 型 內 容 計 算 方 式 優 缺 點 卡 爾 模 型 (CAEL) 思 可 模 型 (SCOR) 以 銀 行 每 季 填 報 的 監 理 報 告 根 據 銀 行 每 季 呈 報 給 主 管 機 為 基 礎, 再 依 據 金 融 機 構 的 資 關 的 監 理 報 告, 利 用 統 計 上 的 本 適 足 性 資 產 品 質 獲 利 能 有 序 邏 輯 模 型, 去 估 計 在 力 流 動 性 等 標 準 去 做 出 評 CAMELS 綜 合 評 等 的 滿 意 銀 斷 行 ( 評 等 為 1 或 2) 降 級 的 可 能 機 率 1. 首 先 依 卡 爾 模 型 的 四 個 1. 迴 歸 估 計 是 以 目 前 的 監 因 子 求 出 每 一 因 子 的 主 理 報 告 資 料 進 行, 以 估 計 要 評 等 及 調 整 比 率 未 來 的 評 等, 其 中 使 用 2. 以 主 觀 設 定 的 權 數 計 算 逐 步 估 計 的 做 法, 消 卡 爾 綜 合 評 等 去 統 計 上 不 顯 著 的 變 3. 最 後 求 出 卡 爾 差 分 ( 即 卡 數, 解 釋 變 數 包 括 逾 期 放 爾 綜 合 評 等 與 最 近 實 地 款 壞 帳 沖 銷 總 額 波 動 檢 查 CAMELS 評 等 的 差 ) 性 負 債 等 共 計 13 種 2. 計 算 某 銀 行 降 級 機 率, 應 等 於 下 次 被 評 等 為 3 4 5 之 個 別 機 率 的 加 總 3. 計 算 加 權 差 異, 找 出 影 響 某 銀 行 評 等 的 主 要 因 子 1. 唯 有 銀 行 申 報 的 財 務 資 1. 統 計 上 的 有 效 性 本 模 第 26 頁
兩 者 差 異 卡 爾 模 型 (CAEL) 思 可 模 型 (SCOR) 訊 完 整, 模 型 分 析 結 果 才 型 是 測 試 金 融 資 料 與 實 能 較 完 善 正 確 地 檢 查 評 等 兩 者 相 關 性 2. 專 家 系 統 有 賴 人 為 的 判 的 統 計 模 型 斷, 客 觀 性 較 不 足 2. 較 大 的 伸 縮 性 較 原 來 3. 不 具 評 等 儲 貸 機 構 的 能 的 卡 爾 模 型 適 用 於 更 多 力 的 金 融 機 構 4. 依 賴 過 去 13 季 的 資 料 去 3. 觀 察 值 有 限 時, 模 型 預 測 做 評 等, 因 此 新 設 立 或 剛 績 效 遞 減 轉 型 的 金 融 機 構 將 無 法 4. 未 區 別 評 等 為 1 及 2 的 銀 評 鑑 行 5. 未 使 用 到 檢 查 人 員 已 知 的 質 的 資 訊 1. 思 可 模 型 使 用 統 計 上 的 技 術, 而 卡 爾 模 型 則 是 有 賴 專 家 系 統 的 判 斷 2. 兩 者 所 得 之 評 等 數 字 無 法 比 較, 卡 爾 模 型 為 0.5~5.5, 而 思 可 模 型 則 是 1~5 3. 思 可 模 型 得 到 一 降 級 機 率, 而 卡 爾 模 型 則 無 22 ( 資 料 來 源 : 林 維 義 ) 22 參 考 資 料 : 林 維 義 (2004),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存 保 資 訊 季 刊, 第 17 卷 第 5 期 第 27 頁
( 二 ) 英 國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英 國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的 主 體 為 英 格 蘭 銀 行 其 預 警 制 23 度 指 標 包 括 : 1. 資 本 充 足 性 此 項 指 標 旨 在 保 障 存 款 人 利 益 並 維 持 社 會 公 眾 對 銀 行 體 系 的 信 心 英 格 蘭 銀 行 用 資 本 比 率 來 測 定 金 融 機 構 的 資 本 是 否 充 足 槓 桿 比 率 資 本 充 足 性 指 標 係 由 以 下 兩 個 比 率 組 成 : 風 險 性 資 產 比 率 2. 外 匯 持 有 風 險 英 格 蘭 銀 行 將 外 匯 持 有 風 險 分 為 結 構 性 風 險 和 交 易 性 風 險 結 構 性 風 險 係 指 長 期 性 質 所 衍 生 的 風 險 ; 交 易 性 風 險 則 係 指 由 於 日 常 業 務 操 作 所 產 生 的 風 險 3. 流 動 能 力 測 定 流 動 能 力 的 目 的 在 於 確 保 金 融 機 構 維 持 其 流 動 性 以 滿 足 其 到 期 支 付 能 力, 如 : 即 期 支 付 存 款 通 知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和 各 種 貸 款 承 諾 等 英 格 蘭 銀 行 一 般 以 到 期 日 階 梯 來 測 定 金 融 機 構 的 流 動 能 力, 具 體 作 法 如 下 : 測 定 期 間 : 為 12 個 月, 將 到 期 日 階 梯 分 為 即 期 至 8 日 8 日 至 1 個 月 1 個 月 至 3 個 月 3 個 月 至 6 個 月 6 個 月 至 12 個 月 申 報 報 表 : 所 有 受 到 監 管 的 金 融 機 構 應 填 送 季 報 及 分 析 其 資 產 負 債 的 到 期 日 分 布 情 況 英 國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著 重 於 資 本 充 足 性 的 考 核, 主 要 透 過 監 視 槓 桿 比 率 及 風 險 性 資 產 比 率 達 成 此 外, 也 將 金 融 機 構 的 營 業 績 效 與 資 本 規 模 及 性 質 類 似 的 金 融 機 構 進 行 23 參 考 資 料 :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2006), 先 進 國 家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表 報 稽 核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95 年 度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第 28 頁
