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基 金 管 理 人 :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登 记 人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市 地 点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时 间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告 时 间 :2015 年 8 月 6 日
目 录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一 重 要 声 明 与 提 示... 3 二 基 金 概 览... 3 三 基 金 的 募 集 与 上 市 交 易... 6 四 持 有 人 户 数 持 有 人 结 构 及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情 况... 8 五 基 金 主 要 当 事 人 简 介... 8 六 基 金 合 同 摘 要... 13 七 基 金 财 务 状 况... 13 八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13 九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5 十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15 十 一 基 金 托 管 人 承 诺... 15 十 二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6
一 重 要 声 明 与 提 示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 之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以 下 简 称 基 金 法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 号 <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的 内 容 与 格 式 >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上 市 规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告 书 )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保 证 本 公 告 中 基 金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对 本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及 有 关 事 项 的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对 本 基 金 的 任 何 保 证 本 公 告 书 第 七 节 基 金 财 务 状 况 未 经 审 计 凡 本 公 告 未 涉 及 的 有 关 内 容, 请 投 资 者 详 细 查 阅 刊 登 在 2015 年 6 月 20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founderff.com) 上 公 告 的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二 基 金 概 览 1 基 金 名 称 :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 基 金 类 型 : 股 票 型 3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4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 简 称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场 内 简 称 保 险 分 级, 基 金 代 码 :167301)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稳 健 收 益 类 份 额 ( 简 称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场 内 简 称 保 险 A, 基 金 代 码 :150329) 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积 极 收 益 类 份 额 ( 简 称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场 内 简
称 保 险 B, 基 金 代 码 :150330) 其 中,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配 比 始 终 保 持 1 1 的 比 例 不 变 5 基 金 存 续 期 限 : 不 定 期 6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投 资 人 可 通 过 场 外 或 场 内 两 种 方 式 对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进 行 申 购 与 赎 回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只 上 市 交 易, 不 接 受 申 购 与 赎 回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场 外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场 所 包 括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委 托 的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投 资 者 可 使 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办 理 场 外 申 购 赎 回 业 务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场 内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场 所 为 具 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且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要 求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投 资 者 可 使 用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 即 投 资 者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票 账 户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场 内 申 购 赎 回 业 务 7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 份 额 配 对 转 换 是 指 本 基 金 的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之 间 的 配 对 转 换, 包 括 分 拆 和 合 并 两 个 方 面 分 拆 是 指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其 持 有 的 每 两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场 内 份 额 申 请 转 换 成 一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与 一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行 为 合 并 是 指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其 持 有 的 每 一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与 一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进 行 配 对 申 请 转 换 成 两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场 内 份 额 的 行 为 8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 在 存 续 期 内 的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不 足 六 个 月 的 除 外 ) 的 12 月 15 日 ( 遇 节 假 日 顺 延 ),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净 值 计 算 规 则 进 行 净 值 计 算 对 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期 末 的 约 定 应 得 收 益, 即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基 准 日 的 份 额 净 值 超 出 1.000 元 部 分, 将 折 算 为 场 内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分 配 给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持 有 人 场 内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每 2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将 按 1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获 得 新 增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分 配 场 外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每 2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将 按 1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获 得 新 增 场 