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办 公 室 中 青 办 联 发 也 2015 页 3 号 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办 公 室 关 于 实 施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团 委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农 业 银 行,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团 委 农 业 局 农 业 银 行 : 为 吸 引 支 持 大 学 生 返 乡 从 事 涉 农 行 业 创 业, 拓 宽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培 育 渠 道, 助 力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构 建, 培 养 一 支 懂 经 营 1
善 管 理 高 素 质 的 农 业 现 代 化 建 设 骨 干 队 伍,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业 部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决 定 在 农 村 青 年 创 业 致 富 领 头 雁 冶 培 养 计 划 和 现 代 青 年 农 场 主 计 划 框 架 下, 实 施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 以 下 简 称 创 业 行 动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总 体 目 标 鼓 励 和 引 导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成 为 家 庭 农 场 主 农 业 职 业 经 理 人 农 民 合 作 社 领 办 人 农 业 企 业 家 和 农 业 社 会 化 服 务 组 织 负 责 人 全 国 层 面, 通 过 创 业 培 训 金 融 支 持 导 师 辅 导 产 业 扶 持 跟 踪 服 务 等 方 式, 每 年 重 点 支 持 不 少 于 1 万 名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并 对 其 市 场 前 景 好 带 动 作 用 强 的 创 业 项 目 予 以 扶 持 各 地 可 结 合 实 际, 整 合 资 源, 实 施 支 持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相 关 项 目 二 培 养 对 象 1. 推 荐 条 件 培 养 对 象 原 则 上 为 35 周 岁 以 下 具 有 明 确 涉 农 创 业 项 目 或 创 业 计 划 的 大 学 毕 业 生 ( 含 大 学 生 村 官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等 ) 以 及 具 有 一 定 创 业 基 础 的 优 秀 返 乡 创 业 青 年 每 名 培 养 对 象 的 培 养 周 期 原 则 上 为 1 年 2. 申 请 确 定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填 写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培 养 对 象 申 请 审 批 表 ( 附 件 1), 经 所 在 地 县 级 团 委 农 业 局 审 核 盖 章 后, 连 同 创 业 项 目 ( 计 划 ) 书 报 送 至 地 市 级 团 委 地 市 级 团 委 联 合 农 业 局 对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进 行 初 审, 通 过 考 察 面 试, 确 定 培 养 对 象, 并 填 写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培 养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 附 件 2), 报 省 级 团 委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2
( 局 委 ) 审 定 省 级 团 委 将 审 定 后 的 培 养 对 象 情 况 通 报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省 级 分 行, 由 省 级 分 行 将 培 养 对 象 逐 级 推 荐 至 县 支 行, 县 支 行 按 照 贷 款 条 件 要 求 择 优 选 择 支 持 对 象 3. 专 项 管 理 经 省 级 团 委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审 定 的 培 养 对 象 纳 入 专 项 管 理, 由 地 市 级 团 委 为 其 建 立 详 细 的 资 料 档 案, 并 录 入 农 村 青 年 创 业 致 富 领 头 雁 冶 培 养 计 划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要 将 培 养 对 象 纳 入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管 理, 开 展 相 关 认 定 和 后 续 管 理 工 作 培 养 期 结 束 后, 由 地 市 级 团 委 农 业 局 对 培 养 对 象 创 业 情 况 进 行 考 察 ( 包 括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带 动 就 业 情 况 等 ), 由 省 级 团 委 会 同 农 业 部 门 形 成 综 合 报 告, 报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三 培 养 方 式 采 用 团 农 校 企 地 银 冶 ( 共 青 团 农 业 部 门 涉 农 院 校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地 方 政 府 银 行 ) 联 合 培 养 的 模 式, 通 过 理 论 培 训 创 业 实 训 企 业 孵 化 金 融 支 持 导 师 辅 导 跟 踪 服 务 等 方 式, 对 培 养 对 象 开 展 涉 农 创 业 服 务, 有 效 提 高 创 业 成 功 率 1. 创 业 培 训 围 绕 农 业 现 代 化 标 准 化 等 生 产 技 术, 农 业 集 约 化 精 细 化 等 经 营 方 式, 农 业 品 牌 化 信 息 化 等 营 销 模 式, 联 合 涉 农 院 校 探 索 实 行 理 论 学 习 + 实 践 教 学 冶 的 分 段 培 养 模 式, 争 取 为 培 养 对 象 制 定 专 门 培 养 计 划 ; 联 合 或 依 托 农 业 产 业 化 3