比 較, 作 出 分 析 判 斷 透 過 這 三 個 指 標 的 測 定, 為 金 融 機 構 潛 在 的 金 融 風 險 提 供 警 示 訊 息 24 ( 三 ) 日 本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日 本 對 於 金 融 機 構 之 監 理, 主 要 採 金 融 檢 查 方 式 進 行, 並 針 對 問 題 產 生 之 原 因 和 改 善 建 議, 舉 行 深 度 公 聽 會 對 於 金 融 機 構 的 檢 查,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層 面 : 公 司 治 理 財 務 健 全 性 業 務 適 切 性 金 融 商 品 與 服 務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資 訊 揭 露 以 及 永 續 經 營 機 制 其 中 與 場 外 監 理 最 為 相 關 的 為 財 務 健 全 性 和 業 務 適 切 性 兩 個 層 面 日 本 金 融 廳 (FSA) 每 年 排 定 銀 行 場 外 監 視 行 程, 要 求 金 融 機 構 定 期 向 監 理 機 關 提 供 財 務 及 風 險 資 訊 報 告, 同 時 也 規 範 詳 細 的 年 度 申 報 資 料 25 ( 四 ) 我 國 的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我 國 的 金 融 危 機 預 警 系 統 開 始 於 一 九 八 四 年, 由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對 當 時 三 家 票 券 金 融 公 司 實 施 按 月 的 危 機 預 警 分 析, 爾 後 逐 漸 推 廣 至 復 華 金 融 公 司 及 八 家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26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於 一 九 八 五 年 開 始 著 手 開 發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並 預 先 架 構 了 兩 個 子 系 統, 即 檢 查 資 料 評 等 系 統 和 申 報 資 料 排 序 系 統 前 者 是 採 美 國 聯 邦 金 融 機 構 檢 查 委 員 會 所 提 出 的 CAMELS 評 等 的 概 念, 針 對 各 類 金 融 機 構 的 特 性, 利 用 統 計 24 25 26 參 考 資 料 : (1)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2006), 先 進 國 家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表 報 稽 核 之 研 究,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95 年 度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2) 張 光 文 (2001),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之 研 究 - 以 台 灣 地 區 銀 行 為 例,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參 考 資 料 : 林 維 義 (2004),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存 保 資 訊 季 刊, 第 17 卷 第 5 期 參 考 資 料 : 張 光 文 (2001),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之 研 究 - 以 台 灣 地 區 銀 行 為 例,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第 29 頁
方 法, 選 出 適 合 的 評 估 指 標, 並 且 採 用 客 觀 分 析 與 主 觀 判 斷 給 予 特 定 之 權 數, 依 據 檢 查 資 料 評 定 要 保 機 構 隸 屬 之 等 級, 並 對 於 評 等 等 級 較 低 或 評 等 結 果 惡 化 者 加 強 監 督 管 理 申 報 資 料 排 序 系 統 則 應 用 百 分 位 排 序 之 觀 念, 利 用 每 三 個 月 一 次 的 申 報 資 料, 研 判 金 融 機 構 經 營 趨 勢, 對 排 序 較 後 或 惡 化 之 機 構 加 強 監 督, 以 補 檢 查 資 料 之 不 足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分 析 之 資 料, 除 由 該 公 司 定 期 蒐 集 外, 亦 由 中 央 銀 行 定 期 提 供, 並 可 透 過 中 央 銀 行 金 管 會 銀 行 局 檢 查 局 及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等 單 位 共 同 成 立 的 單 一 申 報 窗 口 平 台 分 享 申 報 資 訊 表 四 我 國 與 美 國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比 較 發 展 時 間 督 導 單 位 模 型 內 容 我 國 美 國 我 國 的 金 融 危 機 預 警 制 度 研 一 九 七 二 年 學 者 Joseph F. 擬 於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月, 由 財 Sinkey 首 先 提 出 金 融 預 警 制 政 部 金 融 司 對 當 時 三 家 票 券 度 一 詞 而 從 八 九 年 金 融 公 司 實 施 按 月 的 預 警 分 代 起, 各 主 管 機 構 陸 續 建 立 起 析 各 自 的 預 警 模 型 1.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2. 金 管 會 3. 中 央 銀 行 金 融 檢 查 處 分 為 兩 大 系 統 : 1. 檢 查 資 料 評 等 系 統 : 利 用 實 地 檢 查 報 告 資 料, 評 估 金 融 機 構 檢 查 當 時 之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績 效, 並 客 觀 給 予 等 級 以 區 別 其 良 莠 1. 聯 邦 準 備 理 事 會 (FED) 2.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FDIC) 3. 財 政 部 金 融 局 (OCC) 1. 聯 邦 準 備 銀 行 發 展 的 模 型, 為 評 估 檢 查 評 等 系 統, 簡 稱 SEER 模 型, 亦 稱 金 融 機 構 監 控 系 統, 簡 稱 FIMS 模 型 2.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亦 發 展 第 30 頁