外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分 配 经 过 上 述 份 额 折 算,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的 参 考 净 值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将 相 应 调 整 在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前 与 折 算 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份 额 配 比 保 持 1:1 的 比 例 9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 当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达 到 1.500 元 后, 本 基 金 将 分 别 对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进 行 份 额 折 算, 份 额 折 算 后 本 基 金 将 确 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比 例 为 1:1, 份 额 折 算 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参 考 净 值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均 调 整 为 1.000 元 当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达 到 0.250 元 后, 本 基 金 将 分 别 对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进 行 份 额 折 算, 份 额 折 算 后 本 基 金 将 确 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比 例 为 1:1, 份 额 折 算 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均 调 整 为 1.000 元 10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69,816,807.93 份, 其 中,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为 163,659,948.93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为 53,078,429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为 53,078,430 份 11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000 元,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为 1.001 元,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为 0.999 元 12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基 金 份 额 场 内 简 称 及 其 基 金 代 码 : 保 险 A( 基 金 代 码 :150329), 保 险 B( 基 金 代 码 :150330) 13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 保 险 A 为 53,078,429 份 ; 保 险 B 为 53,078,430 份 (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 14 上 市 交 易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5 上 市 交 易 日 期 :2015 年 8 月 11 日 16 基 金 管 理 人 :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7 基 金 托 管 人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基 金 份 额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三 基 金 的 募 集 与 上 市 交 易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 一 ) 上 市 前 基 金 募 集 情 况 1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的 核 准 机 构 和 核 准 文 号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 1107 号 2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3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4 基 金 合 同 期 限 : 不 定 期 5 发 售 日 期 :201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 6 发 售 价 格 :1.00 元 人 民 币 7 发 售 方 式 : 场 内 和 场 外 8 发 售 机 构 : (1)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 本 基 金 的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为 具 有 基 金 销 售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 具 体 名 单 可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查 询 ) (2) 场 外 发 售 机 构 : 1) 直 销 机 构 :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以 及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2) 代 销 机 构 : 国 信 证 券 方 正 证 券 华 西 证 券 国 都 证 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数 米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排 名 不 分 先 后 ) 9 验 资 机 构 名 称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10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及 入 账 情 况 本 基 金 于 2015 年 06 月 25 日 起 公 开 募 集, 基 金 募 集 工 作 已 于 2015 年 07 月 24 日 顺 利 结 束 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验 资, 本 次 募 集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人 民 币 269, 768,864.27 元,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记 录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47,943.66 元, 共 计 人 民 币 269,816,807.93 元 上 述 资 金 及 利 息 折 合 269,816,807.93 份 基 金 份 额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人 民 币 269,768,864.27 元 已 于 2015 年 07 月 29 日 划 入 本 基 金 在 基 金 托 管 人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燕 南 支 行 开 立 的 基 金 托 管 专 户 场 外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产 生 的 利 息 折 份 额 部 分 为 人 民 币 37,084.66 元 已 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 划 入 本 基 金 在 基 金 托 管 人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燕 南 支 行 开 立 的 基 金 托 管 专 户 此 外, 经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确 认, 上 述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转 份 额 中 对 应 的 应 收 利 息 人 民 币 10,859.00 元 将 于 方 正 富 邦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成 立 之 后 的 下 一 银 行 季 度 结 息 日 后 结 转 入 相 关 账 户 本 次 募 集 有 效 认 购 总 户 数 为 2,390 户 11 本 基 金 募 集 备 案 情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基 金 募 集 符 合 有 关 条 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并 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 获 书 面 确 认, 基 金 合 同 自 该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开 始 正 式 管 理 本 基 金 12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69,816,807.93 份 13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情 况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基 金 经 理 未 持 有 本 基 金 ( 二 ) 本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的 主 要 内 容 1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的 