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与 上 市 指 南 特 别 说 明 一 本 指 南 仅 为 方 便 有 关 机 构 及 人 士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办 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与 上 市 业 务 之 用, 并 非 本 所 业 务 规 则 或 对 规 则 的 解 释 如 本 指 南 与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有 关 业 务 规 则 发 生 冲 突, 应 以 法 律 法 规 及 有 关 业 务 规 则 为 准 二 本 所 将 根 据 需 要 随 时 修 改 本 指 南, 恕 不 另 行 通 知 三 本 所 保 留 对 本 指 南 的 最 终 解 释 权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二 〇 一 〇 年 一 月 十 二 日 目 录 一 证 券 简 称 与 证 券 代 码 的 确 定...1 二 资 金 申 购 上 网 定 价 发 行 指 南...1 三 上 市 指 南...3 ( 一 ) 股 票 上 市 指 南...3 ( 二 ) 上 市 仪 式 指 南...3 四 申 请 文 件...4 ( 一 ) 股 票 发 行 申 请 文 件...4 ( 二 ) 股 票 上 市 申 请 文 件...4 五 部 分 申 请 文 件 的 参 考 格 式...6 六 业 务 咨 询 电 话...11 七 发 行 上 市 流 程 图...12 一 证 券 简 称 与 证 券 代 码 的 确 定 公 司 领 取 发 行 核 准 批 文 当 日, 需 与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联 系, 确 定 证 券 简 称 及 证 券 代 码 公 司 可 参 考 本 指 南 申 请 书 格 式 制 作 申 请 书 ( 参 考 格 式 附 后 ), 经 办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后 于 领 取 发 行 核 准 批 文 当 日 传 真 至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 申 请 书 原 件 与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同 时 报 送 ), 由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受 理 申 请 并 确 定 公 司 股 票 的 证 券 简 称 及 证 券 代 码 二 资 金 申 购 上 网 定 价 发 行 指 南 1.T-3 日 或 之 前 (T 日 为 新 股 申 购 日, 下 同 ) (1) 披 露 招 股 意 向 书 ( 招 股 说 明 书 ) 摘 要 (2) 披 露 招 股 意 向 书 当 日,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提 交 网 下 发 行 申 请, 并 向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提 交 新 股 网 下 发 行 委 托 ( 注 : 主 承 销 商 需 要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上 完 成 的 操 作 请 参 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实 施 细 则 (2009 年 修 订 )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用 户 手 册 ( 主 1
承 销 商 版 )(Ver 2.2) ) 2.T-2 日 主 承 销 商 督 促 发 行 人 按 照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清 单 要 求 通 过 中 小 企 业 板 /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报 送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 电 子 文 件 )( 注 : 中 小 企 业 板 和 创 业 板 发 行 人 分 别 通 过 中 小 企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和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报 送 申 请 文 件, 下 同 ) 3.T-1 日 (1) 发 行 公 告 见 报 并 于 当 日 在 巨 潮 网 站 披 露 ; (2) 主 承 销 商 11:00 前 向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报 送 发 行 申 请 书 面 文 件 ( 清 单 附 后 ) 4.T 日 (1) 投 资 者 缴 款 申 购 ; (2) 发 行 人 确 定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主 承 销 商 16:00-16:30 向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了 解 新 股 发 行 初 步 结 果 5.T+1 日 (1)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冻 结 实 际 到 账 的 有 效 申 购 资 金 (2) 主 承 销 商 17:00 前 将 新 股 发 行 划 款 通 知 交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组 织 主 承 销 商 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 (3) 主 承 销 商 17:00 到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领 取 新 股 发 行 结 果 ; (4) 主 承 销 商 准 备 新 股 申 购 情 况 及 中 签 率 公 告, 联 系 指 定 媒 体 于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披 露 ; (5)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摇 号 机 构, 准 备 T+2 日 摇 号 事 宜 6.T+2 日 (1) 披 露 新 股 发 行 申 购 情 况 及 中 签 率 公 告 ; (2) 主 承 销 商 上 午 主 持 摇 号 仪 式 ; (3) 主 承 销 商 上 午 11:00 前 将 摇 号 结 果 送 达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 (4) 主 承 销 商 准 备 中 签 摇 号 结 果 公 告, 联 系 指 定 媒 体 于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披 露 7.T+3 日 (1) 披 露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 (2)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将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划 至 主 承 销 商 结 算 备 付 金 账 户 ; (3) 主 承 销 商 到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领 取 新 股 发 行 认 购 情 况 说 明 ; (4) 主 承 销 商 尽 快 将 募 集 资 金 划 入 发 行 人 指 定 账 户, 发 行 人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8.T+4 日 及 以 后 (1) 主 承 销 商 协 助 发 行 人 尽 快 到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存 管 部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等 事 宜 ; (2) 主 承 销 商 协 助 发 行 人 尽 快 到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存 管 部 办 理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股 东 股 份 锁 定 手 续 ; (3) 主 承 销 商 督 促 发 行 人 尽 快 到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登 记 存 管 部 领 取 股 东 名 册 ; (4) 主 承 销 商 协 助 发 行 人 尽 快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2
三 上 市 指 南 ( 一 ) 股 票 上 市 指 南 1.T-1 日 或 之 前 保 荐 机 构 在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后 五 日 内 按 照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清 单 要 求 向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报 送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 书 面 文 件 ),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同 时 通 过 中 小 企 业 板 /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报 送 电 子 文 件 2.T+6 日 或 之 前 保 荐 机 构 按 照 上 市 文 件 清 单 要 求 向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报 送 其 他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 书 面 文 件 ),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同 时 通 过 中 小 企 业 板 /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报 送 电 子 文 件 3.T+10 日 或 之 前 (1) 保 荐 机 构 到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领 取 股 票 上 市 通 知 书 ; (2) 保 荐 机 构 联 系 指 定 媒 体 披 露 上 市 公 告 书 ; (3) 发 行 人 到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领 取 股 票 上 市 初 费 交 款 通 知, 交 纳 上 市 初 费 4.L-5 日 至 L-1 日 (L 日 为 上 市 日, 下 同 ) (1) 披 露 上 市 公 告 书 ( 创 业 板 发 行 人 还 需 要 同 时 披 露 上 市 公 告 书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2) 上 市 公 告 书 公 司 章 程 申 请 股 票 上 市 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市 保 荐 书 等 于 上 市 公 告 书 见 报 当 日 在 巨 潮 网 站 披 露 ; (3) 保 荐 机 构 和 公 司 做 好 上 市 准 备 5.L 日 ( 股 票 上 市 日 ) 按 时 参 加 上 市 仪 式 ( 二 ) 上 市 仪 式 指 南 主 持 : 深 交 所 领 导 议 程 ( 参 考 议 程 ): (1) 公 司 及 参 加 上 市 仪 式 的 其 它 人 员 于 上 市 当 日 8:45 到 本 所 ; (2) 来 宾 签 到 并 佩 戴 胸 花 ; (3)9:00, 上 市 仪 式 开 始, 领 导 与 来 宾 入 场 ; (4)9:00 9:05, 主 持 人 介 绍 来 宾 ; (5)9:05 9:22, 领 导 讲 话 ( 公 司 券 商 政 府 交 易 所 等, 每 位 讲 话 时 间 不 超 过 5 分 钟 ); (6)9:22 9:24, 深 交 所 领 导 向 公 司 董 事 长 赠 送 开 市 敲 钟 锤 ; (7)9:25, 在 大 屏 幕 的 提 示 下, 公 司 领 导 敲 响 开 市 钟 ; (8)9:30, 上 市 仪 式 结 束 3
四 申 请 文 件 公 司 在 发 行 上 市 过 程 中 向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报 送 的 书 面 文 件,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只 需 一 份, 公 司 应 同 时 通 过 中 小 企 业 板 /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报 送 电 子 文 件, 其 中 签 字 盖 章 页 应 以 扫 描 方 式 制 作 成 电 子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一 并 报 送 公 司 在 发 行 申 请 获 得 证 监 会 核 准 后, 即 可 到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 创 业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申 请 中 小 企 业 板 /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数 字 证 书, 并 开 通 网 上 业 务 专 区 业 务 专 区 办 理 指 南 请 在 本 指 南 所 附 链 接 下 载 请 公 司 务 必 在 报 送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之 前 到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 创 业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办 理 中 小 企 业 板 / 创 业 板 业 务 专 区 的 开 通 事 宜 ( 注 : 中 小 企 业 板 发 行 人 和 创 业 板 发 行 人 分 别 到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和 创 业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办 理 数 字 证 书 领 取 和 业 务 专 区 开 通 事 宜, 并 注 意 办 理 时 间 不 晚 于 T-3 日 ) ( 一 ) 股 票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1. 