警 訊 發 佈 後 續 處 理 我 國 美 國 2. 申 報 資 料 排 序 系 統 : 利 用 兩 套 系 統 分 別 是 卡 爾 模 金 融 機 構 定 期 申 報 財 務 資 型 (CAEL) 與 較 近 期 的 思 料, 比 較 其 每 季 於 同 業 間 可 模 型 (SCOR) 之 經 營 績 效 變 化 情 形, 作 為 研 判 其 經 營 趨 勢 之 參 考, 進 而 對 經 營 狀 況 不 佳 之 金 融 機 構, 提 出 警 示 訊 息 評 等 系 統 除 依 金 融 機 構 綜 合 以 CAEL 模 型 為 例, 當 CAEL 評 評 分 之 高 低 評 定 其 等 級, 以 判 等 等 級 較 CAMEL 評 等 為 差 時 定 經 營 之 良 窳 外, 經 評 等 系 統 (CAEL 差 分 擴 大 時 ), 即 認 定 該 評 為 D E 兩 級 者, 以 及 本 期 金 融 機 構 財 務 狀 況 可 能 已 趨 惡 評 等 結 果 較 前 期 低 兩 級 者 等 化, 應 以 密 切 追 蹤 等, 視 為 警 訊 對 於 全 國 金 融 預 警 系 統 發 出 1. 對 於 評 等 等 級 為 四 或 五 之 警 訊, 經 查 證 確 認 後, 依 下 者, 應 於 四 十 五 日 內 赴 該 等 列 方 式 處 理 : 金 融 機 構 進 行 實 地 晤 談 1. 由 分 析 人 員 進 一 步 蒐 集 資 (Onsite Presence) 進 一 料 驗 証, 研 析 問 題 所 在 步 瞭 解 惡 化 原 因 及 尋 求 改 2. 由 金 管 會 檢 查 局 派 員 專 案 善 之 道 ; 至 於 評 為 第 三 級 檢 查, 必 要 時 由 中 央 銀 行 者, 該 項 實 地 晤 談 應 於 九 十 辦 理 金 融 機 構 業 務 之 專 案 日 內 實 施 惟 若 近 日 內 將 對 檢 查 該 金 融 機 構 執 行 獨 立 檢 3. 金 管 會 依 檢 查 報 告 分 析 其 查, 則 實 地 晤 談 措 施 可 免 嚴 重 性 後, 視 情 況 採 取 下 2. 利 用 書 面 信 函 或 電 話 通 知 列 措 施 : 如 限 期 改 正 接 金 融 機 構 已 經 惡 化 之 事 管 等 共 五 項 實, 並 瞭 解 惡 化 之 原 因 及 要 第 31 頁
我 國 4. 建 立 列 管 檔 案, 加 強 追 蹤 考 核 美 國 求 其 提 出 可 行 之 正 確 措 施, 本 項 監 理 措 施 應 於 三 十 日 內 實 施 3. 進 一 步 實 施 表 報 稽 核 分 析 工 作, 分 析 當 季 或 其 後 數 季 之 相 關 財 務 資 料 27 ( 資 料 來 源 : 林 維 義 ) ( 五 ) 小 結 目 前 各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場 外 監 理 方 式, 大 多 透 過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達 成 藉 由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的 分 析, 檢 查 單 位 可 偵 測 金 融 機 構 可 能 發 生 的 問 題, 並 執 行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以 及 採 取 緊 急 監 理 措 施 建 議 我 國 場 外 監 理 系 統 可 參 酌 各 主 要 先 進 國 家 採 用 之 指 標, 並 且 應 配 合 金 融 環 境 的 改 變 作 適 時 的 修 正, 方 可 使 表 報 稽 核 系 統 的 預 警 功 能 更 為 精 確 28 二 美 國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工 具 目 前 各 國 金 融 監 理 機 構 在 實 地 檢 查 工 作 上, 採 用 或 自 行 開 發 電 腦 稽 核 工 具 供 檢 查 人 員 使 用 的 情 況, 以 美 國 較 為 積 極 以 下 簡 介 幾 個 美 國 金 融 監 理 機 關 自 行 開 發 且 實 際 用 於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電 腦 稽 核 軟 體 : ( 一 )ALERT 自 動 化 放 款 查 核 系 統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開 發 的 ALERT 系 統, 可 協 助 檢 查 人 員 篩 選 出 受 查 者 異 常 或 特 殊 放 款 資 料, 再 由 檢 查 人 員 針 對 異 27 28 參 考 資 料 : 林 維 義 (2004), 金 融 預 警 制 度 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存 保 資 訊 季 刊, 第 17 卷 第 5 期 參 考 資 料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1999),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之 研 究, 財 政 部 88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專 題 報 告 第 32 頁