核 准 机 构 和 核 准 文 号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证 上 [2015]385 号 2 上 市 交 易 日 期 :2015 年 8 月 11 日 3 上 市 交 易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各 会 员 单 位 证 券 营 业 部 均 可 参 与 基 金 交 易 4 基 金 简 称 :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基 金 场 内 简 称 : 保 险 A 保 险 B 5 交 易 代 码 : 保 险 A:150329 保 险 B:150330 6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份 额 : 保 险 A 为 53,078,429 份 ; 保 险 B 为 53,078,430 份 7 未 上 市 交 易 份 额 的 流 通 规 定 : 对 于 托 管 在 场 内 的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符 合 相 关 办 理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将 其 分 拆 为 保 险 A 和 保 险 B 即 可 上 市 流 通 ; 对 于 托 管 在 外 的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符 合 相 关 办 理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将 其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至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场 内 后 分 拆 为 保 险 A 和 保 险 B 即 可 上 市 流 通 8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披 露 : 在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上 市 交 易 前 或 者 开 始 办 理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申 购 或 者 赎 回 后,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每 个 开 放 日 的 次 日, 通 过 网 站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网 点 以 及 其 他 媒 介, 披 露 开 放 日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与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四 持 有 人 户 数 持 有 人 结 构 及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情 况 ( 一 ) 持 有 人 户 数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场 外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为 1316 户, 平 均 每 户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为 124,361.66 份 ; 场 内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为 0 户, 平 均 每 户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为 0 份 ; 保 险 A 为 1,074 户, 平 均 每 户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为 49,421.26 份 ; 保 险 B 为 1,074 户, 平 均 每 户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为 49,421.26 份 ( 二 ) 持 有 人 结 构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机 构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保 险 A 基 金 份 额 为 652,061.00 份, 占 本 次 保 险 A 上 市 交 易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为 1.2285%; 个 人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保 险 A 基 金 份 额 为 52,426,368 份, 占 本 次 保 险 A 上 市 交 易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为 98.7715% 机 构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保 险 B 基 金 份 额 为 625,065.00 份, 占 本 次 保 险 B 上 市 交 易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为 1.2285%; 个 人 资 者 持 有 的 本 次 上 市 交 易 的 保 险 B 基 金 份 额 为 52,426,365.00 份, 占 本 次 保 险 B 上 市 交 易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为 98.7715% ( 三 ) 前 十 名 场 内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情 况 (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 序 号 持 有 人 名 称 ( 全 称 ) 证 券 帐 户 号 持 有 保 险 A 份 额 占 场 内 基 金 份 额 的 比 例 1 卢 银 冰 0152089649 775,013 1.46% 2 文 婕 0037580060 500,141 0.94% 3 黄 小 娟 0132358466 500,141 0.94% 4 李 来 英 0029068199 500,010 0.94% 5 温 如 春 0019000239 500,009 0.94%
6 汤 志 坚 0019000238 491,023 0.93% 7 朱 彩 虹 0029121043 350,071 0.66% 8 浙 江 天 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0800055647 338,019 0.64% 9 张 波 0126247820 300,006 0.57% 10 陈 维 坤 0128574537 275,042 0.52% 合 计 4,529,475 8.53% 序 号 持 有 人 名 称 ( 全 称 ) 证 券 帐 户 号 持 有 保 险 B 份 额 占 场 内 基 金 份 额 的 比 例 1 卢 银 冰 0152089649 775,014 1.46% 2 文 婕 0037580060 500,140 0.94% 3 黄 小 娟 0132358466 500,140 0.94% 4 温 如 春 0019000239 500,010 0.94% 5 李 来 英 0029068199 500,009 0.94% 6 汤 志 坚 0019000238 491,024 0.93% 7 朱 彩 虹 0029121043 350,071 0.66% 8 浙 江 天 工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0800055647 338,020 0.64% 9 张 波 0126247820 300,005 0.57% 10 陈 维 坤 0128574537 275,043 0.52% 合 计 4,529,476 8.53%
注 : 以 上 信 息 依 据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提 供 的 持 有 人 信 息 编 制 五 基 金 主 要 当 事 人 简 介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1 公 司 概 况 名 称 :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其 聪 总 经 理 : 邹 牧 设 立 日 期 :2011 年 7 月 8 日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8 号 丰 融 国 际 大 厦 11 层 9 11 12 单 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2 亿 元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8 号 丰 融 国 际 大 厦 11 层 9 11 12 单 元 经 营 范 围 : 基 金 募 集 基 金 销 售 资 产 管 理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业 务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 经 营 客 服 热 线 :010-57303985 传 真 :010-57303716 2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比 例 管 理 人 股 东 名 称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6.7% 富 邦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3% 3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公 司 具 体 经 营 管 理 由 总 经 理 负 责, 公 司 根 据 经 营 运 作 需 要 设 置 基 金 投 资 部 研 究 部 交 易 部 专 户 投 资 部 市 场 营 销 部 战 略 产 品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基 金 运 营 部 监 察 稽 核 部 财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行 政 办 公 室 12 个 职 能 部 门 各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如 下 : 基 金 投 资 部 : 基 金 投 资 部 是 具 体 执 行 公 司 基 金 投 资 业 务, 管 理 协 调 和 支 持 各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具 体 工 作 的 部 门