股 票 发 行 申 请 ( 公 司 和 主 承 销 商 盖 章 ); 2.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核 准 批 文 (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1 份, 原 件 核 对 后 退 还 公 司 ); 3. 证 券 简 称 及 代 码 申 请 书 ( 经 办 人 签 字, 公 司 盖 章 ); 4. 发 行 上 市 期 间 报 送 文 件 的 相 关 承 诺, 承 诺 内 容 应 包 括 新 股 发 行 上 市 期 间 报 送 的 电 子 文 件 与 书 面 文 件 一 致 报 送 申 请 文 件 中 的 发 行 申 报 文 件 和 发 行 方 案 备 案 文 件 与 在 证 监 会 最 后 定 稿 的 文 件 一 致, 以 及 对 外 披 露 的 公 告 与 经 交 易 所 审 核 的 公 告 一 致 (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盖 章 ); 5. 股 票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表 ( 主 承 销 商 盖 章, 请 在 本 指 南 所 附 链 接 下 载 电 子 表 格, 并 请 不 要 调 整 文 件 格 式 ); 6. 行 业 分 类 情 况 表 ( 主 承 销 商 盖 章 ); 7. 主 承 销 商 经 办 人 员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主 承 销 商 授 权 委 托 书 ( 需 主 承 销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及 主 承 销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 主 承 销 商 盖 章, 需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8. 公 司 经 办 人 员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公 司 授 权 委 托 书 ( 需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及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 公 司 盖 章, 需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 二 ) 股 票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1. 上 市 报 告 书 ( 即 为 上 市 申 请 书, 公 司 盖 章 ); 2. 申 请 上 市 的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复 印 件, 加 盖 董 事 会 公 章 ); 3.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书 及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三 个 月 内 办 理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的 承 诺 ( 公 司 盖 章 ); 4.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公 司 盖 章 ); 5. 依 法 经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相 关 电 子 文 件 不 需 要 通 过 业 务 专 区 上 传 ); 6. 公 司 拟 聘 任 或 已 聘 任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资 料 发 行 人 已 聘 4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在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的 同 时 应 提 供 董 事 会 聘 任 书, 公 司 拟 聘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应 同 时 提 供 包 括 被 推 荐 人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任 职 资 格 的 说 明 董 事 会 推 荐 书 : (1) 个 人 简 历 学 历 证 明 ( 复 印 件, 学 历 证 明 需 公 司 盖 章 ); (2) 联 系 方 式, 至 少 应 包 括 办 公 电 话 住 宅 电 话 移 动 电 话 传 真 通 信 地 址 及 专 用 电 子 邮 件 信 箱 地 址,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保 证 本 所 可 以 随 时 与 其 联 系 ; (3) 董 事 会 秘 书 资 格 证 书 ( 如 有,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 ( 相 关 电 子 文 件 不 需 要 通 过 业 务 专 区 上 传 ) 7.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书, 内 容 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 原 件 ); 如 创 业 板 发 行 人 在 股 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六 个 月 内 (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正 式 受 理 日 为 基 准 日 ) 进 行 过 增 资 扩 股, 应 报 送 新 增 股 份 持 有 人 关 于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上 述 新 增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该 新 增 股 份 总 额 的 50% 的 承 诺 ( 原 件 ); 其 他 股 东 就 所 持 股 份 作 出 的 锁 定 承 诺 ( 如 有, 原 件 ); 8. 保 荐 机 构 对 保 荐 代 表 人 的 专 项 授 权 委 托 书 ( 保 荐 机 构 盖 章 ); 9.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全 套 发 行 申 报 文 件 及 发 行 方 案 备 案 文 件 ( 复 印 件, 需 与 证 监 会 最 后 封 卷 稿 的 相 关 文 件 一 致 ; 请 同 时 报 送 光 盘, 相 关 电 子 文 件 不 需 要 通 过 业 务 专 区 上 传 ; 请 同 时 报 送 中 国 证 监 会 正 式 受 理 发 行 申 请 的 通 知 ( 复 印 件 )); 10. 