常 或 特 殊 資 料 進 行 深 入 分 析 ALERT 系 統 對 於 數 量 金 額 龐 大 的 放 款 資 料, 能 夠 作 初 步 的 篩 選, 使 檢 查 人 員 能 夠 對 受 查 者 放 款 資 料 作 重 點 查 核, 大 幅 改 進 查 核 工 作 的 效 率 ( 二 )IRRSA 利 率 風 險 標 準 分 析 系 統 聯 邦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為 提 高 檢 查 報 告 處 理 效 率, 並 加 強 對 金 融 機 構 利 率 風 險 管 理, 開 發 出 IRRSA 利 率 風 險 標 準 分 析 系 統, 利 用 報 表 及 過 去 的 檢 查 資 料, 輔 助 檢 查 人 員 評 估 受 查 者 的 利 率 風 險 狀 況, 並 且 完 成 利 率 風 險 查 核 程 序 其 主 要 用 途 為 輔 助 查 核 分 析, 並 提 供 利 息 淨 收 益 率 趨 勢 圖 有 價 證 券 價 格 上 揚 或 下 跌 圖 核 心 存 款 餘 額 對 利 差 圖 等 圖 形 分 析, 供 檢 查 人 員 據 以 完 成 複 雜 資 料 的 分 析 ( 三 )GENESYS 一 般 檢 查 系 統 GENESYS 一 般 檢 查 系 統 可 供 紀 錄 金 融 機 構 資 料 及 產 生 檢 查 報 告, 包 含 試 算 表 工 作 底 稿 等, 在 實 地 檢 查 時, 用 於 控 制 部 分 查 核 程 序, 並 自 動 產 出 查 核 報 告 其 主 要 功 能 及 效 益 包 括 : 標 準 化 報 表 樣 版 系 統 功 能 資 料 庫 複 製 同 步 及 衝 突 解 決 效 益 減 少 資 料 輸 入 報 表 格 式 一 致 性 允 許 多 組 檢 查 人 員 同 時 存 取 相 同 的 資 料, 處 理 同 一 份 查 核 報 告 中 各 自 不 同 的 部 分, 加 速 查 核 報 告 作 業 處 理 系 統 隨 時 對 每 一 個 檢 查 人 員 的 資 料 庫 作 備 份, 以 確 保 資 料 安 第 33 頁
系 統 功 能 內 建 試 算 表 及 記 事 本 作 業 功 能 所 有 檢 查 資 訊 集 中 保 留 在 同 一 資 料 庫 全 效 益 不 需 借 助 CARE Excel 等 套 裝 軟 體 來 產 生 查 核 報 告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紙 張 浪 費 或 發 生 查 核 報 告 內 容 不 一 致 縮 短 查 核 報 告 處 理 時 間, 提 高 作 業 效 率 29 (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 三 其 他 國 家 電 腦 輔 助 技 術 運 用 狀 況 簡 介 在 本 研 究 進 行 過 程 中, 經 與 美 國 新 加 坡 及 香 港 等 國 外 稽 核 專 家 之 互 動 及 討 論, 其 看 法 及 建 議 大 致 相 同 茲 依 據 其 回 應 之 重 點, 逐 項 彙 整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該 國 政 府 單 位 運 用 電 腦 稽 核 輔 助 技 術 的 使 用 方 向 : 1. 費 用 ( 支 出 ) 測 試 及 驗 證 2. 稅 務 遵 循 驗 證 3. 權 利 金 驗 證 4.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之 服 務 收 入 及 違 約 金 驗 證 及 分 析 5. 舞 弊 預 防 及 偵 測 6. 帳 務 處 理 異 常 分 錄 偵 測 ( 二 ) 該 國 金 融 單 位 運 用 電 腦 稽 核 輔 助 技 術 的 使 用 方 向 : 1. 異 常 交 易 鑑 別 2. 潛 在 的 洗 錢 活 動 偵 測 3. 作 業 及 信 用 風 險 偵 測 4. 放 款 組 合 分 析 5. 放 款 利 息 計 算 29 參 考 資 料 : 中 央 存 款 保 險 公 司 (1999),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之 研 究, 財 政 部 88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專 題 報 告 第 34 頁
6. 保 險 費 計 算 7. 配 合 法 令 遵 循 驗 證 ( 如 : 沙 賓 法 案 (Sarbanes-OxleyAct) 美 國 愛 國 者 法 案 (USA Patriot Act) 新 巴 塞 爾 資 本 協 定 二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II) 等 8. 舞 弊 偵 測 ( 主 要 為 符 合 AICPA AU316 "Consideration of Fraud in a Financial Statement Audit" 規 定 ) ( 三 ) 常 使 用 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 其 常 使 用 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包 含 :ACL IDEA Microsoft SQL Microsoft Excel Microsoft Access 及 Monarch 等 惟 其 大 多 都 使 用 ACL, 當 為 主 要 工 具, 並 搭 配 其 他 軟 體 輔 助 ( 四 )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或 工 具 之 注 意 事 項 : 1. 成 本 效 益 考 量 : (1) 執 行 前 需 要 評 估 成 本 效 益, 包 含 採 用 人 工 查 核 與 透 過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何 者 有 效 率 及 效 果? 預 計 達 成 的 驗 證 樣 本 是 筆 數 繁 多 或 僅 為 少 量 的 交 易? (2) 在 受 查 單 位 的 系 統 都 不 一 樣 的 情 況 下, 如 何 有 效 的 取 得 資 料, 並 匯 入 系 統 中? 以 上 成 本 效 益 考 量 之 建 議, 本 研 究 預 計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巨 集 將 採 用 標 準 化 的 設 計 邏 輯, 將 其 所 需 資 料 內 容 及 格 式 予 以 標 準 化, 以 提 升 程 式 的 再 使 用 性, 及 降 低 未 來 客 製 化 的 修 改 成 本 2. 取 得 資 料 的 驗 證 : (1) 驗 證 取 得 資 料 的 完 整 性 及 正 確 性 是 一 件 非 常 重 要 的 工 作, 若 取 得 的 資 料 有 誤, 後 續 的 分 析 及 查 核 都 是 無 意 義 的 (2) 確 認 獲 得 符 合 查 核 預 期 的 正 確 資 料 非 常 困 難, 建 議 應 由 有 經 第 35 頁