龙 头 企 业, 与 涉 农 院 校 做 好 有 效 衔 接, 通 过 建 立 培 训 示 范 基 地, 提 供 优 惠 的 土 地 用 房 和 设 施 等 方 式,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实 习 见 习 创 业 实 训 或 孵 化 等 服 务 ;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可 争 取 地 方 政 府 支 持, 建 立 大 学 生 农 业 创 业 园 区 2. 金 融 支 持 依 托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农 户 贷 款 相 关 产 品 实 施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贷 冶 项 目,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方 便 快 捷 优 惠 的 金 融 服 务 ; 争 取 地 方 财 政 及 有 关 部 门 支 持, 建 立 青 年 创 业 小 额 贷 款 担 保 基 金, 为 培 养 对 象 申 请 创 业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 对 办 理 贷 款 的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一 定 的 贴 息 支 持, 降 低 培 养 对 象 的 创 业 成 本 3. 导 师 辅 导 为 培 养 对 象 协 调 农 技 导 师 和 企 业 家 导 师, 对 其 进 行 创 业 辅 导 农 技 导 师 须 为 涉 农 院 校 农 业 科 研 院 所 的 专 家 或 各 级 农 技 人 员 ; 企 业 家 导 师 须 为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4. 产 业 扶 持 为 培 养 对 象 协 调 土 地 流 转 农 业 补 贴 产 业 扶 持 补 助 农 业 保 险 等 相 关 农 业 扶 持 政 策, 支 持 其 创 业 兴 业 5. 跟 踪 服 务 通 过 搭 建 展 示 展 销 平 台 要 素 对 接 平 台 人 才 组 织 平 台,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持 续 的 跟 踪 服 务 四 资 金 安 排 1. 资 金 规 模 资 金 由 专 项 基 金 和 地 方 配 套 资 金 组 成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设 立 创 业 行 动 专 项 基 金, 每 年 拟 投 入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资 金 ; 实 施 项 目 的 省 级 团 委 按 照 不 低 于 1 颐 1 的 比 例 配 套, 实 施 项 目 的 地 市 级 团 委 按 照 不 低 于 省 级 团 委 分 配 的 资 金 数 额 配 套 ; 凡 经 农 业 部 门 认 可 的 培 养 对 象, 可 列 入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培 育 4
工 程 支 持 对 象, 每 人 支 持 培 育 经 费 不 少 于 1000 元 2. 资 金 使 用 共 青 团 中 央 支 持 的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创 业 培 训 贷 款 贴 息 或 设 立 担 保 基 金, 不 得 挪 作 他 用 在 培 养 期 内 原 则 上 须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不 少 于 7 天 或 总 课 时 不 少 于 50 小 时 的 创 业 培 训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将 为 创 业 行 动 提 供 优 惠 的 贷 款 支 持, 对 地 方 政 府 建 立 担 保 基 金 并 为 借 款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最 低 可 执 行 基 准 利 率 ; 对 采 取 其 他 担 保 方 式 的, 执 行 低 于 当 地 农 村 金 融 同 业 农 户 贷 款 利 率 平 均 水 平 的 优 惠 利 率 借 款 人 凭 农 业 银 行 出 具 的 贷 款 收 息 凭 证, 向 实 施 地 团 组 织 申 请 贷 款 贴 息 ( 原 则 上 贴 息 的 贷 款 期 限 不 长 于 1 年, 贷 款 额 度 不 高 于 10 万 元, 具 体 贴 息 额 度 由 实 施 地 团 组 织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 各 地 根 据 可 用 资 金 规 模, 择 优 选 择 更 多 项 目 予 以 支 持 五 实 施 单 位 创 业 行 动 的 实 施 采 用 项 目 申 报 制 由 省 级 团 委 会 同 农 业 部 门 申 报,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共 同 研 究 确 定 具 体 实 施 单 位 为 省 级 团 委 与 农 业 部 门, 也 可 由 地 市 级 团 委 和 农 业 部 门 实 施 省 级 团 委 地 市 级 团 委 及 农 业 部 门 须 按 规 定 落 实 配 套 资 金, 并 说 明 配 套 资 金 来 源 须 重 点 确 定 若 干 涉 农 院 校, 并 建 立 固 定 合 作 关 系, 联 合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创 业 培 训 和 导 师 辅 导 ; 须 确 定 若 干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并 联 合 建 立 培 训 见 习 或 孵 化 基 地,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创 业 实 践 场 所 ; 须 严 格 按 照 培 养 计 划 向 农 业 银 行 择 优 5
推 荐 贷 款 支 持 名 单, 并 协 助 农 业 银 行 做 好 贷 前 调 查 贷 后 管 理 和 贷 款 收 回 等 工 作, 为 培 养 对 象 做 好 金 融 服 务 配 套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和 合 作 单 位 的 落 实 情 况, 将 作 为 实 施 单 位 确 定 的 前 置 条 件 具 备 条 件 的 省 级 团 委 须 会 同 农 业 部 门 制 定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并 填 写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实 施 单 位 申 报 表 ( 附 件 3), 报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审 定 研 究 确 定 后, 省 级 团 委 须 与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省 级 团 委 须 设 立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办 公 室, 成 员 由 省 级 团 委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科 教 处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共 同 组 成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科 教 处 负 责 创 业 行 动 的 统 筹 协 调 工 作 推 动 面 上 指 导 及 合 作 单 位 落 实 ;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负 责 项 目 运 作 和 项 目 评 审, 以 及 资 金 审 核 拨 付 监 督 审 计 和 项 目 验 收 六 推 进 步 骤 1. 实 施 申 报 各 省 级 团 委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要 通 力 合 作 统 筹 资 源 积 极 申 报, 并 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 前 将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实 施 单 位 申 报 表 报 送 至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2. 审 核 确 定 2015 年 4 月 20 日 前,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联 合 确 定 6