研 究 部 : 研 究 部 负 责 公 司 的 研 究 工 作, 包 括 为 公 司 投 资 决 策 提 供 支 持 和 参 考 信 息, 为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提 供 必 要 的 研 究 支 持, 股 票 核 心 库 的 建 立 和 跟 踪 研 究 等 交 易 部 : 负 责 公 司 所 有 产 品 的 交 易 管 理 工 作 专 户 投 资 部 : 专 户 投 资 部 是 负 责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的 投 资 业 务, 并 协 助 市 场 营 销 部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市 场 营 销 部 : 负 责 营 销 策 划 客 户 服 务 市 场 推 广 等 工 作 战 略 产 品 部 : 负 责 产 品 研 发 申 报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制 定 等 工 作 信 息 技 术 部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的 开 发 维 护 及 基 金 后 台 运 作 支 持 工 作 基 金 运 营 部 : 负 责 公 司 基 金 的 会 计 核 算 估 值 注 册 登 记 资 金 清 算 等 工 作 监 察 稽 核 部 : 负 责 对 公 司 和 基 金 运 作 合 规 性 监 察 稽 核 审 计 法 务 支 持 及 日 常 信 息 披 露 事 宜 负 责 对 公 司 日 常 营 运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及 风 险 检 查 ; 投 资 业 绩 评 价 等 工 作 财 务 部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等 相 关 工 作 人 力 资 源 部 : 负 责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工 作 行 政 办 公 室 :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行 政 事 务 管 理 工 作 4 人 员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公 司 共 有 员 工 45 人, 其 中 33 人 通 过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组 织 的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5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及 咨 询 电 话 : 谢 淑 娴,(010)57303985 6 基 金 管 理 业 务 情 况 本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目 前 管 理 6 只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7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简 介 沈 毅 先 生, 本 科 毕 业 于 清 华 大 学 国 民 经 济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毕 业 于 美 国 卡 内 基 梅 隆 大 学 计 算 金 融 专 业 和 美 国 加 州 圣 克 莱 尔 大 学 列 维 商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MBA) 专 业 1993 年 8 月 加 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外 汇 经 纪 中 心 总 行 国 际 司 国 际 业 务 资 金 处, 历 任 交 易 员 投 资 经 理 职 务 ;2002 年 6 月 加 入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任 投 资 经 理 职 务 ;2004 年 4 月 加 入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历 任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兼 资 产 配 置 经 理 货 币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投 资 副 总 监 代 理 投 资 总 监 职 务 ;2007 年 11 月 加 入 长 江 养 老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任 部 门 总 经 理 职 务 ;2008 年 1 月 加 入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任 部 门 总 经
理 职 务 ;2012 年 10 月 加 入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基 金 投 资 部 总 监 兼 研 究 部 总 监 职 务 ;2014 年 1 月, 任 基 金 经 理 (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1 基 金 托 管 人 概 况 名 称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国 信 证 券 ) 住 所 及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82 亿 元 人 民 币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如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批 准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字 2014 1666 号 托 管 部 门 信 息 披 露 联 系 人 : 姚 铮 联 系 电 话 :0755-22940063 2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国 信 证 券 托 管 部 管 理 团 队 和 业 务 骨 干 具 有 十 年 以 上 银 行 财 务 证 券 清 算 等 金 融 和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可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多 安 全 高 效 的 增 值 服 务 同 时, 托 管 部 50% 的 员 工 具 有 IT 专 业 背 景, 可 为 托 管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产 品 处 理 能 力 ; 骨 干 员 工 从 国 信 证 券 运 营 部 门 抽 调, 具 备 各 类 创 新 产 品 的 核 算 估 值 处 理 能 力 3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情 况 国 信 证 券 托 管 部 是 国 内 首 批 获 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司, 可 为 各 类 公 开 募 集 资 金 设 立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托 管 部 拥 有 独 立 的 安 全 监 控 设 施, 稳 定 高 效 的 托 管 业 务 系 统, 完 善 的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国 信 证 券 托 管 部 本 着 为 您 理 去 繁 杂, 专 注 价 值 的 原 则,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履 行 基 金 托 管 职 责 ( 三 ) 基 金 验 资 机 构 名 称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318 号 星 展 银 行 大 厦 6 楼 电 话 :021-23238888 传 真 :021-23238800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许 康 玮 王 玚 联 系 人 : 王 玚
六 基 金 合 同 摘 要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 摘 要 见 附 件 七 基 金 财 务 状 况 ( 一 )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费 用 本 次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所 发 生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会 计 师 费 律 师 费 以 及 其 他 费 用, 不 从 基 金 资 产 中 支 付 ( 二 ) 基 金 上 市 前 重 要 财 务 事 项 本 基 金 发 售 后 至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 公 告 前 无 重 要 财 务 事 项 发 生 ( 三 ) 基 金 资 产 负 债 表 截 至 公 告 前 两 个 工 作 日 即 2015 年 8 月 4 日, 本 基 金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如 下 :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负 债 与 持 有 人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资 产 : 负 债 : 银 行 存 款 269,805,948.93 0.00 短 期 借 款 0.00 0.00 结 算 备 付 金 0.00 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0.00 0.00 存 出 保 证 金 0.00 0.00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0.00 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0.00 0.0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0.00 