驗 人 員 適 當 地 與 受 查 單 位 資 訊 人 員 及 財 務 人 員 充 分 討 論 (3) 取 得 之 資 料, 需 要 與 管 理 報 表 財 務 報 表 或 外 部 資 料 一 致, 以 確 保 取 得 資 料 之 完 整 性 (4) 針 對 取 得 之 資 料 需 要 進 行 完 整 性 的 驗 證, 包 含 透 過 控 制 總 數 資 料 驗 證 資 料 研 究 (5) 若 屬 於 複 雜 多 樣 的 交 易 類 型 或 計 算 方 式 時, 搭 配 適 當 的 分 段 思 考 或 小 段 範 圍 撰 寫 程 式 會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以 上 取 得 資 料 的 驗 證 之 建 議, 本 研 究 將 逐 一 納 入 個 案 研 究 的 規 劃 階 段 執 行 階 段 及 結 果 分 析 階 段 的 檢 查 重 點 ( 五 ) 未 來 的 挑 戰 及 趨 勢 : 就 各 國 外 部 稽 核 專 家 之 回 應, 大 多 表 示 在 資 訊 科 技 日 新 月 異, 且 交 易 資 料 日 趨 龐 大 的 情 況 下, 透 過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是 一 個 正 向 成 長 的 必 要 趨 勢 其 亦 指 出 幾 項 未 來 的 挑 戰 及 趨 勢 : 1. 交 易 資 料 日 趨 繁 多 之 情 況 下, 透 過 電 腦 輔 助 審 計 技 術 及 工 具 的 協 助, 達 成 更 有 效 率 的 控 制 及 監 控, 已 勢 在 必 行 2. 如 何 透 過 學 校 或 在 職 教 育, 持 續 教 導 檢 查 人 員 有 效 地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來 降 低 查 核 風 險, 值 得 學 界 深 入 探 討 以 目 前 各 外 部 稽 核 單 位 運 用 及 推 行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及 工 具 時, 無 論 其 所 處 之 行 業 或 所 運 用 之 輔 助 工 具, 其 運 用 範 圍 及 技 術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以 國 際 電 腦 稽 核 協 會 在 二 七 30 年 秋 季 會 議 為 例, 其 會 議 中 彙 整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30 參 考 資 料 :San Francisco Chapter of ISACA(2007),2007 Fall Conference, Data Analysis 第 36 頁
常 使 用 到 的 項 目, 包 含 : 洗 錢 防 制 舞 弊 管 理 政 府 稅 收 重 新 計 算 保 險 索 賠 分 析 利 息 收 入 / 成 本 重 新 計 算 貸 款 及 信 用 分 析 收 入 確 認 信 用 評 估 驗 證 及 交 易 確 認 等 項 目 其 分 析 之 內 容 及 趨 勢, 確 實 與 外 部 稽 核 專 家 有 相 同 之 見 解 但 以 目 前 各 國 的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除 美 國 有 另 外 建 置 專 用 之 查 核 系 統 外, 仍 多 半 仍 採 用 混 合 式 的 套 裝 軟 體 其 依 據 個 別 不 同 需 求 或 查 核 目 的, 藉 由 不 同 審 計 輔 助 查 核 軟 體 的 配 合 常 見 使 用 的 種 類 及 代 表 軟 體 有 : 一 般 查 核 目 的 :ACL MicrosoftExcel/Access Microsoft SQL Server SAS 資 料 擷 取 :Monarch Data Junction DataFlux 資 料 分 析 :Tableau Cognos ProClarity Speedware 報 表 產 生 :Business Objects Crystal Reports & Xcelsius Microsoft Analysis/Reporting Services 如 香 港 交 易 所 (HKEx) 之 內 部 檢 查 人 員, 即 透 過 FoxPro 工 具 之 輔 助, 連 結 內 部 資 料 庫, 並 進 行 輔 助 稽 核 一 般 而 言 其 執 行 方 式 大 多 透 過 受 查 單 位 配 合 擷 取 資 料 下 載 至 個 人 電 腦, 再 利 用 稽 核 軟 體 進 行 檢 查 及 分 析, 以 產 出 各 類 稽 核 報 表 以 提 供 查 詢 四 小 結 綜 上 所 述,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於 金 融 機 構 的 查 核, 無 論 在 場 外 監 理 或 實 地 檢 查, 皆 已 日 趨 普 及 檢 查 單 位 利 用 場 外 監 理 機 制 偵 測 金 融 機 構 潛 在 問 題, 並 透 過 實 地 檢 查 進 行 驗 證 分 析, 以 達 到 監 理 金 融 機 構 營 運 狀 況 的 目 標, 進 而 促 進 金 融 環 境 的 健 全 性 惟 在 檢 查 過 程 中, 如 何 確 保 資 料 從 取 得 處 理 至 產 出 查 核 結 果 等 各 環 節 中 皆 受 到 控 制, 並 遵 循 適 當 規 範 或 準 則, 以 促 進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的 效 益, 應 係 目 前 建 置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機 制 可 考 量 的 第 37 頁
重 要 項 目 另 外, 本 研 究 建 議, 場 外 監 理 與 實 地 檢 查 應 可 相 互 配 合, 例 如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檢 查 銀 行 申 報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 例 如 :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驗 證 受 查 銀 行 資 料 庫 放 款 金 額 與 逾 期 期 間, 確 認 其 申 報 之 逾 期 放 款 概 況 表 不 良 資 產 彙 總 暨 評 估 明 細 表 內 容 正 確 性 ) 第 38 頁