2015 年 实 施 单 位 实 施 创 业 行 动 的 省 级 团 委 须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前 与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3. 组 织 实 施 各 实 施 单 位 要 严 格 按 照 要 求, 落 实 配 套 资 金, 明 确 合 作 单 位, 确 定 培 养 对 象, 实 行 专 项 管 理, 完 成 培 养 环 节, 进 行 创 业 考 察 各 省 级 团 委 须 会 同 农 业 部 门 形 成 综 合 报 告, 并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报 送 至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4. 验 收 评 估 2016 年 1 月 31 日 前,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将 根 据 报 告 情 况, 采 取 跟 踪 抽 查 实 地 检 查 的 方 式 对 实 施 成 效 进 行 验 收 评 估, 并 研 究 确 定 2016 年 实 施 单 位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联 系 人 : 张 耿 董 文 斌 电 话 : 010-85212028 85212188 传 真 : 010-85212812 电 子 信 箱 : ncfzc@ 126. com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前 门 东 大 街 10 号 共 青 团 中 央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邮 编 : 100005 7
农 业 部 科 技 教 育 司 联 系 人 : 靳 红 电 话 : 010-59193089 传 真 : 010-59193089 电 子 信 箱 : kjsjyc@ agri. gov. cn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农 展 南 里 11 号 邮 编 : 100125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农 户 金 融 部 联 系 人 : 余 辉 电 话 : 010-85102316 传 真 : 010-85102364 电 子 信 箱 : yuhui@ abchina. com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69 号 邮 编 : 100005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联 系 人 : 刘 炜 电 话 : 010-85212733 传 真 : 010-85212733 电 子 信 箱 : cfyee@ sina. com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前 门 东 大 街 10 号 中 国 青 年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邮 编 : 100005 8
附 件 1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培 养 对 象 申 请 审 批 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学 位 毕 业 时 间 健 康 状 况 毕 业 院 校 及 专 业 ( 拟 ) 创 业 项 目 ( 拟 ) 创 业 地 点 是 否 有 贷 款 意 向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贷 款 意 向 金 额 ( 万 元 ) QQ 号 微 信 号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个 人 简 历 10
创 业 项 目 简 况 及 前 景 分 析 县 级 团 委 农 业 部 门 推 荐 意 见 地 市 级 团 委 农 业 部 门 审 定 意 见 省 级 团 委 农 业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县 ( 市 区 ) 团 委 ( 盖 章 ) 年 月 日 市 团 委 ( 盖 章 ) 年 月 日 省 团 委 ( 盖 章 ) 年 月 日 县 ( 市 区 ) 农 业 局 ( 委 办 ) ( 盖 章 ) 年 月 日 市 农 业 局 ( 委 办 ) ( 盖 章 ) 年 月 日 省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 盖 章 ) 年 月 日 11
附 件 2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培 养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 地 市 团 委 ( 盖 章 ) 地 市 农 业 局 ( 委 办 ) ( 盖 章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学 位 毕 业 院 校 及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 拟 ) 创 业 项 目 ( 拟 ) 创 业 地 点 1 2 3 4 5 6 拟 申 请 贷 款 额 度 联 系 电 话 12
附 件 3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行 动 实 施 单 位 申 报 表 申 报 单 位 : 省 ( 区 市 ) 团 委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办 公 室 信 息 省 ( 区 市 ) 团 委 分 管 领 导 : 职 务 电 话 组 成 单 位 团 省 委 农 村 青 年 工 作 部 农 业 厅 科 教 处 创 业 就 业 基 金 会 办 公 室 主 任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办 公 室 成 员 名 资 金 配 套 情 况 省 级 团 委 配 套 实 施 创 业 行 动 的 地 市 级 团 委 金 额 金 额 来 源 来 源 合 作 单 涉 农 院 校 农 业 科 研 院 所 涉 农 企 业 位 银 行 企 业 金 融 机 构 13
培 养 数 量 及 环 节 创 业 行 动 在 2015 年 拟 培 养 名 大 学 生 返 乡 创 业 ( 原 则 上 每 省 不 少 于 500 人 ) 承 诺 完 成 的 主 要 培 养 环 节 : 1. 为 有 贷 款 需 求 的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一 定 的 贴 息 贷 款 支 持 2. 为 培 养 对 象 提 供 不 少 于 7 天 或 总 课 时 不 少 于 50 小 时 的 创 业 培 训 3. 为 培 养 对 象 配 备 农 技 师 和 企 业 家 导 师 联 系 人 信 息 姓 名 职 务 办 公 电 话 移 动 电 话 传 真 QQ 号 微 信 号 电 子 信 箱 通 讯 地 址 申 报 单 位 省 ( 区 市 ) 团 委 ( 盖 章 ) 年 月 日 省 ( 区 市 )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局 委 ) ( 盖 章 ) 年 月 日 14
抄 送 : 团 中 央 书 记 处 各 同 志 团 中 央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单 位 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2015 年 3 月 20 日 印 发