0.00 其 中 : 股 票 投 资 0.00 0.00 应 付 证 券 清 算 款 0.00 0.00 债 券 投 资 0.00 0.00 应 付 赎 回 款 0.00 0.00 基 金 投 资 0.00 0.00 应 付 管 理 人 报 酬 29,571.63 0.00 权 证 投 资 0.00 0.00 应 付 托 管 费 5,914.32 0.00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0.00 0.00 应 付 销 售 服 务 费 0.00 0.00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0.00 0.00 应 付 交 易 费 用 0.00 0.0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0.00 0.00 应 交 税 费 0.00 0.00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0.00 0.00 应 付 利 息 0.00 0.00 应 收 利 息 60,330.42 0.00 应 付 利 润 0.00 0.00 应 收 股 利 0.00 0.00 其 他 负 债 2,539.49 0.00 应 收 申 购 款 0.00 0.00 负 债 合 计 38,025.44 0.00 其 他 资 产 10,859.00 0.00 所 有 者 权 益 : 年 初 余 额 实 收 基 金 269,816,807.93 0.00 未 分 配 利 润 22,304.98 0.00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69,839,112.91 0.00 资 产 合 计 269,877,138.35 0.00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69,877,138.35 0.00
注 : 截 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净 值 1.000 元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净 值 1.001 元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净 值 0.999 元,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份 额 为 163,659,948.93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A 份 额 为 53,078,429 份,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B 份 额 为 53,078,430 份 八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 一 ) 截 至 公 告 前 两 个 工 作 日 即 2015 年 08 月 04 日 ( 以 下 称 报 告 期 末 ), 本 基 金 无 投 资 组 合 ( 二 )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1 报 告 期 末 指 数 投 资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2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 资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 三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1 报 告 期 末 指 数 投 资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2 报 告 期 末 积 极 投 资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 四 )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债 券 ( 五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债 券 ( 六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七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权 证 ( 八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不 存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 形 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没 有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从 制 度 和 流 程 上 要 求 股 票 必 须 先 入 库 再 买 入 ( 九 )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 十 )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九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件 本 基 金 自 合 同 生 效 至 上 市 交 易 期 间 未 发 生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事 十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就 本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之 后 履 行 管 理 人 职 责 做 出 如 下 承 诺 : 1 严 格 遵 守 基 金 法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以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2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和 及 时 地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等 有 关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披 露 所 有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信 息, 并 接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督 管 理 3 在 知 悉 可 能 对 基 金 价 格 产 生 误 导 性 影 响 或 引 起 较 大 波 动 的 任 何 公 共 传 播 媒 介 中 出 现 的 或 者 在 市 场 上 流 传 的 消 息 后, 将 及 时 予 以 公 开 澄 清 十 一 基 金 托 管 人 承 诺 基 金 托 管 人 就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后 履 行 托 管 人 职 责 做 出 承 诺 : 1 严 格 遵 守 基 金 法 及 其 他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设 立 专 门 的 基 金
托 管 部, 配 备 足 够 的 合 格 的 熟 悉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基 金 财 产 托 管 事 宜 2 根 据 基 金 法 及 其 他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基 金 资 产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计 算 基 金 管 理 人 报 酬 的 计 提 和 支 付 基 金 托 管 人 报 酬 的 计 提 和 支 付 等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和 核 查 3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行 为 违 反 基 金 法 及 其 他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将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督 促 基 金 管 理 人 改 正 4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重 大 违 规 行 为, 将 立 即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同 时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并 将 纠 正 结 果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十 二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投 资 者 如 果 需 了 解 更 详 细 的 信 息, 可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或 销 售 代 理 人 申 请 查 阅 以 下 文 件 : 1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文 件 2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3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4 方 正 富 邦 中 证 保 险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 协 议 5 律 师 事 务 所 法 律 意 见 书 6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资 格 批 件 营 业 执 照 和 公 司 章 程 7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资 格 批 件 和 营 业 执 照 方 正 富 邦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6 日
附 件 : 基 金 合 同 摘 要 上 市 交 易 公 告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