第 三 章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與 技 術 查 核 工 作 當 中 任 何 涉 及 電 腦 之 使 用 都 可 涵 蓋 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的 範 31 圍, 在 資 訊 系 統 環 境 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的 策 略 可 分 為 三 大 類 : 繞 過 電 腦 審 計 (Audit around the computer) 透 過 電 腦 審 計 (Audit through the computer), 以 及 利 用 電 腦 審 計 (Audit with the computer) 一 繞 過 電 腦 審 計 繞 過 電 腦 審 計, 係 指 檢 查 人 員 將 電 腦 獨 立 視 為 一 個 黑 箱, 其 驗 證 受 查 者 資 料 處 理 結 果 的 方 法, 是 選 擇 一 些 原 始 文 件 樣 本, 以 人 工 或 電 腦 處 理 受 查 者 資 料, 再 與 受 查 者 本 身 之 系 統 處 理 結 果 相 比 較, 若 兩 者 結 果 相 同, 則 判 定 受 查 者 系 統 產 出 的 資 料 處 理 結 果 是 可 信 賴 的 二 透 過 電 腦 審 計 透 過 電 腦 審 計, 係 指 檢 查 人 員 以 受 查 者 電 腦 系 統 及 應 用 程 式 作 為 查 核 標 的, 透 過 確 實 評 估 硬 體 及 軟 體, 以 決 定 電 腦 作 業 可 靠 程 度 的 查 核 程 序 在 此 策 略 下, 常 見 的 測 試 方 法 包 括 : 測 試 資 料 法 平 行 模 擬 法 程 式 碼 檢 查 整 體 測 試 措 施 等 三 利 用 電 腦 審 計 此 法 係 檢 查 人 員 利 用 電 腦 硬 體 及 其 程 式 為 輔 助 查 核 工 作 的 工 具, 協 助 執 行 控 制 測 試 與 證 實 測 試 不 論 採 用 繞 過 電 腦 審 計 或 透 過 電 腦 審 計, 皆 可 利 用 電 腦 審 計 所 謂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例 如 : 套 裝 軟 體 公 用 程 式 特 定 用 途 程 式, 可 涵 蓋 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下, 依 據 Perry and Adams 32, 31 32 參 考 資 料 :Chambers, A.D.and J.M. Court. (1991). Computer Auditing.3rded,Pitman Publishing. ISBN :0-273-02418-3. 參 考 資 料 :Perry, W. E., & Adams, D. L. (1981). Actual Use and Perceived Utility of EDP Auditing Techniques, The EDP Auditor, 1-22. 第 39 頁
以 及 Garsombke and Tabor 33 的 研 究, 套 裝 軟 體 ( 例 如 :ACL) 是 最 普 遍 採 用 的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技 術 為 執 行 電 腦 審 計 的 查 核 策 略, 檢 查 人 員 可 透 過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進 行 查 核 步 驟, 並 達 成 查 核 目 的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Computer Assisted Audit Tools and Techniques, 簡 稱 CAATTs), 係 指 任 何 自 動 化 的 稽 核 技 術, 例 如 通 用 稽 核 軟 體 工 具 軟 體 測 試 資 料 應 用 軟 體 的 追 蹤 及 映 射, 以 及 稽 核 專 家 系 統 依 據 我 國 審 計 實 務 指 引 第 五 號 電 腦 輔 助 查 核 技 術 所 述, 電 腦 輔 助 查 核 技 術 主 要 可 包 括 : 一 套 裝 軟 體 係 供 執 行 資 料 處 理 功 能 之 通 用 電 腦 程 式, 如 讀 取 資 料 選 取 及 分 析 資 訊 執 行 計 算 產 生 查 核 人 員 所 需 之 資 料 檔 案 及 報 表 二 特 定 用 途 程 式 係 查 核 人 員 受 查 者 或 查 核 人 員 所 委 任 之 程 式 設 計 師 所 開 發, 以 執 行 特 定 查 核 工 作 之 程 式 查 核 人 員 有 時 使 用 受 查 者 既 有 之 程 式, 或 略 加 修 改 後, 以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可 能 較 另 行 開 發 程 式 更 有 效 率 三 公 用 程 式 係 受 查 者 執 行 一 般 資 料 處 理 功 能 之 程 式, 如 排 序 建 檔 及 列 印 此 類 程 式 通 常 非 為 查 核 目 的 所 設 計, 因 此 可 能 不 包 含 自 動 記 錄 計 數 或 控 制 總 數 等 功 能 四 系 統 管 理 程 式 係 提 升 生 產 力 之 工 具, 通 常 為 複 雜 作 業 系 統 環 境 之 一 部 分, 例 如 資 料 擷 取 軟 體 或 程 式 碼 比 對 軟 體 此 類 程 式 如 同 公 用 程 式, 非 33 參 考 資 料 :Garsombke, H. P., & Tabor, R.H.,(1986). Factors Explaining the use of EDP Audit Techniques. The Journal of Information System, 48-66. 第 40 頁