保 荐 机 构 经 办 人 员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保 荐 机 构 授 权 委 托 书 ( 需 保 荐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及 保 荐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 保 荐 机 构 盖 章, 需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如 报 送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时 已 报 送 且 经 办 人 员 相 同 则 不 必 再 次 报 送 ); 11. 公 司 经 办 人 员 的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公 司 授 权 委 托 书 ( 需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及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 公 司 盖 章, 需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如 报 送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时 已 报 送 且 经 办 人 员 相 同 则 不 必 再 次 报 送 ); 12. 公 司 全 部 股 票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托 管 的 证 明 文 件 及 相 关 附 件 ( 复 印 件 ); 13. 公 开 发 行 前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及 网 下 配 售 股 份 锁 定 办 理 情 况 的 说 明 ( 公 司 盖 章 ); 14. 新 股 发 行 登 记 申 请 书 及 登 记 申 报 表 ( 公 司 盖 章 ); 15.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关 于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的 验 资 报 告 ( 原 件, 相 关 电 子 文 件 不 需 要 通 过 业 务 专 区 上 传 ); 16. 保 荐 机 构 出 具 的 上 市 保 荐 书 ( 保 荐 机 构 盖 章, 需 附 保 荐 协 议 原 件 ); 17.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原 件 ); 18. 上 市 公 告 书 ( 公 司 盖 章 ); 19. 股 票 发 行 后 至 上 市 前 公 司 按 规 定 需 新 增 的 财 务 资 料 和 有 关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文 件 ( 原 件 ); 20.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股 份 情 况 及 其 声 明 与 承 诺 书 ( 请 在 本 指 南 所 附 链 接 下 载 声 明 与 承 诺 书 的 电 子 文 件 ; 声 明 与 承 诺 书 签 订 须 经 律 师 见 证, 书 面 文 件 一 式 三 份, 其 中 报 送 交 易 所 一 份 ; 请 注 意 声 明 中 关 于 持 股 情 况 的 项 目 需 填 写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股 份 情 况 ; 相 关 电 子 文 件 不 需 要 通 过 业 务 专 区 上 传 ); 21.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向 本 所 提 交 的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5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的 书 面 文 件 ( 原 件 ); 22. 招 股 说 明 书 (1 本 ); 23. 公 司 中 介 机 构 情 况 一 览 表 ( 原 件, 请 在 本 指 南 所 附 链 接 下 载 电 子 表 格, 并 请 在 业 务 专 区 上 填 写 和 提 交 相 关 数 据 ); 24. 进 入 代 办 转 让 系 统 的 承 诺 ( 原 件, 创 业 板 发 行 人 不 适 用 ); 25. 关 于 公 司 首 发 后 上 市 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的 说 明 ( 原 件, 内 容 应 包 括 持 有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持 有 股 份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联 人 持 有 股 份 的 情 况, 以 及 社 会 公 众 持 股 的 情 况 ); 26. 国 有 股 转 持 批 复 文 件 ( 如 适 用, 复 印 件 ); 27. 本 所 要 求 的 其 他 文 件 注 :1. 保 荐 机 构 应 派 项 目 主 办 人 和 ( 或 ) 授 权 经 办 人 一 起 报 送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 2. 保 荐 机 构 第 一 次 报 送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时 需 同 时 报 送 3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 3. 以 上 第 12 项 至 第 26 项 文 件 可 以 在 股 票 发 行 结 束 后 报 送 五 部 分 申 请 文 件 的 参 考 格 式 ( 一 ) 证 券 简 称 及 证 券 代 码 申 请 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发 行 新 股 证 券 简 称 及 证 券 代 码 的 申 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我 公 司 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并 申 请 在 贵 所 上 市 我 公 司 中 英 文 名 称 如 下 : 中 文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公 司 股 票 中 英 文 证 券 简 称 拟 确 定 为 : 中 文 证 券 简 称 : 英 文 证 券 简 称 : 请 核 准 中 英 文 证 券 简 称, 并 确 定 我 公 司 股 票 的 证 券 代 码 经 办 人 签 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加 盖 公 章 ) 年 月 日 中 英 文 证 券 简 称 拟 定 说 明 : 1. 中 文 证 券 简 称 自 公 司 中 文 名 称 中 选 取, 长 度 不 超 过 4 个 汉 字 2. 英 文 证 券 简 称 控 制 在 20 个 字 符 以 内, 包 括 空 格 单 词 缩 写 符 (.) 等, 不 区 分 A B 股 ; 股 票 英 文 简 称 来 源 于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简 写 方 法 可 取 关 键 单 词 ( 如 KONKA) 单 词 缩 写 ( 如 TECHNOLOGY 缩 为 TECH.) 符 号 替 代 ( 如 & 替 代 AND) 单 词 合 并 ( 如 Overseas Chinese Town 6
合 并 为 OCT) 等 ; 在 选 取 英 文 证 券 简 称 时, 建 议 优 先 考 虑 选 取 关 键 单 词 方 法, 尽 量 避 免 采 用 单 词 合 并 方 法 ( 二 ) 发 行 申 请 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申 请 书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的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 ] 号 文 核 准 主 承 销 商 和 发 行 人 申 请 于 年 月 日 通 过 贵 所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采 用 资 金 申 购 上 网 定 价 方 式 发 行 本 次 股 票 我 们 承 诺 按 照 贵 所 要 求 做 好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特 此 申 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加 盖 公 章 ) 年 月 日 主 承 销 商 : ( 加 盖 公 章 ) 年 月 日 ( 三 ) 行 业 分 类 情 况 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情 况 表 依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准 则 第 二 号 年 度 报 告 的 内 容 与 格 式 (2007 年 修 订 稿 ) 中 第 三 十 三 条 分 行 业 资 料 的 规 定, 将 公 司 上 年 度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0%( 含 10%) 以 上 的 各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的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填 入 下 表 : 主 要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数 值 (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 合 计 CSRC 行 业 分 类 大 类 代 码 及 名 称 : ( 具 体 分 类 方 法 见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南 (2001 年 4 月 4 日 )) 主 承 销 商 : 7
( 加 盖 公 章 ) 年 月 日 ( 四 ) 上 市 报 告 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报 告 书 ( 上 市 报 告 书 至 少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 ] 号 文 核 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万 股 社 会 公 众 股 公 开 发 行 工 作 已 于 年 月 日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本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将 尽 快 办 理 股 权 登 记 托 管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等 工 作 本 公 司 保 证, 本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上 市 完 全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并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保 证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公 司 章 程, 严 格 遵 守 贵 所 上 市 规 则 和 股 票 上 市 协 议, 履 行 法 定 义 务, 接 受 贵 所 监 管 本 公 司 保 证 向 贵 所 提 交 的 股 票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及 重 大 遗 漏 本 公 司 保 证 在 提 出 上 市 申 请 期 间, 未 经 贵 所 同 意, 不 擅 自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 请 明 确 相 关 股 东 的 名 称 和 持 股 比 例 ) 承 诺,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 如 创 业 板 发 行 人 在 股 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六 个 月 内 进 行 过 增 资 扩 股, 新 增 股 份 的 持 有 人 应 当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的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上 述 新 增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新 增 股 份 总 额 的 50%)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依 法 履 行 诚 信 和 勤 勉 的 义 务 特 申 请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贵 所 上 市 交 易, 请 予 批 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加 盖 公 章 ) 年 月 日 附 : 1. 公 司 概 况 2. 股 本 结 构 及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 五 ) 上 市 保 荐 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保 荐 书 ( 上 市 保 荐 书 至 少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 ] 号 文 核 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万 股 社 会 公 众 股 公 开 发 行 已 于 年 月 日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8