專 供 查 核 使 用, 使 用 時 須 格 外 謹 慎 五 嵌 入 式 例 行 性 稽 核 程 序 此 類 程 式 通 常 植 入 受 查 者 之 電 腦 系 統, 以 提 供 資 料 予 查 核 人 員 使 用, 其 包 括 : ( 一 ) 快 照 法 : 此 技 術 於 邏 輯 處 理 中 不 同 之 檢 核 點 嵌 入 例 行 性 之 稽 核 程 式, 以 錄 製 交 易 流 經 電 腦 系 統 之 過 程, 供 查 核 人 員 追 蹤 資 料 及 評 估 電 腦 處 理 該 資 料 之 情 形 ( 二 ) 系 統 控 制 稽 核 覆 核 檔 : 於 應 用 系 統 崁 入 稽 核 模 組, 以 持 續 監 督 系 統 中 之 交 易, 並 將 稽 核 之 資 訊 存 入 特 定 電 腦 檔 案, 以 供 查 核 人 員 檢 查 六 測 試 資 料 技 術 藉 由 輸 入 資 料 ( 如 交 易 之 樣 本 ) 於 受 查 者 之 電 腦 系 統, 比 較 所 獲 得 之 結 果 與 預 定 之 結 果 查 核 人 員 可 使 用 測 試 資 料 以 執 行 下 列 程 序 : ( 一 ) 測 試 電 腦 程 式 之 特 定 控 制, 如 通 行 密 碼 及 資 料 存 取 控 制 ( 二 ) 測 試 資 訊 系 統 之 特 定 處 理 使 用 之 測 試 資 料 可 包 括 受 查 者 之 歷 史 交 易 或 查 核 人 員 虛 擬 之 交 易 ; 此 種 測 試 交 易 通 常 與 受 查 者 正 常 作 業 分 別 處 理 ( 三 ) 整 合 測 試 措 施 建 置 一 虛 擬 單 位 ( 如 虛 擬 之 部 門 或 員 工 ), 並 於 正 常 作 業 中 處 理 測 試 交 易 依 據 國 外 學 者 的 看 法,CAATTs 尚 可 包 括 : 電 子 化 工 作 底 稿 (Electronic Working Papers ) 資 訊 擷 取 和 分 析 (Information Retrieval and Analysis) 舞 弊 偵 查 (Fraud Detection) 網 路 安 全 (NetworkSecurity) 電 子 商 務 和 網 際 網 路 安 全 ( ElectronicCommerce and Internet Security) 持 續 監 控 (Continuous Monitoring) 稽 核 報 告 (Audit Reporting ) 稽 核 歷 史 資 料 庫 (Database of Audit History) 電 腦 基 礎 訓 練 (ComputerBasedTraining) 及 時 間 軌 跡 ( Time 第 41 頁
Tracking) 34 35 我 國 學 者 依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的 使 用 目 的, 將 CAATTs 區 分 為 三 大 類, 即 測 試 程 式 功 能 之 電 腦 稽 核 技 術 測 試 電 腦 檔 案 之 電 腦 稽 核 技 術 及 利 用 電 腦 為 工 具 以 輔 助 查 核 工 作 之 電 腦 稽 核 技 術 不 論 檢 查 人 員 混 合 或 採 用 哪 一 種 方 式, 最 應 考 慮 的 是 查 核 方 法 的 查 核 成 效 所 需 之 成 本, 以 及 所 產 生 的 效 益 設 備 及 程 式 相 容 性 審 計 軌 跡 和 相 關 文 件 是 否 可 取 得, 以 及 查 核 人 員 的 電 腦 能 力 鑒 於 現 階 段 金 融 檢 查 人 員 較 未 具 備 專 業 之 資 訊 科 技 技 術, 故 電 腦 輔 助 金 融 檢 查 之 推 動 順 序, 宜 由 利 用 電 腦 為 輔 助 工 具 開 始, 再 逐 步 往 技 術 層 次 更 高 更 複 雜 之 電 腦 一 般 控 制 及 應 用 控 制 查 核, 深 入 執 行 電 腦 審 計 工 作 在 利 用 電 腦 為 工 具 以 輔 助 查 核 工 作 的 層 級 上, 常 見 的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包 括 :ACL FOCAUDIT APPLAUD IDEA Excel SQL Access 等 而 近 年 來, 許 多 研 究 所 探 討 之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技 術 (CAATTs), 亦 著 重 於 軟 體 工 具 的 功 能 如 本 研 究 第 一 章 所 述, 本 研 究 計 畫 主 要 目 的 之 一, 亦 在 針 對 現 行 金 融 檢 查 業 務, 研 究 利 用 電 腦 稽 核 軟 體 比 對 及 分 析 受 查 機 構 之 財 業 務 資 料, 並 進 行 風 險 衡 量, 藉 以 評 估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協 助 金 融 檢 查 及 提 升 檢 查 效 能 的 可 行 性 故 本 章 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為 探 討 對 象, 參 酌 學 者 專 家 的 研 究 經 驗 成 果 與 建 議, 將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彙 整 如 下 : 第 一 節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效 益 國 外 自 一 九 七 年 代 起, 陸 續 有 學 者 以 外 部 檢 查 人 員 及 企 業 內 部 檢 查 人 員 為 對 象, 進 行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使 用 情 形 之 調 查 ; 國 內 自 一 九 八 34 參 考 資 料 :Charles, L.G.. (2001).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Auditing, 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http://www.theiia.org/iia/tech/audsoft%201702.pdf, pp.1-75. 35 參 考 資 料 : (1) 吳 琮 璠 (1991a), 電 腦 審 計 技 術 實 證 研 究 -- 使 用 與 不 使 用 的 差 異 探 討 ( 上 ), 會 計 研 究 月 刊, 第 73 期, 頁 22-26 (2) 吳 琮 璠 (1991b), 電 腦 審 計 技 術 實 證 研 究 -- 使 用 與 不 使 用 的 差 異 探 討 ( 下 ), 會 計 研 究 月 刊, 第 74 期, 頁 92-98 第 42 頁