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承 诺 在 发 行 完 成 后 将 尽 快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我 公 司 认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其 股 票 上 市 完 全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特 推 荐 其 股 票 在 贵 所 上 市 交 易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 一 发 行 人 的 概 况 ; 二 申 请 上 市 股 票 的 发 行 情 况 ; 三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说 明, 针 对 上 市 条 件 逐 条 发 表 意 见 ; 四 保 荐 机 构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影 响 公 正 履 行 保 荐 职 责 情 形 的 说 明 ; 五 保 荐 机 构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应 当 承 诺 的 事 项 ; 六 对 公 司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的 工 作 安 排 ; 七 保 荐 机 构 和 相 关 保 荐 代 表 人 的 联 系 地 址 电 话 和 其 他 通 讯 方 式 ; 八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应 当 说 明 的 其 他 事 项 ; 九 保 荐 机 构 对 本 次 股 票 上 市 的 推 荐 结 论 保 荐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保 荐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保 荐 机 构 : 年 月 日 ( 加 盖 保 荐 机 构 公 章 ) 附 : 1. 保 荐 协 议 ( 原 件 ) 2. 主 承 销 商 股 票 发 行 总 结 ( 原 件, 请 在 本 指 南 所 附 链 接 下 载 电 子 表 格 ) ( 六 ) 其 他 在 发 行 期 间 需 提 交 表 格 新 股 网 上 发 行 认 购 资 金 划 款 申 请 主 承 销 商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人 证 券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 股 ) 网 上 申 购 日 期 (T 日 ) 联 系 电 话 证 券 代 码 发 行 价 格 ( 元 ) 认 购 款 划 付 日 期 (T+3 日 ) 9
主 承 销 商 自 营 结 算 备 付 金 账 号 主 承 销 商 确 认 : 发 行 人 确 认 : 法 人 公 章 法 人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备 注 注 : 本 申 请 须 于 新 股 发 行 的 T+1 日 17:00 前 送 达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资 金 交 收 部 联 系 人 : 王 阳 0755-25988896 张 桔 0755-25946017 杨 叶 青 0755-25946009 10
六 相 关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序 号 部 门 电 话 传 真 0755-25918277 0755-82083277 1 深 交 所 中 小 板 公 司 管 理 部 0755-25918269 0755-82083277 0755-25918694 0755-82083277 0755-25918695 0755-82083277 2 深 交 所 系 统 运 行 部 0755-25918237 0755-82083515 3 深 交 所 信 息 统 计 部 0755-25918178 0755-82083930 0755-25918170 0755-82083930 4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0755-25946041 0755-25987718 系 统 运 行 部 0755-25946040 0755-25987718 5 6 7 8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0755-25946002 0755-25987422 资 金 交 收 部 0755-25946010 0755-25987422 0755-25938079 0755-25987132 0755-25987133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0755-25987132 0755-25938077 登 记 存 管 部 0755-25987133 0755-25938071 0755-25987132 0755-25987133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机 构 深 圳 证 券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方 民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立 信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深 圳 鹏 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网 上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巨 潮 网 信 息 披 露 刘 四 兵 崔 岩 13802284527 13808837543 方 建 新 13602679535 汤 军 13714633747 姚 国 勇 13823110273 0755-83990638 0755-83991101 ( 值 班 电 话 ) 11
七 发 行 上 市 流 程 图 ( 一 ) 发 行 流 程 图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网 下 初 步 询 价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启 动 发 行 T-1 日 之 前 投 资 者 网 上 申 购 T 日 冻 结 申 购 资 金 T 日 验 资 配 号 T+1 日 摇 号 中 签 处 理 T+2 日 解 冻 申 购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划 转 T+3 日 发 行 结 束 T+3 日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T+4 日 12
( 二 ) 上 市 流 程 图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上 市 申 请 T-1 日 之 前 上 市 审 查 T-1 至 T+6 日 提 交 补 充 文 件 T+6 日 之 前 上 市 委 员 会 审 核 T+6 至 T+10 日 上 市 通 知 T+10 日 之 前 披 露 上 市 公 告 书 L-5 至 L-1 日 上 市 L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