五 年 起 亦 有 多 人 投 入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的 研 究, 並 探 討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的 普 及 性 及 效 益 依 據 相 關 研 究 指 出,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查 核 工 作 獲 得 之 效 36 益 可 包 括 下 列 幾 項 : 一 降 低 審 計 風 險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可 擴 大 查 核 範 圍, 甚 至 做 到 百 分 之 百 的 查 核, 避 免 抽 樣 風 險 就 整 體 採 行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的 效 益 而 言, 降 低 查 核 風 險 應 是 最 主 要 的 利 益 二 節 省 查 核 時 間, 提 升 查 核 效 率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可 以 大 幅 提 升 查 核 之 效 率 及 效 果, 縮 短 檢 查 人 員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的 時 間, 並 能 藉 此 大 幅 降 低 查 核 成 本 此 外,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所 節 省 的 查 核 時 間, 檢 查 人 員 可 從 事 其 他 高 附 加 價 值 的 服 務, 例 如 : 查 核 舞 弊 顧 問 諮 詢 等 三 提 高 驗 證 資 料 之 可 靠 度 研 究 認 為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可 降 低 檢 查 人 員 對 於 受 查 單 位 資 訊 人 員 的 依 賴, 而 更 能 客 觀 驗 證 取 得 資 料 之 可 靠 度 因 為 檢 查 人 員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可 直 接 針 對 原 始 資 料 進 行 檢 查, 無 須 透 過 受 查 機 構 提 供 之 報 表 進 行 測 試, 故 不 會 將 資 料 處 理 之 過 程 視 36 參 考 資 料 : (1) 馮 瑛 芳, 電 腦 輔 助 審 計 技 術 應 用 之 研 究 以 台 灣 五 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為 對 象 淡 江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民 國 88 年 (2)Coderre, D.. (1997). CAATs and Other Beasts for Auditors. The Internal Auditor, pp.20-21. (3) 蘇 裕 惠, 臺 灣 會 計 師 界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審 計 技 術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民 國 80 年 (4)Coderre, D.. (1997). CAATs and Other Beasts for Auditors. The Internal Auditor, pp.20-21. (5)DeAngelo. (1981). Auditor Size and Audit Quality. Journal of Account and Economics. pp.183-199. 第 43 頁
為 黑 箱 作 業, 可 對 查 核 對 象 之 資 料 處 理 控 制 作 更 深 入 的 評 估 與 瞭 解, 進 一 步 降 低 查 核 風 險 四 提 高 查 核 品 質 審 計 品 質 的 定 義 為, 市 場 上 的 投 資 人 評 估 會 計 師 能 夠 揭 露 客 戶 會 計 系 統 ( 制 度 ) 之 重 大 缺 失, 並 誠 實 地 報 導 此 項 缺 失 之 聯 合 機 率 (joint probability), 亦 即 檢 查 人 員 的 專 業 能 力 及 超 然 獨 立 性 國 內 研 究 指 出, 檢 查 人 員 使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後, 可 以 提 高 審 計 品 質 第 二 節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協 助 查 核 之 成 功 案 例 除 上 述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之 效 益 外, 在 許 多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進 行 查 核 的 個 案 中, 顯 示 電 腦 輔 助 稽 核 工 具 對 查 核 效 能 的 提 升 確 有 助 益 茲 列 舉 國 內 外 相 關 案 例 如 下 : 37 一 Summerford Accountancy PC 查 核 舞 弊 成 效 Summerford Accountancy PC 是 一 間 會 計 鑑 識 與 舞 弊 偵 察 的 專 業 公 司, 其 受 僱 於 洛 杉 磯 公 立 學 校 (LAUSD), 對 Belmont 地 區 的 綜 合 學 習 園 區 (District s Belmont Learning Complex) 專 案 計 畫 進 行 調 查 這 是 一 個 成 立 新 高 中 的 建 設 專 案, 但 陷 入 許 多 問 題, 並 且 所 花 費 的 金 額 估 計 超 過 兩 億 美 金 在 此 綜 合 學 習 園 區 計 畫 被 迫 停 止 之 前, 儼 然 變 成 美 國 最 昂 貴 的 高 中 學 校 建 置 計 畫 透 過 使 用 ACL 軟 體,Summerford Accountancy 調 查 出 一 連 串 的 詐 欺 行 動 以 及 財 務 控 制 的 失 效 的 舞 弊 事 件, 包 括 : 虛 構 供 應 商 重 複 性 支 付 和 氾 濫 的 違 法 競 價 政 策, 總 金 額 達 七 千 萬 美 元 以 上 38 二 加 拿 大 郵 政 公 司 查 核 成 效 37 38 加 拿 大 郵 政 公 司 的 收 發 業 務 橫 跨 全 國 四 百 五 十 個 分 支 據 點, 資 料 來 源 : 傑 克 商 業 自 動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tp://www.jacksoft.com.tw/ 資 料 來 源 : 傑 克 商 業 自 動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tp://www.jacksoft.com.tw/ 第 4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